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扶贫管理实施方案

2022-05-0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扶贫管理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扶贫管理实施方案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实践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着力解决好贫困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根据全市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是深入贯彻党的三中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落实好民生导向、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对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扶贫开发主战场及其主要对象,与时俱进抓好扶贫开发工作,最大限度关注贫困,缩小“三个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真正建立起科学的动态扶贫开发机制和为“十二五”扶贫开发建立制度基础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数据系统中的扶贫对象人数为基数,以乡镇为单位维持总数不变,每年按20%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意见后,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转为脱贫对象;对返贫的,重新按动态管理程序将其吸纳为扶贫对象。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广泛宣传,稳步推进的原则。要客观面对农村千差万别的情况,扎实做好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扶贫对象评定稳步进行。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评估核定人均收入客观准确,对象确认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真正的贫困户进入扶持范围。三是符合条件、自愿申请的原则。在群众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严格筛选认定扶贫对象。

三、工作范围

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的范围是:全县38个乡镇及278个行政村(社区)。

四、工作步骤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县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从年10月开始,至2010年12月上旬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年10月20日前)

1.认真学习市、县关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动态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各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2.召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相关工作,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运用广播、宣传栏、政务和村务公开栏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对象识别阶段(年11月30日前)

1.自愿申请(10月25日前)。由符合条件的户主填写《市农村低收入申请书》,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2.入户调查(10月30日前)。村委会对申请的扶贫对象,按照扶贫对象识别指标,入户开展经济状况调查和劳动能力认定。

3.民主评议(11月10日前)。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后上报乡镇。

4.乡镇审核(11月20日前)。乡镇组织力量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后报县扶贫办。

5.县级复审(11月30日前)。县扶贫办组织力量对各乡镇上报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查,就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乡镇进行整改,然后将复审结果报市扶贫办。

6.发文确认。市扶贫办抽查合格进行批复后,由县扶贫办对合格的乡镇进行批复,按规定程序发文确认对象。

第三阶段:信息采集阶段(年12月10日前)

对象识别完毕后,各乡镇对确认的对象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组织工作人员将登记造册的对象信息录入电脑,建立电子档案,实行网络化管理。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年12月20日前)

1.检查验收。信息录入完毕后,各乡镇将动态调整工作总结上报县扶贫办,接受市级检查验收,对不符要求的,立即进行整改。

2.召开总结会议。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

五、关键环节

(一)制定方案。各乡镇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对象规模。按市扶贫办下达我县的扶贫对象控制指标,以乡镇为单位维持总数不变,按20%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具体由县扶贫办将扶贫对象人数测算到各乡镇。

(三)业务培训。要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一批具有一定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人员开展此项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督促检查。县扶贫办组织力量对各乡镇工作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年终扶贫考核内容。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县上成立“县扶贫对象动态调整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扶贫办主任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扶贫办,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监督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扶贫办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牵头工作,负责提出工作方案,确定识别扶贫对象的机制、制定扶贫对象的到户帮扶政策。县民政局配合县扶贫办做好扶贫对象评定工作。县财政局要提供资金支持,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县统计局要及时提供贫困监测数据,参与制定扶贫对象识别的相关指标。县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核对残疾人有关情况,对残疾人中的扶贫对象提供重点帮扶。各乡镇要严格掌握扶贫标准和对象范围,严把入口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信访稳定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要通过召开会议、培训、办宣传专栏、开群众会等形式,宣传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动态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宣传口径要统一,不能出现偏差,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督查督办。加强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动态管理工作的考核,加强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农村扶贫管理实施方案2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做好农村精准扶贫开发工作的部署要求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精准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推进吴家堡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做好农村精准扶贫开发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稳定脱贫为目标,分类制订帮扶措施,集中力量扶持,改善贫困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增加贫困对象收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社会保障兜底,切实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取得明显成效。

(二)任务目标。全办精准扶贫工作共涉及吴家堡、刘庄、西王三个管区,确定贫困户85户280人,致贫原因主要是因病或因残及低保、五保等情况。根据精准扶贫要求,采取“专人办公、挂图作战、定期销号”的办法,确保2016年底完成全办扶贫解困任务,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的贫困人口不愁吃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得到保障的脱贫目标。

