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精选,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环保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长春市环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长环联发[2009]2号)精神,整治我市违法排污企业,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污染减排为中心,以水源地和一江五河、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突出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为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有效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对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重点流域环境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

1.深化环保专项行动。一是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造纸、酿造、食品加工、屠宰、塑料颗粒加工、水泥、制药、化工、规模化畜禽养殖等重污染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的管理。通过采取挂牌督办、停产治理、行政处罚等手段,严厉查处偷排和超标排放等行为,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二是对石头口门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检查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的取缔情况和二级保护区内2000年以来新(改、扩)建项目的关停情况,防止死灰复燃。确保石头口门水库一级保护区内无排污口,无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三是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执法检查。着力查处2008年以来环保部门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是否存在违法审批、越权审批和错误审批等问题。

2.集中开展一江五河重点流域超标排污企业专项整治。

加强对松花江、饮马河、干雾海河、小南河、沐石河、雾开河等重要支流水质状况调查及排污企业的监管,对排污企业逐一登记,建立台帐,把造成流域污染的原因查明,情况分析清楚。对私设暗管偷排偷放、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措施不到位、超标排放危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及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要采取停产整治、挂牌督办、行政处罚等措施严厉打击并跟踪整治全过程。对治理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对已经完成整治任务的,仍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3.对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积极推进松花江《规划》中确定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项目建设,加快《规划》项目的实施,及时掌握建设项目的进度,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建设中的具体问题。

4.着力打击“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要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关闭。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二是认真贯彻国家《钢铁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控制钢铁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开展钢铁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检查。

5.加强对重点放射源安全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对重点放射源应用单位以及移动通信、电力等重点行业电磁辐射技术应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III类以上放射源应用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III类以上放射源应用单位;未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以及工作现场不符合要求的流动源使用单位;未履行环保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电磁辐射技术应用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要求,限期整改。

(二)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

1.全面落实政府污染减排责任书有关任务要求,明确2009年污染减排的目标任务及措施,对全市污染减排项目全过程跟踪。积极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

2.对当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项目执行减排政策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规审批,特别要防止借机上高能耗、高污染项目。

3.按市政府要求对减排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强化目标责任,督促整改落实。

4.要加大环保案件的查处力度,健全举报投诉处理和环保案件移送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案件。

(三)强化对环境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

1.加强对环评评审权的监督。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费,专家咨询费由评估单位承担,降低企业评审成本。重大敏感项目要经局党组讨论,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

2.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在建设项目管理上,实行审批和验收分开,解决权力过于集中问题,对违规审批项目要实行责任追究。

3.加强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实行案件移交、立案和调查、处罚分开。切实解决因自由裁量权过大引发的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4.加强对排污收费权的监督。加强排污费稽查,规范收费行为,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坐收坐支。纠正和解决协调收费、人情收费,以监测费代排污费、以物代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4月28日至4月30日),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措施,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结合方案要求,完成辖区内自查自纠工作,5月15日前上报长春市环保局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三)检查督察阶段(5月16日至7月20日),市环境保护局与市监察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方案》明确的工作落实情况及市政府、环保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总结阶段(从7月20日至8月20日),分析查找出来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通报情况,8月20日前把总结材料上报给长春市环保局。

四、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工作重点,有步骤、分阶段认真落实。

(二)要强化督查督办。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解决时限,接受群众监督。

(三)要强化行政问责。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违反环保法规、违法审批项目、不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环境违法行为,不仅要追究环境违法企业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要强化廉政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预防腐败。围绕“政行风”和“软环境”建设,严肃查处蛮横执法,吃拿卡要、违反收支两条线等违纪行为,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五)强化部门联动。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明确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密切配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在金融信贷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环境执法效果,形成综合治理的局面。环保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总体工作的落实和与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分阶段对工作重点进行检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发改局要按照规划、产业政策、准入标准,严厉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要严格落实产能淘汰政策措施;监察部门要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司法部门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的管理,工商部门要加大对“两高一资”企业准入的审查力度,对应予取缔的小规模造纸等“十五小”企业和应予以关停的“新五小”企业坚决不予登记注册,对政府决定关闭的违法排污企业,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安监部门要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督促企业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电力部门要依法对违法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

