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考核方案

2023-01-1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村医生考核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乡村医生考核方案

2009年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考核工作全面开展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执业活动,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山东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在2009年下半年统一开展乡村医生执业考核工作的通知。本次考核是我省对乡村医生每两年进行一次的定期考核,是依法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事关乡村医生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通知中要求负责组织考核的各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以保证考核结果的可信度和透明度,达到预期效果。通知明确了本次考核的对象、内容、判定标准、程序及时间安排等具体内容,为考核工作的全面开展做好了全面准备。现将通知中的有关事项报道如下,希望广大乡村医生积极做好准备,在接下来的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1 考核对象

凡在山东省境内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

2 考核内容

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内容。

2.1业务考评(1)工作完成情况。主要考核乡村医生两年来履行职责、坚持日常工作、完成相应工作量以及服从安排并及时完成相关任务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情况: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因病施治、合理施治情况;尊重患者人格和权利、保护患者隐私情况:与同行团结协作情况;是否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况等。(2)业务水平测试。分为理论知识笔试与实践技能考核,按100分计算,理论知识笔试占70%。实践技能考核占30%。业务水平测试内容和范围不超出《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考试考核大纲(试行)》的要求,复习题将以适当形式刊发。(3)学习培训情况。主要考核乡村医生参加卫生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正规化培训情况,具体考核内容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2.2职业道德评定职业道德评定主要考核医德医风情况。主要包括:(1)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能因病施治、合理施治。(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履行乡村医生职责,尽职尽责为村民健康服务。(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人格和权利,保护患者的隐私。(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5)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能及时转诊。(6)向村民和患者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开展健康教育。(7)与同行团结协作,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考核委员会综合乡镇卫生院、所在村委会及村卫生室的意见,并收集村民对乡村医生的投诉及满意度评价情况,做出合格与不合格的评定。村民满意度随机调查人数不低于30人,满意率低于50%的评定为不合格。村民投诉事项经调查核实属后果严重的评定为不合格。

3 判定标准

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考核内容,有一项评定不合格的,即认定为考核不合格。乡村医生在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亦认定为考核不合格:(1)发生医疗事故并经最终鉴定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2)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3)代替他人参加乡村医生考核考试或由他人代替参加乡村医生考核考试的;(4)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属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或与执业范围无关、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6)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7)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有关信息、资料的;(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9)违反《乡村医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10)乡村医生本次考核前1年内在岗天数不足150天的定为不合格(病假、产假除外)。

4 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通知下发之日起30天内,成立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管理及卫生技术人员组成的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通知需要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可在乡镇卫生院设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7-8月。考核小组根据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考核工作制度和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听取考核对象个人述职,对考核对象工作成绩、培训情况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理论知识笔试由我厅统一命题,各市负责组织考试;实践技能考核由各地自行安排。9月。考核委员会综合考核小组的意见和业务考评情况,对被考核乡村医生做出考核结果的评定。10月,考核委员会向乡村医生送达书面考核结果,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考核委员会应组织复核,做出最终考核结果,记人《山东省乡村医生考核复核表》,并书面通知本人。乡村医生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考核委员会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结果。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在乡村医生所在乡镇范围内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11月,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本辖区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录入“乡村医生软件管理系统”,考核情况上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5 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考核结果录入“乡村医生软件管理系统”,记人《山东省乡村医生考核表》,存入乡村医生档案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培训和再次考核,记入《山东省乡村医生考核表》,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潘维华供稿)

第2篇:乡村医生考核方案

王和镇2014年乡村医生考核实施方案

一、目的要求

1、为加强我镇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规范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根据县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2、本实施方案所称乡村医生考核,是指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乡村医生从业情况定期进行考核。每年组织考核两次,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

3、本实施方案适用于经我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我镇村卫生所执业的乡村医生。在我镇村卫生所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应与乡村医生同期进行考核。

4、考核应当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考核机构

卫生院成立乡村医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考核小组由卫生院的管理人员及相关卫生技术人员组成,卫生院主要领导任组长。

三、考核内容

乡村医生考核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学习培训情况、业务水平情况、满意度测评情况四项内容。

考核实行百分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占30分)。主要考评是否完成中规定的乡村医生岗位职责:

