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小学化整改报告

2022-05-2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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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幼儿园小学化整改报告

贵阳市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的专项调研报告

【摘要】本文基于调研深入分析了贵阳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存在的五个主要方面原因,即:教育行政部门在学前教育发展中的投入不足和管理缺位、小学入学招生考试、民办园公开或隐性的过度营利追求、家长“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及望子成龙的心理、保教人员业务素质偏低、“大班额”现象。并为规范贵阳市幼儿园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提出了十项措施,包括:研究建立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动态监管;贵阳市和各区(市、县)成立幼儿教育的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各级各类幼儿园的资质审批、督导、检查和管理,确保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严格按照《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配齐、配足保教人员和保教设施设备等。

【关键词】防止和纠正;“小学化”;调研

【作者简介】王艳(1978-),女,贵州遵义人,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幼教教研员。

一、调研源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入了解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存在的“小学化”问题,为规范全市幼儿园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制定有关政策进行有效治理提供依据。贵阳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防止和纠正幼儿同“小学化”现象专项调研工作方案,并成立由市教育局党委李明昌书记任组长、基教处齐忠处长任副组长,全市各区(市、县)幼教教研员、幼教专干组成的专项调研工作组,于2012年3月20日至3月26日,对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了“小学化”现象专项调研。

二、调研方法

(一)调研对象

贵阳市十个区(市、县)城乡各级各类幼儿园(包括幼儿园家长和教师)。

(二)样本抽样

每个区(市、县)抽检三至四所城、乡及公、民办不同类型幼儿园;每所园抽样调研家长比例为30%;抽样调研一线专任教师比例为50%。

按抽样比例对全市调研情况进行汇总,受检幼儿园共计32所,其中民办园20所、公办园12所;问卷调查家长509人(其中公办园279人、民办幼儿园230人);问卷调查和组织教师座谈318人(其中公办园146人,民办幼儿园172人);实际查看班级95个(其中公办园36个,民办园59个)。

(三)问题的设计

根据调研目的,研究拟定了涉及幼儿园教材、教辅材料使用、幼儿园一日活动组织、课程设置、保教人员配置、班生额、家长宣传工作、园舍、设备八个方面的专项调研项目,并设计检查表、调查问卷和确定座谈提纲。

(四)调研的形式

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座谈法。

(五)数据的整理

用Excel整理数据。

三、调研成果

(一)调研结果

1.幼儿园园舍达标率较高,设备配置达标率偏低,总体看公办园园舍与设备达标率高于民办园

表1显示:

(1)公办园园舍条件总体达标率较高,民办园达标率较低,主要体现为厕所未男女分厕、活动室通风采光不好、户外活动场地不固定、面积太小、活动室没有配套的盥洗室和睡房。

(2)各级各类幼儿园玩具、图书、毛巾等设备配备达标率较低,除少数公办园外,大部分未达《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第三章的有关规定,幼儿生均图书不足5本,且适宜幼儿阅读的图画书极少,教玩具种类和数量不足,不能较好地满足幼儿五大领域的游戏和学习需求;在公、民办园中都存在幼儿洗手巾、餐巾等不能做到及时清洗消毒、标志不清楚和未常态使用的情况,民办园问题尤其严重。

2.幼儿园保教人员按标准配备达标率低,公办园达标率略高于民办园

表2显示:

(1)我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人数比例达标的仅为19%,这说明我市公、民办幼儿园保教人员的配置明显不足。

(2)每班“两教一保”配置达标率达到72%,且公办园全部达标,民办园在28%的不达标项中占了全部,这说明民办园未按规定配置班级保教人员的问题较为突出。

(3)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的达标率仅为31%,其中公办园占75%,民办园占25%,教师无证上岗的情况在我市各级各类幼儿园中依然存在,民办园问题更突出。

3.教材和教辅规范使用的达标率低,公、民办幼儿园都存在统购幼儿教材的情况,民办园的教材和教参超出国家规定课程内容

表3显示:

(1)我市大部分幼儿园都存在统一购买幼儿教材的现象,主要是《和谐教材》《贵州省适应性发展课程》《分享阅读》,民办园统购的教材还涉及英语等内容,有的民办园每学期组织幼儿征订的教材达到了5种以上,已经远远超出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范围。

(2)我市公办园教师教参的使用达标率高,主要是《和谐教材》《贵州省适应性发展课程》《分享阅读》,而民办园的问题就较为严重,教师教参涉及英语、思维训练等内容,且一些教参并非正规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编写很不规范、内容不科学、不适宜。

4.幼儿园班生额达标率较低,“大班额”现象普遍存在于各级各类幼儿园中

表4显示:

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都存在明显的超班额现象,每班生额超员大都在5人~10人左右,特别严重的生均超员达20人以上。

5.幼儿园关于《通知》的家长宣传工作达标率高,但家长知晓率较低,民办园对家长存在明显的宣传误导行为

表5(见上页)显不:

(1)50%的各级各类幼儿园通过家园栏、家长会、班级博客等形式对家长进行了《通知》的宣传,一些幼儿园还就“小学化”现象作了分析和解读。但问卷反映出家长对《通知》的知晓率仅为47%,这部分家长中72%持支持态度,28%认为专家说法不一,保留观点。总体看家长对《通知》的知晓率不够高,理解上还存在一些误区。

(2)有近28%的幼儿园,且全部为民办园在招生宣传时存在明显的误导家长行为,内容涉及双语、数学思维训练等,一些宣传蒙氏、感统教育的民办园更是名不副实。

6.幼儿园一日活动安排与课程设置达标率总体偏低,公办园明显优于民办园

表6、表7显示:

(1)近69%的幼儿园户外活动时间不足2小时,87%的幼儿园自主游戏时间不足1小时,幼儿在园的一日生活呈现为集中学习多,不利于幼儿的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2)公办园课程内容较为规范,而民办园的课程内容涉及所谓的思维训练、手脑算、拼音等,已经超出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下简称《纲要》)规定的范围。仅有28%的幼儿园五大领域的教育内容平衡,课程编制的合理I生与科学性有待加强。

