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讲座

2022-06-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讲座

实施农业综合执法提高农业行政执法能力

摘要:中共十五大上中央提出依法治国方略、18届三中全会对法治中国做出安排部署,农业行政执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三农事业的发展和完善,2008年农业部提出农业综合执法3年目标责任,2011年全国98.2%的县实行农业综合执法。对当地的农产品质量提升,农业生产安全保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实施农业综合执法以及提升农业执法水平在当前时期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意义,这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所在。

关键词:农业;综合执法;执法水平

引言

2004年3月国务院国发[2004]10号文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印发,2004年11月农业部农政发[2004]4号农业部关于继续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印发,2008年12月农业部农政发[2008]2号文件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印发

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237个市(地)、2286个县(市)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县级覆盖率达到应建比例的98.2%,农业综合执法县级全覆盖目标基本实现。经过数年的发展,很多农村的执法大队通过强化综合执法队伍的管理和相应制度的建设,有效的提升了执法大队的业务能力,对于当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的提升,农业安全以及社会和谐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不过农业综合执法在部分地区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法制观念薄弱,综合素质相对低下的问题,因此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设,提升农业综合执法水平就显得尤为重要。

1 加强农业综合执法的主要措施分析

1.1 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的建设 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完善,第一要设立综合执法机构。很多县市为了加强农业执法水平,对农业执法资源进行了整合,需要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相应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并明确综合执法大队的组织结构,形成农业综合执法的骨干力量。第二要明确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职能,一般而言目前综合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能主要是负责农作物种子以及农药和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以及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对植物新品种以及农村野生植物的保护。第三要完善执法手段,这要从两个方面来着手,一方面要保障执法机构的经费,这需要政府将其纳入财政经费预算,确保执法的有序进行。另一方面还要完善执法手段,在执法过程杜绝暴力执法的问题。1.2 注重执法规范建设

为了保障农业综合执法行为的公正公平公开,需要组织全体综合执法大队人员认真学习,提升综合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聘请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法律专家进行培训,还需要建设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规范制度,执法人员要通过培训进行上岗,在执法过程中要要进行亮证执法,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的法律文件行使行政处罚权利。违法案件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三公,行政处罚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1.3 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这需要从三个方面来进行完善,首先要建设投诉举报制度。在综合执法大队设立举报电话,综合大队的办公室需要配置专业人员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并接待投诉举报人,并如实登记当事人的相关联系方式,当出现投诉或者举报之后,需要在两个小时之内将相关情况向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回报。然后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法机关效能建设的相关规定,并被直接服务的对象投诉,或者是违反了国家新规定的行风建设行为规范,存在明显的吃拿卡要等行为,以及严重影响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形象是,都要给予责任追究,刑事案件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第三要建立备案制度,当综合执法大队出现行政处罚金额超过2000元或者以上的案件,则要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第四要建立报告制度,遇到重大以及突发性的农业安全时间要随时报告相关部门。

1.4 完善执法监督制度

有了综合执法大队,就要有相应的执法监督人员,因为目前综合执法大队还属于行政系统,其执法范围相对界限模糊,如果缺少了相应的监管,很容易造成执法存在问题,因此很多城市农村在建立综合执法大队的同时,还聘请专业的监督员,对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进行有效监督,这能够有效的促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执法工作落实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下执行。在提升执法水平上具有非常明显的效果。监督管理人员日常的监督主要包括是否建立了农资商品经销台账,是否出具信誉卡以及是否出现经营假劣伪冒农资产品,对辖区之内的农资门店定期进行监督,配合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展开农资市场整顿,特别是对高毒农药的整顿。

2 总结

随着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以及农村经济规模化的发展,通过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等执法组织来加强农村执法,对于促进农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当然除了设立相应的执法机构的同时还要完善相应的制度,特别是监督制度,才能够更好的提升农业执法水平,为我国农业发展提供安全上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朱华兴,潘锦平.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势在必行[J]. 中国牧业通讯. 2010(01)

作者简介:曾文钢(1974-),男,云南巧家人,硕士,农艺师,研究方向:农技推广、农业行政执法。

作者:曾文钢

第2篇: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建议

摘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是保证农民和消费者个人权益并提升农村经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执法制度创新,是服务“三农”,解决“三农”问题,推进 “依法治农”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规范综合执法程序,从而保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能够高效、专业、顺利的开展。本文通过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几点对策及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 提出几点对策及建议,为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及促进畜建议 为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及促进畜牧业的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农业;执法;依法治农;畜牧业

引言

全面加强农业执法监督检查。 行政执法权是依法赋予行政机关的严肃的法治权力,必须将行政执法权锁定在“制度笼子”中。 要充分利用智能监控,智能办案等现代手段开展执法活动,留下痕迹,接受监督。 各级农业和农村执法机关要密切关注农业执法舆论,对媒体曝光,群众报道,网络发酵等反映的执法问题,要及时应对,合理处置,保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积极应对社会关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1农业发展“依法治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坚持以“农业、农村、农民为本”的服务理念。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直接面向广大农民群众,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一旦处理不当,就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衍生出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三农”问题是当下乃至今后一个阶段,党和政府的重点工作任务。切实保护“三农”利益,解决“三农”问题,整顿农业生产资料和市场秩序,推进农村与城市经济协调健康发展,更是首要任务。现阶段农业生产资料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现象比比皆是,严重损害“三农”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必须马上采取措施加以整顿,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就是实现“依法治农”的主要手段和强力实施保障。

