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各项出差管理制度

2023-05-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充满活力和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场合需要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和公正的有效手段,也是我们工作的底线要求。什么样的制度是有效的?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员工各项出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员工各项出差管理制度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统

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项,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及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1.3本制度涉及审核批准的事项中,权责部门因故无法实施的,其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可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指定的人员确认无效;

2、出差规定:

2.1 出差期间城市交通费给予交通补贴不在另行支付,若因时间紧急或其他原因须 乘坐出租车的需权责部门核准可乘坐出租车。(副总经理以上除外)。 2.2当日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

2.3出差需要公司派公务车或自备车出行,出差前须由办公室审核批准并做好车辆出入记录,司机做好油耗登记。

2.4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视出差行程、事情进展情况,应每天向直接领导汇报一次,接收汇报领导需做好相应记录备查。 2.5出差往返交通费凭乘车发票

2.6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以火车、公共汽车为原则,需利用公司及本人车辆、航空交通工具出差的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7经同意使用自备车辆出差者,按《差旅费标准》予以补贴油费,过路费按实报销;

3、出差审核程序

3.1出差人员应提前办理出差申请,填写《出差审批单》,(驻外销售人员需以短信或网络社交工具申请)。并按核准权限逐级核准后方可执行: 3.2副总出差,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可通过电话、邮件报请核准); 3.3部门主管出差,报请分管总经理审核;超3日由总经理批准。

3.4其他人员出差,报请部门主管审批、超过3日则分管总经理批准,超过5日以上则总经理批准(安装员工除外)。

3.5公司权责部门主管根据业务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部门涉及岗位人员出差; 3.6员工出差时限由审批权责部门主管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3.7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前审批手续的,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3.8出差员工(副总以下)在出差前须到办公室备案(特除情况须以通讯或网络等社交工具报办公室备案)。

3.9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其所属权责部门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权责部门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经调查确实后批准给付出差旅费。 4.1出差时间核算:

4.1出差往返乘车时间满6小时以上的按1天计算; 4.2出差往返乘车时间不满6小时的按半天计算;

4.5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2小时为准。 4.6出差费用标准:依《差旅费用标准》、《日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执行。

5、出差费用预支、核销程序5.1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5.1.1出差人员借支备用金程序, 填写《借款单》→经办人签字→部门审核→财务审核→财务主管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出纳付款。公司备用金的借支,一律实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5.1.2出差人员亦可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5.2出差费用核销程序

5.2.1根据出差路途的远近,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者且乘坐火车或轮船时间超6小时的可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二等舱。

5.2.2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5.2.3招待费用额度一律由总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按《日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执行。

5.2.4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有效票据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5.2.5出差当日往返的不得报销住宿费(特殊情况需请示)。

5.2.6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5.2.7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其所属权责单位批准并由办公室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或计加班。 5.3核销程序

5.3.1 出差人员应保管好所有支出凭证,并在出差返回五日内办理报销手续。所有支出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5.3.2 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程序,填写《出差报销单》及《出差审批表》→经办人签字→部门审核→办公室审核实际出差天数→财务审核→分管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出纳付款。

5.3.3 出差人员报销依财务规定的标准粘贴相应的正式发票(补贴部份不需发票)。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5.3.4 各部门主管对本部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时,必须对出差路线、乘坐的交通工具和出差地点、出差时间计算是否符合本规定进行严格审核。

5.3.5 财务部门按照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包括《出差申请单》、票据的张贴、金额核实、权责单位核准签字、报销时间等;财务部门对不符合本规定支付标准和有关违背财务管理规定的费用应拒绝给予报销(总经理批准除外);。

5.3.6涉及超出规定时间且未获得延期批准进行费用报销的,超出规定时间部分的费用按照标准的5折支付;

5.3.7多人出差须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人员差旅费的支出、报销工作,其他人员仍须签字证明;

5.3.8《报销单》中的补贴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发补贴金额; 5.3.9 出差按事情的缓急,路程的远近,出行的方便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遵守公司出差财务报销制度,超标准需经上级领导批准。如有订票费应索取正式发票。 5.3.10借取备用金的出差人员返回后既不办理报销手续又不归还备用金的,财务部门可以从其工资收入中扣回,并不得再次借取备用金。备用金的借取,一律实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6、 客户现场的安全

6.1 遵守所到处的安全规程,不要擅自操作对方的设备;

6.2 检修设备尽可能断电再操作,特殊情况需带电检修的一定要注意安全,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6.3 检修完成应让客户签字确认。

