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发展

2022-12-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厦门经济发展

厦门服务贸易发展对策

[摘要]“一带一路”为厦门服务贸易发展带来了新机遇,近年来厦门市服务贸易实现了高速增长,呈现出一些特点,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对此,应进一步明确服务贸易的重要地位、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厦门服务”品牌影响力、加强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服务贸易的统计和研究工作、促进厦门市技术与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进口。

[关键词]“一带一路” 厦门 服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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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一带一路战略下地方政府经济外交研究”(16BGJ020);2016年厦门市社科院科研项目“厦门‘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报告”(2016B23);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市战略发展专项研究课题“厦门市‘一带一路’贸易与投资合作:基础、方向与对策”。

[作者简介] 何军明(1974 — ),河南武陟人,厦门理工學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厦门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海上丝绸之路与厦门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厦门市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方向:一带一路经贸合作。

一、“一带一路”建设

与厦门市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背景

1. 服务贸易是对外贸易发展的新动力

世界经济已经逐步进入服务经济时代,经济全球化已经由以货物贸易为主的阶段进入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新阶段。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已经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复苏的新引擎和新动力。全球服务贸易总额从2000年的1.44万亿美元快速增长到2014年的9.8万亿美元,不到14年的时间,全球服务贸易增长了7倍多。2014年,在全球经济低迷的情况下,全球服务贸易仍然逆势增长6个百分点,而同期货物贸易增长只有0.8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服务贸易发展滞后已成为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瓶颈。2014年全球服务贸易占全球贸易比重为20.6%,而中国仅为12.3%。从服务贸易快速增长的趋势出发,估计2020年中国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的比重将达到20%左右,中国服务贸易占全球服务贸易比重也将从2014年的6.2%左右提升到10%左右。所以,“十三五”期间厦门市加快推进服务贸易发展,既是优化贸易结构的关键,又是加大有效供给的重点之一。

2015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服务进出口额超过1万亿美元,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的比重进一步提升,服务贸易的全球占比逐年提高。

2015年7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提出争取到2020年,全省服务贸易总额达到400亿美元,服务外包业务规模年均增长30%。

2016年9月,厦门市出台了《厦门市“十三五”期间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加快发展工作措施》,明确提出,争取到2020年,厦门市服务贸易重点发展领域进出口额超过170亿美元,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金额达20亿美元,服务贸易占全市对外贸易的比重显著提升,服务外包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2.“一带一路”为厦门服务贸易发展带来新机遇

2015年3月,中央出台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支持福建省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省于2015年11月出台了《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方案》,提出支持厦门建设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2016年3月,厦门市印发了《建设海上丝路战略支点城市2016年工作方案》,提出厦门要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海洋合作、互联互通、经贸合作、人文交流四大枢纽,做大进出口。

厦门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尤其是东盟国家具有相互贸易的悠久传统,近年来与东盟货物贸易增长较快。“一带一路”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各方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拓展服务贸易的领域、构建更高层次的交流合作平台,营造更友好的营商环境。厦门市与东盟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服务贸易额还比较小,但是互补性强、潜力巨大。2015年以来,厦门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服务贸易呈高速增长态势,应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新机遇,积极推进服务贸易发展,开拓“一带一路”市场,培育外贸增长的新动力。

二、厦门服务贸易发展基本情况

2015年世界经济低速增长,国内经济进入结构转型时期,面临各种不利因素,厦门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实现了逆势高速增长,并持续实现贸易顺差,在旅行、信息、技术、文化娱乐、维护与维修行业取得了快速增长。2015年,厦门国际服务贸易克服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各种困难,进出口额达101.19亿美元,占福建全省服务贸易总额的38.1%,同比增长17.4%(同期厦门货物贸易进出口下降0.2%),其中,服务贸易出口56.66亿美元,占福建全省的47.3%,同比增长21.0%(同期货物贸易出口增长0.6%),服务贸易进口44.53亿美元,占福建全省的30.5%,同比增长12.7%(同期货物贸易进口下降1.1%)。2016年1~6月,厦门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50.64亿美元,其中出口金额24.86亿美元,进口金额25.78亿美元。同期厦门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为373.40亿美元,同比下降5.5%,

1. 近年来厦门国际服务贸易实现快速增长,服务贸易顺差位居全国前列

2012年以来,厦门国际服务贸易增长均在两位数以上。2015年,厦门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额达101.19亿美元,同比增长17.4%,高于全国增速约2.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56.66亿美元,同比增长21.0%,高于全国增速约11.8个百分点;进口44.53亿美元,同比增长12.7%,低于全国增速约6个百分点。

从全国来看,2015年服务贸易出口增长9.2%,进口增长18.6%,进口增速约为出口增速的两倍,而厦门出口增速则超过进口增速4.8个百分点,从而实现服务贸易顺差12.14亿美元。

2. 旅游出口增长迅速,其他传统服务贸易行业出口平稳增长

近年来,厦门旅游行业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很快。2015年,厦门旅游服务进出口达51.13亿美元,同比增长24.2%,其中出口32.21亿美元,同比增长23.5%,进口18.92亿美元,同比增长25.4%。运输和建筑等其他传统服务贸易行业出口实现了平稳增长,运输服务进出口达30.47亿美元,同比微降了1.8%,其中出口15.01亿美元,同比增长4.1%,进口15.46亿美元,同比下降1.8%;建筑行业服务进出口达5205万美元,同比增长24.1%,其中出口4793万美元,同比增长7.6%,进口413万美元,同比增长158.1%。

3. 新兴服务贸易行业出口快速增长

近年来,厦门新兴服务贸易行业出口一直保持了较快增长。2015年,厦门传统服务贸易行业以外的新兴服务贸易行业出口实现了快速增长。会计服务出口187.9万美元,同比增长496.5%;管理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实现出口3820.3万美元,同比增长19.7%;展會服务出口978.2万美元,同比增长18.3%;计算机服务出口1.09亿美元,同比增长11.2%;信息服务出口310.7万美元,同比增长378.3%;技术服务出口2150.3万美元,同比增长32.9%;知识产权使用费543.8万美元,同比增长87.7%;文化和娱乐服务出口344.6万美元,同比增长1790.6%;维护和维修服务出口1525.8万美元,同比增长631.5%。

4. 旅游与运输两大传统行业约占厦门市服务贸易八成比重

从结构上看,厦门国际服务贸易仍然一传统行业为主,新兴产业占比较低。2015年,厦门市旅游服务进出口额为51.13亿美元,运输服务进出口30.47亿美元,旅游和运输两个行业合计占厦门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80.6%;从出口方面看,旅游服务出口32.21亿美元,运输服务出口15.01亿美元,二者合计占厦门市服务贸易出口的83.3%;从进口方面看,旅游服务进口18.92亿美元,运输服务进口15.46亿美元,二者合计占厦门服务贸易进口的77.2%。

三、存在问题

1. 服务贸易规模偏小,近年来增长速度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总量看,与国内其他一些大城市相比,厦门服务贸易规模偏小,2015年,厦门服务贸易总额为101.2亿美元,而同期上海服务贸易总额为1338.8亿美元,北京为1302.8亿美元,深圳为571.4亿美元,青岛为114.6亿美元。从增长速度看,2011~2015年厦门服务贸易平均增速约为13.2%,而全国同期平均增速约为14.0%。尽管存在统计不完全等偏差,也反映了厦门服务贸易在全国面临各个城市竞争的问题。

2. 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较低

2015年,厦门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总额(货物和服务进出口之和)的比重为10.83%,低于全国水平约4.5个百分点;服务出口占对外贸易总出口(货物和服务出口之和)的比重为9.58%,低于全国水平约1.6个百分点;服务进口占对外贸易总进口(货物和服务进口之和)的比重为13.00%,低于全国水平约7.2个百分点。

3. 新兴行业占厦门服务贸易比重偏低

与全国水平相比,厦门服务贸易传统行业比重偏高,而新兴高技术服务行业比重偏低。2015年,全国三大传统行业旅游、运输和建筑服务占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1.9%,比2014年下降了10.7个百分点,占服务出口总额比重为53.2%,占进口比重为79.2%。而同期2015年旅游、运输、建筑这三大传统行业在厦门服务贸易总额中占据了81.1%的比重,高于全国水平29.2个百分点;出口占比84.2%,高于全国水平31个百分点;进口占比为77.3%。

