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规章制度

2023-01-2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的功能。制定这个制度有很多预防措施,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培训班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培训班规章制度

预备法官培训制度研究

摘要:笔者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参加了两次预备法官培训,在培训中学到了很多有益于审判工作的知识,但同时也对目前我国预备法官培训制度产生了思考。本文列举了我国东部的浙江、中部的山西、西部的青海三省的预备法官培训模式,指出了目前我国预备法官培训制度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预备法官;法官培训制度;轮岗制度;遴选制度

一、我国预备法官培训制度的由来

200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二条将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作为选任法官的门槛。《2005-2010年全国法院干部培训规划》明确规定预备法官必须经过培训后才能提请任命,2006年2月召开的全国法院第四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要启动预备法官培训工作,2006年2月,国家法官学院举办了首届预备法官培训班,跨出实践探索的第一步。[1]2006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法官培训条例》,规定法官培训分为预备法官培训、任职培训、晋级培训和续职培训。拟任法官的人员,须接受预备法官培训。从此,我国的预备法官培训被作为一种制度确定下来。

二、我国预备法官培训的目的及意义

《法官培训条例》的制定明确了预备法官培训的目的,就是不断提高法官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在预备法官培训中,资深的一线法官会传授他们的审判经验,讲解自己审理的案例,通过模拟法庭以及轮岗实习,使学员符合法官的基本职业要求,在工作中正确履行审判职责。

三、我国预备法官培训的模式

(一)浙江

浙江省的预备法官培训将在校集中培训分为两个阶段举办(第一阶段为15天,第二阶段为8天),两个阶段时隔一年。集中学习的内容为国家法官学院规定设置的综合知识课程与法官职业技能课程。两次集中培训之间为实习阶段,实习阶段在本单位不同部门进行轮岗培训。

(二)山西

山西省的预备法官培训第一阶段为集中培训阶段(为期1个月),集中培训着眼于提高预备法官的职业素养、培养司法实践能力、掌握各项审判技能,集中培训结束后将返回所在单位,进入为期11个月的实习阶段。

(三)青海

青海省的预备法官培训先启动的是预备法官的实习工作(实习时间不少于8个月),实习的单位原则上以所在法院实习为主,在实习期间另行安排集中脱产培训时间(2013年为期20天,2014年为期60天)。

由以上几个地方的预备法官培训可以看出,我国预备法官培训的时间是一年,基本模式都分为实习阶段和集中培训阶段,不同的是集中培训的次数不同、时间不同、实习阶段的时间不同。

四、我国预备法官培训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官的职业培训贯穿始终,并且发挥着遴选的功能;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官是从取得律师资格并具有一定期限的律师从业经验的律师中选择,其职业培训已在律师职业实践中完成,对新任法官的培训时间较短。受制于我国国情、风土人情、审判实践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的预备法官培训制度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一)公务员与预备法官的“双重身份”难使培训取得预期效果

我国对法官实行的是公务员管理,成为预备法官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二要通过公务员考试,换言之,预备法官必须是公务员。目前我国法院法官的进入机制基本是“先录用、后培训”,而非培训后合格才录用。[2]具有公务员身份的预备法官在职前培训不会产生淘汰,这就使得预备法官在培训的时候没有任何压力,在培训的过程中,有些学员不遵守培训规则,甚至把培训作为一种变相的度假,可以暂时从繁重的工作中得以解脱。

(二)法官学院的课程设计难使预备法官快速转变自己的角色

法官学院对所有的预备法官采取统一的培训课程,所安排的课程不考虑专业、工作部门、法院等级等的不同,很多课程没有针对性。全国80%以上的案件是在基层解决的,基层法官在我国司法审判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其职业被形象地表达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师”。在当前社会矛盾突出且极易激化的情况下,基层法官的调解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可是在预备法官的培训课程中,对于如何提高调解能力以及如何运用调解技巧却没有过多的涉及,这不得不说是一个遗憾。

(三)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使得预备法官轮岗培训流于形式

我国预备法官的培训除了集中学习以外,还有为期8到11个月不等的实习阶段。浙江省的实习阶段分为8个月,要求学员在本单位四个不同的部门进行实习,其中立案信访部门是必须实习的部门。江苏省的学员在法院的实习不少于2个审判业务部门,其中在立案部门的实习是必须安排的实习内容。虽然法官培训学院对预备法官的轮岗实习都有规定,可法院对于人员的安排是哪里需要就分配到哪里,很多学员的实习阶段几乎在同一个部门完成,预备法官轮岗培训的要求基本落空。

五、完善我国预备法官培训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进行分类培训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法院面临着案件数量急速增长、新类型案件增多、案件案情复杂、案多人少的现状,这就要求基层法院的法官具备过硬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审判经验、良好的应变能力。与上级法院不同,基层法院的功能或使命在于解决纠纷,且其面对的纠纷及解决纠纷的方式也有自身的特点。[3]而现行中国的法学教育体制并没有提供多少可供基层法院法官使用的处理事实争议的知识。[4]不同级别的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不同,审理案件的重点不同,因此,笔者建议对预备法官的培训要予以调整,在培训之前,对不同级别法院的预备法官所需的业务知识、审判技巧、授课方式、师资需求等作出调查,根据调查的结果安排相应的课程。在集中培训阶段,对基层法院的预备法官,要增加来自基层法院法官的授课比例,设置法官驾驭庭审、质证认证、适用法律、制作法律文书、诉讼调解技巧及各地风土人情等课程;对中级法院的预备法官,要安排审理上诉案件应注意的事项、如何把握发回、改判案件的尺度、如何严格适用程序规则、如何规范上下级法院审判业务的关系等课程。

(二)丰富培训内容

预备法官培训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各法官学院在集中培时过分注重法律知识和审判技能等课程的安排,忽视了预备法官作为法官身份的特殊性及社会人身份的普遍性会受到各方面因素影响的事实,对于预备法官如何约束自己的行为、如何处置工作压力以及如何应对由此而产生的心理问题却没有涉及。因此,笔者建议在预备法官集中培训的课程安排上,应重视预备法官的法官及社会人的双重身份,在既有课程的基础上丰富培训的内容,增加法官如何与律师及当事人保持距离、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而避免偏见、参与社会活动应注意的事项、如何进行人际交往、如何处置工作中的压力、如何规划法官的职业生涯等课程的安排。

