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022-06-1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不断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近日联合颁布了《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在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帮助学生不断提高法律素养,牢固确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逐步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依然存在。如重视学科知识教育、轻视法制教育;法制课教师法律专业知识水平有待提高,难以对学生提出的法律问题作正确、全面的阐释;法制教育進课堂仍然是个没有完全解决的根本性问题。虽然法制教育是德育工作的重点,德育课本中也有部分法制内容,但法制教育的分量显然不足,不符合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这些问题亟须解决。

邓小平同志一直倡导“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从实际出发,制订法制教育的实施计划,整合当地德育、教研、科研等部门的力量,进行法制教育的研究和实践。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在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既要遵循思想道德建设的普遍规律,又要体现法制教育的特点,适应中小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学校可从自身实际出发,通过升国旗活动、专题性法制教育讲座、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法律知识辩论、模拟法庭、法制小论文评比、编写法制小报等活动,多渠道地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和遵纪守法教育。要积极倡导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方式,采用通俗鲜活的语言、生动的典型事例,体现教学的互动性和趣味性,增加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法律知识教育与法治实践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学校要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采取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了解和参与法治实践的机会,教育和引导学生在实践当中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要加强青少年校外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努力推进法律知识教育和法治实践教育相结合。根据青少年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基础知识教育,结合各学科教育教学,加强《未成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新《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宣传教育。努力培养中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

加强中小学法制课师资队伍建设是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关键环节。要对全体教师进行有关法制教育基本知识和必备能力的培训;对学科教师、法制教育辅导员要加强专业技能的培训,尤其对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程教师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培养、壮大和加强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

坚持整合性原则,改进教育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课堂教学是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渠道。要将法制教育融于课堂教学和学校的活动中,丰富学生们的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最大限度地受到教育。在集中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要注重从课堂教学中挖掘教育资源,注重学科间的相互衔接沟通,从而扩大法制教育的涵盖面,增强法制教育的感染力。将法制教育与学校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与各种教育活动相结合,融入到教育活动中;与必要的专项教育相结合,形成多角度、宽领域、复合式的法制教育格局。

法制教育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地教育部门要与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主管机关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积极探求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机制和新途径,不断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

第2篇:深入开展云南省少数民族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的思考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三个定位”的殷切希望和“五个着力”的重点任务,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云南的前进方向和重要任务,对云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纲领性、战略性指导意义。作为多民族省份,少数民族在我省总人口中占有相当比例。我省在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努力成为国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过程中,对少数民族群众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其尊法、守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在阐述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的基础上,就我省少数民族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步探讨,并就如何更好开展少数民族群众法治宣传教育提出粗浅建议。

关键词:云南省少数民族群众;法治宣传教育;民族团结

作者简介:马磊(1982-),男,云南昭通人,硕士,昭通学院管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法学及纪检监察理论研究;卢珂(1977-),男,云南昭通人,硕士,昭通学院管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经济学理论研究。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①亚里士多德提出:“法治应该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是法治的本质要求,而具备法律意识则是服从法律的前提,因此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自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云南作为多民族省份,少数民族有1564万多人,民族问题在我省相当复杂,我省在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有很多困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在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开展主流意识形态宣传,保证我省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为我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思想保障,应成为当前和今后我省在主流意识形态宣传教育中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在全民守法的要求和提倡下,以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为着力点,通过法治宣传教育让少数民族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进而打开局面,灌输主流意识形态,这对于推动我省全民守法,促进各族人民团结进步有重要意义。

一、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

(一)有利于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和归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植根于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励精图治的伟大实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不断保障各族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宗教信仰自由、进行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自由的公民基本权利,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制度等通过宪法和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和保障,并随着我国法治理论和法治体系的成熟而不断完善。同时,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祖国荣誉、利益的公民基本义务,自主、自办、自传的宗教政策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又告诉我们每一个人,信教应与爱国相结合,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平等的一員,都有责任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共同努力。把这些制度和理论的来龙去脉宣传清楚,对于培养民族自信、民族认同和民族归属是非常有帮助的。

(二)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

十八大报告首次以12个词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密切联系。富强、文明、和谐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石;自由、公正是法的价值;平等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应有之意;诚信是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爱岗、敬业、友善是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升华。从法律的角度去理解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达到同时又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

(三)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建设

少数民族群众在我省总人口中占有相当比例。对这部分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让其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并以此为前提去认识宗教,这对于我省以四个全面为引领,实现跨越式发展,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有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二、目前少数民族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对少数民族群众法治宣传教育重视程度不足

对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中央和省委领导的认识是很清醒的。在2014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在云南省民族工作会议上,省委主要领导也要求,“以法治方式来处理民族问题、协调民族关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民族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筑牢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的法治根基。”但是,我们对少数民族群众法治宣传教育重视程度还是不足。顶层设计上,没有对少数民族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具体设施上,缺乏明确的工作制度。有的地方只是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爱国爱教的宣传教育,而没有进行遵纪守法的法治宣传,这不仅不利于普法,还使得爱国爱教宣传教育缺乏法律意识的支撑和保障。

(二)对少数民族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缺乏合力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缺乏顶层设计和具体工作制度的情况下,很多普法部门各行其是,没有有效整合宣传资源,形成合力。而对少数民族群众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需要各部门联动才能起到良好效果。

(三)不区分受众,宣传教育形式单一,收效不大

很多地方没有区分法治宣传教育的受众,“搂草打兔子”,在进行大众化普法时顺带进行信教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并且宣传教育形式单一,效果不理想。

三、对于少数民族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于少数民族群众法治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要区分法治宣传教育的受众。对不同习俗、不同信仰、不同语言文字的民族进行宣传,手段和方式应当不同。二是专门针对少数民族群众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工作制度,明确宣传目的、宣传内容、工作要求、宣传纪律和负责部门。三是培养一批既懂宗教知识、民族知识又懂法律知识的宣传人员。四是把传统宣传方式和网络、媒体等现代宣传方式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五是借鉴政治理论宣传的成功模式,如“百姓宣讲团”、“五用模式”等,从少数民族群众中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百姓宣传员,以点到面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二)爱国爱教与遵纪守法、遵守教义相结合进行少数民族群众法治宣传教育

当前,有的少数民族群众把宗教信仰和国籍对立起来,有的少数民族群众只知宗教教义,而不知国家法律,这都是不正确的。宗教无国境,但宗教信仰者有国籍。一个合格的宗教信仰者同时也应该是一个合格的公民。法律、道德和宗教规范都属于上层建筑。宗教的本质是引人向善,这是很高的道德要求,而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②。只有遵守了最低限度的道德,才有追求引人向善的高层次道德要求的条件,信仰宗教要以遵纪守法为前提。这是我们在对少数民族群众法治宣传教育时必须要灌输的理念。

(三)注意少数民族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的渐进性与长期性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应该认识到,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工程,需要循序渐进、徐徐图之,方能“日积月累,久久为功”。用春风化雨的方式,才能起到润物无声的效果,如果急功近利,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这是我们对信教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时必须注意的问题。

[ 注释 ]

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中国外文出版社,2014:138.

②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中国外文出版社,2014:141.

作者:马磊 卢珂

第3篇:如何深入开展儿童图书馆学教育

摘要: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对一个人素质的成长、培养和提高有着极大的帮助作用。在深化儿童综合素质教育方面,图书馆学教育的特殊作用不容忽视。开展儿童图书馆学教育有助于他们从“应试人才”向“素质人才”的转变。政府、教育界和家长都应适应时代的发展,从各方面及早作出调整,掀起一个儿童图书馆学教育的高潮,为孩子未来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关键词:儿童教育;图书馆学教育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迅猛。有关数据表明:全国高校平均录取率已达50%,有些省份甚至已超过70%。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已经到来,应试教育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今天的孩子尤其是幼儿,以后面对他们的教育将全面转向素质教育。

我们知道,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对一个人素质的成长、培养和提高有着极大的帮助作用。所以在深化儿童综合素质教育方面,图书馆学教育的特殊作用不容忽视。开展儿童图书馆学教育有助于他们从“应试人才”向“素质人才”的转变。政府、教育界和家长都应适应时代的发展,从各方面及早作出调整,掀起一个儿童图书馆学教育的高潮,为孩子未来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作为家长,在社会大环境还没有完善的时候,应从家庭小环境给孩子创造良好的氛围

图书馆对一个人的成长,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有着极大的帮助作用,图书馆学教育要早下手,从儿童身上抓起。但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儿童图书馆学教育几乎还是个空白,我国至今还没有针对儿童开展图书馆知识普及教育的措施,即使开展中学生图书馆学教育目前也只是极个别学校的“志愿行动”。

但当社会大环境对于儿童图书馆学教育尚未形成规模气候时,家长却不能坐等环境的变化,而是要在家庭中、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类似以下的工作, 这样对于孩子介入早期的图书馆学教育,是很有帮助的。

(一)在家庭中,家长应为孩子准备一个小的书架,专门放置孩子阅读及与孩子有关的图书

幼儿处于初级阅读期,不具备读文字的能力,他们的思维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所以家长安排幼儿阅读应从图象先开始,比如动物图画、日常用品图画、漫画书等,利用幼儿喜欢鲜亮画面的特点,使他喜欢阅读。除这些简单的图画外,家长还应该准备一些带文字说明的传说、童话、民间故事,与幼儿一起阅读,讲解时要声情并茂,不时提问并适时对幼儿的正确回答予以夸奖,引导幼儿接触优秀的文学作品,使之感受书中语言的丰富和优美,进一步激发幼儿对书籍及阅读的欲望和兴趣。

幼儿正处在成长时期,他的记忆和感觉能力最强,接受能力特别快,因此,家长要牢牢抓住幼儿这一可塑性最好的年龄段,培养他的阅读意识和阅读习惯,使幼儿从小对图书有感性认识,进而把他们从小领进图书世界里。

(二)为体现图书的分类检索,放置时将这些图书粗略的分类

家长在小书架上放置图书时,应该简单的进行分类,如将图画书与文字书分放、大书与小书分放、汽车书与动物书分放等。可以与幼儿一起进行分类,按照他认可的分类方式进行摆放。这样,当孩子问为什么的时候,家长就可以不告诉他直接的答案,而是鼓励他们自己翻书,自己动脑,自己去书架中寻找并发现答案。家长平时也就书中内容让幼儿取相应的图书阅读,拿对了要表扬,拿错了要指导,这样就能使他潜移默化接受书籍分类、整理的概念,增强他们利用图书的能力。