新兴产业方面,厦门一些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兴行业占比偏低。2015年全国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9.4%,而厦门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中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仅占2.0%;全国专业管理和咨询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10.1%,厦门为1.6%;全国技术服务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4.3%,厦门为0.4%;全国文化和娱乐服务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6.9%,厦门为0.1%;全国知识产权使用费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0.4%,厦门为0.1%。

厦门是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和旅游服务进口城市,同时又是东南地区重要的港口城市,旅游服务和运输服务进出口在厦门服务贸易中占重要地位,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厦门市服务贸易总量,2015年厦门市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约占GDP总量的18.4%,远高于全国水平(6.9%),这也是造成厦门传统行业占服务贸易比重偏高,新兴行业比重偏低的原因之一。但是从总体来看,传统服务贸易行业增速放缓,在价值链上趋于下行,厦门亟待提升和改善服务贸易的行业结构,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提高新兴服务贸易产业的比重。

4. 服务外包工作亟需提升

2010年2月25日,国务院批复厦门市成为第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随后厦门出台了一系列对服务外包的扶持政策。2016年2月,国务院公布了在十个省市和五个国家级新区设立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当前全国各个城市都已经意识到服务外包发展的重要性,各级政府纷纷出台支持政策,许多城市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很快,全国上下已形成争先恐后、你追我赶的发展局面。厦门原有的优势正在逐步缩小,亟需优化和提升现有的服务外包工作,进一步从多方面加强对服务外包发展的支持。

四、对策建议

1. 进一步明确服务贸易的重要地位

2016年9月,厦门出台了《厦门市“十三五”期间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加快发展工作措施》,可借此机会,在市政府相关工作和文件中进一步提升和明确服务贸易的重要地位,将服务贸易作为厦门经济的新增长点来培育。同时,由于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干部以及企业对服务贸易知识了解较少,对一些基本概念还比较模糊,可以组织各类服务贸易知识和统计的相关培训,全面提升相关人员对服务贸易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

2. 仿照服务外包的扶持政策,制定具体措施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的支持力度

一是加大重点企业培育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重点支持;二是重点扶持一批服务特色出口基地,包括邮轮旅游、软件和信息服务出口、飞机及其零部件维修服务、文化服务出口(油画、动漫网游、文物拍卖、影视制作等)教育服务出口以及跨境电商、供应链等,培育厦门外贸出口的新的竞争优势;三是重点扶持新兴行业服务贸易,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如重点扶持比重偏低但发展潜力大的高新技术研发、信息技术服务、金融服务、文化贸易、飞机及零部件维修等新兴行业。

3. 完善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共创的工作机制

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工作涉及到高新技术产业、人才培养与就业、财税金融政策和知识产权、信息安全等多个方面,因此,建议将现有服务外包领导小组进行整合,成立服务贸易的工作协调机制,由市领导牵头,各区、各责任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区、各开发区要相应成立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领导小组,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共同创建的局面。

4. 提升“厦门服务”品牌影响力

以支持厦门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为基础,推动厦门企业踊跃参加相关国际展会、赴境外参加重点展会,争取在98投洽会上增设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展区,在重要展会上争取设立专门的厦门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展区,展示厦门服务企业形象。

5. 加强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積极引进对具有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的服务贸易、服务外包重大项目,实行“一企一策”。利用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优势,扩大服务业开放,吸引国内外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领军企业落户厦门,重点包括软件、动漫、医药研发、试剂检测、物流供应链、电商平台设计运维等行业。

6. 加大投入推进服务贸易的统计和研究工作

厦门的服务外包统计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推进。目前,厦门的服务贸易统计存在企业积极性不高等问题,针对厦门服务贸易进行的专门研究也还十分缺乏,其根本原因在于投入不足。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市级财政可每年从预算中安排相应资金支持服务贸易统计和研究工作。可依托厦门市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力量,开展贸易统计和研究工作。

7. 积极促进技术与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进口,推动技术创新

2015年,厦门服务贸易进口总额为44.5亿美元,在5个计划单列市中进口额最低,远低于深圳、天津等大城市,如深圳2015年服务贸易进口额为298.4亿美元,是厦门的约6.7倍。厦门是5个计划单列市中唯一实现服务贸易顺差的城市,在服务进口方面还有较大的潜力。应当积极促进技术与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进口,推动本地技术创新,实现创新发展。

作者:何军明

第2篇:厦门货运代理企业发展研究

摘要:通过对厦门物流行业及相关政策环境的分析,探讨厦门货运代理行业的现状、面临的主要问题。从而提出未来的发展方向并提供可供参考的应对举措。

关键词:厦门;物流;货代;专业化;信息化

1 厦门货运代理行业现状分析

(1)石制品在厦门出口中占了相当大的比重。2009年3月6日—3月9日。第九届中国(厦门)国际石材展在会展中心举行,这是厦门市继中国投资洽谈会和对台交易会之后的又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展会。

(2)虽然这波金融危机对珠江三角洲以及厦漳泉三角洲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部分工厂倒闭,进而影响到厦门地区的出口量,但在这些地区的服装、鞋子、箱包以及工艺品等轻工产品仍然在厦门出口货物中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3)进口货载在这几年内没有太大变化,主要有地中海和中东地区特别是沙特伊朗进口的石材,欧美进口的废纸,还有从台湾进口的塑料米等。进口这几年有逐渐上升的趋势,但是厦门地区的贸易仍然以出口占大部分,主要是闽赣及内陆地区的货物。

2 厦门货代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1)佣金制度动摇,经营面临困难。

国际货运代理业本身就是一个中介行业,赚取佣金是它的主营收入,交通部在这方面也作了相应的规定,但是由于贷代行业竞争趋于白热化,船东不断地调低佣金比例,甚至取消了近洋航线的佣金,使得这块收入下降,甚至为零,这对中小货代企业具有很强的杀伤力。中小货代企业的另一收入就是作为无船承运人拿运费差价。但现在航运市场上运费几乎透明,老货主对哪一航线,哪种船舱,每一集装箱所需费用了如指掌。因此所谓的差价也差不了多少,所以佣金制度的动摇,佣金下调使得企业面临经营困难,甚至危及其生存。

(2)企业规模小、服务单一,缺少核心竞争力。

厦门的货代企业众多繁杂,且专业化程度不高,容易陷人市场局部混乱之中。从货源、网络、功能、管理、服务、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真正实力超群、具有竞争力的寥寥无几。经营规模小、市场份额少、服务功能少、竞争能力低是绝大多数货代企业经营状况的最好写照。

国际贷代应是一个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物流行业,发达国家的跨国货代公司早已发展到了门对门服务。但厦门的货代业务范围长期以来一直局限于订舱、报关、转运等环节的简单劳务,功能单一,服务面狭窄。行业放开之后竞争日益激烈将是我国货代行业的大势所趋,中小货代企业在竞争中。没有优势,为了抢占客户,只能采取降低服务价格,有的贷代企业甚至放弃吃价差,倒贴钱给货主。这种恶性的价格竞争,将使那些缺少竞争力的中小货代企业生存困难。面临倒闭。因此,厦门的中小货代企业应重新调整定位,进行整合与升级。

(3)资金规模小、融资能力不强困扰企业

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讲求的就是规模效益,为了扩大企业规模,企业需要增加投入,但是厦门的中小贷代企业存在资金规模小、融资能力不强的问题,那些国有控股的国际货运企业或大型的贷代企业,它们可以采用职工持股,或利用自己的品牌、信誉吸纳民间资本的做法,来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加速资本集中。但对于中小货代企业。它们缺少品牌,缺少信誉,它们中有的是挂靠大企业,有的是几个人合伙,凑足企业注册资金,有的甚至是采取借资,一且企业成立就抽资。这些货代企业的规模是可想而知的,企业的信誉也就无从保证。这种小规模的贷代企业,在目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是很难生存下来的。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资金,保证厦门本土货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必要对目前散乱无序的货代行业进行全面的整顿。

