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集团公司

2022-12-1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淮北矿业集团公司

淮北矿业集团纳税筹划方案设计

【摘 要】 纳税筹划涉及企业的各项税种、各种业务,文章列举了淮北矿业集团涉及的主要税种的主要案例,分析了各案例的筹划方案与筹划要点。针对自身的经营特点,对企业的税收筹划进行有效的方案设计,找到能够为自己所利用的途径,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减轻税收负担。

【关键词】 淮北矿业集团; 纳税筹划; 方案设计

随着煤炭资源税、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地方政府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等的改革,煤炭企业税负加重的趋势会越来越明显。煤炭企业不仅要参与国内同行业之间的竞争,也要参与国际间能源企业的竞争。国际能源企业的税收负担本就不重,且他们的财务管理核算体系较为完善,他们可以通过不同的纳税筹划方法进一步减少纳税支出,增加税后利益。我国煤炭企业在税负沉重的情况下要参与国内同行和国际能源企业之间的竞争,就应该首要考虑如何选择合适的纳税筹划方法以减少企业的纳税支出,来达到税后收益最大。

目前淮北矿业集团公司作为一个大型国有煤炭企业,尤其是一个拟上市的集团公司,随着经营范围不断拓宽,规模不断扩大,经营领域由过去单一的煤炭生产加工扩展到煤化工、盐化工、电力和物流贸易业,跨行业经营不断推进。与此同时,经营地点不断外延,由淮北、宿州等地经营扩展到涡阳、蒙城、定远及山西、内蒙等地经营,跨县市、跨省份经营单位越来越多。在此背景下,企业的纳税业务越来越复杂,税收负担和税收风险不断增加。集团公司有必要设计一个适应复杂经营状况的纳税筹划方案,对集团公司涉及的主要税种设计筹划方案与筹划要点,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税务成本,同时有效地防范税务风险。

一、增值税的纳税筹划——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的纳税筹划

(一)案例介绍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工程建设公司(具有设计建造一级资质并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旗下子公司焦化公司签订了一条甲醇生产线的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额为8 000万元。其中:设计部分为200万元,设备部分为6 800万元(其中:设备的采购价格为5 000万元,设备安装部分为1 000万元)。根据合同规定,项目年初施工年内完工并结算完毕。为简化计算,只考虑营业税和增值税暂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工程建设公司设备取得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此合同条件下,工程建设公司应承担的相关税费计算如下,称之为方案一: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 800÷1.17×17%=988(万元)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 000×17%=850(万元)

设计部分应交营业税=200×5%=10(万元)

安装部分应交营业税=1000×3%=30(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138万元(988万元-850万元),应缴纳营业税40万元,合计税款178万元。

(二)筹划方案

在该案例中可以看出合同的总价款中,设计部分的适用税率要比安装部分的适用税率高,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案例中增值额需要按照17%税率纳税的同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可以在合法的前提下充分协商,合理增加相对低税率的安装部分价款降低设计部分和设备的合同价款进行税务筹划方案设计。

工程建设公司可以通过与焦化公司充分协商,合同条款变更为:设计部分为100万元,设备部分为6 000万元,建筑安装部分为1 90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则工程建设公司承担税负测算如下,称之为方案二: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 000÷1.17×17%=872(万元)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 000×17%=850(万元)

设计部分应交营业税=100×5%=5(万元)

安装部分应交营业税=1 900×3%=57(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22万元(872万元-850万元),应缴纳营业税62万元,合计税款84万元。

方案二与方案一比较,工程建设公司增值税和营业税合计少缴纳94万元。由此可见,在总承包金额一定的情况下,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业主通过降低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的高税率部分合同金额提高低税率部分合同金额,在总承包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就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具体为:

1.合理分解合同

业主在签订EPC合同时,应该合理签订合同,将合同合理分解设计、采购、安装合同额。同时,由于采购设备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地抵扣,因此,在设备采购部分价格尽量提高,以便更多地享受优惠。当然,总承包商也可能出于税务规划的考虑,针对设计、材料设备和建筑安装分别适用营业税或增值税中5%、17%和3%税率的不同情况,希望将合同额向适用低税率的设计和建筑安装部分倾斜。这需要企业同承包方友好协商,尽量达成一致并区分不同项目签订合同。

2.应具备建筑安装资质并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将单一的EPC总承包合同拆分为设备采购合同和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其他服务合同,实质上是将承包商的混合销售行为转换为兼营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对于设备采购合同,必须从承包商那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设备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运输费用金额,并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获得认证或抵扣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上述规定从事EPC总承包项目的企业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相关建筑施工(安装)资质。

二、营业税的纳税筹划

(一)确定投资主体的纳税筹划

1.案例介绍

工程建设公司和工程处同属于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的下属单位,均具有建筑安装资质。其中工程建设公司是法人单位,实收资本5 000万元,累计亏损4 500万元;工程处是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3亿元,年收入8亿元,经营业绩较好。

2010年拟投资1.5亿兴建一栋办公楼共同使用,其中工程处使用面积占建筑面积的80%。

方案一:由工程建设公司投资建设,建成后将绝大部分办公楼出租给工程处,每年收取租金1 200万元(在定价时假设只考虑折旧和相关税费)。

方案二:由工程处投资建设,建成后将20%的房产出租给工程建设公司,每年收取租金300万元。

考虑上述不同方案的税收成本,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税费角度,上述两种方案哪种最佳?

2.筹划方案

方案一中,工程建设公司为此每年缴纳租金房产税144万元(1 200×12%),缴纳租金营业税及附加79.92万元(1 200×5.55%),合计223.92万元。

方案二中,工程处为此每年缴纳租金房产税36万元(300×12%),缴纳租金营业税及附加16.65万元(300×5.55%),合计52.65万元。

从上述税负分析中可以看出,由工程建设公司投资建设,绝非最佳方案。再结合工程建设公司的经营现状,累计亏损4 500万元,没有充足的内部现金流保证投资建设资金的需求,只能依靠借贷资金,这将背负巨额的资金利息和财务风险。

工程处是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3亿元,年收入8亿元,经营业绩较好。由工程处进行投资建设,1.5亿元的办公楼投资需求有充足的内部资金保证,并且工程处使用面积占办公楼建筑面积的80%,剩余20%用于出租,可以减少营业税税基及其他税负。同时,办公楼在日常使用中,相应的折旧和税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抵扣,可以发挥税盾价值。工程建设公司由于累计亏损巨大,后续经营状况如不见好转,就无法充分发挥折旧和税金的税盾价值。

(二)简易征税与规范纳税选择的纳税筹划

1.案例介绍

临涣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务公司)是淮北矿业集团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收资本2亿元,主要经营范围是向集团公司临涣工业园供应工业净水和除盐水。截至2012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87 976万元,累计亏损3 718万元,在册人数79人。2012年实现年销售收入4 946万元,其中:工业净水收入3 528万元,除盐净水收入1 418万元。同时2012年发生的进项税额达200多万元。

根据规定,经营自来水业务的纳税人可以按1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也可以按简易办法选择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现水务公司按简易办法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012年缴纳的增值税达297万元。

如何选择增值税的计征方案,才能使水务公司的增值税税负最低?

