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研究成果

2023-02-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科技成果转化研究成果

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摘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是我国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文章探讨了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以及企业如何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知识经济

当今世界,现代科技突飞猛进,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迅猛发展,在日益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中,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命题。而在当今科技突飞猛进、激烈竞争的国际环境下,科技与经济有机结合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必然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1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认识

1.1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概念

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概念,指的是为了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1.2科技成果转化的特点

1.2.1科技成果转化的概念具有限定性国外并没有采用“科技成果转化”的提法。按照我们现有的认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但并非等同于每一项科技成果都是现实生产力,科技成果需要与生产“嫁接物化”,才能从知识形态的潜在生产力转变为直接生产力,这里存在一个从发明设想到开发试验、再经过设计试制到产品生产、并最终成为商品投放市场占有市场份额的持续发展过程。国外(指西方发达国家),这一过程主要是由企业独自承担完成,过程的各个环节衔接紧密、运作高效,不存在科技成果转化的根本性障碍,这里科技成果就是技术,其过程也被称为技术创新,并形成了相应的技术创新理论予以解释。国内,此过程主要是由互相独立的科研单位和企业分别承担完成,即研究开发在科研单位进行、生产经营在企业进行,两者之间如何衔接就成为带普遍性的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如果仅从过程的角度来衡量,国内科技成果转化与国外技术创新是基本等同的概念,它们都是发明-开发-设计-试制-商品化的阶段动态过程,是使科技成果向商品化、产业化不断逼近的过程。

1.2.2科技成果转化的界定存在不确定性提起科技成果转化,首先涉及到科技成果鉴别和科技成果转化成败判别两个方面的评判,到目前并没有形成公认统一的标准,尚存在诸多争议。关于科技成果的衡量标准,究竟什么样的技术水平和技术成熟度才算是科技成果。目前较多采用的是以鉴定作为科技成果的认可标准,为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我国从1995年起施行修改后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并规定仅对应用技术成果进行鉴定。虽然鉴定办法也增加了保证质量的措施,但鉴定水平评价与成果实际转化效果仍相距甚远,“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并不一定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

1.2.3科技成果转化的发展具有阶段性科技成果转化要经过复杂的发展过程,一般可分为四个阶段:一是研究与开发阶段。根据新思路、新设想进行新技术、新工艺的探索研究,或进行样品、样机研制,获取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的科技成果,其成果转化可达到技术水平转移和应用的程度,这也是技术风险最大阶段。二是中间试验阶段。对实验室及R&D成果进行二次开发和十倍、数十倍的放大试验,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其成果转化可达到扩大应用推广的程度。三是工业性试验阶段。在中试基础上按照工业化生产和市场的要求,设计出适宜的经济规模,进行工业化试生产,对产品质量、消耗成本、生产环境进行监控、考核,同时将产品规模投放市场销售,并核算其经济效益,其成果转化成败的标志是产品的工程化成功和商业成功,即在市场上销售并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四是产业化阶段。将成熟或基本成熟的科技成果应用于大规模工业化生产,大批量生产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产品,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其成果转化完全以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来考核。由此可见,科技成果转化伴随着科技成果研究、开发、试验的进展和成熟度的提高而在时间、空间上相应发展,这种发展同样应遵循科技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因而不能用简单的方法和急功近利的态度来看待科技成果转化,不能指望科技成果今天开发、明天就能产业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应有战略性的长期考虑。

2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

企业拥有的科技成果一般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企业自己研究生产的科技成果;二是与大学和社会研究机构或其他企业共同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三是为了企业自身经济、技术发展的需要而引进购买的技术成果。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本身可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陷。

2.1成果的产生是否以市场(或企业需要)为导向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致使许多研究项目在立项时没有考虑企业的需要将大量的精力、时间和费用花在技术的先进性、新颖性的研究上,而且有一种“惯性”存在,使得许多研究者长期甚至一生都在某一个领域中摸索,其研究成果很少甚至没有一项成功运用于生产中。

2.2科技成果本身的技术适应性问题

有的成果是在特定环境下产生的,脱离这种环境条件就不一定能适用。

2.3科技成果技术成熟性问题

一项科技成果要应用于生产,必须是一项比较完善而成熟的技术。这种技术的成熟是体现在该技术的全过程、全方位上的,而不是局部的技术突破。

2.4科技成果的配套设施装备问题

有不少科技成果在研究过程中只注重工艺技术的软件部分 ,而不注重硬件部分的配套研究,因为许多科研成果都是在小型实验室中完成的,试验研究所用的装置是简化的、是以工艺拉通为主,不能很好地考虑产业化的装备问题。

3企业如何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

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作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是社会进步的主导因素,也是促进地区发展不可替代的力量。面对创新发展的需求和压力,国内许多城市都抓紧制定政策、出台措施,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吸引,努力争取新一轮人才竞争优势。在此形势下,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是目前的一大重要任务。因此,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的建设,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3.1采取三大举措

在持续多年的竞争压力下,我们在政策上的突破创新余地已非常有限了,但面对新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有所作为,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力气推动:首先,推动人才立法。力争从法律上保证人才工作健康发展,从根本上优化人才发展大环境。再次,推动增加投入。呼吁建立创新型科技人才投入增长机制,确保其增长与GDP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同步,强化政府资金对人才开发的引导作用。最后,推动加强宣传。通过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创新活动和设立“创新人才奖”,表彰奖励为科技事业作出贡献的创新人才,形成关心、支持创新的社会氛围。

3.2构建三大平台

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建立健全为创新型科技人才服务的三大平台:建立健全技术成果交易平台,加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技术产权交易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和专业孵化器建设力度,促进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建立健全投融资平台,建立以政府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银行、创业投资、产权交易、证券等为依托的自主创新投融资体系;建立健全技术服务平台,建立行业性的创新服务中心,为不同行业提供专业化指导服务。

3.3壮大五个载体

载体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没有载体人才就无用武之地,政策再好也留不住人。吸引各类创新人,必须具有能够满足人才的岗位,让人才满意的薪酬制度,更多的发展机会。因此要在原有具有比较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建好五大载体,即:以开发区及其区内迅速发展的高科技企业为依托,建设区域性创新人才载体;以大专院校、研发机构为依托,建设骨干性创新人才载体;以留学生创业园为依托,建设吸纳海外留学生的创新创业人才载体;以博士后工作站、技术创新中心为依托,建设以吸纳博士、硕士为主体的高层次创新人才载体;以重大项目和重要活动为依托,建设“两栖”式的柔性创新人才载体。

3.4完善五类政策

为吸引更多的创新人才落户,应该有计划地完善以下五类政策,营造更加宽松良好的创业创新发展环境: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政策,建立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目录、紧缺人才培养目录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培养发布机制,制定政府引导,企业、社会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创新人才培养使用鼓励办法;完善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政策,深化人才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推行领导干部公推公选制,改革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完善创新人才分配激励政策,推行年薪制度,设立区域人才薪金标准晴雨表,探索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股份期权激励办法,鼓励智力参股,建立多元化分配体系;完善创新人才评价政策,探索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四要素构成的人才素质模型和人才评价指标体系,促进人才评价结果与人才使用更好地结合;完善创新人才配套服务政策,落实创新人才安家、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家属安置、子女入学等相关措施,做好人才引进的后续服务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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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机制》课题组.科技创新人才的激励机制研究[J].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

作者简介:袁晓斌 (1964-),男,江西修水人,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副研究员,研究方向:科技管理、创新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作者:袁晓斌