(3)教师组织幼儿学习的游戏化及小组与集体等形式运用的达标率总体不高,教学中缺少教学具、形式单一的“小学化”的现象较为明显。

7.幼儿园贯彻落实《通知》的工作达标率高,但对教师的宣传引导力度还不够,部分教师对《通知》的认识和理解不深入,重视与落实程度不高

表8(见上页)显示:

(1)56%的幼儿园组织教师学习传达了《通知》精神,其中一些幼儿园还自查了工作中存在的“小学化”现象,与教师签订了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提高区域活动质量作为本学期教研工作重点。

(2)问卷反映90%以上的教师知晓《通知》,但现场座谈情况是相当一部分教师对《通知》内容并不熟悉,精神理解偏误,对“小学化”认识不够清晰,认为不教认字和拼音就是杜绝“小学化”;民办园为了招生而迎合家长需要的思想意识很严重。总体看来,全市幼儿园对《通知》还不够重视,未认真学习和领会精神。

(二)调研结果分析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欣喜地看到,全市大部分公办园有明确的办园宗旨,能够坚持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和《纲要》为指导,努力规范保教工作管理,加强幼儿一日生活组织与实施的研究,已经从关注幼儿知技学习走向关注幼儿终身可持续发展品质的培养,在幼儿园教育价值日益凸显的过程中教师逐步走向专业化和研究型。但从全市范围看“小学化”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幼儿园发展的质量远远跟不上发展的速度,顺应“入园难”形势快速发展起来的民办幼儿园已成为我市学前教育“小学化”的主要阵地。据调查分析原因主要是以下五个方面:

1.教育行政部门在学前教育发展中的投入不足和管理缺位是幼儿园“小学化”问题形成的重要原因

(1)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通知》的学习宣传不够重视,贯彻落实不到位。管理者和教师对“小学化”问题认识不清是“小学化”现象存在的必然。

(2)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教师的课时量绩效考核标准和中小学一致,是导致公办幼儿园重视集中教学而忽视幼儿自主游戏活动的政策性原因。

(3)教育行政部门尚未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和监督体系,对幼儿园不规范的“小学化”办园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

(4)教育主管部门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普遍存在着职责不清、多头管理、“批”“管”分离等现象,成为民办幼儿教育管理的最大弊端。

(5)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幼儿园缺少必要的保教设施设备,无法满足幼儿游戏、学习和生活需要。

2.小学入学招生考试是幼教“小学化”形成的导向性原因

2010年教育部印发了《通知》,《通知》中严禁一切形式的小学入学考试,但我市依然有一些小学以“入学体验”为名,对入学前幼儿进行识字量、计算能力的测查,并作为录取入学的依据,这无疑会影响家长和社会对幼儿园教育的正确认识,幼儿园强化识字与计算能力的培养似乎成为必然,而非偶然。

3.民办园公开或隐性的过度营利追求以及家长“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及望子成龙的心理,催生了幼儿园的“小学化”

一是民办园以“家长的需要”为理由不顾幼儿的年龄特点、身心发展规律,而大量开设超出《纲要》规定的课程;二是缩减保教经费投入,未按要求配备幼儿园必须的适宜的保教设备和配足配齐保教人员。

4.保教人员业务素质偏低是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的直接原因

教师无证上岗的情况在我市各级各类幼儿同中依然存在,民办园问题更加突出,专业化发展滞后的教师不懂得幼儿身心特点,不懂得教育规律,缺少科学合理地设计和组织幼儿游戏和学习的能力和经验。

5.“大班额”现象使幼儿园“小学化”问题更加突出

在“大班额”的情况下,很多幼儿园没有空间设置幼儿自主游戏的活动区域,只能组织小学式的集体课堂教学,无法实现孩子在游戏中的学习与发展。“大班额”的现状,使得教师们更多采取整齐划一的生活管理方式,无法引导幼儿自主地在一日生活中进行学习和发展,教育的形式表现出“小学化”。

(三)解决幼儿园“小学化”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1.深入开展学习活动,树立正确的办园理念。

各区(市、县)教育局要以农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为重点,通过集中培训和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幼儿园园长和小学校长、教师和教研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纲要》和《通知》精神,进一步端正办学(园)指导思想,形成对“小学化”现象的正确认识。

2.要研究建立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动态监管。要定期对“小学化”现象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当地的小学违规举行人学考试现象进行督查和整改。存在“小学化”现象的幼儿园、举办招生选拔考试的小学一律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3.贵阳市和各区(市、县)成立幼儿教育的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各级各类幼儿园的资质审批、督导、检查和管理,确保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4.政府要增加投入,重点抓好农村和民办幼儿教师培养和培训的工作,确保教师素质不断提升,进而使幼儿园杜绝小学化倾向的努力从外部强制行为变为教师有意识的自觉抵制行为,进而促进幼儿教育的科学健康发展。

5.教育行政部门要正确认识幼儿教育的特殊性,制定合理的幼儿教师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审的课时量评价标准。

6.严格教材和教参管理。严禁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向幼儿园推销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幼儿园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出幼儿园教参使用的指导性意见并强监管,严禁幼儿园使用超出国家规定课程内容的教参、教辅。

7.加强对幼儿园通过新闻媒体播放、刊登招生广告或散发招生宣传资料的内容的审核,防止幼儿园进行虚假误导宣传,明确不得涉及与入小学挂钩和超出《纲要》规定范围的课程内容。

8.编制印发《贵阳市幼儿园一日生活指南》《贵阳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市幼儿园规范编制课程内容,有质量的组织幼儿在园一日生活。

