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班组管理奖罚制度

2023-07-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的功能。制定这个制度有很多预防措施,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施工班组管理奖罚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施工班组管理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专业班组质量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凡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及帽扣的职工罚款20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10元的累计罚款;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履行相关手续,未登记进入施工现场的按每人对门卫、值班人员处以10元的累计罚款;对劳务承包人及公司管理人员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罚款100元,

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或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罚款50元,并按规定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50元进行累计罚款,

发生打架斗殴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将对当事人双方进行罚款。职工每人200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100元进行累计罚款,管理人员不加以制止的给予重罚500-1000元。职工食堂劳务承包人必须派专人值班,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按本条规定处理。

发生打群架的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对当事人处罚500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200元累计罚款。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连带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对及时制止打架或打群架的,避免严重后果的,给予奖励200-500元。

高处作业的施工现场,项目部应落实劳务承包人专人进行监控,无监控人员对劳务承包人罚款100元,监控人员脱岗的按无人监控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施工现场设置指定吸烟点,凡发现现场工人违章吸烟的情况,对当事人处以每次50-100元的处罚,并对相关班组处以每次100元处罚。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酒后作业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对劳务承包人处以200元的累计罚款,并勒令退出施工现场,对造成后果的由劳务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对不请假外出的管理人员视为事假一天,每月累计4天以上(不包括4天)事假者按实际出勤日发工资。

项目部对上级部门的隐患整改单必须及时办理签字手续,任何人不得拒签,落实专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项目经理应落实专人复查,合格后应及时销案。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时,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项目经理承担一切责任。

施工现场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工具及材料堆放整齐,未按规定每次对劳务承包人罚款100-200元。落地灰或剩余砂浆、砼未及时收集使用造成材料浪费的,每次罚劳务承包人200-500元,浪费现象严重的按500-1000元的罚款,并追加材料费。水泥潮湿硬化无法使用,对承包人按每包100元累计罚款,

施工现场应及时回收钢管、扣件,每发现一根埋地的钢管罚款100元,一个扣件10元。

单位工程的脚手架应超过作业层一步架,剪刀撑设置到顶,立网、水平网应封闭,网内无杂物,一切杆件搭设必须符合专项方案和规范的要求。若脚手架未超过作业层一步架的,对劳务承包人各处以100-200元的罚款;网内有杂物的,不论多少,每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50-200元罚款;连墙杆和剪刀撑不得私自拆除,违反规定的每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100-500元罚款;脚手架立杆底部应有垫板或有相应技术保证措施,无垫板或不符合技术措施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私自拆除四口五临边防护的处罚劳务承包人100元。

为杜绝火灾事故、触电事故的发生,所有职工在宿舍内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做饭,违者处以100元的罚款,对劳务承包人处以200元的累计罚款。

班组没有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杂物及拆除的安全网及水平栏杆没有及时恢复的,对班组罚款200-500元,所有班组在不具备安全条件下擅自施工对班组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机械管理由机修班负责,故意损坏机械影响施工的除负责维修费用外并对劳务承包人罚款300元,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施工现场使用的砼搅拌机、卷扬机、直螺纹机械必须定人定机定岗,悬挂操作人员公示牌,名单报项目部及工程部备案。未落实专人,对劳务承包人处以每台50元的罚款。拆除机械防护装置的每台罚劳务承包人100元。

使用的机械四周无安全距离,清理不及时,罚劳务承包人100元,传动部位维护保养不及时,罚款100元。

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间距在5m以上,并按规定分类存放,挂上警示标牌及灭火器,未按规定距离存放的,对劳务承包人罚款50元。 电焊机

一、二次线私拉乱接或无防雨措施的,对劳务承包人罚款50元。

电工班全权负责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电工班带头违反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加倍处罚,造成后果的由电工班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未经批准,任何承包人和职工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违规的每次对劳务承包人处以100元罚款。杜绝长明灯和使用大灯泡,违反规定的,每次对劳务承包人处以50元累计罚款。

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不允许任何人拉闸断电,拉闸断电影响施工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发生严重后果的劳务承包人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 ,严禁私拉乱接线路,违反规定的每次罚劳务承包人100元。电工班应及时检查加班灯具和电器设备使用情况,加班灯具和线路无人收集的,电工班有权没收。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有防雨措施,临时配电箱内控制设备附件应齐全,各项参数应符合要求,箱内无杂物。无防雨措施每处罚项目经理和电工班长各50元;箱内缺少附件的、参数不符合要求的,对电工班长处以100元的累计罚款,配电箱内有杂物的,按其性质对劳务承包人罚款50元。

各专业班组质量管理奖罚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落实项目管理人员责任,发生质量事故的,项目部应承担质量部分罚款总费用的20%(分配比例:项目经理承担30%,施工员承担30%,质检小组承担40%)

一、模板工程

1、模板表面不清理、不刷隔离剂,拆模后造成粘模及混凝土表面不光洁,根据每块模板的大小处以10~50元收取费用;模板边缘由于多次周转使用黏结砼而未及时清理的每块收取费用10~50元。

2、以楼层为单位,对柱、墙垂直度、平整度、截面尺寸进行实测。原则:每层每单元不少于20点,评定合格率在80%以下的,对实测超过允许偏差一倍的每个点收取费用20元、实测超过允许偏差二倍的每个点收取费用50元。

3、标高、轴线应严格按要求施工,发现超施工规范的,每一处收取费用30~50元;超施工规范二倍的点收取费用50~100元,以此类推。

4、严禁用木块或木条作为梁截面支撑杆,发现一根收取费用20元。

5、梁、柱、墙同板接茬接口歪斜变形,用杂板、水泥袋、胶带等胡乱填塞,造成混凝土表面凹凸不平、严重影响观感质量的,每发现一处收取费用30~50元。(以1米长处为准,不足1米按1处计算)

6、混凝土墙、柱下部地面或楼面高低不平时,可用板、水泥砂浆垫堵,严禁用水泥袋、编织袋堵塞。发现一处收取费用10~20元(以1米长为一处,不足1米的按一处计算)。

7、因柱角固定不牢、平台板铺设不平,拆模后造成柱角不直、梁与板阴角不顺直、平台板明显不平的。阴阳角质量不达标,每10厘米收取费用10元;平台板不平,每平方米收取费用30~50元。(以1平方米为一处,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计算)

8、外角柱上下楼层的接槎不顺直,出现错位或歪斜等质量弊病的,按10~20元/10厘米收取费用;墙板(包括电梯井墙板)出现上下楼层错位的,按错位大小超过5mm的按5~10元/10厘米,超过10mm的按10~20元/10厘米收取费用。

9、大梁跨度大于4米的梁按规定起拱,出现下挠的梁每条收取费用50~100元。

10、楼梯踏步不方正(横向或竖向)超过8mm的每一踏步收取费用10~20元,步高超过8mm每一踏步收取费用10~20元。

11、上、下门窗洞口边线不垂直,预留洞口不方正超过规范要求的每个收取费用30~50元。

12、梁、柱、平台排架的搭设间距必须按技术交底设置,立杆间距大于技术交底排架立杆间距10cm的必须拆除重来,根据情况每发现1根收取费用10元;扫地杆缺少一根(以6米计算,不足6米的按一根计算)收取费用5~7元;水平杆缺少一根(以6米计算,不足6米的按一根计算)收取费用5~7元;用竹胶板垫在钢管底部,每发现一块收取费用5元;梁下不加剪刀撑的每把收取费用10~30元;立杆要求增加加固扣件而不加的,每只收取费用5元;扣件螺丝不紧固、形同虚设的,每发现一只扣件收取费用3元。