(三)重视轮岗制度

美国大法官霍姆斯也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对于大多数从象牙塔中走出的年轻的预备法官而言,最缺乏的不在于法律知识的多少,而在于法官职业所要求的社会经验和诉讼经验。[5]法官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法官必须具备较高的职业素质及职业能力,这些素质及能力只能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不断积累才能获得,法官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年的培训违背了法官的培养规律。鉴于此,笔者建议国家法官学院应要求各个法院把预备法官培训中的轮岗制度落到实处,并且要增加轮岗实习的期限,至少两年以上,轮岗培训的部门必须是业务部门,综合部门不得轮岗实习。

(四)严格考核制度

在我国,预备法官经过集中培训阶段和实习阶段后,法官培训学院会对接受培训的学员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笔试的形式,这种考核在实践中沦为了一种走过场。为了使预备法官的培训达到应有的效果,应对考核采取一些创新的举措,把目前仅考核法律知识转变为既考核法律知识又考核实习结果在内的综合考核。在实习结束之前要对预备法官进行面试,对其法律知识、职业素质、审判技能等必须具备的素质进行测试,将综合考核的成绩与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对于最终不合格的学员,给予一次重新培训的机会,如培训后仍不合格,则不准予任命法官,使预备法官的培训达到遴选法官的效果。

(五)建立遴选制度

我国的法官选任制度与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官遴选制度中的一些条件相似,但是大陆法系国家的职前培训具有遴选的功能,而我国的却没有。马克思说过,法官除了法律以外,没有任何别的上司。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法官的公务员身份让法官受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限制。因此,笔者认为要把预备法官和公务员的身份分离,建立真正的法官遴选制度。实行先培训、后录用的制度,对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考生,在进入法院以前由专门机构进行严格的训练、培养和筛选,将合格人员直接充实到基层法院,并使之成为法官准入的基本制度。[6]各级法院建立相应的法官遴选机构,把从事法律工作的经验作为遴选的条件之一,只有保障法官遴选的独立,才能从长远保障中国司法的独立。

结语:自2006年2月国家法官学院举办首届预备法官培训班后,至今,我国的预备法官培训制度已走过了将近十个年头。在这些年里,各地的法官学院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要看到我国预备法官培训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由于预备法官的素质及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着法院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因此,在未来的法治建设中,我们要完善预备法官的培训及建立法官遴选制度,提高法院法官的整体素质,有力地推进和保障我国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作者单位:诸暨市人民法院)

参考文献

[1]赵建华、朱建伟:《预备法官培训正式启动》,载《法律适用》第四期,第35页。

[2]怀效锋、陆锦标:《关于完善预备法官培训制度的思考》,载《审判研究》2008年第3期,第2页。

[3]褚红军:《基层法院的使命与基层法院的改革》,《审判研究》,2008年第3期,第4页。

[4]苏力:《基层法院法官专业化问题—现状、成因与出路》,《比较法研究》,2000年第3期,第258页。

[5]邓宁:《关于完善我国法官遴选制度的几点思考》,载《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

[6]怀效锋、陆锦彪:《关于完善中国预备法官培训制度的思考》,《审判研究》,2009年第3期,第56页。

作者:李静

第2篇:西门子:多级培训制度

西门子业务遍布世界五大洲190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及能源、通信、工业、交通、信息、医疗、电子元器件、工业自动化、家用电器等领域,成为当今全球电子电器行业中最大的综合型跨国公司之一。

公 司 背 景

西门子公司是德国的一家著名的电子产品公司,历史悠久,规模庞大。它于1847年创业,至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拥有40万职工。它从创办时期的两个人发展到今天成为世界500家大企业的第22位、德国100家大企业的第3位和世界六大电气公司之一,其经历颇具传奇色彩。

如今,西门子业务遍布世界五大洲190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及能源、通信、工业、交通、信息、医疗、电子元器件、工业自动化、家用电器等领域,成为当今全球电子电器行业中最大的综合型跨国公司之一。

西门子进入中国至今,已将中国发展成为西门子亚太地区业务的一个主要基地。目前,西门子全球的各项业务领域在中国都有开展,其中包括信息与通信、自动化与控制、电力、交通、医疗、照明和家用电器等。如同在世界其他地方一样,基础设施建设是西门子主要的在华业务领域之一。西门子在中国各地设有40多家公司和28个地区办事处,为2.l万人提供了就业机会。

培 训 特 色

在人才培训方面,西门子创造了独具特色的培训体系——多级培训制。西门子的人才培训计划从新员工培训、大学精英培训到员工在职培训,涵盖了业务技能、交流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培训。通过一系列的培训,帮助公司新员工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提高员工知识、技能、管理能力,并储备了大量的生产、技术和管理人才。因此,西门子长年保持着公司员工的高素质,这是西门子强大竞争力的来源之一。

新员工培训

新员工培训又称第一职业培训。在德国,15到20岁的年轻人如果中学毕业后没有进入大学,要想工作,就必须先在企业接受3年左右的第一职业培训。

在第一职业培训期间,学生要接受双轨制教育:一周工作5天,其中3天在企业接受工作培训,另外2天在职业学校学习知识。这样,学生不仅可以在工厂学到基本的职业技能和熟练的工作技巧,而且可以在职业学校受到相关基础知识教育。通过接近真刀实枪的作业,他们的职业能力及操作能力都会得到提高。

企业内部基本上使用技术最先进的培训设施,保证了第一职业培训的高水平。因此,第一职业教育证书在德国经济界享有很高的声誉。由于第一职业培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年轻人进入企业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也深受年轻人欢迎。在德国,中学毕业生中有60—70%接受第一职业培训,20-30%选择上大学。

