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服务分析论文

2022-04-1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完善我国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在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具有深远的意义。文章通过分析,发现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存在着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权责不明、供给结构不合理、供给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的多主体供给模式、完善供给决策机制及监督机制等对策建议。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农村公共服务分析论文 (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农村公共服务分析论文 篇1:

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发展的路径分析

摘要:在分析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内涵的基础上,指出了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鉴于当前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还存在着供给主体单一,责任不清,决策体制不合理,供需脱节,财政投入不足以及最基本的农村公共服务严重不足等诸多问题,指出必须在坚持新公共服务理念下,通过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多元供给体制,以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的决策机制,科学有效的公共财政投入体制,以及完善的监督机制等途径,构建与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关键词:新农村;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体系

经过30年的改革,我国农村生产力得到了极大提高,农村社会的温饱问题得到了解决,这为整个农村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起点。但农村公共服务发展仍相对滞后,供求矛盾突出,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已经不适应新农村的发展。因此,对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农村,探索建立适合现状,有利于促进农村与农业发展,实现和满足农民利益的公共服务体系势在必行。

一、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

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是以农村居民和农业从业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一套保证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方位、多层面的政府公共服务系统的总称…。这是一个全方位、多层面的复杂体系,其宗旨是为农村居民和农业从业者提供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这一目标能否实现与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是否完善有着直接关系。具体来说,首先,“生产发展”需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其次,“乡风文明、村容整洁”迫切需要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重点普及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社会养老等保障体系建设,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从而塑造良好和谐的乡风,促进村容整洁。再次,“生活宽裕”在本质上就是要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富起来。这就需要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提供农业技术培训以及完善的农业救助公共服务。这可以有效地促进农村劳务经济的发展,形成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最后,“管理民主”在本质上要求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重点的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乡镇机构、县乡财政体制、农村金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这些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融资、管理体制直接相关。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既能促进民主管理,充分利用市场的竞争机制,又能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可以有效地规范政府行为,使政府适时提供充分有效的服务,树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农村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严重不足,农村公共服务的水平很低,农村公共服务的短缺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障碍。总的来说,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单一。责任不清

一般来说,农村公共服务应由政府组织、村委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邻里组织、村民个体等合作提供,但在实际操作中主要由农民自行安排或互助解决,或由政府行政行为替代,村民委员会自我服务能力不强。目前,经过多年的市场化改革,虽然形成了主要由政府、集体、个人、家庭、企业、各种行业协会和其他类型的民间组织等组成的多元化供给主体,但是中国面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的非政府组织还很不健全,数量也很少,力量非常有限,政府仍处于垄断地位。因而,农村公共服务机构的运行中管理色彩较浓,而服务色彩较弱。如多数乡镇一级“七站八所”等农村公共服务机构更多地还是执行乡镇政府的中心工作,未能很好地履行相关的公共服务职能。一部分农村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不仅充当管理角色,而且还充当经营角色。“既开方,又卖药”,缺乏制度约束,以致发生政府服务功能异化的问题。基层政府农村公共服务部门管理和服务职能的界限不清,容易产生有的部门依靠行政权力,把精力主要转向赚钱,忽视为农户提供服务。集体经济的社会服务功能也受到了很大的制约,还没有建立起多元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2 农村公共服务决策体制不合理,供需脱节

这主要体现在热衷于提供具有形象意义的公共工程,忽视农业科技推广等软性公共服务;热衷于提供创建达标需要的准公共服务,忽视具有全局性的纯公共产品供给;热衷于投资易出政绩的短期公共项目,忽视那些期限长但具有战略性的公共服务;热衷于投资新建公共项目,不愿投资维修存量公共项目。这直接导致了农民急需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涉及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严重短缺,而关系领导政治前途的公共服务供给过剩。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农村公共服务长期实行的“自上而下”的决策体制,由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自上而下决策供给,考虑更多的是供给主体的利益,很少顾及消费客体的需求,其供给的总量、结构和程序由上级组织以政策、规定的形式下达,带有很强的指令性,排除农民作为消费者参与决策。这种决策体制漠视农民的需求,体现不出农民的需求,使得供给与需求之间严重脱节,农民很难享受到自身最需要的公共服务,有些服务甚至损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比如“豆腐渣”工程和假化肥、假农药等。

