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2022-04-2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时光流逝着,岁月沉淀着,在众多个日夜中,我们辛勤的工作,换来了一份份工作佳绩。回首看每个阶段的工作,都有着独特的成长点,应当写一份工作总结,作为自己工作路上的前进参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

2014年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品质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站、联系点,深化便民服务,推进信息化应用,加强监督管理,着力构建大法援工作格局,把服务困难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努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全区法律援助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更大范围地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实施好法律援助惠民实事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扎实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畅通申请渠道,公开刑事法律援助条件、申请程序及联系方式,设置导引标志及援助范围等公示,派驻值班律师或确定咨询电话。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积极组织参加“全省优秀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律师”评选活动。

二、稳步提升法律援助办案量。(略)

三、扎实推进便民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结合司法行政办公楼建设,按照《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指导标准》,全面完成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任务,在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和功能完善等方面,推进窗口建设达标升级。对窗口实施标准化管理,完善管理措施,突出便民服务效果,在有限空间实现无限服务,构筑法律援助品牌服务平台。

四、构建“12348”法律服务专线平台。(略)

五、优化法律援助案件及承办人员结构。(略)

六、深化法律援助站点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市级示范法律援助工作站典型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整体水平,实现法律援助和困难群众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作用。积极开展与妇联、共青团、残联、老龄委、工会等群团组织的协作,依托设立的工作站,形成对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重点联动机制。围绕便民利民惠民,落实《市示范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创建标准》,开展“示范法律援助联系点”创建活动。

七、深入推进律师参加法律援助。加大社会律师办案的指派力度,彰显行业公益精神。区法律援助中心招募、聘用青年律师专职从事法律援助工作。根据省厅要求,安排申请执业人员到法律援助中心实习,所有申请执业人员均需在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实习活动。法律援助实务纳入申请职业人员考核内容,在执业起点培养律师的社会公益意识。

八、全面加强信息化应用。(略)

九、加大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维权力度。重点围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劳动保护等问题开展法律援助,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的法律援助工作,简化程序,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完善“便残助残”援助措施,深化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组织专项行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营造浓厚氛围,提高特定群体法律援助的案件质量和社会效果。

十、积极发挥法律援助维权维稳职能。通过解答咨询开展形势教育和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公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组织引导法律援助人员积极参与劳动争议、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环境污染等领域案件办理工作,依法妥善解决。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法律援助与信访工作衔接机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法涉诉问题、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加强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工作,建立重大群体性敏感事项及时报告制度,为完善社会管理政策措施提供参考。

十一、抓好法律援助质量监管。严格按照《市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示范文本》的要求,全面规范卷宗质量。综合采取旁听庭审、检查案卷、回访受援人、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加强对法律援助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和实际援助效果的考核评价。健全完善案件评查工作机制和投诉处理反馈机制,提升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积极参与第二届全区“十佳”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选表彰活动。

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总结2

2013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监督和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的要求,以服务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这一主题,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服务民生,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实现全区的融城发展战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政府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切实做到为民惠民

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以来,区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纳入了法律援助补充事项,将农民工、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未成年人等列为重点援助对象,针对其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二是积极开展与异地法律援助中心的协作,方便当事人异地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三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四是完善便民措施,进一步简化程序。推行预约服务,坚持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切实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五是加强新建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厅项目建设及资金落实。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按照省、市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建设的要求,我区认真完成了法律援助大厅的建设,完善了各项措施,添加了办公设备,改善了办公条件,设立了等候区、接待区、法律咨询室等专用设施,添加了传真机、电脑等办公用品,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的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和机构队伍建设

为更好的为受援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今年还扩充了法律援助队伍。一是将全区范围内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基本情况、业务特长、办案经验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二是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信息库,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各自优势,提高服务质量;三是继续推进“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建设,新建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4个,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提供基础保障;四是狠抓法律援助队伍培训学习,今年来组织法律工作者培训学习4场次,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增强了责任心和责任感。

三、加强法律援助与信访工作联系,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涉法信访接待,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健全了统一的工作体系、有效的联动机制、动态的预警机制等。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区、乡镇、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对涉法信访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援助中心及时指派援助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将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激化,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给予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的引导从其他渠道给予解决。

四、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突出抓好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

为有效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了对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管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最大限度扩大援助覆盖面,把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将法律援助办成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截至目前,全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8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798件,提供法律援助2254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250余人次,为群众挽回各项损失530余万元,发放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及各种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达4万余份,上万人接受了法律援助宣传服务。

五、强化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以法律援助成为区政府民生工程为契机,加大法律援助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众的关心和关怀,让老百姓知道,无钱也可以打官司。一是加强《法律援助条例》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氛围。在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外出务工人员维权办公室,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农民工的作用,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二是狠抓案件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三是认真开展各项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维权日、助残日、“11.9”消防宣传等专项宣传活动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参与典型案例调解和利用电视、电台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提高了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六、2013年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思想业务培训学习,提高整体素质;二是加强对援助案件的回访和跟踪服务,保障案件质量;三是狠抓典型案件的办理,重点加强对农民工工伤、讨薪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四是继续推进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总之,我们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积极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真正把法律援助中心办成党委政府为民办事实的重要窗口,把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落到实处,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幸福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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