13、未经相关人员同意擅自提前拆墙、柱模板,造成粘模、混凝土缺陷的,每平方米收取费用30~50元;平台、梁等承重位置擅自提前拆除模板的,平台每平方米收取费用300~500元,梁每米长收取费用100~200元。

14、混凝土强度不足的情况下,偷拆(包括偷拆他人的排架)排架钢管、扣件的,每根钢管收取费用20~50元(以6米长计算,不足6米长按照6米计算),造成梁板裂缝的按前项规定加倍处收取费用。

15、在合模前,墙、柱内杂物必须清理干净,如不清理干净,视情况可处10~50元/每处的收取费用。

16、各班组严禁使用表面脱壳、四角边毛糙、不方正等根本无法保证质量的模板,发现一块不论大小收取费用10~20元。

17、在浇筑混凝土时,必须派专人看模,发现一次不看或看护人擅自离开岗位的,收取费用100元;若发生跑模及混凝土流失现象,责任人除清理外,收取费用50~100元。

18、在浇筑混凝土前排架底必须清理干净,不清理的每平方米收取费用1~5元。

19、以上质量弊病造成的材料浪费(主要为砼),由责任人按100%赔偿。

20、模板工程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堆放整齐,每施工段必须及时清理,未清理罚款100元。

二、钢筋工程

1、钢筋绑扎人员必须根据图纸、技术交底要求进行绑扎,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合格率95%以上,对一次性未验收合格罚款100元。不进行报验的检验批罚款200元。

2、预留钢筋保护层超差,墙体钢筋±5mm、暗柱±10mm以上每根罚款2元。墙钢筋出线每根罚款10元,暗柱钢筋出线每根罚款50元。

3、梁、柱钢筋使用规格错误每根罚款50元;墙、板钢筋施工规格错误每根罚款10元。

4、预留钢筋缺少,每根罚款100元。位置、标高错误每个构件罚款50元,构造柱在墙内面的钢筋保护层位置适当放宽标准。

5、梁、柱缺少钢筋每根罚款100元;墙体钢筋缺少每根罚款10元。多使用钢筋按实际量、价计算赔偿;钢筋规格大于设计规格的按超量赔偿。

6、梁柱核心区箍筋缺少,每个罚款50元。连梁箍筋未进暗柱一箍筋的每罚款20元。

7、墙、梁拉钩筋弯钩不合格每个罚款2元,间距不合格,每个罚款5元。

8、绑丝朝向不在构件内的每根罚款0.5元。绑扎小料时用三开绑扎丝,如用二开用剪刀剪短并赔偿材料浪费损失。

9、搭接、锚固长度不够的每处罚款50元。并整改。

10、浇筑完混凝土露筋(如梁底箍筋、顶板面、过粱等)的每处罚款50元,并承担修补偿费用。

11、班组原因:上级下发的停工整改令每次处罚款5000元以上;未能按时完成项目部制定的进度计划的每次罚1000元 ;对未完成周计划,每次每天罚款150元;监理公司下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每次处罚款2000元。

三、混凝土工程

1、蜂窝、麻面每处:罚款50元。

2、烂根:每处(以大于100mm长计)罚款50元。并按要求修补好。 3、粘连、水印每处罚款50元

4、气泡:有气泡大于2mm2,每平米罚款30元。

5、狗洞一处:0.20—0.40 m²罚款100-200元。并按要求修补好。 6、洞口月牙:每处罚款100-200元。并按要求修补好。 7、墙体根部平整度超差(3mm):每点罚款5元。 8、板标高超差(±5mm): 每点罚款10元。 9、墙体混凝土浇筑标高不够,每延长米罚款50元。

10、混凝土施工缝剔凿不合格,每延长米罚款10元

11、浇筑楼板时卫生间地面未压光:每间罚款50元。

12、楼梯踏步面压光不合格,每步罚款10元。

13、基础底板的垫层压光不合格每平米罚款5元。

14、混凝土罐车内私自加水每次罚款100元。

15、落地灰(包括泵车处):清理不及时,清理不干净,或浪费混凝土。根据实际方量、单价赔偿并按实际浪费的混凝土合价的10%罚款。

四、电气工程

配电箱、开关、插座、接线盒、过线盒及卫生器具等设备的标高、坐标必须一致。违反标准的造成返工的每处罚安装负责人200元,同时承担相关工种的人工费及材料费。

电气主干管必须报验隐蔽,未报验罚款50元。

所有电线必须穿保护管,漏埋处严禁直埋电线,违反规定每处罚款200元并责令返工。

所有电线必须穿保护管,漏埋处严禁直埋电线,违反规定每处罚款200元并责令返工。暗敷的各种管道及线路严禁穿越烟道、通风道、防水等部位。违反规定每处罚款200元并责令返工。

第2篇:施工管理奖罚制度

1 基础工程挖孔桩基础

1.1 基础定位放线轴线尺寸偏差超过±10㎜的每处扣款50元。

1.2 桩孔成型尺寸直径偏差超过30㎜,垂直偏差超过3H/1000,每桩扣款100元。

1.3 桩芯及地梁砼浇筑时桩底有积水、杂物、淤泥不清除干净即浇筑,每次扣款50元。

1.4 桩芯砼浇筑时振捣不密实,造成桩身不完整,除按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处理外,每桩扣款200~500元。

1.5 承台、地梁砼成型几何尺寸超过±10㎜,每处扣款50元。 1.6 承台、地梁砼成型顶标高偏差超过±10㎜,每处扣款50元。 1.7 柱、墙插筋中心位置不正确超过±20㎜,每处扣款100元。

2主体工程

2.1主体定位放线轴线尺寸偏差超过10mm以上,每处扣款100元。 2.2 梁、柱一处蜂窝面积大于100㎝2,基础、墙、板上蜂窝面积一处大于200㎝2,每处扣款100元。

2.3梁、柱、楼梯缝隙夹渣层长度超过50mm和深度超过保护层,基础、墙、板缝隙夹渣长度超过200mm,深度超过保护层,每处扣款200元。

2.4梁、柱爆模面积一处大于50㎝2,厚度大于35mm,基础、墙、板爆模面积大于1000㎝2,厚度大于40mm,每处扣款100元。

2.5构件支模几何尺寸超过+4mm~-5mm,每处扣款50元。

2.6层高≤5m的支模垂直度超过6mm、层高≥5m的支模垂直度超过8mm,每处扣款50元。

2.7梁、板底模上表面标高超过±5mm不及时整改的,每次扣款50元。 2.8模板拼缝不严密,未嵌泡沫条或胶条,每次扣款50元。 2.9相邻两块梁、板底模拼缝高差超过2mm,每次扣款50元。

2.10梁柱节点棱角不直,出现爆模或颈缩超过20mm,每次扣款100元。 2.11柱墙错台、烂根,每层扣款50元~200元。 2.12梁、墙、柱截面尺寸比设计尺寸大于±5mm,每处扣款50元。 2.13结构地坪同一标高板的平整度超过±10mm,每层扣款50元。 2.14钢筋表面生锈、污染未处理,每次扣款50元。