7、其它注意事项

7.1 应确保手机始终处于畅通状态,特殊情况除外(如:乘飞机,进入地下室检修设备等)。但收到讯息应立即回电。

7.2 出差途中尽量不与陌生人交谈,不要将行李物品交给陌生人看管,也不替陌生人看管行李物品。

7.3 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公共场合要保持安定,不要大声说话、突出自己,不要参与别人的争吵;加强钱物保管。不要随身带大量现款,也不要在旅馆等住处存放大量现金。文件、钱包、身份证不要同时放在一起,要分开放;贵重背包做到包不离身,置于视线可及之处;贵重钱物不要放在易被刀子划开的塑料袋中。

7.4 谨防上当受骗。不要贪小便宜,捡到东西要交警察处理,以防被敲诈、陷害。出差途中时刻谨记:便宜莫贪,热闹不看,任何与已无关的事不参与。 7.5 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

7.6 无论乘座何种交通工具出差,请随身携带身份证。

8、附则

8.1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8.2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办公室负责,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8.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9、附表 9.1出差审批单

第2篇: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条 经理出差,必须经主管领导及有关经理同意;其他人员出差,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

第二条 出差要填写“出差申请报告表”。出差报告包括:工作任务、往返时间、到达地点。谊表按上述审批权限审查批准后,交办公室留存。凭出差报告表,填写借款单,并经办公室主任签批后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

第三条 出差应遵守的事项

1.必须按计划前往目的地,无特殊原因必须按规定时间内返回。如有变动需事先请示并获批准;

2.乘坐火车必须按正常路线,不得无故绕道。出差途中,因私事绕道者,需事先由领导批准,其绕道部分的车船费由本人承担;

3.乘坐飞机人员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领导特许方可乘坐飞机。

第四条 其他各项,如住宿标准、出差标准等,按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除经理外,市内不准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如夜间没有公共汽车等)可酌情处理。

第五条 出差结束,应写出详细的出差汇报,进有关领导和处室阅。

第六条 出差回来上班后4天内向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报者,如无特殊理由,按动用公款处理,财务处有责任检查。报销前额由处长审核签字。原借款未报账时,一般不再办新借款。

第七条 出差期问,严禁用公费游山玩水、请客送礼,严禁收受礼品,不得请求代购紧俏商品、土特产、优惠商品。对违反者各级领导有责任给以批评教育,所需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

第八条 出差时间不超过7天,不补休;一周以上不超过2周,补休1天;2周以上,不超过2个月,补休2~3天。在国家法定的7个节假日出差者,原则上可补休同等时间。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本公司经营目标,并培养员工廉洁、勤勉、守纪、高效的精神,特制定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第二条 员工出差按如下程序办理:

1.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期限由派遣主管按需予以核定,并按程序审核; 2.凭“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预支一定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付款,在一周以外报销者,财务部应于当月薪金中先子扣回,待报销时一井核付;

3.差旅费中“实报”部分不得超出合理数额,对特殊情况应由出差人出具证明。否则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受理。

第三条 出差审批程序和权限如下:

1.国内出差:一日以内由经理核准,超过一日由总经理核准。经理(含副经理和相同级别的技术人员)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2.国外出差:一律需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 出差行程中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报销加班费,假日出差可酌情加薪。

第五条 除因套务、疾病或毒外灾害需经主管允许延时外,不得借故延长出差期,否则不予报销旅费,并依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章 国内出差

第六条 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杂费等特别费(包括邮电、交际等费用)。

1.交通费需依票根或发票(如出租车)认定,车票丢失者应说明丢失原因,使用公司交通工具者不支付交通费。

2.住宿费需依凭证按上述标准核报,本公司备有住宿场所时不支付住宿费。 3.伙食补助应依支付标准报销,但由公司供应餐食或已报销交际费者,不再支付。 4.杂费依第八条规定支付; 5.特别费依凭证核报。

第七条 出差返回超过午夜12时者,可在标准外增发交通费和餐费30元.

第八条 杂费及伙食补助计算标准:

1.出差杂费按离开公司所在地实际天数计,超过十小时不足一天者按一天计,不足十小时者不计;

2.上午七时前出差者,应报销早餐费,于下午一时后返还者报销午餐,于晚上七时以后返还者报销晚餐费用;

3.出差一日者不受以上标准限制。

第九条 随同高职人员出行的低职人员,伙食补助、住宿费可按高职人员出差旅费标准支付。

第十条 因时间急迫或合理成本考虑而需搭乘飞机时,须经总经理核准。

第十一条 因时间急迫或交通不便根据业务需要必须乘坐出租车时,须经经理同意。

第三章 国外出差

第十二条 国外出差旅费分交通费、生活费及特别费,支付标准如下所示: l.出国人员如夜间恰在旅途中,不得报销住宿费; 2.报销旅费凭车船机票,住宿费凭发票; 3.特别费报销方法同国内出差;

