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化解典型材料

2022-06-0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矛盾纠纷化解典型材料

房产领域矛盾纠纷化解的对策建议

摘要:成都市温江区在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付使用以及管理过程中,因开发企业资金问题、经营和销售问题、物业管理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给政府工作造成巨大压力和负面影响。通过对主要问题的分析,提出几点对策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矛盾纠纷;对策建议

近年来,成都市温江区已进入城市化进程的迅速发展期,房地产作为城市发展的物质载体和城市建设资金重要来源的产业,在其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一个个旧城改造项目的实施、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建成销售并交付使用,不仅满足了群众日益提高的居住要求,而且提升了区域的城市形象。但是,在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付使用以及管理过程中,伴随而来的因开发企业资金问题、经营和销售问题、物业管理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出现且呈多发态势,不仅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给政府工作造成巨大压力和负面影响。

1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1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区从业门槛过低

成都市温江区与其他地方一样,对进入区域实施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没有设定准入机制。从上世纪90年代末到目前,先后有19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温江区开展过房地产开发业务,其中一级和二级资质仅20家,占10%,三四级资质69家,占34%,其余均为暂定资质甚至是兼营商,而其中本地企业仅10家,占5%。这种过低的入市门槛导致从业企业水平参差不齐,一些企业仅是凑够拍卖土地的资金便“匆忙”进区开建,往往缺经验、缺管理、缺技术、缺资金,这种“先天不足”的开发企业和项目,往往抵御风险能力很弱,一有异常就会引发停工、“烂尾”。

1.2建设单位过度融资

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有资金实力弱,市场竞争能力差,项目实施过程中只能大量依靠信贷,往往通过委托贷款、信托计划、民间借贷等方式多渠道过度融资;通过股东借款、其他应付款、挪用信贷资金等方式充当资本金;通过项目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内部员工按揭套贷等方式筹集资金,甚至通过这种大大超过项目本身需求规模的融资方式腾挪资金开发新的项目或转投其他产业,一旦遇到行业、市场、政策出现波动时就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烂尾”。

1.3银行对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

按照现行的《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商品房预售资金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选定的银行履行监管职责,但由于监管银行多数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合作和利益关系,一些银行并未按规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之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有资金不足,盲目扩大追求规模效应,在银行监管较松的情况下甚至在银行的协助下挪用预售资金开发新项目或做他用,一旦遇到项目进度延后或回款问题,资金紧张或断裂的危机便迅速反映到项目上,给购房业主带来极大风险。

1.4开发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

房地产经营管理涉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广告法》《合同法》等多项法规和规章制度,实际经营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为了追求利益和影响面,“打擦边球”甚至铤而走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开发和销售。而房管部门在房地产开发中处于管理的末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要求仅能从其办理预售时方介入管理、服务,话语权不高,且涉及企业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往往需要相关部门同时发力方能见效。

1.5车位租售定价机制不健全

2014年1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放开了住宅小区车位租售价格。至此,住宅小区车位租售由政府指导下的半市场行为转变为纯市场行为。从长远看,放开车位租售价格,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与此相关的服务行业发展,而要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前提条件是保障市场公平。由于放开价格后,市场没有适应期和过渡期,加之与此相关的部门没有及时跟进配套措施,导致车位及其服务的提供方和消费方市场地位不平等、市场行为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在车位租售定价方面没有成熟、规范和双方认可的机制,往往形成尖锐矛盾。

1.6物业管理中权责不明晰

理顺权责是搞好管理减少矛盾的基础。从以往发生的物业管理纠纷案例分析,引发纠纷的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权责不明晰:一方面,物业服务企业“对谁负责”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另一方面,也正是因为权责不清,业主对物业服务企業应该承担的职责认识不清,错误地把一些应由社区承担的社会保障职能,应由政府行政部门承担的社会治安职能,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的建设质量与保修责任,应由水、电、气以及公交等公用事业企业承担的经营管理职能等都误以为是物业管理的事情,一旦发生问题就会向物业服务企业追究责任,造成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1.7社会动员不到位,法律意识不深入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了较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这些法律法规的专业性比较强,其中的一些法律术语老百姓一般不容易接触到,理解起来也有一定难度。因此,这些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多在业内进行,较少组织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造成群众宣传缺失,购房者甚至不清楚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因而不能对开发销售进行有效监督,等到事后发现问题,往往已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形成很难化解的矛盾纠纷。

2对策与建议

房地产市场矛盾纠纷的多发性、复杂性和尖锐性,要求房管及其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疏防并重的原则,综合施策、系统推进,针对涉房矛盾纠纷的症结形成“组合拳”,方能有效化解存量矛盾,防止新增矛盾。

2.1把好“准售”门槛

按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方式是参与国土部门组织的公开“招拍挂”。而参与“招拍挂”没有太多的资质条件和资产条件要求,只要在熔断机制内,即按价高者得的原则拍卖,因此没有严格的准入条件限制。由于准入条件低,就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实力小、资金薄的“冒险淘金”企业涌入。管理部门虽然不能硬性提高准入条件,但可以通过前期宣传、洽谈等让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知晓和参与,同时可以提高“准售”条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2强化开发企业融资监管

实施预警管理,对前期已经暴露出不稳定因素的开发企业,可以制定一套特殊的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明确特殊监管启动条件,如发现企业资金明显紧张、工程进度滞缓的项目,在办理预售许可时可要求企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报建设管理部门备案,由建设管理部门跟踪督促;对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银行缩小选择范围,要求其必须选择区内的银行作为其监管银行,强化银行的监管意识和责任,最大可能限制企业违规使用预售资金;同时不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房屋存在在建工程抵押,防止因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及时解除抵押而造成购房人无法网签备案等情况。

2.3强化资金监管

一是加强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监管,防范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矛盾;二是加强预售资金监管,防止预售资金被挪用或“卷款跑路”造成资金链断裂形成“烂尾”;三是加强备案资料审查,从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窗口审查备案制度开始,在受理开发企业的备案申请时,除交易事实、购房资格审查方面的资料外,对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监管银行提供将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的证明材料,严格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按程序将预售款足额纳入监管范围,降低后续风险。

2.4规范经营行为

一是规范商品房销售宣传行为,可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前期宣传及开盘销售前,须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项目宣传广告内容、项目销售现场沙盘、宣传资料、宣传片及广告语进行审查,宣传内容要如实反映项目情况;二是规范销售行为,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违法开发、炒作制造假象、捂盘惜售、违规涨价、违规收取手续费、恶意欺骗消费者、擅自改变小区规划、小区配套设施和公用场所用途等扰乱房产市场行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四是规范销售合同。

