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22-04-1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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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董 家 滩 明 德 小 学

2016.7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育及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学校决定把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以“零容忍”的态度向有偿补课“亮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形象。学校决定从2016年7月12日开始在全校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

二、治理重点

此次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重点为:①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②在职教师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其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③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托管;④在职教师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兼课活动;⑤其他以学生为对象,以营利为目的,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以外组织的校外教学活动。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学习教育阶段(7月12日至7月14日)

(1)学校成立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2)学校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3)学校以召开全校教师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组织教师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行政法规,切实规范干部教师廉洁从教行为。(4)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栏、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加强治理有偿补课宣传力度,加深氛围布置;(5)任课教师公示。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改阶段(7月15日至7月20日)

(1)组织本校教师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问题、找差距、比不足,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2)认真开展自查,逐年段、逐班、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情况,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清理整改。

(3)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有偿补课问题,采取切实措施,督促教师立即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切实做到整改不彻底的教师不上讲台。凡在7月20日后,仍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一经调查属实将严厉查处,严惩不贷。

(三)检查处理、总结提高阶段(7月24日至8月24日) (1)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2)研究制定完善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3)总结前三阶段工作经验及教训,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保持实效,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四、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治理有偿补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缪东志

成 员: 朱媛霞 张广辉 王霖

(二)层层落实责任。

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责任,组织好专项治理每一环节工作。 1.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学校在校内宣传栏醒目位置公示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并通过网站、暑假前家长会、暑假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让所有家长知晓,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

2.签订责任书。暑假前,学校与全体在职教师当面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责任书和承诺书。责任书和承诺书要存档备查并作为违规追责的重要依据。

3.建立巡查制度。学校结合实际,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配备取证设备,安排专人在暑假期间,对招生区域内有学生参加辅导的重点区域进行值班巡视。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要取证留档,严肃处理。

(三)严处违规行为。

要加大对从事有偿补课在职教师的查处。对于在职教师顶风从事违规补课、有偿补课或变相以各种名义违规者,一经查实,将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视情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获得者从事有偿补课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批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取消其称号及待遇,通报全市。

(四)建立长效机制。

学校结合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重点整治与长期监管相结合,以社会、家长、学生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师德师风教育和规范教师行为的标准,要强化教育,强化监督,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明显的效果。

2016年7月12日

第二篇: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丹东市卫生局2012年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 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丹东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丹东市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丹纠办发[2012]1号)要求,市卫生局承担“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现将《丹东市卫生局2012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卫生 纠风 专项治理 方案 通知 抄送:丹东市人民政府纠风办 丹东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25份)

1 丹东市卫生局2012年纠正医药购销和 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精神,不断完善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纠正和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医疗惠民新政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要把医德教育做为医德考评的一项硬指标,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人员制定具体的教育计划,要从强化医德教育、法制教育和重点岗位管理三方面入手,完善教育体系,特别是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进行教育,要重点抓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八条行业纪律》、《辽宁省卫生厅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十条规定》、《丹东市医疗卫生人员语言行为规范》等行风建设方面有关

2 规定的学习,打牢思想基础,提高自觉遵规守纪的意识;注重发挥好先进模范的典型示范和反面典型的震慑作用;对医院领导干部、业务科室主任、窗口服务人员等其他重点岗位人员,全面实行诫勉谈话制度,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苗头和倾向性问题。

二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窗口单位创先争优为民服务”、“文明使者在行动”等活动,加强对医护人员服务态度、服务用语、服务行为、着装仪表等方面的规范和培训;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要以“学业务比技能,争当技术拔尖人才”活动为抓手,持续开展医疗服务技术岗位练兵活动,要通过开展“星级服务标兵”、“青年文明号”、“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和“优质护理示范病房”等活动,培养和选树一批在本单位和全地区有影响的、广大患者信赖的德艺双馨的先进典型,带动全地区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三是坚决制止乱收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滥检查、乱收费行为的督查力度,建立和完善医疗收费责任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信息,进一步完善住院费用清单制和价格公示制。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要对严重违规收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还将在系统内通报。

3 四是建全用好医德考评档案。医疗机构所有人员都要纳入医德考评范畴。各单位要根据医德考评工作的要求,成立相应的机构,要有专人负责医德考评档案的管理工作,要加强日常的考评记录,按要求每半年公示一次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结果,并切实将医德考评结果与晋职晋级、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挂钩。

五是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对治理商业贿赂问题认识要明确、思想要坚定、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得力,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查办案件工作,将长效机制建设和落实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推进医药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实施办法》和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有关长效机制方面的制度规定,凡是发现药品、器械供应企业有行贿行为的,一律上报省卫生厅并按照省厅的要求在两年内不再采购其产品,这要作为一项纪律,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医疗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全市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对省卫生厅列入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的药品要100%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市直医疗卫生单位3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必须报卫生局集中采购办公室统一招标采购。继续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建立医院集中采购办公室的做法,加大药品、器械、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中标药品采购合同签订、履约、使用、配送等

