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等级划分

2022-08-1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地区等级划分

建立风电保险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研究

概述

目前国内风电项目中产品设计、制造、工程运输安装和运行维护的各个环节都出现过各类事故,造成设备损毁和人员伤亡。风电场存在上述问题可能是短时间大规模风电设备应用技术经验不够成熟等原因导致。随着国内风电机组逐步出质保期,大部件如齿轮箱、发电机、叶片等出险以及机器整体损毁的几率将逐年提高。一些风电业主或制造商购买了运输和安装险以及财产一切险、机损险、产品质量险等保险,上述问题对于保险公司来讲可能会增加赔率,势必保费提高,甚至不再承保,对于整个行业发展十分不利,因此风电风险的识别及其标准的建立十分必要。

中国人保财险有限公司与美国安全检测实验室公司(UL)与UL旗下100%所有权的德国风能研究院(UL-DEWI)就建立完成人保财险风电风险评估标准框架进行合作研究,旨在为风电行业风险评估提供有效工具,做到风电风险评估的统一和有据可循。本项目深入研究风电行业保险险种、国内外风险评估标准、案例等方面内容,旨在建立风电保险风险评估标准。参照执行该风险评估标准,可促进保险公司在接入电网运行的风电设备包括风电场,分布式设备和独立离网运行设备相关保险业务的开展。

本项目将充分利用UL和UL-DEWI国际品牌及所有的技术、标准规范和保险行业评估业绩经验并吸收借鉴国际上先进技术、经验和通行标准规范,结合中国国内风电及人保风险划分、分析、评估方面的案例、经验和标准规范,在风险等级评价标准起草编制等方面进行咨询。

风电风险分析

一、风电风险构成及特点

(一)风电风险构成

风电风险存在于政策、财务、自然灾害、技术设计及产品制造质量、工程建设、运营和维护以及人身安全等风电项目全过程。自然灾害、技术设计及产品制造质量、工程建设、运营和维护、以及人身安全等是风电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风险出险结果考虑,风电风险导致的事故通常是风电设备事故(如部件叶片、齿轮箱、发电机;结构性以及运输、环境)和安全性事故(火灾、人身伤亡)。近几年国外风电事故发生次数统计见图1。

(二)风电风险特点

(1)环境工况恶劣

风电设备多数处于“三北”地区及高原和山区,环境工况恶劣,如冬季低温、雷电、运输道路差、沙尘暴、结冰、地震、山体滑波、暴雨(雪)。设备运输(如叶片超长)、安装和运行存在多重风险隐患,如果设计制造、运行维护方面风险控制措施不到位,设备损毁风险加大。风电常需进行高空作业,且地处偏远,风电机组分布分散,场内道路通行困难,给人员安全和设备及时维护带来风险。

(2)风能资源不确定性

风能资源是随着年度交替变化的,不同年份发电量不同,国外已经有保险公司承保这种险种。风电场需要更加高精度的风能预测体系,包括年度超长期的预测,以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在风电场建设之前,风能资源测试位置选择错误、地形影响、计算模型错误、仪器误差等因素,都会导致可行性研究结论风能资源分析错误,以至机组选型和财务结论错误,最终导致风电财务经营风险加大。

(3)产品技术质量缺陷

风电主设备即风电机组生产商到2012年发展到近百家,除风电机组供货商外,随之而起的是大量的风电关键部件供应商,如叶片、齿轮箱、发电机、变流器等。风电多数供货商及业主是2006年以后开始搞风电业务的,技术来源较为复杂,有些技术路线风险很大。风电行业前几年超高速的发展也带来了产品质量风险,各类质量事故经常发生(包括运输、安装、调试、运行、维护)。

(4)人为原因

风电场曾多次发生由于厂家服务人员及业主现场人员操作不当引起的人员和设备重大事故。因此人员培训尚有差距,需要提高人员正确处理故障能力及个人安全防护的能力。人为的维护不及时以及备件供应不到位,也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

二、风电风险类别及分析

风电企业风险可能涉及风电政策(包括电价、接入电网及土地等)、技术风险(包括设备设计、制造、试验认证等) 、自然灾害、以及建设和运营风险等。本文将着重在设计、试验认证、运输安装和运行维护方面进行论述。

(一)设计类风险

风电机组及风电场设计是风电项目风险控制的第一关,从图2可以看出设计缺陷在各类缺陷中所占比例较高。

风电场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包括在可研中,含微观选址设计、电厂变电系统设计、工程管理设计等),施工图设计等。风电机组是最关键的设备之一,机组整体设计是风电机组安全和可靠运行的核心技术。风电机组设计包括概念设计、初步设计、详细设计、工艺设计(组装、调试、试验)等。从结构划分,风电机组设计包括空气动力学设计、机械结构动力学设计和电气设计。

设计风险属于技术风险,它涉及设计来源、设计方法,包括设计师风险。有些设计缺陷导致的风险是灾难性或危险性的,如设备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设备部件或整机出现批次性故障导致设备损坏长时间停运或部件提前报废。

我国风电行业设计技术的来源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采用国外许可证技术转让,其设计源于国外,第二种采用国外设计公司的设计,包括所谓联合设计,第三种是独立自主设计。这三种设计风险等级不同。每一种的设计来源方的技术水平、经验有所不同,设计带来的风险就不同。

设计缺陷(设计师)风险:导致灾难性或高危险性的设计缺陷主要出现在安全设计方面。设计师由于没有获得良好培训,对标准没有准确理解或缺乏经验,导致计算错误、方法错误。这主要涉及极端载荷和疲劳载荷计算等设计参数。在所有工况下安全策略方面,设计中出现纰漏也是重要的设计风险来源。与重大质量控制有关的设计,如工艺设计、材料设计等,也是导致危险性设计缺陷的原因。

(二)认证与试验

第三方的试验、测试和认证是设备制造方、项目业主方控制设计风险、制造、安装及运行风险有效的手段之一。通过试验认证,检验设计制造和安装运行是否与标准、规范和合同的一致性(合规性、符合性)。在试验认证中发现缺陷或错误,及时提出不符合和改进意见并持续整改,引入风险划分和评价体系,确保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持续性,有效消除隐患,预防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发生。

(三)运输与安装

风电设备在运输、安装(包括临时堆放和组装过程)中,存在设备严重损坏(包括设备丢失)和人员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将给开发商、制造商等带来较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风电设备运输风险随着设备单机容量的增加而增大,风电设备外尺寸已经超出了公路运输的限制,主要是风电叶片长度超长。尽管生产厂家在风能资源丰富的地区附近设立了生产工厂,由于风电项目一般都在较为偏远的地区,如山脊、戈壁滩、草原、海滩和海岛等,为风电项目修筑的临时道路很难达到要求,因此大大增加了风电设备运输的风险,设备的运输方案就显得十分重要。

在选择风电设备运输方案时,需要综合各种因素的影响,要结合风电场所在地独特的地理环境及多变的自然天气,考虑实地操作的技术难度,进行多运输方案的全面分析比较。为了保证运输安全,承运单位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除了尽可能利用已有的运输条件以及固定措施和特殊装具等防护措施外,还有可能涉及要求业主方修建新的道路等问题。因此,风电设备运输风险与运输承接单位的经验、运输距离、运输设备的外形尺寸、道路情况、安全防护措施等因素有关。

在风电设备安装过程中,主要涉及的风险是高空作业、大型吊车安全风险,主要出现的灾难性事故包括人员坠落身亡、触电、吊车倒塌致人员伤亡等。临时堆放和组装过程曾发生多起事故,包括塔筒倒塌、滚落、风轮滚落损坏(未使用专用固定装置)、设备人为破坏和丢失等。

风电场建设施工安装中安全质量风险也是风电保险相关的内容。施工方的安全质量管理、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到位,质量监控是否按照标准、规范和合同执行、工程验收是否符合要求,都影响工程质量和今后风电场运行的安全和稳定。风电工程的安全评估及其标准是风电风险评估的重要部分。

(四)运营和维护

风电项目大部分风险出现在运行和维护阶段。风电场运行是长期的,按照设计寿命运行生命周期是20年。风电场运维风险包括人员重大伤亡事故以及火灾、风电机组整机倒塌等重大设备损坏事故。上述事故属于灾难性的风险,除此之外,设备一般损坏事故包括一般批次性质量事故,如齿轮箱、叶片等主要部件多台损坏,属于危险性或严重性的风险。这些是去除了设计、试验认证及生产制造阶段风险之外,属于运行维护不到位产生的风险,如图2所示。

风电场运行维护风险主要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不完善或执行力不够;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巡视检查和及时处理缺陷;未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配备安全装备设施以及对设备进行技术(健康状态)分析采取技术措施;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包括定期和岗前安全技术培训(包括应急预案、演练等);没有按照规程规定进行技术监督,进行试验、送检、及时更换(或加注)消耗品等。

风电场运行维护中叶片、机械系统、电气系统的维护检查如果不能按照规定完成或存在缺陷未及时处理的话,出现风险的几率就会增加。

叶片出现的早期损伤,由于处于高空,不容易被发现。风险有可能涉及设计、制造及工艺、运输安装以及运行和维护。如果技术监督及时发现隐患并改正或改造,风险就会降低,雷击就是叶片损坏的重要原因之一。

对于齿轮箱风险,最重要的问题是及时、及早发现问题,如微观裂纹、微点蚀等,这些容易导致严重磨损或断齿,以及轴承损坏。这些故障最有可能的原因是润滑油失效(是否定期化验或按期更换)或长期缺少,还有轴对中及振动问题,包括高速轴制动或发电机电磁力矩反向传动到高速轴而产生的损坏。