4.接受招待或报销交际费者,核减相应的餐费。

第十三条 员工派赴国外受训考察等,其食宿由其他公司安排者,每日支付生活费120元。

第十四条 出国人员除因公所花的交际费、应酬费,除由总经理核准由,公司开支的部分外,多余部分概由个人负担。

第十五条 出国人员计划外的行程,交通费须由总经理核批,方可报销。

第十六条 出国人员出国前应提出出国申请计剐书,并于回国后十日内提出出国人员工作计划检查报告。

××公司国内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所属员工因公在国内出差,均按本规定预支和决算差旅费。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飞机、轮船时按下表标准发给交通费. 1.乘坐轮船火车厦长途汽车时凭相应的票根报账;

2.逢紧急公务必须搭乘飞机时,应事先报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成行。事后凭飞机票报销;

3.搭乘公司交通工具者,不予报销交通费。

第三条 出差员工的伙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主管级:每日120元;

一般级:每日90元;

第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下列费用,如能提出书面理由井报请主管上司批准,可准予按实报销,并按下列规定办理:

1.乘坐出租车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并据此报销; 2.电报电话费凭电信局正式收据报销; 3.邮费凭邮局证明报销;

4.目公宴客费用,凭饭店正式发票报销;

5.目公携带文件资料和行李托运费,凭公交部门正式托运费收据报销。

第五条 员工出差,由派遣出差部门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两份,送请按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一份由出差人员保存。

第六条 员工出差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出差旅费报销单,送请单位主管核批后,送秘书处审签,出纳人员方得予以报销。

第七条 员工出差前,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销旅费时扣还结清。

第八条 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销车费外,可报销合理次数的误餐费。 1.下午1时以后出差回来者准予报销午餐费; 2.下午8时以后出差回来者准予报销晚餐费; 3.不得再报销加班费。

第九条 奉令调遣人员,可依照以上有关条文报销交通费、伙食费及行李托运费。但在公司用餐者不得报销误餐费。

××公司国外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除薪金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标准如下: 1.在外期间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接实报支,自行观光交通费自理。 2.食、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和目家规定,在出差报支额度内支付。 3.派遣在同一城市连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付。

第二条 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重复支领。

第三条 出差期间的因公开支凭正式收据按实报销,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凭出差人文字说明并经主管人核批后报销。

第四条 因公务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予以补偿。

第五条 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比照“公司国内出差管理规定”第5条至第7条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低职人员随高职人员出差,可比照高职人员标准报支旅费。

第七条本公司董事、顾问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报支。

第八条总经理有责权根据社会物价变化对本办法规定的各种费用标准做出统一调整。

第九条 本规定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公司管理人员差旅规定

第一条 所有公司管理人员的国内外出差,尽按本规定支付差旅费。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管理人员限于公司就业规定中第×条所列范围。 主要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专务董事、常务董事、董事和监事。

第三条 公司聘任的顾问,非常勤管理人员等的国内外出差适用于本规定。但具体的差旅费数额由总经理决定。

第四条 差旅费的种类包括交通费(铁路、航空、船舶、市内交通)、补助和宿费。

第五条 当出差者身兼两个以上职务时,差旅费按最高职务标准支付。

第六条 差旅费的核算与报销单位为总务部财务科。总务事项由总务部总务科负责。

第七条 公司管理人员的出差均由董事长下达出差指令。

第八条 出差分为两种: (1)近距离出差

指一般不需要住宿的出差。 (2)一般出差

指需要在外住宿的出差。

第九条 管理人员出差时首先应填写出差单,经总务部总务科审定后,由财务科预支差旅费。

第十条 出差者归来后,必须迅速向量事长或总经理报告出差情况。

第十一条 出差者回公司三日之内,须填制差旅费精算单,提交给总务部财务科。

第十二条 一般出差的支付标准为:

火车 飞机 汽车 补助 宿费

卧铺 特等舱 实费 元 元 卧铺 经济舱 实费 元 元 卧铺 经济舱 实费 元 元 董事长、总经理 卧铺 特等舱 实费 元 元

专务、常务

董事、监事

顾 问

近距离出差的交通费实报实销。

第十三条 出差补助按实际出差日数支付。

近距离出差原则上单程2小时时,发给第十二条所定标准的60%。

第十四条 住宿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支付。但对出差途中在交通工具中的住宿,支付第十二条所定标准的80%。

第十五条 公司管理人员原则上可利用飞机出差,但必须经董事长批准。

第十六条 管理人员出差如外部提供差旅费或提供住行,以及有重复交通时,不再重复支付差旅费。

第十七条 本规定未涉及事项,由总务部长提出方案,由总经理裁决。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实行。

××公司出差手续及差旅费支付射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旨在确定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因公司业务出差的手续及差旅费支付标准。由于出差目的、性质、时间及费用支出千差万别,难作统一规定,故本制度仅作一般性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未涉及事项,均接有关细则处理。对海外出差,将另行规定。

