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2022-07-2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一项工作不能盲目的开展,在开展前必须要进行详细的准备,这就是方案存在的意义,那么要如何书写方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国家园林城市的生态化建设研究

摘要:在分析研究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要求的基础上,文章论述了扬州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特色,旨在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生态;建设

Key words:national eco-garden citie;ecology;construction

扬州历史上以环境优美而著称,“园林多是宅”、“绿扬城郭是扬州”等,都真实地记载着扬州生态环境的传统特征。近年来,扬州以历史文化名城为依托,结合城河水系和城市周围大环境,建设具有文化、休闲、生态保护功能的风景园林绿化体系,形成了既有历史文化风貌特色,又具现代气息,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的城市特色生态系统,为全面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概念的内涵与要求

“生态城市”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一个概念[1]。园林城市生态化,就是要在城市园林化的基础上,实现城市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整体协调,从而达到一种稳定有序状态的演进过程。生态园林城市是园林城市生态化发展的结果,是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经济高效、生态良好循环的人类居住形式,是人类居住区发展的高级阶段。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在创建“园林城市”的基础上,把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作为建设生态城市的阶段性目标,就是要利用环境生态学原理,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有效防治和减少城市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和各种废弃物,实施清洁生产、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促进城市中人与自然的和谐,使环境更加清洁、安全、优美、舒适。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优美、舒适、健康、方便的生活居住环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更高水平的国家园林城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命名不少于3年的城市可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包括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建设、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8大项73个指标,其考核标准是对一个城市园林建设、绿化水平、环保工程、生态保护、人居环境、历史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全方位评价,其检查验收既是对城市建设成果的检阅,也是对城市个性特色的准确打分。根据住建部要求,扬州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建设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城镇绿地系统在节能减排、防灾避险等方面的综合功能,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工作取得了实效。

2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的试点与现状

2007年6月7日,国家建设部公布了首批11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试点城市名单:青岛市、南京市、杭州市、威海市、扬州市、苏州市、绍兴市、桂林市、常熟市、昆山市、张家港市。住建部要求各试点城市以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为基础,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生态园林城市的内涵与要求,详细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动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2010年8月国家住建部印发“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与申报评审办法后,10月底扬州市即向国家住建部递交了创建申请和遥感基础资料,将争创全国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作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首要目标,向建城2500周年献礼。据了解,全国共有10个城市向住建部递交了创建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申请:河北省唐山;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扬州市;山东省寿光市;广东省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云南省安林市。其中唐山、寿光、深圳、安林4个申报城市非首批11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试点城市,而青岛、南京、杭州、威海、绍兴5个首批试点城市此次未正式申报。

3扬州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部署与成效

“扬州以园亭胜”[2],扬州园林肇始于西汉、兴盛于隋唐、成熟于宋元、鼎盛于明清,具有近2500年的悠久历史,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2003年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2006年度被授予“联合国人居奖”,成为当年度中国唯一获奖城市,也是江苏省首家获奖城市。 扬州自古有“绿杨城郭”之称[3],建设更高水平的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一直是扬州城市建设的更高追求。2004年,建设部公布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试行标准后,扬州市就制定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确定了每年新增城市绿地面积100万m2以上的刚性目标;2007年,扬州市被建设部列为全国首批11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试点城市”之一;2008年10月,扬州市申报创建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根据建设部要求,扬州结合自身实际,从2007年开始,实施了直接推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的三个试点项目:水环境生态景观修复、保护和利用项目,再现了“园林多是宅,车马少于船”[4]的历史风情;数字化城市绿化管理项目,有力地维护了城市绿化养护成果;历史文化街区生态园林化保护与修复工程,彰显了扬州历久弥新的历史古韵。

为切实抓好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工作,扬州市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对建设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做到了综合管理责任完善、绿地建设成果突出、建设管控质态良好、生态环境舒心怡人、节能减排卓有成效、市政设施功能齐全、人居环境独领风骚、社会保障落实到位,截止2009年底,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起到了示范作用。

4扬州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举措与特色

4.1构建生态园林系统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特色绿地建设的系统性、持续性和规范性文件,扬州市高度重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依据整体性、系统性、生态性、功能性、可操作性和地方性原则,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生态系统,使城市绿地建设走上规划建绿之路。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加强对各类绿地规划设计的审批,积极引导城市绿化建设中植物品种的多样化、乡土化,鼓励发展乡土植物培育基地,建立乡土植物苗圃、草圃、花圃等,为城市绿化提供丰富的可用植物资源。在城市规划建设中,重视和加强地形地貌和自然植物群落的保护,建立完善城市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体系,保护和建立多样化的乡土生态系统,城市规划区内的河湖沟渠、土地、林地、湿地、果园等都纳入城市“绿线”的保护管理范围,严格保护,永续利用,以维护城市的生态安全和生态平衡[5]。

4.2推行科学运营机制

城市绿化建设资金是城市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扬州市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方针,市、区两级财政安排必要的资金保证城市绿化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增加管理维护资金,城市的各项建设都将绿化费用纳入投资预算,并按规定建设绿地。扬州市已开始推行科学有效的运营机制,保障园林建设资金的投入。绿化资金由市财政统一支付给市园林管理局,由市园林管理局作为重要的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绿化等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有效解决了绿化建设和管养之间的衔接难题。“古城闲地少”是城市绿化用地的现实状态,扬州市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科学、合理地安排城市绿化用地,在城市绿化比较薄弱的老城区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增加绿化用地,各区政府采取适当补助的办法,鼓励和支持农民调整农业结构,支持农民建设苗圃、公园、运动绿地、经济林和生态林等。近年来,扬州园林部门也本着“继承以发展、延续而创新”的宗旨,通过自筹、政府投入、银行借贷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全面调查和了解园林资源,对古典园林进行了有效的保护、管理和建设,较好地保持了城市文化遗产的原真性。

4.3传承历史文化遗产

扬州园林文化曾经在中华文明史上独树一帜,为进一步挖掘扬州园林文化内涵,加大园林行业科研力度,传承园林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扬州园林事业的发展,园林系统先后成立了“扬州盆景研究所”、“扬州园林叠石研究所”、“扬州园林文化研究所”、“扬州城市绿化研究所”、“扬州园林古典建筑研究所”、“扬州园林动物研究所”六个研究所,成功地将扬派盆景申报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将扬州园林营造技艺(扬派叠石、建筑)申报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做大做强扬派盆景,扩大扬派盆景在国际上的知名度,扬州盆景研究所还在万花园内建成了扬派盆景博物馆,并成功取得了2013年世界盆栽协会五十周年庆在扬州的举办权。为深入挖掘扬州园林文化内涵,各研究所加强与地方院校的紧密合作,先后开展了“古盆景的保护研究”、“菊花品种资源鉴定”、 “扬州叠石信息系统建立”、“仿古建筑的保温节能改造”、“鹤类性别的分子生物学鉴定”等课题研究,其中,扬州园林叠石研究所与扬州大学合作开展的“扬派叠石技艺的传承与发展研究”课题,被立为2010年江苏省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获得省科技厅科研经费支持。扬州园林局承建的美国的中国园项目,更是成功地将扬州园林文化推向了世界。

