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团委学生会管理章程

2022-07-2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分团委学生会管理章程

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章程

浙江树人大学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浙江树人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是在管理学院党委领导下以及院分团委的领导下由管理学院在校

学生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管理学院学生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团体。管理学院学生会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和学院学生管理事务,协助学院辅导老师开展学生工作,是学院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脚踏实地,铭记“崇德重智,树人为本”

的校训,发扬“自立、自律、自强”精神,在学校和学院领导下,围绕校园学风建设和管理学院发展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学术、文体、公益活动,为创建优秀管理学院和服务广大同学作贡献!

第三条管理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团结和领导全院同学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引导同学们将自身培养成爱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倡导同学们培养追求学术的价值取向,确立能力导向,培养创新精神。积极开展各项学术

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三)结合专业特点,组织各种社会服务活动,巩固理论知识,提高实践能力,同时扩大管理学

院的知名度

(四)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同学们的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维护同学们的合

理权益。同时,加强同学之间,同学与教工之间的沟通,促进学院团结,创造良好的学习、

生活环境。

(五)发展与兄弟学院、兄弟学校学生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友谊、增长见识。

第四条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依照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成员

第五条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遵守校纪校规的管理学院学生均可成为管理学院学生会成员,一般包括

学生会干部和干事。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加学生干部培训的权利

(四) 有对学生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七条学生会成员有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维护管理学院和学生会的团结、荣誉和形象

(二)积极参与学生会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三)接受我院学生代表大会的监督

(四) 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五)在学习、工作上做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

第八条 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勤奋学习、做同学的学生楷模

(三) 关心同学、做同学的知心朋友

(四)以身作则、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第九条学生会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组织管理能力

(二)宣传发动能力

(三)社会交往能力

(四)交流表达能力

第十条学生会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责任心,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

(二)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加强自身的理论修养

(三)工作积极主动,发挥自身创造力,有开拓进取精神

(四)有宏观驾驭工作的能力,树立全局观念

第三章 人事结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分团委学生会的组成

分团委有六个部门组成,它们是秘书处、实践部、组织部、纪检部、宣传部、记者团

学生会有六个部门组成,它们是主席团、学习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女工部

第十二条人员结构

主席团包括主席1名、分团委副书记1名、副主席4名

秘书处包括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名

实践部包括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名

组织部包括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名

纪检部包括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名

宣传部包括部长1名、副部长3名、干事若干名

记者团包括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名

学习部包括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名

生活部包括部长1名、副部长3名、干事若干名

文艺部包括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名

体育部包括部长1名、副部长3名、干事若干名

女工部包括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名

第十三条各部门职责

(一)主席团:主席负责整个学生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副主席负责协助主席工作,并负

责分管部门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整个主席团要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并确保落

实,带领学生会向稳定、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

(二)秘书处:整理各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做好会议记录,传达校、院及学生会的有关决议到各

部门、班级;配合各活动做好人员调配。

(三)实践部:最主要的任务就是为学生会和学生活动筹集资金, 担负起学院招生宣传及就业指导

工作

(四)组织部:负责团组织关系的接转,团费的收缴,组织开展团日活动,业余党校,推优考察等

工作。

(五)宣传部:负责制作学生会活动的海报,横幅等;主办学生工作宣传栏,收集校、院最新活动

情况,及时配合学院发布相关信息

(六)纪检部:监督学生会里所有成员, 负责监督教室等公共场所的纪律,搞好各班早自习的检查

评分工作,定期进行评比维护好纪律。

(七)记者团:追踪团学热点,传递新闻信息,展示校园文化;负责团学组织对内外的报道宣传,

报道好学院内的各种活动.

(八)学习部:负责组织学生会中与学习有关的活动,如讲座、英语角,演讲朗诵比赛等。学习部

应通过自己的工作,调动整个管理学院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并=提供发挥他们才能的机

会。

(九) 生活部:负责各类与同学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和活动,如:监督检查寝室卫生,在各种活

动中做好后勤工作等。生活部应通过自己的工作,使同学们感受到管理大家庭的温暖。

(十) 文艺部:负责学生会中与文艺有关的活动,如配合各个节日举行的文艺晚会、各类联欢会、

歌咏比赛、舞蹈比赛等。文艺部应通过自己的工作,使同学们的业余活动丰富多彩,并为有

文艺才能的同学提供施展的舞台。

(十一)体育部:负责组织学生会中与体育有关的活动,如运动会,各类体育竞赛等,体育部应通过自己的工作,调动同学们进行体育锻炼的积极性

(十二)女工部:负责并及时反映女学生在生活和学习上的意见和要求,设计开展适合女

同学需要的各种文体活动,组织开展手工艺品制作大赛等文体娱乐活动。

第四章 学生会活动计划、开展流程

第十四条每月月初部长级例会由各部部长提交活动计划。

第十五条计划书应详细注明每次活动的时间、规模、经费预算、涉及部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事宜。

第十六条经主席团批准后,可开展计划的各项活动,计划书由负责人、

主管副主席签字后交由办公室存档。

第十七条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由活动主办部门部长上交活动总结办公室。

第十八条活动总结应包括对活动、活动过程的记录,注明参加人员姓名

以及对此项活动经验教训的总结

第十九条活动总结由主要负责人,主管副主席(主席)签字后办公室。

第五章 财务制度

第二十条每次活动之前,相关部门须对活动中经费支出状况做出预体

金额写入活动计划书内,经部长,分管副主席签字后交至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活动结束后,各部门由专人根据经费实际支出状况将发票

一起交至办公室,发票反面也须由经手人签字并写出经费用途。

第二十二条所有单据均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改动,须用不同颜色的

笔在一旁注明改动原因并签字。

第二十三条活动中经费支出以节俭为本,不得奢侈浪费,严禁弄虚作假。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学生会主席团保留其修改权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在试行过程中欢迎广大同学监督、批评、提出意见。

浙江树人大学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2009-1-16

第2篇:分团委学生会章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分团委学生会章程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系分团委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学生干部行为,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整体工作水平,特制定本章程。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应自觉遵守本章程,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努力工作,保证工作质量。

