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济合作组织

2023-01-1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农业经济合作组织

以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业经济发展

[摘要]文章认为,农业经济组织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及提高农业生产管理水平等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在我国的农业发展实践中,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较为滞后,存在着行为不规范、传统意识影响严重和政府支持不够等问题。随着农业产业化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一家一户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将越来越不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广泛实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将是我国农业生产的必经之路。

[关键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经济;农业产业化

[

To Promote Agricultural Economy by Consummating

the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Cao Xinghua

(Department of Law, Chongqing Administration College, Chongqing 650111)

Key words: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agricultural economy; industrializa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中共十六大将“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三农”问题的核心就是农民增收问题,关键就是要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解决好这一问题, 2006—2008年的中央“1号文件”中都明确提出要“鼓励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指出了我国农村经营体制的发展方向。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为支持和引导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础。然而在我国的农业发展实践中,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较为滞后,在很多地区还没有受到更为广泛的关注。

一、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内涵分析

(一)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定义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又称农业合作社,是指农民尤其是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农业小生产者为了维护和改善各自的生产及生活条件,在自愿互助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守合作社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联合从事特定经济活动所组成的企业组织形式。这种新型的农业合作关系,不是计划经济时期的“归大堆、硬撮合”,而是农民在分工协作基础上的自发性地广泛联合,是农业生产者自愿结合起来,将资金、劳动、技术和其他生产资料作为股份入股,按自主劳动、经营和民主管理的方式进行生产和经营管理,从而实现互利的目的。

(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特征

农业作为一个弱质产业,使得个体的农民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农业经济主体的合作对于农业的发展和农民市场地位的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种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

1.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的一般特征。包括成员的自愿加入和退出、民主平等管理、互助共赢和利益共享等。

2.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协作经营。农业作为特殊的行业,即经营模式是以家庭经营为主,从而农业经营的个体经济就是家庭经营经济,这使得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的初期,尤其是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时期,更带有社区性和综合性。

3.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启动有较大难度。农业经营是一种典型的分散经营,尤其是传统农业,其商品化率很低,农民的合作欲望和合作意识不高,这说明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与市场竞争有着密切的关系。

4.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对于壮大农业经营主体的力量有着重要的作用,有利于促进农业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但由于农民的合作意识较差,自我管理能力不高,制约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启动和进一步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在教育、培训和信息方面予以积极的支持。

(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基本原因

1.社会分工与生产专业化需要农业合作制。社会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基本条件之一,农业生产越专业化、商品化,就越要求进行各种形式的合作或联合。如果利用非经济手段强行地把不同的农户组合到一起,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只有在各个农户之间,出现相当的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生产的各个不同环节、阶段由不同的生产组织去完成的情况下,彼此之间才有合作的必要。

2.为了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农业需要合作制。分散的农户面对变幻莫测的市场,风险骤增;农业还是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严重的产业,单家独户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弱。

3.农产品的易腐性和农业资产的专用性使农民需要合作制。大部分农产品具有易腐性,特别是蔬菜、水果和畜产品等,这些产品一旦成熟或采摘以后,如果不进行储存或加工,就必须马上卖掉,否则就会腐烂,农户会因此蒙受损失。农业生产中所购买或建设的许多生产资料具有专用性,若放弃该项经营的话,处理这些资产的价格也非常低廉。为了减少由此带来的损失,农户也在寻求长期的合作。

4.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小规模经营的农户需要合作制。一般来说,农户的经营规模比较狭小,单独采购生产资料难以获得价格优惠和运输上的经济实惠,单独出售农产品也难以卖得好价钱。在生产中单独使用某些大型农业机械或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也可能变得不经济。农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降低成本,提高盈利,就需要通过合作制联合起来,借助外部交易规模的扩大来节约交易成本,提高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寻求规模经济。

5.农业合作制与市场经济相伴而生。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农业合作制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市场经济的扩张是农业合作制产生的土壤,而农业合作制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为它的进一步协调发展起推动作用。

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

(一)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发展农业市场

在全球化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单笔农产品的交易量日趋增大。分散的小农户也没办法根据市场需求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无法应对千变万化的国际大市场。因此,发展农业市场,农民合作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它能够把农户的单体资源在合作框架下进行整合,改变交易中的弱势地位,化解市场风险,降低交易成本和控制开支,提高市场效率。

国外成功经验启示我们,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欠发达国家,凡是受市场经济支配的农业,都存在合作经济组织,并在经济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这种角色不仅表现在内部的双层经营和市场运作效率的提高上,而且还集中表现在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上。据有关资料显示,在以农业为主的发展中国家,合作社的产值已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0%~20%。瑞典约有75%的农产品是通过合作社销售的,其居民消费的食物中有1/3~1/2是由农业合作社的企业加工生产的。

(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在大规模的农业市场前提下,在农业市场的大宗交易中,无论单个农户经营的规模有多大,其交易量都是微不足道的,在交易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而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则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强势主体对农民利益的侵占,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这样既有利于让农民分享生产、加工和流通等各环节的利润,获得更多的收益,也有利于降低农业生产和交易成本,增强抵御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单个农户自愿结合起来,使用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按自主劳动、经营和民主管理方式对农产品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不仅便于使用大型农用机械设备,而且还便于实施先进的农业技术。

(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管理水平

实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助于实现农业生产的“民主管理”,而且,将一些农户组织起来,共同生产、共同销售,由于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使得一些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技术能够有效地实施,从而获得规模收益,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水平。

三、我国目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缺陷

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大致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建国后完成土地改革到1956年的互助合作。当时将分得土地的农民组织起来建立了生产合作社,以避免小农经济“两极分化”。第二阶段是实行集体化及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化。由于违背了自愿、民主的原则,侵害了农民的利益,最终导致失败。第三阶段,是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实施到现在的各类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形成时期。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规模较大、管理较好以及活动比较规范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10万余个。然而,从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成立和经营的实践来看,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一)许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行为不够规范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自愿组织在一起的民主组织形式,是一个具有共同目标的协会。国际上公认的原则主要有七个:自愿与开放原则;互助合作性原则;民主管理原则;一人一票原则;非赢利和社员参与分配原则;自主和不负债原则;教育培训和信息原则以及社会性原则。然而,我国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多数不符合这七条原则。很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目标定位不明确、商业化程度较高、以赢得为目的、服务职能较差,这就使得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开放程度不够。甚至有些地方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业技术培训被忽视,业务范围过于繁杂,从而影响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及有序发展。

