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道路

2022-11-2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新农村道路

农村集体经济道路的新探索

[摘 要]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实际解决好“三农”问题成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然而由于资金闲置、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存在争议、人员素质和组织协调存在欠缺、难以打造优势项目、相关法律与规划的限制性等问题,导致现行村集体经济发展没有一个主体框架。文章基于党的十九大政策导向,以百强村“友谊村”为范例,采用类比法,从资金利用、组织结构与参与人员、政策环境、资源利用与创新项目四个方面,总结其发展经验,探讨村集体经济发展新道路,为后续发展提供经验。

[关键词]“三农”问题;利益相关者;村集体经济;友谊村

[DOI]10.13939/j.cnki.zgsc.2019.09.038

村集体经济发展是一个艰难烦琐的过程,它涉及农村产业发展方向、土地利用模式、村民利益分配等众多问题。虽然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已经提到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原则,但在实际中却存在发展方向不明确,发展方式不协调等问题。土地作为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对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王宏娟等人认为:自十八届三中全会突破性地提出“同等入市、同价同权”以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进行了资源再分配。可是在现行市场条件下,即使早已存在的土地流转现象也远不及三中全会的标准。另外,影响集体经济发展的最大问题在于利益分配,它极大地影响了村民生产劳动的积极性。孙阿凡等人认为:修订和补充现行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税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涉及流转及利益分配原则和程序的条款额,建立初次流转增值归公和城乡一体土地税制是一种极为可行的措施。因此,一个适用的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框架应当在解决以上问题的基础上加以完善。本文以友谊村为实例分析,剖析现代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现状,探索新发展道路。

1 村集体发展问题

1.1 资金利用效率低

(1)农村资本的粗放利用与闲置,极大程度上阻碍了集体资本集约化的进程,导致集体资产不能向资本转化,无法与现代资本市场体系进行有效的对接。资金的闲散利用,农户就无法扩大生产规模,集体就无法完善基础设施,导致农业旅游业的成本增加,阻碍集体经济发展。

(2)村民对集体发展政策不了解、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导致利益分配不满意,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农产品如果没有完整的利益输送链条,只靠政府的价格保护政策,村集体经济很难稳定地发展。

1.2 组织结构不完善

(1)村集体组织主体意识模糊、责任意识淡薄、监督管理缺乏,财务半遮半掩。同时许多村干部对于政策理解程度较浅,传达效率低,管理水平普遍不高。

(2)农村“空心化”现象加重。村集体没有明确的发展管理方向,单靠农民自己耕种、自行交易,势必会出现商人压价的情况,导致在外打工的现象愈加严重,不利于村集体经济发展。

1.3 政策认定存在偏差

集体经济权益分配以及与之息息相关的村民资格认定等问题,由于牵涉因素复杂,相关法律依据众说纷纭、并不明确,应有的规定迟迟未能出台。

1.4 资源闲置

土地碎片化和荒地现象严重。田边地头、沟坎渠道与荒山等土地资源大量浪费。其次,土地间作能力较低,可间作土地未被较好利用。

2 友谊村现状

友谊村作为国家百强村,很好地诠释了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核心要义。2014年7月,在清理、核实村集体资产,确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基础上,友谊村进行了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办理了全省首个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营业执照。依托1500余亩的集体土地,该村打造了集钓鱼基地、水上娱乐、度假旅店于一体的4A级景区。2016年1月28日上午10时,广汉三水镇友谊村集体资产出租竞价会在广汉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举行,最终以36.6万元的价格成交。在其他方面,友谊村将河坝地出租给租开发商进行打造,由村里收取租赁费用。所有收入共计70多万元,且主要用于村内基础设施建设。

3 村集体经济发展因素分析

3.1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进社会资本,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集约、合理利用资金。集体经济发展首先需要从内部治理下手,通过集中集体资产、明确使用方向、估算预期回报等,确定可行发展目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另外,农村经济还需开放共享,引入社会资本和外来投资,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村集体资本增值,合作共赢。

在利益联结机制上,应着重关注村民对于利益分配的满意度与生产积极性。既要抓好对接村企的利益输出模式,防止农民利益边缘化,强调村干部克己奉公,又要完善村民的利益分配制度,从三个方面完善利益对接机制。就如友谊村,它通过推进供给侧改革,发展集体资产股份合作试点,既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又可以根据每家每户的贡献率直接分配利益。

3.2 健全村内组织结构,形成“技术+财务+监督+管理”一体化机制,科学化发展

农村管理组织架构极大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在现代村集体经济建设中,要形成有效的分管模式,在“共谋发展”的基础上“各司其职”。

有效的分管机制能明确各单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加大监督力度、减少腐败。农村干部应该逐步形成“技术+财务+监督+管理”的模式。将农技员、财务员、监督者、管理者适当分离,使其能够专注自身职责,找准定位,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管理服务素质,明确发展方向与着重点。农技员应着重于基础农业技术服务、财务员注重资金有效利用与财务监管、监督者应坚持执纪问责制度、管理者应充分协调发展,从而形成一个分工明确的,科学化的组织结构,秉承“村民利益第一”“公开、透明”的原则来开展工作。

3.3 政策環境是村集体发展的基础,法律是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保障

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建设。“要想富先修路”,先进的农业发展设施,能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农业经营效率,节约农业开发成本,加深集约化程度。

国家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党的十九大指出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需整合农村集体自身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探索生产服务、电商、旅游等产业与集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新型业态。以“集体+生产服务”“集体+电商”“集体+旅游”“集体+养老”“集体+物业”等模式来创新乡村发展机制,改善乡村各个环境条件。

法律是不可避免的一个规范环节。法律应当明确分配集体经济权益、村民的资格认证,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最重要的是,在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时,公开评判标准,完善评判机制的做法,可明确司法介入需纳入农村经济组织的救济途径。自2018年以来,相关法律已较为完善,如规范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等。

3.4 依据村内特征,“量身引进”可行度高的特色项目

集体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农业资源,不论是土地、渔业还是森林,都是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利用好闲置、粗放利用的农村资源,发展可行度高的特色项目,改善土地利用方式,能极大地拓展农村发展新优势。

(1)发展“村、乡”特色产业项目:依托当地资源,开耕“四荒”,全力推进“一、二、三”融合发展。根据不同的地方特色,因地制宜,以村为本,全力发展、集中打造“一、多村一品”的特色村、乡产业项目。

(2)联合造建“飞地”建设物业项目:通过规划建设、税收分配等村集体合作机制,整合村内现有的分散、低小的村级物业,利用闲置或流转土地,来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创建“飞地”物业项目。

(3)打造粮食、瓜果,创建“龙头”:农业项目围绕村内特色瓜果蔬菜等支柱的农林产业,调整原有的产业私有制机制结构,创新发展,科学养殖。同时与市场联结,将原有的农业资源内化为经济优势。