火灾风险:近几年风电火灾风险呈上升趋势,主要风险是电气火灾和机械刹车长时间制动导致高热和机舱大幅摆动润滑油溅出起火,还有人为动火操作违章所致。火灾是灾难性的,常导致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产能风险:风电场风能资源随不同年份呈周期性变化。理论上,每年的变化是可以预测的。此外,由于叶片污染或磨损,气动性能会有所下降;随着地形或植物、建筑物的改变,风电场气流改变或切变改变,也会影响偏航正确性,从而影响发电量。风电场运维质量优劣直接影响风电场发电量,包括管理、设备健康状况、备件和检修质量等。

风电风险识别划分标准及方法

风电风险识别评估划分标准,应广泛依据行业公布的标准、法规、规范所确定的通用风险识别方法,将这些标准、规范与风电设备的风险评价结合起来,需要将风电场建设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界定、归类、分析统计,并由不同的关联方讨论达成共识后,上升成为行业标准,供行业应用。采用国际标准《系统可靠性分析技术——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IEC60812 Analysis techniques for system reliability –Procedure for failure mode and effects analysis (FMEA))中风险值(RPN) 概念,对风电设备风险等级进行判定。风险值 (RPN) 包含了风险严重程度(S)、风险出现概率(P) 、风险降低措施(D) 三个方面的评价指标。

根据《机器安全-风险评估》(ISO/TR14121–1–2007 Safety of machinery–Risk assessment–Part 1: Principles; ISO/TR14121–2–2007 Safety of machinery–Risk assessment–Part 2: Practical guidance and examples of methods)、故障树型分析法 (FTA)(IEC 61025–2006 Faulty Tree Analysis)等国际标准,从系统的失效现象出发,分析系统的动作原理、运行条件、运行环境等因素,查找失效原因及造成系统失效的可能部位。在进行故障树分析系统失效现象时,将系统失效不断向下展开,直到无法继续展开为止,从而找到失效的底层要件,以及不同层面事件的逻辑关系。分析失效后对系统造成的影响程度,以及系统内的检测装置、隔离装置、保护装置是否足够,从而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系统的安全改造。

根据图3,叶片损坏率是最高的,且危险性较高甚至是灾难性的,可能导致机组完全损坏而报废。齿轮箱等机械传动部件也有较高风险出险概率,包括批次性损坏风险。电气等部件其危险性相对低,但出险风险频次相对较高。

针对风电风险的识别划分标准,我们需要考虑如何进行故障风险级别设定和判定标准,以及哪些措施可以抑制风险的发生。风险值 (RPN) 的表征考虑了诸多因素,重要的两方面是本身风险严重程度和防范措施的实施有效性。我们需要根据不同部件或总成的风险类别、事故概率和严重性,对应不同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在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和运维各个过程中采用和实施,进行风险判定。有必要将上述方面的评判内容编制成核查表,从而给不同相关方使用、辨识和共识。

事故统计报告:为了风电行业持久健康发展,目前国内行业协会在政府支持下定期(每年)发布《全国风电设备运行质量状况调查报告》等风电设备质量的数据统计分析和事故调查报告,以及发电数据和限电情况。这些报告是分析风电故障频次、机组质量重要和权威的数据。对于不同机型、部件等,分析报告可以给出不同风险出现概率的分析结果。

根据不同年份的调查结论,不同部件或故障缺陷的出险风险概率有可能是不同的,那么根据风险概率的结论,以及不同现场采取的措施及其有效性,就可以定义出该风电场某个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的高低还与历史数据、安全记录有关,包括管理体系的运作有效性。通过全国风电指标的发布,采取对标分析的方法,也是评判风电场风险水平等级的一种方法。

风电风险管控措施

随着风电行业的高速发展,近几年在机组可靠性、风电场安全生产方面,出现了上述各类问题和风险。这些问题和风险可以通过人为干预以及技术防范措施得到有效控制,包括政府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的修订和完善,以及各风电企业的有效执行。

一、安全风险管理系统

风电项目的风险管理应贯穿于风电场整个寿命周期,包括规划设计阶段、工程实施阶段、运行维护阶段等。风电场应建立安全评价体系,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培训、安全技术措施等。定期对风电场出现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提出防范风险的措施并落实。

风电场应建立设备健康状态管理系统,通过采用状态监控手段,对设备的健康状态进行评价,并定期召开技术分析会,对设备出现缺陷进行剖析、提出消除方案。在风电场以设备状态为设备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建立设备可靠性管理系统,对风电场设备可靠性数据及时记录和分析。

二、安全风险技术系统措施

(一)风电机组安全控制措施

风电机组的安全风险控制中,设备安全风险控制和人员安全风险控制是最重要的两个环节。风电机组设备安全风险控制功能需要在机组设计中确定,如风电机组安全控制功能。根据国际或国内有关标准规定,风电机组在外界出现超出风电机组设定极限工况情况下以及机组本身出现运行故障时,机组应有2套独立制动系统使机组安全可靠停止运行。在机组生存极限条件内,机组应保证不会损坏。

风电机组的安全控制功能应根据ISO/ IEC以及GL等国际通行标准,审查机组设计是否满足标准中有关内容的要求。有关安全控制功能方面的风险评估,可参考国际标准ISO 13849(ISO 13849–1: 2006 Safety of machinery–Safety–related parts of control systems–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 for design)以及IEC 61508(IEC61508–2010 ed2.0 Functional Safety of electrical/ electronic/programmable electronic safety–related systems)等有关风险评估规定。安全功能控制系统风险评估中,应考察机组安全链设计是否达到所需安全性能水平,安全监测控制系统水平以及执行机构如变桨系统是否符合安全控制性能的要求,包括变桨备用电源的监视检测。

根据风电机组结构和设计,可以依据ISO13849划分风电机组安全控制功能的风险等级。不同的规范可能存在风险等级设计方法的不同。

(二)事故原因分析和诊断平台建立

风电机组出现故障失效或是否存在潜在失效缺陷,需要分析和诊断才能判定故障及故障产生的原因,通常采用在线诊断设备和离线设备两种方法。风电机组事故发生后,查找原因和采取改进措施是降低风电场风险的必要手段。判定故障通常有如下几种方法:

机械和电气系统在线状态分析系统:目前市场上有一些状态监视和报警系统在风电机组上应用,主要是振动状态监测。国家标准已要求2MW以上单机容量风电机组应安装该系统,国外有的保险商将状态监测作为承保的必选项。

专业实验室:有些故障需要在事故发生后现场查勘或取样,送回实验室做试验,如材料理化试验。通过试验可以判定损坏的性质如极限强度或疲劳强度破坏。通过实验室试验,可以判定事故的原因,如产品工艺问题或材质问题等。

专家诊断平台:有些故障的判定需要有一定技术水平和经验的专家,方能准确给出事故的原因。根据专家的技术经验,建立专家诊断平台,是有效判定风险和有效实施改进措施的途径之一。

(三)统一风电风险评价标准建立

除上述ISO/IEC等通用机器安全控制标准外,风电标准如IEC61400系列以及国家标准都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安全风险评估方面,如整机或部件,安全及其安全功能方面的评价标准要求。国际上一些国家标准或行业区域、企业也有一些标准涉及到人员安全、运维要求、防火规程等安全风险内容。

由于上述标准涉及风险内容分散在不同标准中,存在相互的一致性和完整性问题,有些内容也没有得到关注,因此需要编制行业系列风电风险等级评判标准。该标准将有利于中国保险及风电行业标准水平的提升,有利于引入和指导第三方风险评估机构参与风险的评价。

结论

在中国人保财险公司灾害研究基金的支持下,UL/DEWI正在进行风电风险保险划分标准的深入研究,并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本文依据国内、外风能方面保险风险有关标准、本课题研究的部分成果、已有的经验和技术、以及国内、外的风险案例,对风电风险识别、划分的方法和标准进行了论述,这些风险涵盖了设计、技术来源、制造、运输、安装、自然灾害、运行、维护等风电所涉及的诸多方面。

(作者单位:张世惠、张少为:美国UL公司;陈灵锐:PICC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张世惠 张少为 陈灵锐

第2篇:基于质量常数评价方法划分黄柏饮片等级研究

[摘要] 质量常数评价方法是一种基于传统又优于传统的综合性中药饮片等级评价方法,该文基于质量常数评价方法建立了黄柏饮片等级划分的模式。研究结果显示15批不同质量的黄柏饮片其相对质量常数范围为0.41~0.96。如果把黄柏饮片划分成3等级,则:一级黄柏饮片相对质量常数≥0.77;二级黄柏饮片相对质量常数<0.77且≥0.48;三级黄柏饮片相对质量常数<0.48。该研究表明,质量常数评价方法能够科学、合理、客观、准确的划分黄柏饮片等级,同时为皮类药材或饮片的等级划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 黄柏饮片; 相对质量常数; 等级评价

Grades evaluation of Phellodendri chinensis cortex pieces

based on quality constant

DENG Zhe1,2, JIAO Mengjiao1, ZHANG Jun1, ZHANG Qing1, CUI Wenjin1, SHEN Li1,2,

Cheng Jintang1, LIU An1*

(1. Institute of Chinese Materia Medica, China Academy of Chinese Medical Sciences, Beijing 100700, China;

