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分析论文

2022-04-3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改善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状况,在公共财政加大投入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特别强调促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创新。本文试图运用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有关理论,以一个新的视角分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改进的可行性问题。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分析论文 (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分析论文 篇1:

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分析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不足, 在取消农业税后, 由于基层政府功能弱化,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局面。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重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 形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农业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重构

从2006 年开始, 在全国全部取消农业税, 这标志着中国农民将要告别延续了2600 年历史的“皇粮国税”, 国家将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 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的公共投入。

1 取消农业税后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意义

1.1 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 缩小城乡差距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施“以农补工”、“重城轻乡”的非均衡发展战略, 形成了城乡分隔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 也造成了城乡相对独立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由于过去在农村公共产品提供上的“欠账”过多, 导致农村居民根本无法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的公共产品。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公共产品严重不足, 已经成为农村发展的瓶颈。而在以往重城轻乡的政策背景下, 农民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因此增加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 为农业创造一个自我积累和可持续的发展环境已经刻不容缓。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质就是逐步缩小城乡经济社会差距, 给城乡居民平等的发展机会, 使城乡经济社会实现均衡、持续、协调发展。

1.2 增加农民致富资本, 提高农民收入农民收入增长受多个因素影响, 而农民的致富资本太少是农民最苦、农村现代化最难的根本原因[1]。目前, 农村公共产品的严重短缺, 没有给农民提供更多的致富资本, 已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村居民生活综合质量的提高, 生存、发展、健康、文化娱乐等多层次和多样化需求得不到满足。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一方面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农民的致富资本, 另一方面通过减少农民的开支, 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例如电力供应、农村道路建设、水利设施等都可以直接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 从而增加农民致富的经济资本, 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政府真正承担起农村基础教育的责任, 加大农村教育的投入, 可以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科技水平, 增加农民致富的文化资本;增加对农业领域的公共投资, 如农业科研、新品种的推广、化肥的施用, 可以在保持农民投入保持不变的情况下, 增加土地的单产, 从而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情况下, 增加农民收入; 增加农村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建设等, 使农民享有和城市居民平等的社会保障体系, 从而可以使农民的收入水平达到潜在的收入水平。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是新阶段促进农民增收与减负的迫切要求。只有增加其供给, 才能为新阶段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持, 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最终实现。

1.3 扩大农村市场, 提高农民的消费水平从我国目前消费市场看, 存在着严重消费不足, 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缺乏配套的公共产品供给, 造成农村消费水平滞后于经济发展,从而出现城市过剩和农村潜在市场难以启动的现实难题[2]。林毅夫教授也认为, 由于农村基础设施严重不足, 制约了农村的正常合理消费, 通过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 释放农村的存量购买力, 可以扩大农村潜在的市场空间, 提高农民的消费水平。如由于农村道路建设滞后, 使得摩托车市场很难在农村打开, 由于农村有线电视网建设跟不上, 农村巨大的彩电现实需求不足。

1.4 增加农民的村庄认同度, 维持农村社会稳定当前, 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 尤其农村中的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转移, 给农业生产带来了损失, 造成了农民对农村的认同度降低, 农民更向往的是城市的现代生活, 城市成为大家的理想和希望的寄托, 农村成为大家急不可待要离开的地方[3], 这也是造成农村不稳定的一个因素。因为人财物流出村社, 农村越来越衰败, 越来越需要有充分的公共品供给, 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 缩小城乡差距, 使未能转移出去的农民能够增加农村的认同, 能在农村安居乐业。

2 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实分析

当前, 在取消农业税之后, 由于村集体和乡镇政府的财政大大减弱, 当乡村组织变得消极, 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公共品供给成为难题时, 农民不得不各自为战解决公共品供给不足留下的难题, 因此不得不付出较以前多得多的代价, 更加剧了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不足。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2.1 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不健全, 农村公共产品体制内供给不足与体制外供给缺失一方面, 由于长期以来重城轻乡的发展战略, 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体制内供给严重不足。在农村, 本来应由政府承担的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纯公共产品以及由政府和农民共同承担的乡村道路、居住环境等准公共产品, 其供给基本上由基层政府和农民承担。另一方面, 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私人或其他组织等体制外因素缺失, 单个人由于受经济、观念等诸多原因的限制而无法或不愿承担公共产品建设的职能, 更愿意乘别人或别的组织提供公共产品的便车。

