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合同

2022-03-2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一篇:编号合同

合同编号:

八大处消防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北京华安北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试楼四层消防改造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承包范围:消防工程火灾报警系统、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

2、承包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提出甲方技术要求,乙方承包内容施工图纸中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保修期内的维修维护等本合同虽未载明但为乙方全面、恰当地完成本工程的所有工作。乙方还应做好工作面交接,完成交接记录。

三、工期

1、工期共计个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2017年月日, 竣工日期:2017年月日。

2、以上总工期或阶段工期已经考虑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因素。

3、不利的条件(不可抗力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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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非甲方原因(不可抗力除外)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工期延误违约金,并承担甲方一切相关损失。

3.2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需经甲方现场代表书面确认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3.3乙方在上述3.1和3.2任一事件发生后的2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事件影响结束之日起5天内提交最终报告给甲方。甲方在收到最终报告后5天内就报告内容予以答复或提出审核意见。如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提出报告,则视为乙方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

四、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

5、《室内消防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S12-2004以及其他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并满足甲方合理要求。如出现规范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最严格的规范或标准执行。

4.2因乙方施工质量未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而导致的一切返工及修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因返工及修补导致甲方的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4.3乙方为达到上述技术和质量要求而采取之措施的所有费用应被视为已全部包含在乙方的报价中;乙方已经对施工现场进行了现场勘察,充分了解现场的状况,乙方报价中已经包含了履行本合同全部承包内容。

4.4如乙方施工工程未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经一次返工及修补后仍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和质量要求,则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工程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技术质量违约金。

4.5乙方应特别注意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的严格要求,凡是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本身价值减损、甲方款项额外支出以及甲方可能遭受的第三方提出的违约或侵权索赔等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乙方均应赔偿,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计价方式与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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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1000000元整 (人民币大写:壹百万万元整)。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即为合同包干价,图纸范围内不再做任何调整(但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施工增减项,及因甲方变更导致的工程款增减除外)。

2、价格组成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报价清单》。

2.1本合同固定总价包含的工作应视为满足国家、北京市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以及达到甲方满意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并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进出场费、试验检验费、成品保护费、清洁费、工具费、赶工费、食宿交通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除甲方提供之外的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临时设施)、技术措施费、保险费、技术资料费、利润及税金等相关所有费用。

2.2合同价款(单价或总价)还包括因施工不良或缺陷及瑕疵而造成剔凿、返工、改良、修补等支出以及在合同保修期内发生的保修费用。

2.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本合同综合单价及固定总价不再做任何调整。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包括:乙方工程量计算错误导致的工程量增加、任何因市场物价波动、生活费用提高、人工成本的提高、材料价格上涨(政府税收与收费的调整以及国家、北京市与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红头文件等因素除外)引起的乙方的成本增加风险,本合同价款范围内的上述风险均属于乙方自身风险,视为乙方已经事先充分估计并已经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和固定总价之中。

六、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6.1签订本合同具体日期的后7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固定总价的40%款项作为工程预付款。

6.2喷淋及消火栓主管道施工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固定总价的30%款项作为工程进度款。

6.3本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双方结算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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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甲方应按时付给乙方合同款如延迟付款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乙方不负责承担任何因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七、竣工结算

7.1如有洽商变更的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且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洽商竣工结算。

7.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洽商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的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7.3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移交甲方后14天内,如乙方未能递交洽商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则由此导致的对工程洽商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4甲方与乙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第十四条关于争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八、甲方责任

8.1甲方驻现场代表【工程师】。甲方驻现场代表无权签署经济洽商,凡涉及合同价款调整的签证或洽商均应由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不得成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8.2负责提供施工图纸。

8.3负责协助乙方协调与现场周边企业及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 8.4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指令、指示、洽商等相关施工文件。

8.5甲方现场负责提供临时施工用水及临时用电、物料保管及加工场地等用地。

九、乙方责任

9.1 乙方保证其拥有承担本合同项下工程的合法资质。

9.2乙方驻现场代表【项目经理】姓名:。乙方驻现场的项目经理作为乙方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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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代理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项目经理忽视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或不能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项目经理职责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

9.3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供应并安装;严格按规范、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进行施工。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承包的范围及预算项目,结合现场情况精心组织人员,制定规范技术与管理方案,按国家现行规范及北京地方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并严格执行甲方《用户需求说明URS》(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要求。

