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的工作总结

2022-04-0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时针滴滴答答,流逝的是光阴,在季节轮回的过程中,我们的工作留下了成绩证明。每周、每月、每个季度的我们,在工作方面都有着独特表现,获得成绩的同时,也有着众多的难忘时刻。面对成长过程中的我们,是该写一份工作报告,记录我们的工作之路。为便于大家更好的编写工作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机关单位的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机关单位的工作总结

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工作的现状

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工作的现状

近几年,本着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大政方针,在机关事业单位也相继建立了工会组织。在实际工作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组织作用的发挥与工会组织所肩负的职责不相适应,出现了“有组织无经费、有工作无激-情、有想法无办法”的状态。就现状看,一是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建立了工会组织,单位领导重视,经费能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占30%;二是单位领导重视,无经费保障,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50%;三是单位领导不重视,无经费保障,工作无法开展的占20%。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是部分领导对工会工作不了解,不支持,甚至于认为工会是和单位(行政)对立的。二是个别工会组织负责人对工会的职能、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认为工会就是一个“摆设”,是一个单位的附属物。由于单位主要领导的认识上的缺失,思想上不能高度重视,使工会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处于走过尝摆样子,无足轻重的状态。

(二)干部素质不平衡。

一是只有少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干部是专职的(主要工会负责人),大多是兼职人员,因此,存在工作被挤占的状况。二是个别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干部业务素质不高,能力不强。三是大多数兼职工会干部,不能安心于工会工作,不能全身心投入工作中。

(三)工会经费落实难。

目前,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经费均是由财政划拨的,财政形势的不容乐观致使工会经费没有预算,因此,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就难以落实。

(四)内部机制不完善。

“工会五委”(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保护安全监督检查委员会)不健全,有残缺现象,有的未能享受同级副职待遇。会员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工作采取的措施及对策

(一)加强思想建设,增强工会工作意识。

首先要加强工运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其次是广大工会工作者应依法办会,理直气壮地建会,第三是工会组织应依法治会、依法维权、依法监管,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创新工作思路,找准自己的位置,在全局里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会工作品牌。

要使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做到“有工会、像工会、是工会”的工作品牌,必须建好一支强有力的工会干部队伍。一是要选好、配强工会主席,把热心工会工作、有较好的群众基储协调能力强的合适人选推荐到工会主席岗位上。二是要真正落实好工会主席(工委主任)与同级副级享有同等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三是要认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力表彰成绩突出、职工拥戴的工会干部。四是利用多种形式,强化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搞好规范建设,优化工会组织结构。

一是按工会政策法规程序设立“工会五委”;二是做到八有(有工会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活动场所、有宣传阵地、有经费保障、有活力、有记载);三是“工会五委”职数按规定设置,按程序产生。

(四)保障经费落实,确保工会活动正常开展。

县级财政要按《工会法》的规定,在财政预算中列支专项的工会经费,确保工会活动的正常开展。一是在财政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形下,可按《工会法》规定的机关事业工会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的一半先行拨付,待财政形势好转后全额拨付;二是在财政既无配套工会经费,工会自身无经费来源的状况下,上级工会不应再下达工会经费上缴任务;三是工会自身仍要积极争取单位对工会的活动经费。

(五)分类指导服务,创新工会工作方法。

一是挂钩联系,加强指导。上级工会要坚持建立健全联系制度,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加强分类指导,上门服务、及时总结、培育典型;二是抓好培训。定期加强对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特别是新任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培训重点放在法律政策、工作技巧、工会业务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

