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022-12-3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制度是员工行为的准绳,通过制度和观念双管齐下,共同提高全员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1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浅析企业如何进行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

摘要:对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是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实现长远发展和经济利润最大化的内在要求。特别是在当前高速发展的社会环境下,企业要想保持优势,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要不断的提升自身安全管理的现代化水平,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对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最大限度的降低安全隐患,保障企业安全、高效、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关键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水平

引言

隐患的排查与治理是两个相辅相成的环节,通过排查及时的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措施治理隐患,排查、治理两手抓才能确保企业安全、可靠的生产。近年来,随着企业安全意识不断提升,隐患排查与治理也已经深入到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中,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长期的活动,必须要自始至终的贯彻于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中,并且需要不断的加大力度,加强管理,全面提升对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效能,保障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企业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基本概述

事故隐患是指企业在生产与管理过程中,由于一些主客观因素等产生的一些隐蔽的、存在潜在危害的不安全因素,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不及时的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一旦事故发生有可能直接威胁到企业的正常运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当然,企业事故隐患有可能是一般的隐患问题,也有可能是风险程度较高、较为严重的隐患问题,这就需要在对事故排查过程中要落到实处,把握细节,严格的按照规定和流程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的消除不同等级的安全隐患,杜绝潜在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避免事故的发生给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效益损失[1]。

事故隐患排查是发现问题,而事故隐患治理是解决问题,在具体作业过程中需要落实几个方面内容:1.加强对事故隐患的分析、研究,提升对事故的预防性;2.完善安全管理系统,优化管理方式,提升治理技术,减少事故发生率;3,提高职工的综合素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生产水平;4.创新技术,提升对安全隐患的治理效果;5.加大安全投入,营造安全的生产环境,预防事故发生率。6.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监管流程,建立长效的安全生产机制,确保安全作业。

二、企业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现状分析

企业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是一个长期、长效的作业,涉及到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近年来,“安全生产与管理”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理念,在安全建设中,对于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重视度也在不断的提升,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智能化的推广,企业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水平日趋提升,成为推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支撑点。但总体而言,现如今,安全隐患问题依然是制约企业实现现代化、可持续化发展的重要因素,部分企业对事故隐患自查自报执行并不到位,仍存在重排查、轻治理,重生产、轻安全管理等问题,对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认识度不够,没有及时的发现问题,治理问题,给企业发展带来隐患。除此之外,在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过程中缺乏发展的眼光,着重解决眼前的問题,而忽略事故隐患可能会带来的一些“连锁反应”,以及对一般事故隐患、细小的问题不重视,没有从源头加以解决和及时治理,不仅影响治理效果和质量,而且还会造成延迟,提高隐患的难度和事故发展可能造成的损失度[2]。

三、企业如何进行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

企业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是建立在完善和健全的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体系和制度基础上的,根据企业事故隐患存在的客观性,在全面加强事故排查与治理过程中可以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从设备层面上进行事故排查与治理。设备是企业生产的硬性条件,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同样也是直接影响企业正常运行和安全运行的重要内容。如:1.零部件的磨损、老化;2.操作人员操作不规范;3.环境因素。针对设备层面上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要做到定期的巡检,加强对设备维修、更新,明确落实责任制,严格要求操作人员按照操作流程和操作标准进行操作,从根本上保障设备运行的安全性、有序性[3]。

2从人员层面进行事故排查与治理。人员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要素,必须要全员树立安全作业意识,严格的遵循企业章程、制度开展工作,积极加强对安全安全行为检查和安全行为的观察,在全过程、动态性的排查人员作业中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的进行治理。如:加强对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人员的安全操作水平和安全责任意识;建立科学奖惩与考核体系,提升人员安全生产与管理的积极性,推动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有效开展。

3从管理层面进行事故排查与治理。任何一个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企业内部的管理,企业要想取得良好的效益,寻求突破性的发展就必须要从管理的制度、流程、系统、运行等全方位的加以改革和创新,确保管理的合理性、科学性、同时,管理作为企业内部核心要素,也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对此,对于企业事故排查与治理也要从管理层面展开,对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员工等,协调企业组织与人员之间的关系,优化管理制度和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对各方面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有效利用,减少企业运营风险,提升企业对事故隐患的预见性和解决能力[4]。

四 结语

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对于企业健康、有序、高效、安全发展而言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现阶段,企业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安全作业意识、相关制度和技术手段都在不断的提升,有效的提升对事故隐患的预见性和对事故隐患的解决效率,为企业良性、可持续的发展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武永爱.石化企业安全管理常见隐患分析及对策[J].化工管理,2019(06):70-71.

[2]]毕映峰. "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中国煤炭工业 01(2014):48-49.

[3]周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实践." 国内外水泥行业安全生产技术交流会 2016.

[4]崔景云. "建立事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健康发展." 机电安全 000.008(2013):18-20.