(一)总则

第一条 宗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二条 精神:责任、团结、坚持、勤奋、创新、高效; 第三条

目标:打造优秀学生干部团队,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与广大同学们并肩同行,谱写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学生工作的壮美篇章;

第四条 任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分团委学生会是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在系分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健康向上的优秀学生群众组织。它代表并服务于全系学生,以倡导良好的院风、系风、学风为已任,本着“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继承学院、系部的优良传统,开拓创新,积极主动的完成我系交给的各项任务,是联系系部与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二)规章制度 第一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分团委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分团委学生会实行委员会集中领导制,主席团为分团委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委员包括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各班班长和团支书)

三、各部负责人由主席团提名,经主席团讨论并向系办申请后决定,各部门干事由该部部长或副部长提名,报主席团审批后方可公布。

四、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实行分工负责,各部须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责,并有义务支持和协助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职责:

1.密切联系学生,代表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加强学生与学院和学生会各机构的联系;

2.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抓好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交流;

3.定期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分团委、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听取各部门得工作报告,督促各项工作计划的实施;对学生会工作作方向性决策;

4.对学生会干部进行考察和监督,并不定期进行通报; 5.讨论和处理分团委、学生会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分团委学生会的重要工作;

6.协调学院有关部门解决学生中存在的问题; 7.讨论并建议学生会机构组织和人员安排;

8.根据组织部的提名向分团委书记提供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的任

2 免名单;根据工作需要向系分团委建议增设或撤消分团委、学生会的相关部门。

分团委副书记职责:

1.协助分团委书记做好分团委有关工作;

2.分团委书记不在时受分团委书记委托执行书记职权; 3.负责系分团委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各年级团支部书记会议,讨论制定分团委工作计划,决定和布置各项工作任务;

4.负责对分团委学生会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5.负责分团委各项活动的组织及系领导交办的任务; 6.统一学生干部思想,调动学生干部积极性,积极组织分团委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团委学生会主席职责:

1.在系分团委的指导下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分团委学生会例会、各年级班长会议,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和布置各项任务;

2.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3.指导、督促、检查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帮助各班级开展工作,协调学生会内部和外部的各方面关系;

4.抓好学生会的自身建设,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负责学生会工作的总结,并在学生会全体大会上做工作报告; 6.代表学生会向分团委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

3 神;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团委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明确责任分工,直接抓好并坚持参加分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向主席团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任务。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团委学生会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秘书部职责

1.处理分团委、学生会的日常事务;负责分团委学生会日常会议的组织、召集;做好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2.负责各项会议的记录工作,协助主席团健全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起草分团委、学生会有关文件;

4.记录分团委学生会大事,负责分团委、学生会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5.及时向各部处传达主席团的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各部处有关工作情况;

6.及时听取同学们各方面的意见,接待办公室来访人员;

二、组织部职责

1.负责组织部工作计划的起草、审订、检查、落实和总结;

4 2.负责管理全系分团委学生会成员档案资料; 3.协助学院做好团训工作;

4.协助主席团做好各类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

5.组织学生干部之间的活动,加强团队内部的交流与沟通; 6.团员的团费收缴工作; 7.考察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例会;

8.加强与校团委的联系,贯彻校团委的工作方针;

三、宣传部职责

1.负责宣传部工作计划的起草、审订、检查、落实和总结; 2.负责全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分团委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指导的规划和组织;

3.负责分团委学生会各种活动的海报、喷绘、横幅制作和更新工作;

4.负责为我系选拔、培养具有书法和绘画、设计等特长的宣传人才;

5.定期对我系网站和微博内容更新;

6.成立记者团,负责对各种活动、会议、优秀人物事迹的跟踪报道;

7.定期编排我系学生工作简报; 8.负责组织各类征文比赛等;

四、外联部职责

1.负责外联部工作计划的起草、审订、检查、落实和总结; 2.对外进行联络、促进系部之间交流与合作;

5 3.为分团委学生会活动联系社会支持和商业赞助; 4.在社会上积极宣传推广我系及分团委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五、学习部职责

1.负责学习部工作计划的起草、审订、检查、落实及总结; 2.负责学生的学习及各种学术活动的规划和组织工作,并与系领导,班主任配合,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组织学风建设活动,负责全系学生课堂、晚自习考勤等; 4.科学地组织各类学习竞赛和知识讲座,活跃同学们的第二课堂,扩大同学的知识面;

5.邀请优秀学生进行经验交流,组织优秀学生事迹报告会;

六、纪律部职责

1.负责纪律部工作计划的起草、审订、检查、落实及总结; 2.检查晚休时宿舍内吸烟、喝酒及赌博情况; 3.检查宿舍内私自接电等情况; 4.维持我系各项活动的秩序;

5.组织开展对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以及全体学生干部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主席团;

七、生活部职责

1.负责生活部工作计划的起草、审订、检查、落实及总结; 2.收集同学对生活、住宿条件等方面的反馈信息,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3.负责宿舍文化建设,组织文明宿舍的评比活动;

4.负责检查及督促各年级班级对宿舍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及时

6 公布检查评比结果;

5.负责全系学生的安全工作,在全系内加大安全知识的宣传力; 6.及时协助我系处理紧急事件如:打架斗殴、火灾等突发事件; 7.负责全系宿舍内务检查工作;

八、体育部职责

1.负责体育部工作计划的起草、审订、检查、落实及总结; 2.组织各种体育活动,促进同学们参加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3.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项体育比赛,加强我系凝聚力,发现并培养体育人才;

4. 组织参加校运动会;

5.建立、协调、督导系篮球队等各队的日常训练;

6.了解同学对体育工作及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主席团反映;

九、文艺部职责

1.负责文艺部工作计划的起草、审订、检查、落实及总结; 2.组织人员参加校内外各项文艺比赛和演出交流活动; 3.组织好我系的迎新晚会、毕业晚会等活动,为我系培养具有文艺特长的人才;

4.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策划部职责

1.负责策划部工作计划的起草、审订、检查、落实及总结; 2.以加强学生之间的团结协作,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策划各类