4.4规范城市绿化管理

针对城市绿化面积成倍增加、景观标准越来越高的情况,扬州始终坚持依法治绿,规范管理。一是实施城市绿化数字化管理。依托数字化管理网络二级信息平台的建设,配备了相应的处置队伍。2007—2010年共通过数字化系统平台接收处置各类案件6 800多件,绿化管理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大幅度提高。二是加大城市绿化执法力度。通过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最大限度地保护城市绿化成果,配合市城管执法局,严肃查处随意侵占城市绿地、砍伐城市树木的行为。三是实施城市永久性绿地保护。2007年,扬州在国内首创以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方式出台永久性绿地保护制度,推出了第一批总面积118.2万m210块永久性保护绿地,2009年,又推出了第二批10块总面积100.5万m2第二批永久性保护绿地,永久性保护绿地总面积218.7万m2,约占市区公园绿地面积的15%。四是市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了《扬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扬州市市区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扬州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4.5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近年来扬州不断加大城市建设投入的力度,陆续建成了润扬森林公园、蜀冈西峰生态公园等一批城市公园和100多处街头小园林,形成了沿路、滨河、环城的300多km绿化长廊和城市绿肺系统。近三年城区新增绿化面积540万m2以上,截至2009年底,扬州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到43.51%、40.91%,市区人均公园绿地达12.66m2,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达19.54m2,全市绿化品质得到较大提高。2010年扬州市区新改扩建绿地面积达263.05万m2,其中新增绿地面积达154.75万m2。2010年实施的市区八大主要出入口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投入拆迁和建设资金1亿多元,显著提升了城市出入口景观品质, 2011年将在此基础上继续实施城市52个重要节点和“五路一湖一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绿化景观水平,展示扬州精致优美形象,彰显扬州生态园林城市特色。

4.6提升景区旅游品质

近几年来,扬州以园林部门为主体,以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个园、何园等古典园林为依托,以创建“城在园中、园在城中、城园一体”的国家园林城市为特色,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跨上了新的台阶,随着扬州联合国人居环境奖的获得,扬州名城形象进一步树立,对外知名度进一步提升,城市化步伐也进一步加快。新建的万花园、傍花村、笔架山生态区、世界动物之窗等26个旅游项目,使景区面积扩大了5倍,尤其是长达13km的水上旅游线,把运河水延伸到蜀冈峰下,生动演绎了“两堤花柳全依水,一路楼台直到山” [6]的文学意境。其中,万花园,除修复了石壁流淙、锦泉花屿等历史景观,还增添了群芳争艳、四相簪花、醉月飞琼、史迹寻芳、戏水融情等“新八景”,生动再现了扬州“以园亭胜”的气质。此外,个园建设了花局里,何园修复了何家祠堂,茱萸湾公园实施了灵长馆二期及内河生态走廊的建设项目,通过丰富旅游资源增加了扬州园林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4.7建设生态绿杨城郭

扬州市在“国家园林城市”的基础上,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作为生态城市建设的更高目标,并以此为契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加大城市绿化力度,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利用环境生态学原理,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城市中人与自然的和谐,使城市环境更加清洁、安全、优美、舒适,使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成为建设“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 的最好抓手,进一步提升扬州的城市形象。

实践使我们深切地认识到,城市发展中产业化是支撑力,而环境包括文化、绿化是形象力、吸引力,这就是说发展中既要保护环境、又要营造环境,才会有不竭的动力和活力。扬州自古“园林多是宅”,清秀典雅的城市风貌以及100多处各具特色的历史园林和文物景观,是重视生态环境的结晶和瑰宝,更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优势。扬州市将始终坚持环境优先、生态优先原则,探索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之路,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牢固确立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新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发展城市绿化,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上下一心,举全市之力,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力求使城市绿地系统分布更均衡、结构更合理、功能更完善、景观更优美,人居环境更加清新舒适、安全宜人,建成以“古、绿、水、文、秀”和“城园一体化”为特色的长江三角洲上最有魅力的人文名城、宜居名城和生态名城,再现“绿杨城郭”新辉煌。

参考文献:

[1]付娆,陈洪波,潘家华. 中国生态城市建设的发展历程[M]// 牛凤瑞,潘家华,刘治彦.中国城市发展30年.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2]清·李斗.扬州画舫录[M].北京:中华书局,1960.

[3]清·王士祯.衍波词[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6.

[4]齐豫生,夏于全.中华文学名著百部——姚合诗集[M].乌鲁木齐:新疆青少年出版社,2000.

[5]黄春华.建设城区生态园林,打造创新精致幸福扬州[J].中国城市林业,2011,9:14-16.

[6]陈从周.中国园林[M].广州:广东旅游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于向凤

作者:黄春华 金川 吉琳

第2篇:城市园林绿化与城市林业一体化实施措施浅析

摘 要 随着城市建设进程不断推进,园林绿化工作也获得发展,但是目前生态环境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为了更好地保证城市生态建设,为人们提供更加好的生态服务,需要进一步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的工作进程,实现园林绿化、城市林业一体化。基于此,分析城市园林绿化与城市林业的发展现状,并提出具体的实施措施。

关键词 园林绿化;城市林业;一体化

人口的不断增加以及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对生态、资源、环境等造成的压力越来越大,为了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创建出合理的城市生态结构,建立具有生态服务功能的生态系统,开展城市生态化建设工作已经成为共识。园林绿化和城市林业都是生态系统中的分支系统,二者在思想上、目的上有着比较大的差距,但是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将二者实现一体化建设势在必行,同时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城市园林绿化与城市林业的特点优势及发展现状

1.1 城市园林绿化与城市林业的特点优势

園林绿化和城市林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二者在功能上、目的上有着一定的共通性,如二者的主要目标都是为了提高空气质量、改善环境、为市民创建可以休息的绿地以及为城市提供合理的避难所等。虽然二者存在着很多的联系,但是也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可以从以下4个方面分析。

1.1.1 研究、建设尺度方面

传统意义上的园林一般是以“平方米”作为基本建设尺度,整体空间是封闭形式的,一般以庭院为主要形式进行建设。而城市的绿化工作主要是以“亩”为单位,在实际建设时以开放性、服务性为主要原则。林业的建设是以“公顷”为单位,其主要特点有区域性、防护性。

1.1.2 绿地的实际组成类型方面

园林绿化的绿地组成类型一般是公共绿地、居住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用绿地等,而林业主要的组成类型是防护林、苗圃、果园、自然景区、森林公园等,二者在绿地的组成方面有着非常大的差距。

1.1.3 发展空间方面

园林绿化实际上是“从市内向市外”发展的,一般情况下是以城乡一体的园林作为主要发展方向,而林业主要强调的是农村包围各个城市,从农村开始向城市发展,其将“城在林中和林在城中”作为重要的发展目标。

1.1.4 建设、养护相关管理成本方面

二者由于建造精细程度、建造要求的不同,在实际的成本上存在一定差异性,同时在经营、管理、养护方面也具有独有的优势和特点。

1.2 发展现状

1.2.1 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现状

园林工程有着非常久远的历史,也是我国的一个特色。近年来,由于全新的园林绿化概念被提出,园林绿化成为所有大城市在实施绿化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当前很多城市已经开始提出基于古代园林的建设基础对园林绿化相关体系进行完善,以此保证能够建设出具有一定中国特色的园林绿化体系。园林绿化不仅能够美化城市,改善人们的实际生存环境,促使经济实现快速发展,同时还能够为人们提供更加适合的户外休闲、娱乐场所,将人们的业余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使人们能够在合适的环境中放松心情,实现身心健康发展。