3 农村公共服务财政投入不足

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变革总体上一直未能超出政府系统的范畴,无论是全能型的政府模式还是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政府一直是农村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者。政府供给农村公共服务的资金主要来自于财政支出。从财政支出的国际差距与支农的财政支出占总财政支出的比重中充分体现出农村公共服务财政投入不足。首先,从财政支出的国际差距看,我国在教育、卫生、社保、救济等公共服务方面的财政支出只占财政总支出的16%左右,而美国联邦政府的该比率高达60%。其次,从新中国以来我国支农的财政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中可以看出,新中国以来支农的财政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占的比重非常小,而且不断波动,甚至出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4 农村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严重不足

近几年各级政府逐步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有所加强。但由于历史欠账多,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状况仍然没有大的改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村基础公共设施供给不足。截止到2005年,全国有50%的行政村没有通自来水,60%的农民无合格的、卫生的厕所,7000万户农民住房需要改善,1.5亿农户需要解决燃料问题,6%的行政村未通公路,2%的村未通电,6%的村未通电话,1%的乡镇没有卫生院,60%以上的县没有标准的污水处理场等。

以上这些与农村居民直接相关的基本公共产品,在城市地区供应比较充足,而在一些农村地区则较为匮乏,有的至今还没有享受到基本的公共产品。二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医疗卫生、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以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但目前这些基本保障都只限于县级以上的城市地区,农村并不涵盖在其中。这使得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主要指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居民缺乏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医疗保障程度低,看病难、看病贵现象突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增多。三是农村的基础教育不容乐观,农民的文化素质低。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受教育年限为7.6年,比城镇居民低3年,农村的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人口在总人口中占75%,而在农村劳动力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比例占90%以上,其中没有接受过任何培训的高达76.4%。

三、构建我国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路径选择

1 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多元供给体制

中国农村公共服务的主体必须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供给为主、民间资本和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供给机制。也就是说,建立一种多元参与的、竞争的、互助的、社会协同的公共服务多元化体系。政府要注重培育各级各类农村公共服务组织,如农会和其他的行业协会,通过政策扶持、规范引导等来激活各种民间组织和社会力量的能量,为农村公共服务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共产品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和吸引各种社会力量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一是合作供给型。合作供给型是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由农户决定公共产品供给的种类、规模及结构。这种类型的供给主要针对的是那些收益不外溢本地区但排他成本较高的农村准公共产品,如中型水利工程、乡村道路、农村电力、通讯、农业科技教育与推广等。这样可以防止政府供给难以顾及农户的需求偏好,形成供给不足和供给过剩并存的局面。二是民间组织供给型。民间组织供给是农村社区内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自发倡导、组织起来对公共产品的供给类型,这种公共产品具有俱乐部物品的性质,如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的加工与流通、信息指导和技术服务等。民间组织作为供给主体,公共产品的供给由农户自主决策,决策的出台充分考虑了农户的需求偏好,不具有强制性,而且成本由俱乐部成员共同承担,并通过公共产品服务的收益收回,实现外部收益内部化,提高了供给效率。三是私人供给型。在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地区,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已经出现了农村公共产品私人产品化的现象,社区小型的水利设施、农用固定资产等,完全由社区有经济实力的大户提供。这样不仅可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同时还可以通过向其他农户收取服务费收回成本。作为政府来讲,应该积极地引导、鼓励具备经济实力的大户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并明确界定产权,维护供给者的利益,同时在考虑消费者的实际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对私人供给的产品的价格进行合理确定,做到既要兼顾效率,又要保证公平。

