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传播学发展管理论文

2022-04-2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我国大数据产业正在从起步阶段步入‘黄金期’,2020年中国有望成为世界第一数据资源大国。”权威数据显示,预计2020年我国大数据市场规模将超过8000亿元。在行业应用中,工业大数据的占比将达到6.64%。但大数据发展的“黄金期"仍然存在着多重“羁绊”。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国内传播学发展管理论文 (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内传播学发展管理论文 篇1:

关于主流媒体区块链技术应用的思考

【摘要】区块链技术目前在金融、民生等领域得到初步应用,但在传媒业尚处于探索阶段。本文分析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传媒领域的可行性和局限性,指出主流媒体运用区块链技术具有的优势及面临的技术瓶颈、人才缺口、监管缺失等方面的不足,并提出了应对策略。

【关键词】区块链 主流媒体 运作模式

区块链(Blockchain)简单说就是一个分布式的共享账本和数据库,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可以追溯、集体维护、公开透明等特点。区块链技术目前在金融、民生等领域已得到初步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而传媒业关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则仍处于探索阶段,虽有了一些设计,但尚不具有实操性。对于处在转型关键期的主流媒体而言,区块链技术不可回避且可能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主流媒体应通过不断的研究与实践,利用自身优势努力寻找到与新技术的结合点。

一、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传媒领域的可行性分析

(一)区块链技术可能带来全新的媒体运作模式

把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新技术来应用,为媒体发展再一次描绘出新的可能,国内外一些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初步实践值得关注。

1.媒体信源认证

互联网时代,博客、论坛、微博、微信等社交类媒体的崛起,让传播者和受众之间的角色界限越来越模糊,并由此导致媒体“把关人”作用的持续弱化,大量虚假信息在网络中传播。发端于金融领域的区块链技术被称为“共享账本”,意为“一台制造信任的机器”,能够实现信息和数据的有效记录与永久核查,链条中每个人都在账本中留下不可篡改的痕迹,并获得账本的备份,“所有的交易都按照时间顺序执行、记录和验证”①。简单讲,区块链上的每台电脑都是一个独立的节点,任何节点上的信息都可以扩展至其他任何节点,而不需要经过任何中转站;每台电脑上的操作都被记录,并进行全网存档,不可删除和修改。一旦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媒体的新闻生产,那么,新闻的来源、采集过程、使用情况等信息都将被写入区块链条,区块链技术能够对信息传播的每个环节加以追溯,对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核查。

在西方國家,一些机构已经尝试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新闻事实核查。由英国《卫报》前资深调查记者Nafeez Ahmed等人组织建立的新闻聚合阅读平台PressCoin,通过发行加密型电子货币NEWS,为各独立新闻机构搭建了一个新闻产品生产与交易的平台。PressCoin会实时记录每个独立新闻机构每次创造的价值和影响,同时同步共享其他的新闻机构数据。一旦发现有机构发布虚假信息,系统可对其进行相应惩罚。②

2.公众参与新闻生产流程

互联网技术造就了“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但普通个体手中的话筒往往只是个人观点和情绪表达的出口,他们既无法掌握议程设置的主动权,也无法主导新闻生产流程,能够进入大众传播流程并对公众产生实质影响的信息主要来自于职业媒体人。区块链技术提供了一种“去中心化”的全民共同记账方式,将这一技术特点应用于传媒业,可能缔造出一个人人皆可参与创作和分享的全新媒体形态。

区块链新闻平台Civil于2017年诞生于美国,任何人都可以在其平台上就某一新闻主题启动新闻编辑室,其他人则可以利用Civil的代币CVL资助该主题,资助者越多,集资金额就越大。③在这种通过众筹模式推进新闻生产的区块链平台上,所有个体既是新闻产品的创作者,又是传播者,不仅可以分享议程设置权限,还能通过对新闻产品进行评价、转发获得收益。

3.版权追踪和保护

区块链不可篡改和公开透明的特性,便于版权所有者确权。事实上,目前国内传媒领域对于区块链技术应用较为成功的探索,也主要集中于版权保护领域。

2019年7月,人民网与微众银行共同推出了“人民版权”平台,使用区块链技术构建新闻版权“联盟链”,推动数字版权确权、监测、侵权取证、诉讼的全流程线上化和自动化,打造一站式版权保护管理平台。④

