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社会保障调查

2022-06-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农民工社会保障调查

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调查研究

摘要:农民工是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群体,也是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变革的巨大力量。而中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在设计之初并未考虑到这一特殊群体,造成现在农民工医保缺失。通过社会调研,阐述了农民工医疗保障的现状及困境,并针对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对策。

关键词:农民工;医疗保障;困境;对策

引言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以来一支新生的劳动大军,也是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变革的巨大力量。这一群体主要从事建筑业和制造业等高危险性行业,各地积极探索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但是效果并不明显,大部分农民工的医疗保障仍处于一个缺失的状态,农民工的医疗保障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在参阅了大量文献基础上,课题组在河北省秦皇岛、唐山、保定、石家庄进行了实地调研,与农民工进行了接触访谈,了解情况。自行研究设计了“农民工医疗保障调查问卷”,在全国范围内发放问卷427份,其中有效405份,有效率为94.8%,运用Excel软件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大量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此文。

一、农民工医疗保障现状

随着近年中国对于农民工问题的重视,农民工的医疗保障水平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还存在问题。调查显示:参加人数最多的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达到64.6%,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针对农民工医疗保险的都为6.8%,8%的农民工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3.8%的人口没有参加任何医疗保险。

首先,参加人数最多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达到64.6%。这与新农合自身的特点与中国政府的大力推行是分不开的。新农合是一项以政府资助为主,针对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农民投入少,受益大。截至2008年,全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县(市、区)数达到2 729个,已经覆盖全部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参加新农合人口8.15亿,参合率为91.53%,当年基金支出662.3亿元,补偿支出受益人次5.85亿 [1]。新农合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在这种形势下,农民工参加人数多。然而,新农合以县为统筹区域,农民工医疗保险报销地与工作所在地距离远,新农合对于农民工最大的困难就是不能解决异地就医问题。

其次,8%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8%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中国现有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只适用于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由用人单位代替农民工申报,并要提供劳动合同或形成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而调查显示:50.7%的农民工未与劳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另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缴纳,但是保险关系不能转移,退保只能退个人账户的部分,社会统筹部分则留在当地。

最后,各地虽然纷纷出台了针对农民工的医疗保障制度,然而在城市级别较低的地区,这项制度还不够完善。调研数据显示,各地的参保率普遍不高,而且随着城市级别的降低而降低。资料显示,农民工就业地分布在直辖市的务工人员仅占9.6%,省会城市占18.5%,而地级市以下的农民工占绝大部分,为71.9% [2]。通过以上数字,不难看出农民工参保率较低,各地针对农民工的医疗保障制度并没有切实解决问题,尤其是地级市以下地区的农民工。

通过以上对于农民工医疗保障的现状分析,我们将其总结为以下几方面:第一,大多数农民工参加了新型农村女合作医疗制度,这部分群体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异地报销;第二,参加城镇医疗保障的农民工主要是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而这部分群体面临的是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问题;第三,参加针对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比例低,尤其是地级市以下的农民工。

二、农民工医疗保障困境的原因分析

农民工医保困境的原因主要包括农民工自身特点以及政府和体制方面的原因。

1.农民工的低收入与医保高消费之间的矛盾。调查显示:农民工的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下的比例达到92.4%。由于受教育程度低,缺乏必要的劳动技能,他们很难迈入高收入、高层次工作的门槛。农民工进城所从事的大多是一些非正式职业或边缘职业,如建筑业、服务业等,调查显示,年均收入15 000元左右,而这部分收入通常要维持家庭的正常开支,如子女教育、住房等,他们难以拿出多余的钱参加医保。

2.农民工的流动性决定其参保困难。农民工外出寻求工作具有较大的盲目性,一般从事技术含量低容易进入的行业,工作稳定性差。我们对农民工务工计划的调查中, 30%固定在原城市长期打工,70%几乎处在流动状态。这种状态一方面使得社会保障政策的调查、宣传、制定、管理等异常困难;另一方面,医疗保险是具有一定延续性的制度,由于不同流入地在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制定方面的巨大差异,使得农民工的高流动与社会保障地区的小统筹产生矛盾。

3.政府方面的原因。政府及体制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户籍制度是产生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的根源。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将城乡严重分离,户籍制度将人民分为“城市人”和“农村人”,造成城乡严重不平等,农民工受到歧视,享受不到应与城镇职工相同待遇的医疗保障。第二,政府对于农民工的信息掌握不够,导致监管力度不够,造成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更拒绝为其缴纳医疗保险,以降低生产成本。第三,宣传力度不够。在对农民工关于各种医疗保障制度了解程度的调查中,71.2%的人表示不了解,在没有参加任何医疗保障的农民工中,有41.9%的人表示缺乏这方面的信息,不知道怎么办理。

三、农民工医疗保障的对策

根据农民工医疗保障现状和困境分析,我们提出了以下六点建议:

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根据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特点及流动程度不同,可将农民工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为职业稳定,有固定收入的农民工,也就是30%在原城市长期打工的农民工,这部分与城市居民差别不大;第二类为职业不稳定,也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工,此类一般流动性较强。针对第一类,应该尽量降低户籍壁垒,将其纳入城镇医疗保障体系。

2.以新农合为基础构建中国农民工医疗保障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可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筹资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已深得民心,我们进一步的工作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可行性更高。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规定,“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目前新农合以县为统筹区域,由定点医疗机构组成医疗网络,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范围内的网络链接,以户籍所在地的账户作为报销账户。运行的过程中加强部门合作,做好监督工作,逐步形成以新农合为基础,全面覆盖农民工的医疗保障网络。

3.探索基本医疗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模式。基本医疗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是解决流动人口医疗保障问题的长远措施,也是中国未来基本医疗保障发展的必然趋势。

跨制度主要是指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而第一大障碍就是城乡居民在获得医疗保障质量与水平上的差距,政府应加大卫生资源在投入中向边远山区倾斜的力度,只有城乡差距缩小,医保的衔接才具有可行性。在此基础上,探索城乡医保衔接的有效模式。

跨地区则主要指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建立农民工可转移、可折算的永久性个人账户,当农民工流动时,个人账户随之转移到新的城市,按流入地的标准将缴费额和缴费年限折算后转入当地农民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4.加强对于农民工基本信息的掌握。中国流动人口的“弱势”既来自于户籍制度,又源于流动人口的频率迁移。国外没有“户籍”的概念,流动人口问题大多源于跨国迁移,而跨国迁移人群存在“国籍”问题,与移民国本地居民的福利待遇可能存在差别,比如说,是否给外国人提供医疗保险,本国人可以获得免费服务的公立医院是否也对外开放等等。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前提都是对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有一个很好的掌握。

与中国目前的状况相比,农民工输入地政府并没有掌握足够信息,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对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也不能进行有效管制,导致企业未能履行为农民工缴纳医疗保险的义务,这不利于农民工医疗保障的长期发展。因此,应该尽量掌握农民工的基本信息,尤其是在地级市以下的地区,掌握这些信息的部门应该与卫生部门、社会保障部门通力合作,推动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良好运行。

5.加大宣传力度 增强农民工参与医疗保障的积极性。农民工的观念相对滞后,医疗保障意识薄弱。农民工是医疗保障的责任主体,他们的认识关系到医疗保障的实施效果,必须让他们深刻认识到参加的重要性。但由于农民固有的传统观念,当务之急是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参与医疗保障的积极性。

6.同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降低医疗费用。在农民工支付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必须探索降低门诊费用的有效方式。除了要通过大力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并以合理的价格将门诊疾病解决在基层社区医院,降低农民工医疗的支付费用,还要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科学管理,推进医药分离,管办分离,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通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降低医疗费用,使农民工能够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这是一切医疗保障能够顺利推行的前提,只有医疗费用下来了,医保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卫生统计年鉴[K].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9.

[2]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3.

[3]房莉杰.农村流动人口医疗保障研究综述[J].甘肃理论学刊,2006,(5).

[4]刘苓玲.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城乡衔接理论与政策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5]简伟研.国外流动人口卫生服务管理[J].海外传真,2008,(2)

[6]王如冰.农民工医疗保障模式与制度构想[J].今日南国,2009,(3).

[7]罗俊.农民工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J].农村经济,2009,(11).[责任编辑 吴高君]

作者:佟艳超 刘 芮 文 静 杨 禹 李 波

第2篇: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调查研究

【摘要】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是加速城市化、城镇(集镇)化,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文章采取问卷调查及深度访谈的方法对失地农民生存状态及其社会保障制度问题进行研究,揭示在基本保障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从完善制度的角度探索解决的途径。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 失地农民 实证研究 完善 远郊

研究的问题、背景和方法

2011年开始中国城镇人口数首次超过农业人口数,占人口总数比重达到50%以上,这标志着我国开始进入以城市社会为主的新成长阶段。在这样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势必有一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和住房,现今民生问题呼声日益高涨,关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和生活现状,成为加速城市化、城镇(集镇)化,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

在城市化进程中,在现行的土地制度和政策安排下,农民失去土地,丧失基本生活保障能力,然而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来不及完全建立,或者相应的社会保障标准不能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在没有稳定工作的情况下,他们的未来生活前景堪忧,逐渐成为城市中的边缘群体,弱势的程度越来越严重。目前,我国关于失地农民的研究不少。但是,研究主题多数集中在对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做出综述;研究地域以中国的中西部地区为主,而以大城市郊县的失地农民为研究主体比较少见;在研究内容上对于失地农民保障问题的研究较少采用问卷调查结合深度访谈的形式,尤其缺少从与其相关的制度方面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进行研究。在内容上,多数文章的研究结论是尽快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也有少量研究如何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但是针对已经存在保障失地农民利益的政策研究却几乎没有,特别是采用实证研究的方式来研究的就更少。