第2篇:创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系统 确保科技成果转化路径畅通

创新是推动一个国家和民族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的目的是为了驱动发展,中国未来的发展要靠创新驱动。高等院校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发挥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基本职能,而且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战略过程中,还发挥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随着国家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推进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近几年,高校科技成果产出有了大幅度增长,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科技创新对社会经济的贡献率逐年增加。同时,高校也面临着的不容忽视的新挑战。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众多的科技成果要么停滞在论文或专利层面,要么就是由于轉化经费的缺乏,梗阻在实验室或中试车间里,导致科研成果束之高阁。创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来源,确保科技成果转化路径畅通,是时代的赋予高校的历史重任。

一、“中试空白”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一般现实写照

科技成果在实验室的成功,并不代表企业能照搬科技成果,按图索骥地进行生产。在应用到企业生产前,为解决生产技术问题,降低未来生产的风险,需要对科技成果进行进一步实验,因为来自高校的科技成果,毕竟与企业所处的环境不同、生产的规模不同、面临的风险因素不同。

高校研制出的样品必须进行测试,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中试环节是对研发出的样本进行测试的环节,需要消耗较多的资金、人力等,通过中试生产出小批量产品,然后在一定的市场范围内试销,并记录相关数据,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一个重要阶段,经历过该阶段,可以大大提高以后商业化、产业化阶段的成功率。

一般来说,研发、中试和生产的要素投入比约为1∶10∶100。国内高校的科研投入虽有所增加,但用于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持严重不足,高校基本无力独自进行中试,加之目前的考核导向问题,高校科研人员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发表论文上,很多科技成果还停留在实验室阶段。中试工作,由于缺乏资金的支持,只能草草收兵,致使成果成熟度不够。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中试空白”现象打破了科技成果转化的连贯性,对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和产业化过程构成了严重阻碍。这是目前科技成果转化路径受阻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科技成果转化的薄弱环节。

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保障机制不够完善

科技成果只有同社会、市场的需求相结合,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到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高校由于人才聚集、科研设备先进、科研经费充裕,成为催生科技成果产出的高地,但科技成果数量高,并不意味着科技成果转化数量也高。据不完全统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不到10%。科技成果从产出到转化,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其中最大的困扰是来自转化资金的缺乏。缺乏转化资金是科研人员遇到的一个难题,这也是导致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少质量低的重要原因。

(一)高校科研经费使用范围有限

高校科技成果一般发端于高校教学科研人员根据市场和社会的需求,结合自身的专业,通过申请国家级、省级、校级公开招标的课题(纵向课题),或接收企业委托而确定的研究项目、研究方向(横向课题)从而确定科研项目的过程。根据不同的项目,配置不同金额的科研经费,限定不同的完成时间。

科研经费的使用限定在从项目开始到产生科技成果为止,有一定的期限,且在使用范围上有严格的限定。科研经费分为社会科学项目和自然科学项目经费。这些经费和的使用有严格的限定,不能挪作它用。社会科学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资料费、调研差旅费、会议费、计算机使用费、咨询费、打印费、成果鉴定费等,自然科学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有: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这些经费均为带帽下达,且管理严格,使用范围有限。

随着科研成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产出,科研经费的使用也到此为止,即使科研经费没有支完,也需要上交相关部门。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不含科技成果转化经费,导致科技成果转化不能顺着科技成果的产出持续深入进行,转化路径受阻。在“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校的科研资金投入每年在大幅提升,科技成果的产出从来不缺乏经费的支持,甚至经费有支出不完的情况,但在成果转化的后续重要环节,却没有带帽而来的经费支持。

(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缺乏

高校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可用资金,来自本校一定比例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高校“将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各省根据国家的奖励比例,出台了各省的奖励比例,各高校根据各省的奖励比例,出台了各校的奖励比例。据不完全调查,一般情况下,高校可以留存10%左右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可用于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需求。

由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近年来才刚刚起步,每年高校科技成果转让或许可收益本身就非常少,尤其是西部欠发达地区,有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才实现“零”的突破,每年转化收益总计不到百万元,学校留存的资金不过十几万元。此资金对科技成果转化更是杯水车薪。因此,高校缺乏可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积累的资金。

(三)高校科研人员自有资金不足

我国高校的科研人员在时代的大背景下,距离富裕的程度还有一定的距离,资金积累的规模远远不能满足成果转化的需要,科研人员手中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这也是高校科技成果在转化中以转让模式为主,没有采取自行转化的模式,科技成果转化采取一卖了之实为不得已之举。

相比于美国斯坦福大学的科研人员,由于存在硅谷这样的创新创业的热土,科研教学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手中握有多年来积累的自有资金。教学科研人员,在专业方面,既是指导学生学业的教授,又是指导学生的创业导师;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他们既可以担任导师,又可以担当天使投资家,使科技成果从产出到转化可以持续进入良性循环。

(四)科技成果转化承接方投资意愿不足

科技成果具有很强的创新性。高校由于教学科研的需要,储备了大量的高端科研设备,有国家级、省级的实验室,科技成果来自教职工多年理论积累和反复试验,基本上是原创性成果,技术创新性强,商用价值高,对社会经济贡献度大。高校科技成果由于其创新性高、商用价值高等优势,一直以来,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受到科技成果转化承担方--企业的青睐。同时,又因高风险、高投资等因素,致使企业投资意愿不足。

1.高风险

科技成果从研究、开发、商业化到产业化,每一步都要跨越相应的障碍,在转化过程中会遇到多种困难,经受多种考验,具有多重风险。科技成果转化要跨过“魔川-死谷-达尔文海”,可以说是步步曲折,步步驚心。

从科学研究到技术开发所经历的障碍被称为“魔川”,是由技术的不确定性造成的。科研人员要在资金的支持下,进行大胆的探索、试错,以克服技术的不确定性。从产品开发到商业化的过程中,所经历的障碍被称为“死谷”。大学和企业在技术发展和推销过程中的信息、动机的不对称以及科学、技术和商业企业之间存在的规范不同,形成了大学研究成果走向市场的障碍。跨越死谷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增加投资、尽快实现新产品销售。从商业化到产业化所经历的障碍被称为“达尔文海”,这是由市场优胜劣汰竞争造成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高投入

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不仅需要有大量中试资金的支持,而且投入的资金没有产出的效益。同时,商业化、产业化的还需要雄厚资金支持,最终的产品能否得到市场的认可,产生高收益,还具有不确定性,因为科技成果转化毕竟存在高风险因素。

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通常是依靠企业和风险投资机制来解决,但当前企业生存压力大,金融机构处于规避高风险的考虑,致使科技成果的无论承接方的企业,还是投资方的金融机构,往往在高风险面前望而却步,不愿冒然高投资到科技成果转化领域。

由上可见,科技成果转化的供给方高校和承接方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资金支持不足,使科技成果转化常常被困中试及商业化与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不足,成为科技成果转化路径受阻的重要因素。

三、创新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系统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路径受阻之处,往往是资金缺乏保障之处。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资金支持,对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建立由政府资助、企业资本、产业基金、社会捐赠、风险投资、以及高校自有资金等构成的多渠道资金支持体系,尤其要积极引导风险资本、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风险资本与创业投资公司的作用,共同解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资金瓶颈难题。

(一)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提高创新发展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为此,国家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对实施创新战略进行了具体部署,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化。

高校要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使创新创造成为一种价值取向,以创新理念、创新思维提高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使高校成为创新创造的热土,要树立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损失的理念,千方百计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受阻路径,不仅让科研论文写在中国大地上,还要让科技成果在祖国大地上成长、成熟,并为企所用,为民谋利。

全力打造高校科技创新的环境,架设起政府、高校与企业之间的桥梁,构建更为合理科学的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畅通科技成果转化路径,是时代的期盼,是历史的重任。

(二)加大政府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国家在实施科技创新,打造宽松的政策和法规环境中,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科技成果产出体系和技术转移体系,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国力有限的情况下,国家每年投入到高校的科研经费依然呈增长态势,科技成果转化的数量与质量也在稳步上升。但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也是现实问题,为了更好地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力度,不断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能,还要进一步加大政府资金对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力度。