2019年11月20日,全国首个开放式媒体区块链版权保护平台——知识产权区块链管理平台在山东济南正式上线。作品作者可在该平台内进行原创确权、权属存证、分发共享等流程操作,所有交易、分发流程都将被记录,并通过大数据监测技术实时追踪作品在网络上的转载情况。这相当于对作品进行确权,让每一篇文章生成自己的DNA,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无法篡改。⑤

(二)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媒体领域存在的局限性

结合部分媒体实践情况来看,当下,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媒体领域仍存在着一些局限性。

其一,关于媒体信源认证。我们并不怀疑区块链能够准确记录和存储信息,但是信息本身的真实性却受多重因素影响,其中最难以把握的是人的主观因素。新闻史上,因报道者主观判断失误而导致新闻失实的案例并不鲜见。区块链技术能够明确某一信息出自某一报道者之手,能够追溯报道者的身份和所属机构,但却无法判断报道者的观点是否正确,立场有无偏差。因此,区块链技术对于信息真实性的甄别存在局限。

其二,关于公众分享议程设置权。完全“去中心化”的信息传播是不切实际的,以区块链技术为依托的平台也难以做到。如,在社交内容分享平台Steemit上,通过区块链技术建立起“去中心化”的打赏机制,内容和价值都由用户来贡献。但实际上,社区中持代币较多的人更拥有话语权,对于内容生产具有更大的影响力。

其三,关于版权维护。区块链存在公共链、联盟链、私有链等不同技术应用形态,虽然区块链能够通过技术手段明确版权归属,但如果所有的媒体不能够处于同一个链条上,则无法形成一个权威的版权保护机构,来应对盗版行为并加以惩处、打击。

一、主流媒体进入区块链领域的优势分析

2017年底,比特币价格攀上历史新高,区块链概念开始受到投资者追捧,大批区块链媒体横空出世。但表面上的繁荣无法掩盖区块链技术的不成熟,区块链媒体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也是行业发展的致命伤。现在,大量打着区块链媒体旗号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其实并非是依托区块链技术而形成的全新媒体形态,而只是报道区块链行业动态的一些资讯类平台。眼下,区块链媒体行业乱象纷呈,亟待领军者现身,主流媒体试水区块链正当其时,且优势明显。

1.政策环境优势

尽管我国针对区块链行业尚未形成完整、成熟的监管体系,但近年来,主管部门对行业监管的步伐从未停止。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认定ICO行为(Initial Coin Offering缩写,源自股票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概念,是区块链项目首次发行代币,募集比特币、以太坊等通用数字货币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2018年8月,“金色财经”、“火币资讯”等区块链媒体公众号因违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实施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涉嫌发布ICO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被封,且被责令屏蔽所有内容。2019年2月15日,我国开始实施《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区块链产业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备案审核工作。2019年11月,北京、上海、杭州和广东东莞、深圳等地监管部门对数字货币交易相关活动进行排查。随着监管层面逐步发力,乱象纷呈的区块链媒体圈开始大规模洗牌。

监管趋紧的同时,主管部门对区块链在媒体领域的发展方向形成基本共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19年11月13日组织召开区块链技术在广电领域应用研讨会,明确表示将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创新应用。深入挖掘区块链技术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的融合应用场景,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做好区块链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研发、应用的总体规划布局,加快推进广电行业转型升级。⑥

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执行院长喻国明认为,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已经经过了最初的滥觞与蕴蓄,正处在一个与社会现实全面接轨的高速成长期,这种有待高速成长的技术逻辑在转化为社会逻辑的过程中,需要主流媒介在全社会的范围内,特别是在主流人群的动员、社会资源的配置、社会规则的转型中发挥其特有的影响力。⑦

2.主流媒体自身优势

经过多年积累,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形成了严谨的采编体系,拥有成熟的运作流程。其从业者队伍由职业媒体人组成,具有正确的价值判断、扎实的新闻功底、丰富的从业经验、快速的反应能力。这些优势是时下活跃在潮头风口无数的所谓区块链媒体所无法企及的。主流媒体提供的专业、权威、有公信力的内容产品可以彻底改变当下区块链媒体造成的报道内容同质化、低俗化、娱乐化的局面。