(4)引进资源,兴办企业项目:积极跟进“两会”要求,进行“绿色生态”发展,充分利用本村的土地闲置或者流转优势;联合村内劳动力以及天然的地理优势,采用招商引资,共同分红等机制,兴办“绿色”企业,强化村内经济实力。

(5)强化第三产业,“服务”遍及全村:在不同产业的流程中,需要穿插相应服务,支持村集体的组织管理人员积极创办服务性实体。加强农业旅游业的协调发展,能在较好的利用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开拓经济发展模式,增加集体收入。

(6)“互联网+”项目引进:积极整合旅游资源、特色农业产品、旅游产品等,将其与电子商务相结合,加强与“农业+畜牧业+电商”“旅游+文化+服务+养生”等特色产业相联系,促进产业发展,增强“造血”功能。

(7)创新“混合机制”,多方共同获益:鼓励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探索资产项目化经营,与其他经济主体或集体成员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断探索并丰富集体经济实现形式。

参考文献:

[1]王宏娟,石敏俊,谌丽.基于利益主体视角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研究——以北京市为例[J].资源科学,2014,36(11):2263-2272.

[2]孙阿凡,杨遂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地方政府和村集体的博弈[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5(1):20-27.

[3]张亚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问题研究,理论观察[J].2016(5):73-74.

[作者简介]宋叶微(1998—),女,汉族,四川成都人,本科,四川農业大学,研究方向:村集体经济。

作者:宋叶微 郑宇航 杨丽湫 王敏 唐于惟

第2篇:新农村建设和我国城市化道路的选择

摘要:城市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新农村建设战略是在我国城市化的历史进程中提出的,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和推进应当与我国的城市化紧密结合。建国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在建设新农村的时代背景下,大力促进农村城市化,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是中国特色城市化道路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城市化道路 农村城市化

一、城市化进程中的新农村建设

城市化是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发生全面转型的一个动态过程,其内涵十分丰富,不仅包含了农村人口和非农产业向城市地区的集聚过程,也包含了城市文明向农村地区的扩散过程。城市化是现代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大力推动城市化进程,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长期任务。

近代以来,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尤其是工业化的发展十分迅速,相比之下,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却相对滞后。然而,众所周知,农业对工业、农村对城市的支持作用是保持工业化和城市化持续稳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尤其是在我国这样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历史原因和现实状况决定了其根本问题就是“三农”问题,“三农”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对整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都有重要影响。因此,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必须重视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的建设。

在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建设新农村无疑是从根本上打破城乡分割格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效路径。新农村建设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一个系统工程,它将农村和城市共同置于现代化的框架之中,把城市化的发展趋势引入到农村,将农村的发展同城市化进程紧密结合起来。

新农村建设战略是在我国城市化的历史进程中提出的,是城市化发展趋势在农村的具体政策体现。所以,新农村建设的实施和推进,应当与我国的城市化进程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协调发展、相互推动的合力作用,通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推动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进而使新农村建设成为促进我国农村城市化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历史和现状

中国古代城市的主要职能是政治中心或军事重镇,其经济职能处于从属地位。随着近代以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作为经济中心的现代城市才得以逐渐发展。但是,近代中国的社会环境使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异常艰难曲折,我国城市化进程真正开始走上快速发展的道路,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

新中国成立以后,根据发展思路和特点的不同,可以把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77年改革开放前夕的自上而下阶段;第二阶段是从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的自下而上阶段。

(一)1949~1977年:自上而下的城市化

1.自新中国成立至“一五”计划结束。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优先发展重工业。城市作为工业化的载体,成为建国初期城市化的战略发展重点,这直接决定了该阶段我国城市化进程自上而下的特点。这种由政府主导的城市导向型城市化道路,使农业、轻工业的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为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从而为经济结构的失衡、二元社会结构的形成、城市化与工业化的脱轨埋下了隐患。

2.“大跃进”时期,农业劳动力非正常地向非农产业和城市急剧转移。导致城市化水平由1957年的15.39%迅速上升到1960年的19.75%。但实际上这一时期的城市化处于脱离经济发展实际状况的虚假城市化阶段。随后的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农业劳动力出现了向农业和农村回流的“逆向转移”现象,从而使城市化水平迅速下降。这一时期城市化进程的起伏发展是政府集中控制政治经济政策的直接结果。

3.“文化大革命”十年是中国经济遭受严重挫折的时期。政治政策的错误严重干扰了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在这10年间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这一时期城市化道路明显地表现出政府自上而下强制安排的特点,政府成为城市化进程中居于支配地位的主导力量。

总而言之,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主要是依靠行政强制力来维持的,其目的是实现国家初始工业化。但是这种道路本身的缺陷使其不可避免地损害了社会公平目标,使农村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日益面临诸多问题。

(二)1978年至今:自下而上的城市化

1.改革开放伊始,以市场为取向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涌现出来.开始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这一时期,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得到较大发展,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城市化水平由1978年的17.92%上升到1988年的25.81%。但随后的1989-1991年是我国经济治理整顿的新阶段,城市化水平增长缓慢。

2.1992年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出现了持续高速增长。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规模越来越大,小城镇建设成效卓著,带动了城市化的较快发展,2000年城市化水平达到36.09%。

相比自上而下的行政主导式城市化道路,这种自下而上的市场主导式城市化发展路径,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更优选择。但伴随着城市化进程取得的突破性发展,也出现了区域发展失衡、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等问题。

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中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归结起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土地城市化大大超前于人口城市化。当前我国城市用地增长率与城市人口增长率之比已经高达2.29:1,远远高于国际上公认较为合理的1.12:1。城市土地利用不科学,边际效益大大下降,且耕地资源的大量占用,直接威胁着我国的粮食安全。二是工业化未能有效地带动城市化。中国第二产业产值比重与其就业比重严重背离,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难以发挥。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

当前,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选取符合我国国情和时代需求的城市化道路,促进城市化和工业化之间的协调发展,解决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是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而新农村建设无疑为我国的城市化道路提供了更加广阔的选择空间。

三、农村城市化是符合国情的必然选择

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历史经验和教训表明,割裂农村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片面地通过城市导向的战略政策来推动城市化,不利于城市化进程的长远推进。惟有紧密结合我国城市化的历史背景,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特点的道路,才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必然选择。

长期以来,关于我国城市化的路径选择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模式、中等城市模式、小城市和小城镇模式。这几种模式各有其优越性和局限性,但是这三种模式的共同

价值取向是都强调农村人口向城市地区的集聚性迁移,是实现城市化的根本途径。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时代特点的变化,在这种价值取向指导下的城市化进程逐渐凸显出诸多弊端,如流动人口对城市管理和环境造成的巨大压力,农民大量外出导致的农村发展缺乏内在动力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和推进,为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提供了一条更为现实可行的思路,即通过对农村的全面建设实现农村城市化。

