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金融风险论文

2022-04-1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概念,业界最早提出可以追溯到2005年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而交叉性金融风险概念则是2017年1月在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由银监会官方首次提出,随后交叉性金融风险成为金融业内广泛关注的对象。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金融机构金融风险论文 (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金融机构金融风险论文 篇1:

关于农村小型金融机构金融风险控制的探讨

摘要:最近几年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有了快速的发展,对我国的国民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但是通过大量的调查发展当前我国农村的小型金融机构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有金融风险的问题,因此,怎样控制这些风险,促进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可持续的良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农村;小型金融机构;风险控制

一、农村小型金融机构金融风险的特征

(一)隐蔽性

因为金融风暴在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会引发一定的金融危机,但是没有金融危机并不说明就不存在金融风暴,金融活动本身所存在的不确定性最初就为金融风暴埋下了隐患,当前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风险主要是来自于当前我国农村的金融体制,所以说,伴随着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所遇到的金融风险也在进一步增加,要是不能对其进行积极的控制,就会引发大的金融风险。

(二)客观性

农村金融风险主要是存在于金融活动中,当前还不存在没有风险的金融活动。所以说,当前的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本身所存在的金融风险具有比较明显的客观性。金融活动的主体主要就是通过多种组合的方式对金融风险进行分散,但是这样的方式并不能将风险彻底消除,主要的原因在于经济主义自身的机会主义倾向以及有限理性。我国农村还比较落后,农村经济主体还没有完善和健全的法规知识,相应的道德观念也比较落后,一旦有机会主义出现,农村的经济主体就会使用不正当的方式和手段对私利进行谋取,另外,因为在农村的金融市场中还存有信息不够对称的现象,这样的话就会使得农村经济活动的主体也有不完善的可能性,甚至还会做出错误的决定,从而会导致农村金融风险的出现。

(三)相关性

当前信息全球化以及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农村小型机构的金融风险也与这一背景有密切的关联,就算是经济活动相同,如果经济的主体不同的话,也就会产生不一样的金融风险,在不一样的经济环境下,就算是相同的金融互动也会出现不一样的金融风险的结果,这样就会使得金融风险在防范以及控制方面会越来越困难,所以说,在对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所遇到的金融风险进行管理的时候应当注重考虑金融机构自身的实际状况,同时还应当顾及其他经济主体的相关行为。

二、农村小型金融机构风险生成的原因

(一)农村金融市场自身的有限理性

对于当前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所遇到的金融风险来说,其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与我国农村的金融市场本身所具有的有限理性。农村经济发展处于繁荣期的时候,相关的投资者就会有更广的投资渠道以及投资的机会,相应的也就会有更强的信心,这样就会对风险不够重视,增强投资的比重,时间一长就会有较多的银行信贷,尤其是一些不良的信贷,这些往往就会使得我国农村的金融机构自身的资产流动性大大降低,要是这样的一个时期得到拓展就会使得整个农村市场出现投机泡沫,尤其是在投机疯狂的时期,就算是市场的参与者是理性的,但是在个别的投资产不断涌入的时候,也会将整个农村市场推行有限的理性。

(二)农村金融市场自身具有脆弱性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具有有限理性,这样就会使得投资者往往会使用错误的判断来解释一些现有的客观性的现象,要是整个市场的环境发生的了相应的变化,投资者在观望,尤其是一些新的投资者迈入新的领域的时候,因为市场竞争不断增强,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从而就会使得在该行业或者是在该领域中的投资收益会有所下降,这样就会使得原有的投资者改变已有的投资计划,在投资的周期上更加倾向于短期的投机行为。

(三)农村的金融市场具有信息不对称的特征

当前我国农村的金融市场中出现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是十分普遍的,一些贷款人为了能够得到相应的贷款会对不利于自己的信息加以隐瞒,另外,农村的金融机构往往只会依据农村市场的平均利率对借款人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这样的一种定价的方式很难真正反映出当前借款人自身的实际状况,最后就会有很大的可能导致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状况,使得整个农村金融市场上留下来的都是高风险的借款人,这部分人在得到借款之后,为了能够进一步应对金融机构的高利率,会在一定程度上把资金投在那些具有高收益的项目上,但是这样的项目往往会有较高的风险,这样就会使得我国农村小型进行机构所遇到的风险指数大大提升。