第三条 出差分为“近距离外出”、“当日出差”(当日回来)和“住宿出差”三类。

第四条 近距离外出是指利用交通工具,以公司总部为中心,半径为×千米范围的外出。外出范围由总务部主管与总经理协商决定。在必要时,近距离外出可变更为当日出差,或作住宿出差处理。 第五条 当日出差,是指从公司出发后,当日可返回的出差。当日出差的地域范围由总务部主管与总经理协商决定。但它不得与前条所述地域重复。地理偏僻或交通不使地区,可按住宿出差处理。

第六条 住宿出差,是指出差到较远的地方,通常需要住宿的出差。因出差内容和需要时间的差别,有些住宿出差也可以作为近距离外出或当日出差处理。

第七条 出差路线一般应选择最短的且最方便的线路。应尽量减少出差所用时间。出差途中如遇天灾人祸等不可抗拒因素,需改变路线时,需得到总务部主管同意,按实际旅费支付。

第八条 员工私人旅行公务出差时,公司向其支付用于公务出差部分的差旅费。

第九条 出差费在区分“近距离外出”、“当日出差”和“住宿出差”前提下分别支付。

第十条 出差费及报销 1.出差费包括以下内容: (1)铁路、船舶、飞机票费; (2)交通费; (3)出差补贴; (4)住宿费; (5)通讯费;

(6)其他伴随出差发生的正当费用。

2.铁路、船舶、飞机票费依种类和等级实报实销;

3.交通费指短距离乘坐公共汽车、地铁等的费用,据个人中报,接实际费用支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

4.出差补贴用于出差者的饮食和杂费支出,按出差回报定额支付。上午出差按全额支付,下午出差按半额支付,晚上8时以后不支付;

5.住宿费按定额住宿天数支付,在火车上过夜的按半额支付; 6.出差中的电话、传真、信函、汇款、邮票等通信费依据报销凭证实 费支付。

第十一条 出差费原则上应在一周前,通过《出差计划表》提出预算,经分公司主管批复后支付。

第十二条 当交易客户、相关公司人员或公司管理人员随行,或因不得已理由,出差费超出规定时,经随行管理人员或公司财务主管批准后,按实际费用报销。

第十三条 驾驶或搭乘公司车辆出差时,不支付交通费。

第十四条 出差过程中,利用出租车仅限于有交易客户同行、紧急情况、有可能耽误出发时间或携带物品过重、下雨天访问客户等情况。这时按实额支付出租车费。但必须在出差费报销单中说明理由,并经随行管理人员或分公司主管批准。

第十五条 出差过程中,如遇出差人公休日,应以公务为重,继续执行出差任务。但是,如遇出差单位公休日,无法开展工作时,可安排休息。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出差前,应事先与有关单位联系。出差归来后,可补足休息日。

第十六条 出差过程中,因生病、交通中断或其他意外情况超过预定期限停留时,在查清事实基础上,可按长期滞留费标准支付费用。

第十七条 在出差过程中,如需向客户提供礼金(用于庆贺、吊唁、探望等),或赠送土特产时,其金额应限在××元以内。超出此金额须经上级主管批准。

第十八条 在出差地招待客户,原则上应先在《出差计划表》中提出具体预算,并经上级主管批准。其金额一般限定在×××元之内,部门主管以上限定在×××元之内。

第二章 近距离外出及当日出差

第十九条 出差者必须提交《出差申请表》,经主管批准后方可出发。

第二十条 出差者从公司出发和归来时,必须向上级主管报到。:不能按期回公司时,需通过电话等与化司联系。

第二十一条 当日出差者完成出差任务,回公司后,应填写出差回报,提交给上级主管。

第二十二条 近距离外出,仅对交通费实报实销。当日出差,依不同职务支付出差补贴和交通费。

第二十三条 日常性的当日出差费,可依据出差计划表提出概算,并预付出差费。

第二十四条 当日出差如遏紧急情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需在外住宿时,按住宿出差的有关规定支付住宿费。但应提前与主管上司联系,井得到其批准。

第三章 住宿出差

第二十五条 出差者必须事先提出出差计划表,提交上级主管批准。

第二十六条 出差者依据批复的出差计划表,向财务部提出出差费预算,并申请预付出差费。财务部对未清算上次出差费者,拒绝预付出差费。

第二十七条 出差者必须每日自出差地向上级主管寄进出差回报一式两份。但出差时问为二天者,可回公司后提交。

对不按规定邮送或提交出差回报者,停发相应的出差补贴,但经主管上司认为特殊情况者除外。

第二十八条 出差者回公司后,应于二日以内填写出差费表,经主管上司签字后,提交给财务部,以作结算。

如出差者回公司后遇公休日,原则上应在次日办理出差费结算。

第二十九条 对住宿出差者依不同职务支付铁路、船舶、飞机票费以及住宿费和交通费。

第三十条 出差者原则上应在公司指定的旅馆住宿。如变更旅馆,领事先进行联系。

第三十一条 在特殊情况下,经主管上司批准后,可搭乘快速列车或飞机出差。除总经理外,一般坐普通舱。

第四章 特别旅费处理

第三十二条 出席招待会、客户接待出差、投宿于公司驻外机构时,不支付住宿费。

来往于公司总部和各分,公司之问的出差,原则上必须利用,公司的住宿设施.