此外,主流媒体多年来积累的内容资源具有巨大的整合价值。现在信息过剩,受众对海量信息有整合的需求。主流媒体拥有丰富、权威的音频、视频、文字资源,这些资源在经过职业媒体人重新筛选、构思、组合、加工后,相当于经历了一次全新的内容生产,能够形成全新的传播价值。区块链技术与媒体相结合的时代,仍然是一个“内容为王”的时代,主流媒体已经具有内容生产的天然优势。

三、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主流媒体面临的一些问题

在全球范围内,区块链媒体的发展尚未形成清晰的模式,也未能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区块链技术与新闻生产深度结合的成果。区块链技术在媒体领域拥有落地应用的空间,并不意味着二者结合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主流媒体也仍面临一些问题。

1.技术瓶颈尚需打破

区块链技术目前仍处于理论和概念阶段,其应用于媒体领域,仍需要理顺一些技术逻辑,需要完善和解决关于信息内容管理、网络安全保障、隐私保护、数据信任等方面的各种问题。

2.高端复合型人才缺口较大

区块链技术属前沿科技,涉及很多跨学科内容,包括密码学、分布式数据库、软件工程、信息安全等,我国目前尚未形成区块链人才培养和教育的完整体系,学科设置比较分散,学科跨度较大。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新闻媒体的实践,需要大量既了解新闻传播特点又了解区块链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智联招聘网站发布的《2019年区块链人才供需与发展报告》显示,区块链相关岗位的招聘薪酬大幅领先于全国平均水平。该报告认为:“随着区块链技术不断推进应用落地,为行业发展匹配专门的人才迫在眉睫,培养区块链产业人才已经成为各方共识。”⑧

3.治理体系有待建立

在我国,与区块链技术相关的法律研究和标准建设等工作尚待健全,针对区块链媒体实践的系统化制度规范和监管体制尚未建立。事实上,由于技术门槛较高,市场发展充满复杂未知性,区块链技术与传媒业之间的跨学科共性研究与交叉学科应用研究仍有较大空白,监管层面对这一行业的认识和理解并不完整、充分,监管诉求尚未明确。对于区块链技术在传媒领域应用的实践来说,监管不到位、立法不完善,至少带来两方面的不利影响。

第一,行业风险不受管控。区块链技术近年来受到资本狂热追捧,急功近利的投机行为使行业泡沫越来越大,这对行业发展构成巨大威胁。

第二,行业发展缺少指针。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意识到,区块链技术与传媒业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取决于主管部门的政策对于“去中心化”的新型内容生产范式的接纳程度。主流媒体肩负着引导舆论和传播主流价值的社会责任。由于无法掌握政策的尺度,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主流媒体很难迈出与区块链技术相融合的实质性步伐。

四、结语

短期内,基于区块链技术描绘出的媒体发展蓝图还难以完全实现,但不可否认,这一新兴技术具有影响媒介发展的技术基础,存在重构大众传播秩序的可能性。对于正处在转型关键期的主流媒体而言,区块链带来的思维方式和技术理念具有不容忽视的研究价值。相信随着技术不断突破,监管逐渐完善,主流媒体基于这项技术的实践将为媒介融合打开一扇全新的大门。

注释

①许子敬、程剑波、魏久胜、常浩:《链接未来:迎接区块链与数字资产的新时代》,机械工业出版社,2018年版。

②吴果中、李泰儒:《用区块链技术打击虚假新闻——Userfeeds与PressCoin模式介绍》,《新闻战线》,2018年第13期。

③韦文杰、邱江华:《区块链新闻平台Civil的运行机制研究》,《西部广播电视》,2019年第10期。

④《“人民版权“”人民云链”问世》,人民网,http://yuqing.people.com.cn/nl/2019/0712/c209043-31231654.html.

⑤《全国首个开放式媒体区块链版权保护平台上线》,中国证券报-中证网,http.//www.cs.com.cn/ssgs/gsxw/201911/t20191121_6001183.html.

⑥《广电总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中国政府网,http://www.nrta.gov.cn/art/2019/11/19/art_112_48775.html.

⑦喻国明:《区块链变革与主流媒介的角色与担当》,《新闻与写作》,2018年第9期。

⑧《智联招聘发布2019年区块链人才供需与发展报告》,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http://gz.cri.cn/20191106/f3d22bcd-2d94-b4ea-ba19-169849bdclc7.html.

