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022-10-0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充满活力和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场合需要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和公正的有效手段,也是我们工作的底线要求。什么样的制度是有效的?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1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浅析企业如何进行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

摘要:对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是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实现长远发展和经济利润最大化的内在要求。特别是在当前高速发展的社会环境下,企业要想保持优势,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要不断的提升自身安全管理的现代化水平,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对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最大限度的降低安全隐患,保障企业安全、高效、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关键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水平

引言

隐患的排查与治理是两个相辅相成的环节,通过排查及时的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措施治理隐患,排查、治理两手抓才能确保企业安全、可靠的生产。近年来,随着企业安全意识不断提升,隐患排查与治理也已经深入到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中,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长期的活动,必须要自始至终的贯彻于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中,并且需要不断的加大力度,加强管理,全面提升对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效能,保障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企业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基本概述

事故隐患是指企业在生产与管理过程中,由于一些主客观因素等产生的一些隐蔽的、存在潜在危害的不安全因素,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不及时的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一旦事故发生有可能直接威胁到企业的正常运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当然,企业事故隐患有可能是一般的隐患问题,也有可能是风险程度较高、较为严重的隐患问题,这就需要在对事故排查过程中要落到实处,把握细节,严格的按照规定和流程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的消除不同等级的安全隐患,杜绝潜在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避免事故的发生给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效益损失[1]。

事故隐患排查是发现问题,而事故隐患治理是解决问题,在具体作业过程中需要落实几个方面内容:1.加强对事故隐患的分析、研究,提升对事故的预防性;2.完善安全管理系统,优化管理方式,提升治理技术,减少事故发生率;3,提高职工的综合素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生产水平;4.创新技术,提升对安全隐患的治理效果;5.加大安全投入,营造安全的生产环境,预防事故发生率。6.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监管流程,建立长效的安全生产机制,确保安全作业。

二、企业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现状分析

企业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是一个长期、长效的作业,涉及到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近年来,“安全生产与管理”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理念,在安全建设中,对于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重视度也在不断的提升,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智能化的推广,企业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水平日趋提升,成为推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支撑点。但总体而言,现如今,安全隐患问题依然是制约企业实现现代化、可持续化发展的重要因素,部分企业对事故隐患自查自报执行并不到位,仍存在重排查、轻治理,重生产、轻安全管理等问题,对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认识度不够,没有及时的发现问题,治理问题,给企业发展带来隐患。除此之外,在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过程中缺乏发展的眼光,着重解决眼前的問题,而忽略事故隐患可能会带来的一些“连锁反应”,以及对一般事故隐患、细小的问题不重视,没有从源头加以解决和及时治理,不仅影响治理效果和质量,而且还会造成延迟,提高隐患的难度和事故发展可能造成的损失度[2]。

三、企业如何进行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

企业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是建立在完善和健全的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体系和制度基础上的,根据企业事故隐患存在的客观性,在全面加强事故排查与治理过程中可以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从设备层面上进行事故排查与治理。设备是企业生产的硬性条件,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同样也是直接影响企业正常运行和安全运行的重要内容。如:1.零部件的磨损、老化;2.操作人员操作不规范;3.环境因素。针对设备层面上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要做到定期的巡检,加强对设备维修、更新,明确落实责任制,严格要求操作人员按照操作流程和操作标准进行操作,从根本上保障设备运行的安全性、有序性[3]。

2从人员层面进行事故排查与治理。人员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要素,必须要全员树立安全作业意识,严格的遵循企业章程、制度开展工作,积极加强对安全安全行为检查和安全行为的观察,在全过程、动态性的排查人员作业中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的进行治理。如:加强对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人员的安全操作水平和安全责任意识;建立科学奖惩与考核体系,提升人员安全生产与管理的积极性,推动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有效开展。

3从管理层面进行事故排查与治理。任何一个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企业内部的管理,企业要想取得良好的效益,寻求突破性的发展就必须要从管理的制度、流程、系统、运行等全方位的加以改革和创新,确保管理的合理性、科学性、同时,管理作为企业内部核心要素,也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对此,对于企业事故排查与治理也要从管理层面展开,对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员工等,协调企业组织与人员之间的关系,优化管理制度和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对各方面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有效利用,减少企业运营风险,提升企业对事故隐患的预见性和解决能力[4]。

四 结语

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对于企业健康、有序、高效、安全发展而言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现阶段,企业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安全作业意识、相关制度和技术手段都在不断的提升,有效的提升对事故隐患的预见性和对事故隐患的解决效率,为企业良性、可持续的发展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武永爱.石化企业安全管理常见隐患分析及对策[J].化工管理,2019(06):70-71.

