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本身是一种行为的规范,就是为了形成和建构社会秩序。怎样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心理档案管理系统及心理危机干预体系研究
[摘要]大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系统的构建关键在于信息的采集与分类、管理队伍的建设及信息反馈机制设计等。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是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的有效措施,完整的危机干预体系应该包括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和心理危机后干预机制。
[关键词]大学生 心理档案 危机干预
目前,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进一步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国家教育部已多次发文强调加强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构建合理完善的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系统,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及时有效地指导、干预与防治,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会有一个很大的改观。
一、构建合理完善的大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系统
心理档案管理系统的构建必须考虑到四方面的问题:一是信息的采集与分类,二是管理队伍的建设,三是信息的权限分配及主体(学生、教师、管理人员)与系统(心理档案管理系统)之间的动态互动作用。
1.大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系统的信息采集与分类
心理档案管理系统输入的信息是评估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对大学生进行预防性心理教育的重要依据。因此,信息输入和分类是设计大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系统的首要步骤。首先,大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系统应该采集的信息与分类:①学生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学号、学院、专业、年级、生源地、个人爱好、特长、学生本人联系方法、家庭住址及联系方法、家庭主要成员及其工作单位和职务、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等;②心理测量信息:人格、气质类型、需要动机、学习态度、心理状况(如抑郁、焦虑)等,主要是卡特尔16种人个因素测验(16PF)、症状自评量表(SCL-90)、大学生人格问卷(UPI)、大学生心理应激量表等心理测量表评估结果;③统计信息:上述信息的分析报告、心理状态发展报告等;④动态反馈信息:心理咨询及心理训练记录,心理问题或心理危机干预效果的发展报告;⑤心理危机预警信息:心理偏常态的个体预警,如自杀倾向、重度抑郁或焦虑等。
2.大学生心理档案管理队伍的建设
大学生心理档案不同于商业性心理咨询机构建立的心理档案,它有着特殊的育人功能,在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就业指导、教育教学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很多高校对心理档案的利用停留在初级阶段,主要表现就是重视心理档案的诊断和参考价值,轻视心理档案的预测价值,忽视对心理档案育人功能的开发,没有对大多数同学的个性、人格和心理需求等做进一步的分析以及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大多数同学的心理素质。笔者认为,导致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大学生心理档案管理队伍的单一化。心理档案一般只由心理咨询中心少数心理工作人员管理,面对全校的学生,他们的能力是有限的。应该拓宽管理队伍的覆盖面,把学校学工部、团委、保卫处、二级学院等管理部门及辅导员列入大学生心理档案的管理队伍,在坚持心理档案严格保密的前提下,合理分配使用权限,努力尝试把大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系统发展为一套整合各种信息和人力资源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系统。
3.大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系统信息的权限分配和信息反馈机制
如何解决作为保密资料的心理档案与作为反馈信息的心理档案二者之间的矛盾,是构建心理档案管理系统的核心问题。信息输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大学生心理档案信息的保密性和反馈之间的矛盾,可以通过选择适当的信息反馈给适当的主体,即通过不同主体享有不同信息的权限分配来解决。
就上述心理档案采集的①-④个信息模块而言,学生可以拥有的信息权限是①、③(严格限于学生本人信息,学生可以在①输入更改自己的信息,只能查阅③的信息);心理咨询教师拥有的信息权限是①、②、③、④、⑤(心理咨询教师拥有全部信息的管理权限,但必须严格保密,受专门制定的心理档案管理条例的约束);学校管理人员拥有的权限是③、④、⑤(按校、院、年级等分别设置相应的权限,学校管理人员只能查阅相应权限下的信息。例如保卫处在处理案件时可以查阅学生的心理个性特征,团委在选拔学生干部是可以查阅其能力及个性特征等;还可以在④输入相关信息,例如辅导员可以把学生遭遇重大事件后的心理应激信息输入,如家庭成员的死亡、父母离异、宿舍矛盾、补考重修等)。
二、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研究
心理危机本质上是伴随着危机事件的发生而出现的一种心理上的失衡状态。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干预者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当事人从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机,使其症状得到缓解和消失、心理恢复平衡的过程。有效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应该包括心理危机预警、心理危机干预及心理危机后干预。
1.建立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机制
对大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及时有效的干预,预警是关键的阶段。要建立畅通的心理危机预警渠道,及时完善心理档案,早期发现心理问题,筛选重点的预警对象,及时跟踪监护。
建立五级预警体系:“五级”指的是学生宿舍、班级、院(系)、心理咨询中心和学校五个级别。通过宿舍舍长,可以对有问题的学生进行细致的观察,及时发现他们行为和心理的变化;通过班集体,可以把心理委员作为主要的支点,了解班级学生大致的心理情况;通过院(系),主要是专职书记和辅导员,把握和分析学生的心理状况和行为变化;通过心理咨询中心,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服务;通过学校,为心理危机预警体系提供全面的协调和指导。