2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法律基础完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加快农业立法,颁布了“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地方行政法规和规章。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正式步入“法治”軌道。

2.2 执法队伍组建完成

2.2.1机构设置

汉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也于2020年5月正式成立。统一行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畜禽养殖,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种子,化肥,农药,农机,渔业管理,农产品质量,宅基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行政处罚已经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执法职责。

2.2.2内设机构及人员

汉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置5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执法一队、执法二队、执法三队,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 26 名,其大队长(正科级),副队长 2 名(副科级)。

3 农业综合执法普遍存在的问题

3.1执法人员身份不确定

目前,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中融入的行政执法人员仍然是建立或参与事业单位与建立机构的混合体。 根据岗位招聘的要求,不可避免地会设置一定比例的管理岗位,这就意味着专业技术岗位会减少,而原本担任专业技术岗位的执法人员大多会增加晋升难度,或者根本无法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极大地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3.2执法人员相对不足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包括15部农业法,29部行业行政法规,148部部门法规,215份规范性文件和8部其他相关行政法规,涉及兽药,畜牧业,种植业,农机,渔渔,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土地等25个方面。 综合农业执法人员的形成只是上述部分领域的人员整合,而不是所有领域的人员整合。 行政执法涉及许多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专门知识,导致执法人员相对短缺。

3.3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低

农业执法人员多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以农学为主,缺乏行政执法经验,不熟悉农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法规,不具备执法人员的基本业务素质,执法能力低下。

4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促进“依法治农”的几点建议

4.1高度重视

把执法工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4.2加强执法人员的选拔

重点挑选政治素质硬,专业能力强,法律素质高,业务水平精的优秀人才,扩充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效力。

4.3加强执法人员素质培养和执法办案能力的提升

通过集中培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鼓励执法人员掌握和准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对案卷的内部交叉比较,对具体案件和突出案卷的交流,分析和学习,可以鼓励执法人员熟悉办案程序和技巧,提高办案能力和效果。

4.4 明确执法人员身份

行政执法全面改革的初衷是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改变行政执法在案情上的原有地位,使行政执法走上正轨,正规化,规范化。 建议贯彻公务员法的规定,尽快实行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综合行政官向公务员的转化,明确执法人员的待遇。

4.5完善监督机制,确保依法执法

在纪委和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监督的基础上,执法大队要继续定期进行自我检查和相互检查。 同时,它也可以打开群众报道信箱或互联网,媒体等。 用它来接受社会力量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使贪污腐败,执法松懈,违法侦查无处藏匿,从而保证真正意义上的全面执法公平,公正,高效。

4.6加强源头管理,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行为

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清理整顿和登记建档工作,摸清底数,加强对农贸批发市场、临时集散地和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管。

4.7 加强监测,大力提高农资质量的抽检力度和密度

根据辖区内生产资料的使用特点,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生产单位的抽检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8 集中整治,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进一步认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要意义。这次改革把农业执法纳入市场监管、生态环保等五支队伍一并进行,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务必做到有报必接、接必查、查必惩。对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要集中整治,坚决查处,防止反弹。

结语:

综上所述,优秀的执法队伍是做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前提。各级农业农村执法部门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执法队伍建设的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通过优秀案卷评查、执法标兵评比等活动,强化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能力提升。多层次、多频次、多形式开展执法培训,强化农业执法基层一线实战教学,努力构建体现时代特征、符合实战要求的农业行政执法教育培训体系。认真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创建活动,让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学有榜样、赶有标杆,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真正实现执法机构规范设置、执法职能集中行使、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执法条件充分保障的基本要求。

参考文献

[1]张志鹏 , 浅析农业综合执法在管理现代农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 现代农业科技2011(6). 7-8

[2]张宗东、刘洪明、张日萍 , 等 , 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状分析 . 中国动物检疫 2020(4). 51-54

[3]张小强、 戴宝成 , 泾川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状 . 问题及对策 . 农技服务2020(7). 118-119

[4] 江灿 , 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现代农业2007(9). 87

作者:杨东

第3篇: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若干问题初探

[摘要]农业部在全国开展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本文对各地采用的三种较典型的试点模式作了简要评析,对试点中有关综合执法机构的设置和职能配置、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设、综合执法的保障机制等争议较多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探折,提出了设立省、地(市)、县三级农业行政执法局及相应内设机构的设想,提出了建立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执法主案和执法助理制度、执法人员职业化保障机制、执法工作制度等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农业综合执法执法机构职能配置保障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28部法律法规,一大批地方性法规、规章也相继颁布施行。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要领域已基本形成较完备的农业法律体系。但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旧体制的影响,各级农业部门长期以来偏重于抓农业生产和技术推广等常规业务性工作,对行政执法工作认识不足,没有把农业执法置于应有的重要位置。而且执法体制不顺,执法机构既从事推广服务甚至经营,又履行执法职能,政事、政企不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加上执法机构分散、多头执法、随意委托执法、重“许可”轻“管理”等,严重影响着农业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削弱了农业行政执法的整体实力,降低了农业执法效率。上述这种农业执法体制,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不能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农业执法体制的创新已势在必行。为此,各级农业部门对农业行政执法体制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和探索。到目前为止,全国大多数省、市、自治区的农业部门开展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也积累了许多经验。但是,由于综合执法是农业行政执法体制的—项重大改革,涉及机构变动、职能转变,关系到各方面利益的调整。因此,在试点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了—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在综合执法机构的设置和职能配置、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设、综合执法的保障机制等问题上存在较大的争议。本文拟对这几个综合执法试点中倍受关注的问题进行初步的探析,并提出自己的一些设想和建议。