(三)教育幼儿整理书架及清洁图书,养成轻拿轻放、珍惜图书的好习惯

图书分类后,要教育幼儿经常整理书架,定期打扫书架上的灰尘,擦拭封面,粘贴破损图书,轻拿轻放,不撕扯、拉拽,珍惜和爱护图书。教育孩子从书架上取书看完后,必须将图书立即再放置回原来的位置,不能不放或乱放、混放,培养他的时间观念。

另外,家长应积极支持幼儿参加读书比赛、绘画比赛等围绕图书进行的竞技活动,通过活动帮助幼儿理解图书作品,拓宽幼儿的知识面,体会到读书带来的成就感。

总之,家长应充分重视对幼儿这方面的培养,引导幼儿接受原始、粗略的图书館教育。有一天当孩子能够学会从他的小书架上寻找自己喜欢的图书并阅读时,他就初步具备了使用图书馆的基本能力,也为将来利用图书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稍微长大以后利用图书馆就成了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二、从教育界和图书馆界来讲,要大力开展儿童的图书馆学教育

我国儿童图书馆学教育和国外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国外的儿童图书馆学教育走在了我们前头,而且水平较高。例如日本,它为适应情报化社会的发展,在传统图书馆学之外更重视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儿童及中学生的情报学教研活动。事实证明,它们的儿童及中学生基础知识扎实,而且知识面广,学生情感、品质、个人条件及特长、应变能力、生活能力、独立意识、竞争意识及个人价值等方面都得到了全面提高。

笔者认为,幼儿园、小学图书馆(室)是进行幼儿图书馆学教育的最好阵地,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广泛并循序渐进地开展图书馆知识的普及及系统教育。这些单位的图书馆管理员应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担负起图书馆学教育的责任,中小学生图书馆知识普及及系统教育开展得如何,将成为衡量我国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施进程的一个标志。

(一)加强儿童图书馆、图书室建设

开展儿童图书馆学教育仅靠宣传说教是不行的,建好各自的图书馆(室),让孩子身临其境,亲身体会和学习是图书馆学教育的最好途径。基于图书馆教育形式上具有的主动性、灵活性和选择性优势,更有利于培养儿童的独立性和创造性。

(二)编写并利用图书馆知识普及读物,引导儿童热爱图书馆

针对幼儿特点,编写一些内容浅显、形式多样的图书馆知识普及读物,如漫画、连环画等。或者在其它教材中适量渗入图书馆方面的知识。还可利用如黑板报、宣传广播、专业人员讲座,组织孩子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孩子热爱图书馆。

(三)在幼儿中开展志愿者行动,让幼儿积极参与图书馆实践

校图书馆(室)可以经常在孩子中征集志愿者,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图书馆实践。让他们初步了解图书馆内部的工作流程,参与图书的借阅、上架等读者服务工作。孩子通过参与参与服务与管理等实践活动,可以对图书馆分类体系、布局、检索方法有所了解,更加了解和掌握图书馆的基本知识,同时也实际增加了动手操作能力。

三、各级政府要充分重视,根据各地特点兴建一批儿童图书馆

各地政府应根据各地实际,兴建一批儿童图书馆或在原有图书馆中设立儿童专区,从而加大对儿童教育的投入,整合儿童图书馆学的教育资源。

图书馆学是一门内容丰富,知识性强的科学,发展幼儿及中小学生图书馆学教育,培养他们强烈的情报意识和搜集、判断、处理、创造信息的能力,这是新时代的要求,是教育历史的必然发展趋势。发展图书馆学教育是实现我国教育的一次重大改革——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希望之所在。

我国儿童的素质教育要缩短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现时应根据我国的国情,适当建立各种配套设施,广泛开展图书馆知识普及教育,全社会及家长都来创造条件,重视、培养、提高儿童使用图书馆的能力,为他们综合素质的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蔺丽英 蔺丽军

第4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是党的十七大对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新目标。2008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2008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水利"五五"普法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8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按照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的要求,扎实开展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进程,为保障水利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水利"五五"普法规划

1、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对普法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切实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水利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中。

2、切实加强宪法和重点水法规的学习宣传。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带头维护宪法权威。要紧密结合水利法制建设进程,大力学习宣传近两年新颁布的水污染防治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防汛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水文条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量分配暂行办法等水法规,积极做好抗旱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取水许可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准备工作,为水利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3、组织开展水利"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各地要对水利"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总结取得的经验和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改进,确保水利"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中期检查按照自查为主,重点检查、抽查的方法进行。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负责本流域、本行政区域水利普法中期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水利部普法办将对部直属单位普法中期检查工作进行抽查。

二、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工作,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4、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丰富学法内容,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水利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等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水利部已将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作为水利部党校、水利部理论学习讲座、水利部公务员初任培训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

5、继续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严格执行水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考核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促进严格执法、

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三、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

6、认真做好今年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的集中宣传活动。今年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发展水利,改善民生"。各地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组织安排好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大力宣传水利在改善和保障民生中的作用和成就,大力宣传水利政策和法规,创新形式,突出重点,提高质量。要做好水法宣传电视宣传片《人·水·法》(第三部)的组织播放和观看工作,充分发挥这部电视系列片的宣传作用。

7、继续组织开展水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要结合水行政管理的需要,大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水土保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打击非法采砂和加强河道管理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提高普法效果,促进水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全社会不断掀起宣传水法规的热潮。

四、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宣传教育实效

8、充分发挥现代媒体与传统媒体在水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要高度重视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和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的重要作用,根据不同媒体的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进行新闻宣传的同时,注重公益广告、普法宣传栏、宣传画、宣传标语等多种宣传方式的综合运用,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9、继续办好中国水利报"人·水·法"专栏和水利"五五"普法网。

第5篇:结合工作实际如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如何适应社会发展1/2

法制宣传教育如何适应社会发展

法是社会的产物,社会是法的基础。法的社会作用,除维护阶级统治外,便是执行社会公共职能,如促进公共设施建设,确认和执行技术规范,促进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和生产力发展等。但法因自身特点,又具有稳定与滞后的局限性,总是滞后于现实生活的变化。作为法制建设基础性工作的法制宣传教育,如何适应社会发展 成为热门的话题。对此,笔者认为基于法的局限性与社会发展,为适应需要,法制宣传教育既不能求“稳当”,采用老方法,也不能“穿新鞋,走老路”,而应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务求实效。

一、正视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经过20年的努力,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有目共睹的成就。但应当承认,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法制传统缺失与普法时间不算长等原因,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全体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待加强。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出现。三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处于转型期,人财物大流动,管理措施却未跟上,法制宣传教育发展不平衡,存在“死角”或“盲点”,如青少年与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亟待加强和改讲。四是某些地方法制宣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五是齐抓共管、协调有力、运转顺畅、效果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尚未健全等等。这些因素制约着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明显未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多管齐下、“对症下药”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经过20年的实践,法制宣传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部门规划、社会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运作机制;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又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更为广阔舞台。最为重要的是,各部门和领导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列入考评内容),谋划思考;涉及重大决策,可聘请法律顾问参与,依法行政,让法制宣传教育向广、深度推进。即深化对领导干部、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事业管理人员及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而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则应以高度历史使命感和强烈责任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投身到法制宣传教育中。

2、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改革精神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丰富工作内涵:通过创新,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横到委、办、局,纵达社区、村、组,上下联动,相互协调,消除“死角”或“盲区”;通过创新,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法制宣传教育 普法志愿者 队伍;通过创新,推动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走向深化;通过创新,为全面完成“四五”普法任务与启动“五五”普法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法制宣传教育如何适应社会发展2/2

3、整合资源,扎实开展。在总结20年普法经验的同时,应调动各行业、各部门的积极性,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求真务实,提升素质,为创建文明法治环境和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前提条件。由此,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可充分利用职能优势,以案说法,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司法行政部门,可安排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法制宣传教育;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等,可结合实际,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又可借助中华文化对社会活动的渗透,寓法制宣传于生活里面,寓法制教育于文娱之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率和吸引力,唤起人们对法律的依归感;又可根据新闻媒体 电视、电台和报纸等 传播快捷、形象直观、成本偏低的特点,让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动态和经验,及时反映出来。此外,还可设法吸纳社会资金,弥补经费投入不足,确保法制宣传教育顺利开展、乃至引向深入。

4、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应在完善评估机制、总结20年来法制宣传教育成功经验的前提下,坚持典型引路,从抓基层、打基础、树典型入手,做好典型的培育工作。并以点带面,切实提高典型的辐射力和感染力,拉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推进,平衡、可持续地发展。

5、调研论证,争取立法。应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法制宣传教育,就“五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尤其是提起违宪审查的主体与运作程序,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可行性研究,以最新的成果指导工作实践,促进法制宣传教育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撑。同时,抓住法制宣传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履行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的职能,及时解决遇到困难和问题,为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跨跃增添后劲。

党的十六大已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有关部门必须把法制宣传教育列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大立法的调研和协调力度,抓紧按立法程序规定办理,并争取全国人大、国务院的重视和支持,出台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律或行政法规,促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第6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奇台县发改委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做到四到位

一是组织机构到位。及时调整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计划,完善措施,明确目标。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切实抓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落实。

二是宣传思想到位。突出抓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宣传、马克思主义“五观”、新疆“三史”和“四个认同”的教育,教育全体干部牢固树立“团结稳定是福,分裂**是祸”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大力营造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稳定的舆论氛围。

三是活动目的到位。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目的要以“ 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新疆”为主题,以“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和“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为主线,以“增进互信、增进感情、增进团结”和以“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情,人人都说民族团结的话,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三个人人”为抓手,进一步引导干部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四是活动落实到位。要求我委干部要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迎接和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双语”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到包乡住村,开展扶贪帮困活动。通过座谈、讨论、板报、信息等多种宣传形式,为我委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第7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情系交通保平安——江西新余市交警支队工作纪实

民警“空降”一线来 平安出行看今朝 点亮万里之行的灯塔

路畅民安铸警魂

强化措施监管 狠抓责任落实

开拓创新重实干 倾心聚力促发展 围绕中心展作为 警徽熠熠 一切为了人民满意 情钟坦途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创建宣传品牌,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今年以来,黄冈市各级交警部门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宣传“五进”活动,树立社会化宣传理念,抢抓工作亮点,创建宣传品牌,努力提高群众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大力弘扬了公安交警执法为民良好形象,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促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据统计,仅黄州城区各大队就组织民警共深入社区、单位宣传37次,散发宣传材料80000余份,张贴通告130份;为中小学校上安全课98场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测试3次,散发《致广大中小学生的一封信》30000余份;深入有车单位进行交通安全教育62场次;开展事故图板宣传27次,同社区民警联合开展宣传5次;在新闻单位发稿100余篇(条)。各大队还与大型宾馆、酒店联系,开展了“酒后驾驶”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就餐席位上摆放了“酒后请勿驾驶机动车”的交通安全提示牌,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同时,黄冈交警支队狠抓对违法、肇事驾驶人的教育培训,截至目前,支队共教育培训违法记分驾驶人400余人。