2.15柱钢筋偏位,造成保护层小于10mm或大于40mm,每层钢筋扣款50~200元。

2.16梁、柱主筋出现露筋,每处扣款100元。

2.17施工缝未按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扣款100元~300元。 2.18钢筋机械连接(直螺纹连接)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个接头扣款50元。

2.19钢筋的焊接(电渣压力焊、手弧焊、对焊)质量(包括焊缝长度)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个接头扣款50元。

2.20钢筋的搭接及锚固长度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根扣款50元。 2.21梁、柱、墙、板钢筋的型号、数量、间距、接头部位、保护层等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处扣款20元~200元。

2.22施工缝处预留的钢筋螺纹接头、丝头未进行防护处理,每根钢筋扣款20元。

2.23 结构施工未采用技术交底推广的新工艺、新技术,每层扣款200元。 2.24 梁、柱、墙接头处未清除松散砼和浮浆或未浇水润或未在结合面(处)注入适量与梁、柱、墙混凝土相同等级的水泥砂浆,每处扣款50元~200元。 3.25 梁、板面开裂,根据裂隙的严重程度,每处扣款200元~2000元。如不能满足其使用功能,相关班组除接受扣款外,还需按甲方及业主方赔偿制度进行赔偿(设计原因除外)

第3篇: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奖罚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管理、促进工程进度、实现安全文明、经项目经理部研究决定实施工程奖罚制度,具体如下:

一、 上下班制度:

分包工程负责人和施工管理人员应遵守作业时间,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连续二小时以上打不通电话或在工地现场找不到人者罚款200元/人次。

二、 开会制度:

监理例会每周一上午9:30分召开,项目部会议每周二上午9:30分召开,与会人员无故缺席者罚款200元/人次。迟到超过10分钟以上者罚款50元/人次,迟到超过半小时以上者做缺席处理。

三、 工程质量:

影响主体工程质量或造成质量缺陷的问题,责令停工返工处理并处罚。视其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损失后果的大小罚款1000——5000元不等。

四、 工程进度:

各分包方必须每月月底提交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每周六提交下周周进度计划,经项目经理部审核合理批准后实行,不能如期按计划工期完成者,周进度计划每推迟一天处500元/天罚款。月进度计划每推迟一天处1000元/天罚款。

五、 工程安全:

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每人次罚款50元。

以上罚款一旦发生,分包方必须在每次例会时交纳到工程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部设专帐统一管理,全部用于工程奖励。拒不缴纳罚款者,由建设方从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除。

工程奖励:

对工程质量好、进度快、无安全事故工种给予奖励。奖励对象和金额,由甲方、监理方和乙方共同检查评分确定,并按实际发生,在工地例会时当场兑现。

本制度罚款不是目的,目的是促进工地加强管理,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处,形成奖优罚劣的良好施工氛围,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事先进度目标。

未尽事宜另行补充,与合同发生矛盾者按合同处理。

世纪融苑商住广场项目经理部

2013.6.7

第4篇:劳务班组质量奖罚制度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奖励标准 ................................................................................................................................... 1 第三章 处罚条例 ................................................................................................................................... 1

第一节 基本规定 ........................................................................................................................... 1 第二节 地基与基础工程 ............................................................................................................... 3 第三节 防水工程 ........................................................................................................................... 4 第四节 钢筋工程 ........................................................................................................................... 4 第五节 模板工程 ........................................................................................................................... 5 第六节 混凝土工程 ....................................................................................................................... 6 第七节 砌体工程 ........................................................................................................................... 7 第八节 抹灰工程 ........................................................................................................................... 8 第九节 门窗工程 ........................................................................................................................... 9 第十节 饰面砖工程 ..................................................................................................................... 10 第十一节 涂饰工程 ......................................................................................................................... 10 第十二节 屋面工程 ......................................................................................................................... 11 第十三节 电气工程 ......................................................................................................................... 11 第十四节 防雷工程 ......................................................................................................................... 15 第十五节 给水排水工程 ................................................................................................................. 16 第四章 附则 .........................................................................................................................................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分公司的质量理念,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手册》及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长圳车辆段综合工程6103标段项目《施工组织策划》,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施工蓝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提高施工质量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所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劳务队组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罚款。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三条 在每月“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质量模块的考评在前1/3的给予相应班组1000元/次的奖励。

第四条 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一次性奖励1000~3000元。

第五条 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1000~5000元/次的奖励,相关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500元/次的奖励。

第六条 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1000~5000元/次的奖励,相应管理人员500~1000元/次的奖励。

第七条 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200~500元/次的奖励。

第八条 劳务队(组)的质检员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报验一次性合格通过连续五次,给予劳务队(组)500~1000元/次的奖励;报验一次性合格通过连续十次,给予劳务队(组)2000~3000元/次的奖励。

第九条 奖励情况及奖励金额由劳务队(组)根据相应情况进行申报,未申报的不予奖励。

第三章处罚条例

第一节 基本规定

第十条 工程开工后,劳务队(组)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质检员的,给予3000元/月的罚款。 第十一条 劳务队(组)申请进度款前7天内,需到质量部申请对相应施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若无质量问题,给予签字,并奖励500~2000元;检查结果若出现质量问题,整改完并复查合格后给予签字,并视情况给予奖励200~1000元;检查结果若出现质量问题,未整改完又需申请进度款的,扣除质量问题相应部位工程量,可给予签字,相应部位工程量无法确认的,对劳务队(组)给予2000~10000元/次的罚款,整改完并复查合格后,劳务队(组)根据相应罚款情况进行申报奖励,质量部根据整改情况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劳务队(组)不积极配合,给予10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三条 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所有材料(如钢材、水泥、砂、砌块等)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经过样板验收或首件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大面积施工,给予5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六条 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200~1000元/处的罚款。

第十七条 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将给予相应班组200元/次的罚款。 第十八条 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需挂牌验收及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审核。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第十九条 劳务队(组)的质检员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警告,若报验部位质量较差,给予劳务队(组)500~1000元/次的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劳务队(组)1000~2000元/次的罚款,给予现场责任师100元∕次的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给予劳务队(组)2000~5000元/次的罚款,给予现场责任师200元∕次的罚款,并责令劳务队质检员退出现场,劳务队(组)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部的要求。

第二十条 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给予劳务队(组)20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技术部及质量部批准,否则对劳务队(组)的主要负责人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并对有关片区现场责任师给予100~200元∕次罚款。

第二十二条 劳务队(组)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和回复的,给予200~5000元/次的罚款,具体罚款金额以本制度相应条款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劳务队(组)至收到项目部通知后超过4个小时还未签收下发的文件并没说明原因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劳务队(组)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认真落实整改,下发罚款单后的一个月内,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处罚金额的双倍进行罚款。

第二十五条 项目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劳务队(组)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的,视情节轻重对劳务队(组)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出现的,对劳务队(组)给予1000~2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劳务队(组)负责人给予10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工程资料的进行必须和现场同步,对应签字栏不得代签。如发现,给予相关人员200元/次的罚款,造成经济纠纷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指出问题后的一个月内,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200~2000元/次(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本制度相关条款为准)。现场出现顶撞甲方、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给予1000元/人/次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劳务队(组)负责人给予20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条 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对劳务队(组)负责人给予1000~5000元/次罚款。

第三十一条 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对劳务队(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不按照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给予20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节 地基与基础工程