提高学生在心理危机预防中的主体作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必修及选修)、举办心理讲座、开展团体专题心理辅导和心理训练、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教育等,提高学生自我调适能力。
2.建立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一是要成立高效率的心理危机干预指挥中心,由学校主管书记和学生处、保卫处、心理咨询中心的负责人组成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指挥中心。在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过程中,统一的协调指挥显得尤为重要。二是要配备专职的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即由校医、心理专业教师、辅导员等组成的队伍。同时加强这支队伍的培训,树立危机干预的应激意识,在心理危机发生时能及时、迅速地进行干预。三是建立社会支持系统,即与学生家庭、学校附近医院、消防局、公安局等密切联系,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最经济的办法处理心理危机,特别是严重的心理危机。
3.建立大学生心理危机后干预机制
心理危机干预中,一个重要又容易忽略的环节是后干预。短期的心理危机干预过后,危机给当事人带来的影响有三种情况:一是心理平衡恢复到危机爆发前的水平;二是留下永久性的心理创伤;三是暂时实现了调节平衡,但随时可能反弹或爆发。可见,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是一个连续性、长期性的工作,特别是第二種和第三种情况需要保证足够的时间来强化干预效果。
首先,要通过心理档案对危机干预后的当事人进行跟踪监护,及时记录其心理发展报告,一旦出现危机反弹的苗头,及时进行第二次危机干预。其次,要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为当事人提供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如提供经济上的资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加强当事人理性思维和自我肯定,提高对危机的控制能力。最后,如果危机情况长期反复并导致恶化,当事人精神症状突出,应对其进行精神病学治疗或转入医院精神科治疗。
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形成有外部的因素,也有内在的因素。高校应该不断完善大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系统的构建,及时把握大学生心理状况的动态变化,树立危机预防的理念,以心理健康教育为本,加强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对陷入心理危机的大学生采取快速、及时、有效的干预,这将会大大地促进稳定和谐校园环境的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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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伊茄
一、引言
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心理健康、心理辅导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则要求,“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 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制度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就其具体制度建设来说,我国很多中小学校建立了心理辅导室,配备了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开设心理健康课程,科研成果与工作成效显著。然而,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学校、教师和家长对心理辅导的认知与重视程度不同,心理辅导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差别较大,违背心理健康教育规律的事件时有发生。有鉴于此,要普及、巩固和深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必须大力加快、抓紧学校心理辅导制度建设。
二、学校心理辅导制度的地位和功能
学校心理辅导制度是心理健康教育系统的核心。它是教育行政部门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政策,保障学校心理辅导工作顺利开展,依照法规、政策而制定的心理健康教育规则、规程或行动准则,即学校心理辅导工作的规章制度,包括学校心理辅导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具体来说,学校心理辅导的根本制度是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全面发展作为其根本任务;基本制度是指国家和政府颁布的相关心理健康教育政策、文件和条例制度,也可称之为学校心理辅导的法规性制度;具体制度则包括心理辅导管理制度、心理危机预防及干预制度、朋辈心理辅导制度、心理健康课程管理制度、精神疾病筛查及转介制度、心理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心理辅导的伦理制度、心理辅导人员的资格准入制度、心理辅导队伍的培养及督导制度等,即学校心理辅导的岗位性制度。随着我国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和深化,学校心理辅导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学校心理辅导制度建设也迅速得到发展。
就学校心理辅导的基本制度来说,为了加强和推进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的心理辅导工作,党和政府先后出台了多部指导性文件。1994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通过多种方式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布《普通高校德育大纲》,把心理健康教育列为德育内容。1999年和2002年,教育部先后颁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目的、任务、方法、形式和具体内容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2008年,卫生部、教育部等17部委颁布了《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对学校的精神卫生工作、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特别是2013年颁布实施的《精神卫生法》,更是从法律层面上对学校心理辅导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了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实施十年之后,2012年底教育部又颁布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旨在全面推进和深化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
