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优秀部门评选办法

2023-03-1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企业优秀部门评选办法

优秀部门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文化建设,塑造本部门员工的使命感和荣誉感,增强本部门的凝聚力,使本部门优秀团队的评选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并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部门全体员工。(不含部门领导)

第三条:部门设立考评委员会,负责评审优秀团队的考评工作,考评委员会由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及各个团队的代表组成。

第二章优秀团队评选办法

第四条 优秀团队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思想素质(15分)

1、 坚持贯彻公司领导意图,有很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员工队伍稳定,凝聚力、向心力强:

3、团队学习建设卓有成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二)工作业绩(40分):

1、认真执行公司的发展战略,踏实工作。

2、团队内部管理及制度健全。

3、高效率、高效益地完成公司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各个团队完成或超过本工作计划目标.

5、在公司战略目标实施项目中有突出贡献.

(三)团结协作(15分)

1、团队成员相会信任、相互支持,分工负责、协作配合;

2、民主意识强,集中团队成员的智慧,民主氛围浓厚;

3、团队成员互助互爱,在工作上互相帮扶,在生活中互相;

关照

(四)形象树立(15分)

1、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体现良好的精神风貌;

2、工作中注意节能降耗,在日常工作及公务上午无浪费行为;

3、工作开展中兢兢业业,不计个人名利得失,尽职尽责;

4、积极反应发现问题,为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

5、内部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制度和纪律,一年中没有出现严重或故意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

6、与其他部门关系良好,其他部门对其满意率最高,意见最少

(五)企业文化建设(15分)

1、围绕企业文化开展各项工作,投稿率高。

2、团队稳健,部门人员流失率小;

3、有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团队,不得参加评比:

1、发生重大通信事故、安全事故、综合治理、群体性事件等;

2、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2篇:学生会优秀部门评选办法

学生会优秀部门评选方案

一、学生会优秀部门评选流程

1、每学期末学生会召开全体会议,总结本学年工作情况,同时各部门想主席团提交参评申请并附申报材料。

2、在收到申报材料后,成立一个评选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院团委副书记及院学生会主席团组成,日常量化考核由秘书处代为执行。

3、学生会各部门需在思想建设方面,部门建设方面进行相应的阐述,评选委员会收集多方材料以及听取部门汇报。

4、学期末由秘书处统计本学年各部门量化考核成绩,汇总交予主席团讨论审定,评选委员会综合多方材料评选出学生会优秀部门两名进行奖励。

二、量化考核成绩计算办法

1、学生会部门考勤率计算为:

部门成员的实到出勤次数(包括已退人员应有的次数)/部门成员活动应出勤的总次数

2、部门建设条例

(1)部门能按时组织召开本部门例会,且有固定的例会时间和地点。部门怠于职守,无正当理由未按计划召开例、展开工作的,扣量化分3分/次。

(2)各部门根据自身不同性质特点定制属于自己部门较为完善的工作制度,并在工作中不断更新跟进。

(3)部长例会内容下达完整,有专门的部门会议记录人员记录会议内容,日常工作活动有记录档案。

(4)部门内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部门成员之间团结一致,齐心做好部门工作。

(5)部门干部积极培养干事,为学生会其他部门贡献人才的加部门量化分3分。

3、部门量化考勤条例

(1)学生会对外活动,全体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发现不带者该部门每次

扣2分。

(2)按时上交所需上交材料,工作计划、总结必须于活动开展前一星期内及活动结束后一星期内交于主席团,迟交1次扣1分,拒交1次扣3分,迟交一个星期视为拒交。

4、活动考勤

⑴ 在院学生会开展的大型活动中,能够积极配合承办部门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加3分/次,大型活动中任务过重部门可酌情加分1-3分)

⑵ 自愿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部门参与每人次加该部门1分。

⑶ 各部门每搞一次活动,按质量、创新元素、影响力三方面酌情况加分。按活动质量情况加3-6分,有创新元素加2-4分,影响力加2-4分。

⑷ 部门成员参与活动并获得名次的,加所在部门1分/次。

⑸ 活动因负责部门办事不力计划不周全而未能全面展开或出现影响恶劣的情况每次扣5分,且此活动不予加分。

三、奖励办法

经评选委员会评选出来的表现优异的两个部门,将获得“学生会优秀部门”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

