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

2023-06-2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xx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

金融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金融学院院两委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在校团委学生会领导下,由努力上进的同学组成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团委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不断培养同学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发挥团委学生会作为院领导联系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广大同学传达上级的精神和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的心声,促进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 团委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团结全院同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积极配合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并独立开展符合青年学生特点的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多种健康、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活跃学院文化气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3、代表和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积极为同学们服务,起好同学与学院领导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4、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院风、学风,促进同学与教职工之间、同学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组织同学开展勤工助学、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6、加强与兄弟院系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发展兄弟院系团委学生会及其它群众性组织和社会单位的友谊与合作,沟通学院与社会的联系,以便给同学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第二章 组织与职能

第四条 团委、学生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院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团委学生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 团委、学生会的职权是:

1、

2、

3、 选举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副部长; 召开全院学生代表大会;

学代会闭会后,执行学代会有关决议。

第六条 团委学生会设立主席团,由团委副书记、学会生主席、副主度、社团管理中心主任组成。负责学院学生工作具体事务的决策和执行。

第七条 团委学生会设以下职能机构:组织部、办公室、外联部、体育部、纪检部、文化艺术中心、新闻宣传中心、学生工作中心、素质拓展中心、社团管理中心。 第八条 团委学生会各机构职能如下:

团委副书记负责协助书记具体落实开展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及活动,直接指导组织部、办公室、文化艺术中心开展工作。 学生会主席在直接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学生会副主度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社团管理中心主任负责学院各社团的日常管理。 组织部:

1.负责对各班团支部团费收缴、团员证的注册及团员档案管理工作。 2.加强与学院各班团支书的联系,对各班团支部组织生活、团队活动的指导和评估。

3.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更好的组织,完成各种活动。 4.负责完成分团委交办的其它事务。 办公室:

1、 管理学生会的各种文件、文书、;

2、 安排学生会正常值班;

3、 做好各部门的后勤保障工作。

4 密切关注学院动态,及时向学校反馈信息; 外联部:

1 主要负责院学生会重大活动的对外接待工作及协助其他部门组织活动并根据需要为学生会组织的活动对外联系经费;

2 在配合各部工作的同时,积极解决一部分活动经费,增强与其它高校及院系的联系,通过各项活动使学校和社会更好的结合再一起,使广大同学尽早接触社会,认识社会; 3 与宣传部对外展现金融学院的风采。 纪检部:

1、 负责维护学生学习、生活和活动等场所的公共秩序;

2、 负责组织对学生和学生组织遵守公共道德、校规校纪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 负责校、院各项活动的组织和人数考核;

4、 负责学生文明检查;

5、 协助团总支做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体育部:

1 根据学院的具体安排,拟定各学期体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总结; 2 调动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同学们提高身体素质的自觉性;

3 根据学校的安排,配合校、院组织各类体育活动;

4 创造条件,举办各种训练,例如足球,篮球,培养体育骨干; 5 加强各兄弟学院之间的体育交流; 6 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做好院学生会工作。 学生工作中心:

1、 负责学生的学习及各种学术研究活动的组织工作,及时反映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当好师生的桥梁;

2、 根据广大同学求知、成才的要求,组织各种学习竞赛及知识讲座等,活跃第二课堂,扩大同学的知识面;

3、 指导科技创新协会、外语协会和计算机协会开展工作。 文化艺术中心:

1、 丰富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组织各种健康、有益的文艺演出和文化娱乐活动;

2、 挖掘和培养文艺骨干;

3、 配合校文艺部举办各种文艺活动; 新闻宣传中心:

1、 负责全院学生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向校园网、校报、《团学工作》上投稿;

2、 配合校学生会团委搞好各种征文活动;

3、 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准确的了解学生的思想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加强与其他宣传组织的联系; 素质拓展中心:

1、设立素质拓展工作机构,认真传达有关素质拓展学分修取的要求和相关管理与实施办法;

2、按期收集各班的素质拓展本的记录情况,并予以审核;

3、按期将审核通过的信息要求相关负责人或亲自负责登载到网上;

4、认真填写并管理好学生的素质拓展学籍表,及时上交上级管理部门审核;

社团管理中心:

1、 围绕校园文化建设,具体负责和组织各项活动,帮助指导各社团开展工作;

2、 负责学院社团活动的考核、管理;

4、 繁荣社团文化,促进院内学生社团工作的有序进行。

5、积极组建学生第二课堂,并对各球队进行常规训练。 第九条 学院各团支部、班委会是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和学院团委学生会指导下,独立自产地开展工作,参与全院性活动,服从学院团委、学生会的统一安排。