(4)厦门物流业人才短缺。简单地说,物流管理实际上是一个策划的过程,就是以最小的成本满足客户的需求,在我国这样的人才还比较少,厦门地区的物流专业人才更是奇缺。以厦门甚至全国目前的现状看来,从事货代行业的一大特点就是进入门槛不高,高级物流人才匮乏。缺口较大。从长远来看,未来5年这种缺口还会进一步扩大。

根据调查,206家企业当前紧缺人员数量为1604人,其中、高级人才需求712人,未来1—3年内所需人才为3195人;3—5年内共紧缺6195人。根据市工商局注册的物流及相关企业近2000家推算,预计到2010年。夏门市物流人才缺口将达到几万人。

(5)厦门的物流企业的信息化程度不高,

物流企业的信息系统还没有建立起来,为符合现代供应链管理的需要,灵活应用信息科技往往是致胜关键,因此,利用信息技术追踪货物、库存管理电子化,都是急需研究的课题。同时,物流企业的服务质量管理系统还没有完善。存在企业有没有通过IS09000、IS014000等体系认证,有没有质量保证系统,企业的货损、货差率能不能降到最低等问题。物流行业的整合速度远远慢于制造业的整合,毕竟多数制造业企业都有在全国范围内销售产品而产生的物流需求,但却找不到全国意义上的物流服务供应商。

(6)厦门物流企业的网络有待进一步健全。

物流是一种网络经济,网络不完善或不健全,业务开展就会受到制约。目前厦门本地的货代行业有一个特点,就是中小型货代往往只局限在追求短期利益,甚至只是做做差价赚取佣金,根本不愿意花成本完善自己的网络系统,不少货代根本没有自己的网页或内部工作系统。而一些已成规模的大型货代,却只有在诸如北京上海深圳香港等核心站点设立一个主页,在不显眼的角落标注上厦门地区的负责人以及联络方式,仅此而已。这种现状其实可以表明厦门物流行业虽然起步不算晚,但市场结构并不成熟,竞争混乱,大多数货代认为健全的网络服务并不能在短期内迅速提升公司的绩效,因此漠视网络环境的建设。厦门物流行业的网络健全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3 厦门货代企业的发展方向

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大量的外资货代涌入,国外的货代企业以其先进的设备和技术、雄厚的资金、遍及全球的网络、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等在行业竞争中占有绝对的优势。货代行业将出现优胜劣汰的局势,一些势单力薄的货代企业将被淘汰出局。面对“强敌”压境的态势,厦门的货代企业,尤其是中小型货代企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寻找自己的发展方向。

(1)停止内战,加强联合,提高竞争力。

近年来,航运业联合、合并、收购、重组之势风起云涌,船公司及大型的货代已为中小货代企业做出表率。大企业尚且如此,何况中小型企业。中小型货代企业耍有长远的目光,应牺牲某些局部利益。停止内战,加强联合,寻求共生,避免陷入孤军奋战、分散经营的局面。

有人提出中小货代企业可以通过“以中型货代企业为龙头,以特许加盟连锁经营为支持”的经营模式来帮助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其实还可以再上一档次,即采取以大型企业

为龙头,让中小型企业以特许加盟连锁经营的方式,来全面发展厦门的货代企业,整体提升厦门货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货代行业符合特许连锁经营的操作特点。它可以通过规范一系列操作,要求加盟者共同遵守,使特许方与被特许方在经营管理理念保持一致。特许经营模式给特许方和被特许方双方互惠的机会,特许方无需资金投人,即可壮大规模,受特许方可以得到大企业的支持与扶植。厦门的中小货代企业可以尝试这种经营模式,整合企业,以缓解融资问题,在不增加资本投入的前提下,扩大企业的规模,从而全面提高本土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2)拓展企业的服务范围。向物流业进军。

目前,厦门一些大型国际贷运企业己实现了转型,2003年有6家物流企业进入全国百强行列。但是,中小货代企业的经营模式。仍停留在传统模式,有必要进行转型,中小货代企业经过优化整合,上规模之后,就需拓展服务范围,追求更大的利润源。“物流”是目前国家和地方政府大力支持发展的行业,政府在政策及配套措施上都给予一定的保证。物流的根本产品是服务,货代企业的本质也是服务,综合物流的精髓无非是货运企业经营理念的创新、服务功能的延伸及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

贷代企业要向物流企业转型,需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企业必须有集中稳定的货源,其次必须有完善的配套设施,能提供综合性服务;第三必须具备成熟强大的网络信息系统;第四拥有训练有索的专业人才。目前,厦门很多中小货代企业尚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它们必须接受物流的经营理念,有转型的决心。只有这样,才能具备长远的发展眼光,才愿意牺牲短期、局部的利益,实现货代企业在货源、人才、资产等方面的整合、重组、优化,组成新机构或新实体,形成一定的国际竞争力,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3)走中外合资合作之路,促进企业规模经营。

外资货代企业的进入,对中小货代企业来说既是压力,又是一个发展契机。外资货代企业有很多优势,如具有雄厚的资金、成熟的网络、优秀的管理经验等,但它们刚刚进人我国,对我国的国情和现状不太了解,急需得到本土企业的帮助。中小货代企业可以与同国外有一定实力的货代开展合资、合作经营,走合资合作之路,在合作的过程中,企业可以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改善货源结构,拓宽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从而达到扩大经营规模、壮大竞争实力的目的。

(4)采取联盟、合作的办法。完善网络建设。

使联盟企业的网络资源能够共享,同时也有利于节约成本。在“强敌压境”的今天,厦门的中小货代企业面临一定的困难,生存的空间受限。在这波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能够生存下来的货代一般来说都是有相当稳定的货源以及比较先进的企业架构。有了比较扎实的基础,在资金相对充裕的情况下,这些货代可以参考快递公司的网络站点建设模式(当然,由于业务的差别,货代的站点分布远不需要像快递公司一样密集)。可以尝试先从局部地区做起,逐渐改善自己的网络,尽快使自己的服务实现电子化,除了电子商务的诸多优势以外。网络服务的完善也可以为货代企业做大做强,在未来的长期发展中建设自己的企业文化做好铺垫。随着时间的推移,势必有一部份小强货代会被淘汰,剩下的货代企业可以逐步将网络资源共享。发挥优势避开劣势,完善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部分实力比较弱小的中小货代企业还可以借助网络进行整合、优化,甚至被大型货代兼并。

作者:骆蔚曦

第3篇:厦门海沧城市发展战略研究

摘 要:PX搬迁后,厦门海沧南部工业区的发展路在何方?位于发展的十字路口!是仅对海沧南部六大地块的土地利用调整?是对海沧南部工业区的定位进行调整?还是要对整个海沧台商投资区的定位进行重新的思考?因此规划提出不应该仅仅就海沧南部工业区的调整作为工作思路,而应该站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视角上、站在“厦漳泉”联盟发展的视角上重新研究“海沧的未来”!

关键词: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支撑;战略研究

厦门由海岛型城市向海湾型城市发展,厦门内各湾区的发展,是带动整个厦门发展的中心环节。目前国内、国际成熟的发展地区,都是以湾区发展来带动区域发展。海沧北部有马鸾湾、东部有厦门西海域、南部有漳州九龙湾,以往海沧的发展比较局限在海沧的行政管辖范围,海沧与漳州接壤,其南部的九龙湾围合的龙海角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龙海石码这些年发展较快。我们应该重新认识海沧在各湾区内所处的作用。对湾区发展应该有新的认识,面临新的发展契机!因此规划提出,在厦漳城市行政管辖范围的交织部分,应该协同发展,各行政管辖地区的交叉协调、合作发展是不可回避的!