9.4负责对进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承担乙方人员不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9.5乙方作业人员应服从甲方的指挥,进入现场施工区域后,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随意占用场地。

9.6乙方应严格遵守北京市以及甲方的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并遵守工地所在地,场所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任何因违返相关规定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9.7乙方现场负责人应按时参加甲方项目经理组织的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各种会议、检查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若乙方代表临时有其它紧急事务无法出席,须书面委托代表参加。会议所作出的决议、事项,双方应共同恪守,严格遵照执行。

9.8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特殊工种的上岗证。 9.9现场及人员管理:

9.10乙方应遵守区域、行业、地方以及甲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配戴安全帽及胸卡。施工现场不允许出现宣传乙方单位的标识、标语。禁止将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人员带到施工现场。

9.11乙方所有现场非北京户籍施工人员需持有当地劳动局核发的外来人员就业证、当地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乙方应办理所有人员相关证件,办理证件所需费用乙方自理,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人员的相关证件;凡因为乙方办理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责任以及给甲方造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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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施工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上岗证,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9.13乙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犯罪或妨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并有完全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周围其他人员和财产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9.14严格遵守有关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环卫社会治安方面的规定。凡是由于乙方在上述要求贯彻执行不得力而造成的一切事故、灾害,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9.15安全文明施工

9.15.1乙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遵守北京市及甲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乙方应为其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之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9.15.2若乙方在合同履行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未能达到上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停工整改处罚的,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及工期损。

9.16保证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等有消防部门的备案证或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含更换、罚款、返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9.17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本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工程量计算。

9.18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管线。

9.19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工程成品与半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毁损灭失的风险。 如乙方未能完成上述保护工作,则由甲方自行完成,甲方有权将完成该工作所需的费用从应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

9.20施工及维修保修过程中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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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责任和处理事故所需全部费用,并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对施工及维修保修工程中的安全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

9.21隐蔽工程(含预埋等)完成后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剥露或打开,并进行验收,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及费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工期不予顺延。

材料、设备、配件等需提供样品经甲方验收并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并赔偿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十、工程验收

10.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技术变更、设计要求、甲方书面要求以及国家、北京市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为质量评定验收依据。本工程涉及的相关材料、设备、配件等质量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范及标准及甲方的要求执行。

10.2 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应在接乙方书面通知 24 小时内组织监理及相关部门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如果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如甲方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如复验不合格,乙方应拆除并返工,直至检验合格,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复验及返工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10.3 因可归责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返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

10.4 工程竣工后,由乙方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保证通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如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未通过甲方或国家相关部门验收,,乙方还应当返工、整改至验收合格。

10.5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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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乙方保证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配件等质量和工程质量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和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有害物质限量的相关标准和环保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甲方可随时提出环保等测试要求,如测试合格,其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测试不合格,乙方应采取拆除、重新采购、修复、返工等措施,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试费和整治所需费用)。

10.7本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如因工程质量或材料质量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身伤亡、财产损害等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10.8本合同双方对本工程质量要求有特别约定的,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质量满足并符合双方约定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按约定追究乙方责任和扣减工程价款。

10.8乙方在工程竣工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10.9甲方对材料、设备、配件及工程质量的验收都不会导致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乙方任何义务和责任。

十一、保修

11.1本工程保修期自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竣工验收且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为一年。对质量问题及非人为故意损坏负责免费维修。人为故意损坏构件、配件只按材料成本价收取修复费用,在保修期内如因甲方原因需要改动的应收取相应的费用。

11.2乙方应及时处理所有的保修服务,该服务必须是24小时全天候提供的,保修期内在接到甲方的保修通知后必须在 24 小时内予以答复, 24 小时内派人员维修完毕。

十二、不可抗力和风险承担

12.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妨碍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大部分义务的一切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十级以上大风、五十年一遇的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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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一遇的大雪、三十年一遇的洪水、7级以上地震等自然灾害。

12.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2.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A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毁灭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B 甲方、乙方各自雇佣的工作人员伤亡由其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C 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D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E因不可抗力延误工期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2.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2.5本工程在移交甲方前所发生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在移交给甲方后由甲方承担. 十

三、违约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本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责任如下: 13.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金额万分之八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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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因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固定总价的千分之【 一 】的迟延履行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仍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逾期累计超过【 6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3除非合同终止,否则违约方承担前述条款违约责任后仍需严格履行本合同。 13.4甲乙双方明确约定,对于在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宜产生的乙方对甲方拥有的债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13.5如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施工的工程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和质量要求,经乙方返工或修复一次后仍未达到上述技术和质量要求,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6质保期内,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保修服务的 ,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整。

