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新业务管理论文

2022-04-1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自农发行开办咨询顾问业务以来,咨询顾问业务收入一度成为农发行中间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农发行严格执行“四公开、七不准”的要求,对各项中间业务的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方式、范围、操作规范进行了完善。本文将重点对现行咨询顾问业务组合服务产品及流程设计进行调查研究,以期找出更优的组合方案和流程设计。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农发行新业务管理论文 (精选3篇)》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农发行新业务管理论文 篇1:

关于农发行新业务贷后管理的思考

摘要:相对于传统信贷业务,新业务贷款所占的份额逐步提高,随着信贷业务的不断向前发展,信贷风险也更加难以把握。

关键词:贷款 管理 风险

近年来,随着中央支持三农力度的加大,农发行的信贷业务范围不断调整,贷款对象从过去的国有粮棉购销企业扩展到了加工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商贸物流企业,贷款种类也从过去的收购、储备、调销贷款扩展到了几乎所有的涉农贷款。因此,在新的发展阶段,切实加强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化解信贷风险,已成为农发行在有效履行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职能的同时,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新业务贷后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农发行自组建以来,逐步形成了以封闭管理为核心的贷后管理模式,对确保粮棉收购任务的有效完成,防范控制信贷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新业务的陆续开展,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逐步拓宽,原有的贷后管理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新业务贷后管理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

1、目前农发行老同志比较多,相当一部分已熟悉了库存监管,对新业务的管理和检查感到很不适应,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已不能满足新业务发展的需要;

2、对新开办商业性贷款的贷后管理不到位,存在着检查时间与频率不规范,检查内容与程序不够全面;

3、缺乏科学、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CM2006系统中的信贷预警信息不能真实反映农发行开户企业的现状;

4、贷后管理重点不够突出,还没有完全根据不同类型客户的不同特点实施严格的分类管理;

5、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普遍存在。在新企业与我行建立信贷关系后,信贷人员关心的是如何进行管理,确保贷款收回,对客户关系的维护以及加强服务上面普遍重视不够。

二、加强新业务贷后管理的重要性

相对于新业务贷前调查能主动地预测和评估风险,而贷后管理则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由于贷款已经放出,且要经历较长的时间,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也会发生较大变化,所以必须不断地去发现、评估和化解各种风险,难度相对较大。发现风险后,由于立即收回的可能性较小,只能采取相应的补救或保全措施,因而也是容易造成贷款损失的一个重要环节。

三、完善新业务贷后管理的基本措施

(一)加强和规范贷后检查

贷后检查是贷后管理最重要的工作,是加强客户基础管理的核心内容。对不同类型的客户采用不同的贷后检查内容。要区分不同的企业。不同的时期,确定不同的检查频率和内容。对以农发行贷款形成的库存物资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加工及产业化龙头企业应以库存检查为重点,落实定期查库制度,保证第一还款来源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检查频率应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商业性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应以分析企业财务及经营状况,企业的现金流是否正常,第二还款来源是否安全可靠为检查重点,以每月检查一次为宜。对项目贷款,要对贷款资金使用的各环节进行全程监测,定期不定期地检查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用途合规合法,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二)不同的信贷检查方式有机结合

非现场检查是信贷人员足不出户的对企业的一种管理方式,通过对企业财务的分析及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及统一授信管理系统、CM2006信贷管理系统、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等先进的管理工具来检查以发现企业的可疑情况。现场检查包括对企业的库存及帐务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库存检查应包括数量、质量、权属关系等。对平时通过非现场检查发现的可疑情况要进行重点核实。