本研究采取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问题进行研究,揭示失地农民在基本保障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改进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并从制度改进单方面探索具体解决的途径。文章的研究资料主要来源于调研小组对上海市松江区远郊某镇居民的问卷调查,与当地的失地农民和村镇干部进行的深度访谈。由于上海市郊区的失地农民人数较多,分布较广,要获取全部名单比较难,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并不可行。因此在搜集与土地政权有关的法律、条文,以及查阅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研究中采取非随机抽样的偶遇抽样的方式对122名失地农民进行结构式的问卷调查,获得了宝贵的数据及文字资料,并运用SPSS软件对数据进行了相应的分析与整理。此外,通过与几位失地农民进行比较深入的访谈,获得更为具体的资料,探询更深层次的原因。

从调查所获得的资料可以直观地认识到征地制度的实施给失地农民带来的影响,以及失地农民对征地制度的看法和建议,提出征地制度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缺陷与不足,给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失地农民的基本特征及获得保障的情况

在参与实地调查的122名失地农民中,男性48名,占总体的39.34%,女性74名,占总体的60.66%。年龄段主要集中在36~65周岁,以中老年人居多,青年人占比很小,造成这种被调查对象人群组成结构的原因有:客观上来讲,由于调查时间所限,调查时间为工作日白天,大多青年人户口已迁出或者外出上班,而老人退休在家,被访问的概率较大;主观上,由于青年人有较多改变生活状态的机会,而较少受征地因素影响,相反,老年人受征地制度影响较大,特别体现在养老方面。在文化程度方面,被调查者中没有读过书或只有小学文凭的占大多数,约占总数的36.89%,初中学历的也占了很大比重,约占总数的26.23%,而高中与大学学历的失地农民则分别占了总数的19.67%和17.21%,没有硕士或以上学历。根据被调查者的基本背景资料,当前失地农民以社会地位指标来看,大部分属于“弱势群体”,有研究者预测,这种“弱势”状况会越来越严重。

此外,征地的时间从1988年起到2013年,大多数失地农民被征地的时间在2002年到2008年,而其他年份只占了很小的比例。在这段时间,城市化进程加快,被征土地越来越多,失地农民人数不断增加,城镇建设逐步扩大和蔓延,特别是在2008年被列为全国第二批发展改革试点镇,2009年,该镇被正式命名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试点城镇”,该镇为此制定了一系列土地规划和社会保障政策计划。当然,此次研究的时间正好距大多数失地农民土地被征的时间两年有余,他们对失地农民保障政策的实施已有一定的认识,因此,当研究者询问这些失地农民相关情况和问题时,对方能够给予比较准确的回答。

由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与农村的征地制度、农民的社会保障、土地产权分配、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等方面有非常直接的关系。因此,我们的调查从这四方面着手进行。得到的结果如下:

据调查,征地前的住房状况大体呈如下分布:自家平房的为18.85% ,自家小楼房的为74.59% ,邻里合作建房的为零,集体住房的为0.82%,大楼中的套房的为0.82%,自购商品房的为4.92%;征地后的住房是自家平房的为10.53%,自家小楼房的为53.68%,邻里合作建房的为零,集体住房的为13.68%,大楼中的套房的为12.63%,自购商品房的为9.47%。

当被问及关于征地的原因,大多数失地农民认为是“合理”,占65.57%,也有一部分人认为“不合理”,占34.43%。而对于其是否愿意因以上征地原因而被征地的回答是基本相当的人数,“愿意”占51.64%;“不愿意”占40.16%。绝大多数失地农民在土地被征收后,只是得到了一部分的“现金”补偿,占50.82%,还有一部分得到了“其他”补偿,占26.23%,而对于“现金和物质”、“现金和就业安置”、“物质”等补偿方式,都只占7%左右。当被问及对补偿是否满意时,回答“是”的人占42.62%,回答“否”的人占56.56%。

当被问及土地被征用时,政府是否给你发放了土地补偿费?56.57%的被访者回答“是”,41.80%回答“否”,其余的回答“不清楚”。当被问及对目前的土地补偿标准有何担忧,回答不能维持基本生活31.15%,不能供孩子读书10.66%,生病不能看医生13.93%,没有养老保障1.64%,其余41.8%的不清楚。

大部分的失地农民认为,征地制度没有侵犯他们的权益,并且他们认为当有侵权行为发生时,他们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占了总数的76.23%。认为现行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制度需要改革和完善的有63.93%,不需要的有15.57%,无所谓的有20.49%。

在与该镇A村党委书记的访谈中了解到,现有失地农民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首先,过渡费标准较低,现行过渡费是每平方每月8元,这是2002年、2003年的标准,这个标准并未随着物价上涨而提高,失地农民对此意见很大。他们认为此过渡费的标准未能满足他们的生活必需。其次,住房安置问题较多。家庭人口多、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对集镇建设要求比较强烈,并且越是困难的家庭,越是希望征地和拆迁,他们希望籍由土地征收获得补偿安置的契机,获取更好的生活条件。再次,在资金方面存在较大问题,由于规划和实际实施过程中存在偏差,导致村民在获得安置住房时由于资金不足而四处借债,这便进一步加剧其生活负担。最后,财政负担加剧,未来仍是未知数。目前有三种方式:撤村、农保、镇保,该村27个生产队,目前有8个自然村是农保,其它都镇保了,在建立相应保障的同时,资金不足以负担的问题也随之出现。

综上,可初步得出结论:对于大多数失地农民来说,他们明确政府征地的用途,认为是一种合理行为,也自愿配合该行为;但是,他们却在失去土地的同时不知不觉丧失了自己的相关权利,而在后续得到保障的过程中无法挽回,甚至有的人对于政府是否有相关的保障措施并不清楚。在持续扩张的城市化进程中,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失地农民越来越多,在现行的土地制度和政策安排下,农民失去了土地,社会保障能力丧失,又没有稳定的工作,导致失地农民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境地,法定的征地补偿不足以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失地农民缺乏稳定、可靠的谋生渠道,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因此,在失地农民还无法自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实行又无法保障其基本生存的情况下,农民处于高度紧张和沉重的压力之下,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政策来缓解当前的局势,避免紧张局势累积到一定程度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状态,可是种种迹象表明,政府的保障措施仍不足于解决问题,甚至在措施实施过程中存在各种灰色甚至黑色地带。

结论与建议

征地工作是一项群众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所涉及的问题是集体所有的转移和土地收益的重新分配,现有的征地制度和安置补偿形式方面还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保障水平低下,造成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下降。失去土地后,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其收入呈现不稳定状态,不少失地农民要么到城市打工,要么贩卖水果和蔬菜,除一部分可以安排在当地集镇公司工作,但是从事的是简单体力劳动,五保户、特困户和残疾人有一定的保障外,其余的失地农民均要自谋出路。

二是部分村民对征地安置方式、分配集体资产的方式和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方式等不满。他们希望籍由征地、安置等一系列政策改善生活条件,得到更多利益,而事实与期望存在差距。

三是征地制度存在有一定的缺陷,法律规定不完备,导致征地权运用的不规范。虽然受到城市化的影响,但是仍然脱离不了乡村社会的烙印,该镇的农村仍然是礼俗社会,现代城市社会的规章制度所带来的影响并不明显。现行征地制度没有充分尊重农民对土地财产的所有权及其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测算方法不够科学合理,即便是制定出相关政策也未能得到较好执行。

四是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产权问题,许多农民不懂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从而导致他们被征地后一系列的问题的出现。由上述数据得知,大部分失地农民受教育程度比较低,对于相关的规章政策未能做较深入了解,加上失地农民年龄普遍偏大,对于网络媒体信息掌握并不多,这也丧失了了解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机会。

五是我国的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把农民排除在就业功能体系之外,失地农民丧失“造血”的机会。由于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年龄较大,他们很难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获得工作;即使获得工作,也是简单体力劳动,筹资不高,因此,很多被介绍工作的失地农民拒绝这样的工作,这也是村书记口中的“城镇社会保障使得部分人变懒”。因此,大部分失地农民在家待业,或从事一些按工作时间取得报酬的零散工作,这样的工作往往收入微薄,无法维持个人和家庭的正常生活开销。

城市化进程如果没有农民的积极参与和有力配合,便难以顺利推进;反之,农民失地不仅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时代进步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离开土地,不仅符合政府的愿望,也是多数农民的愿望和要求,城市化应当有利于促进农民富裕,而不是造成大批农民失地失业,因而失地农民政策应当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而不是扩大社会不公,只有通过征地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失地农民权益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原有各相关主体不合理的利益分配关系才能得到调整,由于征地制度缺陷而引发的一个利益主体侵犯另一个利益主体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才会得到遏制。

综上,笔者建议,应当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征地制度,明确土地产权分配,提供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的机会和渠道,为达到此目标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

首先,改革和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完善土地征用的法规、法律,明确界定政府土地征用权利范围,严格控制征地规模、征地程序。要求在征地前审慎研究征地审批和范围,提高土地补偿标准;在征地过程中公开透明、平等公正,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征地后对失地农民的生活进行及时调研,了解他们的生活疾苦,加强对失地农民的社会服务和管理,如提供相应的现金资助或教育培训等。

其次,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最终也是最重要的是逐步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赋予失地农民与城市居民同样的社会保障待遇。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中最首要的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其基本的生活需要;其次是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失地农民群体的总体年龄上升,养老保险成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内容,要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最后逐步完善失地农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等

最后,政府应负起责任,作为主导力量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和职业培训机制。失地不是长远之计,就业才是最好的保障,因此政府应该负起责任,一方面,完善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体系,建立专门的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社会服务机构,免费对失地农民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其文化素质和工作技能,促进其上岗就业。

另一方面,挖掘多方资源,增加就业机会,为失地农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具体而言,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必须首先完善其所嵌入的土地产权制度,土地是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农民持久生计的保障。在当前法律下,要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探寻一条土地所有权之外的持久生计保障机制。国家应该明确土地是农民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保证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处置权等得到充分的尊重,利益得到有效保障。让农民的使用权收益随土地增值而提高,在非公共征地中探寻土地使用权参与市场交易,在非公共征地框架内提高补偿标准,完善土地换保障的安置方式,保障失地农民的持久生计。要培育农民利益代言力量,完善农民权益表达机制就要改变公共决策方式,增强农民的参与性。