1 海沧区规划回顾

1995版海沧分区规划将海沧定位为:海沧新市区为以高质量的居住商贸为主兼有旅游、文化功能。南部工业区以发展大型外向型临海工业为主。

2005版海沧分区规划将海沧定位为:国家级开发区,是厦门海湾型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厦门市岛外的副中心,是厦门市重要的工业区、港区、新市区。

两版分区规划在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在城市定位上谋求转型,工业发展放在了首位。规划建议在未来定位调整方面应该加强现代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同时以保税港区为依托,积极发展保税物流商贸经济,建设社会和谐、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海沧。

2 海沧发展战略支撑

2.1 政策支撑:

海沧在对台及其它经济体合作发展中,已经没有了原来的政策优势。因此,在发展思路上,海沧需要有新的国家试验政策来作为海沧新一轮发展的动力。

目前在国内许多城市、地区都在寻求一轮的发展契机和动力:

①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中部地区崛起提供原动力;其涵义为:“两型社会”建设是根本指导思想,就是要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作为具体内容,“改革、试验”为地方赋予了更多的“权力”。

②中新天津生态城;其涵义为:社会和谐、重视环保、讲求资源节约。

③以大连为龙头的辽宁五个沿海城市,拟建为与深圳地位相当的经济特区;以沈阳为中心的周边城市群,拟建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④深圳和香港携手国际化大都市圈;深圳的城市功能为:窗口功能,实验场功能,辐射功能,与香港衔接功能。

位于长三角城镇群和珠三角城镇群之间的“海峡西岸经济区”需要在这一轮“综合改革的班车”上为自己谋求一个位置吗?回答是肯定的。

我们应该充分发挥对台联系的优势,在国内其它地区大力申请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同时,发挥地理位置的优势和自身特点,申请具有海西特色的“国家海峡西岸对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2 “国家海峡西岸对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立的重要性和意义:

①有利于推动海峡两岸相互联动、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②有利于提升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国内各城镇群和经济集中区的地位。

③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平台,在此平台上研究对台政策、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思路。地缘优势使厦门在对台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④海沧具有良好的对台联系的基础,台商云集,经济发展基础较好。

⑤以保税港区发展为切机,推动港城一体化发展,向海沧自由经济区方向发展。

厦门的城市功能在新一轮发展中是否需要转变和调整:我们是否也能学习深圳和香港的做法,“先试、先行”,将厦门作为“海峡两岸互动发展模式的试验区”,提前为海峡两岸的共同协作、共同发展而做好准备;待未来台海局势明朗后, 成为海峡两岸协作发展的“示范区”。

厦门的城市功能为:两岸沟通的窗口、对台协作发展的试验场、带动海西发展的引擎、做好未来与台湾衔接的准备。

2.3 新的发展思路和新的发展模式的支撑

规划认为海沧应当逐步摆脱以开发区发展来带动城市发展的老思路;应当以建设生态城的新思路,来带动海沧区内工业集中区、保税港区等片区的开发建设。

世界在关注厦门海沧在PX之后会有什么动作? PX论证的过程影响了厦门!我们应当以新的起点和高度来重新审视海沧的发展。不应再是简单的“工业区+港区+新市区”的发展模式,而应该向更高的“生态城”的定位发展未来的海沧。

上版厦门城市总体规划和海沧分区规划将海沧定位为:“以石化、电子、机械为主要产业的,兼有港口、物流仓储油轮、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现代化工业区、现代化港区和现代化新市区”。

本次建议以建设“海峡生态城”为发展思路、作为“国家海峡西岸对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保税港区开发建设为带动,积极发展保税港区、保税物流、房地产、商业、金融、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适度发展一、二类工业,积极发展飞地经济。

海沧“海峡生态城”被赋予“海峡西岸经济区领跑者”的角色。海沧“海峡生态城”是未来厦门市发展成为生态城市的试点地区,为最终实现厦门生态城市提供前期实践基础。

2.4 生态城市的提出与发展历程

生态城市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AB)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一个概念。国内外许多学者分别从不同角度研究了生态城市的内涵、主要特征、指标体系、发展规划思路与方向等方面,这些观点形成了初期生态城市的理念。

2007年11月18日,中新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在中国天津建设生态城的框架协议。两国政府同意在天津建设一个社会和谐、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生态城,作为中国其他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样板。这一举措推动了生态城市从理论走向实践。

天津生态新城与传统提倡的生态城市的最大区别在于,可操作性强,生态规划与城市规划有机结合,从源头纠正城市发展带来的负面效应,将环境保护放在首位,并赋之实施。大力提倡社会和谐、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3 发展空间支撑

目前海沧的用地规模比较有限,城市空间发展受到制约。如果在未来“国家海峡西岸对台综合改革试验区”新政策的支撑下、“海峡生态城”新的发展思路的指导下,海沧应该在城市空间发展中做些什么?大厦门的城市空间格局需要突破!

厦漳一体化的发展已经讨论多年,在与厦门一墙之隔的漳州龙海角美、长泰、龙海石码这几年的发展迅速,能否在这一轮跨越式发展中,在“国家海峡西岸对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政策的支持下,将厦门海沧、漳州长泰、漳州角美、龙海联合为“经济发展协作区”共同发展。

在发展方式和步骤方面有两个方案:

方案一:只将“国家海峡对台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政策赋予海沧,并同时成立海沧、角美、长泰、龙海经济协作区,以海沧的发展协作、带动其它各区发展。

方案二:成立海沧、角美、长泰、龙海经济协作区,将“国家海峡对台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政策同时赋予该经济协作区的成员,同时发展。

4 海沧发展战略的近期行动计划

综合协调“海峡生态城”内海沧南部东屿生态城、海沧北部马銮生态城、保税港区、蔡尖尾山片区、吴冠片区、马銮电子工业起步区的发展。

制定近期行动规划,确定近期建设任务,包括公共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海沧南部工业定位的几种方向

①继续发展下游石化产业,发展临港工业。

②调整发展方向,向少污染的一、二类工业发展。

③调整发展方向,以厦门保税港区发展为带动,发展“对台自由贸易区”。

5 海沧发展战略研究的内容

5.1 厦门及海沧的区域地位与城市竞争力

区域经济关系、城市定位、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策略、经济与产业结构变迁,提高城市竞争力的空间策略等问题。市场经济并不等同于市场社会。经济竞争力的最大化不应当成为政府的单一目标。

5.2 大厦门、海沧的空间结构与发展模式

城市空间结构必须适应经济与产业结构的变化,发展模式必须适应发展的速度、方式和数量变化。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重新探索空间规划的理论与方法,认识空间结构与发展模式的规律与趋势。

5.3 大厦门、海沧的大型区域交通基础设施

交通基础设施改变了城市间的关系,引发了过度竞争和盲目建设。

5.4 海沧“第三代海峡生态城”建设

构筑区域和厦门周边地区自然生态体系,控制生态敏感区,确定永久性保护区。稀缺性资源(如风景区、岸线和滨水地区、湿地、空域等)合理利用与保护策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的空间结构与用地拓展策略等。改善现有第二产业的发展模式和增长方式,注重资源保护和资源节约。

5.5 厦门作为海西金融中心的建设,其中海沧作为海西金融中心重要的发展区

主要承接对台金融服务,包括金融、证券、离岸金融衍生品等的服务。

5.6 海沧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特色

城市风貌特色主要是总结和寻找代表海沧特色的元素,提出总体城市设计设想。

5.7 城市文化建设与社会发展

振兴城市传统文化和多元文化(如哈尔滨、杭州),培养新文化的策略,把文化建设与名城保护相结合。

在社会发展方面,低成本(不是低水平)策略,降低城市的“门槛”,整合社会空间结构,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可承受的设施、住房与服务。解决农村发展与城市发展的矛盾,处理好“三农”问题。

5.8 转型开发区、改造城市、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①对目前产业中,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进行摸底,尤其是对第二产业工业项目类型进行摸底,对目前企业技术比较先进的项目进行鼓励和引导,对目前企业技术比较落后的项目进行资金扶持,使其能够增加投入产出比例,发挥更大的效益。从而达到合理、节约利用资源、减少对环境影响的作用,真正从产业体系的塑造方面,达到生态城建设的标准。

②引导企业集约利用土地,摆脱目前海沧在其它国家级开发区中已批用地项目土地使用率较低的局面,更加科学合理的使用我们现有的土地资源。

5.9 体制与制度问题。

进行“国家海峡西岸对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试点研究。其研究使中央赋予地方更多的创新平台和权力,如何去尝试、去试验;并为“海峡生态城”提供政策发展支持。最终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6 海沧发展战略的作用

