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与农业

2023-01-1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土壤污染与农业

农业土壤污染原因与解决措施

摘要:随着农村农业与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土壤污染问题需要引起高度关注。如果不尽早研究土壤污染治理方法,将会对农村环境以及人畜健康产生巨大威胁。该文主要分析当前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趋势,针对规模化养殖发展趋势、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以及农村生活与工业生产的垃圾等造成的土壤污染,提出通过增强环保意识、完善规划治理和加快农村环保建设,有效降低土壤污染程度,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关键词:农村;环境污染;土壤;环境保护

1 当前我国农业土壤污染的现状

就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现状而言,虽然农业在科学技术不断更新的基础上得到显著发展,但是其在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其中农业土壤污染便是诸多问题中最为重要的问题[1]。当前我国土壤污染总体形势较为严峻,我国耕地面积至少存在1400 ~ 1600万 hm2受到严重的污染,受农药污染的农业土壤约占全国耕地面积的15%以上,受污水灌溉的农业土壤约占全国耕地面积的20%以上。我国农业土壤污染通常情况下体现在,农业肥料元素的积累、多种金属混合下的共同污染以及农药等有害残留物的污染[2]。针对当前我国农业土壤污染的现状,有必要对土壤污染的原因进行分析促进我国农业土壤的可持续发展。

2 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发展趋势

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阶段,农村是中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发展的后方基地,为农牧业、食品供给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乡村经济振兴”等诸多政策和意见指导都指明了未来的发展方向,要注重可持续性发展战略,不能以短期的经济刺激作为拉動地方产业的手段,而是要考虑环境治理与经济增长[3]。想要解决农村土壤污染问题,首先要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思想宣教,提高人们对生存环境的忧患意识,加强农村地区居民 的环保概念。倡导以政府为主导,不断增加农村地区的治理资金投入,注重社会资金的匹配和融合,以优惠政策和税费吸引更多的先进治理技术应用到广大农村地区。根据不同地域的地理环境进行土壤污染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匹配相关服务行业。

3 农业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

3.1 规模化养殖造成土壤污染

在传统观念中,人们认为畜牧产生的粪便可以有效提高土壤肥力。不可否认,养殖废水和牲畜尿液粪便中确实含有大量有机物和种植所需的营养物质,科学使用会提高作物产量[4]。但是,并不是所有土壤都缺少肥料,如果只缺少某些微量元素则需要有针对性进行施肥,使用畜牧业废水和动物粪便反而增加了土壤负担,造成某项指标偏高,不利于农作物生长。另外,未经处理的养殖废水和禽畜粪便会造成土壤硬化、结板、盐化,造成土壤透气性和透水性降低。粪便中还可能含有大量的寄生虫和细菌,对农作物会造成危害。

3.2 农药及化肥的大量使用

使用化肥和农药可以增产增收、降低病虫害。但是需要科学、系统地使用化肥和农药,很多农户将农药和化肥直接喷洒施加在水体和土壤表面,对土壤环境造成破坏[5]。农药的过量使用会对自然环境造成危害,部分化学物质长期不能分解,逐渐渗透到土壤下部,形成地下水污染,对水源有着极大危害。

4 农业土壤污染解决措施

在振兴乡村发展的战略上要秉承科学严谨的态度,以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为基础,结合当地的自然化环境、生态特点、经济水平、设施运行与管理发展等诸多问题进行考量,以经济、节能、环保为主要理念进行土壤治理模式优选。

4.1 增强环保意识,加大宣传力度

农村地区人口虽然众多,但是人口分布较为分散,而且居民文化水平有较大差异性,对于环保与可持续性发展等思想较为陌生[6]。所以首先要增强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让他们了解当前土壤污染治理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提升环保意识,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绿色发展是未来农村社会的必经之路,只有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当中,才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4.2 完善规划治理,因地制宜选择

不同地区地理差异性较大,按照政府的乡村振兴布置要求,农村地区发展与环保整改不能“一刀切”,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逐个分析,坚持因地制宜的治理原则,从目标、规划、整改、纠正、反馈等多个环节入手,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措施。土壤污染治理需要有能源作为动力,农村地区虽然电力铺设较为普及,但是电力资源仍较为紧张,建议以电网资源为主、太阳能为辅的规划模式,以减少土壤污染治理的运行成本。同时注重农村新建与改建的配套设施完善,注重基础环节工作的稳步推进,杜绝“先建设后治理”的传统模式。

5 结语

综上所述,农村地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地,产业转型是目前农村发展的主基调,而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土壤污染治理升级可为农村经济发展打下的坚实基础。农村地区具有自身的局限性,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因地制宜优先选择经济适用、安全稳定、维护费用低、检修方便的土壤污染治理模式,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保障,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参考文献

[1]陆静. 西南地区农业土壤污染状况及防治对策建议[J]. 南方农业, 2018, 12(16): 83-86.

[2]蔡顺香. 福建省农业土壤污染现状与治理对策[J]. 福建农业科技, 2017, (2): 67-70.

[3]赵娟娟, 吴荣荣, 郭继平, 等. 衡水地区农业土壤环境污染调查及综合治理对策研究[J].现代农村科技, 2016, (17): 68-69.

[4]杨熹, 李洁. 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现状及污染源成因分析[J]. 山东工业技术, 2018, (16): 224.

[5]齐煜蒙. 探究土壤污染与我国农业环境保护[J]. 农业与技术, 2017, 37(11): 36-37.

[6]冯菁, 周诗画, 岳玉麒. 探讨土壤污染及农业环境保护[J]. 中国房地产业, 2019, (24): 220. [7] 朱雪琴. 土壤污染与我国农业环境保护的现状、理论和发展[J].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9, (36): 4203.

作者:阿不都许库尔·买吐地

第2篇:福建省农业土壤污染现状 与治理对策

摘要:综述福建农业土壤污染现状,以及农业土壤污染修复的研究情况,从农业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与实施方面提出福建省农业土壤污染防治对策。

关键词:农业土壤;污染;重金属;治理;福建省

DOI: 1013651/jcnkifjnykj201702021

Key words: Agricultural soil; pollution; heavy metals; abatement; Fujian Province

农业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其质量与食品安全问题紧密相关,因此农业土壤的污染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土壤污染是指进入土壤的污染物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引起土壤质量恶化,并造成农作物中某些指标超过国家标准的现象[1]。农业土壤污染按其来源可分为农业外源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前者包括工业和人类活动产生的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工业废弃物等,后者主要指农业生产自身产生的污染因素,包括化肥、农药、兽药、农膜、畜禽养殖和污水灌溉等。

据统计,我国土地污染超标比例达181%,总体形势相当严峻。其中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达1000万hm2,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和京津冀地区土壤镉、汞、铅超标率分别为487%、445%和100%[2]。每年全国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多达 1200万 t[3]。由于我国农业自然生态环境条件地域差异悬殊,农业生产受各种外源因素与内在因素影响的区域性差异也很大,各地区农业土壤污染具有明显各异的特征,甚至同一地区不同区位的农业土壤污染也呈现不同的特点。本文概述福建省农业土壤污染的现状、修复研究与防治策略,并提出若干建议与对策。

1福建省农业土壤污染的现状

福建省位于我国东南丘陵地带,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是全国首个生态文明试验区。全省土地总面积1214万km2,其中耕地面积13598万hm2,占全省土地面积的112%,农作物播种面积2336万 hm2[4]。由于福建多山多林,耕地面积少,且农业用地相当比例为山区丘陵,生态环境状况良好,农业土壤总体上污染并不嚴重,但局部地区农业土壤存在较为严重的污染问题。

11农业土壤重金属污染

福建省土壤污染主要为工矿企业排放“三废”中的重金属污染及有机物污染,这是农业土壤污染的主要外在因素。如闽西地区矿产资源丰富,是我国东南地区重要的有色金属和贵重金属生产基地,矿区周边农田受到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刘兰英等[5]研究表明,闽西某矿区周边25个村庄稻田土壤重金属Cd、Pb、Cr均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标,超标率分别达20%、14%和3%,且稻田产出的稻米重金属含量与稻田土壤重金属含量存在极显著的正相关。许静等[6]测定了福建省上杭县、晋江市、漳州市龙文区和霞浦县4个工农业发展水平不同的典型区域蔬菜基地的32个土样6种重金属含量,结果显示:部分土壤的Cd、Pb、Hg超过国家标准,有2813%样品达到警戒水平,尤以上杭县污染最重,其次为晋江市、漳州市龙文区的部分地块,而作为传统农业区的霞浦县蔬菜生产基地土壤6种重金属含量均未超标。

福建沿海地区水稻田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同样不可忽视。陈穗玲等[7]对福建沿海10 个行政区域进行布点采样,结果显示:福建沿海各区域水稻田土壤均有不同程度的重金属富集污染, Hg和Cd污染达到中度水平,甚至个别地块达到重度富集等级;Pb污染均在轻度富集等级。程炯等[8]对福建沿海地区4 种不同用地类型的重金属元素进行检测和评价, 结果表明:各项污染物污染指数的顺序为Hg >Cd >Pb >Cu >As >Zn >Ni, 其中Hg 和Cd属于警戒级污染水平,其他各元素均为清洁级。陈迪云等[9]进一步分析了福建省沿海农田土壤Hg和Cd的污染及其特征,认为Hg 污染主要分布在城镇等工业发达区域,Cd的污染分布区并没有集中在城镇等工业活动区域,其含量主要取决于成土母质的地球化学背景,受到工业活动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福建农业土壤重金属污染主要为Hg和Cd,其次为Pb。从地区分布看,以工矿区周边的农田土壤污染比较严重,其次为工业活动区周边土壤,而传统农业区土壤未受污染或仅受轻微污染。沿海地区稻田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应引起重视,基于土壤母质的Cd高背景值问题值得关注。

12农业土壤面源污染

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投入品,这是造成农业面源污染农田土壤的主要因素,此外畜禽排泄物不做无害化处理随意堆放和排放,也是导致农田土壤污染的重要因素。