(作者單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内参舆情中心)

(本文编辑:聂巧)

作者:赵明明

国内传播学发展管理论文 篇2:

大数据黄金期仍存在多重“羁绊”

“我国大数据产业正在从起步阶段步入‘黄金期’,2020年中国有望成为世界第一数据资源大国。”权威数据显示,预计2020年我国大数据市场规模将超过8000亿元。在行业应用中,工业大数据的占比将达到6.64%。但大数据发展的“黄金期"仍然存在着多重“羁绊”。

阻力日渐明显

“随着大数据战略的深入实施,信息壁垒、标准缺失、无法可依、人才稀缺、应用不足等问题越来越成为困扰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的重大障碍。”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无锡市委主委、无锡市副市长高亚光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

笔者通过对公开资料梳理发现,我国大数据发展存在的主要羁绊有如下几点:

首先,信息壁垒有待突破。中国工程院院士孙家广认为,大数据产业发展具有极强的技术和信息依赖性,由于我国大数据产业起步滞后以及基础条件不够成熟,其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的困难也日渐显现。其中一大难题便是,信息壁垒降低了大数据产业资源配置效率。大数据产业发展必须实现数据信息的自由流动和共享,如果数据不开放、不共享,数据整合就不能实现,数据的价值也会大大降低。

公开资料显示,我国信息数据资源80%以上掌握在各级政府部门手中。近年来,在《关于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若干意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等文件的推动下,政府部门也在积极探索数据共享方案,加快了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步伐,惠民成绩单亮点不断。然而,由于我国大数据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不少基础性、关键性数据仍被政府部门束之高阁,共享开放程度低,这已经成为现代化治理进程中的“路障”。例如,据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有关人士透露,不少企业以保护商业机密或节省数据整理成本等为由,不愿意交易自身的数据。而且部分政府部门也缺乏数据公开的动力,有的是因懒政而让数据沉睡,有的则是已经利用数据开展商业化应用,不愿意共享。

另据媒体报道,长江上游地区一些省份的交通管理部门、运输公司不愿与其他省(区、市)共享物流信息,造成联运衔接的信息壁垒,甚至出现同样1吨货物,100公里公路运费比经济发达地区高出60元的现象。

据了解,截至2016年底,广东省全省87个省直部门有6988类数据资源、62332项信息项,居全国各省(区、市)首位。但各部门提出的共享需求仅3649类,省级编目共享仅477类。数据难以真正发挥利民惠民、支撑政府决策的作用,菜鸟和顺丰的“数据断交”事件就暴露出大数据发展中的数据共享难题。

其次,标准缺失。尽管部分数据已接入共享开放平台,但由于缺乏统一标准而不能被系统或机器读取,成为无法释放应用的“休眠数据”。由复旦大学等机构联合发布的《2017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4月,全国19个地方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的8398个数据中仍有约25%的机器可读性较差。据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部分政府部门在数据收集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收集到的数据虽然量大,但质量不高,可利用价值低。

“理论上我国有很多数据,但实际做数据分析会发现利用起来非常困难。”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数据研究院院长鄂维南表示。

第三,技术创新滞后。我国大数据产业虽然与国际大数据的发展步伐几近相同,但是仍然存在技术及应用滞后的差距,在新型计算平台、分布式计算架构、大数据处理、分析和呈现方面与发达国家仍存在较大差距,对开源技术和相关生态系统的影响力较弱。在市场上,由于国内大数据企业技术上的不足,用户更加青睐Google、IBM、Oracle、SAP等国外IT企业。

微软大中华区董事长兼CEO柯睿杰认为,数据智能并非那么触手可及。大数据来源众多、数量巨大、形式各异,要从中获得一目了然的信息,就需要真正高效、可靠的数据管理和分析平台。

鄂维南说:“中国的数据体量特别大,比如,中国推出的视频比任何国家都要多,这些数据的储存较困难,需要用的时候往往就没了”。再以基因测序领域为例,中国每年新增的基因组测序原始数据已超过20PB(1PB相当于100万GB),面临数据量大、数据处理流程长等技术挑战。