2.2 政府职能弱化取消农业税后, 为防止农民负担出现反弹, 又实施了乡镇体制改革和合村并组, 并且取消了村民小组长。这样一来, 在取消农业税以后的乡村社会中, 就面临着一个公共产品供给何以达成的问题。同时, 基层政权以正规途径向农民伸手的权利取消了, 沉重的村级债务严重影响了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而且, 一旦基层政府可供支配的财政收入大幅下降, 那么, 以前由基层组织提供的农村公共产品及准公共产品, 难以继续提供, 而不得不指望市场。市场无法解决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外部性问题, 由此普遍出现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农村基层组织服务职能弱化, 从而公共产品供给减少, 农民收益受到损害。所以,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只能依赖国家供给或是体制外私人供给。

2.3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没有纳入公共财政收支范畴建国初期,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主要是农村经济组织, 国家财政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起辅助作用。改革开放以后, 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私人产品供给的同时, 却削弱了集体经济的力量, 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萎缩, 农村基层组织更容易成为上级组织在农村的代理人角色, 实际上出现了集体组织治理的真空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缺位, 而家庭经营也不能对农村公共产品提供有效的制度外供给。

3 重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 加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或匮乏, 不仅影响农民收入的进一步增长, 而且也制约了农村消费水平的提高, 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大障碍。取消农业税后,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需要重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

3.1 改变重城轻乡的的发展战略,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政府要改变非均衡的城乡公共产品供给体制, 给农民以国民待遇, 向农民提供与市民大体均等的公共产品。为此, 首先要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 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 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结构, 落实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规定, 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农业的投入, 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大地。增加财政支农规模, 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速不低于财政支出增长速度; 调整财政支农结构。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资, 加大教育、文化、卫生的投入力度; 构建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制, 首先保障农民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谈判权, 保证农民的基本权益不受损害。

3.2 改革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制度, 建立有农民需求决定的公共产品决策机制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长期实行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 政府根据某些领导人的偏好和功利原则提供公共产品, 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低下, 农民急需的公共产品供给严重短缺与农民不需要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剩并存, 不能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要提高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 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需要改变这种供给体制, 实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程序由“自上而下”向“自下而上”转变, 建立一种由农村内部需求决定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农民是农村公共产品的使用者, 也是受益者,所以, 对于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来说, 农民应该是主要的决策者。要在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基础上, 建立公共产品的需求表达机制, 推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科学化。

3.3 拓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资金渠道, 建立筹资主体的多元化机制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中, 政府是主要的提供者。但目前政府财力有限, 还不能提供所有的公共产品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因此, 结合公共产品的不同层次和各地的地区优势, 积极拓宽农村公共产品的资金筹集渠道, 实现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在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基础上, 调动市场的力量, 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特别是在准公共产品的的供给上, 政府可以提供优惠政策, 积极采取市场化供给的形式, 引入私人资金, 并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加大公共产品的供给。

3.4 改变农村公共产品管理的混乱局面, 建立规范的监督机制首先, 各级政府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 规范支农资金项目管理, 使各项用于农村公共产品投入的资金, 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其次, 公共产品供给资金使用过程要公开、透明。最后, 要建立农村公共产品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审计、会计职能, 做到上级抽查、财务自查、审计监督和社会群众监督相结合, 彻底改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混乱局面。

参考文献

[1]冯治.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与规律—— 张郭研究[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

[2] 楚永生丁子信. 农村公式物品供给与消费水平相关性分析. 农村经济问题[J].2004 年第7 期

[3] 黄宗智. 制度化了的“半工半耕”过密型农业. 读书[J].2006 年第2 期

作者:郭素玲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分析论文 篇2: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分析

[摘 要] 改善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状况,在公共财政加大投入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特别强调促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创新。本文试图运用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有关理论,以一个新的视角分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改进的可行性问题。

[关键词] 农村公共产品 供给制度 制度分析

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要解决农村公共产品问题尤其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非均衡发展导致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矛盾,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本文力图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探讨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改进的可行性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的思路。

一、制度非均衡: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现状

制度非均衡是制度创新的必要条件,也就是人们对现有制度的一种不满意和不满足,欲意改变而又未改变的制度状态。与此相适应的概念是制度均衡,被戴维斯和诺斯定义为一种帕累托最优状态,在这种状态中,“现有的制度安排的任何改变都不能给经济中的任何人或任何团体带来额外收入。”现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不仅存在着制度非均衡,而且这种非均衡已经相当显著。突出的表现在这一供给体制的现实收益已经远远低于制度运行成本。产品的供给包括从筹资、生产一直到完成其产出和提供至消费者的过程。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是指公共产品供给的各环节、各要素的联合和系统化组合。