传统意义上的城市化,其表现是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实质是农民生产方式的工业化、生活方式的城市化和思想观念的现代化。而农村城市化则是指农村地区生产力结构、生产经营方式和农业人口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文化素质等方面与城市文明逐渐趋向同一的历史过程。农村城市化是我国现阶段实现城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有效途径,也是缩小城乡差别并最终走向城乡一体化的根本途径。通过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的城市化,是符合我国现实国情和时代需求的城市化道路。

首先,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体制使我国城市和农村缺乏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沟通

这使农村的发展和城市相比表现出很大的不同,单纯地通过人口的流动实现农民从农村向城市的迁移和从农民向市民的转变是不现实的。由于受农民的乡土意识、文化素质和我国目前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等因素的制约,不论是在经济层面上还是文化、心理层面上,大多进城务工的农民都不能算做已经被城市化的个体,而只是处于流动状态的边缘群体。

其次,我国农村人口众多,而城市数量及其对人口的容纳能力却十分有限

单纯地通过农村人口向城市的集聚实现城市化是不切实际的,也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即使到2050年我国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时,农村人口可能还有30%,达4亿人以上。这一大批农村人口同样必须有一个城市化过程,而单纯的城市导向城市化道路是不可能解决这一问题的。以建设新农村为主要内容,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为基本目标的农村城市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

再次,从本质上讲,农村城市化实际上就是城市文明不断向农村扩散和辐射,并促使农村的生产方式和农民生活方式及思想观念逐渐转变,并最终与城市文明趋同的历史过程

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取向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其基本目标是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并最终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协调发展。农村城市化道路正是这一思路的具体实施路径。

四、我国农村人口众多。经济基础薄弱

因此,建设新农村和推动农村城市化应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探索一条适合我国自身特点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一)加强城乡联系和沟通,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历史经验表面,割裂城市和农村的二元发展模式最终必然制约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因此新农村建设应该努力加强城乡之间的经济联系和文化沟通,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不仅要重视农村的自身建设,也要重视对城市文明和资源的吸收。惟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农村的城市化和城乡协调的一体化发展。

(二)发展非农产业,强化产业支撑

工业化始终都是城市化最有力的助推器,农村城市化道路也不例外。在新农村建设中,应该通过自主建设和吸收城市投资等途径,大力发展非农产业,通过加速工业化促进农村的城市化。此外,还要因地制宜,结合自身优势,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完善产业结构和市场体系建设,把潜在资源转化为现实优势。

(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管理体系

建设新农村,必须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公共商品的转移支付力度,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为农村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提供硬件基础。此外,还要从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公共管理领域人手,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管理体系,为农村城市化进程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总之,我国的特殊历史和国情决定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能照搬西方模式,而应该充分尊重历史,立足国情,走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中国特色城市化道路。通过因地制宜建设新农村,大力发展非农产业,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是符合我国国情和时代需求的城市化道路,也是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必然选择。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作者:张松山

第3篇:新型农村社区:城镇化道路的新探索

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路径,是十八大明确提出的战略任务。近年来,不少地方紧密结合新型城镇化道路与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陆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试点和探索。本文对城镇化道路探索中较具特色的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以期对我国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一、河南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背景

河南省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端于各地基层农民集中统一建设房屋的实践。改革开放以来,河南农村地区曾出现了三轮建房热潮,平均10-15年建一轮新房。第一轮出现在上世纪80年代,农民住房由原来土坯房改建为半砖半坯房;第二轮出现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农民住房由半砖半坯房改建为砖瓦房;第三轮出现在本世纪初,农民住房由砖瓦房改建为砖混房。但由于农村发展和农民建房缺乏规划,村庄布局不合理,农户往往局限在原址按传统习俗建房,不仅造成农民的大量资金和土地资源浪费,而且“有新房无新村”,农民的基础性生产生活条件也难以得到有效改善。因此,2003年以来,濮阳县庆祖镇西辛庄村等地农民自发组织开展“合并小型村、改造空心村、集中建新村”的探索。此后,新乡、平顶山等省辖市开始有组织地启动村庄搬迁整合工作,成为各地开展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式。

2009年以来,河南在认真总结各地农民群众探索和地方新农村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将各地开展的中心村、示范村、农村住宅社区等归纳提升为新型农村社区,提出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现代城镇体系规划,以新型农村社区为载体,着力增强新型农村社区的战略基点作用,推动城镇生产要素和产业链条向农村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化农村为城市,化农民为产业工人,让广大农民过上城市人的生活,实现城乡统筹和一体化发展。“十二五”时期,全省规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3500多个,目前已初步建成新型农村社区近300个,在建1400多个,涉及过千万人口。

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模式是源于基层的实践和探索,是源自群众的智慧和创造。从新农村到新型农村社区,不仅仅是一个称谓的变化,而是将新型农村社区作为新型城镇化的战略基点,作为城乡统筹和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切入点,作为引领“三化”协调发展的强大动力,其内涵突破和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新农村建设,是一种“不离土不离乡”的新型城镇化,是建国以来继土改、家庭承包经营之后,又一次触动农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深层次变革。

二、做法和成效

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坚持“分类指导、科学规划、群众自愿、就业为本、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指导原则,各地、各部门制定了配套政策和实施意见,也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突出特色。

(一)以科学规划为引领,着力实现全方位、整体性发展

河南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坚持科学规划、有序发展,充分发挥规划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引领、保障和规范作用。目前,《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已基本编制完毕,将直接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规范的实施标准。同时,新型农村社区布点规划也正在编制之中,预计2013年底将全部完成。各地也因地制宜,制定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区域布局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类规划,规范和引导当地的社区建设。比如,平顶山市积极围绕经济发展规划和新社区建设规划“两个规划”,督促各地将经济发展规划落实到年度、到项目、到农户,把新社区规划落实到空间布局和房屋设计,保障新型农村社区的规范和持续健康发展。

(二)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着力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河南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使农民在农村也有条件享受到城镇就业、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各地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普遍要求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等公益设施,极大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同时,积极推动社区居民纳入城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管理机制,农民有条件享受到城镇居民待遇,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以涉农产业为支撑,着力增强社区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

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难点在可持续。河南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不仅着力于规划引导农民有序建房,更始终将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作为社区持续发展的根本支撑。各地通过发展产业集聚区、规划农业产业创业园、发展现代农业等方式,积极培育社区涉农产业,促进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以产业发展带动人口集聚,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持久动力和发展空间。不少地方加快土地流转,鼓励农民以现有耕地入股,形成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规模化经营,推动农民增收。比如郏县前王庄中心社区,利用社区建设结余的土地成立了远航业有限公司,建成了平顶山市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创汇基地,每年可为村民带来370万元的收入,实现了产业对社区的有力支撑。

(四)以农民意愿为准绳,着力调动农民主体积极性

河南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始终把尊重农民意愿放在首要位置,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不搞一刀切,注重示范引导、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对村庄重建、迁建、合并、农民建房方案等,全程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经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才能施行,让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工程建设和质量全过程。通过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便利的生活条件,增强社区吸引力,引导农民主动入住社区,引导农民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五)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着力形成社会共建合力

