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稽查工作方案

2022-09-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理赔稽查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理赔稽查工作方案

关于实施理赔工作责任制的方案

协会领导:

自台州、舟山、温州服务中心相继成立后,协会理赔队伍逐步稳定、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协会的理赔工作掀开了新的一页。但随着协会承保展业面的不断扩大,互保种类的逐步增加,保额的不断提高,赔案数量的上升,赔案制作的质量和审核环节出现了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互保队伍建设,规范理赔工作,严抓赔案制作和审核审批等理赔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做到“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拟推行理赔岗位责任制,对出现的问题实施问责。4

(一)明确岗位责任。

明确理赔内勤、查勘岗、理算岗、核赔岗岗位职责,以便在实施责任追究时能够确定相应的责任主体。

(二)责任制要素。

一、 问责事项,拟以季度或者作为考核标准,当上级责任人退回给下级责任人的理赔案件数量达到20%,启动问责程序。

二、 问责程序。通过季度或者年终审核,如有满足问责标准的员工,由业务部拟定启动问责程序的请示,递交主管领导审批后启动。

三、 问责处理办法。问责由秘书处、业务部、问责人、被问责人参与,问责决定拟定为换岗乃至辞退。同时应做到问人与问制同时进行,在事情发生后不仅对人进行问责,还要进行规章制度层面的问责,进而对其改进。

(四)加强配套制度建设。问责制的真正实行,还需要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予以支持。要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对现有的规定、制度认真进行清理,该修改的要修改、该整合的要整合,以增强其适应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本着开拓创新的原则,有针对性的推进相关制度建设。既要着力解决有关问责的实体性规范的空当问题,又要着力解决现有制度有关问责规定的细化和配套问题,还要着力解决确保问责制度都能得到有效的运用和执行的程序和机制问题。一般应建立或修订员工处罚条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党委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人事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

建立规范的问责与安全管理体系

转变思想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树立“权责统一”理念。通过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加大内部问责力度,改变部分领导人员存在的“权力意识强、责任意识弱”等现象,强化“权力与责任两者对等、不可分割和成正比”的观念,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树立“依法生产经营”理念。通过加强培训和学习,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依法生产经营,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树立“奖优罚劣”理念。通过将安全生产管理与生产经营绩效一起考核,与日常考核、年终奖惩兑现挂钩,与职务晋升挂钩,切实增强各级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

创新工作方法,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的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问责“防火墙”。明确各级权责,细化问责制度,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问责的责任体系。一方面,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边界,通过开展安全管理现状评估和风险分析,清除职能重叠、交叉、模糊不清之处,科学划分企业各部门、母子(分)公司、各子(分)公司与基层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责任,采用列举式的方法对各单位职责作出具体、明确、详实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母子(分)公司安全监督管理等责任。另一方面,要实现问责对象明晰化,在明确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具体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细化到每个具体从业人员,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同时明确问责内容和范围、对象和条件,用程序来保证问责制的科学性。

实施绩效管理,完善配套措施,进一步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问责的免责基础。一是引入安全管理绩效评估,从“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职责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危害控制程度、安全素质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入手,研究主动考核指标体系。深化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内容,科学确定安全管理绩效目标,实行企业内部考核与群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二是通过评估企业内部各单位安全生产执行标准、执行程序等,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为安全生产行政问责从“事故型问责”向“日常型问责”转变作出有益探索,真正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到位。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标准的修订工作,督促各子(分)公司按照《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要求和有关行业安全标准、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装备、安全环境和安全操作标准,同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本着“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坚持不懈地抓好班组、车间等一线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同时,严格控制安全生产准入条件,通过编制《承包承租经营单位安全准入条件指引》,落实承包承租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估工作,严把安全生产源头,有效预防和减少协作单位安全生产事故。

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要坚决避免承担过度责任,对工作中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存在的分歧,通过认真研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结合企业的法定职责,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行使职权,有理有节地反映企业的诉求,争取理解与支持,努力减小被问责的风险。要努力保障被问责人员的救济权利,对当前行政问责实践中存在的“重事后”、“轻过程”问题,从推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的本质出发,大力呼吁安全生产行政问责从“权力问责”向“制度问责”