第十条 团委、学生会的学生干部是开展工作的骨干力量。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和积极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2、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接受老师指导,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同学意见,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

3、接受全体同学监督,实事求是,严于律己,起好带头作用。

4、学习刻苦,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

5、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第三章 例会制度

第十一条 金融学院团委学生会定于每双周三举行例会。参加人员为主席团成员、部长及副部长。会议由团委副书记或学生会主席主持。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例会;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十二条 团委学生会例会对团委学生会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总结前期工作,布置近期主要工作,以及安排其他事务。 第十三条 参加例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确不能参加者,需指派本部内一名干事参加,并向主席团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四条 办公室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供内部参阅,任何人不得私自带走或损坏记录本。

第十五条 各部须有本部门的例会制度,具体制度自行制定,报办公室审查、备案后生效。各部门需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第四章 人事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团委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由学代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学年或者三学年,采取聘用制,任期内需完成自身负责工作,不得无故退会,如确有原因,需上交书面材料,由主席团决定。 第十七条 各部干事由部长在干事招新会上统一招纳,采取聘用制,任期一年。

第十八条 各部设部长、副部长,接受主席团的领导管理。部门间需互相支持帮助,共同完成工作。

第十九条 对于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部长、副部长,团委、学生会给予奖励,于每学期期末对上一学年的部门工作进行评估,选出优秀部长及优秀部门,评选准则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例会考勤,常规工作成绩,特色活动成绩,主席团评估等组成。

第二十条 对于部门内部工作突出的干事,每学期部门评出两名,给予奖励,评完细则于各部门部长制定,并上报主席团审核批准。

第五章 附属组织

第二十一条 凡由有相同兴趣爱好的成员组织的团体,在承认本章程前提下,可向团委学生会提出申请,经主席团批准,成为团委学会生附属组织。

第二十二条 本会附属组织必须有明确的负责人,一般由组织内部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本会附属组织接受团委学生会党委会的指导。 第二十四条 本会有权解散不符合本会章程的附属组织。

第六章 活动程序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应该在开学初期就把下学期活动计划上交,要求必须有明确的活动时间(具体到第几周、星期几、开始时间、持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及解决办法。开学后统一上交,经团委学生会就活动可行性进行研究,将一学期的工作统一安排 ,并由辅导老师在本科生大会上向全体同学宣布。

第二十六条 除了配合校团委工作以及与各兄弟院系的合作活动外,各部门原则上不允许私自安排、组织活动。各部长在活动前一周应该与分管副主席协调各部门配合。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金融学院团委学生会所有。

第2篇: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是旅游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始终将“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作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终极目标,要求所有的学生干部对待工作要有“四心”,即细心、热心、真心、诚心,在工作中严格律己,热忱服务,努力为同学们谋福利。

第二条 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工作宗旨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学生工作,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人才;

(二)、作为学院党委和行政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密切配合学校与学院的中心工作,代表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与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

(五)、加强和发展同各学院及其他学校学生组织的联系,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成员

1 第四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各成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五)、分团委学生会成员有退会的权利; 第五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会规章制度,加强学生会工作纪律的明确性,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学生会日常工作的开展,特对会议做如下规定:

(一)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会议分为主席团会议、部长会议、全体会议、部门会议及紧急会议;

(二)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决定召开,讨论学生会近期工作方向,了解各部门工作动态,安排新的工作任务。部长例会定于每周一晚21:40在学生会办公室进行,由主席团及各部长参加,主要是接收主席团决议及对相关工作进行讨论及安排,便于在例会是进行宣布。

2 全体例会定于每周二晚上21:10在04111召开。部门会议由各部长召开,布置工作,讨论如何执行主席会议的决定及开展本部门的工作。紧急会议于学生会统一进行的重大活动及总结等情况下召开,根据会议的需要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三)、会议准时召开,具体考勤细则如下:

1、各种会议均记录并点名;

2、如因有事不能到会者,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注:请假条需用桂林理工大学专用档案纸书写)向秘书长请假方能有效;

3、与会者两次迟到算一次缺席,第一次缺席在下周例会上做检讨,两次缺席主动找秘书长做检讨,三次缺席由主席团劝退。所有情况将由秘书处记录在案;

4、与会者一律佩带工作牌;

5、开会前,必须确保手机处于震动或关机状态,会议期间认真记录并保持会场安静;

6、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7、每次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负责。

二.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

中午12:40-13:10 下午18:40-19:10 晚上21:40-22:10,周五晚上、周六全天及周日白天不安排值班;