由于科技成果在二次开发与孵化中存在较大技术风险,中试经费的缺乏成为制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原因。因此,对风险大的项目研发和中试,政府财政资金提供重点支持非常必要,以确保科技成果顺利转化。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支持主要做好三点,一是在科研经费使用上,项目主管单位要拓宽资金使用的范围,允许科研经费在转化方面也能得到使用,不必局限在科研成果产出使用上。二是单独设置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项资金,对于涉及国计民生的高技术科技成果转化,给予大力支持。三是建立健全中试资金支持保障机制。

目前,为了更好解决地方经济发展的技术重大瓶颈,开展科技攻关,对重大的科技成果,地方政府资助高校、企业等建立了中试基地及实验平台,但对于高校每年递增的众多科技成果产出与转化,这样的中试基地显然不够,还不能有效解决更多的中试资金缺乏问题,还需要对众多的中试给予资金支持,建立更为广泛的中试资金支持系统。

(三)借助“双一流”建设 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

2015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建设总体方案》,对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作了整体安排和部署,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旨在通过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等任务的完成,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建设一流大学,是一个追赶发展、提升内涵的历史性的机遇,高校在“双一流”建设中,意味着有更多的发展资金支持。高校要用好这些资金,促进高校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与产业化路径。坚持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高校服务地方的能力和實力,主动对接地方产业,推动校企合作,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做出应有贡献,彰显应有价值。

高校要着力解决“中试空白”现象。科技成果只有进行中试之后,才能提高产业化的成功率。据统计,科技成果经过中试,产业化成功率可达80%,未经过中试,产业化成功率只有30%。因此要实现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建立旨在进行中间性试验的专业试验基地,通过资金、装备条件与技术支持,对科技成果进行成熟化处理和工业化考验。

设置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经费。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进程中,高校的科研运行机制与企业的市场化运行机制要进行有效结合,以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开发力度,实现科技成果创新价值。

(四)加大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高校科技成果的承接方为企业,为了吸引企业对科研项目进行投资,提高企业对高校科技成果的吸纳度,使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投资主体,高校科研人员在申请科研项目前,要做好市场调研工作,了解企业的需求;在成果转化的实施过程中,应综合考虑技术特征、市场环境等因素,灵活选择成果转化的最佳阶段,并选择合适的转化模式与之匹配,应鼓励企业早日介入成果转化,真正做到双方知己知彼,既提高技术吸收能力,又能降低交易成本,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获得资金的支持打下深厚的基础。

金融机构要做好信贷资金服务,破解科技成果转化融资难题,扩大信贷种类,放宽有效担保的方式,拓宽科技成果转化的贷款规模,要从信贷有关政策以及资金的投放上向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向逐步倾斜。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对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缺乏,要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为视角,系统加以解决,要逐步实现以政府投资为主向多元化投资的转变,进一步扩大企业、成果持有人、社会融资的份额,拓展成果转化的资金来源,分解投资风险,打造有利于成果转化的资金循环体系,确保科技成果转化路径畅通,有效地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的紧密结合,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作者单位:宁夏大学)

2018年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项目“创新驱动战略视角下宁夏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改革研究”(项目号:18NXJY02)阶段性成果。

作者:熊莉萍

第3篇: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评价激励研究

摘 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人才参与的动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全方位调动高校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亦须从各层次人员入手,提出在高校内部增设应用研究技术岗、成果转移转化岗,鼓励组建专门机构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在此基础上,应以科技评价政策调整为契机,完善科技研发人员评价分类、构建多元评价体系;对科技转化人员、科技管理服务人员、在校研究生等各类人才的评价应与成果转化实现程度相结合。提出应通过开辟多渠道考核方式,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融合。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代表性成果;科技评价;评价指标

科技成果转化是促进应用技术向现实的经济效益转化的路径,即时反映着高校对社会的科技贡献,是高校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之一。[1]近年来,在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办法的引导下,科技成果转化率提高但仍缓慢。高校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高,是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的阻力因素之一。只有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激发科技成果转化潜能,构建完整的成果转化运行机制,成果转化才能高效运转,从而促进我国科技创新、经济提升。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动力机制困境

1.高校科研人员参与成果转化的困境

首先,科技评价体系在人才分层、分类方面划分不充分。高校长期对应用研究不重视,在科技评价中忽略横向课题及其形成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受职称评聘体制和科研评价体制的引导和影响。从事应用研究、技术服务的科研人员被边缘化,职称评定无望,没有研究生助手,学术地位提升空间狭窄,缺乏社会认同感和成就感。科技人员参与应用研究、技术推广的积极性不高。

其次,在利益获得方面,成果转化存在较大风险。要将科研项目的结题报告、发明成果等转化成生产力,这之间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需要科研人员大量的精力投入,还需要人力、物力及财力等支持与援助。即便是获得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其技术本身也可能在小试、中试、生产、销售等各环节被验证为“无价值”,从而面临被证实“学术失败”。相对来说,写论文、申请基金、获得财政经费支持的马太效应式积累学术资源,风险要小很多。

最后,在政策资金支持方面,成果转化存在较大风险。有些应用类型的研究项目本身与市场接近,转化的可能性非常高,但科技人员对转化的路径不熟,在科研经费“专款专用”政策要求下,缺乏后续资金投入及法律技术援助,风险较高。特别是近些年,一些知名高校的顶尖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因涉嫌违规而身陷囹圄,促使科技人员更不愿意参与成果转化。

2.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参与成果转化的困境

高校科技管理职能部门一般设有横向项目管理岗、成果管理岗。横向项目管理岗主要负责横向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转化合同的规范性审查、签订、登记和管理以及横向技术合同履行过程监督、检查及争议调处的组织协调。成果管理岗中一般设有负责知识产权专员,主要负责高校科技成果或知识产权的登记、统计、分类、维护和行政审批等。这两个岗位的行政人员即便在科技成果实现转化转移后,也难以获得工作业绩认可,更不用谈经济收益报酬。

高校科技成果或知识产权是高校拥有的无形资产,由高校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能部门根据无形资产运用、价值与权属方面的相关办法进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无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职责,为免受国有资产流失的问责,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参与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高,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程序设计繁琐而冗长[2][3]。

对于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人员,一方面,高校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参与成果转化缺乏热情和干劲,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另一方面,当今管理岗人员一般具有硕士研究生教育背景,但由于常年从事行政事务管理,在专业上缺少与市场联系的经历,在业务上缺少金融、法律、财务等市场开拓应有的商业知识,难以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有效推动及引领。

3.在校研究生参与成果转化的困境

研究生是高校科技创新的生力军,在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过程中,许多研究生并不心甘情愿参与现场技术推广与服务活动,特别是博士研究生。当前,许多高校对于博士研究生的毕业有硬性论文指标要求,一般性学科要求1篇~2篇SCI论文,优势学科不仅要求数量,而且还要求高质量,要求SCI论文要达到JCR2区。博士研究生们普遍认为长期在现场从事技术推广性的科技活动,至多能进行一些技术革新,但却难以捕捉到最前沿、最热门的研究点,因此高等级的SCI论文发表则无望,既影响毕业又影响就业。这些观点从博士研究生传递到硕士研究生。例如:在鼓励国际学术交流的国家大环境下,高校不断为硕士研究生们提供走出国门的机会,但其基本条件是要有论文可以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极大地激励了硕士研究生们写SCI论文的热情,却降低了硕士研究生走向市场、服务市场的积极性。