(二)多数农民受传统意识影响严重

自古以来,我国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小户的生产经营习惯形成了较强的“小农经济思想”。再加上我国大部分农村比较落后,农民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使得不少农民素质较低,比较看重眼前利益。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中,表现得比较急功近利,对自己有利的就支持、不利的就抵触,爱打个人的小算盘,不听从合作经济组织的决策安排。从而使组织内的经营行为难以统一,阻碍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除了小农意识以外,很多人还会受到“大锅饭”时期思想的影响。认为搞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就是实施以前的“人民公社化”等“一大二公”的“大锅饭”体制。并且认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计划经济而不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从而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有强烈的抵触情绪,阻碍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三)政府支持不够

我国政府虽然制定了许多促进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然而许多政策的实施没有取得预期效果。特别是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缺乏法律支持,如果不能从立法上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做出明确的规定,那么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就得不到保证,进而会阻碍国家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各种政策的有效实施。

四、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议

(一)加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规范

我国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常常和村委会、党支部混为一体,经常出现领导在三者之间相互兼职的状况。这就使得本来应该是为农民服务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很大程度上与政府组织和社会组织相互混淆,职能不清。所以,在以后的实践中,应该明确管理责任,增强运营规范。要使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活动围绕服务于农民、服务于农业生产而展开,实现农业生产经营中的机械化和规模化。

(二)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要加大政府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努力改善和优化农业生产经营的外部市场环境。各级政府应该做好组织领导、宣传协调等指导工作。要转变政府工作职能,优化市场环境,切实为农业生产服务。另外,还要加强法制建设。尽快完成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实行,使得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法可依。

(三)大力发展农村教育

政府除了在政策和立法等方面给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以支持外,还应该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普遍提高农民的知识文化水平,使农民早日摆脱小农意识的束缚。此外,还要加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使农民认识到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同过去人民公社有着本质的区别,纠正人们的认识偏见。只有从根本上解放思想,才能够促进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也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我国农业的规模化、机械化的生产,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农民收入过低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程晓霖,方天堃.对我国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一般性思考[J].南方农村,2005,(4):17-19.

[2]蒋康穆,王学林. 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的阶段划分及其相关措施[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3,(8):44-48.

[3]刘劲松.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主体模式及治理机制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2008,(20):273-276.

[4]王海娟.建设现代农业必须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J].现代化农业,2008,(10):37-38.

[5]巫肇胜.我国现阶段农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思考[J].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3):44-48.

[6]云南省盐津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的报告[R].2006.

[7]张庆亮,张宝兵.对发展我国农业生产合作组织的思考[J].宏观经济管理,2008,(8):49-51.

[8]朱绍格.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24-26.

[责任编辑:黄兴豪]

作者:曹兴华

第2篇: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

摘 要 农业作为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现阶段面临建设经营环境不断变化的挑战。针对农业经济合作组织面临的运行管理制度不健全、经营思想滞后、政府扶持力度不强等问题,地方政府应强化政策扶持,加强宣传教育,发挥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在土地资源开发、劳动力配置、农产品经营及先进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优势作用,加快农业产业现代化转型的速度。

关键词 资源配置;宣传教育;政府主导

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局势的不断变化,促进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多元化、现代化发展。随着乡村全面振兴政策的深入施行,在改善农村地区经营建设环境的同时,也为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以下简称农经合组织)的规模化、集成化发展提供了土壤。为合理发挥农经合组织对农业产业链构建的积极作用,增强乡村发展资源的综合利用质效,需政府部门发挥组织领导、政策扶持、沟通协调的功能,转变农业体系新时期的建设管理思想,完善农经合组织的规范管理,为现代化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广泛施行奠定基础[1]。

1 农经合组织对现代农业经济的积极影响

1.1 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质效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构成,随着乡村全面振兴、现代农村建设及可循环经济发展等战略的施行,基于农村生产地域性特点,推进农业合作组织建设与经营形势的创新改革势在必行。通过经济合作社的形式,对当地生产经营资源进行开发,是当前农业产业优化转型建设的重要路径,对提高现代农业经济发展有着积极影响。随着农业生产相关技术的创新研究与应用,现代农业机械化、自动化的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农经合组织可将土地资源集中起来,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生产的目标,针对性地提高土地生产资料的利用质效。同时,城镇化建设迈入新的发展时期,大量劳动力向城市转移,针对土地资源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土地管理改革方案,促进闲置土地资源的再开发与利用。土地流转制度的制定与施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源分配不均衡的矛盾,而合作社可将零散的土地资源集中起来,发挥資源集成化、统一化整合的集群效应,对农业生产的机械化、产业化发展起到助推作用。

1.2 优化闲置劳动力资源的配置

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需大量的人力支持才能保证实际生产效益。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不断突破创新,原有的粗放式生产模式暴露出较多的缺陷,上升空间狭窄,导致大量的劳动力闲置。同时,经济发达地区城市的劳动力缺失,吸引了更多的农民工、技术人才转移,地方农业生产的人力资源难以得到保障。在农业专业合作社模式下,合作社的发展需要大量劳动力,由此创造出了许多就业岗位,从而使农村大量闲置劳动力得到安置[2]。在现代农业产业的多元化发展形势下,经济组织合作经营的项目也更多样,不仅包括农业生产服务领域,还涉及农产品深加工、电商销售、物流运输等二三产业领域。通过拓宽就业渠道、扶持待业人员创业及合理调整技术人才待遇等措施,控制劳动力外流,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促进农业产业的良性循环发展。

1.3 有利于先进生产科技与模式的推广

现代经济整体发展格局的逐步变化,在全面推进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等现代农业模式施行的同时,也对农业生产实践模式提出了创新的要求。家庭联产生产模式在长期的施行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特定的生产管理机制,在推进自动化、机械化生产技术应用时,部分农民受原有思维认识的限制,对新技术、新工艺的接受度不高。农村合作组织属于集体性的经管组织,是结合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而成立,以盈利为目的,将分散的个体经营有组织地联合起来,有助于新科技的推广与使用,可将零散的农业生产资源重新组合,为先进技术的引进与推广奠定基础[3]。同时,农经合组织还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地方农业经营模式的创新应用进程,使农民群体更快、更深地认识到技术改革对生产经营效益的促进作用。