2. Jiangxi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Nanchang 330004, China)

[

[Key words] Phellodendri chinensis pieces; relative quality constant; grade evaluation

黃柏来源于芸香科植物黄皮树Phellodendron chinense Schneid.的干燥树皮,习称“川黄柏”。其味苦性寒,归肾、膀胱经,具有清热燥湿,泻火除蒸,解毒疗疮等作用[1]。现代药理研究表明黄柏有抗炎[24]、抗肿瘤[56]、神经保护[78]等作用,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黄疸型肝炎、细菌性痢疾、慢性糖尿病等症[9]。作为常用大宗药材之一,黄柏在市场流通和临床应用均很广泛。但对于黄柏的质量评价,传统上是从性状方面着手的,认为“肉厚色黄者为佳”。这种评价方法直观明了,但缺乏现代的科学内涵。也有学者基于化学成分研究,则认为盐酸黄柏碱和盐酸小檗碱含量越高质量越好[10],但是缺乏传统评价依据。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黄柏饮片等级划分的文献报道较少,目前没有形成统一的黄柏饮片等级标准。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实用性好的黄柏饮片等级评价方法,为规范中药饮片市场、实现优质优价、保障临床用药的良好疗效提供有力支撑。

前期研究[1112]表明质量常数评价方法是一种基于传统又优于传统的综合性中药饮片质量评价方法。而对于不同类的中药饮片,质量常数评价方法能有效地结合该类中药的特点,制定出合理的等级评价思路、划分合理等级。如根及根茎类中药饮片大多是规则形的饮片,因此可以视为标准圆柱体模型开展等级划分研究。而对于皮类饮片,标准圆柱体模型不合适,因此,需基于质量常数评价方法建立一种新的模型来探讨皮类饮片等级划分。本文以黄柏为例,以期说明皮类饮片评价模型的实用性,建立黄柏饮片等级标准,为皮类饮片的等级划分研究提供新思路、新方法。

1 材料

1.1 样品

从7个厂家购买了15批不同品质的黄柏饮片,其信息见表1,图1。

1.2 仪器与试剂

岛津LC20AT型高效液相色谱仪(日本岛津公司,DGC20 A型在线脱气系统,SIL20 A型自动进样系统,CTO20 A型柱温箱,SPDM20 A型二极管阵列检测),BS224S型1/10万电子分析天平(德国赛多利斯公司);KQ250DB型超声波清洗器(昆山市超声仪器有限公司);Sartorious BS 210 S型电子天平;盐酸小檗碱对照品(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纯度为86.8%,批号110713200911),盐酸黄柏碱对照品(中药固体制造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纯度≥98%,批号Y05140210),水为娃哈哈纯净水,其他试剂为分析纯。

2 方法

2.1 质量常数

中药饮片质量常数是由本课题组提出的中药饮片等级评价新方法[1112],其定义为单位成分质量与其厚度平方的比,其形式是广泛的、多样的,根据中药饮片的不同特点形成不同的方程。对于皮类饮片,一般认为其厚度越厚,宽越小越好。在此基础上,作者建立了皮类中药饮片等级评价模型:将皮类饮片视为标准长方体,见图2,饮片的厚度为h,宽度(切制宽度)为w,长度为L。因饮片的质量与L无关,为了简化研究,采用单位长度的饮片用于等级评价。基于质量常数评价方法得出公式(1)。2015年版《中国药典》黄柏饮片有2个指标成分,所以根据公式(2)计算黄柏饮片的相对质量常数。

其中,ρ是饮片密度;h是饮片厚度;w是饮片宽度;L是饮片长度;Ai是质量常数; c是指标成分含量;C′n是药典限量值;A′z是黄柏饮片相对质量常数(i=1,2,3……n)。

2.2 黄柏饮片形态参数的测定

从每批黄柏饮片中随机抽取饮片,每批平行3次,分别记录重量和总宽度,求出1 cm长度质量、平均宽度。

2.3 黄柏饮片内在成分指标的测定[1]

2.3.1 色谱条件

2.3.1.1 盐酸小檗碱含量测定 色谱柱Agilent ExtendC18(4.6 mm×250 mm,5 μm);以乙腈0.1%磷酸溶液(50∶50)(每100 mL加十二烷基磺酸钠0.1 g)为流动相;柱温30 ℃;流速1 mL·min-1;检测波长265 nm;理论板数按盐酸小檗碱峰计算不低于4 000。

2.3.1.2 盐酸黄柏碱含量测定 色谱柱Agilent ExtendC18(4.6 mm×250 mm,5 μm);以乙腈0.1%磷酸溶液(每100 mL加十二烷基磺酸钠0.2 g)(36∶64)为流动相;柱温30 ℃;流速1 mL·min-1;检测波长284 nm;理论板数按盐酸黄柏碱峰计算不低于6 000。

2.3.2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分别取盐酸小檗碱对照品和盐酸黄柏碱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各自流动相制成每1 mL分别为含143.2,84.7 μg的溶液。

2.3.3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2.3.3.1 测盐酸小檗碱供试品溶液制备 取黄柏饮片粉末(过3号筛)约0.1 g,精密称定,置100 mL量瓶中,加流动相80 mL,超声处理(功率250 W,频率40 kHz)40 min,放冷,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取续滤液,即得。

2.3.3.2 测盐酸黄柏碱供试品溶液制备 取黄柏饮片粉末(过4号筛)约0.5 g,精密称定,置具塞锥形瓶中,精密加入流动相25 mL,称定质量,超声处理(功率250 W,频率40 kHz)30 min,放冷,再称定质量,用流动相补足失重,摇匀,滤过,取续滤液,即得。

2.3.4 测定法

分别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5 μL和供试品溶液5 μL,注入液相色谱仪,测定,即得。

2.4 相对质量常数的计算

将每批黄柏饮片的外观参数和内在成分指标相结合,根据公式(1)计算各指标的质量常数,根据公式(2)计算每批黄柏饮片的相对质量常数。

3 结果与分析

3.1 黄柏饮片形态参数数据

块、丝、片、段等是中药饮片常见形式,皮类饮片一般均以丝的形式流通于市场。从15批黄柏饮片测得的宽度来看,各厂家切丝均为宽丝片,丝宽范围为0.48~0.95 cm。

3.2 黄柏饮片内在成分指标含量

按照2.3.1色谱条件,其色谱图见图3。分别测定黄柏饮片中盐酸小檗碱和盐酸黄柏碱的含量。测定了16批黄柏饮片,其中有1批饮片指标含量不符合药典限量要求,其他15批均符合2015年版《中国药典》盐酸小檗碱质量分数不得少于3.0%和盐酸黄柏碱不得少于0.34%的标准。其盐酸小檗碱质量分数是3.60%~6.08%,盐酸黄柏碱质量分数是0.360%~0.594%,见表2。

3.3 黄柏饮片相对质量常数

质量常数通过公式(1)求得,将所得的质量常数通过公式(2)计算出相对质量常数。从表2中可知,此15批黄柏饮片的相对质量常数是0.41~0.96。结合厂家给定的黄柏饮片等级与计算出的相对质量常数结果分析,发现相对质量常数评价方法与厂家基于传统的评价方法基本一致。如HB01~HB03等。同时,也并非厚度越厚,黄柏饮片质量越好。如HB12的厚度几乎是HB10的2倍,但HB12的内在指标成分含量均低于HB10。因此,相对质量常数是一种综合评价方法,能有效的结合外观参数和内在多指标成分科学、合理的划分中药饮片等级。

为了更直观的看出15批黄柏饮片等级差异,将其作图,见图4。假设以所测样品最大相对质量常数定为100%,其80%以上为一等饮片,其50%~80%为二等饮片,其下为三等,则:一级黄柏飲片相对质量常数≥0.77,二级黄柏饮片相对质量常数<0.77且≥0.48,三级黄柏饮片相对质量常数<0.48。

4 讨论

黄柏,又称“檗木”,在《神农本草经》中被列为上品,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三木药材”之一,在我国有着2 000多年的药用历史。历代本草文献多有关评价黄柏质量优劣的记载[13],如《本草经集注》强调“轻薄色深为胜”,从质地和色泽角度评价;《蜀本草》有“皮紧厚二、三分,鲜黄者上”之说,在质地、色泽基础上增加了皮的厚度,且给出了具体的皮厚数值;《本草图经》则采用产地评价模式,曰“以蜀中为佳。”现代对黄柏质量的评价依然沿袭传统评价模式。如《七十六种药材商品规格标准》主要从形状、色泽、皮厚将黄柏药材划分2等级。四川为黄柏药材的道地产区,一般认为川产黄柏质量最优。以上主要是针对黄柏药材质量优劣的评价,而对于黄柏饮片的等级划分(质量优劣)研究较少并且缺乏统一的等级划分标准。本研究采用质量常数评价方法进行了黄柏饮片等级评价,综合了外观和含量指标,建立了统一的量化评价标准。

依据市场和文献,皮厚是黄柏饮片等级划分外观性状中最关键的指标。如周建理等[14]调查亳州药材市场发现市场上流通的黄柏饮片有去皮和带粗皮2种规格,每规格下又依据皮平均厚度划分一、二等级。高源等[15]的根据皮厚并结合一些现代的物理化学指标将黄柏饮片分为优级、一级、统货3等级。由于指标成分含量与皮厚无正相关性,传统的根据皮厚来划分黄柏饮片等级进而评判其质量优劣明显存在不足。所以,有必要将外在形态和内在品质综合考虑,评价饮片质量优劣。

对于皮类饮片,并不能像根及根茎类饮片一样视为圆柱体模型,但是可以视为长方体。依据质量常数方程,可以推导出皮类饮片的质量常数计算方法。对于皮类饮片,饮片的厚度和宽度是2个重要且显著的指标,传统等级评价中厚度是饮片等级评价的关键指标,而宽度代表饮片的切制工艺。

从15批黄柏飲片分级结果可以看出,质量常数评价方法能获得一个具体的量化数值,能客观明确的划分黄柏饮片的等级。本研究以80%和50%为界限将黄柏饮片划分成3等级,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若干等级。本研究样品批次相对有限,还需测定更多的黄柏饮片来不断的完善和丰富等级范围。本研究为黄柏饮片的优质优价提供理论基础,为国家有关部门制定黄柏饮片的等级标准奠定基础,也为其他皮类饮片的等级划分研究提供了一种新思路、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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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周建理. 安徽省中药饮片规格等级手册[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16.