投宿于亲友家时,支付50%的住宿费。

第三十三条 在同一地区连续停留超过7日时,视为长期滞留出差。

第三十四条 出差目的与内容跟一般出差有区别的,为特殊业务出差,如参加研讨会、招待客户、随客户出差、到本公司分公司赴任等。

特殊业务出差的出差费支付标准如下:

1.出席研讨会时,支付火车、船舶、飞机票费,住宿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原则上实报实销;

2.因招待客户出差时,支付预算范围内的接待费,火车、船舶、飞机票费,住宿费、其他杂费和相当于30%的补贴,原则上实报实销; 3.异地赴任则按另行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出差中不允许进行私人旅行。在不得已情况下,如欲进行私人旅行,需得到上级主管的批准。

私人旅行日数应从本制度中的出差日期数中扣除。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公司差旅费、工作餐等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节约开支,特就差旅费和工作餐开支制定以下规定。

第一条 差旅费 1.住宿费

(1)公司领导、处级干部和副高级职称者、其他人员住宿标准分别为55元、45元、35元(一般地区)或80元、65元、50元(特区)。

(2)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实际住宿费超过以上限额部分原则上由个人负担,特殊情况下需经公司领导特批方可报销,低于规定的节约部分奖励个人50%。 (3)开会统一安排住宿时,有会议证明者,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一律凭单据报销。

(5)住宿费已由接待方提供的,一律不再报销。 2.交通费

(1)处以上干部和有高级职称者出差可乘飞机,其中公司级领导和教授级人员可乘飞机一等舱、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其他人员出差一般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因工作需要乘飞机的,需事先经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批准。

(2)出差外地的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每人每天二元,不再报销车票;在国内出差一般不准乘出租车,情况特殊时可由部门领导在出租车票据背面签字特批,方可报销,但不再发给市内交通费。

(3)乘火车过夜或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未购卧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座票价的一定比例(特快50%、慢车或直快60%)发给个人。

按规定能乘飞机而改乘火车的,可将差价的50%发给个人。

(4)陪外宾出差,因工作原因需要与外宾同乘车(船、飞机)、同住饭店的.经总经理批准.可按实报销。 3.伙食补助费

(1)出差每人每天的伙食补助标准一律为一般地区8元,特区14元。参加会议、培训班等,已有伙食补助的不再计发伙食补助费,如没有,可凭证明取伙食补助。 (2)长期(一个月以上)驻外省市人员,每人每天伙食补助标准为lO元。

(3)部门设在总公司大厦外部,且没有食堂和就餐条件的,每个工作日发伙食补助4元。

(4)出差人员一律不发夜餐费、加班费。 4.职工探亲路费

(1)职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公司领导审批、办公室备案,方可办理借款和报销。

(2)年满50岁以上,并途中连续乘车超过48小时的探亲职工,可乘硬席卧铺,如未乘卧铺,可比照差旅费报销办法给予补助。不具备以上条件的职工探亲报硬座票价。乘船报四等舱位票价。

(3)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假的职工,报销一次往返路费。享受四年一次探亲假的职工,探亲路费在本人标准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单位报销。 5.其他费用

(1)火车空调费、订票手续费、电话费、电报费等凭单据按实报销,出差期间的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所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2)工作人员到远郊区、县出差,按到外地出差的规定办理。

第二条 宴请与工作午餐费开支规定

1.严格控制宴请,确实需要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

2.宴请外宾5人以内,我方人员最多不得超过一比一,超过5人的,我方人员酌减,宴请标准为每人70元。

3.宴请内宾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陪同人员不得超过2人。

4.宴请后,由经办人填写宴请报销单,经部门领导审核、财务主管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公司国外工作人员差旅费规定

第一条 国外工作是指本公司在职员工被派遣到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系的海外企业,在那里工作三个月以上,并享受海外企业生活福利的对外劳务出口。

