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公害事件

2023-02-2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十大公害事件

2018年十大金融事件

编者按:2018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既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和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实施“十三五”规划至关重要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经济下行的内部压力,中国经济保持了较高增长水平,而且随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展开,经济增长质量持续改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持续向前推进,金融运行总体稳定。

与此同时,影响和威胁全球金融稳定的风险因素也在增加,中国经济运行中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必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个字上下功夫。

以此背景为出发点,我们特别甄选了2018年中国金融十个重大事件进行回顾,邀请业内多位专业研究人员逐一探究分析,以飨读者。通过对这些事件的再一次深刻解读,希望关注中国金融的各界人士在回味这些重大历史事件的同时,能为中国金融在2019年的新发展新突破提供新思维和新举措。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实施,对银行业影响深远

2018年1月1日,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颁布的《国际财务报表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开始生效,包括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香港、新加坡在内,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该准则。2017年,我国财政部陆续发布了四项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与IFRS9实现了实质性趋同。目前,我国A+H股上市银行已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新准则,与国际准则保持同步;其他A股上市银行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余非上市银行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和发布,源自于2008年金融危机后社会各界对公允价值会计的诸多诟病,其初衷是针对原有准则的主观性、复杂性和顺周期性进行改进。新准则改变了金融工具分类的思路和方法,调整了金融工具的计量方式,引入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很多变化是本质性的,将对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业带来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银行资产端的确认和计价发生巨大变化。金融资产分类逻辑发生改变,由过去的根据持有意图的主观判断改为根据“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业务模式”双重维度进行分类,判断标准更加客观透明。新的分类思路更加强调金融资产的实质性合同安排,根据现金流特征来刻画金融资产是否是一个类似基本信贷的产品,满足这一条件的金融资产可以以摊余成本计量,否则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多层嵌套的资管、理财产品和信托计划等,要求穿透至底层资产测试其现金流特征,因此,导致银行业大量非标投资的计价方式发生改变,将以公允价值计量,而非按照基于历史信息的摊余成本计量。新的分类方式能够更好地体现金融资产投资业务的本质,并提供更加相关的价值信息。

银行拨备水平显著提高,风险管理更加精益化。新准则打破了到实际发生损失时才计提拨备的思路,要求对所有金融资产、部分表外资产和或有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就根据前瞻性信息估计信用损失并加以确认。新准则将减值计提的时点提前,扩大了减值计提的范围,进一步提高了银行业拨备水平。新的处理方式体现了宏观审慎监管和巴塞尔协议监管框架的思路,是银行业资本逆周期管理在微观层面的具体措施,有助于缓释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新准则推动将风险因素体现在资产的计价和收入的确认上,使得资产端的风险得到进一步释放,夯实了资产质量,提升了信用风险的量化计量和管理水平。

银行利润波动加剧,资本充足存在压力。随着资产端分类的变化,更多的金融资产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导致银行业利润波动加剧。特别是对于资产结构以非信贷业务为主的银行,利润波动将更为显著,且可能成为常态。此外,拨备水平的提高对银行业净资产将带来一定冲击,对于即将实施新准则的A股上市银行和其他非上市银行,资产结构和资本状况不同,影响也不尽相同。总体来说,我国银行业应充分利用新准则带来的资本缓冲时间窗口,创新资本工具,适时补充资本。

银行经营和投资策略面临相应调整。银行应重新梳理现有产品的合同条款和业务模式,评估新准则带来的财务后果,并据此对投资策略和经营策略进行适当调整;完善产品的结构设计和管理模式,完善产品定价管理,调整相关业绩评价和绩效考核方式;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促进资产与负债的匹配、期限结构的匹配以及风险与收益的匹配,提高报表信息的客观性和透明度,引导银行业回归更加稳健和理性的经营。(曾刚)

银保监合并落地,金融监管踏上新征程

银保监合并落地

2018年3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布,明确原银监会和原保监会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性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央行,加上2017年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要求设立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委员会,正式确定了“一委一行两会”金融监管新格局。2018年4月,银保监会揭牌。11月,银保监会“三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公布,并按照新的部门设置运行。12月初,银保监会省级派出机构统一揭牌。

银保监合并的历史沿革和时代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根据金融市场分工性、专业性等变化和需要,我国进行了多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以前,实行“大一统”混业监管,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承担金融监督管理职能。1992~2002年,随着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和管理改革,金融分业监管趋势明显,证监会、保监会先后在1992年和1998年设立。2003年,银监会的成立标志分业监管体制成型,正式形成“一行三会”金融监管格局。分业监管机制较好地适应金融市场成长期的需要,为抵御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提供了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混业综合经营增多,金融风险逐渐积聚,金融市场出现“钱荒”和“股灾”异常波动、“资本大鳄”和“影子银行”过度扩张、监管套利和庞式融资骗局日益常见等问题,金融监管也暴露出监管盲点、监管摩擦、监管割裂等不足,分业监管难以适应金融业的发展,金融监管改革呼声日益高涨。

银保监合并的意义和影响

银保监会的设立,是适应市场发展变化的历史性改革,兼顾了借鉴国际监管经验和结合国内金融实际,既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符合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和趋势。鉴于银行与保险产品功能交叉趋同,银保合作持续深化,银行业和保险业在业务特征、监管规则和监管工具等方面具有类似性,如两者都注重自身风险收益匹配、资本收益匹配、久期匹配管理,监管都关注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流动性风险管理等方面。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整合,可以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率,强化综合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解决监管空白、交叉监管、监管职责不清晰等问题,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在强化银行业、保险业协同监管的基础上,要充分考慮把发展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打造监管有效、制度完善、功能完备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仍是重要战略目标,证监会对证券行业专业化分工监管机制仍然必要。同时,要强化金融稳定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实行银保监会和央行“交叉”任职的人事安排,强化央行宏观审慎管理与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改革任重道远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银保监合并也面临内部融合、职能定位以及与相关部门政策协同等问题和挑战。要加快推进银保监会各级派出机构实现自身业务贯通、职能融通、文化相通,构建运行高效、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职能。进一步明确银行业、保险业监管立法权和审慎规制权,厘清制度制定和执行、行业监管和发展管理职能。更加注重落实监管协调机制,强化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行为监管的融合,持续提高监管的有效性、统一性、专业性和穿透性。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善作善成,持续推进构建灵活有效、统筹协调、适应金融市场特点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有效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高质量发展。(吴汉锋)

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深化,步伐明显加速

2018年以来,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和金融形势变化,我国政府再次深化金融业对外开放,对外开放力度明显加速。2018年4 月,习总书记在亚洲博鳌论坛上宣布:“去年年底宣布的放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的重大措施要确保落地,同时要加快保险行业开放进程,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

2018年4月11日,易纲行长在博鳌亚洲论坛宣布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时间表和具体措施,明确11项金融开放政策,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明显提速。此后,我国陆续重启在2015年因跨境资本流动压力而暂停新批QDII、RQDII、QDLP等的额度,放开QFII、RQFII资金汇出限制,取消本金锁定期要求。2018年5月,中国还对境外银行卡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开放了支付业务的市场准入以及外资金融服务公司开展信用评级业务。6月28日我国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到51%,三年以后不再设限。8月23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正式宣告取消外资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资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10月25日,银保监会网站就修改《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放宽了外资银行在华经营的相关限制。11月28日,银保监会发布《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与《条例》变化相适应,多角度聚焦松绑准入和简化监管,明确了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经营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等适用原则。

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经济全面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主要手段。可以预计,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步伐不会放缓,但是会随着经济和金融行业发展形势,加强协调和监管,在不同行业和部门有序推进开放进度。

一是继续推动全方位的金融业对外开放,确保已经发布的各项措施落实实施。落实2018年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11条,是当前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重点工作。此外,当前我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尽快推出“沪伦通”,推动国内外资本市场协同发展。同时,加快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改善外资金融机构经营的制度环境,提高法律和政策制定的透明度。

二是进一步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完善金融调控机制。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加大市场决定汇率的力度,增强人民币双向浮动弹性。

三是将扩大开放与加强监管密切结合,做好相应配套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建立健全与金融业开放相适应的监管框架和金融基础设施,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监管协调配合,抓紧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伍旭川)

资管新规发布,指引银行理财业务转型

2018年是资管新规系列政策出台,银行理财业务发展方向发生重大变革的一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拉开了资管新规系列政策出台的序幕。7月20日,央行继续公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为4月27日的政策打了一些补丁,允许老产品投资新资产,明确公募资管产品可投资非标债权资产。9月28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将公募理财产品单一投资者销售起点金额由5万元调低至1万元,明确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包括ABN)属于理财产品投资范围。12月2日银保监会制定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公布,下调子公司理财产品起售金额,允许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允许发行分级理财产品,取消理财产品购买首次面签,仅限银行渠道代销、禁止与私募投资基金合作等规定,明确了理财子公司享受资管同业同等待遇,全面释放了理财子公司的生产力。

目前,包括五大行在内的二十多家银行已经公告将成立理财子公司,专营银行理财业务。整体来看,资管新规有序出台顺应了理财市场的实际情况。短期来看,各类资管业务主体都将或多或少承受监管成本和转型阵痛,都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长远来看,资管新规系列政策确立了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纲”,规范了市场行为,保护了投资者权益,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契合了中央对于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宏观政策指向。

接下来到2020年底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银行理财业务需要进行若干工作。一是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进行业务整改,包括产品端和资产端的业务安排、撰写具体整改方案报送监管部门等。二是推进资管业务模式转型,包括优化资产和产品结构、净值型产品开发创新、安排非标资产处置及回表等。三是理财业务向理财子公司的承接转移等工作,包括公司架构设置、人员转移和招聘、核心能力建立等。

总之,在资管新规指引下,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方向和路径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无论未来银行理财业务如何转变,都需要高度重视银行理财业务在服务实体经济中的作用,回归资管本源,用新规制指引新资管迈向新时代,引导银行理财在风险可控、风险隔离的前提下直接服务实体经济,融入我国经济建设大局。这不仅是银行理财在新起点应该守住的核心能力,也应该是银行理财最终的业务目标。(王光宇)

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明确数据价值实现要求

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充分发挥数据价值,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银保监会于2018年3月16日发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吸纳社会各界合理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于2018年5月21日正式发布,提出了数据治理的总体要求,从过去的数据质量管理上升到数据治理层面,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建立自上而下、协调一致的数据治理体系。

此次《指引》将数据治理情况与公司治理评价和监管评级挂钩,首次将数据治理组织架构提升至公司董、监、高的职责范围,要求董事会对数据治理承担最终责任,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首席数据官,建立自我评估机制,并建立问责和激励机制,确保数据管理高效运行。这尚属国内金融行业首次提出有关CDO的监管要求,充分体现了监管机构推动数据治理工作的决心。除首席数据官和牵头管理部门外,此次《指引》特别对业务部门的职责、岗位配备和数据问责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业务部门负责本业务领域的数据治理,设置专职或兼职岗位,管理业务条线数据源。同时特别强调,业务部门应加强数据应用,将数据应用嵌入到风险管理、业务经营和内部控制的全流程,发挥数据价值,有效捕捉风险,实现数据驱动,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实现数据驱动银行发展。

此外,《指引》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数据治理应当覆盖数据的全生命周期,覆盖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流程中的全部数据,覆盖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覆盖监管数据,覆盖所有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数据。从监管数据过渡到全面数据管理,《指引》旨在发挥监管引导作用,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观能动,这将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来组织架构调整、数据治理体系重构、全面数据管理等诸多方面的挑战。

一方面,早在2011年银监会就颁布了《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试行)》,对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指导原则。经过多年的积累,从监管数据向全面数据管理转变,也是金融机构全面、科学数据治理体系建设的要求。

另一方面,随着金融科技时代的到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不断渗透、影响着金融机构的传统业务模式和科技应用模式,金融机构面临着内外部数据的采集、整合、存储、调用、分析挖掘、标准规范等问题,亟须从行业视角提供统一规范化要求。然而,数据治理涉及面广、投入成本较高、持续时间较长、成果显现较慢,从来就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客观上也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形成多重压力。虽然从规划层面可以全面覆盖,但实施过程中需分阶段、分重点有序推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数据治理的成效。

此次《指引》发布,充分肯定了数据的战略地位,强调了数据价值转化的重要性,明确了数据资产的重要意义,对银行业提出了更为明确的硬性要求和目标,也为未来证券行业、保险行业制定数据治理监管要求奠定了基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充分把握契机,结合自身发展战略与监管要求相关要素,制定全行数据战略规划,建设和优化数据治理体系,提高数据管理和质量管控水平,充分挖掘和利用数据价值,为业绩提升、风险管控、运营优化、决策支持提供数据支撑,持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内部控制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构建数据文化,充分发挥数据价值。(王彦博)

互金雷潮,浴火重生

2018年6月以來,全国P2P网络借贷平台(以下简称“网贷平台”)集中退出态势,带来了恐慌情绪的蔓延,也影响了部分尚正常运营的平台,网贷平台加速退出负面影响不断扩大。8月以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化解网贷行业风险,稳步推进合规检查,网贷行业风险频发得到有效遏制。

本轮网贷行业集中违约既有市场流动性紧张等宏观层面的原因,也有部分投资人要求刚性兑付、部分借款人恶意拖欠、资金和资产端期限错配和自媒体恶意炒作等微观层面的原因,以及部分平台存在自融、虚假标的和资金池业务等自身原因。

客观看待互金风险,科技赋能普惠大众

当前,须客观看待网贷行业对支持实体经济发挥的积极作用,不能因为本轮网贷行业集中违约风波而否定其对我国信贷市场的重要补充作用。我国网贷行业起步虽略晚于发达国家,但发展较快,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网贷市场,网贷规模远超其他国家。我国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网贷市场的主要原因如下。

首先,传统金融体系尚未覆盖的长尾人群较多,网贷行业发挥了较大的普惠金融作用。2013年和2014年,我国银行业全面收紧了贷款的审批发放,在当时信贷紧缩的背景下,个人及中小企业的借款和融资需求较难通过传统金融机构满足,导致了网贷行业的爆发式增长。

其次,P2P网贷提升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扩大了普惠金融覆盖面。基于互联网技术和新的借贷模式,超越了传统熟人社会个人借贷模式,也超越了传统金融机构小微借贷的局限,提升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扩大了普惠金融的覆盖面。

最后,网贷拓宽了我国居民的投资渠道。在2015年股灾爆发后,我国资本市场总体较低迷,随着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快速普及和发展,对互联网较熟悉的中产阶层和年轻群体成为网贷行业的主要投资者。

建互金治理长效机制,让监管科技长牙齿

一是稳预期、强信心,保有序出清。通过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正深入开展的合规性检查,摸清行业风险底数。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则,促进行业平稳有序出清。

二是强化穿透式监管,提升监管科技能力。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并未改变金融的风险属性,其与网络、科技相伴生的技术、数据、信息安全等风险反而更为突出,因而要对互联网金融或金融科技采取更为严格的监管。同时,要提高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合规意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严厉打击那些打着金融创新幌子进行的非法集资、传销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此外,还要建立监管主体责任明确、日常监管规则清晰、公平的监管制度,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落实穿透式监管,防止监管套利。要充分应用信息科技手段,提升监管科技能力。推进常态化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机制,加快监管技术平台的建设,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快建成中國互联网金融协会的国家互联网金融监测平台。

三是监管自律衔接配合,形成合力。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作为全国性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组织,自2016年成立以来,按照国家关于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要求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部署,切实发挥统计监测、登记披露、信息共享、举报受理等基础设施作用,深入推进行业自律管理和标准规则的建设,扎实开展从业机构和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教育,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也积累了宝贵经验。今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应充分运用行业自律管理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好统计监测、标准规则和金融科技的关键性作用,支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对互金从业机构的日常监管,研究制定互金行业综合治理体系,加强行业风险监测预警,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加强监管自律长效机制建设,与相关监管部门形成合力,共促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王新华)

央行先后四次定向降准,将准备金政策“定向”到底

在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要求执行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避免大水漫灌,这要求央行随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和金融市场情势的变化相机而动。2018年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陷入混沌世界,全球股市下泻,汇率贬值,中国自然身处其中,经济下行压力加剧。鉴于此,央行在稳健中性货币政策的要求下,及时先后四次定向降准。综合来看,四次定向降准目的不尽相同,央行可谓煞费苦心,为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创造条件,试图达到稳健中性货币政策的效果。