121化肥污染农田过量施用化肥,会有一部分残留于土壤中,不仅导致土壤板结退化,而且影响地下水水质。据统计,福建省年化肥施用量达122万t,每667 m2化肥投入密度高达364 kg,位居全国第3位[10]。说明福建省存在比较严重的化肥过量施用问题。黄东风等[11]分析了福州市郊菜地氮磷面源污染问题,发现毗邻蔬菜基地的11个地下水样(井水)的氨氮含量超过我国地下水Ⅴ类水质标准,占调查水样总量的1818%。章明清等[12]研究认为,福建省菜田耕层土壤硝态氮含量属于较高含量水平,耕层土壤OlsenP 含量明显高于土壤OlsenP 的农学指标。

蔡顺香:福建省农业土壤污染现状与治理对策2017年第2期2017年第2期蔡顺香:福建省农业土壤污染现状与治理对策122农药污染农业生产中施用大量农药,虽然减少了病虫害,但会造成土壤农药残留,通过食物链富集威胁人体健康。据统计,福建省年农药使用量531 万t,每667 m2农药投入密度高达17 kg,位居全国各省区第3位。姚丽贤等[13]报道福建荔枝产区土壤甲霜灵和氯氰菊酯检出率均为240%,曾阿莹等[14]对福州市10个蔬菜基地土壤中4 种有机磷农药的残留状况进行调查,在43 个供试土样中,有机磷农药的总检出率为9767%,认为蔬菜基地土壤中有机磷农药残留已经对农产品安全生产构成威胁。陈峰等[15]对福州市蔬菜基地69个土壤样品中有机氯农药残留量进行检测,有机氯农药检出率为100%,土壤中有机氯农药综合污染指数为1级,符合无公害蔬菜生产环境质量标准,但个别蔬菜基地土壤中DDTs残留量对该区域鸟类和土壤微生物存在潜在风险。

123农膜污染农膜滞留于农地难以降解引起土壤污染,严重影响土壤理化性质和作物生长,并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福建省农用薄膜使用量总体不高,但呈逐年增长趋势,2014年农膜总用量为3万t[4],比2000年增长了3倍以上,每667 m2农膜投入密度185 kg[10],位居全国第7位。

124畜禽排泄物污染随着畜禽养殖数量及规模的扩大,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污染问题日益凸现。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的氮、磷等营养物质,但不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进入土壤, 如果超过土壤本身自净能力,大量未腐熟的有机物和亚硝酸盐等物质会破坏土壤的基本功能;高浓度的畜禽污水流入农田,会使作物严重减产,甚至毒害作物。近年来福建省畜牧业持续发展,全省畜牧業总产值约600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5%。近几年福建省重视建设生态环保型畜牧业,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2014年和2015年安排省级财政资金236亿元扶持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要求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16]。但仍有部分养殖场没有污水处理与综合利用设施,养殖废弃物随意排放现象仍然存在。

2福建农业土壤污染的研究与防治措施

21农业土壤污染监测与修复的研究

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研究是近年来国内外环保领域研究的热点与重点。福建省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多年来持续开展农业土壤污染的监测与修复治理研究。福建农林大学的研究团队长期开展农业土壤重金属污染机理及修复技术研究,重点研究土壤重金属向主要农作物可食用部分的转移规律及其对主要农作物的毒害阀值,开展重金属污染土壤的钝化、淋洗等修复技术研究,以及重金属高富集植物修复技术研究[17-20]。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的研究团队对菜地过量施用化肥造成的土壤N、P累积以及对地下水的污染情况进行研究,对不同地区农田土壤的重金属污染进行研究性监测与评估[5-6,11-12]。福建师范大学的研究团队利用GIS技术,研究全省耕地土壤污染强度的空间分布与地域分异[21]。这些研究可为福建省农作物种植的合理布局、区域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提供技术支撑。但总体而言,福建省对农业土壤污染领域研究的科技投入仍较为不足,滞后于农业土壤环保学科发展的需要以及农业土壤污染防治的现实需求。

22农业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与实施

作为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福建省于2006年就启动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重点区域进行了大量的实地调研分析,2015年出台了《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针对性地提出土壤污染预防、土壤污染治理、法律责任等土壤环境管理措施,填补了我国地方土壤立法空白。2015年10月15日,福建省正式下发《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2](以下简称《方案》),在土地分类上,针对全省茶果园面积大、在特色农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的特点,明确了福建省农业土壤环保管理以耕地和园地为重点。在重点监管区域上,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把产粮大县、蔬菜产业重点县、果茶产业重点县、畜禽集中养殖区等作为重点监管区域。在加强农业土壤保护与安全利用方面,提出优先保护未污染或轻微污染且质量较好的农业土壤,合理安全利用轻度污染的农业土壤,严格管控中重度污染的农业土壤,并加强林地土壤环境管理。在农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方面,提出要明确主体、制定规划、有序推进和试点示范等,并积极推行农业清洁生产[23]。《方案》对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的战略部署,既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关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的精神,又切实符合福建省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为改善福建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尤其是为全面改善全省农业土壤环境条件,促进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3思考与建议

由于目前福建省尚未对农业土壤污染状况进行系统、全面的调查,已有的文献报道大都是针对污染较为明显、局部性的调查与研究。福建省主要农作物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多数位于南平、宁德、三明等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受工矿企业影响少的区域,如粮食生产大县浦城县和宁化县,并不存在农业土壤污染超标问题。在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治理方面,近年来全省通过优化施肥结构,改进施肥技术,推行精准施药和科学用药,初步实现了化肥农药使用总量的零增长,通过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畜牧污染物排放也得到有效控制。总体而言,当前福建省的农业土壤污染并不严重,但局部地区农业土壤的重金属的中重度污染应引起高度重视,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监测,科学评估。当务之急是尽快完成全省农业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影响的系统摸底,建立农业土壤环境质量档案信息,为优质、特色农产品的合理区划与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政府主导的农用地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机制。可参考“河长制”的做法,把农业土壤污染防控责任制作为地方政府生态环保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使政策措施真正落地生效。

三是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修复治理研究。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和省级财政设立农业土壤污染防治重大专项和农作物清洁生产技术研究重大专项,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与环保企业联盟合作,促进协同创新,深入开展农业土壤污染监测、预防、治理与修复的相关技术研究,以及农药、化肥减量与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研究,为山青、水秀、清新、清洁的美丽福建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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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6-10-21]http://www.fujian.gov.cn/zc/zxwj/szfwj/201610/t20161024_1223303.htm.

[23]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解读[EB/OL]. [2016-10-25].http://www.fjepb.gov.cn/zwgk/wjjd/szfzcwjjd/201610/t20161025_699252.htm

(责任编辑:刘新永)

作者:蔡顺香

第3篇:农业面源污染与绿色农业发展

摘要:“十四五”规划直面当前外部环境不稳定、农业生态环境和要素制约问题日益突出,重点推进农业高质高效,实现农业绿色发展。

面源污染是农业发展急需治理和防治的问题,不能走先污染再治理和边污染边治理的老路。那么如何协调好农业产出与环境效应两者间的关系,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提高环境效率。农业面源污染目前监控体系不成熟,事后污染治理难度大,解决好农业面源污染对推动绿色农业发展至关重要。

关键词:面源污染 绿色农业

Key words: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green agriculture

一、我国绿色农业发展的现状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明确提出,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但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仍面临诸多问题。其中,农业生产环境压力大,耕地退化和污染问题突出。为实现粮食安全、农民收入和生态保护三者协调,推进绿色农业发展刻不容缓。2017年《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发布后正式提出发展绿色农业。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绿色农业发展”。绿色农业主要解决资源错配和供给错位的结构性矛盾,根据环境承载力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和范围,缓解面源污染,产出更多更优的农产品。

(一)我国绿色农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农业的发展需要传统农业转向绿色农业,这一场农业发展的变革我国目前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依据《中国农业绿色发展报告2020》显示我国绿色农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2012—2019年间,全国农业绿色发展指数从73.46提升至77.14,提高了5.01%。一是农业生产绿色化稳步推进。二是农业资源用养结合。三是农业产地环境保护成效明显。四是农业绿色发展试验示范深入开展。

(二)我国绿色农业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绿色农业在资源节约与环保、生态环境安全、绿色食品供给等方面得到不同程度改善,但我国农业绿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一是农业废料处理方式和技术有待提高;二是河流水质污染监测技术和总量治理不足;三是生态环境状况没有改善。

(三)我国绿色农业问题分析

新时期以来,人民科学文化水平和认知能力的提高,科学农业观渐入人心。农业耕作方式和技术使用与区域间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关,绿色农业空间异质性进一步加强。一是工业污染及城市垃圾的影响,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工业污染也在不断增加,工业“三废”散落在农耕土地中,直接影响生态环境,使得农业污染进一步加重。城市垃圾处理不当也会污染农业环境,城市垃圾分类处理近年来得到重视,但仅限于大城市。二是农药和农膜的使用。一句“靠天吃饭”形容农业对自然环境依赖性很强,农作物在其生长期很容易受到天气的影响。为保证收入和农作物成长,农民解决天气变化问题往往倾向于使用农药。农药在杀灭害虫的同时也会伤害益虫,影响土壤肥力。此外,霜冻等极端天气会使农作物直接死亡或落果。使用农膜既可以保温、保湿、保水、保热,又有助于缩短农作物生长周期。但农膜是不可降解的高分子有机物,会给土壤带来污染。三是过量使用化肥,人口增加、城市化加快,城市建设与农业在争抢土地,守住耕地红线,提高环境承载力,提高土地肥力,使用化肥提升产量成为农民的首选。但缺乏对化肥的认知,过度使用化肥,土壤污染、结块问题日益严重。