4 行为,实行招标投标人违规违纪通报制度。全面落实采购工作权力分解、监督制约、人员轮岗交流等制度和措施,把好治理商业贿赂第一关。各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对专项治理工作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各单位要主动与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建立反腐反贪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院务公开、药品招标采购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等制度,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六是严格职业纪律。全市卫生系统的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收受红包、回扣、提成、乱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要克服地方和单位保护主义,切实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惩处,绝不姑息迁就,必须把问题解决在内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坚决不允许出现因问题不处理而在社会上造成不好的影响。如果哪个单位一味地庇护、迁就,最终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七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医疗卫生行业的作风建设整体上是好的,但也必须看到,少数医务人员确实存在拿回扣、开单提成,收受“红包”、乱收费、滥检查等不正之风,以及服务意识不强、缺乏责任心等问题。各单位要结合卫生系统实际,重点查办基建工程招标、药品采购、大型医疗设备购置以及维护、大宗物资采购、收受红包等方面的案件,严

5 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从卫生惠民工程中谋利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参与庇护非法行医等破坏医疗市场秩序的案件。要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的举报投诉要做到件件有核实、有结果、有反馈。坚决纠正有案不查、查而不处或处而不严的问题。对于案件查办工作,各级领导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定,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印发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要把《暂行办法》作为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案件办理的依据,对于群众实名举报和提供明确线索的投诉案件,纪检监察机构必须认真调查处理。要加强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信访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能力,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注意从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各单位要建立信访投诉经常性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有些信访的事情并不大,由于基层单位处理不当,造成投诉人越级上访,要逐步改善这种局面,特别要控制群体性信访事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要继续依托好民心网和政风行风热线,积极稳妥地做好群众

6 投诉受理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全市医疗卫生单位都要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信箱,不断建立和完善群众诉求受理工作制度,积极主动地办理群众诉求,力争把每个诉求都办出结果,让人民群众满意。

八是建立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开展诚信服务杯竞赛活动,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实行处方评价和公示、点评,促进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出租、开单提成、私卖药、私收费等违规行为。医疗单位每月要有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情况通报,要有量的分析,市卫生局每季度对市直医疗单位、县(市)区医疗机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情况和超常预警情况通报进行抽查。对过度用药的医生和有嫌疑的供应商要有约谈、有警告并通过约谈和警告制度的落实,严格控制开单提成和滥检查、滥用药行为。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查摆问题(2011年3月下旬至4月底)。在全地区医护人员中认真开展“五查五看”活动,即:查思想,看是否树立了为人民健康服务”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查工作,看是否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尽心尽职为群众服务;查作风,看服务行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无“冷、硬、顶、推、拖”的现象,群众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是否满意;

7 查制度,看是否存在制度不健全和有章不循的问题;查纪律,看有无收受患者红包、回扣、滥检查、乱收费、开单提成等问题。在此基础上,要以支部和科室为单位采取调查问卷和电话回访等形式,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总结医德医风建设方面成功的经验、好的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每名医护人员都要填写自查登记表,既要肯定自身的成绩,同时也要对自己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的分析。自查登记表要在5月10前统一报局纪委监察处。

第二阶段:专项治理(2011年5月-10月)。结合查摆出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开展“医德医风整改月”活动(5月份),各科室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按照“三好一满意”的要求,征求本科室住院患者和出院患者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向患者公开科室和个人的服务承诺。二是开展“医德医风督办月”活动(10月份)。采取市、县(市、区)、医院三级督办的方式,对医疗服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督办,特别是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顶风违纪的重点科室、重点人员要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第三阶段:考评验收阶段(11月-12月)。各医疗机构要在2012年11月底完成对本单位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活动情况进行总结。12月份,市卫

8 生局将组织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互检和考评,考评结果将在全系统通报并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纠风办。

四、工作要求

开展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涉及医疗机构各部门,有些是长期影响医院提高满意度和医德医风建设的顽症,需要从人、财、物各方面加大投入,工作难度很大。各县(市)区卫生局、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开展好“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推动本地区、本单位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抓好抓实,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组织,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认真落实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主要领导是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卫生局组成由局长黄耀飞为组长,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沈涛、副局长丁淑英、副局长王大林、副局长张晶、副局长于学诗为副组长,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局办公室、医政处、规划财务处、人事处、纪委监察处负责人为成员的“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

9 任由局纪委副书记任传英兼任,监督举报电话2131575。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医疗机构要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医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职能科室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工作人员具体抓,分管领导根据分工直接抓,从而形成工作的合力,纪检监察纠风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医疗机构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思想动员和部署,要运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性,使全体医务人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市政府纠风办和市卫生局的部署上来,提高自觉参与意识。要通过新闻媒体和院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承诺医疗机构采取的各项惠民便民措施,提高患者和社会的认知度,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 “三好一满意”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采取各种形式认真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第三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丰城市上塘三小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丰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丰城市教育系统教育收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要求,用半年时间,重点治理涉及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教育收费监管行为、教育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采取专项治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法,把专项治理与落实我校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与全县开展“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结合起来,着力解决教育收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乱收费案件,不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治理范围