2.5优化验收程序

一是对涉及房地产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认真研究法律条文,理清法律法规之间的联系,按法律法规规定排好规划、消防、建设、环保、绿化等方面的验收顺序,作好法律法规的衔接;二是梳理已发生过的涉房矛盾纠纷,分析哪些矛盾纠纷可以通过严格验收手续得到有效避免,从而丰富完善验收内容;三是建立联合验收机制。

2.6加强价格指导

一是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指导,严格执行限价政策,按政策规定核定预售价范围,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私自涨价、变相涨价行为;二是加强车位租售价格指导;三是加强物业价格指导。

2.7健全物业管理体系

一是明确权责,应该对物业管理的权责进行再明晰,要将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市政管理、社区管理权责进一步理清,推进物业服务阳光化;二是厘清关系,特别要厘清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之间的关系,解决物业“对谁负责”问题;三是完善制度,在落实《物业管理条例》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问题和对矛盾纠纷的研判,细化制定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强化与社区管理的联动,全方位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调价行为,切实做到有章可循。

2.8建立联调联处联检制度

一是建立房地产开发领域涉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会议,为相关部门就相关问题协调沟通和全面掌握开发建设情况提供平台,为政府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二是构建联动工作格局,强化部门联动,着力提升工作实效,与公安、法院、发改、工商、建设、税务等部门联动,抓好市场纠纷、拖欠民工工資、欠缴税款、停车费涨价等问题的预防、调处工作;三是强化矛盾纠纷联处,制定联处预案;四是开展联合执法,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范围、多角度发现和分析问题,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2.9推行负面清单管理

建立诚信监督机制,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诚信评级活动,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建立矛盾纠纷责任负面清单,对故意侵害消费者全法者权益的企业,及时向社会披露,通过影响企业的社会信用促进企业自律。

2.10深化普法宣传扩大社会监督

通过法治宣传周、举办展览和业主讲座、涉房法律法规进社区等形式,借助网络、电视、新媒体、手机等载体,切实加强房地产法律犯规宣传,对涉及权重切身利益、矛盾多发事项所涉的法律术语,耐心解释,创新方式采取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宣传,使群众真正知晓法律规定、了解法律要以,既能够依据法律规定判定自己的诉求合理或是不合理,又能够依据法律有效监督,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作者:尹华群

第2篇:矛盾纠纷化解典型材料

强基维稳,铺就和谐发展道路

——白塔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几点做法 白塔镇地处博山北郊,位于博山新区新城规划范围。下辖19个村、社区,人口4.02万人,面积36.9平方公里。支柱产业为汽车配件、新材料产业,是淄博市经济强乡镇前十强。

众所周知,越是经济发达的地方,各种矛盾就越是种类繁多、越是复杂,诸如土地纠纷、拆迁安臵纠纷、劳动纠纷、改制纠纷等时有发生。近年来,白塔镇把平安建设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以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建设为抓手,突破“就信访抓信访,就稳定抓稳定”的传统思路,积极探索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寻求发展,围绕发展抓稳定、抓好稳定促发展的新路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完善网络、充实人员,构建大信访、大调解工作格局。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工作网络建立、维稳队伍建设是维稳工作的基础。

以高效快捷为原则,建立了“六位一体”的基层工作联动网络,即由镇包村(社区)党政领导、包村(社区)干部、驻村(社区)民警、村、社区基层联络员、调解员、治保主任构成基本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确保有人干事。充分发挥“一村一警” 和基层联络员、调解员作用,掌握村情民意,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公开接访制度,按照全区固本强基维稳工程要求,每个工作日有一名党政领导公开接访,接访领导做到按时到岗,对群众来信来访案件进行及时有效处理。

1 狠抓维稳队伍素质提升,增强综治维稳力量。整合司法、信访、调解队伍,积极选调有专业知识、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到综治维稳一线,形成维稳工作专业队伍,采取以集中培训、以干代训、撰写接访心得等为主要方式的强化训练,使维稳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做到了人人能接访、个个会调解。同时,将工会、团委、妇联等群众团体纳入到维稳综治领导机构,作为维稳工作的预备队伍,充分利用群众团体的思想阵地,广泛宣传维稳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基本的法律、法规,在全镇营造起良好的维稳舆论氛围。全镇19个村、社区都成立了综治中心,实行综治、调解、信访联合办公。全镇共配备专、兼职维稳人员108人,其中镇综治办20人,综治调解员65人,信访基层联络员23人,夯实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基础。

--创新方法、总结经验,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维稳工程的重点在基层、基层工作的关键在组织、组织建设的根本在干部。该镇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制度建设,经过长期摸索,形成了一系列科学、规范、高效的长效机制,为维稳工作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一是落实村级规范化管理制度。村级事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引发农村矛盾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工作中该镇高度重视基层班子建设,全面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的要求,集中推行农村基层干部“三三”工作法。落实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制度,特别是推行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村级事务的决策、执行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北汽海华汽车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的按时落地,就得益于村级管理制度的不断规范。海华汽车部件项目是在金融危机影响尚未触底之时逆势而上的,是与

2 北汽公司强强联合,符合白塔镇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且科技含量高的好项目、大项目,对于拉动全镇经济将会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因为项目牵扯占地这个容易引起信访事件的敏感问题,为保障工程顺利实施,镇组成工作组提前介入,首先对有关社区从工作程序上进行把关,严格按照社区党总支会提议、社区“两委”会商议决策、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程序,对占地这一村级重大事务进行了决策。其间,部分群众对土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产生分歧,一度使项目受到阻碍。镇工作组和社区两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社区实际,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分配方案,使各方利益群体得到满意结果,最终项目得以顺利开工建设。目前, 20000平方米的车间已基本完工。通过这件事情,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群众利益无小事,只要是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思考问题,真心为老百姓办事,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我们的工作就会得到老百姓的支持。

二是实行信访案件严重级别预警、分级负责制度。信访案件、矛盾纠纷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面广、量大、内容杂,为抓住最佳解决时机,尽快地解决出现的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处理那些对社会影响大、相对比较复杂的案件,实行了信访案件严重级别预警、分级负责制度。先由接访领导和维稳工作人员,对接访事件进行初步过滤,甄选划分为重大矛盾、复杂矛盾、一般矛盾三个级别,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和包村人员一岗双责制度,确定不同的具体责任主体进行化解。重大矛盾包括群体性上访,牵扯利益群体较为复杂的事件,对社会副面影响比较大的恶性事件等,由主要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亲自关注、亲自接访、亲自参与、亲自解决、一办到底。复杂矛盾包括上访群体要求比较明确,但

