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修辞概述

2023-03-2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第一章修辞概述

第一章 修辞概述

第一节 修辞学的发展概述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每种语言都有它自身的内部规律,即它的语音、词汇、语法的系统和规则。如果没有一定的系统和规则,语言就会成为无法驾驭也无法理解的东西,因而也就丧失了它的交际功能。但是,是不是只要基本上掌握了某种语言的内部规律,就能恰当地表情达意,顺利地进行交际呢?事实并不这么简单。

语言的材料是异常丰富的,语句的格式和表达手段又是多种多样的,一种意思,常常可以用许多不同的语言形式来表达,而同一个语言形式,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有时也可以表达了许多不同的涵义。因此,在人们交际的过程中,还有一个选用什么语言材料,运用什么语言形式来表达的问题。就拿汉语来说,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去看病”“去看医生”、“去挂个号”“去趟医院”、“见大夫去”“瞧大夫去”“看医生去”甚至“瞧瞧去”“去瞧瞧”等等这样一些不同的语言形式,都可以表现相同的意思。相反,同样“吃了吗?”三个字,在不同的语言环境里,可以是分别指问吃饭、吃菜、吃点心、吃糖果、吃药等等,甚至还能表达与“吃”毫不相干的意思。比如在华北一带农村里,人们日常见面都习惯地互问一声“吃了吗”,却往往并不要求对方回答究竟吃了饭没有,这里的“吃了吗”实际上已抽象为一种问候语,意思跟“早上好”“中午好”或“晚上好”差不多。因此,我们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进行交际的时候,就有一个选择什么材料,采用什么说法才能最恰当地表达意思,取得最好的表达效果的问题,这就涉及到了修辞了。所以,简单地说,修辞学就是研究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方法和技巧的一门学科。

一、修辞理论的缘起和历史沿革

修辞是一个在长期的语用过程中产生的特殊范畴,是一个历史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含义。

修辞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

说它古老,是因为修辞学的研究很早就开始了。古代希腊人很重视修辞的研究。古代希腊的修辞学(或叫修辞术),指的是学说的艺术,包括立论和词句的修饰。伊梭克拉兹(公元前436-前338年)曾著有《修辞术》,但更为著名、对后人产生巨大影响的修辞著作,是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其中许多精辟的论述至今还闪烁着光彩。中世纪的欧洲,修辞学是“七艺”之首,它 1 和语法学、逻辑学合称为“三艺”,是文化人所必修的。

自先秦时期至20世纪初,在我国,人们对修辞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修辞的内涵和外延也不断演化。

一、古老

1、先秦时期。我国先秦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修辞、风格方面的研究。那时的学者和社会活动家,都很重视语言和语言问题。

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始创者,他主张“辞达而已矣”(《论语。卫灵公》),强调语言要确切地表达思想感情。又说“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认为言辞如果缺乏文采,就不会广为流传。“辞达”与“言文”的结合是孔子修辞学说的重要内容,他的论述在中国修辞学史上具有开创性。

老子说“信言不美,美言不信。”(《老子》第八十一章) 释义:信:真实。美:美妙,漂亮。真实的话未经加工,所以不美妙动听。这是老子“道德经”的收尾之章。“信言”是诚实可信的言说。“美言”是表面华美、刻意修饰的言说。是说诚实可信的言说表面是不华美的,诚实可信的言说不需要追求表面的华美。老子用辩证的方法论述了人类在言说和学问领域立言、立学、求知的规范。第一句“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在2500年后的今天来看也是无可争辩的真理。它告诫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口头语言还是书面文字,都不要追求浮华美丽的言辞,要用朴实无华、自然流畅、能够充分表达自己原本意思的言辞。而对于表面浮华美 丽的言辞和文字,要认清言者的本意和目的,不要被美言所误导。

孟子:“詖(bi)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 知言才能知人。偏颇的言辞,过分的言辞,邪僻的言辞,搪塞含糊的言辞,能够把这样的言辞判断出来,最根本的是你必须心中有标准有原则。

墨子:“辟也者,举他物而以明之也。” “辟(譬)”的方法是用一事物解释另一事物。

庄周很重视“寓言”,“重言”等修辞方式。所谓“寓言”,就是引证神话式的幻想故事(也一些通常说的寓言)来阐明整理。所谓“重言”,就是引证一些历史故事和古人的话(其中许多是作者的假托),以增强语言的说服力。

在中国,最早把“修辞”这两个字连起来用的是孔子。据《易·乾·文言》所述:“子曰: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 这里的“修辞”是一个动宾结构的词组。“修辞立其诚”本是一个政治概念,“辞”的本来意思是“文教”。唐代学者孔颖达说:“‘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者’,‘辞’谓文教,‘诚’谓诚实,内外相成,则有功业可居,故云‘居业’也。”

2、两汉时期。西汉的学者曾经热烈地讨论过《诗经》最基本的修辞手法比、兴、赋。所谓比,就是比喻和比拟;所谓兴,就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有时兼有比喻,有时起象征作用,有时只是为了押韵;所谓赋,则是平实地铺叙事实。

王逸《楚辞章句》:“《离骚》之文,依《诗》取兴,引类譬喻,故善鸟香草以配忠贞,恶禽臭物以比谗佞,灵脩美人以媲于君,宓妃佚女以譬贤臣,虬龙鸾凤以托君子,飘风云霓以为小人。”

先秦两汉在我国修辞学史上可以称作萌芽时期,它对后代修辞理论的发展起到开创、引导的作用。

3、魏晋南北朝时期。魏晋南北朝,文学创作有了重大发展,文学批评也十分活跃。这些都推动了与之关系密切的修辞理论的探讨。

陆机《文赋》是一部对后世有很大影响的文学理论专著,其中对修辞的方法、技巧也有较多的论述。它强调创新:“谢朝华于已披,启夕秀于未振。”主张排除用滥的命意和文辞,就像丢弃已经枯萎的晨花;开拓前人没有运用的命意和文辞,就像振发没有开放的晚蕾。《文赋》把文章分为十种文体,并分别指出其风格特点,所论都很有见地。

刘勰的《文心雕龙》是我国丰富的文学创作经验的理论总结,对修辞也有精深的阐述。它主张内容和形式的结合,认为一篇文章“必以情志为神明,事义为骨髓,辞采为肌肤,宫商为声气”,在强调情感志趣、思想内容的同时,提出还必须有优美的文辞和动听的声律。该论著对文体和风格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对文章的词句、篇章结构和辞格等等,也都有独特的见解。《文心雕龙》在我国修辞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4、唐宋时期

唐代刘知几的《史通》,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史学理论著作,书中谈论修辞的地方很多。他从史传文体的特点出发,主张“言必近真”,用今语记事;提出“拨浮华,采真实”,反对雕章琢句;倡导“文约而事丰”,以简要为工。这些对后世都有一定影响。

宋代陈骙《文则》是第一部专门论述修辞的著作,它的出现在中国修辞学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该书涉及的修辞研究范围较广。包括文体与修辞、语法与修辞、消极修辞、辞格、风格等。陈骙还深入地研究了辞格比喻,它把比喻细分为直喻、隐喻、类喻、诘喻、对喻、博喻、简喻、详喻、引喻、虚喻10类,是古代修辞学著作中讲比喻讲得最为详备的。它不只讲应当怎么样,还讲了不应当怎么样,或者在什么情况应当怎么样。它讲到用语要注意搭配得当,避免语病, 3 以至讲到语助词的修辞表达效果。虽然有点烦琐,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5、元明清时期 元 王构的《修辞鉴衡》;陈绎曾的《文说》;明 高琦《文章一贯》、归有光的《文章体则》;清 章学诚的《文史通义》、唐彪的《读书作文谱》、刘熙载的《艺概·文概》、薛福成的《论文集要》等。这些著作虽然并不是专讲修辞的,但是比较系统地接触到了大量的修辞问题。历代的诗话、词话、文论中,也有不少修辞方面的论述。

二、年轻

20世纪初叶,“五四”运动前后,汉语修辞学的研究有了一个重大的发展和突破。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引进或参考了欧洲和日本的修辞学,开始建立了系统的汉语修辞学学科,并且在有的高等学校开设了修辞学课程;二是逐渐有了专以现代白话文为研究对象的现代汉语修辞学。从20~30年代,陆续出现一批修辞学专著。可举以下3种为代表:

唐钺《修辞格》(1923)。主要参考了欧洲传统修辞学,专讲修辞格,是传统修辞学向现代修辞学转向的一个关键性著作。

陈望道《修辞学发凡》(1932)。这部书参考日本修辞学较多,但是有自己的创见。《修辞学发凡》的出版,标志着现代修辞学的建立。全书共分十二篇,包括引言、说语辞的梗概、修辞的两大分野、消极修辞、积极修辞、修辞现象的变化和统

一、语言的体式、词句平匀、安排稳密。将积极修辞分为辞格和辞趣。辞格共归纳为三十八格。该书创立了我国第一个科学而完备的修辞学体系,成为修辞学史上的一个高峰。

汪震《国语修辞学》(1935),全讲白话文。第一章里说“国语修辞学限于中国标准的语言,既不是某处的方言,也不是专为读阅而不能用来讲话的文言,„„我们为活人,说活话,把活人要说出的话用一种技术写出而没有讹谬,有效而没有误会。这就是国语修辞学的意义。”这个出发点和当时国语运动的历史形势是合拍的。

解放后,汉语修辞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51年6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其中指出:“只有学会语法、修辞和逻辑,才能使思想成为有条理的和可以理解的东西。”与此同时,连续刊载了吕叔湘、朱德熙的《语法修辞讲话》。该书共六讲,包括语法的基本知识、词汇、虚字、结构、表达、标点。该书紧密联系语言运用的实际,因而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文字工作者的欢迎,社会上出现了一个群众性的学习语法修辞的热潮。此后,又陆续出版了一些修辞学的论著和通俗读物。其中1953年出版的张志公的《修辞概要》(生动活泼,重点突出,详略得当,通俗 4 简明,比较实用)和1962年张弓的《现代汉语修辞学》,(自成体系,在理论上作了一些探索,是很值得注意的)都各具特色。

十年**结束以后,汉语修辞学的研究出现了空前繁荣的新局面。实用汉语修辞仍为人们关注的重要。许多大学开设了有关课程,有关的教材和介绍修辞知识的书籍、杂志不少。除此之外,修辞的讨论、篇章结构的研究也进一步深入。特别令人高兴的是研究范围大大拓宽了。如修辞学理论、修辞学史、作家、作品的修辞艺术,修辞学与邻近学科的着重经、国外修辞学研究评介等等,都纳入了人们的视野。其中有的是过去研究薄弱之外,有的是前人所未涉及的领域。这些研究已经取得了一批可喜的成果。(郭绍虞的《汉语语法修辞新探》 、倪宝元的《修辞》 、王希杰的《汉语修辞学》 )

第二节 修辞的性质

一、什么是修辞

修辞是依据题旨情境,运用各种表现手段、方法,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一种活动。

千变万化的修辞活动中包含着种种规律规则,它是共同的、稳定的,对不同的人、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事件都是适用的,不以个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这些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规律规则,就是“修辞”

人们在日常交际活动中,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修辞手段,只是运用得好坏优劣不同罢了。比如现在常说的“铁饭碗”、“大锅饭”“走后门”“不扣帽子,不抓辫子、不打棍子”等话,其实都是修辞中的比喻说法,大家习惯了,也就不觉得是在运用修辞手段了。再比如,人们去探病时,总不会对病人说“你迟早总要死的”之类的话,尽管这是真理,但在这种场说就极不得体。

我们常听人这样说:“某某人很会说话”或“某某人不大会说话。”这里的所谓“会说话”多半指善于辞令,表达效果好,也就是会修辞,而“不会说话”则往往指不善辞令,表达效果差,就是不会修辞。所以学习一些修辞的基础知识,掌握一些修辞的方法和技巧,并注意在日常交际活动中自觉地加以运用,这不仅对提高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会有帮助,而且对提高阅读欣赏能力和分析理解能力也不无裨益。

给修辞和修辞学下定义时,首先应当分清三个不同的概念:修辞活动、修辞和修辞学。

修辞活动,也就交际活动,就是运用语言表达思想感情的一种活动。在交际活动中,人们运用语言,总不会是消极的,总是有意或无意地追求最佳的表达效 5 果。为了达到预期的最佳表达效果而对语言材料进行选择的过程,就是修辞活动。修辞活动总是具体的,复杂多变的,因人、因时、因事而异,千差万别,但又是有规律的。千变万化的修辞活动中包含着种种规律规则,它是共同的、稳定的,对不同的人、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事件都是适用的,不以个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这些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规律规则,就是“修辞”,同“语音、词汇、语法”相提并论的“修辞”。它是客观存在着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人们只能运用它,不能随意废弃或创新,这一点同语法是一样的。所谓修辞活动其实就是运用修辞的活动,或者说是受修辞制约的活动。

修辞学,是研究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规律的语言科学,是以修辞活动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它是语言学的组成部分,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的研究对象是语言的社会功能,是如何有效地使用的问题。它是一门理论学科,也是应用学科,比语音学、语义学和语法学更有实用价值。它是内部的微观的结构语言学同社会之间的桥梁,它是语言学面对社会的一个窗口,它同文学、美术、文章学、逻辑学、诗律学等都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二、 修辞同语音、词汇、语法、逻辑的关系

