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请

2022-12-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请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研究

【摘 要】本文主要针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规划设计以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分析进行简要分析,仅供参考。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

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规划设计

1、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选项时,区级农发部门坚持从项目区实际出发,与当地社会经濟发展总体规划,特别是新农村建设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相衔接。项目选准后,召集涉及项目编报人员开会,下发编报提纲,说明注意事项,要求与会人员在一定时间内认真踏勘项目区,初步形成文字材料后,统一到区农开局集中办公。业务人员对各镇所报材料统一把关,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和建设内容规划安排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改正,最终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2、扩初设计阶段

项目扩初步设计是在项目项目建议书获得批准以后,进行具体工程的勘测设计,重点是解决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没有解决的项目建设内容细化问题。我们首先要求项目镇材料编写人员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重新考察项目区现场,进一步完善细化规划设计内容,围绕“设计几个停车点,形成一条参观线,规划一个核心区”,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规划布局。重点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水源工程的水位、流量等特征值;二是明确主要建筑物的数量、位置、结构形式、控制尺寸等;三是明确泵站等设备的规格型号、装机容量、供电线路等。项目镇规划设计工作完成后,同步形成初步的文字材料和投资估算安排表。区农开局业务人员根据各镇规划设计情况,重新踏勘现场,征询和尊重项目区群众意见,中沟级以上建筑物个个到,现场确定规格型号,小沟级建筑物抽样检查,坚持因地制宜、避免生搬硬套,做到实情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充分发挥农开局的业务指导作用,以进一步增强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3、工程招投标阶段

扩初设计阶段的工程概算造价一般都含有20%左右的上浮值,进入招投标阶段时进行的是工程预算,预算价更符合工程单价,因此在招投标阶段,在合理额度范围内进行微调并不违反项目管理规定。我们在编制招标文件前第一项工作就是深入项目区考察工程实地进一步完善规划设计,了解项目区基本情况是否发生变化,如发生变化,原则上不再变更工程规格型号,但要进一步完善工程图纸,使其达到施工设计图标准。招投标工作结束后,都要节余一定数量的项目建设资金,具体安排时,可以从完善前期项目规划设计工作的角度出发,在项目区安排新的工程,进一步项目规划设计工作整体性和合理性。

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分析

1、严把立项关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形象好不好、项目建设效益高不高,立项工作很关键。因此,农业综合开发在项目申报前要严格把好立项关。

1.1调查研究

在立项之前必须深入农业开发项目区乡镇,认真调查摸底,对照各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持的对象及条件、扶持的产业及规模等申报要求,选出具有立项条件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1.2科学规划

充分挖掘地方资源,大力发展适合地方特色的农业优势产业。在此基础上,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统缆,紧扣中央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从更高层面、更宽领域谋划农业开发,确保在制定开发规划中,重点突出新农村建设;在实施项目计划中,真正考虑新农村建设;在项目建设成果中,确实反映新农村建设。

1.3择优立项

在调查研究、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对照各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立项条件,全面推行公开选项,扩大选项范围,竞争优选出具有较好产业基础、较好群众基础、较好市场基础和较好辐射基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2、严把设计关

项目设计是项目建设的蓝图,只有设计好,才能把项目区建设成为精品,建设成为令人赏心悦目的“艺术品”。因此,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计划编制时要严格把好设计关。

2.1合理布局

认真研究和掌握农业发展的规律,结合项目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项目区实地踏勘,科学预测、合理布局农业生产的各种要素,按照灌排、交通、田间配套等轻重程度,商定项目工程数量、体量和规格等事项,不断提高项目设计水平。

2.2专业设计

提高设计的科学性,必须引入高素质、高层次的规划设计队伍参与规划编制,在设计上大做文章,既要结合实际、又要科学合理,务求做到项目运转后真正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同时还给未来发展留下空间。

2.3坚持标准

在业务培训的基础上,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提供基础资料,并组织业务人员对照各类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有关补助标准,以及格式要求,进行过堂把关,提出修改意见,提高编报质量。

3、严把施工关

项目工程质量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发挥最大效益的关键所在。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从保护项目区农民利益出发,严格把好项目工程施工关。

3.1专业监理

委托专业监理公司,组织监理人员全程跟踪监理,严把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每一项工程的材料关、建设关,发现工程质量隐患,及时整改到位,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现象发生。

3。2部门监督

农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业务科室人员,对所有项目中沟级以上建筑物跑到位,监督到位,做到施工前审查规划设计,施工中加强跟踪督查,完工后进行质量把关。同时,对个别隐性工程,安排专人紧盯不放,确保工程质量。

3.3社会监管

每个农业开发项目区乡镇都要邀请有能力、有素质的老党员、老干部、老百姓代表组成“民间监督小组”,对工程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每督查一次,都发一份督查通报,送达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让大家都知道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情况。

4、严把验收关

项目竣工验收是项目施工阶段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的标志,更是审查投资使用是否合理的重要环节。因此,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要按照计划要求、技术标准严格把好项目工程验收關。

4.1精心组织

专门成立由农开、财政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单项工程验收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验收方案,准备好单项工程验收表和验收工具,确保年度农业开发项目单项工程验收有序进行,取得实效。

4.2规范程序

项目工程实施完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县级验收小组书面申请验收。县级接到书面申请后再商定验收日期。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验收小组提供项目单项工程和资金审计报告,完整的项目档案和财务档案,以及项目工程定点、定位表和竣工图等资料。

4.3认真验收

在验收时,做到不简化程序,不漏项检查,坚持“四查一评”,即查建设内容与项目计划符不符,查工程位置与规划图纸符不符,查建设标准与设计方案符不符,查资料收集是否齐全和规范;验收组的全体人员到现场评价,符合要求且达到设计标准的在单项工程验收表上签字,否则不签字。同时,对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整改意见,并与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对接,待整改措施到位后再复验。

5、严把报帐关

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对于加强资金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因此,发挥报账制功能,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把好项目资金报帐关。

5.1各司其职

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涉及到县级农开、财政和项目建设单位等部门。各部门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资金管理工作。财政部门作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部门,要对报帐工作负总责;项目建设单位要做好报帐制的基础工作,认真编制和审核单项工程决算,核算好单项工程成本,结报好各项收支。

5.2执行制度

严格遵守县级报帐程序,履行好报帐手续,报帐的每项工程发票必须规范化、合法化,报帐的内容必须与项目工程一致,报帐的金额必须与工程实际造价一致,发票中印手续要齐全。此外,按县级单项工程验收和各类农业开发项目的要求,预留好质量保证金,为项目整体工程通过上级验收做好必要的准备。

5.3强化培训

强化对县级财政部门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坚持财会持证上岗制度,使财会人员做到既熟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又了解有关项目管理的政策和规定,提高财会人员政策及业务水平。同时,强化对相关报账人员的业务指导,加强其对财务、工程等报账相关制度的学习,以便在实际工作中有利于报账制的执行。

结束语:综上所述,随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的加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类型也逐渐增多,资金投入也相应增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迫在眉睫。

参考文献:

[1]闫逦,姚照坤,司静波.我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19:99+62.

[2]欣吉乐.浅析项目管理方法在农业综合开发中的应用[J].北方经济,2008,02:94-95.

[3]沈玮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信息化研究[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8,09:3-5

作者:任玉辉

第2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施工组织管理

【摘要】彰武县属于温和半干旱季风大陆性气候区,其特点是雨热同季、寒冷期长,回暖慢,降温快,光照条件好,冬季多西北,春季多西南风,施工项目按气象条件的不同多时段安排,以避免汛期降雨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成立工程建设指挥部,按项目区确定打井配电、土地治理、排灌配套、道路修建、桥涵修建、增设林网等工程类型,采用项目法人负责制的形式组织具体施工。落实任务,制定指标,建立制度,明确责任,技术指导,组织货源;集中采购;确保工程质量。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施工;组织管理

1. 施工条件分析

1.1自然条件。

1.1.1气候条件。

彰武县属于温和半干旱季风大陆性气候区,其特点是雨热同季、寒冷期长,回暖慢,降温快,光照条件好,冬季多西北,春季多西南风,施工项目按气象条件的不同多时段安排,以避免汛期降雨等不利因素的影响。

1.1.2交通条件。

项目区内有101、304国道及大郑线铁路经过,项目区内乡村级和村级路与主要干路相通。交通四通八达,极为方便。

1.1.3施工用电。

项目区内附近有高压线路可引伸到项目区,其提供的电容量可满足施工和实施后的用电要求。

1.1.4建筑材料。

项目区的周边均有采石场,盛产块石、碎石,河道中有采砂场,砂石丰富完全可以满足本项目建设使用。彰武县有专业建材市场,可提供所需的水泥,钢材和其他建筑用材料。

1.1.5建设条件。

项目实施后不但起到滞涝抗旱、增产、增收的作用,还可带动周边地区以此为典范发展中低产田改造工程。另外,彰武县和项目区所在乡(镇)领导对本工程及为重视,为工程创造了极为有利的外部环境条件。

项目资金为国补、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相结合,资金上有保证,另外,项目区范围内有辽宁省节水灌溉工程的示范点,农田灌溉排涝配套工程建设有较丰富经验,不存在制约工程建设的主客观条件。

2. 施工组织与管理

2.1施工组织。

为了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工程施工应在“彰武县中低产田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的领导下,由设置的施工管理组织按项目区设计中所确定的打井配电、土地治理、排灌配套、道路修建、桥涵修建、增设林网等工程类型,采用项目法人负责制的形式组织具体施工。在具体实施工程中,“建设指挥部”应落实任务,制定指标,建立制度,明确责任,技术指导,组织货源,集中采购,确保工程质量。另外,财务材料,后勤保障,协调公关等小组应协同工作。