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的设置和职能配置

(一)对几种农业综合执法试点模式的评析。

能否合法设置综合执法机构,合理配置职能,是建立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的关键。各试点单位对此都非常重视,并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由于地方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原有的农业执法机构设置又复杂多样,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又不相同,因而,在试点过程中,出现了多种类型的综合执法模式。笔者将其归纳为以下三种试点模式:

模式一:组建新的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农业部门的所有执法职能(包括依职权和法律法规授权),称之为“大综合”模式,如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农林局、河北省永年县农业局、江西省永修县农业局、黑龙江省呼兰县农业局等试点单位。这些单位的特点是都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定性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性事业单位,定编20—40人,与内设的法制工作机构合署办公,专司农(林)业、畜牧业、农机等农业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执法职能。但各单位在执法大队的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运作方式上略有差异。

模式二:组建新的综合执法机构,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和部分行政许可权,称之为“小综合”模式。如江苏省盐城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挂靠农业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以农业局为执法主体的行政处罚和经营性行政许可,而技术监测、质量检验、生产性行政许可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动植物检疫等仍保留在原事业单位。苏州市则另设立质量检测中心,把事业单位的质量监测职能全部集中起来,由中心统一承担。

模式三:在已有的法制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增加少量编制,从农业部门内部调剂执法人员组建合署办公的综合执法机构,相对集中执法职能(主要负责查处重大复杂案件),日常执法仍由原事业单位承担,又称之为“统分结合”模式。如河南省新乡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以市农业局法制科为依托,实行两块牌子、—套人马,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大的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复杂案件,综合协调和监督专业执法机构,检查督导基层执法工作。其它日常的专业执法、技术性检测、动植物检疫及生产经营行政许可仍保留在相关事业单位。

上述三种模式的共同之处在于:(1)都设立了全额拨款行政性事业单位性质的综合执法机构;(2)大都与法制工作机构合署办公(内部有分工);(3)都是委托执法。而主要的差别则体现在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配置、执法权综合程度、内设机构等方面。“模式一”改革力度最大,冲破了旧的执法体制的束缚,职能配置也更趋合理,试点效果也更明显,基本上达到了农业部提出的“初步建立起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便捷,行为规范公正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的试点目标,较好地解决了旧体制产生的各种弊端,有利于提高农业行政执法的整体实力和效率。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绝大多数试点单位仍沿用了旧的执法体制中按专业分类执法的方式。这种传统的执法方式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它只是简单地把分散在各专业机构的执法职能和人员集中到综合执法机构,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农业执法旧体制带来的各种弊端,体现不出综合执法的真正功能和效力。而浙江定海和四川成都的综合执法机构,按职能设置内设机构的方式,就很有创新性。他们较好地运用了权力制衡机制,体现了合理、合法和公平、公正的执法原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综合执法的发展方向,值得各地推广和借鉴。

(二)建立统一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和合理配置执法职能的设想和建议。

1.组建农业行政执法局,彻底理顺农业执法体制。

在省、地(市)、县三级分别组建农业行政执法局(有海域或较大内陆水域管理任务的地方,可以加挂渔政监督管理局的牌子),作为归口各级农业部门的二级机构(若在农业、畜牧兽医、水产或渔业、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分设的地方,跨部门综合执法则应考虑作为当地政府的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定性为行政机关(在行政编制紧缺情况下,可暂定为行政性事业编制以过渡),以自己的名义集中行使农业行政执法权(包括法律法规直接授权),而不再委托执法。

2.明确农业行政执法局职责范围,做到权责相一致。

各级农业行政执法局,是依法设立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其主要职责应该包括:

(1)负责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其他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在辖区内的贯彻实施。

(2)负责动植物、水产品的防疫检疫监督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农机监理工作;负责种畜禽管理、渔政管理、水产苗种管理工作:负责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与农业行政执法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农业执法人员录用考核及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4)集中行使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以及其他农村经济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

(5)承办地方人民政府及上级农业执法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县一级,省、地(市)综合执法机构主要负责查处跨市、县的违法案件和辖区内的重大案件,负责执法指导和执法监督。应尽量避免交叉重复执法现象出现,以减少执法次数,防止执法扰民,降低执法成本,节约执法资源。

3.按新的执法职能设置农业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

针对农业行政执法领域多、执法面广、管理相对人多而复杂,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等特点,建议农业行政执法局内设以下职能机构:

(1)综合法规处(科、股):负责执法局的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负责各类证照的申请受理、填发和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培训、执法人员考评管理和执法监督以及制度建设等工作。

(2)证照管理处(科、股):负责动植物水产品防疫检疫证、章、标志以及各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准运证、农机牌证等的勘察、审核、发放和管理。

(3)检疫检验处(科、股):具体实施动植物、水产品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测检验工作。

(4)稽查处(科、股):负责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根据执法任务繁重情况,可以增设证照管理、检疫检验和稽查机构,并按行政区域划分执法责任范围。