完善高校成果转化人才激励与队伍建设

1.鼓励科研人员参与成果转化,增设应用研究技术岗、成果转移转化岗

高校应尽早优化师资结构,布局不同方位人才,鼓励教师根据自身特色与能力谋求不同发展方向。为激发高校科技人员参与成果应用研究及从事技术转移等活动,改变固有的“申基金、写论文”的思维模式,需要高校充分发挥科技评价的引导作用,改变人事岗位聘任、职称评定的固定模式,制定更加科学、顺应时代要求的人事评价与管理体制,肯定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对科研活动应进一步推行分类评价,根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转移、技术服务等不同科研活動的特点,设立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评价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和评价。鼓励学校科技人员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作出贡献。增设“应用研究技术岗”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岗”,适当增加科技成果转化在人才、团队、评价中的地位比重,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两条腿走路”,鼓励从事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专门人才出现和人才队伍壮大。

“科技成果转化岗”不同于普通科研和一般行政管理人员,是联系科研人员与市场的“桥梁”与“润滑剂”,应既具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又有高度的市场敏感性、成果市场洞察力以及高超的谈判能力,并能充分代表学校利益。借助这类人才,科研人员能潜心研究,不需要参与到转化的具体事务中,可以减少科研人员司法和经济风险,增加科研人员从事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的动力,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岗以创造社会经济效益和推动产业发展为重点目标。

2.鼓励组建专门机构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高校应借鉴国内外大学的成功经验,对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专业、精细化管理,组建市场化运作的技术转移中心。重点是组建一支高素质成果转移服务队伍,凝聚一批高水平的技术经纪人,涵盖学校优势学科的技术人才以及法律、金融、市场、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打破高校内部人事、科技、教学、国资等职能部门对成果转化的行政束缚,激发涉及成果转化的行政管理岗人员参与成果转化动力。

高校技术转移中心主要参与管理学校技术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第一,其首要职责是进行成果转化,促成学校科技成果的开发、合作、转移和转化,起到咨询服务功能,帮助教师以出售、转让、技术入股、合作等形式与企业开展合作;第二,其职责是促进高校转化平台建设,与政府部门和重点企业建设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平台,共建研发机构;第三,其职责是促进金融资本合作引进,进行技术资本运作,帮助科技成果寻找投资公司,选择合适的风险投资机构形成长期有效的合作伙伴,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第四,其职责是在适当时候形成孵化公司,参与孵化高新技术企业。

3.鼓励高校研究生参与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

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根本。科研与教学要为人才培养服务,要做到重教学、强科研,科研与教学有机融合、协调发展。鼓励高校研究生参与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既是面对国家提出的“中国制造2025”宏大计划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国家战略需求;又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方式;还是创新创业教育实施的重要途径。这不仅能为研究生创建学校与企业的交流平台,有利于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而且能推动企业发现和解决技术难题,促进“产学研”合作。

高校研究生参与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方式有两种:第一,研究生跟随导师参加项目研究,负责现场技术开发与推广;第二,高校与企业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并保持长效合作发展。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的实践,对提高研究生学术创新水平、专业实践水平、社会适应能力具有重要作用。能充分发挥高校在理论研究上的指导优势与企业密切结合工程实践上的优势,使得研究生的研究成果实现学术性和应用性统一,让研究生在理论基础、科研能力和工程实践素养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既实现了校企互补优势,又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从而促进高校与企业做到真正产学研结合,实现合作共赢。

鼓励在校研究生参与科技成果转化,须在研究生毕业及各种奖励、日常评比等评价时,积极地引入应用成果开发及参与成果转化作为评价指标,允许用专利及专利转化应用代替论文,进行多元评价,不唯论文。具体的指标可参照应用研究、技术转移、技术服务岗的科研人员,只是层级相应降低,以引导参与及人才培养为目标,鼓励研究生利用专业特长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评价体系改革建议

1.构建多元评价体系,开辟多渠道考核方式

高校科技评价体系特别是其中的职称评聘标准是引导人才开展科研及成果转化工作重要的指挥棒。应根据不同类型人员,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与评价考核标准。

对于应用研究型科研人员评价要点不同于基础研究型人才,除包含应用成果的創新性学术贡献,重点应包含成果本身对现有技术问题的突破、成果的应用性、社会应用价值、取得经济和社会贡献。引导部分科研人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科学研究,从事应用研究,为科技成果转化奠定人才和技术基础。

对于科技成果转化岗人员:以创造社会经济效益和实际贡献为重点,建立开放式多渠道评价方式,着重评价对产业的实质贡献。评价要点应包含但不限于推广转化类项目、产学研或产业化项目取得的成效;对国家、企业急需关键技术、重要装备的研发和推广;科技创新平台的搭建等;评价方式采取高校内部评价或市场、用户、属地化评价。例如:北京市规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科研人员可以列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点范围,评价合格人员可以获得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

对于行政事务型人才,高校应充分认可其对成果转化流程中起到的桥梁作用,激励其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绩效纳入行政管理部门考评体系,促进高校行政管理部门相互协调,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流程,明确转化、知识产权、评价奖励等工作的责任主体,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日常监管与服务,解决转化各阶段实施及衔接问题;重点评价服务质量和实际效果。注意吸收法律、财务、软科学研究、金融等领域的人才,建立一支具有法、工、金、财结合,相互促进成长的管理队伍。

2.建立以代表性成果为核心的评价体系

建立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评价体系,应首先建立以重大成果为导向,以代表性成果为核心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重点是对代表性成果的学术影响力、科学或技术贡献及标志性成果的考量。

对于应用研究型科研人员重点考量科技成果在国内外技术水平、获得并转让发明专利多少、签订横向项目到校金额、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及其前景。

对于科技成果转化人员要引进市场要素评价,重点考量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新标准对行业的推动;承担并完成推广转化类项目、产学研或产业化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解决企业关键技术,参与的重大装备研发,技术示范类重大项目或转让专利情况。

以重大项目、代表性成果为核心的科技评价体系,被评价主体应是以科技创新团队为主。标志性成果根据单项科研成果转化交易额或在评价年度内多个科研成果转化交易额累计达到某个金额设定不同等级。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出来并成功在市场立足,科技创新团队中应该既有做应用研究的,也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不同类型科研人员,在评价科研个体时,要合理考评团队中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科技创新团队评价时团队的合作机制建设是重要评价内容,增强团队凝聚力,杜绝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倡导团队合作。

3.坚持分层、动态、长期评价机制

在对个人做科技评价时,应坚持分层、动态评价。区别对待不同年龄、职称的人才,做好学科人才梯队建设。高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时,科技人才既可以凭借短期的重大标志性成果作为新秀脱颖而出,也可以依靠多年积累的丰厚科技成果转化资源,为学校及国家创造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而获得学术认可。

在对应用研究项目、成果转化进展进行评价时,应结合高校特色和战略目标,与学校阶段重点发展、重点扶持内容相匹配,构建与科研活动过程相适应的评价体系,引导在不同阶段取得不同目标。

在对科技创新团队进行评价时,既要涵盖人文精神,又要增强危机意识和紧迫意识,引入创新团队优胜劣汰机制。要求科技创新团队站在学校和学科长远发展的高度,制定适合自身发展需求的“精准化”发展规划;建立明确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团队负责人在科技活动中责、权、利相统一,对学校发展和本团队发展有担当;倡导拼搏进取。

4.坚持科教结合的全面评价

应鼓励科技人才及时将最新科技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引导和吸收研究生参加科学研究与成果推广应用,培养学生的创新兴趣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技结合能力可以从服务教学改革和支撑人才培养两方面来评价。服务教学改革主要指评价对象将所研、所学及市场应用中所感、所悟转化成课程设置与教材内容的能力,对教学活动的促进作用与取得的效果。支撑人才培养主要指科技人才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指导学生获得专利及培养本硕博学生情况。

本文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背景下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路径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yjs2018015)阶段性研究成果

參考文献:

[1]武学超.英国大学知识转移政策目标与实施工具的失配问题[J].中国高校科技,2017(9):21-24.

[2]孙德升,刘峰,陈志.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ISCP范式分析[J].中国科技论坛,2017(3):142-148.