1.4 促进农产品多元化生产与销售模式的建立

在传统农业产业链中,农民往往处于供应链的最下游,在销售上缺乏选择的主动权,经济收益普遍较低。通过农经合组织对农业生产资源进行统一调配,集中进行销售,可有效提升产品的附加价值。1)依靠合作社的集群效应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拓宽产品的市场影响力。通过特色农产品品牌的建立与推广,可帮助农业生产方在销售链上获得更多的选择空间,在销售价格的制定与调整方面,可根据产品市场定位,进行自主定价。2)农业合作社可更全面、深入地掌握生产方、销售方情况,对资源进行集中整合,并借助农业市场对农业发展形式进行预测,从而对生产模式、销售渠道等进行优化调整。同时,从全局发展的角度出发,制定衔接紧密的生产、销售规划,促进销售效益的整体提升。3)在产品的营销管理方面,农经合组织还可借助互联网、广播与电视等平台创新销售运作模式,逐步加强农产品生产、销售及售后管理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力度,促进合作社向着企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

2 新时期农经合组织发展面临的问题

2.1 运行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从农村地区农经合组织的实际发展情况看,尽管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改革不断深化,但在运行管理规范、约束、保障等制度建设中,仍旧缺乏协同化的建设指导。如在合作社运行管理监督机制的建设环节,部分组织由于缺乏实践经验,缺乏可靠的参考依据,导致监督制度与实际管理工作存在矛盾,存在管理漏洞、职能交叉等问题。此外,由于经营主体构成复杂,在利益分配管理的过程中,易出现经营管理权力与责任难以清晰界定、监督职权划分不明确等情况。运营管理规范制度的部分空白,也使合作社的生产服务、农产品经营等经济活动的开展受到较大限制。

2.2 思想认识不正确,合作经营形式不合理

目前,部分农村居民受文化程度、思想认识的限制,对农村合作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家庭经营形式为主,对新技术、生产模式的应用不积极,对集体经营与管理项目的参与积极性不高。现阶段,农村合作社的成员以农民群众为主,而农民的小农意识较强,缺乏合作意识,只注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发展,不能清晰且客观地掌握市场机遇和风险[4]。同时,由于地区之间的实际经济发展形式不同,部分经济组织的独立性经营性质较强,无法跨地区实现资源交换与共享,合作经营模式单一,集群效应无法有效发挥出来。随着农业生产经营效益的下滑,很多农村地区更是出现了耕地抛荒、撂荒等现象,对我国粮食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此外,部分经济组织对政府、企业的依赖性过强,自主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不利于地方资源的全面开发。

2.3 政府主导与支持职能有待强化

农业组织的发展与经营具有地域性的特征,政府部门作为农业产业建设的主体,通过税收、保障等相关政策的引导,可帮助企业、合作组织、经营个体等利益主体明确地方农业产业的整体发展目标。从当前我国农业发展局势看,不同地区的农业产业受自然资源、管理政策、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影响,现代化建设进程参差不齐。主要原因在于地方政府没有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在农村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与管理规划方面政策扶持力度相对较弱,部分经济合作社的地位与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农经合组织开展经营活动时,相应的制度、政策、法律依据不健全,影响了合作组织的规模化发展。

3 基于农经合组织建设推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对策

3.1 建立健全农经合组织的监督与管理机制

农经合组织的运行监督与管理机制是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与发展的制度保障。依托于完善的监管制度,建立科学的内控机制,才能进一步增强合作社的领导力与组织力,为地方农业产业的优化发展奠定基础。1)在协同化管理机制的建设方面,需政府部门与相关合作社全面调查、分析地方农业经济产业的布局和发展特点,统一经济管理目标,并根据多方利益主体的需求,合理调整利益分配模式,形成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体系。同时,建立配套的监督制度,监督机制的建立能够避免在农经合组织发展过程中出现不公平的现象,确保合作组织的廉洁性及整体性[5]。2)加强协调沟通平台的建设,对各单位、组织的责任与权利进行明确划分,做好经济管理工作的对接,保证农业经济现代化建设目标的有序落实。

3.2 强化政策宣传,做好思想引导与教育普及

由于合作社的成员构成性质复杂,为有效发挥合作社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需各政府部门、企业组织及合作社加强协作,基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的发展需求,强化政策宣传,引导组织成员正确认识现代农业、循环经济及绿色农业生产等理念,通过先进农业技术引进、农产品市场情况的调查、农业产业结构特点分析等工作,提高农民群体的创新发展认识。同时,合作社还应发挥示范带头与组织领导作用,按照地方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与销售等方面不同的需求,加快现代生产技术、经营模式的引进,基于农业市场需求的变化,注重深加工、高附加值农产品的研发,打通供销链的上下游,拓宽销售渠道,从根本上提升农经产业的效益。

3.3 增加扶持力度,发挥政府部门主导作用

在农业产业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政府部门应发挥主导作用,为合理发挥农经合组织的作用,形成跨区域的经济发展合作格局,需政府部门从整体规划、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进行宏观调节,改善市场环境,在不断完善法律管理体系的同时,结合乡村振兴阶段性发展重点的不同,做好财政扶持、政策引导工作。1)政府应深入分析不同乡镇地区生产、经营的优势,运用税收优惠、产业扶持、资金倾斜等方面的政策,鼓励合作社创新经营发展形式。2)通过经济组织间的有效联合,构建起完善的产业链,切实提升农经合组织生产服务的综合质效。3)从法律角度确定农经合组织的地位,为合作社各项生产与经营活动提供法律依据,针对性地提升农经合组织服务农业发展的能效。