(三)扶贫对象。2015年全市执行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的扶贫标准,2016年我办将根据上级要求执行4165元的扶贫标准。扶贫工作的主要对象为三个管区的贫困户85户280人,同时对脱贫人口进行跟踪管理,巩固脱贫成果,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对因伤致残、因病等原因导致新增的贫困户,及时纳入全办扶贫帮扶范围,逐步建立街道扶贫长效帮扶机制。

(四)基本原则。

1.坚持精准扶贫、因户施策。针对全办扶贫对象,找准致贫原因,对症下药,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实现精准扶贫。充分尊重扶贫对象主体地位,发挥帮扶对象的主观能动性,根据农民致贫原因和自身意愿因户施策,实现增收脱贫,做到应扶尽扶。

2.坚持合力推进,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区直包挂部门和辖区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用足用好上级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资金支持,集中开展全办脱贫攻坚行动,形成发展合力,攻坚克难,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3.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将本次精准扶贫工作与村集体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推进相结合,立足实际,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成立办事处农村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统筹、协调、督导职能。配强配足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同时建立精准扶贫工作调度、报告制度,定期召开包挂单位联席会议,掌握工作进展,分析扶贫形势,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通过就业带动脱贫。人社中心要结合上级政策和工作实际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充分就业,实现一人就业、一家脱贫。同时要创新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对所有具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学习技能的贫困人口开展免费技能培训,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并提供相关就业信息,对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就业帮扶和援助,确保顺利实现就业。各管区要统筹协调区域内所有用工资源,为贫困家庭有劳动能力人员就近提供就业岗位。

(三)发挥社会保障作用。社会事务科要根据农村低保制度,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覆盖范围。加强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苑规模,将年龄较大的贫困人员纳入其中。残联及时为贫困家庭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做好等级审核工作,扩大残疾贫困人口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范围。计划生育科要对贫困人口开展医疗救助,建立“贫困家庭健康档案”,全面实施贫困家庭新生儿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公共项目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避免因智力、精神疾病、重大传染病、先天疾病等因素导致贫困代际传递。

(四)统筹协调合力攻坚。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教育办公室要根据上级相关政策积极作为,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工作,确保每个农村贫困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确保农村家庭不因子女就学而致贫。宣传办公室要深入推进文明乡村建设和农村“四德工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村规民约规范约束作用,形成尊老爱幼、扶贫济困良好风尚。开展扶贫政策进村入户宣传活动,总结推广脱贫典型,激发贫困户依靠政策帮扶和自身努力增收脱贫的决心和信心。政法科、司法所要对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老年人贫困、经村组织协调仍不履行的,采取司法调解、司法干预等手段,促使子女履行好赡养义务。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健全领导机构,形成街道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负责人和管区负责同志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领导体系,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办扶贫开发工作。各管区是实施精准扶贫的责任主体,管区总支书记作为各自管区的联络人,负责辖区各村与区直包挂部门的对接。各村两委主要领导是本村扶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为本村群众脱贫的重任。各村要在两委成员中选出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区包挂部门、办事处扶贫办公室对接,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度。

(二)做好统筹协调推进。区直包挂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切实履行好扶贫开发的责任,全面参与脱贫攻坚。办事处扶贫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协调、督导推进各管区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整合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办事处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履行好职责,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三)建章立制动态管理。各管区要依据本方案及时编制贫困户脱贫计划,将贫困户脱贫项目清单及对应帮扶单位和责任人名单上墙公开,明确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明确完成时限。建立贫困户问题台账、帮扶台账和脱贫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实施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确保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区扶贫档案资料与扶贫开发工作进程三者同步吻合。

(四)科学考核加强监督。加大工作督查力度,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半年一评比,年底总考核。对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给予表扬奖励;对落实脱贫任务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

上一篇:两个规范教育活动方案下一篇:市长在人代会议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