环保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2

教育系统各党支部、各学校(幼儿园)、进修学校、教研室、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06〕52号)、中共××*市教育局委员会、××*市教育局《关于治理教育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发〔2006〕34号)的安排部署,为切实抓好教育系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关键时刻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在科学分析我国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下作出的重大部署。2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强调要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于5月19日召开的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专题动员会明确提出要求:“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认真抓好我市教育系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推动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版权所有重要性、紧迫性,教育局机关各部门、学校(幼儿园)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宣传教育,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上来,自觉地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原则及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省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坚决清理、整治教育系统内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商业贿赂行为。通过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自纠活动,使全市教育系统的广大干部、党员及教职工受到一次深刻的党纪国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廉政从业和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二)指导原则:一要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要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二要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要精心组织,通盘考虑,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对存在的问题要坚持原则,态度坚决,予以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把工作推向深入。三要严格把握政策,维护稳定大局。要从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注意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以及区分专项治理与做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稳定教育队伍的关系。

(三)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结合教育系统实际,重点治理在工程建设和教育教学活动中,物资采购,收受代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保险费、科书费、教辅资料费),以及中小学生校服(含年级、班服)和小学生中餐“(小饭桌)”等经营活动中的回扣或提成的各种商业贿赂行为。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全市教育系统治理教育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从2006年5月开始,至9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动员阶段(5月30日前)

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要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深入的思想动员,广泛宣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和教育系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单位必须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板报、简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正气,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强大声势,切实调动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育者参与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当前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决策和要求上,树立正确的思想和信念。

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加强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运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以积极认真的态度搞好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学习态度,重点要学习好《教育法》、《教师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政府采购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和“教师十不准”、“公务员八条禁令”等。要积极推进和加强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市教育系统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要认真组织引导广大教职工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治理商业贿赂的要求,对照有关法律纪律规定,在学习中结合开展“八荣八耻”主题教育活动,认真抓好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等教育活动。可通过邀请法律专家和司法机关就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背景、违法后果和案例进行专项教育活动或组织到监狱开展商业贿赂犯罪的“现身说法”教育。在教育中要注重宣传政策,晓以利害,启发引导,使广大教育工作者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蔓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毒化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提高治理教育领域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自查自纠、自我剖析阶段(5月—6月5日)

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从2006年5月起,教育局机关、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结合行风建设,根据专项治理的重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立足于从思想及管理制度上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存在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主动于2006年6月5日前将收受的款项交××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逾期不交的依据有关政策进行严肃处理。

(三)认真整改,建章立制阶段(6月6日至9月)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教育局机关、学校、幼儿园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认真进行总结,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方案,明确重点、责任及整改期限,严肃认真地加以整改。对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对制度不落实或不到位的,要坚决加以整改,研究落实措施。

教育局机关、学校、幼儿园的专项治理工作要与行业纠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规范教育局机关、学校、幼儿园管理紧密联系起来,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有效控制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按照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教育局、学校、幼儿园和个人要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好教师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行政务、校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内部人事版权所有、财务、采购等事项的民主监督制度,接受并方便群众监督。要规范和公开办事程序和工作环节,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工作运行机制。

2006年8月1日以前,机关、各学校、幼儿园将成立领导小组情况、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效果的情况报告(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市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各单位根据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要认真加以总结,针对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要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治理措施得力、治理效果好、制度建设好、社会反映好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树立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让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成为遵纪守法的楷模,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积极贡献。

四、保障措施

结合教育系统实际,为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明显成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切实把握和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保障机制。教育局各科室、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为抓好全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市教育局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同志任副组长的××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纪委委员××*同志负责(举报电话:××××××××)。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成立相应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求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责任人。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将任务分解细化,认真开展工作。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做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及经费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源头防治,建立长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是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有长期治理的思想,把集中整治与构建惩防体系结合起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要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教育机制,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把长效机制的建设贯穿于治理工作的始终,做到边部署工作,边治理环境、边建立制度、边巩固提高。要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思想,真正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教育局机关、各学校、幼儿园一定要按照上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维护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治理成效,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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