2 建立以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的决策机制

以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的决策机制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制度化保证。它主要由农村公共服务表达机制、回应机制及监督机制三大部分组成,具有“自下而上”决策的特点。其中公共服务的表达机制是前提,回应机制是关键,监督机制是保障。为此,首先,要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表达机制,有效表达村民的公共服务需求。一方面,这需要增加村民的公共参与,切实赋予村民在公共需求中的意愿表达,拓宽表达途径,疏通表达渠道。可采取的措施包括:在乡镇范围内强调人大代表与民众代表团体的参与,理顺乡村关系,切实指导而不指挥村民委员会工作,在村级公共服务供给中广泛采用“一事一议”制度。另一方面,可以把对村民公共需求表达机制的评估结果纳入到对基层政府领导的政绩考核中,以增进实际的效果。其次,建立健全村民需求表达的回应机制。这需要严格将责任落实到人,并贯彻到基层政府人员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内,确保做到主动回应、及时回应,增进村民对需求表达的信心。最后,建立健全公共服务决策的监督机制。一方面,在乡村民主的基础上,强化村民对公共服务决策的监督,如村级一事一议,重大公共服务供给决策和施行中保证拥有较为广泛的村民代表参与和监督;另一方面,积极鼓励农村一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参与到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来,在严格规范的程序监控下,运用灵活的供给方式,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满足率。

3 建立和健全科学有效的公共财政投入体制

建立和健全公共财政投入体制是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支撑点。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必须纠正公共财政过度向城市偏向,扩大公共财政农村覆盖的范围,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一要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各级政府作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资主体,一定要合理分配国民收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让公共财政的支出惠及广大农民。二是建立规范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应合理处理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应向县乡级政府倾斜,特别是向欠发达地区县乡政府倾斜,着力解决县乡财政困难,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同时,应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在性质上从补充地方政府一般性财政支出为主转移到补充农村公共服务专项支出为主上来。通过合理划分县、乡镇政府支出责任,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政府运转的财力保障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实现基本的农村公共服务建设资金由财政供给。

4 强化农村公共服务的监督机制

强化农村公共服务监督机制,是提高农村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手段,也是农村公共服务法制化的渠道。要加强对农村公共服务的监督,一是要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公布收支情况,对农村公共资源使用情况和供给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二是公共服务要引入竞争机制,防止暗箱操作,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三是强化审计,加大反腐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四是发挥社会舆论和媒体舆论的作用,发挥各级人大和村委会的监督作用,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公共服务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四、结语

新农村建设目标的提出要求建立新型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在这一长期的系统工程中,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必须坚持十七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所提出的“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思想,在充分考虑社会公平和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对政府职能、政府财政体制和一些其他制度进行改革,建立覆盖面宽、服务性强的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最终实现公共服务方面的城乡均等化。

作者:王 颖 王洪川

农村公共服务分析论文 篇2:

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 要:完善我国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在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具有深远的意义。文章通过分析,发现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存在着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权责不明、供给结构不合理、供给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的多主体供给模式、完善供给决策机制及监督机制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公共服务 供给 供给机制

农村公共服务是指农村地区为满足农业、农村发展或农民生产、生活共同所需而提供的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社会服务,是为农村居民公众利益服务的事务。现阶段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存在众多的问题,因此,改善我国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增加农村公共服务的供应量,建立与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对于确保农村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分析

1.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权责不明。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混乱,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权责划分上不尽合理,一些本应由国家承担的公共服务都交由基层政府承担,无形中将一部分本应由国家负担的支出转嫁给了农村居民,而且国家对各级政府应该提供哪些公共服务,没有明确的政策界定,使农村公共服务供给陷入秩序混乱的状态。

2.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结构不合理。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总体不足与相对过剩的现象并存。农民迫切需要的、有用的、影响农村长远发展的公共服务的供给严重不足。如农村的义务教育、大型的水利灌溉设施、农业科学研究及科技推广、医疗保障体系等的供给十分欠缺。另一方面农民不需要或需要较少的、不急需的公共服务的供给却相对过剩。如有些农村大力修建楼房馆所、公共剧院等利用率极低的公共设施,浪费了大量资金。在经济落后的地区大力修建“政绩工程”,这种公共服务的提供忽略了农民的需求,超越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承受能力。