一个句子,一段文章的正误,概括地说,决定于四方面的因素:一是事理、逻辑,就是说要看它的内容合不合情理,合不合思维规律;二是规矩、习惯,就是看它合不合词汇、语法规范,合不合大家说话的习惯;三是情味、色彩,就是看它的语体风格合不合适,感情色彩对不对头;四是声音、语气,就是看它念起来顺口不顺口,听起来悦耳不悦耳,口气合适不合适。这四个因素中,除第一个外,其余都同语言的三要素----语音、词汇、语法有密切的关系,因为有时候话语修辞手段的运用,跟对应的某一语言要素直接有关。

(一)修辞同语音的关系

语音以语言声音的性质、结构规律为研究对象。修辞则把语音的双声叠韵、谐音、轻声、儿化、押韵、字调、重音等作为语言手段加以调用,使之在特定的题旨情境中以声传情,以音达意,收到良好的修辞效果。

(二)修辞同词汇的关系

词汇研究的是词义,词的构成,词汇的形成、发展变化及其规范化等内容。修辞则从筛选、锤炼的角度,就声音、形体、意义、色彩、用法等方面对词语加以选用,使语言材料成为提高表达效果的重要手段。

(三)修辞同语法、逻辑的关系

语法研究语言的结构规律;逻辑研究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修辞研究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规律。因此有人提出,语法管的是“通不通”,逻辑管的是“对不对”,修辞管的是“好不好”。

修辞和语法、逻辑三者是有区别的,不能把它们混同起来,但它们之间又存在十分密切的联系。

1.一般地,修辞要在合乎逻辑的基础上,切合语法的条件下进行。

2.修辞的特点同语法的特点密切相关。在语言发展的过程中,某些修辞现象会转化为语法现象,而汉语修辞手段的特点有一部分是由汉语语法的特点所决定的。

3.对同一语言事实的分析,往往同时涉及语法、逻辑和修辞三个方面。当然,有些修辞现象是不能机械地用逻辑和语法的尺度去衡量的。因为修辞有时会突破语法规则或逻辑原则。

总之,语言三要素是修辞的基础,为修辞手段的选用、修辞效果的体现提供了条件,而修辞又在语言的综合运用中扩大了三要素的功用。明确它们之间的关系,有利于从综合角度研究语言的运用;有利于多方面地恰当地选用语言手段;有利于了解修辞的某种特点,并就此去辨证地分析修辞现象。

世代相传、脍炙人口的北朝民歌《敕勒歌》就是这样一个范例:

敕勒川,阴山下

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天苍苍、野茫茫,

风吹草低现牛羊。

整首民歌都很美,这里重点分析一下最后一句。这一句是由三个分句构成的。“天苍苍”,是一个主谓句,它把人们的祖视线引向了高远深邃的苍穹,那里是一片湛蓝;“野茫茫”,也是一个主谓句,它又把人们的视线引向了平坦空旷的草原,那里无边无际。上一个分句描写色彩,这一个分句描写辽阔。第三个分句“风吹草低现牛羊”,是一个紧缩句,包含三点意思:“风吹、草低、现牛羊”。要是说前两句呈现在人们面前的画面是远景、全景,是静态景物;那这里则是近景、特写,是动态情状,显示了勃勃生机。前两个分句的“苍苍”和“茫茫”都是富于音乐性的叠音词,韵母均为“-ang”,第三个分句的末字“羊”拼音为”yang“,三句押韵。顺便指出的是,第三个分句中的“风吹”、“草低”都是主谓结构,按说最后的一点意思也应该说成“牛羊现”,但为了押韵,灵活地改成了述宾结构“现牛羊”。前两个分句三字一顿,第三个分句前两字之后也稍作顿歇,末三字之后则为较长顿歇,成为:

天苍苍 || 野茫茫 || 风吹 || 草低 || 现牛羊 即成为“3+3+2+2+3”的音节停顿,具有整齐而又有变化的节奏美。整修句子匀称和谐,悦耳动听。正是这样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结合,才表现了大草原景色优美、牧草丰茂,牛羊肥壮的无限风光。

三、修辞与题旨、语境

(一)修辞与题旨

陈望道在《修辞学发凡》中提出“修辞以适应题旨情境为第一义”,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

什么是题旨?题旨就是要表达的思想内容,大致包括主题思想和写说目的两个方面。修辞运用恰当的语言形式,总是为了表达特定的内容,因此,修辞与题旨的关系,就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唯物辩证法认为,形式与内容是辩证地统一在一起的。内容必须用形式表现出来,形式也必然有其表现的内容。在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上,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修辞所要表达的内容决定了人们采用与之相适应的修辞形式,适合内容的修辞形式可以更好地来表达内容。如:

①精警的譬喻真是美妙!它一出现,往往使人精神为之一振。它具有一种奇特的力量,可以使事物突然清晰起来,复杂的道理突然简洁明了起来,而且形象生动,耐人寻味。美妙的譬喻简直像是一朵朵色彩瑰丽的花,照耀着文学。它又像是童话中的魔棒,碰到哪儿,哪儿就产生奇特的变化。它也像是一种什么化学药剂,把它投进浊水里面,顷刻之间,一切杂质都沉淀了,水也澄清了。

这是著名作家秦牧在《艺海拾贝》中讲譬喻(即比喻)作用的一段话。作家先说明了比喻的“美妙”和“奇特的力量”,然后又接连用三个比喻来作形象的描述。在这里,表达的内容很明确,修辞形式也很生动,内容和形式相辅相成,和谐统一。讲比喻者善用比喻,现身说法,说服力很强,表达效果很好。

我们要处理好表达内容与修辞形式的关系,不能片面地偏向一端。修辞学不以内容为研究对象,但是这不等于片面追求形式。我们要辩证地处理好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努力做到正确的表达内容与完美的修辞形式的统一。

(二)修辞与语境

1、语境

语境就是语言环境。狭义的语境指语言交际时的上下文或前言后语。我们说一句话,常有上下文。这里的上下文,既包括紧贴在它前后的语句,也包括出现在它前后的其他语句。广义的语境是就语言外部环境而言的,既包括交际者的身份、职业、水平、修养、处境、心情等主观因素,又包括语言交际的时间、地点、场合、对象、背景等客观因素。总之,语境是影响语言交际的相关因素的总和。

2、语境的构成因素 (1)主观语境因素

指包括身份、智也、思想修养、处境、心情等在内的说写者的自身因素,它直接制约着个人的语言特色和语言风格。 (2)客观语境因素

指在语言运用过程中的时间、地点、场合、听者、读者等动态因素。陈望道在《修辞学发凡》中指出普通作文书上有所谓“六何”说:何故、何事、何人、何地、何时、何如。 指的也就是构成语境的客观因素。

主、客观因素都直接有力地给言语活动以语境上的制约,从而形成修辞上的语境意义。

语境因素的类型 :

1)语言工具:共同语言工具是语境的重要因素。如果没有共同语言,交际无法顺利进行。

例 :“洋泾浜”网络语言

本人在贵公司的烘焙鸡上荡了一个软件不能用,可能贵公司的东东里面bug太多,现特发上一张帖子奉告,虽然是小case,也请贵公司予以重视。BTW,如有可能,请将修正后的软件E我。大虾。

——(《语文建设》2000年第11期)

“烘焙鸡”—音译词,Homepage,主页;

“荡”—音译词,Download,下载; “东东”—东西;

“bug”—臭虫、问题、故障; “帖子”—在公共留言板

上张贴留言;

“小case”—小意思、小问题;

“BTW”—英语By the way, 顺便说一句;

“E我”—通过电子信件传给我; “大虾”—网络高手。

实际上这段话的意思是:

本人在贵公司的主页上下载了一个软件不能用,可能贵公司的东西里面问题

9 太多,现在特发一个网上留言,虽然是小问题,也请贵公司予以重视。顺便说一句,如果有可能,请将校对后的软件通过电子信件传给我。网络高手。

2)话题

话题是谈话的主题。话题常常关系到交际的进展和方向。

3)上下文

上下文是具体言语片断中的前言后语。言语交际过程中有许多省略的现象,就是因为借助上下文提供的信息保证了的交际顺利进行。例如:

她(水生嫂)问:“他们几个哩?”

水生说:“还在区上。爹哩?”

女人说:“睡了。”

“小华哩?”

“和他爷爷去收了半天虾篓,早就睡了。他们几个为什么还不回来?” (孙犁《荷花淀》)

又如:

②丁二爷吃完了饭,回到自已屋中和小鸟们闲谈。花和尚、插翅虎、豹子头……他就着每个小鸟的特色起了鲜明的名字。他自居及时雨宋江,小屋里时常开着英雄会。(老舍《离婚》)

文中用了拟人、比喻等修辞方法,文字生动活泼,也很有情趣。此外由于上文介绍丁二爷时,已指出过他是个“白吃饭”的人,而他的那些小鸟不是秃尾巴的、烂眼睛的,就是项上缺羽毛的或破翅膀的,无一不属“例外”无一不各具特色。就是它们常同无所作为的丁二爷“闲谈”,又开着什么“英雄会”。显而易见,作者通过语境取得了可笑、幽默的效果。

4)情景

情景语境对言语具体含义关系重大。即使很平常的话,离开语境也常常难以确定。例如:

——快八点了。

这句话在不同的情景中,可能会表达不同的言外意义。 5)交际双方关系

交际双方的关系直接规定了言语行为的方式和话语含义。双方关系包括年龄、性别、亲密程度、知识背景、文化传统等等因素。

——“今天的天气真好。”

这是一个简单的陈述句。用在不同的对象之间,会有不同的含义。

10 6)民族心理

民族心理和风俗习惯不同,对于语词的理解和运用也不同。例如:狗

英语:褒义 You are a lucky dog. 汉语:常用作贬义词,指坏人。

(二)修辞同语境的关系

(1)语境是人们进行修辞活动、选择表达手段的依据。修辞中语言手段的恰当运用要以适应语境为前提,同时检验修辞效果也要以语境为依据。同一种修辞手段,在甲语境中可能会收到良好的效果,在乙语境中则未必。我们平时说某词用得好,实际上是说,在这个语境中某词最适合,而不是评说词语本身的优劣,因为词语本身无所谓高下优劣。

修辞对语境的依赖性很强,修辞的选择受到语境的制约。人们在交流过程中不仅仅用一种的修辞形式,人们会用到记叙、说明、议论、抒情、描写等不同的表达方 式,可以用对偶、排比、反复、比喻、借代、夸张、双关等修辞方法。但是这些修辞的选择运用都会受到语境的制约。具体体现在制约着词语的选择、句子的选择和 辞格的运用。比如,要给一个知识水平较低农民讲述一个事件时,可以采用简单明了的叙述方式,尽量避免用过多的专业化的议论或对场景的描写,不然农民会摸不 着头脑,影响了表达效果。而用同样的一个词义,同样的一个句式,由于语境不同其产生的效果也不同。比如,周总理出访朝鲜,把中朝两国人民的友谊比作鸭绿江 水长流不断。出访尼泊尔,把中尼两国人民的友谊比作喜马拉雅山巍然永存。这两个恰当的比喻在不同的场合以及不同的自然环境中取得了十分好的修辞效果

(2)语境往往会赋予词语种种语境意义,从而使语义表达丰富多彩,富于变化,是理解话语的根据。

有些词语,静止地看,似乎没什么特别之处,可一旦到了语境中获得了语境意义,便一下子变得鲜活异常、光彩照人,给人以丰富的联想。如北宋王安石的名句“春风又绿江南岸”中 的“绿”字,让人回味无穷。妙不可言。 有时候人们为了达到某种修辞效果,比如想要指出某些欠妥的地方,但是又要体现对对方的尊重或者是希望在讽刺别人的时候自己也能显得有风度又幽默,就会采取 一种“言外之意”的修辞。“言外之意”要达到预想中的修辞效果就要在特定的语境中进行。也就是说要指桑骂槐也得在有“桑”有“槐”可指的语境中进行,不然 这“言外之意”就没有依存的情景就达不到预想中的修辞效果了。而且这个时候一定要跟当时的场合以及上下语境相联系才能够让对方听明白。如果对方听不明白, 搞不懂这言外之意,甚至有了其他的了解这就给交际带来障碍了。 11 由此可见,“言外之意”必须在与之相适应的语境在才具有意义,也就是说语境可以补出词语的“ 言外之意”。

台湾歌手齐秦的歌曲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唱响了海峡两岸。众所周知,狼,凶狠狡诈,眼里闪着绿光,如此令人颤栗的凶险动物被写进歌里,谈何美感。然而,事实却相反。我们撇开歌曲的旋律,单就歌名来作一分析。与“狼”搭配的量词通常是“只”或‟„条”,例如一只大灰狼,一条披着羊皮的狼,狼是人们心中的贬损形象。而在这首歌曲中词作者别有用心地从众多量词中选择常与“马”搭配的量词“匹”构成“一匹狼”,不可否认,马这一高大、矫健、人们心目中所褒扬的形象 自然影射到“狼”的身上。量词“匹”的选择改变了人们心目中“狼”的邪恶形象,创造了一个与马一样良好形象的“狼”。在这种和谐、安全、毫无野性的语境中,人们自然乐意接受这“匹”孤独的来自北方的“狼”。无独有偶,服装品牌“七匹狼”,食品品牌“七匹狼”竞相上市,创造了一个良好的销售氛围