1.2.2 城市林业发展现状

城市林业是一种能够为城市提供完整、多方面生态服务的体系,同时也是城市现代化发展、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林业主要包括草、乔、灌等各种森林资源,是一个由点及面的完整景观系统。城市林业的主要工作内容是种植各种树木,扩大绿化范围,通过建设以各类树木为主的植被,获得一些生态效益。目前,很多绿地都被开发成建筑,导致绿地资源非常紧缺,如何合理使用仅有的绿地资源就变得非常重要。

2 城市园林绿化与城市林业一体化的必要性

绿化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形象,对城市的实际经济、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城市绿化主要是根据各个城市的类型、规模以及实际发展情况,和其他条件共同构成稳定、能够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系统。城市发展规模在不断变大,在发展过程中也对绿化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绿化工作需要对绿化布局、规模进行合理安排,还需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保证园林能够真正适应城市实际发展需要。城市林业、绿化是各自发展的,二者之间缺少适当配合,导致很多绿化工作一直无法有效开展。因此通过将二者进行一体化建设,能够构建出一个全新的绿化体系,真正完善绿化相关机制、部门、技术等,这样不仅能够推进城市绿化建设步伐,还可以保证二者在相互配合中真正发挥出自身优势,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城市园林绿化与城市林业一体化实施策略

3.1 实施一体化管理和建设

3.1.1 统一部门职能,进行合作配合

实现园林绿化和城市林业的一体化,需要多个部门的合作,其中主要包括园林绿化部门以及林业管理机构中的行政、委员会等。因此想要保证一体化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保证能够对一体化实施合理的管理、建设,最重要的就是要先将各个部门具备的管理职能进行统一,并通过合理的制度对其进行统一管理。这样就能够保证各个部门之间积极合作,遇到问题及时沟通,促使所有相关部门能够共同为一体化努力,提高管理质量,加快一体化工作进程。

3.1.2 配置专门组织,融入相关理念

为了确保一体化能够高效率、高质量进行,需要在实际工作中配置专门的组织和机构,为一体化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和支持。目前,很多国家已经开始对相关部门进行整合,通过合理的方式重新组建了一个全新的管理部门,并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以及监督部门[1]。该部门主要是负责安排和组织各种关于绿化、林业的活动,保证活动能够顺利完成。我国也应该吸取一些成功的经验,建设符合城市特点的相关部门,积极将“国家森林城市”等观念融入到相关工作中,以此保证一体化工作能够顺利实施。

3.1.3 实施“绿线”制度,科学布局规划

想要保证一体化建设和管理能够真正获得应有效果,除了实施统一管理、配备专门组织,还需要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绿线”制度进行实施,以此保证能够更加合理、科学地对植物实施规划,保证植物的多样性,形成多样化的生态体系,有效提高绿化水平[2]。如果实际绿化工程在城乡结合位置,需要建设近郊和远郊的生态圈,注重建设城市边林、环城林带,以此保证将城乡绿化进行连接。此外,也可以实施“绿化示范村”活动,加强居民植树意识,加快一体化的实际工作进程。

3.2 构建一体化机制和平台

3.2.1 统一管理人员,提高建设质量

虽然园林绿化和城市林业都是整个绿地系统中的关键部分,但是二者也拥有自己独有的特点,因此二者之间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别。在城市建设工作中,将二者进行一体化能够使二者互补,利用二者交叉的功能为整个绿地系统实际建设工作提供支持。因此,想要保证一体化能够顺利进行,最重要的就是对相关科研人员进行统一分配、管理,保证绿化建设系统更加标准、科学,提高一体化的工作质量和效率[3]。

3.2.2 构建适合机制,保证系统稳定

科學合理的管理机制是保证一体化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在实际的机制创建过程中,需要从以下5个方面入手。1)在创建绿化系统的廊道结构、中枢结构等时,需要严格按照节约资源、最优效益、平衡设计等要求开展。2)需要准确了解绿化对环境产生的改善效果和作用,同时需要注重产地、设施和树木在实际交易中的实际价值。3)需要研究出一种适合当地实际环境的绿化植物群落,使其能够长期稳定地为生态结构提供支持。4)需要通过长时间尝试,研究出可以利用最短时间恢复恶劣环境的弥补措施,如针对采石场、垃圾填埋地点的补救措施。5)为了保证整个城市生态系统的实际健康情况,需要不断开发新的检测技术和健康交流方式,同时要注重植被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尽可能保证植被成活率,以此确保能够在最少成本支持下完成相关工作。

3.2.3 明确双方功能,准确进行定位

为了保证一体化的管理工作、相关制度能够发挥最大效果,加快绿化的实际进程,保证能够利用一体化的工作提高绿化效率和质量,需要对双方具有的功能进行明确,将二者进行准确定位。这样二者就能够在实际的工作中,根据相关制度的支持,积极进行互补和合作,避免在功能上出现重叠情况,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以此保证建立合理的互补机制,为生态建设提供帮助。

4 结语

地球是人类唯一家园,城市污染问题需要受到各个方面的重视。目前,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人口增长迅速,导致城市建设工作不得不加快速度。因此,必须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融入“生态城市”相关理念,合理有效地开展关于绿化的各项工作,将园林绿化、城市林业进行统一管理,加快一体化进程,确保绿化能够真正起到改善环境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姜学民.城市园林绿化与城市林业一体化的思考[J].科学与财富,2017(10):22.

[2] 侯建伟.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与城市林业一体化的思考[J].魅力中国,2017(15):308.

[3] 赵利国,魏向华.城市园林绿化与城市林业一体化的思考[J].现代园艺,2017(2):154.

(责任编辑:赵中正)

作者:王春明

第3篇:发达国家及地区的城市设计实施制度初探

【摘要】基于我国城市规划体系探讨城市设计目前的发展现状,并整理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及地区的城市设计实施制度,从管理手段、运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剖析解读,总结出对我国城市设计实施与管理的借鉴之处。

【关键词】城市设计;实施制度

1引言

我国的城市规划经过长期发展,已逐渐形成了一套层次分明的规划体系: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层次构成;而城市设计作为一种城市空间管理手段,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密不可分。但由于城市设计并未被纳入中国现行法定城市规划体系之中,导致城市设计对城市空间与环境的完善优化等作用难以发挥,最终造成城市设计无法落实,且其发展面临尴尬局面[1]。

为弥补现行城市规划体系中城市设计对城市空间管理环节的缺失,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其一,在不调整现有法定规划体系的框架上,充实和完善各层次规划,使其起到管理和控制空间形态的作用;其二,调整规划体系的结构,将城市设计列为法定规划类型,并明确城市设计与其他规划类型的关系[2]。本文重点讨论第二方面的可实施性,探讨依靠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调整,建立适应我国城市建设实践的城市设计实施制度。

城市设计作为政府对城市建成环境的一种公共干预手段,在发达国家及地区被广泛使用,并通过相关法律授权政府职能部门对开发活动进行城市设计控制。下文将从管理制度、运作机制等方面讨论发达国家及地区的城市设计控制,为我国建立有效的城市设计实施制度提供一定的借鉴参考。

