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公司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

2022-11-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论文题目:我国差异化股权制度研究 ——以科创板特别表决权股为切入点

摘要:金融创新的日新月异促使着传统理念、法律规则秩序的更新与重构。《九民纪要》中关于“对赌协议”效力及履行的诸多观点愈发体现出商行为“独立法律意义”的理念;新修订生效的《证券法》也对理论和实务中长期关注的问题做出了专业且具针对性的回应。而对于科创板中引入的“差异化表决权”架构,法律框架体系也必然要做出相应的调整。除了上交所科创板“特别表决权股”,我国还有“优先股”这种差异化股权的实践,它们虽有诸多创新优势,如拓展公司自治空间,疏通金融资本市场中投融资的渠道,降低司法与行政监管成本等,但它也存在股东权责不平衡,易引发利益冲突、增加代理成本等问题和风险,特别是在我国资本市场主体股权集中度高、董事会独立性低、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事件频发、证券违法成本低的背景下,差异化股权的存在更是把控制权人与中小股东之间在“一股一权”架构下本就已十分脆弱的平衡又打破了。因此,“差异化股权”架构下的法律制度构建一定要把着力点放在约束控制权、防止其滥用上,特别要加强事前、事中的信息披露以及股东救济机制的完善。通过对美、日两国差异化股权的立法模式、规则设置、配套制度的研究,结合其实践经验、教训,为我国科创板“特别表决权股”的具体实施规则提出建议,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设计股份种类更为多元、层次更为丰富、体系更为完整的差异化股权制度,通常也被称为类别股制度,分析它在我国现行《公司法》、《证券法》框架下发展的空间,对其立法模式(包括类别股种类、类别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事项范围等)及相关配套制度提出建议,合理配置强制性、任意性规范的分布与比例。本文主体部分划分为以下四个章节:第一章先分析差异化股权配置所能带来的正向效果和负面风险,并从理论和实证两个层面去进行论证。同时,在其中穿插介绍差异化股权的最新实践——科创板“特别表决权股”推出的背景及意义。通过梳理发现差异化股权对于股东异质化现实是一个很好的回应,它可以满足股东日益复杂的投资偏好需求,拓展公司自治空间,抵御敌意收购,疏通金融资本市场中投融资的渠道,为“对赌协议”中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条款的合法性提供解决思路,同时也有实证数据表明,近年来各国资本市场运用差异化股权结构的上市公司比例居高,且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差异化股权结构在新兴经济领域表现出越来越重要的经济地位。但差异化股权也会引发股东之间、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失衡,存在控制权滥用、代理成本增加的风险,ISS和ACGA等机构的数据分析和问卷调研结果都对采取差异化股权结构的公司治理显示出一些负面评价,其核心的问题就是控制权的滥用,因此适用差异化股权的同时一定要着力于约束控制权,以防止其失去控制。在对差异化股权价值和风险有所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去梳理、分析科创板“差异化表决”规则,将其归纳为设置前提、对特别表决权股的限制、对普通投票权股东的权利保障和强化信息披露四个角度。并简要概括优刻得作为A股市场首家采用“差异化表决”架构上市的公司,在风险提示、公司治理和投资者保护方面做出的特殊安排。第二章选取了差异化股权实践发展最为成熟、具有标杆意义的美国和同为大陆法系、与我国文化经济发展水平较为相近的日本,就其立法模式及相关控制权约束机制进行横向比较研究。通过对其历史演进、规则设置等分析发现,美国采取的“自由主义”立法模式为差异化股权发展创设了极大的空间,对于采取差异化股权安排的公司上市,证券交易所也几乎没有设置强制性规定,但它配备有高违法成本的证券集团诉讼和严格的信息披露等制度,可以为约束控制权滥用起到辅助作用。日本《公司法》虽设置了9种种类股,但对表决权类比较谨慎,仅允许公司设置限制表决权股,即使它与单元股的结合能产生复数表决权的实质性效果,但也难以通过上市审查。上述分析结果对于我国差异化股权制度的构建具有参考、借鉴意义。第三章提出我国差异化股权制度所存在的现实问题,并将其分为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即科创板差异化表决权机制下的规则瑕疵和我国差异化股权制度发展的障碍。前者可细分为监事会内部监督存困境、“期限型”日落条款未引入以及特别投票权股东信用监督惩戒体系未建立;后者可概括为差异化股权制度在我国法律框架下的发展空间不明确、类别股概念体系和利益冲突调整机制无法得以有效建立等问题。第四章将结合第三章第二节的相关内容探索我国差异化股权制度的构建路径,具体可分为立法模式、利益冲突调整机制以及信息披露和类别股股东救济等相关配套制度。就我国差异化股权制度的立法模式设计而言,应区分封闭公司和公众公司,对封闭公司采用章程自治模式,对公众公司采用严格的种类法定模式。针对类别股股东之间利益冲突,可以从章程和类别股股东大会两个角度来进行调整。最后结合2020年3月1日修订生效的新《证券法》提出信息披露和股东救济机制对于差异化股权制度发展的重要性。

关键词:类别股;科创板;差异化表决;控制权约束;投资者保护

学科专业:经济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和不足

第一章 差异化股权的理论与实践

第一节 差异化股权配置的正向效果

一、差异化股权的正当性基础

二、实证研究的支持数据

三、科创板推出“特别表决权股””的背景及意义

第二节 差异化股权配置引发的负面风险

一、差异化股权配置存在风险的理论分析

二、差异化股权结构的功能优势受质疑

第三节 科创板“差异化表决”规则及实践

一、科创板“差异化表决”规则

二、科创板“差异化表决”首例实践

第二章 域外差异化股权配置规则及控制权约束机制

第一节 美国差异化股权的实践经验

一、美国差异化股权发展“一波三折”的历史演进

二、对实施差异化投票权公司上市的限制措施

第二节 日本种类股的构建模式

一、日本社会变迁下的种类股演变

二、现行日本公司法对种类股的设置

三、东京证券交易所就种类股相关的上市规则

第三节 域外差异化股权制度评价与借鉴

一、美国差异化股权制度的设计亮点

二、日本种类股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第三章 我国差异化股权制度发展的现实问题

第一节 科创板特别表决权股的控制权约束升级

一、监事会内部监督困境须化解

二、“期限型”日落条款尚待引入

三、特别投票权股东信用监督惩戒体系应建立

第二节 我国差异化股权制度发展的障碍

一、我国差异化股权制度发展的法律空间

二、我国差异化股权制度体系性缺失导致规则滥用

第四章 探索我国差异化股权制度构建路径

第一节 我国差异化股权的立法路径选择

一、我国差异化股权的立法模式选择

二、我国类别股的种类设置

第二节 类别股股东利益冲突调整

一、公司章程进行调整

二、公司类别股股东大会进行调整

第三节 差异化股权制度完善之配套机制跟进

一、差异化股权背景下的信息披露制度构建

二、类别股股东救济机制升级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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