定向降准支持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

过去几年里,普惠金融一直是中国金融和货币政策的重要导向,2018年的准备金率依然延续了这样的政策导向。2018年的第一次降准就完全是为了支持普惠金融的发展,此次降准聚焦于单户授信在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农户经营、创业担保、贫困人口和助学贷款。根据央行的要求,前一年上述贷款余额或增量占比达到1.5%的商业银行,可下调0.5个百分点的准备金。此次降准一个最大亮点在于累进降准,若前一年上述贷款余额或增长占比达到了10%,则可按累进原则在第一档基础上再下调1个百分点。可以说,此次为增加普惠金融供给而实施的降准,既对中国打赢脱贫攻坚战有意义,也对小微企业发展和就业市场稳定具有明显的意义。

定向降准置换中期借贷便利

准备金和中期借贷便利(MLF)是两种不同的流动性管理工具,准备金属于商业银行的资产,而MLF属于商业银行对央行的负债。由于央行对准备金支付的利率水平远远低于向MLF收取的利率,央行也在这两种不同的流动性管理工具中“吃息差”,造成了货币政策工具的扭曲,难以达到中性的效果。2018年央行就在试图改变这种扭曲性的货币政策操作,两次定向降准置换MLF。

2018年4月,央行对部分金融机构下调准备金1个百分点,在降准当日,持有未到期ML F的银行按“先借先还”的顺序,以降准释放的资金偿还MLF。据央行估算,操作当日偿还的MLF可达到9000亿元,除此而外,还可释放流动性4000亿元左右,主要流向城商行和非县域农商行。2018年10月,央行再次对主要金融机构下调准备金1个百分点,用降准释放的资金偿还当日到期的MLF,除此之外,还额外释放流动性7000亿元。

央行强调,这两次降准置换MLF,只是流动性工具相互替换,尤其是10月的定向降准,考虑到与税收期形成的对冲,流动性的总量基本没有变化,只是优化了结构。此外,定向降准置换MLF增加了长期资金的供给,有利于增加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资金来源,增强经济内生增长动力。况且,商业银行从央行借入的MLF要支付相对较高的利率,而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利率又极低,是故,降准置换MLF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进而有利于降低市场利率和企业融资成本。从这两个意义上说,定向降准置换MLF构成了供给侧为主线的货币政策的一部分。

定向降准支持债转股

为了处置不断增长的债务违约和不良债权,中国又迫于形势和金融稳定的需要而推出了所谓市场化债转股。为了配合这一金融风险处置机制,2018年7月,央行专门为债转股实施了定向降准,下调主要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尤其鼓励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运用定向降准释放的资金,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实施“债转股”。为了提高债转股定向降准的资金使用效率,定向降准资金不支持“名股实债”和“僵尸企业”的项目。总之,定向降准越来越成为央行准备金政策的常态,它反映了市场失灵对中国货币政策的重大影响,质言之,央行试图通过定向降准来校正市场失灵。但是,这又增加了人们对货币政策的另一种担忧——在一直强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市场化改革进程中,货币政策愈益具有微观干预和引导的意图,长期来看,这是否会对经济造成另一种失灵、扭曲或危害呢?(彭兴韵)

政策支持力度空前,缓解民企融资难题

2018年,民营企业的定位争论和融资难题成为社会焦点,在经济运行持续承压和融资环境变化的影响下,民营企业融资难度加大,导致民企资金断裂成为影响经济金融稳定运行的“黑天鹅”。为从政策层面平等对待和坚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消除民企忧虑,2018年11月1日,民营企业座谈会在京召开,为民营企业的平等发展吃下了定心丸,也为纾解民营企业融资困境指明了方向。

早在民营企业座谈会召开前,民企融资环境紧张问题既已引起广泛关切,政策层面的新一轮扶持也已开始启动。2018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全国工商联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座谈会,酝酿通过央行定向降准、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扩大ML F合格抵押品范围等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9月26日,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第三季度例会,提出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与民营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10月18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10月19日,刘鹤副总理就当前经济金融热点问题接受媒体采访,回应了包括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在内的热点问题。10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增强微观主体活力”,特别聚焦解决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题。10月2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以市场化方式帮助缓解企业融资难。同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为改善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在6月增加了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1500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将再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1500亿元,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

民营企业座谈会对“民营经济退场论”进行了否定,并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强调要为民营企业做好服务,特别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融资的政策扶持指引了方向。11月9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强调,初步考虑对民营企业贷款实现“一二五”目标,即在新增公司类贷款中,大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三分之一,中小型银行不低于三分之二,并争取三年后,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同日,中国人民银行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在宏观审慎评估(MPA)中增加对小微企业融资的评估指标,深化对民营、小微企业等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委员会要求主要商业银行力争四季度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比一季度下降1个百分点。此外,还将中期借贷便利合格担保品的范围,从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扩至1000万元。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为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决定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根据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贷款的增长情况,向其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来源。12月2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支持,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信心,通过增加解决融资难题渠道、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再贷款政策扩大到中小银行和新型互联网银行、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指导性文件加快出台等具体落地措施,全力扶持民营企业发展。此外,在货币政策操作层面,为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中国人民银行年内多次定向降准,将释放资金定向用于扶持民营和小微企业。

与此同时,来自各级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行业协会等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政策和措施纷纷密集出台,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力度空前。民营企业在2018下半年迎来力度空前的政策扶持,是近年来民营企业发展历程中浓墨重彩的一笔。本次密集的扶持政策涵盖诸多方面,是一次针对民营企业发展的系统性政策支持调整。可以预期,随着各项政策逐步落地并发挥实效,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将在2019年进一步完善和优化。(黄鸿星)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意见出台,多管齐下防范系统性风险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防范系统性风险,有效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于2018年11月27日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界定和范围。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是指因规模较大、结构和业务复杂度较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较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难以替代的关键服务,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而无法持续经营,将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金融机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包括四类,即系统重要性银行业机构、系统重要性证券业机构、系统重要性保险业机构,以及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具有系统重要性、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具体来说,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表内外资产总额不低于监管部门统计的同口径上年末该行业总资产的75%。或采用金融机构的数量指标,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数量分别不少于30家、10家和10家。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和识别。《指导意见》指出:“评估指标主要衡量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经营失败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潜在影响,包括机构规模、关联度、复杂性、可替代性、资产变现等一级指标”;“每一参评机构具体指标值占全部参评机构该指标总和的比重与该指标相应权重的乘积之和,即为该参评机构的系统重要性得分”。银保监会和证监会根据整体得分情况,确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機构阈值,形成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初始名单,提交金融委办公室。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名单一旦确定,它们将接受更为严格的监管。

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特别监管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在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之外,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附加资本要求、杠杆率、流动性、大额风险暴露等其他附加监管要求,报金融委审议通过后施行。此外,监管机构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信息系统等方面有更高的监管要求。

对金融机构的可能影响

大中型银行将接受更高的附加资本要求,但会给予合理的过渡期。根据《指导意见》规定,重要系统性银行将面临额外的附加资本要求。对于具体数额,参照国际标准并结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我国国内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附加资本要求可能介于0.5%~2%之间。中国人民银行在《指导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将设置合理的监管要求与过渡期安排。

大中型银行面临更高的杠杆率或核心资本要求。《巴塞尔协议III》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了比一般银行更高的杠杆率要求,即“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杠杆率最低要求=一般银行杠杆率最低要求+50%*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银行杠杆率监管要求的提高意味着对核心资本有更高的要求。

金融机构将面临更高的流动性、大额风险暴露的要求。《指导意见》规定:“人民银行可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视情对高得分组别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流动性、大额风险暴露等其他附加监管要求,报金融委审议通过后施行。”在流动性方面,附加监管要求可能主要针对开放式基金;在大额风险暴露方面,该项规定可能主要针对商业银行。

大型货币基金将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根据《指导意见》的评估和识别标准,一些大型货币基金已具有一定的系统重要性,将可能被列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范畴,将设置更高的风险备付金要求,执行更高的流动性、投资分散度等监管标准。

总之,《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对金融机构系统性风险的监管和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在全球金融市场动荡的当下尤为必要。(刘明彦)

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出台,强化银行资管业务领导地位

2018年是资管新规系列政策密集出台的一年,12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将这波政策推向了高潮。作为银保监会落实资管新规、继续推行理财新规的重要手段,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利于从公司治理架构上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的组织体系,彻底解决此前部分银行理财业务风险隔离不充分、效果不明显的现象,将引导理财资金以合法规范形式进入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进一步推动银行理财回归资管业务本源。

长期以来,银行理财最受人诟病的一点就是无法打破刚性兑付,通过资金池模式支撑业务运营,且诸如首次购买面签、销售起点过高等要求与证券基金行业不一致,同类资管产品监管标准不统一,银行理财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按照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这些问题都将得到解决。如下调子公司理财产品起售金额,允许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允许发行分级理财产品,取消理财产品购买首次面签,取消银行理财仅限银行渠道代销、禁止与私募投资基金合作等规定,一举解决了银行理财业务的很多通道,全面释放了理财子公司的生产力。今后,理财子公司将能够享受资管行业同业的同等待遇,有利于其全面深入开展资管业务,预计未来将继续扮演资管行业引领者的角色。此外,根据管理办法,未来理财子公司除了发行理财产品外,还可以提供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直接扩大了其业务范围,发挥了银行理财融资与融智的特点。这将有助于一些规模庞大的理财子公司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对外输出技术与智慧,促进行业向纵深发展。目前,包括五大行在内的二十多家银行已经公告将成立理财子公司,专营银行理财业务。虽然资本金會受到损耗,但鉴于理财子公司的政策红利,且考虑到平等竞争等,预计将会有越来越多的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

目前银行理财规模接近30万亿元,当仁不让地成为资管行业体系举足轻重的领导者,理财子公司成立后,预计这一领导地位还将强化。关于业务领域,例如在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上,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将直接与货币基金和债券基金等产品形成竞争关系,长期以来形成的经验和资源禀赋优势还将继续。非标投资方面,政策允许理财子公司继续投资非标资产,但受到35%红线的限制,预计银行理财对于证券、信托和基金子公司等通道的需求将呈现下降趋势。未来理财子公司的投资范围还将进一步放宽,甚至可能涵盖股权投资领域,牌照优势将逐渐体现出来。

未来理财子公司成立后,需要建立相应的业务条线,对于投资研究、估值核算、业务运营、产品研发、IT开发及风险内控等方面的资源都需要配齐,其中有些领域是理财子公司的短板。例如对于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宏微观和资本市场的研究、信用评估、人力资源激励等,理财子公司还与证券基金行业存在不小差距,需要追赶。

银行理财业务子公司化,是理财业务转型发展中的一次根本性变革,银行理财应该抓住这次难得的机遇,统筹好各方面的资源,狠抓核心能力建设,培育自身独特的文化,为推动我国资管行业回归本源、稳健发展做出表率。(王光宇)

第2篇:2021十大金融事件

编者按:2022年悄然而至,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回望2021年。

2021年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一年。中国共产党隆重纪念了建党100周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回首2021年,虽然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以及疫情形势非常复杂,但中国金融业在党的领导下,取得了令人羡慕的成绩。

2021年,我们见证了中国金融业多个精彩瞬间和重要事件。2021年,中国金融业回归本源,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转型方面,以及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作出了许多创新,在金融科技发展、金融对外开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得到了普遍提升。2021年,货币政策更加精准,更为灵活,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人民币依然坚挺,北交所闪亮登场标志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取得进展,投资者索赔的成功意味着保护投资者利益不再是一句空话,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进入实质性阶段,恢复与处置计划得到落地,不少地方银行完成了重组,银行科技发展奖演变成了金融科技发展奖,数字货币开始在更大范围使用。

2021年,我们也有很多无奈,在积极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新的金融风险事件仍然时有发生,股票市场似乎还没有走出一个令人期待的行情。

不管面对的是喜是忧,我们都需要铭记和反思,为此,我们评出了2021年中国十大金融事件,并邀请业内专家撰写了述评。

展望2022年,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明了未来中国经济的发展方向:明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金融业必将书写出更为精彩的篇章。

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注册制改革进入深水区

2021年9月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视频致辞时表示,将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11月15日,北交所在北京金融街正式开市。北交所首批81家上市公司集体亮相,体现了鲜明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特征。与沪深交易所不同,北交所坚持“层层递进”的市场逻辑,上市公司来源于新三板创新层。超80%的公司来自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17家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至此,我国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初具雏形,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新三板,多層次资本市场是支持我国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足以提高新三板的关注度,提升新三板的表现。

对于北交所的定位,按照监管层的说法就是,坚守一个“定位”,处理好“两个关系”,实现“三个目标”。

坚守“一个定位”。北京证券交易所将坚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 尊重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规律和成长阶段,提升制度包容性和精准性。

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北京证券交易所与沪深交易所、区域性股权市场坚持错位发展与互联互通,发挥好转板上市功能。二是北京证券交易所将与新三板现有创新层、基础层保持统筹协调与制度联动,维护市场结构平衡。

实现“三个目标”。一是构建一套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的涵盖发行上市、交易、退市、持续监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的基础制度,补足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普惠金融的短板。二是畅通北京证券交易所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纽带作用,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成长路径。三是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创新创业热情高涨、合格投资者踊跃参与、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的良性市场生态。

截至2021年12月14日,北交所总计成交额为478.97亿元人民币,在82家北交所上市公司中,除3家因申请转板处于停牌阶段以外,余下79家公司中,14家上涨,65家下跌,日均振幅由开市首日的25.51%降至5.28%。经过买卖双方充分博弈后,投资者已趋于理性,总体交易热度保持合理水平。

北交所的开业,我们认为有三个层面的意义。

为新三板的改革指明了方向。新三板自设立以来,经历过一阵的爆炒之后,逐渐冷清。随着交易量的缩水,新三板失去了融资的意义,很多挂牌公司从新三板这个资本市场上筹不到任何资本,反而却要付出不菲的成本。

为注册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提供了一个路径。虽然说现在科创板、创业板已实现制度改革和局部注册制,但是考虑到目前排队上市的企业依然很多,制度上我们并没有提供一个比较好的路径以解决当前IPO的“堰塞湖”问题。大量创新企业的融资需求被压制在了一级市场。北交所的制度改革,相当于在制度上加大加宽了上市通道,有利于解决IPO的“堰塞湖”问题,推动注册制改革走向了深水区域。

完善了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我国拥有大量专特精新中小企业,虽然它们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价值,但是它们实际上是与资本市场绝缘的。这些企业,通过一级市场的资金扶持,显然力度是不够的。北交所的设立,在公开的资本市场上又建了一个细分领域,在这个领域里面, 一些中小企业进入了资本市场的视野,资本也能够有序进入这些企业。

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意味着注册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全面注册制即将到来。12 月10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到, 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经过了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试点运行后,注册制改革终将“全面上路”。

(王增武)

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出炉,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进一步完善

2021年10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正式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和首批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D-SIBs)名单,标志着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框架基本确立和落地,有助于促进与国际金融监管接轨,增强我国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首批1 9 家D - S I Bs的确定标准,是2020年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的《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该办法于2021 年1月1日起执行,是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框架的基础性制度。从评估的指标来看,此次19家银行在基于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四个维度的综合评价中排名靠前。此次19家銀行,与国内按2020 年末“资产规模”排序的前20家银行吻合度极高,全部在这20家银行名单内,同时也均在20家“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最大的银行名单内,可见“规模”是决定银行是否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首要标准。

19家银行按系统重要性得分从低到高分为五组:第一组8家,包括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和北京银行;第二组4家,包括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第三组3家,包括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兴业银行;第四组4家,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第五组暂无银行进入。后续是否有银行进入第五组,将视银行具体发展情况、国内监管导向和国际监管形势而定。