(三)完善风险预警机制

风险预警机制是贷后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贷后检查发现贷款风险的早期预警信号,尽早识别风险的类别、程度、原因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并采取针对性处理措施,可以及时防范、控制和化解贷款风险。一要科学设定风险预警信号。贷款风险预警指标的设置要遵循全面、科学、公正、合法和实用的原则,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上,细化指标设置,增强贷款监测的可操作性和实时性。二要完善CM2006系统的信贷预警指标体系。CM2006系统的预警功能是我们及时发现预警信息的一个重要手段,但目前的CM2006系统对所有的企业采用统一的预警尺度,不符合目前农发行开户企业的现状。要根据企业的不同性质,对设定风险信号确定合理的警戒指标值,结合这些警戒指标,将风险监测、分析、预警工作分解落实到贷后管理的各个环节,提升风险监测、分析、预警能力。三要健全风险预警处理机制。对不同的预警信息要设置不同的处理权限,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明确风险预警信号的运作流程、时间要求和处置预案,争取在更高层次、更短时间内采取最合理、最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信贷资产的安全。

(四)提高监管服务质量。

努力维护客户关系,为客户搞好服务,维护客户关系的大量工作体现在贷后管理中,客户对银行的需求不完全也不仅仅局限于对贷款的需求,它需要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多方配合,把贷款业务、结算业务和贷后日常管理等有关业务办理好,为客户服务好,使各项业务能够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全面发展。因此,信贷人员应深入企业了解生产和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发展变化趋势,利用联系面广、信息量大的优势在监督贷款安全的同时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能协调各相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帐户开设、现金提取等方面的系列问题,尽量满足客户“合理”的需求,真正体现以客户为中心、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理念。

(五)加强信贷队伍建设。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活动、企业经营特征和资本运作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使信贷风险的表现形式更为复杂和隐蔽,这就要求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信贷队伍。一是建立信贷培训机制,构建学习平台,让信贷人员有针对性地不断“充电”,培养健康的良好的职业道德,加强金融、法律、会计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信贷工作需求;二是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在招聘、选拔、吸收新鲜血液方面,建立全新的用人机制,把优秀的人才充实到信贷岗位;三是实行信贷人员等级管理,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激励机制,让信贷人员按业绩得到合理回报,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作者:成国庆

农发行新业务管理论文 篇2:

农发行咨询顾问业务“动态组合”服务产品的研究

自农发行开办咨询顾问业务以来,咨询顾问业务收入一度成为农发行中间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农发行严格执行“四公开、七不准”的要求,对各项中间业务的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方式、范围、操作规范进行了完善。本文将重点对现行咨询顾问业务组合服务产品及流程设计进行调查研究,以期找出更优的组合方案和流程设计。

一、农发行咨询顾问业务现状

(一)咨询顾问业务分类

农发行的咨询资顾问业务是指农发行接受客户的委托,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利用人才、信息、科技等方面的优势,为满足客户投融资经济活动需要,提供的投融资环境分析、投融资方案设计、财务顾问、咨询顾问等各种顾问服务。

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的咨询顾问业务包括三大类:一是信息咨询业务,包括: 资信调查、资信评级、信息定制服务、专项协作服务。二是财务顾问业务,包括:投融资顾问、企业(政府)债券发行顾问,企业常年财务顾问。三是现金管理,包括:提供账户余额的控制管理,账户收支控制,资金池,综合资讯服务。

(二)农发行咨询顾问业务组合产品及流程设计现状

1、业务开展情况。目前湖北省分行开办的项目有:资信评级、专项协作服务、投融资顾问服务三个业务品种。

2、组合形式。农发行现行的咨询顾问业务组合主要是以办理贷款为依托,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为客户提供贷款前期各类咨询、指导服务,按照贷款规模和总行规定分段,按比例收取融资顾问费,同时约定免费向客户提供融资所需的资产评估协作服务、年报审计协作服务、工程咨询协作服务、资信评级服务等。

3、操作流程。目前农发行并未针对组合产品制定操作流程,而是按照组合产品中的各分项业务流程进行。

(三)现有咨询顾问业务组合及流程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1、咨询顾问服务产品开发不够丰富。与商业银行相比,农发行的服务项目甚少,只有三大类11个项目,而批复湖北省可开展的只3个项目。

2、组合产品业务操作性不强。投融资顾问业务包含企业申请贷款所涉及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工程咨询协作服务、信用等级评定服务等业务。然而报表审计一般在年初由中介机构完成,企业不一定在年初融资,工程咨询协作服务更是在项目批复或备案前就已经完成。因此,存在产品服务时间不衔接等问题。