上述各种政策、文件,可以说就是我国学校心理辅导的基本制度。随着这些文件、政策的颁布和实施,学校心理辅导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我国大部分省、市、地区的学校都开始出现领导认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实施系统、心理辅导室的设置与使用、环境育人等心理辅导工作新局面。当然,和美国、英国、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学校心理辅导制度建设仍有一定距离。
三、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与规范
就学校心理辅导的具体制度,这里以心理辅导室和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的建设标准与规范加以说明。
为了促进学校心理辅导室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我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需要,提出了一些地方性的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与规范。如《上海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心理辅导室装备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对心理辅导室的基本配置和各项仪器的配置标准都有明确规定。然而,除了各具特色的地方性标准之外,还需要有统一的国家标准规范心理辅导室建设工作,便于评估和管理。我们认为,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与规范应包括软件建设、硬件建设和伦理规范等三个方面。
软件建设。包括心理测评和档案管理软件、心理辅导教师资质要求及心理辅导室的岗位规章制度等。第一,心理辅导室须配备符合我国学校实际且能反映学生成长过程中心理困扰的、科学的心理测评系统和档案管理软件,建立学生心理健康信息库,动态监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变化,为开展进一步心理辅导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对心理辅导工作中的系列档案资料,如心理咨询面谈记录、热线咨询记录、网络咨询记录、心理危机信息库及危机干预记录、与家长沟通记录、与教师沟通记录、团体心理辅导记录等,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加以规范。第二,教育行政部门应明确规定按师生比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对他们的任职资格和培训经历应有要求,并将师资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对专职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纳入统一的归口,并规定统一的业绩考核标准等,保证每年接受规定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学术会议,定期接受专业督导。第三,加强心理辅导室的制度建设,明确规章制度、工作规程、咨询程序、职业道德和伦理规范等,建立健全心理辅导的预约、咨询、反馈、追踪调查等规则,明确规定心理辅导室的服务群体、开放时间,以及心理辅导教师每周需进行心理辅导的时数。
硬件建设。包括场地建设、环境要求、基础设施等。第一,学校心理辅导室应有专用场地,选址适当,本着安静又方便寻找的原则,尽量避开集体活动区等热闹场所。心理辅导室的使用面积要与在校生人数相匹配,根据各校实际情况设置个体心理辅导区、团体心理辅导区、心理辅导教师办公区、来访者接待室和心理测评区、心理档案管理区、心理阅览区等,有些区域可以互相兼容。第二,心理辅导室的周围环境应比较整洁、幽雅和清静,室外张贴宣传展板、欢迎图标等;内部环境应温馨、舒适,让来访者有足够的安全感,特别是个别辅导等区域要保障私密性要求。第三,心理辅导室的设备分为基础设备和心理学硬件设备。常用的基础设备包括电脑、录音笔、电话机、摄像设备、隔音设备等,心理学硬件设备的配备要符合学生心理发展特点,避免使用对学生健康成长不利的设备。如有的心理辅导室配备“宣泄人”工具,让学生采用殴打宣泄人的方式调节情绪,不利于学生学会适应性的情绪调节方法,应避免使用。
伦理规范。按照心理辅导行业的一般伦理规范,学校心理辅导室的伦理规范包括:心理辅导教师应尊重来访学生,与他们建立良好的辅导关系;有责任保护来访学生的隐私权,在心理辅导过程中,有责任向来访学生说明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这一原则应用的限度;辅导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心理测量与评估过程中应考虑被测量学生的理解水平,并使用恰当的教育、心理测量工具了解来访学生的情况;鼓励心理辅导人员进行专业研究以对心理辅导工作有所贡献,在研究时应尊重参与者的尊严,防止研究对象的权益受到损害;要事先告知或征求研究对象的知情同意。
四、心理辅导示范校建设标准与规范
诚如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一样,各地为了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朝着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先后也制定了一些地方性的心理辅导示范校建设标准与规范。如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和达标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同样地,从国家层面推广各地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成功经验,更好地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和辐射效应,也需要有一个统一的国家标准加以规范。
组织管理。包括学校领导的认识、组织管理和规章制度建设。第一,学校领导需充分认识到心理辅导工作对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重要性,对学校心理辅导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采取切实措施做好督导检查,确保认识到位,统筹到位,分工到位,责任到位,把各项具体制度落到实处,努力为心理辅导工作的顺利开展创建良好的条件和氛围;第二,建立学校心理辅导领导小组和工作责任小组,对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进行全面规划与具体指导,并由专人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责任明确;第三,建设心理辅导工作的规章制度,有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具体的组织实施、指导督导、检查评估等管理制度,如岗位职责制度、心理辅导人员例会制度、督导制度、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心理健康课程管理制度、个体心理辅导制度、团体心理辅导制度等,并由学校领导定期检查、督促执行,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基础建设。包括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实施系统建设、环境育人成效和专项经费投入等。