入选D-SIBs,既是对银行的高度认可,又给其带来了不小的压力,需要银行满足更高监管要求。在附加资本要求上,按照《规定》,此次入选的19家银行,根据所属组别,由低到高分别要满足0.25%、0.5%、0.75%和1%的附加资本要求,以及0.125%、0.25%、0.375%和0.5%的附加杠杆率要求。由于D-SIBs中第五组空缺,因此都不必执行最为严格的“1.5%附加资本+0.75%附加杠杆率”监管要求。附加资本要求都须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因此D-SIBs首当其冲要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当然,银行是否需要补充资本或补充资本的紧迫程度,取决于各银行在长期经营中,通过内源积累和外部融资等实现的资本充足水平,也即资本“安全垫”是否足够厚实。

从资本情况看,目前19家银行均满足附加资本要求和附加杠杆率要求,且具有一定的“安全垫”水平,短期内无资本短缺之虞。但在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前提下,从更为严格和审慎的评价角度,个别银行可能仍有资本补充压力。除满足附加资本监管要求外,系统重要性银行还要做好满足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监管要求的准备。TLAC比率包含风险加权比率和杠杆比率,工农中建四大行的风险加权比率应于2025年初达到16%、2028年初达到18%,杠杆比率应于2025年初达到6%、2028年初达到6.75%。虽然其他D-SIBs银行暂无这种压力,但也需要更加重视资本补充,提前做好TLAC实施的应对准备。

整体看,入选系统重要性银行,短期增加了单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考核压力, 长期则提高了银行业整体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同时对杠杆率等方面的附加监管,也将影响银行的信用扩张意愿,银行业风险水平将随之下降,整体经营质量有望提升,有利于提升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但也要看到,由于大型银行目前核心一级资本相对充足,资本补充压力更多来自TLAC工具,部分其他银行则面临较大的核心资本补充压力,因此要更加关注资本充足率较低银行的经营情况。

为此,商业银行应更加注重资本管理,保证和有序提升资本安全性水平。从稳健发展的角度看,商业银行提升资本水平还应主要依靠自身“造血”和内部发力。同时,要将防范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平衡好资产增速与结构优化的关系,不断提升风险缓释能力,为业务拓展提供保障,实现资本充足与经营发展双提升、两促进。

(黄鸿星)

央行两次降准助力稳发展

当前,在世纪疫情冲击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2021年,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中国人民银行两次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综合融资成本下降。

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国内疫情仍在蔓延,处于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小微企业受到冲击严重,市场微观主体不稳固;融资难题虽然有所缓解,但金融覆盖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提升。房地产市场需求低迷,出现震荡;房地产企业违约事件频发,部分企业现金流风险加大。受上年同期基数抬升影响,以及疫情汛情的冲击,2021年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长9.8%,较上半年有所回落;分季度看, GDP增速分别为18.3%、7.9%和4.9%,增速跌破5%;前三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6%,低于3%左右的预期目标。

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需要尽快对经济“稳增长”采取措施。2021年12月8日至10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22 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要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要协调联动,跨周期和逆周期宏观调控政策要有机结合。

两次降准均是全面降准。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稳字当头,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两次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

与2020年三次定向降准不同,2021年两次降准均是全面降准。7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为8.9%。12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为8.4%。

不下调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的主要原因是,5%的存款准备金率是目前金融机构中最低的,保持在这一低水平有利于金融机构兼顾支持实体经济和自身稳健经营。除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部分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外,对其他金融机构普遍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

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2020 年以来,在应对疫情中,人民银行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不搞大水漫灌;把握好稳健货币政策的力度和节奏,综合研判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边际变化以及主要经济体可能的货币政策调整,主动做出前瞻性安排,努力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两次降准是货币政策回归常态后的常规操作,释放的资金将被金融机构用于归还到期的中期借贷便利和补充长期资金,更好满足市场主体需求,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仍将保持基本稳定。尤其是第二次降准,更多是通过释放宽松信号提振市场信心,护住小微企业基本盘,避免2022年初信贷增长乏力、经济增长脱离合理区间。

两次降准共计释放长期资金约2.2万亿元,旨在助力经济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一是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通过降准加强跨周期调节,增加金融机构长期稳定资金来源,优化负债结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更好地缓解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两次降准将每年降低金融机构资金成本约280亿元,通过金融机构传导可促进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缓解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贵问题。

(武安华)

碳减排支持工具推出,绿色金融全面发力

2021年11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创设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这一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以稳步有序、精准直达方式,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的发展,并撬动更多社会资金促进碳减排。碳减排支持工具发放对象暂定为全国性金融机构,人民银行通过“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对金融机构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相关企业发放的符合条件的碳减排贷款,按贷款本金的60%提供资金支持,利率为1.75%。

碳减排支持工具的推出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决策部署和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实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的贯彻,将发挥政策示范效应,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充分认识绿色转型的重要意义,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碳减排支持工具更主要的意义在中长期,对于碳达峰、碳中和对应的投资规模来说,金融支持是必不可少的环节。2021 年11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设立碳减排金融支持工具的基础上,再设立2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形成政策规模,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近年来,绿色金融发展迅速,参与各方在政策搭建、产品创新和地方试点等领域全面发力,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绿色金融政策框架逐步完善。监管部门通过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建立了系统性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原银监会于2012 年和2013年分别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和《绿色信贷统计制度》。2016年,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2019年,中央各部门出台了近20项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和规定。2020年,证监会修订《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鼓励证券公司参与绿色低碳转型。2021年4月,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使我国绿色债券更加聚焦绿色低碳发展战略。2021年8月,人民银行发布国内首批绿色金融标准,为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为企业开展环境权益融资活动提供了指引。

绿色金融市场和产品创新成效显著。银行从战略规划、产品创新和风险分析等多个方面稳健发展,加强顶层设计,设立专营机构,积极创新产品,开展环境与气候压力测试等。据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21年6月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13.92万亿元,我国绿色信贷规模位居全球第一。资本市场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增强绿色发展意识,大力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中国金融新闻网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末,我国含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主题概念类基金和使用ESG投资策略构成投资组合的基金约270多只,存续规模约3000亿元。此外,绿色投资和责任投资理念逐漸成为共识,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等新金融产品及业态不断涌现,环境风险压力测试方法和工具开始得到推广。

绿色金融地方试点取得可复制经验。自2017年6月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来,我国已设立六省九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全国绿色金融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创新经验。《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21)》显示,截至2020年末, 六省九地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达2368.3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5.1%;绿色债券余额为1350亿元,同比增长66%。

未来,碳中和带来的巨大绿色低碳投资需求将成为金融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在供需共同发力的背景下,绿色金融市场将持续快速扩容。从需求侧看,实现碳中和意味着政府将出台一系列力度更大、覆盖范围更广的低碳项目扶持政策,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如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启动和扩容、财政对绿色低碳活动的补贴和减税政策等。这将显著提高绿色低碳项目回报率和收益的可预期性,提升绿色投资积极性,带来大量绿色金融服务需求。从供给侧看,预期中的绿色金融政策,如央行的碳减排支持工具、绿色银行考核机制、环境信息披露要求等,都将提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回报,从而激励这些机构提供更多的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

(高康)

严厉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

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通知》的发布给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浇了一盆冷水,将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并为有效打击虚拟货币滋生的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指导。实际上,自2020年5月12日比特币减半,至《通知》发布当日,比特币涨幅高达373%;在此期间比特币经历了多次暴涨暴跌,大量高杠杆用户爆仓,血本无归,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此外,虚拟货币因其匿名性等特点,被暗网交易、线上赌博、传销盘、资金盘等上游违法犯罪活动用于洗钱,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通过虚拟货币进行洗钱更为隐蔽,加大了反洗钱的难度,给国家金融安全、社会稳定带来严重挑战。2021年3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洗钱犯罪活动的典型案例。

《通知》与此前虚拟货币相关监管政策一脉相承,持续对虚拟货币保持高压监管态势。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非货币本质,加强比特币监管,提示比特币投资风险。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是一种非法公开融资行为的本质,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监管,提示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的风险隐患。本次在上述政策基础上,监管力度更强、监管内容更广、监管手段更丰富。

在监管力度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司法机关首次加入发布单位名单,并成为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由此表明,国家将从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的角度,强化对虚拟货币相关非法活动的监管打击力度。

在监管内容方面,《通知》首次指出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2017年9月4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发布后,国内虚拟货币交易所纷纷出海,通过在海外架设服务器的方式为我国境内用户开展业务,以规避监管。本次《通知》从政策上堵上了虚拟货币交易所为我国境内居民提供非法交易场所的大门。此外,《通知》继续强调虚拟货币的非货币本质,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并首次将泰达币等所谓稳定币与比特币、以太币一并列出予以强调。2020年6月,广东省公安厅破获全国首例利用泰达币“洗钱”案件,涉案人员利用泰达币为境外120个赌博网站以及70家投资诈骗平台提供资金结算服务,涉案金额达1.2亿元。

在监管手段方面,《通知》提出加强风险监测防范预警和处置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加密资产监测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货币“挖矿”、交易、兑换的全链条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虚拟货币具有匿名性、去中心化等特点,天然对抗监管,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有助于监管机构丰富监管手段,及时对虚拟货币的发行、交易、兑换等活动进行有效的监测识别、追踪溯源和精准打击。

可以预见,随着《通知》的发布及监管部门持续高压监管态势,国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将加速消退,虚拟货币滋生的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将得到有效遏制。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虚拟货币监管将开启新的篇章。

(王彦博)

国民养老保险公司获批,助力中国个人养老金融发展

2021年9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同意筹建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11.5亿元。公司股东包括10家银行理财子公司、2家证券公司、1家保险公司、3家政府投资平台和1家投资机构,共计17家机构。其中,银行理财子公司成为主体,合计持股比例接近七成。10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分别是工银理财、农银理财、中银理财、建信理财、交银理财、中邮理财、信银理财、招银理财、兴银理财和华夏理财。

即将成立的国民养老保险公司,是我国第三支柱养老金即个人养老金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我国养老金体系发展改革的重要标志,是我国养老金融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有利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00年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7.1%)。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临近深度老龄化社会(13.5%)。目前,我国正处于人口结构加速老龄化阶段。距离65岁以上人口占比达到14%的深度老龄化社会,只有一步之遥。发展个人养老金,是应对未富先老、养老安全的重要经济对策。

有利于完善养老金体系建设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三支柱养老金体系: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金;第二支柱为补充养老金,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为个人养老金,以2018年开始试点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为代表。目前,第一支柱养老金资产约为9万亿元,第二支柱养老金资产约为3万亿元,第三支柱刚刚起步。以国民养老保险公司为代表的个人养老金发展,有利于完善我国三支柱养老金体系,避免养老金结构失衡,实现我国养老金体系可持续发展。

有利于改变失衡的金融结构

目前,我国以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为三支柱的金融结构失衡,银行业在金融资产中的占比在80%以上,处于一枝獨秀的主导地位。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间接融资模式,不但与经济结构的调整转型不适应,而且导致我国金融资产风险向商业银行集中,向债务融资集中,导致宏观杠杆率过快上升形成的金融风险集中于商业银行。

2019年底,在我国160多万亿元的银行存款中,82万亿元为住户存款,三分之二为一年期以内的存款;20多万亿元的银行理财产品,四分之三为一年期以内产品。以短期储蓄和银行理财为代表的金融产品,并不具备真正的养老特征,养老保障属性较弱。

通过个人养老金发展,将一年期以内的居民储蓄逐步转变为个人养老金积累,实现养老金改革与金融改革互动,有利于推动养老金融发展,改变失衡的金融结构,分散和降低金融体系风险,推动直接融资方式发展。

有利于通过长期资金发展资本市场

个人养老金资产的日积月累,个人养老金开展长期投资,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一是个人养老金投资债券市场,有利于降低社会资金成本,降低长期国债的收益率水平。二是个人养老金资产投资股票市场,有利于改变资本市场的资金结构、改变投资者结构以及稳定资本市场。同时,短期储蓄和短期理财转变为个人养老金的组合投资和长期投资,可以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实现养老金收益增长。

有利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从国际经验来看,个人养老金投资是风险资本和股权投资的重要来源。个人养老金投资于风险资本市场,风险资本投资于创新企业和科技企业,有利于推动创新发展、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2021年12月1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可以预见,通过养老金改革发展、金融改革发展、财税政策发展的互动,推动我国养老金融发展,将是我国金融行业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

(刘云龙)

六部门发文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2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逐步成为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和便利度,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适应城镇化带来的农民就业结构和就业流向改变、农业生产模式转变基础上出现的农业经营组织。虽然前期在用地、融资、保险、财税、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政策支持推动了其发展壮大,但受限于农业经济的周期性风险、合格的抵押物缺乏、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有效的信用机制缺乏,这一领域的金融服务效果欠佳。

本次《意见》的发布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解决了金融支持不足的问题。

做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解决银企信息问题。包括充分利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发布制度、家庭农场名录制度,建立共享信息数据库和融资综合服务平台,为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基本保障。

多渠道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押质押物范围,解决金融服务的关键痛点。包括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支持农机具和大棚设施等合规抵押质押融资、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业务、开展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等多渠道业务。

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和风险分散渠道。包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差异性信用贷款、鼓励优化“保险+信贷”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新三板等上市和挂牌融资,推动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探索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发挥“保险+期货”、再保险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作用,分散信贷风险。

强化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激励。一方面,鼓励大中小银行发挥各自优势落实好相关准备金优惠政策,鼓励其在发放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降低经济资本风险权重等政策方面加大倾斜力度,鼓励其扩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投放。同时,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共担前提下,共同创设“见担即贷”“见贷即担”等产品模式,做到应担尽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健全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风险分担,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

上述政策着重解决了金融支持的信息问题、成本问题、抵押物问题等核心要点。未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效果还应解决好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纳入分支机构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和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的同时,处理好政策补偿和利益激励机制的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金融机构的主观能动性。二是充分发挥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金融科技与农村金融的融合作用,通过数字化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精准服务能力,提升金融供给水平;同时,创新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探索开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连锁超市”等产业链延伸模式。以科技降风险,以创新促发展,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持。

(郭利华)

人民币汇率在双向波动中显著升值

人民币汇率在双向波动中显著升值,成为2021年五大国际货币中的最强货币。进入2021年以来,美元汇率持续走强,衡量美元对一篮子货币汇率的常用指标——美元指数(USDX)涨幅超过了7%(截至2021年12月17日),同期日元、欧元对美元汇率贬值均超过8%,英镑贬值幅度较小,也超过了3%,而同为特别提款权(SDR)篮子货币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反而升值了2%。

美元汇率强,人民币汇率更强,自有其内在的逻辑和道理。

我國良好的经济基本面对人民币汇率构成支撑。汇率是一国货币对另一国货币的相对价格,汇率的变化也必然反映两个相关国家之间经济基本面的相对变化。新冠肺炎疫情并没有如2020年底、2021年初预测的那样于2021年中在全球基本结束,新的变种不断出现,制约着各国经济的恢复。凭借体制优势,我国继续成为全球疫情防控中做得最好的大国,我国经济总体上呈现平稳持续恢复态势。尽管进入下半年后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但是全年增速有望不低于8%,远超过年初政府预定的6%增长目标,也基本符合年初各大机构的预测,在大国经济体中继续领跑。反观美国经济,尽管2021年明显好于2020年,也在加快恢复,但是目前看全年增速可能仅略高于5%,远不及年初各大机构给出的6%以上甚至高达8%的预期增速。

我国出口高速增长以及较高的贸易顺差,使得我国外汇市场的外汇供给更加充足。市场的基本规律是供求决定价格。人民币汇率升值是我国外汇市场外汇供求变化的结果。按美元计价,2021年以来,我国各月货物出口同比增速基本上维持在20%以上,1~11月累计同比增长31.1%,实现贸易顺差5817.15亿美元,已经超过2020年全年的5239.9亿美元,同比增长29.8%。高出口增速和高额贸易顺差,使得我国外汇市场的外汇供给相对大于需求。这可以从央行外汇占款的变化上观察。2020年我国央行外汇占款净减少1009.16亿元,2021年1~11月则是净增加1301.3亿元,这一减一增反映的是央行在外汇市场上由净卖出外汇转变为净买入外汇,说明外汇市场上的外汇供给大于需求,需要央行入市买入,以助市场出清。外汇市场上外汇供给大于需求,人民币汇率必然升值。