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的直接作用就是一种城市与区域宏观战略性核心问题的研究,主要目的是服务于海沧总体规划修编。

①研究内容向区域和宏观层面的战略性问题集中,弥补了的总规编制过程中被忽视的宏观经济前提研究。

②关注城市规划修编以外的影响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策略性建议,使规划部门的意见能在相关决策中发挥作用。

③城市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工作组之间有良好的交流和沟通。建立了政府决策与规划研究的互动机制,提高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

④较短的工作周期,使规划部门的对政府的决策作出及时的回应,提高了决策的时效,也改善了规划的被动局面。

7 结语

厦门市委市政府在处理PX 项目上尊重科学、尊重民意、体现人民的利益,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做出了科学的决策。与此同时海沧应该为今后的发展进行反思:是延续原来的经济发展模式,引进大型重工业和石化产业,引进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产业;还是转变发展模式,依托已形成的居住片区和港口规模大力发展服务业、港口物流、商贸、房地产业等产业。以厦门海沧保税港区为依托,以海西厦门金融中心发展为背景,以“第三代海峡生态城”为发展目标,努力把厦门海沧建设成为未来海西区域协调发展的示范区。

(本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单位)。

作者:席继宁

第4篇:厦门经济报告

2009-2017年厦门几项经济指标的统计分析报告

2017年,厦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784.25亿元,比上年增长7.9%,其中第

一、

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3.45亿元、1558.62亿元和2202.18亿元,分别比上年下降5.5%、增长5.7%和增长9.8%。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0.6:41.2:58.2,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升2.5个百分点。

一、工业经济实现稳增长,工业发展提质增效

全年工业呈现高开低走态势,特别是下半年下行压力不断增大,厦门市出台一系列措施、安排46亿元资金,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较好地稳住工业下滑趋势,2016年,厦门市规模以上工业共完成产值5254.71亿元,实现增加值1264.78亿元,增长5.4%。

工业“链”、“群”形成有效支撑。全年工业的电子、机械两大支柱行业分别完成产值1984.80亿元和1609.30亿元,合计完成产值3594.10亿元,占厦门市产值的68.4%。全年工业产值超百亿的产业链有8条,其中平板显示产业链超千亿元,完成产值1118.60亿元,计算机与通讯设备产业链完成产值767.30亿元。全年工业总产值超亿元的企业有587家,合计完成产值4761.78亿元,占厦门市产值近九成;其中超十亿元的企业有81家,合计完成产值3293.00亿元,占厦门市产值的69.2%。

工业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工业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59.4%。经济效益实现大幅提升,全年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225.03,增长17.9个点;工业创利创税能力增强,工业利润总额增长48.2%,工业利税总额增长24.6%,增幅为近年来最高,同时,亏损企业亏损额下降58.3%。

二、服务业发展活力增强,对经济作用更加凸显

服务业成为经济增长主引擎,2016年,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9.1%,在创造税收与吸纳就业方面作用突出,服务业各行业的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 交通运输业提升城市承载。厦门被确立为国家四大航运中心之一,2016年,厦门市实现港口货物吞吐量2.09亿吨,下降0.5%,集装箱吞吐量961.37万标箱,居国内沿海主要港口第8位,增长4.7%,厦门港集装箱智慧物流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空港运输平稳增长,全年空港旅客吞吐量2273.76万人次,增长4.2%,空港货邮吞吐量32.84万吨,增长5.7%,厦航开通直飞温哥华、墨尔本等洲际航线。

三、都市农业较快发展,美丽乡村加快建设 2016年,厦门市扎实推进“三农”工作,有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传统农林牧渔平稳发展,厦门市农林牧渔总产值43.70亿元,实现农业增加值23.45亿元。都市现代农业较快发展,全年33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实现产值339亿元。农业产业集群较快聚集,农业产业集群实现销售收入670亿元,增长8.9%。农民人均收入稳步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9万元,增长7.6%。美丽乡村建设加快进度,新增美丽乡村示范点60个,汀溪镇入选第一批全国特色小镇名单,同安区入选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区。

四、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大力推进重点工程

2016年,厦门市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59.81亿元,增长14.4%。重点项目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亿元以上投资项目523个,比上年增加48个,实现投资1183.02亿元,增长35.5%,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4个百分点;其中超十亿项目84个,比上年增加20个,实现投资813.13亿元,增长61.6%,主要项目有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轨道交通、大小嶝造地工程、马銮湾片区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厦门西海湾邮轮城等。

五、民生保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社会保障持续提高。至年末,厦门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9万人、336万人、183万人、186万人和175万人,分别增长2.8%、6.0%、3.7%、4.3%和4.6%。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提高到3291元,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获批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2016年,厦门市共有各类养老床位数10154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32.8张。就业保持稳定,对5万人实行灵活就业社保补助,为2.7万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7.0万人,至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4%,控制在4%年度目标以内。构建多渠道住房保障体系,全年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8154套,建成4538套,开工建设公租房8129套,启动4个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分配工作,共受理6961户,办理保障性租赁房和存量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交房入住7288户。

医疗教育持续增强。优化配置医疗资源,分级诊疗“厦门模式”推向全国,家庭医生签约率22.7%,第二医院三期、海沧医院二期等投入使用,复旦中山厦门医院、翔安医院、五缘弘爱医院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新改扩建中小学项目58个,开建公办幼儿园22所,分别新增学位2万个和6千个,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科技中学、实验小学等岛外分校加快推进。 生态环境持续优化。获评国家生态市,厦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98.9%,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居前;岛外小流域综合整治加快,完成238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97个自然村纳入市政污水系统;获评国家森林城市,新增园林绿地487公顷,造林绿化524公顷;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六大高耗能工业能耗下降18.0%,获评全国绿色交通城市,增开38条公交线路、2条BRT线路,启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近100万平方米。

第5篇: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修订《厦门市反倾销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修

订《厦门市反倾销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财企〔2006〕22号

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经发局于2002年6月4日印发《厦门市反倾销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厦财工〔2002〕26号),已执行多年,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及政府部门工作职能的调整,须作进一步修订。现将新修订的《厦门市反倾销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自公布之日实施,厦财工〔2002〕26号文件同时废止,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厦门市反倾销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保障我市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进出口公平贸易的正常秩序,积极应对国外各类贸易救济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平公正、定向使用、科学管理、依法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资金的使用范围

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和行业中介机构等。

第四条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表彰积极参加应诉与申诉贸易救济措施的我市企业和行业中介机构;

(二)支持企业和行业中介机构就各类贸易救济案件而进行交涉、游说、抗辩及参加听证会等活动;

(三)我市反倾销及产业损害调查工作经费;

(四)举办或参加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的培训和专题调研等活动。

第五条奖励或资助标准

(一)市贸发局和市经发局根据上年度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情况,提出上年度表彰单位名单及奖励金数额,奖励金数额参照上年度发生的律师费,原则上不超过律师费的40%,单家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人民币。

(二)对企业和行业中介机构参加由市贸发局、市经发局统一组织的就各类贸易救济案件而进行交涉、游说、抗辩及参加听证会等活动而发生的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给予40%资助,且同一单位每次出国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市贸发局和市经发局发生的费用从部门预算经费中列支)。

(三)对由市贸发局、市经发局组织或行业中介机构受市贸发局、市经发局委托承办的,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的培训及专题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费用给予一定的资助。

第六条资金的申请和拨付程序

(一)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资金项目,企业或行业中介机构应于每年7月15日前向市贸发局(申诉企业向市经发局)提交申请,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包括:

1、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2、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展全过程、主要成效和各项费用支出的说明;

3、相关材料及支付凭证;

(1)与律师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收款的原始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付款的原始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市贸发局、市经发局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后,移交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拨付。上述原件经审核加盖审核章后归还申请单位。

(二)本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资助项目,由市贸发局、市经发局各自向市财政局按照相关程序上报。