3.4 强化专业管理队伍的建设

近年来,地方政府逐步加强了农业经济产业布局的规划调整,在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与引进方面,通过就业、创业鼓励政策,吸引了更多的返乡青年、技术人才,为农经合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智力方面的支持。1)在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经营理念不断创新的背景下,地方政府与经济组织应重视专业型、实践型人才对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持作用,制定针对性的人才引进、培养规划。2)在现有管理队伍的建设方面,相关政府、企业与合作社应拓宽管理人才参与对外交流、专业培训、专题研讨会议及技术讲座等活动的机会,并合理地对配套绩效考核、奖惩机制、薪酬待遇体系进行调整,通过制度引导,调动职工自主学习、创新发展的积极性。3)在人才的引进方面,优化原有的招聘标準,基于合作社的阶段性经营规划与发展目标,提升高素质人才的待遇,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

4 结语

现阶段,农村地区的农业产业在优化转型建设的过程中,原有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已无法完全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通过农经合组织的建设与运行,可有效集中地方农业生产资源,提升闲置劳动力的利用率,并为先进技术与经营理念的推广奠定基础,引导广大农民群体在充分认识农经合组织发展优势与建设问题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盘活地方经济,加快农业产业现代化转型的速率。随着新农村建设战略的逐步推进,政府部门应积极承担起主导责任,正确认识合作社的服务职能,强化政策宣传与引导,加快农经合组织管理规范体系的建设,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化、集成化发展。

参考文献:

[1] 黄杰,陈美玲,刘从九.农业生产合作组织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基于长江经济带省级面板数据分析[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1(2):52-59.

[2] 都光明.农业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J].商场现代化,2020(3):141-142.

[3] 张立娜.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J].营销界,2019(51):13.

[4] 黄波.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存在问题及建议[J].乡村科技,2020(6):44.

[5] 花龙飞.探讨乡镇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J].农家参谋,2020(19):87.

收稿日期:2021-11-18

作者简介:薛丽(1973—),女,山东聊城人,大专,会计师,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E-mail:1271812742@qq.com。

作者:薛丽

第3篇:试论以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业经济发展

摘要:文章论述:农业经济组织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及提高农业生产管理水平等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在我国的农业发展实践中,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刚刚起步,存在着行为不规范、传统意识影响严重和政府支持不够等问题。随着农业产业化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一家一户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将越来越不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广泛实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将是我国农业生产的必经之路。

关键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经济;农业产业化

邳州市百信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位于邳州市碾庄镇,成立于2010年,占地800亩,拥有固定资产1600万元,现已建有350个春暖式钢架大棚、100个冬暖式高标准日光温室,建有蔬菜冷藏保鲜库、蔬菜交易市场等配套辅助设施,推广种植番茄、茄子、彩椒等20多个国内外品种。带动周围200户农户发展设施蔬菜,实现亩效益10000元以上。通过近两年专业合作社运作,有很深的体会。2006-2008年的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鼓励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较为滞后,在很多地区还没有受到更为广泛的关注。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对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一、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内涵分析

(一)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定义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又称农业合作社,是指农民尤其是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农业小生产者为了维护和改善各自的生产及生活条件,在自愿互助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守合作社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联合从事特定经济活动所组成的企业组织形式。这种新型的农业合作关系,不是计划经济时期的“归大堆、硬撮合”,而是农民在分工协作基础上的自发性地广泛联合,是农业生产者自愿结合起来的,将资金、劳动、技术和其他生产资料作为股份入股,按自主劳动、经营和民主管理的方式进行生产和经营管理,从而实现互利的目的。

(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特征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的一般特征。包括成员的自愿加入和退出、民主平等管理、互助共赢和利益共享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协作经营。农业作为特殊的行业,即经营模式是以家庭经营为主,从而农业经营的个体经济就是家庭经营经济,这使得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的初期,尤其是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时期,更带有社区性和综合性。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对于壮大农业经营主体的力量有着重要的作用,有利于促进农业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但由于农民的合作意识较差,自我管理能力不高,制约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启动和进一步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在教育、培训和信息方面予以积极的支持。

(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基本原因

社会分工与生产专业化需要农业合作制。社会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基本条件之一,农业生产越专业化、商品化,就越要求进行各种形式的合作或联合。如果利用非经济手段强行地把不同的农户组合到一起,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农业生产中所购买或建设的许多生产资料具有专用性,若放弃该项经营的话,处理这些资产的价格也非常低廉。为了减少由此带来的损失,农户也在寻求长期的合作。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小规模经营的农户需要合作制。农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降低成本,提高盈利,就需要通过合作制联合起来,借助外部交易规模的扩大来节约交易成本,提高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寻求规模经济。农业合作制与市场经济相伴而生。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农业合作制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市场经济的扩张是农业合作制产生的土壤,而农业合作制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为它的进一步协调发展起推动作用。

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

(一)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发展农业市场

在全球化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单笔农产品的交易量日趋增大。分散的小农户也没办法根据市场需求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无法应对千变万化的国际大市场。因此,发展农业市场,农民合作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它能够把农户的单体资源在合作框架下进行整合,改变交易中的弱势地位,化解市场风险,降低交易成本和控制开支,提高市场效率。据有关资料显示,在以农业为主的发展中国家,合作社的产值已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0%-20%。瑞典约有75%的农产品是通过合作社销售的,其居民消费的食物中有1/3-1/2是由农业合作社的企业加工生产的。

(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在大规模的农业市场前提下,在农业市场的大宗交易中,无论单个农户经营的规模有多大,其交易量都是微不足道的,在交易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而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则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强势主体对农民利益的侵占,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这样既有利于让农民分享生产、加工和流通等各环节的利润,获得更多的收益,也有利于降低农业生产和交易成本,增强抵御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单个农户自愿结合起来,使用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按自主劳动、经营和民主管理方式对农产品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不仅便于使用大型农用机械设备,而且还便于实施先进的农业技术。

(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管理水平

实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助于实现农业生产的“民主管理”,而且将一些农户组织起来,共同生产、共同销售,由于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使得一些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技术能够有效地实施,从而获得规模收益,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水平。