第一,加强心理辅导的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以专兼职心理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高素质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学校需按编制标准配备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并对其任职资格有所要求;重视心理辅导专兼职教师的专业培训工作,将师资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安排心理辅导教师接受专业督导,支持他们参加相关的学术会议;建立健全心理辅导工作的职业发展及激励机制,落实心理辅导教师的职称评聘问题,保障心理辅导工作的教学工作量或报酬,并对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第二,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心理辅导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根据心理健康教育的需要和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进行课程实施系统建设,将心理健康课程列入课程计划中,通过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等多种形式设计心理健康课程的内容,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课程教育。第三,优化符合心理辅导工作要求的物质环境、文化环境、人际环境、心理环境等,发挥育人功能。加强学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小报和校园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宣传普及心理健康教育;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向师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心理文化活动,提高学生兴趣,激发学生潜能、陶冶学生情操、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发展。第四,建立心理辅导工作专项经费,规定学生人均经费的最低限额,并列入学校的经费预算;保障学校心理辅导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基础设施的投入与更新,加大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投入和工作补贴,提高他们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教育效果。包括科研与成果、工作成效等方面。学校在开展心理辅导工作的同时,要注重开展科学研究,以科研为先导,全面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参与省、市、区级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工作,并承担具体的研究任务。心理辅导教师队伍要有公开发表的心理健康教育论文或著作,并能够结合学校实际开展研究工作,效果显著。特别是,心理辅导工作一定要突出学生发展和心理素质的提高,强调工作特色,注重工作成效,打造具有校本特色的心理辅导工作新亮点。
(责任编辑 王永丽)
作者:俞国良
摘 要 高职院校心理类社团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中有着重要作用,尝试从社团管理模式、社团定位和功能、经费和场地支持、学生管理层主管意识等角度探讨现存的问题。依据积极心理学的核心理念,转变心理类社团的管理思路,可以在培育管理理念、打造专业品牌活动、开展普适性心理教育等角度进行尝试。
关键词 心理社团 问题与思考 积极心理学
1 问题提出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迅速,各大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秉承“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的基本理念,通过普及、宣传、引导、咨询、辅导等形式开展工作。其中,大学生心理社团是非常重要的支撑力量,也是学生非常容易接触的平台。全国有九成以上的高校(含高职院校)已成立大学生心理社团,主要经历了“起步-探索-发展”阶段。我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高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过程中,部分对心理健康感兴趣的大学生于20世纪90年初自发的建立“心理健康协会”、“心理素质拓展中心”等社团,基本上是学生自发组织,缺乏社团章程、活动场地和专业指导老师,故活动范围不大,影响力有限。
随着大学扩招,社会生活的多元化,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日益突出,2005年,教育部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要求,各高校也开始重视大学生心理社团的建设,在社团管理、运作、日常活动的开展等方面有了制度保障和专业指导。大学生心理社团从无到有,从学生自发组织到具备专业指导,从内部交流到拓展心理健康教育范围,彰显出其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性。
2 高职院校心理类社团管理问题分析
2.1 心理社团普遍成立,管理模式多样化
心理类社团主要有三种管理模式:第一种是独立的校级学生组织,由学院心理中心直接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活动开展的专业性,能对中心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起到辅助作用,然而学生辐射面不够广,只有社团内部成员才能有深刻的体验。第二种是归属学生社团组织,接受学院心理中心和团委的双重指导。能与其他社团进行校内交流,促使社团在学生群体中形成一定的影响力,然而学院心理中心与团委的职责划分难以明确,很多时候依然是心理中心直接指导,与第一种模式类似。第三种是隶属校学生会,接受统一管理。缺乏专业性的指导,开展的活动主题不鲜明,很多时候只能配合学生会其他常规性的工作,无法定期举办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活动,实际作用无法得到真正的发挥。依据现在的三种管理和运作模式,在宏观管理层面各有利弊,在社团具体开展工作时,活动策划缺乏创新性、活动效果缺乏影响力、活动体系缺乏传承性。即使有心理中心的专业性指导,也很难拓展符合时代发展、学生群体特征等的活动形式。
2.2 心理社团的定位和功能需要澄清
心理社团的管理模式不同,对社团本身的定位就存在差异,这类学生社团与其他社团应该有所区别。已有心理类社团的高校都将其视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体系的一部分,心理中心不仅持续对社团提供专业性指导,也倡导社团成员积极宣传参与中心策划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起到辅助支撑的作用。然而学生群体对心理社团的认知不够明晰,并不是特别清楚心理社团开展的活动与心理中心的工作有密切联系。
特别是在未开设心理学专业的院校,学生群体对心理类社团的认知停留在心理健康活动层面,对心理健康教育的认识不够深入,容易形成模糊性的概念。心理社团需要进一步明确自身定位和功能,才能更好地推进专业性工作的广度与深度。
2.3 心理社团需经费与场地的持续性保障
心理社团开展活动需要充分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高校心理社团主要是通过企业赞助、心理中心专项经费支持、社团自筹和其他途径来筹措活动经费。[1]心理社团缺乏稳定持久的经费来源,资金问题成为社团开展专业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障碍,直接影响社团的生存与发展。
而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一般都需要固定的場地,比如朋辈互助类工作坊、心理情景剧体验、主题性团队辅导等,这样才能保证活动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起到积极正面的引导作用,所以场地不足成为掣肘社团发展的因素之一。