[2]]毕映峰. "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中国煤炭工业 01(2014):48-49.

[3]周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实践." 国内外水泥行业安全生产技术交流会 2016.

[4]崔景云. "建立事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健康发展." 机电安全 000.008(2013):18-20.

作者:郭元龙

第2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之隐患排查治理分析

摘 要:化学工业是国家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化学品种类繁多、性质各异。许多化学品化学性质活泼,具有易燃、易爆和剧毒的特性,从而给化工企业的生产运营带来巨大安全风险。我国每年都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不仅造成的人员伤亡,对当地周围环境也造成了相当程度的损坏。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是化工企业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此,本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之隐患排查治理进行分析。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

目前,危险化学品企业无论是原材料还是产品,大多都是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特性的危险体,而且生产流程漫长,生产规模之大,在企业内就会形成重大的危险源。作为长期处于安全生产管理一线的操作人員,对此有着深刻的体会和认识。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1.1重视程度不足

我国对于危险化学品行业的要求较高,已经在很多年前就对危险化学品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将本身性质具有危险的化学产品以及对人、物及环境具有一定的危害性的化学品统一归类为危险化学品。但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的重视程度相对不足,企业虽然明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及自己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危害,但是,越是了解,越是对这种危害存在漠视,认为企业已经安全平稳的运行了很多年,所以,危险都是发生在案例当中的,在现实当中只需稍加注意即可。这种源自于心理方面的认识问题会导致整体的安全管理工作滞后,企业的危机管理意识欠缺,应对处理突发问题的能力较差,埋下了安全隐患,一旦问题被激发,就会带来不可挽回的事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2生产设施、设备存在老旧问题

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来看,现在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建设之前都没有按照相应的规划设计实施,再加上年代久远,一些设施设备无法再改建扩建,同时也加大了安全隐患整改的难度。再有就是有的企业还经历了停产、改制、再起动的历程,设施设备得不到正常的维护、保养。另一方面像一些常压反应设备和容器,在实际的操作中都没有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设置安全阀、爆破片、声光报警等,这也是不安全因素的体现。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措施

2.1安全制度的建立及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企业应提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范围,完善组织机构,进行安全方面的宏观设计,将安全问题纳入企业的管理发展目标当中。应结合相关规定,根据自身的客观条件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具有自身特色的,能够在现实当中发挥实践指导意义的安全制度规定细则。用制度来进行管理,使安全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标准化,提供实践过程当中的安全操作标准和应急处理策略,为企业的安全管理奠定基础。应明晰权责范围,提前签订安全责任状,对企业当中的每一位员工的行使权力范围和其安全责任使命进行规定,让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都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任务使命,为自身的行为负责。安全应当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第一要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其他工作才有实现的可能性,如果连安全都无法保障,那么也无法论及后续的事宜。企业和员工都应将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将员工及企业的利益与安全紧密相连,通过严格的奖惩制度,树立安全生产榜样、标兵,对违反安全规定的组织成员予以严肃处理,让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据可循。

2.2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必须达到包括负责人与职责、风险管理、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培训教育、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作业安全、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职业危害、事故与应急、检查与自评等10个方面的一级考核要素要求和与之相关的53个二级考核要素要求,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与隐患排查治理及自动化改造工作结合起来,把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生产布局、工艺流程、设施设备等作为标准化达标的重要内容,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绩效。

2.3加强对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综合教育

首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对现有的员工培训体系进行完善,定期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管理的相关教育,提高员工的综合安全意识水平,使其意识到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并将安全放在日常生产工作中的首要位置。其次,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生产水平,使其学习到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并通过日常生活中对工作人员操作行为的全面规范,推动企业的安全生产规范化发展。最后,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全面考核,并将安全管理纳入到考核体系当中,提高员工的自主学习意识。