修辞的形象意义,色彩意义以及风格意义等都要受制于语境。

第三节 修辞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修辞的基本原则 1.码本共通的原则

码本共通的原则是一切修辞活动所应当遵守的前提。

话语交际是一个复杂的行为过程。发话人根据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组织成一定的话语,并通过一定的方式传递给受话人,受话人依据发话人的话语和特定语境来理解发话人所表达的意思,并按一定的规则作出相应的反馈,这是一个基本的交际过程。

这个过程从信息论角度看,具有编码、发送、接收、解码、反馈等环节。图示如下:

┌———————————————————————————————┐ └→发话人编码 → 发送 „„ „„ 受话人接收 → 解码 → 反馈 → ┘

编码,是发话人把自己要表达的内容按照一定的语言规则组织成内部言语,也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打腹稿”。它是一种语言心理行为,心理语言学称之为“语言计划的制订”。编码是话语交际的重要基础,编码是否恰当直接影响话语交际的效果。编码关键有三:一是语码组织要合“法”(语言组织规则),二是语体选择要合“情”(语境),三是信息定量要适度(既不能不足,又不要冗余)。

发送,是发话人把经过编码的内言语以一定的物质形式展现出来。或通过发音器官转换成语音,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说”;或通过书写器官和工具转换成文 12 字,则是通常所说的“写”。输出是一种生理——物理运动,心理语言学称之为“语言计划的执行”。

接收,是受话人通过自己的感官来获取发话人所传递的话语信号。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听”或“读”。这是一种物理——生理运动。

解码,是受话人把获取的话语信号,输送到大脑的语言中枢进行处理,以解读发话人所表达的意义。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理解”。解码是一种语言心理行为。

反馈,就是发话人根据自己对发话人所表达的意义的理解,以一定的方式向发话人回应,让发话人感知。反馈的方式,可根据不同的情况,或用话语回应,或借助表情、点头、手势等副语言形式示意,也可以通过实施发话人所要求的行动作出反应。反馈标志着一个基本的话语交际过程的完成。

一种言语交际活动之所以能顺利进行,关键在于“编码”与“解码”所使用的“码本”是共享的。

2.角色认同原则

一种有效的修辞行为,不但需要行为主体确立以什么社会角色说话和对什么样的社会角色说话,而且更重的是,行为主体对交际双方的这种角色定位还应该获得交际对象的认同。

3.合作原则

所谓合作原则,是指交际双方为了使交际活动能够顺利进行而应遵守的基本 准则。

4.关联原则

要求所说的话必须与交谈目的相关,也就是要切合话题。例如:

①吉 你不换一件衣服?

老太太 不过是到公园去坐一坐,谁再去换衣服?

吉 可是天气很凉,不换,也应该加一件。在哪里?我替你去拿,

好不好?

老太太 我自己去,你不知道。(丁西林《一只马蜂》)

例中的各个话轮都是围绕换衣服来说的,话题专一。

5.得体原则

修辞行为的有效性,还取决于它是否合乎语体的规范,是否符合言语交际环 境的规定,是否符合社会交往的礼仪,是否符合文化的习俗,是否符合双方的审美倾向。

修辞是综合运用语言各因素形成恰当的语言形式,以求得理想的交际效果。 13 什么样的语言形式才能获得理想的交际效果,这取决于运用的语言形式是否得体。语言形式是否能反映交际的内容,是否适应交际的语境,是否切合语体,语言的规范和变异是否适度,所含的信息是否真实、适量。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得遵循一个原则――得体。一句话有几种说法,哪种说法最合适,要看你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对谁说话,上一句是怎样说的,下一句打算怎么说、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要求,有时候典雅点儿较好,有时候大白话最为相宜。

修辞好比穿衣服。人体有高矮胖瘦,衣服要合身;季节有春夏秋冬,衣服要当令;男女老少,衣服的材料花色不尽相同。总之是各有所宜,修辞就是讲究这个各有所宜。

6.收效原则

它是言语交际中修辞层面的最高原则。任何修辞行为都有一定的目的、意图,都要寻求一定的效果。

二、修辞活动的注意事项

第一, 修辞要切合题旨,要从表达的需要出发,为特定的思想内容服务。 修辞不能不顾思想内容的需要,专门挑选华丽的词藻,或尽量多地堆砌一些修辞格, 千方百计地把词句打扮得“美丽”“漂亮”,弄得个浓妆艳抹,忸怩作态,哗众取宠,其结果只能是弄巧成拙,适得其反。修辞不是可以脱离思想内容的单纯的语言技巧,它是为表达思想内容服务的,各种修辞手段的运用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以服从表达思想内容为先决条件的。词语、句子、辞格本身是没有好坏、美丑之分的,用得不恰当,就是不好的、不美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思想内容决定了修辞形式。

当然这不是说语言运用不需要修辞、润色和加工,更不是提倡满篇“大白话”、语言无味、不要文采,而是说语言的运用必须适应和切合表达内容的需要,要服从于和服务于思想内容 这一根本,做到“淡妆浓抹总相宜”。 第二, 修辞要切合语体的需要,同一定的语体相适应。

语体是由交际需要而形成的具有一定语言特点的风格类型,不同的交际需要形成不同的语体,如口语语体、书面语体、文艺语体 、科技语体、政论语体等。各种语体都有自己典型的、公认的表达手段和方式,一定的语体要求一定的词语、句式、辞格、语言手段等与之相适应,这些表达手段和方式对于其他语体往往是相排斥的。例如公文语体排斥文艺语体中的夸张、双关等辞格,文艺语体排斥政论语体中结构复杂的长句,也排斥科技语体中的科技术语等。语体对语言材料的选择、修辞方式的选用等都具有极大的制约作用,注意语体的区别与增强语言表 14 达效果密切相关,所以切合语体需要也是修辞必须遵循的一条不容忽视的原则。

第三,修辞必须适应和切合语境的需要。

语境,就是语言的使用环境,也就是时间、地点、场合、对象等客观因素和语言使用 者的身份、思想、性格、职业、修养、处境、心情等主观因素所构成的语言环境。陈望道先生在《修辞学发凡》中所说的“六何”——“何故”、“何事”、“何人”、“何地”、“何时” 、“何如”(陈望道《修辞学发凡》,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年新1版,第7页。),就是构成语境的因素。

任何词语、句子或某种修辞方式,如果脱离一定的语言环境,孤立地、静止地看,无所谓好坏。修辞现象总是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产生的,修辞效果也只有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才能体现出来。同一句话,此时此地说合适,而换一个时间、地点、场合说就不一定合适。同一句话在不同的语境中往往会产生不同的含义和效果。例如公安人员在逮捕逃犯时说:“我早就在这里等你了!”表示有先见之明,具有一种威慑的力量。如果一对恋人,一方对另一方说 :“我早就在这里等你了!”就不再具有威慑的力量,而表现了望眼欲穿、急不可待的绵绵情意。

修辞的成败,除了取决于是否切合题旨、是否切合语体外,还取决于是否适应语境的需要。 适应语境,就是要根据一定的语言环境,灵活恰当地选用语言材料和表达手段,以达到最佳的表达效果。陈望道先生说得好:“语言文字的美丑全在用得切当不切当:用得切当便是美 ,用得不切当便是丑。”(《发凡》19页)怎样才能恰当,只有适应和切合语境才能恰当。因此,适应语言环境是修辞的基本原则,也是修辞的基本规律。

(三)、修辞的基本要求

从语言运用的角度上来说,要增强语言的表现力、感染力,取得语言运用的最佳表达 效果,那就应该做到准确、鲜明、生动、简练,这也是修辞的基本要求。

1、准确

所谓准确,就是选用的词语要确切,分寸合适,轻重恰当;所用的句式也要确切地扣“准” 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做到表意缜密准确。是什么就是什么,真实地反映客观实际,使人听了不会误解。例如前面例①《藤野先生》中的那句话“从此就看到许多„新‟陌生的先生,听到许多新鲜的讲义”,把其中的“新的先生”改为“陌生的先生”修改后就更加妥帖、准确。又如,在为人民军队制 15 定“三大纪律”时,1928年,毛泽东同志写了“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 后来毛泽东同志把它改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可以说是选用词语精益求精的范例。“群众”比“工人农民”的范围大,更确切(只说“工人农民”容易被人钻空子,似乎非工人农民的东西就可以拿了)。“一针一线”是极细微的东西,这里代替“任何东西”,军队纪律的严明由此可见一斑。再如鲁迅小说《药》中老栓买人血馒头的一段描写:

老栓慌忙摸出洋钱,抖抖的想交给他,却又不敢去接他的东西。那人便焦急起来,嚷道:“怕什么?怎的不拿!”老栓还踌躇着;黑的人便抢过灯笼,一把扯下纸罩,裹了馒头,塞与老栓;一手抓过洋钱,捏一捏,转身去了。嘴里哼着说,“这老东西……”

这段文字中的“摸”“抢”“扯”“塞”“抓”等几个动词,用得就很贴切、准确。 一个“摸”字,写出了老栓生活的穷困、艰难(如果衣袋中钱多,一抓一把,何必下手去摸?因为生 活艰难,为防止丢失,才把钱藏在身上最安全的地方,所以要“摸”),这个“摸”字恰如其分地揭示了老栓的情态。与此成鲜明对比的,“抢”“扯”“塞”“抓”等几个动词,则活画出了刽子手蛮横、粗暴、极不耐烦的神态,如果换成其他同义词“拿”“撕”“递”“接”等便没有这样准确、传神。

2、鲜明

所谓鲜明,就是选用的词语和句式必须含义清晰、明确,让人一看就明白,不能含糊其辞。 

要做到鲜明,选用词语就应避免晦涩,要少用难懂的词语,要少绕弯子。例如:

蓝色的天空像硫酸铜一样。

“硫酸铜”是什么样子,没有学过化学的人就不清楚,因此上例语义不明晰,如果把 “硫酸铜”改为“大海”,意思就清楚明了了。

又如前面所举的《藤野先生》中的“新的先生”,既可以指新来的先生,也可以指不认识的先生,语义也不明晰,而改为“陌生的先生”后,意思就十分清楚了。

一些新闻报道中常用“反应强烈”这类词语,究竟是“强烈赞成”,还是“强烈反对”?语 义不明。语言运用中应尽量少用这种模棱两可的词语。

3、生动

所谓生动,就是具体形象,新鲜活泼,能使人感动。生动是以准确、鲜明为前提的,不能离开所要表达的内容去片面追求生动。语言生动,不一定使用什么新奇词语,也不一定要堆砌华丽的辞藻,有时候,真实地表现客观事物,做到了准确贴切,也就生动了。例如: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篷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鲁迅《故乡》)

阴晦的天气,呜呜的冷风,苍黄的天空,萧索的荒村,这都是一些普通的词语,但用 在特定的情境中,真实地表现出农村荒凉凋敝的景象,显得非常形象生动。

有些抽象的事物,抽象的动作如果选用一些表示具体事物、具体动作的词语来表示,也会显得很生动。例如:

他们接着便说道:“你怎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 (鲁迅《孔乙己》)

孔乙己读了大半辈子书,连秀才都没考上,这对于一个死要面子的读书人来说,既是 终生憾事,也是一件丢脸的事,所以每当提起这件事,孔乙己就脸色发灰。可文中不说是脸上变成灰色,而是用动作性很强的“笼”字,来突出脸色变化的迅速,好像一下子从外部罩上一层灰色,非常形象,表现出这句话对孔乙己的打击有多么沉重。又如:

它们滑下溪水,转入大河,流进赣江,挤上火车,走上迢迢的征途。

(袁鹰《井岗翠竹》)

上例中的“滑下”原文是“下了”,意思比较抽象,后来作者改为“滑下”,就要生动得多,它既包含了“下了”的意思,又表明了“下”的状态和速度;“挤上”、“走上”等动词的运用,把“翠竹”拟人化了,显得十分生动、形象。

4、简练

所谓简练,就是指运用语言应力求简洁,做到言语不多而含义丰富。 语言简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删除冗赘,不说废话;二是通过词语的确切选择,使语言增加弦外之音,收到言简意丰的效果。例如:

长江风平浪静,我军万船齐放,直取对岸。(《人民解放军30万人渡过长江》)这是1949年4月22日,北平新华广播电台播出的消息,总共只有16个字,却勾勒了一幅“百万雄师过大江”的壮丽画卷,确实达到了“持一当百”的境界,堪称语言运用精粹简练的典范。又如:

17 原稿:我怎样的孤寂啊!统计全船的人,大约在15以上,可是我觉得一个也没有,止有孤单的一个我。

改稿:„„可是我觉得只有孤单的一个我。(叶圣陶《旅路的伴侣》) 上例修改后比原句更简洁。

华老栓忽然坐起身,擦着火柴,点上遍身油腻的灯盏, 茶馆的两间屋子里,便弥满了青白的光。(鲁迅《药》)