2.4 社团管理层自主性需提升,决策意识需增强
心理类社团必须有心理教师专业指导,容易导致社团的学生管理者存有依赖思想,学生社团的自我领导和自我决策意识淡薄,指导老师的意见有决定性的作用,很多活动的开展最后会变成老师的直接策划与安排。也不符合学生组织“自行建设、自我管理”的管理理念,不利于社团的持续性发展。
如果指导教师发生变更,学生社团只能重新适应指导环境,其实更不利于社团的可持续发展,无形中也降低了社团的持续影响力。
3 高职院校心理类社团管理的思考
伴随着高职院校的改革与发展、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互联网+思想的传播、学生年龄(90后、00后)特征等因素的影响,学生的心理特征也出现新特点,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方式需要适应新环境的变化,心理社团的管理需要转变理念,改进方式。
3.1 固定管理模式,侧重培养管理理念
积极心理学的研究分为三个层面:一是主管层面上研究个体的积极主观体验、幸福感及生理机制和获得途径;二是个体层面上研究积极的个人特质,如爱的能力、创造力、交往技巧、宽容等;三是从群体层面上关注积极系统研究。[2]不仅关注一般心理问题的解决,更关注如何发掘人自身的潜能来实现美好幸福的愿望,为高校心理社团的管理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可行性的实践方向。
对于心理类社团的管理工作,侧重管理理念的培育,可以增强社团管理的传承性。根据每个学校实际情况,尽管存在不同的管理模式,但从理念层面看,积极心理学的着眼点在于整合优势资源,从执行理念、活动开展、内外部环境的构建等各个方面适当引导,转变管理思路。具体而言,在执行理念上,从原来的一般心理问题防治到咨询教育和发展引导并行,树立积极向上的意识;在活动开展层面,策划筹办富有健康、正能量的专业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重在让学生体验和感受快乐、幸福、感恩等积极性体验;在内外部环境的构建上,从打造心理文化的角度出发,重在营造积极健康的整体氛围,在社团内部形成互帮有爱、互助关心的氛围,带动社团外的学生感受心理类活动的积极体验。
3.2 依靠中心物资支撑,打造社团专业品牌
在心理中心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心理类专业活动,可以借助中心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共享物资材料,加强宣传和教育,特别是从积极心理的层面进行引导,传递积极的理念信念、积极的思维方法、积极的行为应对等。在教育方法上,要开创体验情境,通过活动设计、互动交流、素质拓展等各种方式,增强活动中的积极体验,通过营造积极的情境和情绪氛围,让学生身临其境,获得生动的感受和体验,增强学生之间的情感互动,激发对情境的反思性感悟,产生共鸣感和认同感。[3]
对于心理类社团而言,最主要的就是开展各类主题的心理健康活动,结合中心工作,可以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在学习、生活、工作、就业、恋爱等经常会产生困扰的方面进行心理状况调研,结合全校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利用新媒体线上线下联动开展有特色的品牌活动,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时效性和有效性。[4]能够形成品牌效应,传承下去,坚持改进和完善,最终打造专业特色的品牌活动。
3.3 积极引导学生管理层开展普适性活动
在对心理类社团进行专业指导的时,以心理潜能开发为主,着力于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地人生观、价值观。[5]引导学生管理层从“被别人带”转变成“带别人”,促进他们适应自主管理、自助服务的骨干角色。
学生管理层在策划、组织、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能更好的理解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适应性问题。可以结合心理中心的日常工作,选取诸如人际关系、个性发展、抗逆力、情感解压、职业定向、就业选择等这些具有普遍适应问题的领域,引导社团管理成员开展相关的活动,通过参与主题性活动,发挥朋辈互助、助人自助的作用,引导学生以积极、阳光的心态面对问题,正确地认识自己,接受自己,悦纳自己,愿意为自己成为更好的人而努力改变,从内心衍生积极的力量追求自己的美好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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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新华 李俊瑶
一、合理利用咨询室,对心理状态不利的学生进行疏导。
二、保持室内环境的洁净。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进入心理咨询室前要敲门,经允许才进入。
四、未经同意,禁止动用书柜内的物品。
五、对学生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团体辅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
六、科学使用心理量表了解学生心理情况,恰当地对量表结果进行解释。
七、做好咨询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八、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九、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十、咨询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一、咨询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保持正常使用。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心理咨询室工作守则
一、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宗旨,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为学生提供各种心理辅导服务。
二、遵守“关系平等、来访自愿、价值中立、方案守法、信息保密”原则。
三、同感、热情、真诚、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四、严格遵守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性原则,对来访者的所有资料都要严格保密,未经来访者同意,不得对外提供任何资料。
五、若要实施心理测验,必须使用经过标准化的心理测量工具,并对测量的结果做出全面解释。
六、若发现来访者有危及自身生命及社会安全的倾向,要及时实施危机干预措施;了解自己的专业局限性,对超越自己能力范围的来访者及时转介。
七、 尊重其他咨询人员的权利和技术,注意相互协作。
八、保持与来访者之间的客观的咨询关系,不为来访者作决定,不使来访者过于依赖咨询员;对来访者提出的超出咨询工作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九、对在校学生提供免费咨询服务,不得向来访者索取报酬。
十、努力维持自身的身心健康,并不断钻研咨询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尽力为学 生提供科学的专业服务,确保辅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一、本咨询室工作人员要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严格遵守专业操行,要具备优良的个性修养和保持良好的行为规范。