7 学生活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3.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制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分团委学生会例会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内部的凝聚力和决策力,有效地行使部门职权,履行部门义务,促进各部门内部人员之间的沟通与了解,并以积极向上、勇于创新的精神来深入开展分团委学生会的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会议参与人员为分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二条 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并由秘书部负责会议记录。 第三条 例会要求每周召开一次,召开时间根据每周情况作具体安排,节假日和考试复习周可以不安排例会。

第四条 会议由秘书部负责召集,召开时间和地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

第五条 会议开始前由秘书部人员负责成员的点名签到并做会议记录。与会人员需认真听取会议内容,积极发言、询问,配合会议讨论的相关工作。

8 第六条 与会人员在会议开始前应将手机等有声设备调为静音状态,会议进行中无特殊情况不得接打电话,若要接打电话,应征得分团委副书记或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同意。

第七条 会议主要内容是讨论近期工作的开展,由分团委副书记或学生会主席说明工作情况,布置近期的工作安排,各成员可提出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经行工作经验的交流,以促进分团委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 会议进行过程中,如果因为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征得分团委副书记或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同意。

第九条 会议时间由分团委副书记或分团委学生会主席根据会议内容决定,一般控制在60分钟以内,特殊情况可做适当的延长。

第十条 会议记录格式如下:

会议名称:

时间: 地点 : 请假: 主持人: 记录人: 迟到: 出席人员: 会议内容: 缺勤:

第十一条 如有必要(如每次大型活动的前一天晚上),可召开一次工作布置会议,讨论或决定紧急事宜。

第十二条 会议要求与会人员准时到会,如因特殊情况迟到或无法参加会议的,需提前向秘书部部长请假说明。

附则:

本办法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分团委制定并负责解释。

9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二○一三年二月

第3篇:学院学生会分团委工作章程2010

工 作 章 程

电控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西安科技大学电控学院 分团委、学生会工作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分团委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作为联系院领导与同学间的纽带,在维护国家和学院整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

(二)本着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

(三)及时反馈同学学习、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协助学院共同创造良好的校园秩序和学习环境,促进学院的学风建设。 第二条:成员要求

(一)凡取得西安科技大学学籍,电控学院在校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均可成为分团委、学生会成员。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三)成员必须支持分团委、学生会的工作,自觉履行其义务,行使其权利。

(四)不断加强自身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尊重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学院荣誉。

(五)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完成学院规定的学习任务,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遵守本章程,执行学生会、分团委的决议,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完成分配的工作。

(七)通过正当渠道,对学生会、分团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进行批评和实行监督。

(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章:纪律细则

第一条:分团委、学生会会议制度

(一)分团委全体会议每月一次,时间地点具体通知。

(二)学生会全体会议每月一次,时间地点具体通知。

(三)分团委、学生会部长级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四)学生会、分团委各部门应不定期举行工作例会,总结工作经验,制定工作计划。

(五)例会注意事项。

1、关于分团委、学生会大小会议,凡经秘书处通知应到人员,须按时到达,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每次会议提前五到十分钟签到,严

禁迟到,有事须及时向秘书处请假说明(特殊情况除外),严禁无故旷会或找人替代参会;

2、参会人员须携带笔记本进行相关事项的记录;

3、会议期间严禁喧哗吵闹,交头接耳(讨论事项除外);

4、会议期间须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严禁咀嚼口香糖之类的东西;

5、例会时各部必须做好各自工作记录、会议纪录,总会议记录由秘书处完成,并由对应部门部长签字确认。

(六)各部召开本部会议时,具体规则同上,会前通知秘书处,由秘书处协调、安排使用办公室并派相关人员做好会议纪录。

(七)紧急会议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第二条:活动制度

(一)各部举办活动,要预先写企划书和经费预算表,先交由秘书处,由秘书处协调、确定时间,再由主席团议定后执行。经费预算要详细到每一件物品的价格,虚报经费的一经查出将从严处理。

(二)举办活动的时间、地点须提前一天以上告知秘书处,若由于告知不及时影响活动进行,后果由举办部门负责(特殊情况除外)。

(三)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活动;主席、副主席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学生会各部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不推诿、不拖拉、不敷衍搪塞、不推卸责任;各部成员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配合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四)每次活动按分工任务执行,一旦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五)各部门举办活动后必须在两周之内向秘书处报上总结材料,总结过程中要体现出活动的效果与存在的不足。

(六)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在继承以前好做法的基础上要勇于创新,把活动搞得有特色、有品牌。

(七)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活动中把具体工作具体到人,明确分工,以便在出现问题是追究责任。对于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有违反学生会章程及各项制度、未完成交付的任务、有损学生会形象等情节之一者,被认定为一次重大责任事故。 第三条:分团委、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一)建档

1、各部门应单独建档,包括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感想,名单及相关资料。

2、大型活动必须单独建档,档案资料必须包括活动计划和活动总结及经费支出表。

3、学期初各部门应尽快将工作计划递交秘书处,由秘书处进行协调及建档。

4、各部门上交的各种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一份上交秘书处,一份上交分团委或学生会,一份各部留底。

(二)管理与查找

1、档案仅供在学生会办公室内查阅,禁止带出办公室。

2、如需查阅档案,须经秘书处同意方可,并做相应的查阅找记录。

3、如需查阅他部档案,须先经档案部门副部以上同意方可查阅,并做相应记录。

4、如遇特殊情况,在本部部长及秘书长同意方可将本部档案带出办公室,禁止带别部档案出办公室。

5、如需拷贝档案,只能拷贝电子档案,由秘书处负责拷贝。

6、在查阅档案时应保护档案完整无损,如有损坏,应负相关责任。

7、非常规档案禁止其他部门查阅、拷贝,仅供主席团成员查阅、拷贝,并作相应的记录。

8、所有档案在外借、查阅时由相应部门人员负责,在存档时由秘书处负相应责任。

第四条: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的管理机构为院学生会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内的一切财产归学生会所有,不属于任何个人。

(二)学生会办公室的钥匙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配发,不得私自配备,若丢失,需报告学生会办公室,由学生会办公室再次配发并登记。持钥匙人不能随意进入办公室做与学生会事务无关的事情。