2.4制定应急预案

使用、存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制定有效可行的应急预案,而重点防控企业的应急预案还需要与当地有关部门协作制定。针对所有可预见的事故,如火灾、有毒物质泄露。应急预案应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区域和存储区域,以及整个现场包括周边地区。危化品使用者和存储者双方都应该熟知应急预案内容及本身职责,假如发生了事故,企业员工当地应急服务部门应能够确切、清楚地知道怎么做,现场保存的危险物质数量、定置位置图、现场建筑物信息、灭火器材位置、应急出口、溢出控制设备等。同一时间,还应对所有员工进行培训,并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并指导当地应急服务部门熟悉重点防控现场。

3隐患排查治理

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主要负责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保证资金投入。隐患排查一定要严格落实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的监管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

对隐患要实行分级治理,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确定责任人组织立即整改;发现无法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上报。并按照“五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定控制措施)的原则,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控,确保隐患治理按期完成。保证治理效果。对于重大的隐患治理,要建立档案。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具有重大的意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该建立一个完整的应急救援系统,应急救援系统主要有应急预案、应急资源、应急指挥与应急反应等四个方面组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根据企业的现实条件,制定完整、可靠、实用的应急预案,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加强日常训练和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实用性,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的时候,能够有效的救援,防止事故的扩大,或者是出现衍生事故。

结束语: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对化工企业的生产以及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要认清管理工作存在的漏洞,有针对性的进行改革,以求更好的对化学品进行安全管理,逐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以适应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J].李雪.内蒙古石油化工.2016(08)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J].叶子.化工管理.2016(01)

[3]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分析[J].庞圆圆.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07)

作者:孙德财

第3篇:浅谈烟草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摘 要]安全管理不仅关系到烟草企业的运营安全和生产效益,同样也是烟草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新的安全管理形式下,谋求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上的突破,成为烟草企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以烟草企业的安全管理为对象,就烟草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必要性做出了分析,并对预防机制建设策略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进行了阐述,为烟草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烟草企业;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9.2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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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 言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企业切实提高自身的防灾减灾能力。就行业发展层面而言,国家烟草专卖局在2018年度的安全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新的建设导向,要求烟草企业建立起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应对企业不断发展中的安全风险管理问题。在对这一理念的探索中,烟草企业通过采用设备安全风险管理建设、安全评估体系建设、岗位员工安全意识培训、设备岗位操作规范提升等措施,推动烟草企业安全管理建设新一轮发展。

1 烟草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烟草企业就安全管理风险控制展开了多个层面的實践。而就现阶段的企业安全管理的风险分析而言,多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所导致。安全风险管理的探索中,烟草企业从这两个层面出发,制定了相对完善的作业制度和岗位规范,在提升作业员工安全操作能力和加强机械设备作业控制管理后,解决了安全生产现场的一般性风险,能够较好地满足烟草企业安全管理的要求。而不可忽视的是,在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风险源合理控制过程中,风险类型多样、设备老化程度不一、作业工人素养良莠不齐,进而导致存在较多的安全风险事故诱因,成为企业安全管理发展的掣肘。在深化改革的背景下,传统企业安全管理模式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企业开创性地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植入烟草企业原有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践证明,烟草安全管理引入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可找到规避安全风险的措施,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从而有效提升了烟草企业安全风险的管理水平。

2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践中面临的问题

2.1 制度体系建设不健全

烟草企业安全管理中应将完善安全风险管理制度作为提升安全管理效能的首要策略。通过制度来规范职工的岗位行为,并采用多元化的培训策略提升职工风险意识。而近年来,因安全管理效能及设备性能、员工素质不断提高,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相对较小,在连续安全常态化运行中,致使部分烟草企业管理者的安全管理意识淡薄,设备更新后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滞后,部分沿用旧的安全防护制度,导致安全管理制度在实际生产中的效力大打折扣。

2.2 隐患排查治理效率低

随着烟草企业市场化竞争加剧,烟草企业的运行压力与日俱增。部分企业基于运行成本的考虑,多采用缩减设备安全管理投入和模糊重点设备安全预警等级设定的方式来应对日益严峻的企业发展形势和生产成本压力。这就给安全监管体系的管理人员和排查人员以错误提示,监管不良和意识缺失,最终造成企业隐患排查和治理能力出现下滑,无法满足新时期背景下烟草企业安全管理的发展要求。

2.3 队伍能力有待提高

从一定层面上而言,烟草企业安全管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赖于一定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的人才储备。这一双重预防机制实践中的体系建设、资源整合等层面建设是需人才能动性行为而实现的。在烟草企业的跨越式发展进程中,受到国家烟草专业人才的培养体系及烟草企业的人才招聘和使用模式影响,未能有效补充企业安全管理队伍。烟草企业的安全管理队伍呈现出专业不对口、处置经验不足、技术操作疏于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致使烟草企业在新时期的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管理队伍的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效能提升进程相对缓慢。