三、加强和完善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法规制度

我国在金融法规以及相关的制度建设方面起步比较晚,还不够完善,同时一些制度还在进一步完善以及发展的初步阶段,一些关于我国农村金融的法规和法律所采用的主要还是以前我国商业银行所使用的方式,针对我国农村金融的相关法规和法律还比较欠缺,甚至是空白的,在法规的建设方面还远远落后于我国农村的金融体制方面的改革步伐,所以说,因为制度的不完善以及不健全,同时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市场监管力度的缺少使得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风险会比较多,这样的风险同时也很难得到根除,所以说,我国应当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加以制定和明确,同时要进一步明晰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在整这个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加强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对于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来说,相应的职工应当有比较强的风险防范的意识,相应的工作人员应当进一步对风险内部控制的制度进行巩固以及完善,从而为整个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在对机构设置的组件上,我国的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应当对自身的权限和职责进行合理以及科学的划分,同时还应当依照相关的制度建立起安全的预警系统,使得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每一级人员都应当对机构的监管状态有所了解,另外还应当建立起权利的监督和控制制度,要不断完善相关的责任追究机制,从而使得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监管有效性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农村的金融安全系统

对于我国农村的小型金融机构来说,其安全系统主要是包括相关的市场准入方面的管理、预警制度安排以及经营管理,最后存款保险制度、贷款人制度等旧主安排,关闭以及重组等退出政策安排,同时还应当包括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风险的防范以及相关的救助方式。

(四)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

伴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我国农村经济交往的日益密切,这样会使得我国农村金融风险所具有的传递效应也在进一步的扩大,这样就会对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产生比较显著的影响,所以说,我国的地方政府要是只依靠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的话很难真正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同时也不会真正防止金融风险从其他地区蔓延到本地,所以说,要是一个地方出现了农村金融风险层面的问题,我国农村应当加强区域之间的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促进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良好发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对我国的国民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依旧存有相当的问题,面临多重风险,只有对这些风险加以分析,创新风险监管的策略和途径,才能真正降低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的风险指数,促进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作者单位: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崔惠霞. 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与风险控制[J]. 西南金融,2011 (1)

[2]李艳. 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发展中的风险控制分析[J]. 河南上也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 (2)

[3]杨静. 金融生态视角下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探讨[J]. 湖南商学院学报,2013 (1)

作者:林明绅

金融机构金融风险论文 篇2:

金融机构交叉性金融风险分析

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概念,业界最早提出可以追溯到2005年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而交叉性金融风险概念则是2017年1月在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由银监会官方首次提出,随后交叉性金融风险成为金融业内广泛关注的对象。交叉性金融风险是多种风险交织组成的混合型风险,相较于传统的单项业务,风险交叉传导性路径多,风险隐蔽性更强,风险集聚程度高,风险损失难以估量,易引发“黑天鹅”事件和“灰犀牛”事件,严重可导致“明斯基时刻”的发生。本文主要针对交叉性金融风险的概念、特征和成因等内容进行了梳理分析。

一、交叉性金融风险的概念分析

交叉性金融业务及风险,当前在业界和学术界尚未达成一致结论。交叉性金融业务的一般定义是:一项金融业务跨理财业务、同业业务、信贷业务等两个以上业务产品,或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金融集团客户的母子公司等两个以上参与主体,或跨货币市场、外汇市场、资本市场、黄金市场、保险市场、大宗商品市场等两个以上金融市场。而金融机构在跨业务产品、跨参与主体、跨金融市场办理业务产生的不确定性风险即为交叉性金融风险,是以通道叠加、期限错配、信用转换以及增加杠杆等形式累积的多种风险。

二、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特征

交叉性金融风险是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多种风险共振的结果,具有易交叉传染、隐蔽性强、风险聚集程度高、难以计量预防等风险特征。

(一)交易链条拉长,环环相扣增大交叉感染风险

交叉性金融业务呈现跨市场、链条长、交易对手多元化等特点,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极有可能在各金融机构和市场间快速扩散。如此庞大的业务规模中,一旦某个环节出现资金链断裂,市场会骤然收缩,这种“乘数效应”往往立竿见影,且杀伤力巨大。跨业务产品风险相互交织、跨参与主体风险互相传染、跨交易市场风险相互传导,杠杆效应在扩大收益的同时,也将成倍地放大风险,而且风险事件发生后,金融机构往往缺乏及时有效的措施去应对相关风险。

如,近年来,违约债券的数量和金额迅速攀升,特别是2018年度,违约债券121只、1184亿元,均是2017年的3.5倍,信用债踩雷的概率大幅上升。而债券市场违约数量和金额迅速攀升,可通过债券回购业务跨市场交叉传导至货币市场,对持券金融机构带来信用风险。