(三)分团委、学生会各种会议活动要使用办公室,必须先报经秘书处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要确保办公室干净、整齐,使用后由会议或活动的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使用办公室时,必须爱惜办公室内的财产,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报告学生会。

(五)分团委、学生会所有财物(档案资料除外)均由学生会生活部统一管理。

(六)每次活动领取办公室物品时必须有负责人详细填写借出清单,并签名。活动完毕归还物品时必须及时清点物品并由生活部确认,如有损坏须如实报告。

(七)如有非学生会人员借用物品,必须先报生活部,由生活部包主席团同意后,进行登记并要求限期归还。如有损坏或丢失,借用人须照价赔偿。

(八)学生会生活部每两周根据借还记录审查一次,确保物品完整。

(九)办公室不得存放私人用品,不得带人进入办公室做与办公室事物无关的事。

(十)办公室卫生。办公室卫生将由各部门负责每周六或周日下午打扫,具体按值日表执行。秘书处负责检查卫生,时间为周日晚。(打扫范围包括地面、窗户、桌子、椅子 、档案柜以及电脑,打扫后需要把室内一切东西按要求摆放整齐)。 第五条:、分团委、学生会请假制度

(一)活动、会议请假须由秘书处审批。迟到、早退、请假三次算一次旷到,旷到两次给予警告处分并要求做出书面检查。

(二)口头请假和托人代请一律无效(特殊情况除外)。事后请假,若无特殊情况,一律记旷到一次。

(三)请假理由必须是事实,若以编造理由来达到请假目的,直接给予开出职务处分。

第六条:人事聘用制度

(一) 主席团及各部部长由民主投票决议。

(二) 各部副部长由部长提名,主席团讨论聘用。

(三) 各部干事由部长聘用,并报送主席团。

(四) 聘用干部聘期为1年。

(五) 干部在聘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可提出辞职。

(六) 每学期期末将对干部评估,不合格者解聘或不续聘。

(七) 每位学生会成员都必须认真学习学生会章程与制度。

(八) 每年九月举行学生会各部成员招聘。

(九) 部内若职务空缺,由部长作书面推荐,并经主席团申批通过方可聘用。

第七条:干部考核制度

(一) 各部门建立自己的工作档案,记录成员在任期内的成长、工作成绩及违例记录。此工作档案将作为期末综合评定的依据。

(二) 秘书处定期工作例将统计记录全体成员在学期内的会议活动出勤率,此也将作为期末综合评定的依据。

(三) 秘书处在期末将结合成员在学期内的表现,各部的工作档案及出勤率拟一份优秀干部名单呈交主席团审批,并对优秀干部予以奖励。

(四) 主席团根据各部门的成绩期末评定优秀部门,并予以奖励。

(五) 在特殊情况下可申请辞职(书面),未经组织批准前不可主动离职,如有自动离职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处分并撤职。

(六) 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及违反相关规定按情节处以:

1、口头批评

2、书面检查

3、通报批评

4、记过处分

5、撤消职务

注:分团委及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的任何表现,最终将记入个人档案。

第三章:部门职责

(一)秘书处:

1、管理分团委、学生会日常的办公文书工作

2、协助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落实工作计划。

3、协助制定工作计划,协调各部工作。

4、筹备分团委,学生会各种会议等。

5、组织院报的编辑与出版。

6、负责起草、修改分团委、学生会工作章程,监督、管理章程施行。

(二)生活部:

1、协助有关部门,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

2、收集,反映并帮助解决学生生活中的问题。

3、指导和检查各班级生活委员的工作等。

4、成立家庭经济评定组对我院学生的家庭经济进行准确评定。

(三)学习部:

1、全面负责有关学生学习方面的工作。

2、协调全院经常的开展教学质量检查,组织收集并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3、组织开展有利于专业课学习的有关学习,学术、科研以及校园文化活动。

4、指导和检查各班级学习委员的工作等。

(四)体育部:

1、全面负责有关学生体育方面的工作。

2、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种体育活动。

3、收集反映并帮助解决学生体育方面的问题。

4、指导和检查各班体育委员的工作等。

(五)文艺部:

1、全面负责有关学生文化娱乐方面的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在大学生中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方面的活动。

3、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4、指导和检查各班文艺委员工作等。

(六)信息部:

1、全面负责电控学院网站的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每一次活动的工作计划及总结并修改为通讯稿,将其发至电控学院论坛上。

2、做好全院活动的宣传,摄影等工作。

3、协助各部门开展活动。

(七)女工部:

1、全面负责有关女大学生方面的工作。

2、协调女生内部关系,抓好女性大学生的管理工作。

3、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有利于促进女大学生成材的各种活动。

4、收集反映并帮助解决女大学生生活学习的问题等。

(八)外联部:

1、联系开展各种活动所须的经费。

2、与兄弟院校及其他单位协商举办各种健康的联谊或参观活动。

3、调查了解兄弟院校学生会及分团委工作情况。

4、分团委、学生会的指导下邀请院内外有关人士给本院学生作报告或开展活动等。

5、联系一些可靠的勤工助学岗位,给我院贫困学生提供一些工作。

(九)组织部:

1、全面负责分团委的团日活动工作。

2、协助各部门开展各种活动。

3、指导和检查各班团支书工作及团日活动等。

(十)宣传部:

1、全面负责学院有关宣传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活动宣传。

3、指导和检查各班宣传委员的工作等。

(十一)纪检部:

1、对本院学生的行为操守进行监督即正确引导。

2、对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及其内部成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

3、对活动流程进行监督,确保活动个环节顺利完成。

4、协助秘书处进行各部门工作协调。

(十二)实践部:

1、对本院学生的社会实践进行指导。

2、对本院学生的实践论文进行评改,根据评改结果给予奖惩。

3、组织本院学生进行各种丰富多彩的,有教育意义及广泛影响力的社会实践活动。

第九条:附则

(一)本章程解释权归西安科技大学电控学院分团委及学生会。

(二)本章程在通过之日生效。

分团委、学生会处分处罚条例

第一条:凡西安科技大学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应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以自身良好的素质维护学院、学校形象。如有违反校纪校规者,一律开除职务。