(二)、值班人员应该按时值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三)、佩带工作牌进入学生会办公室;

(四)、值班人员主动在值班签到本上作好签到,每组负责人负责监督,有事需请假者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秘书长请假方能有效;

(五)、值班时间不能在办公室里处理个人事务(如用餐、打牌、下棋等),不可大声喧哗;

(六)、值班期间收到请柬、通知、信函等,统一在值班记录本上登记并务必落实到人;

(七)、值班过程中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请示;

(八)、值班人员负责维护办公室当天的秩序及卫生情况;

三.活动制度

(一)、旅游学院承办的重大活动,要求全体学生会成员准时参加,相关活动要求部分成员参加,活动由秘书处主持签到,要求各成员具备自觉签到的意识;

(二)、活动均需佩带工作牌;

(三)、有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秘书长请假方能有效。第一次无故缺席由秘书处作出警告,两次缺席在例会上做检讨,三次缺席由主席团劝退。

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人事制度

一、 机构设置及各部(处)职能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2~3名)、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和

4 秘书长构成。

委:由组织部、宣传部、旅游实践部、社会科技部、纪检部构成。

学生会:由秘书处、体育部、学习部、生活部、文艺部、外联部和网络信息部构成。

主席团职能:

主席团:组建团委及学生会,对团委学生会进行人事安排,监督和协调各部门的分工、合作关系,对重要活动进行决策,代表旅游学院出席各种重大学生活动。

团委书记: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共青团、学生会工作。制订团委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定期召开团支部书记会议,搞好团干部培训,指导班团支部开展各项组织活动。 副书记:决定团委发展方向及发展目标,对团委的方针活动有最终决定权;代表旅游学院团委出席各项重大学生活动。 主

席:决定学生会发展方向及发展目标;拥有对学生会方针活动的最终裁决权;代表旅游学院学生会出席各项重大学生活动。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每位副主席各间接负责若干部门工作;对学生会的方针活动进行评估、指正及修改。

秘书长:负责团委学生会的纪律监督;直接领导秘书处执行考勤制度;监督主席团各项工作及职能。

5

各部门的职能如下 团委各部门:

组织部:主要负责党校的推优,月考评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活动并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各种重要而有意义的活动,管理运动会的旅游学院方块队,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在学生会和班级之间起桥梁作用;

宣传部:主要负责招新PPT的制作,承办班级风采PPT展示比赛和校运会期间的摄影大赛,管理海报宣传板,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旅游实践部:主要负责每学期假期实践论文的收集和评比工作,管理旅游协会和义务导游队,举办模拟导游大赛和新生游园活动,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社会科技部:主要负责组织“三下乡”活动,组织科技立项和“挑战杯”

活动,素质拓展的评定,联系和举办与其他系院或学校的科技活动,组织管理运动会的啦啦队,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纪检部:负责学院纪律组织管理,负责学院的早晚自习、早操、

6 早升旗的考勤工作(为各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提供加分的依据);围绕学校的学风建设,开展与之相关的一系列活动,激发同学们的学习兴趣,了解同学们的特长;适当开展一些师生交流会,使学院学风质量不断改善;负责球队拉拉队管理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学生会各部门: 秘书处:主要负责学生会章程的起草,资料的整理和存档,例会的主持、考勤与记录,制作通讯录,学生会值班的安排和考勤,通知、告示的书写与粘贴,奖状、证书、请柬的书写与发放,必要时协助宣传部完成海报的制作与粘贴,做好各项活动的签到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体育部;主要负责选拔我院体育人才,开展各类体育活动,负责校运会和学校各传统赛事的组织工作,组建并管理我院的篮球队、排球队、足球队,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学习部:主要负责每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各类学习竞赛或考试的通知和报名工作,组织辩论赛、座谈会、学习经验交流会,各类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诗歌朗诵比赛等,申请借用教室,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生活部:主要负责统一购置各部门活动举办所需要的物品,对

7 学生会的日常财务进行管理(包括学生会活动经费,学生会办公室的一切物品),负责各类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举办“宿舍装饰大赛”,宿舍卫生的评比工作,每学期末的火车票的统一订购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文艺部:主要负责选拔我院的文艺人才,开展各类有意义的文艺活动,举办“超级旅声”、周末舞会等,负责主持人队管理和培训工作,协作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外联部:主要负责联系学生会各类活动的赞助,筹集活动资金,主动联系社会,为同学们创造接触社会的机会和平台,为同学们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促进学生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以及与其他兄弟院系的联系与交流,组建并管理我院的礼仪队,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网络信息部:主要负责各类活动的拍照写稿以及系刊《今日旅院》的出版工作,收集各部门的活动资料并存档,学生会各部门成员的档案管理,负责每年的毕业生访谈录活动,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二、 干部的任免和考核