[3]顾志恒.如何调动高校教师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从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激励机制谈起[J].中国高校科技,2018(3):64-66.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科学技术处}

[责任编辑:卜 珺]

作者:李湘萍

第4篇:科技成果转化案例——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

科技成果转化案例——

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

发展历程

为促进产学研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创新创业,又好又快发展,在国家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和湖南省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07年12月,首届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成功举办,共签约项目139个,签约资金302亿元,有力地推动了产学研金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该会将永久落户长沙,定期举办,致力于办成立足湖南、辐射中部和泛珠地区、面向全国和世界的科技成果转化交易盛会。

中部崛起,还看潇湘;科技创业,潮涌星城。2008年11月5日至7日,2008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成功举办,共签订各类科技合作项目218个,签约金额达159亿元。这次科交会是继成功举办2007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之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两型社会”建设的又一次创新实践,是吸引和应用海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建设创新型湖南和创新型长沙的重大举措,是发挥湖南特别是省会长沙的科教优势、促进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成功尝试。

2009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于2009年10月17日至19日在长沙成功举办,与会企业、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及投融资机构经过面对面的交流和洽谈,共签订230个科技合作项目,签约金额达103.05亿元。本届科交会为加快长沙建设“两型”社会步伐,实现科技引领经济发展、提升产业经济水平、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目标,推动长沙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契机。

2010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于2010年10月11日至12日两天在长沙举行,重点围绕继续增强长沙四大千亿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搭建平台、开展对接,开展产业与技术、产业与资本、产业与人才的对接活动。为更加注重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长沙两型社会先导区和长沙高新区作为国家创新型园区等平台的作用,积极引进国际国内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加速国内外适用技术转化,重点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以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为主线,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率先发展储备后劲、夯实基础。会期将发布科技成果、技术需求、投融资需求、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科技创业相关政策;展示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产学研各类组织形象;组织重大科技项目供需和投融资对接洽谈;组织创业环境推介和项目签约等。

会议成果

作为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前三届科交会共吸引了318所海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48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科技中介机构和投融资机构代表约1.6万人参会,参观人数达16万人次;共收集发布科技成果、技术需求、融资需求超过2万项,签订科技合作项目587项,签约金额达564亿元。通过对签约项目的跟踪调查,项目履约率达到81.8%;新增产值360亿元,新增利税51亿元,新增科技成果350项,新增就业岗位3.67万个。

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两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2010届科交会开展了一系列产业与技术、资本、人才的对接活动。大会还组织安排了2010中国汽车车身技术国际研讨会、比亚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新车鉴赏会、长沙高新区麓谷创业广场开工典礼、同济大学环保技术成果长沙发布会等紧贴长沙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主体活动。特别是“海外高端人才创新创业论坛暨引进国际先进适用技术和高端人才洽谈会”专场,通过宣讲长沙人才引进政策,承诺给每个高端人才用人单位100万元的专项资金,将吸引更多的海外高端人才来长创新创业。

2010届科交会共收集和汇编科技成果7313项,展出1827项;收集技术需求541项,对外发布278项;收集投融资需求260项,对外发布219项。签订各类科技合作项目260项,签约金额达252亿元。会议还组织了十余场科技成果对接洽谈会、投资推介会和经验交流会,现场解决和协议解决了160余项技术难题,进一步拓展了产学研一体化的合作机制。

2010中国(长沙)科交会具体安排

(一)主要内容:

为更加注重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长沙两型社会先导区和长沙高新区作为国家创新型园区等平台的作用,积极引进国际国内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加速国内外适用技术转化,重点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以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为主线,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率先发展储备后劲、夯实基础。会期将发布科技成果、技术需求、投融资需求、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科技创业相关政策;展示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产学研各类组织形象;组织重大科技项目供需和投融资对接洽谈;组织创业环境推介和项目签约等。

(二)主体活动:

1、开幕式

因今年召开科技大会,且在科交会期间召开,故今年科交会开幕式拟形式从简,主要议程为一位主办方领导致辞,一位国家部委领导代表国家部委、参会单位等各方致辞,参加会议的最高级别领导人宣布科交会开幕等。

2、展示:将长沙高新区会展中心充分利用,共分八大功能展区,分别展示近年来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技术需求、投融资需求、投资环境、企业形象、创业成就、历届科交会签约项目成果等。具体功能分区如下: (1)综合展示区;

(2)投资及创业环境展示区;

(3)200

7、200

8、2009年科交会签约项目成果展示区; (4)重大国际或区域科技合作成果展示区; (5)高校、科研院所特装展区;

(6)按产业划分功能区进行技术要素与新产品展示; (7)专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展示区;

(8)拟上市公司技术需求、创新成果展示区。

3、主要专场活动:

(1)重大科技项目启动或奠基仪式;

(2)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长沙系列推介会; (3)海外先进技术与高端人才引进专场对接会;

(4)按产业领域由区(县、市)或园区、市直部门分别组织系列相关产业技术成果推介和项目对接会;

(5)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专场展示活动; (6)产业升级与资本要素融合对接会; (7)国际生物医药科技合作专场活动。

4、重大项目签约暨闭幕式(暂定同时召开科技大会)

http://news.changsha.cn/2010cszt/k/

第5篇:科技成果转化[1]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专项扶持资金方案

一.政策依据及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上海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行动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办法》对本市注册的企业进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并且对经认定的转化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实现由区域政策向产业政策的转移,积极培育新兴产业,优化高新技术产业结构,形成新的高新技术产业链,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1.经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从项目认定的次月起5到8年内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

① 本市注册的内资企业中经认定的转化项目(一般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3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两年,给予减半扶持。

② 本市注册的内资企业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5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

③ 本市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认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5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

2.科技成果转化的认定及专项资金申请的过程完成时间4-6个月内,最长可享受8年

3.经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财政部门按转化项目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以及技术贡献程度给予专项资金扶持。(营业税属地方税收;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40%;增值税地方部分25%)

二 申请科技成果转化需要的条件

1.在我市注册的法人和自然人(含内外资)企业

2.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者正在申请中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图)

3.企业有内部立项且立项是为获得高新技术用于改良生产以及获得高科技产品

4.企业内部有完整完善的财务制度

5.成果完善证明:包括技术测试报告和用户使用意见等,或样品、样机的测试报告或质量检验、实用情况等,科技成果检索、查新报告(须经国家或市科委认可的检索查新机构提供结论)

三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专项扶持资金服务工作内容

1.政策解读:为企业介绍国家有关科技成果转化及专项扶持资金的政策和规定,增强企业对科技政策的认识,对照相关规定确定是否帮助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及专项扶持资金的申报

2.企业测评:根据企业实施科研和产品开发的情况、经营管理组织水平、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换实际销售收入等情况,诊断企业的不符合项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方法。

3材料编写:按照认定要求协助企业总结与编写,企业开展科研、产品开发项目、科技成果实际转化销售以及企业的高科技产品服务的产品介绍包含内部立项、财务列支以及实际完成的科技成果转换销售收入等情况,并完成相关分析和处理,直至完成认定申报材料为止并保证申报材料附和标题的要求。

4.附件组织:项目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列入市级各类计划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证明、先进技术企业证明以及列入简化程序的有关证明、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注册经营证书等(以上如无可免)凡属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械、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许可生产、销售的批文。

5.难题攻关:对企业申报的组织编写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组织相关专家研讨诊断并提出解决措施直到符合条件。

6.材料装订: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汇总,编制材料目录核实相关附件安规定分数印刷装订成册。

7.申报跟进:申报材料呈送后继续为企业关注审批进展情况。并就有关情况及时与企业沟通。

四 服务保障措施

1.专业组织:博士中心建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服务工作,职责分明,纪律严明,团队协同运作,以严密的组织管理方式为申报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2.人员配备:博士中心采用专人跟进立体式服务模式,所有工作人员均接受专家及相关知识培训,保证每家申报企业有不同专业分工的3名以上专业人员提供随时的服务,保证联系畅通、沟通及时、信息安全无误。