2.筹划方案

根据增值税的相关法律规定,水务公司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规范纳税方法,也可以选择简易纳税方法。作为水务公司到底选择哪种纳税方法,需要根据生产规模和税收政策的规定来综合衡量。

(1)面临的问题

水务公司目前选择的是按简易纳税方法,但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增值税转型改革,在执行中面临以下主要问题:

1)水务公司供水量逐年增加,生产过程中耗用材料、电力的进项税额会越来越多。当初,水务公司的供水量较少,选择了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取得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数量小,对供水成本影响不大。但从现在的生产规模来看,由于临涣工业园用水量的大量增加,取得的进项税额越来越多,如果再不能得到抵扣,对供水成本将产生较大影响。

2012年,水务公司耗用了大量的材料、电力等物资,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高达200多万元,直接增加了生产成本,其总额占主营成本5%左右。

2)购置设备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将增加待建项目的投资成本。增值税转型后,该水务公司购置设备的进项税额应该是可以抵扣的,尤其是随着该工程项目的推进,水务公司将要增加大量的供水设备,根据集团公司的规划新增加设备将达到6 000万元以上,取得的进项税额达1 020万元。

目前,临涣水务公司按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仅每年日常更新改造项目购置设备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而且改扩建项目购置设备的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增加了企业投资成本。

(2)筹划方案

根据上述分析,提出以下筹划方案:

申请将自来水适用税率调整为13%,即在保持不含税水价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增值税税率7%。水务公司对外开具的发票按13%计算向购买方收取销项税额,相应地用户按13%税率抵扣进项税额。从供水和用水的供需双方来看,水务公司自来水适用税率调整为13%,增加的销项税额是向购买方收取的,而购买方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没有多缴增值税,也没有增加用水单位的成本。

税率调整前,水务公司缴纳增值税和利润测算:

缴纳增值税4 946万元×6%=296.76万元,此笔税款向工业园区收取,不增加水务公司的负担,由于在工业园区可以抵扣,因此也不增加工业园区的负担。

以进项税额200万元推算,材料成本为200÷0.17=1 176.47(万元)

水务公司的毛利 = 4 946-(1 176.47 + 200) = 3 569.53(万元)

新的纳税方案实施后,按2012年数据测算,全年缴纳的销项税额是4 946×13%=642.98万元。

其中增加的4 946万元×7%=346.22万元向工业园区收取,不增加水务公司的负担。工业园区多支付的346.22万元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也不增加工业园区的税负。

水务公司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642.98-200=442.98(万元)

由于200万元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所以不进成本。

水务公司的毛利=4 946-1 176.47=3 769.53(万元)

水务公司增加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442.98-296.76)×8%=11.7(万元)

新方案比原方案增加利润=3 769.53-3 569.53-

11.7=118.30(万元)

通过以上分析,该水务公司每年能够抵扣进项税额200万元以上,相应地减少了生产成本200万元以上,减少企业亏损118.3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分析尚未考虑抵扣新增设备的进项税额。如果考虑到该水务公司按预算要新增设备6 000万元,产生的进项税额达1 020万元。纳税筹划产生的效益非常明显。

(3)筹划方案可行性分析

1)新纳税方案符合增值税政策。改变方案能够增加公司主管税务部门的税源,能够得到主管税务部门的支持。水务公司依照税法规定选择适用税率,即使可能减少用水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的税源收入,也会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同。

2)新的纳税方案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集团公司只要加强内部协调,既能够得到物价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也能得到工业园用水单位的理解和支持。

(4)风险提示

由于申请1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与原方案相比增加7%的增值税可以在下游企业中抵扣,不增加下游企业的负担,因此,方案容易执行。但若是水务公司给居民供水,增加的7%的价格将由居民承担,难以被居民接受,在这种情况下势必要降低民用水价税合计的单价,按13%的比率倒推增值税销项税额和不含税单价时,会挤压水务公司的不含税收入,届时要重新测算挤压的收入和抵扣的进项税额孰低孰高的问题。如果民用水挤压的收入高于抵扣的进项税额,则申请按6%的简易征税办法执行。

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发费用的纳税筹划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2012年共发生研发费用支出5 000万元,其中集团公司总部产生研发费用1 000万元,所属下级单位发生4 000万元。但是得到税务机关认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仅为2 000万元,其中包括集团公司发生支出1 000万元,尚有 3 000万元的研发费用没有得到加计扣除。2012年产生的所得税优惠损失375万元(3 000×50%×25%)。

(一)筹划方案

(1)很多企业在归集和计算研发费用时没有严格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另外,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材料很多企业也无法做到及时全面。

(2)企业集团对下属机构的研发费用管理不完善。基于市场竞争的需要,企业集团成立了专门的研发机构,对研发费用的归集计算等工作做到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但是往往下属单位没有设立专门机构来规范管理研发活动,研发费用的支出没有严格的预算、研发费用的归集与生产经营费用相混淆等问题经常发生,集团更是难以监控。

(3)集团公司研发费用计划在基层实施不到位。对于集团公司计划部分,大部分单位没有按要求编制研发支出预算,有的单位虽然编制了预算,但预算与实际差别过大,同时研发支出与生产经营支出混淆,财务部门无法将研发支出与生产成本分别核算。例如:领料单没有注明研发内容,发生的人员工资、折旧费没有在研发项目中列支等。

(4)税收优惠所得与基层单位利益不相关。企业所得税是以法人为主体进行核算与缴纳,税收优惠政策按法人进行享受。该项工作弹性较大,如何准确、合理地划分自筹部分研发支出,不仅需要职能部门的指导与监督,而且需要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调动基层单位的积极性使企业研发费用核算更为规范、科学。

(二)筹划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一项税收政策的利用需要多部门的配合与争取,有效利用税收政策组织领导是关键。集团公司应召开计划、技术、工资和财务等部门会议,加强业务指导,促进部门协作,从源头做好研发项目的计划、实施、核算和监督工作。

2.制定分享措施

对于取得的研发费用税收优惠,按照《关于建立实施政策研究与利用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淮矿董秘〔2010〕132号)规定,对研发项目政策研究与利用作出贡献的相关人员,按减免税额的一定比例(8%以内)给予奖励。对没有按要求提供减免税资料的单位,同时给集团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额的50%从该单位年度经营考核指标中扣罚。