第二篇:机关单位办公室的工作总结

半年时间又过去了,回顾这半年的工作,忙碌充实。办公室是一个单位的枢纽,起着承上启下、综合协调、参谋助手、督促检查和服务大家的作用。

一、兢兢业业做好文员工作

1、认真仔细打印好每份局里的材料,反复核对,减少纸张浪费。

2、认真负责接听会议电话、举报电话,做好登记,及时与领导及相关科室汇报。

3、做好文件的登记、收发、传阅、归档工作。

4、及时收发传真,电子邮件。

5、完成县政府及省局的各种报表的打印及上报。

6、及时浏览政府局域网站、政府信息网、省局网。

7、认真负责完成好其他临时性工作。

8、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每一次学习和活动。

二、严谨细致做好出纳工作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定期向会计核对现金与帐目,发现现金金额不符,做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2、及时收回各项收入,开出收据,及时收回现金存入银行,从无坐支现金。

3、根据会计提供的依据,及时发放职工工资和其它应发放的经费。

4、坚持财务手续,严格审核算(发票上必须四人联签)方可报销。

5、完成每季度的医疗保险缴纳工作。

6、按时缴纳电话费、电费等费用。

7、辅助完成财政局各种报表。

8、努力学习财务知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一如即往的保持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求真务实,淡泊名利的工作作风,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指导和帮助下不断提高自己,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新的挑战,为全局的工作顺利开展尽一份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婚丧假的待遇

2011年01月13日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

1967

一、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80]财企字41号文件规定:

二、相关规定:

1、职工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葬假。 注: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2、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4、根据2002年《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除国家规定的三天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天。

机关、事业单位各种假期待遇的有关规定

2008-6-3 9:16:09 原出处:学校办公室 录入:管理员 阅读2881次

机关、事业单位各种假期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探亲假

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一次,假期 30 天;未婚职工探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 20 天。

二、出境探亲假

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配偶,四年以上一次的,给假半年,不足半年的,每年给假一个月;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四年以上一次的,给假四个月;三年一次的,给假 70 天;一年或两年一次的,按 [81]36 号文办理,已婚职工探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 40 天。

三、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每年休五天;工作满五年未满十年者,每年休七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每年休 10 天;二十年以上者,每年休 14 天。已婚职工或未婚职工当年已享受探父母,或享受夫妻分居探亲假的,不再安排休假。(国家规定连续享受 10 天以上假期者,不再安排休假。)

四、婚丧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结婚,婚假五天;晚婚的,增加婚假 10 天工作人员配偶及直系亲属死亡,给假五天,岳父母或公婆死亡,经批准也可给假五天。(公休假和法定假不作为计算假期天数。)

五、因私事出境假

归侨、侨眷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私事出境,去港澳的,不得超过三个月;出国的,不超过半年,续假一般不超过一个月,超过假期半年以内的,予以停薪留职,超过半年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在职职工应在假期内办理离职手续。)

六、生育看护假

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可在配偶产假期间给男职工 10 天看护假,工资照发。小孩出生三个月内未办《优待证》的,看护假作事假处理。

七、女职工产假

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正常产假 90 天,难产的增加 30 天,已办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 35 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 15 天。

八、出国留学生配偶探亲假

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留学年限在三年以上者,其配偶出国探亲假一般为三个月,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前三个月工资照发,第四个月起停薪留职。(从第七个月起是否保留公职,由其所在单位决定。)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职工探亲假工资和探亲 路费计算基数问题的有关规定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制度改革后,职工在探亲假和路程假期内,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1 、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 、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3 、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4 、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

二、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以前条确定额为计算基数,在 30% 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四篇: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规定

为加强乡镇和县直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管理,促进全县干部队伍有序、合理流动,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从严控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

1、本规定所指的机关单位借调人员,是指跨乡镇、部门、行业借用到县内或县外有关单位或部门工作的人员。

2、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必须

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的意识,从严控制编外工作人员,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借调工作人员。严格控制借调逆流工作人员,坚决禁止公务员岗位借调非公务员人员。

3、凡未经批准,擅自借调工作人员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严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审批程序

1、需借调工作人员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先向编委办写出核编请示,说明单位现有编制、在职人数和借调工作人员的理由(说明岗位需求和借调人员素质要求)、人数和借调时间等。