在征地过程中,政府要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利益表达权和决策参与权,保证公共决策的公平性和科学性。政府在具体政策安排上,要兼顾各方利益,尤其是要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未来出路,并将能否妥善安置失地农民纳入各级政府官员政绩考核是否合格的范畴,避免一些单位和个人“寻租”侵害农民的权益,同时,鼓励建立除村委会以外的农民自发组织,农民在生产经营合作的基础上所组建的自发组织应该得到鼓励,这些组织具备权利保护意识,同时与政府有较强的“对话”能力,将有助于农民参与公共决策并合理表达利益,从而提高征地过程中公共决策的效力。

【作者单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本文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课程建设资助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A-0601-B-01156】

责编/陈楠

作者:刘珊

第3篇:农民工社会保险状况调查分析与对策研究

内容提要:政府、企业、农民工三方面都是影响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因素,了解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应对当前金融风暴的重要之举。本文通过对农民工发放调查问卷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农民工社会保险覆盖率不足四分之一,其主要原因是政府政策制定的缺失、企业责任的逃避、农民工自身意识的淡漠等,并对此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险

2005年农民工就业人数已占到商业和餐饮业的52.6%、加工制造业的68.2%、建筑业的79.8%。这意味着如果没有农民工,超过一半的饭店要停业,近七成的工厂要关门,近八成的大楼盖不起来。流动劳动力对GDP贡献率达21%,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06年外出农民工数量是1.3亿,2007年达到1.38亿,如此庞大的人群在城市做出贡献、付出代价的同时,其生活状况如何、各项权益是否得到了保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为此,我们就农民工社会保险状况进行了专项调查。

此次调研采用发放调查问卷和随机访谈相结合的形式,对返乡农民工进行了调查。调查问卷主要涉及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和社会保险相关情况,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66份,问卷的有效率达88.7%。

1.农民工基本情况

在回收的有效问卷中,266名农民工打工的地点主要分布在西安(168人)、广东(68人)、江浙(28人),内蒙古(2人)。其中12.8%的农民工从事建筑业,6.8%的从事制造业,24.8%的从事服务业,从事行业不固定的占49.6%,从事其他行业的占6.0%。基本情况见表1。

调查问卷显示,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所在单位以私营企业为主,占到72.2%,其中青年人占了大多数,成为农民工大军中的主力。在农民工工资领取方式中,按年领取工资的占1.5%,按月领取的占57.9%,工程完工后领取的占34.6%,其他方式领取的占6.0%。遇到休息日劳动而又没有安排补休时,没有领过加班工资的农民工高达62.4%,偶尔领过加班工资的占24.1%,每次都能领到的仅占13.5%。88.0%的农民工所在单位并没有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实行8小时工作制,农民工劳动时间长、收入普遍偏低,高收入者较少,付出与收入有很大的反差,而且工资被拖欠现象依然占很大比重,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2.农民工社会保险现状分析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共济性和普遍性等特征,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项目。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是全体劳动者,目的是保障基本生活,具有补偿收入减少的性质。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政府给予资助并承担最终责任。社会保险实行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原则。劳动者只有履行了缴费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收入补偿权利。

此次调查问卷的内容涉及了社会保险的多个方面,通过对问卷结果的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农民工社会保险的现状,为后文原因分析与对策研究提供依据。

2.1 农民工对社会保险的认知度

2.1.1 农民工对社会保险的了解程度。农民工对社会保险的了解程度直接关系到他们对社会保险的态度及其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为此问卷设计“您是否了解社会保险”一题,结果如图1所示。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农民工对社会保险了解不多,只有3.0%的对其很了解。通过访谈我们了解到,即使70.7%的农民工对社会保险了解一点儿,但大多数都停留在浅层次的认知,并不知道相关的具体规定和措施以及如何实施。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民工社会保险知识的匮乏,不知道运用国家的政策法规来保护自己,必然不能充分享受应有的权益。

2.1.2 农民工了解和认同宣传社会保险的方式。掌握农民工对社会保险的了解渠道,可以为以后更快更好地宣传社会保险、相关劳动政策等提供参考,实现低成本宣传、高质量效果。调查小组就“您平时以什么方式了解社会保险政策”、“您认为那种宣传方式效果更好”对农民工进行了调查,结果如图2。

由(图2)可见,大部分农民工都通过电视、电台了解国家的社会保险政策,问卷结果中显示这种宣传方式也是最受农民工欢迎,对其认同度的人次占到72.2%。其次,通过报纸和书籍了解社会保险的农民工人次也占到32.3%,通过户外宣传、网络、电话咨询了解社会保险的人次依次递减。

2.1.3 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意愿。调查结果显示,96.2%的农民工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意愿,仅有3.8%的表示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这表明大部分农民工还是希望通过社会保险来解决后顾之忧,以减少打工过程中存在的长期、内在的成本。当问及改变就业单位,希望原有社会保险费用以何种方式处理时,36.1%的农民工希望社会保险费能够转移,34.6%的希望个人账户能够一次性支取,还有29.3%的认为无所谓。由于对社会保险了解程度、行业性质等差异,导致他们对不同种社会保险的选择不一,因此当我们让农民工按照对不同险种的重视程度进行排序时.得到的结果见表2。

农民工所从事的多为“脏、累、重、险”的工作,工作条件相对比较恶劣,对于一些高风险的行业,如矿山、建筑、化工等。事故率、职业病发生率都较高,因此农民工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需求比较迫切。随着生活水平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以往被农民工淡漠的生育保险也逐渐得到重视,并且对其认可程度大大超过了失业和养老保险。由于农民工工作不稳定,随时面临返乡种地的可能,他们对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并不是非常关注。

2.2 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总体情况

2.2.1 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本情况。问卷结果显示,高达75.9%的农民工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只有64人参加了社会保险,占到总数的24.1%。在参保的64人中,有4人参加了五种保险,其每月工资均在1500元以上;有2人参加了三种保险,其每月工资均在800元至1000元之间;有14人参加了两种保险,其中2人月工资1 500元以上;有44人只参加了一种保险,其月工资主要集中在800元至1 200元之间。在他们参加的社会保险中,医疗保险居首位,远远高于其他险种。

由(图3)可见,过低的实际参保率与上述农民工较高的参保欲望形成很大的反差,而且在不同地域打工、收人不同的农民工选择社会保险的情况也有差异。比如,在接受调查的农民工中,广东和江浙地区打工的农民工收入要高于在西安打工的农

民工,而且受沿海经济思想的影响他们的参保率相对较高,同时参加多个险种的也相对较多。

2.2.2 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所能承受的经济负担。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承受力与工资收入有很大关系,并最终影响他们的参保率,为此我们就“您参加社会保险每月所能承受的经济负担”进行了调查,结果如图4。

由(图4)可知,近五成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每月所能承受的经济负担在30元以下,我们以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为例进行了分析。根据国家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将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当调高个人缴费比例。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缴。但是城镇个体劳动者的保险费要由本人缴纳。

1997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规定: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2009年2月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布拟定的《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针对农民工收入普遍偏低的特点,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可以根据本人的收入情况合理选择和确定。接受调查的农民工月收入在800~1200元之间的占到总数的63.9%。按照规定,如果只是同时参加医疗和养老保险,取其缴费百分比总和的中间数8%来算,他们每月至少需要缴纳64~96元的保险费用,这样多达三分之二的农民工无法承受这种负担。

2.3 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

2.3.1 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被调查的农民工中只有64人参加了社会保险,其中44人参加了医疗保险,这就意味着222名农民工没有参加医疗保险。

问卷显示打工期间生过病的农民工占到85.0%,这表明农民工在打工期间看病就医是很普遍的现象,但由于医疗费用较大、没时间、请假要扣工资等原因,部分农民工有病不去就医,这对农民工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看病就医时88.O%的农民工自己支付医疗费用,8.2%的农民工医疗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支付,其中由单位支付的医疗费用只占到很小一部分。

全国现有1.3亿多农民工,目前这一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越来越突出,由于农民工外出打工,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民”,但他们又不是城市人,这就迫切需要探索出一条适合农民工的医保新路,保证他们今后参保的实效性,为庞大的农民工群体撑起“保护伞”。当问及“您希望参加哪种医疗保险”时,所得数据整理如图5所示。由于自身意识不同,部分农民工仍然对医疗保险持着无所谓的态度,然而近九成的农民工还是对医疗保险怀有很大的期望,并且大部分更希望参加农村合作社医疗保险。

2.3.2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按照国际劳工组织专家的估计,每年因职业伤害带来的经济损失约为国民生产总值的2.5%至4%,而职业伤害给劳动者及其家庭带来的痛苦和困境更是不言而喻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工伤保险条例》第10条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是指工伤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本人不承担缴费义务。

调查结果显示,66.2%的农民工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9.3%的农民工与单位签订了临时劳动合同,只有4.5%的农民工与单位签订了固定劳动合同。在没有签订合同的原因中,认为没必要签订的占9.1%,单位不愿意签订的占34.1%,由于其他原因没有签订的占56.8%。被调查的农民工中,56.4%的在打工期间受过伤,尤其以建筑业、制造业领域的为多,而发生工伤时高达72.3%的农民工没有享受到劳动部门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2.3.3 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情况。农民工工作不稳定,面临着经常性失业的危险,失业保险的根本性作用在于为那些失去工作的人提供暂时的救济。农民工所从事的大多是没有技术含量的中短期工程,由于他们文化素质偏低不能更广泛满足其他技术性岗位的需求,一旦所在工程完工他们就会面临失业,所以农民工失业现象较为普遍。根据农民工外出打工时间长短、自身技能以及参加保险的情况等不同,面临失业的情况也有所差异。接受调查的农民工中有232名曾经失业过,占87.2%,没失业过的仅占到12.8%,失业后能够领取到失业保险的农民工更是凤毛麟角(表4)。