9.各级各类幼儿园要按照《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配齐、配足保教人员和保教设施设备。民办园的准入条件要按照《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幼儿园要坚持以《纲要》为指导,全面均衡实施幼儿园五大领域课程,不得以各种专项、特色(长)等活动挤占或代替国家规定课程。严格幼儿园班生额管理,纠正“大班额”现象。以《贵阳市幼儿一日生活指南》为指导,坚持保教并重,科学合理组织幼儿一日活动,要因地制宜积极创设幼儿活动区,保证幼儿自主游戏的时间、空间、材料,大力推进幼儿素质教育。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家长宣传工作,引导家长正确认识“小学化”现象及其危害,争取家长对幼儿园教育工作的支持,自觉抵制幼儿园教育“小学。

(责任编辑 张付庆)

作者:王艳

第2篇:关于食品安全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关于食品安全跟踪检查情况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和《关于跟踪检查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积极研究对策,及时整改落实。通过不断努力,《审议意见》和《实施方案》指出的2013年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需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得到较好的整改或解决,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基础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体制机制,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一)稳步推进体制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部署要求,全省新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已基本到位。市级层面,舟山采取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三合一”模式组建市场监管局,其他10个市采取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二合一”模式组建市场监管局;县级层面,65个县(市、区)采取“二合一”模式,25个县(市、区)采取“三合一”模式组建市场监管局。截至目前,10个市、82个县(市、区)出台了市场监管局“三定”方案。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今年以来,省级层面在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责任方面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将予以黄牌警告;对连续两年没有完成任务的,将追究政府领导责任。市、县、乡、村各级也都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把食品安全的责任落实到底到边。同时,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浙江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了追责事项、程序、情形等。省食安委还配套制定了《浙江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约谈办法》,对约谈情形等作出具体规定。

(三)健全基层责任网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意见》,在全国率先明确了乡镇一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的若干具体职责。目前,全省1347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已全部成立食安委及其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干部2181名,在村(社区)配备市场监管协管员33312名、信息员40498名。各地还结合实际,建立了协管员、信息员报酬机制,2013年度发放报酬补助1461万元;同时,向基层延伸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全省已有近6000名监管干部及协管员用上移动监管信息平台,特别是丽水市、仙居县、富阳市等开通了“食安通”“永安通”“GIS”等富有特色的信息化监管平台。

(四)完善监管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省食安办、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等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协作机制意见》,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部门的衔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省农业厅建立了农产品监管协作机制。省法院成立了审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门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相关案件的立案和审判。今年以来,宁波、温州、湖州、嘉兴、台州等地相继成立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为指导、协调辖区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领域刑事案件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强化日常监管,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监管。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把好食品安全准入关。启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试点工作,并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初步构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网及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并开展试运行。在28个县(市、区)开展绿色防控整建制试点,建立8个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和7个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区。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力度,开展海淡水养殖产品、海捕产品监督抽检达1万余批次。

(二)抓好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监管。一是生产环节。重点强化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自律,规范生产行为。省食安办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实施《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实施《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规定(试行)》,已向社会公布列入黑名单的食品企业300余家。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评价与分类机制,已有8453家企业实施分类管理。以乳制品、白酒、饮料、蔬菜干制品和食品添加剂5类产品及相应的3000家企业和小作坊为重点,组织开展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取得积极成效。结合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专项行动,研究建立市场禁入和退市监管机制,淘汰了一批低、小、散的食品作坊。二是流通环节。扎实推进600家市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行为,开展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并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通过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落实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项措施。三是餐饮服务环节。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开展14个示范县(市、区)、110条示范街、299个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进特大型、大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肯定并向全国推广。省食安办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浙江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召开全省清真食品监管工作座谈会,落实清真食品监管责任。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和中央厨房、集中配送单位等专项检查,检查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24367家,责令整改5572家,关停小餐饮1296家,查处违法行为167起,培训9339户,培训从业人员27887名。实施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涉及生产、流通和餐饮自制等各环节28大类、136个食品品种、183个食品细类、3.6万批次抽样。

(三)强化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示范单位创建和“五常法”管理试点,通过示范创建引领行业提升管理水平。在全省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实施电子监管,实行电子监管的比例超过40%。开展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餐具洗涤剂、压力锅等4类食品相关产品的专项抽查1647批次,合格率为97.3%。

(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强化校园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监管,相继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民工子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专项检查。继续推进“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截至目前,全省中小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定点采购)率已达83.9%,A、B等级学校食堂比例达到61.5%,品牌超市进校园比例为57.8%,学校饮用水城镇管网接入率为96.7%,校园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五)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今年,省财政安排市县转移支付资金1700万元(去年为700万元)、省级风险监测资金300万元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力保障了风险监测工作顺利开展。目前,我省已初步建立起以疾控机构为主、相关部门技术机构为辅、哨点医院共同参与、覆盖省市县三级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监测样品量逐年快速递增,今年实现了全省每千人口年风险监测样本量达到1件的目标要求。同时,风险监测结果运用得到加强,将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作为百日严打专项行动的重点之一,提高了打击的效果;通过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开展风险监测2000余批次,为预警风险和改进监管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实施专项整治,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一)开展百日严打行动。围绕整治七类重点行为、突出八个重点场所(品种)、开展“八个一批”活动,部署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3.89万人次,约谈违规企业113万家次,公布黑名单企业283家,监督抽检食品8.04万批次,行政立案1.16万起,移送案件162起,破案112起,批捕85人,打掉“黑窝点”“黑作坊”等815个,有效解决部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突出重点热点问题整治。一举破获杭州“广琪”生产销售过期食品案,吊销该公司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封存涉嫌问题原料18732公斤,逮捕犯罪嫌疑人5名。组织对浙江卫视曝光的西湖区九莲庄周边无证小餐饮、小作坊进行联合整治,取缔无证照餐饮店5家,关停30家。约谈“饿了吗”“爱订饭”“美团”“淘点点”等违规网站负责人,并将网络订餐平台登记纳入统一监管范畴。针对海宁等地诺如病毒疫情、宁海问题胶囊事件,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并组织开展食用明胶专项监督抽检和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先后破获涉及地沟油、病死猪、毒狗肉、工业盐等一批带有行业潜规则的食品犯罪案件。加强过期食品监管,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肉及肉制品检查执法行动,查处问题肉及肉制品64.1吨,涉案货值246.19万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全省已有2000余家大中型超市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今年以来,全省共销毁或退运不合格进口食品104批次;绍兴市等地开展冷库清查行动,检查大型食品冷冻仓库200多家,查封食品及食品原料20余吨,有力震慑了进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行动。以农贸市场及其周边自制食品经营门店中从事自制食品的经营户为重点对象,重点整治自制食品来源不明、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脏乱差、使用问题原料、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目前,全省共检查2376家农贸市场的5000多家自制食品经营户,责令整改生产加工场所291个,取缔生产加工场所5个,立案50起,移送司法机关3起。