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需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方案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如违反该原则,每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桩位放样时,其偏差值应符合规范要求,超出允许偏差,根据偏差值的严重性给予100~300元/根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桩机的选择必须符合图纸要求,如图纸没有明确需根据方案执行,如擅自选用桩机,给予30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三十五条 管桩施打过程中,严格执行工艺标准。静压值达到方案、规范要求后方可停止,否则给予500~20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管桩必须焊接桩尖,否则给予100元/个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管桩的焊缝要饱满,其咬边深度、加强层高度、加强层宽度都要符合要求。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管桩的送桩深度禁止超出图纸、规范要求,否则给予200元/根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承台开挖后,发现桩顶标高低于设计标高的,必须按照设计变更进行处理,并且桩顶端头板不得拆除,否则给予100元/个的罚款。

第四十条 单根管桩施打完毕后,需及时按照图纸要求灌桩端混凝土,如不灌或漏灌,给予100元/根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截桩需用专用机械,按操作规程施工,截桩后的标高必须满足图纸要求,违者给予100元/根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抗拔及非抗拔桩头的处理需按图纸、规范要求施工,否则给予100元/根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灌注桩使用测绳中间剪断欺骗孔深,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灌注桩使用的泥浆不符合规范,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灌注桩孔低沉渣量过多,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灌注桩钢筋笼质量不合格收到监理通知单,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灌注桩出现钢筋笼不能顺利下放而采取野蛮施工强制下放情况,给予300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灌注桩出现短桩、检测不合格情况,给予3000元/次的罚款。

第三节 防水工程

防水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需符合《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的要求。

第四十九条 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阴阳角必须做出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如不满足要求,给予50~200元/次的罚款。

第五十条 铺贴防水卷材前,必须先将找平层清扫干净,在基面上涂刷基层处理剂,如直接铺贴则给予100~300元/次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不能小于100mm,否则给予30元/米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卷材在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处要严格按照方案、规范施工,否则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 涂膜防水施工时,阳台、入户花园、卫生间沉箱等处周边根部必须用水泥砂浆抹成圆弧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若没达到要求给予30元/米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进行涂膜防水时,防水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90%,否则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涂膜防水层的基层应牢固,基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空鼓、松动、起砂和脱皮现象。如在基层不符合以上要求擅自进行防水施工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 涂膜防水层应与基层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不得有流淌、折皱、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否则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四节 钢筋工程

钢筋工程质量需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03G101》、《04G101》的要求。

第五十八条 钢筋进场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且钢筋无损伤、表面无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否则钢筋将责令退场,如劳务队(组)擅自批准钢筋进场并使用的,给予5000元/次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 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钢筋施焊要精心细致,一定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机械性能试验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用。违者不但赔偿经济损失而且要给予一个接头100元的罚款。

第六十条 钢筋安装过程中,未经技术部门同意,作业人员严禁使用电焊、气焊对钢筋进行烘烤或切 割,一经发现,对于已安装的钢筋需全部拆除,并且给予1000~3000元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梁少放、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给予100~300元/根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50~20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墙柱主筋跑位超出验收规范罚20元/根。

第六十四条 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20元/处。 第六十五条 预留洞口加筋按设计要求必须加到位,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罚20元/处。

第六十六条 电渣压力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按接头个数罚10元/个;接头焊毕,敲去渣壳后发现焊包表面四周凸出钢筋表面小于4mm的,罚40元/个;焊包渣及墙柱内焊渣清理不干净罚10~20元/处;如果重复出现,双倍罚款。

第六十七条 带肋钢筋进行机械连接时,最小拧紧力矩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给予50元/个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结构楼板的板底筋在跨中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的,一经发现罚50元/处;有墙无梁的部位没有按照图纸设置加强筋的,罚100元/处。

第六十九条 梁上的附加板面筋(盖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放位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20元/根的罚款。

第七十条 梁支座处的非贯通筋(支座负筋)长度的允许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50元/根的罚款。

第五节 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质量需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第七十一条 模板及其支架应首先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质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内支撑架必须连成整体,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七十二条 模板应平整,不得使用翘曲、烂边的模板,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七十三条 支撑架严禁与外架连接,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七十四条 支撑架立杆底部必须加设50mm厚的木板,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根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 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质检部,若质检部检查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给予30-50元/处的罚款。

第七十六条 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如有污染给予30元/处的罚款。 第七十七条 梁、板、墙及结构线条做错或不按规定施工给予300~500元/处的罚款。

第七十八条 支撑架的顶托自由端长度不得超过方案值(一般为:250mm),否则给予50元/根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 模板几何尺寸支错一处拆掉重来。杜绝涨模现象,若有发生均由木工班返工打凿混凝土,偏差15mm以内的罚款50元/处,30mm以外罚200~1000元/处,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八十条 模板拆除后阴阳角漏浆罚20元/条,柱、梁、线条、悬挑板、墙垛拆模后出现歪扭罚100~500元/处。

第八十一条 板面高低不平,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超出规范要求的,梁、柱接点差,给予20元/处的罚款。

第八十二条 墙、柱按照控制线、垂直度偏差超过5mm罚20元/处。

第八十三条 阳台、空调搁板及向外挑出部分上下不在一条垂直线上,偏差(以验收墙柱垂直度的标准检查)大的罚50元/处。

第八十四条 模板拆除前,必须填写拆模令,经项目工程部、质检部、安全部、技术部、监理、甲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拆模工作,如擅自拆模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模板关头板不垂直罚5元/条。梁、墙、楼梯间平板内有木屑、树皮等杂物罚30元/处。 第八十六条 严格控制现浇板质量,特别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缝,为以后直接在板底打磨、批腻子,刷白。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平方米。

第八十七条 楼梯踏步支模相差较大导致结构尺寸偏差超规范要求的,以及拆模损坏结构棱角的罚20元/处。

第八十八条 变形缝、后浇带等特殊部位的快易收口网及泡沫板不按要求进行施工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节 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工程质量需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第八十九条 混凝土试块漏做,回弹、抽心费用由试验员支付。若不合格由混凝土班组、试验员、工长承担一切费用。

第九十条 混凝土等级必须符合图纸及方案设计要求,违者将给予10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九十一条 严禁对混凝土进行加水,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九十二条 承台内有积水,应采取措施将水抽干后方可浇筑混凝土,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九十三条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时遇炎热天气时,必须采取措施让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大于30摄氏度,并且每台班不应少于2次测温,条件允许尽量避开高温段进行浇筑。如不能达到要求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 大体积混凝土浇筑体里表温差、降温速率及环境温度的测试,在混凝土浇筑后,每昼夜不应少于4次,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九十五条 蜂窝、麻面、漏振、漏筋、孔洞根据问题的严重性给予100~1000元/处的罚款。 第九十六条 浇筑后混凝土楼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超过±5mm,超过10mm以外范围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九十七条 浇筑后的混凝土面标高要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得超过10mm,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九十八条 地下室底板、顶板混凝土面采用原浆压光3道,楼层混凝土面应按要求进行拉毛;如不满足要求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九十九条 浇筑混凝土前严禁乱踩上层钢筋,浇筑混凝土时应用铺板搭桥,如有乱踩现象严重给予5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条 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模板喷水,若不喷水给予200元/层或200元/施工段的罚款。 第一百零一条 浇筑混凝土12小时后用薄膜覆盖浇水养护,中午吃饭应换班,若养护不到位导致混凝土缺水、裂缝等质量问题给予500~1000元/层的罚款。