二、应尊重来访者学生人格的完整,爱护和关心学生,不得摆老师架子。
三、热情接待来访学生,消除其咨询畏惧,增进其亲切感和信任感。
四、建立正常的咨询关系,在无法提供专业帮助时,应拒绝建立或终止咨询关系或转介。
五、耐心聆听来访者学生的倾吐,不得嘲笑学生和显出厌烦神态。
六、认真做好咨询谈话记录,多次谈话要建立咨询个案档案。
七、以积极的态度,科学的方法进行答疑,解感和辅导学生。
八、对特殊的来访学生,要进行家访和个案追踪。
九、保护学生隐私,咨询资料必须保密,教学科研用其资料须保护当事人身份,利益。
十、若当事人可能伤害他人的人身安全,或自身处境紧急、危险,应及时报知相关部门。
心理咨询室工作职责 1.宣传和普及心理卫生知识,举办定期和不定期的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活动;
2.通过心理咨询室,心理信箱,心理网站,心理热线开展个别心理咨询与辅导;
3.解决学生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心理困惑和冲突;
4.解决学生在学习活动中遇到的有关学习方法,学业困难,升学选择等心理问题,并运用心理原理指导其改进和优化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效率;
5.解决学生在生活中遇到的有关人际关系,异性交往,性格情绪等方面的问题;
6.对学生进行心理测量,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学校心理辅导员守则 1.热爱心理辅导工作,自觉遵守心理辅导员职责与职业道德。
2.热情接待中小学生,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保持与学生恰当良好的辅导关系。
3.遵守与学生的约定,守时尽责。
4.缺乏辅导经验或身心不佳等情况下,不能接受辅导任务。并应妥善说明,做好转介事宜。
5.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学生同意,不泄露与学生有关的信息。
6.定期参加培训、研讨,提高辅导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辅导教师操作须知
一、辅导定位:学校心理辅导的主要对象是心理正常的学生,而不是心理异常的极小部分学生。学校心理辅导是一个发展模式,辅导教师和来访学生是“辅导者与来访者”的关系,而不是“医生病人”的关系。
二、无偿接纳:辅导教师和来访学生处于平等地位,辅导教师应无条件接纳来访的每一个学生。尤其是有学习困难、行为偏差的学生,应接纳每一个学生的个性。辅导教师不以教育者的口吻说话,不以批评的口气指责来访学生。
三、专注倾听:倾听是辅导的基本前提,也是辅导的基本手段,辅导教师非常专注地倾听来访学生的诉说,不随意插话,不随意打断来访学生的思路。但一定要做出适当的反应。
四、充分理解:辅导教师要放下自己的主观认识,设身处地体验来访学生的内心世界、思想感情,不能以自己的评判标准去评判当事人的是非。
五、给予信任:辅导教师对来访学生的成长发展应抱有积极、乐观的信念,相信每个学生都有向善的潜能和独立发展的能力,不以一时的负面反应而对整个辅导失去信心。
六、耐心等待:辅导不一定会立竿见影。辅导过程中充满曲折、反复,辅导进程不是以“天”来计算,而是以“月”来计算的。辅导教师对来访学生的问题应有足够的耐心。等待来访者的自我成长。
七、勤加鼓励:鼓励比训导更能促进人的转变,特别是对学习落后、行为偏差的学生,辅导教师的鼓励和支持,可以帮助来访学生改变自我认识。直到重拾自信、找回自我。
八、严格保密:为来访学生保密是学校心理辅导的最基本原则,也是辅导教师的职业道德。辅导教师不把当事人的资料当作闲谈的话题,不把当事人的档案带离心理辅导室或随便让人查阅。如果作为业务交流的个案报告必须加以变更处理。
九、助人自助:辅导的目的是帮助学生了解、分析自己,利用自己来解决问题。辅导教师只对来访者的困惑提供帮助,谨防由辅导教师提出现成答案,代替学生决策,采取行动。
十、保持距离:辅导教师和来访学生应保持一定的距离,而不是亲朋好友式的关系。在帮助学生解决情绪的困扰和满足合理的情感需要的同时,切勿使自己的情感和情绪大起大落。
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1、本咨询室的宗旨是辅导学生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服务好每一位学生。
2、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果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3、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4、心理咨询工作者应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情绪波动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5、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强自立,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6、对来访者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表。
7、保持和维护咨询室的干净、整洁。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二、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三、辅导人员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四、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辅导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八、辅导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辅导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辅导测量用表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不可外借。
十一、辅导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 爱室如家。
十二、对非工作人员,非辅导人员要阻挡入室。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 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被辅导者应秉着三“诚”态度即:“诚实”、“诚恳”、“诚心”。 不得以玩玩的心态来对待。
十四、被辅导者在接受辅导人员的辅导过程中,应该虚心认真地和辅导人员 进行交流,讲述自己即将或者要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心理咨询原则:
心理咨询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方能保证咨询和治疗的效果,并在最大限度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为当事人保密;
2、对当事人负责;
3、对当事人的行为不作道德评判;
4、不替当事人做决定;
5、坦诚(真实、和-谐);
6、尊重(积极的无条件的关注);
7、共情(神入理解);
8、倾听;
9、认清自己的能力范围。
学校心理咨询的原则即学校心理咨询师在心理咨询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它是心理咨询工作者在长期的咨询实践中不断认识并逐步积累的经验。就学校心理咨询而言,心理咨询的原则包括以下几条。