13.7 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除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合同解除违约金,并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

13.8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甲方有权自应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十四、争议的解决

14.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14.2本合同中关于管辖权的约定是唯一的,任何一方不得通过债权转让或其它方式对涉及本合同约定事项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另行约定或对本合同关于管辖权的约定进行变更,如发生类似情形,该等约定亦属无效。

十五、合同生效

15.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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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合同签订地点:

15.3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

六、其它

16.1 本合同尾部所列明的双方的地址即为各自的通讯地址,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寄至对方的通讯地址的,即视为送达对方。

16.2本合同在执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以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解决。

16.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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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盖章):北京华安北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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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购销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购货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_ 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见附表一(附产品图片,双方签字确认)。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执行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见附表一)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台。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外包装以纸箱式包装,符合运输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交货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订货要求,7日之内交货(以传真或邮件形式下单日期为主,如需打预付款的以收到预付款日期为主) 3.运输方式:运输方式由乙方决定,所产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所有权转移。。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由甲方指定。

第五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见附件一;

2.产品货款的结算:合同签订之日起2天内甲方付定金2000元,待甲方收到全部货物并乙方的指导安装的技术人员到达甲方指定安装地点后24小时内甲方付至全部货款的90%,待全部产品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后2日内结清剩余的10%。

第六条验收方法:以收到货物实际数量为主。

第七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甲方在10天内向乙方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联系,乙方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是

2.乙方应在5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经双方协议可在不影响甲方工作安排情况下,进行分期交货。若对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直接和间接损失费用。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

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并赔付甲方不能按时供货部分的购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在7天把符合甲方订货标准的货品。

3.在运输的过程中如造成产品损坏,应由乙方应由负责在3天之内更换新的产品并交付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为未如期换货部分产品价格的20%。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货,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等乙方造成的原因除外),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

成的损失,在取得双方协商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

1、乙方在销售产品时应提供技术材料,包括:产品使用说明书、安装图纸,安装尺寸。乙方应派技术员前往现场配合甲方工程技术调试安装指导。

2、保修期限:对本公司销售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实行免费保修三年。因外力不可抗拒使产生的系统损坏,乙方给予保修。

3、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由甲方将有质量问题产品返回乙方,由乙方在3天之内负责维修,如果3天内不能维修完成,乙方必须给乙方先提供相同型号的产品,保证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如果以上两种方式乙方在3天内都没有做到甲方有权直接找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安装后的设备如使用者自行拆、移设备导致系统发生故障或损坏,其修复系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负责承担。

6、产品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发生各类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乙方将不负责免费维修,若需乙方重新补发丢失设备或维修人为损坏的设备,乙方将收取相应的设备费。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

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三分,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第三篇:如何网上查购房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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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网上查购房合同编号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那么, 怎么网上查购房合同编号,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怎么网上查购房合同编号

合同编码是条形码,是房地产交易中心用扫描枪用的。房产合同编号只能在房管部门内部的联网中才能查到,即只有内部工作人员才能查到。一般的房产网是查不到的。

二、签好购房合同要注意的事

1、弄清楚合同中的当事人

在新房买卖过程中合同签署涉及两个当事方:一为购房者,一个是开发商。购房者,即购房合同中的“买受人”,他将要成为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需要支付房款;一旦违反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 违约责任。

3、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这一点在购房签合同注意事项中是非常需要注意的,如果交易流程有那些都不知道的话,将来在过户的时候会非常麻烦的,有可能为自己带来损失。

4、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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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各金融机构贷款合同编号识别

工商银行——分三个字段,第一个字段15位,第二个字段8位,第三个字段为年号,每个字段中间由短横杠分开,第一个字段前5位数字为行号,第三个字段会标注具体经办行。例如170590000130127—17050228—2009年(伊川)。

建设银行——以HET为开头,后面紧跟19位阿拉伯数字,数字排列中第11至14位是业务发生的年份。例如HET0410680000200802369

中国银行——合同编号为13位,前面5位是行号,第6至7位是业务发生所在年份。例如4624309322939。

交通银行——合同编号为20位,前五位是行号,第7至10位是业务发生所在年份,之后是英文字母M,例如4132102008M100005400,如果是担保合同,字母M换成A。