河南在加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综合利用土地、信贷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广泛吸引规划设计、房地产开发、工程施工等企业社会资金投入社区建设。对有稳定收益的文化、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公益性项目,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2011年,各省辖市、县(市、区)共投入财政资金19.7亿元,整合财政资金26.3亿元,吸引社会资金50.7亿元,接受社会捐助7.5亿元。今年,各地拟投入财政资金31亿元,同比增长57.4%。同时,积极协调争取贷款支持社区建设,省农行在全国率先推出“新农村民居建设贷款”,发放贷款2.69亿元,支持了27个建设项目4445户购建社区住房。据统计,2011年全省新型农村社区投资650亿元以上。

从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成效看,一是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新型农村社区按照城市标准建设,不仅改变了过去的散乱布局和无序建设局面,而且水、电、路、通信等配套设施俱全,实现了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有效延伸。二是促进了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新型农村社区通过合村并点、拆旧建新,将腾出的村庄占地进行复耕,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创造条件。据测算,目前河南农村人均住宅占地248平方米,如果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使之减少到200平方米,就能腾出400多万亩地,既能为发展非农产业腾出空间,也能有效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三是推动了农民就地就业和农民增收。新型农村社区通过人口聚居、要素集聚、土地集约,为产业发展提供了载体,促进了农民就地转移就业,实现“就业不离家、进厂不进城、就地市民化”。而且越来越多的农村老劳动力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也有利于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率。四是促进了粮食稳产增收。新型农村社区通过合村并点、拆旧建新,将腾出的大量村庄占地进行复耕,确保耕地面积只增不减,为河南省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增强了物质基础。

三、前景和展望

河南省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城镇规划整合农村、用城镇标准改造农村、用城镇服务提升农村,在较短时间内带动了农村面貌的快速改善,表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和较强的生命力。

一是顺应了我国国情和河南省情,有条件发展成为“不离土不离乡,就地城镇化”的新型城镇化模式。近年来,我国城镇化水平以年均1个多百分点快速提升,2011年城镇化率已达51.27%。但长期以来,以城市扩容为导向、以农民工进城为特征的城镇化模式质量不高,大中城市的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用水紧张等“城市病”凸显,小城市和城镇就业吸纳能力不足,超过2.5亿的进城务工农民工长期游离在城市边缘,难以真正市民化,形成了特有的城镇居民、农民工的“城镇二元结构”,累积了一系列经济社会矛盾和风险隐患。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即使不算新的城镇化人口,单是现有的农民工实现真正市民化,城镇都将持续承受扩大就业、增加住房和健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巨大压力。而对农村来说,城镇从农村长期汲取资金、资源等生产要素,特别是农村适龄劳动力的过度流出使我国农村发展失去依托,大量农村成为“空心村”、“留守村”、“老人村”,出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繁荣发展陷入无路可走的困境。这充分说明,我国城镇化的深入推进,不能单靠现行的异地城镇化模式一条路,不能再继续现在城镇汲取式的发展路径,必须要探索和形成农村就地城镇化的新路,走城镇反哺农村的新路。探索就地城镇化模式不仅是自然的选择,不仅是当前之计,更是长期性的必由之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将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实现农民就地城镇化,有利于缓解异地城镇化带来的城市社会矛盾和压力,有利于城镇反哺和带动农村发展。新型农村社区作为现代城镇体系向农村延伸的基础环节,一头连着城镇,一头连着农村,是城镇发展的“蓄水池”和农村发展的“发动机”,是城乡统筹的“连通器”。这种新型的就地城镇化模式,与现行的异地城镇化发展模式并行不悖,是与之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城镇化道路。

二是顺应了农村发展实际和农民自身意愿,有条件发展成为新农村建设“集聚式发展”的有效载体。农村和城市的差别主要在于基础设施差、社会保障水平低、就业机会少、公共服务不健全。但是不论是以城市建设为核心的传统城镇化,还是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都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之间的巨大差距。不少地方新农村建设资金多头管理、使用渠道分散,村庄之间缺乏集聚和协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规模效应难以发挥出来。农村分散式、无序式房屋建设即使投入很大,但也往往难以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农民难以实现改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的愿望。特别是对河南等中西部地区来说,随着东部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加速转移,还有越来越多在东部大城市积累了一定资金和技术的农民工返乡定居和就业,对改善农村生活条件的要求更为强烈。新型农村社区这种“集聚式发展”符合规模经济的发展规律,符合农村发展实际,能够有效发挥新农村建设资金的带动作用,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够“建得起、用得上”,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

三是顺应了经济发展阶段的客观要求,有条件发展成为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增长点和突破口。从世界范围看,以内需为主促进经济增长,是大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国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从中低收入跨越到中高收入的阶段,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将越来越依靠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拉动。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目前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是农村居民的3.6倍。按此测算,一个农民转化为市民,将带来巨大的消费和投资需求,消费需求将会增加1万多元。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实现农村产业发展与农民就业同步发展,农民增收与农民消费同步增长,对促进河南经济发展乃至对我国顺利走出“中等收入陷阱”都将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顺应了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的实际需要,有条件发展成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平台。随着农民工外流和农业经营方式发展,很多原来的自然村、行政村布局相对滞后,原有的社会管理体系和公共服务相对薄弱,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农村“三留守”人群(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对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农村社会管理的盲区和空白较多,各类权益侵害、伤亡事故等时有发生。对河南这类人口稠密地区,村庄数量多,大小不一,彼此距离近,有条件也更需要通过并村集中居住,集中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实施。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平台,可以有效整合各类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和公共服务资源,健全教育、卫生、社会治安等基本公共服务,有利于增进农村的和谐稳定。

四、政策建议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为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充分认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任务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

新型农村社区的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大、周期长,据测算一个5000人的社区,就需要大约1500万元的配套投入。同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往往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系,群众的生活方式和观念转变也需要一个过程。这些因素决定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需要较长时间的持续投入和不懈努力。在新型农民社区建设推进中,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发挥好示范引导和政策引导作用,分类指导,因势利导,广泛调动农民积极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才能推得开;要充分尊重和维护好农民权益特别是以土地为核心的财产权利,既让农民当前生活水平有提高,更要让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才能稳得住;要充分尊重城镇化客观规律,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避免不切实际的一哄而上、大拆大建,政府和农民才能承受得起。要着眼长远,因地制宜,把新型农村社区办成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民生工程,避免新型农村社区在若干年后成为新的“空心村”。

(二)严守耕地红线,处理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与保护耕地的关系

对新型农村社区来说,由于多数社区建设与旧村改造不能同步进行,从新建社区到拆旧复垦需要一个过程,在社区建设起步阶段往往会出现新占用土地问题。因此,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严守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红线”,用好城乡建设“增减挂钩”用地指标政策,规范用地审批程序,妥善解决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问题,坚决杜绝违法、非法用地行为。同时,加强对复垦之后的新增耕地的管理和分配,确保新增耕地得到节约集约使用,确保农民土地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抓紧研究解决新型农村社区配套政策、后续管理等“软环境”问题