2.3.4 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情况。在我国,为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被视为保障农民工基本权益,进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问卷关于“您现在对养老的态度”,结果如图6所示。大多数农民工渴望依靠自己赚钱和参加养老保险的方式来养老,依靠土地和孩子养老的方式已不占主流,可见大部分农民工已经开始逐渐改变传统养老观念,这是可喜的。问卷结果显示,接受调查的农民工对养老保险的重视程度低于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实际参保人数仅有16人。目前国家所倡导的养老保险基本宗旨是“低标准,广覆盖”,现行养老保险硬性规定15年为最低缴费年限,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不能领取养老金,工作不稳定这一现实情况使得许多农民工被排除在养老保险之外。

2.3.5 农民工参加生育保险情况。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用缴费。

接受此次问卷调查的农民工中男性130名,女性136名,分别占到48.9%和51.1%,这表明外出打工的女性农民工所占比重不容忽视,然而在调查中只有12名农民工参加了生育保险,仅占到4.5%。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打工的农民工大多已经结婚生育,另一方面农民工社会保险意识淡漠。

3.改善农民工社会保险状况的对策

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不是一种简单的社会现象,而是一种系统的组织行为,需要多个行为主体间的良性合作,这是农民工社会保险得以实现的重要基础。本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提出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现状的相应对策。

3.1 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险成双向效应关系。一方面,经济发展可以促进社会保险政策的实现。经济发展了能给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使企业在获得更多利润的同时能更好地支付农民工的薪酬,并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农民工在经济环境乐观的形势下,就业机会就会增加,收入也会相应提高,这是他们有能力支付保险费用并期待享受相关待遇的关键。另一方面,社会保险降低了市场经济活动中给个人带来的风险,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使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具备了前提条件。因此,在当前金融危机的环境下,国家应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保护企业、农民工的利益,进而保证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实现。

3.2 重视对农民工的培训

我国农民工群体的整体素质不高,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这就使他们易处于失业状态,因此对农民工进行培训,对既有人力资源水平的提升意义重大。农民工技能培训可以拓宽他们寻找工作的渠道,获得更多的工作机会,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对那些在工作环境差、危害性大的行业就业的农民工而言,上岗前必须组织他们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劳动法》以及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做到安全生产,就必须遵章守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以尽量减少工作中的伤害保障生命安全。问卷结果显示接受调查的农民工中有90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临时或固定合同,占到33.8%,当问及“您或您的同事发生工伤时,是否得到劳动部门工伤保险待遇”时,只有66人享受到了工伤保险的待遇,占到24.8%。按照新的《工伤保险试行办法》首先要看农民工是否有劳动合同,然后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险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农民工的伤残等级后,再进行医疗费用的支付。而实际上多数农民工都没有签劳动合同,维权缺乏法律依据,不能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就导致他们受到工伤时不能依法享受劳动部门给予的应有待遇。那些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而在遇到工伤时却不能享受应有的待遇,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不了解劳动合同与工伤保险的关系。所以对农民工培训时,加强其对劳动相关的法律政策的学习尤为重要。

3.3 加大对企业的管理力度

本文主要从以下两点考虑,如何从企业出发,更好地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的范围。

第一,督促企业按时按量缴纳保险费。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0条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条例》第8条规定,国家机关、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本单位职工或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条例》第7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根据我国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2%。《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由此可见,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完全由单位承担,这就说明企业在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中有着关键性作用。如果企业能按时、按量给农民工缴纳保险费用.必然会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大大提高他们的参保率。

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可以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并全部计人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督促他们参加社会保险的作用。政府可以采用从企业中代扣代缴的形式,落实其应当为农民工缴纳的保险费用,比如政府可以把企业的用人数量及员工的工资水平作为参数,以税收的形式向企业征收社会保险费用,这既可以保证农民工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也可以大大减少企业以负担沉重为借口逃保、漏保的现象。

第二,加强对拖欠工资企业的监管力度。为解决农民工工资经常被拖欠问题,可着手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加大法律、经济惩罚力度。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视为违法行为,对拖欠企业进行严厉法律制裁,并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加大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成本,进一步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的地位。这就使有能力支付而故意拖欠工资的企业,在做出选择之前考虑到机会成本,不敢轻易拖欠工资或是逃避参加保险。另一方面,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告制度,根据不同行业特点,规定各行业在工资支付结束后一段时间内,向社会公告用人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政府通过这一制度的建立,可以督促相关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也为准备与该企业合作的其他单位提供有用信息,同时也为政府采取相关措施提供依据和准备条件,更为农民工提供选择工作的依据。对于能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政府要加以表彰使企业形象上升到更高层次,并加大对该企业的正面宣传力度,给予更多的项目招标的机会。这在一方面对企业是一种鼓励,另一方面也是一种制约,是他们为了寻求自身发展,在社会舆论的督促下能更好地履行对员工的责任。

3.4 完善现有社会保险政策

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将全国城乡居民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范围,三年内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问卷结果显示接受调查的农民工中参加医疗保险的只占到16.5%,这与三年内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的目标相差甚远。

第一,各地应明确将农民工纳入各种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内。目前保险制度的具体规定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如柳州市和厦门市分别于2007年7月将农民工生育保险纳入参保范围,但是还有不少地区未做出相应规定。各地应尽快出台措施将农民工生育、养老等均纳入保险的覆盖范围。

第二,降低现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门槛。就农民工当前的收入水平而言,参加社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负担。调查问卷的结果显示,多达三分之二的农民工无法承担当前社会保险应缴纳的费用,虽然96.2%的农民工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意愿,但是只有24.1%人参加了社会保险,其中16.5%人只参加一个险种,参加多个险种的较少,而且参加险种的数量和其收入成正方向的变动。由此可见农民工不是不想参加社会保险,只是限于收入等原因使其不得不先考虑主次进行选择,因此在农民工工资水平没有得到明显改善的情况下,降低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缴费比例等门槛,无疑会成为提高参保热情、扩大参保率的重要前提。

第三,细化社会保险政策。在以往的绝大多数研究中,农民

工通常被看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似乎农民工群体在就业特征、工资收入、生存境遇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相同性。所以,在很多具体的农民工相关的制度、政策制定中,农民工都是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出现的,政府没有对其内部具体的差异与分层进行考虑。然而,农民工群体并非完全一样,他们内部实际存在着较大程度的差异。例如,此次问卷调查发现,当前农民工群体的内部分层主要体现在收入分层上,在广东打工的农民工收入水平较之在西安打工的农民工,位于上层和中上层的比较多。通过访谈还了解到不同收入层次的农民工在社会保险的认可度、解决纠纷途径以及对未来生活的预期等方面,显示出很大的不同。这就需要社会保险政策在今后的完善过程中更多地考虑到农民工内部的分层,逐步使社会保险政策细化到不同层次的农民工,使之更加适合农民工的需要。

3.5 积极发挥农民工工会职能

组织农民工人会是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可以更好地发挥农民工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在农民工集中的地区和企业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动员农民工自觉加入工会,进一步探索农民工人会的新途径和会籍管理的新办法,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通过此次调查也发现农民工遇到困难或是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往往不知求助何方,比如,2009年2月,22个从镇巴县来西安打工的农民工讨薪被打,在西安市劳动监察支队的介入下问题才得以解决。更有甚者,2008年6月一农民工讨薪不成被迫无奈跳楼身亡。如果农民工遇到问题,有代表他们利益的农民工工会出面为其伸张正义,其力量要远远大于一个人或几个人,而且更容易找到理性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农民工社会保险得以实现的同时,也避免很多悲剧的发生。农民工工会以集体的名义监督用人单位,对于拖欠工资、不缴纳保险费用的单位上报有关部门,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对这类单位的劳动力供应量。

3.6 大力做好社会保障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不管是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制度,还是纳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首当其冲的任务就是要做好社会保障的宣传。针对农民工对劳动法、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障认知度很低的现实,要求必须做好对农民工的宣传工作。通过调查农民工了解和认同宣传社会保险的渠道,说明应该集中力量做好电视、电台对社会保障及相关项目的宣传,同时也要重视报纸、书籍等对农民工的影响力,充分利用户外宣传、网络等多渠道、同步骤地进行宣传,不但要向农民工公示国家的政策、法规,还要把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后所能享受到的待遇尽量的详尽化,使他们能清楚地认识到参保后的权益,激发他们的参保热情和信心,以吸纳更多的成员加入到社会保障制度中。

参考文献:

[1]新京报[N].2005-09-01.

[2]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N]国家统计局,2009-01-21.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EB/OL].http://www.mohrss.gov cn/mohrss/Desktop aspx?PATH=rsbww/sy

[4]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文件资料汇编[R].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2006.