二、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一)农业面源污染现状

面源污染问题的解决是发展绿色农业的第一关,目前我国仍未建立起成熟的面源污染监测管理体系,这使得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成为“硬骨头”。2007年农业面源污染首次纳入环境统计中,2010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发布,2020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也相继发布。对比两次公报数据发现,我国农业生产产量得到很大提升,农业源减排效果明显。

(二)农业面源污染产业异质性突出

在农业源污染排放中,不同产业排放量差异明显。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的源数据来看,养殖业的污染排放情况略高于种植业。种植业污染排放量大幅减少,一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政策驱动。二是种植业结构调整。养殖业污染排放减少主要原因是可持续性政策的指引和规模化养殖的整合,养殖业面源污染的防治重点是畜禽粪便的控制排放和安全处理。

三 、我国绿色农业发展的建议

农业发展随着社会所处不同阶段而变化,当前我国谋求现代化可持续发展模式,绿色农业是当下农业发展的最佳模式。基于上文所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国绿色农业发展,故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提高对实现农业绿色发展重大战略意义的认识

当前我国农业处于轉型期,思想意识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绿色农业发展的关键。“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保护水土资源是提高环境承载力以缓解人口老龄化的首要条件。发展绿色农业不仅提高农产品安全与品质,而且有助于增强国民生活质量。近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关注农业发展质量,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紧紧围绕着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展开。不仅部署了农业绿色发展的总体战略,而且还对农业绿色发展的重点领域及措施进行了具体规划。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从数量和质量两个维度来保护水土资源,让农产品供给从资源基础上得到质量保障,这是农业绿色发展的核心与关键。

(二)统筹工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相对于工业污染治理,农业污染防治较为滞后。当前工业行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但农业水土资源依然面临被工业企业污染的风险。原因是工业污染物排放后,富集作用导致工业污染物的浓度上升,达到一定阈值将会对水土资源造成污染,导致水土资源的质量下降,影响农业的绿色发展。据此,工业企业的排污行为应进一步规范,在总量上达标排放防止富集作用的产生。

(三)守住耕地红线 提升耕地质量和数量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城市建设大量占用耕地,中美贸易战更是让我们意识到“把饭碗握在自己手里”的重要性。耕地资源的数量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而保证耕地数量与质量则是从根本上实现农产品安全的保证。必须严防死守 18 亿亩耕地红线,建立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通过耕地占补平衡、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等政策性措施,实现耕地资源数量动态平衡的目的。耕地质量方面在保护优质耕地资源的同时,需要对中低产田进行土壤质量的提升,以提高耕地土地生产率,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一是减少和治理耕地的土壤污染。如运用遥感技术监测流域水质污染情况,以水治土;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因土施肥,提高化肥使用效率,减少因化肥施用而导致的土壤污染;实施作物替代,以植养土。二是从制度层面恢复耕地肥力。推广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建立与完善生态修补机制,促进耕地肥力的自我恢复。

参考文献:

[1]翟紫剑,苏航,孟令玺.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与治理[J].生态经济,2021,37(6):9-12.

[2]段四喜,杨泽,李艳兰,何搏,施剑春,宋伟志.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研究进展[J].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2021,37(3):279-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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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匡远配,易钰杰.湖南省绿色农业的生态红利获取障碍与体系建设研究[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21,42(1):18-24.

作者简介:

赵岚(1994.12—),女,汉,云南昆明,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为国民经济学

作者:赵岚

第4篇:农业与土壤污染整治

【摘要】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土壤既是农业生产的自然物质基础,也是人们农业生产的成果,土壤污染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土壤污染导致土壤质量下降,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将土壤污染治理法制化是有效的途径,整合现有的农业、环境法律,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标准,规范农业主管部门、综合管理部门以及农业生产者在土壤污染治理中职责,发挥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保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土壤污染;农业;环境法律

一、农业与国民经济

(一)我国农业

我国是一个有悠久农业发展的历史的国家,长期的农业生产活动中,塑造了勤劳而智慧的华夏人民,积累了丰富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经验,我国农业靠协调自然、精耕细作、合理布局、内部循环等方式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生产方式和经验,这些方式值得我们今天学习和借鉴。农业集中了我国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口,无论从农业的基础性作用或就业人口衡量,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主要经济生产部门,也是我国生产力水平最低的行业,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城市化使得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或从事其它行业,农业依旧是我国大多数人赖以生存的行业,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并没有改变,在计划经济年代,国家将农业放在国民经济的基础位置;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业的生产、分配和管理体制从人民公社制转变为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的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农业行业所取得举的成就举世瞩目,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来,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体制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两次转变。这两次我国农业体制革命性的变革中,我国农业发展从农业技术、农作物销售、农业产生、组织和农业产业结构等方面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从农业生产经营方面,为农业生产服务的高效、符合市场经济的农业经营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农业面对更多的机遇和挑战,我国农业政策与法律将不得不对农业的自然资源、农业经营结构、农业生产技术等方面问题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二)我国《农业法》目的和基本内容

农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于1993年颁布了第一部《农业法》, 现行的农业法是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并通过《农业法》,其立法目的该法第1条规定:“ 为了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制定本法。”简略地说就是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法》第3条规定:“国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修订后的《农业法》共计13章99条,从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和加工、粮食安全、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农民权益保护、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是一部系统的、全面的保护法律农业、维护农民利益、发展农村经济的法律。

(三)农业法与农业环境资源保护

2002年修订的《农业法》最为突出的一点就是确认农业可持发展原则,《农业法》把农业发展与农业环境、资源保护结合起来,注重农业和农业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注重生态农业建设,《农业法》第8章“农业环境和农业环境保护”对农业资源和环境方面的事宜进行具体的规定,指明了农业发展与农业环境资源保护之间的联系,《农业法》第57条规定:“ 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必须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水、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能、沼气、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生态农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将农业发展与农业环境和资源保护结合,是可持续发展思想在我国农业发展战略和立法上的具体表现,是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之路。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农业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土壤污染的防治。《农业法》第58条:“ 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保养耕地,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增加使用有机肥料,采用先进技术,保护和提高地力,防止农用地的污染、破坏和地力衰退。”这一规定明确了土壤污染的防治,要求农业生产经营者合理使用化肥、农药。该法还规定了农业主管部门在土壤污染防治中的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并对耕地质量进行定期监测。”这里农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可以概括为两点,一是协助农民维护和保持土地的质量,另外要建立耕地质量的检测体系,我国在这个方面基础薄弱,没有检测标准、检测体系和检测设施等,电气检测仅仅是一句空话而已。

二、土壤在自然生态和农业中的位置

(一)土壤的概念

土壤是多种学科研究的对象,不同学科对土壤研究的侧重点不一致,土壤的概念也就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农业科学中,“农业土壤(agricultural soil ) 自然土壤经过人类农业生产活动的影响和改造而形成的适合农作物生长的土壤。它是劳动的产物,是农业生产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农业土壤在合理利用与改良的条件下,土壤肥力的发展速度大大超过自然土壤。”[1]在环境科学中,土壤是指“土壤(soil)处于地球陆地表面具有肥力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层。是一个独立的历史自然体。由岩石风化而成的矿物质、动植物残体腐解的有机质以及水分、空气和微生物组成。在成土母质、气候、生物、地形、时间等成土因素和耕种、施肥、灌溉等人为因素综合作用下,不断演化和发展。就生态学学而言,土壤是物质循环和流量流动的主要环节;从环境保护的观点看,土壤是处埋废物和净化环境的场所。”[2]这个概念强调了土壤在环境保护中的功能和位置。日本《农业用地土壤保护法》中没有专门的土壤概念,该法第2条给农业用地下了定义规定“本法所称‘农业用地’,是指为耕种的目的,或者主要是为放牧家畜的目的,或者为畜牧业采集牧草的目的而提供的土地。”就环境要素而言,农业用地和土壤似乎是一个概念,有的理论将土壤与土地严格区分。中国科学院黄文秀教授则从人们对土壤的认识进程角度阐述了土地和土壤概念及其发展关系:“过去通常视土壤与土地为一体,理解较简单狭窄,后来经过长期生产实践,才逐渐深化、扩展,愈显复杂,遂把土地视为一个具有三维空间的地球表面一定范围内,包括了地貌、气候、生物、土壤、岩石、水文等自然要素以及人类活动因素在内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时间上具有动态变化的自然综合体。”[3]黄文秀教授从农业自然资源角度进一步说明土地的概念“这种概念上的土地,在垂直空间上包含了地下的(如浅层地下水、土壤、岩层、植物根系等)、地表的(如地形、地面组成物质、动植物、河流气候等),并且包括了现在与过去的人类活动影响。”[4]本文认为以上关于土壤的概念较为完整地揭示了土地或者土壤特点以及在环境中的位置,第一,从严格科学意义上讲,土壤和土地有区别的,换句话说,不是所有的土地都适宜耕种的,土壤的形成是多方面因素诸如气候、地貌、水文、生物等因素,并且必须经过一定的时间,这里的土壤是指适合耕种和其他农业用地需要的土地;其次,自然因素不是唯一形成土壤的要素,人类过去和现在的活动是影响土壤的主要因素之一,土壤既是人类劳动的对象也是劳动的成果,目前我国优质的土壤都是人类劳动和自然作用的成果;再者,土壤是环境中处理和净化污染物的地方,是污染物的主要接纳体,受到最直接、最持久的危害。空气中污染物、水流中的污水、提高产量所施化肥、农药等均在土壤发生作用。土壤在地球圈层的特殊位置决定了土壤污染的整治应该着眼于更大时间和空间范围,而不是局限于土壤狭小的概念。