二、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设

(一)当前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具体表现。

行政执法人员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实施者。一部法律的有效施行,与执法者的素质有着很大的关系。目前我国农业执法队伍建设的现状,还难以适用新形势新体制的发展要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执法队伍力量单薄,又缺乏必要的执法保障,已跟不上农村法制建设发展的步伐。我国13亿人口,大部分在农村。人们的衣食住行又大都与农业有着密切的联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的立法一直是国家立法的重点。而我国农业执法人员的总数却只有35万人,而且绝大多数执法人员是由专业技术干部兼任的。执法人员的分布也不合理,呈倒“金字塔”状,在“一事一法”、“一法一站”的分散执法体制下,到市县基层则成了“—法一人”,根本无法开展执法活动。造成这种尴尬局面的原因,除旧体制本身的因素之外,还有对执法队伍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的问题。由于认识不足,以至在执法队伍管理方面出现了一种奇特的现象:不少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机构和人员,既缺编又缺钱,以“自收自支”的形式运行,有利的事争着干,无利的工作无人管。其结果是乱收费、乱罚款屡禁不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破坏了行政机关的执法形象,影响了法律的权威。

二是执法人员素质不高,难以承担起日益繁重的农业执法任务。在现有的农业执法队伍中,真正通过法律专业正规化系统化学习培训或“科班”出身的执法人员极少,大部分是由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半路出家”,只参加过短期培训班,粗浅学习了几部有关的法律法规文本,根本谈不上对法学理论知识的系统学习,再加上精力主要集中在技术推广或经营服务上,很难提高执法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甚至有不少执法人员连执法办案文书都不会填写。如此的素质,又怎能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力度呢?

三是缺乏有效可行的执法人员选拔录用机制、激励机制、执法工作机制,影响了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农业执法队伍长期是“近亲繁殖”,不能及时补充“新鲜血液”,以至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一直处于较低状态,得不到根本改善,直接影响了农业行政执法的整体形象和执法权威。

(二)对加快综合执法队伍制度化、法制化建设的设想和建议。

1.建立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确保综合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是比普通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更严格、要求更高的—项制度(这是由农业执法专业性强的特点所决定的)。该制度包括职业准入考试、选拔录用程序、岗位任职条件等内容规定。建立该项制度的目的是:为实现农业行政执法职业准入控制,科学、公正、客观评价和选拔专业执法人才,全面提高农业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支既有农业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又系统地掌握农业法规知识,能严格依法执业的专职化、职业化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

对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现有的在职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经强化培训通过资格准入考试,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不是公务员的还应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否则将调离执法岗位,不得从事执法工作。

2.试行执法主案和执法助理制度,逐步推行执法人员职业化。

执法主案制也可称为主管制,是指由具备一定任职条件的执法人员主管某类案件的办案工作,并赋予其应有的独立办案职权的一项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弥补综合执法可能削弱的专业执法优势的不足,同时也为了加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竞争意识,提高执法效率。执法主管应从执法助理中择优升任,并根据执法业务量确定主管岗位数额,以事定岗,按岗定人。依法录用的执法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后,即可转为执法助理岗位。执法助理协助主管工作,具体负责执法文书的填写、记录等工作,无独立办案权。试用人员只能在执法主管和助理的指导下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职业化的执法人员必须具备三种基本素质:即深厚的法律基础和专业执法知识,娴熟的执法职业技能,优秀的职业道德操守。

三、综合执法的保障机制

(一)综合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职业保障。

综合执法新体制能否顺利建立,取决于综合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法律地位,即是否能获得法律上的职业保障。

首先,综合执法机构应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主体必须依法设立,并赋予对外的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是行政执法职能),同时必须由法律、法规和规章授予相应的监督、检查、处理等执法权,并能自行承担行政执法的后果。要符合这些条件,综合执法机构就应该纳入国家行政机关的范围,而非按事业单位建制。这也是行政执法权作为国家公权力的内在要求。另外,随着事业单位全员聘任制的施行,事业单位原承担执法任务的人员将成为合同制职员,若继续从事执法工作,将有违相关法律规定,事业单位承担执法任务也将因此而受到质疑。因此,原由事业单位承担的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职能,也应归并到综合执法机构中来,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相对集中处罚权。同时应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的执法权限作相应调整和修改,以保障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主体地位,适应农业执法体制改革的需要。

其次,综合执法人员应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系列,执法经费应由各级财政全额拨款,而不是以收费、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这也是避免出现新的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的必然要求。执法人员有了相应的地位和经费保障,将更有利于执法队伍的稳定,有利于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利于消除行政不作为,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

(二)建立专业技术支撑体系,为综合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农业行政执法有着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如:动植物检疫对象的确定,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测、检验等,都需要许多专用的仪器、设备和设施,如果所有的专业技术性的检测检验工作都由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将给综合执法机构增加巨大的负担,也不符合“精减、统一、效能”原则。而这些专业技术性的工作完全可以交给有关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使执法机构“精兵简政”集中精力查处违法案件。因此,在理顺执法体制时,应支持原承担专业技术性检验检测、鉴定职能的事业单位进一步改善工作条件,更好地支持执法工作。同时应考虑建立通过质量认证中心等区域性的专业技术性检测检验中介机构,形成网络,为各级执法机构提供应有的技术保障。

此外,还要加强行政法制监督工作和管理制度建设,为确保综合执法的公证性提供制度保障。

注释:

①高德占、许行贵:《改革农业执法体制的有效探索——关于浙江省建立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调查》,《农民日报》1998年。

