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资金清查整体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在我们工作与学习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与学习,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那么一份科学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类资金清查整体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类资金清查整体方案1

根据市财政局、监察局、纠风办、审计局《关于印发<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我市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组织到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和督查工作在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审计局牵头,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分片区负责原则具体实施。成立了16个镇区重点检查组和5个市直单位重点检查组;成立非重点检查镇区督查组,由负责对应片区的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照重点检查组要求组织实施,由领导小组成员任督查组组长。

同时明确了各自分工和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职能清晰,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起好步、开好头。

(二)科学部署,明确目标与任务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及时召开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组织检查组、督查组人员学习《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实施方案》、《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重点检查方案》等检查和督查的要求和纪律。强调和布置了我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并对涉农单位提出了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加强领导”三个方面的要求,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两个重点、四个环节”,确确实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

明确了重点检查及督察对象:其中重点检查对象为近年来强农惠农资金投入、使用的:xxx等17个镇区。实施重点检查的市直涉农部门为: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业局(扶贫办)、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等11个市直单位。督查对象为:7个非重点检查的镇区。

细化了重点检查和督查内容:

1、重点检查内容:检查组重点检查《实施方案》所列专项资金项目,以及各镇区自查自纠发现和群众举报反映问题较多的其他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重点关注七个方面的问题:一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三是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四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贪污资金等问题。五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六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七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2、督查内容:督查组督查内容包括:了解各镇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开展情况,并选择部分重点专项资金详细了解,必要时进行再检查;实地了解农民补贴落实到户情况;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督促进行整改。

规定了各项任务时间:各重点检查组于9月8日前开始检查工作,最迟于9月14前完成检查,9月17日前形成重点检查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金额、原因分析、处理建议等。重点检查报告一式三份,分别报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各1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我市已完成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自查自纠及重点检查工作,经检查发现资金管理存在以上问题,纠正了部分镇区财务管理不规范、账目不清晰等问题,规范了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并落实了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支农资金监管水平、强化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等整改措施。

通过年度监督检查和审计,我市强农惠农资金在资金分配管理、项目立项规划等环节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补贴性质的农口专项资金没有制定补贴标准,资金分配时缺乏比较规范的标准和依据。近年农口专项资金只有几个大项目制定了管理办法和补贴标准,如《市主干农路“硬底化”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市对种植水稻农户实行直接补贴办法》、《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基塘整治验收补贴办法》。但其他专项资金如镇区农业现代小区建设配套资金、农业科技及培训经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经费、农产品流通加工配套经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种试验示范推广经费等补贴类的资金多年来都未制定补贴标准和管理办法。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专项资金,结合有关条例及自身情况,我市制定了相应的补贴标准和管理办法,各检查组负责各处落实到位。并制定了备份方案,若有不符合实际情况者,另行处理。力求规范操作,使惠农资金补贴到位。

(二)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低。由于部分镇区工程项目规划迟,未能及时拨付市财政资金,导致近年财政资金结转比例较大。将二次分配至镇区的指标视同已支出统计,2009年1-12月农口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指标的支出进度仅为74%。

整改措施及结果:检查发现资金管理存在问题,追究责任人,并以此为戒,落实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控制,进一步提高支农资金监管水平、强化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等整改措施。

(三)部分预算单位由于事前立项不严格,论证不充分,项目申报计划和实施方案缺乏可行性,导致在年度预算指标下后还存在项目之间进行调整的现象。

整改措施及结果:市局成立针对性审核预算办公室,聚集各方专家,对项目立项进行严格论证,制定可行性方案后,进行科学严谨预算。严禁地方草率立项。

(四)镇区申报的项目工程概算不准确,远大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导致部分工程的实施未达到如期效果。

整改措施及结果:镇区项目申请必须经市里核查认定,严格审核预算,确定可行性方案后再下发到镇区执行。以免误算错算乱算。

(五)镇区配套资金未能足额落实。目前我市相当部分镇区财政困难,无法承受太多的资金配套要求,项目资金缺口大,只能是项目开工后,先使用上级资金,本级的拿不出来,项目工程无法如期完成。