三、我国目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缺陷

(一)许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行为不够规范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自愿组织在一起的民主组织形式,是一个具有共同目标的协会。国际上公认的原则主要有七个:自愿与开放原则;互助合作性原则;民主管理原则;一人一票原则;非赢利和社员参与分配原则;自主和不负债原则;教育培训和信息原则以及社会性原则。然而,我国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多数不符合这七条原则。很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目标定位不明确、商业化程度较高、以赢得为目的、服务职能较差,这就使得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开放程度不够。甚至有些地方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业技术培训被忽视,业务范围过于繁杂,从而影响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及有序发展。

(二)多数农民受传统意识影响严重

自古以来,我国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小户的生产经营习惯形成了较强的“小农经济思想”。再加上我国大部分农村比较落后,农民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使得不少农民素质较低,比较看重眼前利益。认为搞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就是实施以前的“人民公社化”等“一大二公”的“大锅饭”体制。并且认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计划经济而不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从而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有强烈的抵触情绪,阻碍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三)政府支持不够

我国政府虽然制定了许多促进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然而许多政策的实施没有取得预期效果。特别是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缺乏法律支持,如果不能从立法上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做出明确的规定,那么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就得不到保证,进而会阻碍国家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各种政策的有效实施。

四、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议

(一)加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规范

我国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常常和村委会、党支部混为一体,经常出现领导在三者之间相互兼职的状况。这就使得本来应该是为农民服务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很大程度上与政府组织和社会组织相互混淆,职能不清。所以,在以后的实践中,应该明确管理责任,增强运营规范。要使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活动围绕服务于农民、服务于农业生产而展开,实现农业生产经营中的机械化和规模化。

(二)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要加大政府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努力改善和优化农业生产经营的外部市场环境。各级政府应该做好组织领导、宣传协调等指导工作。要转变政府工作职能,优化市场环境,切实为农业生产服务。另外,还要加强法制建设。尽快完成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实行,使得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法可依。

(三)大力发展农村教育

政府除了在政策和立法等方面给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以支持外,还应该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普遍提高农民的知识文化水平,使农民早日摆脱小农意识的束缚。此外,还要加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使农民认识到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同过去人民公社有着本质的区别,纠正人们的认识偏见。只有从根本上解放思想,才能够促进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也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我国农业的规模化、机械化的生产,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农民收入过低的问题。

参考文献:

1.蒋康穆,王学林.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的阶段划分及其相关措施[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3(8).

2.刘劲松.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主体模式及治理机制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2008(20).

3.王海娟.建设现代农业必须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J].现代化农业,2008(10).

4.巫肇胜.我国现阶段农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思考[J].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3).

5.云南省盐津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的报告[R].2006.

6.张庆亮,张宝兵.对发展我国农业生产合作组织的思考[J].宏观经济管理,2008(8).

7.朱绍格.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

8.程晓霖,方天堃.对我国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一般性思考[J].南方农村,2005(4).

(作者单位:江苏省邳州市碾庄镇农业经济管理中心)

作者:陈忠宜

第4篇:创新农业组织制度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发展现代农业要靠政策、靠科技、靠投入,也要靠改革和制度保障。建设现代农业,不仅要发展农业生产力,也要注重农业组织制度创新,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更好地利用资源,促进要素流动,调动农民积极性。

农村改革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成功解决了人们的温饱问题,推动了农业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践表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能够容纳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生产力,既适应传统农业,也适应现代农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必须长期坚持,毫不动摇。

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时期。我国农业的组织化、产业化水平依然很低,农产品的竞争力与国际竞争者相比还有很大差距。随着农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以及现代农业建设的推进,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目前农户与市场的有效连接机制还不完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的能力还比较弱,利益联结机制还有待完善。参加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分别仅占35%和13%;农业生产特别是畜牧业生产的集约化水平还不高,生猪规模化饲养仅占43%。应根据种植业、养殖业等不同产业的基本特点和发展的内在要求,探索引导农户进入市场和扩大农业经营规模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更好地促进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经营的一体化、服务的社会化,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

创新农业组织制度,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首先要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转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但必须坚持不刮风、不动基础,坚持自愿,保护农民利益,依法进行。

创新农业组织制度,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需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提高农民和农业组织化程度的有效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新阶段党和政府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渠道。目前,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15万多个,加入的农户成员达到2363万户;带动非成员农户3245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成员增收幅度比一般农户普遍高出20%~50%。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创新农业组织制度,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还要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生产基地建设,发展“一村一品”,拓展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产品加工增值。龙头企业只有在服务农户、致富农民、与农民利益紧密结合的基础上,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十一五”期间,我们将再扶持培育一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增强龙头企业对农户的带动能力。

创新农业组织制度,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也需要健全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发挥农村能人的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满足农民的服务需求。

第5篇:Cmiqso农业经济发展论文农业经济管理论文发表:关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及农业

生活需要游戏,但不能游戏人生;生活需要歌舞,但不需醉生梦死;生活需要艺术,但不能投机取巧;生活需要勇气,但不能鲁莽蛮干;生活需要重复,但不能重蹈覆辙。

-----无名

农业经济发展论文农业经济管理论文发表:

关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及农业强市

发展现代农业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重大任务,是改造传统农业的必由之路。武冈要由传统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实现后发赶超、建设湘西地区次中心城市,必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1 增投入,夯实农业基础设施

武冈市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薄弱是现代农业的制约瓶颈。因此,要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多方筹措资金,努力增加投入,不断完善和夯实农业基础设施,努力形成财政支农、金融扶农、税收惠农、社会助农的强大合力。首先,切实增加财政投入。这几年,武冈的财政支农力度较大,并以项目为载体,科学制订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做到统筹安排使用。今后要按照《农业法》的要求,按上年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增加支农投入。其次,全力向上争取项目。要研究和吃透有关文件精神,精心包装、科学合理建立项目库,有针对性地申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最后,科学整合支农资金。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土地整理项目区和新农村示范村(片)为平台,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集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同步提高项目建设质

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2 调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