3.明确部门责任

技术中心在做好研发项目的立项、指导、评定以及验收的同时,要引导集团公司各研发小组按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要求,准备划分研发支出预算范围,合理确定研发支出预算额度,防止不合理地少列支或多列支自筹部分的研发预算,并对研发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季度通报和年度奖罚兑现。建设发展部应全额下达研发费用预算,明确自筹费用内容,做好工作量完成情况的通报工作,把好年度研发费用决算审核关口,对于研发计划完成额与财务账面额不一致的,不予以决算。财务部门要将财务账面反映的结果与计划完成额及时核对,监督基层财务按规定完备基础资料,规范会计核算,对没有按规定账务处理的,拒绝支付研发费用的统筹部分资金。

4.借助中介力量

争取研发费用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需要按项目编报立项、预算、决算及其他相关资料,涉及的单位多、金额大。可由税务事务所对各单位研发费用税收加计扣除进行鉴定,督促基层单位规范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促进各单位更好地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涉税风险。

(三)筹划结果

税法规定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的可税前加计扣除50%,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2012年末加计扣除的费用化支出3 000万元得到加计扣除,为集团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75万元。

四、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一)采掘业员工月工资的纳税筹划

1.案例介绍

2012年上半年集团公司掘进一队由于地质条件好,掘进进尺任务完成较好,根据集团公司和煤矿有关文件规定,掘进一队的工人平均每人每月工资、奖金等收入达20 000元。但是进入7月份以来,由于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掘进一队平均每人每月薪金收入只有 3 5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掘进一队工人上半年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3 120元,下半年不需要缴纳个税,全年纳税总额18 720元。

2.筹划方案

对于采掘业来说,由于地质条件的变化,工人的月收入会发生巨大的波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酬所得的计算是按月计算的,但对特定行业(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为:按月预缴,自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缴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根据上述对特定行业的规定,掘进一队的工人属于特定行业,因此工资薪金所得可以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

全年收入总额为:20 000×6+3 500×6=141 000(元)

按年通算后:每月收入141 000÷12=11 750(元)

月纳税额:(11 750-3 500)×20%-555=1 095(元)

全年纳税:1 095×12=13 140(元)

比筹划前少缴纳个税:18 720-13 140=5 580(元)

3.特别提示

对于不能享受特定行业优惠或者不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特定行业的员工,当出现年内各月收入巨大波动时,应该合理均衡各月工资薪金所得,避免进入更高级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二)年薪的纳税筹划

1.案例介绍

2012年,某煤炭企业李总年薪约30万元,集团公司每月预支一定的工资,年度终了通过相关考核部门的综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剩余的年薪。如何发放,可以使得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最少?

2.筹划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向其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规定了具体的计算方法;并且规定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具体计算方法为: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运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

据上述公式计算出年底一次性奖金级距,这一级距由月应税收入的级距乘以12求得。可以在Excel中做个计算器,当某人的实际年底一次性奖金属于某一档次时,可以填入表中很方便地求出年终奖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如表1所示)。

由于文件规定的失误,在计算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缴个人所得税时形成了“纳税陷阱”,即奖金高者税后收入反而少的现象。级距的每个数字其实就是“纳税陷阱的边缘”,分别是:18 000元、54 000元、108 000元、420 000元、960 000元,越过这个边缘之后就会进入下一个税率。以甲乙两人年终一次性奖金分别为 18 000元和18 001元为例(设甲乙两人当月工资均已超过3 500元,并已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则:

甲应缴的个税计算如下:

18 000÷12=1 500(元),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甲应缴个税:18 000×3%-0=540(元)

甲的税后收入:18 000-540=17 460(元)

乙应缴的个税计算如下:

18 001÷12=1 500.08(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乙应缴个税:18 001×10%-105=1 695.10(元)

乙的税后收入:18 001-1 695.10=16 305.90(元)

计算发现:乙比甲多拿1元奖金,税后收入反而少了1 154.10元。这就是实际工作中所说的“陷阱”。其实陷阱不仅仅是1元,经计算,乙必须获得19 283元的奖金,才能获得和甲一样的税后收益。所以18 000—19 283元之间形成了一个纳税陷阱。不仅仅在18 000元处形成一个“陷阱”,在每一个“纳税陷阱的边缘”都会有一个“陷阱”。

正因为如此,对于年终一次性发放的奖金一定要首先考虑合理地规避“纳税陷阱”,发放的金额最好等于“陷阱边缘”,不要“越雷池半步”。

对于案例中的李总,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案:

方案一:

年终发放18 000元,则每月预支23 500元,应缴个税计算过程:

每个月23 500元收入,对应税率25%,每个月交个税3 995元。

年终一次性发放18 000元

18 000÷12=1 500(元),对应于第1级,税率为3%,则:

年终交税18 000×3%-0=540(元)

12个月交税3 995×12=47 940(元)

全年合计交税540+47 940=48 480(元)

方案二:

年终发放54 000元,则每月预支20 500元,应缴个税计算过程:

每个月20 500元收入,对应税率25%,每个月交个税3 245元。

年终一次性发放54 000元

54 000÷12=4 500(元),对应于第2级或者第3级,选择第2级,税率为10%,则:

年终交税54 000×10%-105=5 295(元)

12个月交税3 245×12=38 940(元)

全年合计交税5 295+38 940=44 235(元)

方案三:

年终发放108 000元,则每月预支16 000元,应缴个税计算过程:

每个月16 000元收入,对应税率25%,每个月交个税2 120元。

年终一次性发放108 000元

108 000÷12=9 000(元),对应于第3级或者第4级,选择第3级,税率为20%,则:

年终交税108 000×20%-555=21 045(元)

12个月交税2 120×12=25 440(元)

全年合计交税21 045+25 440=46 485(元)

由以上计算比较可知,上述三个方案中方案二可以使李总交税最少。

如果李总被允许执行特定行业的优惠计算方法,李总全年应缴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为:

300 000÷12=25 000(元),对应于第4级,税率25%

(25 000-3 500)×25%-1 005=4 370(元)

合计交税4 370×12=52 440(元)

计算结果显示,比上述三个方案纳税都要多,因此特定行业的优惠计算方法反而增加了李总的个税负担。

3.特别提示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提出的特定行业,原意是想对三个特定行业给予一定的优惠,但实际上由于国税发〔2005〕9号文的发布,这一优惠政策没有起到任何作用。相反,执行特定行业优惠政策,无论怎样改变月度预支和年终一次性发放的比例,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都是不变的,不存在任何纳税筹划的空间。因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年薪制的高管或年收入总额比较确定的人员应该放弃特定行业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积极主动”地选择执行一般行业的规定。

【参考文献】

[1] 卜华,张自然.企业技术开发中的纳税筹划[J].财政与税务,2005(9).