转变,从“被动指标问责”向“主动指标问责”转变,完善安全生产行政问责的监督机制,在本质上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安全生产中引入行政问责制,有助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有利于化解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促进和谐企业的建设。只要企业上下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完善相关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同时规范建设内部问责体系,加快实施以绩效为导向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必将推动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真正落实到位,促进安全生产良好发展趋势。

第2篇:卫生监督工作稽查方案

苏尼特右旗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卫生监督工作稽查方案

按照卫生部《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为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管理,增进制约机制,规范卫生监督员行为,逐步建立科学规范、调控有力的卫生监督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使我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稽查工作方案。

一、稽查目的

稽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掌握各科室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有的放矢地采取针对性措施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依法做好各项卫生监督工作,树立“卫生监督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二、稽查内容 1. 管辖单位建档率;

2. 许可证持证率、监督指导覆盖率; 3. 被监督单位食品索证情况; 4.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培训率; 5. 卫生许可证的办理(审核)情况; 6.执业资格证持证率;

三、稽查要求及方法

1. 辖区内公共场所。要求:对所管辖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检查、监测、体检、培训、卫生学评价)记录齐全,各种资

1 料填写完整,无缺项、漏项。

2. 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持有率、监督指导覆盖率。要求:从业单位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未进行年审或卫生许可证过期的均视为无卫生许可证;对辖区内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以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等卫生监督文书为准。

3.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培训率。要求: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持有本有效健康证明;要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无培训合格证不得上岗。(不能提供培训合格证的,管辖科室应能提供培训报到人员名单、培训成绩单和培训试卷)。

4. 监督员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要求:卫生监督员要廉洁自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兑付承诺内容,做到办事程序合法、工作制度以及政务公开透明,无越权查处、滥用职权等违反卫生监督员工作纪律的现象发生。方法:查阅社会对卫生监督员行为的举报、投诉材料以及监督所对该举报投诉的核查材料。

5. 卫生许可证的办理(审核)情况。要求:办理(审核)卫生许可证时,必须到场验收,依据实际验收情况写出规范的验收报告,并按监督所《卫生许可证办理(审核)需提交的基本材料》的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材料,履行正规程序。

方法:统计截止到稽查月份及稽查月份当月各科室办理(审核)卫生许可证的数目、类别。

6. 健康相关产品检验及不合格产品追踪情况。要求:监督科室应规范报样,合格产品的检验评价结果应在3个有效工作日内送至被监督单位;发现不合格产品时,要依法采取行政措施或指

2 导被监督单位进行整改后再次抽样检验合格,不合格产品的追踪情况以评价报告或相关卫生监督文书为准。

四、稽查时间安排

每半年对执法责任落实情况集中组织一次稽查。

3

第3篇:食品稽查大队培训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法律责任意识和道德诚信意识,同时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素质,加深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现制定2014年培训工作方案。

一、培训时间

一般情况下每周五为学习日,特殊情况顺延。全年培训不少于48个工作日。上午为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培训,下午为食品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培训。

二、培训内容

1、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 岗前培训即餐饮单位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前进行的培训,此项工作由大队办公室组织安排;

常规性培训即每年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的培训,由各分队制定培训计划,自行组织辖区餐饮单位开展。

岗前培训与常规性培训轮流开展,培训前做好沟通,避免重复培训。详见餐饮单位培训计划表。

2、执法人员培训分为专题讲课和自行学习。专题讲课由大队所有执法人员轮流授课,每人都要讲,专题自拟,只要与餐饮服务日常监管业务相关即可,授课前要提前沟通,避免内容一致或相似;自行学习内容由大队办公室统一制定学习计划,具体内容会每月在大队邮箱中下发,所有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并做好学习笔记。

三、相关要求

各队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原则上为每队六次,每次培训人

员不少于30人;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均采取轮流授课方式,确保每个都有机会;培训发放材料由大队办公室统一发放,培训试卷、合格证、培训签到表等由大队办公室统一制定,培训前到办公室领取,培训结束后将签到表交大队办公室统一存放。请各分队先集中安排县城餐饮单位培训,乡镇及以下餐饮单位培训可与乡镇食安办联合。

执法人员培训专题讲课题目定好后交大队办公室制定培训计划。

以上培训授课人员若出现突发情况,可自行调配,不能空岗。

附件: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第一批:学校(幼儿园)食堂负责人及分管校长,城区规模较大的餐饮服务单位分管负责人、厨师长。