第七条对提供虚假申请资料以骗取、挪用资金的单位,市财政局、市贸发局、经发局有权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申请;己经获得资金的,市财政局予以追回该项资金;情节严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对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贸易救济措施”包括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特别保障措施、知识产权诉讼、反垄断诉讼和贸易壁垒调查等国际贸易救济手段。

第九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贸发局和市经发局负责解释。

第6篇:厦门市林下经济发展现状

近年来,厦门市遵循“海西森林城市,温馨宜居厦门”的建设理念,以构建“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和建设“美丽宜居厦门”为目标,利用现有的森林资源,在不影响封山育林总体效果、不引起水土流失、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林下生态休闲游及林下种植,推动林下经济发展。本文拟从厦门市林下经济发展概况、主要发展模式及困难进行阐述,并对促进厦门市林下经济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发展模式

林下经济,主要是指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发展起来的林下种植业、养殖业、采集业和森林旅游业,既包括林下产业,也包括林中产业,林上产业。林下经济是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阴优势从事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复合生产经营,从而使农林牧各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生态农业模式。

厦门是个林地资源总量规模较小的城市,2014年全市林地面积665.1574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面积的42.3%,是城市生态建设的重要基础保障。北部山区作为厦门市的生态屏障,涉及林地面积约530平方公里,占厦门市林地面积近80%。厦门市政府于2013年底制定了《厦门北部山区“百姓富、生态美”行动计划(2014-2017年)》,《行动计划》要求实行封山育林,提升森林质量,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同时鼓励、扶植林农发展林下经济,种植经济价值高的草药作物等;鼓励林农创办“森林人家”等类似“农家乐”的经营性场所,参与建设森林公园,带动周边林农就业,增加林农的收入。因此,厦门市林下经济的发展模式主要以林药、林下生态休闲游及两者复合发展为主。

㈠林药+林下生态休闲游模式

林药立体种植和生态休闲游模式相组合,能充分发挥有效的林地资源,让企业的效益实现最大化,相比单一的开发模式,企业投入较高,但收益率更高。厦门鹰君药业有限公司在森林公园内建设起500亩林下仿野生附生种植基地,实现在松尾林上种植铁皮石斛,林下种植三叶青、草珊瑚、灵芝等中草药。基地按青少年中草药科普基地、画家写生基地、音乐茶座三个主要功能区域进行规划,建设成为林下种植、生态养殖、生态旅游为一体的生态休闲游发展模式。目前,鹰君药业已开发出了铁皮石斛鲜枝等铁皮系列产品,并通过多种销售渠道,将这林下经济“活宝”—铁皮石斛全面推向市场。

㈡林药模式

充分利用果林及森林资源,推广“公司+农户”模式,因地制宜引导林农“家门口就业”,盘活遭“废弃”的龙眼林,大力推广铁皮石斛、金线莲等林下特色中草药植物立体种植。同安汀溪镇古坑村村民叶阿腾在龙眼树上种铁皮石斛,盘活了大量闲置龙眼林。同时,还开辟了立体种植模式,在林下搭建种植体系,即顶部种台湾百香果,底部种铁皮石斛,在树下阴凉处套种金线莲,利用有限的林地,创造出最大效益。据初步计算,通过这种立体种植模式,亩产可实现10万元到15万元。

㈢林下生态休闲游

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厦门旅游型城市的快速发展,森林生态休闲旅游业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全市拥有各类公园91座,其中森林公园4个、镇村森林公园4个、各类型山体公园20多个;2014年又启动建设4个郊野公园。同时,厦门市大部分山体都已经建成或者规划建设森林生态休闲旅游场所,森林人家、农家乐等旅游休闲服务业发展方兴未艾。同安区汀溪顶上乡村度假区,占地面积5000多亩,拥有万金湾国际露营地俱乐部、顶上国际山地车俱乐部、六度庐民宿、农牧体验、“森呼吸”户外等项目,解决当地村民直接就业21人,临时就业每月超过100人次;同时,与村集体实现有效配合,为村民搭建销售农特产品平台,增加村民收入,间接解决村民就业。在“顶上人家”乡村游的带动下,村民办起农家旅馆,成立了农家乐民宿合作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已经成为了闽南一带游客们休闲度假的胜地。

㈣山野菜种植模式

厦门市北部森林保留着原生态自然景观,造就了山野菜种植的优良环境。厦门绿为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海拔700多米的汀溪半岭村林下首期种植台湾山苏(鸟巢蕨的一种)300亩。公司在林下灌木区翻耕土壤种山苏,在林间遍布微喷灌系统,极大地降低森林火险。据统计,引种的山苏亩产利润可达1.5万元,三年内种植规模有望达500亩,至少带动农户50户,实现村民一起致富。

二、林下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

㈠资金、基础设施、安保人员不足

厦门森林公园建设在全国已处于领先地位。但因其范围与体量大,资金投入大,因此存在不同程度的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问题。企业开发利用森林资源,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前提,再加上种苗、人工等种植成本,前期资金投入较大。同时,由于开发地是开放式森林公园,面积较大,为预防种植的产品被破坏,需要大量的安保人员。据厦门市小坪林场工作人员和鹰君药业基地负责人介绍,鹰君药业与小坪村签订了3000亩的林地租赁合同,十年租金支出48万元;从山上铺设水管引到松树上、喷灌设备、种苗等投入每亩80000元,前期开发500亩,约投入资金4000万元。同时,虽然小坪森林公园山顶有个人工蓄水池,但在旱季也存在用水紧张的问题,因此解决水源问题也是当务之急。再者,基地进行立体种植,各种中草药长势喜人,为防止随意破坏、偷摘等行为的发生,需要大量的安保人员进行巡逻。

㈡分布散、规模小,龙头企业带动效果不明显

厦门主要林地资源分布在同安区、集美区、海沧区、翔安区,受林地红线及森林资源功能定位的制约,林地资源较为分散,无法大规模开发。同时,《行动计划》(同上)还处于试点阶段,大部分企业也是近两年才开始投资开发林下经济,因此,带动周边农户效果还不明显。

㈢开发产品相对单一

据了解,目前厦门市林下种植品种主要是铁皮石斛、金线莲等价值较高的中草药,与全省各地一致,种植品种显得相对单一。同时厦门林下生态休闲游的经营模式相对单调,仍然保留在简单的门票收入、休闲农庄餐饮与住宿接待上。具体表现在产品相对单一,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特色不够突出,旅游发展定位不明确。

三、建议及对策

㈠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政府各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省级农民创业园、龙头企业、森林人家等项目的政策倾斜,对发展林下经济的企业进行资金扶持。同时,采取灵活的资金渠道与融资方式,引导大型企业参与开发和经营,并发挥其骨干带头作用,延伸产业链,带动林下经济向集约型、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农民采取集资入股、产权入股或以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为龙头,采取“公司+农户”的形式,开发林下经济,带动周边经济发展。

㈡统一规划打造特色品牌

打破区域限制,由市级相关部门统一规划,根据现有森林资源特点,发展与之相匹配的项目,杜绝重复,重点培育和打造林下精品,建设成为集林下种植、生态养殖、生态旅游为一体的生态复合发展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头作用,以点带面,辐射推广,带动周边农户一起创收、增收。

㈢突出主题、拓展产业链、丰富产品开发模式

充分利用森林资源挖掘产品内涵,增加产品多样性,增加参与性和互动性,突出主题、特色,从根本上提升产品层次与品质。积极开发产业上下游产品,以进一步丰富产品开发模式,扩大盈利空间。

执笔:林云联(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7楼)

来源: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

第7篇:厦门市经济发展局经费扶持介绍

主要经费扶持介绍

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对企业减负工作和扶持企业发展工作都非常重视,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力度得到不断加强,出台一系列企业减负政策和扶持企业发展政策,为创造企业良好发展环境和提高企业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包括:

1.

2.

3.