上海浦发银行——合同编号是16位,以BC开头,第3至6位是业务发生所在年份。例如BC20081201000440。

洛阳商行——合同编号是14位,前六位是业务发生的年月日,第7位是大写英文字母。例如091201D2100008。

中信银行——合同编号是13位,前面5位是行号,例如1739401000015。

中国进出口银行——合同编号是5位,暂未发现编号规则,例如18039,或(2009)进出口银行(京银团信合)字第19038号。

民生银行——合同编号是14位,第5至8位是业务发生所在年份,例如99302009298940。

光大银行——合同编号是14位,第3至6位是业务发生所在年份,例如22200904000185。

招商银行——合同编号为10位,例如3723000438,前4位是行号。 兴业银行——合同编号为14位,以xd为开头,第3至6位是业务发生所在年份,例如xd200711130006。

广东发展银行——合同编号为9位,前两位是业务发生年份,例如080136564。

农信社——合同编号是20位,前四位是行号,例如66220011233000860015,这个不一定准确,因为信用社管理不规范,信贷员素质较低,许多业务编号不统一。

第五篇:[附录一]散客旅游简式合同 合同编号:

[附录一]散客旅游简式合同合同编号:甲方(旅游者):联系电话:地址:乙方(旅行社):联系电话:地址:

经营许可证编号:经营范围: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产品,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本合同签约地点:)

一、旅游内容

1、参加旅游人数:成人人(男;儿童(《旅游者报名表》附后)

2、旅游线路:行程共计夜(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3、日期:自年日,年日,

4、旅游费:成人/人;儿童元/人(不含内容:);

旅游费用总金额为元(大写)。

5、付款方式:

6、服务标准:服务内容与标准明细详见旅游行程单。

7、请选择(在所选项目后面的“□”内打“√”):

同意拼团□是□否自愿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是□否

二、特别告知

1、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游经营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交费后出具发票。

2、合同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

3、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4、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提前3天通知对方。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扣除机、车、船票费用所剩余额5%的违约金,此外,签证、机、车、船票损失,由违约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承担。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扣除机、车、船票费用所剩余额10%的违约金,此外,签证、机、车、船票损失,由违约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承担。

5、旅游者自愿选择投保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6、导游员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应事先说明或明确警示。

7、双方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或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

8、无锡市旅游质量监督电话:0510-85052599。组团社旅游质量投诉电话:0510-

三、双方约定

1、旅游行程可能因交通、时间或当地实际情况等原因调整,但约定景点不减少。

2、成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小孩请带户口本原件。

3、团队(散客)旅游住宿按床位分房,故可能出现拼房现象,如不愿拼房需补足单房差。

4、团队机票不得签转、退票、更改。由于航班、火车、轮船变动及其它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时间延误及景点减少,乙方仅负责退还合同总价中已包含而未去景区(点)门票费用。

5、因旅行社不可预见或不可控制因素导致行程调整,航班、火车、轮船时间以承运部门公布时间为准。

6、合同总价内所含景区(点)、包餐、交通、住宿等项目,若甲方自身原因擅自未参与,视为甲方自愿放弃,费用恕不退还。

7、赴沿海、湖、江、河旅游目的地旅游,乙方不组织游泳及其它如潜水、探险、攀岩等特种高危项目活动。

8、甲乙双方对旅游合同服务发生争议,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点人民法院诉讼。

四、特别约定(内容不够填列可另附,双方无特别约定应划大斜线标示):

五、违约责任

双方因不可抗力(《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非双方责任导致双方损失的,各自承担责任。单方面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乙方未提供合同约定的内容或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

年日年

无锡市旅游局监制

第六篇:虚拟主机服务协议(总则)合同编号要点

权网科技竭诚为您服务

虚拟主机服务协议(总则)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西部互动(以下简称乙方)与客户(以下简称甲方)协商一致,协议如下。

一、 服务条款

详细内容见《服务细则》及《服务明细表》。

二、 费用的计算与支付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

2. 双方《企业虚拟服务定单》签定之日起,3日内甲方将规定费用以支票、现金、或电汇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对于续签合同,乙方有权利在甲方过期7日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情况下,停止为甲方提供服务,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3. 具体服务项目明细、费用明细,双方以《企业虚拟服务定单》为准。

三、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守约的一方(“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的一方(“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2. 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守约方将暂时中止其在本协议下的相应义务的履行,直至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四、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3.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出具合法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另一方可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五、 争议的解决