2.2施工管理。

2.2.1土方工程。

项目区内排水渠道及建筑物土方开挖为新开挖土方、削坡和清基、清淤。新开挖土方按设计断面分段分层开挖。清基主要是清除表面杂土。清淤、削坡主要为人工清淤削坡。新填方排水渠对渠底进行分层分段平整务实。

2.2.2砌体工程。

项目区内农田水利工程只有过路涵和桥有砌体工程。砌石工程所需石料必须质地坚硬,新鲜完整,浆砌石采用做浆法砌筑,要求平整。砌砖工程要求达到设计强度标准,表面干净,无裂纹,砌石及砌砖工程所用的胶结材料应达到设计标准,并达到饱满。

2.2.3砼施工。

项目区内布设的过路涵和桥、甘久排水站有大量的砼工程,其施工方法较为简单,只要按砼施工规程施工即可。其砼所用骨料、粒径、纯度配合比满足设计要求,工程所用钢筋应符合设计要求,浇筑砼应连续进行养护至规定龄期。

2.2.4水源工程。

项目区所打的8吋岩石井,需由专业机械钻井队施工。

3. 施工进度管理

工程涉及打井、配电、渠道开挖、桥涵修建、改良土壤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允许影响农民的正常农业生产,必须分期、分批、分地块,错开农民的耕种时间,根据本工程的特性,有步骤、有目的的进行,科学安排进度计划,合理调配劳动力,在分项工程施工中互不干扰,层层把关,确保质量,避免返工和窝工,按期全面竣工。

4. 施工质量管理

4.1成立机构。

为了方便工程在短时间内以最好的质量完成,成立项目施工领导小组——彰武县两家子乡中低产田改造工程项目指挥部。县长为领导小组组长,财政及各业务部门及相关乡镇领导参加,实行集中领导,分级负责,统一安排工程项目,任务及进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财务材料、监理质检等职能组,负责工程施工。

4.2施工质量监管。

工程施工采取招标选择施工单位,实行监理制,以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控制投资资金的数量和使用方向。一是负责协调各项工程之间的进度安排;二是对施工过程、材料用量、建筑标准等进行监督。

[

[作者简介] 李廷华,(1958-)男,职称:助理工程师,工作单位:辽宁省阜新市凌河保护区管理局(河道处),2010年1月毕业于辽宁工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同年9月晋升水利助理工程师,从事河道环境工程保护工作。

作者:李廷华

第3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管理

【摘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土地治理项目建设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本文主要通过总结土地综合开发治理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工作要点,供相关人员参考借鉴。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建设;策略

一、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权难以界定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分部广、散,涉及村多。不易集中管理。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单位和受益主体不能在建后管护上统一,因此导致工程的管护存在“群众不愿管”、“村里无钱管”、“乡镇无权管”三不管的现象。

(二)产权制度改革难度大

当因为产权归属个人后,在用水时不利于乡(镇)村的统一调度和统一管理。同时由于产权变更给个人,会出现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增加农民负担的现象。再者随着农村人口流动性的增加,还会出现延误工程使用的黄金时间、错过农时的现象。

(三)自筹资金落实较难

由于政府对项目后期管护的资金投入力度不足,有时候需要自筹资金来解决后期问题,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规定,项目区农民配套投入的自筹资金加投工投劳应占中央财政投资的10%。由于受自然条件限制,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成本较高,一些经济不发达的乡、村经济条件差,农民可支配收入不高,农村青壮年大部分外出打工,自筹资金落实难度很大。在群众的投劳集资又不能到位的情况下,一定程度上还助长了弄虚作假的风气,影响了项目资金的筹集和工程建设的成效。

(三)管护资金来源不足

由于政府对项目后期管护的资金投入力度不足,村集体又没有资金积累,使建成项目的管护缺乏一定的资金支持,造成后期管护因为资金问题无人接收管护。

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一)加强宣传工作

宣传工作不但是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重要的基础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做好其他各项工作的先导和助力。要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就宣传主题、宣传形式、宣传时点等达成共识,做到宣传有计划、有重点、有活动,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注重宣传实效,深入土地工程项目区,运用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贴近群众面对面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更多的了解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规定和建设成果,以赢得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认可和关心支持。

(二)重视工程设计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建设计划和建设标准,要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资源条件,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工作。在土地工程建设基础上,应全面考虑到建设设计方面的各种问题,在建设过程中如出现项目与实际情况不统一,可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完善补充。

(三)加强制度执行

必须强化制度意识和执行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土地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重视做深做细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建设难免会使部分农户切身利益受损,行政村要提前与农户沟通,同时,工程设计应当征得项目区绝大多数农民的同意和赞成。受托项目工程设计单位,指派不少于两名精通业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实地勘测和工程设计,并在设计合同中要约定因设计缺陷和失误产生工程变更的限度及奖惩措施,以便减少设计失误,使设计更合理、更科学。与此同时,要派专门的技术人员全程参与,严把工程设计关。要借鉴多方工作经验,制定符合本地实际且行之有效的项目管理办法。

(四)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监督机制,主要通过落实农业综合开发制度、政策,加大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考核力度,加强资金和项目监督检查,在外部,一是推行农民监督制。农民既是工程的使用主体,又是工程的受益主体,他们最关心工程建设情况,每个项目村选择若干名品行正、责任心强的农民代表参与项目监督管理。二是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视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三是充分发挥乡镇對项目就地监管、随时监管的优势。应积极建议本级政府将农发项目建设情况,包括计划执行、制度执行、资金管理、施工管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变更、合同管理等方面情况,纳入乡镇年度专项工作考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会同发改、财政、审计、建设、水利等部门进行考核,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力度。

(五)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懂政策、精业务、会管理的农发干部队伍。首先,要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任务艰巨,应组建专门的有实力的技术力量,并定期组织交流培训,或邀请有能力的科研院校前来指导,充实技术力量,稳定队伍人才。从而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技术力量,从而更靠地开展相关工程业务。

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水利措施评估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措施配套投入,属于内涵型的综合开发模式,其中水利措施无论是从其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中发挥的作用看,还是从占整个农发资金的比重看,都是各种措施中最重要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水利措施评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水资源评价及供需平衡分析。项目区水资源概况(总量、构成、特点及可用水资源量),项目区现有水利工程可供水量、现状需水量及供需平衡状况,项目区设计水平年可供水量、需水量及供需平衡分析。

(二)工程设计是否合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扶持的水利工程的建设,包括总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小型水库、塘坝及拦河坝的改建、扩建、加固、新建;总装机在5000KW以下的机电排灌站的改造、续建、新建及其配套的35KV以下输变电设备;新打、修复机电井及配套的机、泵和10KV以下的输变电设备;灌排渠道开挖、疏浚、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发展节水灌溉所需的建材、管材及喷滴灌设备。

(三)工程造价及投资估算是否准确。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国家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按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费用构成及标准执行。专家应从工程实际出发,审核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取费标准、工程单价及材料价格的合理性,核定工程总投资,对于核定后有变化的内容应注明原因,确保投资的合理性和可靠性,真正发挥资金使用的效能。

(四)项目建后运行管护措施。主要考察项目区是否明确了项目运行管理机构和人员、运行管理制度、工程设施管护及经费来源。

四、结束语

加快农业土地开发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发展的步伐,是我国农村建设繁荣发展的重要渠道之一,也为具体工程管理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工作过程中,把握原则、遵循制度、掌握要点是每个工作者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只有做好具体工程的建设管理,才能够促进项目的顺利高效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才能取得实效。

参考文献:

[1] 王鸣鹤,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护情况调研报告[J] 农村财政与财务,2011(12):25-27

[2] 蒙海波,江跃华,荔波农发工程管护四到位[N].经济信息时报,2008-10-22(3)

[3] 鲍玉琳,李辉,加强土地治理加快农业发展—浅谈大通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认识与思考[J] 现代商业,2012(18):49-50

作者:潘玲芳

第4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请报告

农业综合开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63号)精神,以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稳定发展和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应、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努力加大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示范项目的投资力度,建设一批区域骨干性、示范指导性项目,改善和提高农业生产条件,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新农村建设。主要安排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原原种扩繁基地、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牧草种子繁育基地、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畜禽良种繁育、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基地、秸秆养畜等8类项目。

一、良种繁育专项

(一)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

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和2012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着力提升农作物种子生产和加工能力,不断提高种子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用种安全,2013年重点加强水稻、玉米、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建设,兼顾棉花、油料等经济作物,根据制种优势区域布局,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全面推进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的种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点布局四川、甘肃、海南、新疆(含兵团)、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云南、贵州等省(区)。

2.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须为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的种子企业。农业部发证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优先支持。项目建设实行属地化管理,所申报项目的承担单位可不限于本省种子企业。2008-2012年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和农业部种子工程项目尚未竣工验收的单位不能申报。

(2)品种条件。繁育推广主要农作物的,应有由企业申请的1个以上通过国家级审定的品种,或者5个以上通过省级审定的品种。

(3)人员条件。具有专职从事科研育种的中级以上(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研究人员5名以上,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的高级研究人员(或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1 名以上。具有专业的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技术人员和种子检验人员(涵盖扦样、室内检验、田间检验类别)各5名以上。

(4)设施设备条件。

检验设施设备。具备固定的检验场所,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布局合理;检验仪器配套匹配,质量管理体系完善。

加工设备设施。种子加工厂房500平方米左右,具有种子加工成套设备。种子加工厂房和设备设施须具备自有产权。

育种机构。有专门的育种机构,有固定的育种人员和工作经费,自有科研实验室面积300平方米以上,育种场所(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不少于10年)面积100亩以上。

申报单位资产、财务状况良好,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经营场所500平方米以上。

(5)基地条件。有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10000亩以上(水稻种子生产基地面积5000亩以上)。繁育基地要符合《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国家或行业种子生产技术规程的要求。申报企业应与当地制种农户签订5年以上的制种合同或土地流转合同。