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做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执行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饮食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进行一般常见病初级诊治与转诊工作,积极提供上门巡诊服务,协助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计生卫生防病知识;协助卫生院根据有关规定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鼓励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服务;协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卫生行政部门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列为考评的重点内容按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二)学习培训情况考核(占30分)。乡村医生应提供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每年1次规范化培训的合格记录。

1、业务考评: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学习培训完成情况及承担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完成情况;

(三)业务水平考核(占20%)。考核内容应以实践技能考核为主,可根据需要组织理论考核。考核委员会确定乡村医生考核题库,乡村医生从中抽取若干考题现场应答。

(四)满意度测评情况(占20分)。主要包括:乡村医生在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医患关系、依法执业、医德医风。在评定过程中要注意听取村民委员会、村民及其他乡村医生的意见。发放职业道德满意度测评表。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1、考核方式主要包括:

(1)个人述职:政治思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学习培训等内容;

(2)日常工作及的校检情况;

(3)业务水平测试;

(4)职业道德评议;

2、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乡镇考核小组应于考核前30日通知接受考核的对象,考核时间于逢双年份的12月上旬完成(今年考核2008-2009,于11月30日前完成);

(2)考核小组按照上述(考核方式主要包括)的规定进行考核;

(3)考核小组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后将结果填入考核表相应的栏目中;

(4)乡村医生对送达的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5)考核小组向区考核委员会报告考核结果。

考核委员会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填入考核表并报告卫生局。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缓考核,乡村医生应向考核小组提出申请,经考核委员会同意后,予以暂缓考核。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构分合格和不合格,由考核委员会将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

2、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

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乡村医生本人。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乡村医生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3、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内可以申请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不合格的,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4、乡村医生在考核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3)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监督管理

1、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将在乡村医生所在的乡镇范围内予以公布;

2、各乡镇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考核情况要进行汇总并填写汇总表报市卫生局存档。

漳州市龙文区卫生局

二○○九年九月十日

第3篇:乡村医生考核方案

安平镇2014年乡村医生考核实施方案

一、目的要求

1、为加强我镇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规范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根据县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2、本实施方案所称乡村医生考核,是指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乡村医生从业情况定期进行考核。每年组织考核两次,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

3、本实施方案适用于经我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我镇村卫生所执业的乡村医生。在我镇村卫生所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应与乡村医生同期进行考核。

4、考核应当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考核机构

卫生院成立乡村医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考核小组由卫生院的管理人员及相关卫生技术人员组成,卫生院主要领导任组长。

三、考核内容

乡村医生考核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学习培训情况、业务水平情况、满意度测评情况四项内容。

考核实行百分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占30分)。主要考评是否完成中规定的乡村医生岗位职责:

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做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执行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饮食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进行一般常见病初级诊治与转诊工作,积极提供上门巡诊服务,协助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计生卫生防病知识;协助卫生院根据有关规定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鼓励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服务;协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卫生行政部门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列为考评的重点内容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二)学习培训情况考核(占30分)。乡村医生应提供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每年1次规范化培训的合格记录。

1、业务考评: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学习培训完成情况及承担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完成情况;

(三)业务水平考核(占20%)。考核内容应以实践技能考核为主,可根据需要组织理论考核。考核委员会确定乡村医生考核题库,乡村医生从中抽取若干考题现场应答。

(四)满意度测评情况(占20分)。主要包括:乡村医生在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医患关系、依法执业、医德医风。在评定过程中要注意听取村民委员会、村民及其他乡村医生的意见。发放职业道德满意度测评表。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1、考核方式主要包括:

(1)个人述职:政治思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学习培训等内容;

(2)日常工作及年度的校检情况;

(3)业务水平测试;

(4)职业道德评议;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构分合格和不合格,由考核委员会将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

2、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乡村医生本人。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乡村医生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3、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内可以申请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不合格的,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4、乡村医生在考核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3)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监督管理

1、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将在乡村医生所在的乡镇范围内予以公布;

2、各乡镇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考核情况要进行汇总并填写汇总表报市卫生局存档。

安平镇中心卫生院 二○一四年元月十日

第4篇:罗桥镇乡村医生考核方案

二0一一年元月

罗桥镇乡村医生考核方案

根据卫生部《乡村医生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印发〈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和业务素质情况,按照卫生部对从业乡村医生考核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机构考核委员会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由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全镇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