上例中用“遍身油腻”来修饰灯盏,寥寥数字,却反映了许多内容:灯盏用的时间长,主人生计忙碌,家境贫寒„„言外有意,耐人寻味。

刘勰在《文心雕龙·熔裁》中说:“句有可削,足见其疏;字不得减,乃知其密。”可见,不当用的词语,决不多用一个;当用的词语,决不少用一个,这是语言简练的关键所在。

在修辞的四个基本要求中,准确是鲜明、生动、简练的基础。

第2篇: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行政管理学的学科性质与研究对象

一.行政管理的概念及其特点

第一, 与立法、司法相对应的“行政”

第二, 与政治相对应的“行政”

第三, 与管理相对应的行政

二.行政管理至少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 行政管理的主体是政府行政机关

(二) 行政管理的对象包括社会公共事务和政府内部事务

(三) 行政管理必须依法进行,是一种执法活动或执行政策的活动

三、行政管理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1.行政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的关系行政管理学属于公共管理学的二级学科

2.行政管理学与管理学的关系

3.行政管理学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的关系

四.行政管理学的含义

综上所述,行政管理学是一门研究政府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及其内部事务的

活动过程和规律的科学。就行政管理学的学科性质而言, 它属于管理学的子学科,具体说来,属

于管理学这个大学科门类的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的二级学科。在研究过程中必须坚持管理学的基本

取向。同时,我们还应看到,行政管理学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又存在着十分密切的

关系,这些学科所提出的一些基本原理和方法论对行政管理学的研究也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五.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对象与范围

①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是政府行政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其二是政府行政机关对其内部事务的管理。

②范围:行政管理学的基本问题 行政环境 行政权力 行政职能行政管理机构行政管理事务行政管理行为行政管理过程行政管理方法行政管理规范行政绩效评估行政发展

六.本书的逻辑安排是沿着以下思路进行的:

①行政管理是在怎样的环境下发生的;行政环境

②行政管理的实质和功能是什么;行政权力 行政职能

③由谁管;行政管理机构

④管什么;行政管理事务

⑤怎样管;行政管理行为 行政管理过程

⑥用什么工具管;行政管理方法 行政管理规范

⑦管理的效果如何;行政绩效评估

⑧未来的行政管理将向何处去。行政发展

第二节 行政管理学的产生与发展

一.行政管理学产生

①从理论上看,西方行政管理学的产生既是西方政治学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也是西方管理学兴起的理论产物。

②从实践上看,行政学从政治学中分离出来,是行政实践从政治实践中分离的结果。从实践上来看,行政从政治中分离出来,主要表现为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的分离

二、西方行政管理学的发展

(一)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至20世纪30年代以古典学派的理论为代表的行政管理学;

i. 威尔逊 把行政要素分为组织原理 人事行政 财务行政 行政法规

ii. 法约尔认为管理有五大基本功能,即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

iii. 韦伯 官僚制理论 科层制

iv. 泰罗 建立标准的操作规程

古典学派理论的意义:

①古典学派不仅仅开创了行政管理学研究的先例,而且基本上建成了比较完整的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 对于当时的行政管理实践也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②古典学派将研究重点放在组织管理问题上,提出了比较系统的古典组织理论体系,他们认为,合理的组织结构是有效管理的关键,组织图是监督和控制整个程序的基本工具, 并且提出了组织分工和专业化的基本思想;

③明确提出了行政管理的几个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对于指导行政管理实践确实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是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以行为科学学派、决策理论学派、系统理论学派等理论(权变)为代表的行政管理学; 行政管理学发展时期的主要特点

第一是行政管理学理论呈现出学派众多、理论繁荣的局面;

第二是行政管理学的理论基础开始发生了变化,由主要以政治学理论为基础走向由多学科的理论为基础

第三是行政管理学的理论形态更加完善,各个学派的理论家纷纷建立了自己相对完整的行政管理学理论,行政管理学在学术界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对行政管理的实践也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三)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新公共管理理论(引入竞争机制和服务顾客)、政府治理理论(不划浆)、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替公民办实事)为代表的行政管理学。

行政管理学成熟时期的特点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行政管理理论的共同特征是崇尚市场力量、市场作用和市场机制。它们都提倡行政管理应由满足官僚政治需要转向满足顾客需求;反对政府强制干预,倡导社会的共同自治;不满意膨胀的低效率的政府,主张小政府、大社会;要求从重投入、重规章, 转向重产出、重结果。这些理论大致反映了当今西方国家行政管理改革的实践。

第三节 研究和学习行政管理学的方法与意义

一、研究和学习行政管理学的方法

(一)研究和学习行政管理学的根本方法理论联系实

(二)研究和学习行政管理学的具体方法有规范方法、经验方法、案例方法和比较方法。

二、研究和学习行政管理学的意义

(一)研究和学习行政管理学的理论意义

研究和学习行政管理学,有助于我们了解行政管理的基本规律,为我国行政管理的科学化提供理论依据

(二)研究和学习行政管理学的实践意义

①研究和学习行政管理学,有助于我们弄清我国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改革目标,任务,方式,为我国行政管理改革和发展指明方向

②研究和学习行政管理学,有助于提供我国公务员素质,进而提供我国行政管理的整体水平

③研究和学习行政管理学,有助于提高我国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促进企事业单位与政府的良好合作,同时也助于提高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水平

第二章 行政环境

第一节 行政环境的特点与类型

一、 行政环境的含义与基本属性

(一) 行政环境的含义。所谓行政环境就是处于特定行政系统边界之外的,能够对该系统的存在、运行与发展产生直接

或间接影响的各种事物与情势的总和。

(二) 行政环境的内涵

(1) 行政环境是针对具体行政系统而存在的。

(2) 行政环境通过边界与行政系统相区分。

(3) 行政环境构成成分的关键属性在于能够对行政系统的存在、运行与发展产生影响。

(4) 行政环境因素既包括有形的事物,也包括无形的情势。

(三) 行政环境的基本属性

①复杂性②相关性与综合性(文化经济政治相关联和综合)③层次性(国体 政体)④动态性(不是一成不变)

二、 行政环境的类型

(一) 自然行政环境与人造行政环境

(二) 宏观、中观与微观行政环境 (策略层 管理层 操作层)

(三) 国际环境与国内环境

三、 行政生态模式行政生态学理论中的三种行政理论模型

1. 融合型行政模式 农业社会的行政模式,被称为融合型行政模式。由于缺乏专业化分工,雷格斯认为这种模式下的行

政效率极为低下。

2. 衍射型行政模式 工业社会的行政模式,被称为衍射型行政模式。其行政系统也在结构与功能上形成了专业化分工体

3. 棱柱型行政模式 过渡型社会的行政模式,即所谓的棱柱型行政模式。在过渡型社会里,行政行为有几种常见特性。 首先,该社会的行政行为已出现专业化分工趋势,但又未能有效实现完全的或者说真正的专业化分工,往往难以与其他社会行为区分开来。

其次, 专业化的行政机构已设立,但不能正常运作,功能有限。

最后一个特点是正式建立起来的行政制度由于各种传统势力的影响而不能起到应有的规范及约束作用。

第二节 经济环境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一、 经济环境及其构成综合学术界的相关观点,一般认为,行政系统的经济环境基本构成要素应该包括经济力量、

社会经济结构、经济体制以及科技发展水平等基本经济因素。

二、 经济环境的主要因素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一) 经济力量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总体经济实力)

(二)社会经济结构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公私经济力量)

(三)经济体制及其对行政管理系统的影响(经济体制)

(四)科技发展水平及其对行政管理系统的影响(科技发展水平)

三、我国现行经济环境的基本特点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一)传统农业与高科技产业并存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状况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①传统农业和高科技产业并存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状况及其对行政管理影响

②国民经济各项总量指标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各种人均经济指标却很低(财政赤字)

③我国基本建成了门类比较齐全,自主性较强的国民经济体系,全国各个地区,部门的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逐渐走向成熟和完善

④科技发展水平也相当不平衡

(二)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经济结构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三)受限市场模式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目前,这种受限市场模式仍然在我国存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价格双轨制 ②全国市场的分割性

第三节 政治环境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一、政治环境及其构成 政治环境因素主要包括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及其实际运行状况、政党制度、社会团体发达程度以及社会流通性等组成部分

(一)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与实际运行状况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二) 政党制度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①是通过自身的利益表达与利益综合功能, 为行政系统提供有关社会民众的政治要求等方面较为专业、系统的信息, 为行政系统的决策与管理活动提供依据。

②是运用自身所具有的政治社会化功能,在政府与社会之间建立起一座重要的桥梁,及时地把行政系统的有关政策信息反馈给政策制定者与政策对象双方, 这日益成为当代行政系统得以有效运行、改善政民关系的重要保证。

③或许是最重要的,就是政党的执政功能,也就是通过成为执政党,从而能够通过政府运用行政权力来实现自身的政治主张。

(三) 社会团体与社会流通性的发达程度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① 社会团体构成行政系统与社会公众之间强有力的“媒介”。

② 社会团体不仅扩大了行政系统的效能—,而且也塑造着行政系统本身, 决定着行政运行程序与规则。

二 我国现行政治环境的基本特点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中国共产党对行政系统的影响可分为直接影响与间接影响两个部分。其中,直接影响是指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通过建立与各级政府直接相对应的、严密的层级节制型组织系统——各级党委与党代会直接对行政系统的组织、人事和决策活动行使领导功能,直接领导行政政策的制定、实施、监督与控制的全过程;而间接影响则是指中国共产党通过各种国家权力组织与政治机构,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来影响行政系统的组织与运行过程。其中主要是通过人大把自己的纲领和主张转化为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并通过人大的立法程序来规定行政系统的价值取向、功能、结构、运行程序及其规则。可以认为,通过这两种影响的紧密结合,中国共产党基本上控制住了整个行政系统及其运行过程。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根据这一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受它监督, 对它负责。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制定或批准同级政府的政策、方针,制定有关行政系统及其运行程序的法律规范, 决定政府的重要人事任免等权力来实施对政府的领导、监督与控制;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则通过行使审判权与国家监督权,对行政行为及其后果进行合法性监督与制约。

③迅猛成长的社会团体组织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第四节 文化环境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一、 文化环境及其构成

①根据文化的发生与存在形态,人们往往把政治文化划分为认知性、情感性与评价取向性三个基本组成部分。 ②可以将文化环境分为行政价值文化、行政功能文化、行政运行文化以及行政公共关系文化。

二、 文化环境的主要因素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① 行政价值文化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所谓行政价值文化或关于行政的总体价值观,又被称为行政神话。其主要

功能在于解释公共行政系统在特定环境中的存在价值或者说赖以产生与存在的根本原因

② 行政功能文化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所谓行政功能文化或者说关于行政系统的功能结构观,是在特定行政环境

下,社会民众在长期社会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对公共行政系统所具备的功能结构的认知与价值取向模式。

(1)全能普化型行政功能文化。它有两层含义:其一,政府是全能的,政府有能力也有责任总揽所有社会事务。其二,政府 机关也是全能的,或者说是功能普化的。

(2)有限分工型行政功能文化。这种文化观念认为,政府只是社会分工中的一个部门,因而其功能是有限的;政府各个部门和行政人员不但权力有限,而且分工明确、责任清楚。

③ 行政运行文化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行政运行文化实质上是关于公共行政系统运行机制的认知与价值取向模式,

可称之为公共行政过程观,主要是指社会民众在政治社会化过程中逐渐形成并稳定存在的, 关于各种公共行政问题得以有效解决的途径与方式的普遍性价值取向模式。

(1)自律 人治

(2)法律本位 法治

④ 行政公共关系文化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特定社会关于公共行政系统的认知与价值取向模式,即所谓行政公共

关系文化主要从两个方面对公共行政系统产生影响与制约作用。

(1)传统型

(2)服从型

(3)参与型

三、 我国现行行政文化环境的基本特点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①管制型行政总体价值观向服务型行政总体价值观的转变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②全能普化型行政功能文化向有限分工型行政功能文化的转变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③自律本位型行政运行文化向法律本位型行政运行文化的转变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④依附服从型行政公共关系文化向自主参与型行政公共关系文化的转变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第3篇:第一章 概述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节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并掌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相对性、合同的分类,以及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重难点:

合同的相对性、合同的分类、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时数: 2个学时。

教学步骤和内容:

引言

人们(法人及自然人)在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几乎时时处处与合同打交道,不管你对合同的知识知道的有多少,也不管你对合同法的内容知悉有多少,我们都将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合同的当事人。一个好的合同,能够使合同当事人双方或某一方受益;一个缺陷的合同,会导致合同当事人无所适从;一个无效的合同,有可能为我们留下无法挽回的祸根。

在现实的生活中,合同广泛的、普遍存在的,我们经常遇到的有些合同没盖印章,写错单价就开始履行了;有些根本没有合同,不断供货,到最后发现对方债台高筑,一走了之;有些没有注意对方的"皮包",给对方的一些假象迷惑,急于推销或赚钱,匆匆签约,上当受骗。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怎么样防范合同的风险。什么三角债、赖帐、建设工程合同中收回扣、送红包,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低劣,造成桥倒屋蹋,造成严重的人身、财产损害。