(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四打击四规范”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确保农村食品市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生产经营行为合规、生产经营过程可控,构建安全有序的农村食品市场环境。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4604人次,检查农村食品经营者28485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880个(次),监督抽检食品2672批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68件,查扣假冒伪劣食品5289.35公斤。

四、发挥各方作用,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一)加强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层次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分别组织了针对全省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市场监管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食安办负责人及各类生产经营者的专题培训班。借助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举办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百万食品安全宣传海报进社区”“百名高校学子进百企宣传食品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公众开放日”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省食安办组织编写并出版发行《乡镇(街道)、村居食品安全工作实务手册》,加强对基层食安办和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鼓励社会和公众参与监督。开展“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活动,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共治共管。组织开展“我在食品安全第一线”活动,邀请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走进食品(农产品)检测中心、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组织开展百名义工进市场找问题活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有奖举报制度,今年全省已发放举报奖励资金30余万元。

(三)发挥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督。积极构建以省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为龙头、市级食品安全检测中心为骨干、县级食品安全检测所为基础、各类检测机构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继续推进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已有29个县(市)开展了整合工作,特别是德清县、三门县、临海市等地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县级食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有效集中了仪器设备和人才技术资源,提升了县域检验检测能力和效果。全省所有县(市、区)已建成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并免费为公众开放。同时,积极探索利用保险机制保障和倒逼食品质量安全,临安市、富阳市、海盐县、永康市已在餐饮企业、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农产品配送中心、农村家宴等领域,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初步构建起政府、保险机构、企业和消费者多方共赢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仍有不小差距:一是机构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全省还有1个市和8个县(市、区)未正式公布市场监管局“三定”方案,一些地方市场监管所组建、人员培训等工作进展较慢。二是相关机制尚未完全发挥作用。农产品准入机制、全程追溯体系建设尚处在探索研究阶段,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度还不健全、排查效率不够高,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社会共治机制建设刚刚起步,行业自我管理作用发挥不够,公众食品安全防范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目前,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尚处于提升阶段,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快检能力较为欠缺。四是部分突出问题仍未根本解决。全省性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尚在研究制订之中,无证流动摊贩、无证小餐饮问题仍是日常监管中的难题,进口食品市场亟待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省人大常委会跟踪检查为契机,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进一步加大整治和监管力度,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全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着重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食品监管制度体系。以食品安全法修订为契机,抓紧我省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工作,同时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订和清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浙江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责任约谈制度,定期集中通报全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情况及典型案例。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平安浙江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黑名单公示、飞行检查、诚信建设等制度,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首责意识、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

三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总结近年来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围绕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和监管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实施全省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4-2017),以食用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进口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餐饮具以及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农贸市场等领域为重点,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大的突出问题。强化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拟实施为期三年的进口食品市场整治规范工程,全面整治非法进口食品、假冒进口食品行为,规范进口食品经营活动。

四是进一步推进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积极探索构建乡镇(街道)食安办与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等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派出机构的协作配合机制。强化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加大市场监管协管员、信息员业务培训力度,建立协管员、信息员报酬补助保障机制,提升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积极性。着力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配备投入力度,努力把市场监管所打造成食品安全监管的“前沿哨所”。

五是进一步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省市两级食品安全技术审评、认证检查、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推动检验检测结果共享,减少重复检验检测。加快基层监管站所快检能力建设,切实满足日常监管工作需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形成政府检测机构与民间检测力量相互补充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

六是进一步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筹建省级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发挥专家在食品安全政策制定、食品安全危害认定等方面的作用。出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指导意见,逐步推广食品安全责任试点经验,切实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提升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第3篇:两部门单独向市人大报告审计整改情况之后

如何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继去年单独听取两个市级部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后,又于近日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查意见的报告。审查意见报告显示,这两个部门已基本完成整改,并且举一反三,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半年前,因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理想,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文化旅游委两个部门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单独报告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半年后,这两个部门的整改情况如何?近日,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查意见的报告印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书面审议。审查意见报告显示:市住房城乡建委审计查出的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市文化旅游委审计查出的1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7个,1个需长期推进的问题还在整改中。

两部门单独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2020年12月2日,在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市审计局局长郑立伟受市政府委托作了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这次会议也听取了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两个部门单独报告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之所以单独报告,源自2020年12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该决定规定,审计查出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部门单位需要单独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过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由审计局代表市政府汇总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现在一些部门走到台前亮相,让他们有了‘压力’。”重庆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相关负责人称。

“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当时在报告时称,2019年主城区停车场设施调查及数据分析项目已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但尚未组织专家评审,因合同约定项目需通过专家评审后才能支付资金,所以预计2020年12月底才能支付完毕。重庆市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智能化监控与预警项目,受机构改革影响,实施进度延迟,正抓紧进行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而重庆市文化旅游委的报告称,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涉及重点项目的执行、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公益场馆的产权办理等,比如:重点项目的执行上,资金支付必须按采购结果、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进行,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的执行还未完成。

在两部门单独报告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将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印送市政府、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研究处理。

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也根据《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的规定进行了跟踪监督。

带着压力整改

“市住房城乡建委把推进审议意见落实,作为修补存在不足、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治理能力的过程。”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人表示,在整改过程中,建立整改落实登记销号制度,全程开展监督问效,以整改落实促重大政策落地、促制度漏洞堵住、促内部规范管理,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对于审议意见提到的“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委针对2019年主城区停车场设施调查及数据分析项目300万元,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服务内容,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支付。针对城建档案基础数据建设项目214.76万元,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服务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支付。针对危房动态监测及搬离整治项目323万元,已按照属地实施原则,拨付至中心城区有关各区。针对重庆市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智能化监控与预警项目282万元,已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实施主体并按合同支付。目前问题已完成整改。