1.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

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无锡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律。

六、 保密条款

1. 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等

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 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

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七、 协议有效及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计算,至双方协议终止服务为止;本协议及附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由此作为双方检查督促的依据。

八、 其它约定

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等

书面文件,上述文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做为协议的附件成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附件与主协议冲突时,以附件为准。

2. 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正式信息将以书面形式做出。 3. 除非协议另有规定,协议一方在未经协议各方同意之前,

不得擅自将协议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协议以外的第三方。 4. 本协议可为一种或多种语言的译本,但最终应以中文本解

释为准。

5. 《服务细则》、《企业虚拟服务定单》及其它附件作为本协

议的必要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九、 协议双方 甲方: 盖章: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权网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2号

邮编:100080 电话:13146767619(24小时服务) 盖章: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虚拟主机服务(细则)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可以利用乙方提供的虚拟主机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但同时对所使用的软件、程序、内容等负责其合法性。 2. 甲方所运行的程序不得影响服务器的正常工作,不得进行与CGI程序开发无关的编译(Compile)工作;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运行聊天室、在线游戏等系统或CGI程序;网站内容不得包含:政治宣传、涉及国家机密和安全的、封建迷信和淫秽色情的信息、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其它有损于社会秩序、治安、公共道德的内容;不得进行任何试图改变系统的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事情;甲方对由于违反上述条文所产生的后果、自行安装软件及误操作所引起的问题和发布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担负全部责任; 3. 甲方应对虚拟主机上属于甲方的各种数据及信息进行必要的备份,并对其完整性、安全性和保密性负全部责任。 4. 本协议签订同时,甲方须将应付费用以支票、现金、电汇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相关费用后开始提供服务。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按双方签定的《企业虚拟服务定单》及网上公布的相对应服务项目的服务标准,为甲方提供的虚拟主机服务器操作系统,并由乙方进行虚拟主机的日常维护及技术升级; 2. 在系统维护、升级时,乙方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在此期间发生的服务器暂停现象应属正常情况。

3. 如因甲方付款问题或甲方从事本协议禁止的及其他法律和社会公德所不允许的活动时,乙方有权终止甲方虚拟主机的运行,并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甲方数据丢失等责任和退款义务; 4. 由于乙方的网络设备出现故障等原因(非不可抗力、技术升级等原因)造成甲方虚拟主机不能正常工作,由乙方按双倍故障时间的时长向甲方进行服务补偿;

5. 乙方对因甲方未能及时将准确的联系方式提供给乙方,因此造成的服务延误或其他相应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6. 甲方应提前30日与乙方联系办理续费手续,乙方对因甲方逾期未付款而引起的域名丢失失效或虚拟主机以及相关数据或系统删除等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7.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在甲方的网站上发布有关信息服务内容的合法资格证明、许可证等相关甲方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8. 对于续签合同,乙方有权在甲方过期7日未支付应付款项情况下,停止为甲方提供服务,因此带来的后果,有甲方承担。

三、 违约规定

1.

甲方在乙方所提供的虚拟主机空间内放置的信息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关闭甲方的虚拟主机空间,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 若甲方未按约定超额使用空间的,乙方有权删除超额部分的内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 如果双方在协议期限届满后未能再达成协议,本协议则宣告终止。乙方届时将关闭甲方的虚拟主机空间,并删除相应网站内容;

4. 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有时需要暂时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此现象属正常情况,不属乙方违约; 5. 如甲方在乙方服务器上有特殊负载的文件或访问量太大时,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双方协商解决。若甲方有编写错误的CGI程序对乙方服务器造成不良影响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6. 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若出现如下问题,致使被第三方投诉或被乙方发现的,乙方有权中止对甲方的部分或全部服务,待甲方做出合理解释并采取有效措施后再恢复服务,该中止时间计算在服务时间内:

⑴甲方的系统中有攻击或妨碍他方正常工作的程序或软件的;⑵甲方的系统被第三方侵占或利用,攻击或妨碍他方正常工作的;

⑶有从事或以任何形式发放垃圾邮件(垃圾邮件指未经收件人同意而擅自发送的邮件)的行为;

⑷服务器中含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给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等的;

7.若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受到第三方的处罚或索赔的,或者

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遭到损失的,该损失由甲方承担。

本《细则》作为《服务协议(总则)》的必要补充,与《服务协议(总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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