2美国城市设计实施制度

美国政府的行政管理实行联邦政府、州级政府、地方政府等三级体系,联邦政府间接影响,州级政府授权地方政府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因此城市规划职能(包括发展规划和开发控制)的具体实施有所差别,城市设计控制政策也各具特色。

2.1 城市设计管理制度

美国的大多数城市没有城市设计的专门法规,而是将有关城市设计的内容包含在区划法、土地细分规则等法律法规中。但主要大城市均有城市设计专项研究,或针对城市空间发展架构与空间环境营造制定市域层面的城市设计,并颁布城市设计策略及准则等法规条文,作为执行城市规划与管理的基本审查依据;另外,部分城市利用广告招牌设计规则、古迹保存规则、审议制度、奖励制度及其它手段推行城市设计工作[3]。

2.2 城市设计审议制度

美国的城市设计审议是城市设计实施政策的核心,其作为一种规划管理手段,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制定相关的设计原则控制和指导规划设计部门开展城市设计工作,为城市建设管理者提供管理、引导和评审城市开发建设项目的依据,同时也为市民提供对新建或改造项目进行公众参与及评估的平台。城市设计审议制度可分为两个过程:(1)制定城市设计控制原则,包括设计目标、设计原则、设计导则等;(2)执行城市设计审议程序。

2.3 案例分析

2.3.1旧金山城市设计实施制度概要

旧金山制定了市域层面的城市设计计划,作为城市各区域及社区的城市设计指导准则。旧金山城市规划委员会具有重要的城市设计审议裁决权,并以政府部门的城市设计专责人员的建议为参考;城市设计开发项目的审议执行由建筑管理部门受理,再转送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呈送至城市规划委员会公开审议,获得审议许可方可由建筑管理部门核发建设许可。旧金山的城市设计开发项目受到市民的普遍关注,同时政府在执行城市设计的管理与决策过程中也注重公众参与的过程。

2.3.2波士顿城市设计实施制度概要

20世纪60年代,为拯救波士顿城市中心区衰败现象,地方政府在联邦的辅助下成立城市重建局,后来将城市规划委员会、城市规划局及新成立的城市设计处合并于城市重建局之下,使之具有规划及推动开发双重功能,共同推动波士顿城市建设及城市复兴。城市重建局的职能是对所有指定重建地区的开发项目进行审议。其中,城市重建局的城市设计审查采用自由裁量的管理方法,無成文的规章准则依据,一切均依照政府城市设计管理人员、业主及建筑师等具有完整城市设计观的人员共同针对个案拟定设计准则。波士顿的城市设计奖励方法是优惠税率,以此鼓励开发者为城市提供开发空间及公服设施。

3 日本城市设计实施制度

日本的城市设计基本上是引自美国的城市设计管理手段与机制,自20世纪70年代初期,神户、东京、横滨等市政府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开始推行实施城市设计,发展至今,城市设计已成为较正式的官方规划形式运作,旨在提高公共环境以及公共空间的品质,同时加强市民与开发者之间的设计参与及协调,以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

3.1 城市设计管理制度

日本的城市土地和建筑开发控制体系以《都市计划》、《建筑基本法》为主体,城市设计在城市规划体系中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但其实践经验已经渗透在 "地区规划制度"和依据建筑基准法制定的"综合设计制度"、"建筑协定制度"中[4]。因此,日本城市设计具有相当的制度基础及弹性。

日本的城市设计实施工作主要从公共环境、公共空间及基础设施改善着手,已成为日本主要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重要手段之一。在日本大多数地区,城市设计主要依赖市民团体的积极参与,并没有统一的城市设计标准或法律条文,地方政府多数依据自身的实践需要,制定相应的城市设计制度和准则。

3.2 横滨市城市设计实施制度概要

20世纪80年代起,日本的城市设计已进入了强调地方性管理与实施阶段。

横滨市是日本城市设计的产生地,1970年横滨市设置了日本第一个官方体制下的城市设计小组,将城市设计策略融入城市建设的管理、环境设计制度以及公共基础设施的改造项目之中,提高城市的宜居环境品质。1982年,横滨市正式成立都市设计版,纳入城市规划局,成为规划指导部下属的行政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能为:城市设计的规划与调整;有关城市景观、特定风貌区的城市设计审议;风貌区规划及相关城市设计专职的制定、调查与调整等工作。横滨市的城市设计实践逐渐将城市开发与城市设计有效结合,强调未来城市发展的优越性。

4 对我国城市设计实施的借鉴

4.1 发达国家及地区的城市设计实施制度对比分析

城市设计的实施是建立在国家的城市规划体系的基础上,不同国情与社会发展背景、土地与开发管理体制等因素都会影响到城市设计实施方式。美国、日本的土地开发制度与我国基本相似,对其城市设计实施的国家背景制度(表1)及不同城市城市设计实施制度(表2)进行梳理对比,以求为我国城市设计实施制度提供经验借鉴:

4.2 对我国的城市设计实施借鉴之处

发达国际及地区对于城市设计的实施,精要在于对城市环境品质的精确管理:在上层次规划的引导下,设立专职的行政部门推行城市设计,并通过必要的审议程序加以管理,并设置必要的弹性管制裁量措施;同时,重视市民参与设计决策和实施过程。对于我国的城市设计实施的经验借鉴可归纳为以下方面:

(1)确立城市设计的法律地位,完善城市规划体系中的城市设计制度,使城市设计实施制度与城市规划体系结合,将规划层次全面覆盖到城市的大环境与小空间。

(2)城市设计管理与实施政策化,保障城市设计落实。明确法律、行政体系对城市设计执行的保障,并采用奖励性措施、弹性操作办法等保障公共政策的执行。

(3)积极推行城市设计审议制度,对城市设计进行评估,并制定城市设计标准与导则作为城市设计审议的依据。

(4)城市设计应积极推广公众参与的决策过程。扩大公共参与是实施城市设计的重要步骤,有利于提高市民的主体意识,更好的推进城市設计的实施。

参考文献:

[1] 吴晓,魏羽力.关于城市设计与现有规划体系衔接的思考[J].规划师,2007,23(6):87-89.

[2] 周剑云,戚冬瑾.融合城市设计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J].南方建筑,2012,(4):10-14.

[3] 刘宛.设计管理制度--促进更加全面综合的城市设计[J].城市规划,2003,27(5):19-25.

[4] 刘武君,刘强.日本的城市规划规制--日本城市规划法研究[J].国外城市规划,1993, (2)-(4), 1994,(1).