市文旅委表示,在问题整改过程中,对审计反映的问题逐项跟踪,已完成重庆市旅游资源普查、入境旅游区域市场拓展、广电安播系统升级改造等项目。

对于审计提出的“个别重点专项资金安排不合理”问题,市文旅委向重庆演艺集团下发整改通知,督促重庆演艺集团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整改期间,进一步明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硬件设备购置,部分用于场地综合服务等,重庆演艺集团项目预算安排经市文旅委审批后实施,按照项目的需求对资金使用进行了细分和落实,由重庆演艺集团下属邦博公司通过第三方代理按程序实施采购,按细分项目采购已全部落实设备、服务采购对象,确定清单和服务方案,800万元已全部履行采购程序,已完成支付的项目126.72万元,其余项目673.28万元已全部完成采购,截至2021年4月底按合同进度已支付288.21万元。

对照审议意见推进后续整改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人还表示,在推进审议意见指出问题整改的同时,他们还对照相关意见建议,举一反三,梳理共性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当下改”与“长远立”并重,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在整改过程中,市住房城乡建委制定了《住房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委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构建了重大项目事前评估、事中运行监管、事后绩效评价以及评价结果与次年预算安排挂钩的闭环管理机制。

為进一步规范资金监管,市住房城乡建委还编制完善了重点项目一级目录和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重点项目资金用途、补助对象、分配方法、执行期限、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同步完善了各类重点项目库,强化资金池与项目池的联动对接,将业务工作进度与资金拨付有效衔接,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而重庆市文旅委在整改过程中也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全面提升绩效,确保部门预算的刚性约束力,比如:坚持“项目申报有目标、项目实施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项目绩效管理机制,2020年所有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

“单独报告后,市政府及其财政、审计、住房城乡、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处理,对照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重庆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相关负责人称,对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相关部门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压实后续整改责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整改效果,将后续整改纳入政务督查督办范围,实行跟踪督促检查、约谈和通报、对账销号、整改“回头看”,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与巡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整改、“以案四改”结合,并将整改结果纳入市级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审计整改与预算安排挂钩,形成倒逼机制,提升了整改效果。

重庆市人大财经委也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应针对后续整改问题较复杂、整改难度大等特点,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既要推动问题整改,更要注重标本兼治,加强源头治理。一方面,要加强后续整改的推进,系统梳理仍未整改到位问题,对管理类问题、体制机制类问题、暂时无法整改的问题,分类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近期和远期整改目标,确保每个整改事项有安排、有举措、有效果。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从政策、制度、机制、标准层面巩固整改成果,力争做到“审计一个单位,规范一个行业;处理一个典型,教育引导全面”。此外,还要加强与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衔接,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与人大财经监督工作重点对接,及时向人大通报审计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为人大监督提供支撑,形成监督合力。

解码上海红色资源的法治保障

从上海石库门开启的红色历史,为这座初心之城留下丰富红色资源。建党百年之际,上海用一部系统、全面的地方立法为这些红色印记“保驾护航”。5月21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八章五十八条的条例聚焦红色资源的调查认定、传承弘扬、保护管理等。记者梳理出六大“关键词”,解码上海红色资源的法治保障。

关键词 名录制度

中共一大会址、二大会址、四大纪念馆,中共发起组成立地……红色地标散落上海大街小巷,而红色资源的含义远不止于此。

条例首先对红色资源作出界定: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所形成的具有历史价值、教育意义、纪念意义的下列物质资源和精神资源,包括重要旧址、遗址、纪念设施等;重要档案、文献、手稿、声像资料和实物等;具有代表性的其他资源。

那么,上海红色资源有多少?根据上海市最新复核统计,仅1919年五四运动到1949年上海解放这段时期内,上海就有各类红色资源612处,包括旧址、遗址497处,纪念设施115处。

要进一步摸清“家底”,条例提出名录制度:“本市建立红色资源名录制度,将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教育意义、纪念意义的红色资源列入名录予以保护”。

5月20日举行的中共上海市委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严爱云透露,相关单位正从上海纪念场馆、档案馆等馆藏中,精选出民主革命时期的160余份可移动文物和70余份档案文献,将与612处红色地标一起,作为上海市首批红色资源名录,于建党百年之际向社会公布。

关键词 联席会议机制

既要摸清“家底”,也要明确“管家”。条例对文旅、规划、房管、档案等部门在红色资源保护弘扬中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提出建立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联席会议机制。

“红色资源相关主体复杂,如果各方在红色资源的保护弘扬中有不同意见,由联席会议拍板。”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副主任朱杰说。

根据条例,联席会议在党委领导下,以上海市、区两级宣传、党史研究、档案、文化旅游、规划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退役军人事务、教育等部门和机构为主要成员单位。

协调机制背后,是上海对红色资源保护的理念支撑。“保护不是政府出资的‘一次性’工作,而是长期、动态的过程。”朱杰说,保护红色资源,不单单是保护一处地标、一份档案,还要通过对红色资源的保护提升周边环境,因此要激发各类主体的积极作用,共谋多赢的局面。

关键词 纪念、保护标识

前不久,上海市公布首批革命历史文物名录,共计150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和208件/套可移动革命文物进入第一批名录。

“红色资源中,有不少属于革命历史文物,但也有很多不在此范畴内。”朱杰说,对红色遗址,若无特别说明,市民游客往往不会注意。

因此,条例特别规定,对列入名录的遗址和旧址、纪念设施等分别设置纪念标识、保护标识,其样式由联席会议审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污、损毁纪念或者保护标识。

