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餐饮总经理班简章

2023-04-2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清华餐饮总经理班简章

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精品总裁班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精品课程研修班

---权威 实战 前瞻---

◆ 课程目标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清华大学和深圳市合作创建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创新基地,直属清华大学,为清华大学的唯一异地办学机构,是清华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设7大学部、27个实体实验室,共有15位院士、280余位双基地教师。

◆ 课项目背景

“高级工商管理精品课程研修班”是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凭借其丰富的师资力量、雄厚的科研实力和广泛的校友资源,特为企业管理者量身打造的精品课程。该课程以决策者的视角,从战略的高度,对企业管理思路、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整体运营等管理关键模块进行系统梳理和学习,并着重培养学员的社会责任与使命感、领导力、人文素养等。该课程自2004年3月开办,至今已经成功举办41期,累计培养企业高层管理人员2000余人(其中政府委托培养807人)。

◆ 课程特点

1. 实体校园环境:清华唯一异地办学机构,风景优美,浓厚的校园生活气息。

2. 师资阵容强大: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资深教授组成的师资队伍,配合清华优质的校友网络内知名企业家、专家顾问等行业精英,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组合。

3. 课程设计系统:融会古今中外经典管理理念,通过战略、营销、财务、人力资源等系统性管理课程的学习,使得学员建立全面企业管理知识体系,其它课程重在培养和提高学员的领导力、思维创新、人文素养等。

4. 教学手段多样:采用重点理论讲授+互动案例解析+实战模拟 +学习研讨沙龙+专题讲座论坛等五位一体的教学形式,提升学员的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

5. 移动课程选修:学员可以选修学校不定期组织的全球名校名企游学课程,赴海内外优秀教育机构学习,并实地考察当地企业。

6. 教学管理专业:专业化、高素质的教学管理团队,为学员提供优良的教学服务。

7. 学员满意度高:实行严格的课程质量评估体系,保证教学质量。

◆ 主办单位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 招生对象

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裁、总经理、首席执行官、高层管理者。

◆ 招学员收益

1、 高层决策者的必修课,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突破成长障碍;

2、 终身免费参加本研修班的学习;

3、 参加学院组织举办的各种名家讲座及“珠江论坛”;

4、 成为校友会会员,与精英校友学习及交流,共同有效搭建高层次的互动平台;

5、 学院向所有学员提供海外名校名企游学课程,开拓学员的国际视野;

6、 学院为学员搭建政产学研合作平台。

 课班级管理

1、 专职班主任老师全程顾问式管理班级,教学助理全程管家式服务学员;

2、 建立班委、考核出勤、建立学习档案,旨在打造亮剑团队;

3、 丰富的班级活动,促进学员间相互学习,旨在营造愉悦的班级氛围;

4、 一年的共同学习,终生的莫逆同窗。

 师资团队

1、 来自国内著名高校和专业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

2、 国家主管部委的专家型领导、高级研究人员;

3、 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企业高管或杰出企业家 。

 课程设置 (核心课程共设四个专题)

◆ 历届学员企业分布

◆ 教学管理

学习方式: 课堂、实操以及交流相结合。

学制时间:学制16个月,,共228学时,利用双休日及节假日在职学习。

开课时间:2014春季班06月14日秋季班10月25日

证书授予:修完全部课程,可获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颁发的“高级工商管理精品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 ◆ 证书证件 ◆ 学员合影

◆ 入学流程

申请材料:填写并上交完整的《报名申请表》(见后面的附件)

资格审查: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培训学院根据学员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结合工作经历、报名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通知:我院将于接到申请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资格审查结果,向通过审查的学员发送录取通知书、缴费通知和入学报到须知。

缴纳学费:学员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将学费汇入以下帐户(交费底单需注明“金融投资与资本运营高级研修班”和姓名),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培训学院。到帐后由我院财务统一开具发票。

户名: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号:1100 3416 1698 0

1◆ 培训费用

学费:RMB52,800元/人(包括授课、讲座、教材、讲

义、证书、纪念品费用等);

不包括学习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

◆ 报到

开学前一周周末报到,报到时请带齐:

◆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小两寸蓝底彩照4张

◆学历证明复印件一式2份(或单位工作证明原件)

◆ 课程咨询

联 系 人:符迎春 老师

电话:0755-26033583

传真:0755-26033189

邮箱:service@sz-tsinghua.cn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深圳大学城清华校区B栋(邮编:518055) 网址:http://