[15] 高源.黄柏及饮片分级及其质量评价研究[D].成都:成都中医药大学,2013.

[责任编辑 孔晶晶]

作者:邓哲 焦梦姣 章军 张庆 崔文金 沈立 程锦堂 刘安

第3篇:中医药健康旅游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研究思路

摘要 本文阐述了中医药健康旅游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的研究思路,该标准将中医药健康旅游划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中医健康旅游示范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的评定从基础条件、资源与环境、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安全与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展开;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的评定从基础条件、资源与环境、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体系安全与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展开;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的评定从基础条件、自然与环境、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旅游特色项目分类、实施方案、安全保障、预期成果等7个方面展开。

关键词 中医药;健康旅游;标准化;评定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发挥我国中医药旅游资源的优势,倡导中医药健康旅游新观念,推进旅游与中医药的融合发展,开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新模式,构建我国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体系,传承我国悠久的中医药文化,打造我国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快速发展,推进我国旅游业的转型升级,提升旅游和中医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国家旅游局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发布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认证工作通知[1]。通过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探索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模式,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引导中医药健康旅游在产业化改革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旅游业与养老相结合,与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深度融合,成为特点鲜明、优势明显、综合实力强、具有示范辐射作用和一定影响力的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可以全面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快速发展[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医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划分与评定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划分内容与标准、评定与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中医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9664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T 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中医药健康旅游依托中医药资源,以促进健康为目的,开展健康养生、体验、休闲、观光度假等,兼有传承弘扬中医药文化、体验中医药服务的旅游活动[2~4]。

3.2 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以中医药健康服务为主题和主要内容,形成一定规模和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及产业集群,在旅游业与中医药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方面形成示范和引领效应的县(市)区域。

3.3 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能稳定持续开展中医药医疗康复、养生保健、疗养、观光的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和中医药企事业单位,拥有提供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的景区点、度假村、宾馆等,特色鲜明,形成规模,具有良好的服务品质和社会信誉,具有示范作用的园区型旅游产品。

3.4 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由具有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作用的企事业单位,能提供一项以上中医药健康产品或服务。

4 基本条件

1)正式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工作满3年者方可参加评定,且在申报前一年内未发生过重大旅游投诉事件和责任安全事故。

2)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建筑、设施设备、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与要求。

5 中医健康旅游示范区评定条件

5.1 基础条件

5.1.1 组织机构 1)具有中医药健康旅游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并正常开展协调工作。2)领导协调机构具有区域主要领导和中医药人员参加。

5.1.2 政策规划 1)申报主体区有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政策文件(包括鼓励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参与的政策)。2)申报主体有政府出台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规划。

5.1.3 建设规划 旅游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1)有正式批准的旅游总体规划、发展战略、总体布局,目标定位明确。2)规划中有明确的开发重点和主要任务,有发挥中医药优势、使旅游资源与中医药资源有效结合、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并在建设中不断落实。对民间中医诊疗方法、特色诊疗手段、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不断传承与发展。3)建立风险评估机制。4)规划有行业引领作用,在市场吸引力、美誉度、价值贡献率方面具有示范价值。

5.1.4 健康旅游对当地经济的发展贡献度 1)有一定规模年接待游客量,具有较大影响力,游客中有一定规模的区域外游客。2)经济效益良好,带动一定量人群脱贫,吸纳一定的本地劳动力就业。3)区域内旅游收入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逐年增高。4)区域内旅游收入逐年提高。5)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不断丰富和创新。6)社会事业发展更加关注民生福祉,资源环境友好和谐。

5.2 资源与环境

5.2.1 中医药资源环境应传播中医药养生理念 人与自然和谐的中医药核心理念,满足人们对中医药养生保健、医疗康复、休闲旅游的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消费需求[5]。

5.2.2 自然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空气质量达GB 3095-1996的一级标准。2)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的一类标准。3)地表水环境质量应达到GB 3838规定的Ⅲ类以上标准,视野范围内地表无黑臭或其他异色异味水体。4)污水排放达到GB 8978的规定。5)土壤环境应达到GB 15618规定的二级标准。6)对自然景观、中医药类动植物、地域特色的中医药人文景观、文物古迹等保护手段科学,措施先进,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7)游览区内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5.3 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

5.3.1 旅游交通应满足以下要求 1)可进入性好。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2)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较为充足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绿化美观或水域畅通、清洁。标志规范、醒目、美观。3)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与观赏内容联结度高,兴奋感强。路面特色突出,或航道水体清澈。4)区内应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5.3.2 旅游厕所与卫生设施 卫生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1)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2)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需要,卫生文明、干净无味、使用免费、有效管理,标识醒目美观,建筑造型景观化,符合GB/T 18973的相关规定和要求。3)合理配置垃圾收集点、垃圾箱(桶)、垃圾清运工具等,垃圾箱(桶)标识明显,造型美观独特,与环境相协调。并保持外观干净、整洁、不破损、不外溢,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随意抛撒、倾倒和焚烧现象。4)卫生设施应严格有效监管的有效措施。

5.3.3 住宿与餐饮 1)住宿应符合国家规定,床具及房间设施能体现中医药养生文化。2)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应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5.3.4 游客中心设施 游客中心的设施应达到下列要求:1)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体现充分。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2)公众信息资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中医药特色突出,品种齐全,内容丰富,适时更新。涉及到中医药养生相关宣传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3.5 咨询与讲解服务 咨询讲解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1)导游员(讲解员)并应接受过中医藥文化、养生旅游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服务质量达到GB/T15971-1995相关规定。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讲解员)均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本科以上不少于30%。2)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合理,特色突出,有艺术感和中医药文化气息,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

5.3.6 便民惠民服务 应提供以下便民惠民服务:1)应建立覆盖旅游活动全过程的通信、邮政、ATM金融等便民服务设施。2)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特殊服务。3)应常年提供内容健康、有中医特色的绿色生活方式知识普及科普讲座活动。

5.3.7 智慧旅游服务 旅游信息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1)设有运营稳定、可实时查询的旅游公共信息网站或手机APP下载客户端服务,并提供二维码扫描服务。2)区内主要旅游景点、旅游街区、游客服务中心、交通站场均覆盖无线网络或宽带网络。3)旅游信息化服务达到LB/T 021的标准。

5.4 中医药资源项目与服务

5.4.1 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应满足以下5大要素

5.4.1.1 中医药历史人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区域内有浓郁的中医药历史文化遗迹,民风民俗充分反映地方中医药历史文化特色,有国家或省、市级中医药文化申遗项目。2)景区内中草药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景观与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好。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协调,或具有一定的缓冲区域。

5.4.1.2 中医药医疗 中医药诊疗、康复特色项目。包括中医院、康复医院、国医堂/馆。

5.4.1.3 中医药养生服务体验 1)中医药养生保健馆、疗养院、养老院、养生饭店等服务机构,具有配套中医特色的洗浴、床具设施。2)以中医药博物馆、度假村、庄园等为依托,与观光、商务和休闲度假旅游结合,形成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体系。3)具有中医药可参与性活动,如中医药传统文化类民俗表演,中草药炮制演示,中医药特色疗法及养生保健方法的传授,自行采摘、选料、加工、品赏药材,药膳的简单制作,药浴、药酒的调配和体验等活动。

5.4.1.4 中医药产品生产企业 1)中药材加工及中成药生产企业。2)中药材种养殖基地。3)中医诊疗仪器生产企业。4)中医药养生产品生产企业。

5.4.1.5 中医药旅游商品体系[6] 1)辖区注重对中医药特色的产品及景观进行重点介绍。2)为游客提供中药材、中药有关的书籍及字画、中医药保健品、药膳汤料等中医药特色旅游商品。3)中医药特色产品体系化开发,将地方文化与中医药融合,每年开发一定量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新产品,并保障一定量的商品上市。4)能够满足游客对中医药文化精神和物质需求。

5.4.2 服务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5.4.2.1 中医药资源 主体数量辖区内中医药资源类型丰富,应包括以下内容:1)中医药健康旅游经营主体数量或形式与本区规模大小基本匹配。2)提供充足的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旅行社。3)有一定数量中医药健康旅游线路,形式多样,并且组合关系良好。4)有一定量的中医药健康示范基地、示范项目,有一条以上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线路。

5.4.2.2 中医药文化传播条件 1)将丰厚的传统中医药文化与现代中医药发展成果结合,至少提供文字、图片、影像等3种形态以上的中医药文化传播媒介,让旅游者感受数千年历史的传统中医药文化。2)游客能了解到丰富、易学、实用的防病治病、养生保健的知识、方法和技术。