整改措施及结果:财政资金困难,导致项目无法完成。我市详细论证后,决定精简配套要求,抓重点项目建设,以免资金周转不开,造成工程拖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通过此次检查,我们充分认识到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继续推动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狠抓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切切实实让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惠及到每一位农民群众。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实际,更好的服务广大农民,促进农民兄弟的增收。下面是我市初步的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

让各级干部认识到强农惠农政策及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明白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与使用的严肃性,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

(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的监管机制

联合市财政、市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不定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制度,制定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措施,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到实处。

(三)建立强农惠农资金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立项制度

加强对农口专项资金的监管,重点加强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避免项目预算不符、资金拖欠等问题。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防止强农惠农资金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腐败行为的滋生。

以上,为我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本阶段工作情况总结。通过这次专项清理活动,使我市各下级乡镇能够认真落实国家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各项强农惠农的项目资金都能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的增收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使广大农民居民对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衷心拥护。

以上总结汇报如有不妥,敬请领导批评指正。

工程类资金清查整体方案2

时间紧迫,同志们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村级财务专项检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上的决策布置上来,恪尽职守,认真工作,切实开展好专项清查工作,为更好地推动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建设美好新农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6月17日,6月13日。又召开了全国、全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等中央部委领导同志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魏宏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和工作部署。罗强书记、马华市长高度重视,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天,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是结合我市实际,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安排布置具体工作。下面,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对充分发挥强农惠农资金的作用,保证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专项清查工作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保证。近年来。不时增加强农惠农资金的投入,创新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有力地支持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但我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仍不同水平地存在一些问题,既有项目实施管理的问题,也有项目验收环节的问题;既有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也有外部监管单薄的问题。开展专项清查工作,有利于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充分发挥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的作用,确保中央“三农”工作总体目标顺利实现。

(二)开展专项清查工作是维护好农民利益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强农惠农资金投入越来越大,覆盖面越来越广,能不能管好用好这些资金,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开展专项清查工作,加强资金监管,把建设项目的钱用好,把该发的钱发下去,挪用的钱追回来,挤占的钱退出来,有利于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快改善农村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开展专项清查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纠正和查处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营造一个更加规范和严格管理涉农资金的良好环境,有利于教育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思想,有利于在今后任重道远的三农”工作中进一步管好用好强农惠农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干部不出什么问题。

(四)开展专项清查工作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随着国家实力的不时增强。如何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以此促进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中央、地方和各涉农部门单位必需回答好的重要课题。开展专项检查,有利于总结和推广资金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也有利于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中存在问题,从政策制度、体制机制和日常管理等方面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探索掌握科学规律和有效办法,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健全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强化监管体系,提高涉农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坚持清醒头脑,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端正工作态度。态度鲜明、严肃认真、理直气壮地对待这次清查工作,本着对党负责、对群众负责、对上级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同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好专项清查工作。

二、狠抓落实,突出重点。不折不扣地完成专项清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以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的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证资金使用管理平安为重点,这次专项清查工作要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使部门管理责任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一)清查范围。这次专项清查的范围包括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安排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主要包括财政、发改、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国土、环保、人民银行、扶贫、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文化、教育、科技、交通、供销、粮食、商务、经委、民宗等部门;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单位主要包括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乡级人民政府、村级组织、项目业主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清查中既要全面清理。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和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二)清查内容。主要检查2007年-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入用于“三农”支出)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一是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平安保费补贴。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三是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平安补助、财政扶贫资金。四是512地震后—2009年底各类救灾救助、灾后恢复重建涉农补助资金。如临时生活救助金、农房维修加,固资金、农房永久性建房补助资金等。五是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弥补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退耕还草饲料粮补助经费、对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等。清查工作中。

(三)进度要求。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

制定实施方案,1动员部署阶段(6月25日前)主要是组建机构。并采取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媒体报道等形式进行深入的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务必要在本周内将此项工作布置下去,迅速行动起来。