3.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决策机制不健全。现阶段我国农村公共服务实行自上而下的供给决策机制,即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多数是由乡及乡以上的政府组织以政策规定的形式下达的,带有很强的行政指令性。在这种“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下,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根据各自“政绩”和“利益”的需要作出决策,政府提供什么公共服务,农民就消费什么。在这种机制下,农民缺乏表达需求的有效渠道,极易导致农民不需要的公共服务的供给过剩,以及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的脱节。

4.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存在不公平的现象。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不公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城乡之间公共服务的供给不公平以及农村地区之间公共服务的供给不公平。在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框架下,城市的公共服务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优于农村。特别是国家进行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之后,农民生产、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农民自己承担的,这对于农村和农民来说,都显然是不公平的。另外,由于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的差异,造成了我国农村各地区的社会发展不平衡。我国东部沿海地区财源丰裕,政府有足够的财力来提供充足的农村公共服务,而在经济发展水平较落后的中西部地区,政府的财政收入较少,无力提供足够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的供给呈现短缺的状况,这就造成了农村之间公共服务供给的地区间不公平。

5.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缺乏合理的监督机制。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中,缺少相应的监督机制作为保障,农民缺乏有效的监督权。由于农村通讯条件的落后,政务公开不彻底,农村的公共物品供给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并且农民权利意识淡薄,人大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完全有效的发挥,这些不足造成了政府的供给脱离了农民的真正需求的状况。

二、完善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对策建议

1.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的多主体供给模式。政府一直是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者,这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缺位。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应该是多元化的,只有多元化的供给主体才能为农村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政府应该将公共服务的提供职能与生产职能分离,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逐步将非营利组织、私人组织等纳入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中,形成以政府为主导、民间资本广泛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2.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决策机制。目前,许多公共服务并不是根据公民的真正需求来提供的,而是根据各级政府部门的意愿和利益来决定的,公民对公共服务的需要不能反映在公共服务的供给决策中。因此要使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充分体现民愿,就要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决策机制,在财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优先提供最急需解决的公共服务项目,要不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实现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决策程序由“自上而下”向“自下而上”转变,建立农村公共服务的需求表达机制,充分发挥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使之真正成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

3.构建与公共服务相关的法律机制。为保证农村公共服务资金及时到位,应该将各级政府用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支出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明确和理顺各级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财权和事权。当前我国农民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有效的保障,特别是在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劳动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农民社会保障等方面,更需要法律提供坚实的后盾,尽快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的制度化和法律化。

4.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过程的监督机制。政府应当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准确、充分、公正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信息,以便农民随时进行监督。同时,要加强政府问责制及考评机制,以进一步规范公共服务供给及管理责任,对那些由于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公共服务职责,以致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的政府及行政人员,依据法定程序进行责任追究。同时要充分发挥村民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能,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对各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将公共资源的使用置于严格的监督体系之下。

5.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均等化。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就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基层政府应当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制定的“多予少取放活”的农村工作方针,尽快出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不仅给予资金保障,还要有政策上的倾斜和保护,只有这样,才能逐步缩小城乡间及农村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差距,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

[本文为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项目编号:10E087]

参考文献:

1.雷晓康,贾明德.有效解决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的对策研究[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2006(1)

2.王祖山,张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策[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7(3)

3.林艳艳.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对策研究[J].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1)

(作者单位:黑龙江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 150027)

(责编:贾伟)

作者:肖峰

农村公共服务分析论文 篇3:

新经济形势下农村公共服务困境及 发展路径分析

摘要:1949年建国以来,“三农”问题始终占据主要地位,自1949年以来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经历了四个阶段。主要通过回顾农村公共服务的发展历程,分析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需不平衡;城乡分割;供给主体缺位;资金筹措困难;农民参与度低等等。对此,文章的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给出了一些建议:倾听农民真实需求,做到供需平衡;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多元供给,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的关系,共同致力于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的质量,促进农村发展。