早在1992年,西门子就拨专款设立了专门用于培训工人的“学徒基金”。这些基金主要用于吸纳部分15到20岁的中学毕业后没有进入大学的年轻人,参加企业3年左右的第一职业培训。

现在,西门子公司在全球拥有60多个培训场所,如在公司总部慕尼黑设有韦尔纳·冯·西门子学院,在爱尔兰设有技术助理学院。它们都配备了最先进的设备,每年培训经费近8亿马克。目前,共有1万名学徒在西门子接受第一职业培训,约占员工总数的5%。他们学习工商知识和技术,毕业后可以直接到生产一线工作。

第一职业培训(新员工培训)保证了员工一正式进入公司就具有很高的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大学精英培训

西门子计划每年在全球接收3000名大学生。为了吸引和选用这些宝贵的人才,西门子也制定了专门的计划。

西门子特别重视与大学生的沟通,以增强对大学生的吸引力。公司同各国高校建立了密切联系,为学生和老师安排各种活动(诸如举办报告会),并无偿提供实习场所和教学场所。

1995年4月,西门子在北京成立了“高校联络处”,开始与高校建立稳定而持久的伙伴关系,加强与高校师生及各院系、研究所的联系和沟通。西门子每年在重点院校颁发300多项奖学金,并为优秀学生提供毕业后求职的指导和帮助。现在,“高校联络处”已经成为西门子和高校沟通的桥梁。

进入西门子的大学毕业生首先要接受综合考核,考核内容既包括专业知识,也包括实际工作能力和团队精神,公司根据考核结果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

此外,西门子还每年从大学生中选出30名尖子进行专门培训,培养他们的领导能力。培训时间为10个月,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让大学生全面熟悉企业的情况,学会从因特网上获取信息。

第二阶段:让大学生进入一些商务领域工作,全面熟悉本企业的产品,并强化他们的团队协作精神。

第三阶段:将大学生安排到下属企业(包括境外企业)承担具体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获取实践经验和知识技能。

目前,西门子共有400多名这种“精英”,其中四分之一接受海外培训或在国外工作。事实证明,大学精英培训计划为西门子储备了大量高素质的管理人才。

员工在职培训

西门子人才培训的第三个部分是员工在职培训。西门子认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颇具灵活性和长期性的商务活动中,知识和技术必须不断更新换代,否则就跟不上商业环境及新兴技术的发展步伐。所以,西门子特别重视员工的在职培训,在公司每年投入的8亿马克培训费中,有60%用于员工在职培训。

西门子的员工在职培训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西门子管理教程;二是在职员工再培训计划。其中,管理教程培训尤为独特有效和全球闻名。

西门子员工管理教程分五个级别,各级培训分别以前一级别培训为基础,从第五级别到第一级别所获技能依次提高。其具体培训内容大致如下:

第五级别:管理理论教程

培训对象:具有管理潜能的员工。

培训目的:提高参与者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团队建设能力。

培训内容:西门子企业文化、自我管理能力、个人发展计划、项目管理、了解及满足客户需求的团队协调技能。

培训日程:与工作同步的一年培训;分别为期3天的两次研讨会和一次课堂讨论会。

第四级别:基础管理教程

培训对象:具有较高潜力的初级管理人员。

培训目的:让参与者准备好进行初级管理工作。

培训内容:综合项目的完成、质量及生产效率管理、财务管理、流程管理、组织建设及团队行为、有效的交流和网络化。

培训日程:与工作同步的一年培训;分别为期5天的研讨会两次和为期2天的课堂讨论会一次。

第三级别:高级管理教程

培训对象:负责核心流程或多项职能的管理人。

培训目的:开发参与者的企业家潜能。

培训内容:公司管理方法、业务拓展及市场发展策略、技术革新管理、西门子全球机构、多元文化间的交流、改革管理、企业家行为及责任感。

培训日程:一年半与工作同步的培训;分别为期5天的研讨会两次。

第二级别:总体管理教程

培训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管理业务或项目并对其业绩全权负责者;(2)负责全球性、地区性的服务者;(3)至少负责两个职能部门者;(4)在某些产品、服务方面是全球性、地区性业务的管理人员。

培训目的:塑造领导能力

培训内容:企业价值、企业前景与公司业绩之间的相互关系、高级战略管理技术、知识管理、识别全球趋势、调整公司业务、管理全球性合作。

培训日程:与工作同步的培训两年;分别为期6天的研讨会两次。

第一级别:西门子执行教程

培训对象:已经或者有可能担任重要职位的管理人员。

培训目的:提高领导能力。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根据管理学知识和西门子公司业务的需要而制定,随着两者的发展变化,培训内容需要不断更新。

培训日程:根据需要灵活掌握。

通过参加西门子管理教程培训,公司中正在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或有管理潜能的员工得到了学习管理知识和参加管理实践的绝好机会。这些教程提高了参与者管理自己和他人的能力,使他们从跨职能部门交流和跨国知识交换中受益。同时,在公司员工间建立了密切的内部网络联系,增强了企业和员工的竞争力,达到了开发员工管理潜能、培养公司管理人才的目的。

经 验 分 享

西门子公司能发展成为世界电气界的一颗璀璨明星,与西门子对人才的重视有很大的关系。一整套对人才的选拔、培养、造就办法,成为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西门子一贯奉行“人的能力可以通过教育和培训而提高”的理念,因而它始终坚持由公司自己来培养和造就人才。

庞大的企业教育系统

早在1910年,西门子就为其内部人员开设了正式的培训课程。早期的培训是在车间进行的,后来建立了各类专门的培训学校,并有了专业的培训老师。

目前,整个公司拥有11个综合培训中心、700名专业教师和近3000名兼职教师,在18个国家和地区设有39个培训中心,形成了庞大的企业教育系统。

在中国,西门子与北京市国际技术合作中心合作,共同建立了北京技术培训中心,西门子投资4000万马克。合同规定,中心在合同期内负责为西门子在华建立的合资企业提供人员培训。目前,该中心每年可以对800人进行培训。