1、 主席及书记由上届主席团进行推荐并由学院团委进行任命,副

8 书记、副主席及秘书长由新任主席及副书记推荐并由学院团委进行任命;主席团成员任期至少为一学期,不得在任期内辞职;

2、 部长及副部长由主席团进行任命,部长、副部长任期不得少于一学期,不可在任期内辞职;

3、 新录用的学生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内主席团及各部长根据工作态度及能力决定试用干部去留。积极认真,能力强者留任,工作消极、作风懒散、能力弱者,取消录用资格;干事任期为一学年,如无特殊理由不得在任期内辞职;主席团、部长和副部长任期为一个学期,如无特殊理由不得在任期内辞职;

4、 干部正式录用后,应积极工作,接受监督和任期考评,不得违反校规校纪,不得做出有损学生会声誉,破坏学生会形象的事,否则由主席团决定其去留;

5、 任期考评由各部门做出并交秘书处汇总,以此作为学生会奖惩和任免的依据;

6、 各成员应准时参加活动,如有事需请假者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秘书长请假方能有效,每学期每人例会、值班、活动请假总计不得超过六次;

三、 各部门考评标准

1、 计划书及总结的认真程度;

2、 各部门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的条理性;

3、 活动规模的大小(省级、校级、院级)以及影响力的大小;

4、 经费来源使用的合理性(鼓励各部门自谋资金);

5、 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度;

6、 宣传及后勤的满意度;

四、 干部的奖励

1. 学生会每年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干事)进行奖励,评选出“十佳成员”;

2. 每学年由全体干事对于各部长及副部长进行打分,并对得分前三的部长或者副部长进行奖励;

3. 每学年由各部门全体成员对主席团工作进行打分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4. 每学年由主席团根据各部门的表现及工作总结对各部门进行打分,得分前三的部门获得奖励。

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工作必不可少的史料和凭证,为了规范档案的管理和使用,现对档案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档案管理的内容

有关学生会组织规范的档案,主要包括:学生会的工作计划、总结和重大活动方案;学生会的请示报告,经验材料和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学生会的工作纪要和工作活动大事记;学生会与外校交流的资

10 料;学生会主办的各种简报、期刊的底稿和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资料。

二、档案的收集

学生会及各部门、各系院在进行工作、开展活动时,应注意上述材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送到旅游学院学生会办公室,以便尽快存档。

三、档案的整理

收集到的零散资料必须及时进行整理、分类使之系统; 档案整理的原则是:必须保持文书之间的历史联系,在充分利用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合理使用和保管;

四、档案的管理

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定期清理和检查,秘书处做最后的核实,如有遗失或残缺应立即汇报并进行补救,对于事故的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借阅档案必须即使归还

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物品管理制度

为完善学生会面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团委学生会各项物品的管理,避免物品的流失、丢失现象,特制定如下规定:

1、各部门统计所属物品,包括办公用品,(如黑板、宣传板面、文件袋、文件夹、笔记本、用笔等),其他用品(如梯子、订书机、饮水机、小风扇、相机等),所有物品要在《学生会物品登记表》中作具体记录备份后,交于生活部统一存档。

2、即日起各部门购买的非一次性物品,要在《学生会物品登记

11 表》作添加记录,并通知生活部作存档记录的添加。

3、由于物品老化、破损、丢失等各种原因而不能再次使用的,要在《学生会物品登记表》中作详细记录,并通知有关人员或部门作及时填补。

4、各院系承借物资时须有各系填写物资申请单(负责老师签字)向院学生会办公室提交申请,批准后方可领取物资(批准以签字或签章为准)。

5、领取物品时须出示相关证件(工作牌或者学生证)以及物资申请单,并填写《物品借用登记表》,主要包括出借时间、出借物品名称、出借物品数量、借用者、经手人和借出事由、归还时间等。另注负责人签名和联系电话。

6、各个承借单位领取物品时应检查设备的质量状况,如承借当时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反映,此时承借单位不承担责任,如离开学生会办公室后再发现任何物资损坏,各承借单位须进行维修和赔付。

7、如果承借单位借用时的物资完好,而在借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其他问题,由各承借单位负责检修,如果不慎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如果隐藏不报,需加倍赔偿。