“承载了我们党苦难辉煌的奋斗历史和宝贵的精神财富。它们中还有些大隐于市,不为广大市民所知。”严爱云说,目前,上海市区各部门联手,对没有标识的重要遗址和旧址开展树碑、挂牌工作,希望通过进一步保护利用,让所有这些红色党史“教室”闪亮起来,成为党员干部们重温初心、牢记使命的瞻仰参观地,成为市民群众引以为豪的红色文化打卡地。

关键词 传承弘扬

“在名称上,条例是目前全国唯一一个在名称中体现‘传承弘扬’的地方立法。”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偉介绍,在内容上,“传承弘扬”一章共有十五条,占条例篇幅的四分之一。条例关于传承弘扬的方式多样、主体全面,注重发挥红色资源铸魂育人的作用,充分体现了立法的创新性和引领性。

根据条例,在每年“七一”前后集中开展红色主题活动,在国庆节、清明节、劳动节、烈士纪念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重要战役纪念日等节点,组织开展各类纪念活动。

社会开放方面,除规定具备开放条件的红色旧址、红色遗址、纪念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费或者优惠向社会公众开放外,还鼓励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图书馆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将所有或者保管的红色资源,向社会开放或者公布。

“弘扬红色文化要借助社会各方的力量,比如,不少学校内或有红色遗址遗迹、或留有红色档案资料,条例也鼓励他们将这些红色资源对社会开放,增加辐射面。”朱杰说。

关键词 文创开发

“这一条款很戳中要点,我们感受度很高。”上海市静安区文史馆馆长朱润所说的条款,是条例中有关文创开发的内容:鼓励利用红色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将取得的收入用于加强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藏品征集、继续投入开发等。

目前,不少红色纪念场馆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拨款。在进行文创开发时,往往都遇到收支去向的矛盾。

“近年来,相关文博单位的文创都做得很好,我们也从观众反馈中感受到,大家来到红色场馆,也希望能带走一些纪念品,红色文创很有市场需求。”朱润说,此次条例鼓励开发红色文创产品,并且规定了所得收入应用的范围,对红色资源的传承保护、发展利用很有帮助。

关键词 长三角协作

今年年初,“建党百年 初心如磐——长三角红色档案珍品展”在上海市档案馆开展。展览由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档案局、档案馆联合主办,长三角地区20余家档案局、档案馆拿出各自的馆藏珍档,合力打造出上海市档案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展览。

传播红色历史,长三角区域协作是应有之义。从理论研究到馆际交流,从文艺作品创作到红色旅游推广,上海就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也特别对长三角区域协作作出规定。

“条例制定过程中,长三角协作专章的内容得到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人大及相关部门的认可。”朱杰说,目前,长三角区域红色旅游合作正在推进,例如,红色旅游专线正在陆续推出,红色展览的巡展联展也在进行中。

来源:新华社

链接

重庆部分红色资源

红岩革命纪念馆:红岩革命纪念馆,与红岩村13号、曾家岩50号、桂园、《新华日报》旧址毗邻,它们都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南方局的活动基地,是我党在国民党统治区巩固和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领导人民群众进行革命斗争的中心。

歌乐山烈士陵园:重庆歌乐山烈士陵园设在国民党“军统”特务重庆集中营和“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的旧址、1949年“一一·二七”政治大屠杀的发生地。1954年修建了烈士公墓和烈士纪念塔。1963年修建陈列大厅,对公众开放。

刘伯承同志纪念馆:为了纪念刘伯承元帅的丰功伟绩而修建的,被评为全国一百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聂荣臻元帅陈列馆: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几江城区西郊,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重庆国防教育基地。

杨闇公故里:楊闇公故里景区由杨闇公旧居、杨闇公陵园、杨尚昆旧居、杨尚昆陵园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杨氏民居五个景点组成,是重庆市六个红色景区暨1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之一。

赵世炎故居:赵世炎是中共早期杰出无产阶级革命家,赵世炎故居入选《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

城口县苏维埃政权纪念公园:为了纪念红四方面军解放城口后成立城口县苏维埃政权,在苏维埃政权遗址上建立纪念性公园。该公园入选《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重庆市红色旅游经典景点。

酉阳南腰界:酉阳南腰界红色旅游景区保存着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司令部旧址、红军会师纪念亭、红军烈士墓景点共56处,其中,红三军司令部旧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评为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

邱少云烈士纪念馆:为了纪念在抗美援朝战争中,视纪律重于生命而勇于献身的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英雄”“特等功臣”邱少云而修建,入选《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

作者:陈敏

第4篇:纵横幼儿园小学化教育整改报告

纵横幼儿园关于《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防止和纠正

“小学化”现象》的自查与整改报告

我园按照《重庆市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们组织全园幼儿教师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对照通知要求逐一开展自查工作,内容如下:

一、严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开展保教工作严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开展保教工作。

(1)树立端正的的办园理念

我们学校幼儿园的办园目标和思路是;以《纲要》精神为指导,以五 大领域为轴线,以素质教育为基础,秉承“寓教于乐”的教育理念; 突出科学启蒙教育特色; 坚持“一切为了孩子”的办园宗旨; “面向全体幼儿,培养好奇、好问、好学、健康乐观、善于发现、勇于表 达、全面和谐发展的有个性的接班人,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 为家长提供优质服务”的办园目标。

(2)坚持科学的教育方式

我校幼儿园在保教工作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使幼儿“在生活中做人, 在活动中健体,在探索中求知,在环境中审美”,注重创造性游戏的开展。 从不开设兴趣班、 特长班、 实验班等强化训练活动, 也不盲目迎合家长的要求,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也没有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的现象。 我们每学期根据计划组织幼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让每个孩子个性得

到张扬,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充分展示素质教育成果,展现全面发展的和谐之美。

二、加强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为幼儿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索提供机会和条件。

总之,我园经过认真自查,至今在本园没有发现保育教育“小学化”现象。今后我们仍将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园工作 规程》精神为指导,加强教育教研工作,完善防止“小学化”教育倾向的有关制度,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纵横幼儿园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第5篇:礼安小学关于幼儿园小学化教育整改报告