在西门子的全体员工中,每年参加各种定期和不定期培训学习的多达15万人。为此,公司每年投资6—7亿马克用于培训及购置最先进的培训实验设备。

包罗万象的培训内容

西门子公司的培训内容包罗万象,课题针对各个部门和员工的实际需要。为适应技术进步和管理方式的变化,课程内容每年都有20%以上的调整。大部分培训项目都是根据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和应用技术的需要而设置的,并且很大一部分是在工作岗位上完成的。

第3篇:预备法官培训制度的思考

摘 要:预备法官培训是司法制度重要的一部分,对法官队伍的建设也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实际对预备法官的培训中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解决将对我国司法产生严重的影响。想要解决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要从具体的实际情况出发,才能治标又治本。

关键词:现状与问题;观念转变;制度建议

17世纪英国普通法院上诉法院首席大法官爱德华·柯可在抨击教会关于国王可以亲审案件的观点时说过一段惊世名言:"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水平之前,任何人都不能从事案件的审理。"在司法制度中,法官之所以能作为法律的守护者,担当起维护社会良知和正义的角色,是在于法官所具备的极高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法官职业的特殊性,要求其对法律有着超强的感受力和理解力,然而这种感受力和理解力却不是与生俱来的,它只有通过专门的培训才可以获得。为了让法律的正义得以彰显,初入法院系统的预备法官,无疑应该成为重点培训的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培训条例》已将预备法官培训作为法官培训的重要内容加以规定,预备法官培训重点不仅包括提高法律适用能力,还包括提高庭审驾驭能力、诉讼调解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一、预备法官培训的现状与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3月30日下发的《法官培训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拟任法官的人员,应接受预备法官培训。"第十五条规定:"预备法官培训应注重岗位规范、职业道德和审判实务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年。"2006年,国家法官学院结合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以来全国法院拟任法官人员的实际,先后分专业举办了三期预备法官培训班,一些法官学院分院也经授权和委托开展了预备法官培训工作。经过近一年的教学实践,已积累了一些基本的经验。为认真贯彻落实《法官培训条例》,提出了"2007年--2010年全国预备法官培训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规定了培训期限和培训方式:预备法官培训的期限为一年,包括在校集中授课和校外实习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分配原则要求是:一是在校集中授课时间三个月;二是校外实习时间八个月。 在校集中授课和校外实习原则上分两个阶段分别进行,但开展培训的机构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分段穿插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在预备法官在校集中培训中,应突出培养学员的法官职业素养和审判技能。在校集中培训的教学内容应包括法官职业素养、审判理念和审理思路、审判技能(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其他实务技能)。 法官职业素养的教学内容应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谐社会的构建、法官职业道德、法律思维等内容。实习方面的规定:在法院的实习主要应在中级法院、基层法院进行,除应集中对法院各审判业务进行全面涉猎外,还可根据学员意愿及其今后拟从事的审判岗位在实习阶段予以重点考虑和保证,但学员实习的部门不得少于2个。条件允许的地方可组织学员到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社会机构进行实习。使学员通过培训,达到初任法官的任职要求。在实践中,全国法院系统的预备法官培训并没有原原本本按照上述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预备法官培训的价值定位不准确

对预备法官进行培训,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其成为一名优秀并合格的法官。然而,我国目前对于法官的遴选和提拔晋升,都还存在相当大的争议。还未明确法官的遴选是要追求精英化还是大众化,是从律师中选还是从下级法院中选任法官;也不明确法官的提升是根据资历、年龄还是知识能力进行。这些问题认识不清楚,导致对预备法官培训工作的价值定位一直不明确,使司法实践不易操作。对于预备法官培训工作价值定位的不准确,导致了预备法官培训工作低水平、低层次。

(二)预备法官培训具体配套制度不完善

1、零散的师资,拼凑的教材。目前预备法官的培训基本上以兼职教师为主,而兼职教师队伍又明显不符合预备法官培训讲师的条件。当前,在各省开展的预备法官培训中,师资配备主要倾向于选择来自高等学府的教授或法理理论家,或是来自最高法院、高级法院的学者型法官,极少是-选择来自基层法院的法官。这些授课老师具有丰富的理论功底,能够充分阐释司法哲学,并对某一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然而,关于预备法官所需要的社会阅历、生活经验、地方民俗及乡俗、司法心理、理性以及说服、调解的技巧等知识,上述的学者们不可能深入了解,甚至也没有经历过。这是目前预备法官培训知识过于"专业化"而忽视适用价值的主要原因。另外,预备法官培训工作虽已开展,但符合预备法官培训实际需要的教材至今还很少,即使编写了一些,也落后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要求,没有形成体系,教材内容东拼西凑。

2、培训课程与培训目的存在差距。审判技能是作为法官需要具备一项基本能力。实践中,各省级法官培训学员在开展预备法官培训均把传授审判技能作为一项重要课程。然而,参加培训的预备法官却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的心理问题、做好群众工作、借助社会其他组织力量和乡规民俗等法律之外的条件和因素解决纠纷、应对突发事件等技能这些才是真正需要进行培训学习的。而现在的预备法官培训对审判技能的总结仍停留在了对静态法律适用技能、证据判断及运用技巧等方面,与实践相差甚远,这样的培训无疑不能达到培训的目的。

3、培训方式不适应。各省法院仍将专题讲座作为预备法官培训中一种主要的授课方式,教学方法也使用了案例教学法、专题讨论、实习等等方式,但是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模式仍然没有得以改变。预备法官所接收的这种培训模式,在将来的职业生涯中就无法激励其充分发挥处理具体问题的主管能动性以及创造性地运用法律的能力。

4、管理制度制约培训效果。许多参加预备法官培训的法官认为,集中学习阶段并未实现预期的目的,培训效果不甚理想。究其原因,预备法官培训管理制度并不健全,多数法院培训管理的重点放在了学籍管理和学业成绩管理,而对于教学管理和学院日常管理制度就相对薄弱了。这些因素也会制约培训效果。