作者:郭元龙

第2篇:实施“13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模式 保障北企集团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摘要】本文运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能力意外释放理论”、“三圆环理论”和“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的模型,结合公司的安全管理实际现状,分析当前国内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提出了“133”隐患排查治理模式。“133”隐患排查治理模式运行以来两年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

【关键词】“133”;隐患排查

1.公司基本概况

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企集团)是隶属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简称兵装集团)的大型军工企业集团,公司始建于1969年,1983年军转民生产摩托车,成为兵器行业首家实施“军转民”的企业,是中国首批19家摩托车定点生产企业之一。

1992年北企集团与泰国正大集团合资成立洛阳北方易初摩托车有限公司(简称北易公司),生产驰名中外的“大阳”牌系列摩托车。北企集团现有员工5000多人,具有完善的科研技术、质量控制和生产组织体系。自1984年以来,北企集团摩托车产销量稳居行业前十强之列,成为中国摩托车行业的骨干生产企业。2011年北企集团实现产销量157万辆,成为中国摩托车行业“四大板块”之一的“鲁豫板块”的核心主导企业。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李长春、邹家华等先后视察企业,对企业的发展给予充分肯定。

北企集团生产工序自摩托车产品的零件制造、部件组装到整车的装配,拥有冲压焊接生产线、涂装生产线、机加生产线、注塑生产线及动力设施等众多设备设施,主要生产设备约750余台,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危险因素较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至为重要。

2.“13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模式产生的背景

北企集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不健全,各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安全生产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的情况。

(2)“三违”现象还比较普遍,各单位惊吓、轻微伤等小事故时有发生。

(3)2010.2.1”涂装部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76600元),性质严重,受到兵装集团的通报批评。

以上这些问题,特别是涂装部火灾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认真反思公司目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现状和管理思路。为改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现状,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结合近年来在安全管理工作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積累,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提出了“13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模式,并在北企集团全面推行实施“13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模式。

3.“13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模式的理论基础

3.1目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现状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和各单位每年都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但是为什么还是事故不断呢?特别是煤矿、交通、危化品等行业的事故仍然难以遏制。究其原因,不是安全管理部门没有开展检查,也不是检查组检查的内容不细致,更不是检查人员的专业水平欠缺,而是常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健全,存在以下几个不到位的盲区:

3.1.1常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是少部分人员参加,没有做到全员(人)参与

常规的安全检查工作一般都认为是安全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事,与其他人员无关,这种思维和管理定式极大地影响了安全工作的全面发展,它是安全事故难以杜绝的思想根源,这种思维和管理模式不彻底改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可能做到位。

事故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因数)、管理缺失等等。物的不安全状态一般是静态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没有彻底解决,如技术改造等,物的不安全状态一般来讲会一直存在;人的不安全行为其实是动态的,随着人员的变化、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会变化,光靠上级检查组的临时检查是不可能彻底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事故隐患的排查必须全员参与,只有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才能最大限度的发现事故隐患。因此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必须改变“安全管理工作只是安全部门的事”这种狭隘的本位主义思想,树立“全员参与”的立体思维,让“事故隐患”无处藏身,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3.1.2常规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都是间断的活动,不连续,没有全天候(时间)参与事故隐患排查

常规的安全检查工作一般都是间断的,不连续,如节日大检查、月度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等,这些检查都是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并以活动的方式开展,某一阶段确实起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由于安全部门的人力和物力资源有限,活动结束后没有形成常态化机制。

事实上事故隐患确实每时每刻都会产生,节日大检查、月度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开展期间确实提高了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事故的发生频次明显降低,问题是在非检查工作期间我们如何控制事故的发生?

因此为解决这个问题,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时间和空间必须延伸,从时空上进行扩展,确保全员全天候参与事故隐患的排查,每时每刻都有不同层级的人在检查和发现问题,每时每刻都有不同层级的人在落实和解决问题,每时每刻都有不同层级的人在追踪和上报问题。

3.1.3常规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都是局部进行,没有全方位、全过程(空间)参与事故隐患排查

常规的检查工作一般都是上级部门组织专家到下级单位检查,这种检查虽然能局部发现一些问题,但是还有许多问题和安全隐患并不能真正的发现和解决,其原因有:

(1)是检查的时间一般较短,不能覆盖被检查单位的所有单元。一般检查组的时间安排为1到3天左右,这样短的时间检查组只能以点带面,匆匆而过,许多问题实际上并没有被发现。

(2)是被检查单位对检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没有彻底完全整改,有些问题需要投入一定的财力和物力,一动钱的事,就不好办,这样反而掩盖了事故隐患。

(3)是一些单位迷信检查组的权威,没有发动内部安全人员的力量,认为检查组检查完后就万事大吉,一片祥和平安。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有必要认真反思常规的安全管理工作现状,有必要痛下决心改善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现状,有必要认真思索探寻一条新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之路。

3.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理论模型

下面是关于事故发生机理的几种典型理论模型,对我们进一步提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手段和方法提供了帮助。