《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出,我国发展大数据具有强劲的应用市场优势,但是目前还存在应用领域不广泛、应用程度不深、认识不到位等问题。

“我国大数据在底层技术上和国外的差距特别大,技术都来源于谷歌等国外大公司。”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研究处处长李广乾不无担忧地说,“很多时候我们的商业模式走在了技术前面,但并没有通过技术手段来推动创新。”

第四,行业应用不深入。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大数据产业研究中心提供的數据显示,互联网、金融和电信三大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在各行业总规模中的所占比重超过70%;健康医疗领域和交通领域近年不断“上架”新应用,但行业规模占比相对较小;而在其他众多民生领域,大数据应用仍处于浅层次信息化层面,行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

“目前,大数据在多个行业尚未与业务实现深度融合,应用场景创新不足,大数据技术人员需要提升行业业务知识和经验。”百分点首席数据科学家杜晓梦表示,国内很多行业仍仅在局部业务上使用大数据技术,仅今掌握的是数据挖掘和分析技术,如不能将技术与业务全面、深度地融合,则无法完全发掘出数据应用的真正价值。

第五,安全管理薄弱。数据安全管理薄弱增加了大数据产业的发展风险,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是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世界性难题,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数据的海量存储增加了数据安防的难度,可能造成大量数据损坏或丢失,造成难以想像的后果。二是在大数据时代,数据的多元性和复杂性要求人们形成更强的安全意识,但现实中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的安全意识还没有从传统的非信息时代转变过来,存在巨大的潜在风险。三是网络攻击带来了数据安全风险,随着大数据在政府、金融、公共事业等领域的广泛运用,数据泄露带来的损失远远超出行业范畴,甚至是全局性的国家安全问题。

目前,我国保护大数据安全的能力十分有限,加上大数据安全法律法规缺失、网络信息管理体制存在缺陷等问题,大大增加了我国大数据产业的发展风险。

第六,产业生态体系存在短板。这一问题阻碍了大数据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的形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条和多层次的生态体系。我国大数据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其主要体现为:各领域大数据企业分散现象普遍,产业发展、政策、平台、创新、环境等不协调,大数据企业之间分工不明确、交流合作不足、协同力度不够,大数据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发展滞后。

第七,人才不足。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教授武永卫表示:“未来3至5年,中国需要180万数据人才,但截至目前,中国大数据从业人员只有约30万人。”

大数据行业选才的标准也在不断变化。初期,大数据人才的需求主要集中在ETL研发、系统架构开发、数据仓库研究等偏硬件领域,以IT、计算机背景的人才居多。而随着大数据往各垂直领域延伸发展,对统计学、数学专业的人才,数据分析、数据挖掘、人工智能等偏软件领域的需求在加大,但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却相对匮乏。

专家支招解套

高亚光委员建议,要从五个方面发力破解大数据产业发展难题:

一是要加快大数据立法进程。围绕当前大数据在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应用需求,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对电子证照、数据权属、数据的采集、开放和使用等方面进行立法,对电子证照以法律地位,对数据进行确权,规范数据的共享、开放和使用。为大数据产业健康良性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是要建立大数据标准体系。当前各地都在建设城市级大数据中心,其中,人口、法人等基础数据库是城市大数据应用的基石。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相关基础数据库的标准规范,为在更大区域范围内实现城市间的数据共享交换打下统一的标准基础。

三是要建立大数据上下协同机制。目前,从国家到省,信息系统的垂直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数据资源逐步在向上集中,市级层面难以获取垂直部门的数据以及公共事业领域的相关数据。建议国家层面制定相关规范,明确数据要在市级层面落地,打通数据共享渠道,支撑好城市级大数据的应用。

四是加快推进数据开放进程。目前,国内50多个省(区、市)建立了数据开放平台,但因无法规和政策支持,开放数据的质量都不高。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数据开放共享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意见,提升开放数据的质量和实效,鼓励社会力量利用开放数据进行应用创新,降低企业数据获取成本,支撑产业发展。

五是要加强大数据人才培养。人才保障是大数据发展的关键,目前,我国大数据人才缺乏,根据TalkingData提供的调研数据,到2025年市场上数据人才缺口将以百万计,主要以数据科学和数据分析人才为主。为此,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强大数据相关人才的培养。