礼安小学关于《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防止和纠正

“小学化”现象》的自查与整改报告

按照武胜县教育局转发《广安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的通知》通知的要求,我们组织学校全体学前幼儿教师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对照通知要求逐一开展自查工作,内容如下:

1.严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开展保教工作严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开展保教工作。

(1)树立端正的的办园理念

我们学校幼儿园的办园目标和思路是;以《纲要》精神为指导,以五 大领域为轴线,以素质教育为基础,秉承“寓教于乐”的教育理念; 突出科学启蒙教育特色; 坚持“一切为了孩子”的办园宗旨; “面向全体幼儿,培养好奇、好问、好学、健康乐观、善于发现、勇于表 达、全面和谐发展的有个性的接班人,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 为家长提供优质服务”的办园目标。

(2)坚持科学的教育方式

我校幼儿园在保教工作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使幼儿“在生活中做人, 在活动中健体,在探索中求知,在环境中审美”,注重创造性游戏的开展。 从不开设兴趣班、 特长班、 实验班等强化训练活动, 也不盲目迎合家长的要求,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也没有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的现象。 我们每学期根据计

划组织幼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让每个孩子个性得到张扬,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充分展示素质教育成果,展现全面发展的和谐之美。

2.加强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为幼儿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索提供机会和条件。

总之,我园经过认真自查,至今在本园没有发现保育教育“小学化”现象。今后我们仍将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园工作 规程》精神为指导,加强教育教研工作,完善防止“小学化”教育倾 向的有关制度,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礼安镇小学幼儿园

2012年3月5日

第6篇:幼儿园“小学化”整改方案

重庆市巴南区东温泉镇清和小学校

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的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保育教育工作,提高保教质量和管理说平,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根据《关于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提高保育教育质量的意见》(巴南教委发〔2012〕70号)要求,并结合我校幼儿园的实际,我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自查,查出了我校的幼儿园存在教学内容较小学化,识字较多;活动的器械较欠缺;幼儿一日活动不够规范;对部分幼儿布置有少量家庭作业等问题。现就对查出的问题做如下整改:

一、 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1、接到文件后,根据教委要求,立即召开幼儿园教师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并领会其精神,正确认识学前教育的任务和作用,深刻反思学前教育“小学化”对儿童身心健康的损害。并对我校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集体讨论解决的办法。

2、通过开家长会、“教师访万家”等活动形式向社会、向家庭加强舆论宣传,转变更新家长、社会的教育理念,尽量使家庭与学校幼儿园形成一股合力,为更好的教育孩子打下基础。

二、具体措施

1、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选择与幼儿年龄特点相应的内容和方式组织教学。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

小组、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激发幼儿的探究欲望与学习兴趣,同时培养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培养积极的交往与合作能力。

2、加强对教师的进一步培训,使之更能适应幼儿园素质教育的需要。

3、利用有限的资金再添置一些保教设备设施,保障幼儿入园后能够开展游戏活动。

4、控制教学内容的小学化,严禁大量教学识字、识拼音等。

5、严禁布置书面作业,订购教辅资料。

重庆市巴南区东温泉镇清和小学校

二O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第7篇:幼儿教育小学化分析及整改

杨枣小学幼儿小学化教育分析及整改报告

杨枣小学学前教育开设学前班和幼儿中班2个班,共计52人。严格按部颁计划开设了学前班和中班课程。在教学形式、方法和常规管理等方面,有“小学化”的倾向,违背了幼儿成长规律,危害了幼儿的身心健康,这个问题不容忽视,必须引起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学校、家庭以及社会的高度重视,要从多方面、多角度,采取有力可行措施遏制幼儿教育小学化问题。

幼儿教育小学化形成的原因之一:家长问题。现在很多家长衡量一个幼儿园的好坏,只看孩子在幼儿园认了多少字、会背多少诗、能做多少算术题等,家长这种“望子成龙,盼女成凤”,“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急功近利思想,让很多幼儿园很难坚持基本的办园理念。

原因之二:教师问题。教师业务素质偏低也是导致幼儿教育小学化的主要因素。我校专任教师中,没有幼教专业毕业的,也没有进行专业培训。所以不懂得幼儿教育培养规律;不会基本的幼儿保育知识;不会设计丰富多彩的活动和游戏去开发幼儿的智力。错误地认为只要教会孩子写字、背诗、算术,再教会几句外语就是正确的、成功的。殊不知,这些教师的做法不但不能真正帮助幼儿学知识,长技能,反而为幼儿的早期智力开发和健康成长设置了障碍。

原因之三:条件问题。我校幼儿园有适合幼儿的桌椅、休息床、电视机、VCD、一些图书和一些小型的玩具,没有幼儿保健室和幼儿游乐园,没有适合幼儿玩耍与活动的大小型玩具,怎能进行游戏活动和体育锻炼。常言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不具备上述幼儿教育的设施设备,即使有优良的幼儿教师,不产生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那才怪哪!

整改措施:

1、严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开展保教工作严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开展保教工作。

(1)树立端正的的办园理念

我们学校幼儿园的办园目标和思路是;以《纲要》精神为指导,以五 大领域为轴线,以素质教育为基础,秉承“寓教于乐”的教育理念; 突出科学启蒙教育特色; 坚持“一切为了孩子”的办园宗旨; “面向全体幼儿,培养好奇、好问、好学、健康乐观、善于发现、勇于表 达、全面和谐发展的有个性的接班人,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 为家长提供优质服务”的办园目标。

(2)坚持科学的教育方式

我校幼儿园在保教工作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使幼儿“在生活中做人, 在活动中健体,在探索中求知,在环境中审美”,注重创造性游戏的开展。 从不开设兴趣班、 特长班、 实验班等强化训练活动, 也不盲目迎合家长的要求,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也没有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的现象。 我们每学期根据计划组织幼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让每个孩子个性得到张扬,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充分展示素质教育成果,展现全面发展的和谐之美。

2、加强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为幼儿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索提供机会和条件。