②《中国农村经济发展50年》,中国农业信息网,1999年。

作者:朱小刚

第4篇:浅谈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摘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建设平安大通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确保农业生产投入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以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以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农资经营户的经营行为为切入点,通过规范经营行为,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理顺了正常市场经营秩序,有效控制了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切实保障了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保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关键词:农业;执法

一、 基本情况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于2009年12月,执法人员有局属相关单位人员兼职,现有持证上岗执法人员16人,其中:正高1人、副高1人,中级14人,学历全部本科,执法设备有照相机、摄影机、录音笔等。负责全县的农作物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农机产品及安全监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及行政处罚工作,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高标准、高起点,内强管理,外树形象的工作原则,开展了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活动。通过近八年的努力,农业执法工作已步入法制化轨道,形成了上下配合、队伍健全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和取得实效,农牧局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农业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开展农资打假、放心农资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等各项工作,并认真填写上报各类报表和工作信息,经过努力,每年各项工作都圆满完成。

2、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执法大队及时组织相关单位人员通过参加各类培训,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成效显著,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得到省市主管部门肯定,2014年在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经营标签不合格农药》一案,获得青海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农资打假氛围。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利用春节社火表演、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广播和新闻媒体宣传等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公布了农资打假举报电话,近年来,累计散发宣传资料《农药安全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手册》《农药科学选购与合理使用》《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等4.6万余份,进一步提高了农民自我防范能力,为杜绝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形成了全民参与全民打假的良好氛围。

4、加强农资市场专项检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了一系列农资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如:“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采摘节、六月六花儿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活动”、“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周”、“中秋、国庆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秋冬季农资打假活动”等,进一步理顺了正常市场经营秩序,有效控制了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切实保障了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保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一是加大农药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每年配合省农药检定所抽检我县农药3个批次,与所 1

辖农资经营户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后,先查询中国农药信息网,再进货,失效过期农药及时下架处理等依法经营意识不断增强,较好的规范了经营行为,净化了农药市场,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为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秩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种子执法巡查活动。为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打击销售假劣种子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保障种子质量安全,每年春播期间,执法人员加大对县域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近年来,通过检查,部分商铺有蔬菜种子拆包装销售的现象,对此,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依法进行了查处,并提出改进要求,整改期后及时进行复查,使这种现象逐年减少。

三是建立兽药、饲料长效监管机制。对兽药经营企业GSP验收整改达标的16家个体兽药经营企业发放了《兽药经营许可证》,组织签订《兽药质量安全承诺书》,配合省兽药饲料监察部门抽检兽药8批次,全部合格。对全县67家规模养殖场和养殖户积极开展了兽药安全合理使用政策、技术指导,建立兽药使用制度,完善养殖用药记录,加强安全用药知识普及,提高养殖用药水平。对16家饲料生产厂家和67家动物养殖场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每年不定期抽样30批次90份,常规检测全部合格,未发现违规添加违禁兽药及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等其它违禁物质的产品。实行质量安全承诺制,与饲料生产企业签订《饲料质量安全承诺书》16份。

5、积极受理农民举报投诉案件。在抓好农资市场监管的同时,截至目前,受理农民举报投诉假种子案件1起,执法大队对投诉案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处理,认真做好相关笔录,并及时将采样送甘肃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调查清楚后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真正做到为民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农业生产稳步发展。

三、存在问题

通过开展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打击了违法行为发生,遏制了违法势头,规范了市场秩序,但随着市场的变化,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农(兽)药生产源头监管不严,农药登记备案不完善,县级监管单位工作难度大,未能从根本上杜绝农药品种“多、乱、杂”问题。

2、个别种养殖基地、农资经营门店档案不完善,进货秩序不规范,随意进货现象仍然存在。

3、执法经费短缺,农(兽)药抽检送检难度大,执法人员只能从标签标识上辨别真伪,农资打假存在一定难度。

四、对策建议

1、合法设置综合执法机构,合理配置职能,是建立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的关键。行政执法主体必须依法设立,综合执法机构就应该纳入国家行政机关的范围,这也是行政执法权作为国家公权力的内在要求,综合执法人员应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系列。

2、执法人员专职,将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建立—支既有农业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又系统地掌握农业法律法规知识,执法人员要从兼职化转变为专职化、职业化,才能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根本改善。

3、保障执法经费,促进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发展。执法经费应有各级财政全额拨款,给执法人员提供专门的执法交通工具,执法人员有了相应的地位和经费保障,将更有利于执法队伍的稳定,有利于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利于消除行政不作为,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

4、农业行政执法有着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如:动植物检疫对象的确定,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测、检验等,都需要许多专用的仪器、设备和设施,目前,送检路途远,时间长,实效性差,费用高,因此,在理顺执法体制时,财政部门相应拨付检测经费,减少执法单位工作经费压力。

5、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送出去、请进来”、大学研修等形式进行系统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质量,使执法人员政治思想上过硬,执法业务上精通,执法方式上文明,执法行为上规范。

6、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开展“五比五创”活动,“比学习、创一流素质;比团结、创一流团队;比干劲、创一流风貌;比服务,创一流作风;比工作,创一流业绩”每个执法人员按照活动提出的要求,根据自身岗位特点,接受群众监督。以查办违法案件为重点,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做到哪里有案源,就第一时间出现在那里,一批精干的执法队伍及一种高效的工作作风,造就了这样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