获得“学生会优秀部门”的部门将追加一名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获得“学生会优秀部门”的部门将得到200元作为部门活动资金。

工作表现中对不能按时完成所交给任务的,经提出后没能改正的部门,将进行批评。对受到三次以上批评的部门将取消其学期“优秀部门”的评比资格。

第3篇:团委学生会优秀部门评选办法

为奖励“德、勤、绩、效”各方面并重的部门(不含班),特制定本制度。本考核制度以100分为准,每月考核一次,期末进行加总。考核结果将登记于“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考核成绩表”。部门对考核结果不满意者可在一星期内向学生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反映,进行查询及更改。

一、评选条件:

1、部门内部团结一致,人员无违纪现象,整体形象良好;

2、工作不拖拉,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

3、开展活动有计划、有总结等,条理清楚;

4、能切实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团队建设上树立模范作用;

5、能赢得同学及老师的信任,不断增强部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评选办法:

1、优秀部门两个;

2、每次评选在下学期初评选;

3、由主席团评定各部门;

三、评选细则:

1、工作完成情况(满分40分)。

(1)完成所规定的本部门基本工作职责(满分20分)

(在部门考核制度中无处分记录的满分,一次重大责任事故的减10分,责任事故减8分,重大过失减5分,过失减2分)

(2)完成学期部门工作计划中所列内容(满分10分)

(3)认真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满分10分)

2、协调组织能力(满分30分)

(1)本部门内部协调配合好(满分10分)

(2)主动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学生会有关工作(满分10分)

(3)本部门完成的各项活动有策划,有总结(有照片的需要附加上照片)并按照规定时间按时上交(满分10分)

3、工作业绩考核(满分30分)

(1)每学期各部门主要承办校、院级活动不少于1次(满分15分)

(2)工作业绩突出,有成效(满分15分)

4、加减分

(1)凡由部门主要牵头完成的工作在校级以及校级以上活动中获得名次或优秀组织奖的每一次加5分。

(2)凡由部门主要牵头完成的工作在校级以上媒体、刊物上被报道的,每一次加分3次,市级的加5分。

(3)凡部门干部在学期中起学习模范带头作用,工学关系处理好,无补考重修科目的,本部门加分5分。干部在学期中积极参加学生科研活动,有论文在公开刊物发表或作品在校级以上(不包括校级)专业比赛中获得奖项的,本部门加分2分。

(4)凡部门干部干事在学期中因有违纪行为而受到任何级别通报或者处分的,本部门减5分。

(5)在全院性的大型活动中,凡要求干部到场的,纪检部进行考勤,全勤的加2分,各个部门缺勤一人扣1分。

第4篇:“东营市建筑业优秀施工企业”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市政府、市住建局关于做大做强建筑企业的决策部署,为引导我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争先进、创一流、增效益、求发展,规范我市优秀建筑业施工企业的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东营市建筑业优秀施工企业”是东营市建筑业联合会设立的奖项,每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每个评选“东营市建筑业优秀施工企业”30名。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 参加评选对象须在东营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登记取得建筑企业资质,且为东营市建筑业联合会会员单位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四条 参加评选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施工政策和标准规范,能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组织的活动,在本地区有良好的行业信誉。

(二)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管理规范,近两年施工的工程获得过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以下简称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以下简称国优工程)、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山东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泰山杯”奖(以下简称泰山杯奖)、山东省市政金杯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省市政金杯工程)、东营市建设工程质量/市政/装饰装修金洲杯奖(以下简称市金洲杯奖)等奖项。

(三)基础管理扎实,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水平高,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较为健全,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等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处于本市同行业领先水平。

(四)坚持诚信经营,上一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记录(企业需提报所属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能及时、准确地完成企业信息网上月报、年报等信息报送工作;

(五)取得安全许可证,上一未发生安全责任死亡事故和一般以上质量事故,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一)申报上一发生一般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申报上一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申报上一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