4. 厦门市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 厦门市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资金 厦门市技术创新及产学研资金 厦门市地方特色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

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

重点支持工业中小企业,落实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进一步关注科技进步、装备自主化、品种质量、节能降耗、两化融合、军民结合等产业发展关键环节,突出区域产业发展重点,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发展那方式转变。支持范围包括钢铁、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地方特色产业及传统手工业。资金安排拟采用投资补助方式

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资金

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我市重点培育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链(群)和现代服务业产业群的成长型中小企业,支持其采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等固定资产投资及流动资金贷款项目。采用贷款贴息方式。

技术创新及产学研资金

技术创新资金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我市重点培育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链(群)和现代服务业产业群的成长型中小企业,支持其采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等固定资产投资及流动资金贷款项目。 产学研资金主要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属工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发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本市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方向的技术开发项目和科学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地方特色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特色产业资金)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聚集区内中小企业技术进步、节能减排、协作配套,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资金。

支持的重点包括:

◆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鼓励中小企业节能减排。

◆加强中小企业与骨干企业专业化协作。

◆支持中小企业产业升级和延伸。

◆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

第8篇:厦门旅游城市发展战略分析

论文题目:厦门旅游城市发展战略分析

厦门旅游城市发展战略分析

1、城市的背景 厦门是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大陆对台贸易中心、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厦门地处太平洋西海岸,位于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之间,闽南三角洲的中心,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中心城市,是5个经济特区、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和5个沿海副省级城市之一,也是亚太地区经济合作的一个重要联结点和“环太平洋经济圈”中一个重要经济点。厦门市要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应首先建设国际旅游城市。国际旅游城市,是旅游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相结合的产物。旅游业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国际旅游更能带来外汇收入,提高城市形象与国际知名度。因此,建设国际旅游城市既具有经济效益也具有社会效益。

基于此 我将从经济建设,交通运输,旅游资源,闽南文化,台胞侨胞这五个方面展开对厦门旅游城市发展战略进行分析。

2、经济建设

厦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以全省1.3%的面积、6.3%的人口,完成了占全省14.6%的GDP、25.7%的财政收入、50.7%的外贸总额、67.5%的集装箱吞吐量,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的地位更为重要,作用更加凸显,为文化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契机、更大的潜力、更高的平台、更广的空间。厦门还是海峡西岸最重要的信息港、金融港和高科技文化创意人才的集聚地,是全国网络游戏产业的“发祥地”,现今仍有十几家网络游戏公司,研发实力仍居全国前列;在音乐、绘画、文学、工艺美术、摄影、广告等文化领域人才荟萃。厦门具有与周边创意产业占势地区(如台湾、香港)交往迅捷的地理优势,特别是与台湾地区的文化创意产业有极大的合作和互补空间,有利于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文化产业的新门类、新产品、新市场。其中,金融资本与文化产业资本的融合,信息设备制造业、软件开发业与信息服务业之间的融合,旅游业与休闲文化的融合等等,具有现实可行性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较强的综合经济实力和良好的投资环境是厦门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的基础。2012年全市实现GDP总值2817.07亿元,增幅在全省九个设区市和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均居第一。财政总收入739.46亿元,人均GDP达49887元。在社科院发布的2012年《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厦门的城市竞争力在所有内地城市中排名11。同时,厦门具有较高的经济外向性和国际化程度。在2010年世界银行公布120个中国城市投资环境评价报告中,厦门位列第五。

经济发展为国际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条件。同时,经济交流与投资上的人员往来为厦门发展国际旅游提供一部分客源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厦门国际旅游城市形象的宣传与塑造

3、交通运输 厦门位于我国长江三角洲经济带和珠江三角洲经济带之间的东南沿海厦漳泉闽南金三角中心位置,居于香港、澳门与上海航线的中心并与金门、台湾隔海相望。此外,厦门远通日本、韩国以及菲律宾、新加坡等东南亚群岛,其区位条件优越。同时,厦门交通运输发展较快,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交通枢纽地带。厦门国际航空港(高崎机场)是我国第四大客货运港。截至2005年,厦门国际机场已开辟国内外航线140多条,其中国际航线有55条,国际航线直通东南亚及东北亚主要城市。厦门港是全国十大港口之一,世界集装箱港口30强,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个港口通航,并且是唯一一个与金门进行“小三通”直航的试点港口,在同台湾地区交通往来方面具有其他城市难以匹敌的优势。另外,在陆上交通方面,厦门大桥和海沧大桥保证了进出厦门岛的畅通无阻。铁路通过鹰厦线、赣龙线与全国铁路网相连。在建的福厦铁路预计2009年完工。另外,厦深铁路(厦门段)、龙厦铁路(厦门段)、也将在厦门市“十一五”规划内完成,建成后将更加充分发挥厦门的区域优势、港口优势和开放优势。而经过厦门的福厦高速和厦漳沼高速公路也与全国高速公路网贯通,可以便捷地到达全国各地

4、旅游资源 厦门位于我国长江三角洲经济带和珠江三角洲经济带之间的东南沿海厦漳泉闽南金三角中心位置,居于香港、澳门与上海航线的中心并与金门、台湾隔海相望。此外,厦门远通日本、韩国以及菲律宾、新加坡等东南亚群岛,其区位条件优越。同时,厦门交通运输发展较快,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交通枢纽地带。厦门国际航空港(高崎机场)是我国第四大客货运港。截至2005年,厦门国际机场已开辟国内外航线140多条,其中国际航线有55条,国际航线直通东南亚及东北亚主要城市。厦门港是全国十大港口之一,世界集装箱港口30强,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个港口通航,并且是唯一一个与金门进行“小三通”直航的试点港口,在同台湾地区交通往来方面具有其他城市难以匹敌的优势。另外,在陆上交通方面,厦门大桥和海沧大桥保证了进出厦门岛的畅通无阻。铁路通过鹰厦线、赣龙线与全国铁路网相连。在建的福厦铁路预计2009年完工。另外,厦深铁路(厦门段)、龙厦铁路(厦门段)、也将在厦门市“十一五”规划内完成,建成后将更加充分发挥厦门的区域优势、港口优势和开放优势。而经过厦门的福厦高速和厦漳沼高速公路也与全国高速公路网贯通,可以便捷地到达全国各地

5、闽台文化

厦门位于我国长江三角洲经济带和珠江三角洲经济带之间的东南沿海厦漳泉闽南金三角中心位置,居于香港、澳门与上海航线的中心并与金门、台湾隔海相望。此外,厦门远通日本、韩国以及菲律宾、新加坡等东南亚群岛,其区位条件优越。同时,厦门交通运输发展较快,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交通枢纽地带。厦门国际航空港(高崎机场)是我国第四大客货运港。截至2005年,厦门国际机场已开辟国内外航线140多条,其中国际航线有55条,国际航线直通东南亚及东北亚主要城市。厦门港是全国十大港口之一,世界集装箱港口30强,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个港口通航,并且是唯一一个与金门进行“小三通”直航的试点港口,在同台湾地区交通往来方面具有其他城市难以匹敌的优势。另外,在陆上交通方面,厦门大桥和海沧大桥保证了进出厦门岛的畅通无阻。铁路通过鹰厦线、赣龙线与全国铁路网相连。在建的福厦铁路预计2009年完工。另外,厦深铁路(厦门段)、龙厦铁路(厦门段)、也将在厦门市“十一五”规划内完成,建成后将更加充分发挥厦门的区域优势、港口优势和开放优势。而经过厦门的福厦高速和厦漳沼高速公路也与全国高速公路网贯通,可以便捷地到达全国各地

6、台胞侨胞

据台湾方面公布的统计数据,2300多万台湾人口中,祖籍福建的占80%,而这部分祖籍福建的台湾同胞绝大部分是闽南地区的早期移民。同时,厦门对金门、台湾有绝对的旅游区位优势,是海峡两岸重要的旅游口岸。厦门利用厦金海上直航衔接两岸空中航线,吸引众多台湾游客来厦旅游。据统计,2006年,共有60.75万人次经厦金航线往返大陆和台湾,比上年增长14.2%,其中抵厦台胞31.2万人次。厦门不仅拥有台胞客源入境旅游的优势,华侨客源更是厦门发展国际旅游城市的一大客源优势。统计报告,全球闽籍侨胞多达1264万,他们遍布一百七十六个国家和地区,除传统聚居的东南亚仍占主体外,移居欧美等发达国家明显增多,新侨区不断涌现。外籍福建人同样为数众多,旅居全球。华侨华人因为“根”在中国,有着强烈的民族认同感,成为厦门稳定的海外客源 综合上述,厦门依靠着较强的综合经济实力和良好的投资环境为建设国际旅游城市奠定基础,结合交通运输,旅游资源,闽南文化,台胞侨胞这四个优势方面必将为厦门建成知名国际旅游城市提供相当的助力。

参考文献

1、社科院.2012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N].2009-10-31(05).