第5篇: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在县农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大局,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农业行政执法年”活动抓亮点、法律法规宣传抓特色、涉农违法案件查处抓重点、农产品质量监管抓源头、队伍建设抓提高的原则,大力开展了农业行政执法、农资经营管理、涉农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及明年的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年”各项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今年是全省的“农业行政执法”活动年,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县农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工作协调、信息整理、对外宣传和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一年来,我队认真按照《***“农业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开展农资打假、放心农资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等各项工作,并认真填写上报各类报表和工作信息,经过一年的努力,各项工作都已圆满完成并取得了实效。

2.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法制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3.16“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活动,采取悬挂横幅、现场宣传、实物展示、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了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假劣农资识别的现场指导。年内共开展相关宣传咨询活动5场(次),现场展示假劣农资100多公斤,悬挂横幅5条,发放明白纸、宣传资料及农业法律法规书籍2500余份,发放《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400余份。各项宣传活动群众累计参与人数约5000多人次。

二是今年年初,我队参与召开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班,对全县农产品生产者和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在涉农法律法规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培训中,我队参与制作幻灯片讲稿2份,知识讲座2次,为参会人员现场讲解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及法规》和《农资经营涉及法规知识》,并发放《致农资经营者的一份信》200余份。

三是为了应对冬季农业生产,在蔬菜大棚中使用农药的情况,我队组织召开了一次针对农业投入品批发商户的培训班,对我县批发配送农药的农资批发商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的系统培训和政策宣讲,发放了《国家关于禁限用农药管理的相关公告》等宣传资料100余份,并与农资批发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农

第6篇: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与描述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学习和工作中的优缺点,让我们好好写一份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方面: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按照省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安排,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农民增收、确保农资监管水平提升,依据局执法领导小组的安排。起草转发了《西宁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制定年度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要点,对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农资市场监管职责。

(二)参加农业综合

执法工作参加开展农资市场监管工作。

农药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限时的工作,必须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一是参加市支队组织下开展全市执法骨干以交叉执法检查和联查工作参加春、夏两季农资打假行动每年6月起至8月参加集中开展夏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每年9月至3月参加集中开展的秋冬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参加节假日期间的专项行动。

是在农业综合执法中,我注重讲究方法方式,从农资供应,行为规范,依法查处入手,狠抓重点品种、重点市场的监管,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农资市场秩序根本好转。工作中注意轻重缓急,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和农资使用特点,对种子、农药等重点品种,对主要农资生产销售乡镇村、小规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聚集地区、市县区域交界乡镇村,农资游商游贩活跃的集市等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三是工作中,我善于避重就轻,为了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秩序,针对蔬菜用药市场整治活动,确保我县农产品安全。加大了对蔬菜生产基地及周边农资店加大违法添加高毒、剧毒农药等行为的执法监管。坚决查处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查处未经登记或假冒登记,以及超过质量保证期或质量低劣的农药;检查农药的标签、标识及擅更改标签扩大农药使用范围的行为,防止因农药标签误导农民。

每年都参加执法检查55次以上,检查农资经营单位468家(次)以上。三年了共立案查处经营假农药案起,涉案农资价值达2万多元,罚没1WAN千多元。

没收过期农药兽药225瓶,针剂23盒,40袋(其中兽药25袋);对2家销售拆分小麦种子、4家销售过期蔬菜种子的经营店进行警告和没收,共没收小麦种子116公斤,蔬菜种子151小袋。进一步净化了我县农资市场。在种子检查方面,以种子标签和经营档案为突破口,重点查处未经审定品种、无包装及流动经营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在肥料检查方面,对农业部登记的微生物、叶面肥料为重点进行检查。在农药检查方面,加强农药标签的查处力度,确保农药质量,进行标签抽查工作,每年抽查农药标签70个以上,通过加大监管力度,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利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

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教育。

作为常年从事办公室工作的我来说,农药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对我来说,既不懂法律又不懂执法,急需增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尽快适应工作要求,提升工作能力,局领导十分重视,给我学习的`机会,通过日常学习、集中培训和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和业务水平,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年来农业部组织的全国农业执法骨干培训1次,参加了省农业厅组织的全省参农业执法培训次,通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了,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本岗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熟知自己的法定职责权限和执法责任,不断提高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

加大培训宣传力度,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根据我县农资经营人员的实际情况,为了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每年举办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培训班,对全县农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讲解了法律法规和配套管理办法以及农资经营管理知识,并发放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会后,农资经营人员农牧局签订了农资生产经营质量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销售合格农资,自觉接受和配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为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执法为民,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纠纷。

随着百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的不断加强,各种举报投诉案件不断增多。作为农业执法人员,我时刻保持为民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来信、来访及农资产品质量纠纷的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共接待投诉、来访起。通过走访调查,积极居中协调,都得到圆满解决农药许可证办理颁发方面,为了实现局领导打造“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诚信型、责任性”行政服务新形象。在农业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中,规范办理程序,简化办理手续,增加透明度,提高办理水平和办理效率。三来了,

共受理经营户23家,初审通过90家,现场审核93家,其中限制农药25家。发许可证93家,整改的39家。在承诺期内按时办结率达100%,共接待各种咨询近1000人次,群众评议满意率达到100%。

