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机安全整治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机安全整治实施方案1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和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市农机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及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任务

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突出抓好上道路拖拉机专项整治,着力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农机驾驶人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农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安全监管和农机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提高农机注册登记率、检审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拖拉机登记(备案)率提高5%,确保道路外农机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市安委会下达的指标。全市力争再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1个,“平安农机”示范镇3个,建成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示范所1个,建成无纸化考试室2个。

二、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

(一)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许可和规范化示范所建设。认真实施《拖拉机登记及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技术规范》,监管对象向未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拓展。通过购机补贴、报废更新、政策性保险等优惠政策的实施,努力提高拖拉机安全管理率。对二级以上农机维修点,实施以技术质量和安全生产条件为重点的核查,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治理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为重点,加强档案管理,严格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关、安全检验关、培训关、考试关。

(三)扎实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把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六个一”(一次宣教活动、一封倡议信、一部教育警示片、一套宣传挂图、一本安全知识读本、一堂安全知识课)和“五进”(进村组、进学校、进集市、进农户、进田头)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千万驾驶人再教育”活动,丰富农机安全文化建设内容。

(四)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开展《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调研,参与全省制定和完善《农机监理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办法》和《农业机械备案办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农机道路动态联合执法和安全检查等制度建设,探索和推广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办法。

(五)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检验、驾驶人考试、信息化等设施装备,再装备农机安全检测设备1套,新建无纸化考试室2个,完善市级网管建设,加大网上督查力度。统一和启用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管理、财务统计、业务统计、牌证管理、农机事故等功能模块。积极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和报废更新试点工作。

(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积极参加省级重点市县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和监理档案员培训。市级组织考试员、检验员、事故统计员、宣传信息员等的轮训。县级要对乡镇监理员进行培训;加快监理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进程。

(七)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在创建质量、完善机制、提高“三率”(牌证管理率、检审率、受教育率)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平安农机创建的示范带动作用,将农机安全纳入乡镇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内容,探索建立乡镇、村农机安全联络员制度,规范基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三、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大农机违法违章的查处力度。定期开展重要时段和农忙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近期要用一周时间立即开展一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不漏一个隐患,不留一个死角。配合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路检路查,加大对上道路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私自拼装改装、长期脱检脱保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号牌,以及制动、灯光、故障车辆警告标志牌、车身反光标识不全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

(二)开展培训机构资质检查。对未按统一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进行拖拉机驾驶人培训的,责令纠正。对未取得培训许可擅自从事拖拉机(变拖)驾驶培训业务的,责令停办,并依法处罚。

(三)严把考试登记检验关。进一步规范农机监理机构拖拉机(变拖)、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和驾驶人考试行为,严格属地管理。对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的,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许可;对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对未如实申告取得的许可,应依法撤消。

(四)加强农机生产销售市场治理。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农业机械(农用车辆)生产销售市场的整顿,加大对代办牌证和制假、冒用号牌及套用农业机械推广、变拖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生产和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规范维修网点建设。开展农机维修网点清理整顿,对违规开展农机维修、报废回收和在维修网点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私自拼装、改装、加大速比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处罚。

(六)推进农村道路安全建设。配合交通等部门,开展农业机械通行量大的路段、农村机耕道路和桥梁隐患的治理,确保农业机械通行安全。

四、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方法步骤

1、发动阶段(3-4月)。各级农机部门制订活动方案,并印发实施。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及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内容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农机安全生产的氛围。

2、实施阶段(5-10月)。各地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组织、分步骤抓好工作方案的落实。

3、总结阶段(11月)。组织检查评比,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年”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各辖市(区)于11月10日前将总结报市农机局、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和市安委办,并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部门和安全监理机构要增强农机“安全生产年”和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农机局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年”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各市县均应成立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做到上下联动、部门互动、整体推动。

2、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农机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履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加强督查指导。各级农机部门和安全监理机构要深入一线督查,帮助解决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要建立严格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较大以上安全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农机安全整治实施方案2

自治区安委会:

按照自治区安委办的安排,现将我区20**年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并提出20**年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一、20**年全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20**年,全区各级农机部门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农机化工作会议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加大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深化专项整治,全区农机安全生产保持了稳定好转的态势,农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大幅度下降。全年共发生农机事故146起,死亡23人,受伤51人,直接经济损失15.58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2.75%、51.**%、36.25%、49.74%,各项指标均低于农业部、自治区安委会规定的控制指标。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的特大农机事故1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了66.67%。没有发生一次死亡4人以上的农机事故,群死群伤性重特大农机事故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一)制定20**年全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在年初召开的全区农机化工作会议上,我们就提出了20**年全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的计划。根据桂安委办字〔20**〕7号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20**年全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治的主要内容和时间安排,以及工作要求,把都安、南丹、东兰、隆林、田林、隆安、融水等主要山区县和近期发生一次死亡二人以上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县(市)作为20**年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单位。同时,自治区农机化管理中心成立了由李一洪任组长、黄鑫和冯彧任副组长,莫波、刁其朗、谢同新、劳东、黄世波为成员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农机部门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计划和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此外,还结合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活动等工作,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二)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各市、县农机部门结合宣传贯彻《**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特别是在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重阳节、国庆节、中秋节、冬至,以及两会一节等重大节假日和会议期间,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机安全宣传和专项整治活动,对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矿山、石场、砖厂、城镇建筑工地等,属于农机部门管辖范围易发群死群伤性重特大农机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进行排查、监控、整治。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13.8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4.65万份,检查拖拉机25.76万台,纠正和处理拖拉机驾驶违法行为58665起(其中:违法搭人9686起),下达整改通知14211份,拆除非法改装、拼装拖拉机304台,拆除搭人装置134台,强制报废1290台,暂扣拖拉机456台,暂扣驾驶证849本,强制培训拖拉机驾驶人2597人。