第2篇:清华北大冬令营招生简章

它像一把钥匙能开启学生们的心灵,每个孩子生下来那一刻就拥有着无限的学习潜能,由于不恰当的教育和引导,让孩子们失去了学习的兴趣,为帮助全国的中小学生激发原有的学习潜能和美好的学习志向、激发孩子们的学习兴趣、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训练营通过精心设计的团体活动和现代教育心理学、行为塑造及潜力激发等,让孩子们达到全面开发学习潜能的目标。让营员获得一些方法、一些感悟、一些能量,懂得感恩,为心灵加油。(清华北大冬令营招生简章)

古人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把教育功能镶嵌在旅行中的每个环节,让学生在旅行中体验人生,锻造杰出青少年。修学营组委会精心设计了适合青少年身心成长特点的一系列活动,旨在通过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北大清华优秀学子榜样的力量来激发营员们的学习热情,并在活动中让营员们开阔眼界、学习知识、树立人生目标。组委会秉承“安全、教育、文化”的宗旨进行活动的组织与管理,让营员们来得放心,学得开心,获得信心。 相聚北大!先游先知!励志成材! 【活动特色】

1、励志大讲堂之一

专家教授们高屋建瓴,娓娓道来,对营员们进行一系列的教导,以身边的小事为例培养营员“行胜于言”的作风。高标准做事、低姿态做人的清华传统精神让营员受益匪浅。(清华北大青少年冬令营)

2、励志大讲堂之二

清华、北大的高考状元与营员面对面交流,端正学习态度,传授学习“秘籍”,为营员量身定做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让营员感觉到学习从此成了轻松而快乐的事情。

3、专业素质拓展活动 将营员置于一个特别设定的情境中,通过营员之间的沟通协作,彼此配合,共同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体会成功的喜悦。让营员在体验中分享和反思,磨练意志、培养团队精神,为未来的健康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4、体验百年名校

西山苍苍,东海茫茫,名校庄严,巍然中央。清华大学步入百年,北京大学徐步迈向两个甲子,百年与国休戚,百年人文日新。值此盛景,与北京名校优秀学子一道,移步水木清华,亲临荷塘月色,徜徉未名湖畔,置身古老燕园,品味沧桑历史,体会厚重人文。

5、完善的学习与做人理念 (清华北大冬令营招生简章)

本训练营将在教会孩子激发潜能、学会学习、懂得感恩的过程中,为孩子们搭建一个互相尊重、相互关爱、和谐共处的沟通与交流平台,让孩子们在轻松快乐的训练营生活中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生存!

第3篇:“清华乐园”辅导班招生简章

目前,小学教学全面采用新教材,学生学习难度增加,针对学生放学早,家长没有时间顾及孩子等原因,我处特开设日常作业辅导、周末班。

一、 招生对象:

一年级——六年级在校学生。

二、教学内容及目标:

(1)辅导家庭作业:督促和帮助学生保质保量的完成每天的家庭作业,目标是使学生能够掌握学校涉及的双基知识。

(2)提高学习成绩:以学校教材为基础,同步、综合、加深各门课程。因材施教,结合每一位学生的特点进行辅导,查漏补缺。在学生掌握义务教育课本所学的课程知识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巩固、提高。 (3)复习旧知,预习新知。针对学习重点和难点进行复习和巩固。启迪思维、一题多解,充分发挥学生的想象力,达到同步辅导的极佳效果。帮助学生掌握正确、高效的解题方法。

三、开设科目:数学、英语、语文

四、辅导时间:周一至周五:放学后两个小时 ,周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30

四、辅导地点及联系人:临盘镇张寨村张老师。咨询电话:13589906062 15953436359 一天的辛苦劳作之后,您一定还在为孩子的家庭作业发愁,还在为孩子的学习成绩而担忧吧。为了使孩子更有效的学习,您更安心的工作,您不妨把孩子送到我们这里来„„ 走进清华不是梦!家长的一个小小的动作,可能会改变孩子的一生,千万别错过 让孩子学习的这个好机会呀!欢迎广大学生家长走进清华乐园,随时听课,参与管理,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

第4篇:清华考博辅导班:清华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考在即,启道清华考博辅导班老师根据报考需求,汇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信息如下 :

一、清华考博辅导班-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申请普通博士生;本校

二、三年级非定向就业在读硕士生已按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并完成开题、各科成绩优秀,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推荐免试条件可申请直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4.有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论文博士生申请人一般应为获硕士学位后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者,以及个别获学士学位后有八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国内外核心刊物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已作出有创新性的成果,基本达到或接近博士学位水平;