第一百零二条 混凝土养护时间为7天,有防渗要求和掺外加剂养护时间为14天,如达不到以上要求给予1000元/层的罚款。

第一百零三条 入户花园、生活阳台、卫生间、厨房间标高低于室内正常标高的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且高低坎要顺直美观,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第一百零四条 墙柱接头凿毛不到位处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零五条 地下室后浇带、变形缝、塔吊预留洞、施工电梯预留洞或分段浇筑位置及其他容易渗水的部位没有按要求设置止水钢板或有效止水措施的,给予100元/米的罚款。

第一百零六条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其强度未达到1.2MPa以上就上人作业的,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七节 砌体工程

砌体分项工程需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的要求。

第一百零七条 材料倒运过程中,如发现班组随意抛掷材料导致砖缺棱掉角、断裂的给予10元/块的罚款。

第一百零八条 砌筑砂浆的试块要按照规范要求制作,不得漏做、补做,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砖砌体日砌筑高度不应超过一步脚手架高度或1.5m,如达不到要求,砖砌体拆掉返工并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条 砌筑之前,应对砖材料浇水湿润,否则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一条 砌体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等质量问题,如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二条 水泥砂浆配合比必须满足方案要求,否则给予30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砖砌体应以水平线排分皮数杆,第一批砖底如灰缝偏厚,底部用细混凝土或高标号砂浆找平,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2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四条 丁字墙、十字墙、“L”字墙等特殊部位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搭砌的,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五条 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接筋应位置正 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六条 构造柱的钢筋必须按照图纸要求设置,纵向受力钢筋根部和顶部(板底)没有植筋或搭接长度不足就进行隐蔽的,一经发现,给予3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 构造柱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它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八条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按方案要求留一定空隙,待墙体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天后再进行其补砌挤紧,若达不到要求给予30元/米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砌体内图纸要求放置拉接筋的部位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漏放钢筋的,给予10元/根的罚款。

第一百二十条 门窗洞口过梁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1、 现浇过梁的罚款条例按第四节相关条款执行。

2、 预制过梁的几何尺寸和方案要求的偏差值大于10mm以上的,给予30元/米的罚款;过梁钢筋不符合方案要求的,给予50元/米的罚款;过梁混凝土有蜂窝、麻面、平整度差等问题,给予30元/米的罚款。

3、 植筋现浇过梁的钢筋植入深度应满足15d,否则给予50元/根的罚款;植筋后钢筋的自由端和纵向钢筋的搭接、焊接长度需满足方案要求,否则给予30元/根的罚款。

第一百二十一条 砌体根部没有按照图纸、方案要求砌筑实心砖、浇筑混凝土挡水坎的,给予50元/米的罚款。

第八节 抹灰工程

抹灰工程质量需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2010》中的要求。

第一百二十二条 砂浆配合比必须符合方案要求,否则罚500元/立方米。

第一百二十三条 抹灰砂浆的试块要按照规范要求制作,不得漏做、补做,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二十四条 基层处理应无灰尘、无油腻,混凝土墙面要毛面处理到位,若不到位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二十五条 抹灰时应提前对基层洒水湿润,若直接抹灰则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二十六条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阳角应用1:2水泥砂浆(具体配合比见图纸)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二十七条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脆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3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二十八条 抹灰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二十九条 抹灰表面应平整、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抹灰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墙面平 整度、垂直度超出规范的给予50~100元/处的罚款;墙面观感差、掉砂、泛白,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三十条 墙面抹灰层采取加强措施时,没有搭接或者搭接长度不足的部位,给予5元/米的罚款;不同材质交接处搭接长度不足的给予10/米的罚款;固定钢网的钉子的规格、间距不满足方案要求,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没有挂网就擅自抹灰的,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三十一条 门窗洞口、预留洞口在抹灰后的尺寸必须符合图纸要求,偏差超出规范要求导致门窗无法安装的,给予50~1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三十二条 墙面如出现预留空调洞不圆、线盒不方正等问题,给予20元/个的罚款。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10元/米的罚款。

第一百三十四条 室内抹灰阴角要顺直,三角交点要清晰,阴阳角要方正,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条的罚款。

第一百三十五条 每层(基层、中层、面层)抹灰厚度不应超过规范和规程规定的厚度,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必须用网片进行加强,严禁一遍成活,灰层不可跟得太紧,抹灰层施工完后,夏季高温要及时喷水养护,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三十六条 混凝土梁、墙、柱及图纸、方案要求的部位的基层宜采用凿毛毛化或混凝土界面剂处理,也可用1:1水泥砂浆拉毛或喷浆进行毛化处理并喷水养护,确保基层和粉刷层的结合,墙面抹灰前认真做好基层处理和浇水湿润工作,混凝土面的隔离剂及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三十七条 外墙穿墙螺杆洞漏堵一个给予20元/个的罚款,堵洞眼空鼓给予5元/个的罚款;将杆洞凿成深度约20mm的喇叭状,达不到要求的返工重凿,并给予10元/个的罚款。

第一百三十八条 顶棚挂腻子必须弹水平线,基层要修补整并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九节 门窗工程

门窗工程的施工质量应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要求。

第一百三十九条 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四十条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应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该条为强制性条文),否则给予500元/樘的罚款。

第一百四十一条 金属门窗、特种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都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0元/樘的罚款。

第一百四十二条 金属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图纸、方案要求,否则给予200元/樘的罚款。

第一百四十三条 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并且推拉门窗扇必须有 防脱落措施。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元/樘的罚款。

第一百四十四条 金属门窗的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要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安装要牢固,位置要正确,功能需满足要求。若质量不达标,给予50元/樘的罚款。

第一百四十五条 门窗框安装后,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如不达标给予100元/樘的罚款。

第一百四十六条 金属门窗在安装后,框与墙体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如现场擅自使用其它不符合规范、方案要求的填嵌方法,将给予200元/樘的罚款。

第一百四十七条 门窗框周边的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若不达标,给予50元/樘的罚款。 第一百四十八条 铝合金推拉门窗扇安装完毕后,其开关应力不得大于100N(即10kg),若达不到要求应给予调整,并给予50元/樘的罚款。

第一百四十九条 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否则根据其偏差程度将给予100~300元/樘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条 门窗安装过程中,如发现土建预留洞口不满足设计要求,应及时通知现场工长、质检员给予协调,不得擅自打凿,否则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一条 门窗玻璃的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出现质量问题的,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十节 饰面砖工程

饰面砖的施工质量应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的要求。

第一百五十二条 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否则不给予使用,并且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三条 饰面砖的粘贴剂必须搅拌均匀,若达不到要求给予30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四条 饰面砖必须粘贴牢固,如发现脱落、空鼓的,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五条 饰面砖粘贴后,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否则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六条 墙面饰面砖粘贴后的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方正、接缝直线度、接缝高低差、接缝宽度都应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若达不到要求,根据偏差数值的严重性给予100~3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七条 墙面突出物、预留洞口周面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美观,禁止用铁钳等工具随意对饰面砖进行,否则给予3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八条 饰面砖接缝(勾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室,宽度和深度应一致。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九条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成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度应正确,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米的罚款。

第十一节 涂饰工程

涂饰工程的施工质量应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的要求。

第一百六十条 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如发现有问题的部位不得擅自进行涂刷,必须经负责施工的队(组)处理后方可施工,否则将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六十一条 涂料施工完毕后,墙面应涂饰均匀、粘贴牢固,没有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问题。如不满足要求,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十二节 屋面工程