(二)农业生态系统

土壤是农业生态系统的组成要素,农业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不完全相同,有的生态学家将农业生态系统比作被人类驯化的自然生态系统,农业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相比主要有以下特点:“(1)系统组分。农业生态系统中生物组分以人工驯化和选育的农业生物为主,生物组分中人是系统最重要的调控力量,在自给农业中人还是系统产物的重要大型消费者。环境组分中,多了人工环境组分,如排灌渠、地膜、温室、禽舍、道路等。(2)系统输入。农业生态系统的输入既有自然的输入,如降雨、日照、生物固氮等,还有社会输入,如人力、机械、化肥、农药、信息、资金等。(3)系统输出。农业生态系统的生产目标明确,有大量的农产品输出,然而还保留一些非目标性的自然输出,如水土流失、水分蒸腾蒸发、有机物分解释放CO

2、H2S、CH

4、N2O等。(4)系统功能。由于农业生态系统的输入和输出都加大了,与自然生态系统相比,农业生态系统和外界有更大量的能、物和信息交流,系统更加开放。(5)系统调控。农业生态系统不仅保留了自然生态系统的自然调控方式,而且由农民直接实施人工控制,还受社会工业、交通、科技、教育、经济、法律、政治的间接调控。”[5]土壤在农业生态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多方面的,最为重要的是:土壤是农业生态系统组成部分和基底,土壤是人们劳动的对象,也是人们劳动的成果,我国许多地区优质的农业土壤是人们几百年来劳动的成果;科学发达的今天已经出现无土栽培技术,但是,就农业而论离开了土壤,无所谓现代化的农业;没有土壤就没有农业生态系统的存在。另一方面,土壤污染原因之一就是不合理的方式管理农业生态系统的结果,合理地管理农业生态系统可以维持、保养和提高土壤质量和功能,同样,不合理的管理农业生态系统也可以破坏、降低土壤的功能。农业生态系统是防治土壤污染的基本单元,农业生产者、组织者应该围绕农业生态系统这个中心整治土壤污染。

(三)土地污染的成因、形式和我国现状

1、土壤污染的成因

土壤污染是指:“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产生的污染物质通过各种途径输入土壤,其数量和速度超过了土壤自净作用的速度,打破了污染物在自然环境中的自然动态平衡,使污染的积累过程占据优势,导致土壤环境正常功能的失调和土壤质量的下降;或者土壤生态发生明显变异,导致土壤微生物区系(种类、数量和活性)的变化,导致土壤酶活性的减少;同时,由于土壤环境中污染物的迁移转化,从而引起大气、水体和生物的污染,并通过食物链最终影响到人类的健康。”[6]可以看出:土壤的污染是由两个方面的原因形成,一个是人为因素,发生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如不当使用农药等、以及其他人类活动中如工业污水流经的土地引起的土壤污染等;另一个就是自然因素所造成的污染,自然因素造成的土壤污染其因果关系和机理较为复杂,就我国农业用地的污染主要来自不当的农业种植方式如滥用农药、化肥等和工业污染所带来的土壤重金属含量超过国家和世界标准许可的范围。

2、土壤污染的表现形式

土壤污染也称作“看不见的污染”, 土壤污染主要分为土壤生态污染、重金属污染、农药污染等,在人们将注意力转向土壤污染时,关注农药、重金属、污水灌溉等造成的土壤污染,这本未可厚非,但是在土壤污染防治时应该着眼于更大范围,土壤污染、土地退化是土壤质量变化过程的不同方面,是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两个方面相互作用的结果,只有从大的视野考察问题才不可能陷入狭隘“就事论事”的局限。从目前大背景下分析,土壤污染是环境污染一个部分,而土壤污染由可分为在农业生产本身活动所引起的土壤污染和由其他原因产生的土壤污染如工业污水排放;土壤在生物圈中所处的特殊位置决定了土壤是最为容易受到污染的生态系统,现代意义上的环境污染是以人为因素为主,在我国的河流中,82%的河流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我国的空气质量总体呈下降趋势,酸雨区范围不断扩大。从小区域上看,我国农村的小工厂、作坊和低水平的城镇化是土壤污染的直接原因之一。

3、我国农业土壤污染的现状

这里所说的土壤污染主要指由于重金属、农药、化肥以及利用污水灌溉所产生的污染,根据中科院生态所的孙铁珩院士介绍[7]:从土壤的微观层面上看,目前我国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近2000万公顷,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5;其中工业“三废”污染耕地1000万公顷,污水灌溉的农田面积已达330多万公顷。根据中科院的一项调查显示,近年来,广州近郊因为污水灌溉而污染农田2700公顷,因施用含污染物的底泥造成1333公顷的土壤被污染,污染面积占郊区耕地面积的46%。此外,我国的工矿区、城市也存在土壤污染问题。我国土壤污染到了非常严重的阶段。

4、土壤污染的直接危害

简单的说,土壤污染有三个方面的直接危害,土壤污染主要分为土壤生态污染、重金属污染、农药污染等,农作物、食品被污染的消息经常见诸于媒体,土壤污染已经严重地威胁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每年有大量的农产品出口到国外,而且大部分是发达国家,这些国家在防治土壤污染带来的危害方面有比较完整的法律、标准和检验手段,我国的农产品多次被检查不合格,客观上土壤污染是罪魁祸首。土壤生物污染,它可以将传染性病菌、病毒、虫卵带入土壤,危及植物和人类自身的安全,SARSE病毒和禽流感就可以通过这样的途径传播。土壤污染的另一个主要危害是对土壤本身,土壤污染导致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土壤结构破坏、理化性质发生变异,其直接后果是农产品产量下降、农产品受到污染。土壤在受到污染后,即使在人为干预的情况下,土壤污染的恢复需要很长的一个时间周期,有的甚至无法恢复,恢复的经济代价远远大于采取防止措施的代价。

三、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

(一)我国土壤污染整治的相关法律概述

除了《农业法》对农业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定之外,农业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散见于农业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法律之中,主要法律法规由:《农业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土地法》、《固体废物防治法》、《环境保护法》、《防沙治沙法》、《水土保持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草原法》、《土地复垦法》、《基本农田保护法》和《固体废物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等。其中,《农业法》、《水土保持法》、《防沙治沙法》、《土地法》、《基本农田保护法》的部分内容直接与土壤污染整治有关。从法律内容上分析,我国存在一个以农业法为主的防治土壤污染法律法规,所不同的是,这不是一个单独的法律文件、而是由众多法律法规组成的法律松散体。

(二)我国土壤保护相关法律内容勾勒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中有关土壤污染防治内容,根据原则、保护对象、保护方法、政府职责和法律责任等将土壤污染防治的主要内容合并如下:

1、原则 农业法第6条明确规定:“ 国家坚持科教兴农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本内涵演绎在农业与土壤关系上,农业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土壤为代价、不能损害下一代人在土壤方面的利益,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土壤这个自然基础、离不开农业生态系统中的土壤。

2、农业 农业法规定:“本法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这个农业概念与我国传统的农业概念不同,我国传统农业一般仅指种植业,而不包括渔业、畜牧业、林业等。

3、土壤 我国法律中没有使用土壤这个概念,我国农业法律和环境法律中大都称为土地或者农业用地、农村土地和耕地,《土地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2条则规定:“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农业法》第58条将土壤称为农用地,农用地的范围比耕地、农村土地更宽泛一些,反映出现代农业和土壤之间的关系。

4、主要管理制度和措施 从法律法规的内容来看,我国土壤保护法律散见于各个法律法规之中,众所周知,我国很多环境法律按照环境要素、部门或者专业而制定的,归纳起来,主要与土壤污染防治有关的法律及其管理制度有:土地规划制度,要求各级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土地开发、耕地保护等规划;土地承包合同制,这是我国土地法律中重要的一项制度,我国《土地法》规定土地承包合同必须载明所承包土地的等级,承包人赋有保护土地质量的责任;“谁投资谁收益”制度,《草原法》第26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草原,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保护草原投资建设者的合法权益。 ”将草原环境、土壤保护与牧业的发展结合起来,将土壤污染整治与收益直接结合起来;“谁污染谁负责”制度,这是我国环境法律的一个基本制度,让土壤污染者承担污染治理的费用。

(三)我国现有法律法规的缺失

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方面基本上是空白,本文将相关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拼凑成一个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系统”,这个系统是支离破碎的,这些内容不是来自一个法律法规,不是来自一个法律部门的法律,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土壤污染防治法,根据我国农业、环境法律的立法序列,我国有《水土保持法》、《防沙治沙法》、《土地复垦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法》,而没有土壤污染防治法或者土壤污染整治法,水土保持、防沙治沙、农田保护与土壤污染防治均是目前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从较短的时间尺度上看,土壤污染对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更大,对农业发展造成的冲击更大,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深,土壤污染的状况将会越来越严重,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刻不容缓,世界许多发达国家重视土壤污染的整治,日本早在1970年就制定了《关于防止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的法律》,美国是饱受土壤污染之苦的国家,土壤污染防治是环境法律的基本内容之一,令人欣慰的是,人大代表在今年人大会议上提出防治土壤污染的议案,土壤防治已经引起立法机关的重视,国家环保总局已经开始了土壤污染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再者,我国现行农业、环境法律法规系统性较差,环境法律概括性的规定多、操作性差,保护土地的环境法律很多,有国际环境法律如联合国的《防治荒漠化公约》,国内环境法律与土壤污染防治有关的法律很多,如前面提到的,土壤污染发生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发生在农业生态系统的管理之中,土壤污染的整治也必须在这个过程中实施,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防治、水土流失防治、土壤退化等各种法律的执行都与这个过程存在时间、空间上的联系,避免法律之间的冲突十分必要,整和、兼容各种不同的法律法规使之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政府在土壤污染防治的职责

1、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 土壤污染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由于工业排污、矿藏开发以及环境污染造成的土壤污染,本文将其称为外部污染;另一个则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农业生产方式不当而引起的土壤污染,成为内部污染;如果不加区分地将土壤污染防治的职责由主管部门或者生产者承担是不合理的。我国环境污染防治一般按照专业和综合部门划分,从我国目前的情况,土壤污染防治主要由环境保护部门履行,属于综合部门管理,环境保护部门职责应该集中于外部因素所造成的土壤污染;我国《农业法》第66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治理,防治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排放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给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者应当依法赔偿。”这一条规定应该成为政府履行其法定职责的依据,并可以在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进一步细化。