目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如下问题:

1.农村公共产品总体供给不足

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规模是消费者的边际支付意愿之和等于生产单位公共产品的边际成本。在我国二元经济结构中,一方面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过程和农民收人的提高,农村社区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另一方面,虽然农村改革极大地激励了农民生产“私人产品”的积极性,但伴随着农作制度向非集体化的变迁和集体化农作组织的瓦解,我国农村原来用于提高当地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基本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张军、何寒熙,1996)。并且因为农村税费改革,基层政府经历了供给公共产品资金来源萎缩的强烈阵痛(樊明丽、石绍宾,2007)。于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成为了“三农问题”的焦点。农田水利设施、农产品市场信息、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等成为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突出问题。

2.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不合理

目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不是由农村内部需求决定,而是由农村外部指令决定。在政治目标最大化和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激励下,对于能增加政府社会福利和官员政绩的一些公共产品的供给,呈现出一种过高的超过农民需求度和实际承受能力的供给热情;而对农民迫切需要和农村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公共产品,如农田水利建设、医疗卫生体系、环境保护等则供给短缺,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而且威胁到国家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3.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不合理,农民需求表达机制缺失,“一事一议”筹资交易成本过高

现有的农村公共供给机制不合理集中体现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不合理、需求表达机制缺失、农民参与公共服务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等。长期以来,“白上而下”的供给机制没有将农民需求因素纳入到决策制定的影响因素中予以考虑。同时农村居民缺乏有效的需求偏好表达机制,结构的不合理也导致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过剩”和不足并存。同时,这一问题的长期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民参与公共服务建设的积极性。在仅有的“合规”性需求表达机制──“一事一议”上,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实施过程举步维艰。目前“一事一议”在供给方面交易成本低而在筹资方面交易成本高。现在农村农户不在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即便是在同一村中,不同农户之间在收入水平、收入结构和经济活动等方面也存在一定差异。

4.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责任划分不清,供给主体缺位、错位

根据财政分权理论,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性公共产品的提供,而地方则负责地方性公共产品的供给。目前,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范围规定得过宽、过广。特别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各级政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尽可能上收财权,下放事权,导致乡镇财权和事权不匹配,财政收入来源极其有限,而支出范围越来越广,其结果必然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稀缺。这些问题的出现也必然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责任划分不清,供给主体缺位、错位。

二、制度成本与制度收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改进的可行性分析

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关键在于制度收益和制度成本的综合比较。当就制度的制度运行成本已经高于预期制度收益时,就存在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可能,当新制度的制度收益大于制度成本时,新制度就具备实施的可行性。反之则不能,即使存在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可能性,如果没有一项好的新制度来代替,以及好的制度改进程序,旧制度仍然具备存在的可能。从目前我国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现状来看,现有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制度成本已经大大高于其收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变迁和创新具备可能性。因此,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创新关键在于制度创新的收益是否大于制度创新的成本。

下面我们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的成本进行分析。

1.设计制度的成本

这是指用来探索、研究、设计、选择、谈判和缔约形成新制度的成本。从我国目前农村实际来看,我国农村幅员辽阔,各地特别是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在文化、习俗、历史传统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即使是设计一项新的制度,各个地区也必须根据各个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因此,在这方面,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成本较高。

2.预期完成成本

指预期新制度方案确立后具体组织实施的成本,它的多寡往往会延缓制度组织实施与制度方案的选择。笔者认为,这方面的成本应该较低,原因有二:一是中国农村具有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凝聚力强,协同意识高;二是随着农村居民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民主热情的不断提升,只要这项制度能够给农户带来真正的实惠,一定能够得到农户居民的支持。

3.预期摩擦成本

这包括清除旧制度成本、清除旧制度之间的摩擦减少变革过程中的阻力所需要的成本。任何一项制度改革和变迁,都会触动一部分利益团体的利益,从一般意义上讲,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的预期摩擦成本较高。目前,农户不再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即便是在同一村中,不同农户之间在收入水平、收入结构和经济活动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使得不同农户的公共产品需求意愿和筹资成本承担能力之间有一定差异。因此,从另一方面讲,如果这项制度改革触动了一部分农民的利益,也会遭到强烈的反对,从这个意义上讲,预期摩擦成本应该是整个制度创新过程中制度最高的一个。