3.服务纪律:博士中心建立了规范的管理规章和服务纪律,所有服务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忠于职守,对所服务企业的任何资料严格保密,不接受客户的任何红包。礼物等。

4.品质保证:专业服务团队以良好的专业素养,诚恳对待每一位客户,无论材料编写、材料组织,还是各方沟通、申报跟进等,均以细致、周到、规范为基本准则,保证服务质量,追求客户满意度。

五 专家预评审制度

申报科技成果转化及专项扶持资金前,博士中心将辅导企业申报资料交由博士专家组进行内部预评审,提前发现申报材料不足之处根据科委内部审核模板,在递交材料前进行完善。

六 科技成果转化认定及专项扶持资金服务工作流程

1.网上公布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的要求、条件和程序

2.申请项目认定单位完成网上“认定申请书”的填写及相关附件材料的填报;同时汇总完整的书面申报材料送交区县科委、市级大企业集团、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等主管部门初审

3.区县科委等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完成网上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在书面材料上盖章推荐,并于二个工作日内将完整的申报材料送交“市转化服务中心”项目认定部

4.“市转化服务中心”项目认定部收到各主管部门盖章推荐的书面和网上

申报材料,在经审查符合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标准条件、申请材料完整规范、网上提交准确的前提上,正式予以受理,并向材料送达人出具“受理反馈单”;对于申报材料提交不齐备的项目,指出原因和具体要求退回申报单位修改;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指出不符合申请的原因,退回材料并告知有关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5.对每月10日前受理并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按技术领域分组,组织专家网上评审。

第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财税专项资金扶持核定程序

转化项目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先期核定:

企业应在取得高新技术成果认定证书后二个月内,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申请享受转化项目财政扶持。

申请企业应填报《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享受财政扶持政策核定表》, 并将(1)转化项目认定申请书;

(2)转化项目认定证书;

(3)工商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

(5)一张开具的认定项目发票复印件.

以上文件的复印件随核定表一并附送主管税务部门。

第二、审核程序:主管税务部门初审,同级财政部门复审。

企业从项目批准次月起,要做好项目销售分月销售明细台账。

信息反馈:主管税务部门将核定结果告知企业,企业应拿回经主管税务部门、区县财政部门审定盖章的《核定表》,其中一份企业留存,一份转交服务中心存档。

第6篇: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获税收激励

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获税收激励,你以为受惠的只有“他们”吗?

“时代楷模”南仁东

人生最后22年只为“中国天眼”

致敬,榜样 感恩,努力

感谢千千万万默默奉献在一线的 科技工作者们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特意赶在“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前 献上节日贺礼

财税〔2018〕58号 今年7月1日就可以“兑现”啦!

政策规定

自2018年7月1日起,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意事项

1、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向科技人员发放现金奖励时,应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

2、本通知施行前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自施行后36个月内给科技人员发放现金奖励也可以享受优惠。

习大大说过,当科学家是无数中国孩子的梦想,我们要让科技工作成为富有吸引力的工作、成为孩子们崇尚向往的职业,给孩子们的梦想插上科技的翅膀,让未来祖国的科技天地群英荟萃,让未来科学的浩瀚星空群星闪耀。

” 六月,

儿童节,高考季,毕业季 一切都预示着希望 税收许科技一个未来 让我们共享科技成果

第7篇:江苏省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管...

江苏省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管

理办法(试行)

(苏财教[2008]193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培育壮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强我省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省政府设立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以下简称“成果转化资金”)。为加强成果转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成果转化资金每年由省财政预算安排,省科技厅、财政厅共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是指已取得科技成果、经中试并进入产业化开发或直接进入产业化开发、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第四条 成果转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突出重点、集成联动、科学管理、专款专用、注重效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级政府、金融机构、民间和外资等多方面资金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第二章 工作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设立省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协调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

(二)审议成果转化资金工作计划;

(三)审议成果转化资金经费预算;

(四)审议成果转化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

(五)协调解决成果转化资金运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省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协调小组由省政府分管科技工作的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科技厅和财政厅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信息产业厅、农林厅、环保厅、药品食品监管局、中科院南京分院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

第七条 省科技厅具体负责成果转化资金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会同省财政厅拟定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研究提出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评审论证标准;

(二)会同省财政厅研究提出成果转化资金支持重点和项目指南。统一受理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

(三)组织专家开展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评审、论证工作;

(四)会同省财政厅编制成果转化资金工作计划,提出成果转化资金支持项目及经费安排建议;

(五)负责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管理,包括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合同签订、项目监管、验收、统计等,并向省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协调小组汇报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

(六)办理省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省财政厅是成果转化资金的监管部门,与省科技厅共同拟定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相关实施细则及工作指南,研究提出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评审论证标准,编制成果转化资金工作计划及项目安排建议;根据成果转化资金工作计划,安排成果转化资金经费,并依据项目合同及实施进度拨付项目经费;负责成果转化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绩效考评。

第三章 资金支持范围与对象

第九条 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强对重点产业发展的战略研究和布局引导,主要支持高新技术产业中具有战略性、前瞻性、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作用强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和优势产业向高端攀升。加强对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的支持,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

第十条 成果转化资金支持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成熟度高、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

(二)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有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能力的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品群;

(三)市、县财政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经济薄弱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可适当降低财政配套资金要求)。

优先支持获国家资助和风险资本投资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支持符合我省产业技术创新布局、市县政府重点推动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支持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企业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第十一条 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实施以企业为主体。实施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和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三)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第四章 资金使用方式

第十二条 根据项目和企业的不同特点确定成果转化资金支持方式。主要有:

拨款资助。主要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试或产业化过程中研究开发工作,用于所需仪器设备购置、能源材料消耗、测试化验加工等。

有偿资助。主要支持能较快产生经济效益、在合同确定的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后一定期限内能偿还资助资金的产业化开发项目。回收资金继续用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在项目实施期内,如企业上市或被收购,经双方协商,可将有偿使用转为股权投资。

贷款贴息。主要支持为形成较大产业化规模效益而向银行大额借贷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根据项目技术水平、贷款规模等确定相应贴息额度。

股权投资。主要支持能较快产生经济效益的项目,成果转化资金所占股权一般不超过该项目股权的30%。

上述方式可以单项使用,也可以混合使用。

第五章 项目申报

第十三条 每年由省科技厅发布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指南。

第十四条 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符合成果转化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由企业按照项目申报工作指南要求向所在地市、县科技局申报。

第十五条 各市、县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单位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向省科技厅出具推荐意见。

第十六条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

(二)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企业与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并提供最近一个月的各类会计报表(复印件)。

(五)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

第六章 项目审批

第十七条 由省科技厅从专家库中选聘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专家组由省内外科技、产业、管理等方面的知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的技术创新性和可行性、市场前景、风险性、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等进行评审、论证,并提出明确的咨询意见。

第十八条 省科技厅、财政厅依据专家组的咨询意见,并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于每年六月底前提出项目安排建议,报省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协调小组审定。经审定的项目,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省科技厅、财政厅行文立项,并与有关责任方签订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

第七章 项目管理

第十九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可行性论证报告和项目合同书的要求,落实自筹资金等实施条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定期报送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条 各市、县财政局、科技局负责落实地方财政配套经费,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监督检查项目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并及时报告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省科技厅、财政厅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省科技厅组织对项目的验收。

第八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成果转化资金由省财政厅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对批准立项的项目,其资金由省财政厅按项目合同和实施进度及资金合理流向予以拨付。