2、编委办核编后,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和审批。乡镇和县直党群部门要报请县委组织部进行审核并经组织部长批准。政府各部门要报请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并经主管人事的副县长批准。其中向教育系统借调教师的,必须征求主管县长的意见。

3、借调部门填写《借调工作人员审批表》

4、县外单位借调本县内机关工作人员的,由借调干部所在单位填写审批表,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5、借调干部的借调期限不超过一年,确实需要的重新办理续借手续或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再需要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三、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

1、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工资及正常福利待遇原则上由借出单位按在岗人员发放。情况特殊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必须征得借调人员本人认可,并保证借调人员正常待遇的落实。

2、双方单位负责对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借调人员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借调人员的年度考核以借出单位为主,由借调部门对借调人员提出鉴定意见,作为借调人员考核的参考依据。

3、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各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严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纪律

1、从发文之日起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借调工作人员。

2、凡违反本通知借调工作人员的,一经发现,责令清退,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3、借调人员借调期满,一律回原所在单位工作,借调单位和借调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其它安置要求。

4、对因借调影响到干部经济待遇或其他待遇问题的,由双方单位及干部本人负责。

第五篇: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整改方案(机关单位)(1)

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整改提高方案

在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以来,按照镇党委的统一部

署,经过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开展党支部自评和分类定级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为确保在活动中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两个方面得到提高,促进党建工作整体上台阶,结合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提高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以推进党支部班子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这一主题,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建强骨干队伍、创新活动载体、完善工作制度、发挥功能作用,使本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得以增强,为推进大法寺镇建设迈上新台阶,加快 “城、路、水、业、稳”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存在问题

为切实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建

设年活动,我党支部通过深入调查摸底、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等方式对我党支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摸底,通过自查,反映出如下问题:

1.

2、

3.

三、整改目标

以开展的基层组织建设年系列活动为契机,通过上级党委帮助

整顿和自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为目标,通过加强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以及加强党组织和群众的密切联系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本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新力,进一步提升党支部负责人的自身素质,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四、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党支部及时召开党支部会议,结合实际,拟定

出如下整改措施:

1、

整改期限:年月

2、

整改期限:年月

3、

整改期限:年月

党支部

年月日

第六篇:关于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

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苏人通„1998‟101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9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师评聘工种范围

2010年技师评聘工种的范围包括:服务、建设、机械电子、交通、水利、农林、海洋渔业、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农机、民政、测绘共14个行业32个工种(见附件一)。

二、技师评聘对象

凡在评聘工种范围内岗位上工作,2008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高级工证书,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符合下列申报条件的技术工人,可申报相应工种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三、我县技师选拔的申报办法及程序

(一)申报办法

技师评聘申报及选拔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单位推荐,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办法进行。符合技师评聘条件的人员,由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所在单位对其材料初审并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评聘选拔报名花名册‣一式三份(见附件四,或到http:///下载),将初选人员推荐至各单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材料和申报花名册于4月20日前一并报赣榆县人社局工资科审核。

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回,复印件留存),请单位(主管部门)在复印件上签署“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2寸免冠照片2张;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所申报工种的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属条件单列工种的(见附件三),还需提供附件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5、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晋升高级工时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核的升级考核花名册或上一申报技师时经人事部门审核的报名花名册。

报名时收取报名费、考核费每人80元。

凡逾期不报名或不参加考试考核者,作放弃处理。

申报人员在经选拔考试入选后,还需再补充以下材料:

1、工作总结(主要内容为近年来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能和生产、工作中的技术性难题情况,字数600—800字);

2、各种奖励、成果证书以及编写的教材讲义和各种报刊上发表过的专业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3、论文;

4、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相关材料后认真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复印件无效)。

四、技师选拔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1、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选拔考核的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1日至4月20日。

2、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选拔考试的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按照苏人社发[2010]93号文件,省工考办将于

7、

8、9月份组织入选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10、11月份组织评审总结、发证。

联系电话:86223152

具体内容及条件到赣榆县人事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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