第二条:各部举办活动,要预先写企划书和经费预算表,先交由秘书处,由秘书处协调、确定时间,再由主席团议定后执行。经费预算要详细到每一件物品的价格,虚报经费的一经查出将从严处理。

第三条:举办活动的时间、地点须提前一天以上告知秘书处,若由于告知不及时影响活动进行,后果由举办部门负责(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每次活动按分工任务执行,一旦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第五条: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活动中把具体工作具体到人,明确分工,以便在出现问题是追究责任。对于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有违反学生会章程及各项制度、未完成交付的任务、有损学生会形象等情节之一者,被认定为一次重大责任事故。

第六条:活动、会议请假须由秘书处审批。迟到、早退、请假三次算一次旷到,旷到两次给予警告处分并要求做出书面检查。口头请假和托人代请一律无效(特殊情况除外)。事后请假,若无特殊情况,一律记旷到一次。

第七条:请假理由必须是事实,若以编造理由来达到请假目的,直接给予开出职务处分。

第八条:每次活动按分工任务执行,一旦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第九条:各部门举办活动后必须在两周之内向秘书处报上总结材料,总结过程中要体现出活动的效果与存在的不足。

第十条:在特殊情况下可申请辞职(书面),未经组织批准前不可主动离职,如有自动离职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处分并撤职。

第十一条: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及违反相关规定按情节处以:

1、口头批评

2、书面检查

3、通报批评

4、记过处分

5、撤消职务

第十二条:凡以上条例应当严格执行,如有拒不接受处分、处罚者,将给予更高一层处分,并加强思想教育,无效至开除职务。

第4篇:分团委宣传部章程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分团委宣传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学生会宣传部是分团委新闻中心领导下主管宣传的部门。宣传是活动前期的重要准备工作,一项活动的成功与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前期宣传力度是否到位,是否有效和令人印象深刻,所谓“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我们肩负着这样的使命,同时,宣传部积极支持其他部门的活动,联络其他各部门,与其他各部门共同建设学生会这个大家庭。

第二章 工作思路

宣传部是一个与其他部门联系紧密的基础部门,与各个部门展开活动密切相关,不可缺少。宣传部是一个新部门,由原来新闻中心下属的宣传办公室发展而来。遵循前身的职责和义务,宣传部要协助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做好活动宣传工作,作为一个新发展来的部门,又应该有一定的创新和突破。一学年的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点:

1.加强部门内部建设

注重部门内干事的精神教育,增强部门凝聚力,部门内进行分组,第一学期组长由干事轮流担任,任务分组完成,小组间相互竞争合作,期末对各小组凝聚力、工作能力等各方面进行评定及各组成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最后评定成绩。

2.协助各部门完成宣传工作

协助各部门完成大小活动的宣传工作,与新闻中心其他部门共同合作,完善新闻平台。

2.巩固部门原有宣传方式

培养干事工作能力,要求其能熟练的设计、制作海报、展板、横幅等,并要求其自行设计标语、宣传语等等。

3.扩展多样宣传方式

对新发展的部门提出新要求,培养创新能力,扩展宣传途径,完善新闻平台等。调动全部门积极参与创新,从而推动部门的发展。

第三章 部门职责

1.独立完成宣传任务,其中包括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宣传方式,宣传内容等的设计和规划。

2.完成新闻平台的活动宣传。

3.完成相应宣传的培训。

第四章 部门设置

部门由部长一名若干干事组成,干事均匀分为两组,第一学期组长由组内成员轮流担任,负责组员的通知,组内的任务分配,时间协调,任务上交等。两小组成相互合作及相互竞争关系,共同完成部门工作。

第一条:部长职责:

1、由于宣传部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部长需要协调好与其他各部门的关系,加强与他们的沟通,了解宣传中应注意的事项,切实理解活动宗旨。

2.定期召开例会,负责合理统筹安排部里人员的工作。根据干事的时间安排以及具体活动时间合理分工,在保证及时宣传的前提下,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展示自己,发挥创新精神,把宣传工作做的新颖出色。

3.在工作中,注意培养宣传部内部人员的集体责任感和团体精神,让每个人通过宣传前期准备、海报的制作、网络维护、资料收集等工作,了解如何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注重集体的智慧,达到锻炼自己的目的。

4.负责统筹应变突发状况,如宣传材料的短缺、海报赶制时间的冲突等等,做到沉着冷静,有条不紊。

5.切实做好本职工作,脚踏实地地做事,为部里干事做好榜样。切不能高高举上,颐指气使,应当树立很强的责任感,融入群体当中,与大家同甘共苦,共同做好宣传工作。

6.工作之余,必须处理好与学习的关系,不应当舍本逐末。

第二条:干事职责:

1.

2.

3. 始终以脚踏实地的态度积极努力的工作,不消极怠工,不敷衍了事。 准时参加例会。 在宣传过程中,不满足于已有的成绩,应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创新精神,把海报做的新颖出色,从而创出宣传部自己的风格。

4.

5.

6.

7. 从多角度思考有效便捷的宣传方式,扩展宣传途径 注重处理与部里人员和协会内部人员的关系,学会吃苦和忍耐,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相信自己的能力,但是不狂妄自大,要学会欣赏他人,学会与人合作,注重团体精神。 必须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争取在高效出色的完成宣传任务的同时,不耽误自己的学业,以既锻炼自己的社会工作能力,又不忘学生的本职。

第五章 会议制度

部门定期召开会议,会议提前通知,要求到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勤。如有生病、课程冲突等原因不能准时到会者需提前请假,无故迟到早退者每人每次扣1分,无故不到会者每人每次扣2分。

会议积极营造轻松和谐的氛围,各人员积极融入其中,各抒己见,力求会议过程高效,具有实际意义。

第六章 干事考核制度

考核目的:旨在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干事的综合素质,帮助 学生正确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考核等级:90~100分为优秀,70~90分为良好,60~70分为合格。

考核内容:思想作风、学习成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

考核方式:部长打分,干事互评

干事要求:第一条:思想健康向上,积极上进,无偏激思想行为。

第二条:有自我牺牲精神,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工作踏实肯干。

第三条:严格遵守大学生守则及学校有关规定,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品学兼优,

全面发展。

第四条:各成员必须积极参加部门内的各项工作,按时、按量地完成任务,在工作中不得出现徇私舞弊现

象。严格遵守和履行宣传部考核制度(包括成绩、出勤率、海报份数等)。

考核内容的分值及打分标准:

1、思想作风(5分)参考《学生守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学习成绩(10分)

(1)学习成绩(智育分):采用基本分加减法,基本分7分,智育分在班级前20%的加3分;前50%的加2分; 50%以后的不加分。

(2)有无不及格科目:一门不及格的减一分,减完为止。

3、考勤纪律 (20分)无故迟到早退者每人每次扣1分,无故不到会者每人每次扣2分。会议中表现优秀者逐情加分

4、工作汇报与总结(15分)

1)不能及时完成分配工作,每次扣3分,质量不佳者逐情扣分;

2)不能及时汇报工作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3)不能及时做好工作总结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5、工作责任心和态度(10分)

1)责任心强,态度好10分;

2)较强,较好 7分;

3)一般的4分;差的不给分。

6、工作能力(20分) ,酌情给分。

基本分10分,担任组长表现优秀、宣传任务完成优秀等,给予5分以内加分;有良好创新者,给予5分以内加分;

7、其他(8分)

部长评出较为优秀的小组,小组成员每人加5分;互评评定优秀个人,当选者加3分;

第5篇:法律系分团委章程

(本章程自二00六年四月十日第三届团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法律系团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忠实实践“三个代表”思想,围绕山西省共青团及院团委工作要点,紧扣我院和我系党政中心工作,结合我系实际,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题,加强我系教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团内的民主建设,倡导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保证团员行使民主权利,对重大问题有决定权。不断完善团的各种制度,主动关心青年的生活和工作,为青年多办实事,切实维护青年团员的利益;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使团的工作能有效地、有序地进行,努力把我学院的团建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为了改进和加强我系共青团组织管理工作,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活力,依据团章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团的组织系统及机构设置

第二条 团的组织系统。我系团的组织系统分为三级,一级团组织为系团委,二级团组织为系团总支、三级团组织为团支部。团支部以班为单位设置,不跨年级和班。

第三条 团的机构设置。我系分团委设书记,团总支由常委委员和各部组成。各班团支书是团总支的常委,团总支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 团支部由 3 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第三章 各级团组织的产生、改进和任期

第四条 系团委书记由院党委考核任命,团总支由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各级委员会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各级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要充分酝酿征讨各方面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系党总支同意后,提交代表大会选举。

第六条 团总支书记、副书记的产生,应将候选人名单报系党总支同意后,提交团总支团员代表大会选举表决。

第七条 团支部改选后应把新的支委成员名单报系党总支审批,报系团委、院团委备案。

第八条 团总支、支部干部任期一年,新学年伊始进行改选,可连选连任。

第四章 团委各组织机构职责

第九条 系团委书记

分团委书记在院团委的领导下,协助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落实本系团的工作。

1、负责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

(1)负责指导本系团总支、各团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

(2)负责组织落实本系团员教育、评议、新团员发展及推优入党工作。 (3)负责监管本系团费收缴和使用工作。

(4)负责组织落实本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 (5)负责本系团员的思想状况调查研究。

(6)负责团的宣传阵地建设,规划指导本系学生宣传工作。 (7)负责有关文件的收发、传达与归档管理。

2、负责本系学生社会实践队的规划、组织、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

3、负责组织落实本系的学生课外科技活动。

4、负责指导本系学生会的工作。

5、负责组织评定本系与学生活动有关的奖励学分工作。

6、负责本系学生社团的管理。配合院团委管理本系学生社团所使用的活动场地。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条 团总支书记

团总支书记在系团委书记的领导下,协助系分团委书记完成、落实本系团总支工作。

1、负责和主持系团总支全面工作,定期主持召开系团总支例会,及时传达院团委及系团委的指示、精神。听取系团总支各部门、各团支部的工作汇报。检查和督促团总支各部门、各团支部落实工作计划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向系党总支、院团委及系分团委汇报我系团总支工作情况和重大问题并请示。

3、加强团干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水平教育,健全组织;关心团员、团干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发现问题并及时给予纠正。

4、及时、全面了解团总支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给予总结纠正。 第十一条 团总支副书记

1、根据系团总支工作职责,协助团总支书记工作,做好团总支书记的得力助手。

2、团总支书记不在时,执行书记的职责。

3、认真完成团总支书记和系党总支、院团委及系团委书记交给的有关事宜,并对其负责。

第十二条 办公室 办公室工作职责:“统筹、协调、落实”。

1、协助书记、副书记工作,做好书记的得力助手。

2、召集系团总支工作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工作。

3、根据系团委工作指示精神,统筹全系团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使各部门工作互相配合,促进团结,顺利完成各项工作。

4、根据实际,完善和健全系团委各项工作制度。

5、团总支书记、副书记不在时,执行系团总支书记职责,使团总支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转。

6、根据系团委书记的指示,制定新学年的工作计划,并督促各部门执行。

7、管理团总支各种文件,并做好文件存档工作。

8、对团总支各种宣传海报和标语进行监督,保证其内容健康。 第十三条 组织部

1、了解各团支部组织建设情况,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提出计划和建议。

2、负责团费的收缴。

3、定期召开各支部书记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交流情况,检查和布置工作。

4、负责团员管理,收缴团费,接转团员关学院等工作

5、负责对我系团干、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安排团干的培训。

6、掌握青年团员中的先进事迹以及存在问题,做好表彰、批评或处分的工作。

7、做好“推优”工作,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干、团员。

8、组织团员学习党组织与校团委的新时期路线和决议精神。

9、组织院系、系级先进团支部团干和团员的评比工作。 第十四条 宣传部

1、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阶段系团委的工作重点,提出学院团总支每学期宣传干部的意见和计划。