3、对日常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主要体现在目前的产品流程仅仅侧重协议书签订、建议书编写等营销阶段工作,忽略了工作记录、现场调查记录、客户的会谈纪要、咨询服务记录等日产管理工作,对档案的整理、归档、销毁程序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只重视了服务结果,忽视了服务过程。

4、现阶段农发行不具备开展以财务顾问服务为主的咨询顾问业务的服务条件,主要表现在:一是客户服务网络平台没有建立,无法通过实现与客户的网络平台沟通互动和及时向客户发布产业、行业信息公告;二是信息量获取不足,目前咨询顾问业务没有实现系统内的统一规划,县级支行获取信息量不足,而总行、省分行没有建立相应的信息库;三是没有建立高质量财务服务团队。

5、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操作程序不到位。咨询顾问业务主要有政策风险、法律文本风险、操作流程风险、职业道德风险,其中以操作风险为主要风险,基层行由于对政策了解不足、法律知识欠缺等原因,业务开展随意性较大,操作风险大。

二、农发行咨询顾问业务“动态组合”服务产品及流程设计

通过对商业银行咨询顾问组合服务产品的情况进行了解,结合农发行业务现状进行了设计,总体思路为:采用“动态组合”的方式,即:把服务周期一致、服务频率相近、服务项目相容的咨询顾问服务项目组成一个组合体,遵循客户需求、项目要求、内部收益的原则,在组合体项下,有一个或多个单项服务项目与投融资顾问服务或常年财务顾问服务相组合,既为咨询顾问组合服务,我们在这里称之为“动态组合”咨询顾问服务产品。其设计的组合服务产品有三个,即:投融资顾问组合服务产品,常年财务顾问服务组合服务产品,动态组合服务产品重组服务产品。

(一)投融资顾问业务动态组合产品及流程设计

1、组合方式:投融资顾问组合服务产品。即:投融资顾问服务(收费)+资信评级服务(免费)+财务审计联系服务(免费)+资产评估联系服务(免费)+项目咨询联系服务(免费)。

2、适用对象: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投资理财等投融资客户(不含政策性业务、小微企业)。

3、服务周期:不超过三个月。

4、服务收费标准:投融资顾问业务动态组合产品执行总行颁布的中间业务收费标准。经办行要遵循成本收益原则与客户协议确定收费水平,收费水平要与工作量、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相匹配。收费分为工作费、杂费、成功费,建议标准:工作费:最低2000元/天/人。杂费:为项目工作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资料费等其他费用由委托方据实支付。成功费:即实现投融资后按照投融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如果客户选择在农发行融资,按不大于客户融资总额3‰的上线内协议价格收取,则工作费、杂费可在成功费中进行抵扣;如果客户未选择在农发行融资,则收取工作费和杂费。

5、流程设计:营销客户→签署服务协议→组建工作团队→提供顾问服务→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提交顾问服务方案或建议书→履约与收费→服务记录→档案管理。

(二)常年财务顾问服务动态组合产品及流程设计

1、组合方式:常年财务顾问服务组合服务产品。即:常年财务顾问服务(收费)+信息定制服务(免费)+账户余额控制管理服务(免费)+账户收支控制服务(免费)+资金池服务(免费)+综合资讯服务。

2、适用对象: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项目贷款客户(不含小微企业)

3、服务周期:一般为1-3年。

4、服务方式及收费标准:对于签订一年服务协议的客户,收费采一次签订一年收费或者半年收费;对于签订多年合作协议的客户采取一次签订每年收费的方式。收费标准可以根据客户的资产规模划分不同标准。资产5000万元(含)以下服务费2万元/年;资产5000万元-1亿元(含)服务费5万元/年;资产1亿元-3亿元(含)服务费10万元/年;资产3亿元-5亿元(含)服务费20万元/年;资产5亿元-10亿元(含)服务费30万元/年;10亿元以上服务费50万元/年。