3.2.1能量意外释放论

吉布森(Gibson)、哈登(Haddon)等人提出了解释事故发生物理本质的能量意外释放论。人受伤害的原因是某种能量向人体的转移而造成的,事故就是一种能量的异常或意外转移。这种能量意外释放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

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提示:

(1)在没有能量或能量很低的情况下,不可能发生事故的。

(2)有足够的能量未必一定会发生事故,除非能量屏障被破坏。

(3)危险源辨识就是要找到能量物质,可能导致能量意外释放的因素。

3.2.2“三圆环”事故致因理论模型

三圆环事故致因伦理"人""机(物)"、"环境"关系图

该理论把任何一个复杂的危险源系统都分解成“人的不安全行为”、“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三个子系统,并以三个圆分别表示这三个子系统,每两个圆的交叉部分就为可能发生事故的区域,而三个圆的交叉部分就为高事故几率区。

(1)“人的不安全行为”与“机(物)的不安全状态”在同一时空相遇发生事故的概率61%。

(2)人处于“不安全的环境条件”发生事故的概率22%。

(3)机(物)的危险物质暴露于“不安全的环境条件”发生事故的概率17%。

3.2.3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论

1931年海因里希首先提出因果连锁论,该理论认为: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尽管事故发生可能在某一瞬间,却是一系列互为因果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事故因果连锁过程包括5个因素:遗传及社会环境、人的缺点、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事故、伤害。人们用多米诺骨牌形象地描述这种事故因果连锁关系。

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论("多米诺骨牌"事故理论)

4.“13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模式的内涵

通过对常规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结,借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理论模型,北企集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结归纳了“13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模式,并于2010年6月起全面在公司范围内推广和實施。

4.1牢固树立“1”个目标

树立“零”事故的目标, “全员、全天候、全过程和全方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北企集团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

4.2全面排查3项内容

一是全员、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排查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原则(包括感知的意识问题和无知的技能问题),使事故有可能或有机会发生的行为。北企集团建立三级安全排查机制,每月、每周公司检查,每周部门检查,每天班组、员工自查,通过三级安全排查人的不安全行为,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全员、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排查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环境的不安全条件

北企集团每年、每月、每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检查组,对机械、电气、防燃防爆、作业环境,开展全面检查,排除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和和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保证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的本质安全。

三是全员、全天候、全过程和全方位排查安全管理工作的缺失

管理工作不到位就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北企集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岗位操作规程、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安全“五同时”、建设项目“三同时”等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三化”建设,即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

4.3持续开展3项行动

一是持续开展“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立体交叉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机制

(1)开展自下而上的检查。公司每年自下而上开展个人岗位、班组、部门三级安全自查和巡回检查,做到全员参与隐患排查和隐患治理。各班组持续开展班前、班中、班后及日查、周查、月查,做到全天候参与隐患排查和隐患治理;持续开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失”的检查,做到全方位参与隐患排查和隐患治理。

(2)开展自上而下的检查。公司每年组织“春节”、“元旦”、“五一”、“十一”四大节日大检查;安全部门和设备部门每周开展自上而下的公司级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失”。

(3)开展专项检查。各单位编制本部门《年度(周)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公司编制公司级《年度(周)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周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周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计划》中包含防护、信号装置,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穿戴等内容。

二是持续开展“双非双特”排查,重点监控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安全

(1)全面排查“双非双特”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北企集团每年都安排“双非双特”(非标设备、非固定作业、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的排查工作,全员参与,全面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力求取得实效;并将“双非双特”纳入隐患排查和日常安全检查范围,形成常态化机制。

(2)加大对相关方作业活动场所的管控。制定相关方管理的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管理职责,严格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的审核;对涉及相关方的所有作业活动统一开展危险源辨识制定针对性措施;落实安全告知及人员培训,督促相关方认真履行日常管理主体责任,确保相关方管理处于可控状态。

(3)重点加强对非固定作业和危险作业的监控。完善非固定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非固定作业安全审批程序,作业前制定安全措施,作业中设立安全监督员,监督作业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重点对非固定作业活动,包括从事科研试验,动力供应,设备安装和维修,物资运输,线路巡视检查,高处作业、动火动焊等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三是持之以恒的坚持以“三铁”精神开展反“三违”行动,将“三违”行为当作事故来处理

公司从2010年6月以来加大反“三违”力度,以“三铁”精神(完善铁的工作制度,建立铁的工作队伍,严肃铁的工作纪律)反“三违”, 把“三违”行为当作事故处理,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三违”行为进行分析。通过对员工“三违”行为产生的原因分析,查清员工“三违”发生的真实原因,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对广大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责任人进行处理,进一步提升各级各类人员反“三违”的意识和能力。

5.“13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模式的运行情况

从2010年6月“13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模式运行两年以来,,公司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得到大幅度的提升,整体安全形式明显好转。

5.1“零事故”目标始终为北企集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线

从2010年6月到现在,“13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模式已运行了两年多,每年公司都要把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列入每年度的行政工作报告中。两年来实现了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为零,火灾爆炸事故为零的目标。