(二)交易结构较为复杂,风险隐蔽性增加

交叉性金融业务通过通道叠加、层层嵌套,风险往往难以穿透。产品嵌套设计,主要是为了满足交易结构设计需求、增加资产配置可选择范围,一种交易行为一般可由多种交易手段达成,由于监管对不同的交易手段的合规性规定不同,因此金融机构可以采用能够达到规避监管规定、节省资本、少提拨备、规避信贷额度控制、扩大业务量等套利目的的交易手段。与此同时,通道叠加也存在交易透明度较低、风险传导路径隐蔽性强等诸多问题;不少投资类产品仅依赖于产品说明书对投向进行调查,未穿透至底层基础资产,由于信息不对称,可能存在产品实际主导方存在刻意隐瞒具体投向的道德风险。

(三)风险传导多元化,但风险集聚程度高

风险集中程度主要体现在参与主体和资金流向领域。一是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交叉金融业务普遍存在资金池运作、刚性兑付和隐性担保等问题,导致本应传递给投资人的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长期以来不论产品端是否保本、资产端是否发生风险,银行基于应对声誉风险等角度考虑,基本均按预期收益兑付,导致本应由投资人承担的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即使是代销产品,由于基础资产实际是银行提供,银行属主导方,风险并未从银行体系转移出去。

二是风险集中于特定领域。交叉性金融业务投放在政府类、房地产类客户一直维持着较高比例,也包括产能过剩、中低风险市场杠杆投资等高息领域。其中政府类客户是营销的主要对象,主要原因是政府类客户具有政府信用背书、拥有丰富衍生资源等优势。当前,政府类客户及房地产类客户融资受政策限制、资金募集困难等多方面因素掣肘,融资渠道进一步收窄,发展受到限制,表内外资金的大量涌入,显著推高了实体经济杠杆率,降低了债务透明度,在增大信用风险的同时,也面临着较大的政策风险。

三、交叉性金融风险成因分析

(一)交叉性金融业务规模庞大,涉及交易主体多,缺乏统一的监测体系

随着利率市场化,商业银行负债端成本上升;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市场风险偏好下降,金融主体都偏好短久期、低风险资产,因此利差空间受到较大压缩。为调整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近年来,各商业银行纷纷加快业务转型,综合利用证券、基金、保险和信托等通道,尤其是着力发展资管领域。2018年,隨着资管新规等新政执行,监管日益趋严,整个市场的资管规模有所收缩,但存量体量仍不可小觑。另外,各金融机构出于规避资本、风险拨备、贷款规模等原因开展资管业务,资金往往投向非标、权益资产和限制性领域,业务透明度低,部分实质为银行信贷业务出表,造成对社会融资规模、贷款增速等重要指标的准确统计难度加大。目前我国资管行业尚未建立统一的综合统计和完备的监测体系,用于管控业务发展和风险变化情况。

(二)混业经营的模式和分业监管的体制存在偏离;监管规则的不一致,催生监管套利现象

目前我国的各类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基本采用混业经营模式,但是银行、证券和保险业还是分业监管体制(银监会和保监会目前已合并为银保监会)。在分业监管框架下,各金融监管部门仅对本领域的资管业务进行监管,监管规则存在差异,协同监管机制不健全,以跨行业、跨市场特征的交叉性金融业务钻监管漏洞,为规避监管规则而进行的监管套利现象突出。我国银行业监管最严格的行业之一,监管政策的变动对经营影响较大,银行规避信贷指标、资本管理等监管规则的冲动一直都在,博弈从未停止。以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资产、权益性资产为例,银监部门对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该类资产做出严格要求;而其他行业金融机构投资的限制相对较少,造成银行用理财资金委托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通道来投资股权、发放房地产等行业信托贷款的现象普遍。

(三)交叉性金融业务底层资产穿透存在难度,期限错配隐藏流动性风险

一是交叉性金融业务由于存在通道叠加、层层嵌套,导致底层资产信息不透明问题较为突出。2018年,资管新规对于多层嵌套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最多嵌套一层”的规定对资管业务的惯例做法形成了约束。虽然被列为重点整治对象,但囿于狭义嵌套内涵的局限,在创新冲动勃发的资管领域,多层嵌套仍存在一定操作空间。二是长期投资对接短期资金,期限错配潜藏流动性风险。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完全做到一对一的匹配,在目前募集短期低价资金,通过滚动发行对接长期高收益非标资产的情况下,实际运作存在较大难度。据不完全统计,2018 年,96.05%的理财产品期限在 1 年以内,但配置资产如“非标”期限以 1 至 3 年为主。一旦银行理财产品连续发行能力下降或金融市场发生波动,或是项目融资方兑付困难,将引发银行的流动性危机,甚至通过交易链条传染至其他金融机构。2018年资管新规对期限错配作出了严格限制,但如何在2020年底过渡期结束前消化存量的大额非标资产仍是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的议题。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上海银行杭州分行)