建设工程合同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工程质量。这和一般的合同不一样。一般的合同只损害当事人自己的利益。比如买了一台彩电,因质量不合格这台彩电在家里爆炸,把房子炸飞了,这是只是买受人一家遭殃。但是如果一个大桥,因质量不合格垮塌,50个甚至更多不相干的人就死去了(50个冤魂呢!);一个大厦一下子倒塌,所造成的损害是触目惊心的,不仅给发包人造成损害,而是其他广大人民群众也遭受损害。这个问题不是现在才看见,前几年设计合同法时已经有所预见。当韩国的桥梁垮塌的时候,已经预见到中国要出现比它更严重的问题。问题出在哪里呢?出在建设工程合同上,建设工程合同和中国的民族传统结合起来,一个红包、一份回扣,就潜伏着这些危险。有了红包、有了回扣(这是中国人最擅长的东西),什么招标投标都变成了假的。再加上行政机关强大的权力,结果招标投标就成了纯粹的“程序”,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建设工程不仅造成人民财产的极大损害,还败坏国家机关的作风,官场的腐败相当一部分是在建设工程中。面对这种特殊的问题,合同法必须采取相对应的策略,而且这个策略还必须是多方面的。所以合同法立法时专门对建设工程合同做了规定。

为此,签订一个好的合同是十分重要的。而好的合同必然源于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了解和熟悉合同内容和掌握合同法律。

合同法对建设工程合同所作的规定,可以概括为如下方面:

(1)规定招标投标的原则(第271条)。招标投标作为建设工程首先面对的必经程序,是一个较为负责的操作问题,合同法不可能在这里作详细规定,而需要另行制定一个附属的法律专门规定。但合同法必须为招标投标设计一个基本准绳,使得招标投标不流于形式。基于合同法确立的原则,建立一套与行政管理脱钩的统一的科学的招标投标体制。严格的招标投标不仅可以保障承包人是技术水平高的,有相应的合理的资质的,还能保障造价各方面的优惠。

(2)对发包人和承包人的限制(第272条)。规定发包人不得将一个工程分解和分包;承包人禁止将工程转包或者分包。对发包人来讲,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好象是损害发包人的利益,其实不然,发包人如果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的正当程序进行的话就收不到红包和回扣了,因此发包人要规避招标投标程序。为了达到规避招标投标的目的,发包人首先将工程分解,分解成达不到招标投标标准的许多小工程。所以,法律规定发包人不得将工程分解和分包。对承包人来讲,法律不允许其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主要是针对现在我们社会中出现一种靠揽工程赚钱的现象。揽工程的人根本不进行施工,甚至他根本没有施工队伍,而是将揽来的工程转手从中渔利。这样的结果,就造成层层转包,一转两转三转最后转到最后的施工人,即使施工队有技术和能力也没有钱,经费被层层卡了,剩下的就不够施工了,剩下的只是通过偷工减料以完成工程任务。红包、回扣、层层转包的结果必然是将工程转到了一点不懂技术的、没有什么资格的农民工手里去,彩虹桥一样,工程最后转到了连起码的技术都没有的施工队手中去了。法律必须明确禁止转包。此外,第272条第3款还规定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必须由承包人自己完成。

(3)推行监理制度(第276条)。监理就是拥有很好技术、在施工现场随时监督建设承包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过程的工程师。监理在施工现场对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等行为随时提出纠正,如果施工人不纠正,在工程验收时监理可以不签字,施工队的费用、报酬就得不到或者下一期的工程款就不会再拨给这个施工队。如果严格按照监理制度来对工程进行如此严格的监督,就可以保障有技术的施工队严格按照技术、设计来施工。但如何保障监理能够真正行使监理的职责?这是我们现在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宁波大桥的主桥为什么断裂?不是没有监理,而是因为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兄弟单位,是一个总公司下面的两个公司,兄弟之间怎么监督,监理工程师怎么可能发挥其监督的职能。所以,关于监理这一条有待于我们建立科学的监理制度,不能让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来当监理人。

(4)明确承包人的赔偿责任(第282条)。这条更厉害,讲的是因为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的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条是起草人设计的,借鉴了法国的制度。但当时设计时没有现在这么厉害,当时叫做直接请求权。建筑队把房子盖起来,开发商卖给了用户,如果用户在使用期间发生了质量问题,发生了人身、财产伤害,按照原来的制度只能找开发商(即出卖人),这就是我们买卖合同上的珊疵担保责任。我们在开始设计时鉴于建设工程的特殊问题,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可以直接找建筑公司、施工队、承包人,这就叫直接请求权,即便中间有很多环节,比如开发商卖给中间商,中间商又卖给了用户、用户又卖给了别的用户,只要是在一定期限(保修期2年)内发生质量问题,最后的使用人也可以直接找施工队、建筑公司来赔偿。这是个创造,很大的创造。但只有这一点还不够,尤其在期限上限制较短,比如说保修期两年,这是远远不够的。后来在修改合同法的过程中把2年期限删掉了,改成合理使用期限。砖木结构的房屋合理使用期限大概至少要有五十年吧,五十年之内凡是发生人身、财产损害,如果最后查明是承包人的原因,是设计、施工的原因,谁都逃脱不了责任。一个大桥合理使用期限至少百八十年,这样如此长的时间当中,也是如此。这样的条文是现在各国法律当中最先进的制度,弥补了现在我们产品责任制度的不足,产品质量法第四章规定的损害赔偿,其中第29条到第34条规定产品责任,认为产品有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责任,缺陷是指产品具有对他人人身和财产造成危害的不合理危险。问题是产品责任制度说的是“产品”,什么是“产品”?法律上说是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是否包括不动产(比如建筑物)?不清楚。我们的产品责任制度是学了美国、欧共体的制度,欧共体的产品责任制度规定的产品仅指动产,明确不包括不动产。依此解释我们的产品质量法也只管动产,建筑物就管不着。直到现在,各地法院受理的因建筑物有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纠纷中,直接告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判决还没有作出过,基本上都是让开发商承担责任。因此产品责任这样的严格责任(无过错责任)比较优越地适于保护消费者、买受人的制度,却保护不了房屋的买受人。关于不动产怎么办呢?其他国家也没有解决,就用过错责任和买卖合同上的假疵担保制度,出了问题只能去找合同的直接当事人即出卖人,一层一层这样进行。而我们的合同法第282条规定可以直接找承包人、设计者、施工者,并将发生质量问题的期限定为合理的使用期限,这个条文现在是最先进的,不仅保护买受人,还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估计这个条文将对建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人造成很大的压力,促使他们精心地设计,严格地施工,将来有希望靠这样的制度来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内基本解决建设工程中的那些重大豆腐渣工程、解决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到现在我还没有看到别的国家法律中有类似的规定,这是我们合同法一个了不起的创造。

一、合同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也叫契约,是民法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但在世界两大法系中,对合同概念的基本理解是不一样的,存在两种不同学说。大陆法系主张协议说,认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英美法系主张允诺说,认为合同是一种单方的允诺。

我国民法理论基本上继受了大陆法的概念,一般都认为合同在本质上是一种协议或合意,在我国的民法教科书中也是这样界定的。并且,这种观点已被我国立法所确认和接受,如我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这就强调了合同本质上是一种协议。但这实际上是狭义的合同概念。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无论哪种形态的合同,只要它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都可以被看作是我国合同法的有机组成部分,可以适用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继续沿用了《民法通则》第85条的规定,《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此可见,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行为。合同是发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民事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合同法中的合同的当事人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它们尽管在法律上的人格可能不完全一样,但在法律上的主体地位却是平等的。因此,诸如有关部门与单位之间订立的计划生育协议、综合治理协议都不属于民法上的合同,因为它们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2)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和宗旨。合同是一种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是一种主要的法律事实,即民事主体实施的能够引起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产生、变更或终止的行为。合同是一种最基本的民事行为,是以协议的方式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因此,不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协议也不属于合同,如两人达成结伴出游的协议,就不是合同。就像民事行为有合法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和非法行为之分,合同也有合法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与非法合同(无效合同)之分,所以,合同不都是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或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成立必须有两方以上的当事人,他们相互作出意思表示,并且取得一致。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一致,就不会形成合同。

注意:切忌实务中不把借条、欠条作为合同认定,机械地认为有书面合同的才能认定,因为合同(关系)不能等同于合同书,合同书只是用来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

(二)合同的相对性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它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如物权法律关系的重要特点就在于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所谓合同关系的相对性,主要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也不应承担合同的义务或责任;非依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合同的相对性主要从合同主体的相对性、合同内容的相对性、合同责任的相对性三个方面来体现:

1、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中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具体说,首先,由于合 同关系仅是在特定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因此,只有合同关系当事人彼此之间才能相互提 出请求,与合同关系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的当 事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及诉讼。其次,合同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上的请 求或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及诉讼。应该提出的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为保护某些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也赋予了某些债权以物权的效力。例如《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种规定在理论上称为“买卖不能击破租赁”,实际上是 赋予租赁具有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当然这种债权物权化的情形只是例外的情况。

2、内容的相对性。是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并承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在双务合同中,合同内容的相对性还表现为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另一方承 担义务才使一方享有权利,权利义务是相对应的,因此权利人的权利必须依赖于义务人履行 义务的行为才能实现。从合同关系内容的相对性原理中,可以具体引出如下几项规则:

(1)合同规定由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原则上并不及于第三人;合同规定由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一般也不能对第三人产生约束力。当然,随着现代产品责任制度的发展,许多国家立法扩大了产品制造商、销售商对许多与其无合同关系的消费者的担保义务和责任。但承担此种责任,也必须有法律的特别规定。

(2)合同当事人无权为他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一般来说,权利会给主体带来一定的负担或使其蒙受不利益。如果合同为第三人设定权利,则在第三人未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况下,法律推定此种设定是符合当事人的利益。但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他人设定合同上的条款是无效 的。在实践中,即使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存在着经济上的利害关系(如长期供货关系等 ),也必须在征得第三人的同意后才能为其设定义务。

(3)合同权利与义务主要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拘束力,一般合同之债主要是一种对内效力, 即对当事人之间的效力,但是,法律为防止因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的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 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某些行为行使撤销及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这两种权利的行使,都涉及到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并对第三人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因此,合同的保全也可以看做合同相对性的例外现象。

3、责任的相对性。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义务是责任产生的前提,而责任是债务人不履行其义务时,国家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责任的表现,责任与义务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由于违约责任以合同债务的存在为前提,而合同债务则主 要体现在合同义务之中,合同义务的相对性必然决定了合同责任的相对性。所谓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09条和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反合同的责任的相对性,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违约当事人应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违约后果承担责任,而不能将责任推卸给他人。根据合同法的一般原则,债务人应对其履行辅助人的行为负责。所谓债务履行辅助人,是指根据债务人的意思辅助履行债务的人。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债务人的代理人,二是代理人以外的根据债务人的意思事实上从事债务履行的人。履行辅助人通常与债务人之间具有委托合同关系,但他与债权人之间并无合同关系, 因此债务人应就履行辅助人的行为向债权人负责,如果因为履行辅助人的过错而致债务不履行,债务人应对债权人负违约责任。

(2)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第121条对此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债务人在承担违约 责任以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债务人为第三人的行为向债权人负责,既是合同相对性规则 的体现,也是保护债权人利益所必需的。当然,如果第三人行为已直接构成侵害债权,那么,第三人得依侵权法规定向债权人负责。我国民法也确认了债务人应就第三人行为向债权人负责的原则。《民法通则》第11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合 同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 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我国合同法虽未重申这一规定,但在第121条中明确规定:“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这就是说,对于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有约定的应依据约定,无约定的应按照法律规定解决。

(3)债务人只能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向国家或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同当事人。其他人因不是合同的主体,所以,债务人不应对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为违约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损害的,债务人应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所以,在违约的情况下,法律为制裁违约当事人的行为,对违约方处以罚款、收缴其非法所得等,都不是违约责任,而是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尽管多种责任有时同时存在,但并不丧失其各自固有的性质,违约责任依然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而罚款和收缴非法所得属于其他责任范畴。

总之,合同相对性规则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但集中体现于合同的主体、内容、责任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的相对性也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

(三)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合同在法律上有无名称,可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凡是法律上已经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就叫做有名合同,又叫典型合同,我国《合同法》分则中规定了买卖、租赁等15种有名合同;凡是法律上没有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就叫做无名合同,又叫非典型合同,如旅游合同,但无名合同并非没有自己的名称,而是法律对这类合同未明确规定。

2、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根据合同当事人中是一方负有义务还是双方互负义务,可分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只有一方当事人负有义务的合同是单务合同,如赠与、借用合同;双方都负有义务的合同是双务合同,如买卖、租赁、运输合同。在双务合同中,又分为完全的双务合同与不完全的双务合同。形成对价关系并互为前提的是完全的双务合同,如买卖合同;不具有对价关系、彼此不构成前提的是不完全的双务合同,如无偿的委托合同。