作者简介:

1.刘 琎(1988-),女,江西宜春,城市规划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城市规划与设计工作。

2.李佩玲(1989-),女,广东顺德,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城乡规划管理。

作者:刘琎 李佩玲

第4篇:《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建设部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

(建城〔2000〕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直辖市园林局,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城管办:

为做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进一步规范国家园林城市的申报、考核及有关管理工作,我部制订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2.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建设部

二000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一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特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及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不断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开展范围

全国设市城市人民政府均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直辖市人民政府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区。

三、申报条件

园林城市要建立申报制,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方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1、城市人民政府已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计划,并实施3年以上的;

2、城市人民政府对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检,认为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

3、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的,需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

四、申报程序

国家园林城市的评选每两年开展一次,申报时间为评选年的五月份前,命名时间为十月份以后。

1、由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向建设部提出申请,并抄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由所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城市组织资格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向建设部提出意见。

五、申报材料

1、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情况的汇报;

2、所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意见;

3、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概况、城市建设、城市环境状况等有关情况的说明;

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批准文件及实施情况的说明;

5、城市园林绿化情况的说明(城市公园建设、绿地建设与养护管理、大环境绿化建设、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情况、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苗圃建设、法制建设和行业管理情况、科研成果、机构设置与队伍建设、投融资情况、居住区绿化、创建园林式单位等群众性绿化活动开展情况及创建工作的有关资料等)。

六、考核办法

建设部接到申请后,对申报城市统一组织城市绿化航空遥感测试,根据航空遥感测试结果、环境质量指标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城市,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实地考核。

七、命名表彰

经考核符合标准的城市(城区),由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或“国家园林城区”,颁发奖牌和证书。

八、复查管理

对已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城区)”实行复查制,每五年复查一次,复查合格的,保留“国家园林城市(城区)”称号,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消“国家园林城市(城区)”称号。

九、工作要求

创建园林城市(城区)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符合当前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形势需要,造福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各城市要本着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搞好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优美舒适的园林城市,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避免搞“花架子”,搞形式主义,搞突击、一阵风,要做到认识上真正统一,领导上真正重视,措施上真正到位,工作上真正务实,使创建园林城市活动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创建园林城市(城区),要注重科学规划,加强管理。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讲求实效。要防止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要量力而行,把好事办好,让百姓满意,让市民高兴。

附件二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一、组织管理(10分)

1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2市政府领导重视城市绿化美化工作,创建活动动员有力,组织保障、政策资金落实;

3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实施措施有力;

4结合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创造出丰富经验,对全国有示范、推动作用;

5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机构完善,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

6管理法规和制度健全、配套;

7执法管理落实、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环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

8园林绿化科研队伍和资金落实,科研成效显著。

二、规划设计(10分)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获批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规划,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

2、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道路绿化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有机的完整系统;

3、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植物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

4、认真执行《公园设计规范》,城市园林的设计、建设、养护管理达到先进水平,景观效果好。

三、景观保护(8分)

1、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保护,

2、城市布局合理,建筑和谐,容貌美观;

3、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实,措施有力;

4、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四、绿化建设(30分)

(一)指标管理

1、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最近五年逐年增长;

2、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达到基本指标;

3、各城区间的绿化指标差距逐年缩小,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内。

(二)道路绿化

1、城市街道绿化按道路长度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

2、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3、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美化具有本地区特点。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绿化良好,具有特色,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三)居住区绿化

1、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改造旧居住区绿化面积也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 25%;

2、全市园林式居住区占60%以上;

3、居住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落实,措施得当,绿化种植维护落实,设施保持完整。

(四)单位绿化

1、市内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开展“园林式单位”评选活动,标准科学合理,制度严格,成效显著;

2、达标单位占70%以上,先进单位占 20%以上;

3、各单位和居民个人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面、室内绿化及认养绿地等绿化美化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五)苗圃建设

1、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2、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并且规格、质量符合城市绿化栽植工程需要;

3、园林植物引种、育种工作成绩显著,培育出一批适应当地条件的具有特性、抗性优良品种。

(六)城市全民义务植树

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每年完成,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

(七)立体绿化

垂直绿化普遍开展,积极推广屋顶绿化,景观效果好。

五、园林建设(12分)

1、城市建设精品多,标志性设施有特色,水平高;

2、城市公园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设施齐全,维护良好,特色鲜明;

3、公园设计突出植物景观,绿化面积应占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绿化种植植物群落富有特色,维护管理良好;

4、推行按绿地生物量考核绿地质量,园林绿化水平不断提高,绿地维护管理良好;

5、城市广场建设要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植物配置要乔灌草相结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要突出城市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充分展示城市历史文化风貌。

六、生态建设(15分)

1、城市大环境绿化扎实开展,效果明显,形成城乡一体的优良环境,形成城市独有的独特自然、文化风貌;

2、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维护管理措施落实,城市热岛效应缓解,环境效益良好;

3、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效果明显;

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

5、污水处理率35%以上;

6、城市大气污染指数达到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7、城市规划区内的河、湖、渠全面整治改造,形成城市园林景观,效果显著。

七、市政建设(15分)

1、燃气普及率80%以上;

2、万人拥有公共交运车辆达10辆(标台)以上;

3、实施城市亮化工程,效果明显,城市主次干道灯光亮灯率97%以上;

4、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

5、用水普及率98%以上;

6、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八、特别条款

1、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达不到基本指标,不予验收;

2、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未编制,或未按规定获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暂缓验收;

3、连续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暂缓验收;

4、城市园林绿化单项工作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的,加1分;

5、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每高出2个百分点或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每高于1平方米,加1分;最高加5分;

6、城市园林绿化基本指标最近五年逐年增加低于0.5%或0.5平方米,倒扣1分;

7、城市生产绿地总面积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1.5%的,倒扣1分;

8、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机构不完善,行业管理职能不到位以及管理体制未理顺的,倒扣2分

9、有严重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视情况倒扣分。

直辖市园林城区验收

基本指标按中等城市执行。以下项目不列入验收范围: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获批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得到实施和严格管理,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

2、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道路绿化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有机的完整的系统;

3、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植物物种多样性规划;

4、城市大环境绿化扎实开展,效果明显,形成城乡一体的优良环境,形成城市独有的独特自然、文化风貌;

5、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维护管理措施落实,城市热岛效应缓解,环境效益良好。

第5篇: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

(2004-10-14)

http:///portal/site/site/portal/yuanlinjv/mhttemp.portal?contentId=43466&categoryId=5099&siteName=gardens&categoryCode=00101500300900

4二OOO年五月十一日,国家建设部发出建城[2000]106号文件,“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其全文如下:

为做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进一步规范国家园林城市的申报、考核及有关管理工作,我部制订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2.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抄送:各有关城市园林局

附件一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特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及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不断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开展范围

全国设市城市人民政府均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直辖市人民政府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区。

三、申报条件

园林城市要建立申报制,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方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1、城市人民政府已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计划,并实施3年以上的;

2、城市人民政府对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检,认为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

3、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的,需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

四、申报程序

国家园林城市的评选每两年开展一次,申报时间为评选年的五月份前,命名时间为十月份以后。

1、由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向建设部提出申请,并抄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由所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城市组织资格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向建设部提出意见。

五、申报材料

1、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情况的汇报;

2、所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意见;

3、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概况、城市建设、城市环境状况等有关情况的说明;

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批准文件及实施情况的说明;

5、城市园林绿化情况的说明(城市公园建设、绿地建设与养护管理、大环境绿化建设、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情况、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苗圃建设、法制建设和行业管理情况、科研成果、机构设置与队伍建设、投融资情况、居住区绿化、创建园林式单位等群众性绿化活动开展情况及创建工作的有关资料等)。

六、考核办法

建设部接到申请后,对申报城市统一组织城市绿化航空遥感测试,根据航空遥感测试结果、环境质量指标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城市,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实地考核。

七、命名表彰

经考核符合标准的城市(城区),由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或“国家园林城区”,颁发奖牌和证书。

八、复查管理

对已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城区)”实行复查制,每五年复查一次,复查合格的,保留“国家园林城市(城区)”称号,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消“国家园林城市(城区)”称号。

九、工作要求

创建园林城市(城区)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符合当前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形势需要地,造福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各城市要本着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搞好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优美舒适的园林城市,是全社会性的共同责任,需要全民动员、