第二批:杭埠镇、千人桥镇、百神庙镇、舒茶镇、南港镇、春秋乡、阙店乡、汤池镇、河棚镇、庐镇乡等乡镇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厨师。

第三批:五显镇、万佛湖镇、晓天镇、山七镇、高峰乡、干汊河镇、柏林乡、桃溪镇、张母桥镇、棠树乡等乡镇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厨师。

第四批:城关镇(含孔集办事处、马河口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等乡镇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厨师。

第五批:学校(幼儿园)食堂、城区规模较大的餐饮服务单位厨师。

每批培训时间一天

第4篇:三门峡市卫生监督和行风建设稽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三门峡市卫生监督 发布时间:2011-02-09 查看次数:314

开展卫生监督和行风建设稽查工作的通知》(豫卫监[2010]69号)和《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案的通知》(豫卫纠[2010]9号)要求,为开展好全省卫生监督和行风建设稽查工作,制定本实施观、真实掌握全市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卫生监督队伍管理和行风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推进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行业作风的持续好转,提高卫生监督效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8日至10月30日;

导小组,李红任组长,唐群章、翟巧玲任副组长,稽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段英雷任办公室据《行政许可法》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市有关许可管理规定执行情况,以及许可档案管理情况。

重点工作。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度执行情况、学校卫生监督、职业卫生监督、放射卫生监督和医疗服务监管等进行稽查。

卫生监督队伍管理。重点稽查执法人员风纪风貌、内部稽查和考核评议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人员培训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卫生监督体系基层网络建设。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基层网络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卫监〔2010〕57,对卫生监督体系基层网络建设情况进行稽查。

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根据《2010年河南省卫生监督系统民主评议基层站所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2010-2011年全省卫生监督系统案》的要求,对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情况进行稽查。

查范围和方法

围是全市6个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每个县市区要抽查县(区)不少于2个。学校卫生检查以中、小学校为主,农村学校或寄宿制学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和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并按照评分标准和稽查内容评分表进行量化计分,评分要客观、真实。各县市得分。抽查学校的得分,以平均得分计入市县(区)的得分。

度重视。此次稽查是全面、客观、真实了解掌握全市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有效途径,也是对各地卫生监督工作的一次全面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配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稽查任务。严禁形式主义,走马观花。

强指导。各工作组在稽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问题,实事求是予以反馈,加强业务指导,对发现的的问题限期落实整改,并做到跟指导,使各级卫生监督工作更加规范,落实更加到位。

守纪律。稽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和《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开展稽查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廉洁

,故意刁难,接受宴请、礼物、礼品和有价证券等不廉洁行为。违者将严肃查处。

三门峡市卫生监督中

二〇一〇年十月

第5篇:第三部分 理赔服务方案

构建统一服务平台 系统化解行业风险

----创新旅游业保险服务的建议

深圳市旅游协会 二○一三年一月

1

目 录

一、 深圳市旅游行业发展的现状………………………………3

二、 旅游行业系统主要风险分析………………………………3

(一)主要风险的表现形式…………………………………3

(二)案例风险特点…………………………………………4

三、 风险解决方案----构建统一服务平台……………………5

(一) 构建行业保险统一服平台务的背景 ………………5

(二) 构建行业保险统一服平台务的意义 ………………7

(三) 构建行业保险统一服务平台的形式 ………………8

四、 统一服务平台的产品特色…………………………………8

五、 统一服务平台的服务特色.……………………………….10

(一) 统一服务团队 …………………………………… 10

(二) 统一服务职责 ……………………………………10

(三) 统一服务原则 …………………………………….11

(四) 统一服务标准 ……………………………………12

六、实现统一服务平台各险种的要求 ………………………12

七、旅游行业中主要风险事故的超额保障…………………… 13

2

一、深圳市旅游行业发展的现状

2012年,深圳作为全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客源地、出入境旅游集散地的地位进一步巩固,各项主要旅游经济指标继续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全年接待游客总人数7071.32万人次,同比增长4.68%;全市旅游业总收入544.24亿元,同比增长5.1%。