(三)法学教育面临的问题影响预备法官培训目的

有学者在预备法官的培训中,常常有这么一种感受,即不少高校毕业的法科学生由于欠缺起码的法律思维,以致即使在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任职资格乃至任职多年后,依然无法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该学者指出他不止一次在课堂上拿出一些较为疑难的民事案件让学员们进行分析,不少学院竟然不知从哪里入手,最后不得不仅凭自己的感觉(正义感)对案件发表意见,还有不少学院虽然也找出一些已经学过的理论知识来论证自己的观点,但常常是各抒己见,甚至相互间常常无法进行有效的交流(无怪乎不少人要质疑法学的科学性)仅有极少数学员从请求权基础的角度对案件进行有步骤的分析,但也很不规范,常常是顾此失彼,漏洞百出。①出现以上情形,高校的法学教育难辞其咎。近年来法学院校扩大招生导致入学门槛低,学生资源的急剧增涨导致合格教师资源匮乏等问题,引起社会对法学本身价值的质疑,甚至出现一种"人人可以学法律"、"人人可以教法律"的怪现象。法学教学的课堂上,教授讲授的是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制度,一个学期结束时,学生对这些基础知识也许耳熟能详,有的甚至能够倒背如流,但是,当他们遇到实际的案件时,就可能不知道从何处下手了。在笔者看来其根源就是欠缺成熟的法律思维。王泽鉴教授在《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一书中,开篇就谈到学习法律不仅仅是要获取相关的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和解决争议的能力。②可见,除了法律知识的传授外,法律思维的培养也应是高校法学教育的主要内容。

二、转变预备法官培训观念

(一)培训方向的转变

根据法官职业化的要求, 预备法官培训至少有以下四个层次的内涵:一是指培训基本法律知识,主要使预备法官掌握法律基本理论,构建法律信仰和树立司法精神,掌握和认识基本的审判程序、诉讼知识和规则等;二是指培训法律条文,主要是帮助预备法官掌握实体法律,加深条文理解,增强法律适用能力;三是指培训审判技能,主要培养法官的理性思维,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如庭审驾驭能力、辨别认证能力、论证说理能力、表达能力等;四层是培训职业精神,主要使法官从政治、经济、社会人文等高度,增进对现代司法价值和理念的认识,提升对职业内涵、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精神的理解。我国目前的预备法官培训主要体现了前两个层次的内涵,即重视法律基本知识和法律条文的培训,而审判技能和职业精神的培训则比较薄弱。符合司法实践的法官培训,必须在培训取向上提升层次,既要重视强化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培训,也要重点突出审判技能和职业精神的培训,实现从知识型培训向能力型培训、从普及性培训向专业化培训转变。司法审判是一项高度专门化和技术性的工作,不仅是简单地适用法律条文,而是要在审判中融入法官的法律思想、司法理念和审判经验,实现法的终极关怀和内在价值。一方面要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崇高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人文情感、文明的司法礼仪、自觉的廉洁意识;另一方面,还要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过硬的专业知识、丰厚的文化底蕴、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良好职业思维、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审判经验。

(二)教学模式的转变

我国《法官法》规定:法官的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预备法官培训作为一种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成人培训,其在培训对象、目标以及培训内容上都应有着鲜明的特点,必须采取符合法官培训规律的教学模式。在教学模式上,可采取以下四种方法,逐步实现填鸭教学向互动式教学、经院式教学向实践式教学转变。1、提问互动式。教师与学生通过相互提问、辩论来推进教学过程,在研究讨论中互相启发、加深理解, 充分发挥学员的主观能动性,使预备法官快捷而全面掌握所教学的内容,深刻理解法律原理。同时,学员通过反馈意见的方式,使教师掌握学员的知识需求,从而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以达到事半功倍的培训效果。2、指导性案例教学。围绕典型案例,追溯法学理论所产生的根源、价值和走向,通过分析实际个案来发掘、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具体规定、立法精神和适用体会,在分析和解决问题中加深对法律的理解,促进知识向能力的转化。3、庭审观摩式。通过观摩庭审、庭审示范、交流切磋,以此来丰富学员审判经验,提高驾驭庭审能力,使法学理论与审判技能融会贯通。4、实践锻炼式。一是对培训学员采取集中培训,并要求学员定期回所在法院办案相结合的办法,使学以致用。另一方面,通过上下级法院之间、同一级别法院之间相互挂职锻炼的办法,实现法官业务水平的提高。

三、预备法官培训制度完善的建议

(一)准确把握预备法官培训的价值定位

我国法院一共分为四级,对于每一级的预备法官培训应当采取不同的培训方法。例如,基层法院的预备法官培训,首先是司法理念的灌输。基层法院所处的广泛的基层社会并非已然是"陌生人社会",而仍是一个费孝通意义上的乡土社会。在这里,生活的传统规则,以及"人情正义",事实上成为乡土社会平时更为常用、更容易接受的法律样式。当传统文化的某些特征还深深烙印在社会的肌理中时,以现代司法理念解决乡土社会纠纷这一理论上成立的命题在实际生活中的推演是极其缓慢的,甚至会带来打破生活和谐、纠纷解决不彻底或低效率的弊端。从这个角度而言,当前我国基层法院的最主要的功能是解决纠纷而非落实规则。因此,处于基层社会的基层法官处理案件的司法理念,应与上级法院有所区别。

(二)完善预备法官培训的具体配套制度

1、建立与预备法官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培训模式。一是课程设计应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进行预备法官培训前应广泛征求预备法官意见,及时了解培训需求。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二是扩大启发式互动式培训方式的比例。减少传统的课堂专题讲座方式的上课时间,启发式互动式培训则进一步予以突破,逐步形成以案例教学为主线,以专题讲座、法官论坛、案例讨论、观摩庭审等为主要形式的集讲授式、案例式、模拟式和体验式为一体的教学模式,并突出教学手段的互动式。三是模拟法庭实战演练,以此培养法官担任者的临场处置能力,促进学员独立思考,锻炼法律思维。