第二条 国外工作期问自出发日算起比例,到回国日止。

第三条 对国外工作人员出国准备金的支付,原则上依照本公司的国外差旅费规定支付。归国准备金按国外公司的差旅费规定支付。

第四条 国外工作人员及妻子的出国差旅费原则上由国外公司支付。其随用物品的运输费亦由国外公司负担。

第五条 因迎送国外工作人员的有关费用,依照国外出差规定的有关条文办理。

第六条 经国外公司允许,且本公司认为确有必要时,国外工作人员可让家属随行。

第七条 本公司不向国外工作人员支付报酬,全部由国外公司支付。奖金等也相同。

第八条 符合第六争规定的家属生活费由国外公司支付,支付标准为: 1.妻子。相当于出差员工在国外公司报酬的30%;

2.子士。一个子士时,相当于出差员工在国外公司报酬的10%。 3.两个子女以上时,相当于出差员工在国外公司报酬的20%。

第九条 留守补助是指为维持国外工作者家属在国内的生活,向其支付的生活补助。、

1.对其妻子厦子女分别支付相当于本人报酬的50%和25%。如子女为二人以上时,则支付50%;

2.对除妻子和子女以外的抚养人口,支付其本人报酬的50%;

3.对没有抚养义务的人员,按有关法律规定,支付相当于其本人报酬的25%,作为留守补助。

第十条 国外工作人员因故暂时回国,必须得到国外公司的同意,并事先向本公司报告。回国的差旅费按第四条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国外工作人员归国后的报酬需参加其在国外公司的业绩,参照同职位的报酬确定。

第十二条 本公司为国外工作者及其随行者投保海外旅行伤害保险。 1.公司部门主管×××美元。 2.一般员工×××美元。 3.妻子本人的1/2。 4.子女本人的1/4。

第十三条 国外工作人员因违反国外公司有关规定,且给本公司带来不良影响时,应强制其回国,或在当地解聘。 第十四条 国外工作人员未经本公司许可,不得辞去在国外公司的工作。

第十五条 本规定未涉及事项,由公司部门主管会议决定。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3篇: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吉林省云鹤测绘有限公司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出差时应填写《出差审批单》。

二、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三、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四、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

五、出差人员返回企业后,30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将原始发票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六、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七、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4篇: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 本制度。

二、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三、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计划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阅批准签字后方可外

出,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并视情况按旷工处理。

四、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 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主管核准。

2、 远途出差:由部门主管核准,报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五、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火车作为交通工具。公司员工出差乘坐火车(高

铁、动车)在600公里(含)以内的,按照动车二等座或高铁二等座标准的实际票价予以报销,如果员工换乘其他交通工具未超出此标准的按实际票价报销,超出此标准以外的金额部分自已承担。600公里以上按照硬卧级别票价予以报销,换乘其他交通工具按此标准执行,超出标准以外的金额部分自已承担。如果是特殊原因,在非常紧急的情况下,选择其他交通工具:例如飞机,须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况并申请通过后方可乘坐,否则一律只按火车硬卧的票价报销。

2、自驾车报销标准 为防止出现安全隐患,公司不鼓励驾驶汽车出差,在总经理特批许可的情况下,员工出差可以选择自驾。自驾车每车补助往返油费过路费报销标准:150公里内150元,150- 300公里内500元,300—600公里内700元,600公里以上至1000元封顶,所有费用须提供票据,根据票据面额在不超出上诉金额范围内报销,比如驾车150公里过路费燃油费100元,则按100元报销,如200元,则按150元上限报销,依次类推。如有特殊情况须在报销单内列明具体事宜,并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三章 出差报销

六、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总经理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出差人员需于出差返回5日内向财务部门提报经部门主管签核的该行次《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报告》,财务部门依据相关财务规定进行初次审核,同时还需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出差人员须对不合理费用作出说明,否则不予报销。

第四章 差旅管理

七、出差申请与报告

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计划申请表》并注明出差路线、事由、计划及出差费用预算,经主管部门经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部门经理对出差申请进行审批时,除须对申请人员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时间安排进行审核外,还应对其所提出的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

3、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4、将出差申请表送至行政部留存、记录考勤。

5、出差后须按《出差计划申请表》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计划拜访客户名录

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到达当地第一时间予以报点,报点须用当地电话,由行政内勤按报点时间、地点、电话号码、车次等内容予以登记(销售人员交由销售内勤登记)。出差后回公司报销时须与报点相吻合,否则不报销有出入的部分。

7、销售人员出差后每天向销售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安排。

8、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 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9、出差人员返回后均需提报《出差报告》,出差报告中需将本次出差的任务 完成情况(包括出差目的达成情况、费用支出情况等内容)做详细说明,同时该 报告也是出差费用报销的依据之一。

10、出差报告的审核及审批:流程同出差申请。

11、出差结束后,应于5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费用报销。未 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