3 需要协调几个部门进行解决,或是涉及资金落实等比较实际的问题,由接访党政领导作为具体责任人,对案件进行跟踪处理,全面协调,直至群众反馈回满意结果。一般问题,由接访领导当场落实包村干部、责任单位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给予答复处理,直至上访群众满意。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该镇还实行了一事一议审理制度。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案件,召开由镇专职副书记召集,具体包案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对排查及接访的比较复杂的矛盾隐患和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原则,共同制定调解方案。

三是对上访老户实行“五步”工作法。解决老上访户历来是基层信访工作的第一难题。该镇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关注民生,做好化解和稳定工作。一“访”,深入走访、全面梳理,认真从案件中分析研判信访人诉求中合理成分和不合理成分。二“谈”。在对案情充分了解掌握的基础上,与信访人面对面、心贴心的谈案情,做到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三“帮”。对信访人的现实生活给予更多关怀和帮助,对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人通过纳入“低保”、给予生活救济、逢年过节慰问走访、帮助推荐就业岗位等各种方式来解决信访人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我镇原广播站于2006年进行改制,划归青鸟公司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对原广播站部分职工进行了辞退,这几名职工,上访反映要求享受退休待遇。经调查,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原广播站已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答复处理,但上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坚持要求按其想法落实退休待遇,并一度情绪特别激动,甚至在领导办公室里拿着农药瓶要挟寻短见,并不断的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针对

4 这一案件,我们了解到上访人生活上确实存在一定经济困难,将他们当作特殊困难群体,在政策范围内,全力进行帮助扶持,发放部分生活困难补偿金,帮助推荐就业岗位,并及时咨询劳动保障、司法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了一次性补偿。矛盾的利益主体总是多方的,当辞退的这一主体得到满意答复后,原广播站改制时留用,至今仍然在岗的几位职工,提出了也要得到一次性补偿。包案领导多次与他们促膝长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他们认识到了所提出的要求的不合理性,最终信访人息诉罢访。四“解”。以“事要解决”为原则,对信访人反映问题中的合理成分,在政策范围内,全力解决信访人反映合理的问题。 五“控”。对于经过重新研究、重新调查、重新处理认定为“无理上访”的案件,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将上访人稳控在当地。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强基维稳的巨大合力 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建立健全了领导负责机制,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暴露出来的重大社会矛盾以及群体性上访反映的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上门倾听群众心声,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深挖矛盾根源,彻底化解矛盾。切切实实对全镇安全稳定负起总责,并对全镇广大干部职工起到表率作用。2009年12月底,白塔社区因博山弹簧厂集体企业改制而引发问题,矛盾不断升级,由中断改制到矛盾转移,发展到白塔社区居民100多人上访反映要求罢免居委会成员。这一事件看似是一起罢免事件,但实质却是因为村企业改制程序不完善、办法不透明、方法不对路、工作不细致而

5 引起的。因该村一直是先进单位,相对比较稳定,上访事件发生后,镇党委非常重视,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在广泛听取企业职工、企业、村委会成员、上访群众等利益相关群体意见基础上,迅速理清了事件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找到工作的切入点,果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指导村两委制定科学合理的企业改制方案;二是按照“四议两公开”原则对方案进行审议决议;三是针对村民罢免要求,同意总支书记主动辞职,消除罢免目标,并对村两委班子成员予以及时调整;四是积极物色既能消除村民罢免意见,又对改制企业有收购意向的企业及时介入,平衡了村两委、上访群众、企业负责人等多方面的利益关系。这样不仅使村民利益得到保障,主动终止了罢免程序,而且使企业成功改制,通过资产重组成为镇域产能过五亿元的骨干企业之一,同时村收回净资产,确保了村集体利益。企业改制后,职工工资涨了50%,为职工购买了各类保险,对原企业负责人(原总支书记、社区两委成员)聘任为顾问,最大限度予以关照。这一事件的成功解决,有力的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稳定是发展的生命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有了稳定的社会环境,才有百姓的幸福安宁,社会的发展进步。而同时经济发展又是解决一切矛盾的基础。社会和谐稳定所带来的经济发展成果,已是日渐丰硕。

促进了发展,提升了实力。2009年全镇完成规模工业营业收入115亿元;利税10.8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完成20亿元;实现财政收入581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370元。同时强

6 化企业梯次建设,重点培植骨干企业,实施“22510”工程,实现全镇经济可持续发展。计划用3年时间培植产能过50亿元企业2家,过10亿元企业2家,过5亿元企业5家,过亿元企业10家。其中,海洲粉末冶金一期年产30万吨粉末冶金材料、北汽海华汽车部件生产基地一期6万吨汽车板簧、宏泰科技一期5万吨合金铸钢件工程将于今年五一竣工投产,新材料和汽车部件两大产业集群逐步壮大。

实惠了群众,改善了民生。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以“三路一河九社区”为主框架的城市空间布局逐步形成,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供水中心一期工程顺利竣工,白塔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完工。两区三村工作稳步推进,仅2009年一年,开工建设住宅楼16幢,建筑面积达6.4万平方米。实施村村通工程,辖区内道路基本实现了全硬化。以低保、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教育文化体系也逐步健全,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逐年提高。

以上是白塔镇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总结归纳,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只有从群众切身利益出发、从基层基础工作入手、从长远机制完善考虑,最大限度从根本上化解不和谐因素,经济发展才有保障、社会事业才会繁荣、人民群众才能安居乐业。

2010年4月

第3篇:村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典型经验材料

注入真情化解矛盾 凝心聚力共建和谐

--**州**县**彝族乡**村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典型经验材料

村党总支常务书记兼新农村建设指导员 胡-光-明

**州**县**彝族乡**村地处**乡东边,距**乡政府所在地17公里,到乡道路为柏油路,交通方便,距县42公里。全村国土面积47.56平方公里,辖热水塘、哈铁等11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318户,有乡村人口1030人,2012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676.3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220元,森林覆盖率达83%,是一个以发展泡核桃产业为主的林业山区民族村。近年来,国家加大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随着中央和地方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民的生活质量逐步提高,促进了农业建设的持续发展,农村面貌日新月异、欣欣向荣。在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受到市场经济转轨、利益格局调整和文化思潮变革等诸多因素影响,各种新型矛盾错综复杂,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农村矛盾,关系到农村经济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着力化解农村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是基层村级组织肩负的一项重要任务。我村党总支、村委会在农村基层实际工作中,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内部矛盾和相邻之间纠纷的解决,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认真加以排查化解,并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有效的矛盾纠纷化解办法。