社区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建成不易,但社区管理、服务、文化等“软环境”建设更难。农民搬入新型农村社区后,不仅是居住生活条件的改变,也将带来管理方式的根本性改变,需要政府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及时跟上。一是新社区居民的身份定位问题。要加快完善社区居民向城镇居民的身份过渡政策,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社区居民能够及时享受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二是农村社区管理机制问题。要加快推动村级事务管理向城镇社区管理转变,在组织、机构、党建、服务、管理等方面,建立符合社区发展的农村社区行政管理体制。三是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问题。要加快健全政府的持续投入机制和管理体制,保障各类设施的持续有效运转,切实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作者:李华燊,贵州财经大学公管学院、贵州社会建设研究院教授,贵阳550000;付强,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武汉430074)

(责任编辑李之坚)

作者:李华燊 付强

第4篇:新农村建设道路硬化工程

新农村村建设道路硬化工程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起迄桩号:

工程地点及工程量、工程单价:

工程内容:砼面板、面板养护、路基培护。

承包范围及合同总额:全线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1.2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3质量等级: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合格以上。 第2条甲方工作

2.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开工前负责处理好堆料场等有关工作,不得影响乙方正常施工。

2.2其他事项:甲方指定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处理调解民事纠纷和干扰施工的行为。 第3条乙方工作 3.1提供施工计划。

3.2施工过程中要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的安全,要树立安全生产,质量、进度第一的意识。

3.3每道工序的开工乙方必须上报新村办同意后方可开工。

3.4对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乙方在施工中,要尽量给予保护,如若妨碍施工必须请示甲方处理,处理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第4条检查和返工

甲方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和监督方法:必须接受新村办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理事会人员的监督管理,采取不定期抽检。如若检查不合格,要进行无条件返工。 第5条工程质量等级

5.1工程质量等级的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施工,需变更设计的,须经新村办批准,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5.2达不到质量等级要求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返工直至合格为止,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6条中间验收

6.1检验要求:未经甲方和县新村办技术人员检验,禁止进行下一道工序,如若不听劝告,视为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

6.2检验不合格要求:如检验不合格工程继续施工,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7条垫层和面板用料以及养护

7.1面板施工全部使用天然砂砾,但使用前必须经过清洗,含泥量不能超过5%。 7.2面板必须使用经国家认证的32.5号以上(含32.5号)旋窑水泥。(推荐圣塔牌、红基牌)。 7.3道路养护必须严格按照打好一段养护一段的要求,养护面板必须使用干稻草或油毛毡盖面,并安排专人进行酒水养生。养生结束后及时进行培路肩。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 第8条合同价款 工程实行合同总价,不论市场材料价格如何变化,施工期间合同单价不再调整,明确工程总量,超出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甲方一律不予验收计量,不合格工程量或未做工程量将按合同单价进行扣除。

第9条工程开办费:由施工单位自筹资金。 第10条工程款支付

10.1工程完工后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经新村办验收合格后除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外其他的一次性付清。 第11条竣工验收

12.1乙方提供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时间:按合同竣工期限提前15天。

12.2甲方对验收时间的承诺及组织验收的部门、人员: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十天内给予批复,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第13条竣工结算

第5篇:新农村道路硬化施工合同

甲方 (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我镇新农村建设步伐,圆满完成各村道路硬化任务,保证施工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村内道路硬化工程硬化总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主街面积约 平米,次街面积约 平米,门台散水面积约 平米,路沿边沟面积约 平米。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平整、夯实、水泥路面浇筑等,按主街每平米 元,次街每平米 元,门台散水、路沿边沟每平米 元,工程概算约为 万元。

二、合同工期:

工程在 年 月 日前完工。

三、工程施工要求:

1、乙方工程施工队,必须按照道路硬化标准进行施工作业:(未尽事宜以监理和新农村办的施工要求为准)

(1)硬化前要对街道两侧房屋墙面进行拍照存档,防止发生纠纷。

(2)道路硬化前要对路基进行清理、平整,切实做到夯实路基。升降放要必须考虑“三线合一”管沟深度。

(3)使用商混,混凝土强度C20.(4)升降方后必须使用机械碾压夯实,巷道可用人工夯实。

(5)道路硬化施工中要按设计厚度安装模板,使用钢模,铁钎固定,防止跑模及漏浆。

(6)商混铺平后要使用平板振动器振实,模板边用振动棒充分振荡、压实,防止漏振出现蜂窝现象。使用电抹子抹平碾压不少于3次,或人工碾压不少于4次。

(7)散水必须在街道之后硬化,且预留伸缩缝。

(8)养护时要使用塑料薄膜铺盖,并有专人看护。

2、施工完成后要达到以下标准:主街道厚度20cm,次街厚度15cm,门台散水、路沿边沟厚度10cm,宽0.5米。

(1)路边整齐,无里出外进,直线段直顺,曲线段圆顺。路面平整,坡度统一,不得有石子外露和浮浆、脱皮、印痕、积水、裂缝等现象,灌缝饱满、密实,路的连接处缝面整齐。

(2)伸缩缝缝面垂直并全部贯通,缝内不得有杂物,切缝宽、深、长应符合设计要求。

(3)特色路面与水泥路面衔接平整,处理得体,实用美观。

(4)预留合理美观的绿化用地。

3、乙方要确保施工质量合格,由县新农村办、监理、镇新农村办和村内监理小组人员验收,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乙方对村内具体道路硬化工程施工队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对县、镇检查验收人员的迎检工作;负责协调监理人员、施工人员、村监理小组等多方的沟通联系工作。

5、甲方负责联系搅拌站送灰,检查督导乙方及施人员完成道路硬化任务,协调各方关系等。

四、付款方式:

乙方必须向缴纳 万元的工程保证金。其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且县级资金到位的情况下予以退还,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出或工程验收不合格不予退还。甲方在经镇相关部门批准后,有支配使用保证金用于工程开展的权利。

工程全面完成,经相关部门和人员验收合格且上级拨款到位后付至总工程款 %;暂扣 %作为工程质保证金,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月内付清。(质保期为完工后一年整)

五、奖罚措施:

1、工程在 年 月 日前竣工。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拖延工期一天罚 元。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接受整改意见。

六、安全责任:

1、施工前由乙方负责协调清理好在施工范围内的农作物、私塔乱建、乱堆乱放等;施工期间有关政策处理纠纷由乙方负责。

2、在施工期间引起发生的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群众纠纷等大小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乙方或村内具体施工人员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七、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镇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存档一份。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 话: 电 话:

2012-7-3

第6篇:促进新农村发展道路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蓝图,为了实现这一美好蓝图,江西省靖安县人大常委会加大监督力度,努力拓宽监督渠道,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依法监督见成效