5.5 安全与保障措施

5.5.1 安全保障 辖区内所有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项目的安全保障应符合下列要求:1)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量监督、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安全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全面落实。2)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游乐园达到GB/T 16767规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危险地段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特殊地段有专人看守。3)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并配备专职医务人员。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准确、齐全。4)建立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各景区的游客容量核定应符合LB/T 034的要求,并应在容量控制的基础上制定旺季游客疏导预案。5)中医药体验项目的安全制度。

5.5.2 政策保障 1)制定中医药健康旅游引导政策,将中医药健康旅游纳入本地区旅游业发展与监管的整体布局中。2)出台有利于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财政、金融、投融资、税收、土地等政策。

5.5.3 资金保障 1)市、县(区)政府近3年资金投入(包括政府投入量和社会资本投入量),对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有较明显的促进作用。2)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的建设。3)有保障每年实际完成旅游投资的措施。上一年投资量比前一年要增加15%以上。4)每年要有持续的专项资金投入。5)有逐步增加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扶持企业、社会资本等多元投资。

5.5.4 人才保障 1)建立中医药健康旅游专业人才培训激励机制,制度明确,人员、经费落实,业务培训全面,效果良好,上岗人员中医药基础知识培训合格率达100%。2)有专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配备合理,中高级以上管理人员均具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3)技术人员梯队合理,中高级以上技术人员均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5.5 行业监管 1)有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行业管理目标、内容,明确界定产业价值链,制定补偿机制。2)规定所辖区内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和项目的进入和退出门槛,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有组织的协同发展。3)管理体制健全,制定监督监测机制,包括奖惩条例,监管机制有力。

6 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评定条件

6.1 基础条件

6.1.1 旅游经济 1)应具有一定规模年接待游客量,具有较大影响力,游客中有一定规模的所在行政区域外的游客。2)旅游经济效益良好,纳税额应占基地所在区县的一定百分比。3)应吸纳一定的本地劳动力就业。

6.1.2 建设规划建设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主体应有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规划,发展战略、总体布局及目标定位明确。2)规划中应有明确的开发重点和主要任务,发挥中医药优势、使旅游资源与中医药资源有效结合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措施。3)规划中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4)规划应有行业引领作用,在市场吸引力、美誉度、價值贡献率方面有具体的建设措施。

6.2 资源与环境

6.2.1 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应具备相应的中医药旅游资源

6.2.2 自然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空气质量达GB 3095-1996的一级标准。2)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的一类标准。3)地表水环境质量应达到GB 3838规定的Ⅲ类以上标准,视野范围内地表无黑臭或其他异色异味水体。4)污水排放达到GB 8978的规定。5)土壤环境应达到GB 15618规定的二级标准。6)游览区内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6.3 旅游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

6.3.1 旅游交通应满足以下要求 1)可进入性好。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2)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较为充足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绿化美观或水域畅通、清洁。标志规范、醒目、美观。3)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与观赏内容联结度高,兴奋感强。路面特色突出,或航道水体清澈。4)区内应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6.3.2 旅游厕所与卫生设施 旅游厕所与卫生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1)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需要,卫生文明、干净无味、使用免费、有效管理,标识醒目美观,建筑造型景观化,符合GB/T 18973的相关规定和要求。2)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無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3)合理配置垃圾收集点、垃圾箱(桶)、垃圾清运工具等,垃圾箱(桶)标识明显,造型美观独特,与环境相协调。并保持外观干净、整洁、不破损、不外溢,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随意抛撒、倾倒和焚烧现象。4)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应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5)卫生设施应严格有效监管的有效措施。

6.3.3 游客中心设施 游客中心的设施应达到下列要求:1)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体现充分。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2)公众信息资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特色突出,品种齐全,内容丰富,文字优美,制作精美,适时更新。涉及到中医药养生相关宣传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3.4 咨询讲解服务 咨询讲解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1)导游员(讲解员)并应接受过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服务质量达到GB/T15971-1995相关规定。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讲解员)均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本科以上不少于30%。2)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合理,设计精美,特色突出,有艺术感和文化气息,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

6.3.5 便民惠民服务 应提供以下便民惠民服务:1)应建立覆盖旅游活动全过程的通信、邮政、ATM金融等便民服务设施。2)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特殊服务。3)应常年提供内容健康、有中医药特色的绿色生活方式知识普及科普讲座活动。

6.3.6 智慧旅游服务 旅游信息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1)设有运营稳定、可实时查询的旅游公共信息网站或手机APP下载客户端服务,并提供二维码扫描服务。2)区内主要旅游景点、旅游街区、游客服务中心、交通站场均覆盖无线4G网络或宽带网络。3)旅游信息化服务达到LB/T 021的标准。

6.3.7 中医药文化传播条件 1)通过将丰厚的传统中医药文化与现代中医药发展成果深度结合,让旅游者在感受数千年历史的传统中医药文化的同时,了解到丰富、易学、实用的防病治病、养生保健的知识、方法和技术,传播中医养生理念和人与自然和谐的中医药核心理念。2)满足人们对中医药养生保健、医疗康复、休闲旅游的的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消费需求。

6.4 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体系(5大类) 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分为历史人文类、诊断治疗类、养生保健类、种植养殖类、药品器材生产类[7~14]。1)历史人文类产品:具有中医药历史、人文价值的产品,如医馆、博物馆、与中医药相关的古迹、古籍等。2)诊断治疗类产品:根据中医药理论,对特定病种进行中医药诊断、治疗的产品,如对某种疾病的特色诊断技术、特色疗法等。3)养生保健类产品:根据中医药理论,对健康人群或患病人群,进行以养生、保健、康体、美容为目的产品,如中医药推拿、按摩、足浴、温泉泡洗、食疗、导引等。4)种植养殖类产品:中药材种植、养殖,且具有一定观赏性的产品,如药用植物园、药用动物园等。5)药品器材生产类产品:中成药、器械生产类产品。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应涵盖上述3类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项目。

6.4.1 中医药特色景观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中医药相关的自然景观、动植物,以及具地域特色的中医药旅游资源人文景观、文物古迹等应保持原貌,真实完整。保护措施先进,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2)通过开放中草药炮制场所、展示中医药特色疗法和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吸引游客,如展示中药饮片、中药汤剂、中成药、中药膏方等传统工艺和现代制作过程。3)应利用自然资源中的空气、水、磁场、植物或综合生态环境等景观要素来设计中医药养生保健项目,以达到中医药健康旅游目的。

6.4.2 中医药体验项目与服务 1)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项目。中医保健用药、推拿、针灸、按摩、足疗、药浴、中医理疗、温泉、日光浴、武术、美容美体等。2)统筹规划,以中药材基地、国医馆、中医药博物馆、疗养度假地、旅游饭店、中药企业等为依托,结合观光、商务和休闲度假旅游流,将养生旅游点和常规旅游点结合起来,形成体验性强、参与度广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体系。

6.4.3 中医药旅游产品服务产品种类应符合下列要求[15~18] 1)应注重对中医药特色旅游产品进行说明介绍。2)为游客提供中药材、中药有关的书籍及字画、中医药保健品、药膳汤料等中医特色旅游商品。3)中医药特色旅游产品体系化开发,应将地方文化与中医药相融合,每年开发一定量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新产品,并保障一定量的商品上市。4)应能够满足游客对中医药文化精神和物质需求。

6.4.4 中醫药参与性 活动应结合中医药知识设计具有参与性的项目,如安排游客欣赏中医药传统文化类民俗表演,传授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自行采摘、选料、加工、品赏药材、药膳的简单制作,药浴、药酒的调配和体验等活动。

6.5 安全与保障措施

6.5.1 安全保障安全保障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量监督、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安全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全面落实。2)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游乐园达到GB/T 16767规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危险地段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特殊地段有专人看守。3)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并配备专职医务人员。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准确、齐全。4)应建立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各景区的游客容量核定应符合LB/T 034的要求,并应在容量控制的基础上制定旺季游客疏导预案。

6.5.2 组织保障 1)成立中医药健康旅游工作领导机构。2)领导协调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3)将中医药健康旅游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布局中。

6.5.3 资金保障 1)市、县(区)政府近3年资金投入(包括政府投入量和社会资本投入量),对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有较明显的促进作用。2)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有逐步增加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机制。3)有保障每年实际完成旅游投资的措施。上一年投资量比前一年要增加10%以上。4)每年有持续的专项资金投入机制。

6.5.4 人才保障 1)建立中医药健康旅游专业人才培训激励机制,制度明确,人员、经费落实,业务培训全面,效果良好,上岗人员中医药基础知识培训合格率达100%。2)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鲜明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确立自身的品牌标志,并全面、恰当地使用。3)有专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配备合理,中高级以上管理人员均具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技术人员梯队合理,中高级以上技术人员均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技术人员均持证上岗,业务培训全面,效果良好。

7 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评定条件

7.1 基础条件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整合、优化配置及组织能力。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制定出详细、可行的项目发展规划。3)项目应中医药特色鲜明,具有创新性和可持续性,能在某一领域带动和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事业发展。4)项目应能稳定持续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业务,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效益较好。5)项目应有相对稳定的业务渠道和需求市场,并具有良好的服务品质和社会信誉。6)项目易与其他旅游项目产生联动。