2、建立"以法官教法官为主,教授教法官为辅"的培训师资队伍,实习培训师资动态管理机制。在培训中主要课程的教学任务均聘请审判一线的优秀法官来承担,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办案能手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同时,也要重视高校教授的理论水平的传授,办理案件不仅仅是对法律条文的应用,也应理解其内涵的法学理论,这样处理的案件才能更加让人信服,尤其是在民事案件中,要贯彻自愿、公平、正义等原则。根据兼职教师的工作特点,每一个培训专题均选聘三名兼职教师,以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完成,并对兼职教师师资库实行动态管理,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经验丰富、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预备法官培训师资队伍。

3、建立完善各种教学管理制度,提高培训质量。一是教师备课检查制度,确保授课内容具有实用性,实效性强;二是随堂听课及教学测评制度,随时掌握授课教师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及时发现和纠正教学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二是严格考核制度,实行惩罚制度。对集中培训学习考核和实习考核都合格的,颁发国家法官学院验证的合格证书。考核综合成绩不合格或中途退学的学员,不予颁发证书。

4、建立长效经费保障机制。提升预备法官素质、加强审判技能和司法能力、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预备法官培训工作关涉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基础,要取得培训成绩,就要确保培训的生命力,必须建立一套良好的长效经费保障运行机制。

(三)采用指导性案例教学进行预备法官培训

问题是, 法学教育应如何培养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呢? 有学者认为, 法律思维的培养离不开案例教学, 因为案例教学的实质就是通过实例演习以使学生掌握相应的案例分析方法, 进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长期以来, 我国的法学教育过分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而忽视方法的训练, 这是造成法律思维欠缺的根源, 而案例教学则正是克服这一缺陷的手段和方式。③因此, 就法学教育而言, 案例教学的重点首先是训练学生分析案例的方法, 其次才是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进一步理解并消化相关法律知识。这就不难理解案例教学与课堂举例之间的区别:课堂举例的目的大多是为了对个别知识点进行解释说明, 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相关制度和理论, 但案例教学则重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 以帮助学生掌握分析案例的技巧和方法。

高校法学教育采用案例教学的方式来提高其法律思维,是否预备法官培训也可如此呢?但应该注意的是,法官培训和高校法学教育的目标毕竟是不一样的,因此,预备法官的培训应当区别于法学教育。预备法官在培训之初即使掌握了法律基础知识和统一的法律适用方法,法官适用法律裁决实际案件,仍然会面临不少难点,例如法官在抽象的法律适用于具体的案件时,需要对抽象的法律进行解释(狭义上的解释);甚至,在作为私法的制定法存在漏洞的情况下,还需要法官填补私法上的漏洞(广义上的解释)。为此,法官必须掌握并熟练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和法律漏洞的填补方法,以使用法律并解决个案纠纷。④此外,虽然通过立法发展法律的情况是常态,但也应该看到,无论是法官对法律进行狭义上的解释,还是对作为司法的制定法的漏洞进行补充,也都是在通过对个案的裁判,对法律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尤其是那些具有典型意义的个案的裁决,对相关案件的审理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审理该案的法院的层级越高,其裁判的指导性就越强,对法律发展的意义也越大。我国虽然没有判例,但是指导性案例的作用在实践中也在慢慢的凸显。由于法官解释法律或填补法律漏洞都是通过个案来实现的,因此,对这些具有指导性的案例进行解读也就必然成为法官培训的重要内容。由此可见,通过案例教学,不仅有利于法官掌握法律解释方法和漏洞填补方法,而且也有利于法官熟悉相关法律的发展。

预备法官培训是将以往需要在实际工作中才能完成的从院校毕业生到法官适应过程的转变,使学员在合格完成这项培训后达到初任法官的任职标准。预备法官培训的目的是使学员能掌握审判工作所需要的各项职业要求和职业技能,因此,预备法官培训既不与一般大学法律院校法学教育相同,也有异于在职法官培训,其中心任务是教会学员初任法官应具备的各项职业技能,使之符合法官的基本职业要求。因此,预备法官培训应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教学培训方案体系,包括培训内容、教学方法、师资配备和管理考核制度,应拥有一套不同于其他相关法律培训的方案体系。另外,由于各地司法实践中差异很大,培训计划应当有所变通。

注释:

①吴光荣:《案例教学在法学教育和法官培训中的作用》,载《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第七辑)。

②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

③吴光荣:《案例教学在法学教育和法官培训中的作用》,载《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第七辑)。

④吴光荣:《案例教学在法学教育和法官培训中的作用》,载《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第七辑)。

作者简介:王帅,女,(1975-),辽宁建昌人,西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师,法律硕士学位。

作者:王帅

第4篇:笛子培训班规章制度

乡村学校少年宫笛子兴趣小组管理制度

一、音乐室由专职音乐教师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三、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到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课桌上乱刻乱画。

四、上课、排练节目,学生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方排练、就坐,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

五、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别人的乐器,发现器乐故障要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严禁私自拆卸或修理,违者后果自负。

六、音乐器材借用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使用。 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七、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窗锁好门。老师在器乐实训室上课期间,负责所用器乐室的管理。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四下午4:30—6:30

节假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第5篇:青少年活动中心跆拳道培训班规章制度

本跆拳道培训班的各种设施和环境是我们大家的,良好的训练环境,能让我们在训练中感到愉悦,体会到跆拳道带给我们的快乐,请大家自觉遵守本跆拳道社团规章制度: 教练员规章制度:

一 上课前把每节课所需要的物品准备好,准备工作做好。

二 每节课下课前点名,教练员上课要有“规范 标准 求异 创新”的教学理念;坚持“习武修德 ”和“育人育材”的重要原则,让学员彻底的了解和认识跆拳道。

三 教练员上课时要对学员做到“五心”:爱心 热心 耐心 恒心 虚心 。对待每一个学员要 公平公正 。

四 下课后督促学员认真放松。

学员规章制度:

一 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如果有事不能来上课应打电话请假。

二 学员上下课途中,不准乱扔垃圾,不准追逐打闹。

三 学员来到训练馆,第一应向国旗敬礼,然后在给教练员敬礼,不准携带零食进入训练馆。

上课时注意力要集中,认真听教练员讲课,虚心学习,听从教练员的安排刻苦训练,学员要做到四勤:眼勤 嘴勤 手勤 腿勤 。

五 学员休息时,不得拿跆拳道器材追逐打闹,学员之间出现纠纷应及时找教练调解,如有事情要办要给教练员请假,经过教练同意允许可以离开。 道馆器材规章制度:

一 如有人破坏公共设施,一经查实,不论是谁都要承担相应责任道馆的公共设施。 二 如发现有人破坏公共设施,请积极向教练(馆长)举报。

三 如有人破坏公共设施后悄悄逃跑,一经查实,必定重罚。

四 如有不小心破坏设施者,主动承认,并及时做出相应补救的,本馆不再追究其责任。

五 破坏公物者必须在2日内向社长提交补救方案,并在馆长同意后的10日内完成其承诺的事项。

以上几条规章,适用于全体队员,所有教练。无论你与教练(馆长)有多么好的关系,无论你的腰带是什么颜色,如果一但发现违反以上规定都要担负相应责任。设立以上规定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让大家更好地保护道馆的公共设施,让大家更好的在优越的环境中训练。

此规章制度在你成为本培训班学员时,如果对此规章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向教练(馆长)提出,您的建议和意见是本社团为您更好服务的基础。

第6篇:培训规章制度

时尚Party量贩KTV

——培训规章制度

1、培训及任职期间,必须做到绝对服从,先执行后沟通。

2、培训期间,国语为唯一使用语言。

3、培训期间服装仪容要求执行《仪容仪表要求及标准》。

4、培训期间,应保持安静秩序,不得在培训场地50米内大声喧哗,嬉戏,追逐打闹,影响其他人员工作和休息。

5、培训期间,不准携带贵重物品,遗失责任自负。

6、培训上课期间,不得私自吃东西及喝水,不得使用移动通讯工具,需关闭通讯工具并交予公司统一保管。

7、培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培训地点,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备教官,以便得到正确指导。

8、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请假需提前两日提出书面申请,请病假、丧假等,均需附相关证明,经主管核实后方可准许。如未按规定,一律以旷职论。

9、培训期间,旷职一天及以上者即作无薪资退训。

10、培训期间,只可在中午用餐休息时间在指定地点方可吸烟。禁止在公司一百米内抽烟。如未按规定者,即做退训处理。

11、培训期间,严禁喝酒、赌博、斗殴及发生言语挑逗之行为,严禁听MP

3、CD,严禁看报纸杂志。

12、培训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一经发现立即退训。

13、培训期间,不得带非公司人员入内,且上、下班需走指定通道。

14、在培训中,因学习及表现不佳,经教育与辅导未能有效改正者,既做退训处理。如因态度傲慢,经多次教导虽改正者,亦作退训处理。

15、培训结束后,不得在公司无故逗留、闲逛,不得无故进入其它部门和工作区域。

16、培训期间着公司制式服装不得做出影响公司形象之行为,如有反应并查证属实以退训处理。

17、培训学员需依公司要求进行各岗位之实习操作课程,并各学员需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营运现场参加实地工作。

18、所有培训学员需严格遵守《量贩KTV十大禁令》,如有违反即作无薪资开除处理。

19、参与培训学员若本身有任何特殊病变皆不得参加本公司入职前培训课程,若因隐瞒病情而于操课期间造成休克或其他情况者,本公司概不负责,且经发现培训学员因病情会影响其本身学习进度,则作退训处理。

阳光管理培训办

2012年10月

第7篇:培训班上课制度

上 课 制 度

1、明确上辅导班的目的,学好所报科目,做到全面发展。

2、按时上课,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

3、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4、尊敬师长,文明礼貌,提问要举手,课前要擦黑板。

5、按时完成作业,不抄袭他人作业;遵守考试纪律,严禁舞弊。

6、上课保持肃静,未经老师允许不准中途进出教室,上课期间不准会客。

7、上课期间不准看、听、玩与学习无关的东西,如发现一律没收,须有家长亲自到校领取。

8、班干部要负责考勤以及维持上课秩序,上课期间家长不得接近教学区。

二.请假制度

1、因事需请假者,须提前带请假条向辅导员请假,辅导员批准后方可请假。

2、不能提前请假者,须由家长电话通知辅导班,上课时必须带补假条到辅导员处报到。

3、无论是请假条还是补假条,假条上必须有家长签字和家长直接联系方式。

4、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连续两天不到校者,本辅导班有权勒令其退学。

5、请假所缺课时由辅导员给予补课,请假课时仍记为上课课时。

三.学员证管理制度

1、学员试听满意后,凭交款收据到辅导员处领取本人学员证。

2、学员证作为本辅导班成员的标志,每天上课必须携带。

3、凭学员证报暑期辅导班可优惠20元。

4、学员证不慎丢失,须及时申请补办,补办费3元,第二次丢失需交补办费5元;如补发后又找回,须将找回的学员证交给辅导员,退回补办费1元。

四.教室管理制度

1、保持教室整洁。教室内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仍纸屑、废物,不准在黑板、墙壁、门窗及课桌上乱涂乱刻。

2、保护公共财物。禁止撕扯玻璃门窗上的橡皮压条,不得拆卸各种螺钉和零件、损坏电器开关、挪动座位、搬动桌凳等。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3、禁止穿响鞋、带钉鞋、拖鞋、背心、内短裤进入教室。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及刀具进入教室。

5、下课离开教室时,要关好门、窗、电灯、电扇。有空调的教室,由辅导员指定的专人负责开关。

6、平时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者

7、支持老师和班干部以及辅导员工作

第8篇:综合行政部培训内容公司规章制度培训1

综合行政部培训内容

——公司规章制度

一:为什么要学习公司规章制度

管理是公司业务经营的基础,管理水平决定经营水平,现代企业需要规范化的管理制度维系其稳健运行。学习并贯彻公司规章制度,对于构建科学、严谨、务实、高效的管理体系,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管理是业务经营发展永恒的主题,管理精髓跪在养成。我们衷心的希望全体员工,自觉增强遵章守纪意识,牢固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把公司全面建设推向一个新阶段。