5、流程设计:营销客户→签署服务协议→组建工作团队、开通线上服务→提供顾问服务→履约与收费→服务记录→档案管理。

(三)动态组合服务产品重组服务产品及流程设计

1、组合方式:投融资顾问动态组合服务产品+常年财务顾问动态组合服务产品。

2、适用对象:资产总额较大的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项目贷款客户(不含政策性业务、小微企业),同时,还应具备常年财务顾问动态组合服务收费与投融资顾问动态组合服务收费的30%-50%的总和,大于投融资顾问动态组合服务收费的条件。

3、服务周期:一般为1-3年。

4、服务方式及收费标准:分别收费。常年财务顾问业务费按资产分段分级收费,若在常年财务顾问业务协议期间融资,其融资费用可优惠30%至50%/一次。

5、流程设计:按照投融资顾问业务动态组合和常年财务顾问业务动态组合设定流程分别进行。

三、农发行咨询顾问业务“动态组合式”服务产品与单项服务优劣势分析

(一)动态组合产品优势分析:

1、选择性更强。客户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的需求进行选择,农发行也可以根据内部收益、自身能力选择性推荐组合产品,通过双方选择寻求更好的业务结合点。

2、操作性更强。客户选择一项产品组合即可享受组合产品下的全部服务,单项服务不再重复收费。同时组合服务收费不等于一次性打包收费,而是将收费项目与优惠收费项目有机结合,不违反“有服务才有收费”的原则。

3、综合效益更加明显。组合服务采取“以价换量,以量取费”的营销策略,虽在部分项目收费上进行了让利,但通过增加新的服务项目,在总体上实现了中间业务收入的增加。

4、服务效率更高。通过组合产品,一次营销一次收费,按时序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避免对同一客户多次营销多次收费。同时,也减少了客户有效时间占用和接触频率,更有利于客户主动接受咨询顾问业务服务。

(二)动态组合产品劣势分析:

1、组合服务的适用范围偏向于对银行咨询顾问服务需求较高的客户,对于一般客户并无太大吸引力,可能会流失部分客户。

2、组合服务产品要求经办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特别是常年财务顾问服务,需要一批具有执业能力的专门人才,对经办人员的综合要求高于单项产品。可能由于对组合产品下某些产品的不熟悉,造成经办行营销产品组合的失败。

四、对农发行开展咨询顾问组合业务的建议

(一)加大咨询顾问业务的开发和利用。农发行应开发新业务产品,开展投融资顾问业务,并以投资顾问业务为重点,做好理财业务、保理业务等,将业务扩展到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贴现业务、应收账款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服务,为农发行增加更大的收益。在目前投资顾问服务业务没有条件开展的情况下,可以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贴现业务、应收账款等业务明确纳入融资顾问业务中,按照融资顾问业务进行操作。

(二)整合系统内部资源。一是建议总行根据咨询顾问业务的开展,建立系统内统一的网络平台、数据库;二是总行、一级分行应该统一制定所有法律文本、调查审批文本、工作日志等纸质文本档案资料模板;三是建立总行、一级分行咨询顾问业务指导机制,运用上级行掌握政策快、信息多的优势向基层行辐射,从而带动系统内的整体发展。

(三)给基层行更大的优惠权。一是将对客户咨询顾问业务的优惠比例与企业的综合贡献度挂钩,将客户货款归行率、日均存款率、国际业务结算量设置相应的优惠比例,对完成比较好的企业给予优惠。二是通过优惠鼓励存量客户向农发行介绍优质客户。农发行存量客户通过自身资源介绍优质客户,尤其是存款、中间业务资源优质客户,为农发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的企业,应该根据贡献程度给予更大的优惠,甚至免费。三是建议将优惠比例权进一步下放,让基层行、二级分行具有更高的优惠权,让基层行能够根据贷款营销情况、银行间竞争情况、客户配合度情况,制定不同的优惠措施配合贷款营销。