丰城市上塘第三小学

三、治理重点和工作分工

(一)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规定,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

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并收取相关费用;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并收取相关费用;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

2.公办学校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举办民办校中校等方式,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收费;

3.中小学校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

4.各级各类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助学等名义、通过教育基金及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上述费用;擅自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违反规定组织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办理学生商业保险,甚至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参加商业保险以及购买校服;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等。

5.学校和教师在办学和收费中牟取集体和个人利益,以及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等问题。

6、有关学校在落实“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惠民政策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四、工作步骤

按照市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从2012年4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结束)

1.召开专门会议。在2012年4月30日前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2.建立工作机构。明确领导责任,相应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

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

3.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治理范围、工作进度。

4.学校举报电话:6430856。

5.开展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专项治理和教育收费政策,开展法制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

6.加强宣传引导。学校各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全面系统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专项治理工作,引导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客观准确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曝光违纪违规收费典型案件,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7月31日)

1.查摆问题。对照本《方案》指出的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深入剖析、查摆各自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落实整改。对自查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对自查发现的各种违规收费,要及时组织清退给学生,无法清退的要收缴国库。

3. 组织填报。学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填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确保数据真实,并按规定上报市文化教育局。

(三)督促检查阶段(8月1日—9月30日)

学校专项治理小组将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分析,并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深入总结,梳理我校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找到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效途径,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深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铲除教育乱收费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扎实推进全省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学校成立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完善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在治理工作中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明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精心部署,纠建并举。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有针对性的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工作中立足自查自纠,重点在问题整改,坚持宽严相济、惩防结合。

(三)把握原则,源头治理。专项治理期间,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并能及时纠正整改到位的,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对被查发现的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在专项治理期间及专项治理结束后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在对有关问题的处理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调整,对在新的政策和规定实施前发生的行为,按“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

(四)扎实工作,务求实效。要注重治理工作实效,坚决反对搞形式主义、避实就虚、避重就轻等问题。深入剖析问题的特点、形式及规律,从制度、政策和管理上提出具体思路和对策,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附:

丰城市上塘第三小学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丰城市上塘三小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组长:罗爱平

副组长:夏芝泉

兰云保

成员:刘志伟

唐娟

王龙娟

陈玉玲

凌云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校长 副校长 副校长 总务主任 办公室主任 教导主任 团支部 政教主任

第四篇: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洪水镇长堰小学

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工作

实 施 方 案

2016年6月8日

洪水镇长堰小学

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肃校纪校规,规范学生行为,避免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黔西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黔西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落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

一、治理内容及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强化校园及周边治理,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从即日起到2016年12月底。 第一阶段:2016年6月—8月

1.成立组织。学校成立以高庆梅校长为组长,张绪昂、张易才、同志为副组长,成员有文 瑶、蔡 磊、各班主任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张绪昂副组长负责本全校的欺凌治理工作,下设办公室在校长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的教育、治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或苗头及时上报学校。

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橱窗、宣传语、校园广播站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下面引导,建设优良校风、班风。

3.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开展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邀请我校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专项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4.完善制度。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校长汇报,在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保安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5.加强预防。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度君子之腹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帮扶工作,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体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

6.排查建档。加强对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摸清底细,建档造册;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撰文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7.及时处理。及时发现、调查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各班处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2016年9月—12月

学校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16年9月10日前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报镇教育管理中心。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不当而发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4.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备勤力量,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第五篇: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拉沙学校

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工作

实 施 方 案

拉沙学校

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肃校纪校规,规范学生行为,避免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湟中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落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

一、治理内容及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强化校园及周边治理,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从即日起到2016年12月底。 第一阶段:2016年6月—8月

1.成立组织。学校成立以黄全忠校长为组长,甘文员、李发启、王鸿兴为副组长,成员有宋玉萍、侯正月、各班主任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王鸿兴副组长负责本全校的欺凌治理工作,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的教育、治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或苗头及时上报学校。

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橱窗、宣传语、校园广播站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下面引导,建设优良校风、班风。

3.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开展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邀请我校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专项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4.完善制度。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校长汇报,在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保安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5.加强预防。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度君子之腹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帮扶工作,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体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

6.排查建档。加强对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摸清底细,建档造册;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撰文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7.及时处理。及时发现、调查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各班处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2016年9月—12月

学校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16年9月10日前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报多巴中心学校。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不当而发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4.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备勤力量,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第六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苏轨集建字【2015】3号文,关于印发《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苏州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部署,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目标任务

明确落实各部门、个人消防安全责任,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及应变能力。

二、 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梅玉雪 副组长:徐峰

组员:李金昌、袁忠、闻虹刚、袁卫华

三、 工作重点

1、 对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各临时板房进行检查,所用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房间距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2、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动火作业区、可燃材料存放区、配电箱四周灭火器是否配备充足。

3、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消防安全标志是否齐全,有无损坏,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 生活区宿舍限流器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大功率电器使用现象。

5、 消火栓是否正常。

四、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不发生一起火灾,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对工人的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在场工人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提高火灾自救能力;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元和停车场(IV-TS-20标)

2015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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