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2022-06-1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需要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如何制定一个合适的制度?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学校安全奖惩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1篇:学校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信息畅通,迅速有效地处理安全事故,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工作奖惩: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后勤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德育处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务处主管。

(四)会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后勤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书记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教研组组长是各教研组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有: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教研组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仪器管理人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组织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由主管年部工作的副校长负责。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6、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后勤负责。

7、防病、防疫管理工作:德育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9、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德育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如下: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社区抓好治理工作。

(2)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0、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一)各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各部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德育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班主任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班主任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七)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第2篇: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我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包括学校安全的各个方面,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明确各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各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 14.因不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损失无法挽回的;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二)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分类

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或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责任追究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外,按以下事故类别进行追究和处理:

1.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学校发生重伤、重度中毒1人及其它一些受伤情况,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在学校或系统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和相关教师追偿经济损失。

2.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指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全系统通报;并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记过等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

- 3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研究后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联校抽调相关人员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党政会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3篇: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徐州市王杰中学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校级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在编的全体教师。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期考核制,在编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学校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期考核和考核的依据之一。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局级肯定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根据级别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幅度由校长办公会讨论而定。

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四、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4.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5.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6.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五、学校安全考核奖励标准:

校长: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建设,部署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并分步实施,保障安全工作经费投入,确保学校师生及财产安全。一学期学校无安全事故,奖励200元。

德育主任:

负责班主任教育工作安全、学生活动安全及学生心理健康、行为规范、学生一日常规等安全教育,做好预防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加强学生的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确保学生课间午间的文明休息;做到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主管的各项工作一学期无安全事故,奖励200元。

保卫干事:负责学校设备、设施、消防、交通、值班及门卫安全管理和校周边综合治理。做到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实施有检查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学校无安全事故。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督查和重要节假日安全教育,定期对师生进行居家安全、交通安全、公共安全等专题教育,尤其要加强校园巡查;并协调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师生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有效地参与和监督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主管的各项工作一学期无安全事故,奖励200元。

教务主任:

负责学科教师教学工作安全,做到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并将师生安全及教育列入教务处管理工作重点,发现教学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安全;师生教育材料要归档。主管的各项工作一学期无安全事故,奖励150元。

总务主任:

负责校舍、食品安全、学生饮水安全、食品安全,确保食品安全,无食物中毒事故。做到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实施有检查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学校无安全事故。主管的各项工作一学期无安全事故,奖励150元。

班主任:负责对学生一日常规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包括财产安全(爱护公物)

教育。全面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行规导训,确保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主管的各项工作一学期无安全事故,无损坏公物,奖励100元。

学科教师及教辅人员:负责对学生教学常规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包括财产安全(爱护公物)教育。全面负责任教学科学生的安全教育、行规导训,确保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主管的各项工作一学期无安全事故,无损坏公物,奖励50元。

六、学校安全考核事故责任追究

1.四级安全责任事故

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第一次发现口头警告提示,当月发现第二次扣发月安全考核奖30%。

2.三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扣发安全考核奖50%。

3、二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扣发学期全额安全奖。

4.一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除扣发学期全额考核奖,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学校及时向教育局上报;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七、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4篇:学校管理-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奖惩制度(范文模版)

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奖惩制度

安全监督管理奖惩制度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年初各学校制订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7、奖惩标准由各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安全监督管理台帐制度

1、各学校保卫(科)要建立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2、台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值班记录;

(2)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台帐;

(3)危险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4)重点部位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5)安全防范设施、器材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6)特殊工种人员管理台帐;

(7)安全工作例会台帐;

(8)安全资金投入管理台帐。

第5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及“分级分组条块管理”的原则,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事件发生,特制订《西河中心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如下:。

一、各级负责人:

1.各班级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时落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一项未落实的扣5分。

2.年级组长组织师生活动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的,扣5分。

二、班主任:

1.认真组织每日学生安全教育,学生行为检查督促工作,每班安全总结,在《班主任日志》上有记录。少一次扣1分。

2.及时调查、处理并化解学生纠纷等安全事件并记录,学生中意外事件处理,伤害事件及时救助并上报学校。一次未及时处理、记录、上报扣2分.

3.发现学生①攀爬学校围墙;②用篮球架倒立;③站在课桌椅上把头伸出窗外;④打架;⑤在教室过道狂奔追逐;⑥带管制刀具;⑦玩爆竹、火药枪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发现一人次扣1分。

4.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异学生管理记录),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5.组织活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件的。发

生一次扣5分。

6.对班级学生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学校以消除隐患。同时教育好学生,防止安全事件发生。未做到以上一项的一次扣5分。

四、学科教师:

1.值班巡视到位,并将安全情况记录总结在《值日记录》本上。对发生的安全事件或无责任事件及时了解。巡视检查学生活动行为,记录不安全行为学生名字,上报综治办,并与相关班主任沟通的。任一项未做到扣5分。

2.课内教学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隐患,组织有序不发生安全事件、事故。一项未做到扣5分。

3.及时处理课内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学生为第一的原则。未做到的或处理不到位的扣5分。

4.跟班时,工作到位,协助管理认真,无安全事件、事故发生。不到岗、不作为的扣5分。

5.学生发生安全事件时,在场或得知情况,应及时救助、处理,否则应负相应安全责任。发生一起扣5分。

6.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学习任务,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五、生活教师、后勤人员及其他工勤人员:

1.参加学校组织安全学习工作,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2.完成本岗位的安全责任工作,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现安全问题,

则要追究相应的安全责任。发生一起扣5分。

3.开展每月一次岗位安全自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并及时处理。一项未做到的扣5分。

4.配合完成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少一次未完成扣5分。

5.上级有关部门对相关部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因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原因引起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查到一次扣5分。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

六、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指标

有以下情况的任何一项,学期中各项荣誉评比,考核评优、评先等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安全考核不合格。

1.发生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伤害师生或劫持学生案件;

2.师生违法犯罪受到处罚事件;

3.发生1人以上责任事故或3人以上非责任事故事件;

4.有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经查实的。

七、说明:安全考核以100分合计,学校根据考核予以奖励。

第6篇: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为促进全校师生关注消防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检查、考核的内容,特制定如下消防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

一、奖励: (奖励级别可分别依据贡献大小,给与奖金,全校通报表扬。)

1、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处普及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积极参加、组织扑灭火灾避免重大事故的;

3、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4、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重大改进意见成绩显著的;

5、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二、处罚:( 处罚级别分别为开除、留校查看、降职降级、一次性扣罚工资、行政处分、全校通报批评等。)

1、随意倾倒石油液化气残液或者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

2、乱搭乱建、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消防栓正常使用的;

3、随意在校园内焚烧树叶、垃圾的;

4、擅自改变消防设施用途的;

5、损坏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

6、非火警擅自使用消防器材造成损失的;

7、未按规定要求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校内动用明火作业的;

8、违反规定私拉电源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的;

9、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

10、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11、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火灾事故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12、消防设施值班操作人员脱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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