全社会参与。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避免搞“花架子”,搞形式主义,搞突击、一阵风,要做到认识上真正统一,领导上真正重视,措施上真正一位,工作上真正务实,使创建园林城市活动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创建园林城市(城区),要注重科学规划,加强管理。是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讲求实效。要防止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要量力而行,把好事办好,让百姓满意,让市民高兴。

附件二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一、组织管理(10分)

1、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2、市政府领导重视城市绿化美化工作,创建活动动员有力,组织保障、政策资金落实;

3、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实施措施有力;

4、结合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创造出丰富经验,对全国有示范、推动作用;

5、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机构完善,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

6、管理法规和制度健全、配套;

7、执法管理落实、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环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

8、园林绿化科研队伍和资金落实,科研成效显著。

二、规划设计(10分)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获批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规划,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

2、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道路绿化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有机的完善系统;

3、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植物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

4、认真执行《公园设计规范》,城市园林的设计、建设、养护管理达到先进水平,景观效果好。

三、景观保护(8分)

1、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保护;

2、城市布局合理,建筑和谐,容貌美观;

3、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实,措施有力;

4、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四、绿化建设(30分)

(一)指标管理

1、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最近五年逐年增长;

2、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达到基本指标;

3、各城区间的绿化指标差距逐年缩小,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内。

(二)道路绿化

1、城市街道绿化按道路长度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

2、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3、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美化具有本地区特点。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绿化良好,具有特色,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三)居住区绿化

1、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改造旧居住绿化面积也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

2、全市园林式居住区占60%以上;

3、居住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落实,措施得当,绿化种植维护落实,设施保护完整。

(四)单位绿化

1、市内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开展“园林式单位”评选活动,标准科学合理,制度严格,成效显著;

2、达标单位占70%以上,先进单位占20%以上;

3、各单位和居民个人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面、室内绿化及认养绿地等绿化美化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五)苗圃建设

1、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2、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并且规格、质量符合城市绿化栽植工程需要;

3、园林植物引种、育种工作成绩显著,培育出一批适应当地条件的具有特性、抗性优良品种。

(六)城市全民义务植树

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每年完成,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

(七)立体绿化

垂直绿化普遍开展,积极推广屋顶绿化,景观效果好。

五、园林建设(12分)

1、城市建设精品多,标志性设施有特色,水平高;

2、城市公园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设施齐全,维护良好,特色鲜明;

3、公园设计突出植物景观,绿化面积应占陆地总面积为的70%以上,绿化种植植物群落富有特色,维护管理良好;

4、推行按绿地生物量考核绿地质量,园林绿化水平不断提高,绿地维护管理良好;

5、城市广场建设要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植物本配置要乔灌草相结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要突出城市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充分展示城市历史文化风貌。

六、生态建设(15分)

1、城市大环境绿化扎实开展,效果明显,形成城乡一体的优良环境,形成城市独有的独特自然、文化风貌;

2、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维护管理措施落实,城市热岛效应缓解,环境效益良好;

3、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效果明显;

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

5、污水处理率35%以上;

6、城市大气污染指数达到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7、城市规划区内的河、湖、渠全面整治改造,形成城市园林景观,效果显著;

七、市政建设(15分)

1、燃气普及率80%以上;

2、万人拥有公共交运车辆达10辆(标台)以上;

3、实施城市亮化工程,效果明显,城市主次干道灯光亮灯率97%以上;

4、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

5、用水普及率98%以上;

6、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八、特别条款

1、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达不到基本指标,不予验收;

2、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未编制,或未按规定获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暂缓验收;

3、连续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暂缓验收;

4、城市园林绿化单项工作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的,加1分;

5、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每高出2个百分点或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每高于1平

方米,加1分;最高加5分;

6、城市园林绿化基本指标最近五年逐年增加低于0.5%或0.5平方米,倒扣1分;

7、城市生产绿地总面积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1.5%的,倒扣1分;

8、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机构不完善,行业管理职能不到位以及管理体制未理顺的,倒扣2分;

9、有严重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视情况倒扣分。

园林城市基本指标表

大城市 中等城市 小城市

人均公共绿地 秦岭淮撕河以南 6.5 7 8

秦岭淮撕河以北 6 6.5 7.5

绿地率(%) 秦岭淮撕河以南 30 32 34

秦岭淮撕河以北 28 30 32

绿化覆盖率% 秦岭淮撕河以南 35 37 39

秦岭淮撕河以北 33 35 37

直辖市园林城区验收

基本指标按中等城市执行。以下项目不列入验收范围: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获批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得到实施和严格管理,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

2、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道路绿化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有机的完整的系统;

3、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植物物种多样性规划;

4、城市大环境绿化扎实开展,效果明显,形成城乡一体的优良环境,形成城市独有的独特自然、文化风貌;

5、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维护管理措施落实,城市热岛效应缓解,环境效益良好。

第6篇: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中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

各相关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市各单位:

《**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8日

**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步伐,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要求,依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按照“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统一规划、严格标准、因地制宜、打造特色”的原则,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绿化、高效率建设、高水平管理,全力实施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推进城市整体上水平。

二、总体目标

市区目标:2012年申报,2013年评审,确保2013年底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力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县(市)目标:2011年,**市、**县、**县、南和县4个县市达到省级园林县城(城市)标准,并申报省级园林县城(城市);2012年,**5个县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并申报省级园林县城;2013年,**5个县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并申报省级园林县城;**2个县市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标准。

三、工作任务

围绕创建目标,预计投资20.8亿元,其中,市政府投资4.7亿元,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启动绿色图章,严格绿线管理。

1.启动“绿色图章”。市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在办理规划手续时,必须由市园林部门参与规划方案评审。否则,规划部门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启动“绿色图章”验收,工程竣工时必须由市园林部门参与验收,凡绿地不达标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能交付使用,确保各项工程按规定配套搞好绿化建设。

2.严格实施“绿线”管理。绿线范围内不得进行其它建设,确需进行景观改造的,必须经市园林部门认证并加盖“绿章”后,报市规划部门审批。此外,要严格执行城市蓝线控制和紫线控制,依法对城市水系水体、风景名胜、文化与自然遗存等进行有效保护。

(二)实施重点项目,打造精品工程。

为增加绿量,打造亮点,紧紧抓住创建工作的着力点,预计投资20.2亿元,其中,市政府投资4.4亿元,要努力完成以下四项重点绿化工程项目。

1.“三园一圃”工程项目。(1)**公园建设,由桥东区和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在**建设一个占地面积960亩的集果蔬采摘、花卉种植、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四星级生态公园;(2)**公园一期建设,由桥西区负责租地,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建设,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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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拆出的大宗用地,特别是城中村改造项目要优先保证绿地达标。

2.拆墙透绿。沿街厂矿、企业、单位以及生活区所有实体围墙要一律拆除,能开放的全部实行敞开式管理,不能开放的建成通透式栏杆,增加绿化,使内景外透。此项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市级机关由两办督查室、优化办和市城管执法局督办,区级单位由四区一县政府(管委会)督办,国有厂矿企业由国资委督办,限期要帐。

3.破硬还绿。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大力实施破硬还绿,减少现有硬质铺装路面,有条件的停车场逐步改为林荫式停车场,增加乔木种植,为市民提供休闲空间。