2、兰海军.浅论厦门旅游业现状及发展[J].,2010,(2).

3、社科院.《厦门市经济特区年鉴》[N].,2009.

第9篇: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九号

《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已于2013年12月27日经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12月28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事登记行为,加强市场监管,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经济特区内的商事登记及其监管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事登记,是指申请人为设立、注销商事主体的资格及变更相关事项,向商事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由商事登记机关将申请事项记载于商事登记簿,并按照规定予以公示的行为。

商事主体,是指依法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商事登记机关,是指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条 商事登记及其监管实行规范统

一、便捷高效、宽进严管、公开透明的原则。

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完善商事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约束,引导商事主体诚信自律。

第五条 商事登记机关负责商事登记及其监管工作。

其他行政许可机关、监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监管工作。

市人民政府按照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相关行政部门对商事主体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管职责。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建立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行政审批信息管理平台,实行商事登记机关、有关行政许可机关、监管部门以及有关单位信息共享,健全信息公示制度。

第二章 商事登记簿

第七条 实行商事登记簿制度。

商事登记簿由商事登记机关设置,专门用于记载商事主体的登记事项和备案事项。

第八条 商事主体登记事项包括:

名称;

住所;

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投资人及其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总额。

前款第三项所称类型包括法人商事主体和非法人商事主体。

商事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商事主体的类型分别规定商事主体登记事项的具体内容。

第九条 商事主体备案事项包括:

章程、协议或者申请书;

经营范围;

经营场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联络人;

分支机构;

其他事项。

前款第五项所称联络人,是指受商事主体指派或者委托,依照本条例负责披露应当公开的该商事主体信息,接受有关行政机关询问调查的人员。

商事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商事主体的类型分别规定应当备案事项和可以备案事项,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应当备案的事项,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商事登记机关备案。可以备案的事项,由申请人自行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备案。

第十条 商事登记簿记载的登记事项,商事登记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商事登记簿记载的应当备案事项,由商事登记机关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

商事登记簿记载的备案事项,其利害关系人有权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查询。

第十一条 商事登记簿是商事登记的法定载体。其他登记证明记载的内容,应当与商事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商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商事登记簿记载的为准。

未在商事登记簿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三章 商事主体登记

第十二条 设立、注销商事主体的资格及变更相关事项的,申请人应当依照本条例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商事登记机关应当制定并公布申请人申请商事主体登记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格式以及申请登记的办理流程和时限。商事登记不收取登记费用。

第十三条 申请设立商事主体的,申请人应当依法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十四条 商事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商事主体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商事登记机关应当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公示。

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采取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其他欺诈手段骗取商事登记。

第十五条 商事登记机关应当向经登记的商事主体出具商事主体登记证明或者颁发营业执照。

第十六条 商事登记推行网上申报、受理、登记、发照、存档。电子档案以及电子营业执照与相应的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申请人办理住所登记或者经营场所备案的,应当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文件。无法提供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属于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供由辖区居(村)委会、市场开办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同意作为商事登记主体住所登记或者经营场所备案;其他商事主体应当提交由所在地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出具的同意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登记或者经营场所备案的证明文件。申请人对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商事主体的住所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同一地址可以作为多家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与住所不一致的,在同一商事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申请人应当向商事登记机关备案;不在同一商事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申请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分支机构登记。

第十八条 商事主体经营项目涉及的经营场所,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取得规划、环保、公安、消防、文化、卫生和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批准的,应当依法向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

市人民政府按照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和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制定经营场所监管制度。市人民政府应当公布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商事主体不得以禁设区域目录所列的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备案,商事登记机关对列入禁设区域目录范围内的场所不予备案。

相关行政许可机关发现经备案的商事主体经营场所属于禁设区域的,应当由行政许可机关抄告商事登记机关,商事登记机关应当取消备案。

第十九条 法人商事主体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法律、行政法规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另有规定的除外。

采取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依法提交验资证明。

法人商事主体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实收资本备案。

第二十条 投资人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以及首次出资额比例、货币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等内容由其在章程、协议中自行规定。

法人商事主体的投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法人商事主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商事主体应当在章程、协议或者申请书中明确其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行政许可经营项目。

对一般经营项目,经登记的商事主体可以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对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经登记的商事主体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取得有关行政许可机关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商事登记机关应当自商事登记完成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商事主体登记信息通过行政审批信息管理平台抄送行政许可机关和有关执法部门;有关行政许可机关应当自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文件通过行政审批信息管理平台抄送商事登记机关,并在信息平台公示。

第二十二条 行政许可项目不作为商事主体设立登记的前置条件。但经市人民政府公布与商事主体资格相关的涉及国家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设立特定商事主体的行政许可项目除外。市人民政府应当公布本市商事主体登记实施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目录。

第二十三条 商事主体变更登记和应当备案事项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备案。

逾期变更登记和应当备案事项的,商事主体需向商事登记机关出具相应事项继续有效的证明。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事主体应当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章程或者协议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的;

根据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解散的;

因合并、分立解散的;

被依法予以解散的;

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年度报告及经营异常名录

第二十五条 实行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

商事主体应当按照商事登记机关规定的格式和时间,通过信息平台如实公示其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投资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负债、登记及备案事项变化情况等内容。

商事主体对其提交公示的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商事登记机关无需对商事主体进行年度检验。

第二十六条 商事主体不得擅自修改已公示的年度报告。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商事登记机关规定的条件、时限、格式修改。年度报告修改前后的内容应当采取对照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七条 实行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制度。

商事登记机关对商事主体不按期公示年度报告或者通过住所无法联系的,应当将其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八条 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满三年,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事由消失的,商事主体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提出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的申请,商事登记机关经核实后,应当将其移回商事登记簿。

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期间,其名称依法受到保护,其他商事主体申请登记的名称不得与其名称相同。

第二十九条 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的,由商事登记机关剔除商事主体的名称,且不得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

商事主体名称被剔除的,其名称使用不受保护,经营异常名录中以商事主体注册号替代其名称。名称被剔除的,商事主体应当向商事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商事主体名称被剔除的,商事登记机关应当将负有个人责任的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第三十条 商事登记机关在作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和名称剔除决定之前三十日,应当通过信息平台告知商事主体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商事主体对商事登记机关作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名称剔除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商事登记机关负责查处下列违法行为:

未经商事登记机关设立登记,擅自以商事主体名义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

商事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的;

采取提交虚假文件或者其他欺诈手段骗取商事登记的。

第三十二条 商事登记机关应当按照公平、规范的规则,对商事主体公布的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商事主体经信息平台公示的年度报告不实的,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举报,商事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处理。

对未如实公示年度报告的商事主体,商事登记机关经核实后按照规定将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许可机关、监管部门负责查处下列违法行为:

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而未取得,从事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

超出行政许可核定的范围从事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

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或者被依法吊销、撤销、注销后,继续从事该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查处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四条 商事登记机关、有关行政许可机关和监管部门应当建立监管联动机制。对在商事主体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查处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第三十五条 商事登记机关、有关行政许可机关和监管部门、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通过信息平台公示商事登记以及与商事主体相关的行政许可、监管以及其他信息。

第三十六条 建立违法商事主体名单制度。

对商事主体的违法行为,商事登记机关、有关行政许可机关和监管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应当将其纳入违法商事主体名单,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并采取相应的信用监管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商事主体应当备案而未备案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商事主体应当变更登记或者备案而未变更登记或者备案的,由商事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自然人处以五千元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二万元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采取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其他欺诈手段骗取商事登记的,由商事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自然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撤销登记。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商事主体未如实公示年度报告的,由商事登记机关对自然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自然人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商事登记机关、有关行政许可机关和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的,对单位由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监督问责,并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厦门经济特区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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