为了克服困难、促进我国大数据产业的健康发展,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理工大学副校长梅宏提出应从四方面优化产业政策,以化解大数据快速发展的羁绊:

一是完善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实践表明,新兴产业如果缺乏科学理论指导,就容易出现盲目发展、重复建设、同质竞争等问题。为此,我国应尽快优化对大数据产业的战略规划,明确方向和重点,制定长、中、短期发展目标,完善投融资、知识产权、利益分配等方面的政策,为大数据产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是依托大众创新创业优化大数据产业发展环境。大众创新创业有利于增强创新驱动活力、拓宽创业渠道、优化创新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等,这无疑是解决大数据发展创新技术受限、企业竞争不充分等问题的有效途径。

三是加强大数据共享平台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在数据共享方面,应尽快制定和出台《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共享管理办法》,以法律形式规定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的内容、程序、标准等,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网站,形成共享服务体系。在數据安全方面,应完善国家数据安全法律法规,同时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大数据安全应急机制,从而大幅度降低大数据风险。

四是实施融合发展战略,构建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这里的融合发展既包括大数据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又包括大数据企业与政府、社会组织的融合。大数据要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体系,需要众多产业的支撑。因此,构建大数据产业与其他产业发展的联动机制,组建全国性、区域性的大数据产业联盟,加强大数据产业链各个环节企业的合作,显得尤为重要。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沈阳表示,目前国内的大数据应用侧重于数据收集上,在基础统计分析、风险感知和预测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同时,也不能在尚未明晰具体业务应用场景的情况下盲目追求大数据,而要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只汇集不分析或者片面追求大而全都不利于让大数据发挥其对生产力提升的促进作用。此外,在大数据广泛运用于创新创业、政府管理和民生服务等方面的同时也应认识到,大数据对社会的冲击有多大,社会对于大数据发展的回应、规范和约束就应有多大。

作者:邓鸿雁

国内传播学发展管理论文 篇3:

浅析自媒体环境下新闻伦理问题

【摘要】自媒体环境下新闻传播主体、渠道多元化,新闻伦理失范现象普遍存在,对传媒环境和社会风气带来不良影响。本文从自媒环境下的新闻伦理失范现象入手,分析了新闻伦理失范的原因,提出治理之策。

【关键词】自媒体;新闻伦理;道德失范

一、自媒体环境下新闻伦理失范现象

自媒体概念最早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理斯两位联合提出:“We Media”(自媒体)。“We Media”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自身的事实、新闻的途径。简言之,即公民用以发布自己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事件的载体,近年来在我国微博、微信成为自媒体的代表。自媒体的迅速发展,使信息传播和共享更加便捷,但同时也为不负责任的情绪化舆情,突破伦理底线的肆意言说,以及恶意的炒作、蛊惑和煽动行为提供了场所,由此产生的新闻伦理失范的现象也普遍存在。

1、报道失实,虚假新闻泛滥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伦理必须遵循真实性原则。但在自媒体时代,由于新闻发布平台多样化,新闻参与主体多元化以及新闻传播过程中把关缺失,一些未经证实的关乎受众利益消息或吸引受众眼球的“猛料”一经发布,便会引来众多自媒体用户的转发评论,信息呈裂变式扩散,病毒式传播,极易变成流言和谣言,影响人们正常判断,甚至引起社会恐慌。

微博微信是当下最流行的自媒体平台,2016年微博的用户量达到2.4亿,微信用户量达到9.2亿。庞大的网友群体在面对形形色色的新闻信息时,容易不辨真伪地将信息随手转发分享,微博微信上常常出现被某事件刷屏的情况,而这其中不乏一些虚假信息。

例如,微博微信朋友圈中常会出现各种版本的偷孩子的信息,或是在某地出现和尚偷孩子或是在某商场有人偷孩子,虽经多地网警公安辟谣,但是仍广泛传播,造成社会恐慌情绪蔓延。今年春节期间,一条“上海女孩逃离江西农村”帖文在论坛发出后经由微信微博转发,成为人们热议的新闻,后经证实是一条假新闻,新闻中人物、地点、事件均是虚构。就此事件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王卫明认为,虚假内容的发布,基于虚假内容不加甄别而渲染社会情绪,损害的是社会的公信力,突破的是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2、迎合受众,低俗新闻蔓延