三、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

(一)业务考评主要包括:

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业务水平;

3、学习培训情况;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包括医德医风情况。

四、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和格,结果将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方式主要包括:

1、

2、

3、

4、 个人述职; 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 业务水平测试; 职业道德评议。

(二)、考核程序如下:

1、考核委员会应当于考核前30日通知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

2、考核委员会按照上述考核方式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

3、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4、考核委员会向乡村医生送达书面考核结果;

5、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6、考核委员会向卫生局报告考核结果。

(三)乡村医生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0一一年元月

第5篇:乡村医生考核实施方案和细则

高头寺卫生院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管理,提高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服务,根据 屯留县卫生局文件《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高头寺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本院实际,

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督促指导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在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促进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的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

(三)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建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放补助。

四、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经县卫生局许可的、承担本行政村居民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基本条件是:在县卫生局注册、取得乡村医生证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在村卫生室承担国家规定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具体如下:

1.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精神病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协助乡镇卫生院为辖区居民建立统

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

2. 健康教育。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3. 预防接种。协助组织适龄儿童到乡镇卫生院接种及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等。 4. 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5.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工作。逐步完善辖区内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必要的健康指导。

6. 孕产妇保健。及时发现孕妇,动员其到乡镇卫生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定期接受孕产妇保健管理;进行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协助追踪高危孕产妇,动员孕妇住院分娩;开展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7. 儿童保健。开展新生儿访视,动员28-42天婴儿的监护人到乡镇卫生院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定期接受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积极宣传儿童保健知识和开展必要的健康指导。

8. 老年人保健。协助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9.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协助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 村卫生室管理。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政策措施情况以及各项卫生政策(新农合)宣传情况。

11. 各类卫生信息登记、统计、报告。 12. 居民满意度评价。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根据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制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试实施意见》,考核小组成员由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郭校诚(院长) 副组长;高伟(会计、安全)、秦生(公卫科负责人)

成员;贾玲玲(防疫专干),张亚萍(妇幼专干),李一君(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公卫科办公室,由李一君负责具体事务

(二)乡镇卫生院根据《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导标准》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三)县卫生局可在乡镇卫生院考核的基础上,组织考核小组进行抽查复核。考核中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客观、准确评价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依据。

六、考核时间

(一)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在本院和相应行政村公示。

(二)县卫生局可每半年随机抽取20%的行政村进行复核。上半年考核在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考核在次年1月底之前完成。并在考核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总结及附件1上报县卫生局。

(三)乡卫生院每年对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抽样复核或不定期督导检查,并于每年4月中旬前将上一辖区内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及经费补助情况分别报县卫生局。

七、考核结果应用和经费补助

(一)考核总分100分。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0%,考核结果与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挂钩。

(二)承担并经考核圆满完成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年人均补助不低于5000元。

(三)补助经费分为基础补助和绩效补助两部分。

1. 基础补助经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基础补助经费标准为人均400元/人.月,按照现行经费供应渠道筹集和发放。

2. 绩效考核补助。

(1)绩效考核补助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筹集,即从人均1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提取3元专项用于对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

(2)绩效考核补助经费标准为人均1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的3元(补助经费总额—基础补助经费)。

(3)乡村医生考核得分=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的考核得分×县级复核率;县级复核率=县级复核总得分之和÷被复核的乡村医生原考核总分之和×100%。

考核分数80分(含80分)以上的,全额给予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基本合格的,按70%给予经费补助;不合格的,核减全部绩效考核补助经费。

(4)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除核减当年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外,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取消享受补助资格。

(5)乡村医生绩效考核补助经费,根据县卫生局及乡镇卫生院考核结果,每年发放一次。

八、实施与管理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分工,在组织上、资金上、措施上予以保证。

(二)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做到考核公正公开,资金分配合理,资料档案齐全,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加强检查和指导,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及乡村医生津贴补助足额到位。

附件:1. 高头寺卫生院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导标准

第6篇: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仪陇县日兴中心卫生院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管理,提高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服务。根据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和《仪陇县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仪卫〔2010〕203号),结合我辖区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督促指导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在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促进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的可持续发展。

三、 基本原则

(一)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 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

(三) 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根据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结果和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放补助。

四、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一定区域内居民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具体如下: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居民建立统