7.2 自然与环境

7.2.1 自然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空气质量达GB 3095-1996的一级标准。2)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的一类标准。3)地表水环境质量应达到GB 3838规定的Ⅲ类以上标准,视野范围内地表无黑臭或其他异色异味水体。4)污水排放达到GB 8978的规定。5)土壤环境应达到GB 15618规定的二级标准。6)游览区内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7.3 旅游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

7.3.1 旅游交通应满足以下要求 1)可进入性好。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2)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较为充足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绿化美观或水域畅通、清洁。标志规范、醒目、美观。3)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与观赏内容联结度高,兴奋感强。路面特色突出,或航道水体清澈。4)区内应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7.3.2 旅游厕所与卫生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需要,卫生文明、干净无味、使用免费、有效管理,标识醒目美观,建筑造型景观化,符合GB/T 18973的相关规定和要求。2)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3)合理配置垃圾收集点、垃圾箱(桶)、垃圾清运工具等,垃圾箱(桶)标识明显,造型美观独特,与环境相协调。并保持外观干净、整洁、不破损、不外溢,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随意抛撒、倾倒和焚烧现象。4)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应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5)卫生设施应严格有效监管的有效措施。

7.3.3 游客中心设施 游客中心的设施应达到下列要求:1)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体现充分。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2)公众信息资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特色突出,品种齐全,内容丰富,文字优美,制作精美,适时更新。涉及到中医药养生相关宣传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7.3.4 咨询讲解服务 咨询讲解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1)导游员(讲解员)并应接受过中医药文化和养生旅游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服务质量达到GB/T15971-1995相关规定。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讲解员)均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本科以上不少于30%。2)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合理,设计精美,特色突出,有艺术感和文化气息,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

7.3.5 便民惠民服务 应提供以下便民惠民服务:1)应建立覆盖旅游活动全过程的通信、邮政、ATM金融等便民服务设施。2)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特殊服务。3)应常年提供内容健康、有中医药特色的绿色生活方式知识普及科普讲座活动。

7.3.6 智慧旅游服务 旅游信息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1)设有运营稳定、可实时查询的旅游公共信息网站或手机APP下载客户端服务,并提供二维码扫描服务。2)区内主要旅游景点、旅游街区、游客服务中心、交通站场均覆盖无线4G网络或宽带网络。3)旅游信息化服务达到LB/T 021的标准。

7.4 中医药健康旅游特色项目分类[16-22]

7.4.1 医疗旅游 医疗旅游项目是指依托中医院、国医堂/馆等医疗机构,以旅游为载体提供中医药特色医疗服务。1)依托单位应具有中医药医疗产品研发能力。2)对于某一类或几类病症有独特治疗优势,有名医或有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3)中医药体验项目丰富。4)科普宣传和推广活动多样,效果好。5)带动当地中医药健康旅游事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7.4.2 养生保健旅游 养生保健旅游项目是指依托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机构以及相关宾馆、餐馆等,为游客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等服务的旅游活动。1)依托单位应具有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研发能力。2)能改善患者体质、预防和治疗各種慢性病,达到游客预期的养生保健效果。3)中医药体验项目丰富。4)科普宣传和推广活动多样,效果好。5)带动当地中医药健康旅游事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7.4.3 旅游教育培训 旅游教育培训项目主要依托旅游院校与中医药院校通过远程教育、学历教育或短期培训服务,通过中医药技能竞赛、主题活动等为中医药旅游行业培育专业人才,获得中医药健康旅游相关知识与技能的教育活动的旅游方式。1)依托单位应具有一定的旅游教育资源。2)培训形式多样,效果好。3)培训教材规范,内容适合中医药健康旅游的需要。4)培训教师有中医药健康旅游的相关资质。5)带动当地中医药健康旅游事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7.4.4 中医药旅游技术研发 中医药旅游技术研发项目是指主要依托科研院所、中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等开展与中医药旅游行业相关的科研外包、技术研发、产品研发以及对外科技咨询、知识产权技术转让等服务,延伸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链的旅游活动方式。1)依托单位应具有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商品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研发能力。2)研发的产品、商品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符合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需要。3)研发的产品、商品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实用性、科学性。4)带动当地中医药健康旅游事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7.4.5 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 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项目是指利用中医药文化元素突出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养生/保健/养老机构、养生保健产品生产企业、中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中华老字号名店以及名胜古迹、温泉、博物馆等提供与中医药旅游行业有关的海外特许和连锁经营、专业性(含咨询)服务、集成服务产品,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等,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水平的旅游活动方式。1)依托单位应具有开设海外特许和连锁经营、专业性(含咨询)服务、集成服务产品以及提供电子商务服务能力。2)开设海外特许和连锁经营、专业性(含咨询)服务、集成服务产品以及提供电子商务符合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需要。3)开设海外特许和连锁经营、专业性(含咨询)服务、集成服务产品以及提供电子商务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实用性、科学性。4)带动当地中医药健康旅游事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7.4.6 中医药健康旅游文化体验 中医药健康旅游文化体验项目是指主要依托中医药文化遗址、道教文化、中医药名人故居、中医药博物馆、中医药医疗机构、中医药种植基地、中华老字号店、食疗馆、药用植物园,以及中医药内容的学术交流、文化出版、期刊杂志、影视音像、文博展览服务,以中医药文化体验为主,以寻求文化享受和精神愉悦为直接动机和目标,实现文化互动交流的旅游活动方式。1)依托单位应具有开展学术交流、文化出版、期刊杂志、影视音像、文博展览服务的能力。2)以学术交流、文化出版、期刊杂志、影视音像、文博展览服务等的中医药文化体验项目符合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需要。3)中医药文化体验项目能满足游客寻求文化享受和精神愉悦的需求。4)带动当地中医药健康旅游事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7.4.7 中医药健康旅游会展 节庆科普中医药健康旅游会展节庆科普项目是指主要依托有关中医药内容的会议、会展、中介、信息服务,组织历史地理科考、演出、节庆、传统医疗体育等活动;利用中医药历史文化遗存、中医药博物馆和中药标本馆,展示诊疗器具、医学典籍、著名处方、名医事迹及成就介绍等。实现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传播中医药文化的旅游方式。1)依托单位应具有设计和开展会展节庆科普服务的能力。2)会展节庆科普项目符合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需要。3)会展节庆科普项目能起到传承和宣传中医药理论、文化、技法、历史等作用,文明、健康,形式丰富,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需求。4)带动当地中医药健康旅游事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7.4.8 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 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项目是指以多个中医药文化遗址、道教文化、中医药名人故居、中医药博物馆、中医药医疗机构、中医药种植基地、食疗馆、养生馆、中医药销售,以及中医药内容的学术交流、文化出版、期刊杂志、影视音像、文博展览服务等形成的集合体。1)依托单位应具有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服务的能力。2)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符合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需要。3)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能起到传承和宣传中医药理论、技法、文化、历史等作用,文明、健康、形式丰富,能够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需求。3)带动当地中医药健康旅游事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7.5 实施方案 1)申报主体有关于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建设方案,方案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及保障措施。2)方案符合国家关于中医药健康旅游的政策要求,有行业引领作用。

7.6 保障措施

7.6.1 安全保障 安全保障应符合下列要求:1)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量监督、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安全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全面落实。2)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游乐园达到GB/T 16767规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危险地段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特殊地段有专人看守。3)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并配备专职医务人员。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准确、齐全。4)应建立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各景区的游客容量核定应符合LB/T 034的要求,并应在容量控制的基础上制定旺季游客疏导预案。

7.6.2 组织保障 1)成立中医药健康旅游工作领导机构。2)领导协调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3)将中医药健康旅游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布局中。

7.6.3 资金保障 1)有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任务书,有持续的经费投入机制。2)有项目总投资计划书,支持社会资本等多元投资。3)项目近3年实际投资额。4)每年有持续的专项资金投入,项目投入每年递增10%以上。

7.6.4 人才保障 1)应建立中医药健康旅游专业人才培训激励机制,制度明确,人员、经费落实,业务培训全面,效果良好,上岗人员中医药基础知识培训合格率达100%。2)有专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配备合理,中高级以上管理人员均具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3)技术人员梯队合理,中高级以上技术人员均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7 项目预期成果 1)在促进产业发展、中医药文化传播等方面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在促进旅游与中医药融合方面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8 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认证管理

根据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认证标准条件,按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指标体系评价要素》《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指标体系评分细则》,并结合《游客意见评分细则》的得分综合进行。

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评选认定工作遵循的原则:注重内涵,突出特色;依据标准,科学认定;动态管理,定期复核;规范有序,持续发展。

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使用有效期为4年,4年期满后应进行重新评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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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任庭周.旧州镇发展大健康中医药旅游产业的思路[J].价值工程,2017,36(12):187-189.