(四)建立咨询服务人员培训制度和团队建设。一是建立咨询顾问业务服务中心,保持人员的稳定性,加大培训力度,为业务拓展提供人员保证。二是鼓励农发行员工获得各类专业证书,如理财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等,为企业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三是农发行应该加强与外部专业机构的合作。农发行应与评估公司、财务公司等专业中介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探讨双方在项目信息交流、客户互相推荐、共同担任企业财务顾问、人员培训等方面合作的具体方式,通过合作提高工作质量,培养农发行系统内部人才。

(五)依法合规开办业务。一是严格遵循以财务顾问身份参与项目运作的定位,不承担与顾问工作无关的责任与义务。二是须坚持客户自愿原则,不得捆绑收费、强制收费。不受客户委托,不签署协议不得向客户收费,收费水平要与工作量、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相匹配。三是建立规范的业务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行业资料等基础资料,需求调查与业务立项报告、咨询业务建议书、咨询顾问协议,咨询顾问报告及相关评估审查意见等。

(六)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一是高度重视协议的签订以及协议条款的完备性,与客户签订财务顾问协议,要明确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避法律风险;二是严格依照财务顾问指导规定,对签订的财务顾问协议都应先送交上级行法律事务部进行合法性审核后才开展财务顾问业务;三是重视档案管理,建立完备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备查制度,防控操作风险。

(作者单位:农发行十堰市分行)

作者:李勤 熊杰 白怀杰

农发行新业务管理论文 篇3:

农业发展银行支农新战略

农发行业务发展战略选择应坚持立足当前,规划长远;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统筹考虑、分类指导;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及财政的相互配合与协调,形成支农合力。

农发行在农村金融中发挥骨干和支柱作用,要求其能够对农业和农村领域中涉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其他政府关注的关键行业、薄弱环节实施有效的金融供给和调控,积极带动和影响其他资金流向农村,优化农村金融市场整体功能。

完善支农功能

从生产角度出发,确保粮食等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在农民种粮效益比较低的情况下,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难度仍然不小,加上我国粮食市场波动的放大效应、粮食供求变化的同步效应、粮食生产发展的滞后效应,决定了粮食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当前,我国农产品供求关系正在发生重要的阶段性变化,主要农产品正在由“供求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价格持续低迷”的格局向“供求紧平衡、对国际市场依赖程度提高,价格整体攀升”的格局转变。尤其是2006年第四季度以来,我国主要农产品价格出现近几年少有的较大涨幅。2008年1月CPI上涨7.1%,创1997年以来的新高,而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8.2%,其中,粮食价格上涨5.7%,油脂价格上涨37.1%,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41.2%,猪肉价格上涨58.8%,鲜蛋价格上涨4.6%。农产品供求关系变化的现实,迫切要求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大农业产业发展的投资,通过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大型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等。

从提高农民收入角度出发,拓宽农民就业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增加农民收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的。由于农产品具有收入弹性低和价格弹性低的特性,单纯靠增加农业生产容易出现增产不增收的问题,要通过产业、就业结构的调整,实现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提高收入。但由于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滞后,农业和农村内部增收难度加大,受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体制性障碍还没有消除,迫切需要拓宽就业渠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究》课题组2006年就新农村建设现状在全国2749个村庄的调查显示,有47.3%的村庄认为当地农民收入难以提高的重要原因是“缺乏资金”,并且所期望的贷款规模不能获得满足,说明很多农户有很强的资金融入需要。提高农民收入,需要农业政策性金融有力地支持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村中小企业和农业融资保障性业务等。

从农村基础设施来看,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需要金融支持。农村道路、桥梁、港口、水利、能源、通讯、科技、医疗、网络、电视等方面,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尽快改变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的落后面貌,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长期以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匮乏,居民住房设施配套不完善,室外环境脏乱差现象普遍。目前饮用自来水的农村居民只有28%,水冲式卫生厕所的普及率不到10%,粪便无害化处理不到一半,废物垃圾得不到及时处理,污染环境。公共财政对基础设施建设负有重要职责,但由于财政资源有限,农业和农村的资源配置在国民收入分配中仍处于不利地位,财政对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投入不足,总体覆盖力度不够,农村地区除了城乡结合部和少数发达的地区外,大多数农村基础设施主要由农民自己解决,国家只给予少量补助。1998年以来,农业(不含林业和水利)直接使用国债的资金只占国债总数的1%。2005年和2006年中央政府对农业的支出分别为2975亿元和3397亿元,用来支持农村公共设施的只有293亿元和404亿元。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调查显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一池三改”,道路硬化,通信、广播电视等,按照一定标准建设,扣除已建成项目,全国平均每位农民约需投资为5000元,需要金融部门提供财政垫付性贷款予以支持。