为了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靖安县人大常委

会作出了《关于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县、乡人大代表深入农村、深入基层,开展“义务教育法”、“农民健康工程”和“农民文化生活”的执法检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制度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全县农村已基本落实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政策,农村医疗卫生也得到进一步改善,乡镇卫生院建设合乎标准,农民的文化生活多姿多彩。

为了加快农田林网的建设步伐,依法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土地管理法》和《农业法》的执法检查。针对《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县人大代表提出了要依法保护基本农田、强化用地审批、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和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土地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和整顿。为了解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真实想法,广泛征求农民群众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对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活动,针对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代表们各抒己见,提出了促进农民增收,合理规划土地,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等很多好的意见建议。

倾情为民办实事

**乡**村是县人大常委会的挂点村。常委会领导积极参与和帮助**村、**村做好“二清三改”(清垃圾、清淤泥,改水、改厕所、改猪圈)等工作,动员和鼓励农民拆除破旧房屋、人畜混居的猪牛栏和坑式老厕,进行了房屋粉刷和水沟硬化。为了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引导村民发展“猪-沼-果”生态种养模式,帮助村民建起沼气池,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每个沼气池补给1000元,并配有专业技术人员定点指导,完成了沼气池“一池三改(改厕、改厨、改水)”配套设施。以前,村民挑担溪水为饮用水,水质很差,为了解决饮用水问题,常委会领导想尽办法,多方筹措资金,为**、**两个村212户村民安装了自来水,彻底解决了村民的饮水问题。为了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常委会领导帮助村民开发白茶基地140亩,并通过**齐华白茶公司,实行公司 农户的形式进行开发,农户生产的鲜茶叶由齐华公司收购、加工和销售,农户种植白茶的积极性很高,生活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还帮助村里修建了公路、水渠和水堰,扩建了小学教学楼,开通了程控电话和闭路电视。

农民代表展风采

“农民代表植根于农村,与农民群众的联系沟通最直接,是农民的代言人,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心骨、领头雁,我们要充分发挥农民代表的作用,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这是靖安县人大常委会章主任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会议上的发言。农民代表在农村这块辽阔的土地上,辛勤工作,默默耕耘,一展他们的代表风采。县人大常委会十分注重基层人大代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位置,努力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了能让他们建言献策,道出农民朋友的心声和想法,县人大常委会经常组织他们参加视察、调研活动,召开座谈会,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和群众的需要,为政府作出正确决策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农民代表们积极带头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当地特色主导产业和新型产业,带头种植椪柑、白茶,饲养生猪,率先办起“农家乐”项目,带领当地群众走上致富的道路。县人大常委会经常督促农业等有关部门举办农民法律培训班和农业技能培训班,让一些经验丰富的农民代表授课,讲课内容都是日常生活中需要接触的法律问题和种植、养殖知识,受到了农民朋友的普遍欢迎。通过学习,提高了农民的法律素质,引导农民科学种田、科学养殖,提升了他们的创业能力。农民代表大多是村委会的干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他们进一步完善了村民议事制度,深化了村务公开,保障了农民朋友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第7篇:关于×县新农村道路建设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这个暑假过的跟以往有很大不同,我第一次自主的做了一次社会实践调查,是关于我们村近几年经济、文化、民生等方面发展变化的。第一次深入农户、与村干部交流,感受颇深。在调查中,我真切的感受到了我们村的巨大变化。同时,也看到了目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通过这次难得的机会,我在得到社会实践锻炼的同时,也更进一步的了解了我的家乡。

背景:

×县把推进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通过强化措施、细化责任,搞好帮扶引导,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的如火如荼。

在×县×乡×村新农村建设点,当地干部群众积极投工投劳建设美好新农村,该村今年筹集资金20余万元资金,完成了8000多平方米环村道路和巷道的硬化,建起了村休闲广场等设施,村庄面貌焕然一新,村里纵横交错的道路网四通八达,村民家家户户用上了自来水和水冲式厕所,村民过上了殷实富裕的生活。

×县×乡×村、×乡×村、×镇×村在新农村建设中实施镇村联动,把×镇建设与村庄建设有机结合,按照规划先行、适度超前的原则,对整个镇村进行了总规和修建性详规,具有前瞻性和现实可操作性,也进一步提升了圩镇的品味和人气。

为实现让群众“住整洁房、走平坦路、喝干净水、用清洁能源”的目标,新干县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抓手,以73个省级和41个县级新农村点为重点,实施新农村建设百村大会战,建设一批新农村建设精品村示范村。为把新农村建设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在今年的新农村建设中,×县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动手,这个县县、乡、村、三级层层召开动员会,广泛进行宣传,让新农村建设政策家喻户晓,全面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各村由村民选举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由村两委和理事会共同带领群众搞好村庄规划建设,搞好改水改厕,硬化道路,搞好村庄环境卫生整洁。县直部门和镇干部实行挂点包村帮扶,经常深入到村组协调解决各种困难。为确保新农村建设进度,新干县还每月进行一次督查,对各村进展情况进行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2012年以来,×县在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壮大经济实力的同时,把新农村建设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统领来抓,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典型带动,次序推进”的思路,加大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县财政底子薄的实际,创新确定了财政拨一点、社会捐一点、群众集一点、部门帮一点的创建机制,调动群众创建积极性,新农村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全县各村点共投入建设资金3710万元,拆除破旧房屋5410间、残墙断壁1740处,总面积9.8万平方米,硬化进村公路37公里,主巷道74公里,支巷道及入户便道32公里,建排水沟14.4公里,完成改水1577户、改厕1458户,栽种树木4.1万棵(株),绿化面积达2.9平方米,新建垃圾池、屋124座,建设活动室45个,室外活动场所49处。

此次调查最大发现便是新农村建设后,村里设施建设及道路规划完整造福了全村人民。×地处×中部,赣江一侧。而我的家乡×村是一个远离县城的一个偏远山村,村庄四面环山,有一条下坡路直通村庄,村的另一头有条小路通向公路。新农村建设之前,村里进出就靠这两条泥土路,碰上下雨天,小路泥泞,路一旁是山路,另一旁则是小溪流,一般都通行困难。大路走多了也变得坑坑洼洼,到处都是水坑,通车是很困难,所以雨天基本无人外出。 ① 修路前

(2012年6月)

(2012年6月)

② 修路后

可以看出新农村道路建设后,村中交通状况有了质的改变,从之前的坑坑洼洼泥土路到现在的水泥路,并且路两旁都设有路灯。实实在在地改善了农民村民们的生活质量,出行也更加方便。还记得之前泥土路的时候,从村头走到村里,晴天是尘土飞扬,雨天则泥泞不堪。晚上村民们更是不会轻易出去,因为路上经常蛇虫横行,加上照明不行,出去更是不方便。村里头交通工具也是用不上,每次要出去总得得走上半个小时到公路上坐车。村里头也很少有外来人,都是因为交通的不便。