(2017-04-25收稿 责任编辑:王明)

作者:胡广芹 庞国明 佘延芬

第4篇:医院等级划分

医院等级标准

医院等级怎么分?医院等级是我国依据医院功能、设施、技术力量等对医院资质评定指标。全国统一,不分医院背景、所有制性质等。根据1989年11月29日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分级管理办法》,三级特等医院是最高级别的医院,接下来依次是三级甲等、乙等、丙等,二级甲等、乙等、丙等,一级甲等、乙等、丙等,共三级十等。

一、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三级综合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中医科、康复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核医学科、输血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3、人员: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设配备0.4名护士,专业科室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名,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相关资料:全国三级甲等医院列表、全国三级乙等医院列表、全国三级丙等医院列表

二级综合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如内科或外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理疗科、消毒供应室、手术室、病理室、血库(可并入检验科合设)、理疗室、病案室。

3、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设配备0.4名护士,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相关资料:全国二级甲等医院列表、全国二级乙等医院列表、全国二级丙等医院列表

一级综合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张至99张。

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3、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相关资料:全国一级甲等医院列表、全国一级乙等医院列表、全国一级丙等医院列表

二、医院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

三、

二、一级:

1、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学、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2、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3、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4、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三、医院评审委员会分为部级评审委员会、省级评审委员会、地(市)级评审委员会三级。

1、部级评审委员会,由卫生部组织,负责评审三级特等医院,制订与修订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及实施方案,并对地方各级评审结果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

2、省级评审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负责评审

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包括计划单列市的

二、三级医院)。

3、地(市)级评审委员会,由地(市)卫生局组织,负责评审一级甲、乙、丙等医院。

4、各级评审委员会要定期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四、评审程序

1、自查申报。各级医院应根据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先行自查,认为符合标准后,填写《医院评审申请书》一式数份,向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资格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书对医院的申请及时进行初审,确认参加评审的资格。

3、考核检查。医院评审委员会对医院实行平时有重点的抽查和周期评审相结合的考核检查。日常考核结果作为周期评审的一部分。周期性评审时应根据评审标准结合自报材料进行实地检查,包括听取汇报、与管理人员讨论、全面检查、抽查、回顾性调查、接待院内外来访等方式,最后采取评分或数学模型办法对医院作出综合评价。评审过程中,医院应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所需要的各种真实资料和情况。

4、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对被评审医院作出级别和等次的结论,并提出正式报告呈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凡申报三级特等医院者,应先报省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三级甲等医院的评审,然后由省级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推荐其到部级评审委员会参加三级特等医院的评审。

五、审批。依据评审委员会的报告及评审结论,由相应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审定批准。各级医院的审批权如下:

1.三级特等医院,由卫生部审批;

2.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审批;

3.一级甲、乙、丙等医院由地(市)卫生局审批。

第5篇:官员等级划分

《公务员法》第16条、17条规定了公务员的职级层次,分别是:

国家级正职:总理

国家级副职:副总理,国务委员等

省部级正职:各省省长,各部、委、总局的部长、主任、局长等

省部级副职:副省长、副部长,部委归口的国家局局长,副省级市市长等

厅局级正职:各省厅、局长,各部委司、局长,省辖地、市的专员、市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巡视员

厅局级副职:副厅、局长,副司、局长,副专员、地级市副市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副巡视员

县处级正职:县长、地级市的各局(处级局)局长、区长,省部委各司厅局的处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调研员

县处级副职:副县长、副区长,副处长,处级局的副局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副调研员

乡科级正职:乡长、镇长,处级局的科长,县局(科级局)局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主任科员

乡科级副职:副乡长、副镇长、副科长,科级局副局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副主任科员

科员:基层公务员,个别地区在这一级还分设了正、副股级领导职务

办事员:基层公务员

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正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厅局(地)副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县处级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县处级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乡科级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

乡科级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

公务员 军队 国有事业单位和 国有企业

专业技术人员 不是公务员,

不是公务员, 但仍是国家干部

一级 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 军委主席、军委副主席 全国人大委员长、全国政协 主席、国家副主席, 中纪委书记,政治局常委二级 副总理、政治局委员、最高 军委四总部(二层) 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海军、空军、二炮,二至三级 大军区正职三级 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大军区副职, 中国科学院、中国(四层) ,省长,中央各部部长 集团军正职 社会科学院三至四级四级 省(自治区、直辖市) 集团军副职 十所重点大学 44个国家大型骨干 (五层) 委副书记,副省长, 企业集团 中央各部副部长, 十六个副省级城市的 市委书记。市长 四至五级 五级地 (市、洲、盟、直辖市的区) 师 有权授予学士及 大型国有企业 (五层) 委书记、巡视员 以上学位的大学校长、 五至七级 教授、高级工程师、 主任医师 艺术一级六级 地(市、洲、盟、直辖市 副师 大专及以下学院(六层) 的区)委副书记、助理巡视员 旅六至八级七级 处长、县委书记、 副旅 副教授中型国有企业(六层) 县长,调研员 团 高级工程师、副主任医师、七至十级 中学高级教师、艺术二级八级 副处长、县委副 副团(六层) 书记、副县长,助理调查员八至十一级九级 乡镇党委书记、乡镇 讲师、工程师、主治医师、(六层) 长,科长、主任科员 中学一级教师、小学九至十二级 高级教师、艺术三级

(六层) 副乡镇长,副科长, 副主任科员 九至十三级十一级(七层)博士的起始级别 副营十二级 副连(七层)硕士的起始级别十三级 科员排职 助教、助理工程师、 (七层) 九至十四级 医师、小学一级 学士的起 教师、艺术四级 始级别 十四级 技师 (八层) 中学三级教师、 大专毕业生 医士、护士、 的起始级别 小学二级教师、艺术五级 十五级 事员 小学三级教师、 (八层) 十至十五级 职校毕业生 的起始级别 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注:以上为高级干部副厅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副处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

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

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

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

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

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

正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县,为正七品

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

第6篇:干部等级划分

根据公务员法第三章 职务与级别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一、最高的,国家领导人

中央常委及五大班子领导:如人大、政协、国务院领导,当然还有国家主席及其副职;

二、大区(军区)领导:建国初期地方设有大区,比如高岗、尧漱石就是东北区的领导。同时,部队在全国设立大军区,其职务可以平行比照;

三、省部(军)级领导:如13楼所说的,部长(副部长)、各省书记(副书记)省长(副省长),和部队对应的就是军长(副军长)、政委(副政委);

四、厅局(师)级领导:国家和中央各部、委、办的司局长,各省的厅局长,各地级市的党政领导(正副职),部队对应的是师级领导;

五、县处(团)级:县(含县级市)级党政领导正副职,中央和国家机关下属各部委所属的司局再设立处的领导,各省(直辖市)厅局的下属处室领导,地级市下面的局、委、办,部队对应的就是团级首长;

六、科(营)级:这个职务一般在地级以上党政机关有这个职级,但不单独设立机构,人事部门叫不明确职务,如只说某人是科级,但不叫科长。在地、县一级就是明确职务,比如地级市公安局的交警队队长,一般就是科级,县级的各局长也是科级,部队想对应的就是营级职务;

七、股级:在县一级党政机关中,局下面设立的就是股,比如公安局的治安科科长,虽然叫科长,其实就是股级,再如物价局的计量所所长等等。

新的《公务员法》第16条、17条规定了公务员的职级层次,分别是: 国家级正职:总理

国家级副职:副总理,国务委员等

省部级正职:各省省长,各部、委、总局的部长、主任、局长等

省部级副职:副省长、副部长,部委归口的国家局局长,副省级市市长等 厅局级正职:各省厅、局长,各部委司、局长,省辖地、市的专员、市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巡视员

厅局级副职:副厅、局长,副司、局长,副专员、地级市副市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副巡视员

县处级正职:县长、地级市的各局(处级局)局长、区长,省部委各司厅局的处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调研员

县处级副职:副县长、副区长,副处长,处级局的副局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副调研员

乡科级正职:乡长、镇长,处级局的科长,县局(科级局)局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主任科员

乡科级副职:副乡长、副镇长、副科长,科级局副局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副主任科员 科员:基层公务员,个别地区在这一级还分设了正、副股级领导职务 办事员:基层公务员

我国干部级别划分——

国家级:

国务院总理(一级)

国务院副总理(二级)

国务院常委(三级)

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副厅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

副处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

开国大典三军仪仗队

(一) 实行军队干部级别时期(1952年-1965年,9等21级)

军委主席、副主席、总司令级;

大军区司令员、政委级;

军委委员级; 正兵团级;

副兵团级; 准兵团级;

正军级; 副军级;

准军级; 正师级;

副师级; 准师级;

正团级; 副团级;

准团级; 正营级;

副营级; 正连级;

副连级; 正排级;

副排级

注:

1、1955年1月,取消军委委员级;1960年,军委主席、副主席级改为元帅级。

2、野战部队改为野战军(与大军区同级)、兵团、军、师;军区唯一级军区(大军区)、二级军区(兵团

级)、三级军区(军级)、军分区(师级)。

3、兵团、军、师、团均有准级,各级正职为正级,幅职为副级,参谋长、政治部主任为准级。

(二) 实行国家机关干部级别时期(1965年-1980年,21级)

定级幅度 基准职务

3级、4级 总参谋长

5级、6级 总政治部主任

4——7级 副总参谋长,总政治部副主任,总后勤部部长、政委, 军区、

军兵种司令员、政委,军事科学院、高等军事学院院长、政委

5——8级 总后勤部副部长、副政委,军区、军兵种副司令员、副政委、

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兵团、海军舰队、军区空军司令员、政委

7——9级 军区、军兵种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后勤部部长,兵团、

海军舰队、军区空军副司令员、副政委,军长、军政委,省军区、

要赛区、守备区、海军基地、舰队航空兵司令员、政委

8——10级 副军长、副军正委、军参谋长、军政治部主任

10——13级 军副参谋长、军政治部副主任,师长、师政委,军分区司令员、

政委

11——14级 副师长、副师政委、师参谋长、师政治部主任

13——15级 副师参谋长、师政治部副主任、师后勤部部长,团长、团政委

14——17级 副团长、副团政委、团参谋长、团政治部主任

16——18级 副团参谋长、团政治部副主任,营长、营教导员

17——19级 副营长、副营教导员

18——21级 连长、连指导员

19——21级 副连长、副连指导员

21级 排长,司务长,大学本科、专科毕业,实习期满担任军官职务的

22级 从士兵中提升的干部和中等军事学校毕业的士兵学员担任军官

职务的

23级 中专毕业生,实习期满担任军官职务的

补充

(二) 实行国家机关干部级别时期(1965年-)

