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协助的函

2023-06-2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请求协助的函

关于请求提供工作协助的函

XXXXXXXXX

关于请求提供工作协助的函

为切实做好XXXXXXXXXX工作,丰富XXXX内容,目前,我X正在XXXXXXXXXX,同时进行XXX工作。亟需各部门各单位协助提供XXXXXXXXXXXX的资料等(见附件)。

请贵单位对我XXXXXXX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提供相关协助工作,共同完成好我XXXXXXXXXX工作。

联系人: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

此函。

附件:清单。

XXXXXXXXX

XXX年XX月XX日

第2篇:关于请求提供拍摄场地协助的函

XXXX风景名胜管理区:

为进一步宣传河丰富的旅游资源,厚重的文化底蕴。河南电视台第9频道决定运用“时尚+创意”的形式拍摄河南旅游版的STYLE专题片。旨在宣传河南文化旅游的同时,更能开启广大受众和游客心智的触动和酣畅淋漓的欢笑。本专题片拍摄场地均为代表河南的标志性的文化名胜,包含少林寺、龙门石窟、二七纪念塔、炎黄二帝、黄河郑东新区等地。现二七纪念塔、郑东新区镜头已拍摄完毕,预在11月4日前往贵景区炎黄广场拍摄镜头,因此次拍摄由专业舞蹈人员40人,摄影摄像及工作人员20人,共同完成。望贵单位能够提供场地及免除门票为盼。

专题负责人,本次拍摄导演,XX(XXXXXX)

河南电视台第9频道2012年11月1日

第3篇:关于请求协助开展平安志愿者深入各镇(街)开展问卷调查的函

xx市创建平安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请求协助开展平安志愿者深入 各镇(街)开展问卷调查的函

团市委:

为了解我市各镇(街道)平安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进一步扩大我市平安创建工作的宣传覆盖面,市平安办请求贵单位于9月下旬及12月下旬协助组织平安志愿者深入各镇(街道)开展群众安全感、群众对政法工作满意度和平安创建群众知晓率(两度一率)问卷调查活动,并结合开展平安宣传工作。调查活动结束后请贵单位组织人员统计问卷调查结果分别于x月x日及12月30日前报送至市平安办。组织开展调查活动所需的经费(不含宣传费用,宣传品由市平安办准备)由市平安办负责,请贵单位在调查活动开始前两周将所需宣传费用明细列表以报告形式报送至市平安办。如活动开展有困难,请在9月5号前将问题书面答复至市平安办。

市平安办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xx市创建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xxxx年x月x日

第4篇:请求协助函

关于请求提供工作协助的函

惠经普办函〔2008〕12号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决定在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各类宗教组织和宗教场所纳入普查范围。为做好我市宗教组织和宗教场所的普查工作,现需各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积极配合同级普查机构做好相关工作,如负责提供单位名录、提供介绍信、对不积极配合普查的宗教场所提供工作协助等,具体事宜由县、区普查机构与同级民族宗教事务局共同协商。

请求贵局对经济普查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指导县、区局提供相关协助工作,共同完成好全市经济普查工作。

附件1:关于在惠州实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公告 附件2:关于在全省实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公告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请求协助开展创卫整治活动的函

市供电局:

我们根据市创卫专题会议和誓师大会精神,为争取10月份通过省级验收,力争12月前通过国家再次暗访,针对国家暗访组提出的存在问题,积极开展创卫整治工作。现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梅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0】157号)要求,区创卫办、市城管支队、城北镇政府联合进行整治行动,决定9月9日(星期四)依法对梅江区城北镇大浪口6-9组内占用土地乱搭建的行为进行联合整治(8月27日已发通知告知),请贵单位支持协助我们的工作,布置城北供电所配合我们,先行对乱拉乱搭的供电线路进行拆除,以免在整治行动中出现不安全因素,特此致函。

附:联合整改通知。

梅江区创卫办

2010年9月7日

关于请求协助举办职业技术培训的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司法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司发[2010]13号)精神,在贵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于5月份举办了一期劳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职业技术培训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为深入开展好这项工作,为劳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期满后顺利回归社会就业创业创造条件,降低解教解除强戒人员复吸率和重新违法犯罪率,促进海口和谐平安建设。我局拟于9月初在海口市劳教(强制隔离戒毒)所举办第二期即将期满的劳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职业技术培训班(共75人),请贵局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

妥否,请函复。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第5篇:关于请求协助解决

关于请求责令有关部门解决

核实、移交北新花园物业管理资产问题的报告 尊敬的郭市长:

北新花园小区始建于1992年,于2002年完全竣工。现有居民1162户,约5000余人,是肃州区最大的居民小区,也是全区最早实施物业管理的居民区,2002年前曾多次荣获省、地、市党政部门授予的“文明小区”、“安全文明小区”等荣誉称号,曾为酒泉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过突出贡献。由于后来物业公司经营不当,着力于发展副业(砖厂),对主业(物业管理)的人财物力投入不够,再加上当时物业管理不规范,没有建立公用设施专项维修基金,设施设备极不完善,如小区内无路灯,没有铺设绿化用水管网,部分绿化、硬化工作没有完成,也没有按《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配备达标的物业管理商品用房,形成恶性循环,最终造成了物业管理工作瘫痪的局面。北新花园小区的现状已成为影响我市城市建设的一块疮疤!