一、矛盾纠纷基本情况

2011-2012年以来,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推进和跃龙公路等重点工程项目在**村境内实施,以林地和土地权属、农户分家、婚姻、重点工程建设征占地赔偿和水源等矛盾纠纷为主的大批矛盾,致使我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量及难度不断增大,矛盾纠纷有上升趋势。

两年中,共发生矛盾纠纷173件,其中:林地和土地权属纠纷80件,占46.3%,农户分家纠纷35件占20.2%,婚姻矛盾5件,占2.9%,赔偿矛盾32件,占18.5%,水源纠纷21件,占12.1%。

究其特点有六个方面:

一是矛盾纠纷的多样性。矛盾主体增多,矛盾关系广泛、复杂,往往是国家、集体、个体和多种经济组织的矛盾交织在一起。在盲目的荒地开发中,有的是“有地无证”,有的是“有证无地”,有的是“一地多证”,这就为村民、集体和开发者之间的土地纠纷埋下了隐患。

二是矛盾纠纷的季节性。受自然规律的影响,农产品购销、农作物财产侵权、劳务报酬索要、水事纠纷都具有季节性。特别是因地埂地界、浇水用电等切身利益而引起的矛盾,来势猛,发展快,带有明显的季节性。

三是矛盾纠纷的涉法性。随社会的进步,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逐步增强。民调组织及辖区行政部门不解决或解决不了的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已成为人们的普遍性选择。

四是矛盾纠纷的群体性。农村矛盾纠纷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涉及面广,易于引起具有相同利益关系人的共鸣,进而形成群体行为。这些矛盾纠纷若处理不当,解决不力,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极其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五是矛盾纠纷的对抗性。受利益驱动影响,由于水资源的不均性、有限性、紧缺性,极易形成农田灌溉水事纠纷,甚至引发打斗。因借婚姻索取财物、争夺遗产、分家拆产、逃避债务而激化的矛盾时有发生。

六是纠纷调处具有复杂性。就土地纠纷而言,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以土地弃耕撂荒为由收回或转包农户的承包地,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以“土地经营权证”为根据受法律保护。但《土地管理法》又明文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在这里,法律和法律、法律和政策之间出现明显不相吻合,使得基层干部和政法部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无所适从,左右为难。

二、矛盾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从林地和土地权属、农户分家、婚姻、重点工程建设征占地赔偿和水源等矛盾纠纷的产生,有其深层次的原因。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广大人民群众追求小康生活的愿望越来越迫切。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不适应、经济基础同上层建筑的矛盾也随之凸显。

现阶段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东西部的差距、城乡差距、各阶层的差距明显拉大,虽然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改变了均贫。但是,由于并没有达到均富,导致不患寡而患不均,由不均而导致心理失衡,由心理失衡而导致行为失控。个别地方因仇官仇富心理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已经给我们提出了深刻的启示和警示。

第二,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带来利益格局的调整,引发了社会纠纷的剧增。随着原有的利益格局的不断变化,个人之间、群体之间、家庭之间、社区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利益差距与矛盾日益突出,从而引发了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且纠纷的性质越来越复杂。同时,多元化利益带来的冲突加上因制度未有效确立而产生的混乱与无序,产生了许多新的具有时代特点的纠纷,如土地承包权纠纷、劳资纠纷、消费纠纷、医疗纠纷等。

第三,市场机制不成熟,新旧体制产生巨大摩擦,社会控制系统不够完善并明显脱节,原有的管理体系力不从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多种经济所有制并存,多元的利益主体开始产生,追求利益的欲望被激发出来。由于法制不健全,市场秩序失范,社会诚信缺失,市场经济固有的各种弊病开始产生,受利益驱动,引发的各种纠纷层出不穷,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在增长。

第四,城市化进程加快,新型共同体正在生成。以价值、观念共同为特征的传统社会正在向利益共同的经济共同体转变。农民为参与市场的需要自愿组织的各种生产、销售、技术性协会正在生长、发育,这是经济共同体在乡村社会发育的征兆。另一方面,农民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向城市流动。与此同时这些农民又未被城市接纳,造成他们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权利一旦受损害,往往诉诸暴力或其他类型的自力救济。

因此,基于特定的历史时期,我们在取得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各类犯罪案件、经济纠纷、民事纠纷、信访数量同样快速增长。当自发的、零散的、轻微的矛盾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时,将可能转化成自觉的、有组织的、严重的群体性对抗,使矛盾摩擦上升为矛盾冲突,烈度与强度不断地增强,引发更大范围、更加激烈的冲突。为此,尽快建立一种便捷、节约、高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紧迫而必要的。

三、巧妙化解矛盾纠纷的办法

哪里疏导化解矛盾的工作做得好,哪里农民的情绪就顺,社会秩序就好,经济发展就快;否则相反。农村矛盾纠纷都有一个酝酿--发展--激化的过程,要从源头抓起、从根本抓起、从全社会抓起、从平时抓起、从预防抓起、从调解抓起,“宜疏导不宜堵压、宜化解不宜激化”。除了违法乱纪的事件和最终需要解除人身关系的以外,均应耐心细致地调解,千方百计定纷止争。

第一,建立一个完善的工作机制。按照“形成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格局”的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实行“一天一排查”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村调解委和各村民小组长按照分管的片区每天分别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和收集,努力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理,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实行“一案一办结”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归纳分类,逐件按诱因、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登记建档,并逐一进行调解,调解后及时将调解情况报告乡综治办。对比较复杂或有可能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矛盾纠纷案,村“两委”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提出化解措施,明确包案责任人,及时组织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明确村级调解组的调解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送达。三是实行“一月一例会”制度。村调解委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全村维稳形势,研究解决矛盾纠纷难题,并按月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小组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被动的小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培养一支过硬的调解队伍。立足于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优秀调解员,通过发挥其作用,使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础,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是管好用好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村“两委”换届,对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明确其主要职责和任务。实行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月例会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调解员学习农村实用法律和调解工作方法。同时,通过落实“以案定补”、每年评选优秀调解员等形式,充分调动村级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有效整合基层调解人员。实行矛盾纠纷分级调解制,对家族或家庭中产生的矛盾纠纷,由家族长者先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上报村民小组。对村民小组内产生的矛盾纠纷,由村民小组长、党员、村民代表先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上报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以及各界知名人士的作用。通过分级调解,有效整合调解人员,壮大了基层调解员队伍。三是对调解员进行专门培训。结合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以调解业务、调解方法、农村实用法律等为主要内容对村级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基层调解员全方位、多角度的得到培训。