同时,随着武广、京广高速铁路的开通和珠三角地区交通系统的完善,深圳作为中线旅游目的地的形象进一步得到了强化。黄金周期间,前往我市旅游的游客比例大幅上升,随着旅游行业的发展,行业中各种风险的存在与保障手段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对此,行业亟需一种系统全面的风险保险保障。

二、 旅游系统主要风险分析

(一)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及主要险种

1、旅游系统在经营活动中涉及到的保险险种: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客运大巴保险、航空意外险及其他旅游辅助服务提供者购买的保险(如火车、轮船、景点、酒店等)。

2、旅行社风险主要来源于:(1)旅行社自身原因(2)旅游辅助者的原因(3)自然原因(4)社会原因。

3、从事故现场处理经验来看,旅行社、车队目前承担最大风险是客运大巴风险!目前深圳市场从事旅游客运大巴1.4万多台,但具备国家行政部门许可,可以从事旅游客运资格的大巴不到3000台,没有营运资格大巴上万台,大部分大巴事实上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是国家法规不允许的。

3

4、目前深圳市场从事旅游客运大巴车辆中80%是挂靠车辆,是单干户,抗风险能力相当差,绝大部分连风险意识都不具备。购买车辆保险时臵旅行社、车队、游客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于不顾。在保险公司投保时,仅考虑自身的经营成本,投保非营运保险,保单约定接送单位员工上、下班,甚至乘客座位险的保额仅为1万至20万。

5、目前各保险公司对这类车辆承保时,要求提供单位接送员工上、下班租赁合同,按非营运收取保费,按非营运标准来界定保险事故的责任和赔偿标准。如在营运活动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属保险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风险事故案例的风险特点

1、2012深圳市旅游行业风险事故发生的概况 深圳市今年1至7月份全市累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46起,死亡546人,受伤2452人,直接经济损失不可忽视。客运车辆是重大事故的主体,占70%以上,尤以大型客车事故居多;重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驾驶人缺乏安全意识、违法驾驶、疏忽大意,由于驾驶人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超车、占道行驶等驾驶人违法因素导致的事故占80%以上。

2、保险公司对旅游保险事故赔付有上升趋势(2007年至今)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未结赔案有12宗,涉及死亡8人,重伤20多人,不同程度受伤100多人,造成经济损失几千万元,损4 失金额巨大,且近几年旅游交通事故频发,加上责任赔付标准的提高,旅游行业的各个险种领域的保险赔付有明显的上升趋势,特别是特大事故接连发生。

3、旅游行业交通工具----旅游大巴的投保保险限额不足 目前旅行社租用的客运大巴车辆的保险单普遍存在保险限额(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足现象,大部分从事旅游客运大巴车辆车上人员责任险仅投保1万至20万,第三者责任限额50万到100万不等。而根据现在国家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伤残赔偿标准,在深圳城市居民伤者一般在5-7级间都要赔偿40万至60万之间,死亡赔偿金额更高达80万以上,加上其他处理事故费用,以上的车上人员和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远远不足以支付发生的赔偿款项。如2011年6月4日下午惠河高速公路惠州段的11死特大交通事故,赔偿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三、风险解决方案--- 构建统一服务平台

(一)构建行业保险统一服务平台的背景

1、特大人伤案件在理赔垫付环节出现严重脱节: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有人员伤亡的案件时,大部分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善后工作,尤其是在责任不明确、多家保险公司承保、手续不完备的情况下,不提供垫付医院抢救费用以及处理现场急需费用。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时单干户大巴车主在无法垫付相关费用的情况下,采取逃逸或推卸责任的消极做法,一走了之,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风险转嫁到旅行社、车队身上。比5 如2007年深圳旅行社组团发生的内蒙古海拉尔交通事故游客死亡、昆明交通事故香港女孩死亡案,2008年发生的四川交通事故死亡案,2009年广东惠州4人死亡30多人受伤的群死群伤案,2010年广西桂林2人死亡40多人受伤的群死群伤案。在上述案件中最大的一起交通事故案游客起诉要求赔偿的总额高达900多万元人民币,法院判决总额也高达800多万。几个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由于当年购买的旅行社责任险额度较小,或者承保的保险公司不积极配合导致旅行社先行支付巨额赔偿后还要通过诉讼的途径向车队或保险公司追偿,整个诉讼过程走完后要好几年的时间,现在还有几单