2、农业管理部门的职责 土壤污染的另一个原因是农业生产不合理而产生的,作为农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应该承担这个责任,在环境哲学看来,环境污染都源于不合理的生产方式,因此,矫正不合理的农业生产方式、减少土壤污染是农业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另一方面,推广适合当地农业环境的、先进的农业生产模式才能根本上防止土壤,我国《农业法》第8章 “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 共计10条从土地质量、转基因农作物、退耕还林、草原保护、小流域治理、环境污染防治、农药管理等方面有比较全面的规定。这些规定应该在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具体化、规范化,尤其是农业部门在土壤污染防治中职责与工作范围有待明确、确定。

(二)利用市场机制整治土壤污染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现有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是整治土壤污染的基础性机制,将土壤污染治理与经济利益联系里起来,通过整治土壤污染并获取经济利益;将土地使用权或者承包经营权与经营者的经济利益和效益相与土壤污染的防治结合起来,《土地法》第17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土地承包合同必须明确土地承包人防治土壤污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将土壤污染的防治作为一项基本内容写入土地承包合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承包荒山、荒地和被污染的土地,依照法律给予经济补偿并由其享有治理土壤污染带来的经济收益;对造成土壤污染的人,实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长期以来,土壤污染的赔偿一般局限于对人身和农作物造成的直接损失,应将土壤污染整治、恢复的费用纳入赔偿范围。

(三)划定土壤污染的区域

土壤污染一般表现为区域性的污染,确定农业土壤污染的区域范围,土壤污染整治才能作到有的放矢,日本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值得借鉴,日本《土壤污染防治法》第3条规定:“ 都、道、府、县知事根据本区域内一定地区的某些农业用地土壤和在该农业用地生长的农作物等所含有的特定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数量,可以把被认为是该农业用地的利用为起因,生产危害人体健康的农畜产品,或者被认为影响了该农田里农作物等的生长,或者被认为这些危害是明显的、符合以政令规定的要件的地区,作为农业用地土壤污染对策地区(以下称“对策地区”),予以指定。”我国人口密集、工业和农业相互交织在一起、同时也存在农业区域,划定区域、针对不同的农业区域、土壤内型和污染状况展开防止和整治是土壤污染防治的有效办法和步骤,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生态功能区划,土壤污染区域的确定应该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一样,根据土壤污染区域的污染问题、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系统结构、过程、格局的关系,确定土壤污染的主导因素和污染范围,确定土壤污染的空间范围就成为土壤污染防治关键环节。

(四)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土壤污防治活动的关键性内容,是衡量土壤污染与否、污染程度、土壤质量的恢复的标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指“对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最大容许含量所做的饿规定。一般以污染物和农药在作物体内的残流量超过卫生标准时的土壤污染物含量来表示。”[8]目前使用的土壤环境标准是1995年颁布的,但业内专家认为该标准过分强调统一,并不能满足我国土壤多样化特点,我国地域辽阔、自然条件差异巨大、种植的农作物各不相同,各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处在不同的阶段。应当建立以地方标准为主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定期修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使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相一致。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土壤污染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土壤污染将危及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最近我国部分地区爆发的区域性污染事件从则面反映出土壤污染严重性,将土壤污染的整治纳入法律治理的轨道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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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土壤改良与现代农业

农业是一个文化兴盛的关键,也是人民身心健康所依赖。只要土壤生命能得到滋养,植物生命自然得以滋长,人类与动物才能进一步获得滋育,植物依赖周遭环境中的养分而成长,并发挥它们应有的功能。植物在环境条件的限制下,经过物竞天择,逐渐地演变进化而生存下来。大多数植物新陈代谢过程都极为类似。这些共同的新陈代谢过程,得仰赖以下四种滋养万物的环境资源。

空气:它是水、碳、氮与其它元素的来源。

岩石:多种矿物质来自岩石,诸如玄武岩、花岗岩和其它地质要素。所有的稳定元素都存在其中。矿物质在新陈代谢的过程里,扮演主要的角色。

日光:可提供能量作为开启生命的原动力。

土壤:能将残枝败叶消化分解后,再吸收。用更新的能量来孕育新生命。这种更新腐朽生命的过程,需仰赖土壤的活力。

以上四种资源适量均衡的供给,使植物的生命力得以充分的发挥。而这些大自然的资源,如果能够以最天然原始的形式来供应植物的话,将有助于土壤吸收残枝败叶与岩石的能力,若能更进一步充分有效的利用太阳能以及空气中的各种元素,植物的成长就必定能持续而且稳定。

那么怎么才能培养出好的土壤,首先得给予它所需要的养分,即使土壤硬如水泥,仍然有希望将它们转化成沃土。土壤的主要成分有赖矿物质、微生物、日光和空气。

我们要以最简单的方式来了解大自然,耕种与栽培也要尽量简化。作为农夫或园丁的责任,也不过就是种出好的蔬果。全世界堆肥的组成,不外乎空气,而所有的空气又都大同小异。大多数岩石成分都相类似,我们所需要知道的也不过如此!真正需要下功夫的是如何确保土壤生命能得到滋养,植物生命自然得以滋长,人类与动物才能进一步获得滋育,甚至于土壤里的微生物也将受益。

在刚开始开辟土地时,如果土壤贫瘠,不妨施用金宝贝微生物菌肥。金宝贝微生物菌肥含有一些有益微生物,这些有益的微生物施到土壤中后,能产生各种不同作用。例如:以固氮细菌为主的微生物肥料能通过细菌的活动,固定空气中的氮元素,供作物生长时吸收利用—即“固氮”作用;以解磷细菌为主的微生物肥料则通过细菌的活动,分解土壤中部分不能被作物吸收的磷元素,使磷从土壤中分解出来,供作物生长时吸收利用—即“解磷”作用;以解钾细菌为主的微生物肥料主要作用是:通过细菌的活动,分解土壤中部分不能被作物吸收的钾元素,使钾从土壤中分解出来,供作物生长时吸收利用—即“解钾”作用。同时,微生物在土壤中的生活、活动,可产生很多代谢产物或分泌物,这些分泌物对作物的生长有刺激作用。总的来讲,微生物菌肥的作用就是细菌的固定、分解、分泌作用,影响到土壤中的营养养分的变化。土壤中营养养分变化了,生长在土壤中的作物的生长情况当然也要变化。所以,微生物的作用是“作用”于土壤中、“反应”在作物上。

第6篇:浅析发展有机农业与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摘 要:当前,我国有机农业具备很大的发展前景。有机农业是一种从根本上减少环境污染、调节自然生态平衡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探讨有机农业的可行性及其农业面源的污染控制措施,分析当前我国农业污染现状,提出具体的控制面源污染的相关对策和方法。

关键词:有机农业;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措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国家对于环境污染控制体系的管理措施及控制力度不断加强。目前,城市污染和工业污染控制已得到较好的成效,但农业面源污染所占比重日益突出,且对环境污染有逐渐加重的趋势,因此解决农业污染问题引起了各界关注。本文就当前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言明成因并提出解决方案[1]。 1 发展有机农业的必要性 1.1 有机农业的简要概述分析

有机农业是发展纯天然的农业,遵循农业生产标准,不采用任何转基因合成的生物及产物,不使用农药、化肥和生长素等有害物质;遵循自然发展的规律,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与当前农业种植方式相比较优势突出,如可提供无公害、无污染的环保食物、利于人们的身体健康、减少疾病的发生、减少环境污染、协调并恢复自然生态平衡、增加市场竞争力,提高对外贸易的收益;同时,可提高农民的收入。近年来,通过国际有机农业运动的推动和国家环保总局的大力支持,及相关农业和外贸部门的积极参加,我国的有机农业正在逐渐发展起来,并被广泛推广和应用。大力发展有机农业是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的关键,只有解决了农业问题中农药、化肥等污染物质根源,才能真正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2]。 1.2 发展有机农业的可行性分析

氮、磷含量不仅是衡量土壤肥沃程度的重要指标,还是限制农作物生长的因子。现代的农业种植方式下造成了严重的土壤养分流失,主要以氮磷为主,其随雨水排入河流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而有机农业生产体系则是在此基础上对土壤养分进行补充,通过施用有机肥等培肥土壤,提高生态系统整体的循环利用能力,实现土壤的持续肥力和永久利用。现今所使用的有机肥多为禽畜的粪便,其含有大量的微生物,使用后可繁殖大量的微生物,便于土壤分解与吸收;同时,可稳固无机磷,将无机磷转换成有机磷,降低土壤中的磷流失,降低环境危害风险。

1.3 有机农业发展的方向

发展有机农业要坚持以减少污染物为根本,生态修复为主要目标,最终实现“减少污染源—治理污染物—生态修复”的总体方向。减少污染源就是从源头上制止污染物向外排放,控制排放总量;治理污染物就是在污染物进入环境的过程中进行治理,通过技术手段将污染物进行生态拦截,减小对环境的危害;生态修复主要通过采取生态学原理和生态工程技术恢复农业用地的生态功能,改善土壤的性质。总的来看,研发和开展新技术对于从根本上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问题是十分关键和必要的。改善农业生产区的生态平衡,促进用地的可持续发展。

2 农业面源污染的当前态势 2.1 农业面源污染的成因

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涉及到社会、技术和经济等多个方面,主要是因为国家农业人口过多,资源紧张,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部分有知识的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导致农村剩余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环保意识差,部分人口也是由于面临着生存的压力,无暇顾及环境污染控制,只是追求从事农业劳动所带来的经济收益,活的现实,同时不良的乡村风气也导致了污染的进一步蔓延。 2.2 农业面源污染的现状