8、各承借单位在活动结束后,检验器材完好的情况下归还院学生会,再由院学生会人员和承借单位当场共同检验物资,物资完好,方可放入仓库,物资出现问题,承借单位需要照价赔偿。

9、承借单位必须准时归还设备,超时严重者将给予警告。(若需续借时,需重新补办手续)。

10、借用物资单位需提前2天提出申请,以便于协调各个单位物资使用。

11、其最终解释权归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所有。

附则: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

第3篇:政治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

基本总则:

一、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一切不良之风;

二、树立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三、服从组织安排,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

四、服从集体利益,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五、勇于开拓,大胆突破,奋力进取,奋勇创新;

六、弘扬正派作风,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意见,取长补短,实事求是;

七、勇于承担责任,关心团结同学、热爱集体;

八、端正学习态度,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九、保持良好生活作风,发扬乐观生活态度。

十、立足实践,服务同学。

政治学院团委学生会二零一二年五月

第4篇:【未完成】电信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

大连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

生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大连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是电信学院党委领导下的学院内大学生群众组织,在校团委的指导帮助下开展活动。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导下,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使同学们成为具有时代感和责任感,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而努力。”

第三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提高同学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自觉性,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参与意识。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提高同学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帮助同学们成长进步。

(二)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院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根据同学们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使同学提高民主素质,为树立科学精神和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四)发展与校内其他院系的友好关系。树立电信学院同学在校内及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五)服务同学,矢志不渝,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一方面以育人为中心,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开展学习、科技、文化、体育等高层次、高水平的学生活动,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成才氛围;另一方面积极配合学校和学院有关部门,组织同学加强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培养锻炼并提高广大同学的综合能力,使之成为适应社会需要的全面型人才。

(六)密切联系校团委和校学生会,在所及范围内做好院内各级学生组织的管理协调工作;

(七)院内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在院团委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 1

(二)学代会的代表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

(三)学代会职权是:

听取和审议电信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听取学校、学院及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修改会章;讨论通过本会的决议、制度、条例;选举电信学院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四)学代会代表享有的基本权利:

1.通过民主程序讨论,决定学代会的重大事务; 2.对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并实行监督; 3.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学代会代表应履行的基本义务: 1.积极参加学代会的日常事务; 2.真实客观地行使自己的职权。 第九条

团委学生会的产生:

(一)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主任)由上届常务委员会主席团在全体团委学生会会员中提名候选人,经过统一选拔,最后经学代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二)各部门副部长(副主任)采取自愿报名原则,由各部部长在报名者中择优录取;

(三)各部门干事经团委学生会统一招新,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特色进行录取产生。 第十条

团委学生会职能部分

(一)电信学院团委学生会职能部分组成:

团委:组织部、“两组”学习部、理论研究会、实践部、宣传部、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区挂职中心、讲坛部、科创中心。

学生会:办公室、学习部、体育部、宣传中心、科技中心、外联部、文化部、劳生部、女生部、权益部、文宣部、新闻中心、多媒体工作室、艺术中心。

(二)人员结构:

由部长(主任)一人,副部长(副主任)八到十二人以及干事若干名组成。

(三)各部门职能:

主席团(由一名团委书记、两名团委副书记、一名学生会主席和五名学生会副主席组成)

学生会主席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团委学生会总策划与总协调的工作,根据院党委和校团委

- 3青年志愿者协会

1)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2)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院内青年志愿者开展工作; 3)为社会发展、校园建设及大型校园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社区挂职中心

1)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不断活跃社区青年工作,和谐社区人际关系,扎实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2)通过大学生参加社区挂职锻炼,引导青年学生转变观念、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3)建立社区挂职基地,为大学生提供走出校园、展示自我、提高认知社会能力的机会。 讲坛部

1)负责各级领导、教授的讲座、报告会等;

2)以“您想听什么,我们就讲什么”为口号,举办各种类型的讲座,丰富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

3)紧跟时代步伐,以讲座形式为师生剖析国家和社会上最新的思想和事件。 办公室

1)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各种报表、文件的制作以及计划、总结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2)协调内部关系,理顺内部运作,做好主席团和各部门的沟通工作,统一调配人力和物力资源;

3)统一管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各活动的财务情况;

4)干部绩效考核,考核团委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干事的工作情况。 学习部

1)组织院内与学习相关的活动,如讲座、英语角等;

2)通过本部门的工作,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并提供发挥才能的机会。 体育部

1)组织学院内部和参与学院之间与体育有关的活动,如各类体育竞赛、运动会等; 2)通过相关部门的工作,调动同学们进行体育锻炼的积极性;