总之,我校经过认真自查,至今在本园没有发现保育教育“小学化”现象。今后我们仍将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园工作 规程》精神为指导,加强教育教研工作,完善防止“小学化”教育倾 向的有关制度,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8篇:幼儿园防止小学化自查报告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明确规定了我国幼儿园教育的性质和根本任务,即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其任务是“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同时也指出了幼儿教育有自身的特点,即不同于小学教育,特别强调了幼儿园是通过创设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来帮助幼儿学习的。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切实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新学期伊始,我们将对我园进行自查整改,坚决杜绝“小学化”倾向。

一、 没有举办任何形式学前班,但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为迎合家长的需求,过早地对大班幼儿开展拼音,写字,计算等内容的教学。这些做法违背了幼儿认知规律,遏制了幼儿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严重损害了幼儿的身心健康,通过这次会议,我园会逐渐进行整改,科学地遵循幼儿的成长规律来办园,真正做到“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在自查整改过程中还望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二、 班额控制情况,xx镇是一个比较大的乡镇,人口密集,幼儿人数较多。全园共有幼儿225人。大、中、小6个班级,其中大班3个班,中班2个班,小班1个班。大班142人,中班71人,小班13人,大班年龄控制在6—7岁之间,中班年龄控制在5—6岁之间,小班幼儿年龄控制在4—5岁之间,相对来比较大班,中班有超额现象,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是受办园条件影响,

1、教室数量有限。2教师数量,教师资质有限。整改方法:1在招生方面尽量限制招生数量,如果条件允许 ,可以把大型综合活动室让出一部分做为一个班级,以减轻大班额的压力。2向社会招聘有资质,有素质,有能力的人来我园任教,对于大班额现象,我相信我园会在以后的整改过程中努力克服困难,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三、 规范幼儿教材,我们幼儿园使用的是经辽宁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编审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幼儿园探究式活动课程——幼儿操作包,没有统一购买其它教辅材料,在教育教学中我们积极创设多种区域活动空间对幼儿实施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对此,我园设有一个大型综合活动室,活动室友设有娃娃家、超市、医务室、美工区、建构区、旅游区,教室设有图书角、自然角、美工区等,各区配备了丰富的玩具,游戏材料和幼儿教育读物,真正做到了资源共享,使幼儿在一个更加宽松的环境中成长。

四、 规范幼儿一日活动。我园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制定保教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活动,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每天保证幼儿有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但有时由于受天气和人员的限制,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出现偏差,如:天气阴冷,人员短缺时幼儿的户外活动时间相对缩短。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加大管理力度,尽可能地不占用幼儿游戏时间和户外活动时间。

五、 规范幼儿园教学内容,我园设置并有效实施五大领域课程,但同时在大班也出现超越幼儿教育阶段的学科课程,这种现象主要出现在大班如:过早地认识拼音,一些文字,同时个别班级个别老师有布置文字类家庭作业现象。整改方法:坚决制止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

六、 我园没有举办各种兴趣班和特色班,从未统一组织幼儿参加各种竞赛。

七、 在幼儿园招生宣传工作中,我园从未在新闻媒体,招生广告等方面进行各种宣传,从未组织幼儿参加过任何形式的商业宣传活动。

今后,我们将按上级要求,定期进行检查,严厉杜绝“小学化”倾向,规范办园行为,为广大幼儿健康快乐的成长。以上就是我园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的自查整改报告,还望有关领导监督检查。

第9篇:关于《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自查与整改报告

关于《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防止和纠正

“小学化”现象》的自查报告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指出: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幼儿园教育本来就应该寓教于乐,让幼儿在游戏、玩耍中获得知识。但是一些家长由于教育观念比较落后,经常要求幼儿园增加小学教育内容。近日,我市教体局转发了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提出了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纠正“小学化”教育内容和方式,创设适宜幼儿发展的良好条件,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严禁一切形式的小学入学考试等要求。按照《贵州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的要求,我们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对照通知要求逐一开展自查工作,内容如下:

一、严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开展保教工作

1.树立端正的的办园理念

我们幼儿园的办园目标和思路是;以《纲要》精神为指导,以五大领域为轴线,以素质教育为基础,秉承“寓教于乐”的教育理念;突出科学启蒙教育特色;坚持“一切为了孩子”的办园宗旨;实现“面向全体幼儿,培养好奇、好问、好学、健康乐群、善于发现、勇于表

达、全面和谐发展的有个性的接班人,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为家长提供优质服务”的办园目标。

2.坚持科学的教育方式

我园在保教工作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使幼儿“在生活中做人,在活动中健体,在探索中求知,在环境中审美”,注重区角活动和创造性游戏的开展。,也不盲目迎合家长的要求,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也没有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的现象。

我们每学期根据计划组织幼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如:以“亲子活动”、“快乐六一”、“家乡美‘祖国好”为主题的幼儿各中活动等等,活动面向全体幼儿,让每个孩子个性得到张扬,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充分展示素质教育成果,展现全面发展的和谐之美。

二、努力创造适宜幼儿发展的育人环境

1.创设充满童趣的生活、活动环境

教师和幼儿一起利用废旧物品自制教玩具、布置环境,创设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与课程相适应的学习环境及内容丰富、材料充足的活动区,使幼儿在玩中求发展。活动室的每一个角落和每一面墙壁都尽可能得到充分利用,向幼儿传递信息、创设氛围或展示其学习成果;楼梯、走廊墙壁上,不仅展示了幼儿丰富多彩的生活,而且向家长宣传了幼儿园的教育理念。

2.营造温馨、和谐的育人氛围

我们还努力为幼儿创设良好的心理环境,教师把自己融入环境之中,切实做到态度和蔼可亲,理解尊重幼儿,使幼儿处于被尊重、被

关爱、受鼓励的环境中,使优质的教育环境展示于社会,优质的保育保教质量取信于家长、幼儿。

总之,我园经过认真自查,至今在本园没有发现保育教育“小学化”现象。今后我们仍将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精神为指导,加强教育教研工作,完善防止“小学化”教育倾向的有关制度,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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