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双方当事人是否因给付而获得利益,可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凡双方当事人都因向对方给付而获得相应利益的合同就叫做有偿合同,它是大量的,如买卖、租赁、有偿保管、运输、承揽合同;凡向对方给予而不能取得利益的合同就叫做无偿合同,它是少量的,如赠与合同。有的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它必定是有偿的,如买卖、租赁合同;有的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它必定是无偿的,如赠与、借用合同;有的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如保管、委托合同。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单务合同原则上是无偿合同,但有的单务合同也可以是有偿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根据合同的生效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要件,可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凡是仅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生效要件的合同就叫做诺成合同,又叫不要物合同,如买卖、承揽、租赁合同;凡是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合同生效要件的合同就叫做实践合同,又叫要物合同,如赠与、保管合同。

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履行特定的形式和手续,可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凡法律规定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是要式合同;凡法律规定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在现代各国,虽然以合同自由为基本原则,即以不要式合同为原则、以要式合同为例外,但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对特殊财产如不动产合同仍然规定为要式合同。

6、主合同与从合同。根据合同能否独立存在,可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依附于主合同才能存在的合同是从合同,如保证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唯一例外的是合同中的解决争议的仲裁条款,它作为从合同,具有独立性,主合同无效,从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仍然有效;从合同无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7、本约(本合同)与预约(预备合同)。根据订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约定的关系,可分为本合同与预备合同。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是预备合同;而将来应订立的合同就是本合同。如约定将来要购买房地产开发商的商品房是预备合同,而将来要买卖商品房就是本合同。

8、为自己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根据订立的合同是为谁的利益,可分为为自己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仅订约当事人享有合同权利和直接取得利益的合同是为自己订立的合同;订约的一方当事人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使其获得利益的合同是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第三人既不是缔约人,也不通过代理人参加订立合同,但他可以直接享有合同的某些权利,可以直接基于合同取得利益,如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保险合同。

此外,根据不同的标准,合同还可分为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与其他形式合同,还可分为附条件合同与不附条件合同等。

二、合同法

(一)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在1999年10月1日以前,我国合同法体系是以《民法通则》为基本法,《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已经废止 以前合同常用适用法律的语句三足鼎立,加上著作权法等单行法中的合同规范,辅之以有关合同的条例、办法、实施细则及司法解释的格局。其中1981年颁布的《经济合同法》是我国合同立法中的一部重要法律。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旧的合同法暴露出越来越多缺陷。1999年10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正式施行,该合同法弥补了旧合同法的不足,变《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为统一的合同法,完善了我国合同法的体系。

新的《合同法》由总则、分则和附则构成,共计428个条文。总则包含了:合同的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和其它规定。分则包含了:买卖、供用电水气热力、赠与、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合同制度。

而除《合同法》本身以外,1999年12月29日、2009年2月9日(2009年5月13日施行)分别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两个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有效地补充细化了合同法中的部分条款,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合同法的两个司法解释成为重要的判案补充依据,与合同法本身一起构成了我国合同法体系。

合同法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只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有效和无效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反合同的责任等问题。

合同作为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并不是适用于各种经济活动的法律形式,而只是反映平等主体之间的商品和劳务交换的法律形式。我们所说的交易是指平等主体基于平等自愿及等价有偿原则而发生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由这些交换所发生的交易关系构成了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在市场中,各种交易关系不管是发生在公民之间,公民法人之间,还是法人之间,不管这种关系的客体是生产资料还是生活资料,是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财产,还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只要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都应当由合同法调整,并遵循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准则。由此可见,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规则。

具体来说,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1)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适用的合同包括各类民事主体基于平等自愿等原则所订立的民事合同;(3)适用范围既包括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也包括当事人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由此也可见,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具体来说,这些关系不应当由合同法调整:(1)政府依法维护经济秩序的管理活动,属于行政管理关系,不是民事关系,适用有关政府管理的法律,不适用合同法;(2)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管理关系,适用有关公司、企业的法律,也不适用合同法;(3)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也不适用合同法。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合同法的根本准则,是制定、适用、解释和研究合同法的依据和出发点。关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学说和各国立法上有不同的意见。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看,它在第3条、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分别规定了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及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这条规定了平等原则。平等原则主要表现为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相互间不存在服从与命令、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当事人必须平等地协商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当事人的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合同属于一个民法体系,民法体系的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平等,当事人意思自治。因此,平等协商原则也是合同法最大的基本原则,它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对于是否缔结合同,缔结合同内容的意思表示。我国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条规定了合同自由原则。合同自由原则是民法上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及中心内容,它贯彻于合同动态发展的整个过程,包括订约自由、选择合同相对人的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等。也就是说你可以选择是否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你是否需要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你是否愿意承担对方给予的义务。合同自由原则将民法体系中的意思自治发挥到极致,只要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出现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双方当事人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由地缔结合同,自由地决定合同的内容,构成繁荣的合同交易市场。这一原则在我国合同法中体现在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各方的权利义务。”这条规定了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本来是道德上的规则,但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就成为了法律准则。它坚持正义与效益的统一,既要求当事人按照公平原则设立权利义务,也要求按照公平原则履行合同,按照公平原则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公平原则是法的精神,法之正义的最大体现。在合同自由的前提下,公平原则有效地调节了市场经济中出现的强势地位与弱势地位之间的关系。这种公平原则,除了要求订立合同的双方原则上总体上承担着对等的权利义务外,更是一种实质上的公平,强势主体可能从形式上看有更多的义务,但从实质上看,是公平的,是符合逻辑的,是合情理的。这就是公平原则最大的正义感。我国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条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平原则一样本来都是道德准则,但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就成为了法律准则,它通常被称为“帝王规则”,可见其重要性。它既要求当事人在行使权利上不得滥用权利,不损害他方的合法利益,也要求在履行义务上不欺诈,严格遵守诺言;要求当事人既依约定履行主义务,也应依要求履行附随义务。市场经济条件下,整个市场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都没有严格的指令性计划,都靠当事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候,你说我的这个产品如何好,有什么优点,有什么效用,对方买回去一用,实际上不是那回事,就说你说了假话,你不诚实。签订合同的时候信誓旦旦,说保证到期交货,到期付款,结果到合同的履行期满了,他不交货,不付款,就说他不守信用。因为相当一部分的合同签订了以后要经过好长的时期才履行,才付款,才交货,这样在签订了合同以后他不能够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我们就说他不讲信用,签定合同的时候说假话,我们就说他不诚实。

《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条规定了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合法原则),即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社会经济秩序、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是公序良俗的基本内容。下面再举一个台湾的案件。这个案件涉及到这样一个关系,原告是一个有钱人,相当于我们大陆上说的大款。他和一个年轻的女的长期同居,他就送了这个女的一套不动产。就是一个赠与合同,这个赠与合同上预先就规定了一个条款,女方一旦终止和他的同居关系,这个不动产就要收回。后来这个女的不愿和他同居,这个原告就起诉到法院,要求收回不动产。这个案件一直上诉到台湾的"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书中说了这样一段,说原告依仗自己有钱有势,他垂涎于被告年轻貌美,为了达到长期霸占的目的,预先在合同中规定了这样的条款,规定女方一旦不再与他同居,就要收回这个不动产。这个行为违背善良风俗,因此认定为无效,不动产不准收回。

第4篇:第一章 民法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 )。

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的司法解释 B.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大词典

C.经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 D.民法学者出版的民法典建议稿2.广义的民法是指( )。 A民法典 B.商法典之外的民法典、民事法律法规 C.私法 D.民法通则 3.民法调整( )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A.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 B.法人之间 C.公民和法人之间

D.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 4.以下属于民法调整范围的有( )。 A.税务局向饭店“四海为家”征税 B.公安人员对违反交通规则的人进行罚款 C.张同学和马同学之间确立了恋爱关系

D.张同学将马同学打伤,马同学要求张同学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5.我国民法的渊源不包括( )。

A.民事判例(英法体系) B.民事法律 C.行政法规中的民事部分 D.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司法解释 6.雇用合同中印有“在受雇期间发生工伤或死亡,雇主概不负责”字样,该合同违背了民法的( )原则。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等价有偿原则 D.合法民事权益受保护原则 7.民事法律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总和是指( ) A、狭义的形式意义的民法 B、狭义的实质意义的民法 C、广义的实质意义的民法 D、广义的形式意义的民法 8.下列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是( )

A、公司内部的工作隶属关系 法不调整 B、国家与纳税人的税收关系 经济法 C、工厂排污超标收费关系 环保法 D、国家机关购买工作用品的买卖关系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民法渊源的是( )。

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B、民间订婚的习惯

C、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 D、某大学教授的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专著 2.民法的性质是( )。

A、民法是管理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法律 B、民法是私法 C、民法是实体法 D、民法是权利法

3、下列选项属于民法所说的财产的有( )。

A、土地 B、房屋 C、商标 D、商业秘密

4、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人格关系的有( )。 A、生命权法律关系 B、健康权法律关系 C、姓名权法律关系 D、配偶权法律关系

5、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有( )。 A、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B、中国公民丙与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D、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6.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的适用范围的是( )。

A、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B、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C、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D、民法对物的适用范围 7.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

A、甲买彩票中奖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税收关系 B、甲向乙借100元而形成的债务关系

C、甲男与乙女的婚姻关系 D、甲赠与其18岁侄女乙一台电脑

第5篇:第一章 公文概述

公文写作教案

余春柯

章节名称:第一章

现行行政公文写作基本知识

第一节

教学目的与要求:

1、明晰、理解基本概念; 2. 掌握现行行政公文种类; 3认识行政公文的特点与作用。

教学重点:

教学目的与要求的1与2。

教学难点:

教学目的与要求2。

教学方法:讲授、练习

作业安排:课后习题,见下。 教学过程: 第一小节

一、现行行政公文的含义

1.文书 、公文、文件、行政公文的含义

文书,是以文字为主要方式记录信息的书面材料。

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是各级各类机关、部门、单位、组织处理公务的书面材料;它包括法定的和非法定的两类。

文件,通常是指党政军等机关制发的法定公文。

行政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件

2.上述四个概念的关系

文书包括私务文书和公务文书(简称“公文”),公文又包括法定公文(常称“文件”)和非法定公文(也称“事务公文”),法定公文包括党务公文、行政

1 公文、军事公文、司法公文、人大公文等所有用法律法规规范的公文,它们一般都习惯上被称作“文件”。

3.现行行政公文的含义

现行行政公文是行政机关在现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使用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

定义 的4个视角内涵: (1)时指性——现行(1999年以后当前)。 (2)域指性——行政(各级政府机关及职能部门等)。 (3)效用性——行政管理。 (4)文本特性——规范(法定)。 4.行政机关及部门

行政机关,即各级政府机关,是行政管理的决策单位;行政部门是各级政府的职能单位,负责政府决策、任务、工作的落实、贯彻、执行与完成。(举例国务院及所设部门加以说明) 二 、行政公文的特点

1.政治性

体现行政机关意志 ;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处理机关公务的工具;为政治服务。

2.权威性

在法定时空对受文者产生强制影响和行政约束力。 3.现实性

为解决现实问题和矛盾而制发,为现实服务。

4.规范性

有法定的种类、格式、行文规则和处理程序等,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小节

、现行行政公文的种类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现行行政公文为13种:

⑴命令(令)

⑵决定

⑶公告

⑷通告

⑸通报

⑹通知

⑺议案

⑻报告 ⑼请示

⑽批复

⑾意见

⑿函

⒀会议纪要

上述13种现行行政公文根据行文关系或行文方向,又可划分为3类。

2 (1)上行文

(2)下行文

(3)平行文 (注意说明:有的文种可多行。)

四、行政公文的作用

1.法规和准则作用 ; 2.领导和指导作用 ; 3.宣传教育作用 ; 4.信息沟通作用 ; 5.依据与凭证作用。

又有泛行文的提法。

第三小节

一、怎样学习公文写作

1、多读书、勤思考,是学好写作的基础。要加强我们语言修养和理论水平、学识素养,不读书无以达成。多读范文,以范文为模板,可以让我们向规范和标准走得更近,更正宗。

2、写作---材料---主旨---语言---结构,加强练习是学好写作的捷径。每个文种我们都要动手练习,直到学会。不练习,人类永远不能直立行走。

3、多修改。既能认识别人公文中的错误(我们哈哈一笑,以大方之家暂居),又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关注现实,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自己的理论,开阔我们的视野。

二、应具备的素养: (1)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2)较高的法制知识

(3)一定的历史、经济、文学知识 (4)丰富的行政管理、读写经验 (5)较高的语言水平。 练习

1.解释下列概念

公文

行政公文

现行行政公文

2.怎样理解行政公文的四个特点?

3 3.现行行政公文具有哪些文种?它们按行文运行方向能分哪几种类别? 4.行政公文具有哪些作用?

