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安康b

2022-06-1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长泰安康b

太平盛世长泰安康保险(B)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1999年9月核准)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体检报告书、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文件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 均可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的,投保人必须为其父亲或母亲。

二、被保险人:凡0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政党工作或学习的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合同约定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或全残保障:

(一)被保险人在16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25%给付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16周岁之后身故或全残:

1、如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40%,并返还所缴保险费(不包括 核保后的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

2、如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后,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重大疾病提前给付:

(一)本合同生效或复效后2年后,经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确诊被保险人初次患本合同明列的重大疾病,并经保险人聘请的医生根据医学临床经验认定被保险人平均存活期在6个月以内,被保险人可申请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额为申请时身故保险金的50%;

(二)重大疾病提前给付的申请以一次为限。被保险人全部有效合同中,此项给付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后不办理退保;

(三)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后,缴费标准不变,保险金额身故保险金与重大疾病提前给付责任;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负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违法、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醉洒、斗殴;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驾驶无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爱滋病或感染爱滋病毒期间所患疾病;

七、因意外伤害、自然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八、战争、军事行动、**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时,如为趸缴方式的,保单生效未满2年的,保险人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予投保人,保单生效已满2年,保险人将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如为年缴方式的,投保人未缴足2年保险费,保险人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予投保人,投保人已缴足2年以上保险费,保险人将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五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为终身保险,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并收到首期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出生90天内投保的,保险责任自其出生90天后次日零时开始),至被保险人70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前一日24时或本合同列明的终止性保险事故发生时止。保险人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

第六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保险的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10,000元,每一被保险人可投保一份或多份。

二、本保险的保险费缴费标准视被保险人的性别、投保时的年龄及所选定的缴费方式而定(详见缴费表)。

三、本保险设趸交、限期交费(5 年、10年、20年缴费)等缴费方式。

第七条

如实告知 本合同定立时,保险人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责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责任,但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投保人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定立本合同时,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的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同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保单上批注。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奖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意外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人不受理其他指定。

第九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 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察、调查等项费用。

第十条

减额缴清

投保人缴足2年保险费且保单生效满2年后,投保人可将本合同现金价值作为趸缴的净保险费(办理减额缴清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所对应趸缴保险费的95%),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各项保险金额(不得少于0.5份),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申领各项保险金须凭保险合同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一)身故保险金的申领:

1、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公安部门、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县、区级以上公立医院,下同)出具有 的被保险人事故证明书、身故证明书及有关文件;

3、如被保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4、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二)全残保险金的申领: 1、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人指定的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鉴定书;

(三)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保险金的申领:

1、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县、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 查、血液检验及其它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病史资料及与之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

二、如被保人、受益人委托他人申领保险金,还须提供受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等资料。

三、保险人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述证明、资料,在确定属于保险责任且与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四、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力,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驶而消灭。

第十二条

身故保险金领取的选择

被保险人身故后,身故保险金可一次性领取,也可转换成子女抚育金或配偶养老金:

一、子女抚育金:如被保险人的子女为受益人,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受益人未满18周岁,

部分身故保险金可转换成抚育金。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的30%。余额于每年按抚育金给付标准给付抚育金,至受益人25周岁或25周岁前身故时止。

二、配偶养老金:如被保险人配偶为受益人,且被保险人身故故时受益人年满50周岁、

未满70周岁,部分身故保险金可转换成养老金。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的30%,余额于每年按养老金给付标准给付养老金。若受益人领取养老金满10年后仍生存,可继续领取直至身故;若受益人领取养老金未满10年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固定年金直至满10年。 上述两种选择由被保险人选定,未选定的,受益人只能一次性领取身故保险金。

第十三条

保单质押贷款

投保人缴付保险费两足年以上,且保险期已满两足年的,投保人可凭保险单向保险人申请质押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贷款时保险单现金价值的80%,贷款期间最长为6个月,贷款利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逾期不还,贷款本息达到保险单现金价值时,本合同终止。

贷款利率按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逾期还款,预期 期间的利率按原贷款利率上浮一个百分点执行。

保单质押贷款须填写保单借款申请书,并凭保险合同、最后一次缴费凭证及投保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办理。