屋面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的要求。

第一百六十二条 平屋面采用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采用材料找坡宜为2%,天沟、檐沟纵向找坡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给予20元/米的罚款。

第一百六十三条 卫生间沉箱、厨房、阳台、生活阳台、空调位、花池的地面抹灰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向地漏找不小于1%的排水坡度,侧壁根部做半径不小于50mm的小圆角,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六十四条 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内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围找平层应做面略低的凹坑,此处易渗漏部位宜增设一道防水措施。防水施工完成后应做蓄水或淋水试验。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六十五条 高出屋面表层的卫生间排气管、烟道、消防管及消防管支架和空中花园屋面的给水管等根部均做不小于30mm的高台,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六十六条 保温层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六十七条 找平层平整度及分格缝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六十八条 蓄水试验发现渗漏、积水现象给予100元~2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六十九条 屋面瓦施工必须满足方案要求,发现屋面瓦颜色排列错误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七十条 屋面瓦坐铺砂浆不饱满,对钢钉、铜丝进行偷工减料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七十一条 屋面瓦施工完毕后,未进行成品保护造成破碎的,给予50元/块的罚款;没有将污染处按要求清洁干净的,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十三节 电气工程

电气工程在整个单位工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结构的美观与后期的装修,结合电气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以下措施,将在后续工作中按此要求进行施工及验收。电气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的要求。

第一百七十二条 管材、线盒及各电气设备进场时,提供材质单,并必须与实际相符,合格证应符合其本身内容要求,当为复印件时,没按规定要求进行标注、盖章时,给予相关人员50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七十三条

材质单进场后应及时作进场检验,对进场的数量及质量的检验,没有留下检验记 录或记录不齐全,进场检验记录内容笼统,没有数据说话,材料报验不及时,影响到下一步施工时,给予劳务队(组)的质检员50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七十四条 金属导管、线槽应按规定做防腐处理。非镀锌钢导管内外壁均做防腐处理(埋入混凝土中导管外壁除外)。塑料线槽须有阻燃标记。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型产品,外观不得有变形和破损。 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得有折扁、裂缝,管口应平整,管内无毛刺。表面涂层均匀,无污染、无锈蚀。若达不到要求给予30元/米的罚款。

第一百七十五条 堆放场地应搭设架子,防止管材污染,当架子破坏没有修复或管材锈蚀,给予5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七十六条 管材应分类码放,并应在端头挂管材标识牌,凡没有分类码放、没有标识牌或标识牌模糊甚至错误者,给予5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七十七条 管材码放高度不应超过1米,否则给予5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七十八条 劳务队(组)应指派专人进行后台管理,若发现后台管理混乱,给予10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七十九条 各项加工作业应进行技术交底,对于管材的要求(防腐、套丝、切管等)、加工精度、安全措施、环境保护等应提出严格要求,对于管材加工无交底者,给予5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八十条 后台进行管材加工时应注意材料节约,应尽量避免大材小用现象,发现材料浪费者,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八十一条 进户电缆保护套管加工应填写自互检记录,并及时向项目部报验,否则给予10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八十二条 电管连接时套管与被连接管的管径不匹配或电管连接套管割开使用者,给予5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八十三条 电管切口不平齐,管口有毛刺,管内有铁屑、杂质等,给予5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八十四条 管路连接时两管口没有对严或对口不在套管中心,套管接头处与被连接管路不顺直,给予5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八十五条 多根管路进盒(箱)时,排列间距不均匀或垂直度不够,给予5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八十六条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3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八十七条 金属管与金属盒间跨地线遗漏或跨接地线规格不符规定者,给予5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八十八条 跨接线焊接倍数不够或单面焊接,以及跨接线焊接夹渣、咬肉,甚至破坏箱盒,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八十九条 套管焊接虚焊、漏焊,焊接不严密、饱满,焊后焊渣未清理,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九十条 管路经过变形、伸缩缝时未经过补偿装置或做法不规范,给予5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九十一条 管路弯曲半径小于规范要求,弯扁度大于规定值,弯曲处出现褶皱或凹穴,给予50 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九十二条 管路超长或弯头超过规定值没有加设接线盒,给予5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九十三条 管路进盒(箱)时不到位或超长以及不用锁母固定,给予5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九十四条 管进盒应加管堵,混凝土浇注前,线盒封堵应严密,牢固,混凝土浇注时应派专人看护,对于看护不到位或管口、线盒封堵不严密而造成管路被封堵,需要在后期进行混凝土剔凿,给予1000元/处罚款。

第一百九十五条 施工过程中垂直向上的,需后期接引的管路应进行长期有效的防护,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九十六条 落地式配电柜下口预埋管路高低不

一、间距不均、垂直度不够者,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九十七条 灯位预留扁位,成排灯位不在同一条中心线上,给予100元/ 处的罚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 审图不细造成开关插座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如开关在门后或开关距门框边小于15cm或大于20cm,插座在暖气管上方小于30cm、下方小于20cm、侧边小于10cm者,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九十九条 强电插座与弱电插座水平间距小于50cm者,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条 标高一致的开关插座同室高差大于3mm或出现负误差者,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零一条 管路敷设完毕,应及时上报自互检记录,否则,给予劳务队(组)质检人员100元/次的罚款。

第二百零二条 顶板配管,对于管路敷设较为密集的地方,应在施工前绘制大样图,合理布管,并上报项目部质检人员,严禁出现多根管路交叉重叠造成超高的情况,对于确实不可避免的超高情况应事先与项目相关人员协商确定施工方案,以确保钢筋保护层厚度要求,否则,给予5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零三条 在大模板施工电气箱盒预埋时,应根据测量班施放的墙皮控制线,使接线盒、箱超出墙皮2~5mm,木工合模时,应派专人看护,确保盒箱口紧贴模板,并且在混凝土浇注时,派专人巡视,发现箱盒移位,及时补救,拆模后,若发现箱盒被破坏、变形以及箱盒欠深现象,给予5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零四条

对于PVC管路敷设,水平部分在容易移动的部位应加设一段辅助钢筋进行绑扎固定,垂直管路端部,应设置钢管套管焊三角支架加强防护,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500/处的罚款。