第三,推广一套有效的化解方法。我村认真总结推广矛盾纠纷化解方法。通过不断探索实践,基本形成了一套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矛盾纠纷化解方法,并在全乡范围内得以推广,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八种:一是注入真情调解。每位调解员在组织调解前,都要抱有一定将矛盾纠纷化解的信心和决心,把矛盾纠纷化解当做是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实事,都要认识到若不将矛盾纠纷化解,会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甚至会升级为更大矛盾,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二是规范程序调解。严格按规范程序组织调解,严明调解纪律,维持好调解现场秩序,对参与人有可能产生激动情绪的,安排专人稳控,防止双方矛盾升级,致使不欢而散。三是坚持依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要将矛盾纠纷案涉及法律和政策宣传在前,让当事人理解明白。调解员在提出纠纷问题解决方案时,要尽可能按照法律规定,维护法律尊严。四是法情结合调解。在依照法律完全不能化解矛盾的基础上,要组织当事人协商,提出若干解决问题的方案供当事人选择,直至矛盾纠纷化解为止。调解员在提出解决问题方案时,要发散思维,只要不违反道德、法律和不触及第三方利益,有利于矛盾纠纷化解的方案都可以提出。五是用活村规民约。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约束不了,以及农村常出现的一些纠纷事项明确写入村规民约,依法召开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认真组织实施,在发生矛盾纠纷时,严格按照村规民约规定来组织调解。六是用活关键人物。在对有些矛盾纠纷进行化解时,要对当事人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查了解,若有一方当事人的亲人、朋友,或有利益制衡的人物,有利于矛盾化解的,要想方设法与其沟通,请其出面做思想工作,或出面参与调解。七是用活特定时段。在对有些矛盾纠纷进行化解时,调解员要对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找准矛盾纠纷化解的最佳时机,再组织调解。对已化解矛盾纠纷达成口头协议的,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补充书面协议。八是用活人性本质。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要对当事人进行人性分析,了解矛盾双方需要什么,并顺着当事人的需求去做思想工作,直至双方当事人利益达成一致。

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培养过硬队伍和推广八种矛盾纠纷化解方法的,我村连续两年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均在95%以上,没有一件矛盾纠纷案因化解不力而激化升级或发展成为刑事案件,一批长期积压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社会大局稳定形势明显好转。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第4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汇报材料

兴安盟科右前旗科尔沁镇党委

(2010年10月 日)

检查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科尔沁镇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就我镇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做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恳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一、基本情况

我镇是科右前旗城关镇,总面积196平方公里,总人口1.6万,辖11个行政村、36个自然屯。全镇有耕地12.9万亩,林地6.7万亩,牧业牲畜存栏34100头只(其中奶牛6500头),2009年,全镇财税收入实现了280万元,今年可实现300万元,是一个典型的农牧林结合的经济类型镇。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经验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及时妥善地解决,维护了稳定大局,助推了科学发展。自今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全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8件,全部化解。

(一)主要做法

1、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镇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对待人民群众态度问题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镇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政法的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综治办开展日常工作。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集合治保会、调委会、团、妇、兵等相关部门工作力量全面开展此项工作,从而在全镇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我镇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例会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每月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对各村前一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近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以及对调委会、治保会主任进行培训,同时部臵下个月的有关工作。自建立此项制度以来,不论是镇领导更换,还是部门人员变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均未停止过。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还亲自参加研究、及时部署,确保排查化解任务落到实处。

2、做到“三个靠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科尔沁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到了“三个靠前”。

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全镇各级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通过积极主动,抢前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二是干部工作靠前。镇党委、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和异常上访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防范在前,处理及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宣传教育靠前。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单、大集日集中宣传、法制讲座等形式,教育群众正确处理法律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3、建立“三项机制”,完善排查化解网络

为有效开展工作,科尔沁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了三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层级管理机制。即由镇党委负责调解跨村、毗邻乡镇以及一些重大的矛盾纠纷;镇调委会负责调处本镇重大疑难和村调委会久拖不决的纠纷;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本村一般性纠纷,从而形成了全方位的点、线、面三级防范机制,增强整体防控能力。二是建立包案调处机制。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人头,做到 “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新形势下农村矛盾纠纷呈现出“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难调处”等特点,要把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调处好,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单靠一个单位或几个人是难以做好的,必须协同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才能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为此,科尔沁镇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的同时,确定土地、林业、民政、计生、妇联、团委、经管等部门为矛盾纠纷调处联动单位,并明确了相应的责任,为有效平息纠纷提供保证。例如,在农村集体林改制过程中,因历史遗留问题,许多山林权属不清,村与村之间常为山林归属问题发生争执,留下纠纷隐患。为此,科尔沁镇及时组织司法、林业、公安、民政、土地等部门深入农村调查走访村老人,查阅镇、村所有相关的历史资料,经过周密调查取证,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后,及时召集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召开协调会,通过摆证据,讲道理,陈述利害,最终确定山场界线,及时消除了隐患。三是建立工作奖惩机制。实行月考评与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每月布臵的工作任务,凡是未完成的扣除相应补贴,当年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彰,从而激发了两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4、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地方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科尔沁镇努力做到“三个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和“两手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时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处理复杂局面下各种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树立 “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求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安定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来,科尔沁镇进一步加强了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村委会为依托的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全镇目前共建立调解组织12个,调解人员达25人。各基层调委会、治保会按照上级的要求,基本实现了规范化运作,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兴科社区作为全旗创建和谐小区的典型,在2009年投入资金50多万元,对小区内的重点部位全部安装了摄像监控设备,建立了警务室、纠纷调解办公室,科尔沁派出所每天都出动治安巡逻车,对小区24小时监管,保证了小区的社会稳定。三是措施前移。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协调理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决策“五步法”,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村级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狠抓党务、政务、村务的“三公开”督察力度,特别是加强村级财务的公开水平,凡是群众关心的土地调整、征地、拆迁、各种补偿等问题都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在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上,着力加强治安联防与治安巡逻,杜绝和减少治安隐患和漏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人员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定期进行集中整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取得的主要经验 在具体的工作中,我镇立足实际,做了一些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微不足道的成绩,也积累了一点点经验,主要有以下4点:

1、预防矛盾纠纷突出一个“早”。

一是要加强“五五”普法的宣传力度。人人要守法,个个要懂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从干部依法行政角度来说,现在的基层管理绝不同于计划经济的年代,大包干之前,可以说“干部脚一踩,手一挥,就是法”工作通不通三分钟,过去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在现在的情况下,是肯定行不动的,因为你不学法,别人在学法,你不懂法,别人已懂法,现阶段非常突出的,有些上访对象,说起法律是一套一套的,讲起政策是头头是道的,现在干部必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否则就违法,成被告无法开展工作。再从老百姓角度来说,通过学法、懂法后既监督干部依法办事,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懂法后,也能依法办事,避免盲从使,胡来乱搞,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量。

二是严格制订和履行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居自治组织和村民代表共同制订的规章制度,又是全体村民行为规范,可以说是得到法院部门的认可。如法院判决时遇到合情合法或者是有些方面法律规定不详细的就参照了村规民约和民间风俗等办法判决。村规民约是农村中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既通络易懂,又方便操作,也便于村民执行。村居干部和村民代表只要严格履行,矛盾纠纷就会大幅度下降,就能是各种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规范合同管理,严格程序办事。现阶段村屯多少不等,都有经济面积承包,村办企业承包等,涉及到合同管理。首先是合同签订要规范,签订合同之前应该按相关程序,公开竞标,决不能少数人说了算,搞议标。如果不公开,会导致相关矛盾发生。如我镇柳树川村在决定村级重大事务时,严格按照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五步法”开展,不仅做到了程序合法,更在签订和同时到司法所咨询,确保合同不违法的情况下才能签订,不仅搞活了经济,更是形成了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其次是严格履行合同,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经过村集体会办,村民代表讨论确定结算办法,决不能少数人说了算。

2、矛盾排查掌握信息要突出一个“准”。

完善排查机制,超前稳控矛盾隐患。按照“预测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具体排查中,我镇重点掌握四个方面: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必须有一个完整的队伍;二是搞好经常性排查,一般情况下组织相关人员每半月排查一次,每次排查都要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情况记录表;三是搞好集中排查。针对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矛盾易发的特点,集中力量开展排查,主要查重点人员,重点部分。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防患于未然;四是搞好联合排查。对劳资纠纷,拆迁安臵,土地承包,计划生育等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矛盾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排查,了解掌握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引发矛盾和问题。总之只要及时排查,准确掌握信息,就能掌握调解和稳控的主动权。

3、矛盾纠纷发现突出一个“快”。

矛盾纠纷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有相当大的不确定因素,相当一部分的矛盾纠纷属突发性。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必须快介入、快调处,这样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避免事态扩大,减少调处工作的难度。只要及时介入,早疏导、早调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矛盾纠纷一旦发生,必须快介入,快调处,绝不能相互扯皮、相互推诿。

4、矛盾纠纷调处突出一个“巧”。

调解人员在调解中要注意自己的语言,这对调解的成功率有较大的影响。在调解中,调解人员的语言表达是至关重要的。我们的发言应当客观,准确,慎重。在调解时机不成熟时,对当事人争议过大,过于敏感的问题应慎重提及,不宜评判。须要作出评判的,要注意表达上的明确性,准确性,合理性,要让当事人在幽默、友好和推心臵腹的气氛中受到感化和心灵的洗礼,接受批评、教育,从而明理、通情。不能让当事人因我们的语言表达或肢体语言的不当而对调解人员产生怀疑,激化矛盾,造成调解局面的紧张,增加当事人心理上的对抗情绪。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矛盾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臵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积极探索成立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调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和医患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形成化解专业化矛盾纠纷的方法体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科学评估体系。要重视加强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搞好“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处理矛盾首选调解、调解也是法制建设、调解反映社情民意、调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

(四)加大调解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励机制、长效机制。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经费保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而对于调解不收费的人民调解工作来说更是迫切需要。调解机构经费不足,调解员的工作报酬低,严重制约着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把调解机构的办公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奖励基金,一方面,要保障调解机构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要通过以奖励代补,对调处成功重大疑难矛盾和一般纠纷的调解员给予一定标准的奖励,以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巩固长效机制。

各位领导,我镇一定借助这次检查的东风,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治保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富裕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5篇:矛盾纠纷化解方案

关于我镇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包案办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村(居)党支部、村委会:

经过为期两周的全面摸排,共收集矛盾纠纷62条,经镇维稳办梳理后全镇现尚未化解的矛盾纠纷、信访积案47条,按照“矛盾纠纷大排查、信访积案大化解、信访秩序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就包案办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领导包案

镇上交办的信访案件由包抓领导分别包案负责(责任分解见附表)。按照每个案件“一个小组、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原则,各包案领导负责案件的办理结案,责任单位负责做好具体工作。

二、坚持分类化解

1、一般纠纷

各村排查出的邻里纠纷、庄基纠纷、涉及村务的纠纷,以各村为责任单位,具体由调委会负责调解。

2、涉军、涉教、法轮功、非法集资重点人

凡是涉及有涉军、涉教、法轮功、非法集资重点人的村,书记、主任负责,特别是赴京非访人员,要逐人成立稳控工作组,全面落实五包措施(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防止其重复进京非访和赴省市缠访闹访。

3、信访积案

对于时间跨度大的信访积案化解,镇上将成立工作组,实行领导包案化解,由包片领导负责,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参与,落实“五包”责任制(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包人员稳控),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化解。

案件办理中,对诉求合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一次解决到位;对诉求合理但要求过高的,要耐心细致疏导,促使“案结了事”;对法律之外、情理之中的,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促其息访。

三、做到按时限办结销案

镇交办的矛盾纠纷、信访积案要在限定的时限前报结,逐案销号。办结件要形成书面材料留档备案。

附件:镇矛盾纠纷、信访积案交办件领导包案分解表

第6篇:矛盾纠纷化解方案

XXX有限公司内控制度文件

矛盾纠纷化解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项目建设期间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攻坚工作,确保化解矛盾纠纷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问题,维护我项目的社会和谐稳定,依据XXX维稳办发【2011】1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XXX重点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有效化解项目建设及后续运行期间重大矛盾纠纷,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根本,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苗头隐患,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我项目和XXX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各项措施,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集中化解影响项目建设期间和后续运行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切实解决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苗头性问题,确保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领导,成立XXX有限公司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XXX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

