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2022-05-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在我们工作与学习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与学习,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那么一份科学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机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范例,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农机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1

近年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然存在。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开展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的部署和精神,经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力争实现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

成立__镇“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由刘永任办公室主任。

在全镇各村(居)、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九打九治”专项行动。

1.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行为,整治图纸造假等问题;

2.打击无资质、无手续非法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非法挂靠问题;

3.打击客车非法运输和货运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品行为,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载、违规装载等问题;

4.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行为,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问题;

5.打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整治“三超一改”、多股东分线承包、非法下单等问题;

6.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出口不畅通、安全设施缺失损坏等问题;

7.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整治无证或超许可范围从业、违反作业规程、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

8.打击存在粉尘爆炸危险性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整治违规动火用电、通风除尘防静电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一)各村(居)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摸底,依法作出打击处理决定,并组织实施。同时必须建立详细的关闭、取缔、责令停产整顿、实施经济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台帐。对于本级难以打击到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并建立“打非治违”相关详细台帐,确保本辖区范围内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二)安监站 、派出所、综治办、国土所、交管站、城建所、农办、农技站、工商所、环保站、农电站、镇域各学校等“打非治违”重点部门,要围绕本行业“打非治违”重点内容,结合实际,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

(三)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镇域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及职责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具体实际,确定各自工作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对于自身难以打击到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报告。

(一)建立“黑名单”制度。派出所、交通、城建、

农业、学校、工商、环保、国土、电力、安监等部门根据分行业负责的原则,将存在较大非法违法行为的单位纳入“黑名单”管控,并于每月2日前向镇安委办抄送有关信息。(二)实行重大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上限罚款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等性质恶劣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由各有关部门要即时以一案一档报镇安委办备案督办。

(三)强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要突出集中行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每季度开展一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四月份集中开展“春雷行动”,7月份集中开展“飓风行动”,9月份集中开展“霹雳行动”,12份集中开展“清剿行动”。各单位将每次集中行动及时报镇安委办,镇安委办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启动联合执法行动。

(四)加强社会监督。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实际举报给予适当奖励,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

(五)严格问责追责。对“九打九治”工作不力,因非法违法造成事故的,要按照 “八条断然措施”启动事前问责或事故追责。

(一)认真安排部署。各村(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九打九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组织实施本辖区、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各村(居)、各部门工作方案于4月23日前报镇安委办。

(二)强化督促检查。镇安委会办公室将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对重点乱源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居)、各部门每月2号前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汇总表》《“九打九治”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关闭、取缔、停产整顿、罚款台帐报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委办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农机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2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监发〔2012〕63号)要求,稳步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巩固和实现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形势稳定的目标。

二、重点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1.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或已注销安全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或超出安全生产、经营行政许可范围,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

2.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许可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重大变更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以及未经试生产备案就擅自投入试生产运行的;

4.无相应资质从事危险化学品项目设计、施工,或在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事检修、维修作业的;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

6.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书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2〕44号)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评估、建档、备案、核销的;

7.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8.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经审批违规作业的;

9.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的。

(二)烟花爆竹行业

1.无证、许可证过期或超量、超范围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

2.烟花爆竹仓库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3.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4.非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以及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的;

5.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以及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零售单位非法储存、违规超量储存、销售非法产品的;

三、方法措施

(一)督促并指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自查和整改档案,对查出的共性和重大安全问题,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二)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市安全监管局将按照50%比例进行明查暗访,在此基础上,确定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执法重点检查。

(三)各县区局组织经委、公安、质监、工商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四)定期公布合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名单,建立社会监督举报的奖励机制,公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举报热线,动员全社会参与“打非治违”工作。

(五)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在行政许可时予以限制,严厉处罚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曝光,提高“打非治违”工作效果。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自查自纠(6月25日前)

1.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县区局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各县区局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3.各县区局督促企业建立自查与整改档案,并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县区安全监管局;

第二阶段:执法检查、集中整治(6月25日至7月31日)

1.危险化学品领域

(1)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填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汇总表(见表一)。在此基础上,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过期的企业逐一检查;对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过的企业或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重点检查;对今年3至4月份开展的涉及爆炸性危险化学品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安全检查“回头看”,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2)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填写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汇总表(见表二);

(3)组织市管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检查;

(4)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企业执法检查。

2.烟花爆竹行业

(1)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督促整改;

(2)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3)开展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检查;

(4)会同公安、工商、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问题严重的地区组织开展重点排查,并切实落实县乡两级政府的“打非治违”责任;

(6)以县、区政府,安委会或联席会议的名义,组织公安、工商、质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重点抽查(8月15日前)

1.对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

2.对全市开展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工作总结(8月25日前)

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请各县区安全监管局,市经济开发区贸发局和市有关企业于8月25日前,将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材料(连同电子版本)报送市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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