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守则

2023-03-1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监考守则

十、监考守则

(一)监考守则的定义和作用

监考守则是对考试的监考人员提出的行为规则和纪律要求,它是一种约束监考人员行为的法规性文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要遵循考试规则和纪律,监督考试的人员同样要遵循监考的规则和纪律。在实际工作中,监考人员也可能会做出一些有害行为,如迟到早退、不负责任、与考生串通作弊、不按要求整理试卷等

等。对这些不良行为,监考守则要做到充分预知,全面禁止。

监考守则要向全体监考人员发布、传达,并在适当的地方如教师办公室张贴。

监考守则的文体特点与考试规则相同。

(二)监考守则的写作

1.标题

有两种情况:一是以学校名称加文体名称组成标题,如《××大学监考守则》;二是以考试名称加文体名称组成标题,如《律师资格考试监考守则》。

2.守则条文

监考守则的条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监考人员应遵循的原则及在考试之前应做的工作;

监考人员到达考场的时间要求;

监考人员对考试时间的掌握,如不得提前、不得推迟、不得延长考试时间等;

监考人员对参考人员有关信息进行核实的工作要求,如清点考场人数,核对考生身份,查验考生所填个人信息等;

对监考人员什么问题可以解答和什么问题不可解答的规定,如试卷不清必须解答,试题内容不得解答不得提示等;

明令禁止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的种种不良行为,如吸烟、谈话、看报等;

监考人员发现作弊行为之后的处理办法,如作弊之前制止作弊意图,作弊发生后没收试卷,填写报告单等;

对要求暂时离场的考生,监考人员应如何应对,如上厕所应有监考人员陪同等;

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如何组织退场以及如何清点考卷;

考试结束后,如何填写考场记录。

如果还有一些特殊要求,可以在最后作些补充性规定。

【 例 文 】

北京教育学院监考守则 (试行)

2002年6月

一、监考教师应熟悉《考场规则》,认真维护考场纪律,关心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考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

三、监考教师不得随意提前、推迟和延长考试时间。

四、发放完毕请学员核实试卷页数,在试卷上写清学号、班级、姓名。

五、监考教师对与试题有关的内容不提示、不解答,仅对试卷中字迹不清处予以当众答复。

六、集中精力监考,不得吸烟、谈笑、阅读书报、备课、批改作业等,不得擅离考场。

七、发现学员有作弊意图,应及时制止,一旦作弊行为发生,应当场确认作弊行为,没收作弊资料,考试结束如实填写考场记录。

八、学员考试期间不能离开考场。特殊情况暂时外出,监考教师应陪同。

九、考试铃声响后,立即组织学员停笔退场,当场清点试卷,防止丢失。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十、考试结束后,及时填写《考场记录》交教学部、系教学(教务)办公室。

——选自北京教育学院网站

第2篇:技工学校监考守则

一、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执行考场规则,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热情地关怀考生。

二、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清场、擦黑板,收考生带入考场的非指定携带的东西,并指定堆放地点。考试前,要负责清点考试人数,督促学生按指定的座位就座,不听从者,可责令其停止考试,取消考试资格。在考试前5分钟向学生宣布考试有关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的有关规定。向考生分发试题,答卷和草稿纸后,要求学生立即写上姓名、班号。

三、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和暗示,学生对试题文字不明之处提出询问时,可予答复。

四、监考人员在整个考试过程中,必须专心致志巡视考场,不得阅读书报和处理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开考场,监考人员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

五、监考人员应密切注意考场动态,一经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或违反考试纪律者,应立即制止其作弊行为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听劝阻者,可责令其停止考试,没收作弊考生试卷,当场宣布按作弊论处。

六、考试时间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可以提醒考生;考试时间结束,应逐个收齐考生试卷,在检查无误后按考号顺序将试卷整理好并装订成册。

七、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监考守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营私舞弊者要从严处理。

第3篇:监考人员守则2014.1

南京市职业学校学业水平测试监考人员守则

1.监考人员于考前20分钟到考务专用教室集中,听取考试办公室负责人交待注意事项,领取试卷袋(答题卡袋)、专用稿纸等。领取试卷袋(答题卡袋)时须仔细核对考试科目,经查无误并办理手续后方可领取。

2.监考人员于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根据学科需要检查学生是否携带书籍、资料、电子记事簿、移动电话等违禁物品,督促学生在指定地点集中存放携带物品,电子设备调成关机状态。

注:德育课程考试,学生只允许携带教材及相关资料;数学课程和部分专业课程允许使用计算器。

3.学生就座安定后,宣布《南京市职业学校学生考试守则》;考前5分钟,当众拆封试卷袋和答题卷袋,并分发试卷和答题卷;提醒学生检查试卷和答题卡有无缺页、缺题或重页;督促学生在答题卷的规定位置填写(填涂)学校、专业、考试号、姓名,防止错填或漏填。

4.监考人员如发现学生有违纪舞弊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没收其舞弊材料;将违纪学生的姓名、学号及违纪情节如实记入“考试情况记录”中,并上报考试办公室。一般可让学生继续答题,令其考试结束后,到学校考试办公室听候处理。

5.监考人员不得对试卷内容作任何解释或对试题作任何变更。如学生对试题提出疑问或试卷印刷有误、模糊不清,应及时报告考试办公室负责人,经请示确认后,再当众说明。

6.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应始终严格监控考场,不得阅读书报、会客、吸烟、闲聊或干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更不得擅离考场。

7.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考试结束铃响后,应令学生立即停止答卷,督促考生有序离场,并立即清理考场。

8.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收取答题卡、复核。答题卡经考试办公室负责人清点验收后,以考场为单位装入答题卡袋密封,在答题卡袋上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并签名,再将答题卡袋交回考试办公室保管。

