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实施方案

2022-04-1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一份优秀的方案要对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详尽的安排,包括实施细节、步骤等,也许你已经写过不少方案,但你真的懂得方案撰写的精髓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拆迁实施方案范文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拆迁实施方案范文一

根据省政府征地拆迁动员会议及文件精神,为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段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一、成立机构,组织队伍

为便于该项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按时完成好征地拆迁工作任务县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县广播局主要负责人、军山乡主要负责人、禾市乡主要负责人、国土资源局局长等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由县政府办、铁路办、房产局、县人民法院、县广播局、军山乡政府、禾市乡政府、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工作人员为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的工作班子,具体实施征地的工作。

二、征地范围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时间年2月底)

1、召开领导小组和全体工作人员会议,部署征地有关事宜。

(二)征地测绘阶段(时间年3月底)

1、测绘土地面积、类型、权属调查及征地的基本情况。

2、召开被征地单位及乡村干部会议,进行全面动员。

3、统计征地面积。

(三)具体核实阶段(时间年4月底)

(四)征地拆迁实施阶段(时间年5月至8月)

1、进行听证。

2、与征地拆迁户签订征地协议。

3、发放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四、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标准

1、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采用货币安置方法,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倍数和政发号文件省征地年产值标准、政办发[]3号文件关于建设工程征地拆迁有关问题通知的规定计算。即:一类水田3.2万元/亩;二类水田2.9万元/亩;旱土1.9万元/亩;荒山地、未利用地1.0万元/亩;经济林1.8万元/亩;林地(不含经济林)1.4万元/亩;园地1.9万元/亩;青苗补偿费按实际支付。

2、拆迁补偿标准:按房屋现状进行评估,按评估价格进行补偿。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其他建(构)筑物(简易房、坟墓、水泥坪、水井、机井、围坪等)、附属设施按郴州市制定的现行补偿标准办理。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政办发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办理。

4、国有土地上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对企业的单位搬迁中的停工、停产及安置过渡等的补偿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处理。涉及企事业单位因拆迁而发生改制、破产等的相关事项,按相关政策协调解决。

5、拆迁户的重建地选择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以村为单位进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尽量不占耕地,防止闲置土地。

五、征用土地类别及面积预测:

1、水田、旱土:522亩

2、林地:400亩

3、水塘:52.7亩

4、宅基地:27.8亩

5、其他土地:317.5亩

合计:1320亩

另:临时用地:680亩

六、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沿线乡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县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宣传动员摆在征地拆迁工作的首要位置。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召开动员会等形式,重点宣传本项目及县委、县政府为加快经济发展,使沿线群众早日致富而建设的铁路;广泛教育、动员沿线群众以主人翁的态度支持、理解、关心项目建设,为段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2、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段项目征地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沿线各乡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做好协调工作。对征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乡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迅速解决,做到不回避矛盾、不激化矛盾、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要确保征地补偿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征用土地按时交付使用;要妥善处理好拆迁户过渡和异地安置问题;乡政府要高度重视被拆迁房屋、宅基地以及已批未建宅基地的异地安置工作;建立征迁工作举报制度和信访接待制度,及时解决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从严从快处理阻碍、损害征地拆迁工作的违法乱纪的行为。

3、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严格执行资金的支付程序,按照规定的征迁资金管理和支付办法,及时足额将征地补偿资金直接发放到被征地单位手中。沿线乡政府和征迁工作机构要严把资金管理关,按照“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原则,在指定银行设立帐号,采取“封闭运行、全程监控”的方式进行监管,不得虚报征地拆迁数据,不得克扣、挪用、截留、拖欠征地补偿资金。加强督查,不定期检查资金划拨、到位和使用情况,建立征地统计数据和资金划付的复核制度,确保征地补偿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群众的利益。

拆迁实施方案范文二

按照城区教育网点布局规划,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剑光三小进行扩建。为认真做好剑光三小扩建所涉房屋的补偿安置拆迁工作,确保该扩建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城市房屋估价规范》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该地段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拆迁范围及摸底情况

该学校扩建范围内所涉及拆迁房屋参差不齐,有些条件很差,经初步摸底,扩建工程涉及拆迁房屋17幢,面积2860平方米,拆迁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

该扩建工程拆迁范围的房屋不包括不明建筑年限的临时建筑。

二、拆迁人及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承担

该扩建工程的房屋拆迁人为市教育局,房屋拆迁补偿、土地补偿和安置所需全部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三、拆迁安置补偿原则

1、依法办事原则。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省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办事,遵循法定程序。

2、坚持实拆实补结合成新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地核实拆迁评估项目和补偿金额。

3、鼓励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原则。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其中之一的办法,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四、拆迁步骤

1、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发放正式丈量通知。

2、由依法产生的评估机构对拆迁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土地进行丈量和评估,市公证处对丈量的面积进行证据保全,通知房屋产权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到场。

3、将拆迁房屋、土地的基本情况及拆迁补偿公布于众,核实后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4、由被拆迁人自行搬迁,属产权调换的产权人,先申报领取搬迁完的申请书,经拆迁工作机构实地验收合格后发放选房序号,选择货币补偿的申报领取搬迁完验收单后凭此单待领补偿金额。在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并自行搬迁完后,水、煤气、电、闭路电视、电话、网线及时报由各相关部门自行拆除。

五、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及方式

1、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按照评估机构实地丈量、实地评估确定的价格执行。在评估价的基础上实行楼层分类价补偿。

2、拆除经主管部门确认的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均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3、拆迁房屋层高2.2米以下至1.6米的部分实行按评估价并结合成新后的50%给予补偿,不计安置面积(不予产权调换),1.6米以下的按50%以内的比例进行补偿。

4、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按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按2元/平方米补给,选择产权调换的按4元/平方米补给。

5、拆迁过渡期限为贰年,临时过渡补助费从搬迁之日起至贰年内按拆迁房屋产权建筑面积每月3元/平方米分期支付,原则上不延长过渡期,特殊情况必须延长的,自逾期之日起半年内按每月6元/平方米支付,再逾期的按每月9元/平方米支付(还迁到位停发过渡费)。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壹年的过渡补助费。

6、拆除围墙补偿,眠砖补偿30元/平方米,一斗一眠墙补偿25元/平方米,斗砖墙补偿20/平方米补。乱砖墙补偿10元/平方米,空院水泥地面补偿15元/平方米(按10公分计算)。

7、安置补偿方式。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拆一还一,结合成新结算差价”的原则进行安置,安置地址按城市总体规划确定(老城区羊口爪咀安置点或新城区廉租住房建设区域安置点)。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补偿。为鼓励被拆迁户面向市场购房,凡选择货币补偿方案的,一律按实拆面积奖励50/平方米。

8、产权调换面积多或少的结算。安置面积少于被拆迁人的拆迁面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成新结算(以评估机构估价为准支付),安置房面积多于被拆迁人的拆迁面积(10平方米以内)按楼层平均价880元/平方米结算,再超面积(10平方米以内)按楼层平均价1300元/平方米结算,如果超面积20平方米以上,按市场价结算。

9、奖励办法:被拆迁人凡是在规定时间内配合丈量房屋、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按时搬迁的房屋面积给予10元/平方米奖励。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每提前一天奖励5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私房产权),集体住房每提前一天奖励200元,最高不超过1200元。

上一篇:材料学类设计模式论文下一篇:概括能力培养管理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