(四)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 申报材料与申报程序

第六条 申报单位要如实提供如下材料

(一)《东营市建筑业优秀施工企业申报表》一式2份。

(二)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承诺书内容:××企业保证本次申报提供全部材料真实、完整、准确,无弄虚作假。)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东营市建筑业联合会员证复印件。

(六)上财务审计报告。

(七)上纳税申报表(能反映出全年纳税累计额)。

(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注册人员栏查询本企业注册

一、二级建造师截图。能清晰的显示本企业建造师数量。

(九)企业获得表彰、表扬、奖励及工程创优等荣誉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特别说明:申报资料及数据的有效时限为申报年上一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各种荣誉及工程创优应为近2年内获得。

第七条 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由企业所在县区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报东营市建筑业联合会秘书处。

第四章 评选办法

第八条 东营市建筑业联合会成立“东营市建筑业优秀施工

企业评选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负责评选的组织管理工作。评委会邀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人员建筑行业专家组成。

第九条 为保证评选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在资料审查阶段对企业获得的各种荣誉、工程创优、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进行量化赋分,得分情况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评分标准如下:

(一)企业获得各种荣誉的评分标准

1、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的,得3分。

2、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AAA”资信等级或同等级别信誉的,得3分。

3、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人力资源管理、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推进科技进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表彰、表扬、奖励等荣誉,每项得4分。

4、被评为国家级文明单位每项的20分,省级文明单位每项12分,市级文明单位的每项得6分。

(二)企业创优工程的评分标准为

1、获得鲁班奖、国优工程、中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或其他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30分。

2、获得山东省“泰山杯”、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或其他省级奖项的,每项得20分。

3、获得市级金洲杯工程奖或同其他同级别奖项的,每项得

10分,最高不超过50分。

4、获得市级优质结构、安全文明工地或其他同级别奖项的,每项得分3分,最高不超过30分。

(三)企业主要经济技术管理指标的评分标准

1、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项得3分,最高不超过9分。

2、一级施工企业年生产总值每完成1000万元得0.5分,二级施工企业年生产总值每完成1000万元得0.75分,三级施工企业年生产总值每完成1000元得1分。

3、企业年税收总额一级企业完成100万元得1分,二级企业完成100万元得1.5分,三级企业完成100万元得2分。

第十条 东营市建筑业联合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负责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评分标准计算出各申报企业的得分,提交评委会审议。

第十一条 评委会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协会秘书处提交的汇总资料进行审议,研究确定获奖企业。

第十二条 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每年的奖励计划中拿出适当的名额,用于奖励中小企业。

第五章 奖励

第十三条 获奖企业由东营市建筑业联合会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东营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文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若有投诉的,经评委会核实,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撤销,补位企业依次递补。

第5篇: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我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鼓励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高质量、高效益、高水平地搞好工程建设和管理,提高项目经理的资信和知名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是我省建筑行业授予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的最高荣誉奖。其评选对象为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中现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项目经理。

第三条 经安徽省住建厅同意,安徽省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审工作,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评选结果报省住建厅备案后由省建筑业协会公布、颁发荣誉证书并组织宣传。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第二章 申报条件及范围

第四条 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申报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2、取得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注册证书。实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八年以上,现正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从事项目经理的工作。近三年曾担任过一个(含)达二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规模以上工程的项目经理。

3、近三年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项目合格率达100%,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获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质量奖。

4、近三年内所负责的工程未发生一般级别(含一般)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检查通报批评过,且未发生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质量事故以及重大社会影响事故。

5、诚实守信,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考核期内无失信和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6、坚持文明施工,强化现场管理,注重环境保护,项目已开展信息化管理。

7、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五条

1、除大型工程外,同一工程原则上只能推荐一名项目经理参评。

2、连续三年在境外施工的本省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可参照上述条件参评。

第三章 申报程序及资料

第六条 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于每年第二季度初组织申报(2012度的2013年9月底前申报)。由项目经理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见附表),由所在企业负责推荐申报,各市建筑业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征求同级建设(筑)管理部门同意后,签署推荐意见,报安徽省建筑业协会。

省级以上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项目经理,由所在企业推荐申报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直接报省建筑业协会。

第七条 申报资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1、《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一式四份,单独装订)。

2、申报资料目录。

3、1000字左右的业绩材料。

4、建造师注册(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

5、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6、《安徽省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业绩信用登记管理手册》复印件。