大叔是村里头的普通农民,他回忆说,以前没修路的时候下雨天都不敢出远门,有好几次因为下雨天要去农田放水,在路上就摔过摔过几次跤,因为本身身体不好,患有严重关节炎,碰上雨天脚就不舒服,摔跤后有一次还住进了医院。现在修好路后,大叔可是高兴,为此还专门买了一辆自行车,天气好会骑车出去赶集,雨天也可以放心出门逛逛。

在我看来,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交通落后,信息闭塞。“要想富,先修路”、“公路通,百业兴”。“村村通”工程的实现,拉近了城乡距离,沟通了城乡市场,繁荣了城乡经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不仅可以打破农村地区的自然封闭状态,有效地促进农村的资源开发,使广大农村蕴藏的土地、矿产、森林、水电以及旅游等资源潜力转变为现实生产力,而且还可以畅通与扩大农村的信息和商品流通渠道,使农村的自然物产和农副产品进入流通领域,从而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从羊肠小道到砂石公路,再到硬底化的柏油路、水泥路,不仅仅是路的形态的改变,更重要的是无形的变化。硬化路催生新观念,新观念带来新气象。我们欣喜地看到,在“先急后缓、先通后畅”的原则下,农村公路正在脚下延伸,正在引领广大人民群众走出一方天地,走向富裕、幸福、文明。我们相信,城头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会因路而更加生动。同时,新农村的建设在摸索中进行,无论怎样都离不开党和人民的共同努力。在这次社会实践活动中,我感受到了家乡的发展变化与存在的问题。只要全村村民同心协力,迎难而上,发挥优势,保持发展,克服不足,解决问题从实际出发,相信今后的家乡会跟美好。

第8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中国城镇化道路探索

在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后,有的人认为是不是我们所实施的城镇化发展战略要停止了?也有的人认为这几年我们一步步在倒退,开始提“城市化”,后来改为“城镇化”,现在又改为“新农村”。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这次党中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就农村讲农村,而是在科学发展观地指导下,根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要求,在正确处理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道路的协调发展、相辅相成、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关系中,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及其要求

胡锦涛主席曾强调说,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必须始终不渝地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好“三农”问题,不断开创“三农”工作的新局面。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但是,目前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也还没有根本改变,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快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全党同志都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

二、实施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道路的重要意义及其要求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发展道路,一定要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发展新格局。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城镇化,可以加强城乡联系,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最终达到城乡共同发展繁荣。提高城镇化水平,增强大城市以及城市群的整体实力,可以更好地配置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进一步发挥城市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整体竞争力。

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发展很不平衡,推进城镇化的同时面对着实现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解决人口众多、资源紧缺、环境脆弱、地区差异大等许多问题和矛盾。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道路的关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实施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道路是协调发展,相辅相成、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关系。

我国工业化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农业和农村发展所具有的特殊性、复杂性,决定了我国总体上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

所以,我们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实施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发展道路是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能离开实施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发展道路,实施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发展道路也不能离开新农村建设。两者之间要协调发展,相辅相成。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道路的关系,也是由我国“人口多、耕地少”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

我国13亿人口,农村户籍人口9.4亿,而耕地只有18亿亩,人均耕地面积1.41亩,既不像欧洲人均几百亩,也不像北美人均上千亩。如果单凭这些耕地来发展农业,要解决9.4亿人口的富裕问题,要解决2.49亿户农户的居住条件以及生态环境问题,是无法想像的。也就是说,按照传统的思路是难以解决农村落后和农民贫穷等问题。必须跳出“三农”来解决“三农”问题,即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实施城镇化战略结合起来,一方面加大新农村建设力度,另一方面加大城镇化推进力度使之能够大量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以缓解农村人口多、耕地少的矛盾。

所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只有坚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实施城镇化发展战略相互配套,才能打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攻坚战。

四、如何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道路的关系,促使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要实行以城带乡,让城市向农民敞开大门

推进城镇化,是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优化经济结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基本途径,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与同等工业化程度的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水平仍然有很大差距。未来20年,我国将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期。若城镇化率按年均增加1个百分点计算,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57%,城镇总人口8.28亿,比2002年增加3.26亿(包括城镇人口自然增长0.37亿)。这意味着从现在到2020年,将有2.89亿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转化。我国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数量之大,是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国家所没有过的。如果继续将农民排斥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之外,我国经济的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和尖锐,也将使解决“三农”问题的难度增大。而如果发展战略和政策选择得当,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将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难得的机遇。

以城带乡,须加快城镇化进程,为农民进城就业创造更多机会。农民在非农产业和城镇就业,已成为当前农民增收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应统筹考虑解决城市就业问题和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准入限制,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依法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培训,将其纳入各级公共财政的支持范围,增加投入。

(二)要实行城乡互动,构建平等和谐的城乡关系

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丝毫不意味着可以放松对农业和农村发展问题的关注。即使我国工业化、城镇化顺利推进,2010年农村人口仍会有7亿左右,2020年还会有5亿左右。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城市的发展也离不开农村的促进和支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使城市和农村紧密联系起来,在理顺城乡关系的基础上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进程,加快农村

二、三产业和小城镇的发展步伐,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建立地位平等、开放互通、互补互促、共同进步、平等和谐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

继续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

二、三产业,壮大县域经济。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即使有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农村劳动力供大于求、就业不充分的问题仍将长期存在。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必须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全面展开。应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容量,进一步拓展农村

二、三产业的就业空间。县域经济是城乡经济的结合部、汇合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对于活跃农村经济、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应着力破除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激发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培育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促进工业集聚发展;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增强县域经济的内在活力。

深化农村改革,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添新动力。今后农村改革的重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在全部取消农业税后,全面启动以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为核心内容的配套改革。二是从体制和法律上建立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长效机制。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一部分农民完全脱离农业,土地向一部分农户集中,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这是一个必然趋势。但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和集中具有长期性。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近年来,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加剧。应着眼于控制耕地征占规模和保护农民合法利益,改革现行的征地制度。土地征用应当有利于富裕农民,而不是造成大批农民失地失业;应当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而不是扩大社会不公。三是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以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形成合理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为目标,加快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四是鼓励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政策,创造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和法律环境。

第9篇:农村道路安全

乡村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高发原因

(一)脆弱的安全基础条件是导致乡村道路事故多发的客观原因。由于自然条件以及经济原因使全县乡村道路的基础条件得不到及时有效改善,这是导致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是特殊的山区地形条件使乡村道路普遍等级低、路况差。南江属典型的以喀斯特地貌为主的山区地形,境内山高路陡,沟壑纵横。因受特殊的深山峡谷地形地貌影响,等级公路等级低,道路特窄、坡陡弯急。南江公路里程已达4500余公里,其中,省道2条共148.4公里,县道11条共384公里,乡道33条共586公里,村道475条共3460公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路网络。通车里程中三级以上等级路183公里,仅占5.4%,乡村道路上等级的比例就更低,且防护设施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