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抓手,着力打造“平安、畅通黄冈”

黄冈交警支队按照全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联合市文明办,围绕“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制定了《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了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制定了工作目标,建立了可操作性的长效机制,实施了“八个一”工作步骤,掀起了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新高潮。

一是重点围绕平安畅通做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的具体安排。以文明交通为载体,以解决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着力点,针对交通事故高发和道路拥堵加剧等现象,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加强了对驾驶员和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了重点驾驶人的管理台账,实行了客运车辆安检制度和违法行为抄告制度。二是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校车及周边秩序的整治。支队专门组成工作专班分赴各县市大队辖区暗访校车及周边秩序整治情况,专门印发了《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积极从源头校车车辆驾驶人户籍化管理、路面巡查管控、校园周边隐患排查治理、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等四个方面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加大对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排查危险路段57处,并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加大分析研判力度,报请市政府批准在八一路实施单行道,较好地化解了老城区交通拥堵。五是加大对剧毒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组织召开了全省现场会,在全省推广了黄冈经验。六是加强了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旅游旺季的道路安全保卫,加大了路面保畅通警力投入,做到万无一失,实现了辖区道路安全、畅通的工作目标。

二是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文明交通涉及千家万户,与每个交通参与者息息相关,因此,支队以“八个一”工作措施,紧紧抓住文明交通宣传阵地建设,大造声势,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珍爱生命,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一是组建了工作专班。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实行多部门联动,大兵团作战。二是5月17日市文明办和交警支队联合组织一次各单位、各阶层广泛参与的文明交通万人签名活动。鼓足声势,形成“文明出行,从我做起”的社会新风尚。三是召开一次各成员单位和各部门广泛参与的动员大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智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市文明交通计划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形成各部门通力合作的良好格局,切实将文明交通落到实处。四是开辟了宣传专栏。在报刊、电视上开辟一个专栏,向市民大力宣传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五是创建文明交通示范街。通过示范街的带动影响,提高市民对文明交通的认同感、适应感。六是投资近150万元增设文明交通温馨提示牌,实现市县两级主要城区全覆盖,形成文明交通宣传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氛围。其中蕲春交警大队“史上最娘娘腔”温馨提示牌引发广泛热议,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七是建成一批高标准的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八是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进学校、企业、社区、军营、事业单位上交通安全课和开展专题讲座563场次,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身防护意识。

三是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倡导活动。支队联合市文明办、市团委组织市区各大院校在校学生,通过文明交通专题培训学习、成立“徐本禹”小组、志愿者论坛等多形式的活动,广泛发动青年志愿者利用双休日上路协助交警执勤,劝导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文明礼让通过马路。截至目前,该活动持续长达三年时间,参与志愿者人数8387人次,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深化“五进”,广借媒体,营造服务舆论

宣传工作是喀左县公安交警大队的亮点和优势,在全市一直处于领先的地位。去年,大队宣传股、车管所、交警中队民警经常深入学校、农村、社区、企业和有车户,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年共走访单位和用户1539个,召开座谈会21次556人参加,召开驾驶员会议51场7943人参加,上安全课84场63500名师生受到教育。设立交通事故展台2处,发放《致全县驾驶人一封公开信》15000份,《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游走字幕提示1560条,悬挂标语68幅,设立宣传展板107块,设立提示牌84块,向驾驶人发放提示卡35000份,发放宣传单57800份。根据日全食、雨天、雪天、雾天和酒后整治行动,19次发布短信38000人次。出宣传橱窗11期,警方传真制作6期节目,领导和驾驶人家属8次走进直播间,电视台21次报道消息,全年被各级媒体采用各类稿件180余篇。与客运车辆驾驶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驾驶人、社区、行政村、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均达100%,不断提高广大驾驶人、中小学生和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大张旗鼓宣传 营造和谐氛围

支队以开展全运交通安全宣传攻坚战为重点,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举办了一系列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社会化宣教活动。提请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济宁市“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召开了联席会议。与市文化局、市电影公司合作,开展了“平安全运,和谐交通百场电影放送”的系列活动。在全省第四届交通安全宣传作品评选活动中取得优秀名次,《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手册》获读一等奖,《关注农村校车安全》获电视专题片类二等奖,《警方报道-交警之窗》电视栏目类优秀奖;快板小品《约会》获曲艺作品类二等奖。今年以来,支队还在济宁市文化广场隆重举行了3000余人参加的“拒绝超速超员、祝福春运平安”大型春运启动仪式。期间,共出动宣传车56辆,悬挂宣传过街条幅72条,印发公益广告宣传材料1万份,张贴宣传标语200余条。积极开展了“四不四让”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和“礼让斑马线”活动,充分依托新闻媒体,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支队交通安全宣传车利用4个月的时间,集中进行下乡宣传,各办牌办证点、机动车检测站、车辆销售点等场所发放《汽车下乡安全不能忘》、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画册1.2万余份,集中宣传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措施和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组织开展了“迎全运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下发交通安全折页3万余份、交通安全警示卡10万余张,印制宣传条幅1300多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60余万份,受教育群众达120万人次

拓宣传渠道

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天水市交警支队始终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这根弦紧绷不放松。在总结了多年的交通安全宣传经验之后,今年以来,天水市交警支队以“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宣传教育工程为主线,不断创新宣传方法、扩大宣传面,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采取上门主题宣传、上门开展互动、上门提供咨询的“三上门”工作方法,主动与学校、企业联系,把宣传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并针对辖区部分中小学校距离马路近,上下学期间安全隐患较大的现状,天水市交警支队秦州郊区大队,与辖区所有的中小学校建立了全覆盖的联系网络,运用简洁易懂、形象生动的提示语言和图片,向学生群体宣传交通普法知识。同时,郊区大队还通过学校的交通宣传栏目,开展“新生入学,走好人生第一步”等宣传活动,使学校交通安全阵地建设取得实效。 城区、秦安等交警大队在巩固传统的宣传“五进”的基础上,推出了交通安全宣传进酒店、进商场举措;麦积、甘谷、清水等交警大队积极组织交通安全宣传“三下乡”活动;郊区、武山等交警大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军营”活动,组织对农村电影放映员进行安全培训;张川大队针对少数民族生活习惯和特点,把交通安全宣传走进清真寺,成为宣传活动的一大亮点。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市交警部门共悬挂宣传横幅148条,散发传单60000份,印制提示卡20000份,集中展出宣传版面840块,做专题宣传报告56场(次)。

宣传先行 标本兼治

“一人执法,不如万人遵章”,交警部门以“五进”为主要形式,着力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观念。今年交警支队在省城各大媒体上共刊播各类宣传稿件4115篇,如此大密度的宣传,在全市各行业中是少见的。交警支队还与兰州人民广播电台、甘肃交通广播电台联合,在交通指挥中心设立了直播间,实时发布路况信息,宣传交通法规,

便民利民。

去年4月,全国“保护生命、安全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启动后,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实施意见,随后又在全市广泛开展了“不闯红灯,不乱扔杂物纸屑,不破坏公共设施”的宣誓活动,有车队建制的单位、中小学校、城市社区宣传面达到了85%以上。今年9月,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又发出通知,

对宣传教育工程进行再部署。

交警部门还大力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去年1月,在全市举办了首届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去年至今,在全市开展了4次校园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拉运学生的校车实行通行证制度。每学期开学后和放假前,交警都要深入中小学校讲课,把“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落到了实处。

今年第一季度,交警支队派出宣传民警,以公路沿线村镇为重点,带着事故展板、宣传年画,挨村开展宣传。针对进城务工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差的问题,城区交警深入到建筑工地和集贸市场,利用农民工休息的空隙讲解交通安全常识,深受欢迎。

交警支队还根据今年兰州市发生的27起重特大交通事故,制作交通事故图片展板24套共800块,在全市巡回展出。另外,还制作宣传挂图6000多张,刻录光盘2000多张,编印宣传材料30万份,在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向宣传要安全:州交警支队创新宣传工作纪实

2010年以来,黔东南州交警支队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始终不渝地把交通安全宣传作为联系群众的纽带和预防事故的治本之策,千方百计地向宣传要安全。全年全州公安交通安全总体形势平稳,道路交通事故万车事故率下降1.86百分点;万车死亡率下降1.55百分点;万车受伤率下降2.08百分点;万车经济损失率下降0.59百分点。全州公安交警系统在全省公安交警系统目标考核名列第三,在全州公安系统考核获得一等奖,荣立集体三等功3次;集体嘉奖1次;个人三等功7人次;个人嘉奖8人次。集体受到省级表彰11次,执法示范标兵、先进个人等个人受省级表彰98人次。

领导高度重视,在加大硬件资金投入上下功夫

黔东南州交警支队支队长陈龙、政委刘贵荣、副支队长刘黔东等领导非常重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010年,在交通安全硬件建设上,加大了资金投入。加强车管所、大队、中队营区、客车站等宣传阵地建设。做到有电视机、影碟播放机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光盘;有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墙报、宣传展板、宣传画;有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标语;随时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单,使人民群众到交警营区办事、在客车站候车耳闻目染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同时,支队还出资2万元在《黔东南公安》报社开辟“交通方圆”专栏;投入3万元黔东南日报社,在黔东南日报报角,每隔一天刊登一条交通安全标语。

扩大宣传面,在推进社会化宣传上下功夫

黔东南州交警支队将交通安全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大、中、小学和幼儿教育内容,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内容,积极主动地与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联合和沟通,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推向社会化。针对不同的群体,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职能作用,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活动。

对机动车驾驶人,充分发挥驾驶员所在单位的作用,积极帮助策划、督导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对中小学生,采取老师、家长和交警辅导员互动的方法,以如何安全走路、骑车、乘车等方面交通安全常识进行宣传教育;对外来及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依靠劳动管理部门、工厂企业自身,进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对城市居民、农村村民,按创建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村的标准,通过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宣传。通过挖掘社会各方潜力,开展多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形成了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新格局。 注重基础建设,在夯实宣传根基上下功夫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黔东南州交警支队为了做好新形势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真正担负起对社会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历史使命,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装备精、作风实、保障好的宣传队伍。