2.4 风险管理的意识不足

烟草企业的部分基层管理人员对自身岗位责任缺乏正确的认识,风险意识不足,导致其在履行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的岗位职责时,未能发挥自身的能动性,没有对设备运行和生产的安全隐患或高危环节实现前瞻性监测和管理,从而制约了烟草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提升。同时,在这一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的现状下,企业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也存在一定的滞后,没能有效地深入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一线,未能基于设备生产的实际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日常巡检和排查机制,同时建立其与之对应的安全隐患处置应急方案。风控意识缺失,叠加监管,最终导致烟草企业在安全管理的系统效能上大打折扣。

3 烟草企业安全管理双重机制建设的应对措施

3.1 完善管理制度

烟草企业可以从现场管理目标出发,细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和建设流程,将目标责任、环节完善、人才管理相融合,制定符合烟草企业实际的安全运营机制。可在对烟草生产设备整体安全性能摸底的情况下,就烟草设备的安全等级合理分级,并立足安全管理团队的技术和能力,建立起完善的巡检和抽检模式,在这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中,应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备案,对一些隐患较大、极容易带来巨大安全隐患的问题要确保其具有优先处理权,避免因安排不当所诱发的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同时,要立足烟草企业战略发展,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安全管理奖惩体系,从而为烟草企业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供“软件”支撑。

3.2 设备和技术升级

烟草企业需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企业设备升级机制。对于设备性能滞后,维修作业频次升高的设备,需制订出合理的淘汰方案,可以以专业评估和运维数据为依据,及时更替确保烟草设备整体的水平。烟草企业在不断深化设备革新的同时,要不断加快设备集成化、数字化建设进程,为安全监测平台升级带来新的支点,从而契合安全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要求。在双重防范机制的探索过程中,烟草企业通过数字视频管理系统及设备安全预警系统为企业安全工作的可视化管理奠定了新的运维和管理基础。在安全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也可通过监控平台,便捷、快速直观、精准地对烟草企业设备安全运行现状和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和评测,以对点性事故实现准确判断并及时反映,为后续安全管理方案优化提供决策数据支持。

3.3 风险意识提升

烟草企业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中,提升岗位工作人员的隐患排查技能和安全管理意识尤为关键。从一定层面上而言,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和隐患排查技能的强弱直接决定了管道安全运行水平的高低。近年来,新媒体技術得到了飞速发展,为烟草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体系建设培训提供了新的支点;虚拟现实技术开始在部分设备培训中应用,这一技术有效植入,为岗位操作、岗位隐患处理等设备安排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提供了全新模式。可通过虚拟现实技术对管道安全管理现场进行虚拟,使其达到虚拟场景与实际设备环境一致的要求,从而通过对应训练,掌握在用的安全环保设施、设备、仪表的性能参数、适用范围、性能及正确的操作应用。这将在强化岗位人员安全意识的同时,助推岗位员工实际岗位操作能力和基础安全隐患的防范和风险处理能力提高。

3.4 人才队伍建设

烟草企业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过程中,可以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方式,可在参考国内生产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建设模式的基础上,规划并建立符合烟草企业运行实际的双重预防机制应用体系。就烟草企业安全管理运行实际而言,信息化、数据化建设必将成为烟草企业发展的安全管理重要趋势,在这一发展进程中,设备工艺革新、人力资源优化,预警系统创新,都需要核心人才和高素质人才的技术规划升级和信息创新重组。因此,建立烟草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导向下安全技术和管理的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是烟草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上档升级的必由之路。

4 结 语

在我国烟草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现实下,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机制构建成效将直接决定了烟草企业收益。而对烟草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是一系统化多点建设过程,需加强企业安全风险管理交流与合作、突破风险管理的关键节点,结合制度建设、信息管理、人才引进等辅助策略,助推烟草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目标实现。同时,烟草企业在落实安全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机制建设的同时,提高安全风险管理中考核监管、人才评定等手段的构建效能,确保烟草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顺利完成,实现安全效能和企业收益最大化。

主要参考文献

[1]郭志华.论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必要性[J].中国金属通报,2018(4).