4.随机成本

指制度变迁过程中不可预料的不确定因素或机会主义所带来的成本。这一方面的成本属于不可控制成本,但可以预防。笔者认为,随机成本较高,但低于制度设计成本和预期摩擦成本。

通过以上成本分析,发现目前我国进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的成本较高,但相对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的收益而言,通过建立有效的组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是具有制度创新的可行性。

三、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

有效的组织,是制度变迁的关键。制度变迁的动因是经济主体产生了新的制度需求。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要由若干分散的经济主体提出关于制度变迁需求,在技术上是有困难的,要推进制度变迁,首先需要把分散的经济主体关于制度需求的信息整合起来。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有效的组织是制度变迁的关键。组织是指由具体共同目标的个人结合和集合。笔者认为,从广义上讲,组织也是一种能够反映共同目标的机制(机体)。组织(包括机制)建立的目标是期望获得收入与其他日标最大化。目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与生产机制未跟上市场经济的进程、创新严重不足,沿用、恪守完全依靠财政资金提供公共产品的思路是行不通的。正是基于以上分析,通过建立有效的组织和建立有效的机制对于解决这些问题意义重大。

1.建立有效组织,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搭台”

(1)有效组织能够为反映农村需求偏好提供平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适应农村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一种特定的经济关系,是农民为提高群体竞争力,谋取和保护自身利益,在资源、互利、民主的基础上形成的产权归其成员所有或控制的正式制度安排。农村合作组织不仅能够在经济上代表农民的利益、反映农民的要求,而且还能够在政治上特别是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决策上强化农村居民的“声音”,能够使决策者充分考虑农户的意愿。一方面,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能够为收集和反映农村居民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提供一个交易费用比较低的平台;另一方面,合作经济组织能够使分散的农民在保持产权独立的前提下组织起来,形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强有力的一方,增强其谈判地位和利益保护能力。

(2)组织是形成农村公共产品多元化筹资、供给和管理渠道的有效途径。从本质上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组织,是由农村居民中具有共同或相似经济目的的群体组织起来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作为农户合作的经济体,以合作社的形式参与农业生产活动,其对农村公共产品特别是生产型公共产品的需求量较大;另一方面其作为合作的经济体,也必然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根据凯恩斯经济学的理论,需求会创造自身的供给。因此,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能力、也有可能提供某些排他性较强的混合公共产品。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村合作社具有集体经济的色彩,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推进集体净福利的增加。同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形式是农民自愿供给和市场供给的完美结合,符合农村公共产品的多元化筹资、供给和管理的改革方向。

2.建立有效机制,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提供保障

(1)建立合理、有效的需求反映机制。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最大的问题在于农村居民的需求反映机制尚未建立,农村居民缺乏反映其偏好的途径。我们说有效的组织能够为反映农村需求偏好提供平台,但组织的正常运转也必须由机制(或制度)来维系。从目前在全国部分地区试行的“民主恳谈”、“参与式预算”等形式对于建立合理、有效的需求反映机制都是一些很好的尝试。由于我国农村幅员辽阔,各地特别是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在文化、习俗、历史传统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对于建立有效的需求反映机制需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但必须明确一点的就是,农村居民参与、并能够真实地反映其需求偏好是衡量需求反映机制有效的核心标准。

(2)创造市场参与多元化供给的良好环境。目前在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格局正朝着多中心体制方向悄然变化,政府的主导作用仍然十分突出,但农民自愿供给和市场供给份额正在上升,在发达地区日趋活跃(樊丽明、石绍宾,2007)。但是,总体上看,由于受政府主导的历史传统影响、公民自主治理的意识尚未普及,特别是农村居民普遍文化水平较低,收入水平不高,大大限制了私人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动力和范围。因此,为鼓励和促进民间力量参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政府必须创造市场参与多元化供给的良好环境,政府要培育和引导农村中介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健康发展,提高组织化程度,通过政策扶持、项目引导、提供服务、加强管理等形式进行积极引导。另外还要加强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收费标准等进行监督,避免农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参考文献:

[1]贾 康 阎 坤 郡晓发:《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创新研究——对江苏省农村低保、医疗卫生和教育情况的调查》,《财政研究》,2007年第5期

[2]贾 康 孙 杰:《农村公共产品与服务机制的研究》,《管理世界》,2006年第12期

[3]王小林:《工业化城市进程中的公共需求与公共财政政策选择》,《经济研究参考》,2006年第17期

作者:张 军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分析论文 篇3: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分析与创新思路