6.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应获硕士学位后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个别获学士学位后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历,应为在相关工程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国家重要工程技术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及以上教育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应是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中的高层管理人员(不包括企业人士及公务员);

8.对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修完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申请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

9.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10.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11.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二、清华考博辅导班-申请

中国内地所有申请人(含军人)报名、考核所用证件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我校所有院系博士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计算机系、工物系、化工系、金融学院、网络研究院报名申请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其他院系报名申请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9月8日,综合考核时间为2017年9月中下旬,院系如在9月完成招生计划将不再组织后期招生,部分院系9月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组织11月申请。

各院系具体申请时间及办法详见各院系招生简章。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取网上报名加书面材料方式申请。

申请9月招生院系(不含申请工程博士)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9:00~9月8日16:00;申请3月招生院系博士生及工程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9:00~11月30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我校各院系强军计划(限报理工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政治课教师、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等专项计划与院系普通计划同期申请、考核。

三、清华考博辅导班-特殊情况报考博士资格基本要求

1.论文博士:获硕士学位后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者,个别获学士学位后有八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基本达到或接近博士学位水平。

2.工程博士:获硕士学位后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个别获学士学位后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历;考生来自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单位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并与我校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能源与环保三个领域有国家重大专项合作。

3.教育博士:考生应是高等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中的高层管理人员(不包括企业人士及公务员),有5年及以上教育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硕士学位。 4.定向教师(对口支援):考生为对口支援学校推荐的在职教师。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所在高校推荐、已获硕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的骨干教师。

6.强军计划:经总政治部干部部审核批准并发给校验码的现役军人。

7.骨干计划: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批准,并持有当年民教处(高教处)盖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8.本科直博:学历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9.硕博连读:本校在学硕士生。

10.同等学力:获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具有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成绩单、相关领域发表两篇以上全国核心刊物文章或省部级科技成果获奖。

四、清华考博辅导班-报考流程 1.博士生申请在每年的8-9月和11月。

2.直博生(包括夏令营拟录取的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及部分9月份招收普博生的院系8-9月申请,9月中下旬考试录取,见当年招生简章及目录、招生说明、直博直硕招生要求。其他类别的考生11月份申请,来年3月份考试,见每年的对外招生目录(10月底上网)。 3.9月份考试由院系组织,持身份证参加考试,无需下载准考证。3月份由学校组织考试,3月初网上下载准考证,以准考证上考试科目、时间、地点为准。 4.考试纪律见《考场规则》。

5.资格审查、综合考试由院系组织,时间、地点由院系通知。 6.资格审查要求见网站通知。

7.成绩公布约在考试后20天左右,用自己的ID号查询。 8.成绩复核在成绩发布之后进行,注意查询网上通知。 9.拟录取结果5月份向院系查询。 10.5月中下旬调档签协议。

11.6月底或7月初,档案审查无误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启道清华考博辅导班,专注清华考博辅导,10年成功经验,通过VIP一对一辅导,力求让考博生顺利高分通过考博初试!

第5篇:清华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1年11月18日10:40清华大学招生网我要评论(1) 字号:T|T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清华大学将于2012年1月举行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活动,选拔2012年入学的艺术特长生。拟认定艺术特长生70名(含车辆工程专业车身设计方向5名)。

一.报名条件

1、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及清华大学录取条件的优秀高中毕业生;1990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备下述条件之一(适用于音乐、表演类所有考生,书画类考生除外): 1)取得各类社会考级最高级别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2)中学阶段有两年以上校级(含)以上学生艺术团活动经历(需提供艺术团及考生所在中学证明);

3)中学阶段参加过地市级(含)以上比赛并获奖者(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4)中学阶段参加过地市级(含)以上大型演出活动(附演出照片、节目单、学校证明)。

注: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造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认定及录取资格。

二、招生项目及考试要求

1、管弦乐类

招生项目:管乐:长笛(含短笛)、双簧管(含英国管)、单簧管(含低音单簧管)、巴松管、萨克斯管(不含高音、上低音萨克斯)、圆号、小号、大号、西方打击乐

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考试要求:自备乐曲两首,考生可以自行组合乐曲并自选一首进行表演。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奏乐曲的全部或片段,或要求考生加演另一首曲目。表演限时5分钟。