- 1 -

副组长:XXX(XXX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员:XXX(板岩镇XXX村书记)

XXX(XXX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项目建设期间及水电站后期运行期间要做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出实效。

四、工作步骤

项目建设前期在工程所在地域化解矛盾纠纷攻坚活动,分动员排查摸底、全面调处化解、疑难案件攻坚、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摸底阶段。

开展对XXX水电站挡水枢纽区域、引水系统区域、发电厂房区域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台帐。

(二)全面调处化解阶段。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按要求,落实“包案”措施及时开展化解工作。对一般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道路交通、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纠纷,要整合力量进行化解。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的矛盾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向XXX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和激化。

(三)疑难案件攻坚阶段。

对部分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经公司项目指挥部三次以上调解后无法化解的,由项目指挥部向XXX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案件经工作组调查、核实、确认为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板岩镇工作组组织力量进行化解。

(四)总结提高阶段。

对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进行回顾总结,认真总结在工作形成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检查已化解的矛盾纠纷问题解决是否彻底,引发矛盾纠纷的根本原因是否消除,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

五、工作要求

要站在裁判的角度公正、客观评估当事各方在该矛盾纠纷中应 承担的责任和得到 保护的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类似案例,预估当事各方经过磋商可以同时接受的经济补偿标的。综合运用疏导教育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分别与当事各方公正、客观地阐明调解处理观点,以该类矛盾纠纷调解处理的法律依据、典型案例,耐心说服劝导,使其恢复理性思考和换位思考,冷静接受调解处理。矛盾纠纷化解组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情况要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确保我项目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方案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XXX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二月一十二日

第7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汇报

文章标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汇报

围绕“三最”搞调研“四心”活动促稳定

__乡地处城郊,交通便利,信息发达,群众思想活跃。乡域面积89.7平方公里,辖33个行政村,总人口5.6万。全乡以民营经济为主导,有企业1725家,其中工业企业107家,2006年实现企业总产值17亿元,工业产值9亿元,完成国地两税1650万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23元。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上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有关精神,以“围绕三最搞调研,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为契机,创新载体,夯实基础,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创造性地开展“四心”活动,即“尽心抓好发展,热心关注民生,用心化解矛盾,真心转变作风”,取得了明显成效,构筑起融洽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有力地促进了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编织“三大网络”,夯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础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网。我们将“排调”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在加强乡综治委和综治办建设的同时,成立了专门的“排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保障经费,加入投入,夯实了硬件设施。各村也相应地配备好专职矛盾纠纷排调员,统一由村治保主任担任。二是发展信息联络网。乡驻村干部分别担任各村联络员,及时了解和上报各村社会治安动态。在各村配齐了纠纷信息员和法制宣传员,并建立了信息联络、收集汇报制度,及时掌握基层出现的各种矛盾苗头,采取针对性措施。目前,全乡共有纠纷信息员人,法制宣传员人。三是构建三级调处网。按照“巩固中心户基础、发挥村为主职能、强化乡级协调指导”的思路,构建了调处的“三级网络”。全乡共有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户处,村级调解室个。乡按照上级统一标准,设立了调解中心,并配奋好专用场所。“三大网络”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夯实了“排调”基础,为各项“排调”措施的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五项机制”,筑起预防矛盾纠纷激化坚固堤坝

我们根据矛盾纠纷发生变化的特点和规律,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宗旨,建立健全了足以有效控制矛盾纠纷激化的“五项机制”,切实达到了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的目标。一是预防机制。坚持把主体下移、重心前移,以村为主,利用广大基层纠纷信息员,及早发现矛盾纠纷。普法预防,在全乡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加强对群众的法制教育,增强其自我管理的能力,大大降低了各类纠纷发生率。坚持印发《__通讯》,并保证每期都有法制内容。落实回访预防。制定了《__乡矛盾纠纷定期回访制度》,对于调结的重大纠纷,实行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协议履行,防止纠纷出现反复。二是排查机制。制定了并坚持落实《__乡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__乡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制度》,坚持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每月发放矛盾纠纷排查表,要求各村每月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针对重大活动、重大节庆日和特殊事项,组织大规模集中排查。建立了村情、矛盾调处回访、不安定因素排查等台帐,做到年初建帐、年中查帐、年底交帐,逐月登记、逐月汇报、逐月落实。对于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求如实填报《矛盾纠纷排查统计表》,由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备案;对于重大纠纷,由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汇总,逐级上报。三是调处机制。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坚持“以村为主”,做到小事不出“中心户”,大事不出村。一般纠纷,由村及中心户及时解决;涉及具体部门的,出具交办书,分流到相关部门限期解决;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久调未决的疑难纠纷,由乡调解中心协调有关部门实行集中办公,联合调处。坚持信访、调处联合办公,真正把信访、排调结合起来,走出了一条融信访于“排调”之中的新路子。同时,实行领导包案制,对涉及面较大的矛盾纠纷,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包案领导,一个领导,一套班子,形成合力,共同协调处理。对农村财务不清、支村两委班子混乱等影响农村稳定的问题,利用驻村队驻村的有利时机,组成组,宣传法律,搞好服务,逐步理顺党委、村委和群众的关系,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四是保障机制。保障机制是确保调处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一方面,加强机构建设。大力开展村级调委会达标创建活动,制订完善了案件受理范围、调解程序等配套制度,使基层调委会做到了调解人员、办公场所、经费保障“三齐全”,牌子、证件、文书“三统一”,卷宗整理、调解制度、使用印章“三规范”。另一方面,强化队伍管理。择优选聘村调解中心户,并建立排调考核机制,对不称职的基层调解人员及村调委会人员提出调换建议,予以调换。五是督办机制。实行了领导督办、跟踪督办、会议督办等制度,乡建立了“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综治、纪检、组织、公安、司法等部门

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听取专门汇报,针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意见。乡党政人大联席会议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综治、排调,通报情况,讲评。同时,以“一书三单”的形式狠抓督办,即“督办书、交办单、报告单、绩效考核单”。建立了奖惩制度,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纳入各村目标责任考核,纳入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与其他中心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实行奖惩双挂钩。奖惩制度的实施,建立了“排调”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了“排调”的连续性。