5.2公司周生产会改为周安全生产会

从2010年6月份开始,把周生产会改为周安全生产会,会议由各单位领导汇报本部门员工自查隐患情况;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公司安全检查情况。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将公司每周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编写成《公司安全工作通报》(周报)下发到各单位。从2010年6月到2012年5月,公司共计下发周安全工作通报80期。

5.3持续开展“自上而下”的隐患排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1)公司每年組织“春节”、“元旦”、“五一”、“十一”四大节日大检查。两年来共组织四大节日检查8次,发现问题266项(处),按照PDCA闭环原则循环追踪落实,做到全部治理。

(2)公司安全及设备部门每周开展安全检查。两年来共检查80次,发现安全隐患150项(处),按照PDCA闭环原则循环追踪落实,做到了全部治理。

(3)开展夜班安全检查工作。两年来共检查 66次,发现安全隐患123项(处),按照PDCA闭环原则循环追踪落实,做到了全部治理。

5.4持续开展“自下而上”的隐患排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1)公司各单位持续开展部门日查、周查、月查活动。两年来各单位共查安全隐患和现场不合格2351项(处),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409 项(处),“物的不安全状态”1396项(处),管理缺失546项(处)。按照PDCA闭环原则循环追踪落实,做到了全部治理。

(2)各生产班组持续开展班前、班中、班后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两年来生产班组共查安全隐患和现场不合格1569项(处),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273 项(处),“物的不安全状态”932项(处),管理缺失364项(处)。按照PDCA闭环原则循环追踪落实,做到了全部治理。

5.5开展公司级的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公司安全部门编制安全专项检查计划(见安全专项检查计划表),每月坚持公司级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设备检查。每月都有一项安全专项检查计划,如一月针对火灾问题开展防火专项检查;二月开展车辆专项检查,三月开展劳保护具专项检查等。通过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安全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事故隐患排查实现了全方位的排查。

5.6开展“双非双特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公司在2010年7月3日到2010年9月30日组织开展了“双非双特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以后每年组织“双非双特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确保 “双非双特”处于可控状态。

5.7加强相关方管理,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完善了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告知制度及与相关方安全管理有关的安全评审和危险作业审批等制度。相关方主管业务部门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对相关方进行培训,并告知作业现场安全风险,监督相关方遵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及时制止相关方违规作业,确保相关方作业安全风险受控。

5.8以“三铁”精神(完善铁的工作制度,建立铁的工作队伍,严肃铁的工作纪律)开展反“三违”行动

按照安全生产“小题大作”的要求,深化隐患治理工作,杜绝了安全事故,把“三违”行为当作事故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三违”行为进行分析。两年来,公司共计对冲压焊接部、配件制造部等主要生产单位的 15 起典型的“三违”案例进行了分析。通过对员工“三违”行为产生的原因分析,查清了员工“三违”发生的真实原因,并制定了相应的预防措施,对责任人及广大员工进行了教育,达到了教育员工、预防事故的目的。

6.13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模式产生的效果

6.1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

2010年6月,北企集团全面实施“13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模式,到2012年5月,公司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

详细数据见下表:

6.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数量逐年下降

从2010年6月到2012年5月,公司实施“13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模式以来,人的不安全行为频次、物的不安全状态数量、管理缺失的数量逐年下降。

2010年6月份~2012年5月份隐患统计分析

2010年6月份~2012年5月份隐患统计分析图表

6.3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

北企集团2010年—2011年实现利润总额1.4283亿元。

(1)根据安全生产经济学理论,安全生产对企业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安全生产的贡献率是1.5%-7%之间,即企业的安全生产贡献价值=利润总额×4.25%(取平均值来计算)。

“13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模式运行以来,公司两年的利润为:7141+7142=14283万元,安全生产贡献价值为:14283万元×4.25%=607万元。

(2)对比公司2006年重伤一起,轻伤6起计算,2010年到2011两年实现零事故。重伤事故每人每次平均直接经济损失40000元,轻伤事故每人每次平均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根据安全经济学理论,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之比为1:4,两年来共计减少经济损失:(1+4)×40000×2+(1+4)×5000×6×2=70万元。

6.4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实施“13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模式以来,公司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认真履行社会义务。2010年荣获河南省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安全生产“优秀级”企业;2011年公司建立了本质安全标准化体系,通过兵装集团组织的本质安全标准化达级验收; 2012年3月通过中联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换证认证证书;2010年—2011年获得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颁发的“工伤事故预防先进单位”称号,每年发放工伤事故预防费2万元给予奖励。

安全生产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关系到企业的生产和效益,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和家庭幸福。安全生产事故的逐年减少,可以使公司一心一意搞经济建设,免受社会压力,使职工免受身心伤残,家属免受精神痛苦,企业处于和谐发展状态,社会效益不可估量。 [科]