2、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做好各方面的宣传工作。

3、抓好宣传队伍建设,定期召开各支部宣传委员会议,布置宣传工作任务。

4、认真完成院团委交给的宣传任务。

5、组织院宣传部下设的宣传组,做好宣传工作。

第五章 部门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 团总支例会于每周二召开。

1、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做好会议记录。

2、如有事不能出席,必须提前写请假条交到秘书处。

3、凡迟到者必须在会议开始前作自我批评,达到三次者,由书记或副书记提出批评。

4、三次无故缺席者,写检讨书交到办公室。

5、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秘书处作会议记录,设会议记录本。

第十六条 系团总支(包括各部门)必须制订一学期和近期工作计划,并相应做好工作总结。

第十七条 各部门每组织一次较大型的活动都必须写好详细的工作计划,活动完成后要进行效果分析,及时总结,有助工作的改善。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在活动开展前一星期上交,工作总结在活动结束后一星期内做好并上交。

第十八条 一年级团支部应着重引导青年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 1 )开设各种活动场所,让同学们交流思想,联络友谊,促成青年学生人际关系的良性发展。

( 2 )组织学习团纪校规,适应高校的学习生活环境,明确高校团组织对团员的素质要求。

第十九条 本科

二、三年级,专科二年级团支部应立足指导学生进行创造性学习,训练各种基本技能而开展工作,循序渐进,提高素质。

( 1 )开展读书研讨活动,拓展知识面,提高理论水平,深化本专业的学习。 ( 2 )开展丰富的第二课堂活动,提高自理、自律能力。

( 3 )组织各类实践活动,引导青年学生认识、了解社会,增强参与社会工作能力。

( 4 )组织党、团知识教育,推荐优秀青年入党。

第二十条 毕业班团支部应立足于指导大学生如何面对社会的选择,锻炼生存与竞争能力,为步入社会作思想、心理及能力上的准备。

( 1 )组织各问题讨论会,启发青年学生思考人生、社会,在我与社会、我与他人、我与自我之间找到向上发展的共振点,为步入社会作思想上准备。

3 ( 2 )配合学校的毕业教育,开展爱校、建校活动。

第六章 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团的组织生活是我系对团员开展工作的基本形式,团支部要定期或不定期过团的组织生活。

第二十二条 团总支要通过组织生活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形势与改革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团的知识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方面的教育。团的组织生活要精心组织,切忌形式主义。 团的组织生活的形式要与其内容相适应,主要包括上团课,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各种思想性、教育性较强的学习和活动等。

第二十三条 团总支要按要求作好团组织生活的规划安排,团支部适宜每两周进行一次。

第二十四条 团员应自觉过团的生活,没有不正当理由不过团的组织生活者,团组织应及时提醒并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应给与团纪处分,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和不参加团的活动者,被认为自行离团。

第二十五条 团支部要做好每次团组织生活的的情况登记(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形式、决议等)每学期向支部大会公布一次,同时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团总支汇报,并作为干部政绩评定的主要内容交付支部大会评议评估。

第二十六条 28 周岁以下的学生党员应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七章 团支部工作手册

第二十七条 为便于检查,督促和评定基层团组织的工作,交流经验和信息,团支部建立团支部工作手册制度。

第二十八条 团支部工作手册的内容包括记录团工作计划实施情况、组织生活和团日常活动情况、团员表现思想动态和发展团员情况、团员奖惩和推荐先进团员入党情况、团员注册及交纳团费情况。

第二十九条 团支部工作手册作为检查、评议评估支部工作依据之一,团总支要不定期检查团支部工作手册的健全情况。

第八章 团费收缴

第三十条 我系学生团员每月缴纳团费一角,自愿多缴不限。其中28 周岁以下的团员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可只交党费,不交团费,如愿交纳团费的,数额不限。

第三十一条 新入团的团员,应以上级团委批准其为共青团员之日起缴纳团费。是当月 15 日前批准入团者交足该月团费,是当月 15 日后批准入团者应交足该月的半月团费。

第三十二条 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在留期间,仍应按照规定缴纳团费。 第三十三条 组织关系(包括临时组织关系)已转出,应向转入的团组织缴纳团费。 第三十四条 外出团员凡组织关系(包括临时组织关系)已转出,团费应按照当地组织规定缴纳。

第三十五条 团支部要认真填写《收缴团费登记表》,每季度向团总支汇报一次团

4 费缴纳情况。

第三十六条 团总支应将收缴的团费全部上缴院团委。

第九章 发展团员

第三十七条 团支部要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对申请入团的青年,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培养和考察,按照团章规定,严格履行发展团员手续,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三十八条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新团员时,应首先由本人宣读志愿书,介绍人接着详细介绍申请人的情况,提交全体团员讨论举手表决通过。

讨论接收青年入团的支部大会,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才能举行。表决时,须有到会所有有表决权的团员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第三十九条 团支部应将支部大会要讨论通过的申请人的入申请书和志愿书报团总支,团总支要及时召开委员会,就是否批准其入团形成意见,并做出审批意见,报院团委备案。

第四十条 新团员进行入团宣誓,入团宣誓可根据不同情况由院团委、系团委、团总支或团支部进行。

第十章 团员证注册和团的组织关系转接

第四十一条 我系团员证注册时间为五月份,由团支部集体到团总支办注册手续。 第四十二条 一年以上学制的各类型团员入学后,所在团组织应在转接组织关系后,给予办理注册手续。

第四十三条 在我系学习、进修或工作一年以内的团员,应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第四十四条 团员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注册的,应向支部申明原因。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团员证注册手续的,团组织应及时提醒,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以上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第四十五条 团总支在五月份将注册情况报院团委。

第十一章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第四十六条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团总支,各团支部应把推荐工作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开展。

第四十七条 团总支、各团支部要加强对团员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特别要对团员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不断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

第四十八条 28 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组织推荐,团干部和各项工作中的骨干作为重点推荐对象。

第四十九条 推优工作应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具体事益按照《法律系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条例》执行。

第十二章 对团员、团干部考核及表彰、批评

第五十条 对在聘用期内失职的部长的解聘以及解聘后的增补,由系团委书记根据

5 实际情况提名,经系党总支考察后,决定是否继续留用或增补人选,并提交团员大会表决。

在任期内团总支书记、副书记的失职行为,由系党总支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十一条 每次在换届前夕,应对上一届的团干部在任期内的表现,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评估考核。