章节名称:第一章·第二节

现行行政公文的格式

教学目的

1、.了解格式的种类、格式要素及其规范要求;

2、.掌握格式与文种的匹配使用。

3、 格式要素及其规范要求和格式与文种的匹配使用。

4、格式要素及其规范要求

教学重点:

1、格式要素、规范及要求

2、格式与文种的匹配 教学难点:同上教学重点

1、2。 教学方法:讲授与练习

作业安排:用电脑依照所学公文的标准格式各制作一份。要求:各要素具备。分:上行文、下行文、联合行文格式;信函格式、命令格式、会议纪要格式。每人各6份。 教学过程:

第一小节

一、行政公文格式的种类

1.稿纸格式(见教材P5;作制发单位存档) 要求:自己依样制作一份。 2.成文格式(作向外发文) 要求:自己依样各制作一份。

(1)一般(通用)格式 :①下行文格式;②上行文格式;③联合行文格

式。

(2)特定(专用)格式:①函的格式(平行文专用);②命令格(发布令和任命令专用);③会议纪要格式(行政办公会议专用)。

二、行政公文格式要素及规范要求

4 新《办法》规定:“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则将各要素划分为:1.眉首部分;2.主体部分;3.版记部分。

图1-下行文格式首页

图2-上行文格式首页

(一)眉首

1.公文份数序号:同一文稿;机密、绝密用;编虚号,如“0001”。应用阿拉伯数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密级(密件标注),分“秘密”、“机密”、“绝密”三级;保密期限:需保密的时间。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密级与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3.紧急程度(急件标注):特急或急件。用3号黑体字标识在版心右上角,若有密级,则在其下标识。

4.发文机关标识:俗称“红头”,由发文机关名称加“文件”组成。 小标宋体字,红色,字号≤22mm×15mm。联合行文时,应把主办机关置首,同级的则按党政军群是前后顺序排列。必须公文显示正文。

标识位置与上行、下行、平行有关。

5.发文字号:机关代字(要习惯、规范)---年份(不简写、不加年,外用六

5 角括号〔〕)---序号,(不编虚位号、不加第),如“国发〔2004〕5号”。年份,

只能标注一个机关的发文字号。字号位置居“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外,用3号黑色仿宋字,居中标注。若是上行文,有签发人署名,则与其左右并列分居在发文机关标识下面。其下4mm处印一条红色与版心同宽的反线。武文线----文武线。

6.签发人: 批准文件发出领导签名。上行文用。发文机关标识的右下方、红色反线右上方印出签发人和会签人的名字。

签发人平行排列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签发人居右空一字。签发人三字用3号宋体字,后用全角冒号,冒号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第二小节

(二)主体

1.标题: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事由:关于……的;如: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武文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

2.主送:公文主要受理单位。(上行文、下行文、普发性)标题下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字体标识,回行时仍顶格。

多,可移到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首页要保证出现正文。 3.正文:开头→主体→结尾。注意主体的层次序号的使用。 4.附件说明:公文附属材料(“附件”)的顺序和名称标注。

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字标识“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5.成文日期:公文生效时间 。用汉字小写数字标写。如“二○○六年十月五日”。

6.印章:公文合法、生效标志。

7.附注:公文使用方法、传达范围等的有关说明。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的下一行。

(三)版记

6 1.主题词:规范的标引公文主题内容的词或词组。《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由15类1049个主题词组成,分主表和附表两部分,主表13类751个主题词,附表2类298个主题词。

给公文标引主题词是便于计算机检索文件。

类别词

主题词

{

内容词

类属词

{

形式词(即“文种”)

主题词标引方法 :

(1)一份公文,除类别词外,类属词不超过5个。

(2)先类别词→再内容词→最后文种词。例如:《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的主题词:农业

水土保持

通知 ;《关于表彰奖励我院优秀学生的决定》的主题词:学生管理

表彰

奖励

优秀

决定 。

(3)如一份公文有两个相关主题,应先集中标引第一个主题的主题词,然后再标引第二个主题的主题词,最后标引文种词。如:《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主题词:经济管理

企业

兼并

破产

劳动

就业

通知。

2.抄送:主送以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与个人。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印发机关指负责印制、发送公文的机关 ;印发日期指文件印制完成的时间 。二者同行,分居左右。

7 ××××××××〔2004〕×号 关于×××××××××××的意见×××××:×××××××××××××××××××××××××××××××××××××××××××××××××××××××××××××××××××××××××××××××××××××××××××××××××××××××××××× 二○○四年×月×日主题词:×× ×××× ×× ×××× ××××  抄送:××××,×××××,××××,××××, ××××,×××××××。 ×××××办公室(厅) 2004年×月××日

图4-信函格式

图3-上、下文格式尾页

四、其他规定

1.公文用纸

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 (210mm×297mm)。 2.排印

从左而右横排、横写。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 3.字号 发文机关标识≤22 mm×15 mm;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密级、紧急程度、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附注均用3号仿宋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

4.页码

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 5.表格

公文如需附表,对横排A4纸型表格,应将页码放在横表的左侧,单页码置于表的左下角,双页码置于表的左上角,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双页码表头在切口一边。如需附A3纸型表格,且当最后一页为A3纸型表格时,封

三、封四(可放分送,不放页码)应为空白,将A3纸型表格贴在封三前,不应贴在文件最后一页(封四)上。

第三小节

五、公文格式与文种的匹配使用

1.命令: 发布令、任命令——特定命令格式

行政令——(下行文)文件格式 嘉奖令——信函格式

8 2.决定——(下行文)文件格式

3.公告、通告——登报、张贴、播放播发,不用行文格式

4.通知:批转、转发、印发、部署通知——

下行文格式

知照通知——信函格式

5.通报——下行文格式 6.议案——信函格式 7.报告、请示——上行文格式 8.批复——信函格式

9.意见:指示性意见——下行文格式

建议性意见——上行文格式

平行意见、评估意见——信函格式 10.函——信函格式

11.会议纪要:行政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格式

其他会议纪要——随转发公文 思考练习

1. 稿纸格式与成文格式各起什么作用? 2. 成文格式又包括哪些具体行文格式?

3. 一份文件由哪三部分构成?它们又各包括哪些要素?

4. 为什么有的文件有公文份数序号、密级、紧急程度标注,有的又没有? 5. 什么行文应标注签发人姓名?什么文件不仅要标注签发人姓名,同时还要标注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它们分别是在何处标注?

6.“主送机关”与“抄送机关”有何不同?通常情况下,它们在公文格式中所处的位置有何不同?

7.应该怎样标引主题词?

8.公文文种与格式是如何匹配使用的?

★上交作业:用电脑依照所学各制作一份公文的标准格式。要求:各要素具备。每人6份。上交时间:十一假期之前。

第6篇:第一章:广告概述(1)

淮阴师范学院

《广告学概论》

课程教案

开课单位: 信息传播与技术系 主 讲 人: 戴海波

广播电视新闻专业2006级3授课对象:

授课学期: 2007至2008学年第一学期

广 告 学 概 论

教材:

《广告学教程》,蔡嘉清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推荐阅读主要参考书目:

1、《现代广告学》(第六版),何修猛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广告学原理》,陈培爱著,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应用广告原理》,刘瑞武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4、《当代广告学》,[美]威廉·阿伦斯著,俊杰泽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

第一章 广告概述(3课时)

1. 本章(节、单元)教学目标及基本要求: (1)掌握广告的定义、特征和基本功能。 (2)了解广告的分类。

(3)了解广告学的研究对象和学科性质。

(4)建立起学生对广告的基本认识和总体的概念,为后续进一步学习打基础。 2. 本章(节、单元)教学内容(列出节名)及学时分配,可具体到知识点: (1)关于广告:定义、特点、分类、功能、本质 (2)关于广告学:研究对象、学科性质、发展趋势 3. 本章(节、单元)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1)教学重点:广告的特点和功能。 (2)教学难点:广告的功能。 4.教学方法

讲授与多媒体演示相结合。

5.本章(节、单元)的思考题和习题等。 (1)广告的定义是什么? (2)广告有哪些特点? (3)广告与宣传有什么区别?

(4)简述现代广告的基本功能和延伸功能是什么? (5)广告学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提起广告,我想在座的几乎没有人会对它“熟视无睹”,也没有人会“不知其为何物”,总会对它有太多的话要说!有的人讨厌它,认为它是“文化垃圾”,因为生活中被太多的广告充斥着,几乎无法躲藏(当我们在看《越狱》、在看《我叫金三顺》、在看《迷失》等等电视剧的时候,正沉浸在扣人心弦的情节中的时候,突然跳出来傻不啦叽的老头老太,抱着脑白金“今年过节不收礼啊,收礼只收脑白金”,我们都会有砸烂电视机的冲动,当我们在欣赏美味的时候,又突然来了一段卫生巾的广告,当时美好的感觉顿时烟消云散……)。有的人喜欢它,觉得好的广告是一门艺术品,装点了我们五彩斑斓的生活,唤起了我们慢慢品味和欣赏的乐趣。它带给社会各个阶层的人们异常丰富的形式多样的各类信息,有力的冲击着我们的眼睛、耳朵、大脑,甚至直达心灵深处。如同建筑、服装,已经成为现代都市场景中的社会、文化、艺术景观。无可否认,不管你讨厌抑或喜欢,广告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并且是越来越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我们会根据广告推介的品牌去选择所需要的商品,我们会认为在央视做广告的产品就是名牌等等,无不说明广告在有力的影响着我们。黑格尔说过一句话“存在即合理”,广告既然存在着,就有它存在的理由和规律,这就需要我们去正视它,去了解它,去学习它。这学期我和大家将一起学习《广告学概论》这门课,去系统的学习广告学中的相关知识。这三节课我将从广告定义、广告的功能、种类和特征以及广告学等几个方面和大家一起去看看这个“让人欢喜让人忧”的广告究竟是一个什么玩意!

第一节 关于广告

在学习广告之前有必要对广告产生的历史有所了解。

一、广告溯源

广告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发展而出现、演变的。有关原始广告的雏形,几乎可以追溯到人类本身的起源。我们知道,在石器时代一个穴居人想要用两块磨尖的打火石换取一根骨针,必须借助于高声叫喊才能实现交换的目的。到了原始社会末期,出现了第一次社会分工导致畜牧业和农业的分离,形成了以原始农业为主的自然经济,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促成了经常性交换的出现。奴隶社会时期又出现了手工业从农业和畜牧业中分离的第二次社会大分工,这样又导致了剩余产品的增多,财产私有成为可能,简单的商品交换应运而生。到了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了专门从事商品交换的行当,就这样逐渐出现了商人阶级和商业行业。商人要卖出自己的产品就必须让别人知道他有满足别人需求的东西,如何让别人知道呢?于是广告诞生了。

《周易.系辞》记载,远在神农时代,就有“日中为市,集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的场面,而据《周礼》记载,当时凡做交易都要“告于示”。这两条信息告诉我们,在那个时期广告就出现了。但是广告这个词的出现却是不关我们中国人的事情。广告一词,据考证是一外来语。它首先源于拉丁文Adverture,意思是吸引人注意,进行诱导。中古英语时代(约公元1300—1475年),演变为Advertise,其含义衍化为“使某人注意到某件事”,或“通知别人某件事,以引起他人的注意”。直到17世纪末,英国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商业活动。这时,广告一词便广泛地流行并被使用。此时的“广告”,已不单指一则广告,而指一系列的广告活动。静止的物的概念的名词Advertise,被赋于现代意义,转化成为“Advertising”即告之别人,

二、广告的定义 我们都知道每一则广告都在向我们传播一个信息,比如我们刚才看的几个广告作品,从这一点来说,广告也是一种传播活动,但是这种“传播”与一般的传播活动有什么不一样呢?(对“一般的传播活动”稍加分析)

第一:广告有着提供相应信息和资金的易于识别的行为主体。

这种行为主体就是广告主,或者又叫做广告客户。我们生活中的所有广告都有着明确的广告主和广告客户,他们既是广告信息的提供者,同时又是广告经费的承担者。这和我们平常生活中某些找不到明确的行为主体的传播手段(人际传播)有着本质的区别。

第二:广告主要传播广告就必须付费。

要达到传播广告信息的目的就必须首先支付一定的费用。其他费用不算,光是媒介租用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我们平常看到的央视的“标王”,“黄金时间”,报纸的版面费等等就是发布广告的媒介租用费。而我们知道,新闻也是一种传播信息的手段,然而根据新闻专业主义,有关机构在媒体上发布新闻、刊登新闻是无需付费的,需要付费才能刊登的新闻,那是有偿新闻,是明令禁止的。在这一方面,广告作为传播信息的手段就与新闻有着本质的区别。

第三:广告传播是一种有意而为的传播。

作为一种传播手段,广告总是有意而为的,而不是无意而为的。也就是说广告主发布信息都有着明确的目的性。无论是商业广告、公共关系广告还是公益广告(结合一些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的实例,比如海飞丝的去屑功能、脑白金的送礼功能、宣传艾滋病的“爱在阳光下”、宣传奥运的“鼓掌篇”),广告主都要向消费者传达一个信息,这些信息都是他们预先设定好的。在这一点上,广告和某些无意识和目标不明确的传播手段也有着区别。

第四,广告所传播的是可以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对于广告有一个最为普遍和简单的解释,就是“广而告之”,首先是“广”,广到为众人所知,然后才能达到“告”的目的。而那些不宜张扬的信息是不适合通过广告来传播的。广告与那些在范围上、在对象上有所限定的传播方式(公文的传播方式、内部会议的传播方式、情人之间悄悄话的人际传播等等)也是有区别的。

在比较了广告与一般传播活动这四个方面的差别之后,我们为广告下一个定义,广告是广告主以付费方式、通过特定媒体的艺术表现形式来传达商品信息,以达到促销目的一种大众传播活动。是一种狭义上的广告。广告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广告是指盈利性的经济广告,即商业广告。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人所理解的广告实为经济广告。广义上的广告就是泛指一切盈利性的和非盈利性的广告。比如说我们的寻人启事、征婚广告、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口号、标语,我们最近经常看到的宣传奥运的公益广告等就属于广义上的广告之列。

我们广告学主要研究的对象是狭义上的广告即商业广告。

三、广告的特点

在了解了广告和其他一般性的传播活动的区别以后,我们就比较容易得出广告的五大特点。

(一)明确的目的性

广告主制作和发布广告总有着一定功利目的,完全没有功利目的的广告是不存在的,只不过这种功利目的有明显和隐蔽之分。商业广告比较明显,公益广告就比较隐蔽。(举例)

(二)诉求内容的公开性 一般而言,广告诉求的内容是知道的人越多越好。这在刚才我讲的区别中也分析过,不作过多阐释。

(三)对媒介的依赖性

无论何种传播手段,都必须借助于某种相应的媒介。在通常情况下,发布广告的媒介多为大众传媒,特殊情况下,人体、墙壁、车身等等都可以成为发布广告的媒介。

(四)周密的计划型

广告运动讲究策划,是有着周密的计划性的行为。

(五)有偿性

有偿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广告主做广告必须付费。二是广告主做广告是为了得到更多的回报。

四、广告的分类

总体上,可分为商业广告和非商业广告

(一)、非商业广告:又称非经济广告,不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直接目的,而是为了实现某种宣传目标所发布的广告,不存在盈利问题。

1、政治广告

竞选、政策发布等

2、公益广告

强调为社会服务,而不是为了特定某团体的利益

在一定程度上呈现与商业广告合流的倾向!