武冈是个传统农业大市,农业大而不强、产品多而不优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要立足市场,以培育主导产业为目标、发展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推进订单基地建设为支撑、农村土地流转为动力,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做大做强优势传统产业,探索发展高效新兴产业,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和农民增收。一是绝不放松粮食生产。2010年,全市早稻面积增加了1333公顷。今后,要进一步完善措施,努力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提高水稻复种指数;要注重依托合作组织,加快土地流转,培育一批种粮大户;要持续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提高粮食产量。二是大力发展特色基地。要围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布局目标,抓住卤菜发展势头强劲的契机,抓紧制订卤菜生产标准;筹建中国卤菜研究会,组织召开中国卤菜高峰论坛,将武冈卤菜推向全国。要坚持不懈做大粮食、生猪、脐橙等传统产业。同时,发展葡萄等新兴高效产业基地,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三要巩固壮大加工企业。要强化“招回老乡建家乡”观念,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转化加工增值。要鼓励和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技改和扩建,加快做大做强,争取建立上市公司1家、省级龙头企业5家。

3 强服务,提高农业发展水平

目前,我市农业站、水利站、畜牧水产站改革相继完成,为农技推广奠定了队伍保证。因此,我们要从以下方面加快构建精简高效、

服务便捷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一要加快推进农口改革。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职能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种子公司、兽医体制、农科所、林科所、鱼苗场、集体林权制度等农口改革改制,健全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二要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把教育培训作为农技推广服务的首要任务来抓,整合农业、劳动、教育、科技等涉农培训资源,组建农民教育培训讲师团,巩固壮大培训阵地,合理分解培训任务,加大农业实用技术、农民就业技能等培训力度,加快培养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突出抓好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加快农业良种良法的推广步伐。

第6篇:台湾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与现况

台湾陈秀贤在我所演讲(2005年12月13日)

作 者: 发布时间: 2006-1-6 15:56:10

2005年12月13日,台湾农民联盟农业交流小组召集人陈秀贤先生应邀到我所,就“台湾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与现况”做学术演讲。

演讲提纲

台湾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与现况 台湾农民联盟

陈远峰

2005.12

一、历史简述

1、日本殖民时期

1902 澎湖首创“妈宫产业组合”。

1905 成立“宜兰兴产组合”,为台湾最初的类似信用合作礼。

1913 2月,殖民政府颁布《台湾产业组合规则》,以“共存共荣”为口号,“一市街庄,一产业组合”为目标,在各地强力主导设立信用、贩卖、购买、利用等专类合作组织。

在税法上,产业组织免征所得税、营业税及营业收益税。殖民当局并提供资金供农民低利融通,在农、工、商等各类放款额度及件数均以农贷为最,如:1927分别占41.78%及50.27%。

l915 有识之士开设“农村讲座”推动“研习活动”等在各地陆续筹设农民组合,如“二林蔗农组合”、“风山农民组合”、“大甲农民组合”、“曾文农民组合”,并成立“台湾农民组合”广设支部,唤起农民抗日运动。

l92l “台中州青果同业组合”实施共同供货(共同运销)制度。 l925 12月,成立台湾青果同业组合联合会。

1940 各地产业组合计有501单位,社员数为609,817人。农业社员有386,191人,占产业组合社员总数的63.33%亦为当时台湾农家人口总数2,984.,258人的1 2.9%,农家总户数的89.8%。 1942 7月,为执行经济统制政策,急需设立产业组合的上级统筹协调联系机关,以扮演战时所需资金筹集与物资供应之角色,允许设立联合会,并补助经费供发行合作刊物、举办合作讲习、召开各种会议。

1943 12月,台湾总督府公布《台湾农业会令》,将所有农业团体强制合并为三级制系统农业会,至此,发展近3 1年的产业组合划上休止符。

2、光复迄今

1946 2月,台湾行政长官公署公布“台湾省合作组织调整办法”,规定一切产业组合依“合作社法”(1934年3月在南京公布,1935年9月实施)及相关法令,改组为合作社。4月底,在民政处之下设立之“台湾省合作事业管理委员会”,裁并入社会处。

12月,合作组织改组工作全部完成。共计合作社有47l单位,个人社员达703,198人,己缴股金47,858,114元旧台币。

1947 1月,订颁“台湾省设置合作农场实施规则”,积极辅导合作农场,参与向日本人接收的公私耕地17万6干多公顷的有效利用。

1948 1月,公布“台湾省合作事业管理处组织规程”,并在台湾省政府社会处成立“合作事业管理处”(简称合管处)为全台合作社之主管机关。

6月,成立“台湾省合作社联合社”。

1949 台湾省主席陈诚接受农复会建议,起草《台湾省农会与合作社合并办法》,并经省委员会议通过颁布实施,规定凡原农业会改组之农业合作社,一律并入农会,于是年12月底完成,计农业社逾300社并入农会;渔业社逾60社并入渔会。

1950 行政院修改所得税法及营业税法,免税范围仅限于消费合作社。

1952 8月,行政院颁布施行“改进台湾省各级农会暂行办法”,着手进行农会会员资格检查,以净化农会,完成农会改组工作。该暂行办法第七条二项规定“已成立农会之乡镇,不得再成立乡镇合作社”。从此农业合作社之组设,依法组设特产产销合作社,如香蕉、文旦、茶叶„„等,其余则陷入停顿状态。

1973 9月,公布《农业发展条例》,核心内容是加速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所得、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此条例被称为农民基本法。

1974 立法院修订《农会法》,(废止台湾省各级农会暂行办法,废除股金制、终止对会员盈余分配,农会自此丧失其为合作组织的法理依据)经行政院颁布实施。解除农业合作社筹组禁令。 1987 7月,解除戒严令。农业合作社的组设,呈现蓬勃发展现象。

8月,成立“台湾省合作事业发展基金会”。

1992 l O月,行政院农业委员会颁布《农业产销组织整合实施要点》,并订《合核心农民组织及辅导计划》,积极推动蔬菜、果树、花卉等七类产销班,1994年底共成立3,619班,人数计72,359人。至1998年止,共有6,214班,人数共计119,797人,内有蔬菜产销班973班、37,598人,果树产销班2,214班、1 7,040人,花卉产销班539班、6,725人。

1993 海峡两岸合作组织开始交流、互访,并在1994年由逢甲大学举办“海峡两岸合作经济学术研讨会”。

1997 全年新成立各类合作社97社,解散74社。农业合作社新成立3l社场,解散10社场。另据1991年以来各年年报显示,台湾农业合作社场损益除1996年外,悉数为负数。