[5]中国工会新闻网http://www.people.com cn/GB/67502/67586/4570367.html

(责编:启 方;校对:一 丁)

作者:孙红湘 陈红芳

第4篇: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调查报告

农 民 工 权 益 保 障 问 题 的 调 查 报 告

班级:计科1002班

组员: 张奥悦(33)、侯安亚茹(20)、孙李思天(30)、黄 梦(28)青(11)静(26)

关于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调查报告

小组成员:张奥悦、侯梦、安亚茹、孙青、李思天、黄静

【摘要】:农民工已经日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由于他们职业与身份的不一致,在工作及工作以外的生活、消费、从事的工种等诸多方面遭受着不平等的待遇,其社会保障权益均无保障,急需在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同时给予农民工足够的重视。针对农民工社会保障进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建议通过规范用工制度、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予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不仅关系到维护其权益,也关系到我国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进程,也同样会给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险问题带来诸多的便利。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之一,妥善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民工权益,巩固执政基础的政治任务。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建设中重要的生力军,是国家的宝贵资源,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妥善解决农民工急需的社会保障问题,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民工权益,巩固执政基础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任务。

一、存在主要问题

从调查的结果看,农民工的现状堪忧,进城农民工受歧视,就业的农民工工资收入比较低,生活质量比较差,居住、医疗条件得不到保障,工作条件、生活状况、子女教育等方面均无保障。休闲方式比较单调,劳动技能普遍偏低,信息不通,工作不好找,并且拖欠民工工资严重,民工权益的得不到保障。维护自己的权益很难。

据了解,许多民工一年的辛苦钱打了水漂,家里的生活没了着落。拖欠民工工资大多发生在建筑工地。在建筑工地上的民工劳动强度大,劳动和生活条件差。许多民工工资被拖欠和克扣。这个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民工背井离乡,常年在外卖苦力,挣的是“血汗钱“和”活命钱“。为了多挣一点钱回家,他们吃的什么,住的什么,有没有人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进城务工农民的收入普遍

偏低,为了节约钱,居住在简陋的宿舍或工棚里。民工哪里得知,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突出,民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有些民工怕上当受骗不敢外出务工,有些为了讨要工钱铤而走险,采用非正常手段解决。这些成为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拖欠民工工资,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讲,都是极其恶劣的行为。

二、问题的根源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结构的调整,农民工不可回避地出现,农民工问题给宏观调控、社会认知、微观意识等带来了新的冲击,引起了新的挑战。

(一)从宏观调控上讲,国家尚未建立农民工的法律保障体系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广大人民得到实惠的表现。农民工的出现不是偶然现象,而是我国发展进程中的必然现象,并将长期存在。国家的各项改革开放政策速度快、力度大,是一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创新之路。我国的改革开放,在较短的时间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令世界刮目相看,使人民得到了实惠,创造了辉煌。在我国的发展进程中农民工的必然出现应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解决好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等存在的问题,积极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保障,使他们更好地为我国的各项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共享我国文明进步的成果。因此,国家应积极加快农民工的立法工作,为农民工建立起有力的法律保护体系。

(二)从社会认知度上讲,社会尚未对农民工形成平等正确的认识心态

农民工出现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发展迅速,有序流动的调控尚未健全,不可避免地给社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一些“城市人”对农民工的敌视,冷漠、看不起等心态给农民工心理和精神上带来了负担及压力。而农民工因在文化、素质等方面与“城市人”存在有一定的差距,也给了“城市人”看不起农民工的理由。语言交流、生活方式、精神面貌、视野、思维等的不同,又形成和产生了“城市人”与农民工互相沟通交流的鸿沟。

(三)从微观意识上讲,农民工自身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

因受教育程度、生活生存的规律性不同,精神物质的易满足,缺乏城市生活理念等方面的原因,致使部份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意识慢或阻碍大。要教育其放下思想意识上的畏惧心理,大胆地适应社会,自觉地融入所处环境,克服心理上的自卑,改掉不良的陋习,去实现价值、体现价值、创造价值。只有融入并适应所处的社会环境,自身的活动空间才会扩大,才会最大限度地去实现价值、体现价值、创造价值。

(四)从愿望满足上讲,农民工对最关切的问题处在弱势之中

从调查的情况上看农民工最大的愿望满足,一是能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新的《劳动法》虽然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定规范的劳动合同,但由于劳动力市场劳动力过剩,用人单位用工的随意性意识给用人市场带来了有法不依现象,给用人单位创造了随意用人甚至恶意用人的机会。这样,给稳定劳动关系、带来了诸多不利,并容易引起矛盾和纠纷,而发生矛盾和纠纷后,处于弱势和不利地位的是农民工。二是农民工对参与基本社会保障的愿望强烈。目前,我国基本社会保障薄弱,农民工虽然有政策可参加社会基本保障,但相关政策缺乏强制性,农民工与用人单位都不愿执行。另外,还有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都需要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承担。一方面国家政策对“五险”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和措施,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如果缴纳“五险”,无形中增加了成本,损失了利益,再者,农民工工资收入较低,再叫其缴纳“五险”,囊中羞涩,甚至连基本生活都难于为计,造成农民工想参与也无法参与。用工的不稳定、缴纳时间、企业前景等难以预料的因素,给“五险”的推行带来了诸多的阻碍。三是农民工工资过于偏低。另外,农民工的工资计算思路是认为农民工家中尚有土地、家庭养殖等收入,为此出现了农民工工资长期偏低的现象。而今,农民工已出现了背井离乡流动。不把进城务工做为一个副业,而是把它做为了一条主要的生存之路。四是农民工的劳动时间实际上被大量侵占,创造出的价值被用人单位侵占。其它诸如劳动保护、劳动安全、职代会作用等都有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存在。

三、总结及建议

通过对20名群众的调查,发现80%的人对农民工这一概念、农民工的生活状况知道一些相关情况,对于农民工这一称谓40%的人觉得只是一个名词,不存在褒贬的含义,而40%的人认为这是一个贬义词,令人联想到一些负面现象。调查还发现他们认为当前农民工打工面临的最大困难是维护合法劳动权益艰难,65%的群众认为对于农民工的权益保护,不仅是立法,还应该引导全社会尊重、关心农民工。

农民工的出现,是我国结构调整和社会转型时期的必然,是我国社会进步的现象,如何较好地解决随之而带来的问题,把农民工引导、教育成为工人阶级的新成员,成为工人阶级的新型血液,从而更好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地和谐发展,意义深远而重大。 根据调查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加快立法建设

根据调查,大多数人应利用法律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要针对农民工问题加快调查研究,国家按照立法程序对农民工问题进行实际、理论上的探索,广泛征求意见,对农民工的劳动关系、责权利、劳动安全、工资待遇等做出明确具体规定,确定合理的日工资标准,小时工资标准和超时工资支付标准,在宏观上掌握和控制农民工问题。要从法律的角度确定农民工的地位及其作用,使其挺起腰杆做人,不自卑。加快立法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所在,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步骤。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要“标本兼治”,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综合治理。一是布置各地认真清查,对查出后被投诉拖欠农民工资的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对拒不补发的,要与有关不满一起帮助农民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对严重拖欠农民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按低一级资质认定。三是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器乐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房地产项目资金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房地产企业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不批准其新开发项目,并在资质年检中予以处理。四

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将镇定建筑用户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对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将农民权益写在条款上,对他们进行实实在在的保护。

(二)政府要积极主动为农民工服好务

1、要为农民工服好务,首先就要了解他们的情况,提供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创业的有利条件,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等一系列措施。

2、加强人文关怀。农民工既然是一种必然社会现象,那么社会就要接纳他,使他融入我国建设的发展大潮之中。要以平衡的心态、冷静的思维对待农民工,有组织地对农民工进行“城市理念”、劳动技术技能培训、文化素质提升等的培训。做好农民工的职业、就业介绍。同时,农民工也要自觉融入新的环境、新的工作之中,积极并坚决地改掉陋习,使自己的精神面貌、视野、思维、生活方式等融入社会和时代发展的进程。

(三)要建立经济利益保护体系

农民工的很多问题实际上是经济问题,只有农民的经济收入得到真正的提高,实现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真正享受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农民工的经济收入不在是以生存为目的,其工资收入除能解决生存问题外,有经济能力解决文化、精神的提升,提高生活质量等,那么,很多问题将会迎刃而解,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进程,如果做到了这一点。那么,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又完善前进了一大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将会加快前进。

(四)要加强监督

要建立多层次、多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对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劳动时间、劳动安全、劳动保护等进行检查监督,并形成了强制执行的长效机制。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行政,把农民工的事看成是新形势下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工作,真正为农民工办好事、办实事。

农民工已成为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是我国发展进程中社会要素的有机组成,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工人阶级队伍的新鲜血液。为此,他们的工作状况、生活状况,与社会经济发展等的

“融入度”不可回避,要积极引导他们为我国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为此,做好农民工工作,积极探索和维护其合法权益已成为我们政府一项重要的历史责任。

参考文献

⒈翟从海. 我国民工社会保障现状与立法建议【J】.社会保障制度,2004年第6期. ⒉杨立雄. 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可行性研究【J】. 社会,2003年第9期. 3.周倩. 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探析【J】.律师世界. 2003年第5期. ⒋刘承英.“三农”危机和我国面临的第三次农村大变革.【J】.经济界.2002年第5期

⒌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 白皮书

6.伍强胜. 论农民工社会保障,中国农村研究网,2004-3-9

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调查问卷

城市市民与各界朋友们:

为了解当下农民工的生存状况,更好地为城市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做贡献。让更多的人了解并理解农民工,给他们创造更好的生活及工作环境,特作此调查,此问卷为不记名调查,敬请您如实回答。在您的选项上用√表示。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1、您的身份?

A、学生 B、一般职工 C、公务员 D、其他

2、您的性别?

A、男 B、女

3、您的户口性质

A、城镇户口 B、农村户口

4、您对“农民工”这一概念、农民工的生活状况等的了解如何?

A、很了解,由系统和详细的知识 B、一般,知道一些相关情况

C、知之甚少,只理解这一词汇,知道一些大众流行的说法 D、不知道,不曾了解

5、您认为农民工这一称谓是?

A、褒义词,他们是可以分享城市公共设施与服务的新市民 B、只是个名词,不存在褒贬的涵义

C、贬义词,令人联想到一些负面现象 D、不是贬义词,是对一个群体的称谓

6、根据您在社会中所见农民工的生活状况,您同意以下哪种说法?

A、总体上说,农民工的工作条件、生活状况、子女教育等都还不错 B、总体上说,农民工受歧视,工作、生活、教育等各方面均无保障

C、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之间农民工生活状况有区别,比如有知识、有技能的收入待遇都比较高

7、当前形势下,您认为地方政府的哪项工作对促进农民工就业最重要?

A、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B、提供有利于农民工创业的优惠条件

C、搜集并提供就业信息,举办招聘会 D、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8、您认为当前农民工打工面临的最突出的困难是什么?