第五十二条 团总支的干部认为自己不能继续担任现职,可向系团委提出辞职申请,并统一交系党总支审核。在干部辞职获准后,继任人选由团委提名,系党总支决定,完成余下任期。

第五十三条 团总支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二) 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在班级排名达到中等以上水平;

(三) 热心学生会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勇于承担社会工作;

(四)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五) 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

(六) 敢于接受各种意见和建议,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五十四条 团总支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继续担任。

(一) 言行违反党的基本路线,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 任职期间有一门主要课程或两门课程不及格;

(三) 闹不团结,互相拆台,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使集体利益受到损害;

(四) 以权谋私,经教育仍不改正;

(五) 不能胜任所担任的职务;

(六) 个人素养和道德水平低下,在广大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七) 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

第五十五条 团组织对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在学习、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团员、团干部以及组织生活健全、团的活动卓有成效的基层团组织给予表扬、奖励。系团委每学年评比一次系级优秀团支部、团干、团员。

第五十六条 系团委要按团章有关规定,秉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犯错误的团员视其情节给予不同的纪律处分。

第五十七条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应按团章规定,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系党总支批准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全系通报。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修改须由各部商议通过。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6篇:建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建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

建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学

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第二章例会制度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主席团、各部部长、副部长每周二中午1:00召开会议,每周一次。全体分团委学生会人员周四晚8:00召开会议,每周一次。(可依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例会前,参会人员要有充分准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会上讨论解决。整个会议需高效率进行。 开会时应提前十分钟到达指定会场,不得无故迟到、旷到,签到完毕后方可进行各项议程。到者应先及时签到。 开会时应带上笔记本和笔,务必将手机消音或关机,不得随意接打电话、发短信,

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在会议期间随意进出会场,禁止早退,保持会场秩序,使会

议能够顺利进行。

第七条 会议开始后,各部部长(全体会议时由每部选派一名代表)汇报近期已开展或将

要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主席、分团委副书记总结前段时间工作并安排下一段工

作。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参会人员须做好会议笔记,会后抓紧时间落实会议决议。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例会或活动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签到结束,视为迟到。(签到结束时间为会议开始前五分钟)

第十一条 规定时间开始十分钟未到者,视为旷到。

第十二条 会议结束前未经负责人同意自行离开者,视为早退。

第十三条 例会由主席主持,主席因故不能出席,由分团委副书记或副主席主持。

第十四条 监察部负责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主持。

第三章请假制度第十五条 每次大型活动请假,请假者必须出具亲自书写并签名的请假条。请假条应由请假

者本人递交各部部长,得到部长的批准才有效。其它请假方式均为无效(特殊情

况除外)。

2

第十六条 每次分团委学生会的内部活动请假,需要得到各部部长或副部长的批准才能生

效。

第十七条 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过程中的请假,需要获得相关负责人的批准才能

生效。

第十八条 分团委学生会的例会,需要向各部部长请假且获得批准后才有效。

第十九条 一切请假都要在事务开展之前。

第四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分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内所有财务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登记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个部门如果购置物品,购置后应及时到办公室备案,报账。

第二十二条 分团委学生会的全体学生干部应爱护分团委学生会的公共财物,如因大意、玩

忽职守而造成物品遗失或损坏的要按照原价赔偿,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二十三条 建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的财物非学校的重大活动不得随意外借。

第二十四条 各个组织,院系借用建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的物品时应与建筑学院分团委学生

会办公室主任提前联系,获得准许后到建筑学院办公室办理借用记录(记录包括:

1、借物单位

2、所借物品

3、借物日期

4、归还日期

5、借物负责人及联系

方式),并要求借物人在使用后按原样及时归还。

第二十五条 物品使用归还后,要将物品完好无损的放回原来的位置,并做好归还记录。出

现问题及时上报,故意隐瞒问题者予以相应处罚。

第二十六条 物品借用者对所借物品负责,造成物品遗失或损坏者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

第五章工作责任制度

第二十七条 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各部部

长(主任)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

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各部部长(主任)。

第二十八条 责任事故的认定。

(一) 违反学生会条例及制度。

(二) 有损学生会形象。

(三) 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因主观不努力给分团委学生会工作造成损失

者。

第二十九条 以上情况或其它情况由学生会主席团商议后给予其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活动基本要求

第三十条 各部组织活动要以“应同学之趣,针对现实生活”为宗旨,积极举办各种活动。 第三十一条 各项活动要重质量、重品味、求创新。

第三十二条 各部在举行活动前一星期必须向主席团提交活动申请表。老师批准后方可举

办。

第三十三条 获得批准的活动应认真填写好活动筹备表。

第三十四条 活动举行时实行签到制,每位成员必须在活动开始前20分钟到场或按照活动

组织者规定的时间到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十五条 活动正式举行前一天相关工作安排到位。

第三十六条 举行活动时,分团委学生会成员应佩带工作证。

第三十七条 活动结束相关部门应将工作策划、工作总结交于档案部,文件由档案部负责存

档保管。

第七章值日制度

第三十八条 凡分团委学生会成员应按排定的值日表自觉进行值日。

第三十九条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日,应与他人提前调换。

第四十条 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岗位,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四十一条 值日人员负责接待来访人员,遇到重要事件及时向系领导汇报。

第四十二条 值日人员认真填写值日日志。

第八章考评制度

第四十三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分工作态度、团结协作、日常工作、完成任务、工作的拓展

与创新五个方面。

(一)工作态度(10分)各部成员态度端正,工作积极向上,有吃苦精神。

(二)团结协作(10分)各部成员及部与部间有较强的团结意识和协作精神,在工作中相互支持。

(三)日常工作(30分)要求各部能切实贯彻本部职责,积极开展日常工作,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职(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除3分)。

(四)完成任务(30分)要求各部能高质量、高水平的完成分团委学生会的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上级下达的任务(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除3分)。

(五)工作的拓展与创新(20分)要求各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实事求是,敢于创新,在做好日常工作完成任务的基础上,适当、适时的拓展本部工作。

第四十四条 对各部的考核每学期一次,由主席团及办公室成员根据材料、记录及平时查看

进行综合评定。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建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2011年10月18日

上一篇:酒类流通追溯管理系统下一篇:黄豆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