作者:罗群

第2篇:淮北矿业集团发展循环经济的路径探析

淮北矿业始建于1958年,1998年改制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煤炭采选、综合利用发电、煤化工、盐化工、物流贸易为主的国有大型企业。矿区横跨淮北、宿州、亳州、滁州四市,是国家“十二五”重点建设的十四大煤炭基地之一,保有煤炭储量100多亿吨,一方面地质构造极为复杂,煤层稳定性差,瓦斯赋存大,自然灾害威胁严重;另一方面,煤种优势突出,肥煤、焦煤、瘦煤等稀缺煤种占总储量的85%以上,年产冶炼精煤1200万吨,位列全国第三、华东第一;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进军陕西、内蒙、甘肃、新疆等地,目前在陕西、内蒙控股近60亿吨优质煤炭资源;公司现拥有资产总额超过700亿元,员工8万多人,生产矿井22对,核定产能4100万吨。50多年来,淮北矿业累计生产原煤近8亿吨,创利税300多亿元。2012中国企业500强中名列第227位,比去年上升16位,2011年全国煤炭工业100强第19位。

一、淮北矿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

公司总部坐落在安徽省淮北市,淮北矿区含煤面积6912平方公里,全矿区-1500M水平以上共有煤炭资源储量约90.9亿吨。淮北矿区煤种优势较为突出,有焦煤、1/3焦煤、气煤、肥煤、瘦煤、贫煤、无烟煤、天然焦等八大主要煤种,属低硫、特低磷、中低灰分、高发热量、粘结性强、结焦性好的“绿色环保型”煤炭,一般可作炼焦用煤、炼焦配煤、炼油用煤和动力用煤,也可做民用煤。其中,焦煤、肥煤、瘦煤为国家稀少短缺煤种,占矿区总储量的80%以上。另赋存3.16亿吨优质高岭土、4.93亿吨天然焦和3159亿M3(-2000M以上)浅煤层气(瓦斯)等资源。其独特的资源禀赋优势为淮北矿业集团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必要条件。

(1)发展循环经济是转变发展方式的根本出路。淮北矿业自1958年大规模开发建设以来,基本上是挖什么煤、卖什么煤,资源利用水平低,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发展主要依靠产能的扩张,发展质量不高,发展速度相对较慢,经济增长较为粗放。转变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坚持循环经济理念,对煤炭资源进行深度开发,调整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才能提升产业层次,实现可持续发展。

(2)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生态矿区的治本之策。煤炭开采和洗选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大量的煤矸石、煤泥等废弃物,矿区内煤矸石堆积成山,粉煤灰四处飘扬,占用土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老矿区大都经历过“先污染后治理”的痛苦阶段。要改变这种“发展—污染—治理”的传统模式,实现绿色开采、清洁生产,就必须牢固树立“废物仅仅是放错地方的资源”的思想,运用循环经济理念,积极开展煤矸石、粉煤灰等各类资源的有效利用,变废为宝,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做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3)发展循环经济是整合区域资源的重要途径。淮北矿区煤炭资源优势十分突出,是华东地区最大的冶炼精煤生产基地,非常适宜发展煤化工;距离淮北矿区150公里的定远县东兴矿是华东地区最大的盐矿之一,拥有17.6亿吨高品位的岩盐资源,是生产烧碱和PVC的基础性原料;毗邻的巢湖市杨家岭矿区石灰石资源丰富,为生产优质电石创造了条件。三个矿区丰富的自然资源为发展煤化工和盐化工,构建区域循环经济体系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二、淮北矿业发展循环经济总体思路

淮北矿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确立了“适度增量、深度开发、循环发展、以精搏大”的战略方针,制定实施了淮北矿区总体规划。

(一)总体思路

以煤炭、岩盐和石灰石资源为依托,以“煤化-盐化一体化工程”为标志,构建“煤-焦-化”、“煤-矸石-建材”、“煤-电-电石-PVC”等若干个产业链,形成“矿井小循环、矿区大循环”的循环经济格局,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的有机统一,促进资源转化增值,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完成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

(二)发展目标

以提高资源回收率为目的,综合开发利用煤炭、岩盐及石灰石资源,综合治理“三废一沉”并使其上下游产业联营,形成循环产业链条,建立完善的循环经济体系。到2015年,实现“资源循环式利用、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矿区循环式发展”的“四循环”目标,使淮北矿业成为以煤化工和盐化工为特色的全国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三)主要内容

一是壮大煤炭主业。到2015年,总投资700亿元左右,新增产能2000万吨,使淮北矿业煤炭生产规模达到6000万吨/年,为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先决条件。同步扩建临涣选煤厂,使原煤入洗能力达到1250万吨/年,成为国内最大的冶炼精煤选煤厂。

二是实施煤化—盐化一体化工程。该工程被视为振兴皖北经济的“一号工程”,是安徽省“86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由省政府直接调度。总体工程由煤化和盐化两大部分组成。

(1)延伸煤炭产业链条,发展煤化工产业。建设临涣工业园区,打造全国一流的煤焦化电基地,总投资150亿元左右。主要项目包括:年产440万吨焦炭的国内最大独立焦化厂、联产40万吨甲醇;30万吨煤焦油加工项目;8万吨粗苯加氢精制项目;40万吨甲醇深加工项目;总装机容量4×30万KW的临涣煤泥矸石电厂项目,为国内单机和总容量最大的煤泥矸石综合利用电厂;配套建设临涣工业园水厂和炉渣、粉煤灰利用项目,形成煤—焦—化—电产业链。

(2)依托省内焦煤、石灰石、岩盐资源富集优势,发展盐化工产业。在定远县炉桥镇建设盐化工基地,总投资170亿元左右。主要项目包括:年产100万吨的国内单个生产能力最大和装置水平最高的电石法PVC生产线、以及250万吨电石渣水泥生产线;配套建设3×30万KW热电联产自备电厂,形成盐化产业链。

三、淮北矿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路径

(1)注重发挥优势、综合开发,经济效益好。到2015年,淮北矿业炼焦煤产量将达到1500万吨/年以上,发展煤化工,焦煤供应充足,且矿区拥有自营铁路,节省运输费用,原料成本低。煤泥矸石综合利用电廠,是对低热值废弃物的再利用,燃料成本低。通过在塌陷区取土造平原水库和在浍河建闸蓄水等方式,利用雨水和净化后的矿井生产排水,解决煤焦化电项目用水问题;并利用塌陷区取土,回填工业场地和复垦造田,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仅临涣工业园区项目,1200万吨原煤直接销售,以500元/吨测算,销售收入60亿元;而经过洗选、炼焦,可生产440万吨焦炭,销售收入90亿元,联产40万吨甲醇,销售收入10亿元;煤泥、矸石、中煤等副产品进入综合利用电厂发电,可实现销售收入20亿元。通过综合开发、循环利用,1200万吨原煤可新增销售收入60亿元,新增利税10亿元以上,综合经济效益十分显著。总投资近400亿元的规划项目全部建成后,集团公司可新增销售收入200亿元左右。