必须注意的是,人民币汇率仍然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尽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由基础性作用提升至决定性作用,但是我国至今实行的仍然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8·11”汇改以来,从人民币汇率的波动与走势看,尽管市场在汇率决定中的作用逐步提升,但是人民币汇率仍然实行的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仍然是可控的,能够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人民币汇率适度升值有利于提升中国经济的国际地位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我国经济已经从主要依靠要素投入的高速增长阶段转向主要依靠创新驱动的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在这种情况下,汇率的适度升值配合其他手段,有利于促进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和提高创新实力,进而实现全社会的经济转型升级。近年来的一些定量研究也支持上述判断和结论。

展望2022年,人民币汇率有望在基本稳定中继续维持强势。从国际外汇市场的角度看,美元指数走强对人民币汇率的压力将会减小。得益于美国经济在发达国家中更早更快恢复以及美联储更早回归货币政策正常化,2021年以来美元指数已经有了可观的涨幅,综合分析美元指数的历史表现,未来一年美元指数进一步上涨的空间极为有限。结合基本面及技术分析,2022年美元指数大概率呈现先强后弱的走势,相对2021年,其重心不是抬升而是下降。从国内来看,我国有能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实现有质量的中高速发展。综合来看,人民币汇率有能力也有望继续保持相对强势,预计2022年人民币汇率的重心将在2021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赵庆明)

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康美药业案落槌执行

广受社会关注的全国首例证券虚假陈述特别代表人诉讼——康美药业案,2021年11月12日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案涉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马兴田等22名被告总计承担约24.59亿元的民事赔偿责任。这是我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九十五条实施以来的首次司法实践。本案是中国股市有史以来最大的财务造假案、最大金额的投资者索赔案、原告人数最多案、第一例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以及从高管到独立董事到会计师事务所惩罚波及面最广的案件,创造了股票虚假陈述单案赔偿额最高纪录,堪称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的里程碑。2021年12月21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官方公眾号宣布,其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开始执行,50327名投资者将以现金、债转股、信托收益等方式获取赔偿。至此,“康美药业案”终于落槌执行。

财务数据造假一直是资本市场的“毒瘤”,像康美药业这样通过虚增营业收入、虚增货币资金、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有预谋、有组织并且长期实施财务欺诈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数。根据原《证券法》的规定,证监会顶格60万元的行政处罚权,与造假者动辄百亿元的造假金额相比,可谓是杯水车薪,一直饱受市场诟病。此次新《证券法》建构的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为资本市场敲响了警钟,显示了资本市场法治化的权威与决心。

从法律、法理的层面来看,本案涉及到的法律细节值得关注和反思:其一,关于虚假揭露日的确定问题。在本案中,广州中院以自媒体质疑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的2018年10月16日为案涉虚假陈述行为的揭露日。其创新之处在于,将非官方性微信公众号所发布文章之日作为揭露日,当属全国首案,是对揭露日特征“全国性媒体”概念的突破。其二,关于独立董事的法律责任问题。本案在这方面突破较大。其三,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的责任承担,本案判处正中珠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处杨文蔚、张静璃、苏创升等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均于法有据。此外,还有更为专业的损失测算和风险排除、破产程序中投资者保护等问题,限于篇幅,不再展开分析评论。

综上,“康美药业案”判决中,康美药业除被判处巨额民事赔偿外,司法机关还同步追究了原董事、大股东、参与造假的高管及员工的刑事责任。长期以来,“以罚代刑”成为行政执法领域的痛点之一,造假者违法成本低廉,而散户投资者又面临着法律知识匮乏、举证难、诉讼成本高、诉讼周期长等维权困境。新《证券法》构建了民事、行政、刑事立体化的责任追究体系,对于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本案中,独立董事被判承担连带责任并承担上亿元的赔偿,符合中共中央在《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中加强资本市场管理的精神。尽管行业沉疴不能一夕根除,但本案极有可能打破独董是“花瓶”的魔咒,有助于推动我国独董制度的发展完善。

“康美药业案”落槌执行意味着,无论是公司内部的董事、股东、高管,还是外部作为证券市场“看门人”的中介服务机构,从此都被戴上了“紧箍咒”,任意挥霍投资者血汗钱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市场各方都必须增强对市场的敬畏之心。无论是“视而不见”还是“为虎作伥”,职业操守缺失,都将受到严厉惩处,不能再全身而退。

新《证券法》建立的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创新,更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作为投资者保护机构的投服中心依法接受投资者委托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投资者采取“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模式,体现了政府监管部门通过司法手段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对重大影响恶劣案件进行兜底保护的决心。可以预期,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已经启程,此后相关工作将会常态化开展,它将成为保障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武器,帮助市场投资者作出更加理性和合理的判断。民事、行政、刑事惩戒相互支持、衔接的立体责任追究体系,也将助力重塑更加规范、透明、开放的资本市场生态。

(肖君拥)

恒大债务问题引起广泛关注

2021年12月3日,中国恒大集团发布公告称无力履行一项金额为2.6亿美元的担保义务,并成立风险化解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于同日发布公告称,应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请求,同意向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派出工作组,督促推进企业风险处置工作,督促切实加强内控管理,维护正常经营。这意味着2021年引起了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恒大集团债务违约传闻已经坐实,此前寻求政府支持的传言确有其事。同日,已经多次为恒大发言的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分别发表声明,认为这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现象,其性质只是企业自身经营不善造成的个案。

作为中国房地产头部企业之一,恒大一直是媒体关注的焦点企业。2021年特别是下半年以来,恒大债务问题一直是国内外财经新闻的热点,也引发央行、监管部门以及各级政府的密切关注。近两万亿元的巨额债务以及即将到来的偿还期和打折销售并没有换来预期的现金流,让境外评级机构在2021年7月中旬将拥有大量利率较高的未偿外债的恒大集团的评级从B+调到B-,而外方媒体甚至将之渲染为“中国的雷曼时刻”。2021年8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约谈恒大集团高管,要求积极化解债务风险,维护房地产市场和金融稳定。

应当承认,恒大集团处理这场危机的态度不可谓不积极,实控人出售股票、企业出售包括盛京银行股权以及其他各种资产以获得流动性,立下军令状确保交房。但是,与所有面临巨额流动性危机的企业一样,即使是打折出售优质资产的努力也没有成功,资产缩水的速度总是远远快于偿还债务的速度和业务增长的速度,难以避免债主争相要债的命运。中国恒大的港股从2021年1月20日的最高点17.29港元下降到12月28日最低点1.42港元,跌了91.8%,如果以2021年1月4日的收盘价来比较,则跌了89.8%,令人唏嘘。

恒大危机给政府、企业家、房地产同行以及金融机构带来了诸多启示。本刊也在2021年第11期组织了一组文章进行讨论。虽然角度各异,但过高的負债率、过度的多元化、公司治理的失效以及实控人的因素都是重要的内部原因。恒大危机提醒我们,“大”并不等于“强”,没有“强”,则无法做到“恒大”,要实现“恒大”要有“大”局、懂“大”势,顺势而为。它也提醒我们转型之难,挣惯了大钱快钱的机构再去挣小钱慢钱就会很不适应,习惯了做大公司业务的银行转型去做小微、做零售就会感觉非常痛苦,如果定力不够,转型之路往往会走走停停。国家也是如此,房地产能带来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大幅增加,虽然其对制造业的挤出效应和增加金融风险的副作用让人担忧,但现实的短期诱惑总让人难以痛下决心,政策可能会发生摇摆、执行起来可能坚决果断。2017年初开始,决策层下定决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理念,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手段来转变房地产依赖型的增长方式,从而改变了人们对房地产的预期。正是由于这五年来对房地产政策的坚持,才确保了金融体系没有发生系统性风险和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换。过程虽然痛苦,但转型的效果已经显现。

虽然恒大的风险只是一个企业的个案,但关于系统重要性企业的反思需要监管层多加关注。任何企业,只要具备了系统重要性,都存在“大而不倒”的可能,当此类机构出了问题,政府不得不为避免更大的风险而采取相应的救助行动。这种系统重要性不仅表现在金融领域,而且也表现在社会民生领域。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角度来看,恒大这类房地产企业从开发到销售等多个环节都有金融的广泛参与,不管是通过银行信贷、发行债券或各项信托计划,还是通过各种理财或财富管理安排等,监管部门都需要有全面的把握。从社会民生领域来看,系统重要性指的是对就业、上下游企业及最终消费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当然,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可以借鉴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管理办法,考虑出台系统重要性企业的认定规则和办法,并授权相应的机构专司监管之职。如果真能这样,那么就会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恒大这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当然,我们也期待,恒大能挺过难关,重新出发。

(欧明刚)

作者:本刊

第3篇:2017年十大金融事件

[编者按] 2017年是金融监管大年,监管频频“亮剑”,被业内看作是“史上最严”的金融监管年,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频频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划为重点”。金融领域的“灰犀牛”风险开始被高度关注,金融监管也长出尖利的“牙齿”,昔日处于监管空白地带的金融业务逐渐被纳入监管范畴。一行三会等监管机构针对资管行业、银行、公募、保险等发布一系列金融监管政策,标志着以金融自由化、影子银行、资管繁荣为特征的金融扩张周期迎来分水岭,一个金融繁荣时代落幕了,金融周期正进入下半场收缩的新时代。

《银行家》本期以此背景为出发点,特甄选出2017年中国金融十个重大事件进行回顾,特邀业内多位专业研究人员逐一探究分析。希望通过对这些事件的再一次深刻解读,能让关注中国金融的高端人士在回味这些重大历史事件的同时,能为中国金融在2018年的新发展新突破提供些新思维新举措。

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通知出台

2017年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颁布,明确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工作要求,支付机构应将部分客户备付金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最终将实现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

備付金集中存管政策于2017年4月17 日正式实施,各支付机构首次交存的具体比例根据业务类型和分类评级结果综合确定,评级较高的机构缴纳的备付金比例较低一些,交存金额根据上一季度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计算,每季度调整一次。在具体交存比例上,获得多项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从高适用交存比例。其中,网络支付业务:12%(A类)、14% (B类)、16%(C类)、18%(D类)、20%(E类);银行卡收单业务:10%(A 类)、12%(B类)、14%(C类)、16% (D类)、18%(E类);预付卡发行与受理:16%(A类)、18%(B类)、20% (C类)、22%(D类)、24%(E类)。商业银行为支付机构交存的客户备付金不计入一般存款,不纳入存款准备金交存基数,且该账户资金暂不计付利息。

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政策的出台,一方面是国内第三方支付业务迅速发展及风险防范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监管机构规范行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致力于引导第三方支付回到快捷、便民定位。

中国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迅速,在2016年8月人民银行不在批设支付机构后,国内市场上剩余的267张支付牌照成为稀缺资源,牌照本身的价格飙升,围绕牌照的各种交易模式创新不断推出,但同时也滋生出一些新的问题,例如部分机构偏离支付业务本源,主要依赖客户备付金利差生存。同时,也已经引发了新的风险,如部分支付机构出现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的情况,直接损害了客户利益。据人民银行统计,在通知出台前,非银行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以自身名义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分散存放,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账户13个,最多的开立了70个。一些支付机构挪用客户备付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者其他高风险投资,将给客户带来巨大的资金风险。所以在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大背景下,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统一纳入监管视线,已成为大势所趋。

对于支付机构而言,客户备付金所有权属于客户,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涉及公众利益不可忽视。因此,通知的出台将从根本上杜绝资金挪用或非法占用的可能性,促使行业中个别企业少动歪脑筋,尽快回归到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的定位上来。考虑到支付机构的具体情况,为了给相关机构一些适应期,备付金集中存管将采用分步骤交存的办法,第一期在2017年4月17日集中交存,随后逐渐提高交存比例,未来最终目标是,非银行支付机构办理的所有业务都在一个账户里面完成收、付。这样做有助于加强账户资金监测,防范资金风险。

除了保障资金安全、防范交易风险外,备付金集中存款新规还是监管机构规范行业发展一系列规章制度中的重要一环。备付金的集中存管,将改变目前支付机构、银行间地位和关系,使得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的直连模式失去了基础,从而为央行牵头的“网联平台”的上线和清算牌照的放开扫清了障碍。此外,备付金的集中存管会使第三方支付的资金流和信息流更加透明,为反洗钱和反金融诈骗工作提供了更好的条件。

总之,监管新规的落地,就具体第三方支付机构而言,需要经历一段时间的整改和适应。但从行业角度看,第三方支付的账户功能已经今非昔比,巨头做大做强的难度加大。同时,行业分化速度也将大大减缓,中小支付企业迎来了更好生存空间。或许,支付清算行业已经迎来了全新发展阶段。(黄鸿星)

证监会连出重拳整顿资本市场

2017年,被金融业称为“史上最严” 监管年, 监管令密集发布,大额罚单不断开出。证监会果断亮剑,对资本市场乱象连出重拳整顿。全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24件,罚没款金额74.79亿元,同比增长74.74%,市场禁入44人,同比增长18.91%,行政处罚决定数量、罚没款金额、市场禁入人数再创历史新高。今年以来,证监会采取的监管措施与颁布的政策有以下几个特点:

罚金大。2017年3月,证监会对鲜言等人操纵市场案采取“没一罚五”的顶格处罚,罚没金额合计34.7亿元。事因起于鲜言控制多名自然人账户、14个信托账户、28个HOMS交易单元操纵“多伦股份”。这是中国证监会有史以来最高金额的单笔处罚决定。此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成为常态。

力度强。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徐翔入监服刑,全案判处罚没金合计300亿元;前海人寿董事长姚振华被撤销任职资格,并禁入保险业10年;演员赵薇被罚5年禁入证券市场;匹凸匹原董事长鲜言不仅支付巨额罚金,同时也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雅百特、慧球科技、山东墨龙等一批上市公司受到严肃查处。

全面开花。2017年,证监会的监管举措更具系统性、全面性,在发行审核、股份减持、分红送转等多个环节全面开花。证监会修订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内容主要包括: 增加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宗旨;强化发审委选聘工作;增加对发行审核工作进行监察的制度安排等。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从股东身份、股票来源、减持通道等角度全面升级了监管措施。也被市场认为是遏制大股东哄抬股价恶意套现的直接对策。出台这一政策的背景是IPO上市令众多低成本持股的大股东一夜暴富,但大股东通过减持获得的现金并未用于再投资或创业。12月1日,证监会表示,将持续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尤其对其中长期没有现金分红的“铁公鸡”严格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证监会为整顿资本市场采取一系列措施,制订颁布的多项政策规定是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加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的具体成果,有力维护了市场“三公”原则,有效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为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提供了强有力保障,对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将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周俊仰)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明金融发展新方向

2017年7月,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这次会议是在党的十九大之前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也是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以此次会议为截点,我国金融业进入了稳发展、强监管、防风险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科学阐释了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中的重要作用,深刻分析了金融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系统阐述了做好金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全面论述了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水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这些重要思想和论述,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金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

党的十大八以来,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金融成为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金融业保持快速发展,金融产品日益丰富,金融改革有序推进,金融监管得到改进,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在国内外综合因素影响下,我国金融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金融业资金空转、“脱实向虚”现象不容忽视,部分地区发展过度依赖房地产,部分金融业务披着金融创新的外衣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金融领域尚处在风险易发高发期,风险点多面广,呈现隐蔽性、复杂性、突发性、传染性、危害性特点, 结构失衡问题突出,违法违规乱象丛生, 潜在风险和隐患正在积累,脆弱性明显上升,既要防止“黑天鹅”事件发生,也要防止“灰犀牛”风险发生;部分银行公司治理能力薄弱,银行大股东将银行视为提款机,通过信托、资管、股权反复质押等方式套取银行资金,票据业务、理财“飞单”“萝卜章”等违法案件屡屡发生。这些问题与乱象给我国金融系统稳定埋下了隐患。