A、信息不灵,工作不好找

B、家里小孩、老人没人照顾

C、自己技术缺乏 D、维护自己合法劳动权益很难

9、为了使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有更全面的法律依据,有人建议应当制定一部《农民工权益法》,请问您的看法是?

A、农民工问题已经被中央列为重中之重,这一举措非常有必要 B、不仅是立法,还应该引导全社会尊重、关心农民工 C、没有必要立法,社会对农民工的关怀照顾已经够了 D、其他

10、金融危机引发“倒闭潮”,在您看来农民工失业潮是否会引起社会动荡?

A、会引起很大动荡,金融危机本身就引起了人们的恐慌,社会动荡是不可避免的

B、会引起很小的动荡,如社会治安变差,增加百姓的不满情绪

C、不会引起动荡,政府已经采取措施加大农业投入,引导农民工返回农村,以解决潜在的风险

11、社会上有一种说法是“农民工挤占了大学生就业”,您对此作何评价?

A、没道理,大学生与农民工的就业没有直接联系

B、有一定影响,但影响不大,只是让大学生认识到就业形势更加严峻而已 C、影响很大,在金融危机情况下,农民工就业肯定对大学毕业生的职业岗位形成竞争 D、其他

12、您认为新生代农民工未来的出路、农民工问题的前景是?

A、跟甜蜜的父辈一样,在城里打工几年,最终回归农村 B、他们中的少数人会被城市接纳,成为城里人

C、他们中多数人都会成为城里人,从事城市中的各种职业

D、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农民工最终会成为历史

第5篇:农民工子女调查报告(社会调查报告)

南桥镇农民工子女调查报告

一样的童年,不一样的世界

---****县南桥镇外出民工子女生存现状调查

调查时间:2010年11月3日至11月10日 。

调查地点:南桥村、珠村、青龙、车头。

调查人员:****

指导教师:****

调查主题:****县南桥镇外出民工子女生存现状。

从繁华都市到卫星城镇,到处都有这么一群忙碌的身影:他们搞建筑,送牛奶,卖小吃,当服务员,做清洁工„„他们不知疲倦风雨无阻,承担了城里人最不愿意干的脏活、苦活、累活;他们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建设中一股重要的力量,已经成为现代城市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就是从农村流入到城镇的劳动力;他们,就是为生活而四处奔波的地地道道的中国农民,被人们约定俗成为“农民工”,简称“民工”。

置身繁华都市,漫步大街小巷,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忙碌而又不知疲倦的身影,可以看到他们生活的艰辛与工作的劳累,可以看到他们在追寻梦想和希望中洒下的辛勤汗水,但我们却看不到与他们相隔千里、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这些“留守孩子”的生存环境、生活状况是怎样的呢?他们的身体、心理、教育状况又

是怎样的呢?

今年11月我走进南桥镇南桥村、珠村、青龙、车头四个村庄,与这些孩子进行面对面地接触,零距离地交流,去倾听一个个辛酸而又无奈的故事„„

在调查期间,对****县南桥镇四个村的100名(6—14周岁)农民工子女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状况的问卷调查。外出务工的农民工由于受户籍、经济、居住等客观条件的限制,他们的子女大多在家乡接受教育,或生活在有父母一方抚养的“单亲家庭”里或由祖父母、亲戚朋友代为抚养。有的孩子甚至独自留在家中。

下面是调查所得的数据:很少与父母联系的23.9%,认为一个幸福的家庭应该和父母在一起的79.3%,非常想父母的65.0%,做错事被批评时当面顶撞的8.4%,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的12.3%,在学校里基本上没有朋友的17.5%,害怕陌生人的40.0%,遇到困难自己解决的45.5%,和(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的43.5%,觉得自己很一般的52.7%,学习上听老师的话,很刻苦的25.3%,觉得身边得人不太关心自己的49.1%,总是害怕被身边人欺负34.7%,觉得社会不公平、看不到希望的11.9%。

从以上统计状况可以看出,相当一部分留守的农民工子女渴望父母的关爱,希望多与父母进行心灵交流。有的因父母不在家而感到遭受歧视、孤独无助、悲观寂寞。

留守的农民工子女心理健康问题正在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

问题。亲情缺失,家庭教育缺失、学校安全缺失和家庭监管缺位是农民工子女产生心理健康问题的主要原因,政府、家庭和学校联手是解决问题的主要措施。

农民工子女群体是我国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过程中所带来的附属产物。由于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社会保障不健全等客观因素的存在,加上长期缺少父母的关爱及有效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农民工子女往往在心理上产生一种不适应感,严重的则会导致心理畸形发展并在行为上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失范和越轨现象。

在****的一些农村,父母外出打工,孩子留在家里,大都由爷爷奶奶照养,农村里的这部分老人,不仅年龄大,与孩子之间存在较大的代沟,而且他们中的教育程度偏低,大多是文盲和半文盲,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具有一定的保守性、局限性,他们欠缺教育孙辈的能力,有的甚至扭曲了孩子的教育,他们往往只能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却在其他方面心有余而力不足,这就是“隔代教育”现象。

2010年11月3日,我来到****县南桥镇南桥村进行调查,遇到了现读一年级的李加农(化名),是一个典型的叛逆男孩,其父母在广东打工,与爷爷奶奶相依生活。他身体强健、皮肤黑亮,第一眼给人的印象就是很顽皮、很霸气。由于是爷爷奶奶唯一的孙子,因此被奉为掌上明珠,倍加宠爱,大有“含在嘴里怕化了,顶在头上怕摔了,要月亮不敢给星星”的意思,这导致了

他放纵、狂妄、蛮横的性格。周围的小朋友都很怕他,家里家外是个小霸主,听奶奶说,去年加农和小朋友一起玩的时候欺负别人,没想到对方也不甘示弱,两个人就打了起来,慌乱中被对方手中的金属钉刺伤了眼球,后经医生检查右眼已失明,为了不影响孩子的前途,家中花了好几万元在上海为他做眼球移植,即便如此,奶奶还是担心的说:“小小年纪就做出这种事情,长大了怎么得了啊?村里人会怎么评价他啊?恐怕连媳妇也难讨啊!”就因为这件事,妈妈和爷爷奶奶大吵大闹了一场,埋怨其管教不力;也因为这件事,学校劝其退学回家,可是没有别的学校愿意接收他,如今仍辍学在家,看着别人快乐的上学放学,这个昔日的“小霸王”忍不住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经过这件事后,爷爷奶奶也开始意识到应对他加强管教了,每天让他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以消磨他任性、霸道的性格。

车头村的凯旅(化名)是一个8岁的小男孩,上小学一年级,凯旅在三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开了他到苏州打工,如今已有5年了,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中,他对父母的感情并没有因为常年的分离而越来越浓,反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来越淡,他说父母不疼他,他也不喜欢自己的父母。把“凶狠”这个词用在一个年仅8岁的孩子身上本身就是残忍的,但我们所见的一切却不得不让我们想到这个词:他和比他壮一点的孩子发生了矛盾,在自己不利的情况下先是装输,然后又乘对方不备的情况下拿起板凳向对方砸去,真是令人胆战心惊。亏得大人的及时制止,才避免了不良

后果的发生。让我费解的是,听村里人说,这种危险的事情经常发生,却得不到爷爷奶奶的阻止, 我们问他为什么这样对待别人,他说,是爷爷教的,爷爷说:“不这样就会遭别人欺负!”说着说着,指着头上的伤疤说:“看,这就是我在学校和别人打架留下的。”他二婶告诉我说,凯旅今年数学考了48.5分,爸爸认为这样子长大了也不会有什么出息,准备让他辍学回家,帮家里做点农活,家里的情况不是很好,一方面,祖父母岁数大了,生活很拮据,舍不得花钱买菜吃,甚至连油也舍不得放;另一方面,爷爷与爸爸矛盾重重,因此孩子就成了他们之间的牺牲品,凯旅的生活起居还要看爷爷的脸色,这对长身体的孩子来说是极不合理的。

据资料显示,留守农工民子女心理问题的检出率高达57.14%,且父母打工年限越长,孩子的心理问题越严重。他们虽然隅居农村看似与我们毫不相干,可是谁又能无视他们的存在和将来对社会的影响?他们不只是一群缺少父母照看的人,他们是这个时代的孤儿,他们的成长与中国的未来也息息相关。

这个时代的农民工子女由于长期被托养或寄养,缺少父母之爱容易导致心里缺陷,由于老人溺爱或亲友疏于管教缺少正确的价值引导,孩子是未来、是希望,中国不能无视他们的存在。他们关乎整个农村教育和社会进步,鲁迅曾发出“救救孩子”呼声,现在是该“救救”留守农民工子女的时候了。

第6篇:进城农民工生活状况、心理状态、社会保障状况等调查

进城农民工生活状况、心理状态、社会保障状况等调查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不但的从一个由农民占绝大多数的传统农业社会向一个由工人占绝大多数的现代性工业国家的转变,越来越多的农民为了生计不得不弃农从工,开始大量涌向城市。在全国城市里,农民工的数量不断地增多,同时他们从事很多不同的事业领域,应该说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职工的主力军。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的对“农民工”的表述如下: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流动性强,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一书中的“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总报告”一文的表述是:“农民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概念,是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狭义的农民工,一般指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广义的农民工,既包括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也包括在县域内

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

从以上两处不同的对农民工的定义来看,可以清楚的认识到农民工的几个鲜明的共同特征:

一、他们户籍人在农村。

二、主要从事付费农产业。同时可以看出,城市农民工的概念是我们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群体,它是指常年和大部分时间在城市企业务工,但户籍仍在农村的一部分群体,以及人们常常所说的“打

工农民”。他们在现行的户籍制度下仍然在农村,但是他们已经到城市里来了,有的是几年,有的是十几年二十年,不同程度地融入城市社会,不再从事农业生产,我们把这部分群体定义为农民工。 农民成为我国职工队伍中的主力军,目前,中国农民工的数量约有2亿人,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中分别占57.6%、52%,在城市环保、家政、餐饮服务等行业,农民工的比例更是高达90%。(去年10月,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发布)。