4.缺株补绿。按照“统一设计、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市区街道、分车带两侧、绿化带以及单位庭院、居民生活区的边角、空白地带进行绿化,重点对花池头、墙角、墙边等藏污纳垢之地进行植绿,全面消除绿化缺株断垄、黄土裸露现象。

5.立体造绿。按照“宜绿则绿、宜花则花、宜草则草”的原则,实施墙面爬绿,阳台养绿,屋顶造绿,建设屋顶花园,优先确定一些路段,抓好典型示范,逐步推广,解决中心区、老城区绿化空间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足的问题。

6.引水扩绿。以河渠绿化为抓手,由市城管执法局和属地政府负责,对城区具备条件的河道进行扩挖改造,引水蓄水,扩大

水面面积。

7.义务植绿。按照“政府牵头、部门督导、属地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力量进行义务植树。以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生活区为载体,大力开展“3万株乔木进企业,2万株乔木进社区,1万株乔木进机关”活动,分两批完成,第一批围绕创建指标进行,第二批主要是查漏补缺。义务植树实行登记制度,由企业、机关、个人挂牌领养,确保植树的成活率和保有率。

(四)搞好精细化管理,开展容貌综合整治。

一是积极探索公司化运作,引入竞争机制,把绿化管养逐步推向社会,变直接管养为强化监督、间接管养,逐步建立公开招标、严格考核、定期评比、奖惩分明、优胜劣汰的新模式,使绿化管养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机制。同时,重点保证大型绿化项目的中水利用。二是完善树木保护制度,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分片包段监管责任制,切实加强树木保护工作,严厉查处破坏树木行为。三是依托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加强对城市的规范化、长效化和精细化管理,以城市容貌综合整治为抓手,继续实施绿、亮、净、美“四化”工程;大力开展市区出入市口和主要街道综合整治活动,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五)完善城市配套设施,提高城市承载能力。

加大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力度,加快污水处理厂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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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突出重点,打好“两场战役”:一是以今冬明春为基点,打好“绿化攻坚战役”,迅速掀起绿化新高潮;二是以明冬后春为基点,打好“绿化提升战役”,全方位查漏补缺,为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四)加大投入,落实资金。市财政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安排绿化专项经费,重点向城市绿化倾斜。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城市各类建设项目要将绿化费纳入投资预算,按规定建设绿地。绿化资金不按规定落实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同时,由市林业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市区大型企业等单位足额征收义务植树绿化费,设立专门账户,用于市区绿化。

(五)加强宣传,形成氛围。要以创建园林城市为载体,大力宣传城市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和绿化基本知识,“两报两台”等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声势,确保实效。

(六)强化责任,全程督导。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纳入党政班子年终政绩考核。实行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分级负责的目标考核体系。由市创建办负责组织开展检查评比活动,评比排名,量化打分,定期通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全程督查、跟踪问效,对进展快的单位进行表彰,对于行动迟缓、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的单位,要公开曝光。

附件:1.**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2.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重点项目责任分解表 3.今明两年园林绿化增绿工程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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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本站推荐]

为争创国家园林城市,进一步加快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根据市“一个主题、九个重点”工作部署,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并结合我单位实际,制订如下方一案:

一、工作任务

按照市政大楼美化亮化提升工程为示范,增加乔木种植,绿化强度必须达到原有树木的l 倍以上,不具备种植条件的单位,由市林业局协助,采取易地种植的办法,安排到南山森林公园按照单位在职职工每人1 0株的标准补种。

( l )开展园林化单位(小区)、绿化达标单位(小区)创建活动。

( 2 )居民绿化。大力倡导居民养花和居民庭院、阳台绿化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打造“阳台布满绿、庭院遍地春”的南康绿化特色。按照“绿化加美化,每户10 盆花”(木本为主)的要求开展社区绿化美化活动。高标准打造办公区绿化示范区,搞好平顶房的屋顶绿化和有庭院家庭的庭院

( 3)坚持路段责任制,要求每日两次到责任路段进行秩序整治和卫生大扫除,形成全民创建氛围。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残联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创建办工作人员分别由各科室负责人,按照方案分工,具体负责本部门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制订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有计划开展专项整治,做好各项整治和日常管理工作,如期实现创建目标。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要充分保障并逐年增加对庭院绿化建设的资金投入,要相应增加对绿化的投入。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有计划、有组织地搞好宣传发动,要制作创建专题宣传片和反映城市绿化成果为主的宣传画册,要开辟宣传专栏,组织好宣传工作,营造舆论氛围,以强化市民绿化意识

(五)加强管理,依法治绿。要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及我市有关城市绿化方面的规范性又件。要严格保护城市的现有绿化成果,坚决杜绝损绿、毁绿的事件发生。

(六)加强督查,提高效能。要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半个月向市创建办通报,按照创建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对任务完成好的科室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批评教育。

三、时间安排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由领导小组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的方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 年2 月一3 月中旬)

1 、召开市残联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落实创建任务

2 、加强宣传,层层发动,广泛动员,营造氛围

3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实施方案,组成工作组,并拿出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创建指挥部审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 年3 月一2010 年5 月)

l 、根据市创建指挥部的审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组织实施各项目标任务,在实施过程中确保质量和时间进度。

2 、实行创建工作责任路段制度,针对创建工作的难点和重点,采取多种方法,利用各种途径,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攻坚,快速度、高质量完成预期任务

3 、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科室的工作进度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做好指导、协调、督办和保障工作

(三)自查申报阶段(2010 年5 月一6 月)

各科室完成工作任务后,及时上报有关书面材料,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提出完善整改意见。根据市创建办的验收意见,抓紧时间对各项任务加以整改,以期进一步完善提高,市创建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创建工作材料的综合汇总工作,完成各种申报材料的编印

(四)迎检攻坚阶段(2010 年6 月以后)

1 、召开会议,迎接考察专家组对我市进行的创建查验工作

2 、进一步巩固前一阶段已取得的各项达标成果,查漏补缺,深入推进创建工作。

3 、评审期间,加强与市建设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信息。

四、奖惩办法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由领导小组与各科室签订目标责任状。对责任领导实施严格的目标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科室负责人负责实施,把创建工作列入干部任职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实行责任倒查制。凡在创建工作中,因责任不明、工作不到位或其他主观原因,造成迎检评分失分的,实行责任倒查制,按照应承担的责任,分别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

第8篇:邢台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附件1:

邢台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实现市政府提出的在三年内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进一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依照《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统一规划、严格标准、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发挥市、区两级政府和社会的积极性,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把我市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功能完备、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国家级园林城市。

二、工作目标

用改革的思路解决绿化土地、资金问题,用创新的办法推进创建工作,用创业的精神塑造优美的环境,用2-3年的时间,全面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确保2013年把邢台创建成绿化景观优美、生态环境良好、功能设施齐全、现代气息浓郁、人居环境适宜的国家园林城市。具体目标是:

(一)综合管理。由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园林局及四区一县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园林绿化管理体制,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任务“五落实”。各区县要健全绿化组织,明确专职绿化工作人员;二是法规和制度齐全配套,依照法律法规行使管理职能;三是绿化专项资金有保障,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切实保障园林绿化日常维修养护及相关人员经费,并逐年增加;四是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健全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研究机构,近三年有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五是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政府批准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之相协调,城市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六是严格实施城市绿线、蓝线;七是绿线管理制度、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制度、养护管理制度、园林绿化公示制度、控制大树移栽制度、外来物种入侵制度、义务植树制度等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健全;八是建立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九是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到80%。