组织健全,宣传队伍强。各大队配强了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并成立宣传机构,配备有宣传人员,主抓宣传工作,所有民警既是战斗员,同时又是宣传员,形成了“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抓、宣传人员全力抓”的工作格局。注重投入,宣传措施实。注重投入,设备齐全。大多数大队都专门配备有宣传车、专业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等装备,保证了宣传装备的充足性和优良性。分工明确,采编优势大。为充分挖掘新闻采写潜力,支队宣传科保持与地方新闻单位联系密切,侧重肩负起带有全局性、重点性的报道任务;大队宣传民警身处一线,紧贴现场,将报道重点放在路面,及时将交通安全管理第一线捕捉来的新闻素材传给宣传科,宣传科及时修改向各报刊发送。强化奖惩机制。将宣传工作作为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坚持每月对宣传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有力地提高了单位和个人做好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10年,共有654篇(条、幅)稿件被各种媒体采用,其中:《人民公安报》31篇、《中国安全生产报》10篇、《工人日报》5篇、《农民日报》2篇、《中国旅游报》1篇、《驾驶园》1篇、《精神文明报》1篇、《交警时报》3篇、中国交通安全信息网15篇,《贵州日报》10篇、《贵州电视台》5条、贵州人民广播电台》1条、《贵州宣传》1篇。《法制生活报》49篇、《贵州都市报》2篇、《贵州政协报》13篇、《劳动时报》7篇、贵州商报》1篇、《黔中早报》6篇、《贵州民族报》11篇、《贵阳晚报》3篇、《经济信息时报》1篇、《贵州安全生产》杂志10篇/幅、《黔东南日报》198篇、黔东南电视台35条、《新凯里》1篇、黔东南信息港50篇、黔东南人民网75篇、网上黔东南25篇、各县电视台使用稿件85条。

另外,交通安全宣传信息简报被省交警总队采用110篇,其中:《黔东南州交警部门深入中小学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活动》被公安部交管局采用。

抢占宣传阵地,在提高宣传效果上下功夫

自“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以来,黔东南州认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安排部署,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广泛开展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教育活动,在短时间内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利用媒体宣传平台开展宣传。支队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在《黔东南日报》报脚开辟专栏,每隔一天刊登一条“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提示语;与黔东南电视台“法制天地”栏目合作,开设“曝光台”,曝光交通陋习;各大队积极联系电视台(有线电视),利用字幕的形式滚动播放交警温馨提示,教育驾驶人不酒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超载超员,教育广大农民不坐农用车、不坐无证车、不坐超员车,教育群众识别拼装车、报废车、假牌车知识,发动广大群众举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二、利用节日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运用苗语侗话、苗歌侗戏到民族节日群众聚集地,逢场赶集地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黄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春节、元宵节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活动,在群众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标语,并印制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资料,发放给广大人民群众。施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龙灯会,在每支龙灯队伍最醒目位置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标语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台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台江元宵节舞龙嘘花,用彩纸写着“遵守交通法、安全你我他”、“严禁超员行驶、严禁酒后驾车”、“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等温馨提示语悬挂在每一盏花灯上。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爬坡节之机,组织交通安全宣传小分队深入大塘乡雄吉坳、望丰乡满天星、五岔路、西江镇黄里牛角坡、丹江镇固鲁东山坪等苗族村寨开展大型宣传活动。从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大走访”活动邀请邑莎民间文艺队深入各苗乡侗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麻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会同党建扶贫工作队一起走乡窜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出发前,麻江县人民政府对工作队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让队员在工作中当党建扶贫工作员,又当交通安全宣传员。雷山县人民政府举办全县村干“文明交通安全行动计划”讲座,加强对全县157个村村干的培训。

三、突出重点人群狠抓宣传工作。(1)、以中小学生为重点,开展护学法制教育。紧密结合开展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把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校,通过上交通安全课、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展出交通安全展板等形式,积极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2)、以客运驾驶人为重点,抓好源头宣传教育。结合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行动,定期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通过召开安全例会、举办专题讲座,加强对客运驾驶人的安全学习教育,并以今年各地发生的客运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为教材,举一反三,三令五申,教育客运驾驶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安全驾驶,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行为,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3)、以农村群众为重点,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结合交通安全“五进”宣传工作,依托农村交管站,利用宣传材料、事故展板及交通事故案例,向农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使他们从中汲取血的教训,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远离交通违法行为。(4)、以交通违法行为人为重点,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在路面执勤、执法办案过程中,力求做到每纠正或处罚一起交通违法行为,每处理一起事故,都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使交通违法行为人更加明晰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的巨大危害,确保在以后行车走路中不麻痹大意,不随心所欲,做到遵章守法,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2010年,共到336个乡镇(次),176所中小学校(次),企业179个(次)、210万个(次)家庭上交通安全课、悬挂横幅80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份,永久性宣传标语500多条,受教育面达30多万人次

扎实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决战氛围

按照“荧屏有影、广播有声、报纸上有文章、手机上有短信、网络上有平台”的工作思路,支队在商洛电视台、商洛日报、商洛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开设专栏,对“攻坚战”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支队、大队制作专题片5部,印发“爱惜生命,不要乘坐农用车”等各类宣传单8万多份,制作事故展板60套(每套10块)600块,发至大队、中队及各客运企业、站、车队。4月23日,支队召集在商新闻媒体记者20余人,介绍汇报了我市1—4月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当前我市开展“迎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过他们进一步加强宣传“迎奥运,五个攻坚战”的具体内容,使全社会进一步理解支持支队的工作,确保奥运期间我市有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心守护平安路

——2009年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纪实

2009年是吉林交通管理面临巨大压力,迎难而上的一年。全市机动车及驾驶员增长迅速,交通需求日趋旺盛。同时,因城市道路和农村道路建设大面积铺开,交通管理难度剧增。2009年也是吉林交通管理工作开拓创新,取得重大成绩的一年。吉林交警以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为中心,以“压事故、保畅通”为工作重点,以贯彻落实“双十八条”措施为契机,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民警执法规范化、事故预防经常化、安全宣传多样化、交通管理信息化进程,在事故预防、专项整治、安全宣传、便民服务、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优异成绩,为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营造了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市民对公安交警工作的满意度也逐步得以提升。而吉林交警的工作,也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在年底的优化经济环境测评中,比2008年的倒数第7名,提升了10个名次。

2009年我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00起,造成140人死亡,40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642527元,四项指数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36.17%、13.58%、35.71%、19.52%。我市交警部门在抓好日常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疏堵保畅工程”、 “迎国庆、保三湘畅安”“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 “机动车涉牌涉证”、“三无摩托车”、“酒后驾驶”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5万余起,行政拘留违法人员170余名,“大排查、大整治、大惩处”工作持续开展,掀起了一轮又一轮交通秩序整治高潮。尤其是在6月20日开始的“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摩托车行车秩序百日整治行动” 和8月15日开始的“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中,民警战高温,斗酷暑,异地用警,克服困难,取得了良好成效。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万余起,查扣摩托车4356辆,收缴摩托车晴雨伞3763把;查获饮酒驾驶违法170人,拘留醉酒驾车驾驶人22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43本,极大地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分子,市区道路车辆通行秩序明显改观,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杜绝了因饮酒或醉酒造成的交通事故。同时,我市各级交警部门还对“三无”摩托进行专项整治。邵东、新邵等大队向当地党委、政府积极汇报,率先落实了免费办牌上户政策;绥宁、新宁、吉林县等交警大队通过在派出所、乡镇、摩托车销售店设立代办点代办牌证,为农民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而绥宁大队应三无摩托车整治工作效果明显,被评为全省先进。截止11月20日,我市共办理摩托车登记入户48104辆,办理摩托车驾驶证36683本,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263.87%和187.52%,办牌办证数均居全省前例。

2009年,市公安交警支队还以贯彻“双十八条”工作措施为契机,狠抓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的落实,受到了群众的普遍赞许。年初,支队为了解决新车上户量急剧增加,车主排队等候时间长的问题,在大汉集团建起了车管分所,受理小汽车办理牌证业务,实现了群众上户办牌随到随办,大大缩短了车辆上户手续的办理时间。随后又将小型汽车登记业务办理权限下放到具备条件的县级车管所,将摩托车登记业务交由交警中队受理,让大家在家门口就能办理车辆登记入户业务。9月份,车驾管窗口全面实行了“一窗式”服务,所有业务办理内部流转、审批,办事群众不再需要辗转于各个窗口;此外,交警还开展“一网通”便民服务,市民在家就可上网自选号牌,驾驶人还可直接去医院完成驾驶员的体检项目,“一网通”的实施给群众带来了极大的方便。10月份,支队联合市内10家保险公司共同筹建了“吉林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实行交通事故处理、保险查勘定损、事故损害理赔一站式服务。事故双方未造成人员伤亡,双方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互碰”交通事故都可以实行快处快赔。此外,事故处理大队还在办公楼大厅安装了警务信息公布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每起交通事故的受理信息、办案民警、办理情况,大大方便了办事群众。 交警部门还在全市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实施警告措施,执勤民警发现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即向违法行为人提出口头警告,纠正违法行为后教育放行,使得2009年度同比上一年度罚款处罚数量减少了15%。同时,交警部门对车辆被套牌产生的交通违法,车主提交证据充分的,十个工作日内消除违法记录;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一般交通违法行为,无法确定驾驶人的不予记分;对时速未超过60公里的超速违法不处罚;对交通违法行为人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收取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本金;对非现场交通违法教育免记分;对全省范围内非现场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实行邮政代办等等。

为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效能,促进支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上新台阶,今年9月起,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了精细化管理模式,出台了规章制度与考核办法。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有效解决了民警“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学与不学一个样”的问题,民警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形成了事事有人管,岗岗有约束,人人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支队通过电话、问卷等形式收集服务对象、处理对象、报警人及案件当事人对业务工作办理和民警形象满意度评价,以示范岗建设、《警务工作正规化指南》、法律法规知识“一口清”、交通手势、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比赛、考核和“大走访”活动成效评估为主要内容的精细化管理工作;09年11月份支队机关考核结果显示,民警精细化考核得分最高的为150分,得分最低的70.6分,两者相差一倍多。同时,根据部门、民警的精细化管理考核结果,分别确定考核等级,兑现奖惩,实行“三挂钩”,即考核结果与津贴补助挂钩、与评优评先挂钩、与干部任用挂钩。

进一步推进吉林公安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引领和辐射作用,还在全市交警系统开展“规范执法示范岗”、“规范执法示范标兵”创建活动,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的交警队伍。为确保“示范标准岗”布局科学、合理,突出示范标准作用,充分展现示范标准形象,支队先后3次召开专门会议,对“示范标准岗”选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多次组织各大队的大队长到市区办公单位密集、居民区集中、车流、人流量大、道路交通环境复杂的街路进行实地调研。在综合考虑各备选岗实际情况的前提下,支队经过反复推敲、精心筛选,推出了建设路口岗、江北十字路口岗、市委路口岗、汽车南站岗、广场岗5个岗作为首批“示范标准岗”。为在创建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支队副政委刘新民也经常带头上马路站高峰岗,指挥来往车辆。“规范执勤示范岗”活动启动后,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城区交通秩序也得到了明显好转。