二:公司规章制度培训

1、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上班时间9:00—11:30,13:00—17:30,根据行业及岗位的不同,除行政班外,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同时在综合部备案。★上班时间,员工临时外出要到综合行政部签《外出登记表》,返岗时及时做返岗登记。

★如因公事不到岗者,打电话通知综合行政部登记《外出登记表》,返岗后及时做返岗登记。

① 考勤内容:迟到——上班时间未到者。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擅离职守——工作时间内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② 旷工: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一个小时(含一个小时),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

③ 员工若遇急事或急症,应在当天上班半小时内通知部门负责人,经认可后可不到岗,但须在上班后提供相关的有效资料。如果没有联系到直接负责人,可直接打电话到综合行政部请假备案。员工未经有关程序批准而擅自不到岗,将被视为无正当理由缺勤,并按旷工处理。若遇不可抗力,必须由事后两天内完成补假手续。

④ 无正当事由请假超过两小时者,请假后在第一时间未补齐请假条者均视为旷工,并以旷工论处。

2、考勤管理处罚办法

① 对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者,第一次罚款人民币20元,第二次罚款人民币50元,第三次罚款人民币100元,第四次罚款人民币200元,第五次行政记过,第六次行政记大过直至辞退。

② 旷工一天扣发当月收入的10%,一个月内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行政记大过直至辞退。

3、假期管理

① 事假为不带薪休假,事假应按请假天数扣除当天基本工资(不到一天的按实际请假小时数计),一年内事假天数累计不得超过15天。

4、病假

申请病假必须由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一次病假在7日之内(含7日),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当日基本工资的30%,一次病假在8至14日(含14日),

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当日基本工资的50%,一次病假在15日,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当日基本工资的80%计算。一个月内可请带薪病假半天(休上午假,中午13:00之前返岗,休下午假,中午12:00可离岗),但不可累计。

5、工伤假

①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并立即做出处理,同时报告综合行政部。综合行政部在相关社会保险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事故快报》和《工伤认定申请》,伤情轻微的工伤除外。综合行政部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工伤假。

② 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③ 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医院进行检查。

6、学习假

学习假为带薪休假。员工参加学历考试、职称考试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可申请学习假,但需提供准考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7、婚假

①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凡在本公司转正以后结婚的员工享有带薪假5天。

② 婚假须在结婚证填发12个月内使用,逾期无效。申请婚假须提前15天向综合行政部申请并出示结婚证书复印件。

8、丧假

① 员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祖父母、子女、孙子孙女、兄弟姐妹)去世,给予5天带薪丧假,其他非直系亲属去世,给予3天带薪丧假。 ② 员工到外地办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给路程假。

9、年休假

①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按规定可享有3天年休假,按工龄逐年递增1天,最多不超过10天。

② 年休假不可作加班处理且当年有效。

10、 请假流程

① 员工请、休假应先按照规定填写《请休假申请单》,经审核完毕将请假单交综合行政部后,方为请假完毕。若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应事先说明,在休假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② 员工请、休假时间在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内(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综合部批准;三天以上(包含三天)由部门负责人及综合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各部门负责人请假均需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③ 员工请、休假期满而不到岗者,除遇不可抗力或经权限人批准外,均按旷工处理。

④ 请、休假者务必将经办事务交代其他同事代理。

⑤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制度所请、休各假如有发现虚假事项者,均以旷工论处,并处以行政记大过。

11、 产检假

① 员工产检假: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一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一天假

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第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预产假中。女员工剩余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期。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②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③ 员工休产检假享受全薪。

12、 处罚级别

① 根据违规情节,对直接责任人分级别进行处罚,情节恶劣的可跨级别处理。 ② 警告:视情节罚款人民币20元、50元、100元、200元。

③ 行政记过:记入员工档案,扣发当月收入的5%且不低于人民币200元。 ④ 行政记大过:记入员工档案,并扣发当月收入的50%且不低于人民币200元。

⑤ 辞退。

第9篇:培训班管理制度

为确保培训的严肃性、规范性,提高培训质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学习环境,请学员严格执行培训管理和要求。

一、培训要求

1、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应提前一周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可以顺延学期,调整培训时间,或在双方协调一致的基础上,酌情解决。

2、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统一作息时间,未经允许不得外出,一切行动听从培训安排,否则后果自负。

3、参培学员应充分认识培训的目的和重要性,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4、培训期间,学员应精神饱满、遵守课堂纪律,积极思考,努力提升学习能力。

二、课堂纪律

1、遵守培训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迟到一次扣2分,旷课一次扣10分。

2、参培学员进入教室后按规定签到,不得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学员和被代签学员均做出相应处理。

3、保持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培训时不得随意交谈、随意进出教室,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4、培训期间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入震动状态,严禁在课堂内接打电话。

5、参培学员不得在课堂上私下讨论问题,如对课程安排或授课内容有问题、 1

意见或建议,可在课间与老师沟通,不得随意打断老师授课。

6、参培人员上课要认真听讲,讨论时踊跃发言,积极参加各项课程训练,完成老师安排的培训作业。

7、培训结束后,培训中心将根据培训情况适当组织培训测试。培训测试成绩、出勤情况和课堂表现作为评先树优的主要依据,并将结果反馈给培训学员。

三、培训考核

此次新员工培训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考试成绩30分、军训拓展表现30分、学习心得体会30分、各种晚会及活动表现10分),根据考核结果,分数低于70分者为不达标。

四、培训环境管理

1、爱护教室内的课桌椅、白板等教学设施。

2、未经允许请勿随意动用教室内的音响、投影、电脑等各类教学设备。

3、教室内禁止吸烟、吃零食。

4、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自觉维护教室和公共环境的清洁整齐。

五、由于学员若未遵守上述所列事项,或其他由学员本身恶意造成的,给培训中心带来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学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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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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