作者:欧阳鑫 林军 罗磊

第3篇:浅谈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其排查

前言

众所周知,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所有(包括人-机ー一环境)能引发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叫事故隐患(亦称危险源)。要消灭或减少事故,首先应该从源头着手,消灭一切事故隐患,才能保证安全生产。消灭了一切事故隐患,实际上也是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达到防患于未然,因此,研究事故隐患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实践证明,在人-机一环境复杂多变的煤矿生产过程中,運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才能有效地控制事故隐患。该文通过对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事故隐患引起事故的内动力以及建立有效的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所取得的成效,从3个方面来论述事故隐患排査的重要性。

1.事故隐患分析

从我国历年的煤矿生产事故归纳、总结、分析来看,事故的出因不外有3点:人ー机一环境。人作为生产活动的主体,由于职业素质的原因,均存在不安全的意识性或进行性机的不安全状态往往也是人为造成的,是人机组合所致;煤矿井下特殊的生产环境,并存着自然力的破坏险象。所以说,人一机一环境就是事故隐患的载体,分析事故隐患,就要分析这3者内在原因和外在表现。

1.1人的因素

在现代系统安全管理理论中,有一个“专管群治,全员管理”的原则,它旨在突出安全生产大家管理、各个重视、人入自觉、互相监督、制止“三违”和消除隐患、人人有责的管理期望。理论如此,现实则不尽如人意:由于每个职工的安全观念思想性格、生理心理素质和技术素质等等方面的差异,各有侧重,因此,人既是安全生产的决定因素,又是一个活跃的事故隐患因素。

1.2机械的因素

现代煤矿企业,生产机械化程度较高,大功率、高性能的设备得到广泛应用,由于机械本身的因素而出现的事故隐患,普遍表现在年久失修、带病工作、超负荷运作及其受井下潮湿因素侵蚀等。

1.3环境因素

井下作业环境因素复杂多变,主要表现在水、火、瓦斯粉尘、顶板五大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事故隐患。这类事故隐患可分为长期性事故隐患和短期性事故隐患。长期性事故隐患如:水患威协、煤尘爆炸危险、自然发火倾向、瓦斯涌出、顶板长期压力等。短期事故隐患如:地质构造变化,瓦斯、煤尘、水涌出突然异常变化等。

2.事故隐患引发事故分析

从以上分析中发现: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隐患引发事故率最高,危害性最大,是事故隐患中最活跃的因素;机的因素造成的事故隐患本身不引发事故,之所以能引发事故,是因为人对机的性能不完全了解,在操作、维护上没有达到应有的要求;環境因素中的长期事故隐患,在生产历史中,已找到了有效的防范方法,除强化管理外,在开采设计、设备配置等方面,与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确保长期事故隐患不引发事故。另外,短期事故隐患引发的事故,是由于这类事故隐患的突然性所造成,究其原因是:在生产过程中,突遇短期事故隐患,现场作业人员对事故隐患认识不及时,应变能力差,未采取防范措施,从而酿成事故。

3.事故隐患排查

3.1事故隐患排查的重要性

以x×矿为例,该矿自199年建立事故隐患排査制度以来,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査制度以前,轻伤事故发生率为12.5次/a;重伤事故发生率为2.6次/a;死亡事故发生率为1.3次/a;非伤亡事故发生率为5次/a。_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以后,轻伤事故发生率为5.3次/a;重伤事故发生率为0.33次/a:;死亡事故发生率为0次/a;非伤亡事故发生率为1次/年。由此可见,事故隐患排查的重要性。

3.2事故隐患排查的关键

事故隐患排查的关键是,抓现场管理。作业现场事故隐患排査应遵守三大原则:(1)事故隐患未彻底整改,不开工生产;(2)生产过程中出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事故隐患整改;(3)交班时,事故隐患必须向下一个班交待清楚。执行这项工作的关键人物是眼班队干部,其具备的专业知识的多与少,责任心的强与弱,直接影响现场事故隐患的发现、排查及预防。因此,抓好事故隐患排查的关健是:抓跟班队干部的安全管理。

3.3重大事故隐患排查

重大事故隐患具有长期性,一旦引发事故,危害性特别巨大。故重大事故隐患排査的原则有其特殊性:首先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针对性强的防范措施,以控制其引发事故。现场管理者责任心的强弱及其拥有的安全技术水平高低决定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带来危害。提高现场安全管理者的安全技术水平,是及时防范重大事故隐患,不让其带来危害的最关键;其次是排查重大事故隐患要快速做到资金、材料设备技术措施落实到位,不要怕花钱、不要怕费时、费力,切不可有侥幸心理,切不可急功近利。

4.结束语

事故隐患的出因是人的因素最活跃,排査事故隐患首先要抓住人为这个关键,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工人层、管理层的安全素质教育,增强人的安全责任心,层层落实责任制,广泛地学习利用新技术新设备,做到人人都能深刻地认知事故隐患,处理事故隐患得心应手,方能达到消灭事故的目的。

(作者单位:安阳市鑫龙煤业有限公司小分队)