3.建设内容

(1)土建工程:挂藏室、考种室、实验室、检测室、网室、种子加工车间、种子库房、农机具房、晒场等土建工程及相关的附属配套设施。

(2)田间工程:田间灌溉排水渠系、水工建筑物、水源工程、农田整治、地力建设、林网、田间道路及各种圃等建设,包括配套辅助设施。

(3)仪器设备:常规种子质量检测仪器、配套种子加工设备和农机具、灌溉设备、必要的育种仪器设备等。不允许购置其他非种子生产仪器设备及车辆、通用办公设备等。

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2年度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

项目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选择上述建设内容。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控制在5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降低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比例的通知》(国农办〔2010〕143号)执行,鼓励申报企业加大自筹资金规模。

4.证明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品种审定证书、品种使用权许可协议、转基因品种安全评价证书等复印件。

(4)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

(5)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

(6)项目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资信等级证书(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不需提供),以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

(7)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永久性建筑设施用地需提供国土部门发放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农户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委托制种合同等复印件。

(8)项目申报单位自身研发技术力量说明或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9)省级种子管理部门出具的种子企业行业评价和推荐证明;近三年未出现假劣种子事故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10)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在全国分作物、分县良种繁育基地布局表(提供分作物、分县基地面积数),现有种子加工能力布局说明(说明分作物、具体到县的年加工能力水平)及仪器设备清单(需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现有试验用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

(11)项目建设地点的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

(12)2006-2012年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及农业部种子工程项目的,须提供该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并附项目建设田间工程完成情况平面图。

5.其他要求

2013年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继续试行专家评审+集中答辩方式,申报项目单位请提前做好有关项目答辩准备。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原原种扩繁基地项目

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

根据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要求,2013年重点支持优势农产品区域内的优质水稻、专用小麦、优质高产专用玉米、高油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新品种的原原种、原种扩繁;兼顾其它地区具有一定优势和特色的棉花、双低油菜、花生、薯类、小杂粮等农作物,及牧草种子原原种、原种扩繁。

重点区域包括:东北优质粳稻、高产玉米、高油大豆优势区域;黄淮海饲用玉米和强筋小麦优势区域;长江流域、东北平原及东南沿海等水稻优势区域;长江中下游弱筋小麦、双低油菜优势区域;同时,适当兼顾北方棉花、小杂粮及牧草种子等优势区域。

2.申报单位条件

(1)原则为地级以上的农业科研单位,或具备农作物科研育种能力的其他农业事业单位和涉农企业。国家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2)申报的拟繁育推广新品种须为2007年(含)以后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农作物(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申报单位拥有拟繁育推广新品种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相应后续品种的繁育与开发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技术操作规程。

(3)具有一定的扩繁基础条件、较强的育种能力和技术力量以及相应的自筹资金配套能力。

(4)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注册资金须在500万元以上。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较强自筹资金配套能力,资产结构和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近两年内未发生假劣种子和质量事故等案件。

(5)永久性建筑物用地须为自有土地,良种扩繁基地可为租赁或承包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10年。

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仪器设备的购置,具体包括:原原种、原种扩繁及良种加工必备的仓库、晒场、温室、网室、质检挂藏工作室、加工厂房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排灌渠系、田间道路、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机井等田间工程建设;输变电线路、电增容设备、围墙等生产性辅助设施建设;灌溉、质检、加工、制冷等方面的仪器设备以及相应农机具的购置等。其中用于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的投资总额应控制在财政资金总额的10%以内。水稻原原种扩繁基地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

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2年度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

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为12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降低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比例的通知》(国农办〔2010〕143号)执行。

4.证明材料及其他

(1)农业科研等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及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

(2)企业申报项目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及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证书(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不需提供)。

(3)项目拟扩繁新品种的国家级或省级审定证书彩色复印件、品种知识产权转让协议复印件。

(4)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实验室、基地、加工、储备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需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现有试验用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

(5)项目建设所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部门证明,土地租赁、承包协议复印件。

(6)可研报告须附原原种、原种生产基地现状平面图,原原种、原种扩繁基地建设规划布局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剖面图等,并标明比例尺。

(三)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1.申报区域

根据《全国优势农产品马铃薯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和我国马铃薯种薯生产实际需要,拟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省(区、市)开展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建设。

2.建设方向与重点

优先选择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优势区域进行项目建设。项目资金重点用于脱毒原种薯田间扩繁和储藏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需要也可适当补充完善部分微型薯(原原种)和良种薯生产所需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3.申报单位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为具备较强种薯生产经营能力及相关配套设施条件的种子企业及农业事业单位(种子管理部门除外),承担国家马铃薯原种补贴的单位、具有品种选育能力的种薯生产企业、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2)项目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引进繁育的马铃薯品种为符合市场需求的高产优质高抗专用品种,并能组装集成推广节本高效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治、机械化生产等关键技术,充分发挥脱毒种薯的增产潜力。

(3)项目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完善的种薯标准化生产体系和质量监控体系。种薯生产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种薯基地管理规范,能够执行国家脱毒种薯标准,实行各级次种薯扩繁面积配套的专业化和标准化生产,推行不同级别的种薯标识制度。

(4)项目申报单位须拥有稳定的种薯生产基地。原则上原种薯繁育现有规模不低于2000亩。

(5)永久性建筑物用地须为自有土地,良种扩繁基地可为租赁或承包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5年。

(6)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较强自筹资金配套能力,资产结构和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资产负债率低于65%。近两年内未发生假劣种子和质量事故案件。

4.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土建工程:主要建设种薯储藏库(窖)、温网室(棚)及配套设施等;田间工程:主要建设种薯繁育田的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灌溉排水渠系、田间道路及辅助设施等;仪器设备:主要购置质量检验、病毒检测等仪器、移动式灌溉设备、农机具、货运运输车(限购1辆)等。其中用于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的投资总额应控制在财政资金总额的10%以内。

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2年度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

项目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选择项目建设内容。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3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降低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比例的通知》(国农办〔2010〕143号)执行。

5.证明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复印件。

(2)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品种审定证书、品种使用权许可协议等复印件。企业有专门育种机构的,要求提供育种设施设备、育种人员、研发经费和近年来主要成果等基本情况材料。

(4)经中介机构审计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

(5)项目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

(6)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

(7)项目申报单位现有种薯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

(8)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实验室、加工、储备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需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

(9)项目建设地点的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

(10)省级种子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未出现假劣种子事故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如为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还须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11)续建项目须提供上一期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并附上一期项目建设田间工程完成情况平面图。

(四)牧草种子繁育基地项目

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

(1)拟繁育的品种须符合种草养畜和生态建设需要,市场前景良好。

(2)拟繁育的品种须已经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

(3)须在拟繁育品种的制种优势区内进行基地建设。

(4)每个项目原则上只可繁育一个品种,并需在项目名称上体现。

(5)根据扶持发展苜蓿产业的需要,对申报苜蓿种子繁育基地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2.申报单位条件

(1)须为专门从事牧草种子繁育营销的企业,并具有较强的草种育繁推技术力量;2008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含)以上;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2)已验收的牧草种子繁育基地,且连续三年赢利,需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加工能力的续建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3)须拥有拟繁育推广品种的自主知识产权或生产经营权。

(4)有育种科研力量或技术依托单位。

(5)有相应的新品种开发潜力或品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能力。

(6)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较强的自筹资金配套能力。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资产负债率低于65%。

(7)永久性建筑物用地须为自有土地,良种扩繁基地可为租赁或承包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10年。

(8)申报项目企业必须依托有一定技术及推广力量的机构利用部分项目资金(控制在项目财政资金总额的8%以内)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品种改良等公益性服务。

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仪器设备的购置,具体包括:草种扩繁及加工必备的仓库、晒场、温室、网室、质检工作室、加工厂房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排灌渠系、田间道路、机井等田间工程建设;输变电线路、电增容设备、围墙等生产性辅助设施建设;灌溉、质检、加工、制冷等方面的仪器设备以及相应农机具的购置等。其中用于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的投资总额应控制在财政资金总额的10%以内。

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2年度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

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3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降低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比例的通知》(国农办〔2010〕143号)执行。

4.证明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还须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2)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和资信等级证书,以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

(3)省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草种经营许可证和草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的品种鉴定证书或有效授权协议复印件。

(4)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基地、加工储备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须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现有试验用地及草种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书复印件或企业自身研发力量情况说明。

(5)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建设地点的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

(五)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

重点扶持位于优势区域(或重点区域)的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中药材、麻类、热带作物等园艺产品的良种(种苗)繁育基地、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项目。其中蚕种场改造项目以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北、广东、云南等省为重点;茶树良种苗木场建设项目以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广西、四川等省(区)为重点。

2.申报条件

(1)项目建设地点须选在该作物的优势区域、主产区或出口区域内,相关的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通讯供水、供电等)较完善,自然环境良好。

(2)项目选择的品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特色优势和出口优势,发展空间较大,对有自主品种权和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项目优先扶持。

(3)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

(4)除蚕种场以外,其他项目申报单位须为2009年12月31日之前认定的地市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和直属垦区农场申报条件参照执行。

企业申报须符合以下条件:地市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除外)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申报项目企业必须依托有一定技术及推广力量的机构利用部分项目资金(控制在项目财政资金总额的8%以内)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品种改良等公益性服务,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须符合以下条件: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满3年以上或者在当地县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成员人数100个以上,其中农民成员达到80%以上;所从事的产业应当符合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已经带动形成了当地主导产业;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管理等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建立了成员账户;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的比例达到60%以上;依法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运行应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与成员在市场信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等方面具有稳定的服务关系,实现了统一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培训,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认定等“四统一”服务;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志或地理标识认证,获得中国农业名牌等知名商标品牌称号,以及产品出口获得外汇收入的,予以优先考虑。