【摘要】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存在供给失衡、供给效率低下等问题。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不合理、不完善。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不合理的根本途径在于进行制度的不断创新,从而形成适应农村日益增长的对公共产品需求的有效供给制度。

【关键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制度分析 制度创新

当前,制约我国农村社会发展的问题,从宏观上看是因为我国长期强调经济增长,城市优先的发展战略;从微观上看是因为农村社会发展责任主体缺位,忽视农民意愿表达,但究其实质则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匮乏问题。保障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对于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与问题

目前我国实行的“城市偏向型”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造成公共产品供给城乡间苦乐不均,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人们,财政待遇迥然不同,这进一步强化了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这种“城市偏向型”的公共产品供给,表现在农村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重准公共产品的供给,轻纯公共产品供给。对一些准公共产品,县乡级政府积极性比较大,而对农民生产生活所必需的纯公共产品的提供却重视不够。原因在于准公共产品通过市场化手段向外融资,通过行政化手段向农民集资。而纯公共产品是没有根据和借口向社会和农民伸手的,所以农民必需的纯公共产品出现短缺,如基础教育、养老保障设施、治安环境、污水垃圾处理、农田灌溉、农业发展战略等却供给不足。而那些与政绩、利益挂钩的混合性公共物品,如各种达标工程、形象工程等供给膨胀,使有限的公共资金不能合理运用,供给不足与供给过剩同时并存。

2、农民生产生活急需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一是关系农民生产的大型设施和设备不足。家庭承包制使农民的生产分散化,但各农户的生产对象和生产过程存在的共性,都需要良好的大型水利设施、大型农用固定资产以及良种培育等,而农民收入普遍较低,每个农户都拥有这些设施和设备是不可能的,也是缺乏效率的。二是农民信息不足。由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农村常因缺乏市场供求信息而盲目生产,所以才会经常出现产量增长而收入反而下降的现象。政府提供全国性的市场供求信息在近年来已成为农民的迫切愿望。

3、涉及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产品供给严重短缺。一是农民总体文化水平较低。提高农民文化教育水平成为发展新农村的关键所在。然而我国农村基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供应,在县政府财力的限制下,大部分农村的教育供给不足,学校的数量和教师的质量无法满足农村发展的需求。二是农村医疗保障普遍缺乏,使农民成为最大的自费医疗群体,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逐年增多,加之政府对农村卫生防疫投入不足以及现行的医疗卫生防疫能力的限制,农民在智力素质下降的同时,身体素质也下降很快,影响了农村社会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三是农村的生态环境继续恶化。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发展,鼓励经济效益好但污染严重的企业扩大规模,把环保的责任留给下一任政府,给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带来重大的危害。

4、农村公共资金使用效果差,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财政对农业支出实行分块管理,有限的资金不能形成合力。基层政府除了上级的转移支付外,几乎没有其他经费来源,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主体地位逐步消失。税费改革后,乡政府的财权与事权失衡加剧,乡村债务继续增加,乡、村组织正常运转难度加大,一些地方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有所抬头。诸如此类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从不同方面影响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二、影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原因分析

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效率低下等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追根溯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失衡与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在于供给制度的不合理,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农村日益增长的对公共产品的需要,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不合理是制约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关键因素,这种制度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产品城乡二元供给机制的现实困境。长期以来,农业成为筹集工业化资金的主渠道,国家以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形式大量汲取农业剩余资金来发展城市工业,经过几十年累积,这方面的资金数额巨大。城市居民通过缴纳税收,享受政府提供的各种公共产品,其供给进入公共财政体制。但农民通过税收和价格“剪刀差”等形式向国家缴纳资金后,享受的各种公共产品却仍要进行成本分摊,而不是由政府统一从财政支出中进行安排,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采取制度外供给的方式。城乡二元供给机制从历史上看也许是必要的、有效的,但这一制度实行时间过长,导致农村公共产品长期供给不足、欠账太多,使农业长期投资不足而失去发展的活力,农村公共设施十分落后,并使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缓慢,阻碍了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公共产品供给的成本分担与收益分享机制不合理。在现代社会,税费是政府用来分摊公共产品成本的社会分配机制。按照现代税收的公平原则,税费分摊一般要遵循受益原则和能力原则。在我国,公共产品的成本分担并没有完全遵循这两个原则。从我国城乡居民的纳税能力对比和税收分摊制度安排看,农村居民的纳税能力明显弱于城市居民,但农村居民的相对税费负担却高于城市居民。而从公共产品的收益分享情况看,在城市偏向型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安排下,我国除国防、外交等公共产品能够大致在城乡居民间均衡分享外,其余的众多公共产品均采用分割分享制度。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公共卫生医疗等为数众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而广大农民却没有享受应有的“国民待遇”。由于政府公共财政资源投入不足,农村在社会保障、生活设施、医疗卫生等供给方面基本处于缺位状态,农民公共产品消费权益受损。