(二)绿化建设。由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房管局、市园林局及四区一县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三项指标要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逐年递增,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分别达到36%、31%和9平方米以上;二是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绿地率全部达到25%以上;三是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达到60%以上;四是道路绿化普及率、道路绿地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林荫停车场推广率、河道绿化普及率分别达到60%和80%;五是建成大于40hm²的一个植物园,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0.06,公园绿地半径覆盖率达到70%;六是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和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达到95%;七是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和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分别达到80%和2%;八是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达到80%。

为保障绿化建设顺利实施,突出抓好重点骨干绿化建设项目,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突出抓好西北新区绿化,使绿化在新区布局上占有较大的比重,彰显特色,打造亮点;二是抓好郭守敬大道(西段)、北外环、八一大街西延等8条新建道路的绿化,提高道路绿积、绿量和艺术水平;三是抓好百泉公园、生态公园、植物园的建设,缩小服务半径,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数;四是抓好出市口绿化,提升城市形

3 象;五是抓好苗木基地建设,引进、选育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植物品种;六是大力开展立体绿化、庭院绿化、居住区绿化,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掀起全民共建园林城的热潮。

(三)建设管控。由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化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园林局及四区一县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城市公园绿地功能性评价值、景观性评价值、文化性评价值,城市道路绿化评价值均达到8分;二是划定城市紫线,城市历史风貌、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三是推广立体绿化,城市郊野公园、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等城市“其他绿地”得到有效保护;四是公园管理规范化率、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分别达到90%和70%;五是节约型绿地建设率、生物防治推广率分别达到60%和50%;六是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95%;七是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到80%;八是打击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

(四)生态环境。由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及四区一县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二是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到50%;三是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和城市热岛效应强度分别小于56.00dB(A)和30℃;四是做好生物多样性和城市湿地资源普查,采取有效措施保 4 护生物多样性和城市湿地资源;五是本地木本植物指数达到0.8。

(五)节能减排。由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环保局、市煤热公司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节能建筑比例超过35%;二是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超过25%。

(六)市政设施。由市城管执法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水业集团、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二是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8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三是城市道路完好率、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分别达到95%和99%;四是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达到每小时35公里;五是城市容貌评价值达到8分。

(七)人居环境。由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及四区一县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配套设施齐全;二是建成区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三是城中村改造按规划实施;四是林荫路推广率达到70%。

(八)社会保障。由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房管局、市园林局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住房保障率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分别达到80%和

5 100%;二是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其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九)宣传督导。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委、市广播电视台、邢台日报社负责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工具,对创建工作进行跟踪报道;三是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每月对创建情况进行通报。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邢台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指挥部”,负责全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创建办公室,负责日常创建工作,承担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宣传、督察、迎检等任务。创建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

(三)按照职责分工,成立9个专项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分别为综合管理组、绿化建设组、建设管控组、生态环境组、节能减排组、市政设施组、人居环境组、社会保障组、宣传督导组。

四、工作步骤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分成三个阶段进行。

6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月—2011年4月)。主要是组建各级创建工作班子,制定规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宣传发动。通过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意义,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市绿化条例》,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动员全市人民和全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1年5月—2012年9月)。 一是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按照各自分工进行实施,保证工作不缺项,限期达标;二是高质量编制各种创建资料;三是认真自查,确认达标后向建设部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阶段,迎检验收阶段(2012年10月—2013年9月)。一是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逐项搞好查漏补缺工作,全面巩固前段创建成果;二是认真做好各项准备,迎接检查验收;三是及时整改,通过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宣传措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市委宣传部要发动各新闻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优先报道,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板报、橱窗等宣传工具,广泛发动群众,让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经济措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所需建设经费巨大,

7 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公益事业大家办”的原则,创新思路、广开财路,按照“市里保重点,区里包辖区,开发商包小区,单位包达标”的办法,由各级各单位和社会积极筹措资金,弥补财政投入不足的缺口,确保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创建任务。

(三)政策性措施。严格控制绿线,由市规划局和市园林局具体负责实施《邢台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须报市园林局组织评审同意后,方可施工;新建居住区严格绿色图章审批,实行绿化不达标一票否决,不能进入下一个审批环节。旧的居住区绿化不达标,实施破硬还绿、改造升级,并不得建设临建和停车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园林绿化违规行为。

(四)行政措施。实行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市创建办制定《邢台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细则》、《邢台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分级负责的目标考核体系;各区县、各部门要相应成立创建工作指挥部,作为与市创建办的工作对接;要坚持定期调度,每月各小组调度一次创建工作,每季度创建办调度一次创建工作,每半年指挥部听取一次创建工作汇报,每年对创建工作进行一次考核验收和总结;市创建办要组织开展检查评比活动,量化打分,排定名次,每月进行情况通报;创建工作将列入市委市政府考核指标,考核的结果要实行双

8 挂钩,即与领导的晋升晋级挂钩,与“市文明单位的评选”挂钩;市委市政府两个督查室要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组织成员进行专项督查、跟踪督查、全程督查,各新闻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正反两方面的宣传报道力度,对进展快的责任单位进行表彰,对于行动迟缓、落实不力、排名居后、影响大局的单位,要公开曝光,保障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9篇:2000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住建部)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特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及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不断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开展范围

全国设市城市人民政府均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直辖市人民政府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区。

三、申报条件

园林城市要建立申报制,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方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1、城市人民政府已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计划,并实施3年以上的;

2、城市人民政府对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检,认为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

3、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的,需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

四、申报程序

国家园林城市的评选每两年开展一次,申报时间为评选年的五月份前,命名时间为十月份以后。

1、由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向建设部提出申请,并抄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由所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城市组织资格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向建设部提出意见。

五、申报材料

1、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情况的汇报;

2、所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意见;

3、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概况、城市建设、城市环境状况等有关情况的说明;

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批准文件及实施情况的说明;

5、城市园林绿化情况的说明(城市公园建设、绿地建设与养护管理、大环境绿化建设、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情

况、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苗圃建设、法制建设和行业管理情况、科研成果、机构设置与队伍建设、投融资情况、居住区绿化、创建园林式单位等群众性绿化活动开展情况及创建工作的有关资料等)。

六、考核办法

建设部接到申请后,对申报城市统一组织城市绿化航空遥感测试,根据航空遥感测试结果、环境质量指标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城市,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实地考核。

七、命名表彰

经考核符合标准的城市(城区),由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或“国家园林城区”,颁发奖牌和证书。

八、复查管理

对已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城区)”实行复查制,每五年复查一次,复查合格的,保留“国家园林城市(城区)”称号,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消“国家园林城市(城区)”称号。

九、工作要求

创建园林城市(城区)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符合当前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形势需要,造福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各城市要本着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搞好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优美舒适的园林城市,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避免搞“花架子”,搞形式主义,搞突击、一阵风,要做到认识上真正统一,领导上真正重视,措施上真正到位,工作上真正务实,使创建园林城市活动扎扎实实、富有成效。创建园林城市(城区),要注重科学规划,加强管理。是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讲求实效。要防止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要量力而行,把好事办好,让百姓满意,让市民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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