(5)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基地至少达到以下规模: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50亩,水果、茶叶良种苗木繁育基地300亩;蔬菜、茶叶、花卉标准化生产基地500亩,水果标准化生产基地1000亩。

(6)永久性建筑物用地须为自有土地,良种扩繁及生产示范基地可为租赁或承包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10年。

(7)农业部公布的标准园创建单位以及建设地点位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部共建示范村”所在县、并对“示范村”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原种圃(包括母本园、采穗增殖圃)、苗圃、种苗繁育基地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仪器设备的购置,具体包括:温室大棚、处理车间、储藏库(室)、组培室、检验室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排灌渠系、田间道路、土地平整、机井、蓄水池、积粪池等田间工程建设;输变电线路、电增容设备、围墙等生产性辅助设施建设;灌溉、育苗(种)、温控、检验等方面的仪器设备以及相应农机具的购置等。其中用于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的投资总额应控制在财政资金总额的 30%以内,并从自筹资金中列支。

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2年度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

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15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降低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比例的通知》(国农办〔2010〕143号)执行。鼓励申报单位加大自筹资金规模。

4.证明材料

(1)企业申报须提供:地市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认定文件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资信等级证书以及自筹资金承诺函;种子种苗生产许可证、种子种苗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申请无公害或有机产品良种繁育、生产基地的项目,还须附送有关部门颁发的认证书复印件;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书复印件或企业自身技术力量情况说明;现有良种繁育基地、试验示范用地及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

(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以及自筹资金承诺函;现有良种繁育基地、试验示范用地及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书复印件或企业自身技术力量情况说明;获得的名特优产品证书,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相应生产基地认证证书,地理标识认证证书,中国农业名牌等知名商标品牌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产品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获得的省、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表彰的相关文件。

(3)项目申报单位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和苗种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项目申报单位现有繁育基地、养殖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须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现有基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书复印件或企业自身技术力量情况说明。

(5)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

(三)秸秆养畜项目

1.秸秆养畜联户示范项目

(1)区域重点

黄淮海肉牛肉羊优势产业带、东北肉牛奶牛优势产业带为重点区域,西北、西南肉牛肉羊集中生产地区为次重点区域。

(2)申报条件

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工作开展基础好,有区域扶持政策的地区优先考虑,支持肉牛、肉羊养殖发展的项目优先考虑。

肉牛、奶牛、肉羊中小规模养殖场户数量多,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较快,建设区域相对集中。

项目申报单位为县级畜牧技术推广单位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县级畜牧技术推广单位申报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丰富的秸秆青贮氨化饲料推广工作经验,组织能力和技术力量强。当地政府重视和支持秸秆利用及推广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须符合以下条件: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满3年以上或者在当地县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成员户数100户以上,其中农民成员达到80%以上;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监督机构;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建立了成员账户,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健全,对成员实行盈余返还的优先考虑;专业服务网络比较健全,与成员在市场信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等方面具有稳定的服务关系;能带动周边农民形成区域性产业带(群);在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获得省、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表彰的、地方政府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优先考虑。

(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秸秆养畜联户示范项目由申报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施,项目资金用于支持肉牛或奶牛存栏20头以上、肉羊存栏100只以上的适度规模养殖场户建设秸秆处理设施、购置秸秆处理机械、扩大秸秆养畜规模。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青贮氨化池(项目青贮氨化池建设总规模不小于8000立方米,每个参加项目的养殖场户青贮氨化池建设规模不小于150立方米),购置秸秆处理机械、小型饲料加工机械和秸秆处理物资,购买种羊、冻精、胚胎等进行品种改良,新建、改建养殖基础设施等,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2年度秸秆养畜示范项目任务与投资计划表。项目中用于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和改良体系建设的资金应当全部在自筹资金中列支,改良资金只允许购买种羊、冻精、胚胎,且投资额度不得超过财政资金总额的30%。

以县为单位申报项目,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1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总规模(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补助配套资金之和)。

(4)证明材料

县级畜牧技术推广单位组织申报的须提供:项目承担单位机构设置证明文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自筹资金承诺函(因为参与项目建设的养殖场户有多个,必须提供每个养殖场户的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和自筹资金承诺函)。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自筹资金承诺函(因为参与项目建设的养殖场户有多个,必须提供每个养殖场户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以及自筹资金承诺函);获得的省、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表彰的相关文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技术依托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2.秸秆养畜示范场项目

(1)区域重点

黄淮海肉牛肉羊优势产业带、东北肉牛奶牛优势产业带为重点区域,西北、西南肉牛肉羊集中生产地区为次重点区域。

(2)申报条件

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工作成效显著,有区域扶持政策的地区优先考虑,支持肉牛、肉羊养殖发展的项目优先考虑。

项目申报单位为肉牛存栏1000头以上、奶牛存栏500头以上或肉羊存栏5000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在现有基础上新建、扩建的企业优先考虑。

申报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含)以上,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优先扶持;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 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除外)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

(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秸秆养畜示范场项目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青贮氨化池(青贮氨化池规模不小于8000立方米),购置秸秆处理机械、小型饲料加工机械和秸秆处理物资,购买种羊、冻精、胚胎等进行品种改良,新建、扩建养殖基础设施等,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2年度秸秆养畜示范项目任务与投资计划表。项目中用于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和改良体系建设的资金应当全部在自筹资金中列支,改良资金只允许购买种羊、冻精、胚胎,且投资额度不得超过财政资金总额的30%。

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1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总规模(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补助配套资金之和)。

(4)证明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还须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及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证书(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不需提供);项目单位现有繁育基地、养殖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须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现有基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项目申报企业与技术依托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3.秸秆青黄贮饲料专业化生产示范项目

(1)区域重点

黄淮海肉牛肉羊优势产业带、东北肉牛奶牛优势产业带为重点区域。

(2)申报条件

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工作成效显著,有区域扶持政策的地区优先考虑。

肉牛、奶牛、肉羊规模养殖场户数量多,标准化养殖基础较好,区域养殖业发展潜力大。

秸秆饲料专业化生产企业可申报该类项目,申报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含)以上,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优先扶持;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除外)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

(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秸秆青黄贮饲料专业化生产示范项目支持建立青贮氨化池容积15000立方米以上、年生产销售青贮和黄贮饲料10000吨以上的秸秆饲料专业化生产企业。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青贮氨化池,购置秸秆处理机械和物资,建设秸秆饲料加工厂房、厂区道路和库房,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2年度秸秆养畜示范项目任务与投资计划表。项目建设中用于秸秆饲料加工厂房、厂区道路和库房等设施建设的资金应主要从自筹资金中列支。

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2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总规模(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补助配套资金之和)。

(4)证明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还须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及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证书(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不需提供);现有基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项目申报企业与技术依托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第5篇:农业综合开发名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根据项目建议书编制的基本要求:即应当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初步分析投资建设的可行性),结合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的特点,对其编制大纲稍作调整,不当之处请包涵。 附件2

《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 项目建议书》编写参考大纲

1、总论 1.1 项目概要 1.1.1项目名称

格式:×××省×××县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项目

1.1.2项目实施单位 1.1.3项目法人代表 1.1.5建设地点

具体到乡镇一级 1.1.6主要建设内容、规模

包括人工造林(草)、封山(沙)育林(草)、低产低效林改造、 1 工程固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某一种或几种生态示范类型作为建设内容)

1.1.7项目建设期

1年

1.1.8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1.1.9建设效益 1.2 编制依据 1.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4 结论

简要描述项目建设必要性与建设投资的可行性。 2.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2.1项目背景及意义 2.2 项目建设必要性

3、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3.1 建设地点或范围 3.2 项目区基本情况

包括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林业生态建设情况等。 3.3项目建设条件 3.3.1基础设施条件 3.3.2苗木供应条件 3.3.3自然立地条件

2 3.3.4工程实施有利条件

4、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5、项目建设方案

5.1 建设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5.2 建设规模与布局

人工造林(草)、封山(沙)育林(草)、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固沙几种形式的建设任务及其分布布局,(附图) 5.3 建设技术措施方案 5.3.1人工造林技术方案

(1)造林地现状 (2)林种选择 (3)树种选择 (4)整地 (5)苗木与植苗 (6)配置模式 (7)抚育管护 (8)苗木供应保障 5.3.2封山育林技术方案

(1)封育区现状 (2)封育类型 (3)封育方式

3 (4)封育年限 (5)封育措施

5.3.3 低产低效林改造技术方案

(1)低产低效林现状 (2)改造方式 (3)管护

(4)苗木需求量及保障供应 5.3.4 固沙工程技术方案

(1)固沙区现状 (2)固沙技术措施 …… 5.4 实施进度安排

实施期限1年,安排到月份。

6、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1投资估算 6.2资金筹措

7、效益及风险分析 7.1生态效益 7.2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直接经济效益及带动农户增收情况 7.3社会效益

4 7.4风险分析

8、保障措施 8.1领导保障 8.2技术保障 8.3组织保障 8.4机制保障 8.5宣传保障 8.6资金保障

9、结论

附表:

1项目区基本情况表

2项目建设任务安排表

3项目建设用苗量表

4苗木规格、价格表

5工程量表

6投资估算表

7资金筹措表 附图:

1项目区位置图

2项目区现状图

3项目布局图

第6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管理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出建设项目计划以前根据项目建议书进行的研究工作。其目的是对拟建项目进行投资方案规划、工程技术论证、社会与经济效益预测和分析,并经过多方面的计算、分析、论证和比较评价,为项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建议。其作用是:作为上级部门评估、审定项目的依据,作为项目进行扩初设计、设备定货、施工准备等前期工作的依据。