最根本的原因是国家没有规定农民所选用的肥料和农药数量,过于依赖农药和化肥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造成了农民滥用、多用的现状,使用的农药均已超出国家标准,造成了很大程度的污染,也由于国家具体实施的对农村地区的环保工作不到位,力度和设施都不足,造成污染失控现象。当前,我国的农业面源污染范围大,危害大,水体富营养化严重,溢流出的氮化物对大气造成严重污染,pm2.5含量升高,对人体危害日趋严重。同时,大量畜牧养殖所产生的废弃物没有经过综合治理,任意排放,农业生产后所产生的秸秆被随意焚烧,造成了严重的大气污染。

3 农业面源污染的控制解决措施

3.1 制定具体的有机农业开展行动计划

结合我国当前的国情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节能减排型社会的长期发展目标,要明确具体的行动计划方案,制订国家有机农业开展的规划和战略,进行知识引领下乡的政策,指导各企业和消费者开展正确的行动。同时,进行农村环境的综合治理,建立农村环境控制的相关部门,协调各部门的管理机制,相互配合,对作物生产后的剩余秸秆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控制实行力度,组成具体的环境小组展开对河流和土壤的整体调查,制定相应的控制改善方案,一步步改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第7篇:“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

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近年来,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问题已成为我国广泛关注的重大农业生态环境问题,对现代农业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十多年的科学研究和大量的实践证明,由于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特殊性,照搬国外技术与理论无法切实解决我国农业领域所面临的重大环境和科学问题,难以有效地遏制农业环境污染和日趋加剧的发展态势。围绕我国农业面源污染、农田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大战略需求,实施“农业面源污染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十分必要而迫切。

为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绿色发展理念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文件精神,落实《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确定的“保护耕地资源,防治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环境污染,改善农业农村环境”重点任务,聚焦我国农田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问题,按照“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技术集成创新研究与示范”全链条一体化设计,组织实施“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

1 重点专项。

本专项以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高发区和重金属污染典型区为重点,以农田面源污染物和重金属溯源、迁移和转化机制、污染负荷及其与区域环境质量及农产品质量关系等理论创新为驱动力,突破氮磷、有毒有害化学生物、重金属、农业有机废弃物等农田污染物全方位防治与修复关键技术瓶颈,提升装备和产品的标准化、产业化水平,建设技术集成与示范基地。到2020年,示范区实现氮磷和农药污染负荷降低20%以上、农药残留率降低30%以上,污染农田重金属有效性降低50%以上、农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业有机废弃物无害化消纳利用率达到95%。

围绕专项总体目标,衔接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与修复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产品和装备研发,技术集成与示范的全产业链三个层次,设臵35个研究方向项目,其中基础研究7个,关键技术研发15个,典型应用示范13个。根据专项统一部署,依据国家重大需求、问题的突出性和紧迫性、基础和技术需求的重要性和关键性、区域分布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原则,2016年第一批启动11个研究方向项目,其中基础研究4个、关键技术研发5个、典型应用示范2个;2017年第二批启动15个研究方向项目,其中基础研究3个,关键技术研发9个,集成应用示

2 范3个。在前两批启动项目基础上,2018年度拟启动 9个研究方向项目,其中关键技术研发 1个,技术集成与示范8个,拟安排国拨经费1.3亿元。项目实施周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关键技术研发

1. 集约化养殖粪污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与装备研发 研究内容:针对主要畜禽种类集约化养殖过程中粪污环境污染问题,研发主要畜种集约化养殖场规划布局、环保型畜禽舍设计、粪污污染控制规程;研发集约化养殖粪污收储运的智能化控制系统及关键技术设备;研发集约化养殖业粪污高效转化利用关键技术及专用设备;研发主要畜种集约化养殖环境与粪污无害化检测技术及装备;开展基于污染防治的集约化养殖场综合养分管理技术应用及其经济与环境效应评价研究。

考核指标:【约束性指标】编制粪污污染控制技术规程2套,粪污收集、运输和贮存的智能化控制关键技术设备3套,研发粪污处理技术专用设备3套,研发粪污无害化检测技术规程3套;提出粪污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方案3套;获得国家发明专利6件,有效转化3件。开展集约化养殖粪污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的试验示范,实现集约化养殖业粪污无害化利用率达到90%。【预期性指标】编制主要畜种集约化养殖粪污污染防治技

3 术标准草案4项;发表SCI论文10篇。

执行期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二、技术集成与示范

2.长三角镉砷和面源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工业化和农业集约化程度高所引起的农田重金属和面源污染加剧问题,以都市和城郊生态农业、生态高值农业、休闲农业发展对生态环境质量高要求为目标,集成农田重金属污染物阻断技术与材料、设施农业水肥一体化技术及氮磷流失削减技术、农田有毒有害化学/生物污染防控技术与产品、典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技术、集约化农田生态种养技术和模式;优化配套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品种、超富集植物间套作技术、生态修复技术和农艺管理措施;应用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检测技术、设备和标准,开展重金属污染和面源污染的监测和评价,建立区域重金属和面源污染的预警系统;构建长三角高度集约化农业重金属和面源污染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模式,编制技术规范,开展工程化应用。

考核指标:【约束性指标】形成长三角高度集约化农业重金属和面源污染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模式4套,编制技术规范

44 项,建设农业废弃物污染控制技术工艺生产线1条,年处理能力10000吨。建立长三角高度集约化农业重金属和面源污染综合防治与修复集成技术示范区,核心区面积500亩,示范区5000亩。示范区实现土壤镉、砷等重金属去除率达20%以上,有效性降低50%以上,氮磷和农药污染负荷削减25%以上,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农业废弃物利用率达到85%以上。【预期性指标】技术辐射推广1万亩,实现污染负荷削减目标,培训技术人员3000人次。

执行期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3. 黄淮海粮食主产区面源和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黄淮海粮食主产区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不合理投入导致面源污染和污灌、矿业冶炼等活动导致的重金属污染问题,以典型地表水源污染区域为目标,集成小麦玉米主产区氮磷淋失阻控技术与产品、农田有毒有害化学/生物污染防控技术与产品、秸秆等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与设备;优化氮磷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技术、重金属污染农田安全利用和修复技术;构建黄淮海粮食主产区农田面源和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模式,编制技术规范,建设海河、黄河、淮河流

5 域粮田面源和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与修复集成技术示范区。

考核指标:【约束性指标】形成黄淮海粮食主产区主要种植制度面源和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和修复技术模式4套,编制技术规范4项,建设、改造作物秸秆无害化处理技术生产线1条。建立黄淮海粮食主产区面源和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与修复集成技术示范区,核心区1万亩,示范区3万亩。示范区实现氮磷污染负荷削减20%以上,土壤重金属去除率达到20%以上,或有效性降低50%以上,农产品质量达到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农业废弃物无害化消纳利用率提高到95%。【预期性指标】技术辐射推广20万亩,实现污染负荷削减目标,培训技术人员4000人次。

执行期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4. 黄淮海蔬菜主产区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黄淮海蔬菜主产区农业投入品与产出品导致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集成菜田氮磷污染负荷削减技术与产品、农药等农田有毒有害化学/生物污染防控技术与产品、尾菜等典型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与设备;优化配套低污染蔬菜种植模式、水肥一体氮磷流失阻控技术、农田尾菜资源化利用技术、种植/养殖/加工相结合资源高效循环农业模式;构建

6 黄淮海菜田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模式,编制技术规范,建设黄淮海蔬菜主产区面源污染综合防治集成技术示范区。

考核指标:【约束性指标】形成黄淮海蔬菜主产区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模式4套,编制技术规范4项,建设蔬菜废弃物无害化利用技术生产线1条,年处理能力8000吨。建立蔬菜主产区面源污染综合防治集成技术示范区,核心区0.5万亩,示范区1万亩。示范区实现氮磷、农药污染负荷削减20%-30%,农药等农田有毒有害化学/生物污染物残留率降低20%以上,蔬菜废弃物无害化消纳利用率提高到95%。【预期性指标】技术辐射推广5万亩,实现污染负荷削减目标,培训技术人员4000人次。

执行期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5. 长江中游双季稻区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低丘-平原混合河网发达,以水稻种植和畜禽养殖为农业主产业的区域特点,综合集成氮磷高效水稻品种、农田氮磷和有毒有害化学品等污染物的源头减量、稻秸资源化利用等农田面源污染防控技术、产品与设备;优化养殖污染物的控制与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备、径流输移和汇流区生物净化等小流域面源污染防控技术;构建长江中游低丘-平原混合河网

7 双季稻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模式,编制技术规范,开展示范推广。

考核指标:【约束性指标】形成长江中游低丘-平原混合河网双季稻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模式4套,编制技术规范4项,建设秸秆和养殖污染物高效利用生产线2条,生能达到5000吨/年;建立区域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集成与示范区,核心区1万亩,示范区5万亩。示范区氮磷和农药等污染物负荷削减30%以上,农田有毒有害等化学品残留量降低20%以上,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利用率达到95%。【预期性指标】技术辐射推广50万亩以上,实现污染负荷削减目标,培训技术人员4000人次。

执行期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6. 西南粮食主产区砷镉污染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西南粮食主产区由于地质高背景、次生富集和风化程度高等特点,在碳酸岩、玄武岩等不同母质的土壤区,建立农田地质高背景土壤重金属的综合调控技术示范区,编制基于污染快速监测技术的污染农田安全种植区划和监管技术体系;集成农田重金属污染协同钝化阻隔、植物萃取技术产品与装备、耕地安全利用技术与产品;优化配套低积累作物品

8 种及农艺管理措施;建立地质高背景地区土地安全利用和规划整治的区划模式,构建西南砷镉等为主的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模式,编制技术规范,开展示范应用。

考核指标:【约束性指标】建立农田地质高背景土壤重金属综合调控技术方案1套,建立基于重金属快速监测技术的分区分级治理方案1套,形成西南砷镉等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模式3套,编制技术规范3项,建设1条年产5000吨的重金属钝化剂/活化剂生产线。建立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集成技术示范区,核心区1000亩,示范区5000亩。示范区土壤砷镉去除率达到20%以上,有效性降低50%以上,农产品质量达到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预期性指标】技术辐射推广1.0万亩,实现重金属污染修复目标,培训技术人员3000人次。