2009年,交警支队宣传工作以“入情、讲理、普法”入手,以“全方位宣传、构建和谐交通”为目的,牢牢把握“新闻宣传、安全宣传、队伍宣传”为重点的交通安全“宣教工程”,通过“抢占阵地、深入阵地、开发阵地”,树立了交警新形象,提高了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一年来,支队先后投入资金200余万元用于交通安全宣传,修建了一个交通安全教育警示基地、新增7块电子宣传屏、建成了交通安全示范一条街、制作了国省道沿线宣传牌800余块、与吉林影响力最大的5家主流媒体建立了全新的合作关系。在完成总队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祝福春运、平安归来”、“大走访”、“七大宣传攻势”、“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五个严禁、六个严禁”、“双十八条”、“安全生产月”、“系好安全带”、“规范执勤示范岗”、“城区交通整治百日会战”、“反对酒后驾驶暨十大劝戒”、“迎国庆、保吉林畅安”等宣传主题,自主创新,推出交通安全宣传进酒店、进企业,送戏下乡、送歌进课堂等宣传亮点。同时,支队还与《湖南日报》等省级媒体,以及《红网》、《湖南信息港》等网络媒体合作,扩大吉林交警的辖区外宣传,扩大影响力。

全年支队共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制作光盘200张,悬挂宣传横幅1000余条,制作宣传展板120块,制作电视专题26个,共在各类新闻媒体发稿830余篇,其中中央级和省级媒体发稿23篇。

2009年,吉林交警以“服务保障民生、促进警民和谐、提升交警形象”为主线,以“服务经济建设,方便办事群众”为己任,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探索服务措施,拓宽服务渠道,兑现服务承诺,取得了骄人的成绩。2010年,交通管理工作将面临更大的机遇与挑战,我们有信心,也有决心,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再铸辉煌。

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全力推进“南平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主动配合各项交通安全整治活动,继续深化“五进”、“大篷车”下乡、事故模拟展台等宣传载体,积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上半年,全市共进企业、学校、社区2730家,举办交通安全图展5438场,上交通安全课4620场,发放VCD光碟5100余片,发放各种宣传资料、画册96万份,组织青年志愿者上街宣传2300余人。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网站上用稿量达530篇(其中中央级55篇、省级276篇,市级199篇);上省级以上电视台新闻76条(其中被《福建新闻联播》采用25条),上市级电视台新闻162条;被省、市级广播电台采播190条。尤其是在“6.14”抗洪救灾期间,第一时间组织媒体记者随警作战,深入路面一线进行采访报道,在福建电视台、福建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刊播新闻11条,做到《闽北日报》、南平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几乎天天都有交警抗洪抢险新闻反映,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公安局交警大队2011年文明交通行动工作总结

2011年,乐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上级文明交通行动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和正确指导下,以营造“事故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目标,认真履行自身部门职能,继续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圆满实现了年初预定工作目标,为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与好评。

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2011年(截止11月30日),大队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9065起(不含警告处理),查扣违法机动车1137辆次,记分2076人次6195分,拘留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110人次(不含事故案件);组织街头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52次,上交通安全课221堂次,播放交通事故警示光碟293场次,刷写、悬挂、张贴交通安全标语横幅489条次,散发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材料 10万余份;新建交通智能卡口和电子警察系统8处,新增交通标牌136块,施划交通标线1.5万平方米,安装新式护栏800米,投入80余万元对一些老旧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进行了维修保养;全市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重大事故起数和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去年分别下降17%、31%。

二、主要措施

1.以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为主线,努力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为切实改善部门形象,增强执法公信力,大队始终围绕“打造公正廉洁执法警队”这个核心,从软硬件两个方面双管齐下,稳步推进了队伍执勤执法的规范化建设水平。一是以开展执勤执法标兵和每季“星级”工作人员评选为动力,以大力开展业务培训考核为推手,进一步浓厚了队伍中的岗位练兵氛围;二是通过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江西公安机关核心价值观教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主题教育实践、办案质量检查、杜绝公路“三乱”等活动,不断完善执勤执法管理机制,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三是在继续坚持开展高频率风纪督察的基础上,结合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和推广使用执法现场记录仪为突破口,加强了对执勤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狠刹了队伍中的歪风邪气,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均高度评价我大队“队伍形象越来越好”。

2.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为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成效,大队根据广泛宣传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社会媒体与固定阵地相结合的原则,创新方式方法,大力改进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以施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重点,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让文明交通、平安交通、和谐交通理念深入人心,与学校、运输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形成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合作,民警定期深入有关单位上交通安全课,散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制办(展出)交通安全宣传板报,检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车辆驾驶人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日益增强。同时,继续与市广播电台合作开办交通安全专题节目、经常性地举办各类街头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较好地提

高了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3.狠抓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努力完善交通基础设施。 大队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大力促进县乡村三级交通安全协作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同时,结合日常交通安全管理需要,经常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联合排查工作,并建立了动态监管台帐。一年来,共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10余处,全部上报市政府督促责任部门进行整改。特别是在10月中旬开始的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依靠各乡镇街道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大队短短半个月就将全市377所学校222辆学生接送车辆的基本情况逐一掌握清楚,为开展有针对性的管控奠定了坚实基础。在隐患整改过程中,大队大力推进了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在城区及近郊安装了一批交通智能卡口和电子警察系统、高规格高质量的指路标志以及新式交通隔离护栏,重新标划部分道路的交通标线,为规范引导交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挥了积极作用。

4.坚持不懈强化秩序整治,大力查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大队继续以落实路段责任承包制度为基础,下大力气加强城乡日常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同时针对乱停乱放、闯红灯、无牌无证上路、撒落滴漏装载物、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危化品车辆违反运输规定等多发性交通违法行为,经常新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保持严管重罚态势。尤其是从 4月份开始,除开展上级统一部署的整治行动外,大队还推出交通管理新举措,每周由值班大队领导牵头组织一次交通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实现了交通安全整治常态化。其中在“酒驾”整治、报废车辆整治、短途客运超员整治和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整治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全年共行政拘留超员客车驾驶人15名、超员接送学生驾驶人31名,强制解体报废车辆103辆;修改后的交通安全法于5月1日正式实施后,大队查处了景德镇地区首例醉驾和江西首例使用假牌交通违法行为,社会反响很好。通过开展持续有力的整治,一些交通违法行为得到遏制,确保了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5.依法妥善调处道路交通事故,严厉打击肇事逃逸行为。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大队坚持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妥善裁定事故责任,对事故当事人及其家属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减少疑惑,消除误解,努力使事故调处成为程序的终结,成为纠纷的终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大队共追究交通肇事人员刑事责任99名,吊销驾驶证27本,破获重大逃逸案件5起、一般逃逸案件19起,维护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保障了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全国“清网行动”开始后,大队克服困难,细心摸排,在耐心劝投和全力抓捕两个方面同时发力,仅用4个月时间将所有6名网上交通肇事逃犯全部抓获归案,提前100%完成了“清网行动”任务,得到有关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不断巩固队伍教育管理成果,努力建设公正廉洁执法警队。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抓好车驾管理、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服务窗口和路面执勤执法的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全体工作人员打牢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根基,增强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杜绝队伍中发生“大恶丑”问题,塑造交警部门的良好形象。

2.继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要坚定“交通安全意识的普遍提高是一个渐进过程”的认识,立足长期奋斗,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采取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措施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为构建平安、和谐、文明交通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3.加大科技投入,大力推进公安交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步伐。要牢固树立“向科技要警力”的思想,及时将各类执法办案、车驾管业务、基础工作等资料录入公安内网信息平台,实现交管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日常化。在推进现有道路监控系统改造施工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不断增加交通干道和重要路口的智能卡口电子警察系统建设。

4.隐患整改与秩序整治并重,促进城乡交通环境迈上新台阶。立足乐平道路交通实际,深化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与交通秩序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城市新区道路的红绿灯和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增加配套停车场所建设。坚持以“严打”开路,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赢得社会各界理解、支持、信赖。

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提高了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

2008年,支队进一步深化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挂图、展出图板、播放光盘、举办讲座、举办征文比赛、设立咨询台等方式,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农牧民、学生、驾驶员三大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支队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及手机短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博州交警信息”互联网信息平台正在建设之中。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全州各级交警部门共开展宣传活动场1114场(次),播放宣传片176场(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251场(次),进入农村783个(次),进入学校324个(次),进入运输企业244个(次),发放宣传材料30余万份,受教育群众90余万人(次)。全年共刊稿869篇,其中电台114篇、电视台106篇、报纸126篇、网络523篇,与人保财险博州分公司共同编印《博州交警》宣传材料15000份、制作事故图板80块,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广度、深度进一步增强。

紧扣主题,彰显特色,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形式多样、力度空前,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全面提高

今年我市紧紧围绕全国、全区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根据实际,整合社会资源,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统一组织打造“四大媒体”、开展“五大活动”、实施“八个百万”系列宣传活动。据统计,在宣传活动中,共悬挂横幅350条,张贴宣传画20000张,出版宣传橱窗58期,播放光碟、展出交通安全挂图2080多场次,在各辖区主要街道及“农事村办”办事点举行交通法规宣传咨询活动85次;深入中小学校、单位上交通安全课1126场次;在各级媒体播发宣传稿件共494篇,其中国家级媒体57篇、自治区媒体65篇、其他相关网站372篇;在防城港电视台、广播电台各播放领导专访6期,参加广西交通台“文明交通在广西”支队长热线节目1次;各区、县(市)举办2010广西“文明交通行动”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知识大奖赛;全市评出中小学生漫画、征文、手抄报比赛共90份优秀作品,参加自治区决赛;支队、大队投入近10万元资金在办公楼大院、车管所办证大厅增设固定宣传栏。特勤大队筹措资金8000多元在最大的幼儿园制作了13幅交通安全宣传漫画版报长廊;东兴市交警大队开展“千幅漫画进万家”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式;举办全市中小学交通安全校内辅导员培训班四期,从全市近万名教师中推荐出681名教师担任学校校内辅导员参加培训;充分利用电影下乡这个活动,组织民警深入运输企业、村屯、火车站、政府广场等场所宣传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近万名市民受到了警示教育。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交通管理氛围。