3)组织各种类型的体育活动,提高同学们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并增强身体素质,提高竞技水平。

宣传中心

- 5从同学的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来为广大同学服务,切实维护同学们的权益,协调同学和学院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为同学们做好后勤保障。 文宣部

1)负责大型活动的文字撰稿工作;

2)负责大型会议、晚会中团委书记、主席的发言稿撰写; 3)负责营造学院良好的文化艺术氛围。 新闻中心

1)肩负着学院学生工作和团委工作相关信息的汇集、发布、传播的职责。通过大工新闻网、校团委网站、广播站、学生会网站等及时报道我院重大事件;

2)负责我院各项活动的信息报道,院系活动的新闻采集策划,及时有效地宣传我院的各项工作,将我院推向全校;

3)负责学院《工作简报》的编辑以及我院网站更新的资料收集;

4)定期举行新闻摄影培训以及照片征集展览等,将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及时呈现给广大同学。

多媒体工作室

1)负责团委学生会各种活动的平面宣传制作; 2)负责各种活动的视频宣传制作; 3)营造学院良好的科技艺术氛围。

(四)部门内部分工:

1)部长(主任)直接对分管副主席负责,负责整个部门活动的统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的制订,安排、监督和督促副部长及干事的工作;

2)副部长直接对部长负责,负责传达上级的工作要求,带领本部干事完成分配给自己的工作,并主动提出新的想法和工作计划;

3)干事直接对部长和副部长负责,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应有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对工作的各种想法和建议应经常与部长及副部长交流;

4)各部应有专人记录考勤和奖惩情况。各部门为院团委学生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各部由部长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 7

第5篇:长安大学经管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

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团委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

团委学生会性质

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学院团委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目的,以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为工作中心,大力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为同学服务的水平,紧密围绕学校工作的重点,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在学习中成长,在实践中成才,切实做同学利益的忠实维护者,做联系学校和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并不断提高自己在同学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二】 团委学生会宗旨

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作为根本宗旨,提倡秉承优秀思想文化、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精神。同时,增强凝聚力、充实战斗力、提高号召力是我院团委学生会不断完善、自我实现的工作方向和目标。

【三】 团委学生会基本任务

1. 积极引导同学们树立远大理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开展学习、科技、文化、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同学们全面发展。

3. 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与同学之间、同学与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及学院为广大同学提供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舒适的学习环境。 4. 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

5. 积极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做到上下沟通,并且参与学校及学院有关决策与管理。

6. 做好本会与其它院系学生会的联系、信息交流等工作。

7. 引导本院学生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并帮助同学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

8. 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改革和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学生干部和学生的素质。

第二章 成员

【一】 团委学生会成员的基本要求

我院团委学生会成员需具备优良的学习成绩,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具有一定的才华、自主学习能力及较好的组织能力,承认团委学生会章程并愿意加入团委学生会这个组织,并在组织中积极工作。经管学院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院团委考核批准后均可加入团委学生会。

团委学生会成员是全心全意为学院和学生服务的学生代表,是具有文明、勤奋、创新、进取精神的优秀学生,团委学生会成员永远是广大学生中的普通一员,除了团委学生会章程规定范围内的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团委学生会成员都不得以团委学生会的名义谋求任何私利和权利。

【二】 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自觉执行学院的有效决定;参加团委学生会的组织生活,服从组织的分配并且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

2. 坚持学院和同学的利益高于自身的利益,克已奉公,创新工作,钻研工作艺术和探索工作方法。

3. 时刻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勤奋好学,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 4. 及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学院领导、老师和同学的监督、帮助,能勇于承认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5. 维护团委学生会的团结统一,坚决反对拉帮结派,不搞小集团活动和两面派行为。

6. 密切联系广大同学,关心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向学院反应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 【三】 团委学生会成员享受以下权利

1. 在我院团委学生会的各级组织中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2. 参加团委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团委学生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3. 对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 考核制度

团委学生会部门评优时间为每届一到两次,每学期末评优一次或每学年评优一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优次数和评优时间;

团委学生会个人评优时间为每月一次或每学期一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优次数和评优具体时间。

1.团委学生会优秀个人评选准则

团委学生会优秀个人评选准则严格实行学分制。对表现优异的同学实行加分,进行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对于表现不好的同学实行减分,并进行一定的批评。通过评优培养团委学生会内部的创优争先意识,调动大家的工作热情及竞争意识,使团委学生会能更加充满活力。 具体准则如下:

(1)团委学生会成员每个人的基础分为5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分或者减分。 (2)对于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活动的同学进行加分奖励。对于参加校级活动的同学,参与加2分,优秀奖加3分,三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5分,一等奖加6分。对于参加院级活动的同学,参与加1分,优秀奖加2分,三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4分,一等奖加5分。

(3)严格按照考勤册对团委学生会成员进行加减分。迟到每人减1分;早退每人减1分;缺勤一次减3分。超过3次缺勤者,取消其评优资格。请假者需于例会前向相关人员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4)在团委学生会例会或者其他会议场合上台积极发言一次加3分。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根据每个成员的考评分数每月推选出一名优秀成员参与团委学生会“每月之星”的评优活动。另外每个部门选出一名成员参与最终的投票,其不得投自己部门的票,每人投三票。获得票数前三名的同学为团委学生会的“每月之星”。我院将在团委学生会活动室张贴获得“每月之星”同学的优秀先进事迹,并且对其进行一定的表彰。

备注: (1)团委学生会成员的加分减分均由秘书处进行汇总,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每月的25号,秘书处按时把各部门成员的考评分数发到各部门负责人手中,及时作为推选“每月之星”的依据。

(3)每月的27号,各部门推选的“每月之星”候选人需将其优秀事迹上交至秘书处,便于收集汇总。

(4)每月的28号,各部门代表投票选出本月的“每月之星”。 (5)每月的29号、30号对本月的“每月之星”进行表彰。

(6)每个部门的推优要透明化,公平化。如有异议,可及时向老师和主席团反映。

2.团委学生会优秀部门评选准则:

团委学生会优秀部门评选旨在营造各个部门的之间的竞争氛围,使得各部门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品牌意识,使团委学生会更好的发展。 (1)按各个部门的成员总分的平均分作为本月本部门的基础分。

(2)每届团委学生会换届纳新工作结束后,各部门按照自己部门的工作职能和方向,详细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其中一定要写清楚届时内所计划完成的工作项目、时间和条款。评优时,各部门上交评优材料,根据各部门上交的材料、工作计划和工作条款的完成情况,包括完成百分比、完成效果,进行投票排序(投票小组成员由个部门派一名代表组成),按照排序顺序对各部门进行加分,由9分到1分依次递减。

(3)根据每个部门的财务使用、报销情况,酌情进行加分减分。 (4)未经学院老师批准私自办重大活动的予以减3—5分。 (5)每个月没有写工作总结的部门一次减3分。 (6)各部门所办的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或者得到老师、主席团表扬的酌情予以加 分。

备注:

(1)团委学生会部门评优每学期一次,一个学年进行两次;

(2)秘书处统一统计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并一直对此工作进行详细透明的备案;

(3)作弊部门和代表一经查出任期内取消所有团委学生会评优。 【五】 其它

1. 在校内外各项比赛中获奖和受到学院多次表彰,以及在某方面工作上具有突出表现和专长的学生,有优先申请加入团委学生会的资格。

2. 团委学生会成员采用聘任制,任期一年。纳新竞选时,采用试用考核制。 3. 团委学生会成员有退会的自由,成员退会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学生会主席团同意,报院团委批准。

第三章 职能机构

团委

【一】 社会实践部

负责我院学生会与校内外各类学生组织之间的联系,促进团委学生 会与社会的交往与联系。通过组织社会实践活动,联系社会赞助力量,旨在为同学们接触社会创造一个更好的平台,争取最大的社会支持,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做好后勤保障并提供必要的社会赞助和支持等。 【二】 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团

大学生志愿服务团,简称“大志团”。以“服务同学,锻炼自我”为宗旨。通过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青年整体素质,为我院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贡献。

学生会

【一】 秘书处

秘书处是联系主席团与各部门之间的桥梁及纽带。其职责为协助主席团负责团委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总结日常材料;向主席团及时反映各部门工作情况,传达有关工作精神;管理团委学生会活动经费,筹备会议等。

【二】 宣传部

围绕团委学生会宗旨,借助校内外各种传播媒体,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向广大同学进行教导和形势教育,及时准确地报道本学院(包括协助各部门)学生工作的组织和开展情况。

【三】 体育部

关心同学的身体健康,组织多样的体育竞赛和群众性体育活动,举办体育训练和体育知识讲座,做好大型体育活动的准备、组织等工作。

【四】 生活部

关心同学的生活问题,了解同学在生活方面的困难,并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进度检查各宿舍的环境卫生的保持和打扫。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组织公益活动和服务性活动。关心少数民族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向上反映和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