(一)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主要依据:1.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9号);2.国家农发办《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分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的通知》;3.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国农办[2004]48号)及有关行业技术规范;4.有关基础资料。

(二)可行性研究的方法和步骤

1.收集资料。包括项目区自然条件,水土资源条件,社会经济状况,现有基础设施情况,地方财力,农口有关部门本地区发展的规划,农业品种结构和种植情况,省批准的项目计划投资和任务,有关行业技术规范等。

2.分析研究。按照可行性研究内容,根据收集的资料,对项目区水土资源条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开发治理措施、实施进度、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综合效益进行分析。在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选择项目建设的最优方案。

3.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认真分析论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初稿完成后应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意见对报告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一般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申请立项实施的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丁级以上)的单位编制,报经省级主管部门评估论证后,由省级主管部门批复立项。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纸张和字体要求

纸张:标准纸A4;字体;宋体小三字;行间距:1.5倍行距。

(五)可行性研究报告封面格式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标志

××县(市、区)××××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执行单位: 负 责 人:

可行性研究单位: 单位负 责 人: 项目负 责 人: 复 核 人: 编 制 人: 编 制 日 期: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第一章 项目设计提要 1.1 项目建设背景

1.2项目区范围、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与工期 1.3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1.4项目效益

1.5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二章 项目概况 2.1 自然概况

2.1.1地理位置及范围,涉及的乡(镇)、村名; 2.1.2水文气象

2.1.3地形、地貌及土壤 2.1.4水资源

2.1.5耕地种类、数量及开发潜力 2.1.6自然灾害 2.1.7工程地质 2.2 社会经济状况 2.2.1人口及劳力 2.2.2土地利用现状 2.2.3农业生产水平

2.2.4地方财政与农民收入 2.2.5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状况 2.3现有基础设施

2.3.1项目区水利工程现状(灌溉、排水、防洪等) 2.3.2项目区现有交通与电力情况 2.3.3现有农业机械及农机服务设施 第三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1项目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3.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项目建设条件、设计方案技术可行、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 第四章 水资源评价及供需平衡分析

4.1项目区水资源概况(总量、构成、特点)

4.2供需平衡分区(根据地形、耕地和水资源分布情况进行供需平衡分区)

4.3项目区现有水利工程在P=75%-90%的情况下的来水量、可供水量、现状需水量(含灌溉定额分析)及供需平衡情况分区。现状灌溉水利用系数建议0.4-0.55。

4.4项目区设计水平年(P=75%-90%)水利工程来水量、可供水量、农田需水量及供需平衡分析(分区表格)。设计水平年灌溉水利用系数建设取0.65-0.72。 第五章 规划设计

5.1 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指导思想。应按照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围绕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切实增强农业尤其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努力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5.2设计原则 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农业、水利、林业、科技措施综合配套。

5.3设计标准和依据

水库及拦河坝防洪标准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灌溉标准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灌溉保证率取P=75%-90%。 排涝标准按5年一遇,24小时暴雨量24小时排完。 建筑物级别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田间排灌系统工程及机耕路规划设计标准按福建省地方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规范》(DB35T/T165-2002)。

《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 《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2005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DB35/T517-2004 5.4建设规模

应根据项目区实际、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具体明确项目建设范围、面积、投资、各个项目的数量及工程量)。 5.5规划布局

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水利、农业、林业措施合理布局。 5.6最佳方案选定

灌溉水源选择、灌排方式和衬砌形式选择、道路通达布局、防护林合理设置。 第六章 开发任务和建设内容

6.1开发任务

土地治理范围、地点、类型和规模。 6.2主要建设内容 6.2.1水利措施

1、水源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加固小二型水库(库容100万m3以下)和山塘及拦河坝工程的座数、集雨面积、总库容、高度、长度和工程量。

2、机电排灌站。新建、续建、改造总装机容量在500KW以下机电排灌站的数量、装机容量、流量、泵型、泵房面积,配套的35KV以下输变电设备及数量。

3、机电井。新打、修复机电井的数量、平均深度、单井出水量,配套机、泵和10KV以下输变电设备及数量。

4、灌排渠道工程。支渠以下灌排渠道(5m3/s)开挖、疏浚、衬砌及埋设地下灌排水管道的长度、工程量,配套渠系建筑物数量及工程量。

5、管灌工程和蓄水池工程。管灌类型、管道型式和长度尺寸,蓄水池座数、大小尺寸、容量及工程量。

6、防冲护岸工程。长度、高度、结构型式、工程量。

7、其它水利措施。 6.2.2农业措施

1、机耕路。新建、修建机耕路所需砂石料,长度及工程量。

2、改良土壤。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所需绿肥种子,秸杆还田,机械平整土地等。

3、良种基地。优良品种的购置、繁育、推广及加工所需的工程设施、配套设备等。

4、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农村户用沼气工程所需的材料、数量、容量、补助标准等。

5、购置农业机械及配套农机具的种类、数量及补助等。

6、其它农业措施。 6.2.3林业措施

营造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所需的苗木购置(或苗圃建设)及工程措施。逐个小斑开展设计,附小斑设计一览表。 6.2.4科技措施

重点支持良种和良法的推广应用,搞好先进适用技术的组合配套,加强对农民的技能培训等。

第七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为适应我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的需要,规范土地治理项目估算的编制,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参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2005]169号文颁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估算的编制方法。

一、估算文件由编制说明、估算表格组成。

(一)编制说明主要内容包括:

1、估算编制依据:估算文件编制的原则和依据、人工预算单价、材料预算价格、设备价格、定额采用、费用计算标准及依据。

2、按项目划分说明各项措施的主要工程量和投资估算。

3、资金筹措方案。

(二)估算表格:(格式附后)

估算表1: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汇总表 估算表2:土地治理项目估算表 估算表3: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估算表4: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 估算表5:建筑(安装)工程单价表

二、项目划分:根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性质,分别按水利措施、农业措施、林业措施、科技措施、其他工作及措施划分。

三、定额采用:

1、建筑安装工程:采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2005]169号文颁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试行)。编制估算时,单价扩大5%计算;建筑工程材料如发生二次转运,可根据运输条件适当安排二次运输费及人工费。

2、施工机械台班费:采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2005]169号文颁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试行)。

3、以上定额缺项的,可参照相应专业定额补充。

四、工程单价由直接工程费(含人工、材料、机械费)、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综合单价计算。

1、人工预算单价分区表,见附表1。

2、材料预算价采用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站或物价部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材料综合信息价格。

3、施工机械使用费按台班费定额计算。

4、措施费费率汇总表,见附表2。

5、间接费费率汇总表,见附表3。

6、利润:(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3%。

7、税金依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税费调整的通知》(闽建筑[2002]60号文)的规定计取。

税金=(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利润)×3.381%

五、其他工作及措施

1、项目管理费: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工程监理费: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执行。

3、勘察设计费可按项目财政资金投入的2%以内安排,按实际支出数计入项目工程成本。 附表1 人工预算单价分区表 适用地区 工资区

人工工资(元/工日) 六类工资区

龙岩市辖区、南平市辖区,永安市、宁德市、漳平市、建阳市、武夷山市、邵武市、政和、福鼎、霞浦、寿宁、周宁、长汀、连城、屏南、古田、永定、上杭、福安、柘荣、闽清、福清、永泰、罗源、长乐、连江、建宁、泰宁、将乐、光泽、浦城、松溪、清流、宁化、顺昌、沙县、尤溪、武平、明溪、建瓯、大田 26.40 七类工资区 福州市辖区、泉州市辖区、漳州市辖区、三明市辖区、莆田市辖区、莆田县、石狮市、闽侯、晋江、同安、南安、安溪、仙游、永春、德化、惠安、平潭、龙海、华安、长泰、东山、漳浦、诏安、云霄、平和、南靖 26.84 附表2 措施费率汇总表 序号 工程类别 计算基础

临时设施费率(%)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率(%) 夜间施工增加费率(%) 施工辅助费率(%) 合计(%) 1 土方工程 直接工程费 1 0.70.7 2.4 3 砌体工程 直接工程费 1 0.70.7 2.4 7 安装工程 人工费 20 20 直接工程费 0.7 0.5 1 2.2 附表3 间接费率汇总表 序号 工程类别 计算基础

间接费费率(%) 1 土方工程 直接费 5 2 石方工程 直接费 9 3 砌体工程 直接费 7 4 混凝土工程 直接费 6 5 农用井工程 直接费 10 6 其他工程 直接费 5 7 安装工程 人工费 65 估算表1 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汇总表

单位:万元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合计 其中

主要建设内容说明 投资 财政 自筹 一

水利措施 1 小型水库 座 新建 座

扩建加固 座 2 拦河坝 座 3 修建排灌站 座 4 机电井 眼 新打 眼

修复配套 眼 5 输变电线路配套 公里

其中:线路 公里

变压器 台 6 灌排渠系工程

其中:开挖疏浚渠道 公里

衬砌排水渠道 公里

埋设排水管道 公里

渠系建筑物 座 7 节水灌溉 万亩

其中:喷灌 万亩

微灌 亩

渠道衬砌防渗 公里

管理输水 公里

集雨节灌 万亩 8 其他水利工程 二

农业措施 1 改良土壤 万亩 2 良种基地 万亩

其中:仓库 平方米

晒场 平方米

选种加工设备 台(套) 估算表1 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汇总表

单位:万元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合计 其中

主要建设内容说明 投资 财政 自筹 3 机耕路 公里 4 农业机械 台(套)

其中:购置农用动力机械 台(套)

配套农机具 台(套)