基准职务 定级幅度

1,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 大军区级定3级或4级

正兵团级定5级或6级

2,副总参谋长,总政治部副主任 大军区级一般定4级

总后勤部部长、政委, 正兵团级一般定5级

军区、军兵种司令员、政委 副兵团级一般定5,6级

准兵团级一般定6级

正军级级一般定6级,有的7级

3,总后勤部副部长、副政委 副兵团级一般定6级,有的5级

军区、军兵种副司令员、副政委 准兵团级一般定6级,有的7级

参谋长、政治部主任, 正军级一般定7级,有的6级

兵团司令员、政委 副军级一般定7级,有的8级

准军级一般定8级

4,军区、军兵种副参谋长、 正军级一般定7级

政治部副主任、 副军级一般定

7、8级

兵团副司令员、副政委, 准军级一般定8级,有的9级

军长、军政委 正师级一般定9级

5,副军长、副军政委、 准军级一般定8级,有的9级

军参谋长、政治部主任 正师级一般定9级,有的10级

副师级一般定10级

准师级一般定11级

6,军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 副师级一般定10级,有的11级

师长、师政委 准师级一般定11级,有的12级

正团级一般定12级

副团级一般定13级

7,副师长、副政委、 准师级一般定11级,有的12级

师参谋长、师政治部主任 正团级一般定12级,有的13级

副团级一般定13级

准团级一般定14级

8,师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 副团级一般定13级,有的14级

团长、团政委 准团级一般定14级,有的15级

正营级一般定15级

9,副团长、副团政委、 准团级一般定14级,有的15级

参谋长、政治处主任 正营级一般定15级,有的16级

副营级一般定16级,有的17级

10,团副参谋长、政治处副主任 正营级一般定16级

营长、营教导员 副营级一般定17级

正连级一般定

18、17级

11,副营长、副教导员 副营级一般定17级,有的18级

正连级一般定18级

副连级一般定19级

12,连长、指导员 正连级一般定18级,有的19级

副连级一般定19级

正排级一般定21级,有的20级

13,副连长、副连指导员 副连级一般定

19、20级

正排级一般定21级

副排级一般定21级

14, 排长 正排级一般定21级

副排级一般定22级

(三) 实行职务级别与行政级别两个级别体系时期(1980年-1988年)

既保留1至23记得行政级别,又恢复军队职务级别。干部工资由职务级别 (百分之三十)和级别工资(百

分之七十)组成。

军队干部基准职务等级(17级):

军委正、副主席; 军委常委;

大军区正职; 大军区副职,正兵团职;

副兵团职; 正军职;

副军职; 正师职;

副师职; 正团职;

副团职; 正营职; 副营职; 正连职; 副连职; 正排职;

副排职

注:

1、军队转业干部设置单独级别:科技、文化级设15级,1给予大军区政职工资相同,15级与副排职工资相同;体育设11级,1级与副军职工资相同,11级与副排职工资相同。

2、1985年,军委常委级改为军委委员级;工资由职务工资(百分之五十八)、级别工资(百分之三十六)、

军龄津贴(百分之六)组成。

(四) 重新实行军队职务等级时期(1988年以后)

取消了行政级别,军官薪金由职务薪金、军衔薪金、军龄薪金组成。

军官基本职务等级(15级):

军委正、副主席; 军委委员;

大军区正职; 大军区副职;

正军职; 副军职; 正师职; 副师职;

正团职; 副团职; 正营职; 副营职;

正连职; 副连职; 正排职; 副排职

将原科技、文艺级和体育级合并,设专业技术等级1-14级,1级与军委委员工资相同,14级与正排职工资相同,文职干部分专业技术与非专业技术两类,专业技术文职干部级别与专业技术军官相同,为1-14级;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等级设9级,依次为:正局级、副局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办事员。后又在正局级职之上加了3级,分别按副大军区职、正军职、副军职待遇。

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军事、政治、 专业技术军官、 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后勤军官 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正军职 四级 按正军职待遇

副军职 五级 按副军职待遇

正师职 六级 正局级

副师职 七级 副局级

正团职 八级 正处级

副团职 九级 副处级

正营职 十级 正科级

副营职 十一级 副科级

正连职 十二级 一级科员

副连职 十三级 二级科员

排 职 十四级 办事员

国家级正职:

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国家副主席(曾庆红),中央政治局常委(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吴官正、[黄菊]、李长春、罗干)。

国家级副职:

中央政治局委员(王乐泉、王兆国、回良玉、刘淇、刘云山、李长春、吴仪、吴邦国、吴官正、张立昌、张德江、陈良宇、罗干、周永康、胡锦涛、俞正声、贺国强、贾庆林、郭伯雄、[黄菊]、曹刚川、曾庆红、曾培炎、温家宝),候补委员(王刚),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

中央书记处书记(王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

),

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

吴仪、回良玉、[黄菊]),国务委员(周永康 曹刚川 唐家璇

华建敏 陈至立),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

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忠禹 廖晖 刘延东 阿沛·阿旺晋美 巴金 帕巴拉·格列朗杰 李贵鲜 张思卿 丁光训 [霍英东] 马万祺 白立忱 罗豪才 张克辉 周铁农 郝建秀 陈奎元 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 徐匡迪 李兆焯 黄孟复 王选 张怀西 李蒙)。

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周济、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湖南省省长周强、天津市市长戴相龙)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湖南省军区司令员郑志栋、16军军长孟凡生)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铁道部副部长、公安部副部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湖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长沙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郴州市市长) 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副厅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湖南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长沙市教育局局长、岳麓区区长)

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郴州市副市长雷渊利) 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湖南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文仕知)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长沙卫生局副局长、北湖区副区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郴州市劳动局局长李齐娇、永兴县县长谢光辉)

部队正团职干部(如雷锋团政委修长智)

副处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湖南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郴州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苏仙区卫生局

局长张莲芝)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永兴县民政局副局长李华强、资兴市副市长谢旺)

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 (一般就是些镇乡级别的干部了)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

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资兴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

为郴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

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

居二线”

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

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

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

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

正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县,为正七品

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

第7篇:电力负荷等级划分

电力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进行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时。

2.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例如: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等。

3.中断供电将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例如: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通信枢纽、重要宾馆、大型体育场馆、经常用于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特别重要的负荷。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二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时。例如: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报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重点企业大量减产等。

2.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例如:交通枢纽、通信枢纽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以及中断供电将造成大型影剧院、大型商场等较多人员集中的重要的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三、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应为三级负荷。

第8篇:动火等级的划分

动火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HG 2301187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

2.1.5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染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2.1.6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2.1.7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2.1.8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2.1.9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2.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2.1.11 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2.1.12 在铁路沿线(25米以内)的动火作业,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火

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2.1.13 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2.1.14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2.2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5.1条规定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规定。 2.2.1 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2.2.1.1 生产不稳定。

2.2.1.2 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2.2.2 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厂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2.2.3 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2.4 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100毫米水柱正压。低于100毫米水柱压力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2.2.5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第9篇:职业等级的划分

白领:受过良好的教育,因一技之长而被老板聘用为管理层或做一些文职的事,他们工作上能独当一面,面对无常的世事显得更加达观,处理问题的方式也更趋实用。白领们追求生活的多样化及高质量。目前,白领阶层的主体是25—40岁之间的人群。按美国的标准,白领是指年薪在8万美元从事纯粹脑力劳动的人。

蓝领:主要指产业工人,他们靠支付自己的体力来获取报酬,建筑工人、钢铁工人、纺织女工、家电制造工人、水电管道维修工、装修工人、卡车司机等职业是蓝领的典型职业。蓝领的本质特征在于具有统一的生产技能和职业规范,具有一定的组织化水平。当前在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中,均存在一定规模的蓝领群体。技术工人、推销员与售货员、出租车司机与物流运输工人、保安公司中的保安人员、具有高标准卫生条件约束下的厨艺人员、具备现代农技知识进行机械化作业的农民,等等,也都属于现代蓝领。

金领

他们有些是公司的管理人员如:CEO(首席执行官)、CFO(财务总监)或COO(首席运营长)等;有些高级知识从业人员如:工程师、律师、各个行业的分析家和预测家、高级编辑、程序编制人员、口译人员等等。

金领们是脚踏实地的实干家,善于独立解决问题,富于冒险和挑战未来,渴望有一个更大的发展空间, 渴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事业领域。金领的收入较之白领和粉领要高出许多,月薪在1万元以上,拥有属于自己的房、车,他们购衣并不十分追求潮流,但比较讲究质量、品牌和档次,可以到高档的俱乐部享受各种休闲服务。生命在这一刻透出味道,在工作之余享受着普通的职业者无法体验的闲适和从容。

粉领:指的是那些在家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他们可以睡个懒觉,中午吃饭不必太讲究。家既是她们的栖息地又是她们的工作场所,她们凭借电脑、电话和传真与外界联系,对白领工作环境中很多令人紧张的人情世故知之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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