【五】 学习部

学习部以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促进学院学术素质为目的,通过组织学习经验、方法的交流,举办各种知识讲座和学术类竞赛等活动,实现资源共享,增强同学们的学习兴趣,激发同学们的学习热情。

【六】

女生部

负责女生的管理组织工作,加强我院女大学生自尊,自爱,自理,自强的观念,为女生发展提供优越环境和条件,全面提高我院女生素质。同时维护女生权益,开展各种活动,增强男女生之间的了解,沟通,使得男女同学不同的思维方式形成互补,共同发展。

【七】 文艺部

负责引导和组织全院同学的文化艺术生活。主要有“迎新晚会”等活动。旨在培养校园文化艺术氛围,使校园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要求成员有一定的艺术素养及活动组织能力。

第四章 班委会

【一】 班委会也隶属于团委学生会,作为团委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应贯彻、执行院团委学生会的决议和工作任务。班委会要做到以下三点: 1. 积极主动配合学院团委学生会开展工作;

2.

广泛听取不同的意见,并及时处理和向上级反映;

3. 结合本班情况与团支部相互配合,组织小型、多样、有益的活动,树立良好的学风和班风。

备注: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长安大学经管学院团委学生会。

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1年10月25日

第6篇: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

一 、总则

第一条: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委和学生会(以下简称团委学生会)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团委学生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重庆市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西南大学生学生会章程》。

第三条:团委学生会接受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领导,在此基础上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团委学生会秉承“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以“继承、改革、创新、发展”为工作方针,“严谨、务实、开拓、求真”为工作原则,在“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工作机制中,倡导和推行人性化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团委学生会的愿景是成为有影响力的大学生优秀服务团队。

第五条:团委学生会的理念:服务同学、提升自我、追求卓越。

第六条:团委学生会积极开展同其他院校、学生社团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

二、团委学生会成员

第八条:凡已取得学籍的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在籍学生(留校察看处分期间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并经申请审核,可以成为团委学生会成员。

第九条:凡团委学生会成员在任期间需退出团委学生会组织的,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部长提出书面申请,经确认后方可退出。部长及部长以上成员如需退出,须提前半个月提交书面申请,经主席团审议和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工作组批准,方可退出。

第十条:非团委学生会成员或已经退出团委学生会的个人不得擅自以团委学生会名义从事各类活动。

第十一条:团委学生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团委学生会成员对团委学生会工作有参与、建议、批评的权利。

团委学生会成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团委学生会成员有参加团委学生会主办或与其他组织联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团委学生会成员经过批准有利用团委学生会提供的一切设备和便利的权利。

团委学生会成员有向团委学生会上级领导机构反映,或通过团委学生会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成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建议、措施的权利。

团委学生会成员有遵守团委学生会章程,执行团委学生会决议的义务。

团委学生会成员有维护团委学生会名誉和权益的义务。 正在执行团委学生会各种项目的成员,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擅自退出。

三、日常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考核制度

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对各部长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例会出席情况,对团委学生会工作的支持和参与情况,各部内部的团队建设情况。

各部成员由该部部长考核,内容包括:大会出席情况,对团委学生会工作的支持和参与情况。

主席团成员的考核,由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工作组进行。 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均受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监督。 第十三条:奖惩制度

凡团委学生会成员,在团委学生会工作期间工作认真负责,考核优秀的,将给与一定的奖励。工作出色的成员,团委学生会考虑向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工作组推荐申请奖学金或其他奖励。

无故不完成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或违反团委学生会章程、损害团委学生会声誉的成员,团委学生会有权对其进行批评直至开除出组织。

第十四条:会议制度

团委学生会定期举行主席团例会和部长级例会;视情况需要,不定期举行工作会议和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例会由团委学生会各部长召集,参加者为团委学生会成员,视需要可邀请其他人员参加。一般情况下应每周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如团委学生会活动繁忙期间或考试期间),可酌情增加或减少例会次数。

团委学生会部长级例会有团委学生会主席召集,参加者为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视需要可邀请其他人员参加。一般情况一个月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如团委学生会活动繁忙期间或考试期间),可酌情增加或减少例会次数。

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由团委学生会主席召集,参加者为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团委学生会大会应保证每学期举行一次。

团委学生会各项会议会期一旦确定,会议组织者应迅速拟定会议议程并通知与会者,参与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原因,应当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得到批准后向会议组织者说明。

各项会议期间,会议召集人应当指定人员进行会议记录,并在会后将会议记录形成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分发给相应人员。会议如形成决议的,会议召集人应

当及时将决议或会议产生的行动方案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传达到个人。

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委 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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