3、4年前的案子,旅行社赔偿给客人后至今还没有完成追偿。

2、心怀侥幸,博弈保险公司低保高赔:目前正规旅游客运大巴车辆按营运性质购买保额基本能满足市场要求,三者100万,乘客座位险每位50万,一年保险费约3万至3.5万元,而大部分车主心怀侥幸,博弈保险公司低保高赔,按非营运性质购买车辆保险,保额普遍三者20万至100万,乘客座位险每位1万至20万,保单约定限在深圳市内接送员工上、下班,一年保险约7000元至10000元内,经营成本大幅降低,保险公司为了争抢市场上的保险资源,小事故一般作赔偿处理,但出现重大事故时保险公司按保单、保险条款,不予预付赔款,大事故采取先推卸责任,有能力的车主处理善后工作结束后再来保险公司索赔,要求手续繁琐,即使通过诉讼法院判决的结果由于有明确的6 约定,一般是承认保单的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基本上仅承担交强险的赔付风险。真正是付出去的是西瓜,赔回来的是芝麻,造成车主倾家荡产。

3、抗风险能力弱:目前发生交通事故中有能力垫付资金的车主非常少。据统计300万以上赔款的案件有5宗,造成旅行社、组织员工旅游的单位及受害者得不到赔偿,目前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终风险转嫁到旅行社、车队。

4、旅游合同法律风险:2010年1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旅行社组织游客在旅途中受到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即使因旅游服务辅助者即大巴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法院一般会根据客人选择的承担主体判定由旅行社即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再向旅游服务辅助者追偿。

5、资金垫付风险极大:根据统计几年来旅行社发生交通事故案例中,发生事故后由旅行社先行垫付救治等费用,垫付金额少则几十万元,多则几百万,也发生过组织员工旅游发生事故由单位垫付款项动辄几十万,甚至造成有些车主身陷牢狱、倾家荡产。

(二)构建行业保险统一服务平台的意义

统一服务是指旅游系统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客运大巴车辆保险均统一在服务平台内的保险公司投保,出险后统一服务平台,一个电话就可以享受所有7 投保保险一站式服务,从而达到保费优惠、服务优质、风险转嫁、多方共赢的目的。

协会在充分调研、评估旅游系统经营风险和保险需求的基础上,与深圳人保、深圳中华保险初步制定了旅游业统一服务试行方案,经过半年多的推广和完善,已逐步被各大旅行社接受,并得到游客的肯定和认同。

(三)构建行业保险统一服务平台的形式

统一服务平台构建由旅游协会主导下开展相关工作,由旅游业调研中普遍反馈服务满意度最高的两家保险公司:深圳人保、深圳中华保险共同构建统一服务平台。深圳人保品牌、网点、实力优势明显,深圳中华保险省心、放心服务口碑良好,两家公司熟悉旅游市场,重视旅游保险服务创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也愿意为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保驾护航。最终实现投保人省心、放心。

四、统一服务平台的产品特色

1、旅行社责任险

2011年为规范旅行社责任险的管理,国家旅游局会同中国保监会共同发布第35号令,自2011年2月1日起实施《旅行社责任险管理办法》。

旅行社责任险责任范围: (1)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 (2)意外事故;

8 (3)国家旅游局会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新条款最大亮点:

完善保险责任,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残按责任限额赔付。

2、旅游意外险:

(1)价格优惠、投保便捷。

(2)上门服务:保险公司的专业团队理赔服务人员接到报案后,将主动与客户或伤者联系并进行指引,简化手续,提供上门服务,把赔款赔付到客户指定的银行帐号。

(3)SOS国际救援:统一服务平台保险公司与SOS国际救援组织签订合作协议,为出境游客在境外遇险时提供海外救援服务。

(4)充分授权:1000元以下小额案件责任认定以旅行社证明为主要理赔依据。

3、旅游客运车辆保险:

综合考虑市场实际情况,为满足市场需求,统一服务平台保险公司对节假日、春运期间非营运大巴性质车辆、租赁公司大巴车辆临时承接旅行社游客出行时,凡按平台标准投保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将予以正常赔付,充分平衡旅行社、车辆单位、保险公司三者利益关系。最终实现互利、互让,体现保险公司的社会经济保障补偿功能,转嫁风险,提高旅行社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旅游市场和谐健康发展。