(2)注重内部循环、综合配套,资源消耗低。“煤化—盐化一体化”工程规划,是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重视各子项目之间的相互衔接、产能匹配,上游工厂的废弃物作为下游工厂的原材料,形成产业链条,而且集中在一个园区内建设,最终可形成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良好的区域循环经济体系。按照规划,大型集中型选煤厂与周边矿井生产能力相匹配,选煤厂与焦化厂相匹配,煤泥矸石综合利用电厂与选煤厂相匹配,电厂与电石厂、焦化厂相衔接。矿井生产的原煤通过铁路专用线输送到选煤厂洗选,生产的精煤直接输送到焦化厂炼焦;产生的中煤、煤泥、矸石等废弃物,直接从选煤厂通过皮带机走廊输送到电厂发电;焦化厂产生的余热(蒸汽)通过管道输送到电厂进行再利用;电厂的排水先供焦化厂炼焦,焦化厂排水供选煤厂洗煤;电厂为下游的高耗能项目提供电力,从而实现各类资源闭路循环使用和高效利用。

(3)注重清洁生产、综合利用,环境污染少。到2015年,我公司矿井开采、煤炭洗选每年将产生1000多万吨的煤泥、煤矸石和中煤,仅临涣新区今后每年就有600多万吨,堆放需占用200多亩土地。随着生产的发展,还要不断增加土地用来存放。露天存放,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而且占用大量土地。建设大型低热值电厂,就地消化低热值废弃物,可以减少污染和土地占用,而且能够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同时,配套发展建材项目,把电厂排出的炉渣用作水泥填充料,粉煤灰用来生产粉煤砖,电石厂排出的电石灰用来生产水泥,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做到清洁生产,实现经济和环境双赢。

(4)注重提升产业层次、形成产业集群,辐射带动能力强。煤化—盐化一体化工程实施后,将形成两个产业链条:一是从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焦化、煤泥矸石发电到粉煤灰综合利用的煤—焦—化—电产业链条;二是用卤水生产烧碱和PVC的盐化工产业链条。这两个产业链条,既是一个资源不断转化增值、高效利用、综合利用的过程,也是一个跨区域、跨行业资源整合的过程,不仅能使淮北矿业的发展方式发生根本性转变,而且规划作为一个项目集群、产业集群,对于提升区域工业化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作者:刘玉松

第3篇:淮北矿业:躲过150次瓦斯危机

瓦斯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煤矿产量监控系统,这三大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在煤矿运行的情况怎样?让我们用案例说话。

淮北矿业集团经过多年投入和建设,在煤矿安全方面建成覆盖全矿区的安全生产数据通信网络、各矿安全监控系统、分布远程安全监控联网系统、主通风机监测系统、一通三防图纸系统、通风网络解算系统、瓦斯检查员信息跟踪系统、通风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一通三防无线移动监管系统等多个实时安全信息监测监控和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瓦斯安全监测作为煤炭安全的重要日常监测项目之一,为以下几个监测系统提供数据,发展成一个分布式覆盖全矿区的安全监管、预警、联动的综合信息平台,为日常安全管理、领导决策和救灾指挥服务。

数字化远程安全监测

数字化远程安全监测系统由传感器、执行器、智能分站、数据传输系统和地面监控中心等组成,结构采用传统的C/S模式,在服务器端完成实时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存储,在用户端安装相应程序,完成数据的查询、显示等工作。

该系统为每个专有系统开发提供接口程序,从各监控系统(数据源)中采集实时数据,以标准化的结构集中存放在实时/历史大型数据库中,使得原来分散在各系统的实时数据能被更多的系统、更多的人访问、查询,并能在其上实现高层的分析和决策功能,从而大大提高了信息的共享性和开放性。该系统集数据采集、数据编辑、实时数据转发、数据存档、数据分析、数据统计、数据浏览、数据打印和自动报警等功能于一体。客户端使用简单易用的浏览器,克服了C/S模式下客户端多种程序带来的不一致性。

服务器端的开放和基于标准的连接方案大大加强了企业内部之间、企业与外部之间的联系。数据库与Web服务器沟通,有利于实现对客户信息服务的动态性、实时性和交互性。

该系统技术体系被推广到国投新集能源有限公司、平顶山煤业公司、靖远煤业公司等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使用,不仅建立起Intranet环境下基于Web的全矿井综合监测系统,而且实现了集团级综合监控系统的集成,即把集团公司下属各矿的安全生产数据信息实现Web化,将不同厂家的井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进行集成整合,使得集团公司任何一台终端可及时、方便地查看各个监测点的实时数据、实时曲线及历史曲线。

系统在瓦斯浓度超限时能自动报警,并能通过手机短信发布系统通知有关责任人员。已开发出的无线网络平台系统,不仅可使用掌上电脑直接掌握基层煤矿的瓦斯监测情况,查询安全管理文件规章等资料,还能了解集团公司分布式生产调度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运行数据。

安全隐患信息动态监管

煤矿井下是含有瓦斯、煤尘等爆炸危险的场所,为了满足煤矿井下的安全生产要求,保证生产人员的生命安全,需要对各级管理人员、安监人员、安全网员下井掌握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综合管理,以便及早掌握隐患信息,为集团公司高层管理部门和专业人员提供实时监管手段,为即时、动态和全面的管理提供依据,淮北矿业集团为此设计开发安全隐患信息动态监管系统。

将各级管理人员、安监人员、安全网员下井掌握的安全生产信息分级、分类地输入网络,经软件处理后分级、分类传送到使用终端,可以对相关信息进行正向、反向查询、统计。通过该系统的运用,煤矿可及早发现、排除生产隐患,进行即时、动态监管和处罚,并开展业务考核统计工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矿井通风管理

矿井通风管理系统采用先进的GI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网络通讯技术、数据库技术,实现煤矿的通风安全图形、监测数据的传输,安全信息的集中管理、统计、分析,能及时有效地管理煤矿安全监测信息,从而有效地防止煤矿安全事故发生。

该系统通过通风安全图形数据采集子系统,将瓦斯监控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进行集成,图形数据、监测数据、属性数据全部采用大型数据库统一管理。

矿端监控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可以同时向集团公司服务器传输数据,操作员通过工程师站录入数据,终端用户可进行图形浏览、数据查询、分析等操作,查询内容、分析结果通过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绘图仪等输出设备进行输出。

该系统采用C/S模式进行设计开发,通过客户端程序和数据库进行访问,主要涉及系统维护、系统管理、复杂分析等,按照具体功能主要分为基础数据管理、电子地图显示、专业数据编辑、查询分析、监测监控、统计报表、权限管理、辅助工具八大主要部分。

安全预警与决策支持

通过矿山安全预警与决策支持系统将矿山安全生产信息集成系统、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系统、

矿山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系统、矿图管理信息系统等多系统有机联系起来,建立一个统一的联動决策支持平台,在第一时间综合调度各系统进行协调工作,及时掌握事故的状况,迅速做出判断和处理,提高系统对事故处理的应变能力。