作者:刘亮

第4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 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主管部门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第三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主管部门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 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并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五条 安全主管部门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矿)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六条 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全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七条 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 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条 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 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二条 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 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公司安全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 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十六条 各单位(或部门)每月应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上交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处罚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处500元罚款。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单位或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单位或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4、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对相关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处500元罚款。

第5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某某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公司行政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事故隐患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记录》。

日常安全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 四

季节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为检查内容;

(五)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二)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噪声等;

(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接地等;

(四)检查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五)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六)检查运输车辆等安全状况;

(七)检查环境卫生等;

(八)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

(一)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

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二)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三)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普通物品存放保管情况;

2、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3、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4、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5、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七

不定期安全隐患检查

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八

各级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二、隐患整改制度

一、事故隐患范围:

1、危及安全经营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二、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公司、部门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三、对于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四、对于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行政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五、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两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部门、部门不能整改的交公司)。

七、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部门无力解决的,及进向公司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八、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九、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十、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填写,经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由部门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存档检查。

十一、各类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

十二、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隐患发生部门安全再负责人的责任。

三、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一、事故隐患报告

1、每天工作人员交例行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上级汇报;

2、工作人员在工作当中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向上级汇报,需要紧急处理的,应根据情况处理;

3、各部门经理接到汇报后,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处理,需要其它部门配合的要向总经理汇报处理;

4、各部门经理将每天的事故隐患处理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一旦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部门经理接到员工报告后,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处理,总经理要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a、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b、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c、隐患的治理方案。

二、举报奖励

凡工作人员举报,经部门经理核实的事故隐患,公司对举报人按一般事故隐患100元,重大事故隐患1000元进行奖励。

四、事故隐患监控制度

一、监控点的选择与确定

1、易燃场所;

2、有触电伤害危险的场所;

3、有中毒和窒息危险的场所;

4、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场所;

5、有机械伤害的场所。

二、管理实施

1、坚持每一个监控点“有一本台帐”,真正做到检查记录可查,资料台帐存档。

2、搞好“四项管理”,即“监控法”目标管理;“监控法”检查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制管理;监控安全指标奖惩管理。

三、工作程序

1、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研讨贯彻落实方案;

2、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指挥;

3、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4、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选择并确定“监控点”;

5、编写“监控点”控制要点,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

四、监控点检查管理制度

1、各级监控点责任人和当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检查周期,进行认真细致的巡回检查,严密监控,并形成详细的原始记录,以供公司检查考核;

2、监控检查中发现问题,正确地进行技术分析,查清原因,采取防止缺陷扩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将缺陷内容、发生时间、处理情况书面反馈安全部门;

3、对暂不能消险的缺陷、隐患,除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及时合理安排整改;

4、对存在的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止运行,及时报告领导或总工程师,研究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5、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的宣传教育,加强责任人对各监控点、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

6、每月对各监控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作出科学性的综合分析论证。

五、事故隐患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公司事故隐患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公司事故隐患监控点的档案、日常事故隐患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的档案等文件资料。

三、公司的事故隐患档案管理由安全主任负责。

四、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月度归档”制度,即:每月的月底为公司事故隐患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安全主任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五、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事故隐患档案可直接通过安全主任办理借阅手续。

2、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 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 注意安全,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六、档案的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事故隐患档案资料;

2、当某些事故隐患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某某公司科技重工有限公司

2018年4月3日修订

第6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总则

1.1为健全安全事件预防体系,落实安全监督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1.2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2.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形式 2.1公司实行“三级安全事故排查治理制”。 2.1.1安全机务部

(1)每月组织一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情况的监督排查; (2)每逢重要时期组织对全司各单位的安全情况的监督排查。 2.1.2生产经营单位

(1)每星期组织一次对本单位各岗位的安全情况的监督排查; (2)对重要场所每天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检查; 2.1.3 班组

每天对本岗位的安全情况检查一次。 2.2安全专业人员不定期、不定项进行监督检查。 3.安全事件纠正与预防 3.1事件定义

发生或可能发生伤害、疾病 (不论严重程度)或死亡的与工作相关的事件。

注1 :事故是一种造成了伤害、疾病或死亡的事件。

注2:没有造成伤害、疾病或死亡的事件也被称为危险事件。

注3:紧急情况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事件。

注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一种事件。 3.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3事件纠正与预防的一般原则

3.3.1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3.3.2纠正与预防的态度一是要坚决,二是有紧迫感; 3.3.3从实际出发,坚持既要保证安全,又要经济合理。 3.4监督检查部门、单位的要求

3.4.1各级检查发现的事件隐患需逐件登记备案;提出整改要求,由单位立即落实整改。

3.4.2对重大事件隐患由执行检查职责部室、单位负责人签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期限整改,单位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在规定日期落实整改。