一、咨询保密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对来访学生的咨询内容给予保密,求询者的名誉和隐私权应受到道义上的维护和法律上的保证。要做好保密性原则,首先要注意提高咨询室的保密性;其次是要注意相关咨询手续、资料的保密性;第三是咨询师要在咨询开始前向来访学生解释并保证咨询的内容是保密的。
二、积极聆听原则。
在咨询中,咨询师应集中精力认真倾听学生的讲述,给学生充分、足够的时间和机会讲完要讲的话,并表现出足够的同情、理解与支持。认真倾听本身就会起到积极的安慰作用,学生通过讲述渲泄心中的不快和苦恼,使自己的精神压抑得以解脱。咨询师在学生的讲述中,不要轻易插话,应该让学生把想说的话讲完。
三、助人自助原则。
首先,咨询师的咨询不是为来访学生出主意,想办法,而是帮助来访学生自己想清楚问题的所在,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的过程,因此,助人自助原则指通过心理咨询帮助来访学生增强自己帮助自己的能力,给他“渔”而不是“鱼”;其次,咨询师的咨询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增强自己帮助自己的能力,在咨询过程中也可以使自身的咨询技能和心理健康水平得到提高。
四、非批评性原则。
非批评性原则主要指对学生所暴露的思想、行为表现不给予任何批评和是非评价,而是鼓励学生去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己判断自己的思想、行为表现。无论来访学生说什么,咨询师都不要以道德的观念去评判事情的对错,来访学生所做的一切都是有他的理由的,咨询师应当对来访学生抱着积极、关注的态度,不冷漠,不攻击,充分的尊重来访学生。
五、共情性原则。
共情性原则是指咨询师设身处地体会到来访学生的某种情绪、情感体验,能够将自身投射到来访学生的心理活动中去,分享其对外界事物的心理反应,以达到认知、情感与意向上的统一。共情是心理咨询成功的核心,也是其成功的前提条件。
心理咨询室 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热爱学校、关心热爱留守儿童、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尽职尽责。 要根据心理咨询的科学原则, 制定计划,开展工作。
三、穿着得体、亲切大方,对待来访者热情友好接待。以爱心为重,坚持科学、肃、认真谨慎的态度;在咨询时要本着平等交友原则、启发原则、期待建议原则,关心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尊重留守儿童的人格
四、要注重不断地学习和信息的积累,要注重了解和掌握,不同年龄,不同类型学生的心理问题,并探索出行之有效的疏导方法。
五、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品质状况的问卷调查,收集个案,定期对全校留守儿童生理心理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讲座。
六、应该具有广博的知识,应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提高自己的咨询水平,应该在平时注重交流,和相关的咨询机构保持密切的联系,应该注重自身心理素质的调节,要严守心理咨询教师的纪律,坚持助人自助的原则和独立性的原则。
七、要有保密意识,应该注意对来访者的个人情况保密。
八、危机干预:在心理咨询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来访者有危害其自身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教师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九、认真咨询辅导工作并解决问题,向领导汇报心理咨询工作情况
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道德规范守则
每一个从事中学生心理咨询的工作人员,都应自觉的考虑自身的职业道德准则问题,以保护我们为之服务的学生,使中学心理咨询事业健康发展。为此,我们根据心理咨询的规律,结合当前中学生心理咨询的实际,参考有关规定,就有关道德规范问题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热爱中学生心理咨询事业,全心全意为求询学生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中学生理咨询工作中的集中表现。这一规范具体表现为无私奉献精神、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对工作的严谨负责和不谋取个人私利上。
二、热爱、尊重学生,对求询学生平等相待。咨询关系作为一种帮助型关系,是助人者和受助者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必须建立在双方人格平等的基础上。对学生人格的尊重和热爱,才能保证咨询关系的健康发展,才能保证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
三、保护求询学生的利益,尊重他们的个人隐私和意愿。咨询应遵循自愿的原则,咨询者不能违背求询者个人意愿作出强行的安排和处理,而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从关心、理解、通情入手,尽可能取得学生的信任,激发学生解决问题的欲望,在自愿的原则上展开咨询,不得收受学生钱物。
四、严肃的科学态度,按咨询规律办事。中学心理咨询人员应以严肃的科学态度,刻苦钻研心理咨询的理论和技术,在实践中探索中学生心理咨询的规律,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五、发扬协作精神,努力与其他专业人员合作。
六、应认识到父母支持的重要性。以坦诚的态度及时与家长沟通,通过多种渠道来探求解决方法,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2016年9月
一、 咨询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上岗、按时下岗。
二、 咨询室由当日工作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 咨询人员在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四、 咨询人员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五、 咨询人员在咨询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六、 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好来访者的资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七、 咨询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八、 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九、 咨询人员要定期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十、咨询人员遇到心理问题严重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一、咨询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1、心理咨询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认真细致,不得迟到、早退,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坚持心理咨询的经常化、规范化。
2、咨询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营造温馨的空间。
3、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想人所及,引导来访者自助。
4、咨询人员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无条件接收来访者,事后做好记录。