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活,经濟活;金融稳,经济稳。在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做好金融工作,要牢牢把握“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优化结构,完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体系;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四大重要原则,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全面做好金融工作,须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目的。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着力强实抑虚;要积极发展普惠金融,加强对创新驱动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等的金融支持,做好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的金融服务。全面做好金融工作,须把防控风险作为核心目标。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把主动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筑牢防线,积极稳妥推进去杠杆,有效处置金融风险点, 防范道德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全面做好金融工作,须把深化改革作为根本动力。要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优化金融机构体系,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强化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把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翻开了我国金融业改革的新篇章,描绘了金融业发展的新蓝图。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紧迫感,齐心协力,勤勉尽责,紧紧围绕三项任务,坚定不移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武安华)

监管亮剑叫停ICO

2017年以来,由于参与门槛低、造富效应、缺乏监管、市场投机等原因,首次代币发行(Initial Coin Offering,ICO) 呈现无序迅猛发展态势,风险不断积聚, 监管层“重拳出击”全面叫停,有效遏制市场乱象和风险扩散,未来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有待规范发展。

迅猛发展。首次代币发行,指项目发起人通过众筹的方式,在交易平台或其他场合向不特定对象首次发行自己的区块链技术加密代币,换取比特币、以太币等通用数字货币来进行融资的行为。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统计, 2 0 17年上半年完成的ICO项目共计65个(2017年以前仅上线完成5个),项目上线频率呈指数级加速趋势,累计参与人数达10.5万,融资规模折合人民币26.2亿元。

风险突出。与IPO和众筹完全不同的是,ICO发行的不是股票、债券或者其他传统意义上的证券,而是通过技术加密的“代币”,且投资者只能用比特币等常见虚拟数字货币购买。此外,ICO不需要经过报备和监管机构审查,也不需要专业金融机构保险与背书,所有项目都是“自审自过”,对投资者也无任何审查和限制。市场散户化、投机化、泡沫化的“野蛮生长”,脱离了原本“技术圈”开发者互助式项目融资工具的特征,潜藏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具体表现为“传销币、空气币”等虚假项目风险、价值剧烈波动风险、技术安全风险、经营失败崩盘风险等。此外,ICO处于法律真空和监管空白状态,易形成较大套利空间, 存在借道传销、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等严重问题,所形成的社会和金融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监管亮剑。2017年9月,央行联合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制定了代币发行融资监管的六条规则,明确指出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 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将代币发行融资属性严格界定为: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各类代币发行融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公告还明确了交易平台管理、金融机构和非银支付机构禁止行为、社会公众风险提示、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等要求。同期,央行下发配套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立刻停止为ICO平台提供各类支付结算服务。

意义重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把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将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2016年4月以来,央行牵头多部门联合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对P2P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股权众筹等领域频出重拳清理整顿。此次对ICO的监管整治,抛弃“软着陆”而选择“零容忍”和“急刹车”,采用实质大于形式的穿透式监管,果断、及时全面叫停代币发行融资活动,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的深度体现,可以立竿见影地改变ICO市场乱象丛生问题,有利于稳定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

未来展望。ICO被叫停,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有待规范发展。對监管部门而言,可以探索采用“监管沙箱 ”模式, 为金融科技创新提供安全的测试环境和“监管试验区”,创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测试金融创新”的监管工具,同时增强监管的前瞻性和适应性,防止变成“黑箱”“暗箱”。对于金融科技企业而言, 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主动加强自律和信息披露,严防打着区块链技术的旗号行非法融资之实,回归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技术创新和应用。(吴汉锋)

央行定向降准助推普惠金融发展

近年来,银行业提升服务质效,弥补服务短板,在普惠金融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银行业自身还存在县域和农村社区资金净外流形势没有根本改变,适合普通客户的产品和管理技术供应不足,决策和融资链条较长,开展普惠金融业务内生动力不足等诸多问题。

2017年9月,人民银行颁布“关于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的通知”。根据国务院部署,为支持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业务,聚焦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以及农户生产经营、创业担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助学等贷款,人民银行决定统一对上述贷款增量或余额占全部贷款增量或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实施定向降准政策。此次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政策,是根据国务院部署对原有定向降准政策的拓展和优化,以更好地引导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业务。与以往的定向降准相比,本次特点鲜明。

一是扩大普惠金融覆盖范围。以往定向降准的领域主要是小微企业和“三农” 贷款。此次定向降准的领域不仅覆盖了上述贷款,还将政策延伸到脱贫攻坚与“双创”等其他普惠金融领域,政策外延更加完整和丰富。同时,对原有政策标准进行了优化,增加了“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这一约束条件,更加强调了对真正意义上的“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二是分档实施体现差异化。人民银行将政策分为两档,凡前一年上述贷款余额或增量占比达到1.5%的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可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档基础上下调0.5个百分点;前一年上述贷款余额或增量占比达到10%的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可按累进原则在第一档基础上再下调1个百分点。后面这一档标准相对较高,只有在惠普金融领域贷款投放较为突出的商业银行才能达到,单这有利于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也属定向降准应有之义。

三是推动降低融资成本。此次定向降准能够补充金融体系流动性,特别是中小银行的流动性和可贷资金,缓解流动性结构失衡的矛盾;同时,能够降低“三农”、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此次定向降准将于2018年起实施,而2018年初对普惠金融领域贷款首次考核时将使用2017年年度数据,一些商业银行可通过在之后3个月中更多地将新增或盘活的信贷资源配置到普惠金融领域从而满足考核标准,一些上银行还可能从第一档进阶到第二档,使政策的正向激烈作用进一步体现。

人民银行精准调控向普惠金融倾斜, 既避免了大水漫灌冲击结构性改革和金融去杠杆进程,又能为实体经济提供有效支持,有利于实体经济内在动能不断完善。此次定向降准政策的结构性支持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有利于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发展,促进创业创新和新动能成长、扩大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包容性;推动了金融机构发展普惠的动力,更好地实现普惠目标。(武安华)

资管新规现端倪 固有逻辑被打破

2017年11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基于金融稳定的考虑,联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几大监管部门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这一资管新规将对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产生深远影响。过去十多年,以银行资管为代表的资管业务发展成果显著,但从银监会针对银行资管业务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反馈的信息来看, 普遍存在着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刚性兑付、监管套利和规避宏观调控等业务发展不规范问题,也很容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长期以来,监管部门一直在引导银行资管面向开放式、净值化方向发展,试图通过如同基金产品一样的方式,通过理财产品的净值化管理将产品管理和运作风险真正过渡给投资人,资管新规也秉承了这样的思路。如资管新规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 净值生成应当符合公允价值原则,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并表示将制定相关确定净值生成的公允价值规则,预计系列与资产管理有关的行业性制度基础设施将随后出台。市场估计,如果按照资管新规简单实施净值化管理,当一切都市场化以后,投资者的认同将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可能会给予银行资管的规模稳定增长带来障碍。

资金池-资产池运营模式贯穿银行资管业务的始终,并被认为是银行资管规模迅速扩大的重磅武器。运营资金池就必然存在期限错配,资管新规要求理财产品投资于非标资产,封闭式产品到期日不能晚于非标资产到期日,开放式产品则要求不晚于最近一个期开放日,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或收益权的产品需早于股权退出日,基本消除了理财期限错配的存在空间。不过,资管新规对期限错配的限制仅限于非标资产,对于公开交易的标准化资产则不存在期限错配的管制之列。鉴于资管新规对于期限错配的严格限制,目前主要的上市银行已经通过发行长期限的理财产品来加以应对,此前银行资管主要定位于90天以下短期限产品的格局或许将会发生变化。对于资管行业长期的刚性兑付问题,监管部门一直采取不予鼓励的态度, 资管新规中对刚性兑付进行了精确的界定,也是监管层面首次认定刚兑定义。按照规定,银行资管违反公允价值确定净值原则、采取滚动式发售方式在不同产品之间调节收益、理财产品管理人募集资金偿付或通过其他金融机构代为偿付等方式, 实现对于理财产品的保本保收益行为,均属于刚性兑付范畴。监管部门并对刚性兑付的认定制定了若干罚则,包括补交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等。另外,刚性兑付還明确了社会公开投诉举报机制、外部审计机构报告机制,全方位封杀刚性兑付行为。监管部门秉承严控资管业务风险底线,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的原则,资管新规全面加强了风险管控。就银行资管业务而言,除了合格投资者制度、建立理财子公司和强制实施理财第三方托管等体制机制性顶层设计外,资管新规也从具体业务操作层面实施了管控。例如建立了风险准备金计提、集中度管理、杠杆管理等制度要求。

资管新规出台后银行资管的一些现有业务逻辑将被打破,短期内银行资管业务可能面临业务收入和利润增长的波动。就银行理财而言,负债段和投资端分别承受压力。负债端保本理财业务的存续、净值化管理、封闭式产品要求、合格投资者制度、资金池治理和分级产品限制等,将会极大地限制理财资金的募集,并可能增加资金成本。投资端的打破刚兑预期、禁止非标期限错配、理财资金投向限制、去通道减少嵌套、杠杆率限制、风险准备金计提和交易结构设计限制等,将会制约理财投资收益的提升。一升一降之间,银行理财的规模和利润增长可能面临较大压力。商业银行需要更加重视固定收益类业务的坚守和开拓,打牢发展的根基,合理规划股权投资类资管创新类业务的布局,重视培育投资研究内功,打造银行资产管理的核心竞争力等措施加以应对。(王光宇)

银行业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大

2017年11月10日,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介绍了中美元首北京会晤在经济领域达成共识的有关具体内容。其中,涉及银行方面的内容是:中方决定将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银行业股权投资比例规则。紧接着,中国银监会在12月13日发文称,将放宽对除民营银行外的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

实施内外一致的银行业股权投资比例规则是我国银行业以开放促改革的新成果。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既是构建新的开放格局的需要,也是银行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也要求不断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金融业开放是我国整体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推动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 银行业对外开放在推动国民经济改革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银行业对外开放范围逐步扩大,外资机构数量稳步增长,银行业吸引外资成果显著,银行业产品和服务体系不断丰富。

实施内外一致的银行业股权投资比例规则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从积极方面看, 一是能够促进外资金融服务加快发展,有利于在中长期内吸引外资进入中国金融市场,有望产生一批外资控股的金融机构参与市场竞争;二是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国际化业务开展,充分利用外资股东的全球网络、跨境服务经验等优势,为人民币国际化、“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专业化金融支持;三是能为中资银行提升和加快发展提供新机遇,有助于经营效率的提升, 放开持股比例限制有助于银行业组织架构、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深层次改革推进, 提升银行业经营水平、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拥抱机遇的同时也要清楚地看到挑战。一方面,对于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在面临强监管的同时,还将面临外资控股银行业机构的竞争,部分机构将面临冲击;另一方面,对监管层来说,外资控股金融机构的监管也是一个全新的挑战。

在国际上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的背景下,未来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步伐不会停歇,但需要重视两点。

第一,面对挑战,中资银行应变压力为动力,能够直面挑战,加快创新、加快自身体制机制改革,改善服务,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第二,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监管能力必须跟得上,在加强监管中不断提高开放水平。任何改革都不离开配套措施的完善,既要形成适应开放需要的跨境金融监管制度,又要坚决维护金融体系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要结合我国实际,学习和借鉴国际上成熟的金融监管做法,补齐制度短板,完善资本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方式,确保监管能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相适应。(高康)

“三三四十”——揭开了银行业严监管风暴的序幕

2017年3月29日,银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 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全面开展“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三违反”)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同日,银监会还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的通知》(“三套利”)。4月6日,银监会继续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四不当”),瞄准银行同业业务、理财业务、信托业务。4月7日, 银监会继续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股权和对外投资、机构及高管、规章制度、业务、产品、人员行为、行业廉洁风险、监管履职、内外勾结违法和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等十个方面的市场乱象专项治理。上述检查被业内俗称为“三三四”专项检查。

“三三四”专项整治行动是对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要以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功能监管,更加重视行为监管”要求的具体实施措施之一。一系列监管文件的相继发布,揭开了银行业严监管风暴的序幕,意味着银行业监管的全面从严,“强监管、严监管”将成为银行业监管的趋势。

“三三四”检查主要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交叉金融风险、房地产泡沫风险、案件风险、法律合规等各类风险隐患;重点规范银行同业、理财、表外业务,减少通道和资金空转,降低影子银行风险。对于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通道业务、中小银行的同业业务、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为“出表”而做的各种“创新”业务,包括同业业务、投资业务、资本市场业务、理财业务都有比较大的影响;对从事所谓创新业务、监管套利较多的股份制银行及城商行等中小银行负面冲击较大。

随着相关的检查推进和整改措施的逐步落地,金融乱象逐步得到治理、去杠杆效果显著。一是资金空转现象等到缓解。同业资产和同业负债双双收缩;理财产品增速连续7个月下降,同业理财累计减少2.2万亿元。二是资产负债结构持续优化,表外业务规模开始萎缩。新增贷款占新增资产的比重大幅提高;表外业务规模逐渐压缩,委托贷款同比少增7600万亿。三是资金链条缩短,多层嵌套、多层通道现象得到明显遏制。今年以来,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同比少增4万多亿元。

“强监管、严监管”的转变将改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创新业务会更加趋于谨慎;将有利于净化金融环境,强化去杠杆,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将有利于银行业长期健康发展。(林治乾)

银监会重磅罚单透视出监管新态度

2017年12月8日,银监会在官网宣布依法查处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违规担保案件。

2016年12月20日,广东惠州侨兴集团下属2家公司在“招财宝”平台发行的10亿元私募债到期无法兑付。该私募债由浙商财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但该公司称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为其出具了兜底保函。之后,十余家金融机构先后出示兜底保函等协议,向广发银行询问并主张债权。由此暴露出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员工与侨兴集团人员内外勾结、私刻公章、违规担保案件,涉案金额约120亿元,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约100亿元,主要用于掩盖该行巨额不良资产和经营损失。

2017年11月21日,银监会向广发银行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广发银行总行、惠州分行及其他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没合计7.22亿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7553.79万元,并处以3倍罚款52661.37 万元,其他违规罚款2000万元。同时,对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和2 名原纪委书记分别给予取消五年高管任职资格、警告和经济处罚,对6名涉案员工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对广发银行总行负有管理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将依法处罚。2017年12月8日和22日,银监会再次公告,依法对广泛银行惠州分行违规案件中的13家出資机构做出行政处罚。共罚没金额合计13.41亿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6.61亿元,并处1倍罚款6.61亿元, 其他违规罚款1930万元。同时,银监会还对这些出资机构的45名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取消6人高管任职资格,禁止3 人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36名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和经济处罚。

7.22亿元的罚没金额创下银监会成立以来单家罚款金额的最高纪录,再加上对13家机构的13.41亿元罚款,总罚单金额超过20亿元。广发银行家相关机构因“侨兴案”被重罚体现了银监会“强监管”的态度和继续依法加大监管力度,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决心。但天价罚单背后透露出监管态度由传统的“重事前防范,轻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与事后治理并重”的转变更值得银行业金融机构关注。2017年以来,银监会连续出台多项监管新规,其目的是为了弥补监管制度缺失, 通过完善监管制度解决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中存在的“牛栏里关猫”问题。尽管完善的监管制度有助于减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但“百密终有一疏”,严密的事前防范制度还必须配合严厉的事后治理措施,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成本,才能够对潜在的违法违规金融机构和个人形成足够的威慑力,形成事前防范制度严密,事后惩罚措施严厉的监管体制,真正实现“监管姓监”,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的稳健运行。(林治乾)

现金贷严整顿,回归理性普惠

现金贷的前世今生。“现金贷”指无需抵押品的短期、小额、高利率的无担保在线贷款,最早可追溯到20多年前出现在美国的发薪日贷款(Payday loan)。我国“现金贷”业务从2014年萌芽,到2016 年井喷,再到2017年现金贷平台“趣店” 在美國成功上市,发展时间仅3年左右, 但发展速度迅猛,初步统计目前现金贷规模大约1万亿元。与国外类似,我国“现金贷”具有方便快捷、金额小、期限短、利率高、无场景等特征,主要用于小额消费或应急周转。