配置植保机械 台(套) 5 其他农业设施 三

林业措施 1 营造防护林 万亩

其中:农田防护林 万亩

水源涵养林 万亩

水土保持林 万亩 2 苗圃 亩 3 其他林业设施 四

科技措施 1 技术培训 人次 2 仪器设备 台(件) 3 示范推广 项 五

其他工作及措施 1 项目管理费 2 工程监理费 3 勘察和设计费

注:以上项目可结合实施的具体情况做必要的删减 估算表2 土地治理项目估算表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一

水利措施 1 扩建小型水库 座

土方开挖 m3 浆砌块石 m3 …… 2 拦河坝 座

清基土方开挖 m3 埋石砼 m3 …… 3 衬砌渠道 土方开挖 m3 砌石(干、浆砌石) m3 …… 二

农业措施 1 土壤改良 亩 …… 2 机耕路 Km 土方开挖 m3 路肩 m3 路面 m2 …… 3 农机设备及其他 三

林业措施

……(要细化措施) 四

科技推广 …… 五

其他工作及措施 1 项目管理费 ……

(具体算到四级项目单价) 合 计 估算表3 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单位:元 编 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预算价 估算表4 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

单位:元/台班 编 号

名称及规格 台班费 其 中 一类费用 二类费用 三类费用 估算表5 建筑(安装)工程单价表

定额编号: 定额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一 直接费

(一) 直接工程费 1 人工费 甲类工 乙类工 其他人工费 2 材料费 …

其他材料费 3 机械使用费 …

其他机械使用费

(二) 措施费 二 间接费 三 利润 四 税金 合计

根据工程项目逐项套定额进行分析计算 第八章 综合效益分析

8.1经济效益

主要分析通过开发治理,项目区新增农产品生产能力、农业产值和农业增加值情况。 8.2社会效益

主要分析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农民增收、地方财力增加、巩固完善农村承包经营机制、劳动条件改进效果、技术装备率、技术贡献等情况。 8.3生态效益

主要分析防护林防护面积、森林覆盖率、控制水土流失面积、减少盐碱化面积、改良土壤等指标变化情况。

第九章 组织实施和运行管护

9.1 项目组织领导和实施管理

国家农业开发项目要在县级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落实具体办事机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项目组织实施要落实开发总项目和各子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9.2 运行管理与维护

要根据项目不同工程特点制定有效的运行管护制度与措施。根据落实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体制,明确所有权和经营权;健全工程管护制度,确保各项工程设施完好,能长期发挥效益。 第十章 环境影响与评价

10.1环境现状与分析

10.2项目实施对环境的影响 10.3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一章 结论和建议

11.1可行性研究结论 11.2问题与建议 附录

(一)附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基本情况表,项目区现有水利工程设施情况表,设计水平年水资源供需平衡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计划报表,土地治理项目主要建设项目表。

(二)附图

附图1:项目区位置图 附图2:项目区现状图

附图3:项目区工程规划布局图(采用1:10000比例的地形图、图标、图例按统一标准制作,并有完整图签)。

附图4:各项目工程规划设计图。

第7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政策解读

背景解析:农业综合开发

一、定义:

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政府为保护、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活动。农业综合开发标志

标志及其含义:“ACD”是农业综合开发的英文缩写:Agricultural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图型含义:(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

1、周边四个三角形代表山地(山丘资源);

2、中间一滴水代表水利设施(节水灌溉);

3、中间田字格代表农田整治(格田成方);

4、周边四棵树代表林业措施(农田林网);

5、田的十字线代表机耕道路(四通八达)。

二、任务:

农业综合开发的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三、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

土地治理项目,包括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粮棉油等大宗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良种繁育、土地复垦等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草场改良、小流域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生态林建设等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的产业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优质水稻、高油大豆、“双低”油菜、“双高”糖料、棉花、蔬菜、畜禽、名优经济林(果)、茶叶、名优花卉、蚕桑、水产等。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二)规模开发,产业化经营;

(三)依靠科技,注重效益;

(四)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自下而上申报。 项目管理

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前期准备是指项目正式申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开发规划、建立项目库、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准备工作应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2、各级农发机构应依据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定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及阶段性开发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土地治理项目库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库。

3、存入项目库的项目应达到项目建议书的要求。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土地治理项目:开发的必要性及条件,建设范围、规模及主要治理措施,投资估算及来源(含农民筹资投劳计划),效益预测。

(2)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条件,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市场分析与销售方案,项目建设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财务评价。

项目建议书经省级或地级农发机构实地考察合格,可存入项目库,拟扶持项目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

4、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或组织有关专家编制。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土地治理项目:项目背景,包括自然、社会、经济等现状;水土资源评价;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治理范围、地点、规模;工程量及主要工程、农艺措施;项目区现状及工程平面布置图;投资估算及筹资方案;经2/3以上农户签字同意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农民筹资投劳计划及自愿开发证明材料;综合效益评价;组织实施和运行管理。

(2)产业化经营项目: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建设条件,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市场分析与销售方案,项目建设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财务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民增收效果评价,项目组织与管理。

5、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单位一般应在上申报下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扶持对象

符合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扶持方式

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产业化经营采取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种方式,以财政补助为主。 4 投入:

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 农业综合开发应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和投资政策。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政策解读

一、政策解读

农业综合开发指在一定的时间里和确定的区域内,为全面开发利用农业资源,发展地区农业经济而进行的综合性生产建设活动。开发的主要内容是平整土地、兴修水利、改良土壤、开垦荒地、植树造林、装备机械、改进生产技术、发展多种经营等。它的最终目标是合理配置农业生产要素,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确定的区域范围内,为获得预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经农业综合开发管理部门批准,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实施,通过综合投入,运用综合措施,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的投资活动。

国家自1988年起开始立项实施农业综合开发。1988—1993年统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自1994年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分为两类,即土地治理项目和多种经营项目;自1999年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分为三类,增设科技示范项目;自2004年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分为两类,即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不再设立科技示范项目。

二、政策问答

1.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机制是什么?

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

(1)效益优先,兼顾公平;

(2)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3)集中投入,不留缺口;

(4)奖优罚劣,激励竞争。

农业综合开发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 2

财政部依据各地财力状况分别确定各省地方财政资金与中央财政资金的配套比例。

省级财政承担的配套资金总体上不低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80%。市县级财政承担的配套资金不小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20%。

地方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乡级财政不承担资金配套任务。

3 财务管理的原则是: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实行财政无偿资金县级报账制。

4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指经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并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以及其他资金(含银行贷款、各种经济组织资金以及个人自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和利用的活动。分为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包括中低产田改造、生态综合治理、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三小类项目,按照“统筹规划、集中投入、连片开发”的原则,对灌区、流域或某一连片耕地进行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其整体建设任务可分年连续实施。

5.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有哪些重要意义?

一是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是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手段。我国农业基础比较脆弱,农业的发展后劲不足。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的投入,改善了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已经成为国家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本意义是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

二是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证。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提高粮食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了粮食安全的保障水平,为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使项目区达到了路相通、渠相连、田地平整、排灌有保障、机械作业标准化,为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三是农业综合开发是财政惠民(支农)的重要形式,是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财政增效、农村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投资越来越大,效果会越来越明显,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作用越来越突出,从而更好的为建设新农村、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服务。 6

以“农民要办”为前提,采取民主方式征求农民是否自愿筹资投劳,项目申报单位(一般为乡、镇政府)提出立项申请,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县级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初步论证,逐级审核上报;由省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估论证,审核认定后上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7.为什么要进行农民筹资投劳?

农业综合开发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开发机制,在土地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农民筹资投劳是项目投资的一个组成部分。一定比重的农民筹资投劳,对保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正常实施,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积极性,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农业综合开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提高农民的经济效益。国家农业开发资金的大量投入,目的就是为了使项目区农民富裕起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脱贫致富的问题。只有农民全程参与进来,才能使农民真正认识农业综合开发的内涵,积极支持项目的实施,主动监督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保证了农发土地治理工程建设高标准、运行高效益。 8

凡是立项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均采取统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实行监理制,聘请农民义务监督员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实行项目和资金公示制,对项目申报、实施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实行公示制,县级农发办事机构对公示的真实性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筹集项目运行管护费用,保证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9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是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产业化经营项目,促进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区域主导产业,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发展现代农业,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 10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范围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的重点产业包括:专用玉米、优质水稻、高油大豆、专用小麦、马铃薯、名优经济林、蔬菜、名优花卉、蚕桑、畜牧、淡水水产等。 11

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企业应是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1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法律法规;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有利于培育当地优势主导产业;开发产品科技含量高,达到相关标准,竞争优势明显,市场潜力大,销售方案切实可行;技术方案先进可行,技术依托可靠,工艺路线合理;项目用地手续合法、符合规划要求;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要求;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

13

申请立项前两年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经营业绩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固定资产净值500万元以上,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资产负债率低于60%,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财务规范、管理严格;与农民以订单、股份合作等形式,结成了比较紧密的、科学合理的利益共同体;

14

申请立项前一年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合作社通过社员以货币出资、非货币出资等形式入股,成为经济实体;合作社不亏损;产权明晰,运行机制合理,章程规范,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独立核算,盈余返还;以产品和服务为纽带,农民自发组织;农民社员80户以上。 15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两种方式对项目进行扶持。财政补贴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在50-200万元之间,地方财政按政策规定相应落实配套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可以对固定资产贷款进行贴息,也可以对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申请贴息的贷款起点是50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项目批复后,可以对一个内贷款所支付的利息进行贴息。同一项目单位、同一只能申报一种扶持方式。

16行申报?