围绕支队各项重大整治行动和创新举措的推出,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警民座谈会。包括邀请网友召开“我们一起当交警 一起管交通”网友座谈会,邀请部分幼儿园、小学、中学以及大学领导及教师召开“爱民实践畅谈我市交通管理”座谈会等,就我市老百姓迫切需要解决的交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市民交流互动。二是组织深圳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全面启动以“四个六”为主要内容的文明交通创建行动,通过“4.25” 、“5.25”交通安全宣传日广泛开展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三是开展声势浩大的警校共建平安校园“118”工程。在深圳市警校携手各方参与共建平安校园再部署工作会议上,市领导向全市学校正式颁发“深圳交警学生交通安全护卫旗”。目前,支队已向全市1000多所学校颁发了1500面“深圳交警学生交通安全护卫旗”。同时,开展“一校一警八包干”的警校共建平安校园“118”工程,各区交警大队为每1间学校安排1名挂点责任民警,全面负责加强校园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包干八项工作内容,全面提高校园交通管理水平。四是加强重大活动和创新举措的宣传活动。做好深圳机动车突破“150万辆”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公安部111号令新规、深入报道“手机短信敬告式执法” 便民新举措等,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交通宣传教育氛围。

胡总书记,应在全国推广山西省交警总

队探索和

总结出的,“交警工作,是政治的‘播

种机’、

是经济的‘助推器’、是人民的‘保护

神’”的

经验

----从以边智慧为首的山西省交警总队一班人,怀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一片赤诚,怀着对自已良知责任高度负责精神,以理性的高度、逆向的思维、全国的水准,把普通的交警工作、把自己平凡的日常工作,升华到党、国家、人民的高度,努力用自已的情、自已的爱、自已辛勤的心血和汗水,努力大写着“人民交警”四个鲜红而炽烈的大字,所引发的深度社会思考

王永海

(一)

“我们不能把交警工作只看着是一项普通的工作,,我们应时时处处把交警工作,升华到党的高度来认识:如我们交警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从某种意义上讲,都代表着党的形象。因此,我们要时时处处把普通的交警工作,当作政治的‘播种机’:时时向人民播撒党的温暖、党的爱民理念、党对人民的一片深情„„”

----边智慧如是说

„„

(二)

“我们不能把交警工作只看着是一项普通的工作,,我们应时时把交警工作,升华到能强力推动山西经济迅猛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如我们交警的工作做好了,全省的道路就会畅通,全省的经济就会迅猛发展。反之,如果我们交警工作做的不好,全省的道路就会堵塞,全省的经济就会停滞不前。因此,我们要时时处处把普通的交警工作,当作山西经济工作迅猛发展的‘助推器’:时时努力值好勤,努力确保山西经济发展‘大动脉’畅通无阻。时时努力值好勤,努力当好山西经济迅猛发展的‘助推器’,并长久地风驰电掣、高速运转„„”

----边智慧如是说

„„

(三)

“我们不能把交警工作只看着是一项普通的工作,,我们应时时处处把交警工作,升华到人民的高度来认识:如我们交警的工作做好了,全省道路上的人员伤亡事故就会明显下降、甚至不发生。如我们交警的工作做好了,就等于筑起一道保护全省3000万人民生命安全的‘钢铁长城’。因此,我们要时时处处把普通的交警工作,当作保护全省3000万人民生命安全的‘长效系统安全工程’。我们交警永远是全省3000万人民生命安全的‘保护神’„„”

----边智慧如是说

贵阳市交警支队2009年宣传工作总结

2009年在上级各部门的领导下,宣传科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化民警执法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建设核心,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执法监督指导、密切警民互动为目标,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部署,扎实推进我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现将2009年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一、通过大众传媒的广泛报道,做到了每天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达到了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浓厚的理想效果。

按照总队、支队2009年度管理目标,支队宣传科在年初拟定了全年的交通安全宣传计划,与贵阳交通文艺广播电台合办的《交通视点》、《1027与您同行》、《警民互动平台》,与《贵州商报》合作的《贵州商报――交通新闻周刊》等栏目,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促进了各项宣传任务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为实施交通安全教育工程、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打下了坚实基础。

到目前,由各大队、各科所室民警走进直播间现场直播的《警民互动平台》共播出132期,通过交广电波,架起了交通民警与驾驶人的友谊桥梁,拉进了与交通参与者之间的距离,收到很好的社会效应。从2008年月11月21日到2009年11月21日止,支队在各类新闻媒体共发表交通安全方面的正面文章、广播、电视新闻、专题、报道等共计10325篇(条)。其中:中央级:中央电视台4条、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全国交通之声》采播1条、省级:贵州电视台(含一至五频道)采播新闻356条(专题节目86条),贵州经济广播电台1322条,贵州交通广播电台152条,贵州音乐广播电台18条,贵州都市报采稿448篇,贵州日报采稿18篇(贵州日报网站信息6篇),贵州商报采稿522篇;市级:贵阳电视台采播新闻526条(其中贵阳一台采播124条,贵阳三台(法制频道)《法制直通车》采播454条,制作专题片5部),贵阳日报104(篇),贵阳晚报266篇,贵阳新闻广播电台547条,与交通文艺广播电台联合制作专题节目《交通视点》、《路路畅通》共播出节目86期,采播新闻2547条。支队出台的各项措施、违章曝光信息以及贵阳市及时路况信息都通过贵阳交通文艺广播电台滚动播出。利用《贵阳交警信息网》网站开设了贵阳市交通违法曝光信息专栏、交通管理动态信息播报以及贵阳交警回复信箱等栏目,使每天的点击率平均达到千余次。在贵阳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11条,在贵州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3条,在贵阳交通文艺广播电台和贵州经济广播电台播放公益广告758条。

一、未雨绸缪 全力动员 确保春运平安

为加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公安厅印发的《贵州省2009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黔公通【2008】141号)的具体部署,我支队于1月11日至2月19日在贵阳市正式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为加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积极推进“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构建和谐的春运交通环境,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春运开始前,支队各大队相继联合当地区政府、安监、运管、交通等职能部门组织辖区客运车辆驾驶人、业主和企业管理人员召开2009年春运动员大会。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春运工作中的职责,共同加强客运车辆的源头管理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会议中,各大队还向客运企业管理人和客运车辆驾驶人通报了总队、支队关于2009年“冬防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精神以及春运的管理规定,杜绝不合格车辆超员、车辆上路,杜绝无资质的人员从事春运。

元月11日10时,由贵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市经贸委、市春运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主办,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运管处、市客运总公司、市交通文艺广播电台承办的2009年贵阳市“冬防春运”启动仪式在贵阳市客车站隆重举行。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王泽洪;省交警总队总队长施长征、副总队长周顺黔、副总队长陈建州;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帅文;贵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周虎深;贵阳市安监局副局长杨亚琦等省市领导出席活动。 随着市公安局周虎深副局长宣布2009年贵阳市“冬防春运”启动及摩托车队出发的一声号令,贵阳市“冬防春运”工作正式拉开序幕。王泽洪副厅长与帅文副市长共同为春运首发车揭幕,出席活动的各位领导亲切慰问了乘车群众,并将交通安全年画等宣传资料亲手发放到客运车辆驾驶人和乘客手中,现场洋溢着一派祥和浓烈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后期预防特大交通事故工作,保障民工流、学生流、探亲流、自驾出行游等各种交通流的道路安全,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总队《关于切实做好春运后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公交[2009]19号)精神,支队立即下发了《关于再掀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新高潮的通知》(筑公交通[2009]14号),要求各单位根据辖区实际交通管理特点,抓住节后春运这一有利时机,创新宣传模式,加强对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2月9日(大年十五),宣传民警深入到火车站客运车辆始发站、乌当区黔通公司客运始发站、花溪区客车站、开阳县客车站、修文县客车站、息烽县客车站、清镇市客车站,开展集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采取播放光碟、展出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警示广大人民群众遵规守法、文明交通、安全出行。通过向广大乘客和客运驾驶员送去一份安全的祝福,再次掀起春节期间交通安全宣传高潮。

各大队和车管所利用总队、支队发放的宣传横幅、交通安全挂图和宣传光碟等宣传品,对各自辖区的“三个阵地”(车管大厅、事故处理窗口、违法处理窗口)以及“两站一区”(春运服务站、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场所进行认真布置,营造了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据统计,春运期间发放7万余份,其中《2009年交通安全年历》20000份,“碰瓷”宣传单28000份,“冬防春运”提示卡12000份,交通安全车身即时贴1200张,交通安全宣传挂图150套,交通安全宣传购物袋5750个,交通安全祝福小挂件1200个,“冬防春运”宣传横幅50条,“左看右看再左看”宣传光碟45张,便民措施宣传册2000份。

在春运工作中,各大队主动联系支队对口记者,充分利用媒体的舆论优势,为各项“冬防春运”工作创造必要的舆论导向。由宣传科牵头,各单位积极提供信息和素材,一方面对一线交通民警在严寒中的精神面貌、好人好事等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另一方面对春运期间发现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和重点单位、驾驶人,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各大队还与辖区有线电视台联系,在收视黄金时间播放有关交通安全宣传片,增强辖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不断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效应,掀起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高潮。春运期间,完成各类新闻报道1032起,其中贵州日报1条,贵阳日报21条,贵州都市报21条,贵州商报21条,贵阳晚报27条,贵州电视台101条,贵阳市电视台63条,贵州经济广播电台323条,贵阳交通文艺广播电台438条。

二、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全力遏制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文明意识,预防和减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总队《关于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09年2月20日至3月31日,我支队开展了为期40天的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宣传工作,为落实各项宣传工作,突出宣传重点,确保宣传形式、宣传氛围、宣传效果的三项到位,支队及时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宣传工作的通知》(筑公交通[2009]17号)和《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主题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筑公交通[2009]28号),要求各大队充分认识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并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宣传工作方案,细化集中整治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4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宣传工作措施。

为努力形成全社会自觉遵章行驶的良好氛围,形成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支队宣传科积极督促指导各大队紧密联系省市各主要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短信等媒体,广泛告知集中整治的意义、目标,广泛告知“四个一律” (对机动车行驶速度在100Km/h以上且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律依法吊销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一律依法拘留;对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或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的驾驶人一律强制休息;对无牌机动车、盗抢嫌疑车一律扣留)。并利用我市近期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重点宣传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的严重危害和后果,同时重点宣传了支队在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期间所采取的各项严厉措施,曝光了一批近期查处的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的典型案例。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新闻宣传报道,引导社会正确舆论导向,我支队分别于2月20日、3月5日招集省、市各主要新闻单位记者召开了两次新闻通气会,及时向社会各界通报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按照全国、全省统一行动日安排,组织新闻记者随警参战。努力掀起新闻宣传高潮,在社会上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配合整治行动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期间,支队各大队共完成各类新闻报道1490起,其中,省级电视132条,市级电视97条,省级广播431条,市级广播703条,各类报刊报道127条。