二是乡村道路的水毁等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目前,乡村道路建设与管护基本上是乡建乡管,村建村管。普遍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建设的多,管护的少。加之,乡镇、村社财力有限,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对乡村道路的管护是既缺资金,又缺劳动力。特别是每年的汛期,常有山洪暴发,而乡村道路排水设施大多不畅,水毁十分严重,这些水毁隐患得不到及时排查治理,留下了大量的事故隐患。

三是新修村社道路安全防护设施规范建设不到位。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如火如荼地进行,各地新修了大量的村社道路。“新修一条路就新增加一处安全隐患”。目前,各地新修的大量村社道路,且相当一部分村社道路还进行了硬化,路面好了,车子也跑得快了,但应该配套设置和建设的警示标志标牌、防护桩等安全防护设施却没有同时规范建设到位,安全隐患非常严重。

四是现有的客运交通能力不能满足广大农村群众出行需求。近年来随着农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农村朋友出行乘车的需求剧增。但全县现有的客运车辆远不能满足农村广大农民的出行需求,全县已通客运车辆的仅有32个乡镇、1个行政村,还有16个乡镇、537个村(居)委会、2408个村民小组未通客运车辆,人们出行极不方便。也给一些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自用车、黑车等非法载客造成了可乘之机。

(二)安全意识淡薄是乡村道路安全最突出的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的发生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一个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一个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意识差客观上促成了人的不安全行为。

一是广大农民群众无基本的安全常识。农民群众大多文化水平低,接受安全常识等新知识能力弱,本来参加安全学习教育的机会就少,但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居)委会花费很大精力组织的一些安全常识教育活动,他们也以种种理由推脱不去参加学习。因此,他们连一些乘车等基本安全常识都不具备。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自用车、黑车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车辆,反正只要是车,不管它安全不安全,只要比走路强,都要搭乘,更不说不乘坐超速超载车了。

二是一些不法车主安全意识淡薄。一些农用车、摩托车、三轮车以及自用车车主受非法利益驱使,见有利可图,铤而走险,非法载客。他们经济利益至上,对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置至脑后,更谈不上安全常识。他们根本不具备有驾驶客运车辆的安全技能,车辆达不到客运车辆所需要的安全条件,驾驶员操作水平低,往往临危处置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三是存在侥幸肓目跟从心理。一些农民群众以及一些非客运驾驶人员往往都存在侥幸心理,在未出事故前,都认为不会出事故,灾难离自己很遥远。一旦发生事故,就后悔莫及。因此,非法客运车辆大胆非法载客,乘车群众无所顾忌地搭乘。还有部分乘车人有一种盲目跟从的心理,看到别人去搭乘这些非法载客车辆,自己也就跟着去。

(三)监管力量的不足使乡村道路成为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和盲区。农村乡村道路的安全监管力量的严重不足以及监管的面宽量大,使乡村道路成为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不少路段还是安全监管的盲区。

一是公安交警、运管、路政等职能部门对乡村道路安全监管鞭长莫及。全县共有客运车辆540台,货运车辆1600台,有乡村道路1800多公里。全县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公安交警包括协警在内才不到100人,受县公安交警委托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安全监管的各公安派出每所仅有2—5人,全县公安交警系统不足150人。交通路政、运管等监管人员也就100人左右。全县整个从事省、县、乡、村社道路安全监管的行业部门干部总共不到400人,而县公安交警、交通运管、路政等部门主要是对省、县道公路及交通运输企业源头管理,乡村道路基本上都是委托辖区公安派出所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代管。每个公安派出所干警要监

管上百公里的村社道路,每人要负责监管几十台车辆。加之,乡村道路地处偏远山区,车辆的流动性大,监管面宽量大,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是乡镇人民政府监管力量不够。按照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辖区内乡村道路安全监管职能。2008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完善了安全监管责任网络,落实了包路段、包车辆监管责任。但一个乡镇加上村社干部在内也就30人左右,现在几乎是村村社社都有了公路,购车的人也越来越多,往往是一个人就要包几十公里,好几台车辆,加之不具备与监管向对应的执法手段,其监管落实的难度很大,效果不是很明显,监管难以到位。

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应将乡村道路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对现有技术标准低的道路,县交通部门要督促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有计划的进行改造。要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以及临崖、临河地段,设立安全防护墩或者防护墙及警示牌,并纳入道路交通安全考核范畴,以确保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善、有效。

(二)加大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主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中,注重宣传对象的针对性,宣传内容的实用性,宣传方式的多样性,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同时,将交通安全纳

入素质教育,依托中小学校、新闻媒介,通过宣传工作,传播交通安全知识,营造交通文明氛围,优化交通环境,不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三)进一步完善乡村道路监管机制,强化一线监管。针对全县管辖的机动车和驾驶员成倍增长而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现实,给道路交通工作的健康发展带来了难以克服的困难,造成边远乡村的道路交通管理长期处于失控、失管现状。通过开展联合委托执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构建乡村道路安全监管新机制,充分发挥乡村的作用,调动全民参与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解决部门管不到、管理难,乡镇管不了、不愿管的问题。一是要规范建设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乡镇应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办),并按副科级配备主任1名,选调2至5名素质好、能力强且相对固定的干部专职从事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代表乡镇政府行使受委托的权限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府办发

[2008]7号)精神,加大安办规范化建设力度。同时,在每个村(社区)设置1名安全协管员,由乡镇政府报县安监局备案,其工资待遇纳入县财政予以保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管理。乡镇安办执法人员应接受委托部门的培训,经法制部门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后,依照委托部门委托的事项及权限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二是赋予乡镇人民政府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权、上路检查权、违法行为制止权、按简易程序实施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同时,各委托部门要针对各乡镇交通状况的特点,负责指导乡镇交通安全防控工作与乡镇执法工作协调一致,形成合

力。要积极研究建立乡镇执法联动机制,避免出现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要通过健全执法信息共享、案件首接负责、案件移送管辖等制度,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乡村交通安全管理委托执法联动保障体系,形成城乡一体、上下结合的交通安全管理委托执法格局。

(四)加强乡村公路的养护,消除交通隐患。探索乡村道路建管新机制,妥善解决投入、养护、管理等突出问题。

(五)突出重点,整治乡村客运站。目前,乡村客运站设施简陋、管理粗放、场地不够、随意超载、车辆检验等一系列问题,必须集中整治。要开辟场地作为载客点,不得在公路和桥上随意载客,造成路面堵塞;严格执行车站营运规章制度,规范营运秩序。

(六)进一步抓好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在交通要道、易发事故地段要派专人指挥交通和引领车辆行进,将车辆带出险道,控制超载、超速等违章行为,在雨雪天气要预备防滑材料发给沿途车辆,想尽一切办法,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狠抓车辆年审、营运业主和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从源头上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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