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

2、健康教育。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资料留底存档备查。

3、预防接种。协助组织适龄儿童到乡镇卫生院接种及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等。

4、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5、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逐步完成辖区内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必要的健康指导。

6、孕产妇保健。协助好辖区内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定期接受孕产妇保健管理;进行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协助追踪高危孕产妇,动员孕妇住院分娩;开展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7、儿童保健。协助好辖区内的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积极宣传儿童保健知识和开展必要的健康指导。

8、老年人保健。协助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协助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村卫生所管理。规范执行村卫生所建设标准和要求,积极宣传各项卫生政策(新农合)。

11、各类卫生信息登记、统计、报告。要存档备查。

12、居民满意度评价。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制定《仪陇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成立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日兴中心卫生院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17个村卫生站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

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组长

蔡恩波

副组长 钟英勇

成员

杨杰

杨东

王瑞芳

(三)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的基础上,组织考核小组进行抽查复核。考核中要求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客观、准确评价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依据。

六、考核时间

按照《仪陇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对辖区内乡村医生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考核。

七、考核结果应用和经费补助

(一)考核总分100分。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0%。

(二)考核结果应与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挂钩;并将考核成绩以70%的比例记入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考核,纳入乡村医生定期执业考核范畴。

(三)补助经费分为基础补助和绩效补助两部分。

1、基础补助经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基础补助经费标准为人均100元/人.月。其经费来源和发放渠道按原规定执行。

2、绩效考核补助。

(1)绩效考核补助经费标准(以卫生局文件为准)。

(2)考核分数80分(含80分)以上的,全额给予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基本合格的,按70%给予经费补助;不合格的,除核减当年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外,还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取消享受补助资格。三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乡医注册。

八、实施与管理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考核小组对辖区内的乡村医生进行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

(二)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做到考核公正公开,对乡医补助经费分配合理,资料档案齐全,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县卫生局、县财政局,以便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及乡村医生津贴补助足额到位。

日兴中心卫生院

第7篇:莆田市荔城区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方案(试行)

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为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服务,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卫生部《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和福建

省《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经区卫生局执业注册、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卫生所执业的乡村医生。在村卫生所执业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乡村医生的考核,按有关规范执行,但应与乡村医生同

期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考核年度11月30日前完成,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考核前30日书面通知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乡村医生收到书面通知后签字留于考核委员会备案。

三、考核机构:

1、区卫生局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委员会主任蔡键恒(局长),副主任倪启伟、王国盛、方嘉华,委员林珍赐、林丽娟、朱四妹、黄少青、张德荣、。陈秀琳、邹金星、林苒苒、郑丽瑗,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协会)办公室主任由邹金星兼任,具体负责乡

村医生考核具体实施。

2、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卫生管理和卫生技术人员组成,人数总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卫生

技术人员占5O%以上。考核组具体负责辖区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

3、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福建省《乡村医生考核实施细则》和莆田市荔城区《乡村医生考核方案(试行)》,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考核工作制度,考核工作方案,

规范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1、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内容。

2、业务考核实行百分制。主要内容包括:

(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占7O%)。主要考评是否完成《福建省农村“六大员”

管理办法(试行)》(闽农办[2009]43号)中规定的乡村医生岗位职责:

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接受区卫生局监督管理和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做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协助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计生卫生防病知识;协助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执行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

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饮食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劳动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承担妇幼保健工作;进行一般常见病初级诊治与转诊工作,积极提供上门巡诊服务,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或追踪高危孕产妇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鼓励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

服务;协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

各项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区卫生局的指令性任务应列为考评的重点内容进行考评。医学教

育 网搜集整理

(2)业务水平考核(20%)。考核内容应以实践技能考核为主,可根据需要组织理论

考核。考核委员会确定乡村医生考核题库,乡村医生从中抽取若干考题现场应答。

(3)学习培训情况考核(占10%)。乡村医生应提供区卫生局组织的每年1次规范

化培训的合格记录。

3、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内容包括:乡村医生在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医患关系、依法执业、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组在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

村民及其他乡村医生的意见。

五、考核方式和程序:

l、考核方式主要包括:

(1)个人述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学习培训等内容;

(2)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

(3)业务水平测试;

(4)职业道德评议评定。

2、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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