拨款资助在项目立项后分期拨付。

有偿资助在项目立项并由省科技厅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后拨付。

贷款贴息由各项目承担单位于每年终后一个月内向省科技厅提供有效的银行贷款(指用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中长期贷款,不含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到位凭证和银行结息凭单,经省科技厅委托专家初审后报省财政厅审核拨付。

股权投资项目由省财政厅按照相关协议拨付。

第二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核算。成果转化资金、配套资金与自筹资金等实行统一预算管理和核算。

第二十四条 项目承担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的,按照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处理;合同未约定的,由省财政厅收回已拨资金。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挪用或挤占成果转化资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 绩效管理

第二十六条 建立成果转化资金使用效果绩效考评和奖惩机制。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成果转化资金进行绩效考评。

绩效考评是指对成果转化资金资助项目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的考评。主要考评项目立项目标完成程度、立项目标的合理性、项目验收的有效性、组织管理水平、实施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实际支出情况、单位财务管理状况、单位财务信息质量等内容。

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以后成果转化资金安排的依据。

每年终,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对本成果转化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情况书面报告省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协调小组。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省科技厅、财政厅依据本办法制定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评等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科技厅、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8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摘 要:该文针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结合农业科技成果自身特点,分析了当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现状,从农业科技成果本身存在的内容“小散浅”、重复严重、标准化和简约化程度低、脱离生产实际等问题入手,总结提出了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五化”概念,即“完熟化、标准化、集约化、简约化、智能化”,为将来农业科技成果的凝练与创新提供了参考目标,对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5)09-05-03

Current Situation Analysis and Countermeasure Research on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s

Tao Jihan et al.

(Shandong Institute of Pomology,Tai′an 271000,China)

Abstract:In view of the low transformation rate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s in china,this article analyze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s,combined with its own characteristics. From its inherent problems,such as the contents of achievements were small,scattered and superficial,some achievements were repeated seriously,low degree of standardization and simplification,and some achievements were separated from actual production,we summarized and proposed five concepts of Maturation,Standardization,Intensification,Simplification,Intellectualization in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s for the purpose of promoting its transformation. The five concepts will contribute to the concise,innovation and transformation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s.

Key words: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Transformation;Countermeasure

农业科技成果是促进我国农业发展和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推动力量,我国每年大约产生6 000~7 000项农业科技成果,但转化率仅为30%~40%,远低于发达国家的70%~80%[1]。究其原因,有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线断、网破、人散”的原因,也有农业生产者素质不高、接受成果能力不足的原因。但归根结底,决定农业科技成果能否迅速推广转化最根本的原因是成果本身是否对农业生产者具有吸引力,就目前我国农业生产者所处的发展阶段而言,“完熟化、标准化、集约化、简约化、智能化”的农业科技成果自然更易受到农业生产者的青睐,更容易被接受和推广利用,是决定成果转化效率的重要因素。因此,促进“五化”同步,将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

1 农业科技成果的特点

农业科技成果的特点是由农业生产的特点所决定。农业生产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交织在一起复杂的生产过程,它既受自然规律的制约,又受社会经济规律的影响。因此,与其他行业的科技成果相比,农业科技成果具有以下几个特点[2]:

1.1 区域适应性 农业生产易受气候环境、立地条件以及人文社会等多方面的影响和制约,不同地区地理位置、地形、地貌不同,光、热、水、土等自然环境条件差异甚大,形成了不同区域的生态类型和农耕习俗,因此,在一定的生态环境下研制出的农业科技成果,只能在相同或相近的生态区域推广使用,表现出明显的区域适应性。

1.2 综合相关性 农业科技成果往往是集成多个单项技术措施配套组装而成的综合技术,各项技术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表现出复杂的相关性和互作效应,其综合效果一般高于各单项技术效果的简单累加。农作物新品种的育成和推广应用,只有良种配良法,科学运用相应配套的栽培技术、科学的耕作制度、肥水管理技术和病虫害防控技术等新成果,良种内在潜力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1.3 自然开放性 农业科技成果的研究和应用多在一个开放的环境中进行,且必须在田间条件下示范,这就导致农业科技成果一般难以保密,一些技术和方法很容易被效仿和复制,因此,农业科技成果具有自然开放性,这一特点也决定了农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2 当前农业科技成果的现状分析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国家不断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农业科技队伍不断壮大,在农业基础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但真正运用于农业生产、实现农业产业化、产生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却很少。这固然与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有着密切关系,但农业科技成果本身质量的高低是影响转化的根本因素。目前,我国大部分农业科技成果质量比较高,能够适应市场需求,但是也存在一些低水平或脱离农业生产实际的农业科技成果。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成果内容“小、散、浅”,熟化程度不够 每年我国通过验收、鉴定以及评价的农业科技成果很多,但这些成果大多数比较小或由小成果简单拼凑而成,内容形式比较散乱,研究内容比较浅显,有的只是理论推测,没有物化支持,有的只有技术方法而缺乏理论支撑。研究成果仅仅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获得,没有经过区域性的试验与示范,研究成果熟化程度不够。主要是因为一些科技人员急功近利,科学研究以评奖为目的、以追求数量为目标,不考虑研究成果是否具有推广应用价值[3]。

2.2 成果内容重复性严重,推广转化效率不高 我国农业科研项目缺乏统一规划,造成科技项目多头立项、重复立项等问题,从而导致科技成果的复制和重复现象严重。这与我国现行的科技体制和主管部门的导向性有很大关系,有些科技人员为了晋升职称而组装、拼凑、复制成果,这些简单重复、缺乏创新的科技成果自然没有高的推广利用价值,降低了科技成果转化率。

2.3 成果技术内容不规范,标准化程度低 年复一年、季复一季,农业是个技术重复性很强的产业。根据农业区域性特征,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传统和特色农业,虽然针对这些传统和特色农业的科技成果很多,但这些科技成果技术内容缺乏规范,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家讲的好像都很有道理,但很难达到技术统一,标准化程度低,结果导致农业生产者不知如何选择。

2.4 成果片面追求“高大上”,脱离生产和产业发展实际 国情决定了我国现行的社会制度,同样农情决定了我国现行的农耕制度。一些学者、专家不结合我国农业生产实际情况,片面追求“高大上”,全盘引进西化的农耕技术,不计投入、不计成本地高标准、高规格进行试验与示范,一些好看不实用的科技成果不乏有之,严重脱离了生产和产业发展实际,也违背了农业科技成果区域适宜性的特点。

2.5 成果程序复杂、赘述繁琐,简约化程度不够 在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过程中,农业科技成果最终要通过农户来转化,从而提高农业产出的效益。不经农户使用的农业科技成果是没有使用价值的[4]。我国的农业主要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户的整体文化水平不高,据《中国农村统计年鉴》统计,我国农村人口中劳动力文化水平高中及以上所占的比例仅有17%,接受过系统农业职业教育的农村居民比例不超过5%[5],对于科技含量高、技术要求严格的农业科技成果本身就不易掌握。而我国目前的一些农业科技成果程序复杂、赘述繁琐,简约化程度不够,一些技术和方法甚至需要在实验室条件下才能进行,农户根本难以理解和掌握,更谈不上转化和推广了。

3 加速农业科技成果“五化”同步,推动成果快速转化

3.1 加速农业科技成果完熟化 完熟化的农业科技成果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经过多年多次重复观察、试验,并通过不同生产条件和气候条件下的验证,形成的具有重演性和应用价值的理论或技术,既有理论支撑,又有物化的成果支持。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完熟化,不仅可以减少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失败对农业产业造成的损失,还可以提高农业生产者对科技成果的信任与认可,有利于在一定的区域内进行示范与推广,推动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带动周边农业产业的优化与升级。