现金贷风险频发,监管整顿趋严。2017年11月24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针对“现金贷”发布风险提示指出,近期部分网络小额现金贷款服务机构存在非法放贷、不实宣传、暴力催收等问题,并提醒相关机构合规发展、审慎经营,广大消费者应理性借贷、合理消费。在协会“现金贷”风险提示发布不到一周的时间内,互金和网贷整治办下发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现金贷”存在过度借贷、重复授信、不当催收、畸高利率、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存在较大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隐患。《通知》对“现金贷”整顿提出了持牌经营、息费合并、了解客户、审慎合规、禁止暴力催收和保护个人隐私等六大核心原则。这意味着,目前业内采用的“超级借款人”模式或者“垫资”模式将被视为不合规;未来“现金贷平台”很难变相提高费用,难以诱导借款人以贷养贷,多头借贷,从而将改变借款人背负高额负债的现状。同时,那种打着“大数据风控”和隐匿不良资产的平台将被严格监管。严禁暴力催收和保护个人隐私再次被强调,未来监管将会加大打击、惩罚力度。

由于此次“现金贷”新规打出了组合拳,环环相扣、招招见力,因而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监管新规。一是新规针对网络(互联网)小贷公司采取了“三控”措施(控牌照、控资产、控资金)。例如, 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甚至连已经批准筹建的,也暂停批准开业。对于批设部门不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要求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发放“现金贷”;禁止发放“校园贷”和“首付贷”;禁止发放贷款用于股票、期货等投机经营。禁止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二是限制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现金贷”平台提供资金。三是进一步规范P2P网贷平台开展“现金贷”业务。四是加大对违法违规开展“现金贷”业务的打击惩罚力度。《通知》专门提出,各地应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充分利用协会举报平台等渠道, 对提供违法违规活动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罚,形成有效震慑。

行业将洗牌分化,现金贷有望回归理性普惠。此次“现金贷”新规出台后,新规条款如何落地实施、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如何落实和执行力度如何等尚存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然而,随着“现金贷” 整顿的逐步深入,市场将结束“野蛮生长”的无序状态,风控能力和资金实力较强的平台可能脱颖而出,那些违法违规、实力较弱的平台可能会在监管整顿加强的市场环境下被清理出局。未来,随着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服务平台的建立运营,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建立完善, 行业监管自律治理体系的健全完善,以及消费者金融知识和信用意识教育的不断增强,我国“现金贷”行业有望回归理性、规范发展,进一步满足长尾人群的金融需求,真正回归普惠金融目标。(王新华)

第4篇:世界十大公害事件

1、比利时的马斯河谷事件

比利时的马斯河谷位于狭窄的盆地中,1930年12月1日—5日,气温发生逆转,致使工厂中排放的有害气体和煤烟粉尘在近地大气层中集聚不散,3天后开始有人发病。其症状表现为:胸痛、咳嗽、呼吸困难等,一星期内有60多人死亡,其中心脏病、肺病患者死亡率最高。同时,还有许多家畜致死。 事件发生期间,SO2浓度很高,并可能含有氟化物。事后分析认为,此次污染事件,是几种有害气体同煤烟粉尘对人体综合作用所致。

2、美国多诺拉事件

多诺拉是美国宾西法尼亚州某河谷中的小镇。1948年10月26日—30日期间,这里大部分地区受反气旋逆温控制,且26日—30日持续有雾,致使大气污染物在近地层大气中集聚。这期间,全镇43%的人口,即591人相继暴病,症状为:喉痛、流鼻涕、干渴、四肢酸乏、咳痰、胸闷、呕吐、腹泻等症状,死亡17人。据估计,事件发生期间,SO2浓度为正常值的数倍,并发现有尘粒。分析认为,SO2及其氧化作用的产物同大气中的尘粒接合是致害因素。主要致害物是SO2与金属元素,以及金属化合物相互作用的生成物。

3、英国伦敦的烟雾事件

素有雾都之称的英国伦敦,1952年12月5日—8日期间,又被浓雾笼罩。这期间许多人突然患呼吸系统疾病,一下住满了伦敦的各家医院。四天中,死亡人数较常年同期增加4000多人,死亡者以45岁以上最多,约是平时死亡人数的3倍,1岁以下的死亡较平时增加1倍。事件发生的1周中,因支气管炎、冠心病、肺结核、心脏衰竭的死亡人数分别是平时同类病死亡人数9。3倍、2。4倍、5。5倍、2。8倍,因肺炎、肺癌、流感等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的人数较平时均有成倍增长。事件后的两个月里又有8000多人死亡。人们就此事件分析认为,这于伦敦当时大量的耗煤有关。事件期间尘粒浓度最高达4。46毫克/米3,为平时的10倍,SO2浓度最高达平时的6倍,在浓雾的特定条件下,烟雾中的Fe2O3促使SO2氧化成SO3,从而形成H2SO4,并凝在微尘上,从而形成酸雾,成为这一事件的杀手。

4、美国的落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

落杉矶位于美国西南海岸。早期这里仅仅是一个牧区的小村,至加尼福尼亚金矿发现后,人口剧增,很快成为名闻遐迩的大城市,单是汽车就增加了数百万辆。于是,这个依山傍水、风光明媚的城市,简直变成了拥挤不堪的汽车城。到20世纪40年代初期,每年5—8月,在强烈阳光的照射下,在城市上空常常出现迷漫天空的浅蓝色烟雾,致使整座城市变得浑浊不清。这种烟雾刺激于喉、鼻,引发喉头炎、头痛等许多疾病,同时使远在一百公里之外的高山上的柑桔减产,松树枯黄。这是怎么回事,研究发现,这正是大量的汽车尾气所致。这些成份复杂的汽车尾气,在洛杉矶三面环山的特定地势下,使市区大气的水平流动相对缓慢,他们在强烈阳光的照射下就能产生臭氧,并发生一系列化学变化来危害人们的健康,因此,人们把这种城市上空的浅蓝色烟雾称之为光化学烟雾。据报到,当落杉矶发生光化学烟雾之时,在飞机上,明显可见落杉矶光化学烟雾是汽车尾汽造成的。落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是汽车尾气所造成的污染公害的典型实例。

5、日本水误事件

在日本南部九州湾有一个叫水误的小镇,这里居住着4万居民,以渔业为生。1939年开始,日本氮肥公司的合成醋酸厂开始生产氯乙烯,工厂的生产废水一直排放入水误湾。该公司在生产氯乙烯和醋酸乙烯时,使用了含汞的催化剂,使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汞。这种汞在水体中,被水中的鱼食用,在鱼体内转化成有毒的甲基汞。人食用鱼后,汞在人体内聚集从而产生一种怪病:患者开始时,只是口齿不清,步履蹒跚,继而面部痴呆,全身麻木,耳聋眼瞎,最后变成神经失常,直至躬身狂叫而死。 1972年据环境厅统计,水误镇共患水误病180人,死亡50多人,就在新线县阿赫野川亦发现100多水误病患者,8人死亡。据报到,患者人数远不止此,仅水误镇的受害居民,即达万余人。

6、神东川的骨痛病

在日本富川平原上有一条河叫神东川。多年来,两岸人民用河水灌溉农田,使万亩稻田飘香。自从三井矿业公司在神东川上游开设了炼锌厂后,发现有死草现象。1955年以后就流行一种不同于水误病的怪病:对死者解剖发现全身多处骨折,有的达73处,身长也缩短了30厘米。这种起初不明病因的疾病就是骨痛病。直到1963年,方才查明,骨痛病于三井矿业公司炼锌厂的废水有关。原来,炼锌厂成年累月向神东川排放的废水中含有金属镉,农民引河水灌溉,便把废水中的镉转到土壤和稻谷中,两岸农民饮用含镉之水,食用含镉之米,便使镉在体内积存,最终导致骨痛病。有报道说,到1972年3月,骨痛病患者已达到230人,死亡34人,并有一部分人出现可疑症状。

7、日本四日市事件

四日市位于日本东部海湾。1955年这里相继兴建了十多家石油化工厂,化工厂终日排放的含SO2的气体和粉尘,使昔日晴朗的天空变得污浊不堪。1961年,呼吸系统疾病开始在这一带发生,并迅速蔓延。据报道患者中慢性支气管炎占25%,哮喘病患者占30%,肺气肿等占15%。1964年这里曾经有3天烟雾不散,哮喘病患者中不少人因此死去。1967年一些患者因不堪忍受折磨而自杀。1970年患者达500多人。1972年全市哮喘病患者871人,死亡11人。据报道,事件期间四日市每年SO2和粉尘排放量达13万吨之多,大气中SO2浓度超过标准5—6倍,烟雾厚达500米,其中含有害的气体和金属粉尘,他们相互作用生成硫酸等物质,是造成哮喘病的主要原因。

8、日本米糠油事件

米糠油事件发生在日本九州爱芝县一带。生产米糠油在脱臭的工艺中,使用多氯联苯作载体,由于生产的失误,致使米糠油中混入了多氯联苯,结果有1400人食用后中毒。4个月后,患者猛增到5000余人,并有16人无故丧生。这期间实际受害人在13000人以上,而且由于米糠油中的黑油做家禽饲料,造成数10万只鸡死去。

9、苏联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事件

1986年4月26日凌晨1时,距前苏联切尔诺贝利14公里的核电厂第4号反应堆,发生可怕的爆炸,一股放射性碎物和气体(包括碘131,铯137,锶90)冲上1公里的高空。这就是震惊世界的切尔诺贝利核污染事件。

事件发生以后,核电站30公里范围内的13万居民不得不紧急疏散。这次核泄漏造成苏联1万多平方公里的领土受污染,其中乌克兰有1500平方公里的肥沃农田因污染而废弃荒芜。被污染的农田和森林面积大约相当于美国弗吉尼亚州的面积。

乌克兰有2000万人受放射性污染的影响。截至1993年初,大量的婴儿成为畸形或残废,8000多人死于和放射有关的疾病。其远期影响在30年后仍会产生作用。

10、印度博帕尔事件

1984年12月3日,美国联合碳化公司在印度博帕尔市的农药厂因管理混乱,操作不当,致使地下储罐内剧毒的甲基异氰酸脂因压力升高而爆炸外泄。45吨毒气形成一股浓密的烟雾,以每小时5000米的速度袭击了博帕尔市区。死亡近两万人,受害20多万人,5万人失明,孕妇流产或产下死婴,受害面积40平方公里,数千头牲畜被毒死。

马斯河谷烟雾事件

发生于1930年比利时的马斯河谷工业区,由于二氧化硫和粉尘污染对人体造成综合影响,一周内有近60人死亡,数千人患呼吸系统疾病。 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

发生于1943年美国洛杉矶,当时该市的200多万辆汽车生病在排放大量的汽车尾气,在紫外线照射下产生光化学烟雾,大量居民出现眼睛红肿、流泪、喉痛等症状,死亡率大大增加。 多诺拉烟雾事件

发生于1948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多诺拉镇,因炼锌厂、钢铁厂、硫酸厂排放的二氧化硫及氧化物和粉尘造成大气严重污染,使5900多居民患病。事件发生的第一天有17人死亡。 伦敦烟雾事件

发生于1952年英国伦敦,由于冬季燃煤排放的烟尘和二氧化硫在浓雾和中积聚不散,头两个星期死亡4000人,以后的两个月内又有8000多人死亡。 四日市哮喘病事件 发生于1961年前后的日本四日市,由于石油化工和工业燃烧重油排放的废气严重污染大气,引起居民呼吸道病症剧增,尤其是使哮喘病的发病率大大提高,50岁以上的老人发病率约为8%,死亡10多人。 水俣病事件

发生于1953~1956年日本熊本县水俣市,因石油化工厂排放含汞废水,人们食用了被汞污染和富集了甲基汞的鱼、虾、贝类等水生生物,造成大量居民中枢神经中毒,死亡率达38%,汞中毒者达283人,其中60多人死亡。 富山痛痛病事件

发生一1955~1972年日本富山县神通川流域,因锌、铅冶炼厂等排放的含镉废水污染了河水和稻米,居民食用后而中毒,1972年患病者达258人,死亡128人。

爱知米糠油事件

发生于1968年日本北九州市、爱知县一带,因食用油厂在生产米糠油时,使用多氯联苯作脱臭工艺中的热载体,这种毒物混入米糠油中被人食用后中毒,患病者超过10000人,16人死亡。 博帕尔毒气事件

发生于1984年印度中央邦博帕尔市,由于设在该市的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农药厂的储罐爆裂,大量剧毒物甲基异氰酸酯外泄,造成至少2500多人死亡,十几万人受伤的惨剧。 切尔诺贝利核污染事件

发生于1986年前苏联基辅地区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由于反应堆爆炸,大量放射性物质外泄,上万人受到辐射伤害,直接死亡31人,13万居民被迫疏散,污染范围波及邻国,核尘埃遍布欧洲。 八大环境公害事件

1.比利时马斯河谷烟雾事件 2.美国多诺拉烟雾事件 3.伦敦烟雾事件(还原型) 4.洛杉矶烟雾事件(氧化型) 5.日本水俣病事件(汞) 6.日本富山骨痛病事件(镉) 7.日本四目市哮喘病事件(悬浮颗粒物) 8.日本米糠油事件(有机物)

第5篇:环境污染“十大事件”、“六大公害”

“十大事件”

(1)北美死湖事件美国东北部和加拿大东南部是西半球工业最发达的地区,每年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硫2500多万吨。其中约有380万吨由美国飘到加拿大,100多万吨由加拿大飘到美国。七十年代开始,这些地区出现了大面积酸雨区。美国受酸雨影响的水域达3.6万平方公里,23个州的17059个湖泊有9400个酸化变质。最强的酸性雨降在弗吉尼亚洲,酸度值(pH)1.4。纽约州阿迪龙达克山区,1930年只有4%的湖无鱼,1975年近50%的湖泊无鱼,其中200个是死湖,听不见蛙声,死一般寂静。加拿大受酸雨影响的水域5.2万平方公里,5000多个湖泊明显酸化。多伦多1979年平均降水酸度值(pH)3.5,比藩茄汁还要酸,安大略省萨德伯里周围1500多个湖泊池塘漂浮死鱼,湖滨树木枯萎。

(2)卡迪兹号油轮事件1978年3月16日,美国22万吨的超级油轮"亚莫克·卡迪兹号",满载伊朗原油向荷兰鹿特丹驶去,航行至法国布列塔尼海岸触礁沉没,漏出原油22.4万吨,污染了350公里长的海岸带。仅牡蛎就死掉9000多吨,海鸟死亡2万多吨。海事本身损失1亿多美元,污染的损失及治理费用却达5亿多美元,而给被污染区域的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更是难以估量。

(3)墨西哥湾井喷事件1979年6月3日,墨西哥石油公司在墨西哥湾南坎佩切湾尤卡坦半岛附近海域的伊斯托克1号平台钻机打入水下3625米深的海底油层时,突然发生严重井喷,平台陷入熊熊火海之中,原油以每天4080吨的流量向海面喷射。后来在伊斯托克井800米以外海域抢打两眼引油副井,分别于9月中、10月初钻成,减轻了主井压力,喷势才稍减。直到1980年3月24日井喷才完全停止,历时296天,其流失原油45.36万吨,以世界海上最大井喷事故载入史册,这次井喷造成10毫米厚的原油顺潮北流,涌向墨西哥和美国海岸。黑油带长480公里,宽40公里,覆盖1.9万平方公里的海面,使这一带的海洋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4)库巴唐"死亡谷"事件巴西圣保罗以南60公里的库巴唐市,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死亡之谷"知名于世。该市位于山谷之中,六十年代引进炼油、石化、炼铁等外资企业300多家,人口剧增至15万,成为圣保罗的工业卫星城。企业主只顾赚钱,随意排放废气废水,谷地浓烟弥漫、臭水横流,有20%的人得了呼吸道过敏症,医院挤满了接受吸氧治疗的儿童和老人,使2万多贫民窟居民严重受害。1984年2月25日,一条输油管破裂,10万加仑油熊熊燃烧,烧死百余人,烧伤400多人。1985年1月26日,一家化肥厂泄漏50吨氨气,30人中毒,8000人撤离。市郊60平方公里森林陆续枯死,山岭光秃,遇雨便滑坡,大片贫民窟被摧毁。