该系统使用以后,已及时发现瓦斯浓度变化异常情况150多次,监测到因异常断电、探头劣化和垮棚事故等引起的通风环境恶化、瓦斯超限、温度升高等异常现象,并上传到省煤矿安全监察机关,及时联动进行调度指挥,排除各类事故隐患数十起。

目前该系统已成为矿山煤矿安全生产实时管理、快速联动与集团公司监测监管两级体系的新型工作平台。

作者:张 毅 华 钢

第4篇:淮北矿业集团简介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集团概况;

集团前身为淮北矿务局,始建于1958年5月,1998年3月改制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年8月,由原直属煤炭部转为安徽省直属企业。现已经形成组织结构合理、投资主体多元、经营机制灵活、内部运作规范、管理手段科学的母子公司管理格局。控股子公司雷鸣科化为全国民爆行业上市第一股,2004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截止到2007年底,集团公司拥有资产253亿元,从业人员9.4万人,其中,煤炭生产人员6万人;生产矿井16对,在建和筹建矿井5对,核定年生产能力2789万吨;选煤厂9座,年入洗能力1800万吨,年产冶炼精煤600多万吨,是华东最大的冶炼精煤生产基地。

矿区简介;

淮北矿区总面积约9600平方公里,是伟大祖国版图的千分之一,是国家重点开发的13大煤炭基地之一。矿区煤炭资源丰富,煤种齐全,现已探明煤炭储量85亿吨。有气煤、肥煤、焦煤、1/3焦煤、贫煤、瘦煤、无烟煤、天然焦等八大主要煤种,是华东地区唯一煤种齐全的矿区。其中占储量85.7%的焦煤、肥煤和瘦煤,为国家稀缺煤种,非常适宜精深加工,综合高效利用。同时,还拥有3000多亿立方米煤层气,

4.8亿吨优质高岭土、1.5亿吨天然焦等宝贵的矿产资源。

淮北矿区煤炭产品优良,属低硫、低灰、特低磷,高发热量、粘结性强、结焦性好的“绿色煤炭”。主要品牌有临涣精煤、芦岭精煤、淮北瘦精煤、淮北优混煤和朱仙庄优动煤等产品。煤炭产品主要销往华东、华南地区,同时还出口韩国、日本、印度、东南亚及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

非煤产业全面发展,生机盎然。已拥有建筑、建材、电力、机制、医药、轻工、仓储、商贸、旅游等20个系列、近500个品种,经济效益显著,并创出质量免检产品“相山牌”水泥、“淮河”炸药、“万样”服装、“丰收”牌植物生产剂,防癌抗癌新药“金蟾牌”华蟾素注射液被评为“中国公认名牌”,产品享誉全国,畅销中外。权属企业;

煤业公司、临涣煤电公司、海孜煤电公司、工程建设公司、双龙矿业公司、雷鸣科化公司、新业实业公司、绿原实业公司、农林工贸公司、淮北工业建筑设计院、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淮北中利发电有限公司、淮北中润生物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临涣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实业公司等十五个子公司。

其中,淮海实业公司又下属多种经营公司、机电装备公司、相山水泥公司、勘探工程公司、金蟾药业公司、林星板业公司、相王商贸旅游公司等数十个子公司。

管理团队;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明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张国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夏传云。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袁兆杰。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淮海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吴长荣。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工会主席:张宇。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多种经营总公司总经理:鲍子田。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王世森。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葛春贵。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孙方。

第5篇: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简介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坐落在安徽省淮北市,是以煤炭和煤化工产品生产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其前身为淮北矿务局,始建于1958年5月,1998年3月改制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经形成组织结构合理、投资主体多元、经营机制灵活、内部运作规范、管理手段科学的母子公司管理格局。

淮北矿业现拥有资产630亿元,员工8万多人;生产和在建矿井22对,年核定生产能力4100万吨;有精煤洗选厂6座,年产冶炼精煤1272万吨,是华东地区最大的冶炼精煤生产基地;有自营铁路近500公里,位列全国煤炭企业第二。2004年被列为国家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之一,在2010年中国企业500强名列第246位,全国煤炭企业产量50强排名第19位,销售收入100强排名第20位。公司先后荣获中国最佳形象“AAA”级企业、煤炭工业先进单位、煤炭工业优秀企业金石奖、煤炭工业科技创新先进企业、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中华环境友好能源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并整体通过了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公司主要有以下五大优势:

1、技术优势。经过50多年的探索实践,淮北矿业在极复杂地质条件的安全保障技术和煤炭高效开采技术,以及深部资源开发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建立了国家级企业技术中

心,与中国矿大煤科总院共建了煤炭资源与开采、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煤矿安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采煤工艺改革、瓦斯综合治理、水害防治、围岩治理等都走在同行业前列。近6年来,公司累计有60多项成果通过省、部级鉴定,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2项、二等奖18项。

2、人才优势。集团公司吸纳了较多高素质的大中专毕业生,引进了一些高学历人才,拥有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竞争上岗和选拔机制不断优化。现有各类管理、技术人员1.5万人,高级研发和管理人员679人,其中教授级高工及政府津贴获得者36人,高级职称393人,博士5人,硕士186人,另有包括3名工程院院士在内的外聘知名专家学者112名。

3、资金优势。作为是国家特大型煤炭企业,淮北矿业集团与政府、金融、铁路系统和钢铁、建材、焦化企业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分别与工行、开行和招商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授信总额近400亿元。近年来,通过实施“煤化—盐化一体化”工程,企业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集团旗下的淮北矿业股份公司有望年底上市,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项目建设资金充裕,利于企业做大做强。

4、品牌优势。淮北矿业为国家最佳形象AAA级企业,与相关政府部门、银行、铁路等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在企业融资、政策扶持、铁路运力支持上有较大优势。拥有健全

的营销网络,煤炭销售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采取车运直达战略。与马钢、宝钢、海螺、南钢、安徽电力、石化等特大型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实施“煤化—盐化一体化”工程,企业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5、文化优势。经过52年的发展壮大,淮北矿业管理体制相对健全,基础管理比较完善,逐步向精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以“艰苦创新业、开拓争一流”企业精神为核心,企业安全文化、管理文化、廉洁文化、责任文化、班组文化、和谐文化建设齐头并进,融会贯通,形成了战略驱动、追求卓越、管理支撑、激励成长、开放包容为特点的新时期淮北矿业文化。

第6篇:淮北矿业集团招聘启事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因生产需要,需招用2012年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男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2012年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

2、招聘专业:煤矿开采、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矿山机电、机电一体化专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热爱煤矿事业,品学兼优,服从工作安排。