第二百零五条 依据土建建筑图纸,准确的确定后砌墙的定位尺寸,将下引或立管准确地甩至后砌墙的中心位置,若发现出墙现象,给予劳务队(组)负责人200元/次的罚款。

第二百零六条 仔细审图,对于土建专业图纸与电气图纸中各种电气预留洞尺寸、位置不相符的地方提前指出,以便土建专业留置洞口时满足电气专业的工艺要求,加强对洞口留置准确性的检查力度,确保洞口留置准确到位,若因为检查不到位而造成洞口留置位置偏差、错位以及尺寸有误,给予劳务队(组)质检人员10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零七条 对于由电气专业留置的洞口(或套管),劳务队(组)必须事先绘制放样图,并上 报项目质检人员批准后指导施工,若仍发生洞口留置偏移、错误者,给予劳务队(组)质检人员10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零八条 管路绑扎间距不能大于1米,顶板及墙体配管应全部绑扎,不允许漏绑,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零九条 管路及线盒绑扎固定处均采用向内绑扎的方法,保证扎丝头一律向内,否则,按照每10根扎丝头朝外为一处,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条 线盒固定采用附加“井”字形钢筋固定,严禁直接将线盒(或通过附加筋)与结构主筋焊接固定,应将附加钢筋与结构主筋绑扎固定,钢筋绑扎必须为“八”字扣,不允许有松动现象,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中间接线盒的留置位置以便于检查维修,严禁将中间接线盒设置在死吊顶、采光井、管道井、楼梯间、水泵房以及洞口旁边处,否则,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二条 电缆线槽相连接的接线盒应设置在易于与线槽侧边(或底边)相连接的部位,严禁将中间接线盒设置在线槽正上方,否则,给予5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三条 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的连接必须具有不可拆卸性,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若达不到要求,根据问题的严重性给予100~10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金属导管(除复合型可挠金属导管外)必须接地或接零。金属软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管。电缆金属支架、导管过墙、板的电缆金属套管应保护接地或接零;钢管与箱体间应按规定做跨接地线。镀锌导管、可挠性保护管应采用专用接地线。若达不到要求,根据问题的严重性给予100~10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五条 金属线槽、桥架插接母线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安装牢固,并不得敷设在易燃、易爆的气体管道上方。金属线槽不得作为设备接地导体。镀锌线槽、桥架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连接固定螺栓,平垫、弹簧垫齐全。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两点与接地干线相接。非镀锌线槽连接板两端应跨接地线,接地线材质、截面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或企业技术标准要求。若达不到要求,根据问题的严重性给予100~10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六条 施工用电未实行“三相五线制” 的,给予100~300元/次.处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七条 机械传动装置未加保护罩,施工机械带病作业给予50元/次.处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八条 电路未作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给予100~200元/次.处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九条 闸刀开关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的,给予50元/次.处的罚款。

第二百二十条 配电箱、电线架设不符合要求,生活区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给予50元/次罚款。 第二百二十一条 未按“一机一闸”设置开关和按规定设漏电保护器的,给予50元/次.处的罚款。 第二百二十二条 电源插座的规格、型号、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厨房、卫生间安装防溅插座,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各种插座安装均应与墙面(地面)贴紧、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平整,盖板、装饰帽齐全、固定牢靠,无破裂、划伤。若达不到要求的,给予 50元/个的罚款。

第二百二十三条 照明开关的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同一建筑工程的照明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安装位置正确、便于操作,高度、距离符合要求,开关面板紧贴墙面,周边无缝隙,安装牢固,操作灵活,接触可靠。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部件完整,装饰帽齐全。若达不到要求的,给予50元/个的罚款。

第二百二十四条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导线、端子等器材产品,必须是经过有产品生产许可认证厂家的合格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和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如达不到要求,给予2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百二十五条 配电箱柜安装牢固,垂直度、平整度要符合规范要求。根据偏差严重性给予100~500元/次的罚款。

第二百二十六条 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匹配、无气割开孔。暗装配电箱与墙面贴紧。表面油漆完好,无污染;配电箱柜内电器安装整齐牢固。配线正确,接线端子固定牢固;强弱电端子隔离布置。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500元/次的罚款。

第二百二十七条 照明配电箱(盘)内,分别设置N线和PE线汇流排,N线和PE线经汇流排配出。母线镀层完整,紧固螺栓直径、数量、搭接面符合要求;开关、电器、电缆应按规定标识正确、清晰、齐全。箱、柜内电器安装系统图图例应与箱、柜内电器安装一致。绘图正确、清晰、整齐、适用;导线按相序及用途分色一致,接线不用开口鼻子。线鼻子根部用热塑封或绝缘布包扎,颜色与分色一致,包扎整齐、美观;箱柜内导线按回路分束绑扎,导线应留有余量。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300元/处的罚款。

第十四节 防雷工程

防雷工程应符合《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设计图纸、图集的要求。 第二百二十八条 凡突出屋面的金属物体(爬梯、水管、透气管等),均应与就近的避雷带相连,凡突出屋面的非金属物体(烟囱、构筑物等)应加装独立小针,并就近与避雷带相连焊接,如有一处没有安装给予5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二十九条 在利用竖向结构主筋作防雷引下线,按平面图中指定的部位,将柱内或剪力墙内靠外墙侧的2条主筋,由基础至天面,凡接驳处均加气焊并在天面外引直径为12mm的圆钢,其长度应不少于1.5米与避雷带相连。所有在竖向结构主筋作防雷引下线与环绕水平梁主筋、基础钢筋搭接焊时,其焊接质量应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并且不得漏焊,如有一处不符合要求应自行负责返工并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三十条 建筑物外墙自45米高以上的金属门窗、金属栏杆等大型金属物体,必须与就近的均压环或引下线相连,若达不到要求则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三十一条 二类防雷建筑物,防止直击雷,防止雷电感应及防止雷电波浸入措施的独立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若达不到要求则给予10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作接地装置,接平面图中指定的桩台、地梁及桩位,将有关 钢筋在连接处加焊,外露的接地点、测试点应涂红色油漆,并加挂薄铁皮制成的标志牌,写明用途。连接处加焊质量不满足要求的给予200元/处的罚款,测试点没有涂红色油漆、挂标志牌的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三十三条 在防雷与接地工程中,所用的各类金属体,接驳处均应电焊,焊缝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扁钢为宽度2倍,接驳处外露时,焊接后应作防锈处理,接地装置应有测试记录,隐蔽工程应有施工记录,本条共5项,如有一项不满足要求则给予200元/项的罚款。

第二百三十四条 在室内的卫生间洗手盆下距地面0.3米处预埋暗装电位端子板盒,该板与本层楼板梁钢筋、均压环、引下线焊接连通。凡是板盒的位置、标高不符合要求或者漏安装的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三十五条 塔吊、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等处未按规定做好防雷接地的,给予50~100元/处的罚款。

第十五节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及图纸要求的相关图集的要求。

第二百三十六条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所用材料、配件、半成品、成品、器具和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性能及其产品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应按有关规定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复试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认证或生产许可证。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二百三十七条 管道和设备安装应位置正确,排列合理整齐,坡度、坡向、减震、伸缩等符合要求;支架、吊架、托架的构造形式、规格尺寸、间距、位置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安装固定牢固、平整、与支承物或垫层接触紧密、平稳,不得与管道直接焊接,防腐处理良好。如发现质量问题,将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三十八条 管道和设备连接接口应平整、严密、无渗漏,其备接甩口应封闭严密。采用柔性接头的管道、设备不得使其接头和管道接口承重。否则给予200~5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三十九条 水泵、水箱、消防器材、水表按规定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计量检定证书。否则给予200元/项的罚款。

第二百四十条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和设备必须达到饮用水质检验卫生标准;给水系统的阀类、配件、器具、水表安装位置正确,接口合格,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四十一条 排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排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和设备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排水系统的阀类、配件、器具安装位置正确,接口合格,出水方向合理,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四十二条 室内冷、热水、气等压力管道和设备系统安装后,管道保温前应进行压力试验(有记录),试验方法和试验压力应符合规范规定。暗敷设的热水、采暖管道使用各类塑料及复合管时,地面 内不得有接头;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四十三条 管道穿墙及出地面应设置硬质套管,套管高度、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需防水者应做防水处理。埋设管道保护层、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明装的塑料管道应固定牢固,不得有松动和污染。 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四十四条 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没有按规范要求采用柔性连接,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四十五条 给水管、排水管固定不牢、和离墙面距离不合适 的,给予50元/次.处的罚款。 第二百四十六条 给水管道竣工后,没有对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给予100元/项的罚款。