3、个人广告

启示、声明、寻人、婚丧等,多出现于分类广告上。

(二)商业广告:即狭义的广告,以经济利益为目的。

分类:

1、以地区划分

全国广告、区域广告、国际广告

2、以时间划分

古代广告、近代广告、现代广告

除上述分类之外,广告还有许多其他分类方法。

如按广告诉求的方法,可将广告分为理性诉求广告和感性诉求广告;

按广告产生效果的快慢,可将广告分为时效性广告和迟效性广告;

按广告对公众的影响,可将广告分为印象型广告、说明型广告和情感诉说型广告;

按广告的目标对象,广告可分为:儿童、青年、妇女、高收入阶层、工薪阶层的广告;

按广告在传播时间上的要求,广告可分为时机性广告、长期性广告和短期性广告等等。

五、广告的功能

概念:广告的功能指的是广告为达成广告目标所表现出来的作用和效率

(一)基本功能——传播信息

广告分为商业广告和非商业广告,这两类广告都是在向受众传达一种信息。商业广告向受众传达产品和服务的信息,这好理解。非商业广告包括公益广告和政治广告,公益广告向受众传达的信息更多的是一种社会责任,而政治广告的目的则带有一种政治目的性,通过大众传播媒体,将自己所信仰或支持的政治主张公布于世,以谋求激起大众的思想感情,使之采取一定的行为和表示一定的态度,支持宣播者的政治立场。(举例:美国的总统选举)

(二)本质功能——作为营销手段,促进产品或观念、服务的消费 任何广告都是以促进销售为目的,为了广告主的经济利益。 广告作用的两重性——消极作用

1、造成“虚假需求”,促成非理性消费的扩大

2、目前情况下,没有承担足够的社会责任,造成价值观念偏差

(三)延伸功能

1、传承文明的人文美

2、传达流行的时尚美

3、传递关爱的情感美

4、传授知识的创造美

六、广告的本质

所谓本质就是最根本的东西,那么广告的本质是什么?

(一)工具说——广告是以促进销售为主要目标的营销工具

商品广告应该体现促销的沟通目的,任何广告都是以促销为目的的。现代商业关系的真谛——消费者是上帝,这句话已经被喊了几十年。到如今才被越来越重视起来。八零后的人也许都会有这样的经历,我们很小的时候,国内的物资很缺乏,很多物品都是限量供应,买粮食有粮票,买布有布票,那个时候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都是高档货,一方面很多人买不起,另外一方面很多人想买买不到,因为一年国内就生产几百台,而且很多都是直接供应给领导人的,如果你想买还要找关系,找熟人才能买到。供小于求就导致商家才是上帝。商家没有必要去宣传自己的产品,广告自然无用武之地。而现如今商品丰富的很,消费者选择的余地很多,消费者满意这种产品——企业的经营的目的可以得以实现,如果消费者不满意这种商品——可以不买这种商品,而且向他人,向社会传播这种不满。于是商家就把消费者的需求,想法放在了第一位,完全根据消费者的需求生产自己的产品,于是消费者自然而然就成为了上帝。所以,广告就尽可能把产品多么符合消费者的需求和期待的这个信息传达出来。每个广告都有自己不同的诉求点,海飞丝有去屑的功能,潘婷可以使头发更具有营养,飘柔使头发更柔顺,润研令头发黑亮等等,这些广告都是根据消费者的需求量身定做的。从而最终达到促进销售的目的。

(二)传播说——广告是经由大众媒介实现沟通并传达商品信息的传播活动 广告是通过符号或象征手段进行交流沟通的社会互动过程,在整个广告传播活动中,围绕广告目的的实现的互动过程基本上集中在广告信息的制造和接收的两个阶段:在制造阶段,广告主希望将有关的广告信息通过特定的艺术表现形式制造出来,在接收阶段,广告受众对广告信息的人只也是通过对各种广告符号的组合、转换和再生,对广告信息素材进行加工后接收。这种借助于一定的媒体渠道加以传播且易于被接受的交流过程构成了广告传播活动的基本方式。

现代人在紧张而又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中,总是希望能在商品和广告的海洋中迅速的将他们的某种需要识别出来。最为直接的就是各类视觉符号和图形语言。大凡成功的广告传播总是同清晰易懂、简单明快的视觉吸引力相联系。这就要求广告的诉求表现以单纯、简洁和直观。(举例说明)

(三)艺术说——广告是通过人们喜闻乐见的娱乐形式来实现传播目的的艺术表现 有效的广告必须借助于精彩纷呈的画面效果和其他人们喜闻乐见的娱乐形式,才能充分发挥告知、劝服和提醒的作用。(举例)

第二节 关于广告学

一、广告学的研究对象

所谓广告学是关于各种社会组织进行成功广告活动的方法和策略的学科,是对广告发生、发展的规律以及相应的广告理论的揭示。广告学具体研究以下问题: (一)广告发展的历史

在广告学所涉及到的研究领域,要对广告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过程中每一阶段广告现象进行剖析,以探索广告发展的历史必然性。 (二)广告人与广告人培养

广告学要对广告活动中的主体策划者,即广告人的问题进行研究。广告人在广告业中存在了上百年时间,对于广告人的界定、广告人的素质分析和广告人的培养,都与广告发展紧密相联,也是广告学科进一步完善的重要问题。 (三)广告组织

广告组织是进行广告活动的职能性部门和职业性机构的统称。广告组织的性质、设置的必要性和内部运行机制,对于广告活动的开展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如何规范广告组织,使其更好地适应广告活动,为广告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四)广告计划

广告活动的有序化开展,直接依赖于广告活动的计划情况。基于广告调查围绕广告目标所制定的广告计划是广告活动的前提保证,又是检验广告成功与否的标准和依据。界定广告计划的内容和范围,成为广告学必不可少的内容。 (五)广告策略

广告策略具体包括广告定位、广告创意、广告文案。这是广告表现中的核心与灵魂。这些问题在广告学的大学科范围,都以重要专题形式加以研究。 (六)广告媒介

广告是一种传播信息的活动,在传播时;不同媒介的优缺点以及对社会公众的影响力,会对广告效果产生很重要的影响。广告媒介分析研究,就是指对各种大众传播进行分析,以根据不同媒介的特点,选择相应的媒介或媒介组合策略,有效地传播特定的广告内容。 (七)广告管理法规

广告作为一种经济活动、传播活动,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这既对广告活动本身是约束,又是对广告活动行为合法的正当保护。在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都陆续制定了广告法规,从宏观上管理国家的广告行为。我国也于1995年正式实施广告法,从而使广告管理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各国广告管理法规在内容规定上不尽相同,但在具体规定上许多是具有相互借鉴意义的。

二、广告学的性质

二、广告学的性质

广告学是从20世纪初开始出现的一门边缘科学,是一门既涵有社会科学,又涵有自然科学性质和心理科学性质的综合性的独立学科。在对广告学与经济学;市场学、,管理学、美学、心理学、公共关系学、文学艺术等的既联系又独立的分析中,可以勾画出广告学性质的轮廓。 (一)广告学与经济学和市场学

广告学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广告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完善与成熟。经济学和市场学中揭示的许多规律,广告活动照样适用,也必须遵守。广告现象又是市场经济中存在的重要现象,它服务于市场经济,推动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学和市场学的研究成果可直接用于广告学,而广告学理论的发展又影响到经济学和市场学的理论演变,每一次广告学理论的突破都对社会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促使经济学和市场学对新问题、新现象的研究。 (二)广告学与传播学

广告学与传播学的联系最为密切,甚至在许多研究成果中,都把广告学视为传播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广告学不同于传播学:

第一,广告学以广告现象为自己研究的出发点,传播学以信息传播为自己研究的出发点。广告的目的是通过传播广告信息而诱导社会公众,传播学中信息传递的目的是与公众进行交流。第二,广告的媒体是大众传播媒介;而传播的媒体既可以是大众传播媒介,也可以是自身传播媒介和组织传播媒介。第三,广告讲究突出重点信息,强化形象,可以采用多种艺术形式进行形象塑造和文案设计;传播讲究的是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第四,广告追求广告效果,注重投入产出效应;而传播追求的是信息到位。第五,在约束机制上,广告信息传播受到广告法规的限制和保护,广告信息一旦失真、失误要受法律制裁;一般的信息传播大多不受到什么约束,即使失真、失误往往并不负任何责任,法律也并不追究。 (三)广告学与管理学

广告活动作为一种社会活动、经济活动和传播活动的综合,在其活动中必然要求以管理行为来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

广告学借助于管理学的理论和方法指导广告工作,以达到完善广告学的理论体系并指导广告实务。 (四)广告学与心理学

广告作为说服社会公众的艺术,它与心理学有着密切的关系。心理学提供了人的心理构成的机理和心理活动的特点和性质,广告借助于心理学的理论和规律才能达到说服的目的。

一则广告从确立主题、构思内容到选择媒介,无不体现广告学与心理学的结合。甚至一则广告的版面设计、文字语言多少、辞义准确度、刊播媒体、背景材料等,都要求心理学理论体现于其中。 (五)广告学与美学、文学和艺术

广告要利用各种文学和艺术手段来达到广告的目的,它与文学和艺术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文学、艺术可以通过其特有的形式去影响、传达、感染,甚至支配人们的感情,有时乃至改变着人的观念和行为。广告作为一种特殊意义的艺术形式,正在吸收美学、文学和艺术的理论方法,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艺术方式和规律,不断推动广告美学理论、广告艺术和广告活动的发展。 (六)广告学与公共关系学

在现代信息社会中,广告和公共关系都是运用一定的传播媒介,宣传自身、树立形象。广告学与公共关系学既相互联系又有一定区别,各自具有本学科存在的质的差异性和规定性。

1.广告学与公共关系学的差异

首先,广告学与公共关系学出现的先后时间不同。广告学先于公共关系学而成熟和系统化。广告学产生于20世纪初,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心理学已由普通理论向实验阶段转变而产生,并受到传播手段多样化和现代化趋势的直接推动。而公共关系学作为一门学科是在20世纪20年代后随着经济领域高度社会化和商品化、政治领域和文化传播手段现代化的发展而形成。广告学的产生和发展推动了公共关系学的形成和发展。其次,广告以树立产品形象为核心,目的在于促进产品销售。而公共关系学以树立组织形象;提高组织知名度和美誉度为核心,目的在于树立组织的整体形象。最后,广告一般是一种单向式的传递诉求信息,以影响人们的观念和行为。而公共关系活动是呈全方位和双向沟通模式,充分显示组织的宗旨、实力、信誉和社会责任,造成一种全面的社会舆论,影响公众,使其对组织产生良好的总体印象。 2.广告学与公共关系学的联系

在现代社会中,广告学与公共关系学出现了诸多领域的融合与交叉。首先,公共关系必须在许多时候利用广告的形式来宣传自身,树立自己的形象,广告也在不断地吸收公共关系的思想来调整、修正、完善传统的广告活动。传统的广告往往直接诉求自己产品信息,而现代广告则开始以树立产品的形象为侧重点。其次,公共关系和广告在传播组织信息时,是从不同角度传递给公认有关组织的不同信息,但目的都是为组织整体目标服务,从而树立组织及产品服务的完整形象。最后,广告学与公共关系学出现融合趋势。

三、现代广告学的发展趋势

(一)信息传递视觉化

(二)视觉表现简洁化

(三)广告诉求人文化

(四)传播渠道整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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