为了方便服务对象,增加工作流程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一是理清思路理顺工作流程,公布申请条件,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提交材料后,由初审人员进行初审,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和法定形式的,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合格,有领导小组再审,然后颁发许可证。初审材料不合格,通过书面告知不合格的理由,让其进行修改,直至合格后再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二是认真做好农药经营许可颁证工作。开展农药经销员培训班3期,培训学员230人,186人通过农药经营资格考试和技能鉴定,获得农药经营资格证;扎实推进初审工作,严格按照《青海省农药经营许可工作要求》对经营户进行初审,举办了青海省首张农药许可证颁发仪式。政务事项服务方面,首先是接受政务事项清单,然后是审核,最好上报,我局权责清单共186项,数量大,任务重、编制上报工作时间紧,我们经过分类整合,在规定时间完成了实施清单编制、审核、上报、公布170项。同时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了工作规则和细则,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梳理并确定随机抽查事项,并做好随机抽查工作。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双公示在线填报系统,已累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53条,其中自然人许可32条、法人许可121条,自然人处罚8条。认真做好放管服工作。梳理、审核并上报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7项。20xx年,我主要承担法治工作,认真审核农业综合执法执法案卷的审核,全年共审核执法案卷8件,对执法处罚事实和执法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执法人员进行纠正。以免发生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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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赵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06年工作计划

赵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赵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站成立于1998年,是农业部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第一批十个试点县之一。根据省农业厅、市农业局的指示精神,经县编委批准,于2005年7月更名为赵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能是对种子、农药、肥料、植物检疫、农业环境保护等进行统一管理,并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负责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审核上报,肥料登记证的初审及植物检疫办证工作。 2005年赵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在省、市、县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全体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查处了一批不合格农资产品,圆满完成了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理顺了农资市场秩序,为我县农业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为使明年农业执法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争取在全省居领先水平,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净化农资市场,规范经营秩序为目的,以打击假冒伪劣农产品为中心,以查处典型案例为突破口,以加强日常监管为手段,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减少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

二、保障措施

1、继续深入宣传农业法律法规

法制科挂靠执法大队,负责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及日常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强大攻势。利用电视广播、集日咨询、阳光投诉、下乡检查等多种形式,送法下乡。在农资产品集散地、经营场所以

及集中居住地设立宣传栏,普及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2、建立经营人员自我约束机制

对经营人员进行培训。为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经营行为,开展集中培训,使农资经营人员对农业法律法规有关内容有了进一步了解,做到知法、守法,推进农资市场的诚信体系建设。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进一步健全 和充实农业执法队伍,加强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真正建立一支作风硬、素质高的农资打假队伍,提高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切实提高市场监管能力。

三、工作目标

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争取查处一批大案要案,确保无重大假冒伪劣农资案件发生,杜绝群体上访事件。突出抓好重点市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的查处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和生产、流通、使用三个关口,对规模较大的农资批发市场坚持长期监管,对各乡镇小经营门市进行拦网式检查,力争在本彻底取缔无照、无证、无标识生产经营单位,使种子、农药办证率和年检率均达到95%以上,各类违法案件结案达到95%以上。继续清缴毒鼠强,确保无恶性中毒事件发生。

四、工作重点

(一)、农药市场

1、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农药经营许可证进行年检,对经营资格重新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缔。

2、以高剧毒农药和杀鼠剂为重点,严厉查处含有五种有机磷的复配农药及高剧毒农药,加强蔬菜农药残留监管,确保农民用上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继续做好杀鼠剂经营核准网点的管理工作,抓好毒鼠强的清查收缴、安全置换工作,

确保无恶性中毒事故发生。

3、继续落实农药销售台帐和诚信卡制度,实行可追溯管理。

4、加强农药标签的查处力度,确保农药质量,2-3月份进行标签抽查工作,重点查处麦田除草剂,5-6月份重点查处假冒农药登记证的农药及玉米田除草剂,7-8月份对标签不合格的常规农药产品、以肥代药的生长调节剂进行重点查处,9-11月份开展以冬小麦、蔬菜保护地用药为主的秋季专项整治活动,并对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禁、限用农药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从源头上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5、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农药行为。

(二)种子市场

1、按照《种子法》要求,严格审核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完善办证手续。

2、以种子标签和经营档案为突破口,重点查处未经审定品种、无包装及流动经营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

3、加强常规种子生产管理及繁种田质量检验工作。

4、加强质量监督,保证种子质量。

(三)肥料市场

1、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检查生产企业产品是否取得登记,有无假冒伪造登记证行为,有效成份含量与批准登记的内容是否相符,有无转让登记证现象,是否附有标签,有无擅自修改标签行为等。

2、检查经营门市把好进货销售关,利用三夏、三秋,以复混肥、叶面肥、微肥为重点,以登记证号、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为主要内容,重点查处未取得或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和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合格证等违法行为。

(四)植物检疫

1、严禁未经检疫私繁乱调。

2、重点检查市场上销售的种子是否附有检疫标签,其标注的品种数量与实物是否相符。

第8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改革经验亮点汇报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自年初组建以来,坚持把党建引领贯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执法工作全过程,在内设机构和党组织尚未完全组建到位的情况下,加强统分结合,密切协同联动,迅速构建起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充分发挥原5个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驾护航。

一、遇到的问题

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支队全体党员干部*,恪尽职守、攻坚克难,保障了支队组建中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高效运转。同时,也发现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

一是人员思想有待进一步统一。

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综合执法将面临队伍、职能的磨合期。由于原五家单位的执法类别不同,相互沟通交流机会不多,整合后队伍重新搭配,人员思想容易产生波动,导致执法人员的认同感、归属感不强,队伍的凝聚力需要进一步巩固。