3.4.3对需要停产停业整改的,由上一级负责人签发“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

3.4.4对单位执行上述文书的情况实行跟踪监督检查。 3.4.5对整改期限届满的单位进行复查验收,并填发“复查验收意见书”。

3.5事件隐患单位的要求: 3.5.1领导重视。时不待人、千方百计,把事件隐患整改; 3.5.2对检查出来的事件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项、定人、定责,抓紧整改落实;

3.5.3对重大事件隐患,经过单位自身努力难以解决的,应及时向上一级请示报告,求得解决,同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上一级部门应予以批复。

3.5.4对设计布局等“先天不足”的事件隐患,公司应纳入建设改造规划,逐步加以解决,在没有解决前,单位要采取必要的、临时性的补救措施,以保证安全。公司管理部门应对补救措施的可行性予以论证批复。

3.5.5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按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要求执行,并作为本单位持续改进的依据。 4.处理

4.4.1对重大事件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4.4.2对一般事件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负责人可责成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 4.3对不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的,按有关考核内容予以考核。 4.4对违反本规定引发事件后的责任部门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5.本规定从发文之日开始执行。

附:

1、安全隐患检查记录

2、一般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4、事故隐患复查验收申请

5、安全隐患复查验收记录

第7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第一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管理所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我厂自身难以排除隐患。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厂举报事故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第四条 事故隐患的排查处理

(一)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

2 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帐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厂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我厂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三)我厂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四)我厂应加强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向单位人员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我单位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我单位接到有关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

3 止经营,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方案,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第五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

(一)有关部门应当督促指导我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监督单位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

(二)我厂组织应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主要负责人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确定由本部门挂牌督办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我厂安全生产小组应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对本单位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第六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

(一)我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有关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我厂安全生产小组应当每月总结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

4 作要点。

第七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

(一)对本单位自查和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予以公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排查或检查发现的3日内进行公示。

(二)出现重大隐患,我单位应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第八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

(一)安全生产小组对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内设机构和责任人,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应当每周至少深入现场一次,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企业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整改单位应向督办单位提出复产验收申请。接受申请的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四)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将有关档案整理后归档管理。

第九条 我单位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

第二章、照单查事故隐患制度

为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做到事故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建立长效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根据安全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及工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公司逐一落实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流程和排查项目清单编制任务,最终编制安全隐患排查项目80个,涵盖了工厂各专业各部门的隐患自查要素,进一步明确了安全事故隐患检查的主体责任和任务频率,明晰了检查程序和方法,建立了排查标准和目标考核等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照单检查”规范化、常态化和制度化。

在今后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各部门将以清单为基础,全面开展“照单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向工厂安全部报告,并立即排除;难以立即排除的,必须立即组织论证,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并进行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为督促落实“照单查”制度,安全部将对各专业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形成长效机制,以促进安全生产治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在工厂管辖范围内实施。

6 第三章、事故隐患报备制度

为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做到事故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建立长效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根据安全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及工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层层落实,各部门负责的原则;

2、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投入专项资金,确保工作到位;

3、凡涉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一般、重大、特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安全隐患均纳入排查范围;

4、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并纳入档案管理,一般事故安全隐患台账自行保管,以备查验;重、特大安全隐患台账上报公司;

5、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台账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落实责任、措施,做到统一指挥,处置有效,减少危害;

6、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

7、定期对工厂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岗位操作技能、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的培训,提高全员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8、定期对工厂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工(机)具、防护用品,按规定进行检验或鉴定;

9、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向工厂安全部报告,并立即排除;难以立即排除的,必须立即组织论证,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

7 并进行治理;

10、积极配合安全部组织各部门的检查,对被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制定治理方案,在规定的期限治理完毕。

1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在工厂管辖范围内实施

第8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制 度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

排查、整改制度

1、目的

为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掌握企业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内容

2.1 本制度中所指安全检查包括:定期安全检查、专业(系统)安全检查、季节(节日前)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

2.2 安全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纪律、查现场、查隐患及治理情况等。

2.3 定期安全检查:公司实行季查,二级单位实行月查,工段实行周(旬)检,班组实行日检。

2.4 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由安全部牵头组织,技术中心、公司办、工会、企管人事、保卫部、工程部等有关部门参加。

2.5 各二级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由主管领导组织并带队,安全部门具体实施,有关科室参加,其检查要在每月的25日前完成,并将检查结果报公司安全部。

2.6 各工段每周(旬)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由工段长组织,对本工段的设备、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危险源(点)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7 班组要坚持班前和班中巡检,对各作业点的设备、设施状况、人员思想动态、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做到责任到人。

2.8 所有岗位作业人员,每次上岗前都要认真按照“一查、二看、三确认”内容进行安全确认,在确认安全无误后,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准确的进行操作。 2.9 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的主要项目有: 季节性检查:

(1)防暑降温安全检查; (2)防寒防冻安全检查; (3)防洪、防汛安全检查; (4)春季防火安全检查; 专业性检查:

(1)防火、防爆方面的安全检查; (2)厂内机动车辆; (3)压力容器检查; (4)动力管网检查;