第十四条

分期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分期缴付保险费者应按保险单所列明的方法及日期缴付保险费。如愈期缴付,,应补缴利息。自交费日次日起60天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其利息。投保人愈宽限期仍未缴付保险费且未选择保险费垫缴方式,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第十五条

保险费垫缴

投保时选择保险费垫缴方式的,分期缴付的保险费若超过宽限期仍未缴付,且此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足以垫缴保险费及利息,保险人将以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自动垫缴应缴付的保险费及利息,本合同继续有效;当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缴一期保险费及利息时,本合同中止。在保险费垫缴期间,如发生退保或保险金给付,保险人在给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或保险金中扣除垫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的恢复

本合同效力终止后2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保 险人要求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保险人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保险人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其利息的次日零时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内从方未达成协议,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已缴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缴足2 年保险费的,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七条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在投保单上填明被保险人的真 实年龄,如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被保险人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至本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除外;

二、被保险人申报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的实缴保险费少于应缴保险费,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缴保险费及其利息,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三、被保险人申报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的实缴保险费多于应缴保险费,保险人应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第十八条

欠缴保费及未还款项的扣除

保险人在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时,若投

保人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的,保险人应先扣除上述款项及利息后,再办理给付或退保、退费手续。

第十九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 通知的,保险人将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并通知。

第二十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 时应由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批注或者附帖批单,或订立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转换

投保人可于本合同生效满2年后申请将本合同转换成其他保险合同。经保险人申核同意后,投保有可将本合同现金价值作为趸缴的净保险费(办理转换时被保险人年龄所对应新合同的趸缴保险费的95%)转换为新合同,转换后的保险合同不得少于0.5份。被保险人50周岁以后不再接受合同转换的申请。

第二十二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形式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10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自保险人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本合同终止。保险人扣除保单工本费10元后退还以收保险费。由保险人按排体检的,另须扣除体检费。

二、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10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自保险人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本合同终止。保险人于收齐所需资料后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未缴足2年保险费的,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凭保险合同、最后一次缴费凭证及 投保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办理。

第二十三条 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依达成的合法有效

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无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管辖法院为保险单签发地人民法院。

第二十四条

释义

一、保险人:指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二、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标准的计算年龄(不足一年不计)。

三、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 伤害的客观事件。

四、利息:本合同所涉及的利息按“计息时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三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1.0%计算。

五、保险单现金价值:见保险单相应栏目。

六、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分期缴付保险费方式的手续费为保险费的70%;趸缴保险费方式的手续费为保险费的15%。

七、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是指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时所列明的生效日期每年的对应日。

八、爱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九、爱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爱滋病或爱滋病病毒。

十、宣告死亡: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或自然伤害事故失踪,经利害关系人向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保险人可按疾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受益人须签署声明,同意在发现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时,将该保险金退还保险人。 十

一、本合同工所定义的全残是指下列情事之一:

(一)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二)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三)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四)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五)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六)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七)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八)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 持生命必要和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

全残的鉴定应在治疗结束之后,由保险人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后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十

二、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为:

(一)心肌梗塞:指由于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缺血性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突发性、持久而剧烈胸痛或胸骨后压迫性疼痛;

2、近期心电图呈异常变化,常拌有严重心律失常和(或)急性循环功能障碍; 3、心肌酶异常增高。

(二)恶性肿瘤:指由遗传性发生改变并拌有相对自主性生长能力的细胞所构成的新生组

织,具有向周围正常组织浸润和向远处器官的转移特性。凡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门公布的“国际疾病伤害及死亡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 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

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各种皮肤癌。

(三)四肢瘫痪: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

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者。

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是指经6个月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者。

关节机能的丧失是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6个月以上者。 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关节、肘关节、腕关节。 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关节、膝关节、踝关节。

(四)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且已进行定期透析治疗者。

(五)重大器官移植:指被保险人必须且已进行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或骨髓移植。其他器官或组织的移植不包括在内。

(六)脑中风: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脑血栓形成和脑栓塞、脑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

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6个月后,经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脑神经专科认定,仍遗留下列障碍者:

1、植物人状态;

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3、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生活无法自理。

所谓生活无法自理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基本生活能力

都不能自理,而需要别人扶助的状态 。

(七)暴发性肝炎:指肝火病毒感染导致在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自行服毒或酒精中毒者除外),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八)帕金森氏病:缓进性的神经系统退化疾病,主要症状包括行动迟缓、反应迟钝、肌肉僵硬、休息时有不自主震颤及姿势摇摆。须同时满足下列各项:

1、无法以医疗方法控制;

2、渐进的损害症状;

3、日常生活活动评定确认被保险人在无旁人协助下无法完成下列至少三项事情:洗澡、穿衣、进食、上下床、排便;

4、病因不明。有明确病因如食物中毒或毒品引起者除外;

5、须由神经科医生作出判断。 此保障至65岁止。

(九)严重烧伤:指全身皮肤20%以上受到第三度烧伤。但若烧伤不被保险人自了性或 蓄意行为所致,不论当时清醒与否。皆不在本合同保障范围之内。

(十)冠状动脉绕道手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必须且已进行的血管绕道手术。 此手术是指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组塞情形,从而必须接受的手术。其他手术不包括在内。

(十一)主动脉手术:指必须且已进行胸、腹主动脉手术以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腹主动脉的分支手术除外。

(十二)心脏瓣膜转换手术:因心脏瓣膜狭窄或闭锁不全必须且已进行心脏瓣膜更换手术,但瓣膜修复手术或切除手术除外。

第2篇:安康杯知识竞赛试题B

“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考试题B卷

单位:

姓名:

成绩:

一、单选题:每题3分,共计30分。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局部通风机“三专供电”要求中,1台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

)个不同的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

A.2

B.3

C.4

D. 5

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煤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

)°c. A.30

B.26

C.35

D.28

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提升机滚筒上的钢丝绳必须至少缠留(

)圈绳,用以减轻固定处张力。

A.4

B.5

C.2

D.3

4、电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焊接地点要在(

)米以上,且氧气瓶、乙炔瓶放置于动火地点上风侧。

A.15

B. 5

C.20

D.10

5、预防炮崩人的措施,若通电后不响,使用延期电雷管至少要等(

)分钟后方可沿线路检查。

A.15分钟

B. 10分钟

C.30分钟

D.20分钟

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电气焊施工完毕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对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

)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A.1.5

B. 2

C.1

D.3

7、《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皮带机道每隔(

)米必须设置一个消防水管闸阀。 A.20

B.30

C.50

D.35

8、采掘工作面的供风量是每人每分钟不得低于(

) 。

A:5m

3 B:4.5m3

C:4m33

D:3.5m3

9、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人的生命最为宝贵,要采取更坚决措施,(

)强化安全生产。

A、全方位

B、进一步

C、全面

D.全过程

10、《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超过(

)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 300人

B 150人

C 100人

D.200人

二、多选题:每题6分,共计30分。

1、应急救援预案分哪几个层次? (

)

A、综合预案

B、专项预案

C、现场处置方案

D、紧急避险方案

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包括: (

) 的健康检查。

A离岗后

B.在岗期间

C.离岗时 D上岗前

3、在矿井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巷道掘进前,应当采用(

)

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

A、钻探

B、物探

C、专家论证

D、化探

4、煤矿防治水的原则是:(

)

A、预测预报

B、有疑必探

C、先探后掘

D、先治后采

5、矿山建设工程的“三同时”指: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的是(

)

A、同时设计

B、同时施工

C、同时验收

D、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计40分。

1、矿工自救"三先三后"的原则是什么?

2、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指什么?

3、“三下”采煤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我们常说的煤矿井下使用的胶带输送机“六大保护”是指那些保护装置?

5、根据开采技术的特点及对开采技术的影响,煤层按厚度可分为哪三类?

6、《煤矿安全规定》规定的井下爆破材料库的每个硐室最大贮存量是多少?

7、掘进工作面的通风采用“三专”供电时指哪“三专”?

8、矿井应当多长时间检查1次反风设施?多长时间进行1次反风演习?反风演习一般在什么时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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