12、销售部门各驻外办事处业务人员,除财务审核环节外,在办事处内部 需严格按前述内容执行,但与总部财务部门核销时,根据实际情况或根据财务部门的要求进行核销,并以财务部门的为准。

13、为强化出差费用管控及提升远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远途出

差人员在填具《差旅费报销单》时,必须与相对应的《出差计划申请表》上所载明的预算金额相接近,如高于预算金额10%或超过300元者,则必须提出说明并经部门经理核准后超出部分始得报销。

八、员工出差活动的监管

各部门经理对自己部门的员工出差活动负责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按月)开 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

违规处罚标准 :

1、员工出差未办理申请手续的,处罚20-100元/次,期间产生的费用不得 报销入帐。

2、员工出差期间获得的信息未按规定整理,总结上报的,处罚20-200元/ 次,获得的资料未按时办理归档手续的,处罚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该员工承担。

3、出差人员未按时办理费用报批手续并入账的,处罚20-200元/次,对超 期报销的出差费用按90%报销入账。

4、出差费用报批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多少翻倍处罚,同时作 假部分的费用不得入账,已入账的应进行剥离,严重者所有费用不予报销。

5、财务部门未按相关规定审核报销票据,存在违规的,处罚责任人50-200 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审核人承担。

九、出差相关规定

1、本市出差:

(1)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

车需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

2、市外出差:

非业务人员原则上应当天往返,若确需住宿留驻,应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

可报销相关费用;业务人员则根据其《出差计划申请》进行相关时间安排;出差人员所乘交通工具及食宿标准具体按附件1的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别批准后执行。

3、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 节轻重,予以惩处。

4、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报支加班费或轮休,要保证每天工作8小时 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五章

附则

十、出差纪律

1、遵纪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6、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不得接受客户的宴请和招待;

9、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十一、本制度(暂行)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

第5篇: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出差管理制度

一、审批程序

1. 凡因公出差,必须要事先填写《外出报告单》履行审批手续,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有效,否则不予报销费用并按事假处理。

2. 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或出差中事务变化需要延时的,在出差回厂后一天内补办审批手续。

3. 员工出差一天由本部长审批,一天以上经部长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各部长以上的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审批。

4. 凡因公出差需要向公司财务预支费用的,凭审批的《外出报告单》,由总经理批准借支。

二、乘车规定

1. 行程500公里以上跨夜间(21—7点)的火车,允许买硬卧票。

2. 市内公共汽车、火车、长途汽车凭票报销。

3. 打的原则上提前申请、特殊情况事后及时说明。

4. 特殊情况或需乘飞机的由总经理批准。

三、出差补助标准

1.餐补:50公里以内的需就餐的每餐10元,50公里以外的每餐15元。

2.住宿:出差需住宿的按县级市60元每夜,地级市80元每夜,省会城市100元每夜,直辖市及沿海、特区120元每夜。

3.其它:有客户及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吃饭、住宿的,逐级请示最终由总经理确认同意后安排并报销。

4.当日出差没有就餐的没有补助,当天返回的没有住宿费。

注:所有外出人员由公司承担就餐、住宿费用的没有出差补助。

四、回到公司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填写《报销单》,由部门负责人(或安排人)审核签字,最终经总经理审批再到财务部报销。

第6篇: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上海安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员工出差管理办法(20130401版)

第一章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出差管理,规范出差纪律,提高员工出差成本控制意识,特

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第三章 公司所有员工出差均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出差审批程序

3.1员工因工作安排,须出外勤,本市内出差。无特殊紧急原因,须提前1天,提交《出外勤申请单》,由部门经理审批。并向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常出外勤岗位,如财务、行政、人事是否可以用《出外勤签字表》的方式进行每月集中备案?)

3.2员工因工作安排,须出外勤,外省市出差。无特殊紧急原因,须提前2天,提交《出外勤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署后交总经理?审批。并向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3.3出差申请批准后,将《出外勤申请单》向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如需借备用金,则填写《备用金申请单》,按照相关规定报批。如需人力资源行政部安排车辆、商旅预订的,向人力资源行政部申请,按照相关规定报批。

3.4如有特殊、紧急原因的,未能及时办理《出外勤申请》的,返回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如未补办或补办未获批准的,按旷工处理,所有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四章 出差后须履行手续

4.1员工出差后,须办理归还备用金手续。填写《外埠出差费用报销单》,注明出差天数、地点、花费项目,并且提供报销凭证。经部门经理核实并签署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相关规定报批。

4.2员工出差应按时返回,如因特殊紧急原因,须延迟出差天数,须电话汇报与请示。逾期不归补办手续或未获批准的,按旷工处理,所有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五章 出差备用金与报销管理

5.1备用金预借金额:

5.1.1根据出差目的地与出差天数,确定备用金金额。出差目的地为一线城市,备用金不超过500元/人/天;出差目的地为二线城市,备用金不超过400元/人/天;出差目的地为三线城市,备用金不超过300元/人/天。出差备用金总额按次计算,经理及以上职级以5000元为限,经理以下职级以2000元为限。

5.1.2备用金预借金额超过上述标准的,须报总经理特批。

5.2备用金审批流程:

5.2.1员工出差预借备用金,须填写《备用金申请单》,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部门主管签字后,提交常务经理审批。报财务部核准后,放款。

5.2.2员工出差预借备用金,须填写《备用金申请单》,金额在1000元至5000元之间的,由部门主管签字后,提交常务经理审批。报财务部核准后,放款。

5.2.3员工出差预借备用金,须填写《备用金申请单》,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属特殊情况,由部门主管签字后,提交总经理审批。报财务部核准后,放款。

5.2.4办理出差备用金预借手续,公司本着“前帐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如出差员工账务未清,无特殊情况不予办理新借款手续。

5.3报销管理:

5.3.1员工出差的差旅费用,当期费用当期报销。返回后7天之内办理报销手续。

5.3.2员工出差的差旅费用报销,采用实报实销制。填写《外埠出差费用报销单》,注明出差天数、地点、花费项目,并且提供报销凭证。

5.3.3员工提供的报销凭证,必须真实、有效,以事实发生的票据为准。原则上不允许由其他发票代替,尤其是餐饮、礼品类。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发票的,必须注明详细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后方能使用。

5.3.4出差返回后,办理报销手续,有备用金的员工,报销时按先冲后报原则,优先冲销备用金。备用金尚有余额的,必须在出差返回后7天之内归还。

第六章 差旅费标准

6.1员工出差交通费报销管理

6.1.1市内:无特殊紧急原因。以公共交通系统为主,按节约原则,依次为:地铁、公交车、出租车。有特殊紧急情况,乘坐出租车。

员工报销市内出差交通费,须注明日期、起止地点、事由,如有特殊情况,须注明原因,经核实批准后,方可报销。

6.1.2城市间:无特殊紧急原因。按节约原则,依次为:火车(以高铁、动车为主)、汽车、轮船。路程超过六小时及需要过夜的可购买硬卧火车票,轮船票不超过三等舱位。有特殊紧急情况,如投标、重要客户约见等,经报总经理批准后,可申请乘飞机前往,飞机票为经济舱。

员工报销外地出差交通费,须注明日期、起止地点、事由,如有特殊情况,须注明原因,经核实批准后,方可报销。

6.1.3车票预订和车辆预订:

预订车票:如无特殊紧急原因,须提前至少3小时通知行政前台。明确告知目的地点、到达时间,由行政前台统一预订。

车辆预订:(参照车辆预定规则)如有特殊原因,如紧急任务安排、重要客户约见或随行携带危化物品、实验装置等小型货物,且出差目的地离上海市区500公里以内。经报总经理批准后,可由人力资源行政部安排车辆。

6.1.4员工出差在途时间的规定: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在途时间属于正常上班。标准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岗位的员工出差,工作休息日出发的,乘坐交通在途时间,上午9点以前出发,出发当天按正常工作8小时计算。中午12点以后出发,出发当天按正常工作4小时计算。

6.2员工出差住宿费管理

6.2.1员工出差住宿,按按节约原则,以经济型快捷酒店标准房为主。一线城市不超过300元/间/天,二线城市不超过250元/间/天,三线城市不超过200元/间/天,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两人一同出差则同住一间,集体出差按当地房型安排两至三人一间。

6.2.2有特殊原因,住宿费超标需提前向总经理申请特批,得到批准可以全额报销,否则超标部分一律自理。

6.3出差补贴管理

6.3.1市内出差餐费补贴:15元/人/天;

6.3.2外地出差餐费补贴:主任、主管职级以下员工出差补贴为70元/人/天;主任、主管职级以上的员工,出差补贴为100元/人/天。

6.4宴请和礼品管理

6.4.1宴请标准:一般宴请,人均消费100-200元;特殊情况,如与签订合同金额100万以上或解决特殊事项需要的,经总经理报批,可适当放宽。

6.4.2礼品管理:公司每年根据市场经营情况,统一订购礼品,员工根据需要可向人力资源行政部登记领取。

第七章 出差纪律

7.1员工出差须严格遵守公司出差纪律,积极主动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务。

7.2员工出差的差旅费预借、报销应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在《出外勤申请单》未获批准前,不得办理差旅费预借手续;在《出外勤申请单》未获批准前,不得办理报销手续。

7.3员工出差,严格按照《出外勤申请单》中批准的地点、路线执行,若确需改变,须请示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凡因私改道,经批准后按事假处理,绕道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第八章

本制度自2013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最终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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