(5)西德森林枯死病事件原西德共有森林740万公顷,到1983年为止有34%染上枯死病,每年枯死的蓄积量占同年森林生长量的21%多,先后有80多万公顷森林被毁。这种枯死病来自酸雨之害。在巴伐利亚国家公园,由于酸雨的影响,几乎每棵树都得了病,景色全非。黑森州海拔500米以上的枞树相继枯死,全州57%的松树病入膏肓。巴登--符腾堡州的"黑森林",是因枞、松绿的发黑而得名,是欧洲著名的度假圣地,也有一半树染上枯死病,树叶黄褐脱落,其中46万亩完全死亡。汉堡也有3/4的树木面临死亡。当时鲁尔工业区的森林里,到处可见秃树、死鸟、死蜂,该区儿童每年有数万人感染特殊的喉炎症。

(6)印度博帕尔公害事件1984年12月3日凌晨,震惊世界的印度博帕尔公害事件发生。午夜,座落在博帕尔市郊的"联合碳化杀虫剂厂"一座存贮45吨异氰酸甲酯贮槽的保安阀出现毒气泄漏事故。1小时后有毒烟雾袭向这个城市,形成了一个方圆25英里的毒雾笼罩区。首先是近邻的两个小镇上,有数百人在睡梦中死亡。随后,火车站里的一些乞丐死亡。毒雾扩散时,居民们有的以为是"瘟疫降临",有的以为是"原子弹爆炸",有的以为是"地震发生",有的以为是"世界末日的来临"。一周后,有2500人死于这场污染事故,另有1000多人危在旦夕,3000多人病入膏肓。在这一污染事故中,有15万人因受污染危害而进入医院就诊,事故发生4天后,受害的病人还以每分钟一人的速度增加。这次事故还使20多万人双目失明。博帕尔的这次公害事件是有史以来最严重的因事故性污染而造成的惨案。

(7)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事件1986年4月27日早晨,前苏联乌克兰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一组反应堆突然发生核漏事故,引起一系列严重后果。带有放射性物质的云团随风飘到丹麦、挪威、瑞典和芬兰等国,瑞典东部沿海地区的辐射剂量超过正常情况时的100倍。核事故使乌克兰地区10%的小麦受到影响,此外由于水源污染,使前苏联和欧洲国家的畜牧业大受其害。当时预测,这场核灾难,还可能导致日后十年中10万居民患肺癌和骨癌而死亡。

(8)莱茵河污染事件1986年11月1日深夜,瑞士巴富尔市桑多斯化学公司仓库起火,装有1250吨剧毒农药的钢罐爆炸,硫、磷、汞等毒物随着百余吨灭火剂进入下水道,排入莱茵河。警报传向下游瑞士、德国、法国、荷兰四国835公里沿岸城市。剧毒物质构成70公里长的微红色飘带,以每小时4公里速度向下游流去,流经地区鱼类死亡,沿河自来水厂全部关闭,改用汽车向居民送水,接近海口的荷兰,全国与莱茵河相通的河闸全部关闭。翌日,化工厂有毒物质继续流入莱茵河,后来用塑料塞堵下水道。8天后,塞子在水的压力下脱落,几十吨含有汞的物质流入莱茵河,造成又一次污染。11月21日,德国巴登市的苯胺和苏打化学公司冷却系统故障,又使2吨农药流入莱茵河,使河水含毒量超标准200倍。这次污染使莱茵河的生态受到了严重破坏。

(9)雅典"紧急状态事件"1989年11月2日上午9时,希腊首都雅典市中心大气质量监测站显示,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318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200毫克/立方米)59%,发出了红色危险讯号。11时浓度升至604毫克/立方米,超过500毫克/立方米紧急危险线。中央政府当即宣布雅典进入"紧急状态",禁止所有私人汽车在市中心行驶,限制出租汽车和摩托车行驶,并令熄灭所有燃料锅炉,主要工厂削减燃料消耗量50%,学校一律停课。中午,二氧化碳浓度增至631毫克/立方米,超过历史最高记录。一氧化碳浓度也突破危险线。许多市民出现头疼、乏力、呕吐、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市区到处响起救护车的呼啸声。下午16时30分,戴着防毒面具的自行车队在大街上示威游行,高喊;要污染,还是要我们!""请为排气管安上过滤嘴!"。

(10)海湾战争油污染事件据估计,1990年8月2日至1991年2月28日海湾战争期间,先后泄入海湾的石油达150万吨。1991年多国部队对伊拉克空袭后,科威特油田到处起火。1月22日科威特南部的瓦夫腊油田被炸,浓烟蔽日,原油顺海岸流入波斯湾。随后,伊拉克占领的科威特米纳艾哈麦迪开闸放油入海。科南部的输油管也到处破裂,原油滔滔入海。1月25日,科接近沙特的海面上形成长16公里,宽3公里的油带,每天以24公里的速度向南扩展,部分油膜起火燃烧黑烟遮没阳光,伊朗南部降下粘糊糊的黑雨"。至2月2日,油膜展宽16公里,长90公里,逼近巴林,危及沙特。迫使两国架设浮拦,保护海水淡化厂水源。这次海湾战争酿成的油污染事件,在短时间内就使数万只海鸟丧命,并毁灭了波斯湾一带大部分海洋生物。

“六大公害”

(1)比利时马斯河谷烟雾事件1930年12月1日~5日,比利时的马斯河谷工业区,外排的工业有害废气(主要是二氧化硫)和粉尘对人体健康造成了综合影响,其中毒症状为咳嗽、流泪、恶心、呕吐,一周内有几千人发病,近60人死亡,市民中心脏病、肺病患者的死亡率增高,家畜的死亡率也大大增高。

(2)美国洛杉矶烟雾事件1943年5月~10月,美国洛杉矶市的大量汽车废气产生的光化学烟雾,造成大多数居民患眼睛红肿、喉炎、呼吸道疾患恶化等疾病,65岁以上的老人死亡400多人。

(3)美国多诺拉事件1948年10月26日~30日,美国宾夕法尼亚洲多诺拉镇大气中的二氧化硫以及其它氧化物与大气烟尘共同作用,生成硫酸烟雾,使大气严重污染,4天内42%的居民患病,17人死亡,其中毒症状为咳嗽、呕吐、腹泻、喉痛。

(4)英国伦敦烟雾事件1952年12月5日~8日,英国伦敦由于冬季燃煤引起的煤烟形成烟雾,导致5天时间内4000多人死亡。

(5)日本水俣病事件1953年~1968年,日本熊本县水俣湾,由于人们食用了海湾中含汞污水污染的鱼虾、贝类及其它水生动物,造成近万人中枢神经疾患,其中甲基汞中毒患者283人中有66余人死亡。

(6)日本四日市哮喘病事件1955年~1961年,日本的四日市由于石油冶炼和工业燃油产生的废气严重污染大气,引起居民呼吸道疾患聚增,尤其是使哮喘病的发病率大大提高。

第6篇:十大环境公害

世界十大环境公害事件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一些发达国家致力于经济起飞,忽视了环境保护,结果发生了一系列"公害"事件.不仅直接影响了经济的持续发展,而且对人类本身的健康也产生严重的危害,甚至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其中震惊世界的十大"公害"事件,更使人触目惊心

1 马斯河谷大气污染事件

马斯河谷是比利时的工业区.事件发生的起因是1930年12月1—5日,该地区发生逆温现象,工厂排出的有害气体在大气层底部积累,大气中二氧化硫浓度高达25~100 mg•m-3,超过了排放标准约100~400倍,并有氟化物污染,几种有害气体和粉尘对人体的综合作用,造成一周内死亡达60人。

2 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 1940年初发生在美国洛杉矶市.当时,这个城市拥有250万辆汽车,每天消耗大量汽油,向大气排放大量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该市处于50km狭长的盆地中,一年约有300天出现逆温现象,汽车排出的废气积累,在日光作用下产生十分严重的光化学烟雾,时间长达好几天,大多数居民出现眼肿,流泪,喉痛,胸痛等症状,65岁以上的老人死亡400余人. 3 多诺拉大气污染事件1948年10月26~31日,发生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多诺拉镇.该镇处于河谷中,10月最后一周出现逆温现象,同时大雾持续了5天,使大气污染在近地层积累(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事件发生后有5 911人发病,占全镇总人口43%,其中17人死亡. 4 伦敦烟雾事件1952年12月5~8日,发生在伦敦市.12月5~8日英国几乎全境为浓雾覆盖,在40~50 m低空发生逆温层,致使燃料产生的烟雾不断积累,达到平时6倍以上,烟雾中的铬渣粉尘使二氧化硫发生催化氧化继而生成硫酸雾沫,4天内死亡4000余人,以后两个月陆续死亡8 000余人. 5 水俣病事件

1953~1959年,发生在日本熊本县水俣湾.因含甲基汞的工业废气污染水体,使水俣湾地区居民出现神经性中毒病症,中毒者283人,死亡60人.1953年发病后,一直不明真相,直至1959年,历时7年的研究才查明污染的原因.这种中毒病症现在被为称为水俣病. 6 骨痛病事件

1955~1972年发生在日本富士山县神通川流域.当地的铅,锌冶炼厂排放的含脱色剂废水污染了神通川水体,两岸农民历来以河水灌溉农田,使稻米中脱色剂含量上升,当地人民食用含脱色剂量高的大米,蔬菜,水等,发生脱色剂中毒形成的骨痛病,患者130余人,其中死亡81人.此事件持续十多年.至1972年才查明病因. 7 四日市哮喘事件

1961~1970年,发生在日本四日市.1955年以后该市石油炼制及工业燃油产生的废气日愈严重,污染城市大气,全市粉尘及二氧化硫排放量每年高达130 kt,大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超标5~6倍以上,造成哮喘病发作,1964年烟雾连续不断,气喘病患者大量死亡,1967年甚至出现患者因不堪忍受痛苦而自杀现象,此事件持续时间长达10年,至1970年才查明原因. 8 米糠油事件

1963年3月发生在日本九州爱知县一带.生产米糠油时使用多氯联苯,由于生产管理不善污染了水和食物,使几千人中毒,16人死亡. 9 印度博帕尔农药厂事件

1984年12月23日凌晨,印度博帕尔市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所属一家农药厂地下储气罐压力过大而渗漏出45t液体毒气.造成2 500人死亡,20万人受伤,其中10万人终身残废,5万人双目失明.当时博帕尔地区大批食物,水源被污染,牲畜和其它动物亦大量死亡,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10 切尔诺贝利核事故

1986年4月26日,发生在乌克兰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导致31人死亡,大批人员被迫撒出污染区,核事故中在地洞中幸免于难的动物,在短短的3年多时间里发生了严重的畸形变种,据估计在未来的40年内,将会引起15 000人患癌症. 上述重大污染事件,给人们留下了深刻而惨痛的教训.它告诫我们,在工业高度发展的今天,在进行建设及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须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才能真正造福于人类,否则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

第7篇:世界八大公害事件

四日市事件

日本四日市是一个以“石油联合企业”为主的城市。1955年以来,四日市由于工业迅速发展,每年排到大气中的粉尘和二氧化硫总量达13万吨,使这个城市终年烟雾迷漫。这些有害气体吸入人的肺内,使人患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病、肺气肿及肺癌等呼吸道疾病,称为“四日市气喘病”。截止1972年,日本全国“四日市气喘病”患者高达6376年。

马斯河谷烟雾事件

在比利时的马斯河谷,分布着三个钢铁厂、四个玻璃厂、三个炼锌厂和炼焦、硫酸、化肥等许多工厂。1930年12月初,在这两岸耸立着90米高山的峡谷地带,由于出现了大气逆温层,使河谷被浓雾覆盖,上述工厂排到大气中的污染物不易扩散,被封闭在逆温层下,浓度急剧增加,造成大气污染事件。一周内,有几千人受害发病,60人死亡,为平时同期死亡人数的10.5倍。同时,家畜也有许多死亡。发病症状是流泪、喉痛、咳嗽、呼吸困难等。从尸体解剖发现了支气管粘膜的刺激和充血症状,证实了刺激性化学物质损害呼吸道内壁是致死的原因。1931年在关于此次事件的报告中,推断当时大气中二氧化硫的浓度为25~100毫克/立方米(9.6~38.4ppm)。这一事件的主要原因是二氧化硫和几种化学物质对人体的协同危害作用。

水俣事件

日本熊本县水俣湾地区自1953年以来,经常发现生怪病的人。病人开始为全身麻木、口齿不清、步态不稳,进而耳聋失明,最后精神失常,高叫而死。病人越来越多,并出现“自杀猫”,“自杀狗”等怪现象。截至195年1月,受害人数达1004人,死亡206人。后来秘密揭开:当地某工厂排出的含汞类的废水污染了水俣湾,人吃了含汞的鱼后,患了中枢神经甲基汞中毒症,导致中毒死亡。

伦敦烟雾事件 英国首都伦敦位于泰晤斯河开阔河谷之中。1952年12月5日至9日,伦敦上空出现无风状态和60~150米的低空逆温层,使从家庭和工厂排出的燃煤烟尘被封闭在低空,结果导致4000人死亡的严重空气污染事件,这次事件死亡人数相当于1866年霍乱中死亡的人数。 马斯河谷烟雾事件

在比利时的马斯河谷,分布着三个钢铁厂、四个玻璃厂、三个炼锌厂和炼焦、硫酸、化肥等许多工厂。1930年12月初,在这两岸耸立着90米高山的峡谷地带,由于出现了大气逆温层,使河谷被浓雾覆盖,上述工厂排到大气中的污染物不易扩散,被封闭在逆温层下,浓度急剧增加,造成大气污染事件。一周内,有几千人受害发病,60人死亡,为平时同期死亡人数的10.5倍。同时,家畜也有许多死亡。发病症状是流泪、喉痛、咳嗽、呼吸困难等。从尸体解剖发现了支气管粘膜的刺激和充血症状,证实了刺激性化学物质损害呼吸道内壁是致死的原因。1931年在关于此次事件的报告中,推断当时大气中二氧化硫的浓度为25~100毫克/立方米(9.6~38.4ppm)。这一事件的主要原因是二氧化硫和几种化学物质对人体的协同危害作用。

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

40年代初期,美国洛杉矶市全市250多万辆汽车每天消耗汽油约1600万升,向大气排放大量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该市临海依山,处于50公里长的盆地中,汽车排出的废气在日光作用下,形成以臭氧为主的光化学烟雾。洛杉矶因光化学烟雾引起的呼吸系统衰竭死亡的人数达到400多人,这是最早出现的由汽车尾气造成的大气污染事件。 伦敦烟雾事件

英国首都伦敦位于泰晤斯河开阔河谷之中。1952年12月5日至9日,伦敦上空出现无风状态和60~150米的低空逆温层,使从家庭和工厂排出的燃煤烟尘被封闭在低空,结果导致4000人死亡的严重空气污染事件,这次事件死亡人数相当于1866年霍乱中死亡的人数。 水俣事件

日本熊本县水俣湾地区自1953年以来,经常发现生怪病的人。病人开始为全身麻木、口齿不清、步态不稳,进而耳聋失明,最后精神失常,高叫而死。病人越来越多,并出现“自杀猫”,“自杀狗”等怪现象。截至195年1月,受害人数达1004人,死亡206人。后来秘密揭开:当地某工厂排出的含汞类的废水污染了水俣湾,人吃了含汞的鱼后,患了中枢神经甲基汞中毒症,导致中毒死亡。 多诺拉事件

1948年10月26~31日,美国宾夕法尼亚洲多诺拉镇,该镇处于河谷,10月最后一个星期大部分地区受反报旋和逆温控制,加上26~30日持续有雾,使大气污染物在近地层积累。二氧化硫及其氧化作用的产物与大气中尘粒结合是致害因素,发病者5911人,占全镇人口43%。症状是眼痛、喉痛、流鼻涕、干咳、头痛、肢体酸乏、呕吐、腹泻,死亡17人。 四日市事件

日本四日市是一个以“石油联合企业”为主的城市。1955年以来,四日市由于工业迅速发展,每年排到大气中的粉尘和二氧化硫总量达13万吨,使这个城市终年烟雾迷漫。这些有害气体吸入人的肺内,使人患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病、肺气肿及肺癌等呼吸道疾病,称为“四日市气喘病”。截止1972年,日本全国“四日市气喘病”患者高达6376年。 米糠油事件

