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品牌分析论文提纲

2022-11-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论文题目:多中心治理视角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保护模式研究

摘要:品牌强农已成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脱贫攻坚和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选择。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农产品品牌发展的重要抓手,是优化产品和产业结构、推进农业提质增效的有效手段。然而,由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公共物品属性,品牌建设过程中极易出现“搭便车”等品牌滥用行为,这些行为引发的公地悲剧和品牌株连效应已经成为当前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面临的主要风险。鉴于此,探讨如何有效维护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以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对农产品品牌建设以及农业竞争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围绕着“构建怎样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模式?如何构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的理想模式?”这些关键问题,通过翔实的文献查阅,有效掌握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的研究现状,并结合基于扎根理论的质性研究方法,基本呈现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的实践现状。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的基础上,通过“归纳——演绎——分析”的研究思路对已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模式进行阐释,进而遵循“发现——反思——创新”的认知路径构建了多中心治理视角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模式的理论框架,从宪法选择层次、集体选择层次和操作层次三个方面提出了构建新型保护模式的政策建议,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实践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文主要形成了以下研究结论:(1)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既有保护模式主要有三大类型。论文经探索性分析归纳总结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模式中经济层级、地方规制和社团自治三种机制,进而依据保护机制间的权重组合划分了龙头企业主导型、行业协会监督型和地方政府管理型三种品牌保护模式。(2)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既有保护模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论文结合洛川苹果、金华火腿和五常大米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案例,从既有保护模式所呈现出的具体内容出发,分析得出既有保护模式在现实情境中的实践往往难以达到理想效果,通常需要借助于其他主体的治理力量才能够弥补其固有劣势。(3)多中心治理是化解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困境的有效途径。论文结合多中心治理的分析框架,融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活动的实践特征,从操作层次、集体选择层次和宪法选择层次构建了品牌保护模式的理论框架,同时依据这一框架提出了品牌保护模式的完善措施及建议,以有效破解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困境。

关键词:多中心治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品牌保护模式;多层次分析

学科专业:公共管理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目标

1.1.3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述评

1.2.1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研究综述

1.2.2 多中心治理理论研究综述

1.2.3 文献述评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1.3.3 基本框架

1.4 研究创新点

2 核心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2.1 核心概念界定

2.1.1 农产品品牌

2.1.2 区域公用品牌

2.1.3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2.2 多中心治理理论

2.2.1 理论概述

2.2.2 理论启示

2.2.3 分析框架

2.3 本章小结

3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模式类型

3.1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实践的探索研究

3.1.1 研究方法

3.1.2 数据分析流程

3.1.3 研究发现与讨论

3.2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模式类型划分

3.3 本章小结

4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的既有模式分析

4.1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既有模式的案例分析

4.1.1 案例研究设计

4.1.2 地方政府管理型品牌保护模式

4.1.3 龙头企业领导型品牌保护模式

4.1.4 行业协会监督型品牌保护模式

4.2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既有模式的问题与成因

4.2.1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既有模式的问题

4.2.2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既有模式问题的成因

4.3 本章小结

5 迈向多中心治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的模式创新

5.1 多中心治理视角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模式的功能优势

5.1.1 构建开放的权力系统

5.1.2 促进多元主体达成共识

5.1.3 提升品牌保护实效

5.2 多中心治理视角下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模式的建构基础

5.2.1 自上而下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制度建设

5.2.2 自下而上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

5.3 多中心治理视角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模式的主体定位

5.3.1 地方政府的角色定位

5.3.2 龙头企业的角色定位

5.3.3 行业协会的角色定位

5.4 多中心治理视角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模式的分析框架

5.4.1 宪法选择层次

5.4.2 集体选择层次

5.4.3 操作层次

5.5 本章小结

6 多中心治理视角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模式的完善措施及建议

6.1 宪法选择层次: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模式的制度性完善

6.1.1 健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法律体系

6.1.2 确立农业农村部门“元治理”角色

6.2 集体选择层次: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模式的有效运转

6.2.1 成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委员会

6.2.2 促进多元主体围绕品牌议题展开实质参与

6.3 操作层次: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模式的日常操作

6.3.1 加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的内部控制

6.3.2 强化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的外部监管

6.4 本章小结

7 结论与展望

7.1 主要结论

7.2 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

7.2.1 研究不足

7.2.2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1 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单

致谢

上一篇:住院医师规范管理论文提纲下一篇:管理系统电子档案管理论文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