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农发办事机构申报财政补贴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财务报告,银行信用等级证明,土地使用批准文件,环保部门审批意见等;项目单位申报贷款贴息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到位凭证、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等。

《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内容摘要:为更好地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3年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国农办〔2013〕92号),为更好地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业竞争力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大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强化现代农业发展的产业支撑。通过财政扶持,壮大一批带动能力强、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一批运作规范、组织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

二、扶持范围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一般产业化项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1. 一般产业化项目扶持范围为: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扶持对象为符合农业综合开发立项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一般安排在农业综合开发县。同时,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有机肥料项目建设。

2. 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根据区域优势产业发展及县域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开展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流通体系及品牌建设,支持与龙头企业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合作化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等项目建设。

三、主要政策

1. 一般产业化项目包括财政补助项目和贷款贴息项目,中央财政下达的2014年一般产业化项目资金, 80%以上用于扶持财政补助项目,20%以下用于扶持贷款贴息项目。

用于安排财政补助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60%以上(含)用于扶持龙头企业;40%以下(含)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100万元至3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50万元至15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项目单位按政策规定落实相应的自筹资金投入。其中,龙头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所扶持的财政补助资金总额;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筹资金不低于所扶持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50%。具体比例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依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贴息项目资金用于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单个项目中央财政贴息资金规模不低于50万元,优先扶持粮油加工及“菜篮子”产品贷款贴息项目。贴息范围为2012年1月1日以后签订贷款合同(包括2011年签订贷款合同、申请连续贴息的贷款)、在2013年会计实际发生并已经支付的利息。贷款贴息要求单笔贷款100万元以上,最高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贷款贴息期限一般为2年;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合作的项目连续贴息期限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贴息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2. 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在2013年基础上适当扩大试点。2013年已开展试点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2014年的试点项目比2013年增加1倍;2013年未开展试点工作的省(黑龙江、西藏除外)和部分中央农垦(兵团)企业,2014年的试点项目个数比照2013年试点省个数安排。2014年试点性的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投入规模为500万元至800万元、“一县一特”产业发展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投入规模为300万元至500万元。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一般产业化项目。 1. 财政补助项目 (1)项目基本条件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

--市场潜力较大,辐射带动能力强,预期效益好; --产品科技含量较高,竞争优势比较明显;

--建设方案先进科学,产品技术和工艺路线合理;

--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要求,有利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获得相关环保部门的审核或批复;农业面源污染能得到有效治理;农业生产废弃物能得到有效利用;能够确保水资源安全和可持续利用。种养业生产过程减少农药、化肥、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相关农业生产规范要求;产品质量安全可靠,达到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土地流转用地或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合法。 (2)项目单位条件 龙头企业:

--2010年12月31日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经营业绩良好,20

11、2012年连续盈利,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20

11、2012年资产负债率一般低于70%,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未向银行贷款的除外);

--企业资产优良,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2012年固定资产净值3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2倍;

--法人代表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企业一般应不欠税、不欠员工工资、不欠社会统筹保险金;

--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财务管理规范,能保证项目按计划建成和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

--与农民以多种形式,形成联结紧密、科学合理的利益共同体。龙头企业实施的项目一般应直接带动农户200户以上,加工项目所需原材料的70%以上来自企业注册地,流通设施项目能够带动注册区域农产品进入市场领域。 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为2011年12月31日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 --合作社法人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具备相应的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

--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产权明晰,章程规范,运行机制合理,盈余返还。

--经营状况良好,实力较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50%。

--运营规范,农户社员规模较大,示范带动作用强。 2. 贷款贴息项目

(1)贷款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用途符合国家金融政策和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范围;

(2)贷款期限、贴息期限及额度等符合规定要求; (3)项目申报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 (4)法人代表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

(5)贷款项目对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就业带动作用明显; (6)申报材料齐全完整、真实可靠。 3.不予受理的事项

(1)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的相关项目(参见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公约附录的动植物加工流通项目。

(3)中成药深加工、木材深加工、纺织品深加工等项目。

(4)截止到2013年底,同一项目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各个子公司、不同公司但同一法人代表)已获得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连续扶持(含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类项目)满3年的(合作项目除外),不在2014年申报范围。

(5)已申报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的,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6)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企业和使用有偿资金的企业,2012年未上缴国有股权分红收益和未偿还到期借款的,不得申报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7)有不良诚信记录,或被列入监管黑名单的企业不在申报范围。 (8)上市企业(含控股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不在此次项目申报范围。

(二)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扶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原则上执行《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扶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申报指南》(国农办〔2013〕115号)及《关于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扶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若干政策规定解释的函》(国农办函〔2013〕41号)立项条件和申报要求,并对相关事宜进一步明确如下:

1. 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要求符合无公害、绿色、有机等相关农业生产规范,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2. “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要求列入地理标志产品或原产地保护产品目录及省级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等优势农产品。

3. 试点项目均要求“三废”排放及处理措施可行,获得相关环保部门的批复或审核;水资源供需平衡、利用合理,新打机电井获得水资源管理部门的批复。

4. 试点项目均要求企业总资产报酬率处于同行业中等以上水平。 5. 试点项目能够积极探索增加农民资产(本)性收入的有效途径,建立起与农民股份合作经营的利益联结机制,财政资金的30%用于农民合作社或农民持股,并能够在一定期限内选择固定分红、利润分红或股权保底分红等方式,使农民获得收益。地方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农发机构”)能够帮助龙头企业建立起股份合作制公司治理结构,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持股人享有股权分红收益。

6.如申报单位属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企业和使用有偿资金的企业,2012年未上缴国有股权分红收益和未偿还到期借款的;以及有不良诚信记录或被列入监管黑名单的,不得申报2014年试点项目。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1.具备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根据本指南相关要求,向所在地农发机构申报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其中,财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于2013年10月31日前申报;贷款贴息项目于2014年1月10日前申报。

2.同一项目单位只能申报一种扶持方式。 3. 越级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财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龙头企业申报须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

11、2012财务审计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须提供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12财务审计报告;同时须提供电子文档(PDF格式)及附件资料彩色原件扫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及相关附件要求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已印发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龙头企业可研报告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申报书编制参考大纲。

2.贷款贴息项目:贷款银行批复文件、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到位凭证;银行贷款卡复印件;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利息支付原始凭证、还款凭证;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单位2012财务审计报告。上述材料须提供完整、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电子版。

(三)其他要求。

1.产业化经营项目原则上由省级农发机构统一组织专家评审、竞争立项,经国家农发办抽查或审核后,予以备案确认、立项实施。 2.省级农发机构对经过规定程序拟立项扶持的产业化经营项目,须在省级报刊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3.项目申报单位和地方各级农发机构要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与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按《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财发[2011]7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4.项目申报单位所需的有关资料,请向当地农发机构索取,或在财政部门户网站下载。其他不明事项,可向当地农发机构咨询。

5.各省级农发机构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指南有关要求进行细化,指导各地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第8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

临渭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的实施对加快当地水土流失治理,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实施好这项工程,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水土保持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建设的原则

(1)坚持综合治理的防治路线。以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工程、生物和农业技术措施科学配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统筹兼顾,形成多目标、多功能、高效益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体系。

(2)坚持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根据当地资源优势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调整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安排农林牧各业生产,有效利用水土资源,培育主导产业,促进传统粗放型农牧业向现代集约高效型农牧业转变。

(3)坚持人工治理与生态自我修复相结合。通过小流 1 域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集约高效农牧业,为大面积退耕和封育创造条件。加强封禁管护,充分依靠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

(4)坚持水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合理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要充分利用天然降水。

(5)坚持群众参与、多元化投入的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大力推行承包、拍卖、租赁和股份合作等多种治理开发形式,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工程建设与管理。

(6)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把预防保护工作放在首位,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坚决遏制新的人为水土流失。

第三条 项目建设的内容

(1)以新修水平梯田为主的坡改梯工程建设; (2)以恢复和扩大林草植被为主的造林、种草工程建设; (3)以减少水土流失为目的的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 (4)以改变当地劳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生产道路工程建设;

(5)以保证农田稳产高产为目的的保土耕作措施; (6)以借助自然生态修复能力的封禁治理工程建设;

2 (7)以节约用水、有效利用水资源的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组织管理机构

为了加强对项目的组织管理,按照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临渭区人民政府成立临渭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简称农发水保项目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农发水保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由水务、财政、农业、林业和项目区乡(镇)组成。临渭区水务局成立临渭区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办公室,项目办主任由水务局党委书记兼任, 项目办副主任由临渭区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兼任,乡、村也应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机构的职责

农发水保项目领导小组是项目的决策和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发方向、实施政策、解决配套资金安排和协调。项目办负责贯彻执行农发水保项目领导小组的决定及省项目办下达的任务,负责计划的实施、监督、检查、验收;负责向项目拨付经费,并定期向省项目办报告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工作总结、信息传递。乡、村组织具体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交流等。

3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六条 前期工作

(1)项目办根据省级水利部门批准的工程实施方案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

(2)小流域治理初步设计按照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暂行规定》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 16453.1~6—2008)等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初步设计要图、文、表齐全,各项建设任务要落实到山头地块,达到施工要求。小流域治理工程总体布局及规划图按照1:1万的比例尺绘制,其它图件绘制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进行。

(3)初步设计的投资估算和概算,执行水利部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第七条

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按照基建程序,推行“四制”,即项目法人制、 4 工程施工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

(1)农发水保项目领导小组是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其主要职责为:制订计划;领导和组织工程建设;控制工程质量、进度、资金,并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2)因地制宜的推行工程招投标制。对以中央投资为主,投资规模超过50万元的大型沟道工程、集中连片机械施工的梯田等单项工程,应通过招标投标选择施工单位。优先选择水平高、技术强、信誉好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建设,确保工程进度快、质量好。承建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施工能力,严禁转包、分包。

(3)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聘请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建设监理,自觉接受和配合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

(4)在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施工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的基础上,项目办与各施工单位签定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组织自验

(1)区级自验由农发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各项治理措施的数量、质量逐项、逐地块地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报告。自验结束后申请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验。