9

五、统一服务平台的服务特色

(一)统一服务团队

针对深圳市旅游行业的特点,统一服务平台成立旅游行业保险专业团队,以此平台大力发展旅游保险业务,打造旅游保险特色,中华保险深圳分公司凭借专业、优质的服务口碑自2007年1月开始成立专业团队与旅游系统全方位开展良好合作,目前已与海外国旅、宝中旅、康辉、华侨城、国旅新景界、口岸、侨城、康华通、新宝通、友盟等160多家旅游系统知名企业全面合作,成为深圳保险业与旅游系统业务合作最全面、最深入,服务最专业、最贴心的保险专业团队。

(二)统一服务职责

1.旅游业统一服务平台负责人:李汝深、杨得山

24小时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62819

18、95518(人保)、95585(中华)

24小时VIP投保服务专员:陈小姐 13430692196(车辆保险)、15818595421(旅游意外险、旅行社责任险)

24小时VIP查勘定损服务专员:陈先生 13631637171 24小时VIP服务投诉专线:李先生 13603044359 2.成立统一服务平台保险事故调解委员会

1组织构成:委员会由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深圳市旅游协○会、行业律师、旅行社、客运单位、保险公司等各方专家组成。

2职能:对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旅游责任险、旅游意外险、○10 机动车辆保险项下发生的事故以及由此产生的后续事宜做总体协调处理。充分体现投保人当家作主权益,真正实现双赢的良好局面。

(三)统一服务原则

1、成立专业团队,职能责任明晰

由深圳人保、深圳中华成立由承保、理赔等各职能部门组成的旅游行业保险(VIP)专业服务团队。

2、服务无缝衔接,全程贴心跟进

设立7×24小时查勘、定损、承保服务专员及团队,做到全天候全程跟进服务。真正做到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

3、亲赴第一现场,及时垫付资金

凡在平台投保的旅游意外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大巴出现事故,接到报案后由专业团队赶赴事故第一现场,参加、协助、指引事故处理,及时垫付抢救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亲自到医院探望安抚伤者,化解矛盾,做好伤者及家属善后工作,对旅游系统业务理赔实行特事特办原则,真正做到雪中送炭,解决旅游行业的保险问题。

4、理赔全程跟进,赔付情理相融

针对旅游系统业务的特点,成立24小时专门服务团队,承保各险种出险后,均做到专人服务跟踪到案件赔付结束,做到全程跟进。尤其对涉及人伤案件,积极主动与伤者及家属做好善后及调解工作,做到旅行社及游客双方满意。对于特殊案件,及时11 与旅行社总经理进行沟通,充分听取和采纳案件理赔意见,情理结合,采取人性化赔付。

5、信守理赔时效,提升服务质量

对旅游系统保险业务理赔现场查勘、定损、核赔、支付赔款各环节服务时效规定严格规定,对理赔人员服务质量每月进行绩效考核,并向旅行社公开承诺各环节时效,接受监督。同时通过优化理赔流程,简化理赔手续,加强培训、技能比武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理赔服务质量。

(四)统一服务标准 1.理赔时效承诺

2万元以下案件资料齐全2个工作日内赔付; 2-10万的案件理赔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赔付;10万以上的案件理赔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赔付

2.大案预赔机制

对于重大保险事故,尤其是涉及人员伤亡事故,在事故责任明确的情况下,根据伤情提供合理必需的医疗抢救预赔赔款;对于已发生的医疗救治费用,按90%比例进行预赔;对已核损确认的标的、三者车损、物损在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额预赔。

六、实现统一服务平台各险种的要求

1、旅行社责任险:要求主险每人赔偿限额80万以上,其它附加险由各旅行社根据需要选择投保。

2、旅游意外险:要求每人至少投保一份保额20万以上旅游12 意外险。

3、客车车辆保险:要求车辆统一足额投保第三者责任险100万,乘客座位险每人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其它险种如车损险、玻璃险、自燃险自主选择投保。

七、旅游行业中主要风险事故的超额保障

在旅游行业中,最直接也最常见的风险事故莫过于旅游活动中的客运工具----旅游大巴,所以对旅游大巴风险的有效转嫁将大大化解旅游行业的各项风险,对此统一服务平台推出独有的旅游大巴超额保险保障方案:

1、第三者责任保险超额保障方案:

指对于发生交通事故时,第三者责任赔付超过保险限额(例如100万)的情况下,平台将为车辆单位的任一已在平台投保的车辆增加500万限额的风险保障,每一车辆只需支付RMB200元的保险费,而每台车辆按照正常增加500万限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费将增加20000元。

2、车上人员超额保障方案:

指发生本车车上人员重大事故时,每一车上人员的赔付超过保险限额(例如50万元)的情况下,平台将为每一车辆单位的任一已在平台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车辆增加500万限额的风险保障,每一车辆只需支付RMB100元的保险费,而每一车上座位要正常增加500万限额则需每座支付不低于1000元的保险费,每台车支付不低于45000的保险费。

13 构建以旅行社为核心的保险统一服务平台,统一规范服务,规避发生保险事故后多家保险公司扯皮推诿、理赔服务缺位的风险,是旅游业化解风险大势所趋!也是充分分析评估旅游业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基础上,真正转嫁旅游业经营风险,保障旅行社、大巴车队、旅游者合法权益,系统化解行业风险,解决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后顾之忧的有效机制。

14

第6篇:天平车险理赔员技能鉴定方案特点与内容

人们总说“投保容易,理赔难”,但对于保险的客户来说,保险理赔员的出现使理赔已经不再是个难题。历经十年的发展,保险理赔员逐渐建立起了规范化、标准化的理赔服务体系。保险理赔员主要负责在接到查勘定损通知后,组织客户及有关人员,现场调查取证,核定保险事故的损失;接见客户,检查确定财产权利的有效性,查找警察和医院记录,确定责任;调查取证,收集、整理并审核查勘定损资料等工作。

一、车险理赔员职业技能鉴定的特点

目前我国推行的车险理赔员考核制度将理赔员分为第2大类、第7中类、第2小类和第3细类。作为第2大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车险理赔员,是属于具有行业特殊性和企业岗位特殊要求的一类职业,即行业或企业特有职业(工种)。由于天平车险既包括商业车险,也包括法定车险,含财产、人身意外和责任等多类性质的风险,故天平车险理赔员是技术含量较高、培养需求较大的企业主体工种,一般是通过行业或企业自行组织在岗培训的形式培养和评价技能人才。在行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项目类别中,车险理赔员属于C类项目。

理论上讲,技能一般包含肢体动作型和心智型两大类型,两种类型的技能往往互相联系,不可分割。就具体职业而言,车险理赔员职业技能是偏重于心智型的,且随着其职业资格级别的提高,心智型技能比重逐渐增大。天平车险理赔员职业技能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其职业技能的养成需要有一定的具体工作实践,在一定的时间、空间条件下,通过实际操作训练、带教的过程,其技能经过经验的不断总结和积累,才能逐步形成和提高。故对其鉴定是以职业能力为主要依据,注重考察具体工作能力,强调在处理索赔案件时的实际表现。进行鉴定时,须通过尽可能逼真的模拟(不同级别)工作条件考核、符合实际的工作任务操作,达到所追求的考核效果。天平车险理赔员职业技能主要是指理赔人员在其职业范围(受理索赔案件过程)内需要掌握的技能。由于车险已经成为与社会公众关系最紧密、感受最直接、利益最明显的车险业务领域,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车险理赔问题,故对车险理赔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具有特殊的要求。

二、天平车险的理赔员职业技能的鉴定方案和内容要求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方案(也称评价方案)分三类方式:考核方式、评审方式和考评结合方式。车险理赔员职业技能的鉴定方案采用考核方式,一般包括两种模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分开的鉴定模式”以及“理论知识融入操作技能考核的鉴定模式”。目前我们采用的是前者,又被称为“非一体化”鉴定模式,即俗称“应知、应会”考试。采用“非一体化”鉴定时,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分别进行考试。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天平车险及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理赔管理、车险专业知识和车险理赔实务等。各内容按不同级别突出重点,分成“了解”“熟悉”“掌握”等多个层次涵盖和区分车险理赔员的专业理论知识要求,且形成理论知识鉴定要素,能够客观地对参加考核人员相应水平进行评定,便于在培训时有的放矢。

上一篇:龟兔赛跑续写20字下一篇:敬老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