5、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6、尊重来访者人格,保护来访者的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来访者,必要时可通知学校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7、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8、充分利用课内和课外时间、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开放率、使用率。
9、做好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一、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二、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认真倾听,做好记录。
三、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四、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五、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六、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七、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八、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九、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
十、被辅导者在接受辅导人员的辅导过程中,应该虚心认真地和辅导人员 进行交流,讲述自己即将或者要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心理咨询室工作职责
一、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二、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
三、开展青少年心理知识系列讲座。
四、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第二课堂活动。
五、负责对专、兼职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的培训。
六、指导“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各项活动。
七、建立青少年心理档案。
八、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咨询活动,适时开展团体心理辅导。
九、举办专题讲座、咨询活动,指导家庭教育。
十、建立和维护社区网站心理健康教育栏目。
心理咨询员守则
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咨询技能。
2、态度热情、真诚,富于同情心。
3、工作认真负责,作好咨询记录,并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
4、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个案予以保密。
5、与来访者保持客观的工作关系,不得超越,否则,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
6、若因自身局限而不能进行咨询时,咨询员应及时将来访者转介其他咨询机构或咨询员。
来访者须知
1、坦诚。向辅导老师坦城地表露自己,不必掩饰或伪装,来访者应把自己内心真正的困惑或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感受都及时地与辅导老师沟通,以便更快更好地达到咨询效果。
2、自愿。是否开始或终止接受心理咨询都由来访者本人决定,辅导老师只能提出建议,无权强硬要求。相应地,随意地终止给咨询带来的不良影响也由来访者本人承担。咨询过程中,若对咨询方向或方法有异议,可与辅导老师进行必要的讨论并修正。
3、自主。心理咨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所以咨询的主角不是辅导老师,而是来访者自己。不要期待辅导老师为你做主,给你出主意、想办法、甚至做决定,即不能过分依赖心理咨询,也不要以为咨询总能一次性解决问题。事实上,心理咨询不是“一帖灵”,世上没有灵丹妙药,所以请记住,只有你自己才能真正解决你的问题!
4、尊重。尊重辅导老师,来访者必须提前预约咨询时间,并严格遵守。认真配合辅导教师的工作,按时完成“作业”,把个人的感悟与改变有效地反馈给辅导老师。
5、保密。保密是心理咨询的工作原则之一,也是职业道德的集中体现。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及咨询的相关问题不会被随意谈论,来访者的信息登记表不会被带出咨询室之外的任何地方。一般地,来访者是否接受过咨询以及咨询的内容都不会被透漏给其他人。但下述几种情况除外:(1)来访者出现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的倾向。有必要通知来访者班主任、父母以及相关人员,以采取必要的措施。(2)来访者的问题涉及法律责任,如有必要,咨询老师应将信息资料呈交有关机构。
一、服务目标
点亮你心灯,轻解你心结;认识自我,助人自助。
以人为本,关注师生心理健康,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二、服务内容
向广大学生宣传普及心理常识,促进他们心理健康、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个性人格;向学校领导、老师、家长提供有关心理学知识,协助他们明确掌握学生在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特点、发展任务和应对策略,积极创设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对心理出现偏差或有轻微心理疾患的学生提供保密的、有针对性的诊断和疏导。
三、心理咨询工作人员服务原则
相互信任,对资料绝对保密;师生平等,为同学解开心结。
一、咨询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到位。
二、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咨询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四、咨询人员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五、咨询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六、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七、咨询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八、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九、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十、咨询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一、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十二、咨询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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