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材料

2023-06-2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材料

如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及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法学园地 2009-09-28 19:33:06 阅读589 评论2字号:大中小 订阅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紧急情况,需要采取保护性的临时措施,使其合法权益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

强制性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

下列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

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

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法

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

人民法院接受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驳回裁定;对于符合条件的

申请,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立即执行。

申请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起诉,可以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也可以向采取财产保全的法院起诉。有管辖权的法院与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法院可能是同一法院,也可能不是同一法院。不是同一法院时,采取财产保全的法院因采取了保全行为,对该案取得了管辖权,有权受理申请人的起诉。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后15日内不起诉的,采

取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6、如果是在仲裁期间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还应提交仲裁委

员会出具的要求法院协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函。

7、当事人应在申请财产保全后15日内起诉,否则将解除财产

保全。

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

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如果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请人:(填写项目同上)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立即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财产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纠纷,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

人承担赔偿责任。现因情况紧急,不立即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申请人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前财产申请,望贵院批准。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年月日

附:

1、财产保全担保书一份

2、财产担保人身份证明一份

3、担保财产权利证书一份

第2篇: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申请人:XXXXXX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XXXX,男,现年40岁,系XXXX城一期商业楼六工区负责人。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拟向来凤县人民法院提起起诉,现因情况紧急,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冻结被申请人在银行的帐户。 申请人对上列财产保全申请,同意提供自己公司的商品混凝土站的全套生产设备担保。

此致

来凤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建材有限公司2014年4月21日

第3篇: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岷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岷县晟霖农产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霞

被申请保全人: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洮河干流岷县城郊段堤防工程项目部

项目负责人:路建华

保全事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3年4月1日签订供货合同一份。但被申请人为按合同履约,致申请人财产受损,因此,申请人特向你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对被申请人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洮河干流岷县城郊段堤防工程项目部在岷县农业银行账号27—091301040000657账面资金五十八万元予以冻结。并愿以张玉强、张玉茂名下二处房产证作为保全抵押,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此致 岷县人民法院

岷县晟霖农产品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6日

第4篇: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申请人张三,男,汉族,1966年6月6日出生,住广东省XX市XX区XX镇XX巷XX号,身份证号码666666666666666666,电话139XXXXXXXX。

被申请人李四,系粤R/XXXX(粤R/XXXX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车主。男,汉族,1977年7月7日出生,住广东省XX市XX县XX镇XX村XX巷XX7号,身份证号码777777777777777777,电话189XXXXXXXX。

申请请求

一、对被申请人的肇事车辆(车牌号:粤R/XXXX(粤R/XXXX挂),价值100000元)进行查封或扣押。

二、保全费由被申请人负担。

事实与理由

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李四车牌号码为粤R/XXXX(粤R/XXXX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与申请人张三在XX市XX区XX线由XX往XX(南往北)方向XX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申请人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损坏、申请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为不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和使案件审结后能得到顺利执行,申请人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向贵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的车辆(车牌号粤R/L1456(粤R/3028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现扣押在佛山市公安局XX分局XX大队XX中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提供粤房地证字第CXXXX号权属人为张三房地座落XX市XX区XX镇大XX路66栋666的商品房一套为担保,如申请有错误,申请人愿意依法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不当所遭受的损失。

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价值为100000元的财产作担保,本人同意解除对被申请人肇事车辆的查封或扣押。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时间:年月日

第5篇: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郭XX,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住河南省商丘市XX县XX乡XX村xx号。系死者郭xx之父。

被申请人:沈XX,男,汉族,XX年X月XX日出生,住河南省陕县XX乡XX村XX组XX号。

被申请人:刘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河南省陕县XX乡XX村XX组XX号。

请求事项:

立即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XXX号货车一辆(价值15万元)。

事实与理由:

2012年1月24日15时16分,李XX驾驶陕xx号五菱小型客车沿陕县世纪大道东半幅机动车道由南向北直行通过世纪大道与兴隆路交叉口时,与沿兴隆路由东向西直行通过该交叉口的沈XX驾驶的豫Mxxx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陕xx号五菱小型客车内四人死亡(其中包括xxx)及多人受伤的特大大交通事故。现可能出现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的紧急情况,不立即保全其财产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现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提出申请。

此 致

河南*陕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6篇: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张三王五,女,汉族,1972年12月30日生,住济南市小区九区4号楼501室。

代理人:杨凯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国家强,男,鲁1111111别克牌车辆所有人,住济南市 222222222号。

请 求 事 项

请求对车牌号为鲁1111111的车辆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予以查封、扣押。保全额为7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

事 实 和 理 由

2010年12月16日,书生驾驶被申请人所有的鲁1111111别克牌机动车行至文档路派出所路口处时与申请人发生交通事故,申请人受伤住院治疗,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申请人需依法索赔,为防止被申请人逃避债务,保障申请人的权利在判决后得到实现,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立即查封被申请人上列财产。

望贵院批准。

此致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王荣洲律师

涉及当事人隐私,人名等均采用化名

申请人赵××,女,1947年6月6日出生,汉族,住徐州市××县××镇××粮油管理所宿舍1××号,电话136××0××18。

被申请人王××,女,1973年4月19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县××镇××街三号楼宿舍,电话134××54××40。

请求事项:

1. 请求依法扣押被申请人车牌号为苏CP1××8东风雪铁龙轿车一辆,申请保全的数额为人民币6万元;

2. 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09年5月22日,被申请人车辆(苏CP1××8东风雪铁龙轿车)与申请人在庞庄菜市场南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申请人受伤住院。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扣押被申请人的肇事车辆。 此致

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赵××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申请人张三,男,汉族,1966年6月6日出生,住广东省XX市XX区XX镇XX巷XX号,身份证号码666666666666666666,电话139XXXXXXXX。

被申请人李四,系粤R/XXXX(粤R/XXXX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车主。男,汉族,1977年7月7日出生,住广东省XX市XX县XX镇XX村XX巷XX7号,身份证号码777777777777777777,电话189XXXXXXXX。

申请请求

一、对被申请人的肇事车辆(车牌号:粤R/XXXX(粤R/XXXX挂),价值100000元)进行查封或扣押。

二、保全费由被申请人负担。

事实与理由

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李四车牌号码为粤R/XXXX(粤R/XXXX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与申请人张三在XX市XX区XX线由XX往XX(南往北)方向XX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申请人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损坏、申请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为不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和使案件审结后能得到顺利执行,申请人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向贵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的车辆(车牌号粤R/L1456(粤R/3028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现扣押在佛山市公安局XX分局XX大队XX中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提供粤房地证字第CXXXX号权属人为张三房地座落XX市XX区XX镇大XX路66栋666的商品房一套为担保,如申请有错误,申请人愿意依法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不当所遭受的损失。

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价值为100000元的财产作担保,本人同意解除对被申请人肇事车辆的查封或扣押。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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