管弦乐类测试五线谱视奏

2、民乐类

招生项目:唢呐、二胡、柳琴、琵琶、中阮、民族打击乐

考试要求:自备乐曲两首,考生可以自行组合乐曲并自选一首进行演奏。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奏乐曲的全部或片段,或要求考生加演另一首曲目。演奏限时5分钟。

民乐类测试简谱或五线谱视奏

3、键盘类

招生项目:钢琴(含合唱伴奏)

考试要求:自备乐曲两首,考生可以自行组合乐曲并自选一首进行表演,必须背谱演奏。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奏乐曲的全部或片段,或要求考生加演另一首乐曲。限时5分钟。

键盘类测试视奏

4、声乐类

招生项目:招收美声唱法的女高音、女中音、男高音、男中音(含男低音)等声部

项目要求: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能熟练视唱五线谱或简谱;有钢琴基础的考生可以加试钢琴演奏,限时不超出一分钟。

考试要求:自备歌曲两首(中外歌曲各一首),考生可以自选一首进行演唱。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唱歌曲的全部或片段,或要求考生加演另一首歌曲。表演限时5分钟。

声乐类测试五线谱或简谱视唱

5、舞蹈类

招生项目:古典舞、民族民间舞

项目要求:男生身高173cm以上,女生身高163cm以上。要求考生协调性好,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反应灵敏,有较强的舞蹈学习能力 考试要求:现场剧目展示(3分钟)及跳、转、翻、技术组合(软开度、控制能力等基本功技巧)

6、其它项目:话剧表演、舞台主持、电视播音主持、京剧(各行当均可)、曲艺(相声、快板) 考试要求:

1)话剧表演:2分钟自备朗诵和4分钟自备小品表演; 2)舞台主持:2分钟自备朗诵和4分钟自备栏目主持;

3)电视播音主持:以试镜方式进行,现场抽题,包括2分钟新闻播音、绕口令、栏目主持;

4)京剧:自备京剧选段两个(彩唱、清唱均可),限时7分钟; 5)曲艺:自备两种曲艺形式节目各一个,限时7分钟; 基本功测试:话剧、主持现场抽题即兴表演,限时3分钟; 京剧、曲艺由评委根据考生情况现场命题。

7、书画类

招生项目:西画(汽车造型与车身设计)、国画、软笔书法 考试要求:

1)西画(汽车造型与车身设计):

①基本能力测试:素描(石膏头像)、色彩(静物)、人物速写; ②专业设计能力测试:设计速写、设计效果图、三视图等

注:本项目只招理科考生,高考(微博)限报车辆工程专业车身设计方向。 2)国画:命题创作、自选创作、速写(写意或工笔任选,花鸟、山水、人物均可);

3)软笔书法:命题创作、临帖、自选。

8、2012年具有一本线指标的重点项目

以下项目考生若特长成绩优异,可降至一本线录取,按招生计划1:5(2:8)(该项目具有一个招生计划指标取前5名,2个招生计划指标取前8名)择优综合复试,复试内容不需要特殊准备。

重点招生项目:

舞蹈(男、女)、声乐(女高、女中)、民族打击乐、小号、双簧管、大提琴

9、特殊说明:

1)每个考生最多可兼报两项,分别交费;

2)清华大学不招收的项目不进行艺术特长专业测试。

清华大学将根据考生艺术测试成绩,进行艺术等级认定,颁发《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特长专业测试等级证书》,证书等级分别为一级优秀、一级、二级优秀、二级、三级及纪念证书。

三.认定办法

1、必要条件:按要求参加艺术特长专业测试(重点招生项目需要参加综合复试)、参加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入围条件:(1)艺术测试等级为一级优秀;(2)文化课考试达到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认定最低控制线。

3、认定标准:(1)重点招生项目:艺术等级获得一级优秀的入围考生,按规定比例择优进入综合复试,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特长生认定最低控制线后,按艺术测试和综合复试的加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认定一本线特长生资格。若某项目没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则取消本该项目重点招生计划;参加复试未被一本线认定的考生以及重点招生项目的其他符合入围条件的考生将按照一般招生项目的认定办法进行排序和认定。(2)一般招生项目:入围考生按艺术测试与文化课考试的加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认定特长生资格。(3)艺术类自主招生:艺术特长成绩达到一级(含)以上,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序,取文化课成绩前10名(不分文理,取标准分)认定为艺术类自主招生,该类生源不属于艺术特长生,不占特长生招生计划。

4、特长生认定名单确定后,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与被认定的考生签订《艺术特长生认定协议书》。在高考录取中,被认定的艺术特长生如果第一志愿报考清华大学,将根据协议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四、报考程序