从农村社会事业来看,提高农民的身体与文化素质,丰富文化生活,需要加强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事业。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5%,人口素质低,文盲和半文盲人口2.19亿。在农村就业人口中,文盲和半文盲占35.9%,小学文化程度者占37.2%。农村卫生资源严重短缺,中西部大部分农村卫生机构房屋破旧,乡(镇)卫生院危房率高达33.6%,6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缺乏基本医疗设备。农村文化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2749个村庄的调查显示,文化设施普遍较差,有图书室的比例为25%,有养老福利院的比例为4.1%,有文化活动中心的比例为29.4%。中西部地区的文化和福利设施尤其比较薄弱。这就需要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宏观调控职能,引导社会资金回流农业和农村,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有效信贷投入。

农发行现有优势

农发行经过十几年发展,已经逐步形成了以粮棉油收购资金贷款业务为主体,以支持农副产品生产和加工转化为一翼,以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中长期贷款为另一翼,以中间业务为补充的“一体两翼”的业务发展格局,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棉市场、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和推进粮棉流通体制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农业领域特别是粮棉领域已经具有相当的控制、带动和影响能力。

业务范围拓宽,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目前,农发行可以发放粮棉油购销储贷款,化肥、肉类、食糖、烟叶、羊毛等国家专项储备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贷款,农业小企业贷款,农业科技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业生产资料贷款业务等,形成多方位、宽领域、深介入的信贷支农新格局。在各种贷款业务有效发展的同时,农发行还积极发展存款业务和中间业务,大力开展市场化筹资,负债结构进一步改善,资本成本明显降低。

资金运营模式对农业的支持更加直接有效。农发行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银行再贷款和金融债券,其最终来源是全国范围内的居民储蓄及企事业单位存款,资金用途主要是通过粮棉企业收购将资金支付给农民,或通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基础设施及综合开发贷款等项目,最终作用于农业和农村。农发行的信贷投放,对农业和农村来说是一种净投放、完全投放,有财政转移支付的特征,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更加直接有效。

较为丰富的业务经验和庞大的机构网络。农发行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经验,形成了一套具有农业政策性银行特色的信贷资金营运、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机制。同时,农发行在大部分县级以上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县级区域的营业机构基本能够满足业务需求。同时,具备了一定的人才储备,具备了提供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的有效基础。

发展新战略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农发行要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与发展目标,创新支持模式,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明确职能定位和近期发展目标。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农发行的职能定位是:忠实体现政府支农意图,以国家信用为基础,大量筹措归集支农资金,承担国家确定的农业和农村金融业务,按现代银行体制机制运作,专门为“三农”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成为政府支农的有效金融工具、引导社会资金回流农村的主要载体、农村金融的骨干和支柱。衡量农发行在农村金融中发挥骨干和支柱作用的主要指标包括:贷款覆盖面、农业贷款比重、贷款支持行业和项目的影响力、引领作用、可持续性等。

科学谋划发展战略。农发行业务发展战略选择应坚持立足当前,规划长远;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统筹考虑、分类指导;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及财政的相互配合与协调,形成支农合力。

切实履行基本职能,办好粮棉油信贷主体业务。把执行国家政策放在首位,把支持粮棉油购销和储备作为核心业务来抓,促进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保证粮棉油储备和调控贷款供应,满足按最低收购价收购粮食的信贷需求。积极支持多渠道收购,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等经营主体参与粮棉收购提供信贷支持。