4、无纹身,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二、招聘程序

1、招聘时间: 2011年10月18日 下午4:00

2、招聘地点: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电教馆

3、招聘资料:身份证、一寸照片2张。

4、毕业生现场填报《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劳动力市场用工推荐表》。

5、参加应聘的毕业生于2012年7月取得毕业证后,进行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考核,合格人员方可录用为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正式员工。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劳动力市场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第7篇: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聘用律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利用集团公司内部律师资源,规范外聘律师管理体制,有效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和其它下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外聘律师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因重大法律事务,聘请社会律师从事法律顾问或诉讼代理工作,由聘请单位支付报酬的法律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社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社会执业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内部律师是指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顾问资格,被集团公司及各单位聘为法律顾问,专门为集团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集团公司内部法律事务工作人员。

第六条各单位应严格控制社会律师的选聘,聘请社会律师应坚持“真正需要、有利维权、能解决问题”的原则,选聘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较高的知识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社会律师。

第七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外聘律师的审批和内部律师的调剂工作,本着“先内后外,先选后聘”的原则,充分利用内部律师自身的优势,做好法律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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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主管机关

第八条法律事务部是集团公司法律事务主管机关,统一负责社会律师的选聘、考核、监督和评价,各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聘请社会律师。

第九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在聘请社会律师的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各单位外聘律师的申请报告;

(二)监督、指导聘请的社会律师的代理工作;

(三)负责对聘请的社会律师的工作进行评估;

(四)协调集团公司内部律师与社会律师的交流与合作;

(五)其他需要履行的职责。

第十条各单位法律事务机构负责办理本单位外聘律师的申请手续,履行下列职责:

(一)推荐社会律师人选;

(二)考核聘请的社会律师的工作质量;

(三)协助社会律师搞好委托事务工作;

(四)对聘请的社会律师的违约行为负责调查。

单位暂无法律事务机构或法律顾问,以上职责由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代为履行。

第十一条需要聘请社会律师的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审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收到申请单位报送的外聘律师申请后,应在7日内给予答复,不同意外聘律师的应说明情况。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可根据申请单位报请承办的法律事项,调剂有专长的内部律师代理,相关单位应当支持。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内部调剂律师代理不收取代理费用,办案经费由申请单位承担,律师工资由原单位支付。

第十四条内部律师应服从集团公司的临时调剂,在法律事务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人身权利、代理权利不受他人非法干预,申请单位应积极配合工作。

第十五条经法律事务部批准外聘律师的单位,应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分为单项法律事务委托合同和常年法律顾问委托合同,常年法律顾问委托合同的聘用期限不超过一年,期满经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考评合格后可续聘。

委托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委托事项和期限;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三)委托报酬;

(四)委托权限;

(五)违约责任;

(六)其他约定。

第三章设定事项

第十六条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批准,可外聘律师:

(一)重大疑难诉讼案件需要协调、代理的;

(二)重大经营项目需要协助调查的;

(三)涉及专业知识较复杂的法律事务;

(四)其他需要聘请社会律师的事项。

第十七条本办法第十六条所列情形通过下列方式能够解决的,不得聘请社会律师:

(一)本单位法律顾问人员能够办理的;

(二)调剂集团公司内部律师代理的;

(三)由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直接办理的。

第十八条聘请的社会律师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律师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三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精干,有较强的专业能力。

聘请社会律师,不受地域限制。

第四章监督考评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应对聘请的社会律师的工作进行考评。

考评分为平时考评与定期考评,平时考评由各单位的业务部门和法律事务机构共同负责;定期考评由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

第二十条平时考评以委托合同为依据,参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并写出工作评价。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就下列事项对聘请的

社会律师进行定期考评:

(一)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

(二)履行委托合同的情况;

(三)工作态度及服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定期考评的方式包括:工作总结、旁听开庭、组织同行评议、征求聘用单位意见等。

第二十三条定期考评为考评,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年终检查听取基层意见后,提出考评意见,决定是否签订续聘合同。

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应结合考评结果,统一建立信誉高的社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数据库,以便集团公司在重大法律事务中择优选聘。

第五章 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集团公司按《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处理:

(一)擅自外聘律师的;

(二)擅自变更委托合同内容的;

(三)隐瞒事实,欺骗主管机关外聘律师的。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法律顾问在外聘律师工作中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单位负责人滥用职权,索取律师费回扣或者谋取其他利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应加强对各单位外聘律师工作的监督,及时纠正外聘律师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签订的外聘律师合同履行期满,不得续订。

第8篇:淮北矿业集团放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放射源使用,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有关放射源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集团公司对放射源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方针。

第四条 集团公司放射源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安全使用放射源设施,防治放射性污染,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条

集团公司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 放射源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集团公司对放射源实行分级管理,对放射源管理工作实施统一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成立集团公司辐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方良才

副组长:夏传云、李伟、邵华

成员:何彦平、周全兵、欧阳其春、孙庆恩、詹振江、胡海 领导小组下设放射源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迁环保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和完善放射源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有关放射性工作的许可证,登记证等证件的申办、年审和换证工作;

3、组织对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及放射源贮存库安全防护检查,并提出改善防护意见;

4、组织对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放射性监测;

5、负责编写公司放射性同位素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

6、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放射性事故。

第七条 各基层使用放射源单位是放射性安全防护工作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1、建立并实施本单位放射源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放射性同位素的购置批准、退役、闲置后的处置工作;

3、配合对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放射性监测;

4、负责辐射工作人员的管理,包括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培训、操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档案等;

5、负责编写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

第三章 放射源设施使用程序

第八条 申请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将使用申请、单位现存和拟新增放射源设施等材料报集团公司辐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由征迁环保处牵头办理申购许可事宜。按照以下工作程序办理:

1、向集团公司征迁环保处提交购买申请,内容包括放射源核素名称、用途、个(台)数、购销合同、使用期满后的处理协议、售源单位许可证正本复印件等;

2、根据申请内容,征迁环保处协助购源单位向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提出购买申请,同时通过国家核技术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网上提交申报。经双重受理后,办理准购手续;

3、所订购的放射源到货后,购源单位及时到征迁环保处登记备案,取得许可登记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处置退役、废旧放射源,须向集团公司提交放射性废物处理申请,内容包括核素名称、活度、放射源编码、数量、处理原因等,经征迁环保处审核并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并送到指定放射源库贮存,不得自行保存,以免丢失。有回收协议的按协议办理。

第十条 公司内部同一许可证下放射源转入、转出或交换使用时,须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转让双方签订书面转让协议。由征迁环保处协助交换单位到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办理转入、转出及备案手续,及时变更放射源档案和台帐。

第十一条 禁止无许可证或者不按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和范围从事放射源使用活动;禁止伪造、转让许可证,擅自转让、借用、交易放射源等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放射性设施,由公司征迁环保处牵头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报批、验收等工作。

第四章 放射源设施的安全和防护

第十三条 使用放射源设施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放射源设施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使用放射源设施的单位,应加强对放射源的安全管理,明确放射源管理责任制和责任人及事故追究制度,建立专人管理和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放射源登记管理台帐和工作档案。