整治期间,支队宣传科共制作明确反映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横幅和标语110条,在大队各个业务窗口、市区各主要路段以及贵毕公路、贵开公路收费站出入口进行广泛悬挂。各大队还利用总队“向左看、向右看、再向左看”宣传光碟在辖区电视台黄金时间进行滚动播出,为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提高市民文明参与交通意识奠定了基础。

支队宣传科精选我市近年来发生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及摩托车和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方面的交通事故案例,将其制作成宣传展板,配合宣传活动在我市巡回展摆,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各大队利用“五进”宣传平台,通过上门宣传、开座谈会、上宣传课、播放交通安全宣传专题片、多媒体课件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努力做到交通安全无时不在、无处不有、无孔不入。同时积极关注客运企业,落实见客运机动车、见客运驾驶人、见客运机动车所有人、见法人代表“四见面”活动。活动中,向客运从业人员通报了今年以来交通安全形势和典型案例,宣传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的危害性,提出安全行车要求,做到了客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驾驶人一个不漏,运输企业特别是长途客运企业一个不漏。

各大队积极与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密切配合,组织专门警力,利用各学校开学之际,广泛深入各中小学校、大专院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中,各大队主动与辖区政府等有关部门协调,与辖区中小学校携手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教育学校”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采取发放交通宣传资料、展出展板、挂图,学生与家长共上交通安全课等形式,努力提高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三大队还利用制作的辖区交通安全宣传光碟,向同学们讲解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所带来的危害,分析原因、以案说法,让同学们从小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七大队将辖区高校作为宣传教育活动的重点,为大学生们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交通事故的急救和自我保护,并与部分大学生以“拒绝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倡导守法驾驶”为主题一起进行了座谈。座谈中同学们纷纷发言,就日常生活中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预防,发挥大学生作用进行了交流。贵开、清镇、修文、息烽、开阳大队,结合辖区道路特点,深入国、省、县道附近的中小学校开展宣传教育,修文大队还积极与县教育局联系,要求全县每所学校在学生开学的前两周内必须安排上一次交通安全课。

为缓解因家长驾车接送中小学生上、放学,造成学校相邻路段交通压力增大,严重影响道路通行能力的现状,3月4日,支队联合市教育局,组织贵阳市六中、九中、十六中、十八中、实验小学、实验二小、甲秀小学、省府路小学、尚义路小学、河滨小学、环西小学、苗苗小学、省政府幼儿园、市直机关幼儿园等学校相关负责同志,召开了贵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高峰时段错时上、放学调研会议。会议中,支队听取了各校就缓解家长接送学生车辆造成交通压力、学校错时上放学以及对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支队李荣光书记听取各校反映的情况和建议后指出,对各校提出的问题凡涉及交管部门的,将认真进行整改,对交管职能以外的情况将梳理后报市委市政府,对贵阳大剧院、富中商务大厦停车场使用的相关事宜,交警部门将先期进行协调工作,对公交站点迁移事宜将先进行交通调查,后将可行意见协调公交部门进行调整。为掌握学生参与交通方式的第一手资料,支队还将《贵阳市中小学生(学校、幼儿园)上放学交通方式调查表》发给各到会学校,请各校予以重视和大力配合。支队将根据统计数据,制定合理勤务方式,以达到对学生接送车辆人性化管理的效果。

整治期间,公安部组织6次全国集中统一行动,总队组织4次全省统一行动,为有效配合每一次专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的开展,各大队选择在管辖区域内主要街区、中心广场、繁华路段、客运站点等人流聚集场所设置宣传站点,通过组织倡议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向社会广泛宣传客车超员、机动车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迅速掀起集中整治宣传高潮。其中,3月20日,贵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施长征总队长、周顺黔副总队长在俞洋支队长的陪同下来到贵阳市客车站,与一大队宣传民警共同开展“杜绝酒后驾车理性确保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总队领导通过实地查看宣传点,深入了解了支队贯彻落实公安部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期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民警们长期坚持客运车辆源头安全宣传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指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听得见。要在各客车站候车大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点,采取为乘客及客运车辆驾驶人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摆放图片宣传展板、悬挂大幅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等方式营造了一个视觉冲击强烈的良好的宣传氛围;要利用交通安全宣传大篷车在客车站周边进行宣传,并利用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实物宣传资料让群众学得会、记得牢、带得走;针对广大交通参与者对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这一特点,民警们不仅要讲解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同时,还要利用客车站候车厅的广播室,滚动向客运车辆驾驶人及乘客广播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重要意义,要有针对性的对载客汽车驾驶人宣传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重要性。希望宣传民警在今以后的工作中加强科技含量,全力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维护良好交通秩序打下坚实基础。总队领导亲临现场督促指导,极大鼓舞了宣传民警士气,为整治行动冲刺阶段宣传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障。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宣传工作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在治安、消防和交通管理系统开展“三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公传发[2009]137号),省交警总队《关于开展交通管理“三项行动”工作的通知》(黔公交[2009]124号)以及市局《贵阳市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支队迅速把“三项行动”和“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贯串宣传工作始终,与其他各项交通管理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努力突出“三项行动”宣传的工作特点和季节规律,做到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支队首先在全市大力开展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文明交通、安全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活动。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支队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车管所、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等窗口单位及主要道路出口,设置专门的宣传区域,通过电子显示屏、挂图、展牌等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同时支队为加大交通安全网络宣传工作力度,妥善应对网络舆情,特别是对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典型案件,及时参与评论,及时跟贴和组织具有针对性的网络文章,引导舆论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支队紧急组建了一支网络评论员队伍。努力利用科技手段,将信息化手段融入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之中。 其次,支队各大队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学校活动。在宣传活动中,宣传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为学生们分析讲解了辖区内发生涉及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围绕学生在日常的生活中如何过马路、路口,如何乘车、如何骑车以及应当注意的事项与学生展开互动,鼓励学生多思考、多提问。之后,还组织民警对学生乘用车辆开展了一次摸底排查,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积极措施,努力规范了学生乘用车辆的管理,对现从事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对车辆进行了一次安全检测,不间断集中开展超员专项治理。同时与各地相关职能部门协商,积极创造条件,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对学生乘用车辆实施了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另外,支队结合正在进行的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企业、客运站、学校等地对重点人群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目前,支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五进宣传活动陆续进入羊艾监狱、茶店小学、野鸭小学、贵阳客运始发站、贵阳市工会等单位67家。从开展“三项行动”宣传工作以来,支队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9次,出动警力2654人次,出动宣传车32台次,设置宣传站点67处,摆放宣传展板254块,悬挂标语横幅109条,张贴宣传画266张,交通安全授课212次,播放专题片36场次,发放宣传材料五万余份,。同时我支队加强了媒体宣传,其中电视台36条,电台85条,报纸65篇,专题篇2篇,游走字幕3条,公益广告5条。通过以上宣传工作,使“三项行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全市的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加强,辖区内的交通安全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为支队开展全方位的交通管理工作,奠定了较好的群众基础。

四、大张旗鼓开展酒后禁驾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活动,全力遏制因酒后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集中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宣传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9]198号)要求, 支队将设计印制的拒绝酒后驾驶、严格“四个一律”温馨提示卡,酒后禁驾宣传单、以及总队制作下发的一批交通安全宣传画、宣传光碟和《致驾驶人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共计6万余份,制作严禁酒后驾驶宣传标语96条下发各大队,要求各单位将这些宣传品在辖区内的餐饮娱乐业相对密集场所张贴和发放。特别是在晚上夜检夜查当中,可视情节将酒后禁驾宣传单像张贴违法停车抄告词一样,张贴在停靠在餐饮娱乐场所的车辆前挡风玻璃,切实把严查、严管、严处和强大宣传势头渗透到路面管控的各个环节,不留盲区和空白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震慑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消除事故隐患。通过温馨的提示,让驾驶人感觉到亲人般的叮嘱;通过强制的禁令,给驾驶人以心灵上的震憾。

9月1日,支队各大队利用学校开学返校之际,各校外辅导员到校学生上交通安全宣传课,民警深入中小学校进行交通安全宣传86人次,展示交通事故展板1000余块,讲授交通安全课421课时,播放交通安全录像32场次,发放宣传读本3255本、卡片1600张,受教育学生12万余人。

自开展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以来,为最大力量争取社会及媒体关注,宣传科采取专题访谈、直播报道、曝光违法行为等方式,集中报道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成果、剖析案例、营造声势,努力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攻势,确保不留死角。8月31日,俞洋支队长值守《贵阳晚报》星期天特别服务热线以《严查酒后驾车,行动不设限期》为主题,就目前正在开展的查处酒后驾车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与广大市民进行交流。《贵阳日报》大篇幅刊登出专题《严禁醉驾,架起长效“高压线”》、《酒后禁驾,带来贵阳新变化》。公安部暗访组对贵阳市开展酒后驾驶宣传工作情况进行暗访,市民对贵阳市开展酒后驾驶专项行动知晓率达到90%以上,通过以上开展深入扎实的宣传工作,使“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工作的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五、加强我市“十一”黄金周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结合“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活动以及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实际,为确保我市“十一”黄金周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加强国庆前后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以及总队《贵州省2009年“十一”假日道路交通安全保畅方案》、《关于做好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期间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通知》要求,支队成立了以欧筑新副支队长为组长的国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以“秩序整治、宣传先行、舆论引导、赢得支持”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交警的安全宣传主力军作用,紧紧围绕“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这个主题,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结合当前开展的服务群众、规范执勤执法工作,从道路交通管理人员的执勤言行中延伸特殊宣传方式,全面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种知识,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借此机会努力实现提高广大群众文明参与交通的自觉性和交通安全意识的目标,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以此来提高交通安全宣传的心理效应,达到良好效果。最大限度的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全力保障我市国庆60周年期间各项庆祝活动顺利进行安全。