第二百四十七条 排水系统的无压管道、设备在隐蔽前,应按规定进行灌水试验。室内排水管道应按有关规定做通球试验,确保排水畅通;金属或非金属排水管道的吊钩、箍卡,支、吊架安装牢固;检查口、清扫口伸缩节、止水环及污水通气管设备的位置、间距、数量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并便于检修。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四十八条 排水管下口距散水高度留置不符合要求的,给予50元/次.处的罚款。 第二百四十九条 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出现无坡或倒坡,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五十条 地漏应设置在有防水地面,地面排水坡度、流向符合要求,无倒泛水;地漏卧入地面的位置、深度正确,周边封闭严密无渗漏、平整、光洁、美观;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五十一条 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给予100元/处的罚款;地漏周边渗漏和穿接板套管处渗漏,给予100元/处的罚款;其他管道接楼滴漏水的,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五十二条 水平沟槽或横向开槽,给予100元/处的罚款。墙身每处罚款200元。 第二百五十三条 通风管道无漏光检测,每缺一项给予100元的罚款。

第二百五十四条 卫生器具等设备安装应平稳牢固,器具符合节水型要求,并与支架接触紧密、平稳,位置、标高、坡度、管径符合要求;成排器具排列整齐一致,排水口与排水管连接牢靠、封闭严密、无渗漏;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2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五十五条 卫生器具等设备表面光滑洁净,实用美观,嵌缝胶均匀顺直,粘结牢固,无堵塞、无渗水、无滴漏,无污染、无裂纹、无破损。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200元/处的罚款。

第二百五十六条 水泵安装时进出口的变经管没有使用偏心大小头,给予100元/个的罚款。

第四章附则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本制度未提及到相关质量问题的罚款,项目部有权根据具体问题的严重性决定罚款对象、罚款金额。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建侨城东车辆段的专业劳务队(组)、个人。

第二百五十九条 项目部各部门、参建单位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发现存在异议之处,可将意见上报项目经理部,经讨论决定后的结果会在下次修订时给予改正并纳入相应条款。

第二百六十条 本制度条款最终解析权归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闫国丰大项目部项目经理部所有。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本制度于颁发之日起实行。

第5篇:施工班组管理制度

为了班组发展,同时为了班组人员的共同利益,必须要以制度管理,做到以德服人,因此班组必须要完善管理制度,望大家共同遵守!

1、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施工时绝缘鞋、劳保手套等劳保用品一定要佩戴齐全,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如甲方监理、项目部等发现违规现象,一旦罚款,将落实到个人,并扣违规人员工资。

3、严禁偷盗、打架、斗殴、赌博、吸毒、酗酒闹事,严禁中午喝酒,严禁酒后上岗。一旦违规,引起的后果自负,与班组无关。

4、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下班时间签到,以方便记工。

5、完善请假制度,请假一定要写请假条,一定要注明请假日期、上班时间及请假天数,并且要施工队长签字方可生效。如发现违反规定,按旷工处理,并扣发一天工资。

6、每个人每个月的在岗时间不能低于26天,每个月可以有3天的假期,请大家合理安排自己的假期时间,不允许一有事就请假。每个月出勤在20--25天者,工资标准每天降低10元;每个月出勤在15-19天者,工资标准每天降低20元;每个月出勤在10天以内者,不管岗位如何,每天按100元报工资;如刚上班人员工作7天内不干了,不记工。

8、规定岗位责任,老师、壮工要严格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得出现玩忽职守、消极怠工的情况。

9、爱护班组设备、工具,一定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大家要维护班组利益,保护班组形象,一经发现有破坏班组形象的人员,此人所有工资按照每天100元发放,并且开除不予录用。

保护班组设备、成品材料、工具,人人有责。

第6篇:现场施工班组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各个施工项目部现场施工班组进场施工,必须报经公司部门经理同意,统一安排办理进场手续,由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场施工。施工班组负责人应尽量安排筛选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进场施工,“两劳”释放人员、有吸毒史人员及其他不良记录人员不得安排到施工现场工作。

第二条、各施工项目的施工班组进入现场后,必须明确的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及范围,质量标准,安全规定,工程进度,文明施工,计件单价及结算方式,约定的 有关奖惩。并组织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学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才能开展工作。

第三条、入场工作的施工班组必须结合文明施工要求及现场项目部统一的住宿安排,不得自行占用施工场地或其它建筑作为宿舍。

第四条、进入施工项目工作的施工班组,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规范等方面不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规、公司的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项目部可按照危机的严重程度可给予经济处罚。屡教不改的,项目部可报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可令其停工整顿或退出施工现场,另行安排施工班组。施工班组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进入施工项目工作的施工班组,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方面不能满足公司向业主的承诺,项目部可报经部门经理同意后,令其停工整顿或退出施工现场,另行安排施工班组。施工班组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各个工序施工前施工班组长应按照图纸会审、安全教育的要求对具体操作工人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严格按照相关技术安全规程进行操作。施工班组长承担因管理不力造成的返工、材料浪费等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对施工中使用的材料,施工班组长有义务配合现场施工人员商定施工方案、提取材料计划,严格监督具体操作人员按照预定的施工方案搭配使用材料,努力降低材料损耗率。施工班组长承担因管理不力造成的材料浪费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施工班组长对现场发生的零星计时工原则上应当天与安排工作的管理人员办理计时工签证,有特殊原因不能当天办理的应在一周以内予以完善手续,超过规定时间的将不予办理,工程竣工后,施工班组长应会同2个以上现场管理人员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办理现场收方工作。

第九条、施工班组对施工现场的不合理或违规现象有建议、举报权利,可随时与工程部经理、公司经理沟通联系。对有建设性建议、举报重大违规、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的个人或班组公司将给予保护并视其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第十条、施工班组在工作中违纪的按其违规的严重程度和损失程度,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直至交司法机关处理,具体处罚规定为:

(一)一般违纪给予口头警告或对该班组50—500元经济处罚,适用范围如下:

1、在施工现场打牌或其它形式进行赌博的;

2、不服从项目部统一住宿安排,自行占用施工场地或其他建筑物住宿的;

3、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按照预先商定的施工方案施工的;

4、私拉乱接施工用电,施工成品或半成品乱堆乱码的;

5、不合理使用材料,浪费施工材料的;

6、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返工及工期延误的;

7、在施工现场作业区吸烟、违章用火和其他违反消防规定的;

8、在工地酗酒或酗酒后在工地施工的;

9、语言行动损害公司形象和公司利益的;

10、其它符合一般违纪条件规定的。

(二)严重违纪给予该班组500—2000元经济处罚并辞退违纪当事人,适用范围如下:

1、在工地有偷盗行为或为偷盗行为提供方便通风报信的;

2、在公司利益受到侵害时不出面阻止,不及时举报,故作不知情不配合事实调查在调查中弄虚作假的;

3、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重大损失及工期延误的;

4、泄漏公司商业机密,损害公司形象的;

5、在施工现场有打架斗殴和其它影响公共秩序的;

6、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给他人造成伤害的;

7、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8、违章施工,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

9、其它符合严重违纪条件规定的。

(三)重大严重违纪给予该班组2000—20000元经济处罚或没收其全部工程款、辞退该班组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适用范围如下:

1、违章施工,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

2、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公司形象及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3、与他人串通窃取公司商业机密,牺牲公司利益为自己牟取利益的;

4、擅自以公司名义承接工程或有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5、其它符合重大严重违纪条件的。

第十一条、以上管理制度自2012年2月8日起实施。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现代幸福花园小区一期工程劳务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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