南京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

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

二○一四年一月

第4篇:考试实施程序及监考人员守则

一、检查、清理考场。

二、开考前20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组织考生对号入座。有不入场的学生及时与带队老师联系,迟到不参与考试者后果自负。

在第一科考试前15分钟,监考员应认真向考生宣读《考生守 则》、《违纪和舞弊考生的处理规定》及考试的注意事项。

三、开考前5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题袋,必须认真核对,若发现有差错,应及时换取备用试卷。如有试题漏印、重印、错印等,应立即请示学区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正点分发试题。

四、考生得到试题后,监考员应指导考生清点试题页数是否完整,检查试题是否有污染、破损、漏印或字迹不清等,然后在试题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考号及学校等(考号强调学生写九位)。

五、开考时间到,由考点统一发出信号,监考员宣布开始答卷。开考后监考人员将监考人姓名、考试科目、试卷总页数写在黑板上。

六、考试开始后,监考员一人在前台监靠,一人再次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在

试卷上所填写的学校、姓名、考号是否正确。若有问题,立即查明,予以处理。

七、开考15分钟后,监考员对缺考试卷和空考试卷应分别在总分处填写“缺

考”宇样。缺考考生姓名和考号由监考人员代为填写。

八、监考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经上报统一后,应于当众答复。

九、监考员应及时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并将违纪考生的违纪情节如实填入《考场记录》。

十、监考员须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有权制止除考点主考、检查员外任何人进入考场。

十一、监考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谈笑,不检查考生答题情况,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十二、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监考员须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

监考员首先检查对试卷所填写的考号及试卷页数是否准确、完整,然后依考号顺序(包括缺考考生)人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收集、清点、整理好考生答卷。

十三、监考员将整理好的考生答卷验收后,装订、密封。

2014年6月23日

第5篇:鉴定站监考员 考评员工作守则

新疆阿勒泰畜牧兽医职业学校

职业技能鉴定站监考员 考评员工作守则

一、监考员的任务和职责

1、监考员必须首先了解有关考点、考场情况以及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但在考试前不得泄露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和自己的监考场地、场次。

2、考试前监考人员要集中学习有关文件、规则等,明确责任、任务和分工,熟悉和掌握试题、试卷的分发、收集、装订、密封等具体要求。

3、每科开考前30分钟,两名监考人员同时领取试题,领取时必须检查袋面的科目名称是否同该考场所考的科目相同,无误后连同考生报名册、稿纸和装订工具带进考场。

4、应考人员进入考场时,监考员必须站在门口逐个检查考生的准考证以及有无夹带违禁品进考场.

5、进入考场后由其中一位监考员在开考之前向考生宣读“应考人员须知”和注意事项,与此同时另一位监考员可以当众启封试题,核对科目,清点份数、页数、核发试卷。以上工作不得占用考试时间。

6、试卷发放完毕后,监考员必须提醒应考人员该科试卷有几大张,共多少页,请考生查对。并提醒考生查看有无

空白页,如发现空白页应举手询问。在有答题卡的情况下,要指导应考人员把姓名、准考证号、科目等几项按要求准确填写正确。如是普通试卷,提醒应考人员在试卷密封线内按要求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工种等项目。

7、开考以后,监考员逐个查对考生准考证上相片同本人是否相符;另一方面检查应考人员的姓名、应考人员应填写的内容是否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注意不要让应考人员写在密封线外。

8、每科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可提醒考生。

9、监考员不得对试题做任何解释。如发现有个别字印刷不清楚,可核对后写在黑板上。

10、如果发现有应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突然发病,由一位监考员通知考点外的工作人员陪同应考人员去卫生室治疗,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明应考人员停考。

11、监考员必须认真监考,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对应考人员的违规行为,如旁窥、夹带、交谈、传递等应立即提出警告,并在“考场记录表”上做好记录。情节严重者,应另写书面报告给主考并转交管理部门处理。如发现有冒名顶替疑点的,可在考试后查对清楚,情况属实者,应取消考试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作严肃处理.12、监考员必须认真填写试卷袋面上的实考人数、缺考人数和考场记录表上的所有内容,考场记录表填写后贴在试卷袋封面的“考场记录表”粘贴线上。

二、考评员的任务和职责

1、考评员在规定的职业(工种)、等级和类别范围内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和评审。

2、考评员进行考评前,必须熟知本次考评的职业(工种)、项目、内容、要求及评审标准。

3、负责考核场地、设备、工卡量具的检查及其考核所用材料的检验。

4、在考评过程中,评分人员应独立完成各自负责的任务,相互间不得暗示和勾通。

5、一般情况下,考评员不参与监场。

6、考评员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逐项测评打分,认真填写测评记录并签名。

7、鉴定对象有违纪行为,考评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劝告、警告、中止考核、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填写在考场记录上。

8、操作技能考核的检测、评分工作完成后,填写有关考评成绩报告单,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鉴定意见。

9、协助考务人员做好考务工作。

10、考评员要不断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知识和技术,提高鉴定水平。

新疆阿勒泰畜牧兽医职业学校

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〇一〇年三月

第6篇: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工作守则

一、监考人员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考试公正、公平、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人员要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忠于职守,自觉抵制一切舞弊、违纪行为和不良风气。

三、监考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遇有亲属参加考试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情况,监考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监考人员必须接受工作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明确监考任务和工作流程。

五、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统一监考标志,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六、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关闭通信工具,不得吸烟、看报、聊天等。

七、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遵守监考工作流程,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完成监考任务。

八、监考人员要热情耐心,关心爱护考生。

九、监考人员要为人师表,模范遵守考场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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