关键词:农村发展;公共服务;供需平衡

1引言

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在进行公共部门改革,我国政府在为农村地区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也作出很大贡献。自1978年以来,中央曾发布多个以“乡村振兴、农村发展”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其中2003年是发挥关键性作用的一年,在这之前,我国城乡发展很不平衡,由此可以看出中央在逐渐扩大支持“三农”资金规模,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上也首次提出了“农村公共产品”这一说法。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化,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与需求脱节,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中也过于“大包大揽”,忽视了其他供给主体的作用,这就导致了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的单一化。本文主要是以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的发展变化为引子,着重研究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存在的问题和解决路径,探索更加合适的发展道路。

2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发展历程

总的来说,大体上可以分成以下四个阶段:(1)农业合作化时期(1949-1958年)。这一时期,我国农村进行了一场翻天覆地的运动——土地改革。随后,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之上进行了“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农村成立了农村生产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三种类型的农业合作社。确立了土地公有制,为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探索了方向。这一时期农村公共供给制度的最大特点就是供给主体比较单一,完全依靠农业合作社提供公共服务。(2)人民公社时期(1958年-1978年)。1958年之后,我国很多农村地区开始逐渐将小型合作社合并成大规模的人民公社,一种以公社为基本单位的人民公社逐渐发展壮大,1958年底,我国农村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但这场运动过于仓促,也违背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基本规律。这一时期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由之前的农业合作社转变成人民公社,在资金筹措方面主要还是依靠外界的支持。(3)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时期(1978年-2000年)。所谓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就是以家庭为单位,农民与生产资料直接挂钩,自耕自收,具有一定的生产自主权。这一时期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不再是单一的政府垄断,农民、社会团体开始参与进来。(4)税费改革之后(2000年至今)。农村公共设施的建设和养护都需要一定的资金,光依靠政府的财政拨款很难维持,就需要向农民集资,这些税费大大增加了农民的负担。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行农业税费改革试点的通知》进行税费改革,这次改革之后,有越来越多的团体愿意加入进来。

3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的研究困境

在我国,农村公共服务研究的内容比较广泛,主要涉及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农民心理健康以及养老保险等方面。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农村的公共服务研究陷入了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3.1供给总量不足

改革开放后,全国经济进入快速增长期,农民对公共环境、医疗、文化等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政府并不能有效满足这些需求。最明显的就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缺失,农村公共医疗服务缺失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政府的财政投入不足。虽然国家为了解决“看病难”的问题,设立了各种医疗保险,但是这些报销都是划有一定范围的,对于平日的健康检查来说并不方便。其次,政府定期派医学团队下乡为农民检查身体,但是频率太低,对于那些患有潜在病的村民来说并不及时,而且经常是让村民集合到乡镇里,这对那些年纪大、腿脚不方便的老年人来说很不方便。

3.2供给主体单一

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前,政府成为了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行业垄断者”,所有公共产品都由政府提供,政府掌握着财政大权,这样难免出现“政府失灵”的现象。首先,企业、社会团体和农民个人的参与,政府担心政权的流失,对除本身之外的供给主体产生排斥。其次,政府只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提供公共服务,农民真正的需求很难被倾听。最后,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市场缺乏竞争性,由于除政府之外的其他供给主体参与不足,缺乏体制外的监督管理,极易产生“官僚性”腐败行为和不完全竞争市场,如果以完全竞争的市场状态来看,政府、企业、个人等都应该参与进来,各自分工,相互监督,对于像农村环境保护和长期发展规划这种偏“大局”的、纯公共服务的工作应该交给政府完成,而像农村电路、水利等公共设施可以交给企业来做。