1968年3月 日本北九洲市、爱知县一带 生产米糠油用多氯联苯作脱臭工艺中的热载体,由于生产管理不善,混入米糠油,食用后中毒,患病者超过1400人,至七八月份患病者超过5000人,其中16人死亡,实际受害者约13000人。 痛痛病事件

1955~1972年,日本富山县神通川流域,锌、铅冶炼厂等排放的含废水污染了神通川水体,两岸居民利用河水灌溉农田,使稻米和饮用水含镉而中毒,1963年至1979年3 月共有患者130人,其中死亡81人。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睡岗坠入离心机致死

惨祸发生在辽宁省营口市营口化工厂成品脱水岗位。当日凌晨3点20分,脱水岗位1名化工作业工在操作离心机时,双手扶着设备外壳打瞌睡。不慎将一只手伸入转鼓一外壳之间,随之身体被拽入转鼓内,旋转数圈后,甩出3米远,当即死亡。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离心机操作人员违反原化工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禁令》,上班睡岗。“禁令”中生产区内十四条不准的第四条规定:“上班时间,不准睡岗„„”。针对这一事故,要采取如下两条防范措施:

1.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禁令》 2. 保证倒班职工的休息,严格劳动纪律。

2、盲目操作 汽轮机飞车

1991年2月28日13时25分,上海高桥石化公司热电厂发生4#机组重大设备机械飞车事故。造成4#汽轮机、发电机严重损坏,部分厂房房顶被掀。直接经济损失293.15万元。 2月25日,热电厂按计划决定4#机组滑参数停机。在滑过程中发现调整系统故障,经检修部门到现场处理,无法消除。当时煤粉仓粉料已处于低位,操作工打掉危急保安器停机。由于汽源倒流,汽轮机超速,发生飞车。

事故原因这次4#机损坏原因是超速飞车。超速原因主要是在打掉危急保安器后,自动主汽门自动关闭,其副触点接通,联锁发电机主油开关跳闸,使发动机解列后,热网蒸汽从抽气口倒回作功,加速汽轮机转速,直至飞车。 (1)操作原因。这次停机是在中压油动机关闭后开不开,停机减负荷时卡在7000KW以及高压油动门晃动和调速汽门故障等多种不利情况下,未能进行仪表分析,就盲目操作,操作人员把正常停机操作改为故障操作,立即打掉危急保安器。操作非常混乱,未按岗位责任制、监护制度和复诵制度执行,正、副班长代替司机操作,在未确定机4/汽51关闭及负荷到零时情况下即打掉危急保安器,导致飞车。

(2)设备原因。中压油动机调门关到零后开不出来,使机4/汽51阀门不能及时关闭。按常规应先开足中压油动机调门,再关机4/汽51阀门了;抽汽阀从结构上看是一个逆止 阀,这次事故中未能及时关闭,致使蒸汽倒流造成飞车;机 组在运行中经常存在调速系统晃动;机组没有规定逆止的全关时间,制造厂也没有试验报告,因此保护不可靠,关闭机4/汽51阀门的电动接触器自保接触点失灵。

教训

(1)电厂对抽气阀联锁保护防止飞车措施认识不足,该保护未能投用。

(2)操作规程不够科学,有些规定较模糊、不明确;本不应该采取紧急停机操作。 (3)制度执行不严,各自操作,没有统一指挥。

(4)设备管理存在问题,大修后中压油动机旋转隔板没有整定;蒸汽流量表卡死;机4/汽51阀门红色指示灯已坏,没能及时修复。

工伤保险有关政策

实行企业员工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和工伤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现在就工伤保险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伤保险认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或死亡的,认定为工伤保险范围内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单位临时指定的工作,或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单位指定从事有益于本单位工作的;

2、经本单位安排或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

4、在生产、工作环境中因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物质而患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因工(公)、因战致残者和领取定期伤残抚恤金者旧伤复发的,或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因工(公)因战残者旧伤复发而死亡的;

7、因公外出期间,发生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或因其他意外事故遭受伤害或失踪的,或因突出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8、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遭受意外事故伤害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途中,发生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遭受伤害的,或因本人不可抗力因素遭受意外伤害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以下情形造成负伤、致残或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1、违法或犯罪;

2、自杀或自残;

3、斗殴;

4、酗酒;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报告和认定要求

工伤事故发生后,企业必须在48小时内以口头形式报告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管理机构,7日内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预期不报或迟报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应待遇。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组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调查取证,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因此工伤报告必须及时、实事求是,决不能隐瞒不报,既要对负伤者负责,又要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前车之鉴

安全事故警示录

1、[冲氟里昂拔电源引起爆炸]——2000年10月5日,南京一设备制造厂向空调机补充氟里昂,此时一操作人员去拔电源,插头冒出火花点燃氟里昂突然燃烧,管子猛烈爆炸,造成1死4伤的重大事故。

2、[切割油桶不当酿发爆炸]——2000年10月6日,长春一企业孟某手持割枪切割柴油桶,因桶内残留一些柴油,在切割时当即发生爆炸,伤2人。

3、[盐酸管道技改时发生爆炸]——2000年9月13日下午,四川省某树脂长在盐酸管道改造施工中,梁某在玻璃钢储罐(¢5米×8米)顶部进行塑焊作业时发生爆炸,罐盖炸飞10多米,2人死亡。

4、[硫化罐爆炸事故]——1978年1月20日21:52,平湖橡胶一厂改装硫化罐时,没有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就开始用蒸汽试压,当气压升到3kg/cm2, 发现硫化盖上盘根漏气,当即停止更换盘根,在用6kg/cm2试压,发现局部漏气。技术员认为气压达到工艺要求并装入200kg 胶料继续试压,当温度达到160℃、气压为6.5kg/cm2时,罐体发生爆炸,当场炸死5人。事故原因:一是硫化罐改造时,没有经过计算,盲目将罐盖的螺栓从20只改为10只,不能承受工艺要求的压力,引起螺栓断裂爆炸;二是硫化罐焊接质量差。

5、[操作不当液氯钢瓶发生爆炸]——1979年9月7日,温州电化厂一只容积为415升、充装量0.5吨的液氯钢瓶发生猛烈爆炸,碎片又撞击其它钢瓶又导致4只钢瓶爆炸,5只钢瓶被击穿,另有13只钢瓶被击伤产生严重变形,40米高的冲天气浪将414平米钢筋混凝土厂房全部摧毁,周围280间民房不同程度损坏。爆炸后共泄10.2吨液氯,扩散后波及7.35平方公里面积,事故造成59人死亡,779人住院治疗,420人门诊治疗,直接经济损失630000元。事故原因是钢瓶在充装前残留氯化石蜡,后发生化学反应,温度压力升高发生爆炸,可见对钢瓶的使用和灌装过程的管理混乱是主要原因。

6、[合成氨厂压缩机爆炸事故]——1981年5月15日,衢化公司油化气车间2号油气化炉停车检修,下午检修完毕投油开炉,变换气合格,送7号压缩机,按工序送铜洗工段,铜洗气体合格后送合成。当打开配氮阀约5分钟后,合成车间即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3人重伤,10人轻伤,经济损失400万元。事故原因是水洗液中含氧量超标,高达5%--11.5%(正常生产要求低于0.2%),形成了爆炸性混合气体而引起爆炸。造成水洗气中混入氧气的原因是在2号油气化炉停车检修完毕后,进行最后一次充氮,准备投油时,当班操作人员忘记关掉二只充氮阀门,造成氧蒸汽倒入氮气总管,使氧气进入水洗系统及7号压缩机,因而导致系统爆炸事故。

7、[起升限位失效 吊钩落下砸人]——2000年8月12日,河南省安阳市一单位发生一起双梁桥式起重机因上限位失效,吊钩严重冲顶,崩断钢丝绳后吊钩坠落,直接砸到地面工作人员头部致人死亡的事故。事故原因一是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失效,国家标准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起重机械必须设置起升极限位置限制器,以防止吊钩过卷扬,避免发生拉断钢丝绳、吊钩重物坠落、挤碎滑轮等事故,要求吊钩滑轮升起距起重机构架30cm时,能自动切断电动机电源而停止;二是起重机操作人员无安全技术专业知识违章作业,明知吊钩有故障继续操作作业造成事故;三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欠缺,对起重机械未按规定进行年检,作业人员也未参加技术培训考核,无上岗证。地面人员未戴安全帽,指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8、[北仑发电厂锅炉爆炸事故]——1993年3月14日,北仑发电1号机组锅炉发生特大炉膛爆炸,死23人,伤24人(重伤8人),直接经济损失778万元,影响生产132天,少发电14亿度。事故主要原因是锅炉严重结渣,结渣造成的静载加上随机落渣造成的动载致使冷灰斗局部失稳,落渣入水产生的水汽进入炉膛,在高温堆渣的加热下升温、膨胀,使炉膛压力上升,造成冷灰斗局部塌陷、水冷壁管撕裂,炉膛内压力大增,发生这起机械—热力破坏爆炸事故。

安全大家谈

安全无小事

现今众多事故损失大、影响大、震动也大。但分析起事故原因来,都是一些小事。一些非常容易被人忽视的小问题却造成了大事故。如震惊全国的河南焦作天堂音像俱乐部的大火,一夜之间吞噬了74条生命,调查结果原来是一包间的石英加热器使用过久发热,引燃了周围的易燃物所致;另一件是山东青州丰旭有限公司加工车间发生大火,38人丧生,事故原因仅是因为加工车间封口包装工段吊顶内的日光灯镇流器发热,烤着了聚氨酯保温材料。

这二起事故都是因为小事导致了大火,造成了如此灾难,教训何其惨痛!然而这个经验教训,不少人却没有真正引起重视。像“人走灯灭”、“下班关窗锁门”等等都不过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谁认真去做,一丝不苟去抓,却会被人讥之为“小题大做”。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对安全工作来说更是如此,安全无小事,切记!

什么是事故隐患,什么是重大危险源,二者的区别在哪里

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1995年原劳动部颁布了《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组织管理、整改等要求作了具体规定。

重大事故隐患与重大危险源的概念与构成要素。事故隐患与危险源不是等同的概念,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它实质是有危险的、不安全的、有缺陷的“状态”,这种状态可在人或物上表现出来,如人走路不稳、路面太滑都是导致摔倒致伤的隐患;也可表现在管理的程序、内容或方式上,如检查不到位、制度的不健全、人员培训不到位等。

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它的实质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危险源存在于确定的系统中,不同的系统范围,危险源的区域也不同。例如,从全国范围来说,对于危险行业(如石油、化工等)具体的一个企业(如炼油厂)就是一个危险源。而从一个企业系统来说,可能是某个车间、仓库就是危险源,一个车间系统可能是某台设备是危险源;因此,分析危险源应按系统的不同层次来进行。一般来说,危险源可能存在事故隐患,也可能不存在事故隐患,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一定要及时加以整改,否则随时都可能导致事故。

实际中,对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总是与一定的危险源联系在一起,因为没有危险的隐患也就谈不上要去控制它;而对危险源的控制,实际就是消除其存在的事故隐患或防止其出现事故隐患。所以,在实际中有时不加区别也使用这两个概念。

根据上述对危险源的定义,危险源应由三个要素构成: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危险源的潜在危险性是指一旦触发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或损失大小,或者说危险源可能释放的能量强度或危险物质量的大小。危险源的存在条件是指危险源所处的物理、化学状态和约束条件状态。例如,物质的压力、温度、化学稳定性,盛装压力容器的坚固性,周围环境障碍物等情况。触发因素虽然不属于危险源的固有属性,但它是危险源转化为事故的外因,而且每一类型的危险源都有相应的敏感触发因素。如易燃、易爆物质,热能是其敏感的触发因素,又如压力容器,压力升高是其敏感触发因素。因此,一定的危险源总是与相应的触发因素相关联。在触发因素的作用下,危险源转化为危险状态,继而转化为事故。

第8篇:世界八大著名公害事件

(1)比利时马斯河谷烟雾事件 1930年12月1日~5日,比利时的马斯河谷工业区,外排的工业有害废气(主要是二氧化硫)和粉尘对人体健康造成了综合影响,其中毒症状为咳嗽、流泪、恶心、呕吐,一周内有几千人发病,近60人死亡,市民中心脏病、肺病患者的死亡率增高,家畜的死亡率也大大增高。

(2)美国洛杉矶烟雾事件 1943年5月~10月,美国洛杉矶市的大量汽车废气产生的光化学烟雾,造成大多数居民患眼睛红肿、喉炎、呼吸道疾患恶化等疾病,65岁以上的老人死亡400多人。

(3)美国多诺拉事件 1948年10月26日~30日,美国宾夕法尼亚洲多诺拉镇大气中的二氧化硫以及其它氧化物与大气烟尘共同作用,生成硫酸烟雾,使大气严重污染,4天内42%的居民患病,17人死亡,其中毒症状为咳嗽、呕吐、腹泻、喉痛。

(4)英国伦敦烟雾事件 1952年12月5日~8日,英国伦敦由于冬季燃煤引起的煤烟形成烟雾,导致5天时间内4000多人死亡。

(5)日本水俣病事件 1953年~1968年,日本熊本县水俣湾,由于人们食用了海湾中含汞污水污染的鱼虾、贝类及其它水生动物,造成近万人中枢神经疾患,其中甲基汞中毒患者283人中有66余人死亡。

(6)日本四日市哮喘病事件 1955年~1961年,日本的四日市由于石油冶炼和工业燃油产生的废气严重污染大气,引起居民呼吸道疾患聚增,尤其是使哮喘病的发病率大大提高。

(7)日本爱知县米糠油事件 1963年3月,在日本爱知县一带,由于对生产米糠油业的管理不善,造成多氯联苯污染物混入米糠油内,人们食用了这种被污染的油之后,酿成有13000多人中毒,数十万只鸡死亡的严重污染事件。

(8)日本富山痛痛病事件 1955年到1968年,生活在日本富山平原地区的人们,因为饮用了含镉的河水和食用了含镉的大米,以及其它含镉的食物,引起“痛痛病”,就疹患者258人,其中因此死亡者达207人。

第9篇:世界环境污染八大公害事件

马斯河谷事件

主要污染物:烟尘及二氧化硫

中毒情况:几千人中毒,60人死亡

发生时间及地点:1930年发生在比利时马斯河谷 致害原因:二氧化硫进入肺部 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

主要污染物:光化学烟雾

中毒情况:大多数居民患病,65岁以上老人死亡400人 发生时间及地点:1943年5—10月发生在美国洛杉矶市

致害原因:石油工业排出的废气和汽车尾气在强大阳光作用下产生的光化学烟雾 多诺拉烟雾事件

主要污染物:烟雾及二氧化硫

中毒情况:四天内43%的居民患病,20余人死亡 发生时间及地点:1948年10月发生在美国多诺拉镇

致害原因: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等硫化物附着在烟尘上,被人吸入肺部

伦敦烟雾事件

主要污染物:烟尘及二氧化硫 中毒情况:四天内死亡4000人

发生时间及地点:1952年12月发生在英国伦敦 致害原因:硫化物和烟尘生成气溶胶被人吸入肺部

水俣事件

主 要 污 染 物:甲基汞

中毒情况:截至1972年有近200人患病,50余人死亡,20多个婴二生出来神经受损

发生时间及地点:1953年—1961年发生在日本九州南部熊本县水俣镇 致害原因:工厂含甲基汞的废水排入水俣湾使海鱼体内含甲基汞,当地居民食鱼而中毒 四日事件

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煤尘等

中毒情况:500多人患哮喘病,有30余人死亡 发生时间及地点:1955年发生在日本四日市 致害原因:烟尘及二氧化硫被人吸入肺部

米糠油事件

主要污染物:多氯联苯

中毒情况:受害者达万人以上,死亡近20人

发生时间及地点:1968年发生在日本九州爱知县等23个县府 致害原因:食用含多氯联苯的米糠油 富山事件 (骨痛病)

主要污染物:镉

中毒情况:截至1968年有300人患病,有100多人死亡 发生时间及地点:1931年—1975年发生在日本富士县神通川流域 致害原因:食用含镉的米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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