[2]吴祥辉,王鹏华,李瑞思.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在地质勘探(钻探)中的应用[J].中国金属通报,2019(2).

[3]王伦宾,毛义鹏,徐昌前.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管控工作机制建设[J].商品与质量,2018(39).

[4]王中兴,李晓琴,张维克.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建设[J].安全,2018(2).

[5]王明明.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析[J].科学与信息化,2019(9).

[6]赵忠明.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安全规程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关键[J].新疆有色金属,2018(1).

[7]奚伟.烟草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15).

作者:王炳棋

第4篇: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实践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国家安全总局第16号令》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 本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丽舍(烟台)木业有限公司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生产部厂长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车间主任、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厂长、车间主任或公司领导报告。

3.3公司管理科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各车间、班组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公司财务科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公司技术支援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5.1组织机构

5.1.1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李元镕任组长,公司生产厂长李昌松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部办公室,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5.2.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车间对各自区域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2.2隐患的报告

5.2.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公司管理科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5.2.2.2报告形式

5.2.2.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5.2.2.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一份自己留底备查。

5.2.2.2.3公司在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由管理科进行登记备案。

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3.1各部门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本部隐患职责分工组织本部门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相关单位协助解

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公司,公司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公司进行监控。

5.4档案建立

管理科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5奖惩

5.5.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参考依据。

5.5.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0-50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部门 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5.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0——50000元。

5.5.4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生产班组将对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5.5.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

5.5.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公司总经理处理,情节严重恶劣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5篇: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 责任分工

第六条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 各二级单位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八条 各部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隐患排查负责。

第四章 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 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排查周期要求,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安全科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 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台帐”,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科汇报。

第十三条 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3、将事故隐患处理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科汇报。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科。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 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科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

第十五条 各级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部门下达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整改并填写上报。

第十六条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 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七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八条 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 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公司安全科信息员立即进行网上填报并填写重大隐患登记表上报主管部门。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然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一条 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部门。

第六章 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二条 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部门审核、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第6篇:运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管理规定,对营运车辆、客运驾驶人、运输线路、运营过程等安全生产各要素和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三、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和治理,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由运输企业立即组织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应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依据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对于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四、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日期;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事故隐患治理意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

五、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隐患形成的原因、特点及规律,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7篇:企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阿克苏众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 责任分工

第六条 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 负责审批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 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 各二级单位领导责任分工。

(一) 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 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 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责任分工。

(一) 生产部:组织公司各级人员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1、 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 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 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 设备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

1、 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 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申请、安排,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3、 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三) 行政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

1、 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2、 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五)办公室: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组织开展必须检查项目内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六)财务部: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工程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

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八)安全科:

1、编制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组织公司各相关人员在湖北省统一编制的“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细化标准,确定隐患排查的频次,并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及时修订

2、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组织或督促本公司各级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3、组织对重点危险源隐患情况进行监督监控;组织制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急性职业中毒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4、负责事故隐患的收集归档,安全科信息员要登录“两化”管理系统进行一次隐患的检查、登记、整改、销案工作。重大隐患安全科信息员要立即登录“两化”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并填写重大隐患登记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 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 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排查周期要求,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安全科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 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台帐”,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科汇报。(附件:1)“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 第十三条 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 一般事故隐患

1、 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 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附件:2)“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3、 将事故隐患处理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科汇报。

(二) 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科。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 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 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 隐患的治理方案;

4、 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 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科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

第十五条 各级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部门下达(附件:3《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整改并填写(附件:4《事故隐患整改反馈单》)上报。 第十六条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 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七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八条 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

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公司安全科信息员立即进行网上填报并填写重大隐患登记表上报主管部门。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然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一条 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部门。 第六章 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二条 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部门审核、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第8篇: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温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班组长作为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分别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成员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三级制度,即公司级检查、项目自查、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第四条 公司级检查是指由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带队,质安部、生产部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

除此之外,质安部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质安部负责复查。

第五条 项目部自查是指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项目部还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台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检查。

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第六条 班组长(或分包单位负责人)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区域安全,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及时反馈给施工负责人。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排除隐患。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与公司签订项目承包合同的实际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指根据招投标文件所确定的专业管理人员,项目执行经理是指受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委托协同管理的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章 职 责

第八条 企业负责人职责:

1、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排班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质安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九条 公司质安部职责:

1、协助企业负责人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实施考核。

第十条 公司生产部职责

1、及时对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展开工作监督管理,要求项目部建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2、协助项目部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经理职责:

1、项目部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臵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接到上级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订整改方案,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

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4、项目负责人需对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的带班情况监督落实。

5、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 参照《温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表(试行)》(附件1),结合公司实际和项目的进度、周边环境、重点时段以及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分别从安全行为、现场实体、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等三方面确定隐患排查的内容和重点。同时,针对现场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的情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预控,一旦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并将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存档和报告。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岗位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应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应少于一次,并应分别由企业负责人(或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专项检查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在重点施工环节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或项目部内部机构人员调整后等事故易发时段适时组织开展;岗位检查应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每天进行巡查,施工人员在上岗前也应对作业环境、自身劳动防护状况等进行自查。

第十四条 公司和项目部均应各自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其中公司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还应分别在公司质安部和项目存档备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均应报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要求,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整改完毕后应组织复查。对一时难以整改并对邻近作业面的施工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暂停施工或局部停工,同时将该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按照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求落实整改,并填写《温州市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表(房屋建筑工程)》(附件2)、《温州市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表(房屋建筑工程)》(附件3),及时上报。岗位检查中发现的需报项目负责人落实专人、材料、设备方能整改的隐患,也应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第十五条 质安部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每季度末月的15日前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本部门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协助企业负责人应对“温州市建筑施工现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生成的《温州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季报表》(附件4)。

第四章 考核奖惩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部于每季度初对上季度各级带班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考核情况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 奖励细则:

1、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办法,并使本单位长期保持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结合考核对其进行奖励。

2、对检查过程中能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奖励2000元。

3、对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奖励2000元。

第十八条 处罚细则:

1、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班组长不按要求组织检查、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者,应承担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2、企业领导带队检查时间不符合规定的,每少一天处罚2000元;累计3个月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处罚5000元以上,并取消个人评奖资格。

3、项目负责人未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给予5000元以上处罚。

4、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因其他事务离开施工现场,但未向项目建设单位或公司请假擅自离开者,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5、因安全生产事故问题引发相关方投诉、上级警告、处罚及不良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为公示的,责任单位除承担损失外,将被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同时,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6、伪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情况记录者,每发现一起,对责任单位处以每人每天1000元以上罚款。不及时上报事故隐患情况及公司要求上报的其他相关信息的,视情况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无检查的给予2000元以上处罚。

7、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未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8、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经公司指正不改的,加倍处罚并继续整改。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关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日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

项目部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 项目部下属各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 任何个人发现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项目部项目经理举报。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五条 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项目、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项目部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结合每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项目工长、专职安全员和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电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管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工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项目部每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项目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各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每周也要定期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本单位各位管理人员、班组长,直到每一个职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劳务分包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五)对一般事故隐患,各劳务分包单位接到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下达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时,必须立即按整改措施,整改限期,指定具体责任人负责按期整改,整改完毕报项目安全员监督验收整改结果,进行消项。

(六)对项目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经理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好监控措施,并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在下达“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具体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整改方案应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做到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第六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

(一)项目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依预定要求积极进行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领导。

(二)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对项目制订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及时归档。

(三)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对本项目的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消项。对不能积极按期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分包单位应请示项目经理下达责令停产指令。

(四)项目部每周五下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通报本周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

(五)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随时对整个施工现场、各劳务分包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依规查处与报告。

第七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

(一)项目部应每月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书面回复由公司安全管理管理人员下达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整改情况。

(二)项目部应当总结每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向各劳务施工单位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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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

(一)项目部对本单位自查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要予以公示。

(二)项目部应主动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第九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

(一)项目部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责任人,督促分包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及时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整改单位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公司提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项目部应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接受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四)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销号,将有关档案或台帐整理后归档管理。

第十条 项目部应当按照公司和本项目的有关规定,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3月2日起执行。

********工程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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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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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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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

3.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领导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员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4财务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5.1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5.1.1隐患的排查

各部门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及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5.1.2隐患的报告

5.1.2.1发现隐患逐级上报,即员工报各部门领导或安全员,各部门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5.1.2.2报告形式

5.1.2.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5.1.2.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 5.2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2.1各部门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应立即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2.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3档案建立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4奖惩

5.4.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5.4.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4.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罚款。

5.4.4对排查事故隐患不力,导则发生事故的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5.4.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或未及时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责任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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