1999 7月,成立“台湾合作运动协会”,系结合合作学界、运动界、事业团体、合作行政人员等共同组织之团体。

200l 7月,全台合计有328个农业合作社、207个合作农场,参与农民逾20万人。

11月底,行政院院会决议通过《农业合作社法草案》。另有民间版《农业合作社法草案》同时呈立法院,并案讨论;但迄今仍未付院会。

12月底,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发布《农业产销组织辅导办法》类别由原七类增加为二十类。并说明本办法系“为辅导农业产销组织建立企业化、资讯化及制度化的共同经营方式,以改善农业经营管理,并提高农业竞争力。”

3、历史经验

a、合作事业发展几全为行政当局藉行政力量,以由上而下的方式,积极主导扶植设立而成。 b、信用组合——小生产者以人格的相互信用连带保证为基础,共同筹资设立,以对抗不合理的高利贷诈取。

c、贩卖组合——即运销合作社。将社员所生产的产品,透过共同贩卖,以增加收入为目的。192l、1936分别开始办理香蕉、蔬菜共同运销。

d、购买组合——即供给合作社。批购产业及生计上的必需品供应社员,以减少生产成本及生产支出。 e、利用组合——原称生产组合。以社员产品的加工及社员产业或生计上需用设施的共同利用为目的。 f、日据末期的农业会奠定现今多目标、多功能的基层农会的组织结构与事业经营基础。但却因早期以信用事业为主力的普及方式而影响日后农会偏重信用部的经营取向。

二、现况 l、辅导与支持

a、宪法第13章“基本国策”第145条“合作事业应受国家之奖励与扶助”。

b、催生《农业合作社法》;更改主管机关。

c、冻省缩编与地方政府裁撤合作单位。

d、财政补助偏低。

2、有合作事业而无合作运动

a、合作组织系“以运动为手段,以事业经营为目的”。

b、合作运动理念与本质系“以人的幸福为目的,以人的结合为手段”。

c、缺乏合作运动灵魂——“思想”、“哲学”与“信条”。

d、合作意识扎根工作从头做起。

3、农民产销班

a、组织管理——提升内聚力,促进活性化,增强竞争力。

b、田间作业合理化——生产过程标准化,作业效率最佳化,追求最高质量的田问收成。

c、共同采购——提高采购优势,落实品质检测,降低资材成本。 d、共选共计——树立分级标准,落实选别计价,强化品牌价值。

e、共同配送——形成经济规模运输量,有效规划管理产销程序,寻求最经济的成本、安全、及时、准确输送。

f、雇客管理——依特性、需求建档,拟定最佳互动方式,进行关系管理。

4、实例简介

a、西螺汉光果菜生产合作社:

供应军队副食、学生营养午餐及大型物流等量贩系统。

b、台南县渔权会渔业生产合作社:

体制外抗争团体转型,接受政府辅导的案例。

c、六甲乡农会花卉产销班:

火鹤花(红掌)外销之典范,独占日本市场约20%。 d、斗南镇农会代耕制的产销班:

回流劳动力创造外销绩效的新农业,横跨行政区的集作模式。 e、东势镇农会梨产销班:

出于蓝更胜于蓝的高接梨的故乡,集休闲、文化、生产等的现代农业。

三、问题

1、多为个人社、私社,规模与资金严重受限。

2、政治派系与行政资源的共生关系。

3、法令不合时宜、政府支持力量不足。

4、缺乏合作精神,背离合作原则。

四、建言

l、设置中央专责机关,制订《农业合作社法》。

2、落实自上而下、由外而内的合作运动。

3、设置“农业合作运动”发展组织,推展合作教育。

4、政策配套、落实制度;放活组织、畅通市场。

5、以欧洲为师,(尤指荷兰经验_)推动合作经济组织。

第7篇:农业循环经济(教案)

农业循环经济

教学目的

1.通过对周围农田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调查,树立资源保护意识、增强循环利用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心。

2.了解循环经济的内涵,及生活中循环利用资源的措施。

3.结合周边农业生产条件,通过讨论等形式,设计切实可行的循环经济的模式,培养学生运用循环经济理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重点

1、循环经济内涵

2、资源保护意识的树立

3、运用循环经济理念解决实际问题 教学方法

参观访问法、讲授法、讨论法、教师讲解与多媒体辅助教学法 教学用具

多媒体、生态农业示范园 教学过程 【引入新课】:

(播放农田废弃物图片、农业大量喷洒农药、施用化肥的图片、土地盐碱化、荒漠化图片。)利用现实数据介绍我国农业环境现状,引导学生意识到目前我国农业面临的环境和生态的双重威胁,激发学生资源环境保护意识。最后引出循环经济的内涵。

【新授】

一、循环经济内涵

【提问】(出示传统生产模式和循环经济生产模式示意图):传统模式和循环经济模式有什么区别?哪一种模式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为什么? 【教师总结】

传统的生产模式和循环经济生产模式的区别:

传统的生产模式是从资源到生产再到消费最后废弃物直接排放到环境中去的一种单线线性经济,而循环经济则是由资源到生产到消费到废弃物排放最后再回归为资源这样一种循环往复的循环式经济。二者的本质区别是循环经济能最大程度的利用资源同时最小程度的排放废弃物,它是以“减量化、再生产、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它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废弃”的传统的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

【提问】

1、我们周围的农业生产模式是循环经济模式吗?(学生回答:不是)

2、什么样的生产方式才是循环经济模式呢?这种模式对我们的经济和社会会有什么作用呢?我们周边是否有这种生产模式存在?(学生思考)

教师:今天我们一起到太湖农业生态园里的稻田养蟹基地去,去看一看那里的农业是怎样的一种景象,采用的是怎样的生产方式,跟我们周围的农业相比有什么突出的优越性。

二、图片介绍太湖农业生态园 【实践基地介绍】:

1、请同学介绍台湖的地理位置

2、教师引导学生分析台湖当地农业生产条件 台湖农业生产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观看稻田养蟹【引导学生思考】:台湖为什么要经营水稻?同时又在稻田里养蟹?台湖地区这种生产模式有何好处?