7、《申报表》中所填报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合同复印件、工程安全证明,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8、《申报表》中所填报工程项目全景照片1张,局部照片4张,并附简要说明。

9、担任获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项目经理任职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个人及所从事的工程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其它资料。

11、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在申报时应提供原件备查。 第八条 以上申报资料(申报表除外)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报一式一份,材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

第四章 评审组织和程序

第九条

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审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对推荐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汇总,由评审委员会审定。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网站公示7天无疑义后报省住建厅备案,公布表彰。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由省建筑业协会提名,报省住建厅备案。

第十条 根据评审委员会的审定结果,所颁发的“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证书,自获奖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第十一条 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尊重事实;广泛吸纳意见;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五章 奖 罚

第十二条荣获“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称号者,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向部级协会推荐申报国家级优秀项目经理的人员原则上从近期获奖项目经理中择优推选。

第十三条 企业对优秀项目经理的奖励办法和标准由企业自行制定。

第十四条 获得“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称号者,在有效期内如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以及严重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

第十五条

采取欺骗、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将永久取消其个人申报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经安徽省住建厅同意,原皖建协[2009]4号《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同时废止。

二〇一三年八月五日

第6篇: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附件三: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施工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激励施工企业争先进、创一流,发挥优秀项目经理的表率示范作用,提高项目经理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奖是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奖。获奖个人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第三条“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奖项名称应冠以年度(例如:2004-2005年度)

第四条 “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奖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经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核准,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设立专门的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委会由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负责人、施工工作部及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设办公室并负责制订相应的评审规则,具体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施工工作部。评选的全部工作由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负责,评选结果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审批。

第五条 获得“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奖的项目经理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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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参加“全国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活动。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六条参加申报“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奖的个人,必须是已经取得国家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部颁发的壹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取得国家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且必须是在已成为本专业委员会施工工作部成员的施工单位中担任项目经理。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七条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的评选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项目经理职责;

2、 连续三年(含三年)以上担任壹级项目经理,申报时仍在从事项目经理工作,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有出色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正确处理各建设主体之间的关系;

3、近三年所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合格率达到100%,并且至少有一项获得局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

4、近三年内,在所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无四级(含四级)以上安全事故;

5、坚持文明施工,强化现场管理,注重环境保护;

6、重合同、守信誉,能够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重视新科技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严格执行四控制(进度、质量、成本、安全控制)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7、已竣工工程与新开工工程之间间隔时间不超过一年。

第四章申报方法

第八条申报 “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的个人,要如实撰写2000字以内的业绩材料,并填写 “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第九条评委会办公室整理申报材料报评委会,评委会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评,以无记名打分的方式评出优秀项目经理。

每个评选年度获得“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称号的人数不得超过加入本协会企业的一级项目经理总数的5% 。

第五章评审纪律

第十条申报个人要实事求是,不得以弄虚作假、行贿送礼等任何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对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十一条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撤销其评审资格,直至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奖励

第十二条“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称号的个人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命名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并在会员杂志及专业委员会网站上公布表彰。

第七章评选时间安排

第十三条评选活动自2005年开始每两年评选一次,具体时

间安排另行通知。

第八章评选费用

第十四条申报费每项800元。

第九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申报材料

内容及装订顺序

一、申报表

二、个人业绩(文字部分) ;

字数在2000字以内的的业绩汇报材料

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扫描件;(包括年检部分,并加盖人事部门章)

四、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

五、项目经理个人二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六、项目经理个人获奖证书扫描件;

七、工程部分:

1、 近三年负责工程项目经理任职令扫描件;

2、 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

3、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扫描件;

4、 担任获奖工程项目经理任命书文件及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5、 近三年竣工或开工的工程合同扫描件。

(所报工程合同只需有工程名称、发包和承建单位、工程规模、工程开竣工时间、承建单位驻工地现场代表、发包和承建单位签字盖章部分的合同)

6、获奖工程的实物照片2张

注:所有表格和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证明材料均需计算机扫描件,并附电子文件一份;所有文字材料及表格均使用word格式;所有图片均需使用JPG格式或JEPG格式。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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