执行期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7. 华南镉铅污染农田修复与安全利用技术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华南地区由于矿山开发、冶炼导致的流域性农田重金属污染问题,集成农田重金属污染防治地球化学工程技术、协同钝化阻隔技术、植物萃取技术产品与装备、植物间套作修复技术等;建立针对不同类型金属矿体、冶炼加工、矿山废弃物、尾矿、酸性矿山废水、污染地表水和土壤的重金

9 属污染源阻断、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过程、一体化示范工程;构建华南区域性镉铅等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与安全利用技术模式,编制技术规范,开展示范应用。

考核指标:【约束性指标】形成矿山周边镉铅等重金属污染农田一体化修复与安全利用技术模式2套,编制技术规范2项,建立配套的超富集植物快速育苗、安全焚烧等成套技术设备1套。建立华南地区镉铅为主的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与安全利用集成技术示范区,核心区500亩,示范区2000亩。示范区实现土壤镉铅去除率达到20%以上,有效性降低50%以上,农产品质量达到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预期性指标】技术辐射推广2万亩,实现重金属污染修复目标,培训技术人员3000人次。

执行期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8. 西北面源污染农田综合防治技术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西北地区由于农田径流流失及地膜导致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集成水土流失型氮磷面源污染阻截技术与产品、农用地膜等有毒有害化学污染防控技术与产品、作物秸秆等典型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利用技术与设备;优化配套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生态防控技术、农用地膜的高效回收及综合利用技术、低污染作物替代技术;构建西北地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

10 治技术模式,编制技术规范,开展工程化推广应用。

考核指标:【约束性指标】形成西北地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模式4套,编制技术规范4项,建立农业废弃物污染控制技术生产线1条,年处理能力达到8000吨。建立农用地膜回收综合利用与示范区(点)1个,集成农用地膜回收综合利用工艺或设备1套。建立西北地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集成技术示范区,核心区2万亩,示范区5万亩。示范区实现氮磷、农药污染负荷削减20%以上,农田有毒有害化学/生物污染物残留量降低20%以上,农业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利用率提高到95%。【预期性指标】技术辐射推广30万亩以上,实现污染负荷削减目标,培训技术人员3000人次。

执行期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9. 东北粮食主产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东北粮食主产区由于冻融型氮磷流失及作物秸秆等面源污染问题,集成冻融型氮磷流失污染阻截技术与产品、除草剂等农田有毒有害化学污染防控技术与产品;优化冻融水拦截消纳技术、东北秸秆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综合利用与装备、导流回灌技术、种养一体化消减技术;构建东北粮食主产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模式,编制技术规范,开展规模化应用。

11 考核指标:【约束性指标】形成东北粮食主产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模式3套,编制技术规范3项,建设、改造土壤改良剂、秸秆快速腐解菌剂生产线2条,年生产能力分别达到10000吨和20吨。建立东北地区玉米秸秆肥料化燃料化能源化饲料化等综合利用技术集成与示范区(点)1个,集成东北秸秆综合利用设备或工艺1套;建立东北粮食主产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集成技术示范区,核心区2万亩,示范区5万亩。示范区实现氮磷、农药污染负荷削减20%以上,农田有毒有害化学/生物污染物残留量降低20%以上,农业有机废弃物无害化消纳利用率提高到95%。【预期性指标】技术辐射推广50万亩以上,实现污染负荷削减目标,培训技术人员4000人次。

执行期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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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项目(编制大纲)

“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 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6申报指南

项目申报全流程指导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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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问题已成为我国广泛关注的重大农业生态环境问题,对现代农业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十多年的科学研究和大量的实践证明,由于我国农业主产区的污染负荷与复杂性世所罕见,照搬国外既有理论和技术无法切实解决我国在农业领域所面临的重大理论和技术挑战,难以有效地遏制严重的环境污染现实和日趋加剧的发展态势。

我国在近十年中针对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的热点问题和地域开展过不少研究工作,打下了一定的科学理论和技术研发基础。但形成的理论和技术多数仅停留在“实验室”和“论文”里,很少得到大规模应用,还存在局部化、短期化、前后工作衔接差等问题,难以满足我国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复杂性、隐蔽性、持续性的科学和技术需求,也不足以为政府决策、市场和社会需求提供有力支撑。因此,以本领域国家和地方启动科技计划形成的科研成果为基础,凝聚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推广示范和政策管理方面的国内科研和科技成果转化力量,开展相互衔接的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危害机理和防控机制基础理论研究,防治和修复重大关键技术、产品与装备研发,以及技术集成工程化示范应用工作,以期实现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有效防治、农业生态环境质量和农产品质量有效提升的多重目标。

为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绿色发展理念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加 — 2 —

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件精神,落实《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确定的“保护耕地资源,防治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环境污染,改善农业农村环境”重点任务,聚焦我国农田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问题,按照“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技术集成创新研究与示范”全链条一体化设计,组织实施“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以期加快解决我国在农业环境领域基础研究系统性不足,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瓶颈突破性不强,技术有机集成应用可操作度不高等问题,为食品安全、水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提供基础保障,大力促进国家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本专项总体目标:以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高发区和重金属污染典型区为重点,以农田面源污染物和重金属溯源、迁移和转化机制、污染负荷及其与区域环境质量及农产品质量关系等理论创新为驱动力,突破氮磷、有毒有害化学生物、重金属、农业有机废弃物等农田污染物全方位防治与修复关键技术瓶颈,提升装备和产品的标准化、产业化水平,建设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到2020年,示范区实现氮磷和农药污染负荷降低20%以上、农药残留率降低30%以上,污染农田重金属有效性降低50%以上、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农业有机废弃物无害化消纳利用率达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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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专项总体目标,衔接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与修复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产品和装备研发,技术集成示范的全产业链三个层次,设置35个项目。其中基础研究设置7个项目(项目1-7),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设置15个项目(项目8-22),技术集成应用示范设置13个项目(项目23-35)。2016首批发布三个层次中的12个项目指南,项目实施周期为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1. 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与修复基础研究 1.1 农田氮磷淋溶损失污染与防控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以易产生农田氮磷淋溶损失的区域为对象,基于种植制度、施肥、灌溉制度、农业生产方式、气候等因素,研究施肥和灌溉方式下潮土、黑土、褐土类型典型旱作制度(玉米、小麦、菜田等)氮磷淋溶的时空规律与强度;研究农田淋溶损失氮磷的土体分布规律及迁移扩散速率与主控因子,确定淋溶氮磷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等级及向水体迁移的强度;研究农田氮磷淋溶控水、控肥、耕作制度改进等关键措施,明确阻控机制与效果;提出土壤氮磷淋溶损失控制的理论与途径。

考核指标:【约束性指标】提出农田系统氮磷输入、积累、富集、淋失之间的定量化关系理论,建立典型种植制度氮磷因子监测与评估指标体系1套,提出氮磷淋失的防控机制,发表高水平SCI论文30篇。【预期性指标】编制农田氮磷淋失负荷消减标 — 4 —

准草案2项。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1.2 农田有毒有害化学/生物污染与防控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研究农田系统中典型农药、抗生素、酞酸酯、激素、病原微生物等污染特征、环境因子及影响机制,解析农业投入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生物污染来源;研究农田土壤有毒有害化学污染物的结合残留机理与迁移转化规律;研究土壤病原微生物存活、生物膜形成特征与传播途径,抗性基因增殖与扩散机理;研究有毒有害化学/生物污染物对农田系统影响途径、效应及机制;提出农田有毒有害化学/生物污染的防控措施。

考核指标:【约束性指标】明确农田有毒有害化学/生物污染机制,建立典型种植制度因子监测与评估指标体系1套,提出其防控理论与措施,发表高水平SCI论文30篇。【预期性指标】编制农田有毒有害化学/生物污染防控标准草案5项。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1.3 农田和农产品重金属源解析与污染特征研究

研究内容:选择典型粮食、蔬菜主产区的重金属污染农田,研究工业活动、农业活动、大气沉降、地质背景等不同途径导致土壤与农产品中重金属积累过程、污染历史与污染源识别/解析方法;研究典型区土壤中典型重金属输入输出通量、赋存形态及与农产品安全的耦合关系;基于产地土壤、农产品、投入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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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等基础大数据,探索区域及田块尺度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汇耦合关系以及时空变化规律;揭示重金属污染与农产品安全关系规律,提出农田重金属防控指标体系,构建农产品安全评价模型。

考核指标:【约束性指标】构建农田土壤重金属来源识别方法与理论体系,明确土壤-植物系统中典型重金属污染防控机理,制定重金属污染定量化输入输出清单1套,发表高水平SCI论文30篇。【预期性指标】编制农田重金属防控标准草案4套。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1.4 农田系统重金属迁移转化和安全阈值研究

研究内容:研究典型重金属在农田系统中的环境界面过程与分子机理,解析污染物多形态转化过程及其生物有效性;研究重金属对土壤生物及其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潜在毒害作用与机理,明确重金属对农田生态系统的胁迫作用;研究典型区域农田土壤生物对重金属的毒性响应与解毒机理,确定土壤重金属污染生物标志物和风险评估方法;确立基于食品限量标准和生态系统健康的土壤重金属安全阈值。

考核指标:【约束性指标】探明土壤-植物系统中典型重金属迁移转化过程与调控机理、微观作用过程,建立安全阈值,发表高水平SCI论文30篇。【预期性指标】编制农田系统典型重金属风险评估方法标准草案3项。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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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与修复共性关键技术研发 2.1 水土流失型氮磷面源污染阻截技术与产品研发 研究内容:研发治沟造地水利设施综合配套与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和标准;研发治沟造地工程地质与农田土壤湿陷稳定技术与标准;研发新造耕地土壤氮磷增容提质改良技术与旱地生态农业修复技术;研发高效拦截环保材料、高效吸收去除的生物质材料;构建源头削减-生物隔离-湿地消纳过程拦截和蓄存调节相结合的高效生态拦截技术系统。