(三)突出“三个重点”,努力创造政通人和的社会局面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涉及面宽,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只有抓住了重点,突出了重点,才能做到整体推进,全面覆盖。一是围绕“三最”抓排调。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处理不好,往往成为不稳定因素,极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中,我们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强化服务,尽量在这些问题上使群众满意。在近期的移民后扶中,我们组织了纪检、信访、综治、水利、财政等部门精干力量成立了专门机构,由分管信访的领导专职抓该项。通过两个月的努力,顺利地落实了第二期移民后扶,未发生一起矛盾纠纷、信访事件。我们高度重视下放人员补贴落实以及电影放映员、复退军人等“八员”问题,组织乡村干部广泛走访,做好解释、稳定,在这些人员的群体上访事件中,我乡无一人参与。二是围绕经济发展抓排调。结合经济发展服务年活动,我们坚持落实干部联系企业制度,以驻村干部的职责要求驻企业的干部,广大干部经常性下企业调查走访,及早发现企业内部及周边环境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全乡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实施“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管到底”的机制,为全乡经济发展及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三是围绕作风转变抓排调。以市“围绕三最搞调研,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为契机,我们结合实际,开展了“实现跨越发展,构建和谐__”金点子征集活动,要求全体机关干部深入村组开展调研,每人都要围绕本职写出调研报告。同时,利用《__通讯》将活动实施方案及金点子征集表发至各农户,现已进入收集“金点子”阶段。年初,我们制定了新的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对乡干部每月一考核,直接与当月绩效工资挂钩,年终将每月得分相加得出全年得分,直接与年终奖金、绩效工资挂钩,并作为绩效档次评定的依据。

二、初步成效

通过有效运作,我们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讲,就是密切了“两个关系”、促进了“两个下降”、达到了“两个满意”。一是以具体的方式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了群众之间和党群、干群关系。开展“排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采用民主、法制、说服教育的方式,改善和融洽了相互间的关系。调处机构人员坚持原则,规范办事,不徇私情,干部和群众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使人民群众话有处说,理有处讲,冤有处诉,增加了群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成为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开心锁”和“连心桥”。二是以有效的机制化解了农村大量热点和难点问题,促进了重大纠纷发生率和信访上访量的下降。今年以来,我乡未上交过一起矛盾纠纷,未发生过重大群体性事件,无群体性上访,上访量大幅下降。三是以治本的举措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达到了群众满意、上级满意。今年以来,司法所受理矛盾纠纷10件,已调处成功10件,安置帮教38人,法庭共受理案件30件,审结25件,调解结案20件。社会大局稳定。稳定的环境又极大地促进了我乡“兴工富乡”战略的实施,促进了经济跨越式发展。至4月底,全乡招商引资1350万元,项目投入1500万元,新建、扩建企业10余家,实现工业总产值35149万元,自营出口363万美元,完成国地两税485万。

实践证明,我乡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的大胆尝试和探索,适合我乡的实际情况,是一项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预防性和治本性。但是,同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仍有许多需要完善和提高之处。今后,我们将虚心地向先进乡镇学习,促进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的进一步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__乡人民政府

2007年6月23日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汇报》来源于网,欢迎阅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汇报。HYC

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听取专门汇报,针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意见。乡党政人大联席会议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综治、排调,通报情况,讲评。同时,以“一书三单”的形式狠抓督办,即“督办书、交办单、报告单、绩效考核单”。建立了奖惩制度,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纳入各村目标责任考核,纳入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与其他中心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实行奖惩双挂钩。奖惩制度的实施,建立了“排调”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了“排调”的连续性。

(三)突出“三个重点”,努力创造政通人和的社会局面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涉及面宽,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只有抓住了重点,突出了重点,才能做到整体推进,全面覆盖。一是围绕“三最”抓排调。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处理不好,往往成为不稳定因素,极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中,我们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强化服务,尽量在这些问题上使群众满意。在近期的移民后扶中,我们组织了纪检、信访、综治、水利、财政等部门精干力量成立了专门机构,由分管信访的领导专职抓该项。通过两个月的努力,顺利地落实了第二期移民后扶,未发生一起矛盾纠纷、信访事件。我们高度重视下放人员补贴落实以及电影放映员、复退军人等“八员”问题,组织乡村干部广泛走访,做好解释、稳定,在这些人员的群体上访事件中,我乡无一人参与。二是围绕经济发展抓排调。结合经济发展服务年活动,我们坚持落实干部联系企业制度,以驻村干部的职责要求驻企业的干部,广大干部经常性下企业调查走访,及早发现企业内部及周边环境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全乡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实施“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管到底”的机制,为全乡经济发展及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三是围绕作风转变抓排调。以市“围绕三最搞调研,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为契机,我们结合实际,开展了“实现跨越发展,构建和谐__”金点子征集活动,要求全体机关干部深入村组开展调研,每人都要围绕本职写出调研报告。同时,利用《__通讯》将活动实施方案及金点子征集表发至各农户,现已进入收集“金点子”阶段。年初,我们制定了新的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对乡干部每月一考核,直接与当月绩效工资挂钩,年终将每月得分相加得出全年得分,直接与年终奖金、绩效工资挂钩,并作为绩效档次评定的依据。

二、初步成效

通过有效运作,我们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讲,就是密切了“两个关系”、促进了“两个下降”、达到了“两个满意”。一是以具体的方式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了群众之间和党群、干群关系。开展“排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采用民主、法制、说服教育的方式,改善和融洽了相互间的关系。调处机构人员坚持原则,规范办事,不徇私情,干部和群众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使人民群众话有处说,理有处讲,冤有处诉,增加了群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成为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开心锁”和“连心桥”。二是以有效的机制化解了农村大量热点和难点问题,促进了重大纠纷发生率和信访上访量的下降。今年以来,我乡未上交过一起矛盾纠纷,未发生过重大群体性事件,无群体性上访,上访量大幅下降。三是以治本的举措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达到了群众满意、上级满意。今年以来,司法所受理矛盾纠纷10件,已调处成功10件,安置帮教38人,法庭共受理案件30件,审结25件,调解结案20件。社会大局稳定。稳定的环境又极大地促进了我乡“兴工富乡”战略的实施,促进了经济跨越式发展。至4月底,全乡招商引资1350万元,项目投入1500万元,新建、扩建企业10余家,实现工业总产值35149万元,自营出口363万美元,完成国地两税485万。

实践证明,我乡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的大胆尝试和探索,适合我乡的实际情况,是一项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预防性和治本性。但是,同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仍有许多需要完善和提高之处。今后,我们将虚心地向先进乡镇学习,促进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的进一步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__乡人民政府

200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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