南宁、桂林、河池、百色等市的专项整治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富有成效。特别是河池市,对2004年的拖拉机“黑车非驾”和违法搭人专项整治工作未达到市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和要求的宜州、罗城、南丹、都安四县(市),20**年被列入市级重点监督整改对象。为此,河池市农机主管部门针对四县(市)制定了拖拉机“黑车非驾”和违法搭人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并加强检查、监督、指导。四县(市)认真对待,强化整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共排查出1580人经常无证驾驶拖拉机,无牌无证拖拉机3307台,逾期未参加年检的拖拉机9281台,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公布上墙,监督机主和驾驶人限期整改,由社会共同监督。同时,下达整改通知8249份,强制71名无证人员参加拖拉机驾驶培训,强制报废拖拉机544台,强制14台符合条件的拖拉机办理注册登记,补检拖拉机148台。通过系列的整治,有效地扭转农机安全生产被动的局面。

桂林市全年出动检查人员21814人次,检查拖拉机46117台次,处纠拖拉机违法行为6867起。在2004年实现农机事故零死亡人数之后,20**年又保持农机事故零死亡人数的好成绩,连续两年得到市人民政府的嘉奖。

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区、市、县农机部门得到安监、公安交警、交通、技术监督和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为此,自治区农机化管理中心、自治区农机安委会,以及全区农机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加强监督检查验收,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安全监理机构注重加强对下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自治区农机化管理中心、监理总站结合平时下基层检查工作,对各地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和检查。

南宁市在四月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开展了针对拖拉机违法搭人的专项整治活动。整治期间,从各县抽调精干力量,组成6个小组,分赴各县开展大检查和督查工作,共出动检查车辆120辆次,检查人员600人次。

在县级农机部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级农机主管部门于11月份组织了检查、验收;12月上旬至中旬,自治区农机安委会对各市的专项整治工作也组织了检查、验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农村客运市场一时难以适应广大农民群众出行的需求,不少地方特别是山区的农民以拖拉机作为代步工具,致使拖拉机违法搭人现象屡禁不止,是构成农机事故的一大隐患。

(二)拖拉机安全运行环境恶劣,大部分等级以外的乡村道路特别是山区道路路窄、弯急、坡陡、路面差、路基不牢,缺少安全警示标志,也是构成农机事故的一大隐患。

(三)部分县(市、区)政府对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够重视,投入经费不足或根本无经费投入,个别部门随意调拨、挪用、罚没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经费,致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所需的经费,甚至连宣传资料费、燃油费等基本费用无法解决。

(四)现行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体制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装备差,监理人员少,乡镇农机站撤销后无专职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对量大面广、分布在山村的拖拉机进行安全监管的难度相当大,难以时刻监管到位。

三、20**年工作计划

(一)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1、全区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95人以内。

2、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状况继续稳定好转,农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四项主要指标同比有所下降。

3、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农机事故同比减少,力争不发生一起死10人以上的特大农机事故。

(二)专项整治工作内容

20**年,要在20**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对拖拉机违法搭人、“两无”和超标、报废拖拉机等专项整治工作。

1、20**年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单位:都安、南丹、东兰、隆林、田林、隆安、融水、岑溪、罗城等主要山区县和2004年、20**年发生一次死亡二人以上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县(市)。

2、整治拖拉机违法搭人和“两无”。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安全监理机构,加大对易发群死群伤性重特大农机事故的重点区域、危险路段的检查、监控、整治工作力度,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搭人和“两无”等违法行为,严防群死群伤性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3、清理超标、报废拖拉机。结合开展拖拉机年检和换发新牌证工作,加大清理超标拖拉机特别是多功能拖拉机、报废拖拉机的工作力度。本着“谁注册、谁清理,谁管理、谁清理”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在20**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

4、整顿区内拖拉机生产企业。加强对拖拉机生产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建立违规生产拖拉机信息监督机制,对严重违规的生产企业,撤销其在《目录》中的产品,并加强整机出厂合格证管理,查处买卖、伪造合格证等行为。

5、整顿拖拉机改装点。对违法改装拖拉机的改装点,限期整改,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由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收回《农业机械改装点资格证》;对擅自设立改装点的,依法给予处罚。

(三)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区、市、县分别设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上级部门负责对下级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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