3、“自上而下”的农村公共产品决策机制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采用的是“自上而下”的决策程序,农民被排斥在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运作和监督之外,无法在公共产品的供给决策中体现自己的意志。所以,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级的偏好,由上级决定提供公共产品供给的品种和数量,不能真正反映农村多数农民的真实需求,造成了我国农村公共产品在总量不足的前提下,有限的供给偏离需求,导致供给结构失衡和大量公共资源的浪费。

4、农村税费改革后的相关保障机制尚未建立,制约着农村公共品供给能力的提高。几年来的实践已表明,农村税费改革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造成基层财政资金的严重不足,通过上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仅能勉强填补“吃饭财政”缺口,这种情况在中西部地区非常突出。加上税费改革后乡村两级组织制度外筹集财政资金的渠道基本上被堵死,这虽然有利于避免损害农民利益的乱收费、乱集资现象的发生,但相应的保障机制却未建立,直接后果则是乡、村两级组织财政收入的剧减,有些乡、村连保工资、保吃饭的日常运转都困难,更谈不上提供公共产品了。

三、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创新思路

目前,我国处在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原有公共产品投融资体制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而新的体制又很难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并发挥作用,从而影响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因此,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必须大力推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不断创新。

1、建立由中央政府为主,各级地方政府为辅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国家应本着公平的原则,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对农村地方性公共产品包括卫生防疫、基础教育、绿色生态、天然林保护、计划生育等给予支持。在城市工业化具备了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后,工业应该反哺农业,给予农民相应的补偿。长期以来,我国农民不仅要为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付费,而且所享受的公共产品也大大少于城市居民所享有的份额。中央政府应无偿提供上述公共产品,作为对农民长年来巨额贡献的补偿。

2、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首先,建立农村准公共产品的科学决策机制。对于不产生外溢效应的农村社区内公共产品,必须改变当前“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改由农村居民民主决定。对于范围涉及到县或地区的较大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应建立专家听证制度,并在此基础上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投票决定。为此,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充分实行村民自治,让广大农民参与乡镇和农村事务,完善农村公共产品需求信息的有效表达机制,根据受益面大小、层级高低,相应下放决策权和执行权。其次,强化支农资金的预算和监管。建立完备的预算机制,强化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投资信息收集、处理和反馈系统,完善审计制度。再次,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产品投资效益评价制度,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政绩的重要依据。

3、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首先,要结合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实行省级政府对乡镇财政供养人员的总量管理,对乡镇政府内设机构实行综合设置。按照合理区分公益性与经营性的要求,整合现有乡镇事业站所,对于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单位,由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于能够通过市场经营,实现服务成本补偿的,鼓励其逐步建立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同时采用相关措施,鼓励提供公共产品的民间机构的成长和发育。其次,应在“十一五”期间,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体制,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农村特点的养老保障制度。第三,建立以针对性、实用性、开放式为重点的教育培训机制,为新农村建设培养基层公共服务人员和骨干农民。第四,建立包括目标系统、应急决策系统、应急动员系统、应急反馈系统在内的应急反应机制,提高对农村公共危机事件的反应、控制、理和反馈能力。

4、建立“第三种力量”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的机制。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第三种力量的发展只是在初步阶段,尤其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大部分地区的农民还处在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阶段,没有自己的产业组织、协会组织,在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有限的情况下,农民所需的许多行业内、地区内的产业信息、技术信息得不到满足。因此,政府应采取具体措施鼓励、扶持各种农民组织的发展,通过组织第三种力量,满足广大农民的公共服务需求,使之成为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有效途径和导向性支撑。

(注:本文系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06年重点研究课题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06Z54)

【参考文献】

[1] 陈永新: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创新[J],四川大学学报,2005年1期。

[2] 张军:农村公共产品的多主体筹资[N],经济参考报,2005年1月29日第6版。

[3] 叶子荣、刘鸿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历史、现状与重构[J],学术研究,2005年第1期。

[4] 楚永生: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的演进与制度创新[J],聊城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

[5] 马晓河、方松海: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现状、问题与对策[J],农业经济问题,2005年第4期。

作者:金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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