二是综合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机构整合势必会带来岗位调整,许多同志工作岗位将发生变动。由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涉及的范围较大、专业性较强,适用的法律法规繁多,如果跨专业进行调整,则对履行“新职责”、开展“新业务”产生不同程度的能力缺失,行政执法的综合效能有待提升。

三是责任担当有待进一步压实。

支队组建以来,坚持以“执法护农、执法强农、执法兴农”为抓手,聚集主责主业,定位“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但是新的党组织尚未成立,党员组织生活仍在原党组织架构下开展,局限性较大,目标定位与新组织的要求存在差距,主体担当作为的责任压得不够实。

三、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凝心聚力,统一认识定规矩

一是通过政治学习提升三力。

支队认真组织班子进行政治学习,首先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上率下,严明党的纪律,加强集中统一,保证政令畅通。不断提高支队领导班子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政治判断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通过谈心谈话稳定人心。

支队把凝心聚力作为第一项工作,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做到十个必谈。组织外派人员和新晋升干部集体谈;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岗位调整、出现苗头、受过处分、家庭变故等人员个别谈;与即将离岗退休、来访老职工促膝长谈。通过谈心谈话全面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了解实际困难和客观诉求,及时做好疏导解释沟通工作。

三是通过建章立制促进规范。

支队以问题为导向,以管用为要求,以长效为目标,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认真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力求通过规范内部流程,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支队先后制定印发了党建工作、人事工作、执法工作、日常管理、财务管理等5个方面49项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明确制度的执行情况与当年争先创优考核挂钩。

(二)党建引领,提升站位明方向

一是深化互融互促,启动党建品牌创建工作。

支队在党组织尚未成立的情况下,启动“党建铸魂·苏剑护农”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积极向上级申报实施方案,始终保持争第一、不服输的精气神。组织开展集体无偿献血、“缅怀先烈铭初心学史力行开新局”等主题党日活动,活动被*电视台、*日报相继报道,充分展示支队担当作为、争当表率的精神风貌;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上门服务活动,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苏剑护农”品牌价值。

二是践行初心使命,积极探索法治兴农*模式。

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发展大局,不忘为民初心,牢记执法使命,围绕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者的高质量发展,探索法治兴农、法治富农*模式,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通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农民增收致富,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改革成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是创新驱动发展,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组织党员业务骨干编制印发《*市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汇编》,起草了《*市实施〈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细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文书参考格式》《*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指南》等工作规程和操作手册,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实行无差别化执法,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培养作风,迎难而上破难题

一是努力激发队伍活力,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我们勇于担当,努力争取,积极为临近退休仍兢兢业业、坚守岗位的干部职工办理职级晋升,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释放明确信号,激发了队伍活力,在支队所有人心中点燃希望之火,也营造了一个温暖的家。老同志干得更加安心,年轻同志干得更加有劲。

二是尽力争取追加预算,聚焦主业积极作为。

在用钱必问效、用钱必有责的大环境下,支队根据长江禁捕执法工作需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向财政局申请追加专项资金预算170.6万元,用于执法人员装备、执法设施装备、执法能力培训和长江禁捕信息宣传。通过报社、电视台、电子屏、新媒体等载体,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发挥舆论先行、舆论导向的良好作用。全面展示我市长江禁捕工作进展与工作成效,全面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社会氛围。

三是全力争取办公用房,改善干事创业硬件。

经过积极争取、反复沟通,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经市zf审批同意将三香路原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用房调配给支队使用,原阳澄湖渔政支队办公用房全部保留。

四是强化政治使命担当,认真落实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长江“十年禁渔”工作。

支队深入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长江“十年禁渔”、水生生物保护区常年禁捕工作。起草制定《建立健全我市长江流域禁捕执法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打击长江刀鲚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

三、经验启示

一是党建引领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要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

围绕执法护农、法治兴农目标,发挥政治引领作用,通过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把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大力推进党史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把学习党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昂扬的姿态奋力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

二是党建引领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要突出党组织战斗功能。

抓好党建促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对基层党支部战斗力的重要检验。必须充分认清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在探索法治兴农*模式等重大任务面前,对标市级优胜单位,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以鞠躬尽瘁、不用扬鞭的定力,努力打造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昂扬的姿态奋力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

三是党建引领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要落实党组织服务功能。

坚持把服务三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服务理念、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打通服务三农“最后一公里”。支持和鼓励党员参加志愿服务,奉献党员爱心,帮助困难农民、服务涉农企业,使执法护农的过程,成为党组织联系群众、凝聚人心的过程,成为树立党的形象威信的过程,真正使党组织建设体现党性、连接民心,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促共融。

第9篇:〔天水市麦积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信息1〕

麦积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举行挂牌仪式

8月17日上午10时整,麦积区农业局办公大楼前鞭炮齐鸣,麦积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挂牌仪式正式开始。麦积区区委副书记杨续祥(中)、麦积区农业局局长窦顺良(左)、麦积区农业局党委书记高致文(右)出席挂牌仪式。

麦积区区委副书记杨续祥、麦积区农业局党委书记高致文给麦积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揭牌。

麦积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于2011年3月,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区农业局,主要负责安排全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年

度计划;负责本级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培训工作;负责承办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的农业行政违法案件,区委、区政府批示调查处理的农业行政违法案件,区直有关部门移交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的农业行政违法案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办的农业行政违法案件。

麦积区区委副书记在麦积区农业局局长窦顺良、麦积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毛继军(左一)的陪同下实地查看麦积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办公环境。

(天水市麦积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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