生物降解稻田养蟹的生物链关系及可行性。 教师总结台湖稻田养蟹的好处。 课后总结:

同学们上课听讲认真,讨论思考问题积极投入,对于自己不知道的知识认真总结并进一步的巩固确认。通过图片及视频的介绍,相信同学们对于农业方面循环经济的做法及方式肯定有了自己的认识。

第8篇:智慧农业合作协议

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武汉盛锐丰科技有限公司

“智慧农业”建设与发展

战略合作协议

二〇一五年六月

甲方: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乙方:武汉盛锐丰科技有限公司

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是我国传统农业发展的必经途径和重要战略,为加快现代农业的建设、做好现代农业项目的示范,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科技和资源优势,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实现院企智慧农业开发战略合作目标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本着“信守承诺、真诚合作、立足发展、面向未来、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按市场为导向、科技为支撑、保市场供应和农民增收为总体目标,甲乙双方创造条件,共同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

二、合作目标

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加强双方沟通,扩大合作范围,甲乙双方将共建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实现杂交水稻综合试验示范基地的现代化建设、科学种植和信息化管理,共同推广农业现代化、信息化科研成果,共同建设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共同分析和研究杂交水稻大数据、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

三、合作内容

(一)甲方将乙方纳入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服务体系,乙方为甲方提供智慧农业相关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支撑,为突出重点;确保实效,甲、乙双方各自建立专业团队进行对接、沟通、交流和服务。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现代农业技术实施所需的场地、资金,乙方为甲方提供智慧农业系统解决方案,甲乙双方共同推动相关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与智慧农业先进技术的推广。

(三)以“超级杂交稻攻关计划”为合作契机,实现长期合作机制,甲方为乙方在智慧农业领域的技术推广提供长期的平台支持,甲方在智慧农业领域的大数据信息服务、物联网应用和设施农业服务方面以乙方为优先合作方。

(四)共同建设杂交水稻大数据服务平台

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试验示范基地“杂交水稻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是通过物联传感网结合大数据和云计算,构建试验示范基地与研究中心之间的信息化管控通道、水稻种植过程数据收集通道、大数据统计、分析和处理的综合智慧农业信息平台。甲乙双方通过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共同建设“杂交水稻大数据平台”,具体建设内容、协作方式以及资金筹措、系统运维、知识产权等条款,见附件“杂交水稻大数据平台建设与发展合作协议”。

(五)合作推广农业物联网监测系统

SFO农业物联网监测系统是“杂交水稻大数据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试验示范基地安装物联网监测系统后,监测数据将自动接入研究中心的杂交水稻大数据平台,“基地”和“中心”通过平台可以监测杂交水稻种植局部区域的气候环境、土壤墒情等实时和历史数据以及预警信息,形成汇聚地理位置、环境气候、品种、日期以及产量等相关种植信息的电子档案。SFO农业物联网监测系统将由甲方和乙方优先在“超级杂交稻攻关计划”试验基地推广,并以各“基地”为中心辐射当地,形成以杂交水稻物联网监测为基础的智慧农业示范工程。

(六)合作研究杂交水稻大数据

“杂交水稻大数据平台”的建成后,整合甲乙双方优势资源,组建长期的、稳定的大数据研究团队,建立完善的团队对接、交流、科研和服务的合作机制,研究并构建基于地理位置的杂交水稻种植大数据分析平台,研究不同区域、不同品种杂交水稻种植与地域气候、总辐射、水系等关键因子的关系,针对不同地区建立完善的科学种植指导规范。

四、合作原则

(一)合作各方按照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合作。

(二)合作项目要在充分调研和制定方案的基础上,采取统筹规划,分步建设,项目优先,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

(三)建设项目确定后,合作各方须根据情况签订具体项目建设的合作协议。经合作方协议签定的项目,甲方不再就该项目与其它公司签定同类合作协议。

五、合作机制

(一)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作为投资建设主体与武汉盛锐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智慧农业项目投资协议,以协议方式明确建设内容,确定投资主体资格,明确约定期限内以项目投资、购买服务或融资租赁等方式向武汉盛锐丰科技有限公司购买项目产权,“盛锐丰”公司作为智慧农业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的落地执行和后期的服务保障。

(二)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内容,在开展具体项目时,项目立项、建设、验收等各项程序由合作方按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为推动智慧农业项目的建设,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导成立智慧农业创建工作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和推动智慧农业建设并作为双方的不定期会晤制度,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合作协议落地。

六、附则

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作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甲方(公章):国家杂交水稻乙方(公章):武汉盛锐丰科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第9篇:农业经济管理

农业经济,又叫劳动经济,即经济发展主要取决于劳动力资源的占有和配置。

由于科学技术不发达,人类开发自然资源的能力很低。对于大多数资源来说,短缺问题并不突出。例如,直至19世界人们还认为森林是砍伐不尽的。因此,在这一时期,劳动力是主要的争夺对象。有了劳动力就能开发资源,发展经济,获得财富。古代许多战争的目的就是掠夺劳动力——人口,而西方贩卖奴隶的活动一直持续到19世纪末。从政治制度来看,集中的管理体制有利于农业经济的发展,中央集权的中国和法国曾分别是亚、欧大陆上劳动力经济作为发达的国家。

农业经济一直持续了几千年。在这一经济阶段中,人们采用的是原始技术,使用的是犁、锄、刀、斧等手工生产工具和马车、木船等交通运输工具,主要从事第一生产——农业,辅以手工业。在这几千年中,尽管科学技术有所发展 ,生产工具不断改进,但在工业革命之前,这种生产格局没有改变。这时的劳动生产率主要取决于劳动者的体力。因为从总体来看,人的智力方面的差别不太大。据统计,在低机械程度条件下,劳动者的体力支出和智力支出之比是9:1。

同样,土地也是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所以它也成为争夺的对象。从最初来看,水美田肥的地方就成为经济发达的地方,所以就有了经济发达之后的诸多文明之地:如印度河恒河流域、尼罗河流域、底格里斯河幼发拉底河的两河流域、黄河流域等。就整个世界而言,生产的分配主要是按劳动力资源的占有或通过体地占有的劳动力资源来进行的。

在农业经济阶段 ,广大人民的生活十分贫苦,缺衣少食比较普遍,不能抵御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危机。教育很不普及,文盲占大多数,人才难以流动和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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