3.3供需不平衡

我国在农村公共服务的提供上实行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决策系统,具有较强权威性,这种决策系统忽视了农民的真正需求。在这种单向的系统中,农民没有任何渠道来表达自己的真正需求,就算向乡镇政府表达了也很難被继续传达到更高一级的政府,农民被限制在了决策系统之外,无法表达利益诉求。就拿安徽省某些农村来说,前几年,在国家刚出台要全力促进农村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政策之后,各县镇政府积极响应,非常及时地在各个农村设置了沼气。但是,让人惊讶的是,过了几个月有调查人员下乡检查发现很少有农户使用沼气,他们已经习惯了传统的做饭方式,即使不用柴火做饭也会选择用电做饭,其次并不是每家都是养殖大户,并没有足够的原材料持续投入沼气池,所以大多数农户还是愿意采用原始方式来做饭。

3.4城乡差距明显

一直以来,我国发展都存在重城镇、轻农村的现象。无论是从公共服务的供给数量还是质量上来说,农村都比城市差很多,根据研究发现,目前我国还有部分农村存在用电难的问题,更不用说网络这些高科技的东西了。导致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最大原因就是资金的筹措问题,城市公共服务的供给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拨款等制度内的支持,而农村只能依靠乡镇集体资金或者是其他制度外的资金支持。改革开放后国家意识到城乡发展存在二元结构多是由于资金不足,为此也进行了改进,但是效果不大,农村依然落后城市很多。

4探索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发展路径

国家的进步离不开农村的发展,纵观我国农村多年发展可以看出农村地区的发展水平确实有所提高。为了确保我国农村地区的持续发展,国家必须探索更多更有效的路径。

4.1加大财政投入、扩大供给规模

要想提高我国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就必须加大财政投入,提高财政支农的比例。从2004年开始,中央政府连续发布了十几个关于加大农村财政支出的一号文件,这些文件主要都是为了提高农村公共交通、公共医疗卫生设施和公共环境建设的资金投入,尝试建立一种绩效评估和支农资金挂钩的制度,只有将政府部门的绩效评估和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联系起来,才能激发政府重视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形成一种比较稳定的资金支持系统。同时,还要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扩大供给规模。

4.2构建“一主多元”的多元化供给模式

当前我国处于一个复杂多变的时代,针对农村的公共服务供给来说,政府如果过于垄断,会出现“失灵”现象,这时就需要有除政府之外的其他供给主体来协调。由于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活动,像企业这种盈利性组织会比较排斥进入,这就需要政府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企业的加入,可以减少税收、增加福利。其次还要组织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活动,向社会群众宣传支农的优惠政策,促使各类社会力量的参与,形成一种由政府主导、企业社会协助的“一主多元”的多元化合作体系。

4.3构建以农民需求为导向的供给制度

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并不是盲目的,必须要真正了解農民群众的需求,“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为了倾听农民真正的声音,需要为农民提供一种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农民可以通过向村干部反映或者直接上访的方式向政府提供意见,这就需要在农村建立一个类似于农民协会的团体负责收集农民的不同意见然后进行集中反映;开通渠道让农民代表有机会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真正参加到其中。农民通过投票选出大家一致认可的农民代表负责日常的政策传递和意见反映,这些代表需要及时向农民群众宣传上级政府发布的农村发展文件,同时还要准确无误向上级政府反映农民的意见,传递农民的真实需求。

4.4扩大农村公共供给人才队伍建设

我国大部分农村依靠自身很难培养出优秀的干部人才,即使培养出来,这些人才大多也会选择走出农村,前往大城市谋发展。城市里优秀的人才往往不愿前往条件艰苦的农村工作,这样一来,城里的人不愿进来,农村的人不愿呆在这,就导致了农村发展的人才短缺。要想吸引城市优质人才,政府应该利用政策优势,完善人才选拔制度,通过公务员考试,鼓励优秀青年人才下乡进行基层锻炼,给予政策补贴和优渥的工资福利。对于农村原有人才的培养主要通过对其进行专业技术的培训,扩大农村公共服务人才储备队伍。

参考文献

[1]林万龙.中国农村公共服务供求的结构性失衡:表现及成因[J].管理世界,2007,(0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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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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