(5)天车、电梯等起重设备检查; (6)生产设备、电器方面的检查; (7)建筑设施、危险源(点)检查;

(8)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方面的检查等。

2.10 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按照安全生产逐级责任制的划分范围,由各专业管理部门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安全部可组织多项联合大检查。

1.11 各种检查都要有明确的重点,检查前要列出检查提纲,组织牵头单位要做好检查记录。

2.12各种检查完毕后,组织者要把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部,同时向事故隐患单位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

2.13事故隐患单位在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后,要严格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对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安全部。在对隐患实施整改之前要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14各专业主管部门,在接到事故隐患整改反馈信息后,要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以书面材料报安全部。

2.15各单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必须制定临时的安全措施,同时,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提出整改建议(附所制定的临时安全措施),报安全部。

2.16 对涉及面广且一时又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各专业部门对隐患进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分别纳入技措、安措和大中修改造计划等,逐项加以整改。

2.17 对公司暂时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18 凡发现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未按期整改的由安全部进行考核。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不整改又未采取措施而导致重伤以上事故发生的,除按有关规定考核以外,加罚责任单位10000元,并追究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消除报告制度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治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安全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特制定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

一、建立职责、分级管理

1、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责任制,分清职责各尽职守。

2、公司建立“三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公司、厂、车间。形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三级管理,做到隐患排查有记录、落实治理“三到位”,即落实责任人到位,治理措施到位,治理目标到位。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上报表由公司安环部负责,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季报(每季次月15前)、年报(下一年第一个月底前)报邢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4、建立事故隐患整改统计表,有安环科负责登记,每月30日前报公司安环部。

5、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分析,统计上报责任制度,做到按时准确上报。

二、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机制

1、按照公司“三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落实各级责任制度,按照谁检查谁落实谁负责的要求,把责任落到实处。

2、按照公司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环部每月定期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表,逐项落实。

3、发动职工、广范监督,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一言、献一计”活动。

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及公司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一、厂长(部长)隐患排查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会议,分析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案和措施,制定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3、保证奖金投入,加快隐患治理进度。

4、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5、每年组织召开事故隐患危险源评估会议。

6、按期审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呈报表。

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1、协助厂长(部长)抓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直接责任。

2、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会议提出的各项方案和措施。

3、监督检查各车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落实情况。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5、协助厂长(部长)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负责对决议的事项贯彻落实。

三、车间主任的职责

1、对本车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坚决落实厂下达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按时完成整改计划。

3、每月组织至少一次安全大检查,提出和汇总不安全隐患,制定落实隐患整改。

4、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

5、建立健全主任跟班制度,做到班班有人管生产,抓隐患。

6、组织开好安全生产例会,教育职工人人抓隐患。

四、班组长的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厂和车间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和措施,对本班的隐患排查治理负责。

2、负责组织开好班前会议,形成人人讲隐患,个个抓治理。

3、负责抓好班组生产大检查,实现当班安全生产无隐患。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特制定事故隐患排查奖惩制度。

1、为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能够顺利开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奖惩制度是开展事故隐患治理的有效机制。

2、对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奖励。

①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忠于职守,积极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成绩卓著的。

②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受重大损失的,分别可给予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亦可年终发给一次性奖金500-1000元。

3、有下列情况之一,按照情节轻重,对个人给予处罚。 ①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不听从指挥的,在治理整改工作中,偷工减料,影响整改工程质量的,对责任者处罚500-1000元罚款。

②在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工程中,因质量造成万元以上的或人身造成重大事故的,对责任者分别给予记过、开除等处分。

③造成特别重大后果的,可追究其相应责任。

隐患排查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到位,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从安全费用中划拨30%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

2、公司财务部应对隐患治理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3、有关部门在使用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4、对重大隐患整改所需的资金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合理使用。

5、公司财务部应对资金使用情况每月进行统计、汇总,安环部应有效监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第9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本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按《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要求,制定本制度。

矿各部门、各区队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改)的责任制,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1.矿长对本矿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要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及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的汇报,督促和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组织制定岗位责任制,主持召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会及工作会议,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

2.矿总工程师对本矿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进行整改,确定岗位责任、推广应用新技术,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3.安全副矿长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同时协助矿长开展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并负责进行督查落实验收销号工作。

4.各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实行闭合管理。 5.安全科负责对查出的隐患建立台帐,实行分级管理,下整改通单,并跟踪验收销号,做到闭合管理。

6.矿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负责,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指导整改方案的实施以及现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7.各区队队长,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负全面责任。对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和本队排查的事故隐患,按制定的方案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

8.区队班组长(跟班副队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负责。作业前,必须认真排查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出在工作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解决;对依靠本班组力量无法进行整改,或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向队、矿跟班干部和矿调度室汇报。

9.区队现场作业人员及岗位人员,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负责。必须每班排查本岗位事故隐患,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治理;如不能整改的,必须及时向班组长和区队带班干部进行汇报,同时,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各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交办的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并按要求完成隐患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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