为深入开展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按照公安部部交管局、省交警总队、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由贵阳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主办,贵阳市花溪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花溪区文明办、花溪区城管局、贵阳交通文艺广播电台承办,百事可乐贵阳分公司协办的“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于2009年9月25日上午在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公园门前隆重举行。通过交通安全文艺表演、交安知识竞赛、交通安全签名、展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受到群众欢迎,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与此同时,各大队在辖区内共同开展统一宣传活动,为净化国庆期间的道路交通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黄金周期间,支队设计印制了《贵阳环城高速公路行车示意图》4万张,《道路交通事故展页》、《酒后不驾车生命有延续》、《系上安全带 时刻防意外》、《生活奔小康 安全不能忘》、《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指南》、《学生交通安全常识》、《交警帮您释图标》等8各种类宣传资料8万份下发各大队,在各多车单位、企业及社会客运站、学校、村寨、社区进行广泛发放,对凡进入高速公路和旅游景点的车辆,宣传民警都要送上一张《贵阳环城高速公路行车示意图》和一句温馨的驾车提示,体现了交通民警亲民、爱民、与民融洽的良好形象。支队积极与贵阳市移动信息声讯台联系,得到其大力支持,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将“开车不饮酒,酒后不开车”、“眼睛中容不得一粒沙子,开车时来不得半点马虎”、“携一份安全上路,载一车幸福回家”、“安全与守法同在,事故与违法相随”、“喜迎国庆上上下下 一路歌声一路笑”等20条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编辑成温馨短信,及时向社会各界群众发送,受众人数达80余万人次。为营造交通安全宣传节日氛围,支队共制作180条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悬挂于城区主干道及各景区道路出入口的醒目位置,提醒过往旅游车辆注意行车安全。

“十一”黄金周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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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贵开、清镇、修文、开阳、息烽大队积极深入辖区客运企业,组织客运车辆驾驶人、业主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广大客运车辆驾驶人能够联系实际结合自身来谈论自己通过学习后的认识,从而提高广大司机的安全意识。此期间,各大队共与各客运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车主、驾驶人2600余人进行了“四见面”活动。 二大队车宣站坚守在辖区三个长途客运站点,配合客运管理部门加强对司乘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行车、乘车教育,充分利用光碟、展板等向广大群众、长途客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与学习,并积极配合客运管理部门做好客运车辆安全临检等工作。7日来共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0余份,教育群众56000余人次,同时组织三个长途客运站点驾驶人进行了3次集中学习,确保了节日期间长途客运车辆的交通安全。

“十 一”黄金周期间,三大队全警上路执勤。将情人谷、香纸沟、渔洞峡等景区及沿线道路列为重点防治地段,同时兼顾新添城区交通秩序的治理。在加强对新添大道巡逻的基础上,在各景点出入口处设立民警岗位,出动宣传警车,悬挂宣传标语。节日期间,三大队在辖区各景点、客运始发站悬挂6套交通安全宣传横幅,设立宣传点5个,发放《谨慎驾驶 节庆平安》、《道路交通事故展页》、《酒后不驾车生命有延续》等宣传材料约3000份,其间,民警向过往游玩车辆发放资料、讲解安全,教育群众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出浓厚的节日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不断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

贵开二级公路弯多、坡长、道路较窄,进入秋冬季节,气候变化大,时有雨雾、凝冻天气发生,为确保黄金周期间贵开二级公路平安和畅通,九大队针对多发事故的成因,有针对性的从严禁酒后、醉酒驾车、超速、超载行驶,保证车况良好等十二个方面,与在贵开二级公路上营运的21家经营单位签订“客运安全行车责任承诺书”。

修文大队安排执勤民警在贵毕公路设置服务点,向过往车辆发放宣传资料的同时,还放置温馨水桶,为过往的驾驶员和乘客提供温暖人心的饮用水,此便民措施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黄金周期间,支队宣传科牵头组织各大队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传媒,通过开辟专版、专栏,组织深度采访报道等各种方式,集中开展声势浩大的新闻报道和宣传。支队“850”指挥中心、各大队执勤民警随时与“102.7”贵阳市交通文艺广播电台进行连线,第一时间发布交通路况信息,提示广大市民选择最佳出行路线,有效缓解因道路改造造成的交通拥堵。此期间各类新闻媒体报道192起,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和舆论氛围。

六、加强我市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各项实质性内容。 为认真贯彻公安部、教育部“6.16”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大力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其自觉遵守和维护交通法律法规的责任感。根据贵阳市中小学生交通行为特点,为配合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切实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支队各大队都建立健全了中小学校外辅导员制度和幼儿园交通安全联络员制度,根据所属中队管辖区学校及幼儿园分布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地到校,特别是在学校的开学典礼和散学典礼以及班会课上,为学生们上交通安全常识及法规课,使学生们时时受到交通安全教育。截至目前,我队组织民警深入中小学校进行交通安全宣传655人次,展示交通事故展板10000余块,讲授交通安全课855课时,播放交通安全录像四百余场次,发放宣传读本38900本、卡片10000张,受教育学生30万余人。针对学生集体外出严把审校关,对外出乘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制度,并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审批各校外出用车手续。今年截至目前,共办理贵阳市中小学生出行临时通行证548张,共审批9856台次车辆,118所学校(含部分幼儿园),4.6万余名中小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无一例车祸发生,有效地打牢了学生安全出行的第一道防线。

七、加强违法满分驾驶人培训工作

贵阳市违法满分教育培训中心今年开办三十三期培训班,共培训违法满分驾驶人1695名,培训合格率达72%,严格的培训和适用的教学,对加强违法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出了积极贡献。

八、不断加强和巩固宣传阵地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支队各窗口单位宣传阵地建设,不断夯实宣传工作基础,切实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积极推进全民交通文明素质的提高,按照总队《关于印发<全省公安交警系统窗口单位宣传阵地建设标准>的通知》要求,支队立即开展对各大队现有交通事故窗口、违法行为处理大厅、有营房的公路执勤中队、固定执勤岗点的具体位置进行摸底调查统计工作,并将宣传阵地标准按照建设要求进行细化,根据详实统计数据进行统一设计配套安装。

九、加大宣传投入 为扩大交通安全宣传授众面,加强宣传内容的实用性、系统性,支队宣传科编印一套交通安全宣传读本,内容涵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驾驶车辆安全常识、法律法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办牌换证流程等群众急需了解的内容,切实提高宣传效果。目前,支队共出动宣传警力12500余人次,出动宣传大篷车552台次,计播放宣传光盘22354场、展出宣传展板56451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256余万份、悬挂宣传横幅6854条、张贴交通安全宣传画32588张、刻录发放交通事故警示光盘4350张。

第8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不断提高依法治省水平

——访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

山东省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治省水平,有力推动了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近日,我们采访了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

记者:山东的普法工作扎实有效,请您介绍一下山东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主要情况。

姜异康: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普法是基础。山东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平安山东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五五”普法期间,全省重点宣传了40余部法律法规,7000多万人参加了学习,公民的宪法意识、法律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明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不断增强。

记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惠民利民,是做好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山东在这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有效做法?

姜异康:在“五五”普法中,我们围绕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围绕建设平安山东、和谐山东,重点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加强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海关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各级各部门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2009年以来,全省开展了“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风险防范意识,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是深入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把改善民生、服务民生、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开展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教育,加强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劳动保障权、受教育权、妇女儿童权益、知识产权以及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安全、疾病防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宣传与城市房屋拆迁、物业管理、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流转、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深入宣传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山东各地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 “ 一要狠抓落实,二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扎实地推进平安山东建设,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工程来抓。每年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平安山东建设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营造人人自觉维护平安山东、积极参与平安山东建设的浓厚氛围。

记者:突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是推动普法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的有效途径。请您谈谈山东是如何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的?

姜异康:我们明确组织部门、机关工委及教育、经贸、农业、民政等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分别负责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的学法用法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推进规范建设,切实把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省里专门制订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作出部署。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以及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实现了多样化、形象化,形成了以课堂教育为主,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格局。依托法律院校,积极培养法律大专生村干部和法律明白人,提高农村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基层事务、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出台《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农民工学法用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记者: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是深化普法教育工作的关键所在。请问山东是如何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提高普法效果的?

姜异康:关键是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认真落实牵头部门责任机制,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努力做到人民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一是切实发挥媒体作用。目前,全省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全部开设了法制栏目;建立普法网站(页)260余个,基本形成了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的网络普法体系;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全省城乡的“天地网合一”的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二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省里举办“齐鲁法治讲坛”,各地也举办多种形式的讲坛、论坛,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及维权周等形式,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加强法制文艺队伍建设,举办法制文艺巡回演出;建立法制文化广场、法制文化大院,丰富法制文化生活;依托各种展览会、博览会,将地域文化与法制宣传相融合,打造体现齐鲁特色的法治文化。三是拓宽法制宣传渠道。加强法制宣传一条街、法制宣传栏、法制辅导站、法律图书角、法制夜校等阵地建设,利用各种途径和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组织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律师和离退休老干部等,把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大力培育公民崇尚法治、维护法律权威的法治精神。

记者: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是普法教育的生动实践,也是检验普法教育成效的重要途径,山东在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姜异康:我们立足省情社情,把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健全民主自治机制,规范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实村(居)务、财务公开措施,完善群众权益维护机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省98%的行政村开展了依法治村、民主管理活动,76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命名表彰了786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县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达40%。与此同时,各地普遍开展“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依法守纪、平安祥和、安居乐业的良好氛围日益浓厚。

第9篇: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12月4日是第十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了政法系统10年来获得“法治人物”称号的代表并与他们座谈。他强调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新世纪以来的头10年,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重大发展。伴随这一进程,全国法制宣传日已经成为传播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重要平台。“法治人物”评选成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活动,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关注和认可,产生了越来越广泛的社会影响。10年来,共评选出“法治人物”78个,其中政法系统38个。在这些同志中,有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的英雄、侦破命案要案的能手,抢救灾区被困群众的消防特警、代表国家履行国家义务的维和警察,有无私无谓惩治腐败、保护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检察官,有在审判岗位上用真情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官,有热心从事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向困难群众传送党和政府温暖的司法行政人员和律师,有成功改造罪犯的监狱警察。这些同志虽然工作岗位各有不同,但都常年奋战在执法办案第一线,通过打击违法犯罪,捍卫了法律的尊严;通过服务人民,传递了法律的温暖;通过调节和诉讼,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他们以自己的生动实践宣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真谛,他们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他们是全国政法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学习的榜样。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方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亿万人民的共同参与和不懈努力。广大政法干警作为法治建设的一支专门力量,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中承担者重大责任,肩负着光荣使命。希望大家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二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带着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办案,永远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三要时刻牢记自己代表着法律的尊严、正义的力量,始终坚持公正廉洁执法,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四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再立新功!

周永康强调,从明年开始,我国将进入实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时期,也将进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时期。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带头学习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和新闻宣传单位要认真总结全国法制宣传日设立10年来的成绩,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充分调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力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和手机等各种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和成就,大力宣传“法治人物”先进事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治,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成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积极参与者、自觉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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