第十五条 放射源使用单位环保管理人员应对地面、井下放射源的设施运行安装位置熟知并跟踪管理。 第十六条 放射源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放射源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办法、设备检修维护办法、人员培训计划等。

第十七条

使用放射源设施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 各涉源单位应建造符合要求的放射源暂存库。放射源暂存库应具有防盗、防火、防水等功能。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进出源库的放射源必须进行登记管理,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九条 各涉源单位应按要求完成放射源编码卡的制作,并固定到相应的放射源源罐上。使用、贮存放射源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二十条 各涉源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放射源档案。放射源档案内容包括:放射源使用台账、放射源使用位置移动记录、设备调试维修记录、放射性废物处置台账、辐射工作人员登记台账等,放射源报告内容包括:年度辐射安全防护评估报告、辐射环境监测报告、操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报告、辐射安全人员培训考核证书等。

第二十一条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放射性物品泄漏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护职工的健康和安全,集团公司制定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各涉源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第二十二条 发生辐射事故时,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集团公司和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禁止缓报、瞒报、谎报或者漏报辐射事故。

第二十三条 各涉源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放射源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上报,年度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情况;

2、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制度与落实情况;

3、辐射工作人员变动及辐射安全培训情况;

4、放射源台帐及转让、送贮情况;

5、辐射环境监测报告;

6、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情况;

7、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第二十四条 集团公司建立放射源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各涉源单位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负责实施管理的主要责任人,相关科区负责人及具体管理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对因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而造成丢失、被盗、遗弃或发生重大放射源污染事故的单位,要逐级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 十五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9篇:“党建领航”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淮北矿业集团党建工作综述

“党建领航”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淮北矿业集团党建工作综述 时间:2020-03-14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过去的一年,淮北矿业集团党委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高质量发展,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以党建工作高质量引领企业发展高质量。

突出政治建设统领 旗帜鲜明讲政治。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全力以赴抓党建。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思想,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保证企业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党建基础持续巩固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坚持以过硬的党建基础助推任务落实、引领工作提升,持续加强党委、支

部和党员三级目标管理,制定实施党建工作“三个清单”,推进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党支部书记和党员队伍建设“百千万”工程。开展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向49 名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反馈评议意见并跟踪落实,对末位单位进行组织约谈。扎实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基层党支部书记实现全年轮训全覆盖。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示范点评选和“主题党日”活动微视频大赛,基层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

品牌引领激发活力 党旗猎猎,品牌引领。扎实推进集团党委、二级单位党委、基层党支部三个层面党建品牌创建,择优发布 10 个最佳品牌和 10 个优秀品牌,编印党建品牌案例汇编,推广矿区党建工作新经验、新做法。开展基层党组织共建活动,促进党建资源共享,两两共建、1+1>2 的氛围逐步形成。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新思路新办法,与宝钢股份党委共同举办第九次党建共建交流会,推动矿区党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红色引擎”凝聚起强大力量。参加第五届全国基层党建创新案例征集,朱仙庄矿“四区联动党旗红”助推基层区队高质量发展等 6 个党建品牌初步入选并在人民网展示。持续优化智慧党建云平台,推进“互联网+党建”开花结果、落地生根,党建工作活力有效激发。

主题 教育筑牢根基 点亮信仰灯塔,践行初心使命。淮北矿业集团党委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

题教育,集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措施,落实好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首要政治任务,主动开展自学,筑牢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根基。

大刀阔斧抓整改。集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带头做好与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实际的结合文章,坚持找准问题、抓实抓好问题整改。认真开展 10 个方面专项整治,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各类顽疾得到有效解决,矿区干事创业精气神进一步提振,高质量发展的共识更加坚定。

正风肃纪从严治党 清廉是幸福的基石。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职工群众身边延伸。坚持标本兼治,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始终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持续健全监督体系,完善监管措施,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统筹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最严肃、最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逐条分析研究,从“面”上挖掘“根”的问题,既立足治标提出“当下改”的举措,也着眼治本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全部实行整改台账动态管理、跟踪问效,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堵塞了管

理漏洞,补齐了工作短板。

坚持“举旗帜”抓导向 沧桑砥砺,春华秋实。夺取质量时代全面胜利,必须把加强党的领导和提升企业治理能力有机统一起来,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切实以党建工作高质量引领企业发展高质量。淮北矿业集团在安徽省属企业中首家建成使用党建信息化平台——“智慧党建云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反响良好。该平台推动组织生活规范化、党务工作高效化、党员教育多样化、日常调度精准化,把支部建在云端,把党员连在网上,提升了党建信息化水平,成为淮北矿区党建工作新的亮丽“名片”。

阳光普照,党旗生辉。矿区宣传思想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紧紧围绕推动淮北矿业集团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用更响亮的主旋律、更强劲的正能量,为质量时代建设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撑。围绕“聚民心”促共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领导权、主动权。着眼“育新人”树新风,持续不断为迈向质量时代提供人才支撑。立足“兴文化”强自信,全面促进企业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在长三角企业文化建设合作交流论坛上,淮北矿业集团代表安徽省属企业作文化品牌展示。

思想政治引领凝心聚力 静水流深,润物无声。淮北矿业集团党委扎实开展形势任务宣传教育,讲清形势、讲透政策、讲明任务,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牢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把思想

和行动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精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和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对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进一步巩固和维护心齐、气顺、劲足的良好局面。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围绕“决胜质量时代”,精心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大力宣传工匠、劳模以及各类人才先进事迹,让他们在报纸上有名、广播中有声、电视里有形,营造“人人学先进、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先进”的浓厚氛围。方国胜、杨杰、王忠才先后当选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十九大代表,百里矿区先后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人物。

依靠职工,为了职工 把准脉,关心关爱职工情满矿区。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充分依靠职工,放手发动职工,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动员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业发展主战场。切实关心职工,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稳步提高职工收入;持续加大装备升级、“两堂一舍”投入力度,不断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抓源头,职工维权服务彰显能量。淮北矿业集团发布了2019 年工资集体协议,启动了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修订工作,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平等协商。设立了“维权热线、工会主席信箱、民主接待日、职工心理咨询室”四项维权渠道,积极处理职工来信来访,热情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助力扶贫攻坚,彰显国企担当。淮北矿业集团认真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萧县胡庄村、砀山县梁寨村两个定点帮扶村各项工作扎实推进,2019 年两村集体经济均达到 40 万元以上。淮北矿业集团扶贫工作被安徽省评定为“好”的等次,并荣获“首届长三角慈善之星”称号。

苦干实干加油干 千条万条,不抓落实就是白条。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同时,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不动摇,聚焦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着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发展优势。

只有干出来的精彩,没有等出来的辉煌。新的一年,让我们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淮北矿业集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苦干实干加油干,全面完成“1556”工作部署,坚决夺取质量时代全面胜利,奋力谱写淮北矿业集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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