3.2 加速农业科技成果标准化 农业科技成果的标准化是指把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成熟的经验组装成农业标准,推广应用到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从而取得经济、社会和生态的最佳效益,达到高产、优质高效的目的。农业科技成果的标准化是检测科技成果熟化程度一项重要指标,因此标准化的科技成果必须是完熟化的,既要符合农业行业标准与规范,又要与其他技术和地方政策配套。现代农业生产强调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配套、生物与生物之间相协调、生物与环境相协调等等,这些都使得农业生产过程中各种技术的应用由模糊转变为精确化、数量化,因而农业科技成果的标准化就成为推动现代农业技术应用的必要措施和重要手段[6]。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标准化,通过制定详细的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按标准组织生产,不仅加快现代科学技术武装农业的步伐,使农业发展科学化、系统化,而且有利于推进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大大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

3.3 加速农业科技成果集约化 农业科技成果的集约化不是将科技成果的简单累加,而是将完熟化、标准化的科技成果进行有机集成和系统融合,形成完整的技术体系。例如,在实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中心任务是围绕产业发展需求,进行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集成和示范,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研究的科技成果汇集到以首席专家为首的体系中,通过区域试验,进行成果的集成与融合,最后形成适合区域农业发展的集约化的科技成果,再由国家进行导向性的示范与推广,自然易被农业生产者所接受,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下转13页)

(上接6页)3.4 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简约化 农业科技成果的简约化程度是指成果在应用推广过程中的难易程度,是影响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对那些一看就懂、一学即会,操作简便,便于使用的“傻瓜型”科技成果,极易完成转化。而对一些原理深奥、投资水平很高、操作环节复杂,实施条件要求十分刻薄,甚至现有条件下无法实现的创新成果,很难被农业生产者所接受。例如,甜樱桃产业最近几年发展迅速,我国栽培面积由2005年的1万hm2发展到现在的10多万hm2,产量达60万t[7],面积增长了10倍,这得益于我国甜樱桃苗木快速繁育技术和矮化密植栽培技术等科技成果由繁到简的转变,以前苗木繁育和栽培技术是看不懂、摸不透,但现在通过参观与示范指导,农户很容易就能学习和掌握这些技术,并且很快应用于实际生产中,“樱桃好吃树难栽”已经成为历史。

3.5 加速农业科技成果智能化 我国是农业大国,传统农业在国际市场上的优势主要依赖于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但随着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组织的出现和物联网等高新技术的发展,我国传统农业正在加快向现代农业转型,而省力高效的机械化生产和智慧农业将成为现代农业未来发展的趋势[8]。要建设以机械化为主的智慧农业,就要依托现代的栽培模式和物联网等先进的科学技术,研究多功能、智能化、能推动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农业科技,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智能化,满足现代农业对科技发展的需求。

4 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农业科技成果的“完熟化、标准化、集约化、简约化、智能化”发展,根本目的就是将深奥的科学研究转变成为容易理解、容易掌握的技术、方法和标准,将技术先进、成熟可靠、标准规范、操作简单、适应生产需要和经济价值高的科技成果尽快转化成农业生产力。“五化”作为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对农业科技成果的凝练与创新、自身质量和水平的提升,对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维生.构建我国多元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1-7.

[2]汤锦如.农业推广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1:230-233.

[3]闫湘.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中几个问题的思考[J].科技管理研究,2006,5:1012.

[4]关占良,程高峰,李永国.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相关主体关系问题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2,40(2):1071-1072,1210.

[5]张淑辉,郝玉宾.农业科技成果低转化率的主要原因探讨[J].理论探索,2014,1:98-101.

[6]陈和明,焦春生,贾荣生.强化农业标准化促进现代农业建设[J].中国农学通报,2003,19(2):156-164.

[7]王田利.中国大樱桃产业的发展历史、现状及前景[J].山西果树,2014,2:45-47.

[8]施连敏,陈志峰,盖之华.物联网在智慧农业中的应用[J].农机化研究,2013,6:250-252. (责编:张长青)

第9篇:科技成果转化联盟实施方案

西安市鄠邑区

科技成果转化联盟实施方案

按照《“创业西安”行动计划(2017-2021)》(市办字〔2017〕125号)、《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20〕1号)和《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办公室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战略目标,抓住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这个“牛鼻子”,转变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有效解决产业高端化、企业主体、创业环境、创新活力和动力等方面面临的问题,营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良好生态,依靠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鄠邑区经济稳步发展。

二、目的意义:

科技成果转化联盟的成立,将为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孵化器、众创空间、产业园、企业等搭建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高效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助力区域企业上档升级、做强做大,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总体要求:党委领导、部门配合、企业发起、项目管理。

——联盟制度:联盟采取会议制,由企业发起召开鄠邑区科技成果转化联盟会议,并组织会议期间的科技成果转化论坛、会展、项目签约、项目洽谈等活动。

——运行原则:按照《鄠邑区科技成果转化联盟章程》,联盟采取轮值制,联盟轮值主席在联盟理事单位中间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每届联盟轮值主席在任期内制定联盟工作任务及目标,策划联盟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具体任务:

1.召开鄠邑区科技成果联盟成立大会,审议《鄠邑区科技成果转化联盟章程》,选举产生首届联盟轮值主席、理事单位等。

2.组织联盟成员参加西安国际科技博览会。

3.组织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研带头人、专家团队签订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协议(首签西安石油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国防学院)。

4.策划及组织实施“科创鄠邑”系列活动工作。

四、领导机构及成员单位

成立鄠邑区科技成果转化联盟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发改委、区投资工信局、区教科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文化旅游局、沣京工业园管委会、渭河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区西户高新区管委会、区科协等相关部门,以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区级以上众创载体运营机构、区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群团组织、社会团体、驻鄠邑区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鄠邑区企业有技术合作和成果转移的区外高校院所、专家团队、其他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科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区教科局分管领导兼任,负责科技成果转化联盟的指导、培训、事务协调等工作。

五、运作经费:

按照《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关于开展“创业鄠邑”行动计划(2017-2021)的实施意见》,联盟运作经费从“创业鄠邑”专项资金中列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向每届联盟轮值主席一次性资助奖励100万元。同时,将策划的活动上报市科技局,争取相应资金支持。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

加深与高校合作交流,建立多方位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畅通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渠道。进一步完善各类工业园区、农业园区、众创空间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载体要素建设,强化承载平台管理服务职能,不断夯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承载基础。积极支持企业建立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研发中心,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创建省级以上创新中心和研发中心,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承载作用。

(二)建立“联盟+企业”体制。

以科技成果转化联盟为依托,加快高校院所向企业输出科技成果,推动技术转移资源和经验共享和扩散,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等各种形式,实现科技成果市场价值。鼓励建立线上线下科技成果库、科技成果展示中心、科技成果交流中心,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信息化服务,形成线上线下推动的科技成果转化良好格局。

(三)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承载能力。

推动西户高新区、沣京工业园、汽配园、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化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进一步提升“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园区”全链条创新服务体系的吸引力和服务水平。支持园区、企业、众创空间同高校院所签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转移转化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

(四)拓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广度和深度。

积极推动科技示范镇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镇创建省级科技示范镇,以科技创新引领镇村经济发展,逐步扩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区域和领域。积极推动科技和文化融合发展,支持文化创意转化为科技产品,鼓励支持户县农民画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动科技成果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中实现转移转化,支持职业农民创新创业。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在产业扶贫、秦岭生态保护、治污减霾等领域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各类企业积极同军工企业、名牌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形成“军企联合”“强强联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新格局。

(五)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服务。

构建“互联网+”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平台,提供科技咨询、人才计划、科技人才活动、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实现人才与人才、人才与企业、人才与资本之间的互动和跨界协作。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区内转化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的,择优分别给予资金奖励。

(六)强化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促进作用。

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科协、工商联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调动科技型企业协会、新生代企业家协会、妇女企业家协会等社会组织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组建鄠邑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制度。以高校院所专家教授为主体,乡土专家为辅助,组织专家教授深入园区企业、推广宣介科技成果,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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