(2)自验执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

5 (3)接受验收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项目建设工作总结;申请验收报告;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图表和现状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审计部门的资金审计报告;监理单位的监理报告、项目技术档案资料。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九条 各施工单位要对各自所做的工程按照项目办的要求严格进行施工。对工程质量实行跟踪制、技术负责制。严格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 建立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农发项目办对各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作定期检查,对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工程监理人员汇报质量检查情况。项目办派驻工地施工技术人员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程序进行严格控制、检查,把质量控制在施工中,不留质量隐患,对发生的质量问题要限期整改。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农发水保项目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 6 公助”的投资机制和“集中投入、奖优罚劣”的原则。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

第十二条 项目资金多渠道筹集,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自筹资金等。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计划足额落实财政配套资金,并将财政配套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十四条 项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坡地及沟道整治、土壤改良、保土耕作、田间道路;拦引蓄灌排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所需的材料、设备、机械施工补助及技工工资;营造水土保持林草、 经济林所需的种子、苗木、整地、定植及幼林管护、封禁治理、苗圃建设;科技推广、技术培训、效益监测及小型仪器设备购置等费用。

第十五条 用于项目前期及建设管理等费用,严格执行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农发水保项目实行财政资金使用报账制度,并按照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项目财政资金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按规定范围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挪用。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 7 制约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的追踪检查,定期对资金的拨付、到位、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推行群众投工承诺制。在初步设计阶段,应把所需群众投工及投工数量向项目区群众公开,征求群众意见。项目区三分之二以上群众同意,并由村民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向县级主管部门做出承诺,经区级政府批准后,方可申报立项并实施。组织群众投工一般只在项目实施受益村进行,不得跨村投工或平调使用劳动力;确需跨村投工的采取借工或换工的形式组织进行。

第六章 工程管护

第十九条 项目建成后移交项目所在乡(镇)管理,接受区水务局的业务指导。为确保项目效益的充分发挥,对其工程采取拍卖、租赁、承包、联户管理等方式落实管护责任。对植树、种草及封禁治理工程项目将采取层层落实责任的办法,由镇政府、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其具体操作办法由项目办公室具体制定。

第二十条 按照“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灵活的、有效的管护机制,鼓励社会各界,企业、社团 8 等参与水利水保项目建设,尽快落实工程管护措施,把管护任务承包到户、到人,保证工程建设成果得以巩固,长期发挥效益。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第七章 附 则

本办法由项目办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临渭区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办公室二0一五年一月

第9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议书

**县**乡**村大党山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乡**村大党山农业综合开发

2、项目承担单位:**县**乡**村委会

3、项目负责人:电话:13328287038

4、项目地址:**县**乡**村

5、项目内容:种植

反季节蔬菜1200亩,种植200亩晚熟油柰。

6、项目进展情况:在**乡**村反季节银耳生产已形成规模,是全县最大的反季节银耳生产基地,已建造反季节银耳专用房200多间,完成了项目预可行性论证。

7、项目功能: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农副产品深加工提升产品价值,带动第

二、第三产业发展,增加农村就业机会,推动再就业工程的实现,以“公司+基地+农户”运行模式,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二、项目建设理由和必要性:

**县**乡**村大力发展银耳生产,今年以来全村共栽种银耳1200万袋,获利450多万元,人均增收1900元左右,银耳生产成为该村农民增收致富的“助推器”。由于多年来食用菌的发展,食用菌已成为**乡的支柱产业,90%以上的种植户都栽培有各类食用菌,是农民增收的重要经济来源。近几年来,食用菌生产已由过去人菌合用房状态转向利用房前屋后的闲散地,进行专业化、工厂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主要是因为专用房具有保温好,感染率低,产量高等特点。

**村总人口2400多人,海拔较高,气候凉爽,特别适宜发展反季节食用菌生产。近两年来,该村积极引导农民向银耳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利用村落周围地势平坦开阔,新建银耳生产专用房200多间,并对旧菇棚进行彻底翻新改造。由于银耳房比较连片、集中、易于管理,减轻了劳动强度,增加了产量。与此同时,该村还制订了村规民约,加强对银耳生产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降低银耳的感染率。该村还成立了护村队,保护外来商贩和务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该村积极帮助群众提供技术服务,大力进行新品格的尝试种植和推广。

据了解,仅开春至今,**乡信用社在**村就发放了150多万元的食用菌专项贷款,全村有90%的农民从事银耳生产。目前,该村已开通**至**的村道,解决食用菌生产的交通问题,使更多的农民从中受益。

**油柰优质高产,规模大,但由于**油柰成熟期一致,果品上市过份集中,常常造成油柰季节性的过剩,引起市场价格的下降,经常出现卖果难,严重影响果农的经济效益。为了叉开油柰上市时间调节和延长油柰市场的供应期,通过我县科技工作者的多年努力,终于培育出晚熟油柰的新品种,比普通油柰延迟15-20天成熟,而且保持了原有普通油柰优质、高产的特性,同时克服了油柰成熟期裂果严重这一长期以来不能解决的缺陷,使裂果率从普通油柰30%降至10%以下,促进了柰园产量和柰果的品质,同时提高油柰的销售价格,延长柰果市场供应期,增加果农的经济效益,晚熟油柰的培育深受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欢迎,为**油柰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将极大促进我县油柰产业的发展。

三、项目建设条件:

1、自然条件:①**村是我乡第二大行政村,总人口2400多人,劳动力资源丰富,海拔800多米,气候凉爽,年平均气温17℃,年平均降雨量为2200mm,特别是大党山海拔高达1020米,坡度10—25度,该村每年栽培白木耳1200万袋,获利450多万元。大党山土壤肥沃,植物生长繁茂,空气清新,交通便利,邻近无妨碍果树和蔬菜的污染源。去年5月中旬,县农业专家一行到过该地实行实地考察,据专家们考察后分析,泥炭土在大党山土壤中的含量相当高,十分有利种植反季节蔬菜和建造食用菌标准房,并处于无污染地带,具有独特的南国北原气候,气温低气质低,夏季最高月平均气温为23.9℃;昼夜温差大,受海洋性气候影响显著,且受高海拔影响,形成了独特的夏凉气候,很适合甘蓝类及夏阳大白菜等品种反季节蔬菜的生产和百合康乃馨等花卉的种植。②高山区8万亩耕地的土壤主要是渗育型水稻土,土质疏松,有机质含量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均在3%以上。蓄肥保肥能力强,同时有1.2万亩耕地,通过近5年来长期种植马铃薯,蔬菜等作物,不断增施有机肥的改良,使得土壤有机质含量进一步提高。土壤中六六六ddt和种金属含量均低于无公害蔬菜地的土壤卫生标准。③高山区灌溉用水,全部来源山涧小溪水,和境内水库蓄水,无工业废水,废液污染。灌溉用水各项指标均低于无公害灌溉用水标准。特别是含盐量大大低于无公害标准。④境内远离工业,无工业废气,境内原始生态林多,阔叶林面积大。大气中总悬浮微粒,飘尘,so2,co,氮氧化物浓度均低于国家一级标准。

2、交通条件:对外联接三级柏油公路,村内道路四通八达,交

通方便。

3、水电充足,通讯便捷,人力资源丰富,全村2500多人口,由于食用菌生产比较多,没有外出劳工人口,有劳动力2000多人,农民文化素质高,对学习科学技术、接受新鲜事物强,种植食用菌经验丰富。地势平坦,是兴办工业企业的理想之地。

四、项目方案设计:种植反季节蔬菜1200亩,种植200亩晚熟油柰。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反季节蔬菜:总投资180万元。

1、开垦梯田1200亩计120万元;

2、购基肥计18万元;

3、建蓄水池30个计2万元;

4、建管理房8座计20万元;

5、排水沟及道路建设计20万元。

(二)种植200亩晚熟油柰:总投资35.55万元。

1、开垦梯田200亩计7.6万元;

2、挖定植穴计3.6万元;

3、购基肥计10.8万元;

4、购种苗计3.6万元;

5、建蓄水池14个计0.7万元;

6、建管理房4座计5.2万元;

7、排水沟及道路建设计4.05万元。

资金来源为:村民自筹30万元,**村自筹13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用地,向省、市、县有关单位争取项目补助资金55.55万元。

六、财务分析:

1、项目投资估算:215.55万元。

2、年收入及税收附加估算:600亩反季节蔬菜可提供100万公斤的蔬菜,每公斤0.3元计,每年产值30万元,4年后收回成本,200间食用菌专用房投入生产,平均年产量200万吨,产值400万元,扣除生产成本、利息300万元,年利润100多万元。盛产期每亩油柰产量可达1000公斤以上,200亩柰园年可向市场提供优质晚熟油柰果20万公斤以上,按最低价每公斤售价3元人民币,计算共产值60万元,扣除管理费24万元,200亩柰园每年纯利润可达30万元。

3、社会效益:该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实行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加快农副产品深加工提升产品价值,带动第

二、第三产业发展,增加农村就业机会,推动再就业工程的实现,以“公司+基地+农户”运行模式,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七、市场分析和结论

此项目建成后,**村经济得到发展,剩余劳动力得到解决。600亩反季节蔬菜可提供100万公斤的蔬菜,每公斤0.3元计,每年产值30万元,4年后收回成本,200间食用菌专用房投入生产,平均年产量200万吨,产值400万元,扣除生产成本、利息300万元,年利润100多万元。盛产期每亩油柰产量可达1000公斤以上,200亩柰园年可向市场提供优质晚熟油柰果20万公斤以上,按最低价每公斤售价3元人民币,计算共产值60万元,扣除管理费24万元,200亩柰园每年纯利润可达30万元。

综上所述,项目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能够带动当地绿色食品发展,符合国家绿色食品无公害行动计划的产业政策。

上一篇:三级干部大会下一篇:党员违法违纪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