所谓低俗新闻,其外延大于黄色新闻,主要以大众媒体为传播媒介,采用煽情手法,以媚俗、夸张或煽动性的标题渲染新闻事件,主要关于暴力、犯罪、色情方面的事件,或使用大字号标题吸引受众眼球,冲击受众感官,看似耸动,实则无新闻价值的新闻现象。在自媒体平台上,来自社会各阶层的草根网友既是新闻受众,也是新闻发布和传播者,与大众媒介共同参与议程设置,新闻低俗化现象难以避免。

根据选择性接触原理,受众更倾向于选择与自己喜好、观念接近的信息。在自媒体环境下,流量就是利益,点击率关注度高的微博微信公众号,就可以吸引更多的粉丝,具有更大的商业价值。因此,一些自媒体账号为了吸引受众,不顾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发布刺激、耸动、煽情的文字、图片、视频,迎合受众的低级趣味,尤其表现在明星绯闻和私生活的报道上。8月14日凌晨王宝强在微博上发布离婚声明,微博留言超过280万,点赞超过510万,浏览量超50亿,引发全民热议。声明后的各种爆料,“亲子鉴定”、“3P”、“王宝强小三”等等消息,在自媒体平台上“以讹传讹”,媒体只顾吸人眼球,受众只顾发泄情绪,但对于事实真相却鲜有调查。王宝强离婚事件尚未平息,9月16日晚,网上惊现大批爆料,称某男明星在“游戏”中意外身亡。随后,虽然上海警方及时通过官方微博予以回应,但仍然挡不住小道消息满天飞。面对生命的逝去,个别微博与微信对死因肆意揣度甚至恶意抹黑,实在谈不上对于生命还有何敬畏。

3、罔顾公正,媒介审判存在

什么是“媒介审判”?即犯罪嫌疑人尚未经法院判决是否有罪,传媒已经在报道或评论中对其定罪或传媒对嫌犯在法庭的辩护做倾向性评论做出定罪判断。这是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和新闻职业规范的。自媒体环境下的媒介审判,是指网民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通过点赞评论转发等方式参与事件讨论,形成强势舆论,影响司法审判的现象。

2013年“李天一案”吸引了无数网民围观,与案件相关的微博转发评论超过千万条。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依律不公开审理,然而从事件曝光开始,“李天一案”就被放置于显微镜之下,毫无隐私可言。媒体的声讨、网民的谩骂,通过微博这一自媒体平台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对案件审判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实在司法审判之前,媒体和网民已经在心中,在舆论上给李天一下达了判决书。类似于这种在司法审判之前或审理过程中,将事件在微博微信上爆料,形成舆论预判的事件在自媒体平台上比比皆是,发生在2010年的“我爸是李刚”事件、2013年的“复旦投毒案”、2014年的“湖南湘潭产妇死亡事件”等都有媒介审判的影子。自媒体时代,大众媒介在利益驱使下追求眼球效益,无下限迎合观众好奇心和窥私欲,以及网民高度参与新闻传播活动,凭借主观情感发表看法意见,合力为媒介审判提供了滋生土壤。不仅妨害司法公正,而且侵犯了当事人权益,同时也冲击了社会道德。

二、自媒体环境下新闻伦理失范原因

1、“眼球经济”的驱使

眼球经济即注意力经济,由美国的迈克尔·戈德海伯正式提出,他认为,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极大丰富甚至泛滥的社会,而互联网的出现,加快了这一进程,信息非但不是稀缺资源,相反是过剩的。而相对于过剩的信息,只有一種资源是稀缺的,那就是人们的注意力。

眼球经济是依靠吸引公众注意力获取经济收益的一种经济活动,在自媒体江湖,阅读量是与广告价格密切相关,点击率、阅读量、粉丝数是考量新媒体平台传播力的重要依据。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在自媒体平台上,尤其是一些都市类及商业网站的公众号上经常出现血腥、暴力、色情及明星隐私等信息,吸引受众注意力成为衡量新闻价值的唯一标准。例如著名的“周一见”事件,2014年3月28日,《南都娱乐周刊》执行主编谢晓在微博上发布信息,暗示下周一将会发布重磅消息,“预告”一出,网民纷纷猜测这家周刊要爆料的公众人物;此后不久,该周刊另一位负责人面对网民留言猜测,回应“网友之中,太多八卦高人”。30日爆料负责人再次在微博中提及,公众人物出轨欠公众一个真诚道歉。一系列表述看似“犹抱琵琶半遮面”,却让人感觉丑闻呼之欲出,一次次引发网络狂潮。新浪微博将“周一见”推至热点新闻排行榜显要位置,引起更多网民的关注和议论。姚笛以及正在哺乳期的马伊琍被推倒舆论的风眼,缺乏人文关怀的自媒体把对她们的伤害当作吸引受众和娱乐大众的工具,不但是职业道德的沦丧,更是良知的泯灭。