凡报考清华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清华大学2012年全国中学生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测试。

1、2011年11月15日0:00—2011年12月5日24:00,考生登陆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注:考生必须网上报名才能参加艺术特长专业测试,不接受现场报名。

2、2011年12月5日前(以发件日邮戳为准)将艺术测试申请材料通过邮政快递(EMS)寄至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申请材料包括: ①清华大学2012年全国中学生艺术特长生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否则无效);

②报名条件中提到的各种证书、奖状的复印件,学校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 ③报名照片同底一寸照片一张,用于制作等级证书。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艺术特长生申请资料组(收)邮编100084 注:所邮寄的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行做好备份。

3、2011年12月12日前,材料审核,审核结果考生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4、2011年12月12日0:00-2011年12月25日,审核通过的考生网上交费。

注:不接受其他支付方式及现场交费。未按时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2011年12月30日起,网上打印准考证。无准考证者不安排考试。

6、2012年1月14日起,进行艺术测试,测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7、预计于2012年1月15日晚,16日晚举行重点招生项目综合复试,取得综合复试资格的考生将通过报名表上的联系电话进行通知。

8、2012年2月5日前,网上公布艺术测试等级并发放等级证书。证书将通过邮政快递(EMS)寄到考生报名表上所填的邮寄地址。

五、其它事项:

1、文化课考试报名及考试相关事宜后续见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信息通知;

2、交通食宿

考生参加文化课、艺术测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艺术测试期间,学校及周边住宿紧张,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将提供部分住宿信息供学生参考。春运期间交通繁忙,请考生及家长提前安排好返程事宜。

3、测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进行艺术测试时请携带打印好的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三证缺一不可。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81984,010-62788104,010-62784627张老师,林老师 010-62771760,周老师(车身设计专项咨询)

咨询时间:周一~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电子邮箱:qhdly2012@126.com 传真:010-6278991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蒙民伟楼) 邮政编码:100084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2011年11月10日 (华禹教育网)

第6篇:清华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仅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可适当放宽。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 (MBA)、公共管理硕士1252(MPA)和工程管理硕士(1256)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大专毕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6.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035101的考生,大学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7.申请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单考)的考生必须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单位推荐报考委托培养回原单位工作。单考生只按委托培养类别招生。对以下两种情况或类似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的单独考试:(1)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的;(2)工作单位与档案所在单位不一致的。我校工科各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以及MBA、MPA、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艺术硕士、金融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均不招收单考生(强军计划除外)。

8.全日制专业学位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骨干计划考生可报考我校学术型各专业,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发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

9.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10.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所有报考我校MBA、MPA、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信息艺术设计(专业代码1305J1)的考生、所有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以及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和北京地区报考我校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均需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报名点,选择其它报名点无效。其他考生可在当地就近参加初试,在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就近报名点。

4.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后,必须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并通过照片审核方可参加初试,上传照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8日。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yz.tsinghua.edu.cn 5.在外地报名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名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照相。

6.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清华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不提供参考书。

6.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待准考后通知(将在复试通知书中说明)。

四、资格审查

报考清华大学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清华大学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委托、自筹培养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委托、自筹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非委培非定向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3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七、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yz.tsinghua.edu.cn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62782192 传 真:62770325 电子邮件:yjszb@mail.tsinghua.edu.cn 3.清华大学查号台:62793001

八、 其它说明

1.各院系招生人数除特别说明外均不包括推荐免试生。 2.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3.2013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4.如无特殊说明,所有专业均招收委托培养生。委托培养研究生由用人单位推荐,经考试合格与其他考生一起择优录取,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5.法学院、美术学院和所有专业学位均按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具体收费标准向报考院系咨询。 6.按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要求,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教学助理(简称“助教”)、管理助理(简称“助管”)和研究助理(简称“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学费和岗位津贴由学校提供;承担助研岗位的研究生,其学费应由学校和导师(院系)分担,岗位津贴由设岗导师(院系)提供。研究生未获得“三助”岗位,可向学校提出减免学费申请,不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者,应交纳学费。此外,学校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每位努力学习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按月发放普通奖学金,表现优秀的可以申请学校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

7.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8.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或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12年录取的硕士生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期375元~600元,2013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录取时说明。

10.我校不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不划定考试内容范围等。校教材中心位于第三教学楼北侧,电话:62771967/62783559。

11.部分专业招收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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