我认为,随着我国社会改革开放的不但加深,一方面,城市因自身工业化的不但发展而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另一方面,农村社会劳动力因农村社会的资源贫缺而大量闲臵;还有就是,随着电视等通讯技术的不断普及,城市文明不断的向农村地区传播。以上三个原因,基本上就是现代社会农民大量涌向城市的基本原因。

被调查的农民工朋友当中,有68.63%的没有参加过正规的技术培训 其中47.06%的,即近一半的农民工朋友反映自己外出打工的原因是为了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由此可见,大多农民工朋友因为家乡收入低而不得不进城打工,而且大多没参加过正规的技术培训,反映了"半公半农”的基本特征。

许多农民工在外出务工经商前并没有联系好工作,进城后,一般经城里的亲戚、朋友或已在城里定居的老乡介绍找到工作。据调查,由定居或暂住本地的亲属、朋友介绍的占66.67%,独立自己找工作的占29.41%,余下的3.92%为包工头、老板直接招募。

农民工生活状况分析

工资情况

农民工朋友在城市不容易找活干,其中有54.90%的反映不容易找事情做,有15.69%的调查甚至这反映他们很难找事做。随着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加上城市自己本身有限的接纳能力导致了现在农民工朋友都不好找事做(占70.59%),这势必导致了农民工朋友在闲时就会回家务农,说明了农民工工作不固定、流动性强的特征。39.22%的农民工朋友收入每月为800—1000之间,月工资为1000—1500之间的为31.37%, 11.76%的农民工朋友工资达到月1500—2000,每月2000元以上的为15.69%,可见70.59%的农民工朋友的工资在800-1500.调查结果同时显示,农民工朋友的每月支出平均为586.27元。孩子学杂费、家里人看病、买或者盖房子三者是广大农民工朋友的主要支出。

因此可以说被调查的农民工朋友的平均工资水平不高,平均月工资为1303.92元,平均月纯收入为717.65元,而且工作不好找,平均每周工作6.31天,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为9.65小时。当农民工朋友的工资被拖欠时,有66.67%的选择了找劳动监察.工会组织等解决,威胁老板的只有3.92%,剩下的会找其他途径解决,这说明了广大农民工朋友的法律意识有所加强。

医疗情况

调查人员中49.02%的人没有享受城市医疗优惠政策,23.53%的人不知道什么医疗优惠政策,只有25.49%的人享有,说明大多农民工朋友没有享受城市上的医疗优惠政策。有43.14%的人买有医疗保险,5.88%的

人买有养老保险,1.96%的买由工伤保险,其余的没有保险。说明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有待进一步普及。有58.82%的农民工朋友反映医院收费太高,看不起病,一方面因为农民工朋友自身收入不高,另一方面因为城市医院还没有建立健全关心广大农民工朋友的医疗优惠政策。

子女受教育情况

有80.39%的农民工朋友子女正在接受教育,其中70.59%的子女都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70.59%的农民工朋友说自己能承受子女的教育费用,这一数据比较乐观的反映了他们下一代子女的受教育情况。

穿着及饮食情况

84.31%的调查者表示自己买质量价格一般的衣服,没有人拣便宜衣服,一年难得买。说明大家的生活水平确实提高不少了。对自己饮食状况满意的为52.94%,不满意的占 41.18%,所以应该关心农民工朋友的饮食状况。他们的每日饮食费用为6.99元。

农民工心理状态

被调查者中有50.98%的人认为农民工的社会身份低微,41.18%的不这么认为,可见有一半的农民工朋友希望得到社会的普遍尊重。56.86%受调查者表示对自己的工作条件不满意,其中很不满意的占13.73%。这可能是因为进城农民工主要在城市里从事脏活、累活,都是一般城市人不愿从事的,因此工作环境差。其中有52.94%的人不满意或很不满意自己的日工作时间。

改善农民工生活状况的对策与建议

农民工生活状况的改善需要社会各个层面的共同关注,可从以下几

个方面入手:

一是提高社会对农民工的关注程度。除了提高媒体对农民工的关注之外,更重要的是提高用人单位对于农民工生活状况的关注程度。用人单位应对改善农民工生活状况增强社会责任感。

二是提高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提高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可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整体素质过低的问题。首先可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减少农村新的低素质的农民工的产生;其次对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可有针对性开展一些免费的职业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

三是提高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应从法律上确保农民工工资的合理性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其次,作为劳动保障部门还应该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努力保障农民工的各项基本权利;最后作为企业来讲,也应该积极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巩固和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确保农民工按时拿到合理的工资。

四是提高农民工社会地位,改善农民工生存环境。近几年,各级政府采取了有力措施改善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但是,传统的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使大量进入城市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并不能获得平等的社会身份。因此,要改变农民工的弱势地位,改善其生存环境,最根本的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打破城乡户籍限制,让农民工与城市人享受一

样的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待遇。要坚持依法维权,发挥工会作用,提高农民工素质,强化政府职能。

五是完善各类社会保障,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农民工虽然有政策可参加社会基本保障,但相关政策缺乏强制性,农民工与用人单位都不愿执行,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将农民工纳入社保体系,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农民工办理各类社会保险,特别是有必要为农民工建立临时性、应急性的社会救济,为其在遭受意外伤害、交通事故、大病或失业期间生活拮据时,提供适当的帮助。同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须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保障农民工的人身安全。

改善农民工心理状况的对策与建议

一是农民工朋友自身不但加强自己的文化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二是政府组织提高农民工社会形象的活动。

三是大家加深农民工朋友对城市建设贡献的基本认识,尊重农民工朋友的人格。

第7篇: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调查

问:咱们这个保险的名字叫什么?

答:新农合。

问:全称叫什么?

答:新型农民合作医疗保险

问:咱们这个费用是多少啊?

答:前几年是每个人每年交10块,这两年是每人交20块钱。

问:这个怎么报销或者报销多少有没有什么说法啊?

答:大病的话要到县医院去治,报销的费用按一定的比例报销,小病或者平时拿药的话到那些指定的药房去买每十块钱报销两块钱。

问:是不是只要去了医院就可以报销药费还是要怎么才行?

答:你到医院看病要花的钱超过一定的限度才行,前两年听说有这样的事,就是一个老太太去医院看病,看完了问能报销不,那医院的说不能因为花的钱没超过多少钱,还说要住院的话就能够报销,那老太太听了立刻死活要住院,然后再医院住了两天出院的时候才给报销的。 问:这样的话咱们这为报销非要住院的多不?

答:基本上没有,我们这岁数的人事多着呢,谁为那点钱非要住院,划不来。

问:你对这个新农合是什么评价,觉着怎么样啊?

答:这个不好说,反正是件好事情嘛,万一真生了大病报销的钱还是很重要的。还是觉着是个好事情,应该支持的,我们家每年都交钱的。

问:你对这个新农合有什么期望没?或者说希望新农合怎么改更好点有什么看法没?

答:觉着这个新农合现在看来还是很不错的,就是盼着新农合报销的限制能改改。比方说,有的病县医院不能治或者不如其他医院的治疗的好但是你去了别的医院就不好报销。县医院的水平说老实话跟市里的或者省里的还是差距挺大的,有些病县里的就是不如人家大点的医院可靠,就是这方面能制定更好的政策就好了。

第8篇:《农民工学习需求社会调查报告》

刘渊 1361001466598

一、调查基本情况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

他们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流动性强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量农民进城务工或在乡镇企业就业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结合本次调查活动,对当前农民工需求情况以及有针对性地对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下岗转岗人员进行学习需求的调查。

调查时间:2015年2月至12月 调查地点:吴起县劳务市场 调查对象:外来农民工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

调查目的:调查当前农民工需求情况探讨利用电大远程开放教育开展社会服务的新途径和新领域。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持续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目前,我国有3.4亿劳动力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仍将持续相当长时间。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雇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等。而且农民工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进城就业的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缺乏起码的职业技能。在谋求某一职业时,绝大多数农民工根本拿不出相关的技能证书。在激烈的职业竞争中他们只能甘居下风,去从事一些城里人不愿干的简单劳动。

3、调查发现,56.0%的农民工对自己的文化生活很不满意,36.7%的农民工选择用睡觉来打发闲暇时间,34.0%的人选择逛街,13.1%的人喝酒聊天。此外,

第 1 页 共 1 页 免费的电视、广播,花钱不多的报纸、网络,占了农民工文化生活内容的很大比例。调查显示,目前在银川的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有逐步向高学历发展的趋势,中技中专学历占32.4%,初中毕业占28.2%,高中毕业占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占了10.8%,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仅为0.1%调查显示,教育程度低的农民工对聊天、睡觉、看电视或听收音机感兴趣,受过高中以上教育的农民工更喜欢读书看报、上网和运动,偶尔涉足歌舞厅。在20~29岁的受访农民工中,有74.7%会在闲暇时间上网,19岁以下年龄段的上网比例达到了85.5%。

三、农民工学习需求情况分析

调查发现广大农民工对学习需求呈现以下几方面特点:

1、农民工渴望接受科学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接受调查者认为,致富的障碍是缺乏科学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

2、农民工要求接受指向性较强的实用技术培训。

3、培训地点的多样性和方法的灵活性。在接受培训的地点上、方法上应灵活机动,以业余函授培训为主,脱产为辅,以实地培训为主,网络为辅。培训的时间1个月以内为宜。

4、农民工从事

二、三产业的愿望增强。农民工自身及对子女的就业,选择从事农业类的仅占8.6%,选择较多的是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倾向于

二、三产业中的建筑、运输纺织、市场营销、汽车驾驶与维修等专业。

四、建议与启示

针对农民工的学习需求,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要深入思考,认真定位,加大改革力度,适应社会经济发展。