2、自媒体自身存在伦理隐患

自媒体具有隐匿性、开放性、去中心化等特点。传播者在自媒体平台上匿名发布信息,身份无从知晓,不必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道德的传播行为。虽然近年来我国在微博微信等领域推广了实名制,但是由于网民众多,监管起来仍有很大难度。自媒体的开放性表现在自媒体准入门槛低,普通网民往往只需注册一个账号便可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上驰骋。网民可以将自己身边发生的事件上传到自媒体平台上,也可随手对新闻消息转发评论而不受监督。自媒体去中心化特征表现为自媒体平台为大众提供了一个自由表达的平台,各种思想观念都汇聚在此,但会导致社会主流观念和主流思想意识不能充分体现,无法引导受众明辨是非善恶。

自媒体自身特点还导致自媒体在新闻传播过程中把关人作用弱化甚至缺失。在传统新闻生产过程中,编辑等新闻从业者会依据价值体系对内容加以筛选,过滤掉没有新闻价值的内容。而在自媒体平台上,人人都是新闻接受者,也都是新闻生产者,无论真实与否、健康与否都会呈现在自媒体平台上,而相关监管部门对于不良信息的监管相对滞后,只能在消息发布后才能加以甄别,而此时不良影响已经形成。

3、自媒体法律不完善

近年来,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自媒体轰轰烈烈地发展,成为新闻传播最活跃的主体,甚至大有将主流媒体边缘化的趋势。但对于自媒体这一新兴媒介,我国国内尚未有一部专门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对其加以约束和规范。自媒体传播环境相对复杂,增加了监管难度。在自媒体平台上常常上演新闻反转,例如2016年天六一儿童节当天,朋友圈被一则名为《最心酸的儿童节礼物她偷了个鸡腿给生病的女儿》的新闻刷屏。主人公刘某燕的遭遇感动了不少网友,网上捐款两小时内就超过30万元。这样的结果,让很多人觉得很温暖。

但事件很快反转,6月2日晚有媒体爆出,从超市了解到的情况是,这位母亲涉嫌多次偷窃,刘某燕迫于道德压力道歉。显然旧的监管体制面对这些新问题已经失灵。

国家网信办发布的针对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也只是对违反协议约定的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视情节采取警示、限制发布、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无法起到令行禁止的作用。传统社会的道德规范和新闻伦理规范虽仍适用于自媒体,但自媒体作为新型媒体,需要新的专门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促使其健康有序发展。

三、总结

以上对自媒体环境下新闻伦理失范的现象及原因进行了论述,由此不难看出,要治理自媒体新闻传播中的乱象,净化自媒体环境,必然需要多管齐下。首先,要提高公众的媒介素养,提高公众辨别真伪是非的能力,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提高品位,自觉抵制低俗信息;其次,提高自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面对新闻线索时要考虑其社会价值导向,不能仅仅为追求点击率而发布传播不良信息,盲目跟风;第三,加强行业自律,在自媒体行业内推行一套切实可行的评价制度,不能将点击率、粉丝量作为衡量自媒体价值的唯一标准,注重自媒体的社会价值;第四,完善法律法規和道德规范,使自媒体的监管做到有法可依,使自媒体从业人员有可遵循的道德规范。

总之,自媒体环境下新闻伦理问题的治理,要从多角度分析,探索有效对策,多方合力,促进自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 孟 伟. 从低俗新闻的失范管窥新闻编辑的原则[J]. 编辑之友, 2011,10.

[2] 陈力丹. 不要再搞媒介审判[J]. 新闻界, 2013(22).

【作者简介】

翟洋,河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级伦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作者:翟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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