考核指标:【约束性指标】研发水土流失型氮磷面源污染阻截技术5项、阻截材料4种,编制技术标准草案3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5件,专利技术产品实现有效转化1件;开展面源污染阻截技术与材料的试验示范,实现氮磷流失负荷削减20%以上。【预期性指标】阻截技术实现工程化应用1项;发表SCI论文8篇。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2.2 水稻主产区氮磷流失综合防控技术与产品研发 研究内容:研究稻田在典型种植模式(单季稻、双季稻、水-旱轮作,以及冬闲、冬泡)、耕作方式(免耕、少耕、旋耕、深耕)、排灌和施肥制度下氮磷的流失时空特点及强度,以及稻田流失氮磷对邻近水系(塘、库、湖、河流)的输出强度及污染风险;研究稻田氮磷流失的田间控制技术、迁移过程阻控技术,以及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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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体高效生物净化与资源化利用技术;构建基于稻田氮磷流失综合防控技术体系。

考核指标:【约束性指标】开发稻田氮磷流失拦截新技术3项,形成技术产品3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3件,专利技术产品实现有效转化1件;开展稻田氮磷流失综合防控技术试验示范,氮磷流失负荷下降30%以上。【预期性指标】编制稻田氮磷流失拦截技术标准草案3项;发表SCI论文10篇。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2.3 农业废弃物好氧发酵技术与智能控制设备研发 研究内容:农业废弃物好氧发酵过程中碳氮转化损失规律,以农业有机废弃物微生物转化与降解机制理论为依据,研发堆肥氨挥发回收技术和设备;研发高效、智能型畜禽粪便、秸秆等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一体化技术,优化关键工艺参数与自控技术,以及发酵过程中重金属快速钝化技术;研制集成高效灭菌、生物除臭、快速发酵、重金属钝化、自动在线检测一体化设备;研发发酵产物生产栽培基质、肥料和土壤修复剂等环保产品的资源化高效利用技术;建立相应技术规范和示范工程。

考核指标:【约束性指标】研制出低成本、高效率、智能化的一体化好氧发酵技术设备3套;研发农业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技术、重金属钝化技术和高效生物除臭技术3项;研发基质、肥料和修复剂产品10种;获得发明专利5件,实现工程化应用2件。【预 — 8 —

期性指标】编制技术和产品标准草案2项;发表SCI论文8篇。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2.4 农田重金属污染阻隔和钝化技术与材料研发

研究内容:研发高效、廉价、环境友好型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钝化与阻控技术与产品;研发重金属污染农田作物叶面生理阻隔技术与产品;研发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农艺阻控技术;研发中轻度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钝化阻控-富集移除技术;研发重度污染农田土壤高效钝化-农艺调控-植物阻控耦合技术。

考核指标:【约束性指标】研发重金属污染农田阻隔、钝化技术4项,获得阻隔品种和钝化材料10种,形成污染土壤钝化阻隔技术产品生产线1条;获得发明专利10件,有效转化1件;开展重金属污染农田阻隔、钝化技术试验示范,实现重金属有效态含量降低50%以上,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预期性指标】编制重金属污染农田钝化阻隔技术标准草案2项;发表SCI论文10篇。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2.5 重金属污染农田的植物萃取技术、产品与装备研发 研究内容:针对不同程度和不同类型的镉、砷、铅等重金属污染农田,研发基于重金属超累积植物修复及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中轻度重金属污染土壤阻控-富集修复技术;研发高效的镉、砷、铅等重金属植物萃取、活化技术,以及配套的工厂化育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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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物无害化技术设备,实现植物萃取技术的标准化及成套化;研发强化植物萃取技术及其组合工艺和技术规范;从土壤、作物和生态环境等角度系统评价修复技术效率、经济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考核指标:【约束性指标】形成标准化的镉、砷、铅等重金属污染农田植物萃取及组合技术4-5项;研发出高效镉、砷、铅等重金属活化剂制备工艺和装备1套,形成生产线1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6件,有效转化2件;技术、产品与装备在示范区集成应用,实现土壤镉砷等去除率达50%以上。【预期性指标】编制植物萃取及组合修复技术标准草案4项;发表SCI论文10篇。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2.6 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监测技术与监管平台研发 研究内容:针对我国典型农田面源污染和重金属污染发生特征,研发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快速检测、监测技术和装备,开展动态监测,实现相关数据的动态采集与分析;以多空间尺度和长时序监测为基础,开发基于“互联网+”的区域污染信息空间和属性数据库和大数据平台;建立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生态风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生态风险扩散模型;在监测数据库和风险评估系统的支持下,构建农业面源污染和重金属污染管理决策系统;开展污染对农田生态系统服务的影响及价值损益评估,建立不同时段和空间尺度生态补偿机制,提出适应不同生态系统污染风险 — 10 —

管理模式。

考核指标:【约束性指标】研发农田面源污染和重金属污染动态监测技术2项、设备2项;建立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空间和属性数据库1个;建立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管理决策平台1个;获得国家发明专利6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5件。动态监测在技术试验示范区应用。【预期性指标】发表SCI论文8篇。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3. 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与修复技术集成示范 3.1 京津冀设施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控技术示范 研究内容:以京津冀地区典型设施农业污染类型为对象,以氮磷淋失的防控机制、农田有毒有害化学/生物污染机制、农田重金属污染特征为基础,集成农田氮磷淋溶或流失防控技术、农业废弃物好氧发酵技术与智能设备、农田重金属污染阻隔和钝化技术与材料、农田重金属污染地球化学工程修复技术,优化配套有机肥源磷素投入阈值控制技术、高氮磷残留土壤修复与利用技术、农田尾菜资源化全量利用技术,构建京津冀设施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模式,形成技术规范。开展典型设施农业类型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模式的工程化应用。

考核指标:【约束性指标】形成京津冀设施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3项、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模式4套,制定技术规范4项。形成高效、智能型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技术生产线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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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产能力达到5000吨;建立京津冀设施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与修复集成技术示范区,核心区0.5万亩,示范区1万亩,示范区实现氮磷和农药污染负荷削减25%以上,农药残留率下降30%以上,重金属有效性降低50%以上,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预期性指标】技术辐射推广3万亩,实现示范区污染负荷削减目标,培训技术人员3000人次。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3.2 长江下游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控技术示范 研究内容:以长江下游典型种植制度为主要对象,以氮磷流失的防控机制、农田有毒有害化学/生物污染机制、农田重金属污染特征为基础,集成稻田氮磷流失综合防控技术与产品、农业废弃物好氧发酵技术与智能设备、农田重金属污染阻隔和钝化技术与材料、农田重金属污染地球化学工程修复技术,配套养分流失多级循环利用耦合技术、重金属复合低积累作物品种、稻田增氧提效与重金属钝化技术,构建长江下游氮、磷、农药面源污染物截留减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模式,形成技术规范。开展长江下游典型种植制度污染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模式工程化示范。

考核指标【约束性指标】:长江下游氮、磷、农药面源污染物截留减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模式6套,制定技术规范6项;形成农药生物降解菌剂生产线各1条,年生产能力 — 12 —

达到30吨。建立长江下游污染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示范区,核心区1万亩,示范区2万亩;示范区氮磷和农药污染负荷削减30%以上,农药残留率下降30%以上,重金属有效性降低50%以上,农产品质量达到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农业废弃物无害化消纳利用率提高到95%。【预期性指标】技术辐射推广5万亩以上,实现示范区污染负荷削减目标,培训技术人员5000人次。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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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1. 项目申请书须经过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科技主管机构推荐,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推荐。

2. 项目须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

3. 同一申报材料不得多头重复推荐;同一推荐主体对同一项目只能推荐1项。

4. 项目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项目参加人员,对同一项目不得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

5. 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集成示范类项目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申报,且要求提供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

6. 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7个,每个课题参加单位不超过4家(含主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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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农业污染源及农业环境保护

一、 农业环境的概念

农业环境是指农作物、林木果树、畜禽及鱼类等农业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条件的总称。近年来,随着人类社会的飞速发展,人类活动所引起的农业环境污染、农业环境质量恶化等农业环保问题日益突出。

二、 农业污染的来源

主要有二类,一是来自农业外部的污染,主要是工业“三废”(废气、废水、废渣)的污染,居民生活废水、垃圾、出行(汽车)废气的污染,及经济活动(土地开发、矿山开采)等对农业大气、水体、土壤造成的污染,这类污染主要导致镉、砷、汞、铅等重金属污染。二是来自农业自身的污染,主要是过量使用化肥、农药,单一施肥,垦荒、过度放牧、耕作对植被的破坏,及农业废弃物处置不当的污染。过量使用农药,作物及土壤残留量高,生物链累积、浓缩,危害人类健康;过量施肥,造成水体氮、磷含量高,富营养化,藻类繁殖快,水体缺氧,影响鱼类生长;长期单一施肥,造成土壤硝酸盐累积、土壤板结、有机质下降,地力下降。

三、防止农业环境污染的措施。

1、发挥自然界的自净能力,塘、库、池、湖泊及土壤等都有自净作用。

2、维护生态平衡。森林、草原、水土合理开发利用,防止过度耕作、放牧。

3、耕作措施。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撒施石灰、磷酸盐、硝酸盐可抑制重金属的吸收。

小资料:全球公害的环境问题——塑料“白色污染”

危害:污染环境,难降解,自然状态下降解需100—200年,环境压力大;易燃物,火灾隐患。处理:卫生填埋、高温焚烧、回收再利用。

措施:一停止使用一次性餐具和超薄塑料袋;二是回收塑料袋并使之资源化;三是研究开发可降解塑料;四是加强环保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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