(一)、调整优化教育培训专业。从走向,根据农民工和企业发展的需要,结合传统业和优势,围绕建筑、运输、纺织、化妆品等方面的品牌,加强机电、数控应用技术、化工、工业工程、铸造、纺织、带有专业性的市场营销等专业的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适应本地经济发展需求,为本地培养人才。同时适应沿江开发的形势,向外地输送人才。要进一步加强省重点职业学校专业现代化建设,培植示范骨干专业,强化特色专业,使设置的培训专业更贴近生产实际,职业学校的培训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加大教育培训改革力度。农民工靠的是实用技术,企业需要的是技术熟练、又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要根据“实际、实用、实效”

第 2 页 共 2 页 的原则,加大教育培训改革力度。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市场经济规律,改革办学机制,坚持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

(三)、加强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增添实验实训设备,增强学员的动手能力,提高操作技能,使受训的学员真正具有一技之长,直接上岗,对口就业,变劳务输出为技能输出。

(四)、加强校企合作、校镇合作。学校如何介入,要与企业共同商定。可与企业签择优录用毕业生的合同。建立健全各镇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机构,各种人才信息,进一步凸现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在农民工中的引领作用、幅射作用。

无论是一开始的阐述还是上面材料中的叙述,我们不难看出,要强人强市强省乃至强国,教育的重要性仍旧是不容置疑的。现在社会上同样是这样一个局面,很多农民工争相去竞争培训机会,去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去提升自己的能力。虽然这只是很多农民工中积极的一部分,但是,一旦我们的教育支持跟上去了,一部分农民工头脑“富”起来了,难道我们就不能再利用先富带动后富这个道理吗?虽然我们现在还不能给这个方式下什么定论,但是,看看当今金融危机的影响,今年二月失业返乡的农民工数量达到2000万左右。如果不妥善处理好这么一大批的人的就业问题,后果可想而知。教育,仍旧是教育,我们没有足够的资金去支持一个又一个农民工兄弟去搞创业搞科研搞自主。我们只能依靠社会,依靠政府,依靠一切可以依靠的力量去给那些想学习,需要技术的农民工兄弟创造学习的机会,拓宽学习的渠道。尽最大的力量去优化现有的教育培训机制,加强教育培训的改革力度,扶植那些能大量吸纳农民工的企业。我想就这一问题再提出并重申几个观点 。

第一,充分利用职教资源加强农民工职业教育和培训。我国现拥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约1.5万所,高职院校有1100余所。这是农民工培训的丰富资源,当务之急是制定政策,并给予经费支持,使得中高等职业学校真正成为农民工教育的重要载体。

第二,教育资源重心下移延伸到农村基层。我国教育资源城乡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及县城,农村本土教育资源匮乏。只有把教育资源的重心延伸到了基层,从上向下贯彻,从下向上执行,才能将教育培训做到位。特别是在当前农村普遍存在中小学生源减少和校舍闲置的背景下,可以充分利用那些闲置

第 3 页 共 3 页 的校舍资源,建立一些长效性的基层教育基地和培训网络。

第三,加大新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力度。农民工教育还有赖于自我教育,靠别人靠社会毕竟不能有长久的作用,只有靠自己的双手去改变自己的命运。为此需要构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加大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在一些劳动力资源丰富且辐射范围广的中心村规划布局学习网络。充分利用现有闲置的中小学校舍,建设文化活动室和图书阅览室等公共设施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并使新农村成为农村人口自我学习的基地,成为构建学习型社会的重要阵地。

第四,加强发达地区对农民工教育的支持相对于农民工大量涌入大中型城市的现状,这在暂时没有可以解决的具体方案。大城市的发展需要广大农民工的建设,而作为一定的回报,政府应当鼓励并加大经济发达地区对周边农村的扶持。只有将农村建设成城市,才能从根本上把农民工带离边缘化让他们重新正常的轨道上。

总而言之,要把加强农民工教育这件事作为我国现行教育任务的一个重点,通过解决这个问题来缓解或解决城乡教育资源长期失衡的现象。教育要面向农民工,为其创造更多的教育培训机会;教育要面向新农村,使教育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使新农村成为农民工教育的主阵地;教育要面向未来,使其成为提高农民工技能和素质的主渠道,成为提升全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毫无疑问,无论是对于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公平配置,还是对于全面提升全民素质,农民工继续教育都将具有长远的战略性意义,三农问题也能在这个问题解决的同时得到解决或大大的改善。农民工的问题是当前社会的一大矛盾,有力的改善农民工的生活和就业,将是社会前进的一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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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社会调查报告-农民工问题调研

XX大学

XX大学

暑期社会调查报告

姓名:学号:院系:专业:年级:指导老师:完成时间:2011.8.18

农民工收入问题调查报告

——基于上海、杭州、宁波、台州四个地区的调查研究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法律与传媒分院)

摘要:通过此次调查,我们对农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农民工的欠薪、讨薪问题予以了特别关注。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们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分析研究,认为至少在浙江、上海地区的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但是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普遍忍受着没有福利和保险、没有休假、长期超时工作以及没有加班补贴的待遇。我们希望对农民工问题不只是关注,而是更多地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来改善农民工的现状。

关键词:农民工、工资报酬、欠薪问题

一、调查背景和调查方式

2003年底,温总理为农妇熊德明讨薪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从政府到民间,都以各种方式关注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尽力帮助农民工争取应得的权益,政府部门更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解决欠薪问题。时隔一年半有余,1.4亿农民工的现状是否有所改善,权益是否得到保护,特别是欠薪问题是否得以解决呢?对此我们决定做一次小小的社会调查,旨在以小见大,一窥农民工的收入状况

本次调查由四名成员在上海、杭州淳安、宁波余姚、台州黄岩四个地方分别进行,采取了问卷调查和访问两种方式,一共调查了42名农民工,5家企业以及当地政府部门。调查内容涉及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额、计酬方式、发薪方式、签订合同情况、拖欠工资情况、解决欠薪所采取的方式等

二、调查的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农民工、企业(用人单位)、政府部门设计了三种问卷,主要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 民工的从业情况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临时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城市环卫工人等。而且农民工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环境极为恶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没有休息日、工作超时、没有加班补贴更是家常便饭,比比皆是。

3、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情况的调查发现,由于政府部门加大了建筑行业、加工制造业等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在签订劳动合同、临时雇佣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还是有不签合同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绍工作、以及在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打工的农民工身上。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有订合同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签合同当回事,还有的则是因为老板根本不理会这种要求。而且,即使有签订合同,也往往是企业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明显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

(二)民工的工资状况

1、农民工工作报酬的计酬方式主要为计件制和计时制,计时制有按小时和按日两种。

2、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按工作的强度、技术要求、个人能力等有较大差别,从800元到30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没有奖金、公积金、社会福利、医疗保险。

3、薪资的发放有三种情况: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发放,不过可以预支一些作为生活费;建筑行业一般分为两部分,每月发放一部分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时再发放另一部分;工厂以及服务业一般按月发放,但会扣留一定的保证金。

(三)农民工讨薪问题

1、出现工资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为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黑工头等不正规的雇主。工厂、工地往往会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而出现短时间拖欠工资,但都能很快补发。

2、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有技术上的和道德上的两方面:技术上的原因有上家汇款迟延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工头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无视农民工的权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农民工在遇到长时间老板拖欠工资时,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议、请工会之类的组织进行调解、向新闻媒体曝光、找政府部门投诉、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较极端的有“跳楼秀”、绑架老板、报复包工头等,但一般很少会有人选择这种方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向政府部门投诉,因为一旦发生拖欠,向老板抗议或进行调解很少有实际效果,申请仲裁和诉诸于司法对农民工来说都成本太高,要上媒体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闻性,而找政府部门不但成本较低且成功几率也比较高。

4、各地方政府都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并设有监察大队(纠察大队)专门处理这类案件,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减少侵害的发生。从调查来看,各地政府部门都能比较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一经调查认定,坚决追讨回欠款,案件成功解决的几率在98%以上,而且对违规单位有处罚、教育等手段。为了减少事件的发生政府还有日常的巡查,主动进行监察工作,平时也经常展开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三、调查得出的结论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各地离乡务工3个月以上的农民有近1.4亿人。他们承担了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人不愿干的累活、脏活,却只拿着微薄的工资,过着艰难的生活,而且还时常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农民工的工资报酬相比与他们工作的强度是很低,这仅仅是农民工收入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有时就连这微薄的工资农民工也难以得到兑现!

通过对四个地方的实地调查,我们发现,由于政府近年来的大力整治与监管,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遇到欠薪的主要是没有合同规范以及雇主为不法经营或经营混乱的农民工。但是,农民工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即使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对其中明显不合理、不合法、差别对待的霸王条款无可奈何。他们已经普遍习惯了没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没有休息日和假期,长期的超时工作却没有加班补贴的不公平待遇。如今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现状,与他们做出的贡献形成巨大反差。如果放任这种不公正持续下去,致使农民工不满情绪上升,是大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

农民工之所以会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从其自身的来讲主要有两个原因:第

一、农民工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受到侵害也不会维护自己利益,使侵害他们权利的人和准备侵害他们利益的人有恃无恐、趁虚而入;第

二、农民工缺乏能够维护自己权力的组织,农民工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身单力薄,处于劣势地位。

由于经济状况、地理条件等原因,农民工大都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一定的专业技术,法律意识普遍淡薄。而且,由于来城市打工的农民来自五湖四海,从事的职业五花八门,没有一个有力、团结的组织来保护他们的权益。所以,使得农民工始终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他们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但实际上却没有最基本的国民待遇,依然被排除在城市各类保障体系之外。他们从事条件最差、负荷最重的体力劳动,而用工单位却不愿投入更多成本给予改善。

我们认为,社会在得到农民工如此多的给予之后,理应付出对等的回报,给予他们更多实际的关爱和帮助。首先,就应该切实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让他们享有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对于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个人与单位,进行有效的惩处,切实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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