立足壮大现有业务,不断创新“两翼”信贷产品。要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加工企业,促进产业升级。重点支持主业突出、同业领先、管理规范、经营良好,能带动农民增收、加快“非农”转化的农业产业化项目。要支持农村中小企业,包括农林牧副渔领域从事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服务的各类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中小企业。要积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综合开发,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办好化肥、农机具等生产资料贷款业务,促进生产资料的流通和销售。要支持农业科技开发应用服务体系建设。

拓宽业务范围,增强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实现全方位支农(见表)。

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完善政策性金融支农功能。加强与财政支农资金的结合,通过受理财政委托贷款、财政贴息贷款等,用少量的财政补贴或较少的财政资金投入,引导较大规模的信贷资金投入。加强与商业金融机构合作。牵头组织银团贷款,引导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对大型农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开办批发银行业务,将扶贫开发贷款、农户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等委托或批发给其他金融机构,扩大对农村的金融服务。用股权投资等方式,实现金融组织形式创新,弥补商业银行改制退出的基层领域,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强化政策性银行行业信息咨询等辅导性功能,增强农发行影响力。创新管理服务手段,提高管理服务效率和质量。

明确支持重点,推进农村区域经济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不同区域发挥作用的领域及支持重点有所区别。东部地区经济相对发达,应重点支持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生存环境、小城镇建设、农业劳动力转移、农产品加工转化升级等,这些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好、地方财政收入高,可以采用信用贷款和其他贷款方式相结合的运作模式。中部地区多为粮食主产区,在保证粮食购储销传统业务有效发展的基础上,重点支持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提高农民素质、生活条件相关的行业和领域。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农业生产落后,在支持粮棉油购储销传统业务的同时,应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除了深化内部改革,完善运行机制外,良好的外部配套改革政策,是农发行在农村金融中发挥骨干和支柱作用的必要条件。

在货币政策执行中予以适当倾斜。在资金运用上,由于农发行所有贷款均投向“三农”,应将农发行信贷增量的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在资金来源上,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中央银行对农发行再贷款的合理需求应予积极支持,尤其是政策性收购贷款需求应保证及时足额供应;研究制定相关农村信贷服务政策,明确规定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要按存款余额的一定比例,以适当的利率转存农发行投入农业和农村;在存款准备金政策上,由于农发行不吸收居民存款,应取消对农发行的存款准备金要求,扩大农发行支农资金来源。

进一步完善财税扶持政策。利用财税政策扶持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发展,进而加大对农业的支持是必不可缺的。一是补充资本金。国家应按照农发行业务发展需要,以不低于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补充农发行资本金,补充的渠道可以为财政注资、税收返还、利润转增或发行次级债券等途径。二是对中长期贷款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包括项目贴息和中央财政通过少量补贴,在农发行和商业银行及邮政储蓄银行之间建立稳定的中长期信贷资金筹措机制。三是允许农发行设立专项支农信贷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农业和农村的基础性、公益性设施建设等中长期信贷投入。四是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减免农发行营业税和所得税,用于充实资本金。

建立实行有别于商业银行的差异化监管原则和考评模式。对农发行的监管和考评,应主要围绕促进政府支农政策目标的实现、信贷资产安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银行经营业绩等方面,建立有别于商业银行的监管模式和考评体系。将考评结果同农发行的员工收入、费用安排挂钩,建立农发行员工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从而更有效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加快制定实施《中国政策性银行管理条例》。缺乏法律支持是中国政策性金融面临的首要问题。农发行经过近几年的改革,在办行方向、业务范围、经营机制、管理体制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同时,也有可供借鉴的国际经验。因此,制定《中国政策性银行管理条例》的时机已经成熟。通过条例,明确规定农发行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经营机制、管理体制、外部监管、扶持政策等,确保农发行依法合规经营,监管部门依法监管。

不断完善和优化信用环境。加大社会信用环境整治力度,增强涉农企业的信用意识。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要大力协助金融机构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加大对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培育良好的信用环境。推行农业政策性保险,建立担保中心,解决农村中小企业担保难的问题。建立非国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财政保障政策、经营补偿机制,确保政策性信贷资金的安全。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作者:朱英刚 丁振京 杜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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