业主委员会根据广大业主的意见,于2006年7月召开了第二次业主代表大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解聘了原物业公司。但解聘后的原城发物业公司仍然紧锁着物业公司办公室,占用着停车场收费,占用着东门房和南门房出租,致使门房成了蔬 1

菜商店、烟酒商店,造成车辆失控,在小区人行道上横冲直撞,压陷路面,安全无保障,盗窃案件时有发生的恶果。更为严重的,原城发物业公司竟公然搬运走了小区绿化用水井中的水泵。目前的状况,直接造成了物业管理资产的流失,直接扼制了新聘物业公司的可能性。

基于广大业主对搁置绿化、安全、硬化工作的强烈不满情绪,业主委员会于2007年2月10日至2月20日以登门签注“表决意见表”的会议形式召开第三次业主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公开招聘物业管理公司的事宜。后在新闻媒体发布招聘物业公司的公告,有多家物业公司报名竞聘,但上述现状,致使后续工作无法进行。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开发商管理物业,属于前期物业管理。当住户住满小区规划建设的51%时,开发商应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资产。城发物业公司是世博城建开发公司剥离出来的子公司。当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开发商也无从移交物业管理资产,只能暂时委托原物业公司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目前,原物业公司因经营不善已被解聘,业主委员会已成立,恰在招聘物业公司之际,开发商理当向业主委员会正式移交物业管理资产。为了从根本上改善北新花园小

区的物业管理状况,维护广大业主的根本利益,我们代表广大业主恳切请求您责令有关部门解决核实、移交北新花园物业管理资产问题。

业主委员会是一个群众组织,没有任何行政权利,所有工作的开展都需要依靠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业主委员会是一个新生事物,是一个纯粹为人民服务的组织,没有任何经济利益,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的呵护!三月开春,绿化迫在眉睫,核实、移交物业管理资产问题制约着后续招聘物业公司的工作,请您在百忙之中,为民谋利,责令落实。

以上情况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

北新花园业主委员会

2007年3月9日

附件: 请求解决的具体事项

报送: 酒泉市政府郭市长、肃州区政府、酒泉市房管局、肃州区建设局、东北街办事处、北新花园社区居委会、世博城建开发公司

附件

请求解决的具体事项:

一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移交物业管理资产和相关资料

1 移交物业公司办公室,以便新聘物业公司开展工作; 2 移交东门门房和南门门房,清理蔬菜商店、烟酒商店,以便设立门岗,控制进出车辆,监控盗窃行为,加强安全;

3 移交自行车棚、蔬菜交易棚,以便综合治理整个大环境;

4 移交绿化用水井中的配套设备;

5 移交《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物业管理资产; 6 移交小区工程建设技术资料,以便发生水电暖事故时及时维修;

二 核实并解决有争议的、影响物业管理工作的问题 1 小区西北角、临近市二院住院部的一块未建地域,原开发商建成为机动车停车厂,权责不明确,开发商不管,原物业公司也无权管理,导致机动车辆胡乱停放、横冲直撞,造成混乱局面。请开发商明确权责。

2开发商在小区共建有41间商业门点,其中8间已出售,另外33间出租开设浴室、麻将馆、商店等。这些出租房实质上是脏、乱、差聚集地,但拒不交物业管理费。请开发商代收代转物业管理费。

三 解决开发商及原物业公司遗留的物业管理问题

1 2002年以后,开发商在出售商品房时向部分住户均收取了200元的住房保证金,总计约4万余元。当时言明是为了防止住户违规装修,乱砸乱敲,乱倒垃圾,后来个别住户的钱让原物业公司充了物业管理费,换成了物业管理费发票,但大部分住户仍拿着住房保证金发票。这部分住房保证金该怎样向居民答复?

2 没有铺设的绿化用水管网,能否由原开发商续建完善?

3 没有完成的部分绿化、硬化工作,能否由原开发商续建完善?

4 没有架设路灯,能否由原开发商续建完善?

5 没有配备够的物业管理商品用房,能否由原开发商协调配置?

62002年以后,开发商在出售商品房时向部分住户收取了房款的2%的公共设施维修基金。这部分公共设施维修基金去向如何?能否批转给新聘物业公司维修老化的电网、草坪等公共设施?(4#楼、19#楼在06年进户线烧断后无人承担费用)

7 本小区有部分房管局和世博城建开发公司管理的公产房。这部分公产房公共设施老化问题严重,时时有不安全事故发生,能否由产权所属部门负责续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

第6篇:请求都匀城管部门协助治理

关于请求都匀城管部门协助 治理“马路市场”的申请

都匀市城市管理局:

我公司是开发区长江市场的管理部门(贵州孟翰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根据2014年12月,都匀市文明办、都匀市城市管理局、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都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公司针对开发区长江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2015年1月以来,我公司已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对农贸市场进行了整改基础设施、公共环境清理都已完善。市场内共有固定水泥摊位98个,35个门面;总:133个(剩余门面:11个,剩余摊位:89个)。农贸市场通过整改,也只有20来商户入驻到市场内,其大部分摊位均闲置不用,大部分市场商户均在市场外“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其占道经营情况严重,经常造成主干道交通堵塞,交通隐患严重。市场内采购人群却寥寥无几,导致我农贸市场再次形成空壳,因受到“马路市场”的影响,市场内商户也纷纷要求,退出农贸市场。

现已接近年关,而“马路市场”的影响,直接导致我公司无法开展工作,故申请都匀市城管部门协助治理农贸市场外的“马路市场”经营的小商小贩违规经营;同时,引导流动摊点进场入长江农贸市场经营,以保证周边交通要道的通畅,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贵州孟翰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月30日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iwenmi@163.com。举报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