作者:朱小平 吕陈萍 沈增斌

金融机构金融风险论文 篇3:

防范金融风险强化金融机构内部控制

摘 要:金融机构日常运行过程中,只有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予以更加清晰的认识,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已经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才能有效防范自身所面对的风险,从而维护金融机构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关键词:内部控制;金融风险;制度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同时也极大的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稳步增长,但是在金融机构的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其中一个较有代表性的问题是,对内部控制的了解不是很透彻,由此造成部分金融机构在运行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也使得我国金融行业的内部控制工作,越来越成为了实际工作中应该注意和把握的内容。

一、我国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对内部控制理解不透彻。不少金融机构都存在着这样的看法,认为内部控制实际上就是各项工作中应该遵守的制度和章程的汇总,只要有了规章制度也就有了内部控制。实际上这种理解是非常片面的,很多人都没有对内部控制的内在含义予以更加充分的理解和认识。很多人忽视了内部控制实际上是一种机制,在运行的过程中它也应该是一种动态的控制过程。当然,金融机构在开展各项业务的过程中,都是需要有基本的规章制度作为基础和支撑的,但是规章制度并不是内部控制工作的全部内容。金融机构在业务拓展和风险防范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一个主要因素是过度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少金融机构出现了违规操作的现象,有些行为甚至还威胁到了金融安全稳定。

2.基本规章制度不完善。在金融机构内部制度的建设中,很多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当今时代的发展需求。有些创新的业务已经开展实施,但是关于这一业务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建设,这也使得很多业务在运转的过程中没有可以遵照的规范,可行性也相对较差。有些制度在建设的过程中比较偏重它的纪律性,但是在具体的程序控制方面还是非常的薄弱。有些制度缺乏严肃性,无法真正的达到约束和规范金融机构的作用。上述这些制度上的缺失都会造成非常严重的经营风险。

3.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在这一问题上最为重要的表现就是长官意识非常的严重,在相关业务的审批上也不是非常的严格,有些领导甚至在自身的工作中出现了严重的滥用职权的现象,还有很多企业和个人的贷款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没有提出相应的申请,信贷员会在这一过程中提出相应的信用分析,再经过各级上级部门的审批,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还有很多人是直接找到主管的领导,这样就会出现凭借关系来获得贷款的现象,这样办事员就无法在实际的工作中很好的履行自己应该执行的职责,从而使得整个过程都处在了一个形式化的状态,也为金融机构出现徇私舞弊现象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二、金融机构加强内部控制的措施

1.明确经营方针。明确经营方针是金融机构在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一个重要的理论依据,它也为金融机构下一步发展目标的制定提供可靠的前提和基础。金融机构在进行经营方针确定的时候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各个部门在完成工作时要紧紧围绕制定的目标来开展,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既定目标可以顺利的实现。通常情况下金融机构在制定目标时应该充分的应用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和自负盈亏以及自我约束的原则,在经营的过程中要更加重视资金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2.完善责任制度,规范岗位管理。这一重要措施是保证金融机构在微观上得以顺利运转的一个重要的保障。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金融机构的每一个部门来参与,所以金融机构在运行的过程中需要制定非常严格的责任制度。同时应该明确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职责,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各个部门可以形成非常好的配合和制约机制。在重要岗位方面要做好轮换工作,这样才能在上一任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做好考察工作,及时的发现其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3.部门岗位人员职责恰当分离。这一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内部控制工作中的独立性。对各个部门的人员职责进行恰当的分离,可以更好的保证每个部门的人员都可以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同时一项工作由几个人共同配合完成还能很好的起到相互制约、监督的作用,这样也保证了工作的质量,从而有助于金融机构在运转的过程中更加的规范和安全,避免一些违规操作现象的发生。

4.金融机构要建立严格的、明确的决策程序和办事程序。所有重大业务、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都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并应保留可核实的纪录,防止个人独断专行,超越或违反程序都应受到处罚。

5.有效的预警预报系统。建立预警预报系统的目的是为了早期预知可能出现的错误和问题,及时发现经营过程中的问题所在,防患于未然,减少失误和损失。因此,金融机构应围绕经营行为、业务管理、风险防范、资产安全建立定期业务分析、信贷资产质量评价、资金运用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定期实物盘点、各种账证、账表的核对制度以及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制度。

三、结语

做好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工作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因此一定要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这种状况加以改进和完善,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金融机构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胥英明,金淑娟.农村金融机构内部的问题及对策[J].中外企业家.2014(06)

[2]郑鹏.论我国金融行业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缺陷及改善措施[J].现代经济信息.2014(01)

作者:徐翰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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