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2自查自纠阶段(6月25日-8月10日)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要依照专项清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百分之百自查到位。不要抱有丝毫的侥幸心理,务必把问题查清、查准、查全、查实,确保不漏过一个问题。一是要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和村级财务,依照有关要求,全面清理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县级及以下的强农惠农资金,填报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情况表,扎实做好基础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没有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予以纠正。三是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要从政策制度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四是健全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边自查边整改,着眼于政策的有效落实和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同时,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演讲,连同电子文档于8月5日前报市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布置在8月中旬至8月底,3重点检查阶段(8月11日-9月30日)重点检查分两步实施。一是市上组织抽查。由市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自查自纠情况,结合省上的抽查工作布置,制定检查方案,确定重点检查县区和检查方式,协调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对重点检查县区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根据重点检查情况,督促相关县区进一步整改。二是中央重点检查,根据中央工作方案,时间布置在9月初至9月底,由中央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地的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重点检查。对此,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准备,主动配合,积极做好迎检工作。

对存在问题切实进行整改,4整改总结阶段(10月1日-11月上旬)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反馈的意见。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和专项清查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演讲,连同电子文档于10月25日前报市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总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情况和重点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地总结全市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取得效果、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于10月31日前上报省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落实责任,强化领导。确保搞好这次专项清查工作

各级各部门务必真抓实干,这次专项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搞好建章立制,确保这次专项清查最终取得实效化长效化的工作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已经成立了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清查工作,协调解决专项清查中遇到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专项清查的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成立分管领导挂帅、相关部门领导参与的领导机构,组建日常工作机构,抽调人员专门负责专项清查工作,并广泛动员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专业队伍开展重点检查,今天的会议精神和今后清查中的重大关键问题,要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请示。各级各部门要依照统一部署,结合外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严格依照市上实施意见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不同阶段的工作任务。依照省政府的要求,市上将对扩权试点县的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扩权试点县要主动依照市里的统一布置,开展好专项清查工作,并通过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报送相关资料。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是这次专项清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确保清查工作分工明确,协同配合。财政部门要综合协调专项清查工作,督促、指导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监察、审计部门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专项清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专项清查以及查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监督指导和问责督查。各级发改、教育、科技、民政、劳动保证、国土资源、环境维护、水利、农业、文化、卫生、林业等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本部门的专项清查工作,及时向本级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演讲工作情况。

(二)强化纪律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依照方案要求。决不允许走过场、走形式,决不允许讲人情、讲关系,决不允许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中央要求在这次专项清查中依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实事求是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纪严肃处置。对清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落实整改措施之前,财政部门要暂停拨付该部门或单位专项资金,并将清查结果作为今后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对于违纪违规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置;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填报清查情况,上报情况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必需签字确认,切实负起责任来,罗强书记特别强调这一点,若在国家、省检查中出现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力求自己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不要响鼓还用重锤敲、敬酒不吃吃罚酒。要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市、县、乡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以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三)强化体制机制。开展专项清查过程中。又要主动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要总结提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推广。同时,加大力度推行政务公开、绩效评价、激励约束等科学管理方法,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制约体系。针对当前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注重源头治理,抓住单薄环节和关键部位,堵塞体制、机制上存在漏洞,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一系列有效管用的措施方法,促进形成强农惠农资金科学、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这次专项清查工作还要抓好两个结合。第一个结合就是任务上,同时。要把中央、省上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部署和我市上村级财务专项检查部署结合起来。6月2日,市政府已将全市村级财务专项检查方案印发给了各县区,各县区正在安排实施此项工作。512地震以后,市村级财务涉及的灾后临时生活救助金、过渡房补助资金、农房维修加固资金、农房永久性建房补助资金等,资金总额大,使用管理的工作量大,农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度大,一些地方信访问题还比较突出,罗强书记、马华市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严处。其实这也是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的范围。所以这两项工作要统筹兼顾一起抓,时间安排上以这次安排为准。财政要科学设计表格,村级财务清理的数据、资料要单独统计上报。第二个结合就是工作上,要做到市级部门和县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以块为主,条条块块各负其责。自查自纠阶段,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县区为主体,市级有关部门搞好业务指导和督查督导;重点检查阶段,市级部门要做好本系统的检查,各县区都要全力配合,任何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阻止或干扰检查,对恶意影响检查工作正常进行的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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